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6 20:09: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综合治理会议记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综合治理 人口性别 分析
1.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进展情况
大港油田计生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油田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3、113、100、113、108、107、104、101、118、102。
1.1加强领导,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各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都把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工作放在首位,分别召开专项治理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分析研究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原因、特点及其严重危害,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规范性文件。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纳入对各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1.2完善制度,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不断规范
各单位严格执行《B超管理使用制度》、《人工终止妊娠申报审批登记制度》等制度,B超室均设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志;因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及政策外怀孕引产的,经抽查施术单位病历,均有单位计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书》或《政策外怀孕证明信》;持《生育证》孕妇发生急症流引产、自然流产、死产的,有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个案审查认定书》,对违反规定实施选择性别生育的育龄妇女收回了部分《生育证》。
1.3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格局初步形成
大多数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协作,主动配合。严格执行联合督查制度、联合通报制度。有的基层单位不仅情况通报及时,而且各项会议记录内容齐全。
1.4求真务实,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流引产案件力度加大
多年来性别比案件发现难的问题逐渐得以掌控。一是各单位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大、中月份引产人员的信息,对持证中期以上引产可疑人员,逐人进行鉴定排查。二是各单位加大查处典型案件力度,提供了可借鉴方法,为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起到了带头作用。
1.5狠抓源头,确保“承包责任制”的有效运作
油田从规范管理机制入手,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强化承包责任意识,取得了显著效果。要求计生人员必须准确掌握每一个持证人员(特别是持《二胎生育证》育龄妇女)的孕情,每季度汇报一次“承包责任制”进展情况。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讲清有关政策,做好防范准备。
1.6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定点”要求
按照上级计生委关于“定点开展B超检查、定点做引产手术、定点接生”的要求,确定了由职工总医院负责油田持《生育证》妇女的“三定点”工作。其他个体诊所不得开展对持《生育证》育龄妇女的B超检查、引产和接生手术。“三定点”的确立和运行,强化了监督的手段,规范了管理程序,取得了初步成效。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单位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督查中发现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2.1工作进展不够平衡
一是有单位对性别比升高的后果存有模糊认识,面对治理中遇到的困难,采取绕道而行的态度。二是个别单位满足于一般性的学习、传达和部署,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中相互配合协调不够。三是少数单位在工作力度上欠缺。
2.2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单位在案件查处上不是主动出击,而是消极等待,有的存有畏难情绪,对群众举报案件没有及时深入查处,以致延误了查处时机。
2.3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全面落实
检查中发现少数单位在落实规章制度上没有完全到位,登记终止妊娠手术各种表格存有住址、证件等项目漏登现象等。
3.工作建议
3.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勇于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3.2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单位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确保执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规范、严密、有序、畅通,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工作中要严把三关,一是把好B超使用关。要建立健全B超机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使用B超要坚持两人以上操作,共同签字负责。二是把好孕情监控关。对持《生育证》怀孕的妇女实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发现私自终止妊娠的要及时上报,严防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三是把好终止妊娠手术关。持《生育证》的孕妇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要逐级上报到区计生主管部门鉴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终止妊娠批准书。
3.3继续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继续将性别比治理查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性别比高的单位无典型案件查处的,性别比治理一项不予计分。对各医院的B超机要重新进行一次摸底清理,凡是超执业范围私设B超检查项目的一律予以查封。
3.4协调各部门综合治理
计生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医疗卫生部门要对B超操作人员,深入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定操作规范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