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4 04:33: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跨境贸易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2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占比已经达到30%。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6万亿元;2012年约为2万亿元;2013年突破3.1万亿元,到2016年将增至6.5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远高于一般外贸7.6%的增速。据eBay统计,大中华区跨境零售出口电商交易额最高的三大产品品类依次是电子类产品、时尚类产品、家居园艺类产品,增速最快的是家居园艺、汽配产品和时尚类产品。PayPal最新研究结果显示,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巴西五大跨境电子商务目标市场五年后对中国商品的网购需求预计将超过1440亿元,巴西等新兴国家和地区正成为中国在线商品的新主力购买群体。
二、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的区别
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形式,借助于互联网技术促进国际间商品、服务与要素的自由流动。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而言,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独特的突出优势。
(一)商品和服务信息获取更加便利
众多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积聚了丰富的、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贸易信息,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使其直达全球消费者,信息的获取不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因此,相对传统国际贸易而言,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信息在互联网上广泛公开与共享,国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能够直接搜索不同商家提供的同类商品的相关信息,进行质量与价格比较,选取最有利的商品和服务。
(二)企业直接面向全球市场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直接面向全球市场。因此,跨境电子商务降低了对外贸易市场的进入障碍,大量的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贸易途径,更多差异化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商品的进出口贸易范围不断扩大。相对于传统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公开与共享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流更加充分与透明,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幅降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还提供了买卖双方直接沟通的渠道,去除了传统国际贸易中冗余、低效的中间环节,由此,企业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信息能为全球消费者所熟知,有利于企业品牌向全球推广。
(三)在线交易更加便捷
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提高了对外贸易信息的传递效率,交易信息、单证传递、购买支付等通过互联网瞬间完成。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与支付的时空限制逐渐消除,消费者可以随时查看和购买来自各国的商品和服务,商家迅即响应消费者的需求,通过跨境物流系统,快速配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有机融合,使得对外贸易更加高效和便捷。
(四)跨境网上交易批量小、频率高
跨境电子商务中公开、透明的商品信息增强了对外贸易商品价格的透明度,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流通渠道的减少也为在线商品价格的降低提供了空间。因此,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线对外贸易商品的价格不断降低并且趋同化。丰富的商品、较低的商品价格、便捷的交易方式促进了大量消费者跨境网购。为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及多样化需求,跨境网络零售呈现出单笔交易批量小、交易批次多、频率高等特征。
三、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国际贸易转型升级
(一)促进多边贸易发展,优化配置多边资源
跨境电子商务拥有不断更新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具有快速、高效的信息传递方式,几乎不受时间和地理范围的限制,因此,全球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查看和购买来自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国内外供需双方直接接触,流通环节减少,市场进入壁垒降低,企业由此可以直接面向更加广泛的国际市场,从而促进多边贸易的发展。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和物流服务等平台,国际贸易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机融合,促进国内外生产者、零售商、物流企业、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形成一个整体,以信息流为重点,融商品生产、物流配送、海外仓储、电子支付和信息服务等于一体,以消费者为中心重构价值链,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推动对外贸易转向差异化竞争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服务平台积聚了大量的国外消费者信息,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收集、整合和处理分散孤立、动态、高维、复杂的消费者数据提供了基础,而全面的消费者数据为分析消费者偏好提供了依据。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能够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和高度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对外贸易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提升。基于跨境电子商务中大量的数据,还能够预测市场的消费规律,创造与消费者潜在需求相适应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实现新的价值创造,提升贸易质量。因此,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能够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型,推动对外贸易从数量扩张向贸易质量提升转变,提高对外贸易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和竞争优势。
(三)促进新型服务贸易发展
目前跨境网络零售的物流方式主要采用快递和邮件,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将会推动海外物流仓储和配送中心的快速发展,提升物流配送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第三方支付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的跨境第三方支付市场主要由PayPal等境外支付公司垄断,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我国的跨境第三方支付将会迅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也将带动软件、影视、音乐、电子期刊、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数字内容产品是一类特殊的数字化信息产品,与传统的物质产品有很大差异。第一,数字内容产品存储方便,内容具有可变性和易复制性,附加值较高。第二,数据内容产品具有使用价值的非排他性,可以反复销售,从而形成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第三,数字内容产品的技术含量高,从而附加值较高。第四,数字内容产品的数字化特征使其非常适合网络传递。跨境电子商务为数字内容产品提供了对外贸易的运营平台,消费者可以从平台上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所需的产品。
(四)提升对外贸易企业的国际化营销水平
跨境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品牌营销、精准营销的新机会。传统国际贸易因交流渠道的限制,营销水平较低、成本很高。尽管许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很好,但因营销水平和成本的限制,产品的知名度较低,不为外国消费者所熟悉。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生产者与消费者、消费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流的通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网络等平台,国外消费者能够直接获取企业的产品信息和评论信息,为企业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积累的数据,企业还能根据需求方的偏好及潜在需求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实现精准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移动互联网的结合将推动跨境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其能够充分利用消费者的碎片化时间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大程度地促进精准营销,满足消费者的多方位需求。
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建设
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最大瓶颈之一。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刚刚起步,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行为不够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失信成本较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售后服务不足等问题频繁出现。相比信用体系建设及管理相对完备的美国及欧盟国家,中国的信用管理明显滞后,引发其他国家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严重不信任,导致跨境交易平台的发展比较缓慢。应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促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减少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建立奖惩联动机制,培育企业和消费者的信用意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由于各国缺乏统一的信用标示,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建设需要各国政府的密切合作。
(二)加强跨境物流的一体化建设
我国的跨境物流明显滞后,物流配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不足、成本较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一半以上的商品是通过邮政体系运输,物流成本是发达国家的两倍左右。相较于传统国际贸易注重库存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更加注重商品的快速流动,海外仓储、配送中心和海外退换货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高效的信息资源整合成为提升跨境物流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跨境物流配送涉及环节较多,包括国内外的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服务中心及海关等,加强跨境物流的一体化建设,集物流的硬件基础设施与软件服务于一体,不仅能够确保物流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而且能够改善物流服务能力。通过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整合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及运输管理,能够突破制约跨境物流的各种因素,提高物流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快速通关、退税和结汇
通关、退税和结汇等问题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通关是跨境电子商务流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传统贸易通关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商品,通关的周期长、费用高,难以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小、频次多、周期短等特点。由于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出口普遍以快件邮件方式通关,按当前的通关管理制度退税非常困难。传统贸易的结汇方式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显得非常繁琐,若通过跨境第三方支付企业结汇,银行又难以掌握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情况,第三方支付平台容易成为非法资金的流通渠道。加强企业、海关、工商、税务和外管等方面的协同运作,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退税和结汇的一站式服务,将会大大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和水平。
(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摘 要】会计类《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的研究》,对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人资格;保险机构;财务研究
各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博弈过程就形成了一般的贸易规则,体现在保险服务贸易方面就是各国对本国保险市场的开放通常采取的是商业存在的形式,对保险跨境交付很少做出承诺。
这是因为保险产业的特征要求保险提供商对于保险标的要求相对对称的信息,从而对承保风险、保险费率、准备金比率等保险合同的根本性条款进行会计专业毕业论文有效的评估和衡量,从而降低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
分析基于这样的原因,保险经营要求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在对待海外保险公司的问题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通常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东道国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保险业务,并对其企业形式、资本结构、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出相应的要求。
如果成员国对跨境交付做出过多的开放承诺,就相当于允许海外保险公司通过东道国境内的人进行保险经营活动,其他市场准入的限制和监管措施就形同虚设。
而境外消费由于是东道国居民在东道国国境之外进行的保险活动,分析本国的监管机构没有管辖权,无法进行过多的直接限制,但是可以通过外汇等其他手段进行间接监管,限制本国被保险人购买海外保险公司的服务,减少资本外流。
自然人流动主要和保险专业性的辅助人员有关,如保险精算、财务、保险指导等专业人员进入东道国进行保险服务活动,这些活动是个人提供自己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智力性劳动,而且多数是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的,各国通常也没有过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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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若山?法务会计———二十一世纪会计的新领域?会计之友,2000,1:10—11
论文关键词:教育服务贸易,GATS,在线学习
教育服务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出国留学。这种贸易形式已存在多年,但目前比较新的发展趋势是,学生在不出国的情况下,另一个国家的教育服务提供者提供广泛的课程设置和资格认证,此外,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这种贸易的繁荣提供了可能。
一.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和趋势
(一)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
GATS把国际服务贸易分成四种方式:(1)跨境交付,指教育服务本身跨越国界;( 2) 境外消费,指一位自然人到其他国家去学习,即留学;( 3) 商业存在,指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到国外设立营利性分支机构;( 4) 自然人流动,指一个自然人临时性地到其他国家提供教育服务等。
对于教育服务贸易的水平,目前的数据很少,也很难进行评估。Kurt Larsen, John P. Martin 和Rosemary Morris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际教育服务数据库和OECD的教育体制指标(INES)提供的有关出国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的数据,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大致情况进行了粗略估计。不过,由于现有的数据来源存在很多问题,要想得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可靠规模,很难。这三位学者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教育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根据几个标题被分类,而且往往与其他活动混在一起,因此,运用服务贸易的标准统计数据去识别“教育服务贸易”是很不容易的,有时是不可能做到的。
根据OECD/Eurosat分类,教育服务贸易被算在了下面两个标题之下:
1.242 个人旅行,与教育有关的费用;
2.936 其他商业、专业和技术服务。
第一类包括留学生支付给教育机构的学费及生活费。这与世贸组织对跨境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方式进行分类的第2种方式(境外消费)是对应的。从留学生学习的国家看来,留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是服务“出口”,而在学生的母国看来,这些费用被视为服务“进口”。
第二类包括教育和培训服务贸易,这种贸易发生的条件是依据合同或者所支付的费用来提供服务。这与世贸组织分类的第1种方式(跨境交付)是对应的。这一类包括外国企业或者机构提供的员工培训或者教育考试服务,也包括国外客户为了交付、维修或者安装商品或服务而购买的生产商提供的培训服务,而且还包括企业或者教育机构提供的跨境在线学习活动。
就目前的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而言,不可能把收入与另一个国家提供培训服务的大学、其他教育机构和企业分开。这些外国机构的销售额没有包括在国际贸易统计数据里,只有他们的所得作为“收入”而不是“服务”被记在国际交易的项目里。这种情况与WTO分类的第3种方式(商业存在)相对应。
此外,也应该注意到,对于WTO分类的第4种方式(自然人流动),除非这种活动的所得被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否则也没被纳到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中。这些所得是以“员工的补偿费”的名义记在贸易统计数据中的。
由此可见,很难得出准确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规模。
(二)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在OECD(经合组织)和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报告了“个人旅行,与教育有关的活动”数据,其中有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希腊、意大利、墨西哥、新西兰、波兰、英国、美国和委内瑞拉。这些国家包括教育服务贸易的五大“出口国”,也就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英国和美国。其中,美国是这11个国家里最大的教育服务“出口国”,而澳大利亚是1970-2000年间教育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国家。在4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中GATS,第2种方式也就是境外消费仍是教育服务最主要的提供方式,而这个指标也因此常常被用来估计教育服务贸易的总体水平。不过,由于教育服务贸易的其他形式如在线学习和企业培训等形式增长迅速,未来,境外消费这个指标会越来越不准确。
随着电子商务和在线学习的不断发展,教育提供者也越来越青睐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传统上与第2、3种方式相联系的纯粹的跨境教育服务贸易(第1种方式,即跨境交付)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跨境在线学习活动的增长速度有可能超过留学生数量的增加速度。同样,教育机构、出版商以及信息、通讯技术企业正通力合作,设计并传送各类在线学习课程。此外,跨国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使之与时俱进,也在开发教育和培训课程。对于第3种方式商业存在,随着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越来越在海外寻求创立分校和教学设施,与投资或创办相关的教育贸易也会在未来进一步发展。
在留学目的国方面,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澳大利亚吸引了超过75%的在经合组织成员国学习的留学生。对于留学生来源国,根据2006年的数据,来自经合组织26个富裕国家的亚洲和欧洲学生,在外国留学生中占大多数。其中,日本学生所占比例为2.8%,韩国学生4.3%,接下来是法国和德国学生,各占2.6%。不过,中国是最大的留学生出口国,占留学生总数的15.2%,印度次之,占5.7%,但中国不是经合组织的成员国。此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占绝大多数。
二.GATS与教育服务贸易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一揽子”多边协议的一部分,所以,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受到GATS规则的制约。它有三个核心部分,即:制定一般义务的原则框架(如透明度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特殊部门的附录(电讯、金融服务等)以及成员国提交的兑现承诺的时间表。
(一)目前世贸组织成员国对GATS做出的承诺
教育服务涵盖在GATS分类系统的第五章。它分为五个分部门,即(A)初等教育服务;(B)中等教育服务;(C)高等教育服务;(D) 成人教育服务;(E)其他。教育与能源、视听部门一样,是世贸组织成员国最少承诺的部门之一。截至2002年,世界贸易组织144个成员国中只有42个(欧盟12国算作一个整体)至少对其中的一个部门做出了承诺。
国家政策目标往往涉及到特定部门,GATS允许成员国调整自己的承诺以适应那些目标。世贸组织成员国可以对整个部门不做承诺,也可以选择特定部门给予市场准入并设置限制。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只适用于这个国家做出承诺的部门。然而,像透明度原则这样的一般原则适用于GATS涵盖的所有服务,不管自由化承诺是否有时间表。通过谈判回合,成员国可以选择时间表包括的部门和服务贸易方式,也可以对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原则设置限制。
对于GATS协定下的教育服务承诺,一份调查显示,42个做出承诺的成员国中有25个国家对5个教育部门至少承诺了4个。其中,在经合组织中,2/3的国家对4个部门做出了承诺,只有5个国家对服务贸易没有做出任何承诺。此外,总的情况是,世贸组织成员国对服务贸易第3、4种方式设置的限制比第1、2种方式多,而且对初等和中等教育设置的限制比对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多。
(二)GATS后续谈判涉及的问题
对于服务领域,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法律框架,通过此框架,后续谈判回合可以实现自由化论文服务。但由于大多数成员国做出的承诺都以保持现状为主,所以那时几乎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化。故此,在每个回合的谈判中,都希望成员国通过拓展和加深自由化承诺,对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进行磋商。
教育和医疗及其他社会服务一样,对多边贸易谈判来说,都是政治上比较敏感的部门。几乎所有国家都把教育视为社会服务,所以,对于教育服务自由化,普遍存在如下两个关注点:
1.公私立教育服务共存,使得公共服务的地位受到质疑。
按照GATS第一条第三款(b)的规定,此协定适用于“包括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除外”;第三款 (c) 规定“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指“既不依据商业基础提供,也不与一个或多个服务提供者竞争的任何服务。”提出质疑的成员国认为,在混合教育体制里,私立教育部门与公立部门存在“竞争”。实际上,像医疗和教育这样的社会服务领域,公私提供者共存的现象是很普遍的。但这种共存并不一定意味着它们跟真正的服务一样,而且也不一定存在竞争,因此不必自动把公共服务纳入GATS的权限里。比如说,一些政府服务可能会收费,如入学报名费,这种情况就不能自动被视为“在商业基础之上”提供的服务。
一些成员国建议,在当前的GATS谈判中,要对教育服务贸易实行进一步自由化。事实上,GATS条款认可政府在教育部门为实现国内目标而拥有的管理权利。
2. GATS威胁了政府管理和追求社会政策目标的自主权。
其实,这种忧虑是不必要的,因为GATS在序文中明确认可了各国政府为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应该行使的权利。GATS在序文中写到:“成员国为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在本土内有权对服务的提供进行管理,制定新的规章制度。鉴于各国在制定服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发展中国家尤其需要行使这个权利”。此外,这种担心也忽视了GATS的灵活性,因为GATS赋予了成员国选择的充分自由,他们不仅可以选择愿意做出市场准入承诺的部门和方式,也完全有自由确定承诺的内容和限制的范围。
三.教育服务贸易出现的政策问题
这里主要涉及到四个主要问题。
(一)缺乏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的国际体系。至今还没有一个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质量认证体系。因此,留学生对他们所受高等教育的质量没有信心,也不能确定他们获得的学历资格在劳动力市场上是否有价值。对于建立这样一种体系GATS,人们也曾做过几次尝试,但迄今为止,只达成了几个范围相当有限的区域性协议,用于定义高等教育提供者的国际标准,同时保护消费者(学生) 利益。
目前,在OECD成员国里,中等教育后的质量保障和认证体系千差万别。几乎所有质量保障模式都仅限于国内。随着新型教育提供者的加入,提供课程的新方式(如在线学习)的出现,留学生流动性的加大,确实需要一个国际性的质量保障体系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提高教育市场的透明度。
(二)在线学习的提供者对现有的高等教育市场的影响
毋容置疑,在线学习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实际上,要想提供能够吸引大量学生并为提供者带来效益的高质量的在线学习课程,很难,费用也很高。然而,不管怎么说,跨境的在线学习市场快速增长的潜力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线学习凸显了高等教育机构所普遍面临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能及时传送课程。不过,在线学习远没有严重威胁到校园教育。
但是,在线学习可能对教育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第一,它极有可能增加学习国外课程、但至少把部分时间仍留在国内的学生的数量。第二,它凸显了质量保证的必要性,因为新的跨国网上教学机构在许多国家只有学生,却没有实体, 所以很难服从于当地的质量认证体制。第三,如果那些著名的大学决定大力投资网上教学,它们在劳动力市场上能得到更多的优势。最后,网上教学可以降低国际间学生流动的增长率。
(三)对国外中等后教育的管理
很多政府希望通过教育实现某些国内目标。它们认为,来自国外提供者的竞争会削弱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在国际通用的中等后教育和培训服务的质量认证体系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国内对如何管理国外中等后教育提供者肯定会有一些担心。日益增长的跨境在线学习活动最有可能加重这种担忧。然而,对于外国提供者的管理又会引发“与国内提供者同等待遇”的问题。不过,要注意到,GATS 明确认可各国政府对教育服务实施管理以达到国家政策目标的主权。此外,该协议本身的灵活性不但允许成员国选择他们希望给予市场准入的部门和服务提供方式,还允许它们决定市场准入的条件,如果待遇不同,还可提出给予国民待遇所需的条件。
(四)学习材料的知识产权
随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间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各大学都试图通过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知识、学习材料和名誉。但也有相反的例子。近来,哈佛、麻省理工、耶鲁和斯坦福大学的公开课走红网络。不过,免费的知识并不等同于免费的学习。将课程资料在网上公开并不能使世界各地的网上学习者得到那些大学在校生所获取的知识——一门课程的学习摘要丰富得多。
四.结语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近些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借助竞争优势的力量,OECD国家成为教育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以在线学习为标志的技术创新可能会对未来的教育服务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但与此同时,很多国家担心教育服务贸易自由化对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和民族传统产生潜在威胁。所以,教育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不太可能涉及到公共初等和中等教育,而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培训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之路也可谓漫漫兮。
参考文献
[1]靳希斌.国际贸易服务研究[M]. 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5月.
[关键词] 跨贸B2C;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因子分析
[中图分类号] F713.36 [文献标识码] A
Factors Affecting the Use of a Third-Party E-Commerce Platform of B2C Companies Engaged in Cross-Border Trades
FENG Fang
Abstract: Based on the factor analysis method and analyzing survey questionnaire and data from SPSS,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main factors that decide the use of a third-party cross border platform by companies relate to both companies' internal factors and the third-party platform. According to influencing degrees, internal factors, the third-party platform, and external factors follow an order from high to low. Therefore, companies should map out plans, set targets, and choose a compatible platform by focusing more on quality rather than price. The third-party platform should increase the security of online trading, and create rules considering all stakeholders. Government should invest more in supporting B2C companies and step up developing cross-border logistics system.
Key words: cross- border trade B2C, the third-party platform, E-commerce, factor analysis method
一、调查背景和数据来源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出口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迅猛发展,即企业立足本国,面向全球的个人消费者开展B2C外贸出口零售。也有人称其为电子商务小额外贸,或“外贸B2C”。当前跨贸B2C企业主要依靠出口跨境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建立自有平台两种途径来完成交易,通过此次调查笔者发现相较于后者,该类企业更倾向于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来开展业务。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0份,其中有效问卷共101份,有效问卷数量满足要求。在这些企业中有66.3%的企业选择已经在第三方跨境平台上开展外贸跨境B2C业务。在选取调研企业时,由于调研时间和资金的限制,并结合当前第三方跨境平台上活跃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选取了中小企业作为调研对象。
二、实证分析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
笔者意图探究有哪些因素影响了跨贸B2C企业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首先应该明确主要影响企业选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因素有什么,进而探究使得跨境贸易B2C企业应用第三方跨境平台效果受限的关键因子。笔者结合跨贸B2C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流程,提出了基于企业内外部和第三方平台本身三个层面的影响指标。
(二)因子分析
1.信度和效度分析。为了便于对影响被调查企业是否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的因素进行分析,笔者将引入赋值法。当被调查者选择“非常不赞同”时,则赋值为1分;当被调查者选择“比较不赞同”时,则赋值为2分;当被调查者选择“一般”时,则赋值为3分;当被调查者选择“比较赞同”时,则赋值为4分;当被调查者选择“非常赞同”时,则赋值为5分。那么,被调查者的得分越高,表明其赞同程度越高。
表2 “跨贸B2C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的影响因素”
量表的信度分析结果
由表2可知,在关于“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的信度分析结果中,“企业外部因素”维度的Cronbacha系数为0.795;“企业内部因素”维度的Cronbacha系数为0.782;“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本身”维度的Cronbacha系数为0.821。根据前文所述信度分析判别标准可知,笔者在本论文中设计的“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的信度是可接受的,即调查问卷中的“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通过了信度检验。
表3 KMO and Bartlett's Test
由表3可知,“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的KMO值为0.776,表明所得调查数据很适合做因子分析,同时Bartlett球形检验近似卡方值为626.037,检验对应的概率Sig.值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可得相关系数矩阵与单位矩阵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表明所得调查数据之间具有相关性。
由表4可知,通过探索性因子分析及综合各个检验指标的实际表现可得,“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被综合成了3个主因子,且这3个主因子能够解释的方差贡献率达到了75.754%,表明这3个主因子能够保留足够多的原始调查数据的信息。另外,在分析时笔者对“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中的题目进行了最大方差正交旋转,所得各个题目的因子载旋转荷较大(均大于0.5),根据上文所述因子载荷的有效性标准可得,“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具有较高的结构效度。
综上所述,“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的影响因素”量表同时通过了信度检验和效度检验。
由表4可知,主因子1包括:第1、2、3、4、5题,将其命名为:企业外部因素;主因子2包括:第13、14、15、16、17、18题,将其命名为: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本身;主因子3包括:第6、7、8、9、10、11、12题,将其命名为:企业内部因素。
2.描述分析
表5 被调查企业在各个影响因素上的实际表现
由表5可知,在关于被调查企业在各个影响因素上的实际表现的分析中,其中被调查企业在“企业内部因素”维度上的得分均值较高,为3.583分;而被调查企业在“企业外部因素”维度上的得分均值较低,为3.214分,表明大部分被调查企业是否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企业内部因素、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本身,且影响被调查企业是否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的因素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为:企业内部因素>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本身>企业外部因素。
三、结论和建议
(一)企业层面
1.战略规划,明确目标。对于大多数从事跨贸B2C业务的企业而言,由于受规模、资金和管理等方面原因的限制,决定了其借助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使其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参与国际竞争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但是企业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从整体上规划平台的运作,设定一个明确的战略方向。企业在开始运作平台时,应该明确其借助平台想要实现目标是什么,是对外展示的窗口亦或是增加交易的渠道。
2.选取相匹配的平台。跨贸B2C企业应该在业务中探寻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因为当前该类平台众多,各平台的准入门槛、特点和对企业的要求大相径庭。企业在选择平台前应该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客户、供应商和竞争对手利用平台的近况,从而选择适合自己、质量高且价格合理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而规划自身运用平台的进程和步骤。
3.从比价格到重质量。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的网络零售的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各商家间主要的竞争形式还是比拼价格。但跨境B2C业务和B2B业务不同,跨境电商们面对的都是境外的个人消费者,据速卖通官网统计,2013年其业务量的一半以上来自俄罗斯、美国、巴西、英国的消费者,这些欧美国家的客户在浏览时不是单纯地比较价格,他们非常重视用户体验。所以跨境B2C企业需要要向国际一流服务商看齐,不能只靠低价竞争,优质的服务和过硬的商品质量才是比拼的对象。在这些方面,我们的企业和国际一流电商的差距十分悬殊,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第三方平台自身
1.强化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对于任何第三方平台而言,其交易的安全性永远是用户最为关心的也是平台最为重视的一个方面。对于跨境B2C交易而言,因为其交易双方遍布全球各地,如何审核用户的资信成了平台安全性的最大障碍,此外平台应利用相关技术手段维护用户的信息安全,保证交易支付方式的安全,在企业内部强化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保障措施。
2.平台规则需顾及双方利益,保持平衡。近几年,我国从事跨境B2C业务的外贸企业在分享该行业快速增长的红利时,也面临着许多大型平台的不平等对待。其中以订单纠纷引发的退款问题首当其冲,大型平台为了在他国土地上与当地电商竞争,往往会尽其所能地吸引当地消费者的惠顾,因而在各种交易规则和纠纷处理中会选择向消费者倾斜。但是平台这种失衡的态度引发诸多卖家怨声载道。部分卖家进而选择自建网站,并开始尝试与可靠的第三方付款通道合作,将顾客引入自己的独立站并在站内完成支付交易。长此以往,对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而言非常不利。
(三)政府层面
1.加大对跨境B2C企业的扶持。地方政府可以考虑为从事跨境贸易B2C企业设立专项帮扶资金;从政策上给跨境贸易B2C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其次,政府应该积极引入国内外同行的成熟经验,为高校和企业牵线搭桥,使两者能紧密结合,用高校的理论指导跨贸B2C企业的实践,同时加强对企业运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知识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
2.加快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政府需要出台促进第三方跨境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从资金、政策、结构等多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并从宏观上整体规划跨境物流发展的蓝图,兼顾近期运作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地方经济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匹配并注重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相结合。
[参 考 文 献]
[1]杨坚争,于露.我国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4,36(6):58-63
[2]黄怡园.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路径探索[J].新西部,2013(32):68-76
[3]谢珊珊.中国小额B2C外贸电子商务模式探析[J].企业导报,2013(1):198-199
[4]刘娟.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_省略_危机时代的电子商务及物流服务创新[J].对外经贸实务,2012(2):89-92
【摘 要】在国家推动“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跨境电商出口增长迅速,重庆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全国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迟缓,作为重庆工业产品中比较适合跨境电商出口的摩托车配件真正通过跨境平台成功出口的案例也并不多见,本文通过对重庆摩托车配件企业跨境电商发展困境的研究,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摩托车配件企业;跨境电商出口;困境
作为中国摩托车四大板块中的重庆板块经过二十年的发展集中了国家大多数的摩托车企业如力帆,嘉陵,隆鑫等。重庆摩托车产量非常大,2016年重庆摩托车的产能为841.64万辆,占全国摩托车产量的约33.6%。重庆摩托车出口量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出口摩托车500万辆连续多年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3,有着中国“摩托车之都”的美誉[1]。同时重庆摩托车产业充足的资源,原材料,有充足的配套工厂作支持提供了90%的摩托车配件。
一、重庆发展摩配产品跨境出口的可行性
在近年我国出口整体下滑的背景下,作为重庆曾经的支柱产业之一,摩托车及其配件的出口也持续下滑,但是随着小额多次的订单逐渐增多,以及个性化需求逐渐增加,利用跨境电商方式出口的可行性逐渐加强。客观上说,摩托车配件体积较小重量较轻适于跨境电商的B2B和B2C的运输方式,总价值不高;同时,重庆在20多年中向170多个国家出口大量的摩托车整车,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一般实施8-10年,后续维修保养都需要相配套的摩配产品作为后续服务的基础;这些都为重庆摩托车配件企业发展指出一条新的路径---也就是搭上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的便车,将摩配产品销往全世界。
另外,从发展跨境电商的城市特点来看,重庆是全国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也是由海关总署批准的全国唯一具有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四种模式全业务的试点城市,地理位置处于“一带一路”中丝绸之路经济戴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具有水、陆、空综合物流优势,这些都使重庆具备了发展跨境电商出口的客观条件[2]。
二、重庆摩配企业跨境电商发展的困境
目前,也有不少重庆摩配企业认识到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摩配产品是一个很好的外销途径,但是重庆摩配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并不理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单一
重庆的摩配产品的跨境电商出口的方式主要是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和中国制造网等第三方平台上传产品和企业介绍,吸引买方询盘进而通过平台与客户进行磋商然后进入传统线下一般贸易流程来完成产品出口;或者通过与像大龙网这类网站签约,利用平台的推广能力和营销资源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以上的跨境电商模式基本都是B2B模式,主要还是传统的企业之间的交易,也符合目前出口订单小量多次的特点,让出口商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小型批发商,提高了交易效率。但是,缺少采用跨境电商的B2C模式,也意味着摩配产品并没有通过跨境平台销售给最终用户也就是产品的实际使用者,使目前的销售对象还是局限于当地批发商。
2.摩配生产企业自主开店较少
当前,重庆摩配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没有直接利用跨境第三方平台进行跨境出口的情况,也没有企业直接在跨境出口平台上开设企业店铺进行销售。跨境平台上销售的摩配产品大多是一些利用跨境电商平台的自主创业者从摩配企业进货并通过跨境平台上传产品进行销售的。
3.摩配产品跨境出口发展缓慢
虽然重庆具有发展摩配产品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的政策背景和产业优势,但是一直以来发展非常缓慢,至今没有成规模的跨境电商出口的成功案例。
三、重庆摩配企业跨境出口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重庆摩配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出口发展缓慢、模式也比较单一,究其原因有以下一些方面:
1.缺少开发新产销模式的动力
大部分重庆摩配企业生产和销售是围绕为大摩托车企业零部件配套展开,摩配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为这种传统产销模式服务,高度依赖大摩托车生产企业的需求。虽然对摩配企业来说单一的产销模式有很高的风险而且限制了自身发展,但是开发新的产品和包括跨境出口在内的新的销售渠道需要大量的资金也同样面临风险,所以缺乏动力。
2.跨境电商平台自身宣传不足
作为跨境电商出口主要窗口的各大平台在重庆的自身宣传力度也是比较欠缺的,很多重庆摩配企业由于对国外摩配产品需求和跨境平台出口方式本身都缺乏了解,从传统经验得出摩配产品不同于衣服、电子产品这样的消费品,只能通过和国外商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的结论。
3.政府扶持效果有限
重庆市各级政府相关部分非常重视跨境电商发展,专门下发相关管理措施也着力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各区县也在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但是缺乏专门匹配摩配产品的扶持政策,实际效果有限。
4.跨境电商出口相关人才匮乏
跨境电商要求人才首先要具有跨境平台操作、外贸网络推广、跨境物流和客服等技能又要了解产品,但目前的高校和培训单位刚刚开始开设相关课程,而有摩配产品专业知识又具备跨境电商知识的人才更是凤毛菱角,也成为了制约重庆摩配产品跨境商发展的瓶颈。
四、提升重庆摩配企业跨境电商发展能力的对策
从以上对重庆摩配企业跨境电商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可以发现,要走出困境除了企业和企业领导要提升对跨境电商认识,更多的是从改善发展环境达到推动重庆摩配企业跨境电商发展的目的。
1.发挥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的作用
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成熟和发展推动行业分工更为细化,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应运而生,针对重庆摩配企业自身发展跨境电商动力不足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企业本身缺少具有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的能力,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正好可以通过自身的优势弥补摩配企业的短板,摩配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合作更可以建立起摩配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的供应链,形成互补合作的关系。
2.加大政府扶持的精准度
各级政府应更深入的了解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规律,针对行业需要进行精准扶持,例如对有实际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的摩配企业提供补贴、实行减税等政策;为跨境电商创业企业提供政府服务经费支持;对有开展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培训的教育机构提供经费支持等,都可以减少企业自身投资跨境电商的成本,推动重庆跨境电商行业发展。
3.建立培养跨境电商人才体系
重庆摩配企业跨境电商的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还是缺乏跨境电商人才。一个行业要长期发展需要满足各种岗位需求的人才,这就需要建立起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体系,持续的提供各岗位的操作人才、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人才、产品开发人才以及能够进产业战略规划的人才等多层次的人才梯队。要满足这样的人才需求,按照跨境电商行业的操作性特别强变化又非常快的特点,仅通过政府、企业和教育机构自身的努力都很难做到,只有通过政府采用政策导向推动,企业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重庆是西部唯一的直辖市,是一个有着深厚工业基础的老工业城市,摩托车配件行业作为重庆传统优势产业的重要部分涉及到地方区县众多的中小企业,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而重庆的摩托车配件销售一直没有形成比较成熟市场[3],而跨境电商出口兴起为其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途径,生产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的联合成为完整的产业供应链也更符合跨境电商成功规律。
参考文献:
[1]重庆统计年鉴
[2]姜阳. 全球价值链下重庆摩托车产业集群升级研究 [D]重庆工商大学硕士论文 (2013)
[3]王喜美,康世瀛.我国专业市场电子商务模式研究-以重庆外滩摩配市场为例[J]电子商务,2009(06)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风险
一、 引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2013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试验区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是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重要内容,这意味着“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贸区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2015年10月,国务院颁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提出“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扩大离岸业务”。上述举措意味着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建设问题已经开始付诸于实践。现阶段,如何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做好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路径规划和风险防范工作,科学、合理地发展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成为有关机构学者的关注重点。
二、 离岸金融中心概述
目前,学术界对于离岸金融市场的的界定标准分为两类。第一类界定标准强调交易主体的非居民性以及交易货币的离岸性;第二类界定标准突破地域概念,强调金融循环的内部性。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国际银行设施的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岸”不再简单地被看做是国境,而是指国内金融循环体系。此时,相对宽松的监管体系、税收制度以及“非居民”成为鉴别离岸市场的关键要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文认为上海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以上海自由贸易区为依托,为非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人民币资金融通活动,并且不受中国境内金融系统监管规则和税制约束的金融中心。
三、 成立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1. 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任务。“2020年建设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但是,根据英国Z/Yen集团2015年9月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上海从2014年的第16位跌至第21位。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的优势在于拥有强健的经济与金融腹地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劣势在于金融对外开放度、自由化程度以及业务深度较低。因此,充分利用好上海自贸区在离岸金融领域先行先试的政策红利,是提升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竞争力的重中之重。
2. 建立上海人民币离岸中心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境内离岸金融中心建设与本币国际化之间紧密相关。1986年,日本东京建立JOM离岸金融市场(Japan Offshore Market,简称JOM),推动了欧洲日元债券的发行和欧洲日元借贷业务的开展,大幅度提升了日元国际化水平。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率先在上海等地启动,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的启动。2015年,上海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规模达到2.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这对于推动人民币成为全球主要的支付货币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银行的离岸人民币指数(BOC off-shore RMB Index,简称ORI),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ORI指数从0.32%提高至1.26%。这反映了我国境外的人民币存量越来越多,使用渠道趋于丰富。在此背景下发展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将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更加简捷的渠道。
3. 与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协调发展,理顺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近年来,以香港为核心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业务类型不断丰富,市场规模不断增大。但是,香港离岸金融中心前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随着人民币贬值预期增强以及离岸人民币汇率对在岸汇率影响力的提升,近期,香港人民币存款规模有所下降。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好的的流通渠道,境内外的资金价格差异、人民币贷款利率和债券收益率差异、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异等因素都有可能容易引发离岸市场人民币流动性的紧张。上海自贸区境内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一方面能够对境外资金进入境内予以支持,发挥对境内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培育内地资本市场,促进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价格发现,理顺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弥补香港离岸金融中心的不足。
4. 建设上海离岸金融中心能够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建设自贸区的最直接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吸引外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条件是较高的金融开放度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毫无疑问,自贸区的建设将使区域内涌现出一批具有“两头离岸公司”特点的非居民企业,这些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会带来大量离岸资金的进出和沉淀,需要配套的经营离岸结算、保险、投资等业务的金融主体。2015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11.8%,达到26 575家;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近8 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发展离岸金融业务,能够为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提供便利的离岸金融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四、 建设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潜在风险
目前,我国外管局对大额资金的监控主要停留在对在岸公司的出入账频率和金额上,相比之下,对离岸账户的开立和资金流动的限制和干预较少。这一方面使得离岸账户的优势更加明显,另一方面为金融监管和经济稳定埋下了风险因素。
1. 离岸人民币市场套利与套汇引发短期资本流动风险。在现代信用经济下,资本流动性的剧烈波动是影响全球金融体系稳定和经济周期波动的重要因素。从金融危机中资本流动的变化特征可以看出,资本流动过剩与资本流动紧缩之间能够迅速逆转,并通过扩散机制和传染效应在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传导,也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种渠道在国际间扩散。Kindleberger和Aliber(2014)以17世纪至20世纪数次金融危机为研究样本,得出结论:资产泡沫,经济过热和跨境资本流动之间存在着循环影响机制,当经济到达明斯基时刻时,经济下行预期和资产价格下跌预期将会驱动资本流出,引发经济动荡。相比于在岸人民币,离岸市场不受国内监管部门直接管控,因此,投机者很容易利用离岸和在岸价差开展人民币流动套利,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见图2)。
2. 境内金融机构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无论是对于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支付、小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服务主体,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商业银行作为最主要的离岸金融业务经营主体,将面临一系列的风险。
(1)市场风险。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市场风险包括:第一,利润来源受损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是存贷款利率差,自贸区离岸中心将会大大提高国内的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水平,这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是严峻挑战;第二,利率和汇率风险。自贸区因与国际经济形势联系密切,很容易受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加之同时受区内外利率差、国内外汇率差的影响,价格波动难以把握,很容易产生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第三,业务萎缩和竞争加剧风险。除了中资商业银行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还将吸引一大批外资金融机构入驻,这将间接造成商业银行的业务替代和业务萎缩。
(2)流动性风险。由于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不受境内监管体系监管,在自贸区内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对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相对灵活,因此,银行自身做好长期规划,理清市场供需状况,控制好资产负债比,否则,盲目的信贷扩张极有可能引发银行的期限错配和资金流动风险,引发经营危机。
(3)信用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多为在境内注册和生产经营的企业,但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以注册地在国外且资产和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在境内的非居民客户为主。当非居民客户成为服务主体时,商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也将随之增加。银行不仅会面临较高的尽调成本,还很难真正掌握这些客户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这将会导致银行呆账坏账率的提高,引发信用风险。
(4)法律风险。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海自贸区“一线管制,二线放开”的新型监管模式,自贸区内的商业银行享有较高的经营自,金融业务免受境内监管的约束,这有利于金融创新,提升金融市场活跃度。但是,“放开”并不意味着合规压力减小,相反,金融机构还会面临更加复杂多样的国际习惯、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的束缚,更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3. 投机者利用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进行洗钱犯罪的风险。根据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FI)的《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流动:2001-2010年》显示,10年内有约5.9万亿美元的非法资金流出至150余个发展中国家,其中中国非法资金流出规模最大,主要流向香港、境外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百慕大群岛)或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为犯罪贩子利用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及监管的灰色地带洗钱提供了便利。从经济角度而言,这不仅会扭曲资源在境内外的配置,还会提高跨境资金数据统计的难度,干扰中央货币政策的制定。
五、 基于风险防范视角的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路径选择
1. 离岸金融中心发展路径。一般而言,离岸金融中心发展路径可以划分为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三种类型(见图3)。内外一体型模式即离岸市场和国内市场是一个整体,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资金的出入境不受限制,最为典型的是伦敦和香港;内外分离型模式(严格的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即离岸市场与国内市场相分离,离岸交易必须通过离岸市场专门账户进行,典型代表为纽约、东京和新加坡;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一般位于岛国地区,无实际的资金交易,仅提供簿记业务。
2. 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路径选择:从内外分离型走向渗透型。通过本文第二部分和第三部的分析可以看出,从长期看建设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收益大于风险,但是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机构运营。那么,选择何种发展路径对于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至关重要。
从纽约BIF和东京JOM等全球主要境内离岸中心建设的国际经验来看,它们在成立初期均采用内外分离型模式。随着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业务体系的完善以及风险监管制度的健全,才逐步向渗透型转变。因此,鉴于风险防范的视角以及目前的实际状况,并考虑到根据“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已经将自贸区内外相隔离,本文认为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建设初期应选择内外分离型模式。长期来看,随着资本项目开放度的提升,国内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相关监管体系的完善,可将上海自贸区离岸中心从内外分离型向渗透型转型。
六、 总结
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理顺境内外人民币流通渠道以及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上海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例如,套利与套汇引发短期资本流动风险,境内金融机构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投机者利用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洗钱风险等。考虑到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以及便于进行风险隔离,并综合美国和日本的境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经验,本文提出在成立之初上海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应采取严格的内外分离型模式,随着境内资本项目开放程度的提升,再逐渐向渗透型模式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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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采购;金融产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85-02
引言
2011年3月4日,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批准设立“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核心是致力于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义乌市场采购贸易面临着发展瓶颈,义乌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义乌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缺乏针对义乌市场采购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和市场采购贸易的独特性进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创新,金融创新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急需金融业在贸易金融领域率先开展探索和先行先试,进一步创新,以此探索贸易金融新模式。
一、义乌国际贸易改革下的金融产品创新实践
义乌实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以来,金融创新形式多样。义乌通过创新委托贷款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2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授信中国小商品城集团50亿元,并委托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将贷款投向市场。此举突破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的限制,搭建针对市场商户的新型融资平台。工行义乌分行在全国首创供应链易透融资,为外贸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提供贷款,推出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网络自助式循环贷款“网贷通”。
通过福费廷、国内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额度达30亿元,开创了义乌贸易金融的新局面。义乌建行以全球网为载体,推出“e商通”网络贷款担保业务;浦发银行针对义乌国际商贸城市中小企业量身定做推出“银宝通”。中行义乌分行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出“义乌通宝”等创新举措。此外,各金融机构相继推出摊位、存货、股权、商标、专利权、林权、排污权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推出面向市场经营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发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加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和培训,支持当地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拓展企业融资理念。总的来说,这些金融创新产品技术含量偏低,品牌特色不明显,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这些探索创新,还远远不能满足义乌“市场采购”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义乌市场的巨大需求。
二、“市场采购”贸易的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功能单一,实用性差,影响客户群体的扩张
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为金融产品创新带来多样化创新格局,但也造成重复产品、雷同产品、劣质产品、不成熟产品泛滥,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管理、较多产品存在功能单一、实用性差的问题,影响客户群体的扩张,阻碍金融服务水平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二)金融产品技术含量低,效仿严重
义乌的金融机构原有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持水平还达不到升格为“分行”的水准,加上各银行之间信息网络互不兼容,技术性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缺位现象严重,金融服务产品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效仿严重,助长了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造成银行业始终在无差异竞争、低层次竞争。
(三)缺乏与义乌电子商务发展相配套的金融产品
义乌目前有10万多家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年成交额超过500亿元,义乌日用百货类商品约占全国网络货物交易额的40%,75%以上的日用百货类网货直接或间接来自义乌批发市场,义乌从事B2B、B2C、C2C的网店近5万多家,呈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发展的效应。但这些电子商务企业与网店创业时资金缺口较大,自身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融资渠道少,往往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因此,急需进行电子商务领域的金融产品的创新,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
(四)缺乏必要的风险约束
当前,各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规范之间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和较大的空间差异。在时间上,一般金融产品创新在前,监管机构规范在后,时间间隔较长。在空间上,各银行之间进度不一,办法各异,管理不规范的状态,使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五)缺乏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金融产品研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有精通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作为坚实的后盾。义乌的金融机构本身的层级低、原有的人力资本运用侧重于执行上级行的工作指令,不重视创新能力的培育。人力资源管理上缺乏对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招聘与培养,一定程度上导致银行创新产品技术含量及质量难以提升,无法为客户量身定制金融服务。
(六)制度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与发展,我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变革却没有进一步的完善。诸多银行业务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规范缺失,法律约束或支持不力的情况。金融产品隐藏着随触而发的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包括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在义乌,偷税、漏税、逃税、商业欺诈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建立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程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包括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在内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开展。
三、“市场采购”贸易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创新策略
(一)创新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
依据“义乌港”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专业化仓储公司、物流公司的合作,完善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探索开展标准化仓单质押、存货浮动质押、动态质押、提货权质押等创新业务,满足义乌物流服务体系中仓储、流通、交易等各个环节的融资需求。尽快成立或引入经营运输、装卸工具的融资租赁公司,为物流企业购买大型运输、装卸工具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对金融产品创新进行规模质量高品格定位,不断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展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商品提货权融资等资产业务。
(二)开发符合国际贸易资金需求特点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买方信贷、履约保函、信用证、押汇等贸易融资手段,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发展,满足外贸企业特别是自主创新、拥有自主品牌的中小外向型企业的贸易资金需求;积极开发综合运用人民币期权、远期等外汇衍生工具的业务品种,适合中小企业的小额外汇保值业务,满足市场避险保值需求;提供集团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委托贷款、外币资金池等业务;加大中间业务开发创新力度,为外贸企业与个体商户提供理财、财务顾问、现金管理、贸易结算等多样化和“一站式”金融服务。
(三)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
积极推进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的应用,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现代化的支付清算服务。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体系。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加大支付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更好地支持义乌电子商务发展,助推义乌建设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
(四)加强金融监管,为金融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放松金融管制,稳步加强金融监管,监管理念从“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向“法无禁止皆可为”转变,为金融机构留下自主创新的空间;监管模式只规定相应的监管标准,金融机构在标准内根据情况自主创新。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构造金融业良好的竞争环境,保护创新成果。
(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引进、培养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尽快改变目前复合型人才招聘、培养通路狭窄的格局,加快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积极实施包括薪酬、子女教育、税收优惠、住房保障和生活休闲等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吸引金融高端人才到义乌就业;挖掘培养内部人才,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营造重视人才、使用人才,积极创新、有效激励的金融产品开发氛围,为开发金融产品效用的提升夯实基础。
(六)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法制环境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为综合治理金融信用环境、建立金融信用系统提供保障。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取消一些已不再适用当今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能够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条款,界定金融创新与违规的界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创新银行的收益得到保障,避免银行间恶性竞争,使金融产品在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创新发展。同时,通过推进立法进程,改善社会恶劣的信用环境,加快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欺骗市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惩罚,从根本上解决金融秩序混乱、违约失信的问题,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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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环境;成本;税收;货物通关;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033
1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的概况
1.1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发展现状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有序推进,其所取得成果已然是受到充分的肯定。福建自贸区采取“一区三片”模式,结合了自身的区域特色和整体发展的优势、并且在选择性地复制上海自贸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已成功的推广了整车进口一体化快速通关模式、试行分送集报货物“集中申报、分段担保”模式,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试运行等全国首创创新举措。自贸区在企业营商、货物通关、贸易金融等领域上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2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发展优势
福建省自贸区的投资环境良好,加之福建已然成为最具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自贸区之一。福建省自贸区已经设立外商的投资企业有48681家。有接近全世界500强的企业在福建自贸区投资兴业。福建省自贸区的交通设施发达,福建有得天独厚的大型海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现代空港的交通体系,可以与各省市区和港澳台地区以及周边的各个国家相连接。福建省自贸区的产业配套齐备,福建连接着珠江、长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发达区域。福建省自贸区的产业环境配套,福建省现在有着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纺织、林产等优势产业。
1.3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发展前景
基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来推动福建自贸区建设的趋势已然是日益显著。与之对台优惠政策不断地实施,并结合福建自身的特点,深化对台经济合作,将助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资金往来的便利化进程。此外,作为国务院确认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与此同时,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的自贸区建设理念,这将为推动福建政府职能的转变,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自贸区营商环境中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
2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面临的问题
2.1 税收改革有待提高
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实行了一系列简化审批制度,但其背后蕴藏着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在自贸区海外购物单次免税额度是2000元,一年最多可以消费20000万,只要有超出,那么就要实行全额征收,并非征收所超出的部分。这样一来势必会缩减人们购买海外商品的热情。
2.2 自贸区负面清单有待完善
自贸区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受限范围直接地影响了进出口商品的通关效率,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即可实施一体化通关机制、实施出口直放。因而,对于自贸区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需要实现更大的突破。
2.3 福建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
海关管理法制建设不健全,海关通关效率不高。海关对一般进出口贸易的货物采取的是先缴税后放行的措施。关于企业申报、货物征税、货物查验等手续都在口岸现场完成,若是有大量货物进出口的情况,则会影响口岸通过效率,从而形成了“口岸瓶颈”。
2.4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不断地开创新模式
福建省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现状有待改善。在其平台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低通关率环节、电子支付渠道具有局限性等问题。企业之所以更倾向选择进入跨境电商领域,其实不单纯因为免税,而且还因为效率。比如很多产品按照一般贸易形式进来,需要办理相关许可和认证的时间较长,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只要产品符合跨境电商相关规定,就可以进出。从而能让企业更省时、提高了通关效率。
2.5 短期套利具有风险
这是由于短期资本快进快出流动的特点造成的。潜在的泡沫经济经常就是由于汇率的波动扰乱了国内的金融市场,这又是因为自由的金融手段导致了大流量的资本流动。同时,人民币汇率的不稳定会造成金融市场的动荡,而投资者为了规避风险,或将资金从新市场重会发达国家。当某国市场金融监管不到位、资金流量突然飙升时,容易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产生泡沫经济、冲击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2.6 资本账户的开放性不足
目前Y本账户开放程度有限。现在已经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允许在自贸区内允许开放新台币账户,银行间可用新台币进行交易。福建自贸区作为对台发展的试验田,资本账户开放程度还不够自由,这不仅限制了自贸区的发展,更加阻碍了自贸区周围地区的发展。
3 福建省自贸区建设途径与对策
3.1 利用网络对自贸区税收风险管理
运用网络来分析风险以及来进行风险防控,将企业可能涉及的税收风险控制在安全以内,能够做到实时发现错误,让企业不会粗心漏报、少报、错报。利用网络对自贸区税收进行风险管理,让一系列的税收过程结合在一起,实现信息共享,更好对自贸区进行税收。
3.2 创新海关监管模式
建立多地自贸区海关协作机制,实施“自动审放、重点复核”的监管制度,能使企业申报自动验放率达到70%以上。实施与多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间结转、自行运输”制度,可降低30%物流成本,作业时效提高一倍。
3.3 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首创新举措
“前店后仓”的监管模式对跨境电商产品进行进口通关、通检流程的优化,更大程度地提高了企业通关、通检效率、降低了企业进口成本。进出境邮件采用“移动式”的通关模式、建立一体化监管制度。
3.4 简化海关程序及出入境手续
通过推广“一站式服务”和“单一窗口通关制度”减少报关报检数据的重复录入,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对固体废物报关单实施集中审批模式,不仅节约行政成本,而且缩短了通关时间。
3.5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做有秩序、有计划的自贸区开发计划,遵循“先试先行”原则,由点及面的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并且做好对异常资金流入的检测、预警、控制计划,将风险降到最低。充分发挥自贸区的资金缓冲优势,并建立自贸区内外相应的配套政策,防止“双标”的出现,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
4 结语
本论文通过对自贸区创新建设成果的实地调研,进而研究影响福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建设的重要因素。对福建省自贸区的发展状况和推动自贸区通关便利化的相关措施提出相应建议,从而推动福建省货物的快速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及节省企业运营成本,并对自贸区金融服务业提出改善措施,这将对福建省自贸区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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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关境措施 GATS 东盟 非成员国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深,跨国公司遍布世界各地,跨国公司的经营模式倾向于生产、销售一体化,通过在国外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寻找商进行海外销售,这些产品的跨国流动既属于货物贸易但又不可避免的涉及服务贸易,因此进口国在货物贸易领域的贸易保护措施不仅对货物贸易而且对相关的服务贸易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如何进口国的措施进行规制,保护第三国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欧共体香蕉案切入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案件背景
欧共体香蕉进口、销售和分销体制案,其涉及主体主要有四方,一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欧共体,二是通过《洛美协定》同欧共体保持特惠经贸关系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简称“ACP国家”);三是拉丁美洲国家。四是美国,因为拉美香蕉的种植、收购、销售均依赖美国几家大的跨国公司的投资,因此欧共体的香蕉进口体制与美国跨国公司的利益息息相关。欧共体香蕉案曾经三次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历时十年多,在第三次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后,1997年5月22日专家组做出了如下裁决:欧共体的香蕉进口体制违反了GATT第1条第1款、第3条第4款、第10条第3款以及第13条第1款,违反了《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第1条第3款以及GATS的第2条和第17条。1997年6月11日,欧共体就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上诉机构维持了专家组报告中的大部分结论。
在本案中欧共体提出上诉的主要原因在于香蕉进口本是货物贸易,适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及相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无可厚非,但认定欧共体的关境措施违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是没有根据的。欧共体的理由是:该案主要是货物贸易,但是否涉及GATS所认定的服务贸易尚没有根据;第二,GATS适用的前提是成员国的措施对GATS认定的服务贸易产生了影响,本案中欧共体的关境措施是否已经达到了影响相关服务和提供者的利益需要GATS的规制,这是有疑问的。在香蕉案中美国以及拉美国家能否使用GATS的规定,保护其在欧洲的香蕉经销商的利益,针对欧共体的抗辩,我们首先要对“服务的提供”、“服务贸易”、“措施”和“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这几个概念加以界定。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服务与服务的提供
服务和货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服务”根据辞海的解释是指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来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取得商业报酬的行为,但是这种解释并不准确,因为服务也包括不具有营利性质的公共服务,因此另一种定义认为“服务”就是两个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使人或货物的状态发生改变的经济交易;?GATS第一部分第1条第3款指出,“服务”包括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除外;“行使政府职权时提供的服务”指既不依据商业基础提供,也不与一个或多个服务提供者竞争的任何服务。“服务”的特征:无形性、不可贮存性、生产和消费时间空间上的同步性,根据GATS最后条款的(b)项规定,“服务的提供”包括服务的生产、分销、营销、销售和交付这几种形式。
(二)服务贸易
GATS中并没有条文对服务贸易作精确的解释,只是将服务贸易定义为以下四种。
1.跨境提供,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如国际运输服务、越洋电话等,它不涉及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跨境移动。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境外旅游,留学等,在这种情况下服务的消费国不能对服务和服务的提供者加以管理。
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按照GATS的规定,“商业存在”系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为了提供服务的目的而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组建、取得或维持的法人,或创办或维持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的建立首先要符合其他成员国的国内法律,但同时根据GATS的规定享有不低于其本国国民的优惠待遇。
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多为劳务输出的形式。
(三)措施
根据GATS第1条第3款的规定“成员的措施”指:(1)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和主管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及(2)由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或主管机关授权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同时根据GATS最后条款(a)项规定:“措施”指一成员的任何措施,无论是以法律、法规、规则、程序、决定、行政行为的形式还是以任何其他形式。可见措施的含义是相当广泛的,几乎涵盖了GATS成员国所有的国内法规和政策,当然也包括出入境法律法规。
(四)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GATS最后条款(c)规定“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关于下列内容的措施:(1)服务的购买、支付或使用;(2)与服务的提供有关的、各成员要求向公众普遍提供的服务的获得和使用;(3)一成员的个人为在另一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的存在,包括商业存在。
(五)欧共体的关境措施、《洛美协定》与GATS规制
欧共体针对来自拉美国家的香蕉实行关税配额制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而对非加太国家却根据《洛美协定》给予了免税等特殊优惠,在数量和价格上都削弱了来自拉美国家香蕉的市场竞争力,这样的连锁反应是给香蕉原产地国家、美国投资商,以及他们在欧洲的经销商的利益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欧共体给予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促进了这些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也保证了欧洲市场上的原材料供应。
香蕉案中,《洛美协定》给予非加太国家的优惠和进口许可证措施严重的违背了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核心原则——非歧视原则,根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的规定,许可证制度上的各项管理程序和惯例,必须保持其公平的适用和实施。特别是在非自动许可证限制时,对于符合其法律要求的个人、商号、或机构,进口国不能实行歧视待遇,应给予他们申请和获取许可证的平等的资格。具体表现为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同时美国的大型跨国公司实行的是香蕉种植、收购、运输、销售、分销的一体化经营,而销售、分销很明显就是上述GATS中所说的服务和服务的提供。且美国的一体化经营主要是通过在欧共体设立商业存在的形式去实现,这意味着这部分经销商与进口非加太国家香蕉的经销商应当拥有实质上相同的待遇,但是,欧共体的关境措施使得进口拉美国家香蕉的经销商与进口非加太国家香蕉的经销商处于不平等的竞争条件下,严重影响了这部分经销商和零售商的实质利益,虽然这是欧共体的关境措施通过施加于货物贸易的限制而造成的,但根据GATS第1条第3款的规定“成员的措施”,欧共体的关境措施是在其范畴内的,应该广义的理解为成员国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因此欧共体的关境措施应当受到GATS的规制。
三、欧共体香蕉进口、销售和分销体制案的启示
1.随着跨国公司的出现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很多产品的经营已经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结合体,货物贸易的最后环节往往会涉及服务的提供,因此关于货物贸易的国内法不论其是否违反了GATT有关规定,却有可能违反了GATS规定,对服务的提供和服务提供者的利益产生影响,我们先不去讨论这是否过分的扩大了GATS的适用范围,但就欧共体香蕉案而言,欧共体的关境措施造成了对拉美香蕉进口商明显的歧视,违背了GATS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因此单从贸易的角度,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于关涉货物和服务贸易的产品领域,有关的贸易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一定要将其对货物贸易以及相关服务贸易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以免造成连锁贸易不良效应,引起贸易争端。
(一)实现创新成果情况
1、2020年已取得授权实用新型xx项,著作权版权xx项;
2、受理中,发明专利xx项,实用新型xx项,著作权版权x项;
3、主编中国公路学会标准x个,参编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标准x个;
4、申报省级工法x项;
(二)科技研发投入情况
**高度重视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逐年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积极谋划集团科研基金设置和管理模式,优先用于主业领域涉及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项目研发。
(四)培养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情况
当今已来到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信息时代,物流商贸发展需要数字化引领,未来在数字化经济的支撑下,数字商务将达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下的“大物流、大商贸、大协同和大开放”。
**打造的“xxx”平台,应用了多平台大数据、移动互联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打造“xxx”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外贸企业提供查询、通关、运输、保险、退税、金融、外汇、仓储、配送等跨境供应链一站式服务。2020年,xxx被列为重点防疫保障企业,服务全国外贸企业超xxxx家、物流企业近430xxx,达已实现跨境铁路100%覆盖,xxx口岸公路覆盖xx%。订阅运踪xxx条,平台用户超过xxxx个。运踪追溯可跨越xxx个国家。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银企对接,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预计20xx年营业收入可突破百亿元。
二、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总结
(一)开展双创工作情况
1、借助xx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xxx”,积极谋划软、硬件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建设,推行众创、众扶、众筹等创新模式,打造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和科技成果孵化平台。
2、谋划与xx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展新能源相关产业技术创新及研发。利用集团丰富的土地资源、闲置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为xxx新能源服务提供支持,同时依靠自身优势,谋求创新发展理念,驱动项目稳定落地。
3、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的基础上,开展岗位创新为主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计划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在源发期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申请发明专利2项。
(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模式情况
1、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要求和xxx改革发展需求,坚持科技创新,以高新技术驱动企业快速发展,打造xxx多元化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亮点,计划引入优秀民营企业合资组建xxx,公司将以特种工程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为关键技术切入点,服务于我省乃至xx地区的交通建设、养护管理,为智能化交通提质升级,实现特种材料、特种工程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应用。
2、xxx公司是xxx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的xx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等传统产业和智能交通等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开发以智能压实系统为代表的智慧交通产品,公司参与了xxx的编制工作,掌握xxx的核心技术,公司也是xxx等地方标准的参编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按照**集团的总体部署,为了推进碎石采石场和砂砾料场的开发建设,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第13次会议纪要》,**集团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开展砂石土资源的大规模绿色开发,建立工程建设基础料石储备库,实现资源集中管理。xxx拟成立“工程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所”,主要负责碎石采石场、砂砾料场、省内具有剩余储量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发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及后期技术服务跟踪相关工作.
关键词:FDI 非FDI 易变性 资本账户开放
中图分类号:F8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27-03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从宏观层面看,长期稳定的国际资本流入能够有效地促进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各新兴市场利用外资流入来发展本国经济的例子不在少数;而短期的国际资本如果在一国频繁地大出大入则极有可能会造成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动荡,从而对宏观经济环境产生严重冲击,殃及各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至今犹在。从微观层面分析,一国对外资本流动的稳定与否能够通过国内金融市场的传递,影响国内企业的预期以及居民的储蓄和消费决策,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因此,我们引入国际资本流动易变性这一概念,来反映短时间内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变化或者流动方向上发生逆转的可能。
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以及巴西的金融危机等接连爆发,针对国际资本流动易变性的研究开始逐渐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资本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溢价提高等因素会在短期内使得国际资本的流向突然发生改变,出于避险的目的往往在特定时刻从发展中国家回流到发达国家(Lucas,1990)。Claessens etal.(1995)比较了20世纪70到80年代的长期和短期资本流动,发现在易变性上两者没有明显差异。Sarno&Taylor(1999)对1988年至1997年间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进行了实际测算,得出证券资本易变性最高的结论。IMF(1999)测算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净资本流入的变异系数,认为在易变性上长期和短期资本没有差别。Levchenko & Mauro(2007)测算了1970年至2003年各新兴市场经济体,证实FDI是最稳定的资本形式,证券资本中的股票资本易变性比较有限,债券资本会在逆转后迅速反弹,而其它资本大规模逆转且反弹相对迟缓。Broto(2008)对资本流入的易变性进行了测算和比较,发现不同类型的资本易变性存在明显差异。
国内近些年来也开始出现对于资本易变性的研究,李泽广(2003)构建了资本易变性的测度指标,并分析了我国资本易变性的宏观经济效应。王维(2007)对资本流动组成部分的易变性分别进行测算,并论述了资本流动易变性与宏观经济变量的关系。张文熙(2007)实证分析了非FDI资本流动易变性的影响因素。谢寿琼(2009)分析了我国国际资本易变性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稳定性产生的影响。韩剑(2012)对资本流入的易变性及其决定因素进行实证检验。
我们对2001-2013年间我国FDI和非FDI资本以及非FDI的各组成部分分别进行易变性实际测算,并根据不同类型的资本的易变性,进一步论证我国资本账户开放的顺序,同时强调在逐步开放的过程中对短期投机资本的跨境异常流动进行动态监测和完善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二、我国不同形式资本的易变性
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非FDI为储备变动额(ΔFER)扣减贸易项差额和FDI后的余额。具体来看,非FDI包括了以下几部分:经常账户中的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的差额、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一国在外直接投资、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证券投资项差额、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其他类投资、净误差与遗漏项。采用公式CV =STDEV(各类型资本净流入/GDP),CV(Capital Volatility)代表资本易变性,即不同形式资本的易变性为其净流入值与当年GDP比值的标准差,测算值越小,该类型资本流入越稳定。
(一)非FDI资本相对于FDI资本表现出更为明显的易变性
从图1可以看出,除了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以及2012年欧元危机等国际市场不稳定因素使我国FDI的数据稍有所回落之外,其他年份流入我国的FDI基本呈现较为稳定地增长,而非FDI则有起有落,近两年流出的数据还有猛增的趋势。如果不考虑统计中的其他因素,可得出结论:相对FDI较为稳定的增长而言,非FDI呈现更为明显的易变性。
按照上述测算公式及2001-2013年的相关数据:CVFDI= STDEV(FDI/GDP)=0.006885,CVNFDI=STDEV(NFDI/GDP)=0.020034,非FDI的易变性测算值远远大于FDI,这也从数据上进一步证明,相对于FDI来说,非FDI流入极不稳定。
(二)非FDI各组成部分的易变性有明显差异
根据表3中相关数据与GDP历年数据,可得出我国非FDI资本中各组成部分与GDP分别的比值(表4)。
依前述公式CV=STDEV(各类型资本净流入/GDP),按照表4中的数据计算出非FDI各组成部分的易变性测算值,结果显示如下:
1.经常项目下的非贸易项易变性近年来有所增加。经常项目下的非贸易项数据中,政府间转移支付相对稳定,而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转移收支变动主要是源于其主体的避险和套利动机,尤其是其中的投资收益部分。因此,国内外金融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对这一项有较明显的影响。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引发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动荡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不稳定,这一数据显现下滑趋势(如图3所示)。此外,当前我国对资本项目仍实行管制,很多不能直接进出我国的国际游资则想尽办法借道,例如以个人外汇、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捐赠等名义出入,不少短期资本就是通过这种渠道进入我国的股市和楼市,当市场上出现不稳定因素时它们又迅速抽身避险,这一部分就体现在经常项目下的经常转移。
2.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相对较为稳定地增长。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一国在外直接投资数据,即该国对外进行的FDI投资。这部分资金流动主要是股本的形式,因此国内外的企业投资环境是主要影响因素。如图4所示,200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差额为-69亿美元(即对外投资净额为69亿美元),2013年这一数据达到-732亿美元(即对外投资净额为732亿美元),虽然中间的年份出现过上下波动,但从图4中2001-2013年的整体趋势看,对外直接投资相对稳定增长。同时,随着我国资本“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以及我国作为投资母国地位的逐年上升,这一项数据应该还会延续稳定增长的大趋势。当然,这部分资本中也不排除通过虚假注资进行资金转移的可能。
3.证券投资易变性较强。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证券投资项差额涵盖了货币市场工具、短期、中长期债券和股本证券等几大类,其中短期债券和证券类项目与短期资本流动关系密切。投资者对中长期类证券的投资一般是为了获取利息和红利收入,因此经济增长率和利率水平是影响其变动的最主要因素;而短期类证券投资的变化则与持有者的套利动机有关,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而其套利往往是投机者基于对一国汇率变化、国内外短期利率变化以及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所作出的心理预期。图5显示,我国近年来证券投资项差额在2006年前后出现了明显的大进大出现象。
4.其他投资易变性近年来大大增加。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的其他类投资,主要由外汇存贷款和贸易信贷组成。一般来说,一国贸易信贷和外汇存贷款的变化主要是基于国内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如果这项数据中有异常资金的流动,则这部分资金应该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因此,外汇贷款和贸易信贷若出现了非正常变动,则可能是由于国内外利差、汇率变动以及国内资产价格波动等套利因素所引起的。我国自2000年以来经济稳步增长,连续多年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如图6所示,其他投资项数据从2006年以来不稳定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这就表名其中隐藏了不少的投机性资本流动并且频繁出入。
5.误差与遗漏项近年来易变性增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净误差与遗漏项,反映的是官方控制之外难以解释的外汇储备变动,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官方控制之外的资本流动规模,也因此有部分学者用这一数据来考察热钱流动的规模。图7显示,近年来我国的误差与遗漏项波动有所增加,在多个年份出现拐点,这说明存在着大量无法解释的资本出入而且有波动增强的趋势。如2008年到2010年间及2011-2012年间的数据下滑现象,这可能与金融危机及欧元危机后资本迅速回撤发达国家有很大关系。
三、从易变性来看资本账户的开放顺序
从前面2001-2013年间我国FDI和非FDI资本以及非FDI各组成部分的易变性测算结果来看,各类型资本流动的易变性有较大的差异。这也为我们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的顺序进一步提供了实证依据。
首先,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管制,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从前文进行的易变性测算结果来看,我国多年来FDI呈相对稳定增长的趋势,FDI的易变性远小于非FDI,同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在非FDI各组成部分中易变性也最小。因此,对于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可适当放松管制,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时走出去。
其次,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信贷管制。如前所述,资本与金融账户中的其他投资,从其组成来看本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近年国内经济稳步增长的事实却与其他投资易变性最强的测算结果不相吻合,这说明有大量投机性资本流动暗含其中。因此,需要对这部分进行严格甄别,如果是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信贷,要逐步放松管制,同时,加强对其他投资中疑似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管制。
最后,审慎开放股票及债券交易。影响一国中长期证券投资变动的主要因素是其经济增长率和利率水平,而短期类证券投资的变化则与持有者的套利动机有关,因此投机性相对较强。就债券和股票两者相比较的话,债券的影响力更大,因此,短期债券应该最后放开。
同时,在资本账户逐步开放的过程中进行短期跨境资本动态监控,合理引导官方控制之外的资本流动。如前文分析,经常项目下的非贸易项易变性近年来有所增加,这和国际游资暗藏其中有很大关系;误差与遗漏项的易变性近年来也在增加,即有大量无法解释的资本出入且波动性在逐渐增强。因此,在推动资本账户开放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短期跨境资本的动态监控,完善预警机制,同时合理有效地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引导官方控制之外的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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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华工商学院 广东广州 5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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