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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履职报告

时间:2022-09-05 15:47: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负责人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负责人履职报告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第四条(考勤时间)

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

第六条(信息录入)

施工现场必须在监督机构召开的首次监督会议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录入个人人脸信息。

第七条(人脸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人脸识别来实现。

第八条(考勤起止)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起止时间,从首次监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到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为止。

第九条(停工规定)

停工必须将《停工报告》报监督机构,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复工前需现场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监督机构,恢复人员考勤。

第十条(请假规定)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因事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报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并提交暂不到岗履职请假申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准予请假的,请假天数(请假时间内包含的实际施工天数)可在当月应到岗天数中扣除,否则作缺勤处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请假情况报监督机构录入考勤系统。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异常频繁请假的,建设单位应核实该人员履职情况,发现未履职的要及时责令更换。

第十一条(到岗率规定)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月到岗率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当月施工天数如无放假、请假及其他特殊原因的按当月日历天数计,下同)。考勤天数如有合同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上述到岗率。

第十二条(有效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当月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位总天数/当月施工天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周期内项目部月到岗率平均值;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由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第十三条(人员变更)

人脸识别考勤阶段发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开工到岗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除特殊情况外。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考勤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实施考勤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建设,同时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监管。

第十五条(企业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项目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按未到岗履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发现人员不按本细则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监管要求)

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抽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发现被考勤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处置规定)

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及项目部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监督机构应对相关项目重点监控,并根据各类检查情况,相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项目及企业负责人、季度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按规定作信用扣分处理;项目综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取消其项目评优评先等资格。

第十九条(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2篇

一、明确功能定位是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的前提

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践来看,酝酿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的起点,对选准用好干部具有一定的导向甚至先决作用。因此,有必要明确这一环节的功能定位,解决“为什么要进行酝酿”的问题。

从干部选拔任用整体链条上看,酝酿环节具有导向功能。酝酿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头道关口,在酝酿过程中要对岗位特点、工作需求、人选资格、任职条件等要素作出明确界定,直接决定岗位提供、人选确定等问题,对于后续的人选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看,酝酿环节具有扩大民主功能。扩大选人用人民主,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应有之义,也一直是选人用人的热点和难点。规范酝酿环节,在酝酿主体、权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甄别干部,实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目标。

从维护干部选拔任用纪律来看,酝酿环节具有源头防范功能。长期以来,对酝酿环节一直没有形成规范的制度,导致这一环节给人造成神秘、模糊的错觉,并容易由此诱发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这一环节,完善运行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

二、明确内容和方式是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的核心

酝酿内容和酝酿方式是酝酿环节的核心,要解决“酝酿什么”和“怎样酝酿”的问题。

在酝酿内容上突出从单一人选向人岗并重转变。在实践中,酝酿大多是针对具体人选进行,对岗位的考虑较少。从长远角度出发,如果长期只关注人选,停留在酝酿“人”的阶段,不仅不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而且可能滋生腐败。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就是要把酝酿内容从“因人选岗”向“因岗选人”转变,认真研究岗位的需求情况、现职人员履职情况和人岗匹配程度,促进人岗相适。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关注空岗。在出现空岗时,更多地关注岗位对干部的要求而不是干部对岗位的要求,在酝酿成熟的基础上,公布空缺岗位、选拔条件和相关提名要求等事项。二是关注弱岗。在年度考核中,把干部履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考核内容,同时结合组织部门的分析研究,对履职能力较弱的岗位进行综合分析酝酿,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由组织部门向党委提出书面报告,作出对该岗位进行调整配置的动议建议。三是关注多岗锻炼。按照多角度促进干部交流、多渠道加强干部锻炼的总体思路,推进干部在重点岗位、热点岗位、基层一线岗位间的有序流动,既丰富干部阅历和优化经历结构,也有利于区域政治生态平衡。

在酝酿方式上突出从被动酝酿向主动酝酿转变。在当前的酝酿环节中,除领导班子换届、岗位空缺、干部交流等情况外,有相当一部分的酝酿动议是由部分用人单位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或组织部门先行提出,酝酿存在一定的被动性。我们认为,实现酝酿的功能和目标要以提高酝酿的主动性为保障。选准用好是目标,增强酝酿主动性是基础。如何掌握酝酿工作的主动性?首先,要增强对岗位情况了解的主动性。经常深入单位进行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了解各岗位的需求情况、履职情况和存在问题,发现空缺岗位,梳理出履职强弱岗位,为做好酝酿工作提供岗位准备。其次,要增强对干部队伍了解的主动性。要分级分类建立区域干部情况数据库,形成“一人一套文本档案,一人一份电子档案”,动态跟踪了解,随时掌握干部思想状况、能力素质、廉政建设等情况,为酝酿工作做好准备。第三,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充分尊重各方意见。在酝酿之前包括平常的工作中,畅通干部反映个人意愿的渠道,广开群众参与干部选用的言路,为做好酝酿工作提供信息准备。

三、准确界定主体和原则是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的关键

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需要对酝酿主体、酝酿原则进行准确界定,解决“谁来酝酿”和“在什么条件下酝酿”的问题。

酝酿主体的界定。按照对酝酿环节的制度设计,初始提名前的酝酿要多次进行,反复酝酿。在此过程中,要对各个阶段参与酝酿的主体进行明确界定。在提出动议理由和建议阶段,酝酿主体应是掌握岗位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干部个体情况的组织部门;在作出动议决定阶段,酝酿主体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五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的时候还要在分管领导、人大、政协和派领导成员以及群众代表中进行;在制定初步方案阶段,酝酿主体是组织部门;在完善并确定方案阶段,酝酿主体是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涉及党外人士调整时,酝酿主体还应包括人大、政协及统战等部门相关领导。

酝酿原则的确定。由于酝酿环节特有的功能,决定了初始提名前的酝酿工作必须慎重、严谨、规范和民主。我们认为,规范酝酿环节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重在讨论原则。只对拟调整岗位的标准、条件、人选要求等进行充分讨论酝酿,不预定组织人选。二是程序既定原则。在酝酿过程中严格遵守既定的酝酿流程,不简化、省略某项程序,避免临时动议、临时酝酿。三是主体扩大原则。在酝酿主体上,除了在规定的酝酿范围内进行讨论外,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扩大酝酿主体范围,比如涉及纪检、计生、、检察、公安、法院等~些特殊岗位时,可以把酝酿主体扩大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四是适度公开原则。视具体情况,将酝酿过程和结果以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空岗情况及经酝酿提出的岗位任职条件等应适时面向社会公开,酝酿过程中对一些用人单位提出动议理由的否决情况也可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等。

四、完善程序设计是促进酝酿环节规范化的基础

隐性化、模糊化是酝酿环节亟待规范的问题,对酝酿环节的具体程序作出科学规定,可以有效解决“怎样进行规范的酝酿”问题。

第3篇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严把项目建设审批关,仅今年上半年,就否决了150多个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有效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近年来,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持续推动政府解决一些焦点环境问题。

今年5月至8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市生态建设情况展开调研,并听取了市生态办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近日,又兵分6路赶赴各地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检查,督促政府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和中心城区的禁煤工作,力争空气质量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水源监督监测和应急响应措施,提升水源地监控预警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准,全力保障宁波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同时,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还要求政府部门深化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按期完成电镀行业、印染行业、精密铸造行业整治,把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确保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王井才

海宁:开出本届代表履职成绩单

日前,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本届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汇总,261名海宁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自2007年1月5日当选以来的基本履职情况一目了然。这是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为每位市人大代表开出的履职成绩单。

汇总以表格形式列出明细,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会同各镇、街道人大逐项梳理形成,直观地反映了每位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内容包括出席市人代会情况,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开展代表主题活动、述职活动情况,提出议案建议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和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情况等。

据悉,这份成绩单将作为本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档案,与代表述职报告、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落实情况等书面材料一起永久保存。 王晓圆

兰溪:力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今年,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落实《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情况,尤其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将其列入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在兰溪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下,市政府积极采取行动,今年共投资3166.45万元,实施了5个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惠及13个镇乡(街道)72个行政村的5.7万常住人口。目前,已有19个村完工,46个村正在施工,7个村正在规划中,预计年底前主体工程将全部完工。

除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外,兰溪市政府还努力探索农村饮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好、管好、用好,真正让农民长期受益。 朱 炜

上城区:专题询问直击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难点

日前,杭州上城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会,在听取审议了区政府的相关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6件被代表评为“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意见建议,连续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发问。

专题询问会历时两个半小时,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旧小区准物业管理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如何切实加强“群租房”综合管理等15个代表们关注度高、政府办理难度大的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都作出了正面的回答。

“会后,希望政府及其部门能将今天所讲的解决办法、提出的工作措施再进行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民忧民困。”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晓芳提出了要求。

通过这次尝试,上城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适时运用一些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有利于推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接下来还将研究制定有关询问和质询的办法,以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王 先

松阳:启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

10月12日,松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县政府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日前,为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凡满意票达到实际参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的70%,且没有不满意票的为满意;不满意票超过实际参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一半的为不满意;其余为基本满意。

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报告单位须在两个月内重新报告办理结果,并再次接受测评。再次测评“不满意”的,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必要时常委会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或对主要责任人依法启动撤职、罢免程序,属县政府直属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建议县委、县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周晓鹏

奉化:代表全程参与“把关”重点民生工程

日前,奉化市大堰镇人大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视察了位于江口街道南渡地块的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听取了镇政府负责人关于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等意见建议。

此前,奉化市大堰镇人大代表还曾在政府部门征求意见、确定补偿方案和听取下山移民村群众意见等各个环节,多次关注、参与各项工作,全程“把关”重点民生工程的建设。

这是奉化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推出的代表工作新举措――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把关”重点民生工程,为重点工程建设加上了一把“安全锁”。 原 杰 周浩平

玉环:评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日前,在前期走访相关代表、实地察看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交通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评议。

这是玉环县人大常委会继去年对县水利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后,第二次对政府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

玉环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既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发挥代表作用、推动政府有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介绍,评议将着重围绕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情况、办理效果等五个方面进行。

从今年的评议情况看,代表对县交通局的办理工作是满意的。会上,县交通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对代表建议的落实明确了具体措施。 郑必荣

西湖区:力助中小企业“抗寒解困”

当其他地方的中小企业仍在为生存四处奔波时,杭州市西湖区今年已有26家企业列入杭州市雏鹰计划,27家企业列入国家科技型创新基金计划,获得政府资金1827万元。与此同时,西湖区的其他中小企业也在经营担保、项目落地、人才引进等方面,获得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这是西湖区政府为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意见推出的系列举措,积极帮助区内中小企业走出困境。

日前,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时发现,由于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用工成本继续上升、人民币不断升值,“融资难”问题已把区内不少中小企业 “压”得难以喘息。为此,在审议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时,常委会提出了要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困局,加大资金、政策、人才的扶持力度,政府要与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等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转型难”、“用地难”、“用人难”入手,积极推出了四项措施。其间,西湖区率先出台了鼓励创投企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把近期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推介给需要用地的企业,还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实施“325”人才发展计划,吸引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到该区发展。 杨 宏

南湖区:监督提升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政府出台了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作出了具体的政策规定。这是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4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驻店药师,是指已取得执业药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从业药师任职资格或具有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过程中,负责处方审核、指导用药等职责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从事执业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驻店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期间必须在职在岗,认真审核处方,履行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指导消费者合理购买和使用药品、质量把关等职责。驻店药师职称证书应悬挂在店堂内显著位置,上岗时驻店药师胸前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和岗位等内容的胸卡。

第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每月月初应制定出驻店药师排班表,驻店药师上班必须签到。当班驻店药师因故不在岗时,应将标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告知牌摆放在处方药柜台醒目处;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报告药店负责人及时调整驻店药师。

第五条 驻店药师在销售药品时应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客观地告知消费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推荐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药品。对于病因不明或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延误治疗或加重病情的消费者,药师应向顾客提出就诊建议。

第六条 驻店药师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挂或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误导消费者把药品视为普通商品或将非药品按药品介绍;

(三)诱导消费者购买超过所需用的药品,给其带来用药风险;

(四)夸大药品疗效,以赢利为目的促销药品;

(五)采用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干扰、误导消费者的购药行为。

第七条 驻店药师非自身因素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如果驻店药师未及时报告,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驻店药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受聘企业发生经销假劣药品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驻店药师变更受聘企业时,应先与原任职企业解除聘用关系,待原企业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被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聘用。

药品零售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驻店药师在其它药品经营、使用企业任职或使用虚假执业资格、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仍聘为驻店药师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并申请开办或变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处罚。

第十条 驻店药师因解聘或辞职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另行聘用符合条件的驻店药师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空岗。无驻店药师期间,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擅自销售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罚。

第十一条 驻店药师采取“挂靠”、“借用”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证件等手段在药品零售企业虚假任职的,三年内不得在市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担任质量负责人、审方员职务。

第5篇

一、基本做法

1.确定评价对象。组成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稽核部为成员的部门履职评价小组,将部门履职评价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每年选择3-4个部门作为评价对象,所选评价对象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实现对职能部门的履职评价全覆盖。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评价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被评价部门的相关职责、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年度工作目标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评价主体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二是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三是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情况;四是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实施工作评价。评价方式采取非现场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非现场评价主要是利用对被评价部门已有的各种内外部检查结果、监管报告,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为评价提供依据。

4.形成工作报告。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小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梳理,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客观地对被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见、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取得的成效

1.部门履职意识得到强化。通过评价,对被评价部门履职情况及其效果予以验证,使其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促进其尽责履职;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增强部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履职缺位、管理不到位现象;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2.部门管理效能得到提高。将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明晰、监督检查不到位与条线工作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同类同质问题屡查屡犯等现象相结合,促使被评价部门对照部门职责,深挖问题根结,找准整改目标,自加压力,自我整改。部门工作的主动意识不断提高,创新意识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3.部门执行力得到提升。通过评价,被评价部门找准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发生了新变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合规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部门的协调能力明显提升。

4.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评价,被评价部门改进工作作风,从细节抓起,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窗口形象,在服务内涵、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为基层、为业务经营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和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近年来,我行在省联社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的多项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几点启示

一是充分认识履职评价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部门履职评价的重要性,把强化部门履职评价作为提升部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将监督的触角由基层向管理层延伸,充分发挥履职评价的作用。通过评价最大限度地挖掘部门潜力,提升部门执行力。对评价工作给予支持,明确评价小组的职责和权限,增强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是注意履职评价方法。履职评价应对被评价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在评价过程中应加强与被评价部门的沟通,使其理解评价的目的和意义,积极配合评价活动的开展,自觉接受监督。评价活动应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敢于揭示问题,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规范履职评价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评价程序操作,对现场评价的一系列步骤,包括调查问卷、调查取证、事实确认、意见反馈等有序进行,对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定性准确,经得起推敲,体现评价的规范性。

第6篇

根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和区委组织部泰高委组〔**〕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对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织述职述廉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参与分工的非领导职务和助理级干部。

二、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办联合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组进行考评。

考评时间从**年1月11日开始,至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

三、考评内容

根据综合考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评实绩的原则,以**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

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考评对象围绕考评内容,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篇幅在2000字左右。

⑵自我评估打分。班子成员根据《**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泰高绩考办〔**〕1号文件附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打分。

⑶进行实绩公示。各单位对考评对象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出实绩条目,填写《实绩公示表》(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开展述职述廉、测评和民主推荐。

⑴述职述廉。召开考评单位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考评对象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⑵测评。参会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表、公众形象评价表、考廉表,并交回考评组。区领导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的综合评价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实施。

⑶民主推荐。组织参会人员对单位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其中,**年已进行过民主推荐的单位,不再组织推荐。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打分。

考评对象向考评组提交《**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及自我评估打分的有效依据。考评组进行逐项核实、计分。

4.个别访谈。

考评组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还可结合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的情况。

5.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考评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考评报告。

6.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区绩效考评办结合考评对象履职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动态绩效考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动态绩效考评细则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五、其他事项

1.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本次考评同步进行。

2.**人民医院、**职教中心为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分别由区卫生局、文教局进行考评。

第7篇

一、科室、员工绩效综合考评体系构建

(一)明确绩效考评管理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绩效考评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立足于医院的战略目标要求,并能够促使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

2.综合评价原则。一方面,综合平衡各科室的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使不同科室间的绩效表现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将结果性的业绩考评和过程性的行为能力评价进行有机结合,全面反映员工绩效表现和能力素质。

3.整体绩效原则。引导各科室主任(即直线管理者)根据“团队激励计划 ”的原理实施员工绩效评价、绩效管理,强化员工团队意识,通过提升员工个人绩效从而提高科室的整体绩效,乃至医院的整体绩效。

4.全面参与原则。按照“绩效计划、绩效指导、绩效考核、绩效改进”四个环节进行动态循环的绩效管理,调动科室、直线管理者和员工全面参与绩效管理循环过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二)科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科室绩效考评是员工绩效考评管理的前提与基础,员工绩效考评管理是科室绩效考评的延伸与细化,两者具有高度关联性、一致性。在对科室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方法,形成科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1.科室分类考评。医院根据各科室职能定位以及与医疗业务关联程度等,将其科室划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科室三大类。其中,临床科室是承担病人的系统诊断、治疗任务,并负责收治病人住院的科室,其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收治病人数、诊断符合率、治愈率、甲级病历率、病人满意度等方面;医技科室又称为附属科室或非临床科室,是指配合临床科室进行诊断、治疗的科室,如检验、放射、药剂、B超、心电图、脑电图、内窥镜、针灸、理疗、护理等,其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辅助检查病人数、辅助检查报告合格率、辅助检查病人满意度、住院病人数、住院病人满意度等方面;行政管理科室一般负责医院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业务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服务、指导等,绩效水平主要体现在工作效率、其它相关关联部门满意度、认可度等方面。

2.定量、定性考评。科室定量考核主要采取关键绩效指标(KPI)进行考核,即根据各科室职能定位、工作性质、管理要求等不同,分别设置可以量化的关键绩效指标以及计分权重,通过多项指标加权计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定性评价通过360度评议实现,主要包括院领导评议、科室负责人互评、员工代表评议等,根据评议结果汇总计算定性评价得分。根据科室类别划分,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结果分别乘以各自权重,加总得出各科室的综合考评得分,即XX科室综合考评得分=定量考核得分×权重1+定性评价得分×权重2。

(三)员工绩效综合考评体系

医院在科学、有效实施科室绩效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员工绩效综合考评工作,并根据岗位性质及职责等将员工划分为科室正职管理人员、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和科室一般员工三类进行分别考评。

1.科室正职管理人员。对于科室正职来讲,其应对本科室整体绩效表现负责,其绩效水平根据科室绩效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共同汇总确定。科室绩效直接取其所在科室的绩效综合考评结果;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采用100分评价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专业能力、团队管理、组织协调、进取意识、判断决策、业绩能力八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通过医院自行研发的“科室、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测评打分。根据360度测评原理,测评人有院领导、其他科室负责人、本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并根据测评人重要程度以及与被考评人熟悉程度、关联情况等,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其中属性为上级的院领导权重50%、属性为同级的其他科室负责人权重25%、属性为下级的本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权重25%。

2.科室副职管理人员。对科室副职管理人员采用“绩效合约”考核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各科室副职管理人员与其所在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作为绩效合约主体签订绩效合约,并设定关键绩效指标进行定量考核;科室副职管理人员个人履职行为能力的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纬度、评价途径等均与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一致。(1)绩效合约考核。绩效合约内容主要包括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绩效周期等,每项绩效指标均按照最低目标T1、基本目标T2和理想目标T3三档设置目标值。绩效合约考核得分根据绩效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算,每项指标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单项指标完成最低目标T1得60分,完成基本目标T2得80分,完成理想目标T3得100分。绩效合约考核得分由单项指标得分乘以权重加权计算确定,即绩效合约考核得分=∑(单项指标得分×权重)。 (2)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尽管在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纬度、评价途径等方面均与科室正职管理人员一致,但测评人及权重分配有所区别,即测评人有分管院领导、本科室正职、本科室其他副职管理人员、本科室一般员工,其中属性为上级的分管院领导30%、属性为上级的本科室正职权重30%、属性为同级的本科室其他副职管理人员权重20%、属性为下级的本科室一般员工权重20%。

3.科室一般员工。医院在员工绩效考评管理方面要发挥直线管理者(科室负责人)的作用,由院人事部指导和协助各科室对一般员工实施业绩贡献与行为能力并重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价。(1)业绩贡献考核。一般员工业绩贡献考核主要采用KPI(关键绩效指标)/KTI(关键任务指标)考核方式进行。由于各科室岗位性质及分工不同,一般员工KPI/KTI考核指标由各科室根据一般员工所在岗位关键业绩指标/核心工作任务自行设定。同时,还鼓励各科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员工定量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一般员工的KPI/KTI考核。(2)行为能力评价。各科室一般员工行为能力评价由人事部统一组织开展,采用100分评价制,从专业知识、责任意识、贯彻执行、忠诚敬业、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八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

二、科室、员工绩效综合考评结果应用

(一)绩效工资分配

各科室副职、一般员工绩效工资均采用总额“打包”方式进行分配,绩效工资包核定与科室绩效综合考评得分挂钩,不同得分设定不同绩效考评系数,绩效考评系数用于调整绩效工资包大小。绩效工资包核定公式:

某科室副职绩效工资包=∑(副职任职月数×副职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某科室员工绩效工资包=∑(员工任职月数×员工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人事部于考评期结束后将副职、一般员工个人综合考评结果反馈给科室正职,由其依据考评结果在核定绩效工资包内提出二次考核分配意见,人事部审核后发放到个人。同时,科室正职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多少挂钩部室绩效综合考评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汇总结果,由人事部直接考核发放到个人。

(二)考评等次评定

首先,科室正职考评等次根据科室绩效综合考评得分、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得分进行评定,其中科室综合考评得分在临床科室(14个)排名前6名的、医技科室(7个)排名前3名的、行政管理科室(8个)排名前2名的科室正职可推荐评为A等;在临床科室排名前7-10名的、在医技科室排名前4-6名的、在行政管理科室排名前3-5名的科室正职可推荐评为B等。其次,科室副职考评等次,由各科室正职根据其绩效合约考核和个人履职行为能力评价汇总结果等提出考评等次评定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确定。最后,一般员工考评等次评定,由各科室根据行为能力评价、KPI/KTI定量考评汇总结果提出建议,其中A等、B等员工基础比例均为一般员工总数10%,对于科室业绩综合考评得分在同一考评类别科室中排名靠前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A等、B等员工推荐人数。若员工最终被评为A等、B等,其个人行为能力测评得分原则上均不低于80分。

(三)其它方面应用

科室、员工绩效考评结果除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考评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外,还作为员工工资等级及档次调整、职务层级晋升、工作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8篇

一、省级公司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定位

一般认为财务总监是公司全局管理者、战略领导者、价值践行者、内部控制监督者等等。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省级公司的财务总监,既担负着总公司财务条线赋予的使命,对总公司下发的各项财务考核指标负责;又归属省级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为当地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服务。

(一)财务总监要牢记委派身份,不辱使命。对于总公司的财务控制系统而言,财务总监在规制省级公司不规范财务行为,解决财务报告舞弊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于省级公司经营者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财务总监具有监督、制约和反映的职责。特别是在与省级公司经营者的思路和措施与总公司整体思路发生偏离时,财务总监应当发挥关键作用,从公司大局出发,对经营者的决策判断施以积极有效的影响,保持上下经营战略和措施的一致性。

(二)财务总监要放眼全局,做好参谋和助手。作为总公司委派到省级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要摆正自己在省级公司高管中的位置,做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两者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共同研究设计高效的理财方案,共同追求企业财富的最大化,保证所有者的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财务总监要配合好省级公司的整体经营工作,既要全面充分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更要及时提示风险,积极提供建议,全力配合支持总经理的工作,全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总经理的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三)财务总监要统筹兼顾,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省级公司财务总监虽然委派自总公司,但要避免狭隘的条线观念,做到始终坚持一个信念:只有扎根和服务于省级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才能通过省级公司经营成果的不断优化来回馈总公司,得到总分两级公司的认可。所以,作为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必须科学有效的分配各项公司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结果提供最有力的后援支持。一方面,要协助总经理监控和完成好总公司下达的各项KPI指标,统筹配置各项资源;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做好销售、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工作。

二、当前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履职现状和问题

(一)职责不清,角色定位不准确。部分财务总监在日常工作中,自身职能和角色定位不准确,所领导的财务条线职责不清,没有很好地规制省级公司不规范财务行为,甚至存在协助财务报告舞弊等方面违规行为,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制约和反映的职责,也没有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助手,积极为业务条线部门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协助,使得财务工作没有很好地发挥支持省级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作为委派制的财务总监,如何结合地方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手段,既与总公司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又能卓有成效地完成工作,这是部分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在工作没有认真深思的问题。如近年来保险企业中普遍推行的财务集中,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和人文特点差异较大,保险公司各地市的基础也参差不齐、情况迥异,财务集中面临着如何处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效率与风险等诸多问题。而作为财务总监,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和不断提高的管理要求,就应坚持理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如何加强省级机构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

作为总公司财务战略下达与执行者,同时又作为省级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省级公司的财务总监如何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可资利用的资源,正确处理总公司与省级机构、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省级公司与地市公司的关系,进而有效保证财务工作执行力,是省级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所在。

(一)与主要负责人保持顺畅及时的沟通,综合把握主要负责人的观点和思路。通常来说,省级公司的主要工作都是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公司决策管理层来开展的,主要负责人的思路和观点大都代表着公司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因此在省级公司层面,财务总监所扮演的为公司经营及发展做财务支撑的角色决定了要站在主要负责人的立场思考和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要以主要负责人的观点和思路为出发点及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为公司的短期和长期经营目标服务,为公司的可持续价值增长打好基础。当然这种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开展工作的方法也不是无原则的教条适用。当主要负责人和财务总监的意见相左时,作为财务总监一定要冷静思考并找出问题所在,如果是原则分歧而主要问题在于负责人时,那么坚持原则、充分沟通、及时汇报最佳处理方式。

(二)求同协作处理好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关系。财务总监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绝不是孤立和片面的,而恰恰是体现在它为整个公司正常运行和全面发展所起到的“保驾护航”作用上,即作为一种后援和保障类的工作对公司核心经营工作的服务与支持。发现并不断深化彼此的共同点是处理好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关系的基础。不论是在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还是在方案制定、措施落实上,要坚持把公司整体利益这个共同点作为财务和其他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并在具体工作中寻找更多的共同点,不断增强彼此间的认同和信任,实现相互协作、紧密配合,才能顺利完成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才能尽最大努力支持专业条线达成目标。

第9篇

各公司、各部门:

总公司于春节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和日常值班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公司、各部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岗位责任,扎实做好值班工作,有力促进了公司平稳有序运转。但是,仍有个别部门在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中存在值班联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为加强值班薄弱环节管理,提升公司值班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内部联络畅通、人员履行职责、公司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促进公司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做好国家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更是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证公司平稳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

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

各经营部门要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顶岗值班,甚至“挂空挡”等现象。经营部门负责人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要严格做好值班工作,如有事不能到岗,需电话请假并安排好部门工作,同意后方可离岗。

三、切实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各经营部门要安排1名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信息员,并于3月8日前将信息员基本情况报总公司备案,信息员需长期固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变更,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备。信息员负责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等期间按要求及时、准确向总公司报送值班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信息,要确保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确保重大信息报送“无遗漏”。

二是按时报送值班信息。在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中,总公司要求各部门在中午12点前报送值班情况,但是有个别部门迟报值班信息,影响公司整体值班信息汇总,还有个别部门早报值班信息,在上午10点就报告当天值班情况,导致出现2个小时的空档期。出现以上问题,反映出个别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报送值班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各公司、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值班信息报告的时效性,报告值班信息时间以在总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前30分钟为宜,杜绝迟报现象,避免严重早报,争取准时报送。

三是提高值班工作效率。为便于各公司、各部门报送值班信息,总公司已建立“值班工作QQ群”(QQ群号:xxxxxxxxx)。各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员要加入该QQ群,对总公司在QQ群中的信息,要及时回复并向部门领导反馈。

四是提高值班信息报告质量。各公司、各部门报送值班信息要重点把好内容关、数字关、文字关,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报送的信息内容负责。总公司将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

四、不断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10篇

今年我所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管理试行办法》(沪建质安[2019]347号)文件及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人脸识别考勤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人脸识别考勤、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小程序变更手续等。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已参加人脸识别考勤项目226个,参加考勤人员1024人,全区项目月综合到岗率平均值从一月33%提升至7月50%。根据市总站提供的最新5月人脸考勤情况的通报,我区综合到岗率较低的项目24个,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未参加考勤项目35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市总站人脸识别考勤线索处置情况

根据市总站提供的人脸识别考勤线索(1-5月),我所对相关项目及人员开展梳理、调查、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共梳理信息301项(其中移交安质监站138项),我所已完成整改闭合101项(其中立案查处6起6人、约谈相关人员63人),调查取证处理中38项,正核对信息中24项。

(2)市人脸识别考勤小程序APP案件处置情况

市人脸识别考勤小程序APP内49件案件,通过梳理涉及我所2件,均已约谈相关项目经理、总监,相关人员已积极整改、正常考勤。

(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小程序人员变更情况

截止目前,共处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小程序人员变更申请63次。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低的问题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不够重视到岗考勤工作,缺乏责任意识。认为一天两次的打卡考勤过于繁琐,往往有的人员就完成了一天一次的打卡,部分管理人员仍停留在做好纸质带班资料阶段,实际施工现场在岗时间不足,无法按时按量完成考勤打卡。二是建设单位监管力度不足。多数项目建设单位对考勤工作监管力度不足,缺乏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也未报告我所。

(2)部分项目综合到岗率为0

项目经理或项目监理工程师若只录入了一人,则整个项目已录入人员均无法正常考勤,导致项目综合到岗率为0。

(3)部分项目存在考勤作弊现象

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按规定到岗考勤,却使用照片、视频或虚拟定位软件,委托他人代其进行考勤,个别作弊人员被市人脸识别后台数据库发现,通报我区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1)日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三季度针对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行为,我所将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落实建设单位监督职责。同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总监到岗率低的项目,提前介入,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切实保障项目施工现场整体稳定。

(2)线索处置常态化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长期工作目标,做到及时处理违规问题,定期整理、总结处置结果并上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个人进行全区通报。

(3)强化指导宣贯

进一步加强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宣传力度,组织各项目开展自主学习,对于项目上反馈的实际问题,做到及时反馈,巩固提升各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11篇

【关键词】 审计整改 审计意见 风险 长效工作机制

1 引言

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是能长期保证组织有关审计整改的系列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阳泉供电公司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导向,研究创建了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审计整改管理体系,解决了公司审计整改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升了审计意见下达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推动了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规避了经营风险,推动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科学发展。

2 创建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的背景

2.1 “审计意见落实难”影响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审计意见,是指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实施审计检查而取得的被审计单位某一方面业务或整体经营管理有关合法合规性、安全性、流动性及效益性的信息,主要包括整体评价、存在问题、审计意见及建议三大部分。因多种成因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单位及部门对审计意见难以客观、系统、完整地进行落实,审计检查陷入了“屡犯屡查、屡查屡犯”的怪圈。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成为摆在公司管理层面前的一个课题。

2.2 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影响审计整改的规范进行

影响“审计意见落实难”的因素较多,但公司审计整改管理工作存在缺陷,是导致“审计意见落实难”、“审计成果转化难”、“审计问题屡查屡犯”等问题的重要成因。具体而言,目前公司审计整改管理工作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审计问题整改的标准。以往审计部门在给被审计单位下达的审计意见中,往往只给出了要求整改的事项。但这些事项如何整改,因公司缺乏问题整改的标准,审计部门下达审计意见时,或“随心所欲”下达,或用“只言片语”来敷衍,形成“模糊审计意见”。这导致整改单位也可“随心所欲”地整改;至于整改是否完毕,审计部门也因缺乏标准而难以判定,从而导致许多问题貌似整改完毕,其实是“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缺乏科学的审计意见落实质量衡量标准。以往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完毕后,审计部门对其审计意见落实质量的高低,缺乏一个科学、规范的衡量标准。久而久之,整改单位逐渐形成了“改好改坏一个样”的惯性思维,原先积极整改的单位逐渐失去了整改积极性,整改不积极的单位更不会有提高整改效果的积极性。

(3)缺乏对审计发现问题严重程度的判定标准。由于公司缺乏对审计发现问题严重程度的判定标准,在以往的审计报告中,虽然罗列出了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数量是多还是少,这些问题是轻微问题还是突出问题,审计报告中从未提及。至于利用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单位负责人任期规范经营经济责任是否履行,更是无从谈起。这容易造成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给公司的依法治企、规范经营带来隐患和蒙上阴影。

(4)缺乏督促审计意见落实的实质性机制。以往对被审计单位未尽力整改、导致审计意见未充分落实的行为,或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行为,公司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尤其是缺乏成文的惩罚和奖励制度,这也导致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度不高,使审计问题就很难做到充分整改。

3 创建的理念及策略

创建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属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范畴。加上企业的内部审计已成为我国“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创建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是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依法治企、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为理念所开展的活动。公司以审计发现的问题为中心和出发点,提出若干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难题,构成了研究主要内容,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审计整改管理体系。

4 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的具体内容

公司创建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由以下六大模块组成:(见图1):

上述六大模块既相互联系,又各成一体;既包括了一系列规范、稳定、配套的审计整改制度体系,又包括了促进审计整改制度正常运行的“推动力”;共同运行,共同发生作用,从而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系统的审计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下面对上述模块分别简述。

4.1 标准化审计意见

在公司制定的《审计整改操作指南》中,给出了整改问题,问题的具体表现,给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该问题违反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系统的管理制度,可采取的风险防范策略,整改采取的具体方法等内容。不仅适用于公司审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下达审计意见时参考,也适用于所属单位在审计整改时参照或借鉴执行;另外,指南也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对所涉及风险的识别及理解。

4.2 整改落实工作规范

为了加强审计整改基础工作,公司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基本涉及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整改工作流程为例,制定了环环紧扣的整改流程,从审计部门向整改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开始,到考评组出具审计意见落实考评报告,及报告的审阅、上报。另外给出了审计整改通知书、整改方案、整改中期简报、审计意见反馈报告、审计意见落实考评报告等具体而详实的模板,对规范整改基础工作起到了极大作用。

4.3 整改效果评估

在公司制定的《审计意见落实考评管理办法》中,“审计意见落实质量评价办法”是核心内容。办法中给出了“整改考核计算表”(见表1)。在上表中:(1)实得分值,是指每一项整改问题经考评人员评价后,应得的具体分数,用B表示。该分值分为六个档次:1分、0.7分、0.5、0.3分、0.1分、0分,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每个档次得分的情况。(2)整改难易系数,是用来表示整改事项进行整改时难易程度的系数,用C表示。该系数分为四个档:1、1.1、1.2、1.3。办法中详细给出了适用于上述系数的具体整改问题。

考评人员通过填写该表得出:整改意见落实质量评价得分= ∑D/∑A×100。然后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来确定整改单位的审计意见落实质量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整改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属于单位负责人履行其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因此公司将其纳入了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考核范畴,整改考评结果也列入了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中。

4.4 单位负责人规范经营考核

为了客观考评所属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评价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规范经营方面)的履行情况,公司制定了《单位负责人任期规范经营考评办法》。考评方法如下:

(1)制定“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及分值确定表”,将审计问题划分为轻微问题、一般问题和突出问题三个类别,并将轻微问题、一般问题和突出问题分别赋值为1分、2分、3分。

(2)考评人员依据“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及分值确定表”,对所有汇总的审计问题进行分类,并将统计、分类结果纳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中,进行如下描述:XXX同志在担任XX公司经理(负责人)期间,公司经各类检查,被发现问题X项,其中:轻微问题X项,一般问题X项,突出问题X项。

(3)考评人员依据“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及分值确定表”,对所有审计问题的分值进行加总,得出审计问题的汇总分值,依据确定的标准来确定该单位负责人在规范经营方面的履职情况:很好地履行、较好地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之中。

4.5 审计案例

为加强和规范审计案例的管理,发挥审计案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公司制定了《审计案例管理办法》,包括案例的组织与分工、案例的开发、案例库的建设与管理、案例的应用与推广等内容。按照该办法规定,每次审计整改项目结束后,各个审计组应及时收集素材,编写案例,经审核后纳入公司案例库。审计案例可应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培训、审计人员业务学习、监察审计部与其他部门经验交流等方面。

4.6 审计成果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审计成果教育培训工作,公司制定了《审计成果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每次审计整改项目结束后,监察审计部应结合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开展审计整改成果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召开审计案例培训会、审计发现问题剖析会、编写审计问题相关资料并分发等方式,就审计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及讲解,以达到规范生产经营、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等目的。

5 结语

第12篇

一、加强综合设计,充实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办、人社、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办牵头组织评估工作。出台《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在前期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具体包括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等共计14项,每一项又设计了若干小项,把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具体明确的分列在指标体系中,为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找准切入点,试点总结评估办法和步骤

蒙阴县是农业大县、临沂饮用水源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热点,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也成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等单位联合实施。农业部门多次反映工作中存在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不相匹配、执法主体多头管理的现象,原有的机构编制资源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我们借势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首批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试点部门,采取 “走出去、走上门”的方式,上门评估,上门服务,深入沟通。采取“提出问题、抓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步步深入的方法,展开试点性评估。

三、固化评估流程,深入推进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预告,明确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将评估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二是部门自评、抓住问题。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逐项填写下发的《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单位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情况,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上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实地评估、分析问题。结合部门自查情况,专业人员深入反复地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查阅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档案资料、查看机构编制运转情况、调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召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典型科室全体人员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履职活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四是评估落地、解决问题。实地评估结束后,我们将评估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部门。将分析查找的问题梳理分类进行解决。由编办和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的及时解决;提交县编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程序办理;暂时不能解决和县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编办逐步进行解决。

四、注重实效,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现正在对涉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水保局和涉及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的住建局、房产局、城管执法局进行实地评估,已经提出收集意见建议185条。目前,对农业局的评估已基本完成,调整理顺机构编制事项9项。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为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设立了“蒙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设立了“蒙阴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理顺了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测工作。对正在进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部门的实地评估中,收集意见建议20条,共梳理出涉及机构设置的问题8个,职责交叉的问题1个,人员编制的问题5个,职能设置方面的问题3个,人员配备方面的问题6个,经费形式方面的问题5个。对住房保障部门的评估,针对内设机构偏少、部门职责不明确、职能设置不合理、职工队伍不健全、中层干部混岗、经费形式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等问题,征求意见建议16条。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与被评估部门沟通,限期整改解决,共收到整改报告10份。E:ZY

关键词:蒙阴 机构编制 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