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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示报告

时间:2022-06-08 03:38: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公示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村公示报告

第1篇

(一)补贴的品种与依据。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品种为小麦,以2015年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为种植每亩小麦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四)补贴时间。为了更好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15年全镇“直补”工作大致划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健全机构。镇、村都要建立“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总支书记等为成员,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二是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以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作为“直补”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从有关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共同参与,各工作小组和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广泛宣传。各村要多形式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种粮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补”政策、办法,尤其要针对今年核定面积工作新增加的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层次和环节,要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的时间,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核实面积阶段

1、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原则和范围。2015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15年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镇办政府统计、公示、确定,县政府统计上报四个层次进行。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具体操作程序为:

(1)自报告折实面积。自报今年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折实面积的截止日为2015年底,截止日前由种植小麦的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按直接法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具体方法为:一是纯播小麦按100%折实上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上报。二是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上报。(具体折算方法详见附件)

(2)核实。由镇政府指导村委会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实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将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农村与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小麦面积核实小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包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农户小麦折产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时可参照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加减2015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为确保面积核实的准确性,核实小组要与农户一块,逐户、逐块到各农户的麦田中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对每户的每块麦田核实结束后,当场由农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以便进行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

(3)村公示确定。村委会核实后要及时张榜公布各农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村各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镇办。各村上报小麦面积统计表时,要由农户、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的准确可靠,这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镇“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签字认可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下一步资金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小麦折实面积的准确无误和兑付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上报阶段

镇政府收到各村确定上报的小麦折实面积后,将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安排人员重新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镇政府按规定要求进行微机录入和统计上报。

(四)资金兑付阶段

1、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安排。镇办财政将在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2、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镇财政所将在银行中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以镇财政所为主,前镇财政所要按核实到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把《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镇财政所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补贴窗口领取资金,或采取“设立流动兑付窗口、到村到户兑付”的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老百姓根本利益,事关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把这一“好事”办好。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排查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已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全面排查检查,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率已达100%;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今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认定1877户,并出具认定报告。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严格落实三级公示。一是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二是乡(镇)进行入户审核公示。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住建局审批。三是县住建局进行审批公示。县住建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在补助对象所在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改造户相关情况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四类的补助标准政策的宣传落实,鼓励各地给予配套支持,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会同财政第一时间全额下拨上级补助资金,做到一分不截留、一刻不停留。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审核,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三)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特别加强了改造前、实施中、改造后验收等三个关键环节的规范和把控。改造前,通过改建申请、公示、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并符合规划和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的要求后,才能开工建设;改造中通过通用图集指导村民建房,引导农户聘请取得“农村工匠证书”的师傅或有建筑专业资质或具有三年以上建筑施工经验的师傅实施改造施工;要求村镇建设人员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查指导,做到四到场”(即建筑放样到场、沟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竣工后,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审核。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工作人员少。他们要承担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力量明显不足。

(二)确保贫困户住房长久安全难。贫困户住房条件复杂,多数为土木结构,而且多户连体居住,修缮加固只能保一时安全,难保长久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

第3篇

一、建立健全制度

(一)农村财务预决算制度。村集体财务全部实行月、年度预决算审批制度。每年十二月份(月末)各村根据当年(当月)资金收支情况和下年(下月)的增减变动因素,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下年(下月)度收支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村民代表会通过,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年度收支预算确定的资金用途和数额安排资金的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超出预算的开支,必须先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赤字预算。在实施过程中,要着重做好未结算事项报告登记和预决算对比分析工作。账务处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当月发生的业务必须当月入账结清。对因特殊情况月内不能结算的财务收支事项,由直接责任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经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登记备案,并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登记簿,限期结算。审议未通过的,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负担;对当月发生的应报告事项隐瞒不报的,一律不予结算,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本人承担,因被诉讼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为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每月或年终要及时填制《预决算对比明细表》,将预算和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改进。

(二)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各种经济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资金和账务要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实行代管。各村的收款收据一律由负责该村的镇记账员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核查、销号、归档管理制度。发生现金收入业务时,由村报账员领取镇记账员开出的收款凭据,村报账员签章和加盖公章并收款后,将收据联交交款人,并在当日携记账联同收取的现金一同到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报账。收取金额较大的直接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派专人收取。各项现金收入必须先送交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入账,然后按预算审批程序支回使用,严禁坐收坐支。各村设报账员一名,具体负责村集体现金的收支业务。村集体所发生的所有收支业务实行据实报账制,即村集体在发生业务收支前,先做出预算,经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收支单据及金额,组织现金收付并入账结算。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占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申领产权登记证。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土地、企业、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时,必须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方案应当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依法签定租赁(承包)合同,进行登记造册。处置大型或大批资产、出售树木等,应当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投标时要吸收村民代表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进行监督,并由驻村干部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派人进行现场监督。集体建设项目、购建大型或大批设备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批准后,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然后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时由工作区人员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和生产经营项目,确需借款的,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方案落实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借款。任何村庄不得借款上缴各种税费、发放干部工资和投保,严禁村集体为单位或个人担保借款。对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借款,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要采取措施理顺经济关系,化解村级债务。各村要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摸清债权债务状况,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债权。对已形成的债务,要在清理确认的基础上,采取清收债权、盘活资产、整顿高息借款、剥离企业债务、增加集体收入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严格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化解。

(五)农村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要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按权限进行管理。每项业务5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两委”研究决定;500-2000元的开支,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并由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方可支出;2000元以上的,“两委”研究后,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方可办理。要做到单项审批,单项入账。跨月、跨年单据一律不准入账。切实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一律取消业务招待费,因招商引资确需招待的,事前需找镇长批准;原则上取消租车费,因招商引资确需租车的,事前需找镇长批准;电话费按原标准执行。业务收支发生前,各村要填写资金收支预算表,研究人员签名后,到镇进行审批,先由工作区区长审批,然后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把关,镇政府镇长批准后方可组织业务收支。三日内由村报账员携带发生业务时取得的有效原始凭证(有经手人写明事由并签字,村支部书记批签,村委会主任或者村文书审签,民主理财小组盖章),到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结算账务。

(六)农村集体现金存款管理制度。对现金实行“钱账分管”,村报账员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出纳员负责现金(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得管理集体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白条抵库。村集体收取的现金,应当在三日内送交镇经管中心。经管中心出纳员要及时将款项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限额。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导致短款、丢失、被盗,除追究责任外,其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

二、严格工作流程

(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编制审批工作流程。

1、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按工作需求编制好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需要收取的款项单独列出明细,支出款项逐笔写明用途及金额。收入和支出事项分别合计出总金额。

2、层层召开会议。将编制的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按照涉及的金额大小,分别提交村“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讨论通过,每次会议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讨论形成的意见,必须经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的人员在审批表上签字并按手印。

3、组织审批。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并盖章后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由村报账员携带,到镇政府审批,先有镇工作区区长把关,再有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审核,然后由镇政府镇长批准。

4、组织实施。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由村“两委”干部组织实施,村民主理财小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5、民主理财。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后,由村文书招集民主理财人员进行民主理财,参加人员:村“两委”干部、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部分党员代表、部分村民代表。由村报账员将单据逐张宣读,经手人作出解释,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少数服从多数。对通过的单据,有经手人写明理由并签名,书记签批,村主任或者村文书审核,民主理财小组盖章。对通不过的单据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确认,确认后仍然通不过的,由当事人自负。

6、报账结算。村报账员带着财务收支预算审批表,手续齐全的原始单据,到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报账并结算现金。镇记账员要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无误后,开出现金收支结算单,并签字盖章。镇出纳员按照现金收支结算单收入或者支出现金,并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同时,村报账员也要在现金收支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7、结账并张榜公布。每月10日前,镇记账员要对所包村庄的财务帐全部结清,并填写现金收支公布榜。每月10日由村民主理财人员在现金收支公布榜上盖章并张贴在村村务公开栏内,由村文书记好村务公开记录。

(八)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购建、租赁、发包工作流程。

1、提出意见。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资产处置、购建、租赁、发包的形式和意见。

2、召开会议。召开村民代表、党员联席会议,对村“两委”的意见讨论后进行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有效。

3、报镇审批。将会议记录、表决意见原件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同时对拟公示的内容报批。

4、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处置、购建、租赁、发报的项目、时间、地点、标的、条件、交款方式等。公示时间为三天。

5、组织投标。公示到期后,由村干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投标,部分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镇工作区人员及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委派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6、将投标结果进行公示。

7、经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后签定协议。

8、整理资料,归档保管。

9、由村“两委”对购建项目组织实施。

10、将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农村集体借款工作流程。

1、提出借款事由。由村主要负责人提出借款事由,村文书搜集有关数据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2、层层召开会议。首先召开村“两委”会,然后组织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联席会,将借款事项进行表决。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经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同意的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按手印。

3、报镇审批。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文书携带会议记录和村两委写出的书面借款申请,先报镇工作区区长把关,再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审核,然后报镇政府镇长批准。

4、张榜公示。由村文书将批准后的借款事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做好村务公开记录。

5、组织实施。公示期满后办理借款手续,将借款划拨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代管账户。专款专用,使用时按开支审批手续办理。

6、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收支结束以后由民主理财小组对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理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异议后进行张榜公布。

(十)农村集体收入现金工作流程。

1、提出收款事项。由村两委提出收款事项,村文书编制收款明细表并写明收款理由。

2、层层召开会议。首先召开村两委会,然后组织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联席会,将收款事项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的方可进行收款。同意的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按手印。

3、报镇审批。由村文书带着会议记录、收款预算审批表及收款申请报告,先找工作区区长把关,再找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审核,然后报镇政府镇长批准。

4、张榜公示。由村文书将批准后的收款事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做好村务公开记录。

5、组织实施。组织收款的前一天,村报账员要到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找记账员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收款收据。收取大额款项需镇记账员亲自到现场收取。收款结束后,三日内将款送交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代管并将收款收据及存根交回存档。

三、强化民主监督

(十一)完善民主理财活动。每个村都要成立由3-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从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群众信赖、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理财能力的群众、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不得由村干部指定。凡未建立民主理财组织的,要严格按程序建立健全组织;已建立而不符合民主程序的,要重新进行调整。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要每月定期按制度进行理财活动,检查、审核当月的财务收支帐目,并做好理财记录。理财活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个人意见或少数人的意见阻止、干扰民主理财活动。未经理财小组审理的开支单据不得入账,切实保证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权利。

(十二)规范财务公开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要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要及时、据实逐项逐笔公布。财务公开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公开时间,坚持每月10日公开一次;统一公开方式,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群众观看和长期保存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统一公开内容,按照全面、详细、真实和记实性原则,对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统一公开程序,财务公开榜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填写和张贴,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名、民主理财小组盖章;统一公开档案,村文书要做好公开记录,财务公开活动记录要使用市统一印制的记录簿。每次村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研究采纳,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

四、规范审计监督

(十三)认真做好审计监督。要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切实搞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工作。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村的集体财务进行审计,结合村委换届,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审计的重点是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购建、处置,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净资产的增减,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如数退还和赔偿;构成违纪的要移交纪检检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管理体制

(十四)切实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要实行以“公开考选、择优录用、镇管理、市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管理制度,搞好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换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批准,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更换。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任用,要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实行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先对拟从事农村财会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对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然后从取得《农村财会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用。要定期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记账员要自觉抓好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搞好审接和账务处理。要完善农村财会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镇记账员和村财会人员的工作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镇记账人员要明确职责,严格奖惩措施。对经镇记账人员审核入账的经济业务,如果出现责任问题,严肃批评教育,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如果事后查出问题,仍可无限期地追究其责任。与当事人合谋弄虚作假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为成员的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厕所革命”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工作。为确保项目推进力度,按时完成上级在四个村下达任务数,领导小组要求项目村每周报送两次项目进度,组织人员到项目村实地检查督导,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收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向农业农村局报告,寻求技术指导,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强化工作督导。按照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我镇细化项目进度,对推进迟缓的项目村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严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做到规范建设,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四)规范验收程序。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施工情况进行验收,由村级初验后,上报镇领导小组,由镇级相关部门进行复验,镇级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复验。

(五)取得的成绩。在“厕所革命”实施的4个村中,工作总体推进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都对该项目积极支持,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个3个示范村改厕任务,其余正在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推进,极大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

二、排查问题

近期,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问题检查组对我镇4个示范村进行了厕所革命问题排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厕所革命示范村工作汇报、档案资料查看、村公示栏查看、进农户家询问查看、询问施工方等方式,排查示范村可能存在的问题。经排查,我镇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奖补资金使用规范、示范村已建立规范完整的改厕档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是没有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1、总结示范村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其余各村厕所革命工作做好准备。

第5篇

我镇低保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保、不瞒保,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低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我镇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保障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3户168人,月保障金发放54175元,人月均补差额312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2户1217人,月保障金215224元,季发保障金645672元,人月均补差额177元。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坚持三级“评议”制度

由低收入家庭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社区(村)调查、初审,进行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将无异议的上报镇民政办,由民政办进行第二次调查、评议,再将调查、筛选通过的对象上报县民政局,民政局根据上报资料,结合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继审核,对条件符合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名单返回民政办,由社区(村)进行张榜公示。

(二)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市及农村低保都实行季度审批,同步进行。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因家庭收入变化,人员变动等,由社区(村)填表上报民政办,再将报表报县民政局分别予以调标、人员调整及取消享保资格。

三、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从审批的当月起,由县民政、财政委托县农村商业银行按月打卡发放到每一个低保对象手中。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禁止平均分配、二次分配等违纪违规行为发放。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一)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状况了解还不够详细,尤其是对在外务工和从事阶段性工作的家庭,其收入难以掌握和界定。今后我们将采取多方走访,电话咨询等手段,多渠道进行调查了解,确保低保信息更充实准确。

第6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来源为市级财政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在支农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新阶段扶贫期间贴息资金规模:市级财政不低于200万元/年,有财力的区(市、县)适当匹配,逐步扩大贷款贴息资金规模。

第三条: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补助对象和主要用途。

一、补助对象是本市18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及449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户。

二、主要用途是为补助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含贮藏、保鲜、运输、销售)和农村庭院经济等项目,向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法定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支出。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农户,于每年10月份向当地乡(镇)财政所提出贴息申请,同时附申请贷款报告和计息复印件。

二、乡(镇)财政所和乡(镇)扶贫机构将全乡(镇)贴息申请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于当年11月份报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

三、经县级审核后,于当年12月份将全县审核合格的数据汇总并提出申请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

第五条:拨款程序。

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根据各区(市)、县财政支农预算安排情况和申请报告进行随机抽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于第二年度一次性下达全市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计划;

二、市级财政按小额贷款工作进度拨付贴息资金,先预拨总资金计划的5O%,在各区(市)、县预拨资金使用完的基础上再拨付余款。

三、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在接文一个月之内,将市级计划的补助资金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和具体贴息对象。

第六条:领取贴息资金程序。

一、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和扶贫办将具体贴息对象名单和金额在乡(镇)和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5天,公示期满一周内,将市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拨付或下达给乡(镇)。

二、各乡(镇)在收到上级资金一周内,通知各贷款村的贴息对象凭金融机构出具的还本付息回单,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贴息补助资金。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小额贷款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30日前,各区(市)、县将小额贷款工作情况报送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

二、各乡(镇)在贴息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贴息兑现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效益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总结报送县级审计、财政及扶贫办等部门。

第7篇

退耕还林工程保存情况年度检查验收,是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退耕农户合法权益和兑现退耕还林补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在每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

(一)验收标准

按照《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省级年度检查验收细则》的要求,合格退耕还林地的认定标准:造林保存标准根据植被配置类型分别以郁闭度、覆盖度或株数保存率确定。乔木林郁闭度≥0.2,或株数保存率≥80%;灌木林覆盖度≥30%。检查验收精度:面积允许误差±5%,图纸定位误差±1毫米。

(二)验收方法

1.乡(镇)、产业集聚区自查

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逐小班、逐地块、逐农户对退耕还林地保存情况进行细致检查验收。对自查验收结果及登记上报的分户面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并出具乡(镇)、产业集聚区自查验收报告。自查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历年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情况,及各年度退耕还林涉及的村、户数和分树种、分林种造林面积、合格面积、株数保存率、损失面积、损失原因。

2.县级检查验收

在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验收的基础上,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组成验收组,以小班为单位,对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历年退耕还林地保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检查验收结果。县林业主管部门对各小班保存情况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

(三)明确分工,落实自查验收责任

为确保自查验收质量,自查验收实行乡(镇)自查和县级自查责任追究制。

1.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本乡(镇)、产业集聚区自查结果负全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干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实地认真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格。自查表格及自查报告需由乡(镇)长及检查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2.各乡(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工作不扎实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群众反应有虚报面积现象,经县检查核实后,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乡(镇)长、主管副乡(镇)长及乡(镇)检查验收人员的责任。

3.县级自查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确保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准确。对不负责任,不深入实地调查,编造自查结果,虚构自查表格,造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为确保我县退耕地还林面积一亩不少,对于在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退耕还林地,必须立即停止该退耕还林地块的资金补助,并由乡镇政府督促补植,待补植结束经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二、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依据乡(镇)及县级检查验收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对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分农户、分年度、分面积、分林种登记造册,并将底册在相应的村务公开栏里进行公示,拍摄公示照片,公示期7天。在公示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公示过程完整,结果真实、可靠,严禁虚报、冒领。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按照公示结果编制农户退耕还林政策资金补助兑付底册,报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县级全面自查结果,对各乡(镇)及产业集聚区提供的退耕还林政策资金补助底册分村、分林种、分年度面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将退耕还林底册以乡镇为单位报送县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三、严格控制征占用退耕还林地

退耕地必须严格按照林地进行管理,严禁不经批准随意征占。确因基本建设需要征占用退耕地的,要做到“占一补一”,即在国家补助期内征占退耕还林地块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原设计面积和林种本着就近的原则,从未纳入补偿范围的退耕地块进行调整,或者重新规划符合条件的坡耕地退耕造林,安排补充相同数量的退耕地。同时做好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

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在按照《省林地管理条例》进行补偿的基础上,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单位还应补偿国家已兑现给退耕农户的粮款补助。这部分补偿金用于异地安排退耕地造林的补助。

履行调整或异地造林工作完成并缴纳征占用退耕还林地补偿金后,方可依法办理林业征占用手续,及建设用地手续。

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退耕还林地的,用地单位在需采伐其林木前,应当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未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县国土资源局不得受理该建设用地申请,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

退耕还林成果能否巩固,重点在于强化管理工作。为此,要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8篇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公开达到了“三个统一”。公开形式新颖,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时限符合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开形式有专门的公开橱窗和新建了专门的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重点有班子分工,政府规章制度和财经制度等公开内容,公开时限主要体现在四费公开等按时公开内容按时间要求公开到位。

二是达到“六有”要求。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机构,挂设了政务公开牌子,有兼设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每年都可以报几千元的工作经费,有分管领导和专干。

三是公开载体建设到位。在政府办公大楼墙上挂了醒目的固定标语,有6个版块以上的政务公开专栏,在社保大厅里有电子宣示屏常年显示。

四是开展示范点村工作。虽然我镇不是今年石门县的政务公开示范镇,但我镇对村里的村务公开设立了示范村,示范村设在黄旗峪村和保宁桥村,其他村的村务公开一律向示范村看齐。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建立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了公开原则。

二是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规范性文件该公开则公开,不能公开坚决不公开,特别是涉及安全稳定等一系列秘密文件时则不能公开,所有公开文件都书面或口头向书记镇长汇了报。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平时产生的应及时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开,虽然不一定是在网上公开,而是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及时公开,今年最主要的就是人大政府换届选举的公开依法及时地公开到位。

四是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在年初就已编制到位,并进行了公开。

五是建立健全了七项工作制度,并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到位。

三、推进村务公开方面

制定了村务公开方案,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按民政所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四、行政权利透明运行方面

一是实施阳光决策。建立了阳光决策制度,所有大小事务一律由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人堂,实行民主集中决策,重大决策邀请了群众旁听,今年就由镇人大会集体通过了“禁止活立木移植的决定”。

二是推进办事透明。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都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开,__镇的此项公开内容就公示在政府大门口的两侧。

三是深化机关内部公开。建立了机关内部公开制度,政府机关规章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均下发到了各站所并进行了学习。四费公开每季度都进行了公开,目前已公开到了第三季度。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

除线管单位外,目前镇政府内部站所在外办公的有林业站和计生办,两个站办所都有独立的院落,公开内容较齐全。线管站所公示公开较规范的有派出所、交警队等政法单位。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网站建设上,设立了专栏,并进行了更新,这周之类将全部按要求更新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中心规范运行的方案和制度,加强政务中心规范运行。制定了__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三是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__镇20个村都新建了新的村部,村部建设规范,布局合理,有便民服务中心,各村每天都安排了值班人员值班,做好了值班日记,方便服务群众。

第9篇

我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工作自去年2月份开展以来,我们先后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两次,并多次召开各镇(街道)水管站会议,要求各级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负责,严把审核程序,经过三榜公示,分片包村,重点排查,广泛宣传,截止今年4月28日,全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工作全面结束,各镇(街道)已将本辖区内补登情况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市移民办。此次补登人口涉及全市10个镇(街道)143个村,共计713户1468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程序

我市移民核定补登程序是在市镇(街道)成立的移民后期扶持领导组和核定组的组织下,召开移民补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由各镇(街道)水管站、村首先逐人逐户审核其原始档案、漏报原因及其家庭关系,对嫁入非移民户的必须有当地派出所证明,初审结果上报移民办。移民办再组织人员分组包片,对各镇(街道)补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重点村进行走访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结果在村公示五天以上,并设立举报电话,公示内容要有照片资料,以备存档,如无群众举报,按程序填表后汇总上报市移民办。

二、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原因及成果

我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工作历时一年之多,补报移民众多,复杂性、艰巨性与上次相比有增无减,究其漏登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原迁户原始资料不全或未查证;②兄弟间关系不和,原始资料不予提供;③外出务工错过上报时间;④户口未迁转;⑤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持怀疑态度;⑥第一批上电脑时操作失误以致遗漏;⑦其他原因。

按照我市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组的要求,4月16日至4月28日为各镇(街道)自验上报阶段,截止目前,十个镇(街道)均以红头文件形式将补登结果上报移民办。此次,我市核实到户的补登移民共713户1468人,涉及10个镇(街道)143个行政村,其中原迁移民273人,非原迁移民1195人,外水库移民53人(具体表格附后)。除于乡镇吴闫村、卿头镇东长杆村为新增移民村外,其余均与上次重复。至此,我市登记在册的移民村为240个。经市人民政府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组依法定程序抽查验收,本次我市申报的1468名移民原始证据齐全,移民身份真实有效,应予以补登扶持。

三、采取的措施和做法

在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补登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认真走访群众,严把政策关,不循私情,不乱开口子,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领导重视,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专门召开会议,责成专人负责,定期汇报,对有些工作不力的村要求各镇(街道)政府给予协调解决。移民登记工作牵扯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工作人员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确保移民的安定团结,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细致排查,确保真实。为确保移民补登结果的真实性,移民办全体人员分组包片,对各镇(街道)50人以上的村进行重点排查,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韩阳镇夏阳村,原申报人数269人,通过这次重点排查,最后仅确定符合登记条件的移民67人,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移民政策的严肃性。

第10篇

村委会:

本人______

,性别____,____岁,家庭共同生活____口人,现住在爱阳镇____村____组。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每月靠

实际收入____元,年人均收入____元,低于丹东市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提出申请。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这是我代表全家人的申请,请各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__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流程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所需资料

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申请表一式三份;

6、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7、第一次公示报告。

办理流程:办事程序

1、社区接到申请报告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将上述相关材料上报街道救助所;

2、街道民政办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初审意见,再次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进行核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民政办,再由街道民政办通知社区再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群众无异议,上报民政局并通知申请人,发给救助证。

救助标准

享受除低保金外的所有低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粮食中长期规划纲要(****-****)》有关主销区要稳定现有粮食自给率的要求,按照基本稳定、适当调整、更趋完善的原则,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体现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本市粮食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

1、在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

2、在本市从事水稻种植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1、从****年起,市级财政对水稻种植每亩定额补贴现金80元。

2、为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切实增加纯农户家庭收入,对本市粮食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的扶持政策另行规定。

3、各区(县)应继续加大扶持粮食生产力度,区县财政用于粮食种植补贴资金不得少于上年补贴总额。

四、操作程序

1、规范公示。各村按水稻种植面积进行分户造册,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选择在村委会公示栏和各村民小组等醒目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内容要详实具体,应包括补贴对象姓名(单位)、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总金额等要素。同时,必须将相关补贴政策、举报联系部门、人员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分户汇总的明细表,以村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有关单位。

2、严格核实。有关乡镇对村上报的内容进行汇总造册,并做好检查核实工作。乡镇政府是补贴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人员对村上报的补贴资料与村公示文书进行实地逐一核查,确保上报与上墙内容一致,核查覆盖面需达到100%。核查后以乡镇政府文件形式将本乡镇粮食生产补贴申请表和申请报告上报区(县)农业部门,抄送区(县)财政部门。

3、加强抽查。区(县)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不少于10%农户比例对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组织抽查核实。核查无异议后,于每年8月10月前将补贴报告上报市农委,抄送市财政局。市农委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力量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展抽样检查。

4、资金拨付。每年上半年,市财政按上年种植面积预拨付补贴资金到区(县)财政,由区(县)财政负责本区县的补贴资金发放。待面积审核确定后,市财政再与区(县)财政结算。

5、规范补贴。补贴资金支付一律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或国库直拨。发放资金前各村委会再次公示,将公示结果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将公示等情况上报区(县)农委和财政部门;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银行“一折通”拨付到种粮农民。对有银行账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场采用国库直拨方式,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到种植单位,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

五、其他事项

1、强化政策宣传告知。随着种粮政策的不断加强,补贴力度逐步加大,各级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方式方法,强化政策宣传告知,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规范拨付,提高补贴资金的有效性。

2、实行补贴资金动态管理。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种粮农户相关信息,实行对补贴资金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第12篇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扶贫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__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围绕重点,加强整村推进工作,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

根据我区“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意见”,20__年我办在龙门乡入翠村、俞春村、庆春村、焦村镇山河村等4个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我办把整村推进工程作为今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来抓,主动与工程实施村所在乡镇政府取得联系,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深入工程实施村进行具体指导和落实。按照整村推进“七项具体标准和一项综合指标”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基础工作建设。20__年我办共安排实施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化、贫困农民培训等整村推进项目18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各乡镇配套资金40万元,同时通过其他部门支持配合,4个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村已基本达到七项具体标准和一项综合指标要求,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得到了大力改善,通过产业化建设培植了经济可持续增长点,通过残疾人危房改造切实解决了残疾人住房的困难,通过农民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增强脱贫致富能力。整村推进工程的建设,有力推进了贫困村整体脱贫步伐。

二、瞄准目标,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以瞄准稳定增加贫困农民经济收入这个目标为突破口,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围绕“木、茶、竹、药、桑”特色农业,通过加大对基地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朝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贫困农民自我脱贫、持续增收能力。

经过实地摸排、认真论证和筛选,今年我办向省办上报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十大类77个扶贫资金开发项目,总计项目资金为240万元。其中覆盖三十个示范村的项目资金为75.5万元,重点扶持乡镇和贫困村共安排项目资金169万元,分别占总资金额的31.5%和70.4%,真正做到项目建设突出贫困主体,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为切实用好扶贫资金,管好扶贫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这一总体要求,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坚持把好前、中、后三关。项目实施前规范项目公示、审批程序,各项目单位对下达项目按照项目公示要求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中,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质量关,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及时为项目实施单位办理预拨手续,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对达到规定资金额度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和决算审计。项目完工后,严格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后得到有效管护,发挥效益。

三、加强学习,强化机关自身建设,扎实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全体干部的全局观念和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锤炼“敏谋快敢实”的工作作风。以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了《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进位意识。

三是以学为主、学教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扶贫系统管理资金项目多,政策性强,易发生问题的特点,我办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区纪委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了“落实推进年”活动和“作风教育月”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化工作任务,坚持每月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四是坚持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对《区政府20__年工作报告》、《区委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各项工作及20__年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办主要领导坚持带头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全年本职工作、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文明创建、宣传思想、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对上争取、人大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