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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基础学

时间:2022-01-28 22:08: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精神病基础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精神病基础学

第1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严格按照医嘱要求督促患者治疗,必须当面确认患者已用药,防止出现私自藏药。出院时叮嘱患者以及患者家属要继续对患者进行院外护理,严格监督患者用药治疗,防止因出院后断药而出现的疾病恶化复发。若患者有危险发生的预兆,应及时联系医院,若有必要,可采用必要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请求派出所协助,减少危险造成的伤害。在整个护理操作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温和、热情的态度,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或与患者进行沟通,避免不当语言对患者产生刺激,让患者保持一个稳定的情绪,可有效减少危险行为发生。

1.2观察指标统计干预前1年内、以及出院后随访1年患者的危险发生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1.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统计分析干预前后1年内患者的危险发生情况,研究表明,干预后患者的危险发生率明显少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精神病是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情感、认知、意志、动作等心理活动表现为持久的明显异常,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在病态心理支配下,表现为伤害、攻击他人或自杀等行为。该疾病为一种慢性精神性疾病,需长期实施抗精神病类药物维持治疗。若未持续用药,或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刺激下,会导致精神病患者病情反复发作。因精神病为一种精神异常疾病,需在他人的长期监督下用药治疗,这给患者家庭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且发病后患者性情大变,多表现为固执、暴躁、易怒等,使患者家属丧失治疗信心,引发疾病的恶化发展。精神病患者因自控能力不良,若无有效的监督管理,用药依从性不良,疾病治疗效果不佳。一些患者容易出现幻听、幻觉等精神症状,受精神症状支配极易发生危险。此外,加上一些拥挤环境、嘈杂、生活打击挫折等影响患者的精神情绪以及心理状态,这些也会诱发危险行为发生。院内通过实施必要的健康宣教、心理护理、用药护理等一系列综合护理,控制稳定患者的病情。在患者出院后继续实施综合护理,监督患者及时用药治疗,通过随访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若有危险发生征兆,便于及时应对处理,提高患者用药治疗依从性,防止危险发生。

医院以及家庭实施综合性护理干预,监督患者用药治疗,提高临床用药治疗依从性,控制患者病情,防止病情的恶化发展,可有效减少危险发生,有利于患者精神状态早日恢复。同时,医护人员有必要叮嘱患者,本次研究中,患者实施干预后,其危险行为发生率明显少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采用综合护理干预,可有效减少危险发生,对于促进患者精神康复效果显著,值得应用推广到临床治疗中。

作者:梁玉霞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二科

第2篇

1.1护理措施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采用综合性护理,包括生活、心理、安全、用药护理及物理疗法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1.1生活护理(1)饮食方面:老年精神病患者适合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高热量、低脂、低糖、清淡易消化饮食,并发高血压患者更应注重低盐饮食,忌咸菜、腌制食品等。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拒绝饮食,无法自主进食等情况,需要护理人员精心护理,协助患者进食或完全喂食。要留心观察老年精神病患者饮食行为,督促患者饮食均衡,避免挑食等不良习惯。注意有无因牙齿问题而导致进食困难的患者,及时给予对症治疗。(2)睡眠方面:老年精神病患者多出现睡眠障碍,难以入睡或早醒。由于神经系统紊乱,部分患者夜间异常兴奋,也有部分患者异常抑郁或焦虑,均可导致失眠。对夜间兴奋、吵闹扰民的患者加以劝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失眠严重的可遵医嘱给予药物帮助睡觉,以保证患者拥有足够的睡眠。(3)行为方面:老年精神病患者由于神经系统障碍,可出现更衣、如厕、上下楼梯等行为缺如,护理人员应勤助老年患者更换衣服、勤擦洗,保持身体干净,促进皮肤代谢。如厕障碍者需要随身照顾,以免大小便污染衣服,避免随地大小便的现象。老年患者视力减弱,应时刻关注其走路,尤其在上下楼梯,需要随时搀扶。尤其注意高血压严重患者,避免意外摔倒的发生。

1.1.2心理护理老年精神病并发高血压患者与其他老年患者一样,甚至由于他们自身精神病的困扰,存在更多的心理问题。家庭、社会、疾病等压力使得老年患者更易产生焦虑或抑郁,丧偶等相关重大事件无一不刺激着情绪的变化,这对于病情进展是一种恶性因素。护理人员应充分关注老年患者的言情举表,及时加以开导、关心以及鼓励,可调动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开展大型座谈会,彼此打开心扉进行交流,从而缓解老年患者的孤独感;解释治疗的有效性,帮助患者树立信心,消除绝望。做到不嘲笑、不责骂患者,宽容对待每位老年患者,争取获得其信任。对于躁动难制服的患者,必要时采取行动,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使其在心理上获取一定的抚慰。

1.1.3物理疗法当患者的思想、情感或意志行为受到某种外界因素影响,利用物理方法(如电波、超声波或某种更先进的仪器)对老年精神病并发高血压患者进行治疗。对于急性期精神病患者可以选择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以期快速控制症状。

1.1.4安全护理老年精神病患者因精神问题使其反应能力减弱、记忆力衰退、视力下降,行走时容易发生摔倒、碰撞等意外。另外,老年患者的骨头脆弱易折,发生意外后容易骨折,尤其并发高血压的患者,多伴存心、脑血管疾病,一旦外界刺激,血管易破裂,抢救不及时将严重影响生命安全。护理人员应做防跌倒、防坠床等醒目标识,老年患者的鞋底应防滑,裤脚不宜过长,病房地砖应防滑或加防滑垫,病房及走廊应减少设施物品,保持路道通畅。卫生间应设置救护铃。同时,告知家属也应注意患者的出入安全。对于老年精神病患者要时刻关注情绪变化,尤其是思维受幻觉、妄想支配且内容不暴露的患者,应严防意外的发生。对有自伤、自杀、伤人倾向的患者应重点监护,同时关注有严重抑郁情绪的患者。

1.1.5用药护理老年精神病患者应遵医嘱给予抗精神药物;另外,并发高血压患者,应结合降压药物治疗,护理人员须严格遵医嘱发药,并保证患者无漏服、误服、延服药物等现象的发生。由于老年患者记忆力减退,神志不很清晰,须监督服药,确保用药准确,以便医生更好地掌握病情,准确增减药物剂量。同时,向患者及家属宣教遵医服药对病情的重要性,引起大家的重视,利于更好的治疗。

1.2观察指标

1.2.1焦虑自评量表(SAS)主要反映的是有焦虑倾向者的主观感受,分为4级:1级表示没有或很少时间有,2级表示有时有,3级表示大部分时间有,4级表示绝大部分或全部时间有;判断标准:50分为分界值,50~59分为轻度焦虑,60~69分为中度焦虑,70分及其以上为重度焦虑。

1.2.2事故发生率与血压平均值记录发生跌倒、坠床等意外的患者例数,计算其占总例数的百分比;监测患者血压,记录治疗期间患者平均收缩压以及舒张压。

1.2.3满意率采取本院自制的满意度问卷调查分析,主要从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专业素质、患者焦虑改善度及舒适度等方面来评价,总分为100分,60分为分界值,小于60分为“差”,60~70分为“中”,70~80分为“良”,大于或等于80分为“优”,满意率计算为评“优”和“良”总例数与患者总例数的比值。

1.3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α=0.05为检验水准,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SAS检测结果比较进行综合护理后,观察组患者的SAS检测结果显示,轻度焦虑41例、中度焦虑8例、重度焦虑1例;对照组患者中,轻度焦虑17例、中度焦虑23例、重度焦虑10例;观察组中、重度焦虑患者均明显少于对照组,而轻度焦虑患者明显多于对照组,两组相比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事故发生率和血压均值比较观察组10例患者发生事故,发生率为20.0%;收缩压均值为(142.0±10.2)mmHg,舒张压均值为(89.0±6.3)mmHg。对照组42例患者发生事故,发生率为84.0%;收缩压均值为(150.0±12.4)mmHg,舒张压均值为(91.0±7.6)mmHg。观察组患者事故发生率和收缩压均值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观察组患者舒张压均值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两组满意率调查比较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满意度评“优”“良”“中”“差”分别有36、10、3、1例,满意率为92.00%;对照组患者评“优”“良”“中”“差”分别有19、10、15、6例,满意率为58.00%;观察组患者满意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第3篇

【关键词】重性精神病;排查;伦理学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3-0007-01

重性精神病是临床常见的一类疾病,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水平都有了不同的变化,在生活节奏日益快捷的同时,精神病患者在出现该病后思想认知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家属或者监护人对其监护不当,常常发生肇祸肇事事件,在社会上形成较大的不良影响,同时影响着社会治安和居民的安居乐业[1]。因此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工作就成为关键所在,但在排查工作中如何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伦理学问题就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次我们在2011年1月-2015年10月间对我市904人进行排查,现将排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旨在为临床工作提供参考,现将详细情况报道如下。

一、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中遇到的问题

1、排查体系尚未完善

在进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相关的规范中对于排查的实施方案均未明确指出,例如《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2]中对于排查的办法均未完全明确,而我们在进行排查的工作中只能将任务逐层布置到卫生服务中心,但由于排查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居民对于工作的配合并不积极,再加之不完善的体系下专业的管理人员人数较少,使得排查工作中投入过大,但效果甚小,而将排查的任务也很难落到实处,本次排查过程中死亡62人,存活842人。

2、排查工作与法规冲突

通过细读执业医师法我们可以发现,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是其中主要强调的问题,如果将患者的隐私泄露,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3],但是我们在本次对904人进行排查的过程中需要将患者姓名和性别等基本信息进行书面化,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另一方面却与相关的法规背道而驰,即便患者家属并未真正追究责任,但是与我们医疗服务中心而言,却始终认为未将执业医师应该进行的义务落到实处[4]。

3、排查工作无法可依

在进行排查的工作当中我们总结,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是为了防止精神病患者在未能察觉的情况下对公共场所或对人民人身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因而以此来保证社会的和谐[5]。但是非精神病患者肇事也同样是在未能发觉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排查却也仅仅是在其发生伤害或肇事之后才进行的,对于该项法规的不完善,有很多认识觉得虽为精神病患者,但其没有对社会和人民造成影响就不应该进行排查,而我们排查工作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精神病患者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排查工作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很难顺利开展。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伦理学基础

精神病患者虽然对社会和人民的健康形成一定威胁,但是其始终是我国公民,享有自身隐秘权、自等多项权利,因此在进行排查工作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始终以患者的权利为基础,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尊重和对其隐私的保护,体现不伤害原则和有利于原则,即就是对患者心理不要造成伤害,如果在患者不能完全配合排查工作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剥夺患者的基本权利,同时不能强制进行,应该与其家属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对家属进行简单的阐述,使其配合和支持排查工作,保证排查工作在保护其隐私和自主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伦理学方法与建议

1、完善排查体系与工作流程

在进行排查工作之前要充分将患者的权利考虑进去,相关部门如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等要取得紧密的联系,同时对于工作的流程进行反复推敲,由专业的医师对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建议,并且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排查工作能在完善的体系与流程下顺利完成。

2、尊重相关法规中患者的权益

我们已经明确精神病患者同样应该享有自身应有的权益,所以我们在进行相应工作时应该处处留心,使患者的隐私得到保护,因为在精神病患者和其家属的心理上会存在自卑和恐惧等不良情绪,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疾病,所以我们要对其人格进行充分的尊重,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排查工作的目的,对患者的知情权进行充分尊重,在保证患者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工作的进展[6]。

3、周密部署、隐性排查

因为在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很多患者会产生抵触的情绪,甚至不愿意参加到排查工作中来,这给我们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使排查工作很难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在进行排查工作前应该进行周密的部署,例如将精神病排查工作转换成健康调查的名义对人民进行宣传,使全员在心理上打消对于排查工作的抵触,同时使全员参与进来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精神病患者排查,例如设置常规血压、视力等检查,再将精神病检查融入进去,充分体现对于患者的尊重,如果发现有异常或者疑似情况应该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 卓剑芳,杨志芬,赵燕华,等. 舒适护理在精神病患者单排螺旋CT检查中的应用[J]. 广州医药. 2011, 42(4): 77-78.

[2] 汪冬泉. 生命伦理视角下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研究[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6): 12-16.

[3] 周海斌,章丽彬,宋因力,等. 保护性约束在院前急救精神病人转送中面临的伦理学问题与对策[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3, 26(6): 782-783.

[4] 张军根. 精神病患者院前救治转送的伦理学问题探讨[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0, 23(5): 38-39.

第4篇

关键词:人性化护理;精神病康复;治疗;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4-0347-01

人性化护理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强调以患者为中心,关注人的价值、自由和发展[1]。精神病患者由于大脑功能紊乱,大多有伤人毁物、自伤自杀等冲动行为,常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治疗。由于病程较长,患者可表现退缩、社会适应性差,甚至转化为厌烦、消极的态度,停止治疗。因此,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人性化护理,给予关怀和照顾,使患者享受家庭式的舒适和温暖,对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改善治疗期间的生活质量意义重大。我院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对25例精神病患者实施人性化护理,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50例精神病患者,所有病例均符合CCMD-3诊断标准。排除严重的心、肝、肾疾病,合并其它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其他重大内、外科合并症,排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排除有脑部肿瘤的者,无意识障碍。其中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16~63岁,病程2~13年,受教育水平:小学及以下10例,初中12例,高中15例,大学或以上文化10例。按照护理方法的不同将该组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25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文化程度方面均具有可比性,P>0.05。

1.2 护理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强人性化护理,具体方法如下:

1.2.1 创造良好的修养环境:建立舒适、安静、整洁、干净、温馨、空气通畅的修养环境,保持适当的温度和适度。尊重患者的睡眠习惯,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改善床单位用品的软硬度,尽量满足患者的需要。室外活动场添置运动器材等,还可在地上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修建走廊、休闲桌椅等,设置健康教育园地,猜疑展示栏及安全提示图片,让患者有温馨在家的感觉[2]。

1.2.2 健康宣教:护理人员要对患者进行关于精神病的正性方面的医疗知识和健康知识的教育指导,包括精神病的发生、发展过程,治疗常用的药物、用法、剂量以及可能会产生的副作用,嘱患者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可进行放松和注意力集中练习,帮助患者正确的认识疾病,改善心境,向患者介绍相关的成功病例或请病情好转的病友现身说法,增加患者的治疗的信心。

1.2.3 心理护理:加强护患交流,轻柔的技巧抚慰患者,帮助患者消除焦虑、抑郁等情绪,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睡眠,针对患者不同的文化层次和职业背景,有的放矢的进行心理护理。指导患者用心理调节法来克服烦躁的、抑郁情绪,主动寻求恰当的帮助与支持。

1.2.4 非语言沟通的应用:面带微笑地迎接患者的第一步,应多使用微笑,能使患者感到轻松。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适当的示范动作来补充语言,交谈过程中灵活运用手势或点头等动作,握住患者的双手,使患者感到护士对他的重视、关心、体贴,同时注意眼神的恰当运用,给患者带来亲切和安慰的感受,应特别注意区别敏感的患者,以免引起患者的反感。

1.3 评价指标: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后的康复效果。采用护士用住院患者观察量表(NOSIE)观察患者的康复效果进行考察,所有条目按0~4分的5级评分法记分,此处列入考察范围的有社会能力、社会兴趣、激惹、抑郁和精神病。

1.4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以(x±s)表示计量资料,T检验做计量资料比较,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护理后在社会能力、社会兴趣、激惹、抑郁和精神病评分分别为33.6±3.7、23.8±6.5、8.3±4.3、33.6±3.7、1.9±2.3均显著高于对照组的30.3±3.5、13.8±4.1、10.4±6.8、33.6±3.7、2.8±3.2,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精神病患者住院时间长,精神活动日趋衰退,由于脱离社会环境,不利于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不能及时回归社会。因此,如何提高这些住院病人的生活质量,延缓他们的衰退,一直都是精神科研究的焦点。随着护理模式的转变,临床上越来越重视患者的精神上的需要。人性化服务护理模式充分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一切从患者的需要出发,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以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以及尊重个人隐私为核心的,注重整体性、个性化、创造性,其目的是为患者营造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使患者社会、生理、心理、心灵上达到最愉快的状态,使临床护理达到最佳效果[3]。本研究将人性化护理融入到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中,结果显示,患者在护理后在社会能力、社会兴趣、激惹、抑郁和精神病评分方面显著优于对照组,P

参考文献

[1]王菊华.如何对精神病患者实施人性化护理[J].中国实用医药,2011,06(14):245-247

第5篇

【关键词】 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疾病;司法精神病鉴定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我所2005—2008年间所作司法精神病鉴定1123例,其中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71例(24.13%);门诊鉴定265例,住院鉴定4例;男216例(79.70%),女55例(20.30%)。

1.2 方法 对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71例临床资料进行分析。

2 结果

送鉴单位:公安机关252例,检察机关10例,法院9例;案由:盗窃抢劫67例(24.72%),杀人57例(21.03%),39例(14.39%),伤害38例(14.02%),寻衅滋事35例(12.91%),纵火8例(2.95%),其他27例。鉴定结论:无精神病141例(52.20%),轻度精神发育迟滞34例(12.55%),精神分裂症15例(5.54%),普通醉酒10例(3.69%),抑郁发作9例(3.32%),癫9例(3.32%),轻躁狂8例(2.95%),人格障碍6例(2.21%),神经症2例(0.74%),其他37例。文化程度:文盲+小学139例(51.29%),初中99例(36.53%),高中26例(9.59%),大学7例(2.58%)。职业:农民151例(55.71%),工人27例(9.96%),干部4例(1.48%),其他89例。年龄:≤25岁 73例(26.93%),25~45岁125例(46.13%),45~60岁55例(20.30%),≥60岁8例(2.95%)。

3 讨论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作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会对此做出错误的理解,精神病无客观指征或亲属中有精神病病史,“也许”能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逃脱法律的惩处,本文鉴定结论无精神病者占52.20%,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对无精神病的诊断有明确规定,主要应用于司法精神病鉴定中[1]。因此,对不符合精神疾病临床特点的“精神异常”证明材料应引起鉴定医师的高度重视,在尽可能全面地掌握被鉴定人的资料的基础上,必要时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其次在进行精神检查时要注意技巧,着重对其语言内容与情感反应结合案前精神状况与社会功能进行分析,确定所谓的“精神症状”是否符合精神病临床特点;再次,对检查不合作、诊断有疑义的应向办案单位说明,重新收集资料或要求住院鉴定,本文即有4例经住院观察结论为无精神病。

对于符合CCMD-3精神疾病诊断标准(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抑郁发作、轻躁狂、人格障碍、神经症)者,在评定刑事责任能力时着重分析案件是否可以排除病情与特定行为的联系,行为时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均无障碍或只有轻微减弱的,可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

本文其中有9例鉴定结论为癫,在作案时均系间歇期,笔者认为应给予两个医学诊断:无精神病,癫。此首先能客观地反映被鉴定人的精神状况;第二利于在收审时监管人员的观察,避免意外发生;第三利于判决后的服刑期间的医疗处理。

本文有10例普通醉酒者,在分析说明时须排除复杂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在详细了解既往饮酒量、频数等资料后,还要准确判断案酒后(作案前)的意识状况及意识障碍的程度。

通过对271 例案例分析,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大致可分为:(1)无精神病;(2)有精神病,作案时处于缓解期,精神状态正常;(3)有精神病,系现实动机作案。尤其对患有精神障碍者应细致分析作案动机与精神疾病间的关系,为司法公正提供可靠可信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医院-社区;重性精神病;康复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1.245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213-01

重性精神病是临床常见严重疾病之一,因精神功能受损已达到自知力严重缺乏的程度,患者不能应付日常生活或不能保持与现实恰当接触。据相关医学研究报道,在常规临床治疗的基础上,应加强康复管理,对改善重性精神病患者生活质量有重要的价值[1]。为减少患者精神病复发,及早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能力,本文将筛选2011年3月——2013年3月我市各区重性精神病200例行“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管理,取得显著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选择2011年3月——2012年3月我市各区重性精神病400例,其中男230例,女170例;年龄18-70岁,平均年龄(40.6±2.3)岁;病程1-5年,平均(2.6±0.5)年;所有患者均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其中精神分裂症230例,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105例,偏执性精神病25例,双相障碍40例;出院前病情相对稳定,CGI-S基线评分≥4分,危险评估≥1分,均排除药物、酒精滥用史及心肝肾严重功能障碍者。所有患者及家属均对本次研究知情,且签署知情同意书。随机平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00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情、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两组患者均于住院期间常规进行治疗和康复管理,并根据病情实施针对性的心理、生活、睡眠、药物管理,并待患者病情稳定,开展健康教育宣教,出院后指导定期到院复诊,并叮嘱相关注意事项。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实施“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1.2.1药物指导研究人员定期到社区对患者家访或电话询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服药情况、药物疗效、恢复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针对患者病情给予个性化指导,叮嘱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1.2.2劳动指导对病情稳定的患者,医院及社区医生应鼓励患者参加社会劳动,指导做利索能及的工作,如打印、清扫、绿化等。通过劳动不但可以与人交流,改善自身的社会功能,而且还可通过劳动转移疾病的注意力,促进长久保持情绪稳定状态,让病情好转。

1.2.3心理干预医院及社区医生定期对患者进行支持性心理指导,鼓励患者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疾病,以平淡的心态坚持治疗,鼓励患者多参加社交活动,学会赞美和感恩,培养兴趣爱好,如羽毛球、太极拳等,以此转移心理压力,提高社会心理承受能力,促进心理康复。

1.2.4惹事应急处理对病情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引发的事件,应由医院专业精神科医生到现场干预,将肇事肇祸危害性降低到最低,并将患者送院,接受院内专业治疗。

1.3观察指标治疗管理1年后,观察对比两组社会功能恢复、病情改善情况及肇事率。

1.4评价标准①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和Morning Side康复状态量表(MRSS)分别对患者出院时和1年进行评估;②肇事率采用《关于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实施》中肇事肇祸危险度分级标准。

1.5统计学处理本研究里所有数据均由SPSS13.0数据分析软件处理而得,计量资料用χ±s表示,差异性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社会功能恢复、病情改善情况见表1。

2.2两组肇事率比较,观察组肇事总发生率低于对照组,见表2。

3讨论

精神病是一种很难根治的疾病,患者常因丧失控制能力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事件,为此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对患者及社会意义重大。“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是一种新型康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但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压力,而且可整合医疗资源用于急需患者,调动社会力量,完成患者出院的后续康复治疗[2]。

“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以社区为核心,医院治疗为辅助,运动生理、心理、社会康复等手段,综合康复治疗精神病患者。以此使患者能缓解控制病情,减少疾病复发,提高心理素质,恢复正常生活和劳动,并促进及早融入社会,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精神病;档案管理;基础建设

一、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基层建设的意义

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是我国为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目前,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作为一项非传染性疾病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旨在建立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和康复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网络,最终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随着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一体化综合防控体系的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管理基层建设也要与时俱进,实行科学的、规范的动态化管理,才能有效地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治疗,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基层建设现状探讨

本次研究,以昆明市某辖区内一个区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六个乡镇卫生院和两个社区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为研究对象,发现存在以下几点主要问题:

(一)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流动性大。为构建全国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复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网络,最终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本区精神病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在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带领下,于2016年5月30日已完成全区1182名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档案管理工作。为完成该项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机构均设置了重性精神病档案管理专职人员,但由于乡镇和社区两级卫生服务人员流动性较大,出现了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经常性变动的问题。特别是有的乡镇当新的专职人员还未接手,原有的专职人员已经调离本单位,这样就造成了工作交接的断面,新的专职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初期具有相当的困难,对具体相关档案工作及要求一知半解,造成了许多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问题,诸如:档案缺项、漏项、信息误报等。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缺乏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保密意识。根据云南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要求,本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知R工作培训1-2次,但由于基层专职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以及档案管理专业素质较差,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缺乏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问题突出,特别表现在:对重性精神病分类不清,在工作中经常把非重性精神病的其他精神类疾病纳入了档案管理中,违反了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要求,造成了档案的误报、浪费了档案管理资源及人力。

(三)重性精神病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认识不够。由于目前工作在档案管理一线的人员中,具有专业档案管理背景知识的人数极少,多数是一些非专业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得一些本该保存的文件及文档不能被妥善保存等。

三、对策

(一)加强基层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建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档案专职人员自身情况,重点培养固定岗位工作人员,降低人员流动性,防止重性精神病档案工作专职人员因个人原因频繁调动而造成的档案工作问题。

(二)重视人才培养、提高重性精神病档案专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各级重性精神病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重性精神病档案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继续教育,深化培训各档案专职人员对档案法、精神卫生法和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刻认识,提高自身档案专业的业务工作水平,同时应注重培养重性精神病档案专职人员对患者档案隐私保护的责任意识,规范重性精神病档案管理在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流程。

(三)加大对重性精神病档案管理工作的社会宣传效应。让病患及患者家属认识到这项工作对其家庭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能够积极参与并配合档案信息收集管理工作,也起到消除或减少社会普通人群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态度,真正全民参与到这项公共卫生事业中来,相互帮助、相互鼓励以达到共创和谐社会的目的。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作为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九项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之一,已成为精神专科医院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公共卫生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基层建设为科学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诊断、危险性评估与管理,维护精神病人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负担,稳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眉芳,李其铿,张翔.重庆市某区农村重性精神病患者公共卫生服务利用情况调查[J].医学与社会,2015,28(11):46-48.

[2]毛亚男,昆明市公布“十一五”期间居民健康状况评价报告[N].都市时报,2011-03-02(4).

第8篇

    【关键词】疑似精神病人 刑事责任能力 评定 原则

    一、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困境

    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普遍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因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结论偏离公众的预期而引发其不满和抨击的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于现代各国。正如英国学者所指出的:“如何处理精神失常的犯罪人及其刑事责任认定问题是摆在刑法和精神健康法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方面,作为一种基本的概念,既然精神失常的犯罪人责任能力降低,那么他们就应该被宽恕或至少应更多地接受治疗,而不是处罚。然而另一方面,公共安全、社会防御和精神失常者犯罪所带来的可见风险等问题对政策的制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以至于现有的英国法律体系紧张地发现这个问题很难得到满意的解决。”⑴在当下中国,这种情况表现得尤为突出。近些年来,在诸如陕西邱兴华、福建郑民生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命案中,围绕应否对被追诉人进行精神病鉴定以明确其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的问题,常常演化为社会各界一时热议不已的焦点话题,使法院陷入一种左右为难的境地。

    据统计,我国15岁以上的人口中大约有1600余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中30%至40%有暴力倾向。而每年由精神障碍者引起的刑事案件已达万起以上,并逐年递增。⑵由此,实践中,疑似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处理牵扯了司法机关相当一部分办案时间和精力。但综观我国司法机关对疑似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评定实践,不难发现,突出存在着以下几种紧张状态:

    一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病鉴定专家不仅负责鉴定被追诉人是否患有精神病,而且还要对本属法律问题的被追诉人刑事责任能力状态做出评定,对于鉴定专家出具的意见,法官则通常“拿来即用”,从而使被追诉人罪与非罪以及要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命运掌握在精神病鉴定专家手中,但与此同时,精神病鉴定方面的科学发展还不够成熟,鉴定机构混乱,鉴定人的资质不一、水平不同、责任心有异、职业道德有别,鉴定人的制约机制也不完善,鉴定腐败现象时有所见,鉴定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缺乏坚实的支撑。

    二是,由于当事人权利意识的增强或者投机取巧的心理作祟,刑事案件中被追诉人一方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的较多,但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因害怕鉴定专家做出被追诉人患有精神病所以无(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后会引起被害人一方的不服乃至上访,或者遭遇社会公众的质疑和批评,抑或是担心被追诉人无罪释放后因缺乏有效的监护而再次危害他人,所以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而往往不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导致所谓的“启动难”现象。

    三是,精神病鉴定专家在从事鉴定活动中普遍具有较重的“有病推定”倾向,鉴定结论中的“泛精神病”、“泛无(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现象突出⑶,但与此同时,犯罪受害人和社会公众的报应意识和实质正义观念较强,尤其是在一些恶性杀人案件中,对于被追诉人是精神病人且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通常很难接受,由此极易导致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程序的启动乃至多次启动,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使诉讼难以及时终结。 由此,深入分析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实践中存在的种种紧张状态,进而寻求合理的化解之道,成为刑事法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拟就处于法制转型期的我国对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的启动、权力配置、程序运行、结论制作等环节应当遵循的原则展开探讨,以期有助于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制度的完善。

    二、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的启动原则

    在当今中国语境下,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的启动应当遵循理性适度的原则。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

    1.不能轻易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这也是中国司法机关目前在处理疑似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的基本态度。应当说,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实践合理性,因为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走出评定结论做出以后可能遭遇的司法困局,处理不好容易两败俱伤。具体而言,司法实践中,我国精神病鉴定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无非两种:一是被追诉人没有精神病,故有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被追诉人有精神病,故无(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前者较易处理,法官只要根据被追诉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子以相应的刑事处分即可,但如前所述,由于我国精神病鉴定实践中存在着“泛精神病”、“泛无(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现象,所以出现此种情况的比率较低。而一旦出现后一种鉴定意见即行为人有精神病故无(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则法官常常就会因遭遇强大的社会压力而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这尤其表现在一些恶性杀人案中。法官如果认可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则难以有效地应对社会舆论和满足犯罪被害人的诉求;但倘若不认可鉴定人的鉴定意见的话,则又很难向被告人一方(有时也包括社会公众)做出满意的交代。实践中,相对于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不启动所遭遇的指责可能要小得多,因此,法院通常会选择后者。 不仅如此,不轻易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这首先是因为,精神鉴定方面的科学目前尚不够成熟,精神病的诊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鉴定结论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一方面,刑事诉讼中的精神鉴定,其对象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一种回顾性的事后鉴定,往往在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一段时间后才能进行。间隔的时间越长,鉴定中遇到的客观困难就越多。⑷另一方面,人类社会至今对精神疾病的病因、精神症状与脑结构、脑的生理生化障碍之间的关系尚难确切说明,对精神疾病的本质尚未全部了解,以致精神科的诊断主要依据病史及精神检查所见,而缺少客观的“生物学指标”,精神科诊断较其他医学学科的诊断更多地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易出现鉴定结论的不同。⑸由此也就难怪有法国律师做出这样的断言:尽管精神病科医生常常是一些杰出的人土,但精神病学确实是一门靠不住的科学。⑹其次是因为,在精神鉴定标准尚不能做到明确、统一的情况下,不轻易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能够有效地防范当事人因对评定结论不服而申请启动的重新鉴定、多次鉴定现象,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对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也不能过分封堵。随着我国刑事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刑事程序正当化改革的推进,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在功能追求上应当逐步进行调整,由传统上过于偏重社会稳定向合理兼顾社会稳定与被告人利益的方向转化,由此,必须改变目前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一拒了之的做法,适度开放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事实上,只要做好配套改革,将精神鉴定专家的意见作为法官评定被追诉人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证据,而非免除其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就大可不必过度担忧这种功能性的调整会引发什么不利的后果,恰恰相反,从权力行使技术的角度来看,适度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能够促进当事人双方对裁判结论的认同和接受。 概言之,对于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应当确立理性适度的启动原则。司法机关在综合权衡被害人安抚、社会稳定和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治疗成本、监护成本的基础上,可以有选择地慎重启动鉴定程序;对于当事人的启动申请,既不能一律拒绝,也不宜随意允许。

    当然,为增强可操作性,减少不必要的混乱,可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准许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的具体标准。在这方面,有精神医学者提出的以下参考标准值得借鉴:(1)案件发生前有精神异常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的;(2)虽无明确的精神疾病发作史,但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周围人员均反映犯罪嫌疑人性格怪戾、情绪不稳、行为冲动、睡眠规律反常、头脑笨拙、动作幼稚、有抽搐发作等症状的;(3)作案过程有悖常理的:缺乏作案目的或动机,或其动机显得荒谬离奇,不易用常情理解,或虽有一定目的和动机,但与严重后果不相称;(4)作案后有精神反常表现的;(5)作案人有酒精或药物依赖史,或者是既往品质表现良好的老年人。⑺不过,就当下中国的语境来说,这一范围可能有些过宽,给法官留下的裁量空间太小,有待进一步研究。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在前三种情形下,原则上应当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程序。 据此分析,在陕西邱兴华杀人、抢劫案件中,尽管在应否启动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方面存在很大的争议,实践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约束和困难,但基于以下两点考虑,笔者认为法院没有启动该程序是不妥的。一是,邱兴华的妻子证明邱兴华的家族有精神疾病史,先后出过4个“癫子”,邱兴华本人作案前后也有不少精神反常迹象,难以合理解释,因而有鉴定的必要,这也是邱兴华作为被追诉人本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二是,据新浪网的网民调查显示,在近6万名参与调查的网民中,63.78%的被调查人认为应当赋予邱兴华启动鉴定的权利;⑻相关领域的专家也不断呼吁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就连中国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泰斗级人物、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杨德森教授也强烈表示:“二审法院如果不对邱兴华做鉴定,公众就无法信服,司法部门就是渎职。”⑼由此,启动对邱兴华的精神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程序,可以较好地回应社会公众对程序法治的期待,促进国民权利意识的提升。

    三、疑似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权的配置原则

第9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于我院进行诊治的50例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为观察组,其中男27例,女23例,年龄14.0~50.0(35.0±8.5)岁;病程8~37个月。另选于我院进行健康体检的50例健康人为对照组,其中男26例,女24例,年龄13.5~52.0岁。两组患者的性别及年龄比较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方法:采用东软2排螺旋CT机,采用普通扫描方式。

1.3观察项目:统计分析两组患者脑CT诊断情况,及进一步分析脑CT诊断异常与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年龄性别、病程、家族史、精神病性症状及既往治疗史的关系。

1.4统计学方法:以SPSS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脑CT诊断情况:观察组患者脑CT诊断异常18例,占72.0%,且以额叶皮质萎缩多见,对照组患者脑CT诊断异常1例,占4.0%,观察组患者的诊断异常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以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脑CT诊断异常与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年龄、性别的关系:脑CT诊断异常在脑器质性精神病男性患者的发生率为55.0%,略高于女性患者的45.0%,但以上差异均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脑CT诊断异常率随着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年龄增大而增高,14~30岁16例(45.0%),31~50岁20例(55.0%),但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2.3脑CT诊断异常与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病程及家族史的关系:病程:<13月10例(27.8%),13~24月8例(22.2%),25~36月12例(33.3%),≥36月8例(22.2%)。经统计分析发现,脑CT诊断异常在不同病程和不同精神病家族史的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之间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2.4脑CT诊断异常与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关系:精神病症状为阳性的患者脑CT诊断异常率为93.8%,显著高于精神病症状为阴性的患者(33.3%),以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5脑CT诊断异常与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既往治疗的关系:经统计分析发现,具有既往治疗史的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脑CT诊断异常率为73.3%,略高于无既往治疗史的脑器质性精神病患者的70.0%,但两者比较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第10篇

【关键词】 合理膳食 适当运动 老年精神病患者 便秘

便秘是指个体的排便习惯改变,主要临床表现为排便次数减少和(或)排出干硬粪质。有研究[1]显示老年人便秘的发生率为20%-30%,便秘不仅给患者带来痛苦,还可诱发直肠癌、结肠癌及心血管疾病等,严重者可导致患者死亡。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我院收治的老年精神病便秘患者86例,男48例,女38例,年龄65-80岁,平均年龄(67.53±2.68)岁。纳入研究标准:(1)患者均符合CCMD3-R诊断标准,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2)符合RomeⅡ有关便秘诊断标准;(3)年龄≧60岁。排除标准:(1)排除器质性病变者;(2)排除合并有严重的心、脑、肺、肝、肾等脏器功能障碍或严重疾患者;(3)排除肢体活动障碍者。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43例,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研究组除饮食上给予富含纤维素及维生素的食物外,如地瓜、海带、空心菜、豆腐、南瓜、笋丝、香蕉、梨、蜜柚等,每天保证温开水约2000ml摄入。每天在上、下午时间由工娱疗护士负责组织督促患者做操,在病区门口的小公园散步或慢跑半小时。对照组除饮食与研究组相同,白天在大厅看电视、听音乐,不做活动。

1.3观察记录及判定标准

(1)显效:排粪便5~7次/周。(2)有效:排粪便3~4/周。(3)无效:排粪便

1.4数据处理

数据采用SPSS12.0统计学分析软件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 检验,p

2 结果

2两组患者排便情况见表1。

表1 2组患者排便情况比较

注:a与对照组相比,p

3 讨论

老年精神病患者便秘的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1)不良的饮食习惯使食物的机械性与或化学性刺激不足,或因摄入的食物过少、过细、尤其是缺少遗留大量沉渣的食物,使肠道刺激减少,反射性蠕动减弱,而造成便秘[3]。(2)精神抑郁或过于激动,排便反射发生障碍而引起便秘[3],老年精神病患者不是抑郁便是躁动。(3)老年精神病患者每天需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而抗精神病药物可发生口干、流涎、鼻塞、多汗、便秘等植物神经系统副反应[4]。(4)便秘在临床上多见,常发生于卧床少动及老年病人[5],老年精神病患者常因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引起嗜睡、自发运动减少。

据上述便秘的因素,本研究2组病人均给予均衡的饮食及足够的水份,予含渣多的高纤维素和高维生素的蔬菜和水果,以促进肠蠕动[6],研究组除饮食、水份与对照组相同外,每天督促患者散步、慢跑等活动,增进肌张力,刺激肠蠕动而帮助排便[7]。结果研究组在排便次(每周)及总有效率均高于对照组,p

参 考 文 献

[1]张东铭.盆地与病学[M].贵阳:贵州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0:666.

[2]崔焱.护理学基础[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265-266.

[3]陈笑旋,吴银叶,王敏丽等.不同方法灌肠治疗老年便秘的效果评价[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1,27(9):8.

[4]陈淑清主编.精神科护理学[M].吉林: 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4, 94.

[5]陈淑清主编.精神科护理学[M].吉林: 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4, 101.

第11篇

【摘要】目的探讨社区精神病病人的管理与防治。方法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与工娱疗法相结合。结果经6~8个月的治疗,痊愈出院的19例,已联系到病人单位的8例中有3例痊愈,5例显效,已治愈但无出院条件(属三无对象)的9例,1例合并躯体病在住院期间死亡。结论全社会重视并参与对精神病病人的管理与防治,是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减少特发事件的重要措施之一。

【关键词】社区精神病病人;管理与防治;社会问题

本文资料源自本院近10年来收治的由市政法部门批准经公安人员移送的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且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良后果的精神病病人[1]。现将管理与防治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37例收治对象为1996年4月~2005年4月由市政法部门交办的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且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良后果的精神病患者[2],全部病例临床检查与观察均符合CCMD-2-R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3]。其中男35例,女2例,年龄28~51岁者34例,余3例具体年龄不详。

1.2方法

1.2.1药物治疗入院后根据病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理化检查结果与饮食情况选用不同的抗精神病药物,因对病人的家庭情况及以前是否有过重大疾病、是否有药物过敏史等均不了解,在选用药物时尽量选用副作用小、发生过敏几率低的精神药物。从小剂量开始,如氯丙嗪从12.5mg开始,在病人无任何副作用的情况下再逐步加大治疗量。因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控制病人情绪时则加大安定或氯硝安定的日治疗量,以使病人处于镇静状态,达到减轻躁动情绪、避免意外发生的目的。

1.2.2心理治疗经药物治疗1~3个月后,当病人情绪基本稳定且能与人进行简单的交流时,与病人进行沟通。首先向其讲明治病的目的就是使其早日康复,重返社会,与家人团聚。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与医生配合,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在此基础上逐步询问病人的家庭情况,是否有工作单位以及病人的姓名、年龄、学历、住址和婚姻状况等。根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治疗[4],最终达到病人要求治病、主动叙述自己的内心体验与要求,这就是心理治疗的目的所在。

1.2.3工娱疗法当病人阳性症状完全消失,情绪稳定,生活基本自理的基础上,对病人进行工疗与娱疗训练。首先让病人学会整理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此后让其从学习简单的手工劳动到较复杂的劳动技能,如择菜、洗菜、切土豆丝等,在此同时根据病人爱好与特长让患者参加工娱疗活动,从听音乐到学习不同的乐器[5],以及学习打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以提高病人的自信心,充分发挥病人的潜在能力。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后鼓励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从中逐步掌握社交技巧,以便达到完全康复的目的[6]。

2结果

2.1疗效评估经过6~8个月的住院治疗,经我院与病人住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病人家属多次沟通联系,痊愈出院19例(其中本市17例,外埠2例),已联系到病人单位且其单位同意补办住院手续的8例(其中3例痊愈,5例显效),已治愈或基本治愈但无出院条件(属三无人员)的9例,1例因合并躯体病在住院期间死亡。

2.2效益评估

2.2.1社会效益本资料中的37例病人在入院前表现有不同程度的冲动、毁物、影响交通、赤身露体、致人伤亡或残暴异性,给一方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心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些病人入院后不仅得到了很好的有效治疗,而且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与建设祥和快乐、团结奋进的社区做出了难以用金钱衡量的贡献。

2.2.2经济收入概况本文中37例病人除8例病人单位同意补办入院手续并原则同意补交一定数额的住院费用外,其余29例病人不是三无人员就是家庭无经济能力承担病人的住院费用,本院实际收费仅占病人应缴纳费用的十分之一。

3讨论

第12篇

文章编号:1008-6919(2006)08-0067-03

中图分类号:R395.5

文献标识码:A

【摘要】 目的:分析心理治疗与常规药物治疗在分裂样精神病康复过程中的治疗效果。

方法 将30例分裂样精神病随机分成2组,A组15例为精神病药物合并心理治疗的观察组,B组15例为单一药物治疗的对照组。结果 30例患者治疗前、后,出院一年后随访,三个阶段经BPRS、SDS、SANS、SAPS评分比较,观察组、对照组统计学显示有显著差异(P

关键词:心理治疗 分裂样精神病 精神康复

Mentality to treat to schizophrenia effect an analysis

[Abstact]Objective: analytic mentality to treat and the normal order of things medication to be present schizophrenia restoration from sickness processes treat effect. Method: to get 30 a case schizophreniarandomto allot 2groupA group15 a case to do mental disorder a drug to merge psychology to cure to observe group. B group to single medication a contrast. Resuit:30a case a patient to treat front \after\to leave a hospital a yearaft erto follow to call on ,three a phase BPRS、SDS、SANS、SAPS to score to compare ,to observe group \a contrast group statistics to show to have remarkable difference (P

[Key words]:Mentality to treat schizophreniamind to be recovered

心理治疗对早期精神疾病其优点越来越明显[1],本研究对分裂样精神病做一对照研究,结果分析如下:

对象和方法

1、研究对象:

1.1 病历数:来自我院1995年1月-1996年12月符合入组要求的住院患者30例。

1.2 入组标准:符合CCMD―3及DSM-Ⅳ关于分裂样精神病诊断的诊断标准[1、2]。

1.3 排除标准:1)伴有严重的躯体疾病。2)脑器质性疾病。3)酒精、药物依赖者。4)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5)既往有药物过敏史。6)妊娠、哺乳期。

1.4 入组时原有药物的处理:入组前所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如舒必利、氯氮平、奋乃静、维思通、安坦、心得安、苯二氮卓类药物(如舒乐安定、佳静安定等)。由临床医生按病情调整,不做治疗限制。

研究对象以住院号尾数单、双号随机分成观察组、对照组。观察组15例,男9例,女7例,年龄20-40岁,平均年龄30±0.2岁,病 程28±0.67天,教育7±0.67年。对照组15例,男5例,女10例,年龄19-33岁,平均年龄25±0.67岁,病程43±0.67天,教育6±0.67年。两组性别、年龄、病程、受教育程度无显著性差异P>0.01。

由3名住院医师组成治疗小组,在一名副主任医师指导下,统一调查量表的使用方法,调查者之间的两两配对一致率为84%-86%,Kappa值为0.53-0.94。

2、研究方法:

2.1 心理治疗内容:

2.1.1 一般治疗:稳定患者的情绪、对病房活动进行指导,了解其饮食、睡眠情况,解释药物的治疗目的、作用及不良反应。

2.1.2 分析患者的精神症状:如情绪、认知功能、情感、行为等障碍的具体临床表现,分析症状对患者的影响,造成的危害,并对其个性心理特征在病态过程中的自觉性和稳定性异常的临床表现进行说明[4]。

2.1.3 正常与异常精神活动的比较:

帮助患者认识心身活动和外界环境中的影响作用之间,是否能维持和谐统一,自身的精神活动(认知、内心体验、意志活动)是否平衡,协调一致,个性心理特征是否相对稳定[5]。

2.1.4 疾病的原因分析:

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向患者介绍个性心理特征及个人素质,对个体的影响,帮助患者认识自己,从遗传、性格、年龄、性别等方面,分析心理社会、应激源和生活事件等因素对患者造成的危害[6、7]。

2.1.5 康复指导:

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支持系统(社会、家庭)对精神状态的影响,及病情康复的意义,药物等维持治疗的重要性等[8]。

2.2 心理治疗的安排:

2.2.1 每天2次,利用上、下午查房时间,每次20-30分钟。

2.2.2 采取单独交谈的方式,按照心理治疗的内容进行,治疗者衣着整齐,表情自然,态度和蔼,语调平稳。

2.2.3 每天治疗结束前,帮助患者整理当天的主要内容。

3评定指标[9]:

评定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 Zung抑郁量表(SDS),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阳性症状评定等量表(SAPS)分别于心理治疗前,心理治疗后及出院一年后随访进行评定,出院病人按医嘱定期门诊复诊或复信,满一年后由医生依病情及门诊病历填写各量表,复发病历依住院病历填表。

结 果

两组各随访15例,其中观察组缓解14例(93.3%),复发1例(6.7%),对照组缓解9例(60.0%),复发6例(40.0%),复发病例再次入院后诊断:精神分裂症[4.5.7]。х2=4.658386,P

讨论

心理治疗对于早期精神疾病,优点现在已越来越明显,精神疾病的治疗强调早期、深入以及考虑到生物、心理、社会相互作用的一种正式的、基础广泛的、专业化的系统治疗[10]。本研究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采用心理治疗。其治疗前、治疗后和一年随访后,与单一药物治疗比较,量表评定分析统计显示差异显著(P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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