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1 17:25: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跨国投资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据说,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心,越来越多地见到中国老板的身影,他们手握巨资,盯着那些在危机下艰难度日的外国企业准备出手。据权威部门的初步统计,在全球直接投资锐减的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却达到创纪录高度,仅非金融直接投资就达420亿美元,其中约45%是海外并购。岁末年初,回望2009,在全球经济都处于金融危机之中的灰暗底色下,中国经济可说是少有的亮色之一;而在中国经济总体复杂困难的大格局下,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投资、收购兼并,又可说是特别突出的亮点之一。
然而,略去表面的浮华和热闹,冷静地看待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并购与投资,我们发现,事情并不像表面所看到的那么简单,那么清晰,那么乐观,那么众口一词。事实上,仅仅两年前,“中国企业是否应该走出去”都还是理论界、学术界、政府部门以及企业家们争议不断的话题。许多研究者质疑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海外投资的能力和基础:现有海外投资理论不支持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的行为;实践中也确有不少企业在海外投资上碰得头破血流,赚钱者不多,亏损的不少。虽然这两年发生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很大变化,中国地位不断上升,但是,是不是这两年的变化就已经使中国企业发生根本改变,从不具备跨国经营能力到拥有跨国经营能力,从弱势国际竞争地位变为强势竞争地位呢?发达国家资产确实比前些年前便宜了,但是不是便宜到只要买下就赚钱,可以大举收购呢?
诚然,任何新鲜事物,总会有争议和歧见,不能因为有争议、有歧见就裹足不前,无限期等待,以致坐失良机。很多问题,特别是现实问题,仅仅坐而论道地争来争去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只有实践,才能给出正确的结论。如果要等到完全清楚了再行动,恐怕今天也不会有一家中国企业走出海外。在这个问题上,“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改革思想恐怕也是必要的原则。然而,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纵然不可能将所有问题弄清之后再行动,但将基本的原则搞清,将已有定论、可能弄清的问题弄清,对行动做出规划,谋定而后动,也是必要的行为准则。否则,不顾任何既有的理论和原则,盲目妄动,轻率行事,必定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有可能撞大运似地侥幸成功,也可能落水毙命,输得血本无归。中国企业走出去问题,我觉得正应当这样看待。
1企业跨国经营的传统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困境与演变
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设厂进行跨国经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最晚在19世纪中叶就有了资本主义国家大公司、大企业到海外投资经营的情况。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跨国大公司已系统性地展开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活动,诸如联合利华、雀巢、西门子、福特、通用等大企业以及花旗、汇丰等大银行,都是跨国经营的先行者。除了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投资也不少见。我们都熟悉,上世纪的二三十年代,花旗、汇丰等大银行就占据着上海外滩最显赫的位置,美孚石油、通用电气等业早早就进入中国市场。不过,二战前虽然大公司的海外投资已广泛存在,但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真正发展成为一种全球现象,还是二次大战以后的事。对企业海外投资的理论解释——跨国经营理论——也是二次大战以后才出现的。
对于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经典理论解释从美国经济学家海默开始。1960年,海默(S.H.Hymer)完成其博士论文《国内厂商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在该著作中,海默研究了1914~1956年美国企业的对外投资,他发现,美国企业对外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投资集中于西欧国家的某些特定行业(机械、电子、钢铁、化工),对利率变化不敏感。
这些现象不可能用国际金融学中传统的利率差理论做出满意解释。面对这一现象,海默另辟蹊径,以控制而不是利率差解释直接资本流动,从而突破传统的资本流动理论;以不完全竞争假定代替完全竞争假定,从而在方法论上也做出突破。海默认为,美国企业之所以有必要、有可能大举对外投资,乃是因为它们在无形资产(技术、品牌、专利、管理经验等)以及规模经济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利用垄断优势同时保持对优势的控制,企业便以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进行跨国经营,通过垄断优势的内部转让达到盈利和控制的目的。
在海默垄断优势理论后面的另一种重要的跨国经营理论是内部化理论,该理论由英国里丁大学的巴克莱(P.J.Buckley)和卡森(M.C.Casson)两位教授提出。他们直接承接海默垄断优势理论的思想:如果企业的海外投资起源于其垄断优势,那么,企业为什么不直接将垄断优势这一核心资产拿到市场上出售(外部化),而一定要在海外建立企业进行内部转让(内部化)呢?
巴克莱和卡森认为,企业之所以选择垄断优势的内部转让,并为此进行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原因在于内部化的交易成本低于外部市场交易的成本,内部化更有效率。特别是,巴克莱和卡森认为,与跨国公司垄断优势有关的资产大多是无形资产和知识资源,这些无形资产和知识资源由于具有共享性、非标准化、泄密风险等特点,其交易成本更高,基本上无法以可接受的成本实现外部化,因而只能通过内部交易在企业内使用。这一内部化过程当然不一定跨越国界,但内部化过程的不断发展最终将使企业跨越国界,成为跨国经营企业。
邓宁的“三优势理论”被称为跨国公司与跨国经营的通论,在学术界广受好评。而他关于对外投资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研究,使其对外投资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建立起某种联系。不过,总起来看,邓宁理论的核心思想仍然是海默的垄断优势思想。也就是说,邓宁的理论仍然未能超出垄断优势引致跨国投资的基本思想。至于对外投资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则更多的是一种经验总结,算不得理论探索。所以,在我们看来,企业跨国经营的全部经典理论中,垄断优势的思想实际上是贯穿始终的核心概念,是第一关键词。
以垄断优势为核心的各种传统跨国经营理论,适合于解释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因为,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对外投资,恰恰是基于其在技术、品牌、管理经验、营销技巧以及规模经济等方面的优势而展开的。这种从具有优势国家(企业)向劣势国家(企业)的投资,我们一般称为“下行投资”。
显然,技术地方化理论与小规模技术理论一样,都强调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时的相对优势或比较优势。这些理论,就其思维逻辑而言,都仍未超出垄断优势的范畴。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公司进一步发展,其发展速度和规模也远远超过80年代,形成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潮流。不仅原来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具有相对优势的亚洲四小龙等大举对外投资,其他更广泛的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对外投资大军之中。
基于这种现实,对发展中国家相对落后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理论解释也迅速发展,出现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见解。这些最新理论解释中,比较重要的包括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两阶段模式、学习模型与策略竞争理论等。
2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现实模式与理论困惑
通过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理论的简要梳理,不难发现,对于像中国这样较低收入水平但是又具有“大国效应”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走出去跨国投资的基础和逻辑尚不十分清楚。或可说,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营的动因并非能单一解释的,而是多样化的、综合的、复杂的。简单而言,有两种可能的基础:一是利用大国效应形成的相对比较优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投资经营;二是通过到发达国家的投资与并购,学习、获取和创造垄断优势。
当然,现实中的情况总是比理论所表达的逻辑复杂得多,丰富得多,特别是对于中国这一规模巨大、特色鲜明、文化深厚并且发展不平衡的国度来说。很多一般原理,特别是基于西方文化和西方经验总结出的原理,到了中国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衍生出其“中国版本”。这正应了那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由此观之,必须看到,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路程远比上述理论所阐释的逻辑复杂、曲折和丰富多彩,许多都超出既有理论逻辑的路径。这一方面有可能使中国企业走出因为缺乏理论支撑而成为盲动的困境,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既有的跨国投资理论,包括发展中国家的跨国投资理论,获得更多新思想和新元素,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具有普适性。
为了获得这种理论上的思考,我们还是先看看中国企业走出去与的历史与路径。
实际上,中国企业零星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最早可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当时,北京的友谊商业服务公司(北京友谊商店)与日本东京丸一商事株式会社在东京合资开办“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中国第一家海外合资企业,拉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跨国经营的序幕。不过,该企业属于商业企业,主要经营一些中国民族特色商品,与一般意义的国际化经营仍有差异。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资产价格的暴跌和发达国家经济的危机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创造了难得一遇的机会和条件,这一年,也恰恰是中国企业大规模海外并购的高峰之年。2009年,这一趋势继续发展,2009年初的两个月时间,中国海外并购已有22起,涉及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历史同期的最高水平。2009年2月以后,发生的海外并购又有: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收购世界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FMG17.34%的股权,成为它的第二大股东;鞍钢入股澳洲矿企Gindalbie;中国五矿集团以13.86亿美元100%收购澳大利亚OZ公司主要资产;吉利收购全球第二大自动变速器制造企业澳大利亚DSI公司;中石油完成对新加坡石油公司45.51%股份收购;中石化收购Addax石油公司,总价达82.7亿加元(合72.4亿美元),创中企海外并购新纪录;苏宁电器注资控股日本老字号电器连锁企业Laox公司,成为第一家收购日本上市公司的中国企业;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广州健升贸易有限公司和卡丹路公司以总价2亿欧元收购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在华成衣和衣饰业务,如此等等。
从上面所描述的并不全面的图景也很容易看出,包括跨国并购在内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确实已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个阶段来得有点出人意料地快,甚至让人有点措手不及,连走出去的企业也没想到一下子就出现这么好的机会和条件,就被逼到前台,想不出头都不行。所谓时势造英雄。从理论上说,中国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使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已经达到邓宁所说的对外投资加速发展的阶段(如果考虑到中国人民币汇率某种程度的低估,中国的人均美元收入水平会更高些)。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生产能力过剩、国内发展一般加工制造业环境的日渐紧张、国家外汇储备的日益累积需要出路、中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等等因素决定中国企业走出去将会是一个大趋势。
不过,现在也不晚。如有的研究者所说,中国企业走出去跨国并购与投资刚刚进入大规模发展初期,如果现在能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仍然可以对未来的对外投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没有什么捷径,其基础仍然是对基本理论的认识、对基本理论的发展,以及从基本理论看待我们的现实。这一点不能回避。
3三种目的、三种类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新逻辑
如果按照经典的跨国公司理论,中国企业尚不具备大规模对外投资的基础和条件,因为中国企业缺乏对外投资所依赖的核心优势。然而,这些经典理论都产生于全球化之前,其现实经济背景与今天是显著不同的。在门户顿开的全球化时代,企业所面对的经营环境和国际竞争环境已经全然不同,传统理论中“逐渐积累垄断优势——形成垄断优势——利用垄断优势——开展对外投资”的理论逻辑一定程度上应该被超越,也可以被超越,中国企业可以依据一种新的思维和逻辑做出对外投资以及跨国经营的选择。但是,这一新的思维逻辑是什么呢?
第一种,以获取国际资源、原料等为目的的投资。
中国的国际加工制造中心地位使中国成为全世界的供应者,为全世界生产,因而也就不可能仅仅依靠中国的资源和原料,而要使用全世界的资源。何况,中国本身的资源禀赋决定即使我们想依靠自己也不可得。这样,中国就必须通过贸易和投资等多种方式争取稳定的国际资源,特别是那些对经济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而中国又缺乏的石油、矿石、天然气、木材等战略资源。为保证稳定的资源来源,中国在这些战略领域的投资甚至可以较少考虑短期经济因素:投资的资金回报是否合适,收购的价格是否偏高,这些都成为第二位的问题。因为,如果失去了对资源来源的控制,就将受制于人,经济利益也就将成为奢谈。
第二种,以获取垄断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投资与并购。这类投资以跨国并购形式的投资为主,主要在发达国家展开,理论上大致可以为前述国际投资新理论所解释。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通过收购国外企业已有的无形资产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许比自己创造出知名品牌、技术更容易,不失为一种捷径。比如,直接收购皮尔·卡丹品牌和工艺,或许比国内企业花很多年时间和资源创造的杉杉西服、七匹狼更有效率。据此,我们认为,此类收购行为未来仍会是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和对外投资的一种重要类型。但是,这里有几个因素应当充分认识。其一,西方企业之所以愿意将其多年经营的品牌等出让,肯定是这些品牌已经过了黄金期,或者不再适合目前的市场。真正高端品牌和优质资产,是不会允许出售的。也就是说,我们获得的品牌等资产,在多大程度上是具有长期价值的资产,需要考虑。其二,除了如危机时期之类的特殊时期外,中国企业收购这些品牌的代价和条件必须充分认识。也就是说,获取这些品牌、技术等无形资产与付出的收购对价相比,是否合算,要经过认真的价值评估。其三,更重要的是,一旦完成了收购,我们的企业成为这些品牌的所有者,如果不能维持和发展品牌的价值,持续地进行产品创新,这些品牌的价值将很快被耗散并最终被淘汰,企业仍然是一无所有。
论文关键词 跨国企业 外资并购 反垄断法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已成为我国吸收外资发展经济的一大趋势,伴随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跨国企业并购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实现总体扩张的重要方式。但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效地引进了外资和国外先进生产管理经验、对解决国内企业的现实困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外资并购会导致市场力量集中,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会产生垄断的危险。外资并购的效应分析表明,其最大的负面效应在于它可能导致垄断,从而压制东道国的幼稚工业,控制东道国市场,破坏东道国的原有竞争秩序。因此,如何顺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外资,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有效地防止外资并购导致的垄断是各国政府应重视的问题。我国第一部关于反垄断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对于企业的外资并购带来的垄断问题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但我国还需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地发展。
一、外资并购与垄断基本概述
(一)外资并购概念外资并购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和与外国投资者具有同等地位的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实质取得境内企业权益的行为。竖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把上述行为称为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并把它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股权并购,另一种是资产并购。但是无论是哪种模式,其实质上都是外国投资者以及与外国投资者具有同等地位的公司、企业和个人,与我国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或资产交易。我国经济法学界主流的观点认为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国内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国内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
(二)垄断的概念何为垄断?美国反垄断研究专家马歇尔·C.霍华德进行“纯粹垄断”的分析,他指出,纯粹垄断是指某企业在市场上取得这样的地位,由于某些实质的存在,使其他企业无法进入市场。丰纯粹的垄断仅仅是一种理论的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极少发生,一般为经济学家所认可的垄断是寡头垄断或者竞争垄断。寡头垄断或者竞争垄断指市场上的企业数量十分有限,或虽有较多的企业但是在这些企业中只有一家或者少数几家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此情形下,虽然竞争依然存在但十分微弱和及其容易被限制、扭曲,少数企业可以凭借自己在市场的优势地位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进行干扰,其目的在于控制市场,获取高额利润。由此可见,垄断一般定义为市场主体单个或者集体对市场的支配或控制。
二、我国外资并购的发展现状
在国际范围内,全球的跨国投资在数量和金额上基本保持迅速增长的势头,并在形式上也不断创新和多样化,国际资本间的流动日益频繁。世界FDI(跨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出现突飞猛进地增长,而FDI的飞跃式发展是由M&A(跨国并购Mergersand Acquisitions)的剧增所带来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亚洲地区的并购已经呈现出快于其他市场的恢复势头,尤其是中国将成为最具有成长性的并购市场。
我国自2001年以来,在政策上放宽外资进入的领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对并购需求的扩大,我国已被国际投资机构认为是亚洲最具潜力的并购市场。从达能收购哇哈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凯雷并购徐工,到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中外企业并购的案例越来越多。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的研究,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成功率约为40%,高于全球;此外,多数并购发生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并购成本比较低,交割后的整合总体也比较顺利。我国吸引外资的方式已从多年来的“绿地投资”,即吸收外商直接来华设立企业,向新的方式转变。
三、外资并购对国内市场的双重效应
(一)积极效应外资并购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并购推动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事实证明,大量国有企业的改革迫切需要外资的推动,尤其需要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雄厚的资金的跨国公司的积极参与。其次,外资并购有利用于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跨国公司的并购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向更高的效益领域转移,企业间优势互补能壮大其实力。最后,外资并购能完善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将国外先进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带到中国,推动我国企业制度的创新。
(二)消极效应由于进行外资并购的多数是在市场中居重要地位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并购享有控制或垄断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会不可避免地引发垄断问题。其次,外资并购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民族工业体系,抑制民族品牌的发展,使国内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甚至会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再次,外资并购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地区为获得更多的外商投资,许诺给予外商丰厚的利润和回报,这会造成地区间的无序竞争和国家财富的重大损失。地方政府为了吸收外资并购往往采取政府行为的资产剥离重组,但是剥离重组的标准不是按照资产的性质或者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而是为了使账面报表显示出良好的资产收率而人为地方分割剥离,但是资产评估时并没有将剥离成本计算在内。同时,并购后由于外商取得了控股权,普遍不再使用原有技术,这样就削弱了我国自主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逐渐形成了对外国技术的依赖。由此造成企业独立发展的空间狭小,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四、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立法现状
目前对于调整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有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6年所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2007年8月正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2008年8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等。
我国的反垄断法律框架体系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第一,目前我国内资和外资企业仍分别使用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外资并购后,必然存在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性质上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新公司的税收,而且涉及到新公司的监管。第二,规制企业合并的现行法律法规中,仅仅对企业并购的程序性问题作了一些规定,而对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则只涉及到概念原则而已,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具体概念界定,这就很容易出现实际操作中无法可依的现象。豖第三,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规定进行企业并购,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尚且不是统一的外资并购法律文件,仅依靠这些规定尚不能规范所有的外资并购行为。
五、完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规制
(一)确立合理的垄断认定标准各国认定垄断主要是两种标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可以表述为:某些市场行为,其本身即具有很明显的垄断性质,法律对此也有明文禁止规定,则该种行为一经被指控,即可判定为非法,无需再举证说明此种行为的合理与否以及对市场竞争不良影响的大小。豗合理原则主要从垄断行为是否构成了对竞争秩序的危害,主要从对竞争的限制、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和对公共利益威胁这些方面来考察。
(二)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界定《反垄断法》第27条规定了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同时商务部也就相关市场界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程序等问题出台许多细化规定,但对于市场份额的计算、市场集中度的计算以及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影响的评判标准等问题尚无细化规定。立法机关有必要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标准开展释法工作,既能够帮助经营者对交易进行评估,又可降低执法部门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风险。
(三)完善申报制度我国对外资并购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建议实行该制度的同时,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并购活动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其并购以后再补办申报和登记,如此一来便于中小企业把握重要的市场机遇,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也可以减少反垄断机构的监管成本。
(四)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法》第31条作出对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规定。建议对于外资并购以后的企业的垄断行为应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还需建立并购以后的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并购后的企业定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其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等。反垄断执法机构还需要定期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和企业进行市场占有评估,判断是否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威胁。
(五)完善申报豁免制度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对经营者集中的豁免情形,但显然不够充分。因为拥有一定比例的表决股权或者资产确可以认定已经取得了控制,但应把法定取得“控制”和“决定性影响力”的情形都算入。另外,可借鉴欧美国家,把例外的情形扩展到其他方面去,例如破产清算中取得控制或决定性影响力、因死亡而发生财产转移以及金融机构不以控制为目的的股票收购等情形,各种情况的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规定。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减少了江苏省农业引进外资的数量,降低了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农业引进外资呈上升趋势,但中国也面临着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引资竞争;在国内,农业利用外资拥有良好的经济、法律与政策环境。应当在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完善农业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并对外资并购和订单农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以增强江苏省农业吸引外资的能力。
利用外资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可以弥补农业资金缺口,而且外资还是资本、专利及相关技术的结合体,其对农业增长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转移现代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关联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外资政策是中国经济政策中相当重要的一环。探讨金融危机对我省农业利用外资的影响,对完善涉农外资政策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对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影响
(一)农业利用外资数量减少
2007年中期,美国发生了次级贷款危机,随后危机又演变成为金融风暴,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均受到影响。2008年上半年,跨国并购交易额比2007年下半年减少29%。2009年前9个月,全球并购投资总额为16200亿美元,同比下降37%。据联合国统计,200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了约21%,由2007年的1.83万亿美元减至1.45万亿美元,预计2009年还会下降30%左右。受不断深化的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发达国家获得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比2007年减少了32.7%,降为8401亿美元。2008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为5177亿美元,增长了3.6%,但增幅远低于2007年。
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利用外资的数量也大幅下滑。2009年1-8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131家,同比下降24.8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58.67亿美元,同比下降17.52%。外资大省江苏也不例外,2009年1-5月,江苏省新批外资项目1391个,同比下降20%,协议外资154.5亿美元,同比下降25%,实际到账外资107.5亿美元,同比下降18%。
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情况也因金融危机的暴发而发生逆转。2007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农业项目390个,增资项目114个,协议注册外资27.87亿美元,同比增长25.7%,实际利用外资13.12亿美元,同比增长24.4%。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利用外资新批、增资项目同比减少,但项目质量、规模有所提高,协议、实际利用外资与去年基本持平。2008年1-12月全省新批外商投资农业项目290个,同比减少25.64%;增资项目89个,同比减少21.93%;协议外资27.58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实际利用外资13.32亿美元,同比增加1.54%。但是2009年1-6月,江苏省农业协议注册外资7.2亿美元,同比下降15.5%;实际利用外资1.9亿美元,同比下降43.3%,下降幅度明显加大。
(二)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降低
农业利用外资的目的之一,是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而农产品出口是外向型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1-7月,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505.2亿美元,同比下降12.5%。其中,出口212.6亿美元,同比下降8.2%;进口292.6亿美元,同比下降15.3%。7月当月,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6.5亿美元,同比下降6.4%;其中,出口额、进口额及逆差分别为32.9亿美元和53.6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9.9%和4.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也下降较多。1-8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7325.29亿美元,同比减少22.57%;其中出口4048.27亿美元,同比减少22.23%;进口3277.22亿美元,同比减少22.99%。
江苏农产品出口形势与全国一致。2002-2008年,江苏农产品出口总量分别是6.56亿美元、7.99亿美元、8.74亿美元、10.42亿美元、13.83亿美元、16.38亿美元、19.79亿美元,总增幅达210.7%。但是到2009年1-5月份,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29.21亿美元,其中,出口6.53亿美元,同比下降17.6%;进口22.68亿美元,同比下降11.9%。苏南五市出口2.96亿美元,同比下降19.47%;苏中三市出口1.52亿美元,同比下降21.12%;苏北五市出口2.05亿美元,同比下降11.55%。单月农产品出口连续第7个月同比下降,降幅14.96%。从市场看,1-5月份全省对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4大传统市场的出口额分别为1.36亿美元、5.102万美元、1.2亿美元和1.06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3%、-14%、-8.7%和14.2%,仅对欧盟的出口出现回升。农产品出口下降阻碍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降低了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
二、应对危机应把握的涉农外资投资形势
(一)农业利用外资的国际形势
第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2009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在全球FDI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投资于农业领域的FDI却一路飙升。从整体上看,当前投入农业的外资总量较低,但增长迅猛。20世纪90年代末,全球每年流入农业的FDI还不到10亿美元,但是在2005-2007年,年流入量增加了2倍,达到30亿美元。第二,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以及不断加快的经济衰退,不仅严重影响了全球FDI的前景,也改变了FDI的格局。2008年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外资流入增速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在全球FDI流量中所占比例飙升至43%。而发达国家FDI流入量出现了大幅度下降,骤降29%,流入量仅为9620亿美元。第三,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面临着来自高低端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在低端领域,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外资正面临来自周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在高端领域,中国难敌发达国家的竞争。
(二)农业利用外资的国内形势
第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已经实现了全面的开放,许多世界品牌在中国出现,与此同时“中国制造”在全世界流行。在世界经济的分工与合作中,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目前国内资金供给充裕。2006年外资占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5.04%,已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2008年8月,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5万亿元,同比增长19.28%,居民储蓄和企业存款分别超过和接近20万亿元,银行资金充裕。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超过1.8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1位。第三,中国经济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近期对241家跨国公司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中国仍然成为对外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排名第2-5位的国家依次为印度、美国、俄罗斯、巴西。从长远来看,跨国公司仍看好中国,将其列为全球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地。2009年8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99亿美元,同比增长7%,自2008年10月以来首度正增长,引资形势出现好转。第四,利用外资的法制环境日益完善。为推进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和管理外国投资,中国先后制定颁布了60多种外资法规,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个由各种专项立法及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相互联系的外国投资法体系。第五,国民待遇取代了优惠外资的政策环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此外,外资企业单独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生产性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优惠等今后也将与内资企业统一。外资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上的超国民待遇政策2008年初已经结束。事实上,目前在国家层面上,外资在华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经所剩无几。
(三)外商投资的新趋势
第一,从全球跨国投资的方式看,并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仍是“绿地投资”,即投资建厂。这主要是受中国相对低廉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以及中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因素所影响,但是,由于近年来中国自然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绿地投资”在中国的优势已不如周边其他国家,并购重组将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第二,跨国公司参与农业的形式不限于外国直接投资,还包括订单农业,如外国超级市场或食品加工商订立明确规定价格、数量、质量和其他要求的合同,来跨国采购农产品。目前,跨国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的订单农业遍及11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涉及到的农产品品种很多,有些情况下占农产品总量的份额也很大。食品加工和超市等跨国公司投资订单农业,使得跨国公司参与该行业的实际规模成倍扩大。2007年,农业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为320亿美元,但2005-2007年,仅投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就超过400亿美元。
三、进一步强化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对策
(一)坚持吸引外资的基本政策
最近两年,民间对于外资进入中国农业和粮食领域的质疑比较多。由于中国经济是一种投资驱动型经济,外资对中国投资具有巨大影响。当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以改善投资环境。中国在过去20多年中之所以成为全球化的少数赢家之一,与中国采取的正确地利用外资战略密切相关。目前中国国内资金供给较为充裕,然而跨国投资的实践表明,资金盈缺并不是决定资金流向最重要的因素,发达国家吸收了全球2/3以上的跨国投资,美国和英国是吸收投资最多的国家。这是因为,资本流动中搭载着技术、知识、管理、观念、人才、品牌、市场等要素,吸收外资与集成全球优势要素往往是“一揽子”的过程。这个特性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也是我们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主要着眼点。
(二)继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看,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比实施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吸引外资更为重要。因为跨国公司和大多数外国直接投资的战略是从事长期投资和寻求稳定回报,不是短期资本流入寻求短期暴利和投机。对外资应重在实施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经济和商业环境以及制度框架的形成,加强社会网络和中间组织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修订、规范相关的法律制度等等。把引资转移到主要依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技术开发机制等制度依托上来,转移到主要依靠具有赢利性、开放性、公平性的国内市场及其竞争优势上来。
(三)培育有竞争力的农业跨国公司,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
参与全球生产体系,获取全球价值链上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的最终目的是能将自己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培育中国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然后逐步建立自己的国际生产体系,成为分工体系中的主导者。要实现此目的国内企业应该迅速向技术密集的深加工阶段转化,并积极培育自己的R&D中心,争取成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所在地。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幼稚和学习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加以有效地保护。比如,制定缩小技术差距的政策,包括研发投资体制(比如国家技术创新体制),鼓励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建立研发联盟等。
(四)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和规范
外商以并购方式对华投资有所增加,但投资规模还不大。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外资并购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对并购交易的具体了解也不尽全面。并购的优点主要是:不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共享双方优势资源;困难企业可借此脱困,同时避免企业倒闭产生的集中失业压力。然而,并购对投资环境有较高要求:产权交易市场有一定发育,具有规范并购行为的法律框架,企业质量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可靠。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和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可以预计,未来外资并购会继续增加。以并购方式吸收外资存在特殊问题和潜在风险,因此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投资行为。从中国实践看,需要重点注意4个问题:一是防止垄断。并购有可能减少企业数量或加强龙头企业地位,导致垄断。应抓紧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严格加以约束。二是确保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控制力,对这些产业中的大型外资并购案要有审查程序和控制能力。三是完善并购价格决定机制,保证公开公平交易,发挥资本市场的定价作用。四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形成对资产收益和企业长远发展负责的体制机制,这是利用外资达到双赢的体制保障。对改革不到位·治理结构问题突出的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要加强监管,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
(五)对订单农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与传统的直接投资相比,订单农业显示出两方面的优势,一是不涉及土地直接占用和长期使用;二是可以将数量庞大的农户与全球农业生产链和世界市场对接。在中国,订单农业已经被接受并开始发展,出现了“公司加农户”的提法,但国内对订单农业还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政府部门对此进行专门的监管,整体上缺乏政策体系指引。因此,首先要在农业领域吸引外资方面建立针对订单农业的政策体系;其次,在这个政策体系下,制定措施推动订单农业更好地发展;再次,应将跨国公司通过订单农业对农业生产的介入纳入国家对“三农”政策支持体系中,并制定竞争、研发、基础设施等配套政策,在推动中国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户利益。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农业不能对外资简单地关上大门[N].经济观察报,2009-08-07.
关键词:韩国企业 对华投资 投资动机
一、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的背景
韩国的经济起飞,主要是得益于其出口导向型经济战略,而出口对韩国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这样的背景,从总体来看,韩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是为了扩大韩国产品的出口和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就是说,通过对外直接投资,韩国产品避开贸易壁垒并进行海外扩张,从而扩大韩国的出口。
韩国企业对华直接投资全面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这一时期,随着韩国对外贸易顺差的增加,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开始增加,企业投资环境急剧变化。随着工人薪水和房地产价格的大幅上涨,生产成本急剧增加,而且美元汇率的下跌使韩元升值,企业对外竞争力开始大幅度下降。
为适应这样的变化,原有的出口型企业——从事纤维、服装、缝纫、制鞋、皮革等 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企业开始转向生产成本更低的地区,主要集中于薪资低廉的东南亚各国和市场改革中的中国、越南等国家。中国因具备低廉的劳动力、类似的文化背景、庞大的市场规模等优点,跃居了韩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首先。
截止2012年12月末,韩国企业对中国投资项目的数量累计达到22,557件。累计投资金额达到了396.8亿美元。这占到韩国企业在全球累计投资项目的数量(53,977件)的41.8%,相当于全世界累计投资金额(2,151亿美元)的18.4%。
韩国企业对华投资迅速扩大的背景如下;
第一,韩国国内产业结构的变化。韩国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经历了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部分韩国企业将它们的生产线转移到中国。
第二,地理上、文化上的邻近性,使得韩国企业对中国的投资进行相对容易。再加上中国境内朝鲜族的存在大大减少了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因此,与其他地区相比韩国企业以更积极的姿态进入到中国。
第三,中国成为了全球外资流入国,很多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展开经营活动。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致力于全球化经营,将中国市场当作全球化经营的重要环节。韩国企业认为中国具备了优秀的劳动力和内需市场,全球跨国企业的持续投资,中国市场具有了引领全球市场成功的关键地位。
二、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的发展阶段
韩国企业的对华投资以1985年汉斯物产在中国广东省投资成立的缝纫、玩具工厂为开端。但是直到1988年为止,主要通过日本企业,以间接投资为主。1988年进雄有限公司在厦门投资1万美元,是首次对华进行直接投资的韩国企业。随后,韩国企业的对华投资方式发生了变化,投资规模也急剧增大。按照各时期的对华投资情况,可以分为第一阶段(~1991年)、第二阶段(1992~1997年)、第三阶段(1998~1999年)、第四阶段(2000年~现在)。
第一阶段:韩国企业的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的劳动密集型单纯加工出口行业,投资规模很小,而且投资地区也局限在山东省和吉林省。在这个时期直接投资的中小企业的目的是节约成本。据韩国输出入银行的统计,同期总投资项目为101件,投资额为6500万美元。
第二阶段:1992年6月中韩正式建交后,韩国企业的对华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仅1992年一年的总投资项目就达到170件,投资额为1.41亿美元。以邦交正常化为契机,韩国企业开始全面进行对华投资。从1994年开始,以大企业为中心的对华投资开始增加,资本及技术密集型投资项目大幅度增加。投资地区也扩大到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以成都、重庆、武汉为中心的中西部地区。(Kim Yeong Sun,2000)1996年,投资项目为738件,投资额为9.4亿美元,出现了第一个对华投资高峰。在这一阶段,对华直接投资激增的原因是国内的房地产及薪水的上涨、劳资纠纷等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从而作为第三国迂回出口的前沿阵地、对中国的投资开始增加。
第三阶段: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体制下韩国经济恶化,导致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减少。1998年投资数量减少至266件,投资额降至最低水平,为3.48亿美元。此时,进入中国和东南亚市场的企业没有充分的准备,错误判断市场需求从而缩小项目规模。从进入中国的韩国企业的情况看,本地法人没有正确判断中国本地的劳动费用,面临进行雇员结构调整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进行高技术产品生产,并了解中国市场的特殊性。
不仅韩国的对华投资,该时期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对华投资也减少了11.4%。发达国家企业的大规模收购合并(M&A)导致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相对减少,加上美国经济出现长期的好转,资金开始流入美国。IMF管理下的韩国企业认识到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必须作为生产战略的一环。最近,韩国的对华投资虽然出现恢复趋势,但变得更为审慎和极富战略性。
第四阶段:2000年以来韩国企业的对华直接投资数量和投资额呈现出增长趋势,从2000年的779件和7.56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121件和52.63亿美元。2008年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韩国和中国的经济都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冲击,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各年度投资项目急减至737件、908件、832件、709件。但是,我们仍需要注意在同一段期间,韩国企业对中国直接投资金额分别达到21.3亿美元、31.7亿美元、36.8 亿美元、33.1 亿美元。这说明,韩国企业对华投资,虽然一方面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而导致投资数量上的减少,但另一方面,韩国企业的每件投资项目的平均金额却继续扩大。
三、韩国企业对华投资动机
韩国企业在初期进入中国的投资动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通过廉价劳动力削减费用。但是随着大规模投资的逐步增多,中国本地市场的重要性逐渐增加,现今为了开拓中国本地市场而进入中国的韩国企业也变得越来越多。
1995年韩国贸易协会以进入中国的制造企业为对象实施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中国的投资动机中大部分是为了‘利用廉价的劳工费(26.8%)’,而‘开拓本地市场(18.7%)’则占据了对中国投资动机中第二的位置。2008年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以592家企业为对象,进行的对中国投资动机问卷调查 (Grand Survey) 结果显示;‘进入中国内需市场’(31.3%)占到最大比重,而‘运用廉价劳动力’(21.9%)则变成了次要的投资动机。KOTRA在2009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的两次问卷调查(Grand Survey)结果显示,‘进入中国内需市场’的回答比率继续上升至34.0%和53.1%。这就表明,越来越多的韩国企业进入中国的时候,他们的首要考虑是中国国内市场。
韩国企业对中国的投资动机从‘确保廉价的劳动力’逐渐变成‘开拓内需市场’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中国内需市场规模的扩大。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内需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使大多数跨国企业进入到了中国市场。中国成为跨国企业全球化战略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市场之一。
第二,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优势逐渐减少。虽然初期进入中国的企业主要是通过廉价的劳动力确保利润,但这种优势正在逐渐消失。中国的劳工费比周边的发展中国家—如越南相比相对较高,而且薪资上升速度也相对较快。
第三,从韩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战略方面可以理解。最近韩资企业的海外投资中占最多部分是中国,而且很多企业将中国市场定位为最重要的战略性市场。因此,在中国内需市场的成功,就成了影响全球经营战略的关键因素。
对中国的投资动机,因企业规模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韩国知识经济部在2009年11月以进入中国的859家制造企业为对象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小企业还是主要考虑,工资等费用削减(37.0%),而大企业则以开拓本地市场(63.6%)为目的的最多。
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实施的调查(2004)当中也可以看到;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对中国投资动机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在不分企业规模的情况下‘运用廉价劳动力(36.2%)’占到了对中国投资动机中最多的部分。但是以其中34家大企业为对象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进入内需市场(45.3%)成为了进入中国市场最主要动机。
将韩资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的业绩以进行动机来区分分析的结果(韩国输出入银行,2004)显示;在世界各地以进入内需市场为目的的投资项目的数量为1,048件(26.8%),投资金额为23.5亿美元(29.6%)占据最大的比重。其次是运用低薪资为目的的投资项目的数量991件(25.4%),投资金额为8.7亿美元(11.0%)。中国的情况虽然在投资金额方面,开拓内需市场以28.7%占据最大的比重。但是投资项目的数量方面,则是运用低薪资为目的的情况以37.6%占据了最大的比重,这表明以制造业为中心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型的投资倾向相对明显。
表6 韩资企业在全球投资动机与在中国投资动机比较
资料:韩国输出入银行
参考文献:
[1]柏宝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调整及对策分析.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
[2]毛蕴诗.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策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朴汉真.十年后的中国.台北.INK印刻出版有限公司.2005
[4]王志乐.韩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
[5]辛德荣.跨国公司的中国之路[M].九州出版社.2O02
[6]薛求知.跨国公司与中国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7]薛求知.阎海峰.跨国公司全球学习.南开管理评论.2001年第2期
[8]张宏.跨国公司发展新趋势与中国引资的对策。山东大学学报.2003.2
[9]Anderson,O.,On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 of Firms:A Crit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24(3), 1993, pp.209~232
[10]Hymer,S,Th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 of National Firsm: A Study of Direct Investm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 Massachusette Technology of Institute, 1960.(Published under the same title by the MIT Press in 1976)
[11]Kindleberger,C.P(1969),American Business Abroad:Six Lectures on Direct Investment,Yale University Press,New Haven, Connecticut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1 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1.1 背景
2003年,
(3)人民币快幅升值挫伤外商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
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优惠的条件吸引了大批外资 企业 和跨国公司进入国内,而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在
(4)人民币升值影响我国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
我国一些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期较长,一般从签约到交付使用大约需要5-10年,而付款时间可能更长。如果人民币保持不断升值,企业对远期汇率水平难以预测,目前 金融 机构现状是一般只提供一年左右的外汇对冲工具,所以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成本将较大,这将不利于我国出口大型成套设备。
3 人民币升值对 经济 发展 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人民币升值对一国经济发展存在以上诸多负面影响,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来看,就人民币升值,如何趋利避害提出了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十二五,国企,上市,重组
一、国企上市重组的现状
(一)国企上市重组的历史进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走过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等阶段;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朝着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方向迈进,公司治理结构开始融入到改革的进程中;21世纪,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如何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而以中国神华为代表的众多大型国有企业通过自己的上市实践,成功探索出一条依法治企、规范运作的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准确地讲,国企上市这个概念应该既包括子公司上市,又包括国企集团整体上市。但由于在过去,最流行的国企上市模式是子公司上市,以至于国企上市这个概念本身大都指的是子公司上市。我之所以特别强调国企集团整体上市,是因为子公司上市和集团整体上市的差别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在现实中的意义十分重大。子公司上市通常是将不良债务、富余人员等历史包袱剥离给国企集团,这种做法对证券市场微观基础改造确有积极作用,但此时的国企集团却往往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形成了国企上市最典型的“小船逃生、大船搁浅”现象。实际上,小船也不能轻易逃生,许多集团无法生存时,就通过关联交易等各种方式掏空上市公司,最后小船大船一起沉没,这样的历史教训已非常深刻。因此,只有整体上市,才能避免过去大量存在的不正当关联交易,促进国企的整体搞活和长远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上市国企的现状
1.行业覆盖面宽
目前,共有92家国有集团公司的157只股票进行上市交易,在数量上占A股总数的8.1%。上市国企主要集中在航天军工、信息技术、石油化工、电力煤炭、汽车、重型机械、有色钢铁、航运、地产、农业、旅游、纺织、建材、医药等14大行业,覆盖面较宽,其中航天军工、信息技术、石油化工、电力煤炭、有色钢铁是上市国企较多的5大行业。
表1 上市国企行业分布情况表
行业
航天军工
信息技术
石油化工
电力煤炭
汽车
重型机械
有色钢铁
其它
股票数量
36
19
14
17
9
13
16
行业
航运
地产
农业
旅游
纺织
建材
医药
2
股票数量
9
7
2
2
1
6
5
2.发行规模不大
国企上市公司的发行规模普遍不高,总发行股本5572亿股,占A股总发行股本32017亿股的17.4%,总流通股本2542亿股,占A股总发行股本22471亿股的11.3%;总股票市值56799亿元,占A股总市值238740亿元的23.8%,总股票流通市值26502亿元,占总股票流通市值152413亿元的17.4%。其中,航天军工、信息技术、汽车、建材、医疗等行业以中小盘股居多,大盘股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电力煤炭、有色钢铁、航运、地产等行业。由表2可见,国企上市公司流通市值主要集中在200亿元以下,其中100亿元以下的为109只,100亿元—200亿元之间的为28只,200亿元—1500亿元之间的为20只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表2 上市国企流通市值分布情况表
3.盈利能力较低
截至2011年3月(一季度)现代企业管理论文,上市国企中亏损企业家数为24家,占总数的15.3%,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24倍,远远超于A股30倍的水平。由表3可见,有67%的上市国企每股收益在0.3元以下,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表3 上市国企每股收益分布情况表
二、国有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目标
(一)数量精简
国资委计划在2010年将现有的129家国企减少至100家,这为国有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定下了减量的基调,但这并不是唯一指标和最终目标,减量是为了整合那些规模较小、微利、效益差、应退出市场和主营业务不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对产业布局调整和升级换代要求的国企,从而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合理配置。
(二)质量提高
有针对性地剥离不良资产,合理注入优质资产,使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率达到50%以下,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
(三)模式转变
十二五后,国企“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将被颠覆,国资委未来的目标是要消灭集团公司,逐步消化包袱,只保留中间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进行运作。
三、国有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路径
(一)上市国企之间进行整合
国家直接监管的100多家企业中,少数垄断行业外,多数企业是处于同一竞争行业,国企之间横向联合、 纵向重组的空间很大。 国企之间合并的模式有三种:
1.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第一,主营业务在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公司,着力整合旗下子业,发挥主业拉动作用,如中化集团,在能源领域,已发展为具有国际化经营特色、营销能力突出的国家石油公司,承担着我国战略石油储备的重要任务,并走出国门在海外开发油气资源。
第二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壳资源重组。寻找壳资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集团中定位不清晰,国资委所持股权比例低的公司。(2)集团内部整合难以提升价值的公司。(3)当前涉足主营业务与政府产业政策相违背的公司。(4)负债比例低、诉讼少、没有B股的公司。如上海国企重组中可关注的壳资源就有上海金陵、飞乐音响、飞乐股份、金丰投资、锦江投资、中西医药、上工申贝和*ST二纺等。2010年11月,友谊股份以每股15.57 元向百联集团发行3.024 亿股,收购集团持有的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并以1 股百联股份换0.861 股友谊股份之比例吸收合并百联股份,合并组建新百联。
第三,全行业合并重组。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设定了节能减排的一系列量化指标,其中钢铁、电力行业等是实现全社会、各行各业减排的重要桥梁,为此钢铁、电力行业实现全行业重组迫在眉睫。
以电力行业为例,其重组的趋势有三:一是基于国资委已经明确提出未来央企的整合要求从150家减至100家左右的政策导向以及目前电力行业结构过于分散的事实,未来第一、二、三梯队各发电集团有可能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进行整合,以提高行业集中度。二是各大发电集团公司为降低经营风险、加快业务扩张而对外的收购兼并活动。具体包括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比如煤炭企业以及对中小电力企业(电源点)的收购。三是各大发电集团内部,以整体上市为目的、以资产注入为手段的集团内部资产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正在酝酿将旗下电力、煤炭板块的两家上市公司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电力”)和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新集”)合二为一,其合并后的新公司将成为国投整体上市的资本平台。
(二)地方国有企业合并重组
国务院国资委于2011年4月18日公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与同时废止的2006年《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相比,此次公布监督办法细化了指导和监督的具体事项,并进一步完善指导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新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由于地方国有资产的总量大于中央企业,因而可供注入上市公司的地方国资潜在数量更加惊人。新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改制上市步伐、推动不同地区和层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合并与重组,随着新办法的施行,地方国资将再掀重组热潮。
(三)民营、外资企业收购国企。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用一个章节阐述如何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五章第三节提出,“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论文开题报告范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明确鼓励民企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目前,民企对国企进行整体并购主要有两类方式。一类是“协议转让法”,就是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双方“一对一”谈判订协议实现产权交易。另一类是“市场拍卖法”,即让民营企业在自由竞标的状况下收购国企。
此外,中国在“十二五”时期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水平。在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关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内容包括,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等等。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以平常心态,以全球视野看待外资并购。既不要把它妖魔化,也不要轻视它。首先要加强对并购的研究,完善并购的法律法规,健全产业安全和反垄断预警机制。其次,要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有利于并购方式发展的投资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占涛,利用外资并购提升我国国有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技术开发,2009.11
2.李栋,跨国并购对我国的影响及相关对策研究,技术与创新管理,2010.1
3.张晗,试析国企重组改制中资产流失的原因和对策,法制与经济,2010.5
论文关键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 Affiliates 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 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 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的机会和手段,增强美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从项目考察设计、论证到组织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咨询 服务等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情报服务。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业最为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办法;共同制定在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出口促进活动计划与方案。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1.郭根龙,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竞争力[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3.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8
4.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8)
关键词:门槛回归技术 技术差距 FDI溢出效应
一、理论文献回顾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我国投资,我国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据《2007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6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增长,按可比口径(不含银行保险证券)为630.21亿美元,增长4.47%。截至2007年7月底,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1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200亿美元。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中国吸收外资已连续10多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6年居全球第4位。目前,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480多家在中国投资设立了企业,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近1000家,地区总部近40家。由此可见,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那么FDI是不是有利地促进了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呢?有些研究者不这么认为,Glass和Saggi(1998)研究发现FDI带来的技术转移取决于南北双方的技术差异水平,而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南方国家(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与北方国家(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技术水平相差不大,那么北方国家对南方国家的FDI就会给南方国家带来先进的技术;而如果南方国家与北方国家的技术水平相差太大,东道国国内无足够的人力资本积累和中学的技术知识获得外资企业技术溢出那么北方国家对南方国家的FDI,只能给南方国家带来落后和过时的技术,而不是先进的技术。Kokko(1994)通过对墨西哥1970年的行业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了技术条件对产生溢出效应的影响。他发现只有在跨国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不是很复杂的时候,也就是当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之间的技术差距较小时,技术溢出效应才会变得比较明显。Kokko根据这个研究结果得出,当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技术差距过大时,后者会因为差距过大而难以消化吸收。因此Kokko认为,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是由双方相互作用决定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跨国公司能对当地企业的生产力水平产生正面影响。Im-briani等(1997)对意大利进行的FDI研究分析发现,技术溢出同技术差距负相关,即东道国企业技术能力较强,与跨国公司子公司技术差距不大时,FDI的技术溢出效应显著。我国的一些学者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潘文卿(2003)分析FDI对我国不同地区溢出效应,认为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存在着一种门槛效应,而西部未跨过门槛,FDI的技术溢出作用不明显,甚至为负,东部技术水平提升,溢出作用变小,中部最大。陈涛涛(2003)认为企业规模差距,资本密集度差距,技术差距是FDI行业溢出效应的关键,表明内外资企业竞争力差距较小的行业,溢出效应相对较易产生。
二、门槛回归模型的介绍
由上面的文献我们看到,技术差距是影响FDI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而这种影响又是非线性的,因此运用Hansen的门槛回归技术来分析技术差距对FDI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可以揭示出他们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Hansen的门槛回归模型:规模上急剧扩大,而且在各个投资领域也是更迅猛的
Ln Tit=BLnXit-1γ1LnFDIit-1I(qit-1<=α)+γ2LnFDIit-1I(qit-1>α)+εit(1)
其中,i表示地区,t表示年份,Ln Tit-1和Ln FDIit-1分别为被解释变量(技术溢出效应的衡量变量)和解释变量(FDI的水平),Xit-1为一组对吸收外国技术有显著影响的控制变量,本文通过对以往文献的分析,得到了影响FDI技术溢出效应的最重要的因素:知识产权保护水平,R&D投入、人力资本(表示人力资本的一系列指标建立一个指标体系)作为解释变量,技术差距作为门槛变量(会在以后章节中详细说明),α为门槛值。I为指示函数,令虚拟变量h(α)=(qit-1<=α),当qit-1<=α时,I=1,否则I=0。
方程式把FDI参数根据吸收能力是否大于分离值分成两部分(也许不仅仅分为两部分,或者是三部分甚至更多,关于这种情况计算会在后面的文章中说明)。这样该方程就面临四个问题:1.如何同时估计出门槛值α和参数β1,β2;2.如何检验原假设H0:β1=β2;3.如何构建门槛值α的置信区间;4.如何获得参数的渐近分布。
设Sn(β(α),γ(α))代表式(1)的残差平方和,其中n是样本容量,这样清楚表明参数β、γ取决于门槛α大小。由于β、γ独立于α,Sn(β(α),γ(α))不是一个线性函数,而是一个随着变量ABC的特定值被划分为几个阶段的阶段性函数。但是对于给定的α值Sn(β(α),γ(α))是一个关于β、1γ线性函数。我们就可以用最小二乘法获得最小值,从而得到β、δ,我们用S(α)来表示上述残差平方和的函数。由假设可知,我们逐个将门槛变量的所有可能值带α,就可以通过最小化S(α)来获得估计值。
简单了解门槛回归模型以后,下面我们进行实证的检验。
三、门槛回归的实证研究
为了保证检验的科学性、准确性,搜集了中国32个省市2003-2007年(数据来源是中国统计年鉴和各个省市的统计年鉴)的数据,来完成这次门槛回归的检验。
首先确定一下各个变量的衡量指标。
FDI的技术溢出效应用FDI对GDP的贡献率来衡量,也就是FDI/GDP来表示FDI的技术溢出效应。技术差距用Blomstrom(19831、Kokko(1994))提出的人均劳动生产率的指标衡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用专利数量来表示,人力资本则通过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法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具体数据见附录)
然后将搜集整理好的数据用门槛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得出表1:
由上述检验结果我们看到,当技术差距比较大,也就是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于门槛值的时候,就会抑制FDI产生技术溢出,但是这种抑制作用不是十分明显,可以看作当技术差距大于门槛值的时候对FDI的技术溢出无积极作用,而当技术差距比较小,也就是人均劳动生产率高于门槛值的时候,就会促进FDI的技术溢出。由此可见,技术差距确实对FDI的技术溢出有着门槛效应。
下面我们将以省市为对象来分析,具体到每个省的情况是怎样的,如表2:
由表2可以看到,我国只有福建、河南、四川没有跨过技术差距的门槛,也就是说,在福建、河南、四川、由于劳动生产率低下,不能对FDI的技术溢出起到积极的效应。而其他的省市的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了门槛值,可以促进到FDI的技术溢出效应。
关键词:跨国公司;撤资;理论综述
中图分类号:F75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176-02
前言
国际撤资(international divestment)是指外国投资者从东道国或地区全部或部分地撤出经营资本,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从东道国的角度看,跨国公司撤资就是外国企业从位于本国的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中撤回资本的行为或行动。
国际撤资是与国际投资相对的一个概念,而且是伴随着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而产生的。一战后,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出现,并在1945年后进入了繁盛时期。伴随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投资转移与撤资的行为也日益增多。哈佛大学当时对180家美国跨国企业进行了调查,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新建的海外子公司中,撤资的事件一直在增加,撤资的比率从1951―1965年期间的10%~20%,上升到1966―1970年的26.3%,1971―1975年又上升道42%,从地区分布来看,约40%是美国在欧洲的子公司,27%是美国在拉美的子公司。随着撤资事件的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际学术界关注跨国公司撤资的问题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的研究都是从案例开始的,包括吉尔默对管理层调动的研究,托尼登对8个公司撤资规模、原因和过程的研究以及度海姆和格兰特对40个公司业务单位实力、内部协调和财务状况的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比较成熟的撤资理论才开始形成。现在比较流行的是波特的撤资障碍说,博迪温的撤资条件说以及哈密尔顿的撤资决定因素说。
波特(Porter,1976)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对企业推出障碍、条件和时机进行分析,提出了“撤资障碍说”,指出跨国公司撤资常见的会面临这样几方面的壁垒:(1)企业资产的专用性。他认为,企业资产与特定业务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越会降低企业撤资清算的价值,从而产生退出壁垒。(2)退出的固定资本。如企业撤出所要面临的劳动力的安置成本、产品备件成本和已签合同的违约成本等。此类成本越高,退出壁垒越高。(3)战略性退出成本。即当退出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战略而产生的退出壁垒。(4)信息壁垒。即指在撤资决策中面临的信息障碍。(5)管理和情感壁垒。即指来自被撤资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情感纠葛与抵触而产生的障碍。(6)东道国政府和社会壁垒。跨国公司撤资,即意味着当地员工的失业,有损地方经济。这就容易遭致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干预和社会的反响,从而产生撤资障碍。波特认为,在许多产业,企业应当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其防御投资。因此,当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的撤资行为也许比投资防御更可行:(1)是退出壁垒低,或随着产业的发展壁垒降低。(2)是企业创造壁垒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的机会很少。这些壁垒包括:在生产、广告、采购、销售上都可能存在的规模经济,专卖产品的差别,商标专有性,转换成本,资本需求,分销渠道,低成本的产品设计与技术优势等。(3)潜在的或现有的竞争对手拥有优越的资源。(4)竞争对手投资收益率目标低或有恶意竞争的特征。
博迪温(Boddewyn, 1983)将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三个投资决定条件进行逆转,提出了“投资前提逆转理论”,指出了跨国公司从国外撤资的三个条件:(1)企业不再拥有比当地企业更强的竞争优势;(2)在企业看来,凭借其内部化的竞争优势在国外进行生产已不再有利可图;(3)企业还拥有竞争优势,但企业认为,与其在母国外内部化这些优势,还不如通过企业方式,如出口和许可协议来获取外国市场。与邓宁的投资理论不同的是,博迪温认为,企业只要具备上述一个条件,跨国公司撤资就会发生。此外,博迪温还将已有的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区分为基于条件的撤资学说、基于动机的撤资学说和基于突发的撤资学说。英国学者麦克德莫特(McDermott,1989)就曾利用博迪温的这三种分类方法进行研究,证明这三方面的因素,对跨国公司的撤资行为均会发生影响,尤其是条件因素影响最大。
哈密尔顿和乔(Hamilton and Chow,1993)提出了“撤资决定因素说”,指出导致跨国公司作出撤资决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1)外部环境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环境欠佳,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成长速度下降等。(2)公司组织出现资本短缺或高度多元化等特征。(3)公司财务状况不良,如子公司投资回报低、收入增长慢,母公司架构收益比率低。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被撤资单位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率低,其次是其成长前景差。他们强调了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成长状况对撤资的影响,除了考虑子公司自身经营或母公司整体战略需要这些主管因素以外,将东道国客观经济环境因素引入,所以该撤资理论相对于前人更加深入。
二、中国文献综述
近几年,虽然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并着手研究撤资问题,但与外国直接投资相比,撤资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文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国外跨国公司撤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的梳理和评价,另一类是基于跨国公司在华撤资案例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的分析,涉及跨国公司在华撤资行为的特点、影响等各个层面,但深入挖掘影响撤资行为因素的文献较少。
梳理和评价跨国公司相关理论的文献主要有:
杨宇光、刘夏明(1995)从讨论国际直接撤资的含义着手,研究当代国际直接撤资理论的发展。将跨国公司海外撤资的理论进行比较系统的探讨,详细介绍了撤资的形式、分类、条件和动机。
陈岩(1995)先是分析了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与撤资的关系。而后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寡头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进行扩展,从产业方面分析了跨国公司的撤资问题,最后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进行制度性修正,认为,在制度转换中,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更为重要的是由制度优势,创造、开发市场并将市场内部化的优势和以外资制度安排、新市场、新获利机会为内容的新区位优势的存在所决定的。而对外直接投资的撤退则往往是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接受国制度优势、创造开发市场并将市场内部化的优势和新趣味优势相对下降或消失的结果。
关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案例及实证研究的文献主要有:
马全军(1997)分析了跨国公司撤资的原因、撤资对东道国的影响以及防范撤资的策略。他认为,投资风险是导致国际直接撤资发生的真正、唯一的原因,而这种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商业风险(经济风险)和国家风险(政治风险),撤资对东道国的就业、利用外资、国际收支以及社会稳定都有很大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防范撤资的策略:保持政治稳定,营造完善的法制环境,创造有利的市场经营氛围,推行国民待遇原则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薛敬孝(1997)分析了日本企业海外撤资的情况和原因后认为,撤资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由于大量外资流入,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会有更多的撤资现象。他还提出了使外商撤资比率下降的对策,如与外商合营时要加强互相了解,让外商了解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情况等等。
徐艳梅、李玫(2003)以韩资企业撤出中国市场和啤酒行业外资企业纷纷撤出等案例进行了例证,并据此对跨国公司撤资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市场期望值过高、国际资本流动特征发生变化、中国市场发展进入转折期、投资决策者因第二章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及文献综述有限理性而决策失误、合资企业内部管理失误和源于母国方面的障碍构成了外资企业在华撤资的现实原因。
总结及评价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数量增多,撤资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引进FDI的数量逐年增加,2003年,中国吸引FDI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如今,进入中国的FDI仍在增长,但是随着吸引FDI的数量越来越多,撤资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经国家外贸部初步统计,截至2002年11月底,在中国累计批准设立的42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有20多万家,仍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约1 819万家。而在那些接受对外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撤资也早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许永远都不会处于稳定的状态下,新设企业的出现也总会伴随着另一些子公司的撤资。
参考文献:
[1]王建华,朱昀.跨国公司撤资理论评述:第13卷[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97-101.
[2]周怀峰.跨国公司撤资原因的理论分析:第20卷[J].国际经贸探索,2004,(3):25-28.
[3]毛蕴诗,蒋敦福.当代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及其新发展[J].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24-30.
一、跨国公司FDI区位选择概述
跨国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缩写为FDI),是跨国投资者为获得长期持续利益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经营企业所从事的投资活动。持续利益的存在,要求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存在长期利益关系,并且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有效的发言权。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在19世纪60年代首先发生在英国,但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却推迟了一个世纪。直到1960年海默(StephenH.Hymer)在他的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一项研究》中首次论证了对外直接投资不同于外国金融资产投资的一般意义,才在理论上开创了以对外直接投资为研究对象的崭新研究领域;与此同时,海默的论文也标志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诞生。20世纪60年代以后,FDI理论有了很大发展,比较有影响力的理论学派有:海默(Hymer)和他的导师金德尔伯格(CharlesP.Kindleberger)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从批判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传统的国际资本投资流动理论入手,根据战后美国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对外直接投资额迅速超过证券投资的客观事实提出这一理论;以英国学者巴克利(P.J.Buckley)、卡森(M.Casson)和加拿大学者拉格曼(A.M.Rugman),为主要代表提出的市场内部化理论。到70年代后期,英国学者邓宁(Dunning)借鉴和综合了以往国际生产理论的精华,提出了区位优势理论,从此,展开了FDI区位选择的研究。
二、跨国公司的投资环境的含义及特征
跨国公司投资环境是在跨国公司投资的一定区域内对投资所要达到的目标产生有利和不利影响的外部条件,在国外文献中一般称为投资气候(InvestmentClimate)或商业环境(BusinessEnvironment),国外对投资环境的研究往往是和跨国直接投资所面临的环境相联系。一般来说,跨国公司FDI投资环境的基本内容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实际上,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所面临的同一地区的投资环境主体是相同的,只是其构成要素与侧重点存在差异,且外商直接投资环境具有更深刻的内涵和宽泛的外延。
三、跨国公司FDI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关联性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FDI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之间存在双向吸引、双向选择和动态反馈的关联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投资环境关联系统。
(一)公司FDI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双向吸引作为国外被投资方,其引资目的一般是引进资本,弥补国内资金不足;引进技术,缩小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差距;引进管理,提高效率,增加就业,增加出口创汇等,最终是为了增加国家利益,增强国力,或是为了地方利益、企业利益。而投资方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为了获利。假若他们都不能得到必要的利益,那就将裹足不前。只有双方都有共同发展的动机与互利愿望,才会存在双向吸引作用,这是双方存在于一个互动系统中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跨国公司FDI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吸引力可以用投资效益期望值表示。投资与引资双方之间的区位优势差异决定了投资效益的差异,只要双方投资效益差异足以弥补由于资本转移所带来的效益损失,或资本的转移量足以越过投资门槛,FDI投资流就会产生。获利动机是商品经济社会里最普遍、最一般的投资动机,很多错综复杂的非盈利性投资动机都可以还原为获利动机。获利是投资运动的内在要求,正是获利拉动着FDI投资流运动。FDI投资流是一项涉及投资、引资双方的经济活动。双方拥有的生产要素优势不同,控制力不同,已经成为互动系统中合作与谈判的砝码。投资环境的优势在于提供基础性、低附加值的要素(低位资源享赋)。而FDI投资方的优势在于提供关键性的、高附加值的要素(高位资源享赋)。尽管FDI投资方拥有有利的高位资源要素,但若不与低位资源要素结合的话,也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双方的各自优势只有在相互结合、相互利用下,才能产生新的生产力,这也是双方追求的目标。因此,为了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作为引资方就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合适的外资。从这个意义上说,引资方掌握着提供和改善投资环境的主动权。另一方面,投资者追求的是资本最大增值,只有那些能在可预期的时期内为其带来丰厚利润的投资环境,才能成为他们青睐的对象。因而,他们真正掌握着选择适宜投资地点的决策权。
(二)公司FDI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双向选择跨国公司可以通过FDI来利用投资环境,也可以改善或破坏投资环境(如投资引发地价上涨、基础设施供应紧张等);另一方面,投资环境可以吸引投资,也可以对选择投资的决策作出重要参考。跨国公司总是尽量选择那些风险小、效益高、收效快、投资少的投资环境进行投资。而接受投资的地区也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有目的地选择那些能带动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如通过制定某些优惠政策以吸引所需投资或制定某些限制政策以阻止或减少某些投资。投资主体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双向选择作用可通过选择矩阵来完成,如表1示。表1在FDI与投资环境利益互动系统中,利益显然是维持这个系统存在和正常运行的根本因素。利益是双方争夺的焦点,不论投资方还是引资方其根本动机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综合利益。在利益的争夺和调整中,须遵循以下原则。
1.利益的互惠原则。在经济主体交往中,各自都要维护自身的利益,但一味强调自己的利益,对别人的利益不予考虑,结果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保证。反过来,一方过于无原则地迁就对方,受损害的也是自己。很显然,没有对方的参与,互惠不可能实现。2.公正、公平原则。建立和维持互惠、双赢关系的基础是公正和公平。这就要求在一定的时期内,各参与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按照确定的市场准则,进行竞争、交换,从而获得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即系统内的各方通过竞争、交换等经济活动,任何一方的状况只能更好,而没有一方的状况更糟。这就要求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来规范约束各参与者,并保证经济活动的公正和公平。这样,互惠、双赢关系才能得以良好维系。3.成本与收益相宜原则。投资、引资双方均会以最小的成本付出来获取最大的利益。但是,由于被投资国直接投资发展的阶段、对要素的控制力、谈判的实力以及市场变化等,成本与收益状况波动幅度较大。一方的代价如果过高,以至难以承受,或代价太小以至不劳而获,都不利于双方长期合作。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引资方在获得吸引投资正效应的同时,还有负效应。尤其是对一些隐性成本或隐性损失要给予足够的注意,如项目造成的生态环境成本、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国内品牌和创新能力的退化等。引资方也应关注对成本和收益的核算,但有时会受条件制约,不能准确进行成本测算。如受中国低成本优势的吸引,海外投资者蜂拥而至。而投资后他们发现实际成本偏高,原因是外商对成本的理解、控制和计算存在着不少盲点和误区。
(三)跨国公司FDI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之间的双向刺激根据系统论原理,投资系统内部存在刺激—反馈—调节机制。首先,跨国公司FDI可改善投资环境,若FDI用于投资环境建设,这属于直接改善;若用于生产建设,则起到完善产业结构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这是间接改善。反过来,投资环境的改善又吸引更多的FDI,这是投资系统的正反馈。正反馈是FDI与投资环境双向协调的结果。其次,不适宜的FDI会恶化跨国公司投资环境,造成引资竞争能力的下降,结果用于投资环境建设的投资减少,投资环境会趋于恶化,引资进一步减少,这是投资系统的负反馈。因此,负反馈是FDI与投资环境双向破坏的结果。跨国公司FDI与投资环境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经济地理学中经典的效率与公平、倾斜与均衡问题衍生出来的。一方面,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总量是有限的,用于投资环境建设的投资多了,生产性投资必然减少,发展速度就会放慢;反过来,则会影响投资能力的增长和资金再投入。若用于生产的投资多了,投资环境建设的投入必然减少,投资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又会阻碍投资效益的提高,发展速度同样会下降。另一方面,环境建设投资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生产性投资的效益发挥。从而增强资金积累能力。而生产性投资又会增加产出,为改善投资环境积累资金。二者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目前,济学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政策主张。一种是前向联系不平衡发展战略,主张先建设投资环境,为生产部门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吸引投资。由于投资环境建设投资大、回报率低、收回投资的周期长,主要依靠政策和大资本投资,私人中小资本投入则较少。另一种是后向联系不平衡发展战略,主张先发展生产,再根据生产部门的需要来改善投资环境。由于投资环境建设滞后常阻碍生产的快速发展,因此只有在区域开发前期由于投资总量的限制而不能对投资环境建设进行大量投资时,才会采用这种边发展、边建设的策略。
作者:张忠华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会计学院
关键词:跨国并购 经济原因 博苏化学
一、背景案例介绍
烟台万华是中国第一个目前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聚氨酯工业基地,主要从事MDI为主的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亚太地区最大的MDI制造企业,目前产品质量和单位消耗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匈牙利博苏化学是全球聚氨酯企业之一,也是中欧区域唯一的MDI生产企业,公司主要资产为MDI,TDI与PVC生产装置。
2008年5月,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博苏化学公司出现了严重的资金链断裂,打算出售股权,2011年1月31日,经过一场激烈的并购与反并购大战,万华对博苏化学成功完成了跨国并购。
二、跨国并购的涵义
跨国并购是指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渠道和支付手段,购买外国企业的一部分甚至全部产权,从而对后者的经营管理实施部分或完全控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
万华对博苏化学的并购渠道和支付手段是直接通过对当地公司(博苏化学)的股权收购实现的,而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通过采取购买公司夹层债和为其提供所需资金缺口的方式,最终取得了博苏化学公司96%的股权。
跨国并购一般分为三种: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横向跨国并购发生在同一行业的竞争性企业之间,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并能产生协同效应。烟台万华对博苏化学的收购属于横向跨国并购。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旨在降低供应链前向和后向关联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
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三、跨国并购的经济原因分析
本文结合本案例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区位优势、速度优势、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理论等方面来分析万华对博苏化学并购的实际原因。
(一)区位优势理论
传统的区位因素主要是指东道国的自然资源优势如地理、地质优势等,但自然资源在近年来跨国并购中的地位已经大大下降,目前强调的区位因素主要是市场方面的因素。市场因素很重要,庞大的市场规模能够容纳更多的国内外企业,为企业生产提供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目前在很多行业此因素已经成为跨国投资中的关键考虑因素。
万华对博苏化学的并购首先看中的是博苏化学的区位优势。目前,全球MDI的产能和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仅德国巴斯夫和拜耳两家公司的产能,就接近全球总产能的50%,这两大公司几乎控制了欧洲市场。而博苏化学地处中欧,并且是中欧区域唯一的MDI生产企业,通过收购博苏化学公司,万华可以成功规避巴斯夫、拜耳采用贸易壁垒手段的阻止而直接进入欧盟市场。
(二)速度优势理论
跨国并购投资相对于新建投资具有速度优势,跨国并购是并购公司获得意愿目标的最快方式。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如何获得比竞争对手先行一步的优势,关键在于企业的发展速度,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在新市场接管一个具有现成的分销系统的公司要比自己从头建立起一个分销系统和市场组织更为可取,因此寻求增长或许是跨国并购最重要的动因。
对博苏化学的收购大大缩短了万华欧美建厂的进程,不仅节省了投资,而且立即获得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TDI产业,从而对提升我国MDI及其下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产生重要影响,而这也恰恰体现了并购的协同效应。
(三)协同效应理论
如果一家并购企业在行业特有资源上“能力过剩”,而相关行业中目标企业却正缺乏这些资源时,协同效应将是巨大的。如果行业特有资源是具有可转移性的,那么通过并购就能达到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之间的行业特有管理能力和非管理人力资本的边际要素替代率,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万华对博苏化学的快速适应及运营能力,充分体现了协同效应的巨大作用。
(四)规模经济理论
规模经济是指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而引起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降低从而获得较多利润的现象。企业的投入――产出有一个适度规模问题,只有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即最佳规模时,才能更好地利用一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专业化生产和分工,提高投入产出率,降低生产成本,反之,企业生产成本过高、产品的个别价值高于社会价值,就会失去竞争性。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生产厂家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的目的,而并购是企业最佳规模形成的重要途径之一。
截止2009年底,我国MDI产能为109万吨,其中,巴斯夫和拜耳两公司为47万吨,美国亨斯曼公司为12万吨,实际我国MDI仅占国内产能的46%,并且为了遏制万华,这几大寡头不仅提出了新增产能的计划,而且纷纷在中国建厂。为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扩大国际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是万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选择。
2008年5月,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博苏化学公司出现了严重的资金链断裂,急需债务重组,打算出售股权。万华借此契机,经过与博苏化学一场激烈的收购与反收购大战后,于2011年1月31日斥资12.6亿欧元成功并购了博苏化学公司,此次收购不仅节省了投资使万华在海外有了自己的生产基地,而且大大缩短了万华欧美建厂的进程,一举成为世界前三位的MDI生产商和欧洲最大的MDI供应商。
参考文献:
[1]段爱群.《跨国并购原理与实证分析》.法律出版社,1999
[2]成华慧.跨国并购的经济学分析.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自2001年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伴随着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扩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取得了高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中国1.6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近2.2万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5319.4亿美元(商务部,2012)。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存量的6.3%和2.3%,流量名列按全球国家(地区)排名的第3位,占比较上年提升1.9个百分点,存量位居第13位(UNCTAD,2012)。
截至2013年6月,中国共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128份,签约国数量超过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总数的70%,中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总量位居德国之后,名列全球第2位(UNCTAD,2013)。在此背景下,研究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影响,对指导此类双边制度安排有较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引用中国对116个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面板数据,使用面板数据双重差分模型和倾向得分匹配考察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传统观点认为,BIT作为签约国投资保护制度的补充,通过保护投资产权以及保障投资公平和提供优惠待遇,降低跨国公司的投资成本和风险,提高投资者对签约国制度环境的信心,进而吸引更多直接投资进入签约国(UNCTAD,2000,2006;Elkins,2006);而且BIT这类双边制度安排没有如单边经济自由化那样严重的“动态不一致”问题,能够提供比单边制度安排更加可信的投资保护;双边投资协定的签约国相比其他没有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在吸引直接投资上释放出了愿意保护外资的信号,这使得签约国在吸引直接投资上更具竞争力。
最初实证检验双边投资协定对直接投资影响的学者是Hallward-Driemeier(2003),她采用1980年-2000年20个OECD国家对31个发展中国家的FDI流量数据进行分析,但并未发现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或生效对FDI流量有显著影响。往后的研究产生了高度不一致的结论,其中Tobin(2005),Gallagher(2006)和Aisbett(2009)等也都未能发现双边投资协定对直接投资的影响,但是另外一些研究,比如Egger(2004)发现OECD国家之间生效的BIT能够增加30%的双边投资存量,Busse(2010)进一步分析了1978年至2004年间28个国家与83个发展中国家的双边投资数据,发现BIT显著促进了签约国向发展中东道国的外资流入。Tobin(2011)研究了1984年至2007年97个国家的数据后发现,签订BIT能够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吸引FDI,但是需要考虑东道国的制度和签订BIT的总数。
与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的不同之处在于:以往研究在检验双边投资协定政策的处理效应时,习惯采用双重差分的方法,但由于实际平均处理水平存在自我选择,并非随机分组,因而可能导致不一致的估计。而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中,通过使用“自我选择”的因素估计倾向得分,然后根据得分进行匹配,可以避免上述方法存在的缺陷。因此,本文尝试先使用倾向得分匹配为双边投资签约国寻找合适的对照组,而后使用双重差分的方法估计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处理效应。
三、实证模型、数据、变量
(一)倾向得分匹配
对数据进行倾向得分匹配,为实验组的东道国匹配到与其相似的对照组东道国,然后将匹配好的数据计入双重差分模型,这一处理可以提高双重差分模型估计结果的准确性,而本文正循这一研究框架。根据发表在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上的论文What determines BIT中的结论,本文使用东道国的GDP,东道国的人均GDP,东道国的贸易开放水平,东道国的市场潜力,东道国的GDP增长率,东道国的施政有效性为倾向得分匹配法中的解释变量,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投资协定是否生效为处理变量。分年进行匹配,为每一年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东道国匹配相似的未签订协定的东道国,最后剔除没有参与过匹配的个体①。将控制组国家的period②规定为参与匹配前为0,参与匹配之后为1;处理组国家的period在双边投资协定生效之前为0,生效之后为1。最后对匹配好的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法估计双边投资协定的处理效应。从表2③的匹配实验可以发现,在匹配前与中国签署双边投资协定并生效的东道国相比其他东道国,它们有更高的GDP、更高人均GDP、更高的贸易开放水平、更高市场潜力、更高GDP增长率或更高的施政有效性,这说明中国更可能和GDP较高、人均GDP较高、贸易开放水平较高、市场潜力较高、GDP增长率较高或施政有效性较高的东道国签订及生效双边投资协定,即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及生效存在“自选择效应”。从T值检验上可以看出,其结果高度拒绝实验组和对照组东道国均值相等的原假设。匹配后实验组东道国和对照组东道国的GDP、人均GDP、贸易开放水平、市场潜力、GDP增长率、施政有效性高度接近。从T值检验来看,不能拒绝实验组和对照组东道国均值相等的原假设。因此本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为实验组东道国找到了最相近的对照组东道国,排出了双边投资协定的“自选择性效应”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提高了之后双重差分模型估计的准确性。
(二)双重差分模型设定
本文实证检验构建的面板数据双重差分模型如下:
OFDIi,t=β0+γ′Xi,t+β1TREATYi,t+β2PERIODi,t+β3TREATYi,t*PERIODi,t+μi+εi,t(1)
式(1)中下标i、t分别代表东道国和年份;OFDI为中国在t年对东道国i的OFDI;PERIOD为哑变量,如果我国与东道国i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在第t年已生效则取1,否则取0;TREATY为哑变量,表征中国是否与东道国i签订双边投资协定;TREATY*PERIOD为TREATY与PERIOD的交互项。X为控制变量集合,包括东道国GDP(gdp)、东道国的GDP增长率(ggdp)、东道国的人均GDP(gdppop)、东道国人均gdp与中国人均gdp之比(marketopport)、东道国政府施政有效性(govern)和贸易开放水平(openness);μ为东道国i的个体效应,以控制不可观测的东道国个体特征;ε为随机误差项。
(三)变量与数据说明
1、被解释变量为中国对东道国的OFDI,以中国对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度量,数据来源于2012年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核心解释变量为period*treaty。其中period为哑变量,如果我国与东道国i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在第t年已生效则取1,否则取0④;treaty为哑变量,表征中国是否与东道国i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因为部分双边投资协定从签订到生效常常需要一段时间,故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年份和生效年份都曾经被以往的文献采用。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签订与生效往往相差较长,并且有近20%的双边投资协定在签署后从未生效,因此本文采用双边投资协定生效年份。数据来自中国外交部网站的记录。
3、控制变量。gdp采用东道国i在t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度量东道国的市场规模,东道国的市场规模越大,则可能会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被吸引到该国进行投资,因此该变量可以被视为市场寻求型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可以假设变量gdp与中国ofdi具有正向关系(Buckley,2007);gdppop采用东道国的人均gdp,以测度东道国的劳动力成本;marketopport采用东道国人均gdp与中国人均gdp之比,表征东道国的市场机会,该变量的数值越大,表示东道国相对中国而言是高收入国家,中国公司去该东道国投资的市场机会则越小,可以预期变量marketopport与中国OFDI呈负向关系(Cheung,Qian,2009;Eaton,Tamura,1994);ggdp采用东道国的GDP增长率,反映东道国的市场潜力;govern采用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标中的政府施政有效性,以测度东道国的制度质量;变量openness代表东道国i在t年的贸易开放水平,采用东道国贸易总额的GDP占比度量(Wu et al.,2007),贸易开放水平刻画了东道国i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经济交流的相对强度,变量openness的数值越高,表示东道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越开放,中国直接投资越容易进入其市场。控制变量的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本文选取2005-2012年中国对116个国家或地区直接投资的跨国面板数据作为样本。在具体估计模型时,为减少异方差的影响并提高变量的平稳性,变量ofdi、gdp、gdppop、openness均取自然对数⑤。
五、结果分析
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后得到的跨国面板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差分模型的估计方法对式(1)进行估计,得到三个结果⑥。其中,模型(1)是混合OLS估计,模型(2)和模型(3)分别为随机效应回归和固定效应回归。
从模型(1)的估计结果来看,核心关注变量交互项period*treaty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交互项period*treaty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显著为正。而从模型(2)-(3)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个体效应后,估计的系数符号为负,并且变得并不显著。这反映了在不考虑东道国个体特征的影响的影响时,流入实验组国家的中国直接投资比对照组更多,说明双边投资协定生效促进中国直接投资流入签约国。变量treated的估计系数在模型(1)-(3)中均为负,且于模型(1)中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在不考虑双边投资协定生效前后时间维度的影响,实验组东道国不一定能比对照组东道国吸引更多中国的直接投资。变量period的估计系数在模型(1)-(3)中均为正,且分别在10%和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从时间维度上看来中国对实验组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增加。
对于模型(1)中的其他变量,openness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显示了东道国贸易开放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中国OFDI的进入。gdp的估计系数为正,而marketoppo和ggdp的系数为负,表明中国OFDI倾向于选择一些有较大规模的市场而不是更具有潜力的市场。gdppop的估计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中国OFDI并不具有效率寻求动机。govern的系数为负,表明中国OFDI倾向于进入一些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国家。
六、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2005-2012年中国对116个东道国直接投资的跨国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双重差分方法和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考察双边直接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影响。面板数据双重差分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双边投资协定的生效显著增加了中国对签约国的直接投资存量。
故提出两点建议:第一,随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BIT已经能够起到促进和保护本国对外投资的作用,故与外国签订或者续签BIT时,政府不仅需要考虑吸引外资的条款,更应加入保护本国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的内容。政府在引导企业把握投资机会的同时,还应通过在双边投资协定中引入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处理机制,鼓励企业到BIT签约国投资。第二,政府应重视与贸易开放水平低的国家签订BIT,从而引导企业到投资机会多但贸易开放水平低的国家进行投资。特别的,美国虽然是全球经济和文化前沿国,制度环境比较优秀,但是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投资受到诸多阻力和限制,若中国与美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企业不易进入美国市场的困境。(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解:
①本文采用一对一有放回的匹配。
②period为哑变量,表征如果我国与东道国i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在第t年已生效则取1否则取0;为了能对面板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故规定对照组东道国参与匹配前为0,参与匹配之后为1。
③表中T检验的原假设为“实验组和对照组的样本均值相等”;2005年-2012年的匹配实验结果均高度拒绝实验组和对照组东道国均值相等的原假设,并且分年度匹配后实验组东道国和对照组东道国的GDP、人均GDP、贸易开放水平、市场潜力、GDP增长率、施政有效性高度接近,为节约篇幅不列出。
④本文分别以双边投资协定签署时间和生效时间计入模型进行考察,没有检查到双边投资协定签署对直接投资的显著影响,故在此仅报告以双边投资协定生效时间计入模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