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6 11:34: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实事求是展开调研,“三大制度”基本形成
____年_月,××市工商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宣传动员入手,拉开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序幕。首先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商场、超市、食杂店等批发商、零售商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与各工商所(分局)领导以及各巡查组进行探讨,认真分析整治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市场、社区、街道、乡镇和村组展开调研,总结过去三年落实《工作规范》的经验,寻找落实《特别规定》的切入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起来,大家一致认为,要实现吴仪总理提出的可追溯的目标,就要调查清楚该市流通领域商品流通的整个环节链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一是要调查清楚流入商品源头,管好批发企业,正本清源;二是要调查清楚零售企业,摸清经营现状的底子,规范经营;三是要调查清楚流通环节存在的漏洞,特别是要调查清楚假冒伪劣商品流入的渠道和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漏洞,实现所有商品___%可追溯,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抓住批发、零售两大环节,从制定制度入手,确保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制定批发环节管理制度、零售环节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顺向及逆向追溯管理的“三大制度”。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座谈,在局、所、组以及经营者之间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并且积极研究制定“三大制度”,完善具体落实办法,直指监管目标。
二、建立健全三大制度,直接瞄准整治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_大任务和__项工作目标。其中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牵头,其它_大任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__项工作目标中工商部门有_项,即从_月份开始到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___%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___%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整治目标具有很大的挑战性,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摸清本地市场运行特点和管理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管理的思路。该局的“三大制度”,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实践,确立了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基本框架。
第一大制度:批发企业备案制度
从两个层面进行建设:一个层面是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对××市辖区内的所有批发商进行登记造册,摸清楚商品的来源和批发商品的走向,建立健全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另一个层面是对进入××市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的流动送货车进行摸底调查,与周边县市工商部门协调勾通,要求外县市送货车来我局进行备案。同时,要求所有从事批发业务的本地、外地经销商到销货地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实行一户多档制度,对本地批发商,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了销货单的格式,要求使用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的批发票据,在票据上公示工商部门的举报电话和有关提示。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商品源头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以往比较难以管理的兰州水产批发商发来的水发产品,鲜活水产,冷冻生熟食品都较好地提供了索证索票的所有手续,从酒泉市、瓜州县和嘉峪关市来××市进行批发的经销商也纳入了他们的监管,从而提高了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大制度:零售企业“四对口”、“三统一”、“一认可”制度
在流通环节,要求城市所有商场、超市,乡镇、街道、社区的所有食杂店全部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并要求落实“四对口制度”即:进销货发票、索取的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进销货台帐与购进销售的商品一一对口,并且索取的票、证、照、检验报告等手续,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一律由供货商加盖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可。“三统一”制度即:每一户经销商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索证索票档案盒,使用统一的进货、销货台帐格式,按照统一的装订模式和装订顺序进行装订,以期达到保存_年以上的目的。“一认可”制度即:经营者在每一批次的进货或者销货业务发生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这项工作由巡查人员和经营者在台帐上签字进行认可后,方可存档。
第三大制度: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
这项制度有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两层含义。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制度即: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批发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索取供货商的相关票证,并在进货台帐中如实记录。不准购进无照供货商的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逆向索取制度即:本地批发商和外地送货车在××市辖区内送货时,必须索取销货对象的加盖红色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销货台帐中如实进行记录,并在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不准向无照经营者批发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以加固流通领域商品购销链条机制为目的,有效杜绝了无照经营行为。
三、充实完善其它制度,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
为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市工商局又充实完善了十项制度做保证。
_、联席会议制度。目的是解决索证索票链条中断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市工商局已经与食药局协调,解决了药店在药品经营中对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农牧局协调,解决了兽药、饲料、农资经销商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商务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生猪销售厂场挂钩问题;与质监局协调,解决了本地生产加工企业检验报告的索取问题;与卫生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卤肉摊点索证索票销售问题。
_、食品检测制度。目的是掌握市场食品质量现状,查处不合格食品,保证索证索票与食品抽检工作相辅相成,“并驾齐驱”。
_、定期督察制度。制定了领导小组每月一督察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_、交叉巡查制度。市局定期不定期在各工商所(分局)之间,工商所(分局)定期不定期在内部各巡查组之间进行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工作不足,弥补工作漏洞。
_、典型引路制度。与商务局,食药局配合,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市场内部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索证索票工作。
_、“一会两站”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在各乡镇、村组的市场监督作用,及时举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_、消费投诉分析制度。每月对_____网络投诉举报和“一会两站”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寻找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确立消保维权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_、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对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新闻报道和上报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确保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家喻户晓。
_、企业承诺制度。要求流通领域所有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两方面的承诺:即商品质量承诺和杜绝与无照经营者进行商品购销活动的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中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__、消保维权机构延伸制度。结合_____绿色通道的建立,要求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消保维权机构,与工商所巡查人员紧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商场、超市,在消费者出入口或店内醒目处公示本店消保维权机构人员相片、姓名和联络电话,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保证消费投诉不出店。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范围:全省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省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2006年11月至12月的自查自纠阶段,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是否违反其他市场准入标准等。
2.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布点在经省辖市批准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化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05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经省辖市政府设立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3.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置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等。
4.技术质量监督方面:重点查清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是否领取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注册登记并经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是否落实;气体充装单位是否依法经过行政许可等。
5.土地审批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越权审批用地预审;是否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特别是越权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否越权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等。
6.能耗方面:重点查清单位产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额规定。
7.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方面:重点查清是否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是否越权审批或核准;是否以备案代替核准;是否未经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已审批或核准;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是否未经相关前置许可办理工商登记等。
8.人员资质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安监部门提请当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环保部门报请当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关停的;
(2)超过我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或环保设施不配套、运转不正常,在三个月的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本方案实施之日前,各地区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化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
(4)在居民区集中附近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群众长期、集访,短期内无法解决的;
(5)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
(6)危险废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又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造成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
(8)其他依法应当停产或关闭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4.凡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5.对于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注销或吊销企业相关证照,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对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吊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提出转产或解散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关闭的企业所占用土地,鼓励企业利用土地重新转产,但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确实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当地政府收回。
6.对被责令关闭但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监察、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
1.加快化工生产企业集中进区步伐。鼓励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到符合化工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进入经省辖市政府批准的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域,否则不予环保、安全审批。区域外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项目,并力争于2008年底前搬迁进入化工集中区域。
2.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进度。原则上2007年底前,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迁出主城区;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制订搬迁计划并报当地政府批准,逐步搬迁。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的,必须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办理所有审批手续。
3.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现有化工集中区。化工集中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布局。2006年底前,对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及综合性开发区中的化工片区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各市、县(市)原则上只保留1-2个化工集中区。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需要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需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作为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07年起,经过重新确认的化工集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须经省环保厅批准。
(四)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
1.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属于淘汰类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严格项目审核程序。严禁将项目分拆、违规审批、核准或备案;将原由县(市、区)核准、备案的化工项目权限上收至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环保、安监等部门通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对已备案的项目,只有在通过环评、安评、征地、能耗评价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项目准入门槛。苏南苏中地区、苏北地区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在3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须由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作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
2.严格执行安全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经安监部门组织安全审查,其中凡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审批权限,由省辖市以上政府批准后,方可凭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中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要通过安监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正式投产前安全设施要通过安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对2005年以来新、改、扩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凡未履行设立批准、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已建设并竣工投产的,由安监部门提请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辖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产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由当地政府依法关闭或取消项目,如果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严格执行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由省环保厅提出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项目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4.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化工生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经法定培训并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岗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5.严格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提高化工生产企业的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分批制定化工行业技术规范,明确各阶段必须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和设备名录。
7.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门会同经贸部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年为集中整治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央管理企业的专项整治由企业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抓紧部署实施。各市人民政府的实施方案要在2006年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11月-12月)。各地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掌握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地于2006年12月底前上报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自查情况,并提出依法关闭的意见和限期整改处理的意见。
(三)限期整改阶段(2007年1月-6月)。各地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8月)。各地要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检查验收标准,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各市人民政府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汇总并报省政府批准后通报全省。
2008、2009年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从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全省统一部署,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成立由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的同志和有关专家参与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安监局、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劳动保障厅、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参加。
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根据“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区域划分,逐级签订专项整治责任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追究
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审批化工项目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各地要设立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本刊讯】 2005年12月14日,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召开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和煤矿整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紧急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部署煤矿颁证和整顿工作。一是立即关闭部分停产整顿的煤矿,对停产整顿的89个矿井进行逐个调查,对部分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立即实施关闭。二是按照“一证一矿(井)、一个经济实体”的原则,对挂靠井(硐)依法实施关闭。根据我省不少矿井存在“一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挂靠多硐(井)”、“一井多主体(铜主)”等现象,立即进行清理剥离,并依法实施关闭,对一些确实仍有资源的井(硐),必须关闭后再重新进行资源整合。三是对生产技术条件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的永春、大田、永定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尤其是年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的煤矿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五是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且未能取得延续批准的煤矿企业,按规定不予颁证。目前全省共颁发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365本,其中39个已过或将过有效期,对不能延续申请的,将按规定不予颁证,并坚决关闭。
泉港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泉港区系国家规划建设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石化港口城市,既是国家级石化基地之一、福建的石油化工园区,又是泉州市25个块状经济的龙头园区。三年来,该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安监局主力军及专项整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紧紧围绕“领导重视、经费落实、科技支持、内业规范、整治有力、严格执法、督查到位”的工作思路,确实把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整治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885次,车辆2340辆次,排查隐患121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15份,立案查处3家无证照加油站,查扣9台加油设备,对22个油罐抽油后强行注入沙土,限期清理,取缔土法炼油点8个,取缔经营企业12家,对三家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为创建“平安泉港”打下了坚强的基础。
(泉港区安监局)
福建省关闭3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本刊讯】 日前,从福建省煤监局了解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福建省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用铁律坚决整顿,截至2005年12月31日,已有3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被关闭。
据了解,到今年1月3日,全国各省(区、市)共上报已关闭和确定关闭矿井名单5290个。福建等21个省(区、市)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福建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数量目标30家,实际关闭31家,福建按期超额完成任务。
福建尽管只是一个煤炭生产小省,但从党政主要领导,到地方基层干部,对煤矿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一刻也不曾放松,从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关键环节上研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疏堵结合,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与严厉打击、坚决关闭非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并重。
今年,福建省将继续加大力度,集中力量,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颁证煤矿务必确保福建省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按安全规程的标准组织生产,煤监部门加强对煤矿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福建:落实措施保春运安全
【本刊讯】 福建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整顿客运企业、提高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严格客运驾驶人的参运资格等措施,全力保障春运交通安全。
交通管理部门对2005年1月至11月期间平均每车超员交通违法超过两次的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他们督促参运企业和业主在2006年1月5日前对参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凡未进行维护保养、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不得参加春运;已达报废年限延缓报废、2006年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不得从事跨地市长途客运。
春运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审查,凡2005年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未经过考试合格或尚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客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将2005年1月至11月期间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进行跟踪管理,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在春运期间违法超员或超速的,督促所在企业根据行业自律对其解聘,其他客运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其从事客运驾驶;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建阳市切实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组织人员重新摸清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运输路线等详细情况,建立相关电子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
二是周密部署。制定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配备了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人员。
三是落实检查。组织交通运管、安监、交警等部门人员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人次,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35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72辆次,查处不具备承运危化品的车辆3辆,无从业资格证4起。
(建阳市安监局)
浦城县为解决中小学生周末乘车难问题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教师值、跟班制度。坚持周末学生乘车学校领导要值日带队、教师要值班、班主任要跟班制度;二是建立与车主签约制度。在摸清各校学生居住分布情况、做好乘车登记的基础上,坚持与车主签订协议书或协商增加班次、车次制度;三是建立上、放学时间错开制度。坚持做到小学高年级、初高中学生周末或重大节日期间提前上学、错开放学时间制度;四是建立其他途径学生往返制度。鼓励学生步行、乘自行车往返或家长接送制度。
(浦城县安监局)
洛江区举行“建设‘平安洛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元月11日上午,洛江区安监局、区警大队和罗溪镇政府联合组织在罗溪镇邮电大楼门前举行了“建设‘平安洛江’、交通安全宣传”赠送摩托车安全帽的宣传活动。区领导谢副区长、赖副区长参加了此次活动,谢副区长还对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作了重要讲话。本次活动张贴宣传画几十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00多份,并现场组织群众猜安全谜语等,活动共发放赠送安全帽700多顶。这次活动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千名群众到现场参加此次活动,这次活动极大地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对促进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维护春运期间交通秩序、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洛江区安监局)
福建省政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
【本刊讯】 去年11月中旬以来,福建省各地森林火险等级急剧上升,全省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县级以上防火值班要单独设立,并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全天有人值守。
通知要求,各地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对瞒报、少报、迟报森林火灾的,要严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对因工作疏漏,管理不严,造成森林火灾多、损失大的,或因领导没有及时到位或扑救组织不严密,造成重大火灾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福建规范建筑企业安全许可证管理
【本刊讯】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则》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许可证期满后,经省建设厅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长3年,并予以换发新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细则》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许可证并限期整改;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施工任务,发生事故的应停工整改。
《细则》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而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或转让、冒用、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建设厅将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安溪: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作坊
近期,安溪县政府抽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干部20人、公安干警60人,连同乡、村干部200多人,分6个清理取缔组、1个销毁组、1个宣传组、1个后勤保障组,深入长坑乡进行一次地毯式的集中清理取缔行动。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副市长戴绍泉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2月8日和4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整规办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及时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区职业病防治三年计划的通知》,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基础与重点并举,“强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巩固”,全面促进全区职业健康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为目的,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结合2014年我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的工作思路,“强宣教、提素质、防事故、保平安”,大力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借助“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6月“安全生产月”为平台,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组织一线安监干部参加上级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业务水平。三是在全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对职业病危害较重岗位的劳动者,必须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接毒接害作业。五是把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从业人员同样纳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对象。
(二)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的通知》的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继续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开展,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提升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2014年度,完成市下5家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的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和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对我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我区职业病防治现状。坚持把普查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模式,对去年以来开展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到2014年4月底前,要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坚持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并重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申报宣传告知和督促力度,促进申报工作开展,年底前,在进一步详细调查摸底企业总数的基数上,实现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90%以上。
(四)大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砖瓦)和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开展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强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巩固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二是要监督企业切实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条件,选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对生产布局涉及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生产场所与工作场所未实现分开的,要采取有效工程性或技术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三是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保养、发放和有效性检查,确保拿得出,用得上,能防护。
(五)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在不断提高作业场所现场监管水平的同时,认真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用人单位,要督促企业配置针对性的检测仪器,确保用人单位日常监测落到实处。纳入2014年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必须做到检测与现状评价全覆盖。对日常监测、年度检测和现状评价过程中核查的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标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要适时作出责令整改指令,对防护装置或设施失效或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要督促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职业危害因素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六)推行“两个档案”规范化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核心内容和形式要件,为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为监管执法部门动态把握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控主体责任提供依据。到2014年底,争取80%的企业实现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化。
(七)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对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三个环节,到具备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疑似病例要及时予以确诊,并将处理情况报区安监局。2014年,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工健康体检率要达到80%以上。
(八)强力推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严把立项审查关,严格落实“三同时”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控制”。对照总局第51号令和省局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尚未施工或职业危害一般、较重的建设项目,要责令业主及时补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要同时补做预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项目,要组织专家对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性、耦合性进行现场调试,并根据调试情况适时修正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要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编制职业危害的现状评价报告。201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要达到90%以上。
(九)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考核体系,并纳入对乡镇政府和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机构和主管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十)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内外联席和协作机制。建立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围绕基础建设、专项治理、检测评价、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健康监护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惩,全面推进全区职业卫生工作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主要做法
1、大讨论活动拓宽了民政工作思路,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形成了共识。这次大讨论,通过与乡镇民政办、社区民政工作者、服务对象、社会人士的面对面交流,热烈讨论,使民政干部清醒地认识到思想上的差距:对比省市要求,民政工作存在思路不宽,争先创优不够;对比兄弟县市情况,民政工作仍有诸多薄弱环节亟待改进;对比内部干部职工愿望,民政发展后劲不足,条件设施有待改善;对比基层群众需求,民政工作仍存在某些情感淡化,服务不优等问题。热烈的思想大讨论,形成了民政工作谋求超越发展、开放发展、长远发展、创新发展、突破发展、自主发展、高位发展的良好态势。
2、大讨论活动分析总结了民政工作现状,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形式了共识。这次大讨论,围绕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出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中涉及创新能力不强,改进传统民政工作模式、探讨引进社工服务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改进局属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寻求人、财、物最佳结合,加快老年公寓筹建、敬老院服务设施优化方面的投入;为民情感淡化、服务不优,工作服务方式向“贴心、真心、爱心、耐心”四心服务方式拓展延伸,注重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办事等服务细节,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3、大讨论活动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在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目标上形成共识。通过大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了民政现实情况和比较优势,决定凝心、集智、汇力、克难攻坚,把思想大讨论成果转化为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巨大推力。经过大讨论,有三个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如机关作风不实、学习氛围不浓、服务意识不强等症状得到根本转变;有3个问题已拟出解决方案,如老年公寓规划、社区建设等。大讨论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民政事业推向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掀起了民政人干事创业新。
二、取得的成效
(一)在思想认识上的提升。
1.通过开展解放思想活动,我局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围绕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等不起”的机遇意识;明确目标定位,树立“停不得”的创新意识;立足争先进位,树立“慢不得”的超越意识;提升素质水平,树立“坐不住”的责任意识,着力在提高认识、查找差距、理清思路、推动发展上下功夫,促进了发展目标、速度、效益有新提升。
2.在思想认识上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过去注重管理和物质帮助而解决民生问题向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转变,从过去政府包办民政事业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路子发展民政事业转变,从单纯依靠本部门力量向综合协调整合多个部门资源来推动民政工作转变,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开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二)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1)开展了民政对象复核清理工作。自2012年以来我局在规范低保管理方面,连续多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通过专项整治,查出死亡对象815人并取消;2014年通过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1712人的城乡低保资格;2015年又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一次对各类民政对象的全面复核清理整顿工作,时间为期2个月。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入户调查,按照“谁入户、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入户见面率达到100%。民政局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指定了1名副科级领导带队进行督查核查。这次清理行动发现死亡以及不符合条件对象1500人,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民政基础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据统计,2012年到2015年6月,用于养老、社区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xx万元,新增建筑面积xx平方米,新增床位xx张。其中:2012年XX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投资xx万元,完成一期工程,新建XX敬老院;2013年新建改建了XX、XX、XX、XX等敬老院;2014年XX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老年公寓楼、儿童部主体工程完工,三期正在规划设计;改建扩建了XX、XX、XX、XX乡敬老院。
已投入运营民办养老院1所,床位数达50张;正在筹建的有XX县四季春老年公寓。该公寓位于XX县XX镇XX村,全部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投资额60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床位500个,已立项征地,正在开工建设。
(3)出台政策,大力推进我县社区建设。今年初,县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XX县发[2015]3号),提出了今后我县社会建设的整体框架:一是力争到2015年县城区建设1个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示范镇建设1个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县城社区建设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二是到2015年,县城社区达到有一校(社区党校暨市民学校)、一室(文化活动室)、一场(室外活动场)、一廊(宣传长廊)、一队(文体活动队)的标准;三是开展社区结对帮扶活动。加快推进结对帮扶工作,今年将安排县直单位与全县社区居委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资金、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社区力所能及的支持,每个帮扶单位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资金扶持,切实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XX湾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经与开发商的多轮协调现已成功移交,城东、城西社区居委会用房已得到解决,梅林新区正在兴建新的办公用房。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了农村干部社区建设,吉埠镇枧田村、XX镇蕉林村、XX镇黄屋村先后评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4)以争资争项工作为重点,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三年来我局紧扣争资争项工作不放松,通过积极赴市跑省,加强信息沟通,勤于请示汇报,2012、2013、2014年我县民政争取上级资金分别为1.72亿、1.83亿、2.07亿元。今年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上半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已多次到省民政厅、财政厅争资争项,向厅处长汇报工作,进行沟通对接、了解项目信息动态情况。今年已到位各类民政专项资金6907万元。同时我们还编制了(XX县)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项目30个。
(5)依法加强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增设标志牌56块。设置村级地名标牌300多块。2013年完成了辖区内32条、约390公里乡镇级界线及12个三交点勘定任务;先后完成了县级边界“XX兴线”、“南康区XX县(南)线”和“南康区XX县(北)线”联检工作。
(6)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2012年以来,县慈善会共接收捐款144.8万元(其中慈善一日捐74万元),接收捐物折款55.3万元;2014年向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款33.5万元。县慈善会三年来共资助贫困户、残疾人家庭、贫困大学生284人(户),资助金额52.6万元。
三、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几点认识
(一)解放思想是提升民政水平的强大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出路,思路对了,事半功倍;反之,就会南辕北辙。思想支配行动,思想超前就可以捕捉先机,勇立潮头;思想滞后,行动慢,就会自缚手脚,坐失良机。我们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目的就是使我们继续解放思想,适应新形势,更新旧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完成新任务,达到新目标,为实现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我们在工作的实践中,也切身的体会到,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消除模糊认识,破除思想障碍,才能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减少影响新跨越的思想阻力;才能引导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二)协调关系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必要措施。
辩证法讲,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要想做好我们的工作,离不了财政、审计、发改、建设、人社、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如果协调不好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就会浪费很大的精力,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关系,不是不讲原则,大原则必须坚持,该灵活的,必须灵活。只有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才能协调好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如在社会福利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我们工作协调得好,从立项到建设手续,再到财政局的招标和资金拨付,都比较顺利。
一、强化税收分析评估,狠抓税源税基管理,国税收入迈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全国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精神,建立省、市、县局三级税收分析体系,省局重点抓好全省和分地区宏观税负、全省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税负以及“十五”期间我省税收结构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全年专题分析报告27篇。抽取全省20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样本,还原企业免抵等因素,较为准确地测算了我省482个行业的基础税负;利用全国税收普查资料了59个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比对指标和32个工业行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指标,加强了对税收分析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性调研,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主动深入全省5939户重点税源企业,帮助企业分析查找税负偏低的原因,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各地从税收分析入手,在加强税源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南通市局积极探索运行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淮安市局探索建立税源风险管理机制,泰州市局建立责任区考评和税收分析点评制度,苏州相城区局开发应用集纳税评估、风险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应用平台,进一步提升了税源监控的整体水平。全省以行业评估为重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省局建立了9个行业评估参数指标体系,各级充分利用行业参数和第三方信息,开展了22个行业的评估,并在全国率先推行出口退税评估软件,进一步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农业产品、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异常企业、增值税零税负申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超标未认定企业等“四项核查”,进一步化解了税收风险。加大对企业跨国关联交易反避税调查力度,全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3亿元,补征企业所得税1.62亿元,总局专门转发了我省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经验。税源管理的加强,有力促进了国税收入的增长。全年完成国税总收入突破2200亿元大关,达到2288亿元;完成国税考核收入18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增收373亿元。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645.7亿元(含免抵调库218.7亿元),比上年增长30.7%,
二、推进软件整合并轨,实现信息省级集中,税收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按照全国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的要求,把推广运用CTAISV2.0作为全面提升我省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在认真分析总局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0与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STAIS两个软件的技术优势和业务功能优势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做好系统的二次开发,形成了具有江苏国税征管特色的CTAIS2.0江苏优化版,为金税三期实现征管系统功能的迭代升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苏州、无锡试点上线成功的基础上,按照省局上线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群策群力,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从10月1日全面启动至11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全省16个单位全部顺利上线运行,实现了征管数据量最大省份的省级集中,并实现了防伪税控数据的省级集中。与此同时,省局及时组织力量,进一步梳理整合、优化完善征管流程管理系统和监控决策系统的业务需求,改造重构与CTAIS2.0江苏优化版接轨的监控决策系统功能,在税收分析、预警监控、报表处理、批件处理、数据等五个方面为基层数据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强化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查处涉税案件,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税收执法检查,围绕省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重要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对全省14个省辖市级局、13个县级局、26个分局执法情况的检查,共发现和纠正税收法制建设、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等6大类38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纺织服装业、石油化工业、大型商业零售业等6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配合,开展了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利用其他可抵扣票(证)偷逃税收、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帐和帐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组织查处了“雷霆一号”、“利剑二号”、江阴“6.06”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全年查补税款合计18.99亿元,其中,查处10万元以上大要案1981件,曝光、公告涉税案件3322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33件,促进了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搞好“三个服务”,税收服务经济作出新贡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省局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细化了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的120项工作措施,帮助基层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协调,正确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缓解基层经费困难;在政策实施和征管工作中加强指导,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推广南京市局创建服务品牌的经验,全面开展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便捷、高效、热情”为宗旨的江苏国税服务e站品牌创建活动,整合办税服务制度、内容、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税收服务、提升了国税形象,赢得广泛赞誉。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完善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功能,积极打造税企互动、上下互通的“网上江苏国税”。总局专题刊发了我省网站建设的经验,谢旭人局长、钱冠林副局长批示予以表扬和推广。以改进、完善政策服务为重点,开展“千名税官进万户企业”活动,现场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涉税问题;健全基层分局每月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提高了税收宣传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省全年共开展宣传咨询解读2000余场次,接受税收宣传咨询解读的纳税人达9万多人次。认真落实全国和省科技创新会议精神,积极研究制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扩大再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措施,主动与省科技厅共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实施细则;及时研究答复并积极解决我省软件业发展中的问题,抓好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全系统全年认真落实兑现各类税收优惠350亿元。
五、推进“三化”全面达标,打牢“两基”建设基础,基层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基层“三化”建设“一年抓整合、两年抓突破、三年抓达标”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征管基础建设为重点,完善了“三化”达标评估验收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领导深入基层分局,系统调研、检查“三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把达标验收过程作为推进基层建设的过程。各地以基层“三化”考评验收为契机,强化“两基”建设、夯实征管基础、提升队伍素质、争创一流分局,基层税收法治化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税收服务水平、行政管理水平、队伍建设水平均得到全面提升,基层建设和管理基础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会上省局将对“三化”建设的30个基层分局标兵、10个先进分局和13个先进县(市、区)局进行表彰。
今天我们隆重举行了*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并对我市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刚才,吴岳静同志作了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新一轮的创建工作作了部署,请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讲三点意见。
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
我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自2005年经国家局批准,踏上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征程。近三年来,我市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战略部署,精心策划,积极探索,迎难而上,不断开拓创新,有力地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向前发展,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明显增强,不仅得到社会各界积极认同和肯定,也得到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1月,我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评定验收,我市在8大类58项指标的考核中,全面达到了国家局的要求,各项指标综合分超过900分,名列全国各参评城市之首。我市创建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市综合部门和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对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从近三年的发展看,我市启动和推进创建工作,较好地把握了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科学策划,组织有力。这是实施创建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在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上,从全市创建方案的制定到工作项目分解,从阶段工作到年度任务都做到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同时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和措施,这就为整个创建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又如试点工作谋划上,从开发区国家试点园区到花都、荔湾和天河等省试点区域,再延伸到优势企事业、试点单位,形成了不同层次衔接互动的合理布局,对全市创建工作起到了带动作用。这次创建工作迎评验收,全市的调研总结、材料收集和统计分析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一系列迎评汇报材料和各种宣传片制作、评定会议、现场考察,以及高质量的会务接待都给国家局专家们留下良好的印象等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策划。
二是整合运筹,协作到位。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部门及政策的协调互动,能否有效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非常关键。在这里,市创建办、知识产权办和各职能部门发挥了很好作用。如,我市开展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参与,运作有序,打击有力,得到国务院专项行动督导组的积极评价,省知识产权局也转发我市经验和做法。由专利、版权、文化、商标、经贸等部门联手实施的“正版正货”和“正版音像进社区”工程与“文明街道”、“和谐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对遏制侵权行为和净化音像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树立了*的良好形象。几年来,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政策加快与市政府和部门的重点衔接,形成了一系列的政府、部门规章,知识产权有关指标、措施融入市的文件、方案达30多个,有效地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知识产权是一个新的领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能否敢于和善于创新是检验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志。这就需要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在探索创新中力求突破。我市在法制建设方面是最早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保护制度较完备的省会城市之一;在机构建设方面,知识产权职能管理部门最早全部进入政府组成部门,最早成立知识产权专业稽查队伍,创建“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和“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在工作机制上,探索建立“广、深、佛、港(3+1)知识产权联动机制”、省会城市“联合执法工作平台”、“技术性贸易壁垒(TBT)联合应对体系”;还有我们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学院建设、专利与标准化结合、汽车自主品牌发展模式、海关和司法保护等都体现了*的创建工作特色。实践证明,创建工作的动力和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四是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一方面要强化紧迫感,把握机遇,力争新的突破,另一方面要注重打好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如,我市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有效的指导;设立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调整集聚各方面财政资源,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1号文在落实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政策又有新的突破。与此同时,各区、县级市积极贯彻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迎难而上,在解决内设机构、人员力量、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尤其是开发区,荔湾区、天河区等试点区域把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推进自主创新,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都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获得“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只是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如何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新发展,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认真做好前段创建工作总结分析和检查反思。既要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又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既要认真总结*的工作,又要善于跳出*看*,认真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今年市创建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到成都、武汉等城市学习考察,我看就很好。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外地同行的交流和联系,探讨创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借助“他山之石”推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在新一轮的创建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弘扬创新精神,以思想大解放
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新发展
自去年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发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号召,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开展思想大解放的学习、讨论、调研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的热潮。这次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经验,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体制障碍,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当前各行各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发展的一个新领域,近三十年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推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时间不长,尤其是地方和城市不论在法制、体制方面还是管理、运用和市场保护,与先进国家、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还不能适应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作为华南地区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如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和契机,抛弃经验主义,冲破惰性思维,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结合*的实际,我认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应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强化居安思危的意识。解放思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能够超越自我,在成功中查找隐患,在成绩中看到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改革与发展的主动权。中国治国古训就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之说,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发展越顺,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这次*在全国示范城市评定中获得佳绩,但这仅是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事实上我市知识产权的一些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与追赶我们的兄弟城市差距正在缩小,而我们与先进城市的距离正在拉大。如,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我市经济总量已连续18年位列上海、北京之后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但自主创新能力仍是“短板”,我市高新技术产品中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仅是深圳的一半。专利申请量自2002年开始落后于深圳,而且近两年还被佛山、东莞超越。去年*已经从保持近十年的全国省会城市第一落到排名第三。还有,我们的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较弱,知识产权技术、信息支撑体系缺乏,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小、进展慢等等。所有这些不仅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现实问题,而且暴露了后续发展的隐患。如果在成绩面前我们还是沾沾自喜,满足于“小富则安”,不积极调整思路,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的知识产权工作在新一轮竞争中将处于相当被动的境地。正因为如此,小丹书记强调指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生命线。在科学发展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城市竞争力“不进则退、不强即弱”的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用理性的思维和科学的判断,直面发展中的关键性、实质性问题,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学习先进、追赶标兵的进取精神,才能在新起点上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迎接超越自我的新发展。
二是勇于破解难题的意识。解放思想的目的就是要破解在科学发展中的难题。增强破解难题的意识,一方面要发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敢于破解难题上下力气,不要由于目前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环境和条件不足而怨天忧人、等待观望;不能片面强调知识产权工作制约因素多、突破难度大而放弃争取、无所作为。实践证明,许多我们认为很难解决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抓住机遇,坚持不懈,就能够实现新的突破。我市创建工作的成效就是很好的证明。另一方面,要遵循知识产权的规律特点,在善于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知识产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仅产生于我们自身工作,而且渗透融合于科技、经济的全局,这就需要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内在规律和方法,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几年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整合资源,联合执法的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经验,否则任何一支专业稽查队都难于解决市场保护的问题。同时破解难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阶段确立重点,分轻重缓急,力求有效解决,这方面区、县级市的工作成效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总而言之,增强破解难题意识,要破除因循守旧观念,树立“敢于”和“善于”创新进取的思想,才能释放思维,打开思路,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三是争当排头兵的意识。“排头兵”的意识,就是探索在前、创新在先的意识。在新一轮的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要保持和发挥“先行者”的领引和带动作用,必须牢固树立排头兵意识,才能增强解放思想的紧迫感,才能在扬长避短、增创优势中迈出坚实的步伐。当前,随着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内各城市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支点,从而推动着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形势下,一是要增强历史使命感。我市是全省首个工作示范城市,肩负全省乃至全国城市知识产权带动引领的重任,各项工作要力争继续走在前列,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立足于*的工作,着眼于全省、全国的发展,脚踏实地,讲求实效,在巩固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努力率先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目标。三是要增强城市荣誉感。知识产权工作是全市工作有机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全局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努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才能更好营造城市的创业环境和市场秩序,树立*的国内外良好形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通过解放思想,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上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良好精神状态迎接新一轮的改革发展,这是推动知识产权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狠抓落实工作,把创建示范
城市工作扎实推上新台阶
在认真总结我市近三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我市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思路已经明确,部署工作已经就绪,实现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扎扎实实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把创建示范城市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新一轮的创建工作,以实现示范城市为目标,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加繁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号文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抓紧做好机构整合建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协调工作的效率,形成在领导小组统筹下,主要职能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动的工作运行新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关心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处室领导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工作,共同开创全市创建工作的新格局。
(二)切实加强市、区协作,推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作为创建工作的两个基本面,能否有效配合,高效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非常关键。每年制定和实施工作分解方案,这是我市当年创建工作的主体性推进计划,也是各地区、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检查验收依据。今年创建工作分解方案,在去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补充,共有11大类62项。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制定落实工作具体计划、方案和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创建分解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地区和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市建立联席协调督办制度和考评制度,市创建办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并通报市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区县主要领导,确保各项分解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区、县级市要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共同促进创建分解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三)有效整合创新资源,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发展
围绕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推器”作用,是今年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号文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整合全市和各部门的创新资源,共同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要研究建立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核认证制度,制定专利奖励办法等,加强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扩展知识产权产出的资源和渠道,促进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提高。要着力加强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园区的知识产权创新工作,科技、知识产权、经贸委、国资委等部门要协同推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发展,加快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进程,从而有效提升我市产业和技术竞争力,有效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自主创新的发展环境
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8-2010年)》,着力在政府引导、完善法规、加强管理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结合新形势、新特点,研究确定今年的执法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把日常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市创建办和市整规办统一组织协调下,围绕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会展等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企业、行业自律维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举报奖励工作,推进政府执法、企业维权和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把我市知识产权市场保护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要以营造知识产权文化为主线,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着力提高宣传培训的层次、质量和普及化水平。要重点抓好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并以此带动全年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面向企业,面向基层,努力造就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要充分发挥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党校、机关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努力提升企业、行业、机关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今天*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也正式成立,是全省第一个专家顾问团,专家的层次很高,专业的范围很广,为宣传培训工作以及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资源和条件,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形成*宣传培训工作的特色,打造*知识产权的品牌。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创建工作的基础
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从全市发展的高度,适应新一轮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管理等职能工作,做到宏观管理与微观落实有机结合。区、县级市要继续加快建立联席协调工作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局内设工作机构。要市、区联动,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人员力量不足、执法能力薄弱的问题,市编办、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最近市政府已就成立“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出要求,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级市也要结合实际,推进信息平台和站点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市性的信息、技术服务网络,为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