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7 13:57: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源监控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二、强化政策管理。
1、加强现有的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深化流转税管理。
2、完善减免税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减免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调研工作。做好增值税转型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流转税制改革。一要科学测算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按要求进行测算上报,为上级机关决策服务;二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以及中部崛起税收鼓励政策的研究;三要清理、规范流转税优惠政策。
四、按照精细化的要求抓好日常管理。1、加强税源管理,重点是税源监控和对本地区重点税源的管理;2、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坚持“三约谈一核实”的要求,把好实地核查、领导审核关,同时做好一般纳税人核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将年审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来;3、巩固和提高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强化考核,以考核促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如有重大事件发生要向分局金税工程领导小组及时书面报告情况,确保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在全市名列前矛。4、加强发票管理,在一般纳税人中大力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版普通发票使用,提高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率;五是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严格依照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积极探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一窗式”管理模式。重点是做好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
五、推进流转税信息化建设。
1、做好建立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准备,根据分局实际向上级
提出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各项需求的建议,确保明年九月份前完成;
2、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数据采集和传输质量;
3、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认真核实一般纳税人增值
税普通发票(不含商业零售)的用量,做好企业DOS版开票金税卡的更换工作;
4、协助技服单位搞好企业端开票系统升级培训工作;
5、做好前期准备,有计划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认证量在100份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中推行“网上认证”工作。
(二)所得税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政策、税源、征收、减免税和资料管理五方面的内容。
(1)在政策管理上,做好所得税政策宣传、政策执行落实、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三个环节的工作。
(2)在税源管理上搞好所得税税源册籍管理,抓好税源普查工作,掌握税源动态变化情况。
(3)在征收管理上,健全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到税款入库等一整套管理程序。
(4)在减免税管理上,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申报程序、严格按权限办理。
(5)完善资料管理。使资料管理贯穿于所得税规范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所得税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归档保管、反馈等制度。
三、根据税收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搞好所得税规范管理。建立税源登记制度,加强部门配合,主动取得工商、国税部门支持,定期核对纳税人的登记资料,发现漏征漏管户应及时补办税务登记并纳入正常管理。并及时对企业的各项有效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将这些资料进行适当数据处理。
四、严格加强对纳税人的收入管理,监督企业如实反映收入,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
五、加强预征管理,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预缴的期限和金额,并严格按确定的金额预征企业所得税。
六、大力清理欠税,建立台账,逐户逐月落实收入进度和压欠情况
七、根据汇缴清缴改革要求,落实好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工作,组织召开了一次由企业所得税纳税单位的财务负/:请记住我站域名/责人、办税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0__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财产损失及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报批,对按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执行的税前扣除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一律进行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做到及时调查核实,严把政策关口,严格报批程序。
(三)征收管理
一、以提高征管“六率”为主要目标,围绕“征管六率”分析、查补征管漏洞,加强税源的有效控管,不断提高分局征管质量,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如实编报征管质量考核表。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换与沟通,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及时做好新办户的税务登记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税收议,提高管辖争工作效率。
三、核实在册的税务登记户和注册登记户,及时发现和处理准备逃跑或已失踪纳税人,清理非正常户,追缴相关证件,并配合稽查部门追缴流失的税款。
四、认真做好个体税收的管理,积极探索科学的个体经营信息采集方式和公平、公正、先进的定税方法,完善电子定税管理办法, 及时调整行业参数水平。
五、结合实际推行经济、灵活、便利的多元化申报方式,做好同城办税各环节的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公正执法,优质服务。
六、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继续完善税收管理员职能,提高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纳税服务。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把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管理与服务的结合点,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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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标志着我国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正式运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本文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由来谈起,结合实际工作,针对目前税收管理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税源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方面提出了建议。使税收管理员在“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实践中,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实现管事与和管户的协调统一。
1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税收管理员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由税收专管员演化而来的,但不是过去税收专管员的简单回归,不是“穿新鞋、走老路”,它是对专管员的扬弃。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成分多样化和经济利益复杂化,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管理员不可能像专管员那样各税统管,必须有分工有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而税收管理员制度本身就是为了强化税源管理的一项举措。以前,专管员只要带几张卡片,一支笔就能采集到纳税人的各项资料,税源信息的整理通过手工也大都能够完成,而现在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把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资源共享、数据分析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使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为可能。
其次,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源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这是专管员制度条件下,专管员所不可能实现的。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掌握着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信息,了解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涉税信息的变化,在人机结合的税源管理体系下,把最真的、最全的、最新的、最有用的信息录入电脑网络,为以后各项税收工作打下坚实的信息基础,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涉税信息的准确性。
2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是联系征纳双方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是抓好税源管理的关键。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增加税收收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特别是在发挥税收管理员主动性方面有一定的制约。
2.1税收管理员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束缚了税收管理员的手脚
税收管理员制度属于部门规章,而且在制定上,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作为制定依据之一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本身属于部门规章,在立法层次上不能作为《制度》的制定依据。另一制定依据《税收征管法》符合立法层次的制定依据要求,但从内容上没有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相关条款。也没有对税收管理员纳税辅导、评估、咨询等活动性质的界定,不能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的行政执法活动的性质,不符合法定主义的原则。另外,《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不尽合理,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规定过于僵化,过分地限制了税收管理员的权力,束缚了管理员的手脚,影响了管理的效率。对于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日常纳税服务、纳税评估、日常管理、下户调查等管理活动中,如何行使《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法》,以至于如何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当场处罚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活动税收执法的刚性不强,严重影响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2.2税收征收模式与税收管理员制度之间的矛盾,造成岗位间衔接不畅,挫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实行的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这与《税收征管法》第十一条关于“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规定相符,目的就是实现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科学化、精细化、系统化分工,形成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但在实践中往往是工作各干各的,但岗位之间衔接却跟不上,在内部工作衔接上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衔接制度,降低了征管工作效率。在需要工作衔接或稍有职责交叉,往往互相推诿,严重时就会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受责任追究的往往是税收管理员,既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工作效率,又挫伤了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2.3税收管理员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影响税源管理质量税收管理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员的事务性工作太多,不能以全部精力履行强化税源管理的职责。一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较为繁杂,工作量大,难以在税源管理这一项工作上集中太多精力。二是受传统的“保姆”式的专管员制度的影响,纳税人问及涉税事宜,都直接找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来处理,这无形之中加大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税收管理尤其是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没有落实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全过程,造成税源监控上的空档。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
税收管理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税收管理员队伍中,60%以上的税务人员年龄都在40岁以上,尤其是45岁以上的老税务,其知识储备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新招录进地税系统的大学毕业生甚至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接受能力,但实践经验缺乏,要将其培养成税收管理员队伍中的主力军还有待时日。因此,既懂税收业务知识,又懂经济管理、财会知识,同时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复合式高技能人才,往往仅在35至40岁这个年龄段,占全部税收管理员的比例较低。造成在实际税源监控管理中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信息化条件下的数据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流于形式,税源监控效能低下等实际问题,直接影响税源管理质量。2.4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监督机制不完善,形成“鞭打快牛”的现象,不能使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制度仅对税收管理员考核的量化标准和激励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差。如何各地都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如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如何与税源分类监控有机结合,如何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能级合理配置资源,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体系,如何量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指标如何界定等问题都没有形成科学的系统的有效激励和考核监督体系,导致“鞭打快牛”的现象产生,难以实现税收管理员职责规范化、配置最优化、考核系统化和效率高效化。
3发挥税收管理员在强化税源监控管理主观能动性的建议
3.1加强税收法制化建设进程,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立法层次,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工作的法律性质。首先制定我国的《税收基本法》,以此为基础,提升税收行政法规及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法律地位,使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执法活动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其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收管理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性为行政执法活动。从实际工作需要来看,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实施税收管理能够增强管理的力度,提高管理的效率,使税收管理员工作起来能放开束缚,更能体现依法行政。
3.2建立合理机制,保证税收管理员与岗位之间工作上的衔接顺畅。税收岗位的专业化分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下的一种必然选择,“征、管、查”岗位与机构三分离,也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税收管理过程中的专业化分工,必然增加工作环节,从而增加协调的工作量和难度,反而影响工作效率。要解决这一问题,要建立协调机制,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征收、管理、稽查等各职能部门应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全局意识、协作意识、配合意识、服从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工作上不缺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保证税源管理的这一中心工作。同时,建立各岗位人员的流动机制,适时实行轮岗。特别是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要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实行末位淘汰制,将业务精、计算机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税务干部,从征收、稽查岗位充实到税收管理员岗位上来,保证每一名税收管理员都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顺畅。从整体上将税收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3充实税收管理力量与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并举,确保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
首先是充实税收管理员力量。针对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多的现状,一方面,要合理调整征、管、查人员配备,特别是随着网上申报的实行,征收分局工作量大大减轻,可以将征收分局部分年轻、计算机应用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征管人员比重,降低人均管户数。
其次,抓好提高人员素质技能培训。除了对新招录人员严格考试选拔,从源头上保证税收管理员队伍的高素质外,主要还是对在岗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把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应把对基层管理分局干部培训的重点来抓,通过省、市局集中举办税收管理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和税源监控管理的理论水平。
3.4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考核与监督首先,推行能级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基层税收管理员队伍的实际状况,按照人力资源配置最优最大化原则,建立一套全面规范的能级管理办法,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测评,从理论水平、实际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进行多方面考察,通过考试等形式,确定每名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能级。岗位能级定期调整,能上能下,并以此做为竞争上岗的主要依据,调动广大干部和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管理力量和税收收入相匹配,实现税源监控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xxx县地税局计财科长事迹
98年以前,在县级单位,微机价格昂贵,数量也少。,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工作上清一色的手工劳作,并没有多少人认识到微机在短短几年后的今天会普及到如此程度。而还在基层征收单位从事征收工作的xxx就敏锐的感觉到这个比算盘好百倍的东西。认识到不久的将来,一定是微机的天下,于是他积攒多年的储蓄拿了出来,购买了一台价格相对便宜的微机,用于苦练摸索,开始了他对微机应用的新探索,并在几年后的今天,成为了一个用微机和网络处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一、开拓进取,积极贡献。
在他接手计财工作后,极力推广计财电算化,开创了数据由县局集中处理、统一记帐、报表集中处理的新思路。2002年元月份对各分局会计人员进行了taxble1.04报表软件的业务培训,通过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不断演示,使全局以最快的速度彻底告别了手工做报表的时代,xx县局的会统报表处理也就此迈上了新的里程碑,并且实现了当月推广当月平稳运行,没有任何差错。四月份,在省局征管软件运行前,分析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了应急方案,并亲自对县局、分局的税收票证进行了准确的初始化操作,由于连日的劳累与极度的缺乏休息,眼睛红肿,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精神高度集中地录入了县局以及所有分局的票证,为票证模块毫无差错的运行奠定了基础。9月份,对税源监控软件(sdms系统)进行了重点税源户建库、初期数据录入工作,至目前,该系统运行平稳,报送的电子数据准确。
2002年,市局在全市推广信用纳税模式,xx县局积极响应,工作进展很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划转不及时,差错率高等一系列问题,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xxx等业务人员积极向党组建议将所有信用纳税户在县局集中税款划转,数据集中导入数据库,集中开票、集中汇解、统一制作附件,在县(区)各单位中,率先进行数据集中处理、个体工商户集中征收。全县纳税人开户选择在能够通存通兑的邮政系统,税款在县邮政局集中划转,代替分局汇总开具缴款书,利用商业银行的“待结算财政帐户”功能,在城区集中汇解,及时到达乡镇金库。由于科室工作量大、人员少,而数据处理又必须保证及时性和准确性,xxx同志毫不犹豫地承担起了信用纳税的数据处理与税款划转这项繁重的工作,算不清加了多少班熬了多少夜,始终坚持一个信念:要做就要做最好。在自身业务量繁重的情况下,已经累计处理了全辖区4万户次信用纳税户的征收业务,制作信用纳税附件208份,开具缴款书1000余份,没出现一丝差错,是高强度、高效率、高节奏的工作典范。
二、善于创新,争创一流。
工作思维周密、前瞻性强、有大局观,是xxx同志的一个突出特点,为了解决影响报表及至所有业务集中处理的三大难题,即:税款在途、税务登记与纳税鉴定等基础资料不准确、各个申报征收岗位人员的操作失误多。他按日监控税款征收、解缴等动态的数据资料,从中筛选并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在途的记录,提醒并帮助分局跟踪单据传递。无论是城区的各商业银行还是农村的信用合作社,常接到他的查询电话。通过经常性、主动的与银行对帐,对外提高了金融部门的税收单据处理效率,对内培养了分局业务人员的“日清日结”的意识。2002年以来,全县范围内没发生过任何一笔的税款在途现象,金库报表、软件入库数据完全一致。
为了快速地给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收入进度、税源管理、税收分析材料,他广泛地了解各分局的税源动态,占有第一手准确详实的材料。另外,在市局、县政府要求的报表格式之外,他设计了报表26项,对各征收单位入库的省级、县级税收、基金、社保费等收入,从税收政策、税源、税种、行业、单位、进度、主、客观因素、特殊因素、构成比重等方面进行立体、全方位交叉对比,数据涵盖了所有项目的指标,方便了各级领导的宏观把握与正确决策。
三、务本求实,甘为“桥梁”。
xxx同志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税收征管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整体共进、步调一致,工作才能实现新的突破,新思路才有落实的基点,因此他主动地担当了在各科室、分局之间交流信息的桥梁,和对业务人员培训的主力。2003年3月,参加县局运行省局软件的测试小组,历时一个多月,付出了艰辛劳动难以言表,但他没有丝毫的怨言,在省局征管软件运行过程中,主动参与了申报征收、票证管理、会计管理等模块的人员培训,并推行每月举办岗位练兵,制作印发了《征管软件申报征收操作指南》,有效地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操作精度,实现了全局整体素质与工作质量的提高。此外,配合征管部门共同完成了对税务登记岗位人员的基础知识培训,并对错误信息进行批量、单户修正,实现了登记、纳税鉴定等基础信息的准确。通过扎实开展以上的基础工作,实现了2003年完成会计业务集中处理的所有准备工作的目标,为快速、顺利地实现“税库银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x同志有很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他每月编制并向县局领导、分局、县政府报送各项收入执行情况表,为县局领导、县政府、市局、县人大、政协、财政局、报送税收收入分析、各类专题分析、调查报告等材料130余份,累计二十余万字。尤其是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的《xxxxx》论文,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还经常到县计经委、建工局、统计局、财政局等单位了解工程招标、招商引资、政府投资等情况,保证了在工程招标、协议建设阶段获取详细的信息,使建筑、房地产开况在税源意向形成阶段即纳入税源监控,第一时间内介入征收,有效地防止了税源流失。在税源管理方式上,积极向党组建议,采取“分类分级管理”的模式,根据我县税源实际采取源头控制等方式将主体税源牢牢控管。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专业化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不走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不是一专到底,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不是唯收入论成败。根据实践中的问题税收管理专业化而是应该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 经济 不断 发展 、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 参考 。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 网络 ,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 企业 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 工业 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 科学 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 计算 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 教育 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 企业 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 网络 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 经济 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 发展 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 参考 。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 金融 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 理学 、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 科学 的数学模型进行 计算 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 现代 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哲学 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提出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和强化责任感来提升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
所谓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是指税收管理员贯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完成预定工作目标的操作能力。本文通过分析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提出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和强化责任感来提升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
一、当前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
1.职务内容多,管理的重点不明确。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承担的职务内容非常多,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以及上级布置的各类事项性工作,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税务部门几乎所有的工作事项和涉税行政责任都向基层管理员倾泄。同时,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普遍紧缺,动辄人均管理几百户纳税人,同一业务重复处理量也很大。因此,我们经常发现税收管理员手上同时在处理十来件毫不相干的不同事情,不知道该以哪一件事情为重,最后应付了事,影响了执行力。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管理的手段难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是我们的发展方向。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偏单一,在征管一线的一部分税收管理人员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虽然后续培训不断在加强,但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无功无过心态的人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随波逐流,应付心理强。目前税收管理员中能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分析并进行纳税评估的不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查账的,仅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40%;两者都不具备的占20%;余下的40%税收业务水平都不高,多数人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
3.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激励措施不足现象并存。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内容过于笼统、量化的绩效考核少;二是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目前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设置的多项考核指标和过错行为,只能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程序、时限、权限问题,不能有效地反映税收执法过程的全貌,在现实的税源管理过程中,特别是纳税评估等深度管理过程中,税收管理员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考核激励先进的效果不明显。考核结果只对个人经济起一点很小的作用,与职位升降、评先评优挂钩不明显,税收管理员对考核结果不重视,一些考核采取“扣分制”,甚至出现多干多错的反激励现象。
二、强化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建议
1.实施目标管理,突出管理员工作重点。(1)目标管理的概念。目标管理(ManagementObjectives,简称MBO),它是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提出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管理学概念,他认为管理首先必须确定目标,管理人员应该而且能够在目标的指引下控制好自己的成就。目标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使人们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发人们发挥最大的能力,把事情做好。(2)目标管理的优点。目标管理与传统管理方法相比有很多优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责任一目了然;二是有利于管理员找到工作重点;三是有利于调节人们的工作强度。(3)目标管理的具体应用。目前,县(区)局对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已有目标考核,我们认为必须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的目标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管理员团队以及每个管理员的分目标,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可依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管理员团队或管理员个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例如税收计划任务、征管质量指标、依法治税水平指标都可以按照各管理员片区的税源构成进行分解成分目标,按年下达,分季考核。
2采取管理员团队作业,融合不同素质管理员的共同力量。鉴于以下原因,本文认为管理员应采取团队作业:一是现行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一部分年龄较大的税收管理员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新充实到管理员队伍的大学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丈是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执法权在团队作业能够相互制约。(1)团队的人员组成。团队中应该包含多少位成员?人员结构如何配比?按照国际管理经验,团队人数通常最多不超过五六个人,三到四个人效果最佳(管理的实践),结合工作实际管理员团队可以采用人制:1个税收分析员和3个片区管理员。(2)团队成员的职责划分。将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做进一步细化分工:税收分析员负责辖区内税收分析管理和纳税评估管理,并对组织分配的事项性任务按片区进行分解落实和汇总上报;片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日常性管理,并对辖区内税源的纳税评估负协办责任。(3)团队的运作方式。每一位团队人员都对团队的目标任务负责,大家集思广益,但负责的领域各有不同。税收分析员应加大综合征管软件V2:0信息资源的应用,加强对税源监控分析和税收征管质量深度分析。通过开展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等趋势分析,研究地区税源发展情况以及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3引人质量管理的“戴明环”,强化管理员的7一作质量监控。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在质量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PDCA四个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1)P(PLAN)计划。计划包括确定方针和目标以及制定活动计划。(2)D(DO)执行。执行就是具体运作,实现计划的内容。(3)C(CHECK)检查。检查即对改进的效果进行评价,用数据说话,看实际结果与原定目标是否吻合。(4)A(ACT)处理。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肯定成功的经验并予以标准化,或制定作业指导书,便于以后工作时遵循;也要总结失败的教训,以免重现。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应提出给下一个PDCA解决。
PDCA的特点是大环套小环,企业总部、车间、班组、员工都可进行PDCA循环,找出问题并寻求改进;阶梯式上升,第一循环结束后,则进人下一个更高级的循环;循环往复,永不停止。
论文摘要:面对“收入中心说”给税收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征管质量考核中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纳税中报方式陈旧,税源监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则无法在税务管理中得以体现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专业化环节管理,是税收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 经济 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 参考 ,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 现代 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较落后,税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税收流失严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收管理实际,笔者认为:在我国,应加快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探索推行各级征收单位征管数据库的集中,在市(地)范围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征管数据库,为税务机关异地征收、纳税人异地申报纳税创造条件,从而便于获取和掌握全面、正确的信息,实现正确决策,提高税收政策实施的水准和质量。同时,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应加快办税和管税手段、方式的改革进程。即与纳税人、 金融 机构进行了三方 计算 机联网并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中继线,在有条件的 企业 中推行了网上办税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网上办税的企业甚至个体纳税人中推行ic卡申报、软盘申报和电话语音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使企业和个体户只要上网、通过磁卡或拨打办税电话便完成申报、缴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项事宜,开展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给纳税人办税极大方便,不仅可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而且使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受理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实现集中征收,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
论文摘要:本文就如何更好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进行了探讨。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征管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推进税’源管理 科学 化、精细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何更好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仍然是基层地税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基层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职岗与部门职责之间存在差距。这种差距具体表现在两个地方
(1)税收管理员制度原则上要求“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税和违章处罚等项工作”。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特别是税收减免税审批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上级部门审批,都得要有税收管理员出具调查报告,而税收管理员只要出具了调查报告,上级审批机关基本上没有不审批的。实际上税收管理员出具的调查报告如何对税收优惠能否审核起到决定作用。
(2)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还有划分不清之处,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仍有发生。这一点在实际工作表现为,上级部门需要解决的大部份事情.最终都要落实到税收管理员身上。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与现行税收管理员素质之间存在差距
税收管理员是在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分类、分片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税源管理、日常税务管理、调查核实、纳税服务等涉税事宜,是集“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督员”于一身的税务人员。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要做到“五清一会”,不仅要熟悉税收业务、 计算 机基本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 企业 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知识。而实际情况是基层分局很大一部分税收管理员由于年龄偏大、没有及时知识更新目前在征管一线的税收管理人员中,有些人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现有人力资源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和 现代 化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三低”:一是计算机应用技能低,常出现错误操作的现象,有个别管理员甚至连打字都不会。二是管理质量低,致使管理工作滞留在催报催缴、政策宣传、发票审核审批等层面上,不能管得更深、更细。三是财务知识水平低,不能将财务知识与税收 法律 法规有机结合起来,致使纳税评估这项重要的工作至今开展不顺利。
(三)税收管理员人员分布与管户数量之间存在差距
目前.由于案头事务性的工作增多.已让税收管理员显得疲于应付,而对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纳税户,管理员想扎实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税源确有困难。而部分税收管理员还存在“重管事轻管户”的思想,缺乏深入实际,脚踏实地的精神,调查了解不深入,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还有的管理员将更多的征管重心和注意力都放到了纳税大户的重点税源的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非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势必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存在较大隐患。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以后,基层工作大部分都要靠税收管理员来完成.而基层税收管理员数量与管户之间对比关系差距很大。有的地方一个人管几十户企业,的有地方管几百户企业,最少的地方一个人也要管十户企业、几十个或上百个定额个体户和众多未达起征点户。要想使税收管理员达到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难度很大。
(四)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与现有相关信息数据需求量之间存在差距
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员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而实际工作当中,税收管理员掌握企业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少。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税务部门内部表现在同级税务机关、上下级税务机关信息不共享的情况也比较严重。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征管部门内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税收分析、日常管理、税政管理、信息管理之问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普遍,直接影响了税收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同时直接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2)税务部门外部表现在税务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国、地税之间信息交换机制不健全;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换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税务部门与银行系统之间信息交换严重不足。税收征管缺乏关联信息的有力支持。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着力点,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力资源,明确职责,实现最佳税收管理。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培训制度
现阶段.税收管理员不仅要完成税收征收管理的各项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还承担着纳税评估等一些研究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这就对税收管理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尤为重要。一方面,制定征管业务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一案一分析等形式,开展 计算 机知识、 法律 知识、财务 会计 、分行业税收政策等培训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开展税源监控管理的业务技能。另一方面,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 教育 引导,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素养及其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税管员的税源管理水平和效率逐步提升。
(二)积极推广税务
税务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税收管理员的事情太多.实际上许多工作可以由税务完成.如税收宣传、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等等。由税务帮助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宜,既可节省纳税人的成本,又可节省国家的征税成本.还可以使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征收和稽查方面。
(三)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
一是现在每年都招录不少公务员,可分到基层税务机关每年很少,即使偶尔进来一两个,都是外地人他们呆了一两年就调走了,留下的还是些老面孔,没有新鲜血液输入,就缺少活力:现在基层不少税收管理员已明显不能适应现行税工作需要.有的在工作岗位上还起着反作用。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早谋划、早部署为原则,打下良好的税收工作基础
一是层层分解落实税收目标,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实行了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科室挂分局责任制;立足抓早、抓紧、抓细、抓实,从年初抓起,从每月抓起,毫不松懈地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认真查找了税收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增收建议,增强完成全年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以税收收入和征管质量为重点,挖掘税源潜力,以市局“架梁立柱,固本活源”要求为目标,夯实税基,培植税源新增长点,不断扩大收入规模,增加收入总量,提高征管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二)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收入质量。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的原则。
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拓展税收监控的管理面。建立健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各类生产经营者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抓好征免临界点纳税人管理。
三是抓好税基管理。认真做好应纳税行业、企业应税收入的核查工作,准确核实税基,摸清税源,进一步加强对非正常经营、专卖连锁经营、跨区域经营、直销代销等的监控;认真对企业财务数据和重要经济指标进行收集,深化数据的分析利用,统筹开展各税种评估管理。
四是着力抓好欠税管理。深化欠税分析,加大陈欠清收力度;不断增强防范新欠的预警能力和清欠能力,严防新欠形成,努力把欠税遏制到最低程度。
今年以来,国税收入面临众多不利因素,收入形势依然严峻。我局始终紧扣组织收入中心,牢固树立完成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落实“挖潜力找收入、精征管要收入、强稽查补收入”等措施,顺利实现了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截止6月20日,我局1-6月税收收入累计入库2700.67万元,完成我局年度计划的53.27%,快时间进度3.27个百分点。通过采取一系列增收保收措施,有效弥补了政策性减收364万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减收47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收317万元)造成的收入缺口。“两税”收入累计入库2130.17万元,同比增收700.78万元,增长49.30%,快时间进度3.25个百分点。“其他税收”累计入库570.5万元,同比增收322.2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28%,快时间进度3.28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入库394.03万元,同比增收92.45万元,增长30.65%,占县府年度计划的54.73%,快时间进度4.73个百分点。
(三)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征管质量指标。按川国税函59号文及遂国税函18号文相关精神,根据省局税收监控分析系统的数据,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局税收征管质量。在每个月的局务会上对上月征管指标情况作出说明,与相关科室及税源管理单位研究讨论提升征管质量指标的各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征管工作任务,并纳入目标考核,征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初步制定税源管理专业化方案。根据省市局要求,为加强税源管理,促进征管转型,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从国税的现状出发,结合我县税源结构及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信息管税为依托,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积极组织,做好组织机构代码比对工作。为加强税源监控,更好的组织税收工作的实施,也为了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县局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对组织机构代码差异进行了比对,其中处理未登记信息1166条,共享信息392条,错码信息23条,重码信息36条,并在比对的过程中在发现了一些漏管、已注销或查无下落的企业,为我局加强纳税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认真完成新版发票换版工作。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对现有发票进行了清理,并将库存中停用发存按照市局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启用新版发票以来,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了基础。
(四)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服务,扩充服务方式,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咨询服务、告知服务、专项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努力把办税厅建成“纳税人之家”。
二是积极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提高银税协议签约成功率。截止到年6月15日,个体签约成功356户,其中双定户签约通过354户,占达起征点户数的55.22%;共计扣款成功1376户次,扣款38.24万元;每月通过短信平台,做好税款征收期纳税提醒服务工作以及税法宣传工作,并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节日祝福,政策提醒等,切实做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今年我局围绕“和谐税收·魅力”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金兵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县人大副主任陈德政、县政协副主席李发扬等县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工商、财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区、纳税人代表、中小学学生社会各界群众2000余人,组成了象征税收宣传20年的20个方阵参加了启动仪式。全县纳税10强代表郑重承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魅力”;税务人员宣誓“依法征税、优质服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整个宣传活动得到了各级媒体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四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开展岗位技能、公务礼仪培训,提高办税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注重服务技巧,提升服务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优化了服务手段,全县国税系统普遍树立依法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内部效能,我局严格上下班、着装等纪律,推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加大对效能建设情况明查暗访力度,在全局形成以遵章守纪为荣的良好氛围;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效率,切实加大了行业纠风力度,通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专项清查、初核、治乱减负等途径,重点查纠了以税谋私、以税挤费、税收政策不落实、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杜绝了各类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正之风;坚持聘请行风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从而畅通了行风监督渠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好评。
(五)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完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工作。我局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程,及时成立或调整了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同时将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了“三纳入”;以税收改革为动力,以推行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和“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确保专项任务的完成。认真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组织学习《遂宁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行政处罚,使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年上半年共计享受税收优惠的户数786户,其中企业36户,个体750户;优惠金额321.7万元,其中增值税69.7万元,企业所得税252万元。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95个,免收办证工本费1900元。同时定期清理优惠软件中的数据,及时对垃圾数据进行了修改,上半年共清理55条未申报信息;大力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按照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举办“六五”普法学习6次,参加学习人员达400余人次。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掌握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定期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首长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负责地签署法律文书,推动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讲座制度;积极协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是严格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制定了我局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年度我局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加强了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追究。
(六)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年工作规划》,按照省局“13131”基本工作思路和总体策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化解潜在风险,实现了“四个确保”、“三个安全”、“七无”、“三零”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全县国税系统内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制,并纳入目标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步发展,整体推进,保证了落实。
三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优良传统、廉洁从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的形式和领域,建立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机制。
四是深化“两权”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局党组重要决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结合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开展督察内审、执法监察、定期走访和“跟班作业”等,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税收定额调整、停歇业管理、普通发票管理、滞纳金罚款征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选拔、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三公”费用管理等过程的监督,规避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五是继续推进“读书思廉”活动。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活动与党的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工作的结合,在抓好读书思廉“三三六”基本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领导上廉政党课,廉政文化征文、读书思廉心得交流与评比、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读、深思、精修,在“思廉”、“修身”、“践行”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力。
(七)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班子建设。根据年初拟定的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按月组织中心组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深化和班子能力的提升,强化班子理论武装;积极开展争创“四好班子”活动,推动班子建设不断上台阶。制定了年度计划,确定了创建目标,明确了基本标准及要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丰富和充实创建内涵。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以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开展了以“加强社会公德,塑造诚信人生,构建和谐社会,争做文明公民”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和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氛围;做足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慰问对象家中、病房、征管第一线,亲切关怀他们的生活、学习、身体等情况,并送去了组织的问候。共走访慰问在职及离退休职工21人次。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消除误解和隔阂,营造了和谐共事的氛围;切实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夯实人事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干部能力培训工程。通过全员读书、人人上讲台、岗位练兵、视频讲学、网上学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干部在岗培训活动,大力构建“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的干部在岗培训工作格局。上半年来,组织“1+X”学习提升学习小组开展学习活动6次,完成市局视频讲学任务2期,送培7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其中:“361”培训18人次;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组织视频讲学学习7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八)文明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按照“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树文明新风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组织开展学先进活动,并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月活动。“三八”节期间,积极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清明”节组织部分党员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向旷继勋烈士敬献了花篮,参观了烈士纪念馆。组织开展文明执法、诚信纳税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深入创建活动内涵,我局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得到省、市妇联和上级局的充分肯定,实现了一年一台阶,二年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知识学习活动。在我局行业网学习天地专栏上刊载评论文章《大力实施公民道德教育》,转载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职业道德应成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等相关内容。同时,还将《文明市民读本》、《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手册》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读书漂流”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县局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以“创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在行动”主题的实践活动,60余名国税干部到街头、进小区拾垃圾,把建设美好家园付诸于实际行动。上半年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上级好评。
四是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除积极参加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的活动外,我局志愿者服务分队还到敬老院开展帮孤助残、爱老敬老等社会公益活动,利用“六一”到新星乡小学看望留守儿童,并送去了价值近1000元的学习用品。
五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县局积极收集书目,利用行业网刊载了《保卫延安》、《红岩》等十大红色经典书籍,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
六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为贫困学生、“留守学生”服务的道德实践活动。同时,在干部职工子女中开展了给家长一封信活动。
七是认真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完成了40户帮扶任务。
(九)深入开展税务文化活动。
一是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县局工会一道开展了迎新春游园活动、“五一”游戏竞赛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二是继续打造国税文化园。制定了《县年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国税文化小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再造;坚持以小区为平台,组织职工和居民,开展了“迎新春”工会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创作、鉴赏、展示廉政书法的活动;健全小区阅览室管理制度,进一步丰富藏书种类和数量,开设廉政图书专柜,供干部职工及家属借阅;定期更换小区知行苑展板和书画长廊展品,不断丰富小区廉政文化内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召开了家属座谈会,评选表彰“五好家庭”和“助廉先进”各5名,教育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共建和谐清廉的国税家风。
三是组织职工参加国税系统各类税务文化活动。组织3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歌咏比赛活动,1人活动了一等奖;组织2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征文朗诵比赛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小品比赛活动,取得了三等奖;组织老干部参加全省国税系统退休干部书画摄影诗文作品征集活动,目前征集诗词13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上半年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税收政策性减收,税源不足导致收入压力增大,收入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对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研究得不够;
三是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工工作积极性还需要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是执法风险和安全意识不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是税收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到我局税收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自行纳税申报制度 税收监管 税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76-04
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宣布年所得超过12万的个人需自行申报纳税;各地区又接连出台了更为详细的实施规则。在强烈的社会关注之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于2007年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首先,个人申报制度通过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监控,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其次,进一步推进了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个人自行申报制度,从而缩短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过渡的进程。
然而,从近年来申报的结果来看,个税自行申报的结果并不理想。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申报的主角,高收入者却多有缺席。对于此种情况的出现,本文将会按如下思路进行探讨:首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成因;其次,对于我国的个税申报制度及实施提出改进之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概述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的概念。自行纳税申报(self-assessment),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就有关纳税事项向征税机关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行为。具体而言,纳税义务人依据税法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确定其纳税义务内容,计算应纳税额,并自行将其计算结果集计税依据以纳税申报表的形式提交征税机关。征税机关原则上根据纳税人的申报确定应纳税额,只有在纳税人无自动申报或申报不适当的情况下,才由征税机关依法处分行使税额确定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克赋”,也是纳税人权利理念的体现。我国于2006年11月6日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的要件,自己确定纳税义务的具体内容,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法律制度。《办法》第二条规定办理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包括:年所得I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等。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该纳税年度内,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构成要素。(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主体。纳税申报主体一般分为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即指负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自己主动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我国《个税自行申报办法》第2条中规定了纳税主体有以下五种情形时需进行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这一条规定,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并非只有年所得12万元者才需进行自行申报,符合其他四种情形的仍需进行申报。第二,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依照《个税自行申报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具体界定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当然,所得中不包括依个人所得税法及《申报办法》中不征税及免税项目。(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方式。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在实践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和数据电文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关于数据电文方式的申报日期确定问题,在国税发〔2003〕47号通知中进行了补充规定,明确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数据电文的日期作为其实际申报日期。
伴随着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税务机关对于电子申报的大力推广,加之以网络申报的便捷优势,使得网络申报成为各国纳税人的首选方式。(3)申报期限。各国税法一般都对自行纳税申报作了规定和限制,针对不同的纳税项目、不同身份的纳税人也有不同的期限规定。申报主体必须遵循法定的申报期限,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也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个税自行申报予以不同的期限限制。每年的3月31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的最终申报期限,其它情形的申报期限分别由《个税自行申报办法》第16至19条规定。如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申报期限是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而非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当然,申报期限并非是绝对的不能改变,如果申报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确有困难,如果强制其按期申报则会超过纳税人的期待可能性。③因此,大部分国家的税法都设计了延期申报制度。我国则在《个税自行申报办法》第20条中加以规定,具体操作遵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纳税自行申报制度的立法目的。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这种制度要求纳税人进行年度综合纳税申报,此申报是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一个前提性制度。建立个人收入总和申报制度,能够保证纳税人收入等涉税信息的完整性,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利于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实施关系到我国个税税制改革的进程。④(1)培养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可以有效地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减少纳税人纳税不遵从行为的发生。(2)平衡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充当调解公民之间收入分配水平的手段或工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时,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因此,在我国要调节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是要让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纳税负担。二者只能在试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而且由于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着缺失综合所得概念而使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大打折扣的硬伤,因此,我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也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定位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8}(3)加强对税源控制的管理。税源控制是税收管理的核心,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纳税人上交的自行申报的材料便成为税务部门掌握税源信息的重要依据与来源。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发挥效用的前提是掌握纳税人,尤其是高收入者的收入情况,但目前我国的个税征管还主要是采用代扣代缴的方法。纳税人发生的应税收入,都由收入的发放者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集中向税务部门缴纳。这样,个税税源控制的责任由税务部门转移给了代扣代缴义务人,从而导致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之在实行源泉扣缴的方式下,纳税人没有义务保留或者提供收入凭证,收入发放方也不开具完整凭证,因此使税务机关对于税源的监管乏力。而自行申报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其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信息,从而有利于税务机关搜集高收入者的涉税信息,了解其纳税状况以及职业和地区,从而明确重点监控群体与监控对象,强化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更好的发挥个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
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存在的问题
1.我国所实行的分类税制有失公平,且与综合申报相脱节。我国税收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收入划分为若干项目,分别就不同项目计税;不同项目的收入,适用于不同的税率表格。与之相配套的则是个税征管实行代扣代缴。而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中则是有不同的规定,即在分类所得税制的基础上,纳税人按照综合所得税制的标准,将各类应纳税的收入合并计算,总重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这样就形成了目前我国的“分类计税”加“综合申报”的双轨制模式。在这样的双轨制模式下,导致即便是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可能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不同。不同性质、来源的个人所得,采用相异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征税,适用源泉一次课征方式。这样就会导致相等收入的人由于其个人所得来源等条件的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这就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
根据《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主要由各类所得的支付单位或扣缴义务人代为计算和扣缴;除了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有扣缴不实的收入项目时,纳税人应按综合口径自行申报收入及相关信息⑤。以上情况表明了我国的分类计税和综合申报相互脱节,分类计税仍是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自行申报并未在税额征收中起实质性作用。这样不仅没有充分发挥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应有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征纳成本,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2.个税税源控管乏力,自行申报纳税者人数和结构呈畸形发展。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监管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是造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没有实现其立法目的的重要原因。国家税务部门早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四一三”工作思路,即“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帐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等四项制度;加快建设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三项管理。但由于税务机关没有有效的手段控制税源,给纳税人隐瞒个人收入创造了条件,也使得纳税人个人收入隐形化成为自行申报中的一大难题。这就是税务机关很难确切掌握个人收入的实际金额,从而无法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控制税源的手段较为单一,仍是以扣缴申报来反向监督。这样仅能完全监控工薪阶层的纳税人,不能有效地将高收入者纳入税收监管之下。而且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多元化、隐形化、现金交易量大等特点,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信息未被税务机关掌握,加之大部分公民也不能准确计算自己的年收入,因此,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还是来源于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对于那些收入形式多样高收入者未被完全统计在内,使得申报人数不确切。
3.税收稽查方面涉税案件惩罚力度不够,纳税人滋生侥幸心理。个人所得税作为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最多的一个税种,其征管和稽查的工作量相当之大,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目前税收征管基础有较为薄弱,征纳信息不对称,且某些稽查人员本身素质不高、执法不严,加之个税本身就与个人利益联系非常密切,从而容易激化矛盾。这样就造成了税务稽查单方面注重补交税款或者罚款,处罚力度不够,使得纳税人滋生侥幸心理,严重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⑥
4.个税自行申报的配套措施尚未形成。(1)金融体系配合不到位。我国的金融实名制支付体系的缺位,现金交易仍然是支付结算的主要手段;许多私营或者个人企业财务不健全,个人收支与生产经营成本交错混杂。这些都使金融部门无法真正掌握纳税人的收支资料。这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极大的影响个税自行申报功能的发挥。而且对于那些掌握大量个人收入信息的金融、保险等部门并没有义务去定期向税务部门进行信息汇报,个人纳税信用与个人信用记录、社会评价也并没有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其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缺少激励。(2)税务制度滞后制约了个税自行申报的发展。税务指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我国从1994年就开始尝试建立税务制度,但在实践当中税务机构多由税务机关自己开办,直到1999年才转向市场化运作。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税务的环境和秩序尚待规范,很大一部分的税务机构刚刚完成向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的转变,其规模较小,建账建制也不是很规范,因而业务水平和信誉度不高。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存在的会计服务、会计咨询和税务中介机构基本上为单位纳税人涉税业务服务,对个人的税务服务除向一些在华的外籍人士外,还开展的很少。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的建议
1.选择适应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程序的正当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实施的效果。由此可知,我国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的实施效果很大程度上受到目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影响。然而,值得注意也正如上文所说的是我国的分类所得税制背离了公平税负的原则。面对这个尴尬的情景,唯一可行且根本性的办法就是选择适应我国国情的最佳税制模式。(1)三种不同模式的税制比较。分类所得税制,又称为个别所得税制,是指对于同一纳税人的不同类型所得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在此种税制下,总收入和可扣除费用由各种所得类型分别决定。它的优点是可以广泛采用源泉扣缴的方法控制税源,防止税收的流失,有利于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但是不能够按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课征,有违于公平原则。
综合所得税制,又称一般所得税制,是指将纳税人在某一特定期间内的所有不同类型的所得综合起来并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其特点是将不同来源的所得加总课税,不分类别,统一扣除。这样,综合所得税制就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加之考虑到纳税人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并进而可以实现调节纳税人之间所得税负的目的。但是其手续繁琐,费用较高,易于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
混合所得税制,又叫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主要实行按照纳税人的各项有固定来源所得先用源泉扣缴办法课征分类税,然后综合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如果达到法定数额,再课以累进税率的综合所得税或者附加税。⑦这种税制吸收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对同一所得进行两次独立的课征,不仅能够防止偷税漏税,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且也体现了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区别对待原则。这样,就既有利于政府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贯彻税收公平原则的实施。(2)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制模式。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已经不能满足个人所得税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都尚未达到一定高度,因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占总人口比重比较低,需要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则少之又少;纳税人收入渠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隐性收入普遍存在。而税收征管水平决定了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真实的掌握纳税人的情况。因此,符合国情的选择是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
按照这种混合所得税模式,要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的分类。具体而言,即需在进一步规范所得分类的基础上,先以源泉预扣的方法分别采取不同的税率征收分类所得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纳税人申报其全年各项所得并进行汇总,调整后的应税所得作为全年所得的课税依据,并对汇总的数额扣除合理费用后的部分按累进税率征收综合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征收综合所得税时,可将分类所得税已缴纳的税额予以扣除,以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的合理调节。⑧
在当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不强、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等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源泉扣缴的办法。目前的分类税制模式,计征简便,节省征纳成本,且根据不同性质所得采用不同税率。这虽然有利于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但不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相比较之下,综合所得税制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而且将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考虑在内,可以实现调节纳税人之间所得税负的目的,但其计征繁琐,成本较高,并且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
因此建议目前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混合所得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是指依据纳税人的各项有固定来源所得先采用源泉扣缴办法课征,然后综合其全年各种所得,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再可以累进税率的综合所得税或者附加税。⑨如此,吸取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并可以有效地防止偷税漏税,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此种税制区别纳税人不同种类的所得,而且能够广泛采用源泉扣缴法,便于稽征税款。我国的国情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目前适合我国的税制模式是混合所得税制,但这样的嫁接体制毕竟只是权宜之计,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才是个人所得税改革长远规划的目标。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缩短分类所得税制向混合所得税制转轨的期间,待相关条件基本具备后,再适时推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向综合税制模式过渡。只有这样才能使个税自行申报走出制度困境并得到完善。
2.加强个税税源监控,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和效率。个税申报制度的全面推进,离不开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掌握,离不开对纳税申报准确性的监管。而这也正是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实行的最大难点,因此,个税的征收就不再只是税务机关的职责,相关的公共管理部门(工商、海关、劳动保障部门等社会部门)以及支付单位也有协调配合的义务和责任。在经济转轨时期,分配领域存在的个人收入隐性化、多元化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建立起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性的联动机制。从当前的情况看,税务机关与纳税义务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税务机关没有与相关部门形成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税收征管法赋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的义务;同时赋予了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及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权力。因此,税务部门应该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和组织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纳税人信息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高收入者个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储蓄存款情况,实行一年一度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信息传递制度,最终形成促使纳税人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社会管理机制。
税务机关应首先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更加深入地进行税收信息化建设。可以考虑使用纳税人的居民身份证号为纳税登记号码从而建立起全国联网的个税纳税系统,以解决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掌握全面的信息以及准确申报所得等问题。与此同时,还应与海关、财政、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横向联网,以便于信息共享和进行交叉稽核,及时掌握高收入者个人的资产购置、转让、租赁、投资等信息。同时,应建立健全高收入者个人纳税档案,强化对于高收入者个人的税收监控,建立对其的纳税评估机制,并与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比对,对有偷逃税嫌疑的,及时交由稽查机关进行查处。⑩从而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加强税收监管的力度。(2)规定现金支付限额,减少现金流通。大量的现金支付,不仅使货币发行成本增高,增加支付双方的风险,而且加大了税源控制的难度。因此,应加快实现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支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查机制, 限制和减少现金支付的范围,以减少现金的流通。为防止纳税人分散收入和财产,应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推进银行存款、个人金融投资及其它各项个人支付的实名制和信用卡制的改革,从而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完全显性化并得到有效监控,促进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从而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作用。
3.完善激励与惩罚机制。要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仅仅依靠个税自行申报办法规定的行政和刑事处罚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并进行分类管理,形成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在日本,个税自行申报分为两种:蓝色申报和白色申报,分别适用的是诚实申报的纳税人和有不良记录的纳税人。蓝色申报(blue return)是指凡能根据日本大藏省的规定,正确置备账簿文书,簿记其文书情况,并予以妥善保存者,取得税务署长的许可后,适用蓝色申报书进行的申报。这一制度的设立,是根据“肖普建议”引进的旨在巩固和完善自行申报纳税的一项制度,可以适当发挥申报纳税制度的功能。纳税义务人应当置备账簿文书,并簿记其收入、支出,在此基础上进行申报,但在实践中置备完备的账簿文书的纳税人并不多。为鼓励在健全账簿文书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申报,许可置备一定账簿文书者运用蓝色申报进行申报,并且给予蓝色申报者种种白色申报者(白色申报,是指不以蓝色申报书,而是以普通申报书进行的申报)所不享有的优惠⑾。这就使蓝色申报制度得到了普及。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白色申报者不仅不能享受蓝色申报的种种优惠待遇,而且还要受到税务机关更为严厉的监管。当然,蓝色申报的许可在发生法定事由时,税务署长可以取消其许可。
目前我国只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规定了罚则,而没有相应的对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行为设定奖励机制。从各国税收征管的实践经验来看,激励和惩罚相结合并加大奖惩力度有利于提高自行申报的积极性。税务局可以开展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建立激励措施,可以仿效上述日本所采用的赋予诚实的申报人蓝色申报许可,并给予优惠的措施。也可以建立伴随公民终身的类似与社保账户的个人所得税账户,并准确记录其纳税情况,并与其他社会福利或待遇相挂钩。
同时税务机关应严格执法,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效率和加大税务行政处罚的力度。首先,税务机关执法人员应当首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其次,应当加大稽查力度,打击重点,并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坚决不允许出现只补税,罚款流于形式而使纳税人产生侥幸心理从而逃税、避税的情况发生。
4.完善税务制度。由于市场交易的日趋复杂化和税法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使得人们对于税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而税务处于中介地位,并遵循独立、公正的准则,因此有利于实现征纳双方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我国税务制度起步较晚,仍然有着许多不足之处,并因此制约了其发展。我国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税务制度:首先,建立健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级次,使税务行业在市场经济取得合理地位。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进一步约束税务行业,为我国税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完备的法律环境。还应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准入制度等,提高税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规范,充分发挥税务的作用。其次,应当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可以由行业协会根据全国税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核算平均成本利润率。并依据该核算成本利率,规定统一的指导定价体系,确定各种业务收费的上下限,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服务量的大小及机构自身服务质量的高低具体确定收费标准⑿。再次,加强对税务行业的监管。这里的监管应包括行业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从而加强对税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保证行业的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行业的内部监督,可以依靠建立行业协会来实现。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其行业内部一些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机构间争议的仲裁者,并规范约束从业人员和机构;而外部监督,主要是由政府管理机关实施。政府管理机关应当对税务机构的整个行业进行监督和宏观的指导,并定期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相应的处罚;若有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语
本文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进行了规范性的分析,总结出了对于我国自行纳税申报制度有借鉴意义的方面;并对于目前我国自行纳税申报制度运行现状进行学理上和实务上的分析,归纳出当前我国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及相关其他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探讨我国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的完善,并提出了改革分类制模式、加强个税税源监控、完善税务制度等建议。然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严格执法,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其他部门和机构的相互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已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责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进一步的税收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将会能够充分发挥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从而有利于经济市场和国家的良好运转。
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法律问题的探索和学习,力图为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见解,现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完善,应当立足于我国该制度的现状,立足于客观的角度评价和分析。由于我国该制度起步较晚,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取长补短,缩短该制度的完善历程。第二,对该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应当是从立体着眼,全方位出发,通盘考虑,建立一个科学、有效、健康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本文从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加强自行申报监管,完善激励和惩罚机制,完善税务制度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只是这个立体制度的一小部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人的参与和努力。
注释: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
{2}李情.我国个税自行申报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③钱葵.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④郭雷,施于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评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总第63期
⑤高培勇.个税自行申报的出路何在.中国改革,2007(5)44
⑥燕洪国.论个税自行申报―――导引价值、制度障碍与对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1)双月刊,总第166期
⑦蔺翠牌.中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研究看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刘隆亨主编.当代财税法基础理论及热点问题.北大出版社2004年版,282页
⑧赵丽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0)
⑨蔺翠牌.从中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研究看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刘隆亨主编.当代财税法基础理论及热点问题,北大出版社2004年版,282页
⑩韩真良.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问题的思考.经济视角,2009(1)
{11}[日]金子宏,战宪斌,郑林根.日本税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428-429,424-425
【论文摘要】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个人所得税却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这不仅使财政收入遭到巨大损失,而且还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因此,进一步加强个税的征收和管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公民自觉纳税的意识,是改善我国个税流失状况的有效途径。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它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制本身不完善以及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乏力所致。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和收入作用,应在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及提高征管水平上下工夫。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作由支付单位包揽,纳税人无需同税务部门联络、无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也拿不到税票证明,造成纳税人被动纳税,根本不了解税法和纳税方式,更没有把纳税作为一种应尽义务,不利于纳税意识的提高。
(二)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我国收入分配渠道不规范,金融系统发展滞后,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较低,现金交易频繁,并产生大量的隐形收入、灰色收入。一个常识是,现在浮在表面的有钱人,比如正被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私营企业主和演艺明星,充其量只是有钱人的冰山一角。2000年7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在全国10个省市进行高收入群体的调查,结果发现,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占的比例最高。而过去人们对演艺界人士高收入的想象,并没有在调查中得到确认。很多自称有钱的人实际上并不是很有钱;很多实际很有钱的人却从来不敢说自己有钱。这使得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纳税人监控不在重点上。
(三)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由于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性,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四)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5年就制定并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对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部分扣缴义务人或迫于领导的压力,或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故意纵容、协助纳税人共同偷逃税款,将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计或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还有的干脆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改为5%的比例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的处罚远远不能到位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是和其违章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而其违章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偷逃税问题上。我国个人所得税偷逃税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执行期间就曝露出来,当时对各种“名人”、“权贵”的偷逃税案件处罚不力,其负面的示范效应非常大。同时,90年代初开始暴力抗税事件也在全国范围内屡屡发生,加之法律对其制裁也没有及时、到位,使违法犯罪者更加气焰嚣张。虽然近几年执法环境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了一定改善,但整体个人所得税征管还是“富人争相偷逃税、工资薪金万万税”。再加之能够缴得起较高个人所得税的,一般都是有一定地位和名望的,税务部门对他们偷逃税被查住的最多也是补税罚款,有的甚至任其发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事。
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美国建国初期财政部部长汉密尔顿曾讲过,人一生下来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纳税;二是死亡。社会公众人物必须懂得他们在从社会获得声誉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的义务,其中“依法纳税”是起码的条件。笔者认为政府需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
(一)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征收办法的改革,为公民纳税提供良好、便捷的税务服务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包括建立一套严密完善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减少各种优惠减免措施,增强执法的刚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加大对逃税偷税等各种税收流失行为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计算机控管网络,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电算化,并尽快与银行等计算机系统实现联网。
(二)全面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
我国现在已经对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等实行了实名制,在各种支付结算中广泛使用支票、信用卡。虽然目前建立金融资产实名制会面临诸多阻力,但应充分认识到金融资产实名制不仅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意义重大,而且对抑制地下经济、防治腐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行税务制度
由于纳税过程比较繁琐,而纳税义务人的税法知识普遍较低,以致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申报手续和办理交纳税事宜方面均存在较大的难度,致使征收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推行税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消除或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另一方面,它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架起了桥梁,发挥沟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联系的纽带作用,把税收政策和税收常识及时传递给纳税人,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以通过税务了解个人所得税征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征管方式。
(四)实现数据资料一定范围内的共享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作用,形成治税合力,才能收到调节收入分配的良好效果。地税部门一方面要和工商、银行、海关、司法、房地产、证券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建立经常联系制度,互通信息,以全面掌握个人有关收入、财产的资料信息。如向金融部门了解个人储蓄存款及利息收入和资金往来情况;向工商部门了解工商登记和变更登记有关资料;向证券部门了解各类有价证券的转让及股息、红利支付情况等。另一方面地税部门内部也要在制度上确定协调与沟通的具体办法,真正实现信息共享,避免各自为战的不良倾向。
(五)尽快建立并积极推行个人信用制度
首先,切实实施储蓄存款实名制,建立个人账户体制,这项举措在2000年开始实行,每个人建立一个实名账户,将个人工资、薪金、福利、社会保障、纳税等内容都纳入该账户,这需要税务、银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和强大的计算机网络支持。其次,实行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纳税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做到“全国统一、一人一号”。第三,国家要尽快颁布实施《个人信用制度法》及配套法规,用法律的形式对个人账户体系、个人信用记录与移交、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个人信用级别的评定、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作出明确的规定,用法律制度保证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六)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制定纳税人编码制度,建立纳税档案
(一)坚持多渠道并举,努力扩大财源。
今年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正逐步消退,我镇的社会经济各方面开始好转,1月份税收收入达到1355.5万元,同比增长95%,取得了开门红的好成绩。今年“两代会”上提出的一般预算收入为10200万元的目标,我们积极与国地税配合,通过走访了解,落实优惠政策,管紧税源收入,依靠服务促发展,。到5月份止,实现税收收入5296.77万元,同比增长55%,回升趋势明显。
(二)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根据“规范、细化、综合、零基”的预算要求,结合本年的财政实际收支结构,科学编制财政年初预算草案,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的一般性财政支出,规范机关及学校等部门的包干经费。同时保证重点支出,注重民生支出,加大对农业、教育、文化、卫生及新农村建设等各项社会保障的投入,实现财政点、线、面的科学分配和平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预算外的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确需支付的款项,补办预算追加手续,规范预算管理。
(三)规范财务制度,做好各类专项检查。
上半年,我们根据上级财政、审计部门有关要求,以做好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加强资金存储、拨付等各环节的管理,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通过对农业资金专项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使专项资金使用向“实用、适度、节约”方向迈进,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会计知识培训,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
会计继续教育工作从4月份重新开始组织报名工作,除了培训年度、细则的改变,主要的是正式实行网上培训方式,除了报名录入工作,培训和考试全程都在网上完成,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同时给从业人员提供了最大的便利。截止目前,已有143人完成培训,3人补培训。
同时,积极发挥协会作用,注重对会计珠算协会的业务建设,组织学习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布置撰写学术论文,继续加强学会会计工作联系点建设,使之在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及会计人员之间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镇会计从业人员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整体素质。
(五)、健全网络建设,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
今年我镇在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中,按照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公示通知到户和资金兑付到户的原则,由各村工作人员对实际种粮面积进行核实,同时做好农民补贴网的核对与录入工作;各村面积上报后由镇工作人员进行汇总整理;各村对补贴发放对象和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农村信用社依据分户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今年我镇共有补贴户4332户,面积24579.01亩,补贴金额共计1098681.13元,现已全部发放到户。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项目启动一年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至今,冰箱、空调等家电类已经累计补贴934户,金额248633.63元,其中今年1-6月为455户,补贴248633.63元;另外,汽车、摩托车共补贴179户,金额387661.1元,其中1-6月补贴101户,补贴232421.1元。政策实施扩大国内消费市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发挥审计职能,规范财务处理。
上半年,财政审计所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青港村2008-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重点检查了在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工程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7条,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依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开展审计工作,把不符合规章制度和政策的各项不合理开支进行处理;同时还采取边审计边指导的方式,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账务处理作了现场指导。通过半年来的审计工作,规范了村级现金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了审计正面功能,最大程度地维护了集体利益。同时,对镇级及村级的工程项目统一组织进行委托审计。上半年共报送工程审计项目6个,工程送审金额达573.13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金额31.62万元,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
从上半年来看,经济发展形势有所好转,财政收入恢复增长,使我们对下半年工作的开展也有了信心。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下列的问题,一方面财政收入来源有限,没有新的突破点,特别是今年预算外收入的减少,大大增加了财政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公共财政支出步伐加快,政策性配套支出项目和市镇重点项目多,财政收支平衡面临一定压力。为完成今年的预算,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挖掘税源潜力,增加可用财力。
一要继续巩固基础财源、速效财源与长效财源并重的多元化、有后劲的财源体系,着力解决好税源结构不合理性的问题,推动镇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二要紧紧围绕产业提升基地的目标,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的优质内资企业,提高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三要立足破解瓶颈制约、盘活土地存量、促进企业发展和投产,督促部分入驻企业早投产、早出效,增加税收渠道。四要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尽量少流失税金,重点抓紧对小税种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五要积极发展适合我镇实际的第三产业,留住税源。一方面继续发展以观光、休闲为主的产业,包括休闲渔业、观光农业等,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下游产业,包括连带动的餐饮业、住宿业等,让客人把钱更多的消费在牟山。这样既可以增加镇级财政,带富一方,也间接的减少财政支农数额。
第二、加强节约型政府建设,降低财政运营成本。
针对刚性支出日益增加,镇财政负担日益加重的现状,我们要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支出管理。一要坚持“以收定支”、“轻重缓急”、“先收后支”的原则,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二要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继续深入在全镇行政和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单位”活动;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差旅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支出,确保公用经费压缩5%以上。三要加强财政监管。理顺各级资金的关系,做到“权、责、利”明晰,对各类镇财政补助或投入项目,明确界限,科学预算,科学使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做到参与而不包揽,充分发挥审计在工程建设中的监督。
第三、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论文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纳税人
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
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
(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
(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
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自觉做到诚信纳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
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
三、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
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
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
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
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
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将支出项目细化,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
(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
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 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
(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
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