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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申请低保申请书

时间:2023-01-24 04:00: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申请低保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申请低保申请书

第1篇

2、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3、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第2篇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模板1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桂娥,女,67岁,汉族,终身务农,现居交口乡铺上村。由于丈夫早逝,家境长期贫寒,现又逐渐衰老,早年长期过渡劳苦,致使现在老病缠身,胃病、关节炎时时困扰着我,已不能下田干生活。

   儿女虽已成家,但因为早期的单亲家境,都读书不多,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只靠打零工维持着各自的基本生活,根本没有能力照顾我。致使我现在生活非常拮据,医药费、生活费更是没有保障。为此,我特向政府申请农村低保,请求政府帮助我解决我的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望政府、村委及各级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模板2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x,生于1968年7月,名族汉,职业为务农,现居住于四川省xxx。

   我家有五口人,父亲、妻子、两个子女和我。我父亲年事已高,常年多病;妻子又病魔缠身;两个子女都在读书,女儿在---学院读大学,儿子在实验中学读高中。我常年辛苦在外通过卖苦力赚的血汗钱根本不能支付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每期巨额的学费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总为它伤透脑筋。

   以前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上学,经常是东拼西凑,向这个亲戚借一点,向那个亲戚借一点,通过亲戚支援,再加上自己辛勤劳动,勉强能过日,生活还得以维持,但是随着孩子长大,年龄的增长,女儿不知不觉都念大学了,儿子都读高中了,我现在发现自己肩上的担子再也扛不起了。他们俩现在地学费和生活费大大超过了我的想象,女儿平均每期上学要五六千,儿子也要三四千,加起来每期差不多一万元了,来算算我的收入,年收入不过五千啊,而妻子在家的收入几乎为零。每次为了让孩子们顺利上学,我都向银行申请了一些贷款了。在我心中一直认为自己苦一点都无所谓,但是一定要让子女完成学业。

   亲戚朋友都劝告我和妻子,“你和你妻子都出去打工吧!这样能维持一下你们的生活,改善现在面临地困境。”我谢谢了朋友的劝告,但是他们没有想过我家里还有一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他需要我们赡养,自古以来我国都一个崇尚孝道的国度,我们家里一定要把它传承下去,要给子子孙孙留一个好的榜样。我的妻子又常年多病,不能在家太劳作,只能在家尽其孝道,她的收入微乎其微,常常还要用我在外卖苦力的钱来补贴家用。加之最近几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大大减产,致使家里收入更少,子女学费和生活费以及家庭支出,使我家收支极不平衡,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使我家在经济上陷入严重困难的境地。

   在我一筹莫展之时,不幸我看到幸福的希望,赶上以“以人为本”的协调的社会形态,党的恩惠如同阳光一样照耀着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一样滋润着弱势群体,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我经过几番斟酌,我特向您们申请我家为农村低保户,希望获得政府的补助,以此来度我家现在在经济上面临地困难境地,来帮助孩子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他们的梦想,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模板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田***,是***市***镇前**村的一个农民。是个奔60的人了。15年前在村里胶鞋厂中和胶时,不幸被烧伤致残,双手畸形,丧失了正常的劳作能力;爱人是肿瘤患者,术后身体亏空极大,常年离不开药。家里所有的经济来源是我300元/月的杂工和杂活收入。

   我是在****年被烧伤的,火是因为别人抽烟引起的。我当时被送进了洛阳105医院,术后我浑身缠满了白色纱布,迷迷糊糊看到身边爱人和孩子都在哭……从火灾里跑出来后我身上还着着火,而不懂急救的人们却拿起塑料纸包住我的胳膊就往下捋,我手上和胳膊上的皮当时就被捋掉了。做植皮手术时,是从我的大腿上割下来的皮……

   出院后,我成了残废,手扭曲着,两条大腿上留下大片紧揪的疤……

   由于属于工伤,村里为我支付了医药费和误工费,并照顾我在村委会跑跑腿儿,干点杂货……每月300元钱……

   我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是个奔60岁的人了,一辈子没见过大钱,由于父亲弟兄多,家里穷,没有读过书,是个连小学都没上几天的文盲。

   我的半生是辛酸的,年轻时去砖厂出窑,为了多出几块砖,多挣几个工分,刚刚烧成的砖还烫手的时候,我就开始往平板车上装了。手肚儿磨得指甲一摁,血就嘟嘟往外流……

   上天不都怜惜苦难的人,刚结婚不久,我就突然得了精神病。白天挺在麦秆跺上睡觉,蓬头垢面,睁不开眼……天一黑,就起精神了,起来就走,也不知道要上哪儿去……就这样我过了一段昼伏夜出的神经生活。那时我见车就想往车下面钻,不是人拉的及时,早就没命了。后来,一个老大夫给了一个方,天天煎药几个人按着灌下去,才渐渐好了起来。

   我也算个勤劳的人,我不怕出力,病好以后继续上砖厂出窑,拉平板车……这样一拉就是7年多。

   后来村里已经办了几个胶鞋厂,许多有点知识和文化的人已经不在呆在那流血流汗的砖厂,而是到了村里的胶鞋厂做事。有的当了班长,有的当了车间主任等等。爱人鼓励我也去,但没有文化的我还是只会出死力,我做了和胶工。其实是很累的,但因为每月能拿400块钱的工资,我满足得不得了、干得很卖力。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却因为别人大意引起的火灾而再次陷入生活的苦海……

   也许是我和爱人命苦,也许是屋漏偏逢连阴雨,1997年的冬天,爱人又检查出患了子宫瘤,要做手术,鹅卵石般大的瘤子被取出来了,()按理说人该健康了,可因为为了省钱手术是在私人诊所做的,术中也没有输血,手术后留下了很多并发症,整天头晕,身体乏力,肾亏,颈椎病,骨刺,静脉曲张等不良症状一直纠缠着她,常年吃药……

   我的多灾,爱人的多病,家庭的不幸,致使孩子从上初中就缺吃少穿。高中三年,孩子给一个在校外开饭店的熟人帮忙,下课在那儿端个饭刷个碗什么的,管一天三顿饭。总是忙到预备铃响了才随便填饱肚子就匆匆忙忙往教室跑。孩子向她妈说很影响学习,爱人总是勉励说:孩子,你看恁爸那残疾,孩子,你要是自己不争气…将来又有什么出路呢…

第3篇

乡镇低保申请书

交口乡铺上村村委:

我叫xx,女,67 岁,汉族,终身务农,现居交口乡 铺上村。 由于丈夫早逝,家境长期贫寒,现又逐渐衰老,早年长期 过渡劳苦,致使现在老病缠身,胃病、关节炎时时困扰着我, 已不能下田干生活。 儿女虽已成家, 但因为早期的单亲家境, 都读书不多,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只靠打零工维 持着各自的基本生活,根本没有能力照顾我。致使我现在生 活非常拮据,医药费、生活费更是没有保障。 为此, 我特向政府申请农村低保, 请求政府帮助我解决我 的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望政府、村委及各级领导 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4篇

   最新贫困学生补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各位学校领导、老师:

   我是一名来自XX专业XX班的学生,集体荣誉感强并且人际关系较好的女生。我来自一个较贫困的农村家中一共6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父母都是以务农为生,全家的经济收入当然就仅仅来源于父母日日夜夜辛苦地劳作。日子一天天的过,父母因为多年的劳累眼角的皱纹真的是日益加深,并且在经济、生活的压力下父母的身体也日渐不及以往,很多的体力活都吃不消了。爸爸总会在大家熟睡的午夜一直咳嗽,而妈妈也是因为劳作落下了病根。在这科技发展如此迅猛的今天,我们家的经济情况却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目前我们家的经济还处于较低水平,我们的消费仅仅来自于父母的农业收入,而务农全年的收入又是相当的微薄,所以经济十分的困难。

   来到大学,我深知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也深知我们家的情况,因此,我省吃简用,下定决心要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要无时无刻的努力着,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大家肯定我,让家人感到宽慰。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国家可以帮助像我这样情况的贫困。

   听说有这一政策的时候,我是真的相当的开心,这让我看到了一丝丝希望,它使得我上大学路变得不再那样坎坷。无论怎么样我都十万分的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们的关怀,你们的决策让多少像我这样情况的学校有了重返校园的机会,有了继续就读的希望。这次,我也真诚地希望学院领导能够给我一次机会,一次我为家人分担的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贫困学生补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大学学院领导:

   我叫xx,男,彝族,出生于199x年11月2日,来自x省x自治州x县x乡x村,是贫困山区的孩子,首先很荣幸能够被贵院录取,园了我的大学梦。因居住于高原地区,地质较差,每年就靠耕种收入几千元。但由于家庭人口较多….学费成了我的难题,因为我家是典型的困难户,又是农村低保用户对象。

   我家有x口人,还有位年迈78岁的奶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两个姐姐,都一出嫁。还有一个妹妹正在读初中生活十分困难!每年都靠父母耕种几亩地来维持生活,又要供我和妹妹读书,生活极其困难!为了完成我的大学梦,妹妹正面临辍学。这次,我所用的学费都是向全村的亲戚、朋友借助而凑集。但,不知以后该怎么办?所以,特向贵院领导申请资助,以便顺利完成学业。我将好好努力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回我们那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并为社会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特次申请!

   申请人:魏x

   20xx年11月8日

   最新贫困学生补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老师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级xx班学生xxx,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生。我来自xxx一个贫困的家庭,一家五口人,家还有上学的弟弟和年迈的奶奶。父母均在家务农,靠种地为生。由于年收入平均起来只有八千多点,还要顾及到正在读中学的弟弟和我,爸妈知道只靠家里这点收入是无法付得起弟弟和我的这高昂的学费的,也只能趁农活比较清闲的时候偶尔的去镇里给别人打打零工挣点钱来维系家用,家里的奶奶身体也是欠佳,经常生病,对于奶奶的身体,爸妈虽然也很头疼,但是更多的却是心疼,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无论医疗费多贵,爸妈也从来不在乎,只希望奶奶身体能够健健康康!

   接到入学通知书的那一天,我们全家人都高兴地喜出望外,我们盼来盼去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可是,当爸爸问我学费时,我犹豫了,吞吞吐吐的把8000元的学费说出来时,爸妈都愣住了。或许,对于一般的家庭,这都不是问题,可是对于我,对于我家,如此一个贫困的家庭有多难,也或许只有爸妈心里最清楚。虽然爸妈很快恢复高兴地神态,毅然的说一定会让我走进这个大学的校门,但是爸妈眼里那一闪的无奈却永远的定格在了我的心里。爸妈都是小学毕业,没有太多的文化知识,他们从小吃了不少亏,所以爸妈都希望我和弟弟能够好好学习,学习更多多的文化知识。虽然,我没有很顺利的考上本科院校,但是,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弃自己,因为爸妈从来没有放弃我,不为自己,我也要为了在家流血流汗的爸妈。我心里暗暗告诉自己:“xx,你一定要争气,一定好好学习专业知识,找个好工作”!

   也许,大学的生活对于别人来说是轻松安逸的,但,对我来说却不是。因为,我要勤工俭学,在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得知国家有这么一项政策,我仿若看到了希望,无论自己能不能申请到这个贫困补助,我都会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对我们贫困生的照顾。

   最后我想说:对于这个未知的大学,无论以后的生活是怎样的,我都会坚强的走过去,用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来回报国家,回报这个社会!

   此致

   敬礼!

第5篇

一年多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学习,以救灾救济工作为中心,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勤奋工作,为保障我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与安定作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具体说来,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范操作程序。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保障范围、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申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做到了既有章可循又简便易行。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书面初审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填写申请表居委会、街道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发放低保金。在界定居民收入时,采取“问、看、访、算、议”五字核查法进行;在调查隐性收入时,采取机动而灵活的方式核实,如通过组织有劳动能力无工作的低保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由于时间上难以调剂,使得那部分有隐性就业收入的低保对象因无时间参加义务劳动而显露出来。

二、规范资金管理。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上,我们切实做到不断完善“三个程序”,即资金审批(注销)程序、发放程序、标准把关程序;抓好“三个落实”,即落实保障金,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即向保障对象公开,向居民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健全上述的“三三制”,有力地保证了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户867户,1731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7.3万元;农村低保户206户,467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3万元;且均能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推行三项救助制度。今年7月起,根据市民政局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至10月为止,我区共有1324人次享受到医疗门诊救助,30人次享受到医疗住院救助;将78名重残人员纳入重残救助;17人纳入临时生活救助。

四、加强督促检查。我们把低保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全区低保工作者要自觉过好“三关”,即人情关、亲情关和廉政关,把低保工程作为“阳光工程”,抓紧抓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规范和完善申请、审批、发放、监督等工作程序,完善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并在每个社区(村)都成立了城乡低保工作评议小组,聘请10名热衷于服务群众,责任心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具体负责评议和监督工作,使城乡低保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使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救助,使得有限的经费发挥了最好的社会效益。

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第6篇

当前我镇城市低保人数每年呈递增趋势,通过核查尽量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社会救助,维持了全镇社会稳定,但不容忽视还存在一起问题。

(一)救助金额与当前物价不匹配,难以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生活上存在差异,最明显的是农村居民有承包田,以吃为主的基本生活能够保障,而城市居民不一样,只能靠外在经济收入。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规定,结合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我镇低保待遇人平140元—200元/月,这个标准依照当前物价来讲,只能满足群众基本口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当前城镇家庭支出有两大项,一是上学,二是就医,一个普通家庭,如果有孩子上学,家庭消费不宽松,如果家庭成员患病尤其重病,昂贵的医药手术费则会导致倾家荡产,这样的家庭即使每月领低保,也无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家庭困难。

(二)缺乏收入认定准确机制,无法掌握申请家庭财产真实情况

现行低保制度,主要将户籍和家庭收入作为申请低保的条件,但却无法准确认定申请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在现有的低保制度下,各地在核实家庭情况时,无法认定家庭财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这是造成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的重要原因。以往,有人以特权或不法手段骗取低保资格,冒领低保金,这不仅引起群众不满,还激化了政府与群众矛盾。

(三)低保对象从业率较低。低保对象中有部分是年老多病、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难以就业;有能力就业的文化水平较低,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的占58%,低收入家庭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没有一技之长,这给他们的再就业带来很多障碍,大都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的工作。

(一)低保月补助金额应凸显救助实效

一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和家庭收入确定低保待遇;近年来,物价水平特别是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低保救助标准应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低保金该发多少,也要随着菜价、米价、油价等物价因素考虑,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是设立专项救助,针对上学、就医等大额支出进行特别救助;由于低保家庭困难因素绝大多数是因病和因子女上学的硬性大额支出,为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真正把救助资金用到刀刃上,可设立专项救助资金,除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外,专项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或其他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等多个专项救助制度,还可对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及其他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二)健全完善准入机制,促进低保制度良性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增加家庭财产认定为纳入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纳入低保对象的三个必备条件;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低保待遇享受条件,形成完善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体系;会同各个相关部门制定低保申请人员家庭财产评估办法,形成规范文件,在实际工作认真遵守,严格落实,把好低保认定第一道关,逐步杜绝“开着小车吃低保”现象的存在。

二是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在申请程序上,申请低保以户籍地为依托,困难群众向所在居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低保申请审批表、低保申请书、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附病历、残疾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在审核程序上,镇民政办将对申请家庭入户核查情况,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字;在审批程序上,市低保局要全面审查上报人员的资料并再次入户核查确认;在公示程序上,所有纳入低保将在公示栏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保障金额,纳入低保时间;在发放程序上,城镇低保按照一月一发的办法,按时按量发放。

三是建立救助家庭经济收入核准机制。由于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提供证明等核查手段存在不足,隐瞒收入、骗取低保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也影响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应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多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信息核对平台,相关部门也应根据有关规定和低保对象认定的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家庭经济收入各方面的信息;另外,要加强城镇困难群众的调查摸底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好应保尽保。

(三)授人以渔,推进工程建设帮助低保对象脱贫致富。

第7篇

贫困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个大学生求学的权利能否实现,高校稳定能否持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1尊敬的各位院系领导:

你们好!

我叫__X,是__级中文系5班,新闻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来自山西省晋中市一个比较偏远的小县城,昔阳县。

我们家现有四口人,妈妈下岗多年,还有一个同样在上学的弟弟,家里仅靠爸爸一人微薄的工资维持。妈妈原在百货公司卖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公司就已申请破产,被个人买下成为私营企业,妈妈又继续承包了一个柜台,可是只赔不赚,赚的钱还不够交租金的,而且还得半夜挤车去进货,后来由于颈椎病等一系列原因,妈妈一直待业在家,成了家庭主妇,她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爸爸在县药材公司上班,前几年公司效益还行,可是随着近几年的发展,街上越来越多的私人药店开起来,几乎走几步就有一个,还有几家是紧挨着的。公司效益越来越差,有的分门市部连基本的营业额都保证不了,每月只有几十块钱收入,爸爸虽然在总公司赚各个门市部的平均工资,可近几年每月也只有几百块钱收入而已,很难维持一家四口人的正常开销。有人开玩笑说,还不如别要这份工作,全家办个低保来的钱多呢。现在,公司已经难以维持,已经开了几次大会要申请破产,转为个人承包的私营公司,可是家里的情况根本不允许爸爸考虑承包公司,哪怕几个人合伙也不行。爸爸考虑自己在外面租个店面吧,也困难重重,位置不好的没人买,位置好的租金太贵。家里现在连进点药的钱都没有,这个计划自然泡汤了。

弟弟出生时被罚了好几万,为了给他办户口,又花了不少钱,已经欠债累累。他现在还在上学,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而我,每年的学费,住宿费等就药4000元,已经够给家里负担了,所以我从不买零食,能省的钱一定药省下。

爷爷已经八十高龄了,经常生病,而且只有爸爸一个儿子,大部分的重担自然就落到爸爸身上了。姥姥,姥爷身体也不好,药不离身,我们自然也要分担一部分。当然,我们没有任何埋怨,老人身体健康就是我们的愿望了,祝愿老人们健康长寿。

我能获得国家助学金,能替家里分担一些感到很高兴,我想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不辜负任何对我有期望的人,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尽自己所能来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回报社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2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__学校____院系__班的__同学,我来自__x市__县__镇__x村。那里交通阻塞,经济落后。我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我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弟弟和我.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农民靠种田为生,基本没有经济来源。爸爸已年过50体力渐衰,偶尔重病;妈妈已生病卧床14年,每天都要打针吃药,每过一段时间要做一次手术,每年需要大笔治疗费用,14年来为了供我上学,妈妈一直没去医院好好治疗过,去年她已病入膏肓到医院看时医生说需要做手术,妈妈为了省点钱一直拖到今年五月份才做了手术;弟弟今年17岁,去年正上初三但因支付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现在我家已经负债累累了,已经像信用社借款2万元,其他借款3万元。

20__年经过多年的努力,带着全家人的梦想,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们一家更强烈地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我考虑到家里的实际情况,我原打算放弃继续求学这条道路,早日参加工作来减轻父亲的负担,贴补家用。但是父亲通过自身的经历,深切体会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

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所以为了让我将来能有更多的机会,在教育质量口碑良好,学风严谨的学校中接受更好的教育,全家人经过仔细筛选,多方考证,最终在高考志愿书上坚定的写下了________x这几个沉甸甸的字。但这一年8400的巨额学费是我家2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出来的。而我的父母情愿为了我的前途,我们家的未来背负超过4万的债务。多亏了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我得到了和别的孩子一样的机会,来到了美丽神圣的大学,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大学两年以来,我深知着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省吃简用,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无时无刻不再努力着,各门功课均达到优良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同学,大一是通过了普通话二级,英语B级考试,计算机省一级,大二时参加了计算机二级的考试,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宽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大二的学习生活如期而至,而父亲,也和每年一样,又在挨家挨户的为我的学费奔走。每次回到家里都是愁眉不解的闷头抽着烟。这样的情景让我的心里很难受。因为我知道,别的朋友也许不理解,为什么我的父亲非要让我去上那么贵的大学。我也知道,父亲一定又是为了我遭受了许多的冷嘲热讽、白眼、闭门羹。我还知道,有很多给我家借过钱的亲戚、朋友也再不愿意借钱给我们家了。这些让我的父亲十分发愁。好在,在开学的时候,学费终于凑齐了,按时缴上了。可是明年的学费又在哪里呢?

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这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满怀热血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就马上回馈社会,帮助所有有需要的人。特别的是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和巨大贡献的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3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们好!

我叫__,是阳光学院__专业的一名新生。我家生活在__X。我的父亲今年55岁,母亲50岁,父母都是有一定岁数了。父母这么多年来也是一直靠种田为生的农民。父亲知道仅靠种田是很难供我的学业。早在今年年初就到工地上打工,哪只今年城里的工作不好找且都不稳定,父亲只好进行打零工(在工地搬砖、做小工、用三轮车卖炭等)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母亲在家种地,我们这里的地属于旱地,这么多年来没有雨水,甚至连家里的吃水都时有时无,庄户靠天下雨才能生长。就这样母亲是一边种农田一边赡养年岁79岁的姥姥,每天起早贪黑,没有休息。今年我又考上了我理想中学校,家里的负担又大大加重了。于是父母脸上的皱纹也多了,笑容少了,愁眉苦脸的为我的学费着急,看着年岁已高的父母如此焦急,我对我即将能否踏上的新学校学习也充满了担忧。在读高中期间,我家发生很多事爷爷被查出患有血癌(就是村里人说的富贵病),这种病是完全靠输血维持生命的病人,而且像我们这种农村家庭在经济上基本承受不起。经过3年的输血治疗,家里的经济每况愈下直至负债治疗还是未能使爷爷康复,去年8月血癌晚期结束了爷爷的生命。

今年暑假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我在我们这里一家饭馆做服务员,每月薪水700元的假期工,由于假期时间短,我也只能做两个月。努力为家里减轻因为我要上学的困难。

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我们的阻碍在我们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而且会更加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我会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够申请贫困生,得到学院的补助,缓解一点经济压力。我一定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争取做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将来成为一名国家的有用人才,回报国家和父母。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4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们好!

我叫__X来自计算机系__级软件开发专业__班,我是一名喜爱读书、热爱集体并且性格温和的男孩。我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村。家中有五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较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在____大学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哥哥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可以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12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

当我得到了___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因为我们俩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才出的大学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两个大学生的学习费用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

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帮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高校贫困学生申请书5尊敬的各位学校领导、老师:

我是一名来自__专业__班的学生,集体荣誉感强并且人际关系较好的女生。我来自一个较贫困的农村家中一共6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父母都是以务农为生,全家的经济收入当然就仅仅来源于父母日日夜夜辛苦地劳作。日子一天天的过,父母因为多年的劳累眼角的皱纹真的是日益加深,并且在经济、生活的压力下父母的身体也日渐不及以往,很多的体力活都吃不消了。爸爸总会在大家熟睡的午夜一直咳嗽,而妈妈也是因为劳作落下了病根。在这科技发展如此迅猛的今天,我们家的经济情况却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目前我们家的经济还处于较低水平,我们的消费仅仅来自于父母的农业收入,而务农全年的收入又是相当的微薄,所以经济十分的困难。

来到大学,我深知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也深知我们家的情况,因此,我省吃简用,下定决心要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要无时无刻的努力着,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大家肯定我,让家人感到宽慰。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国家可以帮助像我这样情况的贫困。

听说有这一政策的时候,我是真的相当的开心,这让我看到了一丝丝希望,它使得我上大学路变得不再那样坎坷。无论怎么样我都十万分的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们的关怀,你们的决策让多少像我这样情况的学校有了重返校园的机会,有了继续就读的希望。这次,我也真诚地希望学院领导能够给我一次机会,一次我为家人分担的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救助、社会扶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二是坚持救助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和范围

患重大疾病在乡镇级(含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无力筹措正常医疗费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贫困居民。主要对象是: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居民(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但个人负担医疗费仍然较重的家庭特别困难人员。

﹙三)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中未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和已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个人负担医疗费仍过高的人员。

(四)经县民政部门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

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伤害的人员不在救助对象范围内。

三、救助方式

(一)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免缴参保费个人部分。非低保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额资助参合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到县定点医院门诊治病,凭《*县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供养证》免交普通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到住院部治病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各减免40%。城市医疗救助的定点医院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农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二)城乡医疗救助以医后救助为主,医前救助为辅。生活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凭医院首次出具的原始医疗诊断书、病历、医院检查记录、医院出具的治病所需费用证明、村(居)委会生活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给予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同年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医后救助是对患有指定病种对象的住院治疗总费用中,扣除相关费用的10%—30%给予救助。

(三)城乡医疗救助,不执行重复累计计算,即下一次救助时间的住院医疗费用应从上一次救助之后起算。救助限额的调整,由县民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资金投入情况提出具体标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救助标准

(一)城市医疗救助标准。

1.城市医疗救助中,下列费用不列入救助费用比例范围: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可支付部分的费用(用A表示);②患者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用B表示);③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用C表示);④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用D表示);⑤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的救助资金(用E表示);⑥医疗单位减免的费用(用F表示)。

2.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人员,一次性住院医药费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住院医药费20%—30%的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

计算公式为:

(总住院医疗费用-B-D-E-F-1000)×(20%—30%)=救助金≤3000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生活困难对象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住院医药费一次性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给予核定住院医药费10%—20%的救助,救助最高限额3000元。

计算公式为:

(总住院医疗费用-A-B-C-D-E-F-1000)×(10%—20%)=救助金≤3000元。

4.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孤老(无儿无女)和孤儿,住院医药费一次性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或当年累计*00元以上的,给予住院医药费40%—50%的救助,救助最高限额5000元。

计算公式为:

(总住院医疗费用-A-B-C-D-E-F-1000)×(40%—50%)=救助金≤5000元。

(二)农村医疗救助标准。

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给予(住院金额-新合报销数-商业保险赔付数)×(20%-30%)的医疗救助,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特殊病、慢性病种救助标准。

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部门认定的特殊病、慢性病种的人员,经民政部门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后,根据其困难程度,救助比例可适当提高5%-10%,但城市低保对象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0.8万元。

五、城乡医疗救助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申请。按属地管理,一年内不准超过二次申请的原则,由患者在医疗终结(或出院)后6个月内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书;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医院诊断书和需救助病种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④患者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患者参加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互助报销的医疗费用或得到的医疗赔付证明。

(二)初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初审由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和家庭收入进行核实、登记后成立由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由申请对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村(居)委会作出书面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核实。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时限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逐户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全部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核实情况不符合的,退回村(居)委会并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四)复核审批。由县民政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适当进行抽查,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核定其救助标准,签署审批意见。患者救助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由县民政局拟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城乡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发生额按季度编制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及时核拨,县民政局批准后由乡镇民政助理员办理并发放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手中。

六、救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一)救助基金的筹集。城乡医疗救助所需资金通过上级补助、同级财政预算拨款、发行专项彩票、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二)救助基金的管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封闭管理。由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帮助困难群众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健康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县民政局要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发放、档案管理和指导乡镇做好医疗救助申报和政策宣传工作。

2.县财政局要制定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按时编制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确保资金的核拨到位。

3.县卫生部门要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甲类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检查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制订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服务标准,按照“布局合理、数量适宜、满足需要、方便就近”的原则,在城乡选择和确定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好的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医疗机构遵守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控制和降低医药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提供患者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级医疗救助管理及服务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隐瞒、造假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金的,一经发现,审批机关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冒领救助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从事医疗救助管理工作的人员若有、或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资金的,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救助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咨询和监督。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医疗救助投诉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和电话投诉等事宜。

第9篇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截止20*年底,全省低保资金收入56181.52万元,支出52616.04万元,当年结余3565.48万元,累计余额6911.74万元。所审的12个省辖市及3个扩权县(市)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数为159.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8%。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20*年将加强农村低保列入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十件实事”之一。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民政等部门积极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豫政〔20*〕21号)精神,认真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低保工作制度,加强了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基本上做到低保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省辖市未做到应保尽保。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规定,低保对象的确定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应达到全省2005年农村人口的3.3%。此次审计有4个省辖市和1个扩权县存在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个别地区确定低保对象未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少数民政部门、村委会未对低保申请人的材料、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未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张榜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的程序,造成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和村干部家属及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等享受了低保待遇。濮阳、周口、永城等地区有此类情况。

(三)低保对象没完全实行动态管理,存在冒领低保资金的现象。郑州、开封、濮阳、许昌、安阳、济源、永城等市的部分县区存在因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的变化,使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仍在领取低保金。如永城市4个乡镇,至审计时,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而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还有351人;濮阳一个乡6个低保对象已死亡但仍继续发放低保金2340元。

(四)改变低保资金用途60.19万元。个别地方民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用于了其他民政事业的支出。如平舆县民政局列支退伍军人补助支出1.44万元;新野县民政局20*年度在低保资金中列支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医疗补助3万元、司法救助0.35万元,计3.35万元;镇平县民政局在征得低保对象同意后,于20*年上半年由县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代扣全县18465位低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5.4万元,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代扣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五)普遍存在低保资金拨付不及时的现象。此次审计发现,财政、民政部门都有滞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如南召县财政局20*年12月27日收到市财政预拨20*年低保资金227.8万元,县财政部门于20*年10月才陆续拨入县民政部门;洛阳新安县有9个乡镇20*年的低保金23415元,至20*年7月7日仍滞留在账上。另外个别地区农村信用社兑付工作迟缓,也影响了低保金的及时发放。

(六)部分地区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一是未全额纳入预算。如驻马店市由于省政府加大对黄淮四市低保资金的投入,市级应安排而没有安排配套资金566万元。二是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如安阳市20*年度全市农村低保预算安排1764.7万元,实际支出1477.36万元,差额287.34万元。

(七)审核手续不健全,档案资料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低保申请书、调查表过于简单,不能说明家庭的具体情况,评议表、评议人的签名不规范,缺少残疾证、离婚证复印件及家庭收入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申请人照片等资料,无法根据档案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的情况。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我省部分省辖市、县(市、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大,需要保障的人数多,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困难,资金配套的压力很大,客观上影响了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

(二)部分地方的职能部门、当地基层政府、村委会执行政策不严肃。有个别村干部寻私情,把本不应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纳入低保对象,导致在低保对象的确定、在资金的发放上出现了问题。另外机构改革后,乡(镇)民政所撤消,民政业务并入了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少事情琐碎,工作经费不足,造成对低保人员动态管理跟不上,档案资料管理出现漏洞。

四、审计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将此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充分了解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促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低保人员的比例。

(二)财政部门应严格预算管理,保证资金的足额配套,并将上级拨入的资金及时下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促使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民政部门严把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环节,保证低保待遇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发放,使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效益,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乡(镇)经办机构和村委会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低保对象的初审、资料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10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改善民生、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狠抓农村安居工程,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期推进的原则;优先安排解决无房户、危房户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五)坚持近期恢复与长远减灾抗灾和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居工程对象的核定及程序:

(一)农村安居工程对象主要是指农村居民无房户;长期居住茅草房户;地基塌陷,墙体严重倾斜、裂缝,房顶严重脱瓦、坍塌漏雨不能保证安全的居民户;地处低洼、滑坡体周围等危险地段无法居住无自救能力的农村居民户。其中优先保障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特困群众。

(二)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在实施范围之列:

1、农村居民已划批新庄基建房,但旧庄基仍未腾出属于危房的;

2、长期在外打工的且在打工地或城市已有住房的农村居民现有的危房(窑);

3、在外工作的职工干部在农村的危房。

(三)农民安居对象的核定

确定安居对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重点,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分类排队,将家庭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贫困群众优先纳入范围。

(四)贫困群众安居对象核定程序:

1、困难群众自愿申请,

2、所在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3、村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4、镇(办)人民政府初审;

5、区民政局复核,报区政府审批。

(五)农村安居工程工作资料收集:

1、有建房任务的镇(办)要做好贫困群众安居工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逐户建档立卡,统一由区民政局存档。

2、贫困群众建房档案主要包括:贫困群众要求建房申请书;贫困群众填写完整的《区安居工程申请批准表》;困难群众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数码照片;各镇办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等其它相关手续和资料。

四、安居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关于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保证重点突破、相对集中连片、点面结合推进的原则,我区安居工程核定为95户300人,主要集中在双照、两个乡镇。其中镇58户168人、37户132人。

五、安居工程资金筹集、补助标准及办法

1、安居工程资金主要通过建房户自筹、群众互助、亲邻相帮、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

2、安居工程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2400元,区财政筹措20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人独户家庭建房予以补偿。

3、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发放依据建房任务完成情况由区镇两级完成验收后,以户为单位由区民政局予以拨付。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建房对象签名、盖章。

六、安居工程实施步骤

我区农村危房的普查统计工作已于年三月全面展开,全面普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今年的建房工作由现在开始到十一月底全面完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排查、上报、确定对象户阶段。各镇办按照“农村安居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广泛宣传、认真排查,确定上报建房对象。切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户主申请、乡镇初审、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农民安居工程帮建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将生活困难、居住条件差的农村群众纳入安居工程范围,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区政府与镇、镇签订目标责任书,镇办与对象户签订完成任务协议,同时完成建房贫困群众花名册的登记造册汇总工作。

2、第二阶段:为“农村安居工程”具体实施阶段。分别由镇、组织实施。两镇要采取切实措施,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力争于10月20日前完成建房任务。建房标准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依照我区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尊重民俗和习惯,量力而行,便于群众生产生活。区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检查,督查工程完成情况。对完成建房任务经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由区民政局发放建房补助资金。

3、检查验收阶段。区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的建房工作情况全面进行检查验收,做好省市检查准备。

七、安居工程工作措施

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理念,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要完成95户300名贫困群众的建房工作任务,任务重、时间紧,相关部门、乡镇都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民生工程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安居工程顺利完成。为此采取以下措施:

1、区上成立区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安居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刘任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两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并成立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建房工作。

2、安居工程建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区政府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各镇(办)、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区民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督促检查;

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及时划拨资金,确保按时拨付;

区城建局负责贫困群众建房的规划设计和工作质量检查;

国土分局负责办理宅基地使用等手续,并给予优惠;

区审计局、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审计贫困群众建房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安居工作领导小组与乡镇签订贫困群众建房任务目标责任书,明确建房的任务、质量、步骤及完成时间。两镇要落实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将任务一对一细化,并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对因贫困等原因无力建房的群众,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建房款物,使困难群众早日动工,早日搬进新居。

4、强化监督检查。贫困群众建房工作,必须纳入镇(办)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内容之中。对下拨资金、建房对象、补助标准、检查验收等情况及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农村“安居工程”实行周报制,、镇每周五上午10时以前向区民政局上报建房工作进度,区民政局每周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各镇实际建房进展情况并将汇总情况予以通报;每月向区安居工程领带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11篇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满两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城市低保实行以货币差额救助为主,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条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二章城市低保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区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下设的城乡低保与社会救济办公室具体承担:

1、负责本区内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起草制定本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本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本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在本区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

5、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

6、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对本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不低于30%;

8、指导、监督和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组织开展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10、受理本区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或移交处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单位和工作人员;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为;

11、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款物;

14、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和公布本区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15、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低保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低保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责任人员,持证上岗。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按照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3、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城市低保评议工作;

4、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安排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情况报告工作。对辖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达到100%;

6、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等工作;

7、为辖区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低保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8、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本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低保资金与工作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优先推荐、介绍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

3、工商地税部门对自谋职业的保障对象应当优先发放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电、燃煤(燃气)等予以优惠;

5、房管部门应当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门应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费用;

7、卫生部门要指定定点医院对低保对象在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处置费、住院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8、审计部门应做好低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困难群众的氛围。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

为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由民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民政局审批并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下岗证、离退休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障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7、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这些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指定专职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城市低保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共同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入户核查表》,经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及住址等情况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况,以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查验。

2、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参加人员应为社区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束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镇办。

(三)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的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审批工作,并将拟享受人家庭成员、住址、拟享受金额等情况返回镇办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对有异议的返回镇办重新进行核实。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过程殊情况的处理

(一)家庭成员的确定办法: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问题暂无法分户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时,要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它家庭成员要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纳入我市低保的证明,跨镇办的由镇办民政办出具,跨县区的由县区民政局出具未纳入城市低保证明。

(三)在本区内,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且在居住地居住超过12个月的,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四)无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关手续,并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原为本地非农户口,现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

第四章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第八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九条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第十条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和收入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如物业、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和财物)总值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申请人员家庭中有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政府认定属于合理情况下不能工作的(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活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然进行登记,但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两次拒绝参加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三)证明材料显示的家庭月收入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四)连续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五)连续6个月未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不接受定期复审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八)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0%的;

(十)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十二)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规定在当地落户之外的其它在当地落户不满5年的;

(十四)其它与低保保障标准明显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以国家统计口径为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四)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人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二)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离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付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收入、租凭收入、接受馈赠和继承收入;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结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七)出租房屋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八)兼职和自谋职业以及各种劳务收入;

(九)农转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归还集体的,持村镇两级以上证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请,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应计入家庭收入;

(十)实物收入按物价部门规定或评估的物品价格折旧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时具备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其收入按全体成员收入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其家庭中的非农业人口在转为城市户口的下月起可申请入保;

(十二)当地政府确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特殊享受的补贴收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的奖金;

(三)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灾、因就学困难等原因由政府和社会给予救助款物;

(五)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专项奖金、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

(七)在职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

(八)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第十四条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职工按其工资名册上核定的应得收入总额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单位和社保部门应发放的离退休费计算。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等有关部门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领取应得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含临时工)另有收入的,与失业保险金或离退休费一并计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职工的收入,按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规定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障金以后余额计算。

(三)对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和下岗人员,已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企业职工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下列方法计算:有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协议或裁决规定计算;无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每个法定赡(抚、扶)养人每月为被赡(抚、扶)养人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半的费用计算;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按各子女提供的赡养费总和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属低保户的,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本细则涉及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填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从事经营性活动所得,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申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当地同行业中等水平收入计算,但不应低于经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的(不含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摊到若干个年月计算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请。

(八)实行年薪制单位的职工,按上年实际发放的年薪平均分摊到本年度12个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并计算的方法计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条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径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同时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经办人直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

(三)走访单位、邻里。经办人通过走访社区居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经办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部门协查。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六)行业评估。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各个行业打工收入情况及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制定各地个体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收入指导标准,规定和统一核定这些申请人员收入的标准。

(七)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实的生活状况。

(八)对有隐性收入而又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申请对象,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第七章分类施保

第十六条每个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特别是城市中的“三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员的困难要更多一些,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特殊的照顾,要分类施保,确保重点。

第十七条分类施保的原则

(一)应保尽保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救助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分类施保的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A类)

既“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二)特殊保障对象(B类)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残疾程序分为:肢体、智力、精神残疾1、2级,视力残疾盲1、2级为无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3级,语言听力残疾1、2级,视力残疾低视力1、2级为少部分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4级,语言听力残疾3、4级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员;

3、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6、依法抚养和领养孤儿的家庭;

7、突遭严重天灾人祸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对象(C类)

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

第十九条补助标准

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全额补助;特殊保障对象(B类)实行重点补助;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差额补助。同时因以上家庭或人员按原保障标准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适当提高其家庭补助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条分类施保中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及收入计算等均按本《细则》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低保资金筹措、发放和低保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所需资金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区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1%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将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及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应首先落实本级低保预算资金,并采取超调、垫支等方法,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城市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人数和月补差标准,财政部门核拨低保金,金融部门发放到人”的管理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将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杜绝以实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变相抵扣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五条低保金存折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户主或家庭成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区民政局低保办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持代领人和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第二十六条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证按期到委托银行网点领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领的,应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代领人的身份,手续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领人一次只能领取一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总额3%的比例列入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核查、建档、表格印制、微机网络维护、交通、通讯等方面开支。低保工作经费可计入我区应匹配资金的总额中,但不得进入低保专户。

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区低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章保障对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申请低保时,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在册基本保障对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领取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在册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保障对象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一条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随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审批机关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适当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年审制,只需掌握人员变化情况;对特殊保障对象(B类)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一个季度重新审核审批一次。基本保障对象是分类施保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动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此类人员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写出续保申请,并说明申请续保的原因和不能就业的正当理由,并按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以促使其早日就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低保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实行微机与档案的同步管理。其纸质档案材料为:户主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等材料。区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对象的电子档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监督

第三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低保标准、办事程序、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享受金额、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低保监督咨询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低保监督箱和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上访信件和电话,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本人。

第三十七条区民政、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要经常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过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为者,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申请人在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出证单位、出证人、负责人及冒领低保金的人员各处以冒领金额的1—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居民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或减发、停发低保金以及对给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从事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2、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的;

3、在调查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调查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明知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意为其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4、、、收受贿赂、为泄私愤或、故意刁难低保对象而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意见,将其拒之低保范围之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违反低保政策规定和影响低保工作开展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

第12篇

关键词:景德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法律保障

信息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民众对社会的了解不再限于传统的方式,政府是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拥有着最为完善的信息资源平台,同时,政府也是社会的服务者,应将与民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符合保密法的前提下)公开以便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的实现及政府的依法行政。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关系要素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的规定,政府信息的制作或主体是行政机关,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履行的是管理职能,因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容易记录和形成一定的内容,这个内容就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依法行政,构建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和谐。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关系中,政府作为信息的制作者理应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在我国政府包括三类: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的组成部门;二类是在管理公共事务方面有专门职能的各类部门,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三类是企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如医院、学校、供电、水、气部门等。根据依申请公开原则,任何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包括自身的生产、生活或研究方面),此时,有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即权利主体;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即客体是指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了县级、设区的市一级以及乡镇级的重点主动公开内容。此外,《条例》规定了法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只要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属于这个范畴,此外,未经第三方同意的不得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制度

2003 年 3 月 19 日,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这一理念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公正透明应是现代政府的新标准。对于什么是透明政府,有学者认为表现在三个方面:1、政府组织的透明,即公众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2、政府决策的透明,即公众有权知道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政策、法规为什么这样制定;3、行政行为的透明,即政府怎么做的问题。[1]透明政府的构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志,政府信息公开本是为政府依法行政与公民知情权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的桥梁,但是,政府作为权力的拥有者、信息的制作者,相对于公民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因此,公民信息权利的获取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监督,在规定公开范围与程序的同时,不应忽视监督的作用,为保障服务型、透明型政府的构建,维护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的内容与程序,《条例》做了专门的规定。制度方面,包括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这些工作的开展是各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当然这也强调了定期性,但是《条例》并没有明确具体时间。由于行政机关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若违反此项义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举报权,途径包括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此外,根据行政法的相关理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被侵犯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

二、景德镇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分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考察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市级各部门及区级各部门、县级各部门、县级市各部门都积极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应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从景德镇政务公开网信息获知的内容看,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主要体现在部门概况的信息介绍、工作动态、定期公布一些与职能相关的文件等方面,如对“突发公共事件”公开的数量极少,甚至有的部门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内容。“公共服务”方面非常少,而这方面的内容又与普通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考察

从以上两个表可以看出,我市的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数量上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有关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此外,与主动公开相比较,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严重不足,有的地区连续几年“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零,呈现出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的特点。根据,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统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体现在:职称认定事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资格办法、公积金还贷政策、征地事项、领导信息;干部退休安置政策、公积金还贷政策、绩效工资问题、药品限价问题、医保政策、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低保政策等;事业单位改革、社保政策、征地事项、农村办学条件等;财政预决算情况、立功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户口迁移政策等;西瓜洲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景德镇市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医疗卫生医疗卡报销方法和医疗卡使用记录查询等;征求补偿、危旧房管理办法、环保标志委托等。我市依申请公开主要采取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以及电子邮件申请的形式。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受理机关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或其政府信息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与形式要求);而我市在网站上公布的“依法申请公开”申请表另外要求必须提供申请用途,这一硬性规定加大了申请人提出申请的难度。此外,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结果公示方面,过于简单,如:办理状态――已办结,办理意见――已电话回复申请人;甚至有的部门根本没有这方面的任何信息。当然,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开展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是政府的服务理念与公民的参与意识。

三、景德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与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树立政府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法治政府

一个城市的民主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服务意识,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离不开对市民民情的了解。由于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各地区民众对政府一直都保有敬畏之情,对民众来说,政府的所有行为具有命令性、约束性,服从政府的决策是民众的义务。但是随着民众文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网络时代的来临,民众对于政府的行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比如:城市发展的规划,社会福利的变化,医疗条件的改善,教育资源的利用等等,这就意味着政府的行政模式应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对于何为服务型政府,有学者把服务型政府界定为:“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3]这一观点强调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界定了政府的服务角色,它明确了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现在实现公民利益,而不是政府自身利益,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以实现公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服务公民为宗旨。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也应体现服务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认定为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与职责。首先,工作人员要转变思想,政府的工作不再是“管”他人,而应是“服务”他人。其次,政府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重视民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最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他们尤为关心的,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应以此类信息为重点内容,比如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税收等。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体现了政府的服务程度,公开的信息内容应反映出握群众的所思所想,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二)培育我市市民的权利意识,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民众的权利意识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在动因,主要表现为自我权利、自我尊严的维护和对他人利益的关注。这种意识一旦形成并发展就会形成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现代法治社会需要这样的权利意识,民主政治也需要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来维护与维持。从某种意义上说,构建服务型政府需要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政府的服务理念,二是民众的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必须以市民权利意识的形成与法制为前提,没有市民参与的意识,就没有政府信息的需求。因此,我市应当加大提升市民权利意识的培育,积极支持市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给予他们行使权利的便利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知识的宣传,让公民的基本权利融入市民心中,真正了解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让市民体会到通过参与政治事务,能够保障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市目前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来看,呈现出“数量少,程序单一”的特点,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民众的参与意识薄弱以及政府及其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方面重视不够。笔者认为,除了加大宣传力度之外,还应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比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途径,可以是提交纸质材料也可以是网络提交电子版材料,以提高接收效率;再次,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特别对于不予受理的申请要说明原因,材料不足的,一次性告知补足;此外,还应重视对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回复,可以进行分类答复,以便申请者能进一步了解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救济途径

根据我市市政府及其各部门每年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类别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数量情况、在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事项。此外,《条例》还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应在各级政府逐步建立,且定期对此类公开工作进行考察,评价。根据这一规定,我市建立了“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明确了督查机构、督查内容和督促办法。虽然,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但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作为评议主体的公众不了解程序,对公开评议的参与度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过程中,重形式轻结果,其结果可能无人知晓;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大多由政府牵头和组织,参与评议的人员的选择和评议规则都是政府自己决定,其客观性会受到质疑。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认为,应充分认识本市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评议的重要作用,建立一个完整合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程序与体系,并使得这一评议结构常态化,具有持续性,对这类评议结果要及时、准确地回复,提高处理效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我市制定了《景德镇市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规定的内容比较简单,如“责任追究主体”是行政监察机关、上级负责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甚至还包括了行为人所在单位,这一主体的确定固然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这种追究责任的制度容易形成“官官相互”的局面,其实际的监督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笔者认为注入强新闻媒体与公众的监督力量,形成独立于政府的责任追究机构,发挥民间组织的监督作用。此外,在责任追究对象方面,目前的规定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其实这是一种模糊对象的表述。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从公平的角度考虑,权利和责任应该统一,因此,明确责任对象,一定要责任到人,才能使得监督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结语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与法律保障制度的建立必然要依赖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同时政府服务理念的更新也先得尤为重要。理念的变化决定了服务的方式与程序,政府应从单一的“管”转向多角度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民谋利,为民谋福。景德镇市拥有陶瓷特色,在构建文明、旅游城市的主题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应依法进行,为我市的发展与市民权利的实现架起沟通的桥梁。

参考文献:

[1] 赵婧.透明性与城市政府治理[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