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8:31: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人员自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自查报告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按照贵局于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19]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19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一、分工安排
核查指导工作由市局丁卫平局长总负责,市局各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等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二、时间安排
7月15日开始,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市局政策法规处协助各核查指导组提前通知有关地区。
三、核查方式
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询问及资料比对等方式,检查各市(区)贯彻落实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三查”工作开展情况;抽取若干乡镇(街道、园区)和联网直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一)检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登记部门已经注销或者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者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
2、重点核查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资质)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
3、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
1、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核查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
2、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
3、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三)检查巩固和拓展统计“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落实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核查各市、区统计局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三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切实保证“三查”工作质量。
(二)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局核查的各项准备,配合市级核查组开展工作。需提前准备的有关资料:1、落实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2、组织开展“三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及自查报告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4、企业上半年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及其相关计算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原始资料及统计台账等。
糖尿病的早期症状:
多饮 主要由于高血糖使血浆渗透压明显增高,加之多尿,水分丢失过多,发生细胞内脱水,加重高血糖,使血浆渗透压进一步明显升高,刺激口渴中枢,导致口渴而多饮。多饮进一步加重多尿。
多食 正常人空腹时动静脉血中葡萄糖浓度差缩小,刺激摄食中枢,产生饥饿感摄食后血糖升高,动静脉血中浓度差加大(大于0、829mmoL/L),摄食中枢受抑制,饱腹中枢兴奋,摄食要求消失。然而糖尿病人由于胰岛素的绝对或相对缺乏或组织对胰岛素不敏感,组织摄取利用葡萄糖能力下降,虽然血糖处于高水平,但动静脉血中葡萄糖的浓度差很小,组织细胞实际上处于“饥饿状态”,从而刺激摄食中枢,引起饥饿、多食另外,机体不能充分利用葡萄糖,大量葡萄糖从尿中排泄,因此机体实际上处于半饥饿状态,能量缺乏亦引起食欲亢进。
体重下降 糖尿病患者尽管食欲和食量正常,甚至增加,但体重下降,主要是由于胰岛素绝对或相对缺乏或胰岛素抵抗,机体不能充分利用葡萄糖产生能量,致脂肪和蛋白质分解加强,消耗过多,呈负氮平衡,体重逐渐下降,乃至出现消瘦。一旦糖尿病经合理的治疗,获得良好控制后,体重下降可控制,甚至有所回升。如糖尿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体重持续下降或明显消瘦,提示可能代谢控制不佳或合并其他慢性消耗性疾病。
乏力 在糖尿病患者中亦是常见的,由于葡萄糖不能被完全氧化,即人体不能充分利用葡萄糖和有效地释放出能量,同时组织失水,电解质失衡及负氮平衡等,因而感到全身乏力,精神萎靡。
税务自查报告(二)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年实现营业收入 20****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年度-20**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我公司20** 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我公司20** 年度-20**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我公司20** 年度-20**11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年度-20**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税务自查报告(三)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掌控我区税源现状和变化动态,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构建健康有序的财政税收秩序;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为打造和合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顺利实现2012年全区经济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国税局、地税局、监察局、公安局、人行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区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从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税收大检查日常工作。
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财政局局长
区国税局局长
区地税局局长
成员:区监察局局长
区国税局副局长
区地税局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人行国库科科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检查范围、时间和时限
(一)区范围内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和所属期限
检查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5月31日
检查所属期限:2011年度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的情况。对涉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追溯到前三年度。
检查方法及步骤
(一)检查方法
采取自查与辅导检查相结合、自主申报与检查核实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3日-3月15日)
区政府组织召开由财政、国税、地税、监察、公安、人行部门负责人及纳税人代表参加的全区税收大检查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专业会议对税收大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国、地税部门要根据税收大检查的范围认真组织好查前告知工作,教育和引导企业领导和办税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根据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自查。凡列入此次税收大检查范围的纳税义务人,都要认真对2011年度纳税情况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税款及时缴纳入库,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所站、税收分管员要在纳税人自查阶段,及时对所辖户进行辅导、排查,及时纠正征管不到位问题。
3、重点核查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国、地税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抽查主要以2011年度纳税为主,发现重大偷税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扰,抽查工作以异地交叉方式进行,对此次税收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总结处理阶段(4月26日—5月1日)
根据检查结果,对欠缴的各种税款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清缴,对欠缴各类税款的企业和个人经催缴拒不缴纳的,要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收缴。各检查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深入剖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原因,通过采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大检查成果。重点核查阶段结束后,国、地税部门于2012年5月底前将税收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检查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全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建立分工明确、运作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完成大检查个各项任务。
(一)明确分工。区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人民银行要协调市内各商业银行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检查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税款划转等事宜,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部门要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必要时,监察、公安部门可以介入检查,配合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选准选好重点检查户。要抽调一批懂业务,会查账,具有丰富税收工作经验的干部参加重点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可采取进户检查、调帐检查等多种形式,以保证重点检查取得实效。在检查中,要把处理事于处理责任人结合起来,对地方政府擅自出台与税收法律相悖的减免税政策及时纠正,对、不履行职责的税务人员要根据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一】
我厂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我们坚决执行五项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即时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和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统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印刷品登簿》,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诚信度,为印刷行业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出一份力。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通过学习、领会各项经营政策和法律法规,使企业逐步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要经常学习各项行政法规,将能做的事做的更好,争取能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对违规乱纪的事,我们要杜绝,决不能让违规乱纪的事在我们企业孳生。 遵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方针,我们从建厂时就杜绝购置淘汰设备,使企业从一开始就与淘汰设备决裂,我们遵循优化产业结构,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着手,购置了国内当前市场上的注流设备,为企业在以后的行业竞争中显现优势打下了伏笔,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学习,敏锐洞察,拓展市场,不断壮大自己,为以后引进新设备,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而不断努力。我们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为理念,严把产品质量关,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走出企业。
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及时上报各项数据企业按规章开展公司业务,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2011年统计数据已按时报送,企业在审核登记期内没有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机关任何处罚。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虽然11年各项管理措施都跟上去了,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有些管理的措施没有监督到位,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我们将对这些不足认真对待,彻底改善,并认真监督好各项制度措施的到位情况。
企业自查自纠报告【二】
按照【邢发20**】14号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调整充实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力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 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以监管工作为重点,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得当
1.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和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并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努力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行政办定期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教育,促使其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2.强化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岗、有位、有责。二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个部门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a.开展了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车间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并将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情况备案存档;各车间和安全责任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措施,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
b.车间内安全隐患排查。车间用电规范化,建立了临时搭接电线使用档案,并组织电力维修部门统一检查了车间内用电线路,保障车间内用电安全。二是重点检查了生产设备,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由车间主任牵头负责整改,并记录在案,对5号车间物品分类规划做出相应调整,要求归类、规范存放相关物料、产品、机械备件。完善车间内消防标志、注意事项、指示标志等安全标识。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企业员工(车间)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0*年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也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郑财监〔〕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全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调精干人员空虚到检查办公室,依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二、责任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本次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参检部门、单位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行政等情况实施监察;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企业涉及的统计信息资料;
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业、单位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区经委、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依照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并协助做好整改建制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涉及的企业单位名单、经营场所、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与企业登记相关的事项;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涉及的企业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否依法设立会计账薄;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演讲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五)其他与财务、经济管理活动有关的会计事项。
此项检查内容的会计期间为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分5个阶段进行。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明确方案,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填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第二阶段:自查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
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各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写出自查报告。表格和自查演讲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6日前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1月7日—11月30日)企业自查的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三楼312室)企业自查面要达到100%
区政府要组织由监察局、财政局、经委、统计局、工商分局、地税局、国税局、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点:基础上。
1自查不认真、数字不真实、情况反映不全面的单位;
2群众举报会计、财务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单位;
3领导小组认为应实行重点检查的单位。
不受此期限限制。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对阻挠、拒绝、拖延检查的单位。
还要认真填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各重点检查组除编制询问笔录、工作底稿和检查演讲等检查文书外。
第四阶段:整改、处置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整改工作的内容:对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会计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其限时改正。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奖励奖励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财政法规、规范和规定进行处置。处置的依据和原则: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会计问题。
依照“自查从宽,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查从严”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并已及时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置;凡属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特别是近年来各类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再次发现的要从严进行处置。
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查出的问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由财政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部门行政执法顺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分。
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2月161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企业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进去的问题。并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总体情况于12月22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书、表格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各有关单位、企业均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阅读、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此项检查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切实抓出成效。
关键词:财务治理工作 新方法新举措 经验推广
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详细而具体的介绍在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给予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作为单位中的一名财务管理人员,只有熟悉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扎扎实实的依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发展,并为不同层面的管理者提供真实、客观、完整的会计资料。
以下内容主要是针对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准电公司”)在财务治理工作实践中总结的一些新方法、新举措。
一、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
(1)对公司《会计核算手册》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为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和指导。
(2)建立“示范岗”长效机制,设立“核算零差错示范岗”,引领会计核算工作,营造会计核算的氛围。
(3)会计核算岗位制证后,及时填写《凭证传递交接单》,传递给稽核主管,稽核主管对核算岗位的凭证及时进行审核,并填写《凭证评价表》,对会计人员的核算差错率进行统计,将会计核算差错率作为定期工作纳入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4)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自查,做到“回头看”,并编写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闭环整改。
(5)每月在装订凭证时,严格按照总账、应收、应付所产生的单据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装订,对断号的凭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由于系统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断号的,在装订凭证时进行备注,确保凭证完整、无遗漏。
(6)设立独立的会计稽核岗,在财务核算系统内外进行双重审核,在FMIS核算系统内审核会计凭证所使用的现金流是否准确,会计摘要编写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在部门培训中针对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以防止相同的问题重复发生,保证了会计核算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统一下发了凭证粘贴单格式,要求业务部门在粘贴发票时必须保证平铺和不叠压,并设置了规定的边框,保证发票粘贴规范、均匀、整齐。凭证粘贴单设置了财务审核人签字、发票张数统计,避免了发生发票丢失或者附件张数不清现象发生。
二、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ERP及相关信息资源,精细会计核算,为公司财务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共享支持
(1)以实施ABC作业成本法为契机,按照ABC要求和预算进班组所需要数据需求,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细化。
(3)通过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时时掌握业务部门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在FMIS中通过子目、项目、往来单位等子目的设置,不断细化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使业务部门能够通过财务信息集成系统时时查询和掌握成本费用发生情况,为其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管理
(1)每月进行一次财务风险管理辨识,主要从资金、预算、税务、资产、会计核算、关联交易等十一方面对风险进行了全面识别,对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了评估,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定期检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不适用的内容及时更新,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制度及时进行编制,确保制度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开拓思路,挖掘潜力,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创新管理报告形式,为决策层提供财务支持
(1)每周编写财务周报,及时,汇报财务动态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2)按上级公司要求,定期编写上报会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财务风险管理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筹资管理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
(3)与同行业先进单位进行对标分析,通过采取外出调研、建立数据收集机制,定期在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中公布对标结果,开展区内、系统内、国内的对标工作,寻找差距,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五、开辟培训新思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
(1)培训工作:根据每年部门编写的培训计划,结合各岗位实际需求,设计了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员工培训需求安排了每月培训计划,有计划实施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本着“贴近一线,贴近生产,请进来导入、走出去学习”的原则,聘请生产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发电厂生产工艺流程及影响技术经济指标的因素进行培训,拓宽了财务人员对成本费用的核算内容,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管理技能,为打造行业一流的财务团队奠定了基础。
(2)重视系统内外的调研工作。员工外出调研,回来后必须编写调研报告。接待外来单位调研人员,调研结束后,与调研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听取调研人员对本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优缺点评价,优点方面继续保持和发扬,缺点和不足地方加以改进,并借鉴对方单位好的做法。
(3)根据部门岗位职责以及员工岗位职责,对部门各岗位的A、B角进行明确,建立A、B角机制,为岗位轮换奠定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一)下放以下19项权限到县(区)。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民营加油站、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2、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的选址;3、道路运输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年度信誉考核;4、市城区农资市场的管辖权下放临川区;5、市城区段渔政管辖权下放临川区;6、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核发(含主要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7、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8、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9、植物检疫证核发;10、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11、生态公益林采伐证核发许可;1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13、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1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16、银行资本金结汇业务审批;17、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筑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18、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19、对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
(二)委托以下12项权限到县(区)。1、气体经营门店、无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贸易公司的申请办证资料审查和现场安全验收;2、组织由畜牧兽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织专家组对二级种畜禽扩繁场进行现场评审验收;3、林木采伐许可(市属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4、森林资源转让审核、审批(面积5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5、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核发;6、狩猎证核发;7、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8、市管河道采砂许可;9、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10、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1、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12、饲料生产企业设立审查。
(三)依法取消暂停以下6项审批收费事项。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代办外国使领馆签证费;3、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校验;4、护理大专自考费;5、凡列入已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所有证、照、牌等制作工本费;6、暂停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审批。
二、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
(四)集中进厅办事。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收费事项),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因、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除外),并划分三类情况进行规范。第一类是行政服务事项3项以上,年办件15件以上的部门,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办理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并按有关要求归并职能,安排专人专职到窗口担任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第二类是行政服务事项不满3项,年办件15件以下的部门,其办理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及时转告,涉审部门人员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窗口,简单事项当场办结,复杂事项在承诺期内办结后交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第三类是市政府确立的专业分中心的部门,按有关要求到分中心办理。
(五)减少审批环节。各单位领导要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对不需要集体研究、上报审批、专家评审、招标公示的审批项目,由首席代表在窗口实行一审一核制作出决定。窗口推行行政审批“一表制”工作模式,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的表格进行整合,简化成1张表格,实现“一口录入,信息共享”。实行国税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推行涉税事宜同城通办。
(六)压缩办事时限。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缩减办事时限。利用城区存量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由国家无时间限制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项目,由国家无时间限制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并及时上报省里审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6个工作日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8个工作日内;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25个工作日内;国有产权转让或国有资产划转,由国家无时间限制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中重大产权转让或划转事项,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七)做到“三提供、三优先、十公开”。“三提供”即:提供相关资料、提供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三优先”即:优先办理各项手续、优先搞好各项服务、优先落实各项政策;“十公开”即:公开审批主体、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结果、咨询预约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八)督促企业整改“八不罚”。企业产品标识不规范(影响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情况除外),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新办企业出现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督促尽快提交,实行首查不罚;监督检查发现产品次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但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企业产品标准未按规定备案的,督促尽快备案,实行首查不罚;新办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在申办制造许可的过程中,组织小规模生产,其产品未销售的,实行首查不罚;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出现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帮助整改,实行首查不罚;企业按合同约定为用户生产的不用于上市销售、不涉及国家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办理,不予处罚。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领导。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服务“三大战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支持服务“三大战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把支持服务“三大战役”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各部门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关键词:IPO 盈余管理 万福生科
一、案例回顾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SZ300268),是由湖南湘鲁万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股票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平安证券为其保荐机构。万福生科主要从事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短短几年时间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南方最大的以大米淀粉糖、大米蛋白为核心产品的稻米精深加工及副产物高效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型企业。然而,好景不长,万福生科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发现有虚构业绩的行为,被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2012年8月23日,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16.18%;实现净利润2 655.32万元,同比减少14.84%。报告对此解释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由于受到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同比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产品的升级换代、销售渠道的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会持续稳定的增长、经营成果将会得到有力的提升”。
2012年9月14日晚,万福生科突然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湖南监管局决定于2012年9月17日起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并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坚守岗位,积极配合调查。9月18日,立案稽查升级为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此之后,就是长达一个多月的停牌,直到10月25日晚,万福生科才公告承认2012年半年报财务造假,2012年中报更正报告显示:“万福生科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4 023.16万元,此外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万福生科接到《立案稽查通知书》的前3天,也就是2012年9月11日,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在其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中仍坚称万福生科“各方面正常”。
可是,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在2013年3月1日万福生科公布的《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中明确指出,“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公司在IPO前即存在财务造假行为,这家于2011年9月27日上市的公司,目前披露的累计虚增收入已高达9.28亿元。
二、案例分析
(一)万福生科主要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经分析,发现万福生科主要存在以下造假手段:
1.虚构项目获取上市融资。万福生科招股书显示,斥资24 058万元的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拟建普米生产线、精米生产线、高麦芽糖浆生产线及葡萄糖粉生产线各1条,其中建成后将新增普米产能51 200吨/年,精米产能25 200吨/年,届时万福生科普米、精米年产能将达到11.12万吨、4.52万吨。2008-2011年6月普米与精米生产线产能及利用率情况见表1与表2。
然而,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网站披露的万福生科三期技改备案信息中显示:万福生科在2008年,也就是公司上市前,已经完成了三期技改,建成了年产普米9万吨、精米7万吨的生产线。与表1和表2相比较,很容易发现,招股说明书中分别低报了普米与精米产能3万吨与5万吨。若考虑实际产能与公开披露的产量,就会轻易发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产能利用率与计算出的实际产能利用率相差甚大,具体见表3。
由此可知,万福生科存在涉嫌虚构项目产能以达到获取上市融资的行为。简单来看,2008年普米与精米的产能既然已经高达9万吨和7万吨,就完全没有必要再募集资金建立新的生产线。显然,万福生科上市前所构造的“生机勃勃现象”是有意迷惑投资者及监管部门。
2.销售操纵。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及更正后的自查报告对比中发现,万福生科主要是通过虚构客户和虚构资产进行销售操纵,具体见表4及表5。
表4显示,在更正后的半年报中,湖南祁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与津市市中意糖果有限公司共虚增收入2 400多万元。而更正后,另外两家“大客户”――湖南省傻牛食品厂与怀化小丫丫食品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营业收入竟然为0元,这两家客户均虚增收入1 300多万元。据媒体的最新报道,万福生科IPO时公布的所谓的“第一大股东客户”东莞市常平湘盈粮油经营部2008年刚刚成立,注册资本仅仅2万元,并且据湘盈粮油负责人透露,该经营部根本没有与万福生科有任何交易,那么更正后的报告中关于16 941 956.70元营业收入的来源,就未可知了。由此可知,万福生科IPO时即存在虚构客户增加销售收入的财务造假行为。
2012年公司自查报告中显示,公司201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4 023.16万元。众所周知,虚增利润必然伴随着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这恰好与表5中所显示的资产虚增金额总额40 569 95.06元基本相符。
具体来说,在表5列示的五个资产项目中,预付款项和在建工程虚增金额较大,分别为4 469万元与8 036万元,所占比重分别高达110%与198%。通过比较2011年度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现金支付情况之间的勾稽关系亦可以发现虚增资产这一事实。如表6所示,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建工程增加9 323万元,在此期间,在建工程没有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在这种条件下,若在建工程增加,则一般会有应付账款的增加或是现金支出的增加或预付账款的减少。然而,表6显示预付账款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63万元,应付账款只有379万元的增加额,与此同时,从 2012年半年报现金流量表中发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只有5 883万元。显而易见,万福生科对“在建工程”这一科目进行了操纵。
(二)万福生科盈余管理因素分析
研究表明,万福生科的盈余管理行为与其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家族持股等)、行业特征以及监管机构的缺陷存在相关性,具体分析如下:
1.“一股独大”的影响(见下页表7)。一般来说,大股东有以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而进行谋取私利的可能,这种现象在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更为普遍。由表7可知,龚永福与杨华荣夫妇为实际控股人,公司上市前后持股比例分别高达80.38%与59.98%。另外,自然人股东陈鑫为杨荣华妹妹的儿子,李方沂系龚永福的世交朋友之子,而社会法人股只有盛桥投资、鸿景创投以及中晓生物,持股比例在公司上市前后分别为8.8%与6.57%。坐拥“最终控制人”宝座的龚永福、杨华荣夫妇,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战略、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另外,龚永福在造假事件曝光后,表示“我也不想这样(财务造假)。”由此可知,造假事件并不是由于股东与高管之间的问题引起的,而是在控股股东的“庇护指导”下,公司高管“堂而皇之”地进行财务舞弊。相应地,在这种公司治理环境下,盈余管理的发生就更不足为奇了。
2.万福生科行业特性的影响。万福生科属于农业类上市公司,农业类公司造假有“独到”的条件,农产品的交易大多数是零散的现金交易,这就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外,万福生科正处于成长性发展阶段,持续经营时间不长,外界对其了解不深,因此投资者及监管者根据其表现的“优势”(如技术垄断等)很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其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事实上,万福生科也是利用了这一点,使其更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来美化财务报告中列示的经营成果,以此展示自己未来发展潜力,迷惑外界。
3.中介机构的“维护”。万福生科能如此“堂而皇之”地进行造假,与中介机构的“相互配合”是分不开的。如前所述,经自查,万福生科 2008年至2011年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公司在IPO前即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涉及如此巨大金额的造假行为,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和作为审计机构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竟然“毫无察觉”,未免有点让人费解。而且,在造假事件曝光的前三天,即2012年9月11日,平安证券在其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中仍坚称万福生科“各方面正常”。对此,我们不得不怀疑万福生科与中介机构之间存在某些利益关系。如果没有中介机构的“维护”,万福生科是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的。
三、启示
针对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注重对报表之外信息的关注
投资者在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时,不能孤立看待各表中的数据,而应将三张报表结合起来找出其中的勾稽关系,进而评价其盈利质量和盈利能力水平。此外,随着公司造假手段的“花样百出”,投资者不能忽视与公司相关的其他方面的非财务信息,比如产能利用率统计表、在建工程项目进度表等,万福生科造假手段充分说明关注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二)关注不同行业的特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考虑不同行业所固有的特性,比如说农业类上市公司盈利空间小,不太可能出现较高的利润增长率,如果出现高于行业平均值的异常比率,投资者就要注意了。此外,农业类公司存在交易频繁、交易额相对较低、交易对象比较零散的特征,这样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隐蔽性较强,其盈余管理行为不容易被发现,从而在客观上导致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大。
(三)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由上述分析可知,万福生科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均由龚永福担任,这就为管理层提供了操纵利润的空间。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中,公司治理机构表现为股权高度集中于创业者个人或家族成员手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二职合一,由社会公众分散持有的股票由于所占比例太小,同时有文献研究表明,与主板类似,股权集中程度越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就越大,而且,社会法人股、流通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呈反向关系,因此大力倡导两职分离,降低股权集中度,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提高社会法人股及流通股比例对降低盈余管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体系
万福生科案例中中介机构的“失职”表明,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正常运行,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体系势在必行。资本市场能够良好运行的大前提是必须剔除那些不合法的上市公司,而做到这一点则需要证监会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全面合作。首先,证监会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把上市公司的入市关,从2013年年初证监会IPO核查令开始至今,已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对创业板市场来说。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工商登记部门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发挥相应的职能,对IPO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特别地,证监会要加大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要求,对于在工作中存在“有意失职”的保荐人员、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要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除取消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之外,若对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影响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J
参考文献:
1.吴联生,薄仙慧,王亚平.避免亏损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比较[J].会计研究,2007,(2):45-51.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
XX年12月3日省公司尹显智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全省渠道网点建设评审工作会,公司领导、计划部、财务部、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对各市州分公司网点规划、建设原则、建设标准、范围和建设流程严格把关,杜绝投资不当的情况发生。为保证渠道整合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收益最大化,要加强对各市州分公司渠道整合工程管理,并要求监察室要加大对全省渠道网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作为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来开展。同时,省公司相关部门要指导各分公司开展好渠道网点的建设工作,保证渠道网点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性。
随后,省公司监察室印发了川移纪监[XX]21号《关于开展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的通知》,把渠道网点建设作为XX年立项的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分公司纪委、监察室和成都营销中心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主动参与营销渠道网点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公司营销渠道网点建设的原则和标准执行,依法监督。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省公司领导多次在大会上对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州分公司及成都营销中心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精心实施,深入调查
XX年8月四川移动在德阳召开全省市场工作会,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市场发展趋势,提出了全省启动渠道整合工程的要求,随后各分公司陆续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渠道建设工作。 XX年11月,省公司继续下达了《关于印发农村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指导意见》,为分公司当年启动农村营销渠道的建设从建设流程、建设规范、管理实施模式、建设协议等多方面提出了指导原则和内容,逐步规范分公司渠道建设流程。XX年初,省公司结合XX年提出的全省渠道整合实施步骤,以及集团公司提出渠道整合战略要求,提出了XX年渠道建设工作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营销服务渠道建设工作的安排》、《关于加快渠道建设进度和规范传输建设》、《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有渠道网点VI装修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从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建设规范等方面对分公司提出了相关要求。为了确保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中网点购置、网点租赁、网点装修程序化、规范化和合法性,省公司相关部门围绕营销渠道网点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
(一)省公司市场部组织全省交叉检查
根据全省渠道整合工作部署和安排,省公司市场部于XX年11月8日至12日组织了6个检查小组,对全省各市州渠道整合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下阶段渠道整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各分公司(中心)结合渠道交叉检查的结果,做好渠道整合总结,寻找差距,找出不足,及时整改;(2)此次得分低于80分的分公司,针对交叉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写出相应的整改方案,于XX年12月6日前上报省公司;(3)各分公司(中心)要做好XX年渠道建设和渠道整合重点的规划工作,将当地渠道整合与市场发展、客户服务提升、品牌塑造和数据业务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形成良性互动。
(二)各分公司进行自查
根据川移纪监[XX]15号《关于开展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分公司认真、有序开展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自查工作,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自查阶段,眉山、绵阳、凉山、南充、雅安、资阳、自贡等分公司还成立了营销渠道网点建设自查领导小组。但也有部分分公司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自查报告过于简单,网点建设统计表的数据不够准确,给全省的渠道效能监察统计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总体上看,大部分分公司按照省公司监察室提出的要求,加大了监督力度,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边整边改,杜绝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省公司组织抽查
为了掌握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中网点购置、网点租赁、网点装修以及建成后运营效能发挥等情况。今年初,李总专门安排资深经理成异良同志牵头抓好营销渠道网点建设的检查工作,按照川移纪监[XX]3号《关于开展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XX年底开展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自查情况,XX年4月18日省公司召开了由市场部、财务部、计划部、监察室参加的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工作会,会上就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方式进行了研究,公司领导朱大荪副总经理作了重要讲话,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省公司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由市场部、财务部、计划部、监察室组成了渠道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组共13人,分三个小组在XX年4月20日—27日分别对内江、泸州、资阳、乐山、眉山、雅安、遂宁、南充、广安分公司和成都营销中心共计70多个市区、县城、乡镇渠道网点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省公司领导在渠道效能监察工作会上提出的要求,除关注渠道建设资金等方面是否合理使用外,重点还对渠道建成后运营情况进行了解。同时,结合省公司监察室前期对渠道效能监察工作提出的六项重要检查内容,对所检查分公司开展了逐项、有重点的渠道建设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工作。共4页,当前第1页1
三、完善网络 提升服务 树立形象
XX年全省渠道网点建设共下达计划1271
个,面积92745平方米,装修费5900.6万元,实际完成渠道网点建设1326个(其中城区分散性网点类385个,乡镇网点类941个)。经过XX年至XX年一年多时间的建设,截止XX年底全省各类移动营业厅已初具规模,累计总数达到1703个,自有营销服务渠道网络初显雏形。
根据四川的经济、地理环境、通信市场发展规模等因素,全省除成都以自建自营为主外,渠道网点建设的模式多采取自建他营(乐山他建他营的网点相对较多),已投入运营的营销渠道网点的总体情况:(1)乡镇营业厅选址位置基本在乡镇核心区域,建设后运营情况稳定,基本呈逐步上升的态势,例如乐山夹江镇营业厅3月份新入网用户超过100户、代收话费10万多元,综合业务办理上也有近400笔,充分发挥了自有渠道在用户发展与服务方面的作用;(2)城区营业厅普遍都具有用户发展质量较高,离网率较低,综合业务办理数量大的特点,这些城区营业厅地处当地通信商业地段,充分发挥了竞争主阵地的作用。例如XX年由省公司投资购置建设的内江市区街心花园营业厅,现已成为分公司现业的主营业厅,从XX年7月投入运营,在3月份,通过该厅新入网超过270户,并且用户发展质量较高,离网率较低,收缴话费超过60万,综合业务办理超过6000笔,体现了主营业厅在服务与业务承载上的核心功能,有效地发挥了自有渠道在用户发展与服务方面的作用。
通过一年多营销渠道网点建设,全省基本上建成一张覆盖城镇和农村的营销服务网络,满足了客户快速增长和客户就近服务需求。从全省XX年用户增长情况分析,新增客户主要来源于新建营销渠道服务网点,截止XX年底,全省乡镇自有核心渠道已完成对3万人以上乡镇的100%覆盖,2万人以上乡镇的覆盖率也超过70%,乡镇营销服务网络的完善布局有效支持了村通工程的建设;城市核心自有渠道网点的分布密度也达到了3.66万人/店,营销服务网点服务用户的半径得到了缩短,服务效率明显提升,极大地方便了用户办理业务,截止XX年底,全省农村用户发展累计达到了360万,累计话费收入达14.4亿元,农村市场已成为重要的新增客户市场,其中从XX年12月下旬到XX年3月,针对返乡民工为主要目标用户的“贺岁卡”全省发展264826户,在XX年2至3月的收入也达到了2367万。
每一个营销服务网点同时是一个公司品牌、业务、服务的宣传阵地,按照省、市公司的阶段性宣传推广重心开展宣传。公司从XX年11月起开展的“心系千万,感恩千万”的四川移动“超千万”宣传活动,通过1700多个核心营业网点的落地配合,突出宣传了移动公司的发展历程和对用户的感恩情怀,展示了四川移动是一家有竞争力、有责任感、有文化、有道德的省内通信主导企业;从XX年12月底,为有效挖掘农村市场,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贺岁卡”的营销推广工作,从车站、码头、到回乡公路、最后到营业网点的全过程流通路线的宣传推广,以1200多个乡镇合作厅为重要业务操作平台,发展了超过26万户“贺岁卡”用户,取得XX年市场发展的开门红,充分体现了乡镇核心实体渠道在贴近用户、发展用户、服务用户方面的重要功能。
通过调查了解,各地用户普遍认为移动不仅营业厅是一流的,而且服务在通信行业中领先,特别是各地周边乡镇用户纷纷表示满意,认为中国移动不仅网络覆盖比竞争对手好,而且服务更好。营销渠道网点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营销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和企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渠道网点建成后经营普遍呈上升趋势,也提高了代办商的积极性,不少代办商已经不满足在营业厅等客户来办理业务,而是主动走出去宣传、发展用户;有的代办商在节日还自己出资给用户赠送礼品,在经营理念和维系客户上都体现了较强的意识。
四、注重实效,强化监督,成效显著
按照川移纪监[XX]3号《关于开展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从渠道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六条检查内容看,全省营销渠道网点建设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没发现有挤占挪用问题;营销渠道网点建设的地点、规模、内容、工程投资预算等基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大部分分公司建设规模、投资预算均符合省公司要求,但也有因实际情况有节约或超支的情况;营销渠道网点的产权证方面,各分公司普遍存在“双证”不全的问题,尤其是农村服务网点无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情况较为突出;大部分分公司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中的招标程序合法,对渠道网点建设严格按预算管理。但有的分公司对工程既没有进行招投标,也没有请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营销渠道网点建设建立了规范的流程并严格按流程执行,不少分公司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了渠道网点建设流程等办法,以确保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由于营销渠道网点建设涉及时间长、点多、面广,各分公司不同程度上存在完工后工程结算资料无法及时送审的情况。总体上讲,这次渠道网点建设取得了以下成效:共4页,当前第2页2
(一) 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
1、省公司相关部门对渠道网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渠道网点建设过程中,分别下发了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指导下属单位进行渠道网点建设,使下属单位有章可循,规范了管理,强化了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投资风险,保证了投资效益。
2、成都营销中心在渠道建设中,严格坚持证件齐全,产权明晰的原则,对问题房坚决不予选用。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坚持“选点不谈判,谈判不选点”的原则(分公司选点,渠道中心谈判)避免购租人情房等不廉洁的行为发生。同时,对所有中标合作伙伴,进行了阶段性评估,对表现欠佳的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合作伙伴按要求终止合作(先后有4家合作伙伴)。
3、巴中分公司为加快渠道建设,确保网点建设顺利开展,保证建设质量,明确资金投入及人员管理等事项,结合巴中具体情况,先后制订了《渠道网点建设流程》、《渠道装修流程》等办法以确保渠道网点建设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4、德阳分公司根据分公司区域市场的特点,于XX年启动了乡镇市场片区化管理,通过实体片区机构的建立、资源配置重心的调整、区域考核管理的跟进等一系列手段,逐步实现了对农村市场的深耕细作,有力支撑了农村合作渠道在当地市场的拓展与市场维护工作。
5、眉山分公司在渠道管理方面做的比较细致,为代销商制做了统一
选号夹,有严格的代销商准入机制,在渠道掌控上达到了“能进能出”。
6、资阳、泸州、德阳、乐山等分公司为杜绝渠道建设、经营中的关联交易,对市场相关人员提出了明确的回避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公司人员制定了严格管理措施。
7、资阳分公司在充分认识营销渠道网点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结合资阳分公司的实际,制订了资阳分公司的渠道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保证专营”的总体原则,整合全市营销渠道,并将其与大客户服务、直销工作紧密结合,形成“营销+服务”模式,始终保持市场的主动权和领先优势,真正体现中国移动通信“服务领先”优势。同时,资阳分公司在营业厅合作商家的选择上程序规范、透明,从新建设投入运营的营业厅在合作商家的选择,已运营合作厅商家协议及后期重新对合作商家的选择等环节,都采取了通过在区域内合作经营意向公示、公开投标、中标结果公布等相关措施,对合作商家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经营理念意识较强,对公司营销政策配合力度更好的合作商家得到了脱颖而出的机会,强化了营业厅后期经营效益的发挥。
(二)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中反映出的较为集中或突出的问题:
1、各分公司的渠道建设模式多为自建(租)他营模式,由公司控制口岸的使用权后,委托合作商家进行经营,在租赁过程中,各分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渠道网点“两证”不全的情况。
2、大部分分公司采取了由移动公司名义租房,再转租给合作商家,但租赁资金直接由合作商家支付给房屋业主,未经移动公司中转。这其中涉及两个租赁行为:移动公司租房与移动公司将房转租,租房应由业主出具相关票据和转租应承担相关由此带来收益而产生的税金支付等问题,都给公司带来了相应的税务风险。
3、由于部分分公司项目完工后不及时送审,而是在需要付款或检查时突击送审、单项低于5万元的工程没有按要求打包送审而是采用零星送审、建设方或施工方与审计事务所配合不力等因素,造成部分渠道建设项目审计时间较长。
4、被检查分公司大部分都能按要求对装修进行招投标,并请监理单位或由分公司自行派人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但有的分公司对工程既没有进行招投标(主要是各县分公司由于建设数量少和装修金额小),也没有请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5、关于渠道建设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间的差异问题: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出现了超计划建设的现象,但由于XX年省公司对相关营销成本实行切块处理,建设资金在分公司成本中具有刚性,出现了部分分公司实际建设费用超出年初计划的情况。
6、从装修项目的审计结果来看,审减金额普遍较大,南充分公司审减率达到了27%,暴露了施工现场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7、部分营业厅的宣传功能发挥较差,业务、品牌、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海报、POP等资料张贴不足。而且,对宣传单的摆放显得不够规范,简单摆放在业务台面上,显得零乱,推荐重心、主次不突出,对客户的业务引导效果不明显。
8、各分公司都能按规定使用正规发票列账,报销签字手续整理规范。但眉山分公司渠道建设资料中存在中标公司与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财务付款单位与装修合同中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9、南充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存在租赁人签字与合同中不符、未标明租赁面积、没有经办人签字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1、针对部分网点存在“两证”不全的情况,要求各分公司为确保渠道网点使用的合法性,规避风险,尽快补齐“双证”(即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共4页,当前第3页3
2、移动公司将租房再转租给合作商家,租房应由业主出具相关票据和转租应承担相关由此带来收益而产生的税金支付等问题,给公司带来相应税务风险,请相关部门尽快制订相应措施,及时指导分公司。
3、XX、XX年渠道建设资源的投入是为了更好地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和可控性高的营销服务网络,因此,对他建他营的模式公司不鼓励继续发展,如关系重大战略合作或情况特殊的网点,须分公司(中心)报省公司,综合评估后方可进行建设,因此,要求乐山分公司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XX年已建设的他建他营渠道网点予以回收,转换为自建他营的管控模式。
4、部分分公司对装修金额较小的网点工程既没有进行招投标,也没有请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在今后的建设中,建议用集中分片的办法统一进行招投标和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如果确因金额小、数量少可由分公司派专人进行监理工作,以确保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5、关于渠道建设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间的差异问题,请各分公司对XX年超计划建设网点的数量、金额、原因等情况作出说明并报省公司市场部。
6、针对部分分公司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省公司要求各分公司严格按照川移司 [XX] 229 号《对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零星项目进行审计的规定》执行。为切实控制渠道建设造价,渠道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签定全包干价格的施工合同,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方不得对材料价格进行签证认价;积极配合审计,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7、各分公司针对在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求在今年内逐步解决,并把整改情况分别报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和监察室,年底前省公司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这次营销渠道网点建设专项效能监查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该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设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省公司要求要各相关专业部门对渠道网点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拿出解决的方案指导各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中心)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切实搞好渠道网点建设的后期工作,进一步规范渠道网点建设流程,让渠道网点发挥更好的效能,充分发挥自有渠道在贴近用户、发展客户和服务用户方面的重要功能,最大限度满足客户对服务的需求,真正体现中国移动通信“服务领先”优势,为四川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