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文明行为调查报告

文明行为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1 12:17: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明行为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明行为调查报告

第1篇

>> 云南省勐海县教育对口支援情况的调查报告 云南省宣威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云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分配调查报告 云南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业务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云南省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运行工作调查报告 云南省大学新生心理适应状况调查报告 洱源县森林资源调查现状分析 涪陵居民健身现状调查报告 通榆县肥料使用现状调查报告 居民出行意愿调查报告 突泉县社区居民对健康知识需求的调查报告 洱源净 洱海清 云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洱源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农村生活环境与居民健康调查报告 川江号子现状调查报告 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景县施肥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云南中小型物流企业人才现状的调查报告 对云南主要影视基地运营现状的调查报告 河北省高阳县纺织业调查报告 基于山东省沾化县林农创业的调查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魏敏,吕震,嵇剑彬,等.合肥市患者选择医院的情况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11(8):825-827.

[3] Hans O,Birk Lars O,Henriksen.Which factors decided general practitioners’choice of hospital on behalf of their patients in an area with free choice of public hospital:a question-naire study[J].BMC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 2012,12(126):1-10.

[4] 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EB/OL].2011[2011-09-15]..

[5]文斌.大理州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思考[J].大理学院学报,2014,13(2):85-88.

[6] Ruby A,RouseM,Hamilton A.Dentists Evaluate Their Patients: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Preferences [J].Journal of Behavioral Medicine,1990,3(13):307-319.

[7]景汇泉,李君,李海梅,等.求医行为的哲学思考及社会发展相关性的探析[J].医学社会学,2014,8(7):43-45.

[8] Claycomb C,Lengnick-Hall C A,Inks L W.The customer as a productive resource:a pilot study and strategic implictions[J].J Bus Strateg,2001,18(1):47-68.

[9]肖圣鹏.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影响因素研究[J].广角镜,2013,7(23):253-254.

[10] Kara Hanson,Winnie C Yip,William Hsiao.The impact of quality on the demand for outpatient services in Cyprus[J].Health Econ,2004,13(12):1167-1180.

[11]楚蓓,王伟,兰迎春.城乡居民就医行为多元影响因素分析[J].医学与哲学,2013,10(A):45-47.

[12]杜珠英,吴媛阳.汕头市居民就医行为分析[J].管理观察,2014,6(17):64-66.

[13]张容瑜,尹爱田,Shi Lizheng,等.就医行为及政策影响因素研究进展[J].中国公共卫生,2012,6(6):861-862.

[14]王粤湘,何丽金,张秀华.门诊患者择医方式的调查与分析[J].医学社会学,2009,30(12):42-43.

[15] 向雪瓶,魏俊丽,彭芳,等.患方选择医院的主要原因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1,31(12):13-15.

[16] David S,BrennanA,John Spencer. Dentist preferences for patients:dimensions and associations with provider.Paactice,and service characteristic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Medicine,2006,13(1):69-78.

[17]孙艳华.门诊患者选择医院的参考因素的研究[J].求医问药,2012,10(14):327-328.

[18] 张妍,谢子秋,刘忻,等.患者选择医院的影响因素分析[J].医学与社会,2010,23(21):71-73.

第2篇

小学生调查报告

近来,有不少同学经常在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买零食,导致同学们放学后经常在校外逗留。我对零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就调查一下。

为了调查清楚,我特意到校门口的小卖部走了一遭,结果发现,小卖部的零食主要分成几类:1、油辣棒类;2、煎炸类;3、薯片类等。其中有五毛的和一元的,其中五毛的最多,但十分不卫生,特别是油辣棒,抓一包在手上都有许多油渗透出来,再仔细一看,每根油辣棒上都有许多细盐。就算这样,也有许多同学围在校门口买这买那。据统计,我班有1/5的同学买零食,买的这些零食还有两类:糖类和饼干类。糖类是最干净的了,可同学不太喜欢糖,自己知道这些零食有害身体健康,还 偏向虎山行。有的同学几乎每天都能在小卖部看到他的身影。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不要再外面的小卖部买那些来路不明的零食,爱护自己吧,别以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去赌一场不可能赢的游戏吧!

小学生调查报告

1.问题的提出

我们班有好几个同学都戴上了小眼镜,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真替他们难过,现在都近视了,往后学习,生活,工作肯定会

不方便的。可他们确无奈地常开玩笑说:我们是眼镜蛇,很值得研究。于是我决定给还没有近视的同学一些帮助,预

防近视。

2.调查方法

1.看有关的书籍和报刊。

2.上网浏览。

3.防问,了解学校同学的近视状况,以及近三年同学视力不良的发展造势

3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1.近视的原因:在车箱里看书;在阳光下看书;在床上趴着躺着看书;长时间看电视或玩电脑;看书写字离书本太近了。

2.正确做法:1.胸离桌子一拳,笔尖离手一寸,眼睛离桌子一尺。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写字时,心要静,人要坐正,脚

放平。 2.多到外面去看看,不要用脏手擦眼睛,眼睛疲鍵的时候多看看远方一些绿色的东西,注意让眼睛休息。

4.结论

如果大家不想近视的话,就按照我的方式去做,这样我们就不会戴上小眼镜了。让我们都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小学生调查报告

一 问题的提出。

最近,同学们有个别的缺作业,,且考试有不及格现象。我们的同学准备对本班学生完成作业和进行课外学习情况分析展开调查。

二 调查方法。

1走访同学本人。

2 走访周围的同学。

三 调查情况整理。

姓名 情况 原因 作业完成情况

李Xx 优秀 上课注意听 认真完成

勤学好问

李xx 优秀 上课注意听 认真完成

多看课外书

李xx 差 上课不注意听讲 不按时完成

信息渠道 走访同学

四 结论。

1 因为同学们的自制力很差,如果不及时管教,会产生一种不想写作业的心理。所以做家长的要及时管教。

2 作为一个学生,只有老师家长的管教是不够的,还要靠自己。做作业是为了巩固当天学的新知识。小学生学得快,忘得快,如不及时巩固,就会忘掉。做了作业,才会使你对刚学过的知识加深印象,所以,做作业并非无用。

3 此外,学生应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应先把作业写完,再玩一些其他的东西放松一下,但不能耽误学习。

小学生调查报告

原来我们家小区门口有一条清清的小河,每天成群结队的鱼儿在那里嬉戏跳舞,清清的河水,欢快的鱼儿,我们陶醉其中。

但是,最近我却发现小河没有那么清澈了,还有很多小鱼都死了,河里有好多垃圾,我有些怀疑,因此,对小河的污染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观察了周围的环境,植物生长得很茂密,我排除了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可水中的死鱼非常多,垃圾也不少。这样,就只能是人为造成的。

分析

1小河附近有一道公路,那里每天都有很多车辆通过。

2附近还有很多商贩在卖小吃。

3还有许多饭馆,小吃店和果汁店。

4我们看到了两个污水排放管道。

结论

1有很多人往小河里扔垃圾,吐痰,小鱼吃后,导致食物中毒而死亡。

2由于有污水排放到河里,有的鱼是直接喝了污水被毒死。

这些信息告诉我,小河污染都是人为造成的,看着清澈见底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沟,难道我们没有责任吗?

建议

河道是我们大家的,让我们拉起手来,不要为了个人方便而污染小河,我们应该自觉做到保护我们的小河,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每好与和谐。

小学生调查报告

今天我走出家门,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些与我们城市极其不相称的现象,大街上卫生状况相当差,还有许多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针对这种情况我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我发觉现在的长沙城其实很美丽,干净整齐的五一绿化广场,雄壮挺拔的长沙城标电视塔,闻名全国的岳麓公园和烈士公园。有这么美丽的长沙人们都引以自豪,在火车站我随意的问了一些过往行人,问他们对随地吐痰这种行为的看法,大伙都觉得是不文明行为,可有些人却就是不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在五一绿化广场,我又看到有许多小朋友认真的将广场上的果皮纸屑捡起来扔到果皮箱里。我不由得想:为什么小朋友都知道要讲卫生,要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而那些已经长大的叔叔阿姨们却不懂得这一基本的文明公德呢?

据了解,年轻一代比年长的一代要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小学生,在老师的教导下都认识到了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我相信有了小朋友的环保意识,地球的未来大有希望!

小学生调查报告

刚到菜市场,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热闹的叫卖场景。买菜的、卖菜的,过往的人流、车流穿梭不息,好不热闹,这些叫喊声伴着来往车辆的喇叭声,人们讨价还价声、笑声,构成了一曲奇特的交响乐。

第3篇

关键词:量刑调查刑罚个别化品格证据矫正机构量刑调查表

媒体曾报道,2007年4月19日,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来到法庭,坐到公诉人边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据了解,在刑事案件当中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依据,在本市尚属首次。”①事实上,这并不“首次”,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鉴域外经验,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度(有的地方称“人格调查”或“品行调查”)的探索和尝试。

所谓“社会调查报告”、“量刑引入社会评价”、“人格调查制度”,其标准的名称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Report,英文缩写为“PSI”),为简便起见,我们通常也可以称其为“量刑调查”。如今天美国的量刑前调查报告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犯罪人情况报告”,一部分为“犯罪行为情况报告”,其信息来自于被告人本人、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被害人、其他与被告人经历有关的重要的个人。两个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前的犯罪和少年违法情况、犯罪行为的描述、被告人职业和工作历史,被告人的从军经历、经济状况、社区居住期限、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资料,吸毒史、滥用药物史、心理和精神病史,被害人是否对其有伤害、被害人陈述一、被告人本人陈述、可能适用的量刑指南条款、被告人是否能够适应社区生活,量刑建议。②以上两部分情况,都将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量刑调查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正如评论者指出,“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丁就是丁,卯就是卯,犯多大事就该承担多大的责任。”③那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会产生一种包括了很多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因素的“量刑前调查报告”作为量刑的依据之一呢?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刑罚个别化理论

在资产阶级思想启蒙时期,作为刑事古典学派最具生命力和代表性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在报应刑理念的支持下,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大小相适应,要求有罪必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而此处的罪,是指犯罪行为。报应刑建立在每个人的犯罪都是因为自己的自由选择的前提下,认为犯罪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犯罪人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与自己行为相当的责任。这就是所谓刑事古典学派在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自由意志论、犯罪原因观念上的道德原因论、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个人责任论、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报应论。

但是,这一观念的问题是,只认识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每个人的犯罪都有社会的原因;个人不是完全有选择自由的;犯罪也不一定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社会也应当承担责任;犯罪概念只考虑行为而不考虑行为人的情况是不妥当的;刑罚的根据除了报应,还应当考虑预防。于是,19世纪中后期,刑事古典学派日渐衰落,刑事社会学派在批判古典学派之基础上逐渐壮大起来。“应受处罚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④随着李斯特这一著名的口号的提出,出现了刑事社会学派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新观念: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社会决定论(意志不自由)、犯罪原因观念上社会原因论(而不是道德原因)、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人论(而不是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社会原因论(而不是个人责任)、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预防论(而不是报应论)。

进入20世纪,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意识到各自的理论不能很好的遏制犯罪、预防犯罪,所以都取对方之长。因此,现代各国在刑事政策上表现为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并重,报应主义与功利(预防)主义兼有,客观行为与主观恶性统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在此基础上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其中,刑罚的个别预防要求刑罚的个别化,要求刑罚应当与罪犯的个人情况相一致。

行为的社会原因决定论认为:“犯罪并非意志力的驱使,而是个人长期或暂时处于自然环境、道德条件下,内部、外部的因果链条使他们倾向于犯罪”,“任何足以使人类社会不诚实、不完全满意的社会条件,都是引起犯罪的社会因素”,因此,社会和其他非个人意志因素对犯罪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各种人格的罪犯,则需要实施不同的处遇方案”。⑤

1898年法国学者雷蒙?萨雷伊在他的《刑罚个别化》一书中正式提出刑罚个别化理论。萨雷伊对刑罚个别化作了如下表述:刑罚个别化包括法律上的个别化、裁判上的个别化和行政上的个别化。所谓法律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律预先着重以行为作为标准,细分其构成要件,规定其构成要件,规定加重或减轻情节等。所谓裁判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官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情况适用不同的制裁方式。所谓行政上的个别化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具体情况执行刑罚。刑罚个别化思想为近代实证学派所倡导,经过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明确了以下两个观点:第一,适用刑罚应当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出发点;第二,刑罚个别化是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决定刑罚的适用。⑥

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刑罚个别化原则,但立法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精神。例如,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里所说的“刑事责任”,就包括了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的内容。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这里,“情节”与“犯罪事实”是并列的,且“情节”前并没有犯罪二字的限定,“情节”包含着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有关内容,如作案动机、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因此,立法精神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意蕴。

刑罚个别化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个人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刑罚,要实现立法上的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所以要对可能判处刑罚人进行量刑调查,以确定适当的刑罚。

(二)教育刑理论

刑事近代学派的犯罪与刑罚理念同样包括了教育刑理论。

意大利宪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刑罚不能有与人道相悖的处遇,必须以对被判刑人的再教育为目的。“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自然引申出审前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因为教育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进而使矫正机构实施有效的教育和矫正活动。

自19世纪末的刑事近代学派提出教育刑理论后,便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轰轰烈烈展开的重返社会或再社会化思潮。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而言,强调再社会化理念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之所以涉足犯罪,就是因为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通过审前调查活动,弄清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实施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帮助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长为健全而负责任的社会成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及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

但是,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因此,唯有符合再社会化原则的刑罚,才是有意义而必要的刑罚,一切足以阻挠犯人再社会化之目的的构想的刑罚,应尽量避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典或监狱法典中,明文规定了罪犯再社会化的原则。

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相互作用中,将社会所期望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内化,获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社会、认识社会,从而达到改造社会,不断完善自己人格之目的的过程。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行刑社会化要求针对不同人格和自身情况的犯罪人适用不同的刑罚和行刑方式,需要进行社会调查,以确定其需要获得何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人格完善。

(三)罪犯人权理论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第5条规定:“除了监禁显然所需的那些限制以外,所有囚犯应保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如果有关国家为缔约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其他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供他们执行联合国罪犯待遇标准的情况,参照联合国制定和通过的一系列有关监狱管理和罪犯待遇方面的标准和规则,例如1955年在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囚犯待遇基本原则》、《执法人员行为守则》、《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等。

刑罚人道化思想体现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指要把罪犯当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不体罚虐待罪犯,实行文明管理,保证其享有各项法定权利,切实关心日常生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当代西方监狱学理论强调犯人的法律地位,认为应将犯人视为具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人,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等。

实现这些权利要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罪犯作不同的权利保障,而这也需要以量刑调查为基础。所以,在美国,量刑调查是被告人应当知道的重要权利。关于量刑前调查报告的介绍,出现在有些社会组织网站“知道你的权利”(KNOWYOURRIGHTS)的栏目中。可见,量刑调查制度,对于选择适当的刑罚以使罪犯在行刑过程中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量刑调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量刑调查报告并非中国法官的创造,而是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

早期“量刑前调查报告”的雏形起源于美国的182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法院提供被告人个人的历史和犯罪行为的信息以便于提高量刑的个别化。现代量刑报告制度开始于1840年代,它首先由波斯顿鞋匠约翰?奥古斯图(JohnAugustus,1841-1859)提出。奥古斯图生于1785年,1859年7月21日于波斯顿去世,是一个著名的慈善家。他将他一生的智慧和劳动奉献给了穷人和犯罪人。1840年代,他的是风行美国的戒酒运动的参加者。作为华盛顿戒酒总会的成员,他曾经致力于使男人戒酒,在他的家乡波斯顿,他的主要的工作则是到法院要求暂停或者延迟给予刑罚,他说服法庭和警察局允许他支付罚金和提供友善的监管。在1841-1858年的20多年中,他不断地来往于警察局和法院,保释了近2000名犯罪人。⑦

他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和阻止犯罪,而不是恶意复仇和报应”,他常出现在法庭的量刑听证程序中。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确定哪些人是可以假释的,为法官提供祥细的被告人“个人行为报告”。⑧今天,奥古斯图被称为“现代缓刑之父”,也被认为是现代刑罚个别化措施中假释制度、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的创始人。

奥古斯图的努力导致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缓刑法,该法授权波斯顿市长指定警察作为缓刑监督官,当然这在1894年的纽约州法院和1916年的最高法院都曾经受到挑战,两个法院都认为法律并没有授权法院延缓量刑。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挡,到1925年美国联邦缓刑法出台之日,美国大多数州已经颁布了缓刑法,而与之相配套的量刑建议、量刑调查、社区矫正制度,也已经在美国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中的前提性制度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因为对被告人的信息是运行其他量刑措施的前提。到1930年代,当年的缓刑监督警察的任务发生了变化,他们的调查任务不再仅仅为了调查是否应当处缓刑,而且要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英文缩写为“PSI”)。经过多次改革,到1980年代,量刑报告在美国已经成了量刑的标准形式,有固定的表格。⑨

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对量刑调查的具体内容作了祥细的要求⑩。根据这一表格,一个量刑调查表必须具备以下内容:A.犯罪行为:描述行为与法律规定中典型案件的差异。B.对被害人的影响:如果被害人是确定的,缓刑监督官舍以给机会让被害人说明犯罪对其影响。C.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共同犯罪,必须描述每一个其他共同犯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从而确立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D.被告人对司法判决的妨碍:如果被告人曾经企图影响政府的调查,或者有其他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缓刑监督官将建议对该被告人课以更重的刑罚。E.认罪后的刑罚调整:因为认罪给国家的调查和审判节约了时间,作为一种奖励,国家可以对其减轻处罚。F.犯罪档次计算: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美国量刑指南》为依据,确定犯罪应当适用的量刑档次。G.犯罪历史:即在过去是否犯罪,过去犯罪对量刑的影响,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第四章解释。H.犯罪人性格:这部分要求描述犯罪人的家庭情况和在社区的社会关系。I.药物滥用:即在犯罪前有无药物滥用的历史及其具体情况,这个内容对量刑影响很大,美国国会曾经制授权联邦监狱局,对于在联邦监狱局接受过500小时戒毒治疗的罪犯,可以减刑一年。J.身体状况:包括罪犯是否有病、身体是否健康、医疗条件如何等。K.教育与技能训练:缓刑监督官将与罪犯过去的教师谈话,调查其是获得某种文凭,缓刑监督官还将对其实际文化水平进行检验,不能证明受过高教育的人将接受一马当先40个小时的培训而且在监狱劳动中的报酬也相应减低。L.从业记录:了解其职业和工作习惯,这对刑期的决定影响较小,但是其经历中显示其是否是一个敬业的公民,将会对量刑法官的印象产生影响。M.经济状况:即罪犯的债权债务情况,大多数犯罪将会导致罚金处罚,所有有罪的人都涉及到犯罪评估费和关押费,量刑法官了解这些情况以确定是处以一定的罚金还是一定期限的监禁。N.量刑选择:根据情况,能否适用小时拘禁、社区矫正或者监狱关押。

英国缓刑制度与美国缓刑制度的形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英国的缓刑始于1876年,一名叫德赫福德的印刷工人向英格兰禁酒协会教堂的主席埃利森建议,将该协会的活动扩大到警察法庭,向因酒精致罪的犯罪人提供帮助。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警察法庭开始任命牧师监护因酒精致罪的缓刑犯,向他们提供帮助,并以慈善之心拯救他们的灵魂,从而使缓刑具有了社区矫正的意义。英国《2003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法庭在判处监禁刑、社区刑时必须获得判刑前报告,法庭有责任获得并考虑判刑前报告,如果法庭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以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量刑。”在英美国家创设这一制度后,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也设立了这一制度。11

日本1948年《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务须就少年、保护人或关系人之现状、经历、素质、环境等,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及其他专门知识,努力为之。”

2005年1月18日,作为韩国总统咨询机构的“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司推委”)成立。司推委是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性机构。其2005年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制度的引进与否和刑事司法改革的领域。一年来,司推委经8次委员会会议形成了诸多决议,其中与刑事诉讼相关的内容最终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法务部检察方面主张使用现有的保护观察官。而法院方面则认为,量刑是法院的固有业务,量刑调查官为法官的辅助者,因此量刑调查官应隶属法院。司推委最终选择了折中的方案,即量刑调查官原则上属于法院,但在侦查程序中,保护观察官可以进行量刑调查。12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青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另外,香港还建立了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该小组由惩教署及社会福利署的专业人员所组成,专责就年龄介乎14至不足25岁的男性罪犯及14至不足21岁的女性罪犯的个案,向裁判官或法官提供关于判刑的综合专业意见。专案小组成员通过研究法庭转介的个案,在其后递交法庭的报告中,推荐最适合的自新计划供法庭参考,以协助对定罪的青少年罪犯作出判刑。13

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其主要职责是调查、搜集关于少年保护事件之资料。少年法院在接受移送、请求或报告少年事件后,应先由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它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4

1955年8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防止犯罪及罪犯处遇会议上,各国代表及专家均认为:“实行个别处遇,应从人格之调查分类着手,必先根据精密的调查,由是进而决定个别处遇之方法,始便于分类收容。”这是规定量刑调查的第一个国际文件。

三、我国量刑调查制度的立法化设想

尽管量刑调查制度在我国尚未实现立法化,但有关的司法解释涉及一些这方面的内容。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被认为是我国第一次用司法解释这样的规范法律文件的形式确立量刑调查制度。

我国在1989年苏州市平江区的“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15以后,后来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青岛市法院系统的“人格调查制度”16、合肥市中院的“量刑前人格调查制度”17、北京门头沟法院的“社会评价报告”制度18、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19、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20

根据以上各地的实践,我们可以列下表加以比较: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国的量刑调查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名称来看,很不规范,表述不一。第二,从调查的适用对象来看,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第三,从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看,大多数法院没有要求只针对轻刑,只有苏州市平江区法院要求只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具有管制、缓刑的被告人适用量刑调查。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1第四,调查的主体来看,有社区矫正机构指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各地没有统一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量刑调查。第五,调查的内容来看。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这四个方面都是调查对象。但只有一个地区要求考虑“社区评价”(北京门头沟法院),只有一个地我法院要求考虑“帮教条件”(苏州市平江区法院),都没有考虑酒精史、药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诊断。而以上所有内容,恰恰都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

在我国实行的、有着各种名称的“量刑前调查报告”是既符合现代刑法理念,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判决前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化。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前提

在我国,量刑与定罪程序是没有分开的。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的第一节“公诉案件”中,我们找不到一个“量刑”的字眼。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极少单独提及量刑。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根本就没有作什么划分。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对证据的审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确的区分哪些是定罪的证据哪些是量刑的证据。其次,在合议庭评议和随后的宣判中,定罪和量刑也是被捆绑在一起的;而且合议庭评议是处在外人不知的秘密状态下的,即使先前法庭质证和辩论中即使存在过受关注的量刑问题,也很难知晓它们对量刑的影响力。关于英美法国家为什么要将量刑与定罪程序分开,我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国内文献进行论证,英文文献对此也未见论述:因为定罪与量刑完成不同的任务,牵涉到不同的人的参与,所以被认为自然而然的。

在这样一个程序中,牵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这些品格事实是在定罪即判断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时所禁止的。例如有关被告人平时自私、爱占便宜的品格证据,不应作为被告人犯盗窃罪的根据。22

在英美法中,可采性是指是否被允许在开庭或者审判中作为证据进入的性质或者状态,指证据能否在事实的审理者面前暴露或者出现。也就是说可采性是指一项证据是否具有在法庭上提出并让认定事实的法官知道的资格。如果一项证据根据证据法规定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的审理者看见和听见,如果被事实审理者看见或者听见,则相当于该证据具有了可采性。事实的审理者不仅仅指陪审团,也指庭审中的法官。因此,证据可采性规则产生的原因和陪审团有关,但是并不仅仅适用于陪审团审判,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各州证据法典适用于一切在法院进行的诉讼。

由于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有很多是与犯罪无关的,但是又影响量刑的,而这些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的品格和习惯,容易在事实问题的判断上造成事实认定者的偏见,所以,将量刑程序从定罪程序中分离出来,是保障法官既不会因为与犯罪无关的事实影响自由心证,又能适当量刑的前提。为此,我们应当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分开。在定罪程序中,确立品格证据制度,不允许品格证据进入定罪程序影响法官心证;在确定之后,进入量刑程序,量刑听证时,应当提交包括了与犯罪无关的信息的量刑调查报告。

(二)名称可以确定为“量刑调查”。

我国现有的多种名称,有的只强调“社会评价”、“社会调查”,但实际上,这是不确切的,因为量刑调查报告虽然包括社会评价,但还要考虑的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教育情况等内容,而这些情况不仅包括社会评价,还有一些与社会评价相反的,只有专业调查人士才能理解的情节。如家庭环境和吸毒史,这些是自身道德品质以外的因素,就吸毒而言,如果对此规定为犯罪,很多吸毒者最初是因为被欺骗、引诱甚至于被强廹吸毒,后来无法戒掉毒瘾的人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在生活中真正自己主动希望吸毒的是少数。所以对于吸毒者,各国法律往往把他作为治疗对象而不是犯罪主体。而一旦吸毒后引起犯罪,不仅不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恰恰应当通过治疗其毒瘾,才能真正防止各种可能由吸毒者从严的犯罪。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社会评价却可能是相反的,认为吸毒者品质很差,应当加重打击。也有的叫做“人格调查制度”,但是除了考虑本人人格以外,家庭情况、文化水平、职业技能等是否有利于于选择社区矫正,也是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人格调查”只是这个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以,“量刑调查报告”这个名称比较合适,因为这一名称能够概括所有需要调查的内容,抽象的叫做“量刑前调查报告”或者“量刑调查报告”,不会出现以偏概全或者遗漏的情况。这也符合国际上的做法,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是叫做,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Report,即“量刑前调查报告”,英文缩写为“PSI”,但考虑到这个调查报告目的是为量刑,当然是发生在量刑之前,不必加上时间定语,就可以直接叫做“量刑调查报告”。

(三)调查对象应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被告人

我国各地的量刑调查,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量刑调查到底适用于什么人,要看调查的目的是什么。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让犯罪人得到适当改造,重新回归社会。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调查特别重要,但是,从理论基础来看,成年人,同样需要回归社会,其存在的依据并无不同。因此,要在对未成年人实施量刑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推广到所以成年被告人。

如前所述,我国有的法院规定,量刑调查只适用于轻刑。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3但问题是,量刑调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虑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刑罚个别化在外延上包含: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三个方面,而行刑个别化则是其中之一。在行刑方式上,矫正刑的执行,以受刑人的不同特点为根据,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执行,以适应矫正犯罪人的需要,即实现行刑个别化。如:将成年犯与未成年犯、累犯、惯犯与初犯、偶犯分别行刑,以免其互相感染,对少年犯予以高于成年犯的待遇,并予以特殊的教育、感化等等”24。“矫正刑又对人身危险性不同的受刑人以不同的方式予以教育、感化与矫正,从而实现行刑方式的个别化”25“科学界定分级处遇等级、规范分级处遇设置,完善分级处遇制度,增强分级处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6。

以上个别化措施说明,量刑调查报告不光是为是否进行社区改造提供依据,其任务要广泛得多。另外,量刑调查的除了“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外,还要从量刑公正的角度,考虑对被告人刑罚的轻与重,这些因素可能根本就与“如何改造的”问题无关。

因此,量刑调查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已经被定罪、可能判处任何刑罚人,而不能仅限于可能处轻刑的被告人。

(四)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

委托社会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退休老干部、团市委、街道司法所等民间机构担任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虽然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体现司法民主化理念,但这种由一般公民进行的调查显然专业性不够,难以保障调查结论的科学性,也很难保证其公正性。比较而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行调查更为合理。

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审前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英美的缓刑官的职责之一就是为法官提供判决前的报告,就对犯罪人适用监禁还是社区方案提出意见。英美国家的缓刑官虽然也是警察的一种,但是并不进行刑事侦查,而我公安机关的警察则是打击违法犯罪为已任,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其实,从其具体职能来看,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也是不可取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一种人格调查、社会调查,同公安机关进行的刑事侦查在性质和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从实践看,公安机关着力于对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因而对行为人人格状况的考察普遍重视不够,即便是考察人格状况,也往往只重视考察那些法定情节,尤其是从重处罚情节,如是否累犯等,而对被告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很少涉及。尽管有时为了侦破的需要,公安机关也会考察行为人的作案动机,但这种考察仍是浅层次的,并不会系统、深入地考察、分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另外,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的控方,由它进行调查,容易出现偏见和不公正。因此,公安机关难以代行审前调查的职责。

在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是实际上的工作主体,当然,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脱节的不正常现象。我们可以以现有的司法行政机构为基础,构建专门的社区行刑机构。将来可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审前调查的职能,由该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五)量刑调查报告包括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已经有的、不同地区的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到了家庭背景、个人特点(包括个人经历、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况、自我认识、社区评价、帮教条件6个方面的的某些内容,其实,这些内容都应当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以上情况都会影响刑罚的轻重、刑罚个别化的具体措施,也会影响教育的方式,还会影响人道对待罪犯的具体方式,至于帮教条件,则影响社区中能否使某一种刑罚方式变成现实可行问题。所以,以上内容,都应当是量刑调查报告的内容。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其内容实际上也涉及到了上述6个方面27。

参考以上内容,量刑调查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理由。这些原因在犯罪学上整体概括为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的原因及在个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查清楚适合何种处罚进行教育改造的条件,才能达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而与此相关的条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现、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评价和容忍度。以上内容有些既是从宽或者从重处罚时框考虑的理由,也是是否适合某种刑罚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两者同时要考虑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应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情况。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

2、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

3、犯罪前后表现。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

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等。

5、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亲或母亲去世、父亲或母亲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父母之间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经常发生吵骂、厮打现象;等等。

6、教育环境。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等。

7、社区环境。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社区评价等等。

8、帮教条件。这是一种现实的考虑,由于缓刑的适用还要在具体的地区具有可行性,所以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判决前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让法官捕捉到重要的信息,所以,调查报告的简短化和表格化是它的一个趋向,目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行格式化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再是叙述性的文字,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标准化的表格,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①北京法院首将道德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北京晨报,2007-04-20,。

②ThePre-sentenceInvestigationandReport(PSI),H.Michael.,/thepresentencereport.htm,2007.

③娄献忠:“一贯表现”不宜作量刑参考,扬子晚报,2007年04月22日。

④转引自陈兴良:《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

⑤[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第4篇

【关键词】礼仪教育;儿童教育活动;实践意义

一、儿童礼仪教育的内涵

所谓儿童礼仪教育,主要是对儿童仪表、课堂纪律礼仪、家庭礼仪、待人接物礼仪等教育指导,其是对儿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道德教育活动。它是儿童思想道德水平与文化修养的外在表现。通过将国学礼仪带入儿童礼仪教学实践中,有利于培养儿童良好礼仪习惯的养成,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对儿童礼仪的教育。

二、礼仪教育在儿童教育活动中的实践表现

(一)经过礼仪教育的儿童。经过深度访谈与调查报告,分班教学后上经过儿童礼仪教育的学生,其具有良好的利益行为,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礼貌用语,比如“谢谢”“没关系”“你好”等。其次,学生的行为得到了规范,经过礼仪教育时间比较长的儿童,能够做到保护环境卫生,主动将垃圾放入到垃圾箱内,特别是在上下楼梯时,能够互相谦让,在外出的时间活动中,可以自觉进行排队,井然有序地进行集体活动。总之,经过礼仪教育的儿童,在学校养成了互相团结、关心的好品德,能够和其他学生和谐共处,做错时能主动承认错误。在家里做到了不撒娇、不任性,主动帮助父母进行家务活的劳动,能够与邻居和谐共处,并得到老师与父母的在赞扬与认可。(二)未经过礼仪教育的儿童。经过深度访谈与调查报告,分班教学后上未经过儿童礼仪教育的学生,其行为习惯没有得到正确的约束,通常在教育活动中,难以控制自身的行为,甚至还会出现骂人的现象。其次,由于儿童的自制力比较若,未经过礼仪教育的儿童,课堂表现虽然活跃,但是难以服从老师的安排。在课后容易造成学生之间的小摩擦,影响班级的和平共处与团结。总之,未经过礼仪教育的儿童,在学校实践活动中难以管理,当出现问题时,会隐瞒或推卸自己的错误,甚至还会造成撒谎的现象。在家里表现的比较任性,时不时发生调皮捣蛋的现象,不能与邻居和谐共处。儿童的种种表现,会让老师进行批评与教育,学生不良习惯的养成,不利于其未来的成长[1]。

三、礼仪教育在儿童教育活动中的实践意义

(一)有利于弘扬传统文明。早在春秋时期,我国的教育家孔子,就开始重视学生的礼仪培养。儿童处于教育的初级阶段,对其进行礼仪教育,有利于继承于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儿童的礼仪教育,一是把传统美德内化成学生内在的素质,二是促进美德的广泛传播。因此,对儿童的礼仪教育,要培养他们的良好品德,进而满足弘扬传统文明的需要。(二)推进了素质教育。随着教育体质的改革,对于我国儿童的礼仪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儿童与家庭、社区进行有效的联系,推进儿童的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让学生正确处理好家庭与社区之间存在的关系,使每个儿童能够全面而和谐的发展,这有利于儿童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远离不文明的行为习惯,从而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因此,重视儿童礼仪的教育,是现代社会推进素质教育必须要做的事。(三)维护了家庭社会的和谐。儿童作为家庭成员,其行为习惯的教育,通过老师与父母的教育,可以营造出温馨的家庭氛围,而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下成长,有利于其良好礼仪习惯的养成,相反则不会形成。另一方面,儿童良好礼仪习惯的形成,可以使儿童能够与邻居和谐共处,有利于孩子社区教育资源的利用,进而监督和纠正了孩子不好的行为习惯,有益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满足了儿童的发展需要,对维护家庭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2]。现代社会好多家庭都会出国旅游,每个人的个人形象都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因此礼仪教育应从小抓起。

综上所述,礼仪教育在儿童教育活动中的实践意义,需要我们了解儿童礼仪的教育内涵,根据儿童礼仪在家长、老师、邻居等方面的表现,知道儿童是否经过礼仪教育,将对其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儿童的礼仪教育。

作者:李丽琴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

参考文献:

第5篇

调查人:耿艳利

调查时间:12月

调查对象:学生与学校

调查人数:4人

调查现象:

1、小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现象。辽宁省辽阳市实验小学某大队干部对小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现象十分反感。她认为,学生在教室里的任务是学习,当你全神贯注地按动键盘发短信时,当你津津有味地小声通话时,讲台上老师已经讲授了许多内容,而你却没听到,并且影响了周围的同学学习。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2、随意遗弃垃圾的现象。漫步在操场上,随时可以看到一些同学们乱丢的果皮纸屑。这时,我看到了一位正在捡地上的纸屑的同学。这位同学表示,同学们随意乱丢纸屑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因为学校是大家的,我们不应该破坏自己的大家庭。说着,又捡起纸屑来了。

3、乱践草坪的现象。许多同学在行走时为了一时的方便,不管是否该践踏草坪,理所当然地从草坪上踏过。保洁员反映,学校已经多次强调不应践踏草坪,可有的同学还是屡教不改,因图一时的方便而践踏草坪。校方并表示,将严抓践踏草坪者。

4、衣着打扮与年龄不相符的现象。有一小部分同学为了追求时髦,讲究个性,穿着太过于前卫,但还浑然不知。教师表示,学校曾强调过每天应该穿校服上学,可仍有一些同学因为爱美,而破坏校园规则。

调查结论:在学校与学生之间有上述不文明的情况。但是绝大多数同学都可以配合学校做一个文明的学生。所以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讲文明的青年。忠心地祝愿每一名在校学生都能成为一名讲文明的好学生。

调查对策:

1、让同学们了解中小学生在校文明行为具体要求。

2、采取教育制和强制制度来让同学们改掉坏毛病,养成良好的习惯。

3、让同学们了解到自己的错误,不要由于一时的任性不改正错误。

相关链接:

1、 文明就是要造成有修养的人。——罗斯金

2、 富裕并不带来文明,而文明产生财富。——比彻

3、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雨果

第6篇

1.学校消费调查报告XXX学院,学生消费人口多、消费集中,有一个较广阔的消费市场。我就所见所闻对大学生的消费观、消费市场、消费不当等问题做了一个《关于校园消费的调查报告》。

一、消费观念的变化

李某,大三学生,月消费1000元以上。他吃饭不进食堂,买衣要去步行街,每星期还要去舞厅逛逛,光是抽烟每天不下10元,来了个什么“节日”还得到餐馆请客吃饭。

当代部分大学生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把“粗茶淡饭”“节衣缩食”的传统美德认为是一种落伍,更多的大学生开始注重“吃要讲场面,穿要讲名牌,玩要讲潮流,用要讲高档”。在此,我觉得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有一部分家庭已经完全进入小康水平,但我们国家人口多、农民多的现实不能忽视。小部分大学生的高消费刺激了一些学生的消费观念的转变,他们开始超前消费,开始攀比成风,开始讲究排场~~~~

二、消费市场的景象

1、饮食消费:大学生对饮食越来越讲究,营养快餐也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校园饮食消费也与日俱增。自助餐、特色菜、珍珠奶茶、超市熟食都成为大学生钟情的食品。

2、娱乐消费:校园里外网吧、歌厅生意兴隆,尤其是放假期间真是门庭若市。出部分大学生有自己的电脑外,多数学生会去网吧,有的是查资料,有的是打文章,有的是看新闻,但更多的是看电影玩网络游戏。歌厅生意也是红红火火,同学聚会、联营等活动都选择歌厅,很多人说到:“反正钱是大家出,又有情调,钱发得值,我们玩的也开心~~~~~”

3、市场估测:校园市场是发展前景乐观的消费市场。校园消费有人口集中、消费商品结构较简单、大学生讲信誉、不斤斤计较、容易接受商品价格等优势,只要商家控制价格的波动,控制品牌,一定会取得丰厚利润。

三、消费不当

通过观察与调查,大学生赤字消费比较严重。一是由于校园消费方便适当,消费者容易接受,久而久之出现赤字;二是由于校园消费攀比现象严重,学生都讲究档次,容易超前消费。我觉得校园消费使大学生支不缚出,是大学生对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盲目性、轻视读书学习、注重娱乐消遣的不当观念造成的。

四、倡议

在大学生群体中买书买报的少、买衣服化妆品的多,这种现象令人担忧。消费不当,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因此,结合对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了解消费市场、正当消费,是大学生教育的重要部分,应当受到社会与学校领导的关注。

2.大学生消费调查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国民收入与国民支出的不断增加。大学生作为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在消费上呈现出许多自身所独有的特点,这一状况的出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然也与大学生自身存在的消费观念密不可分。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消费的真实现状,我们从生活费用的来源、分配及利用状况,购物心态,消费水平和急停收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

使大学生认知自己的行为的对错,提高意识且提出适应的政策。

另外我们也对大学生消费的状况以及心理因素作了相应的调查,并从社会原因分析了大学生消费的外在因素。最后,由于大学生属于心理,生理,社会经验的转型期,正确引导他们的消费观念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本文的调查分析,我们希望能给广大的大学生消费者提供有意义的帮助和指导。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本科生

我们的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有王威力提出,有其他三位成员审查修改。在分发调查问卷时我们分工合作,分发近二百张调查问卷。并由分发人员收回。小组讨论研究调查问卷的数据总结和分析。经过近一周的时间将调查问卷整理完毕。由小组讨论调查报告侧重总结的消费问题的哪些方面。最后由袁莉执笔完成调查报告。小组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年纪轻,缺乏经验,充满青春的活力并同时具备了一定的购买能力,因而他们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阶层的群体的消费心理以及行为。首先大学生有着比较旺盛的消费需求,而反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自主与独立,消费受到家庭准许的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以及消费实力的相对滞后,是这一群体不同于其他群体的问题所在。问了更加清晰的了解这个问题,我进行了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一次调查。

二、问卷情况

这次问卷共发放183份,收回有效问卷166份。以身边同学及朋友为主要调查对象。

三、问卷分析

1、经过问卷调查,有7%的同学一个月的生活费标准在1000元以上,而500-1000元及300—500元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例,这一结果和我预先的想象相差不多,说明我们学校的学生普遍消费能力在周围学校大学生也占平均水平地位。

2、关于支出的具体内容上我们看到,用于饮食及娱乐两项的结果分别占了前两位,而选择用于通讯的支出与用于交际的花费的人数基本持平,并有具体数字我们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同学把相当多的钱花在了娱乐享受以及与人的联络沟通之上,这说明饮食上的消费比重正在日益的降低当中,相比之下,现在的大学生用于学习方面的钱实在是非常的少,这跟不良的学习风气以及社会的影响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3、送第三题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的经济来源85%左右仍然是来自家庭父母的供给,当然也有很多的学生选择了走出校园,挑选了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作为兼职,这除了贴补自己的花费外参加更多的社会实践也是促成这点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部分人是利用学校的助学金和奖学金供自己的生活费用。

4、在第四题中我们不难发现当代大学生对于消费的认识还是很浅薄的,有很多是消费冲动型,见什么好自己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经过精打细算只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必需品。我们应该向这些同学学习。

5、在第五题中,关于网络购物的问题则让我们对大学生现今的消费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我们发现,几乎大部分的学生都进行过网络购物的活动,虽然在具体数额上差距还非常大,但这确实清晰的预示了网络购物在未来无法阻挡的发展趋势。

6、在第六至九题关于大学生消费习惯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具有以存钱、记账为代表的良好的消费习惯的学生数量占的比例未达到三分之一的比例,而有下一阶段消费计划的人数也不足二分之一,而对于自己的消费大多数同学则表示没什么感觉,只有小部分人总结为比较节俭。我们不难总结出目前学生们的科学消费意识还很淡泊,对于自己消费的管理还是存在很大的疏漏。

四、问题的总结与解决办法

综合以上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虽然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但有着自己已具备规律的消费结构、习惯以及发展方向,只要我们能够冷静分析,必然能够更加理性的控制自己的消费。

问题总结:

(一)理性消费仍是主流

质量、价格、外观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的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商品的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 600-800 元之间,家境较好的能达到1000元以上,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日用品及日常社交活动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追求性价比高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由于同龄人、城市时尚气息以及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商品的价格一定得配得上它的质量。

(二)消费层次一定程度两极分化

据调查,在大学校园中,月消费相对高的同学的月消费可比月消费相对低的的同学的月消费高出3—5倍,其原因是,家庭收入越高,对学生的经济供给越多,构成大学生消费的一种特殊的奢侈格局,主要表现在旅游、电脑、手机、社交娱乐等方面的消费上。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其一定的必然性,我们也应该在大学生的教育中逐步改善这一问题。

(三)过分追求时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调查过程中显示,一些同学为了拥有一款最流行的手机,情愿节衣缩食,甚至牺牲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来满足这一不切实际的愿望;有些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甚至偷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等,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虚荣心的驱使又极易形成无休止的虚荣心,同时为了所谓的面子,大学校园里的攀比心理也是异常的严重,别人没有的,自己得有;别人有的,自己的得是最好的。

解决办法:

构建节约型社会是我国xx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构建节约型的消费模式是解读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用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在全社会树立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大力倡导节约风尚。当代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栋梁,加强大学生健康的消费观念的培养与塑造,在当前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大环境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正确引导大学生养成健康消费心理和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的调查研究

在日常的教学中,我们应该大力提倡调查研究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科学方法,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关注,注重在研究他们的消费心理与行为从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当然,调查研究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首先培养自己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思维。针对不同问题的学生存在的不同问题,给出不同的解决办法,有针对性的解决大学生消费观念存在的偏差问题

(二)教育学生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科学的消费意识

引导大学生在考虑个人消费时不忘传统观念,科学规划安排,使自己的消费水平与家庭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不断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市场这个角度看,需要鼓励大学生进行积极、合理消费。如果不考虑个人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盲目追求奢侈的消费模式是十分有害的。思政教育工作者要及时客观的分析社会上的消费主义现象,引导学生形成积极的心态,不依赖父母而进行奢侈消费而应该自强、自立的作一个清醒的消费者。

结尾: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基本掌握了当代大学生消费心理趋势及现状。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大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攀比心理、不合理消费、不理性消费,这主要是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家庭情况的不同和消费习惯的差异造成的。大学生中,培养独立的理财能力、科学的价值观应是当务之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当代大学生一定会形成一种更合理,更现实的消费观。

1、消费的理性化需求

享受与潮流已变成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与消费习惯,需要调整以及改善。所以我提出了消费的理性化需求。题目虽然说起来很大,但做起来却需要我们从细处着手。比如对自己每天的消费情况进行记录,以方便自己查找超支消费的原因。也要同时做好对未来消费的计划与打算,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由着兴趣不加节制的扩大自己的消费,从而导致自己的消费脱离了自己的生活档次。这两点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证自己在个人的生活水平下有个尽量好的享受水平。

2、拒绝奢侈品的消费

目前有的家庭收入很高,对学生的经济供给也较多,构成这部分大学生消费的一种比较奢侈的格局,主要表现在旅游、娱乐以及电子产品等方面的消费上。这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可见,大学生的消费结构需要调整,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是与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的必然性有一定联系。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为自己、为家庭负责,减少那些只为虚荣心而存在的不良消费。

3、调整消费结构

中国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从20世纪的70年代至经济高速发展的前几年,有一个方面是一直在传承的,即大学生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以饮食费用和购买学习资料、用品为主体。而在最近几年消费结构的失衡,不仅反映了学习风气的恶化,也反映了人心的浮躁与社会对于大学生消费心理的影响。我们必须加以调整来使之适应我们的消费水平。

4、杜绝攀比心理,不过分追求时尚

现实中为了拥有一款手机或者换上一款最流行的相机,有的同学情愿节衣缩食,甚至减少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又例如有些男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有些女同学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都可以反映出学生们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虚荣心的驱使又极易形成无休止的攀比心理,从而导致恶性循环的生成,所以我们必须杜绝自己的攀比心理。而对于不过分追求时尚,我们大学生本来就应该以学习为主,这些次要的东西本就不应该成为每天最让我们操心的事。而在这方面的改进必然有助于大学生好的消费习惯的养成。

第7篇

第一条为保持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举报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诚信举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全社员工),采用书信、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联社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由诚信举报工作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全社员工),称诚信举报人。

第三条联社合规部是诚信举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辖内各分支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合规联络员,作为诚信举报工作的联络人。

第四条诚信举报工作应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诚信举报工作人员与诚信举报事项或者诚信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诚信举报工作主管部门职责

(一)接听投诉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来信等诚信举报事项;

(二)承办转办、交办的诚信举报事项;

(三)向职能部门或有关机构转办、交办、督办诚信举报事项;

(四)组织调查、落实、处理诚信举报事项;

(五)指导、监督、检查诚信举报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改意见;

(六)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七)其他职责。

第六条诚信举报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

(二)对诚信举报事项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和反馈,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保密;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诚信举报材料;

(五)其他需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三章受理范围

第七条诚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范围:

(一)对辖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检举、控告、揭发;

(二)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三)对有异议的批评、建议;

(四)其他诚信举报事项。

第八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诚信举报事项,工作人员应告知诚信举报人依照有关司法程序、行政法规办理。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九条诚信举报工作主要包括对来信、举报电话、来访的处理,其一般处理程序为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受理,对诚信举报事件的转办、交办和催办,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

第十条来信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对收到的属诚信举报工作范围内的来信,先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附件1)上进行登记,然后将信封、信件及附件装订,防止错装或丢失。

(二)阅信。仔细阅读来信,明确来信反映的内容、诚信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切实了解诚信举报人的意图,对重复来信中新的内容或要求,要重新处理。

(三)呈报与阅批。根据来信内容,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呈阅单”(附件2),呈报领导阅批。

第十一条举报电话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对接听的属诚信举报范围内的举报电话,先填写《举报电话登记表》(附件3),在“举报电话记录”(附件4)上着重了解并记录如下情况:被告人所在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单位)反映过,受理单位(部门)、时间和处理情况;举报人对原处理意见和这次举报的要求。

(二)呈报和阅批。根据举报电话内容,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呈阅单”(附件2),呈报领导阅批。

第十二条来访的受理程序

(一)登记。群众来访,先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附件1),弄清要反映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接访。

1.控告类事项,记录“接待来访记录”(附件5),着重了解并记录:被告人所在单位、职务;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控告人对原处理意见和这次来访的要求;来访记录由诚信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2.申诉类事项,记录“接待来访记录”(附件6),着重了解并记录:申诉人工作单位、职务,受处分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意见;申诉理由与要求;来访记录由诚信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3.诚信举报人交来的书面材料,按处理来信的方式进行登记、阅信、呈报和阅批。

(三)处置。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做出符合政策和法规的处理:

1.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认为不需要处理的,要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动员返回。

2.对不属于诚信举报职责范围内的来访,说明情况,并告知来访者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3.对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向来访人表明已由本部门受理。

4.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紧急,需及时调查处理的,请示领导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对诚信举报事件的转办、交办、催办

(一)转办。不属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来信,转给有关部门办理。

(二)交办。属于诚信举报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诚信举报事项,组织力量认真调查,属于下级单位组织调查的,交由下级单位办理:

1.由本部门调查的事项,原则上在5日内查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2日。调查核实时,将证据材料保存齐全,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诚信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

2.交给基层各单位(科室)组织调查落实的,将原信件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交办单”(附件7)转给查办单位;不宜直接将原信件转给查办单位的,可将原信件的主要内容摘抄,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交办单”转给交办单位调查处理。交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查办结果报告诚信举报主管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向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诚信举报主管部门收到查办单位的处理结果报告后,在3日内做出批复。对处理正确的,予以了结;对事实不清或者不当的,退回查办单位重新处理。

(三)催办。诚信举报主管部门对交由基层各单位(部室)查办的诚信举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处理,以提高查办的质量和效率。催办可以采取带案下去、请人上来、发函催办、电话催办、实地查看等形式。

第十四条对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

(一)核实完结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构成案件的按规定程序立案;反映问题失实需要澄清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不需澄清的也要及时了结。

对署名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诚信举报人,如有必要可进行回访。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调查不属实的,对诚信举报人讲明政策,讲清道理。

(二)对于上级部门及联社领导批示交办诚信举报事件的处理。在查结后,由查办人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诚信举报人反映情况、调查事实、调查结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签署调查人姓名,交与单位负责人审阅,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整理入档。诚信举报档案的立卷一律按“谁办理、谁立卷”,“一案一卷、单独立卷”的原则进行,管理期限为2年。立卷时包括以下材料:

(一)检举、控告类立卷必备材料:

1.原检举、控告信或来信摘要(来访登记及接访记录);

2.批转函公文或转办函底稿;

3.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4.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果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附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5.被检举、控告人对原有错误的检讨和有关组织的处理决定;

6.呈报单位的审查意见和上级的审核意见。

(二)申诉类立卷必备材料:

1.申诉原件;

2.原处理决定和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3.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如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可附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和领导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诚信举报档案的调阅。其他单位(部门)调阅诚信举报档案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并在诚信举报调阅登记簿上认真登记,除经有权人或者有权机关批准外,诚信举报档案不准带走或复印。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八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对在诚信举报工作中、,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经常出现影响稳定及形象的重大诚信举报事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实行重点管理,并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诚信举报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信用社稳健发展和维护联社利益的,由联社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8篇

我校多年来重视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关爱生命,节能环保,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绿色办学理念,确定了“洁、静、绿、美、雅”的总体目标以及“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软件为主,师生参与,人境互动”的指导思想。在此过程中,做到了领导有力,规划科学,措施得当,经费到位,活动落实,紧紧围绕密云县“国家级生态县”的争创目标,在节电、节水、节能等方面取得突出效果。着重对学生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节约和环保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做出一些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对当代青少年加强环境道德教育,不仅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是培养现代文明人必备的良好品质的需要,是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需要。通过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保意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以提高师生的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此,成立了以孙立凤校长为组长、校级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创绿色学校,建节能环保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三处主任、团委书记、相关学科教师、干事、校医和学生会代表组成,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形成党政工团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无论是校园环境的改善,环保设施的更新,还是开展一系列节能环保方面的教育活动,学校均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支持。校长担任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师生等群体分工负责,使“创绿色学校,建节能环保校园”的意识深入人心。

制度建设是开展好环境教育工作的有力保障,学校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编入《学生手册》并下发给每位学生,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完善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表彰制度,对节能环保教育中取得成绩的辅导教师予以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同时注意环境教育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力求严谨规范。

二、把环境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增强课堂渗透功能

我们认为,环境教育课程必须结合学科教学进行教育,同时开设一些活动课程,抓好主渠道建设。

1.与学科教学密切联系。我们根据各科教材中节能环保教育的相关内容,与节能环保问题进行密切的联系。要求教师要善于研究和反思,将课本知识和生活实际结合,传播节能环保知识;要以培养理性分析、提高认识能力为主,帮助学生掌握一些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和方法;要注意课内外结合,适当把教育向课外延伸。如在地理教学中,结合北京前些年出现的沙尘暴天气,引导学生讨论,要求学生对本地区的沙尘天气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增强学生自觉开展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再如李贺武老师把语文教学与节能环保教育结合起来,挖掘教材中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扩展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空间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论文《把绿色融进生命》获市级一等奖。

2.构建以节能环保教育为主的校本课程。结合我县实际,学校自编乡土地理教材,充分挖掘本地所蕴涵的环境教育的因素,引导学生研究环保方面的课题,让学生对“环境立县”、“发展首都水源区经济”有了更加生动而深刻的认识。“节能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课程,帮助学生树立了环境意识,“生活化学”的课程以实验、观察、参观等灵活方式,让学生明白日常生活中的各类污染及其预防措施;生物、地理老师利用假期组织课外小组到我县石匣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工程调查、考察雾灵山生态环境,还参加了“青少年首都水源区发展战略创新项目”的研究,探讨节能与环保的途径。许多同学在老师指导下,深入生活实际,对身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撰写研究性论文,部分优秀作品收入《研究性学习文集》。

3.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专题研究,不但可以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境意识,还可在撰写研究报告过程中进行理性的思考。我校教师参加了国家级科研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与人口可持续发展项目在中国”的评优课活动,老师们组织学生收集资料,增强灵活运用知识的同时,还开阔了视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的行为训练

我们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立足于校内,适当走出校门,积极开展丰富的环境教育活动,以开展“环保助奥运”、“建绿色家园,做文明密云人”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节能环保教育、生态意识教育,提高学生参与节能环保的责任感,营造生态文化,形成和谐的育人氛围。

1.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共建绿色家园”计划。我们正式启动了“建绿色家园,做环保小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在召开班会的基础上,制定班级活动计划:第一,美化教室,很多班级在教室开辟“绿色希望角”,种花养草。第二,回收废弃物,许多班级开展回收废旧电池、塑料水瓶活动,减少污染,利用可再生资源,同时积累班级开支费用。第三,净化各班室外环保区,维护责任区的绿地与公共设施,保持整洁优美的环境。第四,以环保为主题,班内抓一件实事。第五,征集文明用语,制作环保标志牌立于各班绿地管护区,各类植被属性标识牌处处可见,成为校园环保的一道风景。第六,开展“关注生存环境”“文明就差这一点”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感受到节能环保的紧迫性。

2.发挥环保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推动社区环保行动。我们充分利用校外“四路一园”环保基地,由学生会实践部组织开展捡拾白色垃圾、擦洗公共设施、植绿护绿、清除小广告、印发环保宣传材料等活动,仅在滨河公园常年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就已八年。本学期累计有20个班约800人次到校外参加了此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坚持不懈的社会环保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环境意识,并通过他们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家乡优美的环境做出了贡献。

3.以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投身环保实践。许多同学非常关注本县的水源污染、森林资源、未成年人吸烟、居民环保意识等敏感话题,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在成果中占较大比重。《家乡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水库周边环境调查》《水的再循环利用调查报告》《关于污水处理》等许多调查报告均饱含着同学们对家乡环境的高度关注,在县教委组织的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还有许多同学在“金鹏科技论坛”和“科技创新大赛”等市级活动中获等次奖。

4.充分发挥环保节日的教育功能。利用每年的“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防范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人口日”以及“爱鸟周”、校科技节、文明月等时间,举行专题纪念活动,通过演讲、社区宣传、板报展览等,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加大环境建设投入,创设优美的育人环境

我们知道,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具有人文气息的校园文化是精品名校的重要体现,将绿色环保理念贯穿于整个校园建设过程之中,把学校环境的自然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作为一个努力达到的目标,在绿化、美化的同时,做到校园的文明化。

1.进行环境设计,营造绿色文化。学校请专家进行校园环境设计,把营造绿色文化作为学校环境建设的主题,确定了经费优先投入、活动优先安排、设备优先保证的原则,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校园分为办公、教学、运动和生活4个功能区,其间布置了“两区”(科技特色及园林特色景观小区)、“四园”(丁香园、竹园、樱花园、月季园),绿化面积达到16000余平米。绿化植被种类繁多,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校园内绿草如茵,樱花与翠竹掩映,玉兰、丁香、月季装点,亭台、小桥、溪石、流水、游鱼、鸟鸣,衬着“流年似水”、“厚德博学”、“善思笃行”、“慎独”等警句,莘莘学子徜徉其间,沐浴着自然清幽,聆听着书声朗朗,屏蔽了城市的浮华,远离了尘世的喧嚣,感受的是明净幽雅的余韵,展示出一幅美妙的求知殿堂图,形成了高品位校园人文景观,凸显密云二中“环境育人”的特色。

2.立足传统中的创新,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我们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最后确定了大家认同的反映学校文化精神的校徽和校歌。学校也正在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为节能环保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校园网开设了“随心留言板”、“芳草论坛”等栏目,增强了与学生及时沟通的渠道,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学生卫生习惯、文明意识优良,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成果喜人。领导和国际友人多次来校视察,对环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一个更加崭新、充满浓郁教育特色与人文特色的校园会展现于世人面前,显示出密云二中“文化殿堂,生态学校”的风采。

五、厉行节约,把节能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按照“绿色奥运”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了节水、节电、节约其它能源的活动,营造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与县政府签定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取得了好效果。

1.节约用水。德育处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宣传水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及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提出节约用水的倡议,在师生中牢固树立节水的意识。总务处负责设备的维修、检查,核对用水指标,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用水管理网络,对全校的水路进行了改造,全部使用节水龙头,绿地改为喷灌,变被动节水为主动节水,促进节水目标的实现。在每个用水场所都设立宣传标志牌,严格执行节水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到位。根据季节和师生洗澡时间等不同规律,实行相应的供水时间。由于措施到位,学校用水量逐年减少,从2005年的54742吨降至2008年的39110吨,设备的维修费也有明显下降,取得了可观的效益。

2.节约用电。学校经常对电路和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对已经老化的电路进行更新和改造,将原有的铝线全部更新为塑铜线,地上所有线网全部铺入地下电缆沟,所有照明用电设施改为节能设备,路灯及热水器等全部安装定时装置,楼道灯启用声控开关控制,空调进行统一的时间管理,每天进行检查,有违规现象及时通报。树立广大师生的节电意识,自觉爱护用电设施,杜绝常明灯现象,严禁私自拆卸用电配件,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禁止学生使用学校电源为个人电器充电。节约用电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8年用电53万千瓦,虽比以往用电量有所增加,但这是在添置了数百台电脑等许多电器设备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已属相当了不起的成果。

第9篇

中学生消费心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

现今,中学生的生活,学习环境与其父母一代已完全不同,大部分家庭中的独生子女的高消费生活越来越严重。再者,由于目前一般家庭的经济状况比以前有极大的改善。父母大多不愿自己的子女受委屈,又随着家庭观念的转变,家长更尊重子女的意见,鼓励子女发展自身能力。因此,中学生在诸多的影响下消费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有零用钱的学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98%,没有的仅占1.4%,现在的学生都是家里的独苗,家长对自己小孩几乎是百依百顺,疼爱有加,即使自己在省吃俭用,孩子那里总是应有尽有,可是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些呢?有些父母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放上零花钱,这些零花钱是家长对孩子成长的一部分投资。只有少数家庭的孩子可能每天的生活都是由父母来安排,所以也不需要什么零花钱了。但是对父母来说,高中生各方面的开支较多,学习上的花费明显多于初中生。对于在学习上的正常开销,家长们的出手毫不犹豫的同时,同学们的生活花费和日零用钱,也随之水涨船高。

因此中学生的消费行为反映了以下的几种消费心理特点:

1、求新性。中学生处于求新求异、富有好奇心的年龄阶段对外界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特别强。于是在社会许多新鲜玩意的吸引下,试一试的想法成了这种心理的源泉。

2、兴趣性。据了解,由于有的学生是追星族便将每月开支中的大部分用在购买自己偶像的磁带或cd上等等,总的来说,主要消费对象自己的兴趣爱好有关,换言之,兴趣爱好越广泛,所花费的款项也就可能同比例增长,更何况现在的学生,兴趣广泛是普遍的事。

3、从众性。身在周围都是同龄人的环境中,加之有不少学生的家境不错,特别容易出现攀比的风气。这便使许多人产生别人有什么,我也要有什么的想法,加上时下的某些时尚主题,促进了这种心理的形成,跟进了流行大军。

4、盲目性。这种心理特点的形成是基于前几种心理的,且从众性心理起了主导作用。

古人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俭以养德。养成刻苦节俭习惯,可以避奢侈,取道义,去邪心,有利培养高尚品德和坚韧意志。有道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纵观历史,大到邦国,小到家庭和个人,无不是兴于勤俭,败于奢靡。青少年的财政来源主要来自家长,家长应负起管教指导责任。家长要让子女了解家庭的收入和开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并从中学习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学校应该进行消费观念教育,灌输量入为出的用钱方法,通过学习理财知识,了解借贷责任,力戒享乐奢靡陋习,帮助我们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中学生消费心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二

xx世纪90年代出生的90后青少年,成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时期,是伴随着春天的故事不断成长起来的时代宠儿。改革开放以来造就的良好物质环境,中国特有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光宗耀祖的家教理念,信息时代东西方文化、观念的交融和碰撞,媒体网络的大发展等,使现今90后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与以前的同龄人已经大不一样了。在消费观上的变化就尤为显著。现在,90后青少年的消费结构已不是单一型的了,而是向享受型、高档型,以至于向多元化的消费方向发展。尽管由于年龄、思维能力、社会经历的原因,其表现出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免不了有不合理的成分,但是当今青少年这种自成一派的消费心理形成的原因很值得探究一番。

一、 实践目的和调查背景

1、实践目的:大学生消费问题正逐年为高校及国人所重视,作为收入很少的学生群体其购买力却在逐年增加,奢靡攀比之风日益增长,其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是否合理发人深省,我们以此为出发点,以问卷调查形式确定大学生消费观调查为课题的社会实践,目的在于通过对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研究、分析,做出分析总结规划,能够真实反映大学生消费状况,为大学生消费提供合理的参考方案。

2、调查背景:大学生,自古以来都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虽然不同的 朝代称呼不同,但其在社会上永远是群众关注的对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在社会大背景的影响下日益多样化、超前化、现代化。如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估计掌握好自己的消费能力,以及维持合理的消费水平何其重要。

二、 实践内容

1.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2.调查方式:有纸质资料发放和网上答做,网上资料为49份,纸质资料发出11xx份,有效回收1xx0份。

3.调查意义: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消费中的一个非凡群体,有自身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意识和消费方式,并在参与消费文化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大学生的消费现状反映了大学生的现实消费倾向和未来的消费走向,对于研究消费经济和市场需求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消费观反映出了大学生的生活现状,以及价值取向,研究大学生的消费观可以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特点,对于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教学治理都将产生直接影响。关注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引导其正确消费,帮助他们树立合理、科学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使之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具有深远的意义。

4.调查时间:xx1xx年xx月xx日至xx1xx年xx月xx日

xx.分工:首先由顺宜和丽珠将问卷打印出1xx0份出来,拿给我们班的同学以及其它班的同学做。另外,由水妹与梅浪将问卷发到网上,邀请同学与好友做,其中网上有效答卷时间为xx天,xx后,嘉欣和美梅将纸质的问卷和网上的问卷进行汇合,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最后我们全体小组成员进行讨论与总结。

6.调查内容:(1)大学生的月平均消费;(2)是否有记账习惯;(3)大学生的消费观念(4)大学生的消费方式;(xx)大学生的消费行为;(xx)大学生的消费倾向;(6)对品牌的观念。

7.问卷样式:见附件一

8.统计结果:见附件一

9. 调查过程:活动计划、设计调查问卷、发放调查问卷、分析结果。

三、 调查情况

总体情况:根据附录一可知,大部分学生的家庭是属于中等小康水平的,他 们的消费会根据自己本身的实际生活需求而进行的,理性度较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的个人消费主要包括:伙食、学习用品、日常用品等带来的消费及恋爱中的开销。大家购物时,总会选择实惠的小店选购,对于流行新产品,会在自己的消费水平限度内选择性购物,并没有很强的从众心理。另外,同学们对名牌产品的消费普遍较理性,不会盲目跟风或者攀比。同学们在伙食方面的消费较高,大多数集中在每月xx0400元左右,而学习、恋爱、旅游、送礼和装饰等方面的支出较少。而且大部分同学并不支持追求潮流、时尚和名牌。绝大部分学生的消费都是来源于父母,少部分同学会选择打工、做兼职或创业等自主方式换取生活费用。 但是,根据调查结果可知,较少部分90后大学生的消费具有无计划性、冲动性,观念矛盾且不成熟,消费状况中存在攒钱观念淡薄、经济独立意识较弱、过分追求名牌和时尚、消费的选择力较强、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不协调等问题。

四、 调查结果分析

1、 大学生消费特点及原因分析:

(1)消费来源单一。根据调查结果得知,87%以上的大学生的生活费主要来源于父母。造成此结果的因素有二:一方面是受到现阶段我国的封闭性的高等教育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大学生自身对父母过于依赖的因素。

(2)理性消费是主流。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大部分大学生在购物时,首先考虑的是商品的价格。多大87%的大学生的生活费来源于父母,这些大学生大多数来自贫穷家庭;而6.1%的大学生则是通过兼职等形式换取生活费和2%的大学生通过勤奋学习而获得奖学金来补助生活。

(3)消费无计划性。仅有xx.2%的大学生能事先做好消费计划再进行消费,同时,40.8%的大学生很少有记账的习惯,14.3%的大学生向来没有记账的习惯。

(4)储蓄观念淡薄。

2、大学生消费心理及原因分析:总体健康,部分异常。当前大学消费心理主体是健康的,但其中出现部分消极消费心理,主要表现在:

(1)个性自觉引起的消费自主心理导致学生消费的盲目性,部分学生消费没有计划,随意性强。大学时期是人生中一个独立性与依赖性并存的阶段,伴随着自我意识觉醒而来的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强烈的自我支配要求。现在的大学生的消费来源依赖于家庭,但他们却有强烈的消费自主要求。大学生的思想没完全成熟,缺乏适当的消费指导,就会出现消费的盲目性。

(2)从众心理和求异心理是大学生消费攀比心理的心理学动因。大学生们在推崇世俗化的物质享受时,在群体消费行为中往往会滋生独领的畸形心理。

(3)社会原因:

①西方消费主义思潮的蔓延。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下,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伴随着西方消费主义文化和其他一些消费文化的入侵,一些人开始追求享乐,事事讲排场讲面子,认为勤俭节约已经过时,甚至有些人把节俭视为见不得人的事,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不少的大学生也开始随大流,赶新潮,节俭实惠等传统的消费取向在他们的头脑中存留很少。

第10篇

第一条为切实改进市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治税,树立地税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省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体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市局机关的科室、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做出效能监察决定或者提出效能监察建议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对市局机关实施效能监察的领导机构为市局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效能监察办公室(下称效能办)为常设办事机构,效能投诉中心接受效能办的领导。

第五条效能办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除接受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的指导外,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效能原则:

(一)政治与业务相统一;

(二)当前与长远相统一;

(三)局部与整体相统一;

(四)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统一;

(五)惩处与奖励相统一;

(六)适当与合理相统一。

第七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实行行政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方针。

第八条效能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第二章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

第九条效能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检查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及行为的投诉。

(三)检查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四)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对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作出效能监察决定或效能监察建议。

(五)总结、宣传和推广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经验。

第十条效能办对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效能监察,具体检查或调查下列内容:

(一)审批效能。主要是指对友邻单位和部门以及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申请事项,以及纳税人申请、请求办理事项,是否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是否认真执行办事时限和回复制度。

(二)会议效能。主要是指召开各类会议(主要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业务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科务会议),是否做到职责落实、分工明确,是否落实会议通知、准备材料、布置会场、签发会议纪要、资料归档等事项的时限制度,是否达到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三)办文效能。主要是指对公文的发文和收文等事项,是否符合公文运行的程序、时间和质量的要求。

(四)办事效能。主要是指各级党政部门、友邻单位交办、转办、商办、督办事项,会议确定办理事项,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办理事项,是否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时办结,办事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五)服务效能。主要是指对涉税咨询、查询,对税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事项的处理,是否做到文明服务,依法办理,依时受理,依时回复。

(六)执法效能。主要是指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等税收执法事项,是否做到正确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解决税收有关事项。

第三章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

第十一条效能办根据下列情形确定行政效能监察事项:

(一)根据市局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确定检查事项;

(二)根据市局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确定检查事项;

(三)根据市局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确定检查事项;

(四)根据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政效能问题确定检查事项;

(五)根据受理的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确定调查事项。

第十二条效能办按下列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专项检查。是指对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履行某项职责、落实某项工作、做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合检查。是指对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一般调查。是指对行政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和行为所进行的调查活动。

第十三条效能办以下列形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检查或调查工作:

(一)独立开展检查工作。

(二)联合开展检查工作。组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社团组织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及有关社会人士一同开展检查工作。

(三)直接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

(四)转交并督促有关科室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

第四章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

第十四条确定行政效能检查事项,应当填写《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立项申请表》。立项申请应当包括立项依据、原因、目的等内容。立项应当遵循一文一项或一表一项的原则。

检查事项的立项决定,应当由效能办主要负责人做出。

第十五条重大的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填写《重大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立项备案表》,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重大行政效能检查事项,是指根据市局党组或者上级监察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确定的检查事项,以及其他在局机关内有重大影响的检查事项。

第十六条对已经立项的行政效能检查事项,效能办应当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经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检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的目的;

(二)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检查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四)检查组的人员组成;

(五)检查的时间安排;

(六)检查的工作要求;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检查工作的方案变更,应当报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对行政效能投诉,效能投诉中心应当在受理后及时确定办理方式。一般性的投诉,转由有关科室办理;涉及对税务人员的投诉、举报,交由监察室、人教科等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涉税的投诉举报,交由市局稽查局、法规科等职能部门办理。

转由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投诉,需要报送结果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复效能投诉中心。

行政效能投诉的调查事项和办理方式,应当报效能办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转交投诉件,应当附《行政效能投诉转办单》。不宜转原件的,采用转摘。需要报送结果的,应当注明办理期限。

第十九条效能办在开展行政效能检查或调查事项时,应当组成检查组或调查组。

检查组或调查组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检查或调查时应当出示工作函和工作证。

效能办可以会同市局有关科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或调查工作。

第二十条对涉及范围较广的行政效能调查或检查事项,应当以市局文件的形式发至被调查或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一条效能办进行检查前,应向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检查通知书,但不宜提前通知情形的除外。

检查通知书应当载明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

检查通知书应当由效能办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二条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在检查或调查中,应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及原因,分清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确实存在行政效能问题的,检查组或调查组应当提交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

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和调查的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有关部门及人员的主要责任;

(四)处理依据、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第二十四条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对存在的行政效能问题,效能办可以依法做出效能监察决定或者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并且书面送达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人员。

做出重要的效能监察决定或提出重要效能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

第五章行政效能监察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效能办对检查或调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必要时,效能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的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就检查事项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提供与检查或调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第二十八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及其人员就检查或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效能办在检查或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及其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纪律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提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对效能监察决定的执行情况和效能监察建议的采纳情况,效能办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11篇

1、开学准备工作

2、召开德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德育工作计划

3、扶困助学行动,开展对“特殊生”群体的关爱行动

4、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

5、班主任工作计划、班干部配备表(包含职务,姓名,电话)本周放假前交政教处

6、班主任了解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7、入学教育

8、做好“阳光假期,快乐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及资料收集工作,如学生的读书心得,主题作文,[莲山 课~件]调查报告,科技制作作品,讲故事或表演(舞蹈、唱歌、器乐、朗诵)的照片

9、对学生的礼仪、着装及随带品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

10、从本周周开始启动班级内务整洁班的评比活动,望各位班主任予以密切关注,从本月开始进入检查评比阶段。

——班级内务检查项目:

地面状况

卫生角

墙面布置

讲台

讲台内部

黑板前

窗台

走廊地面

走廊墙面

垃圾清理

书籍摆放

桌椅摆放

个人卫生

11、各班召开“讲究卫生,清洁班级,美化校园”主题班会课

三月份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飞龙中学纪律评分标准》、《飞龙中学学生日常行为奖惩办法》等,加强常规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表彰好人好事,每月评选出优秀班集体、优秀寝室,做到先进及时表扬,后进及时曝光,用评选促进成长,推动学生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形成。

2、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抓好学生入学后的仪容仪表检查、整顿工作,禁止学生穿拖鞋、染发、留长发(男生)、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携带管制刀具等。

3、抓住三月份学雷锋和植树活动这个契机,认真开展文明礼貌月主题系列活动,

如助人为乐呀,绿化美化身边环境呀等等,加强环保教育,进行教室、寝室美化布置比赛,认真组织活动,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

4、制定计划

5、召开班主任会议

6、整顿自习、集会、两操及睡觉纪律

7、结合“国际三八妇女节”,开展关爱女孩的活动

8、开展“与文明同行”主题班会

四月份:

1、开展清洁纪律评比活动,进一步督促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

2、召开班主任、年级组长经验交流会

3、办一期黑板报

4、准备中期迎考工作

5、各班结合“清明节”开一次“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热情”主题班会

6、各班在“五一”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纪律教育主题班会

五月份:

1、先进班级评比、表彰。

2、配合团委举行“5、4”青年节爱国歌曲大家唱。

3、检查班主任工作手册、年级组长活动记录

4、高三学生思想动荡防范工作

5、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

6、我校开展校级“文明学生”评选活动——从本月开始在高一、二年级中启动,[莲山 课~件]各班根据通知的基本要求,进行海选推荐,每班一名,将名单、及照片、个人材料交政教处。

六月份:

1、开展清洁纪律评比。

2、禁毒教育宣传

3、学生人生规划及理想

4、前途教育

5、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七、八月份:

1、法制宣传教育

2、社会实践活动

3、家校联动活动

4、开展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

5、期末复习动员

第12篇

项目名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导航计划项目负责部办:宣传部项目负责人:穆音项目完成时限:2009年3月-2009年2月

一、工作目标1、以青少年导航计划为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2、制定《牡丹江市青少年文明行为规范》,为全市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提供导向。3、加强各级团组织、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4、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有效地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重点解决一些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5、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培养和完善各级团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培养、树立一批工作典型。

二、资源利用1、紧密结合中央、省、市先后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要求精神,把握当前全社会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空前重视的有利契机。2、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育人的基本职能和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优势优势,依托各级团、队组织为项目提供组织依靠。3、广泛利用社会资源,以冠名的形式,借助商家为项目提供物质保障。4、积极与青少年发展相关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活动,借助其工作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三、推进步骤一项目启动。1、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推出青少年导航计划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3月4日起在牡丹江晨报开设“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专栏、3月中旬在牡丹江日报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报道;联合新娅技校赞助制播,3月下旬起,在牡丹江电视台开展“新丹江、新青年、新形象”主题公益广告宣传。2、指导基层启动导航计划活动。3月份,制定印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导航计划活动方案》。二开展“百题万人”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大型社会调查活动,制定出台《牡丹江市青少年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办法:1、3月中旬,联合市委宣传部、新闻单位、高校教育部门共同设计、制定《牡丹江市青少年思想状况调查问卷》。2、3月中下旬,通过组织渠道发放问卷、社会渠道联合新闻媒体开展调查讨论、网络渠道进行网上意见征求等三种方式,对万名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进行调查。3月底,回收调查问卷,组织学生统计调查结果。3、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专家对调查情况进行整理,形成《牡丹江市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调查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报市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批阅、转发。4、4月初,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形成《牡丹江市青少年文明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4月下旬,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争取在“五四”前联合相关部门以市政府的名义正式出台《牡丹江市青少年文明行为规范》。5、5月-6月,在全市开展《牡丹江市青少年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在“青年文明社区”内辟建永久性宣传墙和知识宣传栏。印制宣传品在学校班级、社区楼道、网吧等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张贴。三开展“新丹江、新青年、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1、组建“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公民道德”报告团,开展“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巡回宣讲活动。聘请雷锋入团审批人、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等8名先进人物代表组成巡回宣讲团。从3月2日开始,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宣讲活动。同时,指导各城区分别开展宣讲活动。2、开展“践行‘三个代表’,争做时代新人”主题读书活动。4月份,举办牡丹江市第五届青少年读书节,举行“三个代表”学习报告会,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方案征集评比活动。3、开展青少年“五讲五做”、“六德”教育活动。4、开展“三个代表”网上知识竞赛。3月底,组织设计竞赛试题,并制作相关竞赛网页。4月上旬,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答卷。4月下旬,组织评比表彰。5、开展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系列活动,举办第30届“五四”火炬接力赛。6、8月份,开展全市青少年纪念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活动。四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文化活动方面:8-10月份,组织开展金秋节社区青少年综艺大舞台、乡村青年文化节和国庆55周年纪念活动。志愿服务方面:全年开展团员服务区、青年志愿者“一送四助”、“爱心超市”、大学生志愿者公益课堂、志愿者注册等道德实践活动。五加强典型培养。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分类确定重点联系单位及示范单位:略

四、标志性成果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牡丹江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导航计划活动》成为全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牡丹江市青少年行为规范》成为全市青少年道德行为守则,为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当代青少年的精神支柱发挥作用。从青少年的日常规范和言行举止入手,“优化”青少年的一言一行,展现新时期青少年的新形象,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整体优化。结合基本道德规范,制定出台《牡丹少年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文明新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导航计划项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