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9:16: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分管领导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月以来,我县气温持续升高,旱情加重,森林火灾呈现集中爆发态势。特别是,全县出现大小火情20余起(卫星热点11起),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及时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火各项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成败。因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森林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县领导分片包乡(镇)、乡(镇)领导分片包村、村包社、社包农户、巡山人员包山头地块,层层明确细化责任,形成森林防火工作的网格状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将根据情况派出督查组,深入重点乡(镇)、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督查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人员上岗到位,履职尽职。
二、切实管住火源,全面加大防火巡护力度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要工作,管住了火源,就能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生产用火是当前我县火源管理的重点,林缘林内耕地要全面禁止生产明火;其他确需生产用火的,必须实行用火审批,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在适宜气象条件下,采取防火措施后安全用火。对林区企业施工人员必须落实防火责任。近期进入林区避暑、休闲人员增多,在重要路口要增设卡,加强检查,防止带火入山。各乡(镇)要增加巡山人员,增加巡山范围、密度,重点加强农村生产、实施单位、入山人员火源管理。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每社增加2-3名巡山护林员。
三、高效组织火灾扑救,严厉查处火灾案件
发生火灾后,各巡山人员、瞭望台人员要迅速报告,就近处置;乡(镇)分管领导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火场,火情在3小时以上仍未处置完毕的,乡(镇)主要领导要赶赴火场,科学组织扑救,力争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各扑火队伍要加强休整备战,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旺盛战斗能力,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准备,扑救过程中要服从指挥,制定科学扑救方法,确保扑火安全。同时,处置森林火灾要两手抓,一手抓扑救,一手抓火案查处。森林公安要迅速奔赴火案现场查处火案,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处,及时曝光,震慑犯罪。
四、严格火灾信息报送,加强责任追究
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报送火情,卫星热点要及时核查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各乡(镇)要将当日火情报告值班领导和有关分管领导,让领导掌握火情动态和作出科学决策。对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造成小火酿大,或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人员不在岗等行为,将由纪委监察局追究责任。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滨湖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和城乡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清明节前后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配备x支应急扑火队伍,共计xx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扑火能力。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好清明前后应急准备。
3、备齐应急物资。随时清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器材损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装备数量,随时准备好灭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证存放安全。
(二)强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监管。在4月4日前对所有林区、交通、宾馆、超市、敬老院、老旧小区房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落实由镇村社干部、护林员山头“一包一”责任,到所包山头开展巡查,严格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设置标识牌。
2、设立劝导点。在各村、社区进山入口设置劝导点x个,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并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
3、严格管理火源。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以鲜花进行祭祀,不带火种进山。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检查,要求零售业主对顾客进行安全宣传,不将鞭炮带入林区祭祀燃放。
(三)强化防火宣传。
1、各村、社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组织部署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迅速响应。
2、利用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学校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
3、设置举报电话,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焚烧秸秆、在林区烧火等行为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设点、巡山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做实做细。
一、现状
近年来,临沧市县人民银行对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分管业务越来越重视,严格检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分管领导深入业务工作第一线,定期检查分管业务,现场帮助指导,分析问题,督促整改,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检查基础业务、重空印押管理、保密和风险控制等重要业务环节,确保资金安全。督促各类检查、审计、监督提出问题的整改,规范完善,加强薄弱环节,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问题
一是检查要求不统一。对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业务检查,上级行和相关制度有统一要求,对办公室等业务检查没有统一要求。二是检查时间不统一。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要求按季检查,事后监督业务要求按月检查,有的业务没有明确检查时间。三是检查范围不明确。对基础业务、重空和印押管理、内控安全管理等重要业务环节检查有明确规定,对综合业务和其他工作检查没有相应要求。四是检查内容不具体。对一些业务检查内容有较细的规范,对一些业务检查内容没有具体要求。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检查不配套。虽然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但对检查的时间、内容和方法都没有相应要求。
三、目的
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分管业务是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了解实情,帮助指导的客观需求;是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抓实分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夯实基础,落实任务,规范工作的重要途经;是改善管理,强化内控,保障制度执行,防范资金风险和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有效方法;是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资金风险防范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分管业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四、对策
(一)统一检查时间
市地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按季进行检查,县支行分管领导按月进行检查。半年、年终、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事件时,进行重点检查。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不同职责和时间要求,分别进行检查,从不同时间、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统一检查方法
市地中心支行分管领导在人事、内审、事后监督、纪检监察、会计财务、科技、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下进行检查,县支行分管领导在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陪同下进行检查。通过看、听、查、核等方式,查阅各类记录、登记簿、账表和档案资料,座谈了解,核对查实,掌握实情。
(三)统一检查范围
对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尤其重空、印押、保密、档案、内控、安全、系统业务、应急管理、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检查,核查履行职责、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突出重点,认真检查,详细记录,现场研究,督促整改,规范完善。
(四)统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六项内容:
1.查岗位职责和责任目标制定与落实。核查岗位职责与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及时修订《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核查《工作综合目标责任书》是否及时签订,目标责任是否分解到个人,了解落实情况;核查业务操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符合规范;核查岗位内控制约和会计核算情况,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会计核算系统代码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印、押、证分管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岗位制约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兼岗、违规顶岗、业务“一手清”现象。
2.查部门负责人履职。核查内控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制度是否健全,修订是否及时,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对各类、审计、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整改彻底,是否有累查累犯情况;核查定期业务检查和制度执行检查情况,科长(主任)是否按月对岗位职责履行、内控制度执行、业务办理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指出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核查核算部门内外对账情况,对账是否严格及时,手续是否齐全;核查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核查调研信息任务完成情况,是否按要求报送调研信息稿件。
3.查营业场所安全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核查营业场所安全和人员管理情况,营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控、报警设施是否正常,是否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和非营业人员进出营业场所登记制度,要害岗位人员加班是否严格审批;核空保管使用情况,账实、账账、账簿、账表是否相符,保管场所是否安全,离岗交接手续是否齐全;核查国库有价证券兑付保管情况,账实是否相符,保管场所是否安全;核查印章、密钥、预留印鉴、文件、重要机具等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情况,账实是否相符,预留印鉴是否及时更新,保管场所是否安全;核查口令保管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定期更换。
4.查事后监督业务和会计档案管理使用。核查监督业务的时效性和质量,监督是否及时全面有效,有无延压监督业务、监督不全面、不细致和有差错未发现的情况;核查监督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是否及时通知整改,按月编发事后监督通报,如实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县支行和职能部门彻底整改;核查凭证资料交接保管情况,与县支行、职能科室交接是否当面清点,手续是否齐全,县支行凭证资料移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核查会计档案保管使用情况,保管场所是否安全,收集是否齐全,立卷归档是否规范,借阅利用手续是否完备。
一、工作原则
(一)全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即日起全部取消休假,普通干部实行轮休,保证每个部门每天都有人,基层监管所每天保证2人以上。
(二)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巡查和重点行业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基层监管所和科室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执法巡查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工作内容
(一)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0日,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1、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山货经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辖区内的医药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禁止出售口罩搭配药品,禁止在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口罩等)无故涨价。严把在疫情期间口罩、药品、消毒水的价格。
3、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要求承接婚宴等集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取消集体聚餐。
4、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对网上销售的网店进行检查,查处是否有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和哄抬物价等行为。
5、对辖区内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商户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6、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防控疫情宣传单。
(二)2020年1月31日上班开始至疫情结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制定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十条工作内容,对所监管的工作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完善防控措施,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机构,并将相关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履职到位。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三)执法巡查工作中,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好巡查记录。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法规科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06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200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苦干,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提升“国优”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区直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32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合格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约160人。今天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三是涵东办和三江口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表态发言;四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责任书;五是由本人宣读表彰决定;六是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今天会议很重要,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
下面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涵东街道党委书记代表一类乡镇、三江口镇党委书记代表二类乡镇作工作表态发言;
先请涵东街道上台发言;
现在请三江口镇上台发言。
第四项议程: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及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06-08年度工作责任书;
首先请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涵东办、涵西办、商城管委会、赤港开发区;
请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涵江记者站、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环保局、农办、科协、计生局、计生协会
第五项议程:由我宣读表彰决定;
现在进行表彰仪式:
首先请区级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代表(12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上台领奖;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园下村、官庄村、三江口镇南兴村、白塘镇后宫村、梧塘镇梧梓村、萩芦镇梅洋村、白沙镇田厝村、新县镇上茅村、庄边镇前埔村、大洋乡车口村、涵东办顶埔社区、涵西办前街社区;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涵江医院上台领奖;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代表(12名)上台领奖;具体名单顺序如下:林玉钗、祁梅金、李霞、刘国兴、刘秋霞、黄志勤、陈鸿耀、欧少蓉、林飞龙、许理莉、程新建、李丽梅;
请接受“国优”考评的四个镇街:涵西街道、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上台领奖。
因时间关系,其它示范合格村和先进个人这里不再一一颁奖,会后请各计生办派人到区计生局领取奖状和奖金。第六项议程:由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版权所有
结束语: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到这里全部完成。刚才,区长阮开森回顾了2005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通报了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和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了2006—2008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对全区31个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委书记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从分析形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和提升全区“国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要求;林书记的讲话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林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狠抓法治工作,坚持把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依托“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组织新进财政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其余人员按时完成法制教育网培训学习和法律知识测试任务。
二、依法履职,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强化财政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任务,服务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监督保障职责。
(二)注重财政权力制约。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决策事项,先由相关职能股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党组确定,再列入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
四、加强财政队伍法治能力建设
(一)执行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组织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各级政府和上级财政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治县工作等有关精神,注重通过财政法治实践提高财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核心辐射作用。
(二)提升财政人员法治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贯穿始终。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局年度培训重点内容。
为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依据《市财政系统2012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财政监督检查201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2年度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今天,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这是县“两会”之后抓落实的一次重要会议,四大家来了三大家的主要领导,县政府的四个常委全部到齐。会议主要任务是对今年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高效优质如期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任务。刚才,会议对去年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个人表示祝贺。县建设局、交通局就如何办好建议提案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让我很受鼓舞。克俭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总结回顾了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禧瑰主任、光国主席分别就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讲得很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他们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再提高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建议提案的落实。
1、办好建议提案,是政府履职的具体体现。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具体形式,集中体现了全县各阶层、各领域的社情民意,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全局息息相关。办好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政府积极履职的具体体现。
2、办好建议提案,是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反映了全县的民情所系、民心所思、民众所盼,是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摆到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为群众谋福利、办实事,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办好建议提案,是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人大、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建议提案更是代表、委员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的结晶,许多建议提案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们进行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智慧源泉。办好建议提案,自觉从建议提案中汲取营养,对于改进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要抓落实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具体来说是做到“四要”: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切实加大组织实施和工作推动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具体的承办人员。承办任务较多的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办理工作班子,及早安排,集中精力,抓紧办理。具体的承办人员要做好落实、检查和汇总工作,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二要注重沟通。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是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承办单位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多听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多看看基层和一线的情况,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希望达到的效果以及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办理工作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大政协满意。
三要严格程序。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交办、分析、调研、见面、答复、处理等环节制定工作规程和规范,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行文格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代表、委员答复完毕。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有健全的档案和资料,在接受督查时能拿出文字记录,领导机构、责任分解、办理计划、会议记录等必须保存完好。
四要讲究方法。各承办单位要把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普遍反映的“热点”、尚未解决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等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分清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妥善办理。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条件限制目前难以解决的,不能简单答复了事,而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三、队伍要强素质
一要加强业务学习。由于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性、业务性强,涉及面宽,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些都对承办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办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开阔视野,努力拓宽知识面,不断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需要。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和创新办理方式,是做好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现实需要。目前,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由单项向多项、由个案向综合的方面不断拓展,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有效形式,各主办单位既要制定好办理计划,切实担负起办理的主体责任,又要明确各协办单位的具体任务,发挥好组织作用;各协办单位要积极参与,服从主办单位的调配,从项目争取、资金筹措、人力支持等方面全力配合,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办理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活动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继续推动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我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丛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到今年年底,实现煤矿较大事故为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煤矿伤亡事故人数力争控制在上级下*的指标数之内,确保事故发生率再下降10%。
二、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按照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一是各煤矿驻矿专员、驻矿员必须认真履职,加强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驻矿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镇长负总责、驻矿专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煤矿企业依法开采和依法经营,对辖区内的非法煤矿坚决予打击,杜绝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的煤矿要报告县政府;二是镇国土所要加强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资源行为进行查处;三是镇安监所要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煤矿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先强制撤除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煤矿伤亡事故的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及县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并要求各驻矿员对已关闭煤矿、证照过期煤矿、停产整顿煤矿和整改煤矿必须盯紧盯牢,防止非法组织生产;四是镇派出所要加强各煤矿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参与查处矿山伤亡事故,并对重大责任事故立案侦察,严厉打击盗采和破坏国家资源与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的要求控制火工产品;五是河市电力公司要及时开展清理和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用电,对无证煤矿和非法矿井应限制供电(应保障生活和煤矿抽水用电)。
三、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业主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全面落实并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4次,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天天下井带班。煤矿业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采取措施,坚决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个员工。
(二)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煤矿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察科,配备2名专职安全监察员;每个采掘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每个矿井必须配备煤矿技术负责人,设置由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6万吨/年的煤矿必须配备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9万吨/年的煤矿必须完善采掘、通风、机电、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才。
(三)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瓦斯治理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一是煤炭企业以新入井的工人必须组织专门培训,并严格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二是煤矿业主、矿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各采掘班组长和班组专职监管人员必须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做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到100%。
(五)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实施“管理强矿”,指导各类煤矿奋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必须全面*标,未*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其余独立扩能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必须重新设计重新建设。“三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今年必须全面推进实施验收。
四、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一)强力推进煤矿科技兴安战略。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大技术装备的投入,保证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凡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或随意关机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同时大力推广煤矿井下支护改革,大力推行单体液压支柱。
(二)严格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镇安监所做到每1个月书面报告辖区各煤矿的监管情况以及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选准议题 提高调研针对性
精心谋划、精准分析、精益求精地选好课题,是提高专题调研成效的关键。
广泛走访代表,仔细斟酌议题。2012年伊始,镇人大以选区为单位,分5批对本届新任的22名区、镇人大代表逐一走访座谈。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了解新代表的工作、生活情况,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使代表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掌握了代表所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为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做好准备。
注重“四个结合”,认真选定议题。采取与镇党委和政府确定的发展大局相结合、与人大年度重点监督工作相结合、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尊重代表意愿相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全面了解政府重要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把“全国小城镇改革试点”、“改善民生”和“三农工作”作为2012年调研工作的主要议题。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调研实效。加强与镇政府相关分管领导的沟通,商定调研的时间、内容和具体形式,确保镇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并具体落实有关汇报准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其提供客观翔实的数据,把好汇报材料关,确保调研工作有深度、有质量。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使其事先思考相关问题,在调研过程中踊跃互动,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丰富形式 确保调研深入性
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调研手段,是保证专题调研质量的根本。
听取汇报明思路。在调研中,组织参与调研的代表分别就3项议题听取专项情况介绍和工作汇报,增进对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困难与问题等情况了解,把握调研主旨和方向。
深入群众集民意。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走访选民,对镇政府推进的民生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倾听民声,集聚民意,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比如,在对“全国小城镇改革试点”议题进行调研的过程中,代表深入试点区域5个村,走访200多户村民,发放调查问卷表,开展历时近两个月的基层调研,较为客观全面地了解群众对全国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的所思所想,为村民搬迁、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办法等方面拓宽思路,提供依据。
积极建言聚民智。在调研中既听真话、实话和成绩,更听问题、不足和建议;既肯定政府工作成绩,更着力围绕问题症结,督促政府制定更为科学合理、合乎民心的办法和政策。比如,在“改善民生”专题调研中,代表们深入到政府出台措施前征求意见所在的村(居)委会,听取基层干部对政府出台政策的看法,把制定政策的初衷、基层干部的感受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有效融合,有针对性地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
实践运用 彰显调研实效性
有质量、重创新、能操作的调研成果,是实现专题调研宗旨的保障。
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镇人大整理形成《关于尽快推进小昆山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调研报告》、《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实践》和《小昆山镇“三农工作”发展现状和几点思考》3篇调研报告,对小昆山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eter_ding”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武口区审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审计报告》(石大审报〔2020〕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及“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对《报告》提出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办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比例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编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预算时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所以未能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造成预算资金编制率低。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结合辖区财政实力,适当加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比例,将本年度明确实施项目和可支配财力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提高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单位指标执行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影响,报告中指出的三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截至目前,三项专项资金已支出100%。今后,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用款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10.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未上缴资金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今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四)未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704.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历年实施各类重点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2019春节前施工单位多次上访,区财政无项目资金指标拨付。为解决突发上访问题,区财政拨付了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支付2015年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019年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资金699.69万元,用于支付2013年至2017年历年工程欠款。对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我局已多方申请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关于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调拨资产未办理手续、借出资产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组织人员对占有、使用、借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与调拨接收单位及资产借用单位进行核准,对已报废资产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调拨资产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借出资产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不因赶抢工期而开工建设。
(二)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标段于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四、五标段牵扯绿化补植,2019年11月份绿化补植无法保证成活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三家单位协商,决定于2020年春季实施绿化补植;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4月底复工,5月下旬完工。同时,由于该项目雨水管网需穿越世纪大道,且世纪大道西侧道路下有国防光缆,工程施工只能在国防光缆不执行战备任务的间隙组织,所以雨水管网迟迟未能穿越世纪大道。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国防光缆管理单位协商,该段管网进行顶管施工。因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属于整体连通系统工程,五标段管网未能及时穿越世纪大道,所以该工程未能及时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环保验收阶段。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三标段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因为项目占用宁夏合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协商解决完毕土地补偿费用金额及及资金来源问题,实际进场施工为9月中旬,在施工过程中需报请规划变更管线位置的问题,导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无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复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复工时间比原计划延后70天,导致工期滞后。复工后,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至8月底二、三标段已基本完工。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我局与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类型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内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我局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签订设计费用为93万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按3%记取为66.52万元。我局向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请示超出批复部分的26.48万元通过项目预备费进行支付,大武口区发改局批复同意。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进路段)改造项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以上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续批复低于设计合同签订金额,属于设计文本编制失误,我局今后将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设计文本编制与设计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宁夏图域达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图测绘,委托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后委托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一是由于开挖需要破坏建设东街延伸段机动车道道路,同时,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放大开挖坡比,为了保证现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将此段管线向南迁移4.5米;二是此项目管线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区现有混凝土路面,为保证两侧楼体建筑安全,设计考虑钢板桩支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钢板桩支护对两侧楼体有基层扰动,有安全隐患,需要将钢板桩支护更换为螺旋灌注桩支护;三是五、六标段地勘报告显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质,设计考虑液化土层挖出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质较差,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无法达到地基承载力要求,故设计出具变更,采用砂夹石换填。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改造工程、朝阳街文明路贺兰山路春节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和中心商业区美化工程,该四个项目均在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之后实施;2019年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及流程导则>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招标投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满足施工(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类别确定的资质要求)最低资质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采取委托方式选择信誉好、资金力量雄厚的企业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规模和类别及取费标准直接委托。我局委托的施工单位均不属于列入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
(五)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大武口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示范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我局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更加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更加符合部门工作需要,并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局项目办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节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懂法守规,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