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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论文

时间:2023-02-17 13:36:14

医保制度论文

第1篇

(一)数据来源及回归模型

本文所采用的居民微观调查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同时,本文还将用到4个直辖市及78个地级市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数据库和200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于一些被访问者的数据缺失,本文最终收集到了9189个居民样本用于实证分析。为了检验社会保障情况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建立了如下的基准回归等式:其中,下标i表示第i个居民样本,ε表示随机扰动项。因变量为happiness,是度量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指标。在公式(1)中自变量为medicare,表示医疗保险;pension表示养老保险。β1、β2分别是两者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公式(2)中自变量为社会保障项目指数social_security。X和Z是控制变量,X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矩阵,Γ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Z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宏观环境变量矩阵,П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

(二)变量定义

1.居民主观幸福感(happiness)。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来源于CGSS问卷中被访者对问题“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的回答。答案分为“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一般、比较幸福、完全幸福”,分别对应1-5的赋值。表1显示了居民主观幸福感调查结果的分布情况。在最终的9189个样本中,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分布情况与全样本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回答“很不幸福”和“比较不幸福”的比例为2.14%和7.66%,而样本中有18.01%的被访问者选择回答“一般”,另外56.55%和15.64%的被访问者选择了“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这样的分布情况表明删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个体后实证结果不会有明显差异。2.社会保障(medicare、pension和social_security)。本文用来衡量居民社会保障情况的指标medicare和pension分别来自居民对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社会保障项目?”和“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项目?”的回答。当访问者回答“参加了”即赋值为1,当回答“没参加”时赋值为0。Social_security的取值为medicare*0.5+pension*0.5,是分别赋予medicare及pension各0.5的权重再相加的综合指数。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分为两类,一类是被访问者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另一类是其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包括:性别(male),男性取值为1,女性为0;年龄(age),是居民在2009年的周岁;民族(nation),汉族取值为1,其他为0;(religion),有取值1,无取值0;教育情况(education),即根据学历推算的接受学校教育的年数;政治身份(communist),中共党员取值为1,其他为0;健康状况(health),来自被访问者对问题“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的回答,答案“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分别取1-5的整数值;户籍(urban_hukou),适用于调查结果“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军籍”的取值1,其他为0;工作情况(work),有工作取值1,其他为0;收入情况(income),即2009年该家庭总收入的自然对数;婚姻状况,分为两个变量divorced和married,分别表示离婚和已婚状况,当离婚和分居时,divorc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当已婚时marri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收入公平(fair),来自于问题“考虑到您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资历等各方面因素,您认为自己目前的收入是否公平?”,回答“不公平、不太公平、一般、比较公平、公平”分别取值1-5的整数。居民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包括:收入差距(inequality),是2009年该城市城乡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经济增长率(growth),是2009年该城市GDP的增长率(%)。

(三)数据描述

表2显示了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用于实证研究的9189个微观样本涵盖了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82个城市,其中东部32个,中部30个,西部20个,说明研究样本具有一般代表性。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主观幸福感happiness的均值为3.76,处于中等偏“比较幸福”的水平。医疗保险medicare的均值为0.87,说明样本中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项目,养老保险项目pension参与的居民却只有46%,低于医疗保险的参与率,这两个变量的标准差分别为0.33和0.5。社会保障综合指标social_security的平均值为0.66,标准差为0.33。

二、实证分析

(一)基本结果

由于在本文的回归模型中,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是1-5的整数,是一个表示程度的有序变量,因而本文采用OP模型对其进行估计。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不仅列出了解释变量的偏回归系数,还列出了解释变量对happiness的边际效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变量social_security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显著增进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体来说,当社会保障指标提高一个标准差(0.33),能使居民感觉“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和“居于幸福和不幸福之间”的概率下降0.21%、0.83%、1.42%,但却可以使居民感觉“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的概率上升0.85%、1.61%。通过对以上实证结果的分析,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可能主要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影响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首先是经济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并在某些方面增加个人和家庭的收入(如领取低保),从这个方面社会保障对幸福感有促进作用。其次是心理路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防范于未来的风险,给人们心理上安定的感觉,还可以增加社会信任,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最后是社会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使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了社会公平,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对于其他控制变量,除了工作情况(work)和经济增长率(growth)两个变量不显著以外,其余变量都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并且各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既有文献的研究发现大体一致。

(二)分项结果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分量最重、人民最为关注的当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所以为了考察这两个指标各自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的差异,现将其作为单独的变量同时放入回归模型中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从实证结果中可以看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对主观幸福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根据边际效果的数据来看,医疗保险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高于养老保险。实证结果进一步说明,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对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医疗保险影响大于养老保险影响的可能解释是:首先,医疗保险的覆盖度大于养老保险,从全体样本中就可以看出,有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只有47%的居民参与了养老保险。其次,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医疗保险的重视,因为健康对个人会产生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影响。最后,健康问题贯穿于人的一生,而养老保险的作用一般突出体现在老年生活方面。

(三)分群体结果

为了进一步探讨社会保障对于不同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本文按不同标准将被访问者分为不同群体,以观察社会保障对其幸福感影响的差异性。首先,按照被访问者所处的地域,将样本分为东部和中西部居民两个子样本;其次,再按照CGSS问卷中的问卷类型将被访问者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子样本;最后,根据被访问者家庭收入是否达到平均收入将其分为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两个子样本。分别对以上子样本进行OP回归,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对于每个子样本,社会保障都显著影响其幸福感,但是对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影响大于东部,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大于城市,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大于高收入群体。这个结果可能的解释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低层次的需求被满足以后,人们更重视还未得到满足的更高层次的需求。生活在经济相对发达城市的高收入居民其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影响其幸福感的因素中高层次的需求可能占比较多。并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更倾向于照顾普遍大众及弱势群体,故对生活环境较差的居民影响较大。

三、结论

第2篇

关键词:强制性制度变迁/委托—关系/一致同意原则/制度选择

一、道路的选择:意识与经验

医疗保障从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起就存在了,伴随着“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理论的兴起,它逐渐从疾病、医药保险扩展到保障健康的所有物质和服务;实践上,经济危机和战争创伤使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政府采取积极的干预政策,公共财政承担了医疗保险的大部分费用。1942年的贝弗里奇计划覆盖了英国全民生活各个方面,并为大多数西欧发达国家效仿,包括战后的日本。

与此同时,在两极世界的另一端,以“苏联”为首的经合组织也配合计划经济建立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国家负责劳动者全部的保障,保障水平非常高,但却缺乏活力,难以监控。苏联的社保体制直接影响了中国,从1932年苏区的《劳动法》已经得到体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覆盖了疾病、伤残、死亡、生育和养老各方面,覆盖了各国有、私营、公司合营企业94%的职工。(孙光德,董克用,2000)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接近“理想国”的美好时光,同在20世纪70年代末,两个互相隔离的世界都面临了制度危机。西方直接表现为经济危机。当时欧共体各国社会福利开支占GDP的比重上升到40%,北欧达50%以上;当时经合组织国家外债占GDP比重则从79年的23%攀升到1992年的44%,瑞典高达80%,欧洲九国人均社保支出占GDP比重上升了10个百分点。

然而作为整体经济制度的一部分,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与政治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以致改革反过来受到了制约。从现代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林毅夫1989)从道德和伦理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是否公平,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化;但是,诺斯指出,在个人发展新的意识形态以适应变化了的经验之前,必须有一个经验和意识形态不一致的积累过程。西欧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当时主导各国政治的社会的支持,“全民福利”不仅成为政治目标,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事实,1965年-1975年间,英、法和联邦德国不仅医疗保险开支达到GDP的10%,而且平均每年增长幅度达15%左右。经济危机、失业、人口老龄化,都使社会保障支出飞速增长。然而,深谙意识形态作用的执政党只能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对保障水平进行些微的修改。例如要求病人、退休人员和雇主负担部分保障金,延长领取疾病补助的等候期(丹麦,荷兰)。英国保守党上台执政后,进行了更多制度性的改革,例如取消双份的社会保障、加收疾病补助金的所得税,似乎更换了政党的政府更有改革的勇气。

苏联的社会保险制度选择建立在纯粹的意识形态基础上,以解放无产者为目标,按劳分配,故1917年11月诞生的“国家保险”覆盖全、内容齐、水平高,如退休金在原有水平的70%以上,(孙光德,董克用,2000)并以劳动贡献进行分配。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初期,社会保障制度并未考虑经济承受力,而是作为对革命支持者承诺的兑现,即更多基于政治理性而非经济理性。

可见80年代前,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政策,受到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影响,经过一、二十年的运作,又强化了原制度的意识形态。在70年代末席卷全球的改革浪潮到来之际,各国政府和人民在承受财政赤字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同时,也不得不进行痛苦的反思,以形成一套能适应新全球化经济环境的制度解释。制度供给充足、或制度均衡的国家,如两党制的英国和政策设计合理的瑞典顺利实现了过渡。而制度供给不足的国家,如苏联和东欧,以全面崩溃的代价,为改革提供空间。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没有为社保改革提供配套的经济政策,在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的环境下,改革彻底失败。

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国的经济实力是完善医疗体系的必要条件,对贫困人口占很大比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把有限的资源进行最广泛有效的利用是最重要的,即公平性问题;而“意识形态刚性”又阻碍了一些国家,尤其是制度稳定的发达国家为改进效率而做出的努力。

中国医疗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医改”)的失败,在越过了最初的经济实力障碍之后(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增长了10倍),也面临着意识形态刚性问题。改革初期中国农村从集体制向家庭农作制的顺利变迁,使“市场”一词受到了近似神化的膜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改革者来说,将局部有效的意识形态扩大到改革的困难领域,是短期成本最小的。问题在于,如果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社会科学知识不足,改革初期的盲目还情有可原;那么当政府亲手培育的既得利益集团膨胀到影响社会安定(如药品市场腐败等),当政府手中的再分配权减弱到不足以减少社会不平等程度,当权者的权威也将受到威胁。此时,为追求“权威最大化”,政治制度现代化、决策民主化是成本最小的选择。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规则的误用

根据制度变迁的形式分,有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但由习惯取代规则的操作成本相对于政治家主导的“突破式”规则变化而言,操作成本低,所以规则的边际上总有习惯在起协调分工的作用,而且,制度的执行成本越高,边际越大。“正是制度在边际上的连续演变造成了制度中正式的也是可见的规则的变化”。(汪丁丁,1999)

始于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表面上看是政府在开放后面临国际压力下采取的主动式改革,包括医疗改革。但从一些官方资料看,在正规制度无法满足民间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时,首先起到补充作用的是民间自发的供给。由于医疗设施分布的不平衡,农村大多数基本医疗服务是由“赤脚医生”提供的。1980年9月,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把个体开业行医并纳人政府管理体系,报告说,“随着城乡经济放宽政策,兴旺发展,各地广开门路安排闲散人员就业,许多地方又陆续出现了个体开业行医人员”,“同时,各地反映和群众来访中要求个体开业的也日渐增多”。事实上,农业经济制度增加了农民收入,相应的也提高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但政府却“减少了对合作医疗体系的财政支持”。“赤脚医生”数量减少,间接享受医疗保障的农民下降了50%。(HsiaoWC,1984)许多“赤脚医生”要么继续接受教育,要么开设了私人营业,农民不得不承担几乎所有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据四川省1979年底不完全统计,各种开业人员有六千九百多人,比1978年底增加了3100人。当时,政府出台措施“允许和保护”实际上已成为重要非政府医疗供给来源的“个体开业医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0),源自竞争性非正式制度的压力,也是对制度“边际演变”的认可和利用。但这一内生制度演变在80年代的整个制度改革浪潮中没有被吸收到正式制度构建过程中,相反,雄心勃勃的改革者把市场经济原则,包括竞争、优胜劣汰和货币交换法则,放任法制意识和环境非常不成熟的自由市场提供本应届于非市场的公共产品。

强制性制度变迁既由政府主导,其变迁模式和方向有赖于统治者对强制推行一种新制度安排的预计边际收益与预计边际费用的衡量,他“想做的一切都是在他看来足以使他自己效用最大化的事情”。(林毅夫,1989)他会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进行投资,以使选民确信他的权威合法性,降低统治系统的费用。另一方面,统治者偏好函数会随国民财富增加而变化,从国民财富最大化,转为威望最大化。

1978年后的中国首先重新建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借助强大的国家宣传机器,渗透到社会组织的各个层面,1979年出台的、被看作最早的医疗改革政策:《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了“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的强制性变迁路径。此后20年,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改革经验,在城镇中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启动了机构民营化改革。

因此,首先是规则层面的制度改革。即重新界定医疗保障中政府、个人、企业三方的责任。经历了10年探索,1988年《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标志着“医改”正式明确了市场化方向,规定了:

第一,关于激励的规则:

1)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只限于合同内。

2)下放医疗机构合同职责外的业务收入分配权。

3)鼓励医疗机构差异定价。

4)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医疗服务企业减免税

第二,关于惩罚的规则

由卫生管理部门(为讨论问题方便,视为中央人)实施监督。但作为急于取得改革成效的一方,也是提供制度激励的一方,很难成为称职的监督者。更明确地说,在实行类似于“财政包干”的医疗服务放开后,中央人通过向医疗服务机构(下游人)索取固定剩余额,向其出让剩余索取权后,便没有意愿监督他。

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制度设计,筹资模式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Jiang,200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军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

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政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政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

社会化反哺机制是对政府反哺机制的补充。社会化反哺就是发挥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体,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给,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反哺需求,实现反哺目标,并对政府反哺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卫生资源配置;医疗市场体系;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在政府和集体的帮助下依靠农村居民自身经济实力而建立起来的对农村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保障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我国对农民实施的社会保障主要立足于农民的自我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必须随着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成为当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正处在调整和重构时期,它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原农村合作医疗是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体系,是社员群众的集体福利事业。建国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农村逐步建立了三级(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卫生服务网络,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另外,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农村开展了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同筹资,为农村居民提供疾病治疗和预防的一种社区型医疗保障体系。合作医疗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相互配合,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问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71岁,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为占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不可没。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随着集体经济体制的解体,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于是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生了大幅度的滑坡,到1996年,全国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由1976年的90%锐减到5%左右。绝大部分农民失去了医疗保障,退回到家庭保障状态。

(二)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各级政府为恢复合作医疗体系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成效不大。1998年卫生部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与80年代末的5%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70年代90%以上的合作医疗覆盖率相比,有很大差距。这说明合作医疗的作用大大下降,相当规模的农村居民失去了社会或社区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障,不得不恢复家庭保障和自我保障。1998年城市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为44.13%,农村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达到了87.44%。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很多,局势严峻,未来一段时间必须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加大对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视,尽快促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对重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资源投入不足

一项社会政策出台之后,需要政策资源的支持才能运作和执行。一般地讲,政策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支持。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政府的财政投入。虽然国际上对卫生支出应占GDP的份额一直没有定论,但是大部分国家的卫生支出大于GDP的8%。我国一直以来在医疗方面的支出明显偏少,卫生总费用及其占GDP的比重近年来虽有所增长,但依然不足6%,且这一比例还在缓慢降低,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我国的卫生总费用的支出结构也存在着很大问题,城市和农村的卫生投资出现严重的不均衡局面。

(四)农村医疗保障所需资金筹集困难,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仍然很低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合作医疗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县乡政府、村集体和农村企业。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农村企业不发达,所以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农户出资反而成了合作医疗资金的主要来源。不少基层县、乡政府财政紧张,导致对合作医疗的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启动资金缺乏,前期的医疗保障得不到很好保障,农民参保率不高,基金规模太小,医疗体系覆盖率偏低。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在不少地方有过两次恢复合作医疗的努力,但是重建的合作医疗体系往往由于筹资困难、设计缺陷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持续时间很短。所以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现在仍然很低,现存的合作医疗也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

(五)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行财政分级管理体制后,不仅对卫生院投入减少,也使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卫生机构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原有的医疗卫生保健网功能减弱了,依照农村行政设置的医疗卫生网点中,有不少网点业务量不足。同时,县乡医疗卫生体系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的现象也比较突出,造成农村卫生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现象。乡镇除了卫生院外,还有计划生育站等机构,这些机构大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不少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运行成本。

(六)农民素质局限,文化于扰因素很大

由于农民自身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看问题只看到眼前利益。一些年龄结构比较年轻、成员身体较好的家庭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认为合作医疗保障的水平太低,也不愿意参加。只有那些年龄结构比较大、健康状况比较差、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才是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由于允许自愿参与,这导致合作医疗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往往又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人,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到账率不高,使本身实力不厚的基金更加雪上加霜。面对高风险的参保人群,合作医疗基金很难支持。

(七)农村医疗市场体系不完善

1.个体诊所遍地开花,由于体制因素、经费不足、人员培训困难、医疗成本的提高等原因以及医疗卫生人才的流失和个体诊所的挤压,乡镇卫生院大多门庭冷落,拖欠人员工资比比皆是。卫生院设备陈旧,设施不齐全,只能应付一些较轻的常见病。农民是小病上药房,大病上市医院。而个体诊所因为医疗成本低,行医准入门槛低,利润丰厚,纷纷涌人社会,现在个体诊所一个村三四个,一个乡镇七八个,甚至更多。

2.个体诊所医药用品进货混乱,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多。个体诊所大部分从小的、不正规的药店进廉价药品、注射器、输液器、检验试剂,甚至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的疫苗,并高价出售。为应付检查,个体诊所只从正规药店进少量药品和医疗用品。此外,个体诊所多数没有行医许可证,而上级主管部门对违规经营者仅作罚款和没收器械等轻微处罚。

3.医疗卫生知识水平低,技术设备落后。农村卫生院多数没有阅览室、图书馆,医务人员也不订阅专业杂志,医疗技术水平低下。而个体诊所医生更是胆大包天,唯利是图,“包治百病”。由于不少病人得不到及时、对症治疗,小病被看成大病,最后出现病危。有些个体诊所缺乏必要的消毒灭菌输血设施也敢开刀,做阑尾、胆囊的切除手术,这种乱医乱治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其进行整治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农村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未能得到及时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瓦解了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导致了农村合

作医疗的大面积滑坡。时至今日,新型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这一切都是因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步伐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所致。

(二)农民认识观念上的误区和滞后

农民普遍认为政府不会把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同时也不认为政府有能力解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从而不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进行配合,导致政府部门对农村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也影响到建设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进程。

(三)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不高,个人在医疗保障上的支出能力较为低下

巨大的就业压力、家庭压力和收入压力,以及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压力,使得部分农民还不会在医疗保健方面投入很多。医药费用上涨幅度过快,医疗保障制度尚没有建立,农民绝大部分属于自费医疗群体的现实,使得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降低,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的发展。

(四)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传统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上传统文化中讳疾忌医的习惯和中华民族隐忍的特征,在不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对疾病采取的是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的态度,另外各种各样的民间验方、处理某些疾病的约定俗成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三、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的程度加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进入一个体制创新时期。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有较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农村医疗制度创新也受到许多约束性条件的制约,如农业生产特点、经营模式、家庭结构、收入水平、文化习俗乃至医疗条件、医政管理体制等等。因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人手,逐步推进,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

(一)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政府、集体经济与农民三方合理出资的办法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首要的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必须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机制。农村医疗保障资金可以分为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医疗救助是政府社会救助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由政府民政救济机构负责。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和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筹集。对于基层政府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经济实力不足的,中央和省级政府应给予补助。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筹集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筹措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单靠政府、村集体经济、农民哪一方都是比较困难的,必须三方齐心协力,共同出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三方出资比例可以有所不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少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多一些;其他地区,政府出资则应多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少一些。

1.各级政府都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目前,全国大多数农村经济还不发达,大部分农民还不太富裕,对医疗保障可以出资的程度十分有限,没有政府的出资支持,单靠农民自己出资,大病医疗统筹很难办好。各级政府都应将对农民医疗保障的支持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每年有所安排。从2003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便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资金补助。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也应对农民的大病医疗统筹给予资金补助,上下齐心协力,这件事才能办好。在补助资金使用上不应“一刀切”,上一级政府对所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有一定的重点支持。

2.农民个人应出资才能加入大病医疗统筹。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农民的责任意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做法。对于农民的出资在现阶段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当前,如何增强农民的互助意识和保险意识,调动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积极性,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的卫生机构、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都应配合基层政府做好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应通过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增强农民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切实让农民感受到新制度的好处,从而自觉自愿地出资参加医疗统筹,以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人口覆盖面。

3.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也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农民的医药费用是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应该支付的劳动力成本,同时,大病医疗统筹制度的建立也关系到“文明村”、“小康村”的建设,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理应出资。比较富裕的地区,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还应尽量多出一些钱,适当提高当地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1.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仍应继续推广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当前我国农村的实践来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有福利型合作医疗、风险型合作医疗、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健康保险等多种。但实践证明,现阶段我国的各种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已不具备普遍适应性,不可能成为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合作医疗制度有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不发达地区尚具有适用性。广大农村落后地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均收入和医疗支付能力还将处于低水平线,维护“低水平,广覆盖”的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初级医疗需求的合理机制。同时对原有合作医疗机制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应采用相应的完善措施。

2.在发达和中等发达的农村地区应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当前,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情况出发,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建立大病医疗统筹上,即建立一种民办公质的、以分担农民大病医疗经济负担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政府、农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集中有限的经济力量,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无钱医治和因治疗大病导致返贫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民大多数是温饱有余,但抵御重大疾病的经济能力还十分脆弱,我们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农民医疗保障中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不很富裕,农村集体经济和地方政府可以拿出用于农民医疗保障的资金十分有限,大部分农民能够对医疗保障的出资一般也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农民的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在经济上难以兼顾到。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去分担农民的大病医药费负担,这样就可以在缓解或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保大病”不“保小病”也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只需要在乡镇设立管理人员即可,管理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因此,全国农村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从总体上应推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疾病谱不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筹资水平、报销比例也应从实际出发,不要求一致。对比较富裕的地区且已经实行了“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农民医疗统筹、又受到农民欢迎的,应该支持他们继续进行下去,不强求全国统一。

3.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富裕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应采取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应纳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范畴,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向城镇过渡,甚至结合。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开办了各种各样的医疗保险项目,可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要。但是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一般来说保险项目的保险费较高,且缺乏社会共济性,在承保时往往排斥健康状况不良的人群参保,这使得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不具备普遍推广的条件。但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富裕农民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时,农民可以自愿寻求商业保险的保障,以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要。

(三)建立对农村低收入患病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大病医疗统筹的重要补充措施。目前,我国农村有贫困人口2820万人,还有几百万五保户家庭,在广大农村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帮助低收人人群解决医疗负担问题,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医疗卫生社会公平性的重要体现。

农村医疗救助应由基层政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的患病人群,应该包括四部分人,一是贫困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二是五保户;三是因患病等偶然原因造成返贫的家庭;四是为公众安全受伤而又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对于上述前三种人,在建立了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应该首先资助他们参加当地组织的大病医疗统筹;在这些人患病按有关规定报销了部分医药费后,经济上仍然有困难的应该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在没有建立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可以直接对救助对象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四)应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健全的工作系统。中央已明确卫生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机构的建设必须尽快到位。目前,国家卫生部和省级卫生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尚不包括这一项工作职责,也没有负责这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及人员编制,大部分市县也是这种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必须从组织上落实,有机构负责,形成从上到下的工作系统,农民的医疗保障事业才能走上正常的工作轨道。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在制度上应该明确其性质。在目前的体制下,建议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明确为民办公质的社团组织,纳入相应的法规管理。

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工作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不可能由国家和集体全包下来,也不能完全依靠农民自己负担。过去我国一直实行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解决90%以上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然而,从合作医疗纵向的历史和横向的现实情况来看,在新的条件下,其运行在大部分地区是不成功的。但是合作医疗的不成功并不代表农村不需要医疗保障制度。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制度的选择问题。而今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要让该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符合民众需求、具备完善的制约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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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解决目前国内就医问题的利剑,而医院管理体系必将随着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而大幅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院管理体系改革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医院管理体系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法》的普遍实施、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病人选择医院、医药分开、全新的医保政策,都将医院推入了市场竞争。目前城镇医院的就医患者仍以公费医疗为主,且私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已使医疗市场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否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将决定医院的生死存亡,每位医院管理者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1当前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前是卖方市场,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医院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患者与医院间的关系是“求医”与“被求”的关系,医院始终有种衣食无忧的感觉。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并且新的《社会保险法》亦在制定之中,随着法制的完善,医患间的关系亦随之改变,患者作为消费者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中间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对医院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加强医院管理,主要在于管理好人才、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3个方面,培养和吸引高级人才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前提,也是决定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保障,而物美价廉则是吸引客户的不败策略。绝大多数的医院提供的是普通医疗服务,同样是阑尾炎,很难区分出不同医院的医疗质量,而在此时价格则成为病人的首选。在降低成本方面,以前医院做的远不如企业,这也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而随着医改的普遍推行就迫使医院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医院应当在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病人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各省纷纷出台了不同的医保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城市享受医保政策的职工人数在不断地增加,这就成了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谁能把这块大蛋糕的主体弄到手,谁在医疗市场上就占有了主导地位。于是医保定点就诊医院的确定及适宜于医保政策的管理模式就成了各医院的竞争与改革的方向。

2医疗保险对医院管理体系

提出了新的要求医保对医院的信息系统(HIS)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医保实施中,给付和汇总核查工作需要医院的配合,做大量的工作。对于门诊病人来说,各地就诊基本都采用了IC卡,这就要求医院门诊起码要拥有IC卡读写设备。比较理想的方案应该包括医院给医保部门上报就诊病人的费用细目,以供审查和汇总分析使用。这样,医院就需要建设功能比较完整的门诊收费系统和培养一批熟练使用计算机收费的操作人员。目前,全国很多省市建设了医院与医保中心实时联网的收费系统,起到了实时反馈参保患者费用的作用。因为脱机处理不能及时了解患者保险费交纳情况、就诊资格、费用超支情况,可能还有假冒用户就诊。但是,我国城市通讯公网的质量、服务、价格普遍不能令人满意,价格高、速度慢、服务质量差,安全和可靠性不高,在此基础上建设大型实时网络风险度极高,尤其是大型城市。IC卡付费系统与医院门诊收费系统互联有一个十分突出的技术问题,就是IC卡写卡权利是否可以向医院计算机部门开放。如果不开放,医院很难将门诊收费系统和IC卡读卡机互连,造成门诊收费双重操作;如果开放,众多人员拥有写卡权利,很难保证密码不被泄露,不能保证系统安全。如果由医保部门统一配备门诊系统,很难满足不同医院的不同需求,与门诊和医院信息系统其他模块互连又成为难题。因此,需要很好地研究解决的方法。对于住院病人,医院需要分别计算自费部分和医保费用,向医保部门上报病人费用细目。病人在住院处建立计算机病案首页,病房护士每天将病人的全部医嘱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划价收费,病人出院时由计算机结算并打印费用细目。患者持费用清单到相应的医保管理部门报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费用计算准确及时,同时强化了住院病人费用管理,堵塞了大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和浪费、检验检查的漏费和搭车开药等问题。这种模式可以很容易地与医保部门连机,通过网络直接报审,满足当前医保细目审查的要求。3医疗保险制度与医院管理之间的相互促进医保的中心目标

是利用有限的资金,为参保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医院减人增效,降低医疗成本应是医院管理适应医保改革的主要手段,但在现有体制下实施非常困难。在医保政策的压力下,医院很可能仅仅通过降低医疗服务水平达到降低成本,而达不到真正降低医疗成本的目的。这同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十分相似,一些企业甚至到了即将倒闭的时候,还不能实现留住优秀人才,分流多余人员。这些都需要医疗行政部门和医保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创造医院体制改革的良好政策环境,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患者是医疗市场的买方,医院的繁荣有利于患者的长远利益。目前,医院主要依靠医疗收入维持正常运行,医疗科研和新技术的引入,也主要依靠创收和医疗收入的支持。按照现行收费政策,基本不能实现优质优价,将限制医院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另外,通过医保引入市场竞争,需要医保结合医疗市场发展的整体规划,细化政策,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以促进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第6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医疗保险又称为健康保险或疾病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2009年4月2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份耗时近3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路线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的成效。

1、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已建立。

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多数统筹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

2、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

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

3、形成了有效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

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

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重。

近年来,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截至2008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己覆盖城镇职工人口3.18亿。但城镇医疗保险水平却有一定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在这一支付段中所应承担的自付额。(注: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这一措施虽然引入了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成本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职工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但必须看到,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作用。

2、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根据调查,2000年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24.5亿元,2007年达1152.2亿元,增长了将近10倍。从相关统计资料中显示,1990-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03%,上升为5.62%,说明卫生费用增长过快,己经远远超越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外,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1997年的2384.3元上升到2005年的4661.5元,可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有效地抑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的趋势。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中国目前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民众患病在当地医院难以有效就诊,到外地、到大医院看病,不仅加重了医院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

严重的“分布两极化”。例如,西安市800多万人,有三甲医院28家。而有些千万人左右的地级市,三甲医院数量却屈指可数。而且,我国的城市卫生资源的80%配置在城镇大中医院,社区卫生资源只占20%,许多城市的医院都是按条块划分的,如包括中央、地方、部队、行业、企业等等。大城市、部分区域集中了大批优良设备和高素质人才,医疗资源配置显得很不合理而且边远区域和地段医院的床位和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卫生资源配置一直是重医疗轻预防。重大医院轻基层医院、重高科技服务而轻基本医疗。尽管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重点明确放在控制医院成本,遏制浪费追求效率上。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的畸形增长,医疗服务效率持续下降。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新方法。

1、继续深化医疗机构改革进程。

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中,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医院提供服务不好或医疗、收费行为不规范,可由医保部门取消其指定医院资格;病人也可选择自己较满意的医院看病治疗。这样可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

要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行为,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我国应逐步分离医院的医药不分家的方式。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

3、解决好药品虚高定价问题。

药品的定价必须由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确定,地(市)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药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确定的政策原则审定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的审定,不能一劳永逸。对已经制定并公布的药价,要及时了解,跟踪企业和医院、药店实际执行的情况。一旦发现企业实际出厂价、批发价低于规定价格较多时,应及时降低政府定价。对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要实行定期审价,原则上每两年重新定一次。对实行单独定价的药品,企业应每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所有的生产企业,都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刷政府规定的零售价,企业自己定价的药品,要印刷自己的零售价。要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把全部药品纳入监测和公布的范围。

4、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是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中心和活动焦点,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卫生系统接触的第一环节。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社区服务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可带动相关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医院机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资源共享、管理体制改革全行业资源统一管理),走出一条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能节省资源、控制费用的发展路子。

5、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例如可以尝试用医保卡支付健身活动的费用。身体素质锻炼好了,才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俗话说:治标更要治本。如果我们把防病工作做在治病工作前面,就能够达到节省医药费的目的。

2008年奥运会以后,我国把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目的就是激发广大群众健身热情,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四、结语。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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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医疗保障事业的好坏事关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幸福,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工程。因此,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始终是各国、各地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09年以来,中央文件多次明确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全民医保成为新时期医疗改革的方向,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改革高校医疗体制并改善医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达到了将近2300所,在校本专科学生突破200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30万人,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实施适宜的医疗保障尤为必要。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近年来一直也受到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改革和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高校公费医疗保障的支付危机,使政府、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高金娥,2007)。第二,介绍国外高校医疗保障模式,力主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医疗保障制度,并在实践中推动了五种模式的发展,其中主要的举措是引入了商业保险模式(李国柱,2009)。第三,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批评,建议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范畴,政府主导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辅以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构建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郑功成,2006;彭美华、朱才华,2010)。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不难发现,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模式的研究和争论推动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但是研究的局限性也逐渐的显露出来。第一,注重对制度变迁的定性研究,缺乏相关理论和经验数据的支持,因而得到的结论和建议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部门的参考价值有限。第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热衷于某一地区或某一高校的问卷调查,虽然反映了一些问题,但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第三,从当前实践的进程和阶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框架,那么对大学生新旧制度间的平稳过渡、新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衔接和融合、新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以及高校校医院激励机制设计等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关文献不多。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脉络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单一的公费医疗阶段,二是逐渐多样化的医疗保障模式阶段,三是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一)单一公费医疗阶段

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开始于建国初期,当时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该指示所涵盖的公费医疗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党派、人民团体及文、教、科、卫等事业单位,同时也包括由国家和地方公办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各公办高校学生人数实行每年40元或60元的定额拨款(部委所属院校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而财政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计划外扩招的学生则没有拨款。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比例在10%左右,学生负担很少,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在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方面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的迅速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财政负担越来越重,高校医院亏损也越来越多,同时对非公立学校也不公平,并且一些患大病的学生单靠学校一方的力量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改革完全公费的医疗模式势在必行。

(二)多元化医疗保障体制模式阶段

由于早期传统公费医疗模式弊端明显,很多高校纷纷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传统公费医疗与现代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除了继续原有的公费医疗模式外,同时向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便弥补重大疾病情况下公费医疗基金不足的缺陷。

二是用纯商业保险模式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模式,这种纯商业保险模式通过学校和学生个人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来进行运作,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对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这种医保模式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投保意识不够,投保不积极,或者有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保费,而且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周期漫长等等。

三是完全依靠医疗救助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学校筹集各方面的资金来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作为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弥补的重要来源。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筹集资金不足,而且数额也不稳定,弊端同样明显。

(三)逐步走向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阶段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至此,我国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逐步纳入到了社会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当中。

三、当前大学生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但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所设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尽到将制度宣传到位的责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制度自 2009 年才开始陆续实行,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社保卡发给各学校,学校再将社保卡发给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对这种医保改革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给学生带来的益处都缺乏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导致部分学生对这项制度的迷惑和不解,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认同感。根据对安徽和江苏八所高校400位学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对现行大学生医保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到5%,而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5%,了解一点的占到40%,这种状况显然不尽人意。

其次是新医保制度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目前的大学生年龄大约在18至28岁之间,绝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患病,而且也不严重,一般门诊就能很快解决,费用也就几十元,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有100、200、300元不等,而且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普通门诊的小病治疗费用却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这种制度实施的结果就是占患病学生的不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新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因此,参保并不积极。

四、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由高校自身、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首先是高校要承担起在校学生日常小病治疗的责任,增加对校医院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投入;其次是政府要提高极少数患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再次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慈善基金,专门用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大学生;最后还要有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形成一个覆盖全体学生、满足全体学生需求的全方位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大新医保制度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都说新医保制度比过去的老医保制度要好,但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定的阻力,并没有得到大众的广泛认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和各个学校要加强新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不能停留在一年当中的某一天或某一个时段,而应将新医保政策的宣传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长期做下去,尤其是在目前新医保实施的初期就更有必要。各个学校也应该将新医保的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学校网站、校报媒体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大力宣传,让大学生对参加医疗保险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生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为更好的让大学生享受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应该在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阶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使政府部门、各个高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大学生个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责明确、规范,让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在一个法律完善、制度健全的框架内有序运行,让大学生真正享受更多的公共财政多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国恩.全民医疗保障与保民生促增长[J].理论前沿,2009(8).

2.陈钊、刘小峰.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J].管理世界,2008(8).

3.张奇林.制度的逻辑与悖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学术研究,2009(2).

4.《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

5.《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

第8篇

关键词:多元化;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9-0088-02

纵观各国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各国公务员医疗保障的资源供给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供给主体、供给水平、供给形式,以及资源利用效率等多方面的差异。单从多元化的供给主体来看,不同国家的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各供给主体如国家、公务员个人、所属单位,以及各自所生活的家庭社区等都发挥着不同的职能,其角色定位也不尽相同。在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应中为什么要进行多元化供给,各位专家学者在提供理论支持、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视角中各有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一、侧重理论支撑的研究

罗斯(Rose)于1986年提出福利多元组合理论,他认为社会中的福利来源于三个部门:家庭、市场和国家。作为福利的提供方,这三者中的任何一方对于其他两方都有所贡献,将三方提供的福利整合,就构成了社会的福利整体。现代社会中,福利的总量等于家庭中生产的福利加上通过市场交易而获得的福利,再加上国家提供的福利[1]。罗斯的福利多元组合理论着重强调国家以外的其他社会部门在福利领域的作用,对解决福利国家出现的危机提供了理论参考。从起源来看,我国公务员医疗保障自建立之日起就是实行由国家对公务员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部买单(公费医疗)。可见国家在过去就是扮演着主要的也是唯一的资源供给主体,所以说如果长期这样下去也可能会出现财政危机。罗斯关于福利多元组合的理论因为强调国家以外其他社会部门在福利方面的作用而受到重视。

伊瓦思(Evers,1988)借鉴了罗斯的多元福利组合理论并将罗斯的福利多元组合观点演绎为家庭、(市场)经济和国家共同组成福利整体,并称之为福利三角。伊瓦思认为,福利三角的研究分析框架应该放在文化、经济、社会和政治的背景中;他将福利三角中的三方具体化为对应的组织、价值和社会成员关系。这不仅为福利多元化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他注重三者在组织、价值和社会成员关系中的研究,这又为后人在多元福利研究中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在此基础上,约翰逊(Johnson,1999)在罗斯的福利多元部门组合中加进了志愿机构,丰富了福利多元组合理论的内容。约翰逊将提供社会福利的部门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国家部门提供的直接和间接福利;二是商业部门(commercial sector)提供的职工福利,向市场提供有营利性质的福利;三是志愿部门(voluntary sector),如自助、互助组织、非营利机构、压力团体、小区组织等提供的福利;四是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如亲属、朋友、邻里提供的福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更进一步丰富了福利资源的供给主体[2]。约翰逊认为,社会福利多元部门中国家的作用是有限的,他批评了福利国家过分慷慨的福利提供。

随着20世纪90年代欧洲福利多元化改革浪潮的出现,我国学者如关信平、彭华民(2009)等人也开始在我国社会政策领域引入多元化。而且在具体的社会福利供给研究中,供给主体也开始由国家、市场、家庭三维逐渐发展到更加明确的政府、单位、家庭、社区及个人等多维。

综上,从多元化福利供给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来看,罗斯的三方福利供给体系研究比较宏观,它只是对福利供给的简单分类,在家庭、市场和国家提供福利时该如何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并没有做详细的研究。伊瓦思的福利三角模型是在福利多元供给主体发挥功能的具体环境下形成的,这为多元福利理论提供了应用环境和操作条件。但是福利三角模型并不能应对整个复杂的福利供给体系,社会福利的供给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者福利资源的多样化趋势还需要不断细化明确。而且在公务员医疗保障福利领域该如何进行多元化的福利供给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模型。

二、侧重医疗资源供给实践的研究

医疗资源具有稀缺性,随着1998年开始的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行,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要全部开始参加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务员的医疗保障资源在这一改革中也当然会受到冲击。为摆脱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不足或者不可持续的问题,各国通过制定不同的政策,在供给主体和供给职能方面,各国专家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我国学者崔红华(2008)对目前我国公共医疗资源供给现状做出分析,公共医疗资源在医疗机构布局、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输送以及政府财政支出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而公共医疗资源配置的过度市场化、非均衡化、低效率化和城乡二元化则是背后的重要原因[3]。并提出政府应强化其在公共医疗资源供给问题上的主体责任以及改善公共医疗资源的供给手段。毛寿龙(2007)认为,一些国家过于强调发展以国家为主的社会政策,必然会加重国家的负担,如果安排不当的话甚至还会减弱公务员的工作动机,以及降低公务员对个人和家庭责任的重视程度[4]。这就要求国家在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中扮演适度的购买者角色。崔红华只看到市场介入的不足却没能认识到市场参与供给的好处,毛寿龙在否定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却没能提出其他供给主体的责任。可见国家在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中扮演的角色在当前还没有定位好。

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虽然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但并不意味着责任政府功能的发挥就可以替代或者忽略个人责任。郑功成(2012)就认为德国自俾斯麦政府上台以来,其国家的保障制度改革以保险项目为出发点,强调个人责任。公务员的社会保障也呈现出保险的特点,个人缴费,按比例报销,这极大促进了公务员保障资源的供给,在减少政府财政压力方面也发挥重大作用[5]。但是一味地增加个人责任也会给公务员个人造成压力。个人该如何提供资源供给在我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从组织单位的功能发挥来看,诺曼・弗林(Norman Flynn.1997)认为,通过组织结构关系的变革来控制组织的投入与产出是英国20世纪80年代公共部门的管理改革中主要正面经验之一[6]。我国学者何文炯(2010)认为城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同时废止,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鉴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与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距,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力争“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但总体保障水平下降不多”[7]。补充医疗保险的建立在开始之初在解决医疗保障待遇差异和不公平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后期由于规定不统一,后来又出现适得其反的功效。

由于我国公务员的医疗保障具有国家财政的强力支持,再加上医疗保险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我国学者车刚(2005)认为,我国公务员的医疗保障重在以“病”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以“治”为首要任务,而非以“防”为主要手段[8]。关于家庭、社区在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中的功能发挥,我国学者丁建定(2004)认为,当前我国各群体的医疗保障服务还呈现“碎片化”状态,在基层社区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性安排。在公务员医疗保障领域更是如此。因此,关于公务员的医疗保障资源供给就要由家庭和社区这些基层单位去实现了。

从这以上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实践政策中可以发现,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的供给主体还是局限于国家、单位,对于公务员个人责任和基层的家庭社区功能的发挥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性规定。但是对于国家和单位的供给责任也没能正确定位,以至于在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实践中造成医疗资源供给不足或者分配不均等诸多问题出现。因此,在研究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问题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个供给主体的责任和角色定位。

三、侧重分析视角的研究

关于医疗保障资源的供给问题,各位专家学者在研究这一问题时采用了不同的分析视角。我国学者余萧(2013)认为,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了以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名义上划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支撑的多轨制医保制度体系,并基本实现了医保全覆盖。但是现行的多轨制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差异巨大,公平性问题突出,制约了医保作用的发挥。他以公平视角为基础,从“显性公平”和“隐性公平”两个维度出发,具体围绕参保机会、医保缴费、基金统筹与支出、保障范围、给付水平、信息对称性、附加成本支出、行政服务质量、医疗资源配置和实际保障效果等指标,基于文献研究与实地研究两种方法对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等进行分析研究[9]。但是从公平的视角出发,只是重在强调资源分配的问题,并没能解决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韩衍顺、郑真(2009)不但提出当前我国公共医疗资源投入供给不均,还强调医疗资源分配和利用效率低下。他们认为在不同群体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医疗保障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有时甚至出现浪费。但是他们却没能明确界定医疗资源供给主体的责任,所以他们的研究还停留在发现问题而不能有效解决问题的阶段。

徐炜(2011)站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形成发展的高度,提出“我国当前多种医疗保险制度并存的格局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保障需求,束缚或阻碍了医疗保障的发展进程。”[10]他以江苏为例,从经济管理的角度出发,找出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供给体系各个参与主体的管理问题所在,并要求建立一整套制度来规范。他提出的建立制度诉求目前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还无法实现。

所以,无论从公平还是效率抑或是制度建立的角度都只是一种滞后性的问题描述研究。在公务员医疗保障资源的供给研究中并不能起到预防性作用。所以在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起步阶段就应该从资源的多元化供给为切入点,并在明确各个供给主体职责的基础上才能避免不公平、效率低或者制度漏洞等问题的出现。

四、结语

综合国内外关于公务员医疗保障的研究可以发现,理论方面:多元福利理论起步较晚,实践上尚不成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福利需求呈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多样化发展趋势。而公务员的医疗保障需求也一样。20世纪90年代多元福利模型从欧洲向世界的蔓延,这种从人们的需求出发并迎合了当今社会的需要的理论在实践中还有待完善。而且在公务员医疗保障福利领域该如何进行多元化的医疗福利供给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模型,所以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在我国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研究多元化的医疗保障资源供给问题对于建设完善的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和扩大多元福利模型在其他保障项目的运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理论建设性价值。

在研究实践中,第一,众多的专家学者在这一领域重在强调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过高对政府造成的财政压力,但是却没有过多地分析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在研究有关公务员医疗资源供给不足或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平时,大多学者是从减少对公务员的医疗资源供给角度研究而没有从开源(多元化供给)这一角度出发。第二,对宏观的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制度研究较多,而在微观的参与主体方面研究得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务员医疗保障体系科学建设的步伐。第三,研究视角过于狭窄和单一,目前大部分还停留在“公平”、“效率”等方面,没能站在整个公务员庞大体系的高度和各个成员的需求多样化的范围去思考,这就造成研究的单调和乏味性,缺乏创新性。因此,在这一领域中,研究公务员医疗保障供给体系中的公务员个人、单位、社区家庭,以及国家等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和医疗资源供应中的角色定位对于解决公务员医疗保障转型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具有鲜明和较强实践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彭华民.福利三角:一个社会政策分析的范式[J].社会学研究,2006(4):158.

[2]陈舒雯.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基于福利三角理论的分析[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18).

[3]崔红华.公共医疗资源供给的政府缺失与改进[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2).

[4]毛寿龙.责任政府的理论及其政策意义[J].行政论坛,2007(2):5-11.

[5]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2.

[6]诺曼・弗林.公共部门管理[M].曾锡环,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224-225.

[7]何文炯.缩小社会医疗保障待遇的群体差异仍需探索[J].中国医疗保险,2010(3):32-33.

[8]车刚.中国与西班牙、韩国等国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J].卫生软科学,2005(4):97.

第9篇

关键词:医院安全 管理制度 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3-0047-02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是医院的根本工作,医院安全管理关乎医院生活、生产秩序和人身、医疗安全。因其行业的特殊性,使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尤为艰难。近年来,随着医院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人们对人身财产安全的愈发重视,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愈发重要。完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已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和重点。

1 医院安全制度的完善

1.1医院安全制度现状分析

目前医院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安全消防、设备安全、药品安全、饮食安全、安全应急等。这些安全目标的实施保障医院安全关键所在,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乎人身财产安全。早在1997年,钱秋生提出在医院内部设立“安全奖”的想法[1]。后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安全治安、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等的研究也越来越多[2-6]。

1.2传统医院安全制度局限性分析

医院由于其人员流动性大、设备接触使用者多、开放性大、药材品种数量巨大等使得安全制度在实施的时候面临巨大困难。目前还没有形成医院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停留在经验化的层面,不具有系统性、指导性、约束性。

1.3医院安全制度的完善研究

制度实施的保障是制度规定的明确性、量化性以及强制性。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在各个方面形成章、节、条、款等规范性文件。医院的安全制度体系见图1。

2 医院安全制度综合保障体系构建

2.1医院安全制度综合保障体系构成分析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体系,才能使其切实落实,不然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1)安全文化宣传。人的思想指导人的行动,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医院安全问题的关键就是人人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文化是安全生活和生产的前提,是安全价值观的核心,是安全行为的指导,是安全制度得以实施的源动力。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可以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指导人们的安全行动,提高人们的安全责任感。

(2)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是保障安全制度实施的有效手段。单凭人们的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其力度略显单薄,唯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才能更好的督促医院各人员切实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医院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协同监督管理方式,以期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的切实落实。

(3)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将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甚至个人。使各部门各负其责,避免责任推诿现象发生。对于造成安全事故发生者予以适当的惩罚,评选安管管理优秀代表并予以奖励。这样使安全责任有据可循,安全管理分工明确,从细部入手,严管严查,维护医院的安全和谐。

(4)安全标准化。规范医院各部门、岗位、环节的安全行为,确定安全管理指标,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标准可以参考,对落实医院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通过安全标准化落实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标准,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根本理念,将为医院安全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5)安全设施布设。医院的安全设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技术保障,也是安全制度实施必不可少的条件。一个可靠的安全设施系统将全方位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医院因其特殊的公共聚集性是一个非常复杂、不易管理的场所。各类遍布的医院生活、生产的基础设施也成为医院安全事故的源头。建筑设施、医疗设施、洗涤设施、保洁设施、饮食设施等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是安全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

2.2医院安全制度综合保障体系构建

医院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各方面是互相联系的。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标准化、安全设施布设之间并不是孤立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医院安全管理必须保证各方案措施的协同性,强调任一方案其成效都是微小的,它们之间相互协作、互相促进,发挥医院安全管理最大效率。

医院的安全文化建设使各部门、各人员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动力源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管理,才会在行动中真实体现。只有人人重视安全,方能实现医院安全管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医院的人身财产安全。

医院的安全监督检查是保障安全制度实施的手段。在监督检查中使各人员意识到自己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去深化安全管理文化理念、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践行安全管理标准,保障医院安全制度的顺利实施。

医院的安全责任制是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关键。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才能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到位,避免互相推诿、依赖他人的现象发生。安全责任的明确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前提、安全文化宣传的具体体现、安全标准化的依据。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医院安全。

医院的安全标准化是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的依据。一个具体、量化的标准是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安全知识文化的具体内容,是保障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安全标准化方能保证医院的每一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达标,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的安全设施布设是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基础。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设施布设才可以将安全管理落实到医院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安全设施布设是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技术保障、安全文化宣传的实物依托。安全设施的到位将大大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

3 结论

(1)完善了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构建了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综合保障体系,为医院切实落实安全制度提供了决策依据,为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方法保障。

参考文献:

[1]钱秋生.医院内部分配设立“安全奖”的一种尝试[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1998,1.

[2]孙民.坚持预防为主 做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4.

[3]陈建荣,马念祖,缪旭东,王建军.构筑医院治安防控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医院,2005,3.

[4]韩军.浅谈医院安全文化建设[J].医院院长论坛,2008,6.

[5]钱敏才,马琼芳,季红英.构建医院安全文化的探索和实践[J].医院管理论坛,2010,1.

[6]刘阳晨,刘松林.数字化医院安全策略的应用[J].中国医疗设备,2010,2.

作者简介:陈海云(1979-),男,民族:汉族,籍贯:湖南耒阳市人,学历:专科,助理政工师职称。主要研究方向:医院安全保卫。

第10篇

关键词: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自1995年3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称“全民健保”)。近十年来,由于其经济增长趋缓、人口老化、医疗科技进步、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健保制度设计的缺失等因素影响,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在实行中,产生了医疗资金支出增幅迅猛而保费收入增长缓慢等诸多危机。为了达到既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又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系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故本文围绕近十年来台湾地区两代全民健保制度的实施及其变革进行剖析,以期从中得到启示。

1.一代健保与二代健保的剖析

1.1保险对象

台湾地区除享受军医保障的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失踪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外,其余台湾民众都属于保险对象。其对象涵盖六类被保险人和四种眷属。即六类被保险人:①“政府”职员、公营企事业职工;②自由职业者;③农、牧、渔人员;④军眷;⑤低收入户;⑥荣民(退役军人)及家眷。四种眷属:①1~3类被保险人的家眷;②军眷;③低收入户家属;④荣民家眷。

一代、二代健保均采用将保险对象分成六大类的方式,根据“有钱的人多负担健保保险费,没钱的人少负担甚或不负担保险费”的思路,依其经济能力,分别承担相应的健保保险费负担比例,以期达到较好地照顾了中低收入的贫苦民众,“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1.2保费分担比率

保险费负担按3/3制予以分摊,即投保人、投保单位和政府( 详见表1)。

表1 一代健保和二代健保保费分担比率

类别 保险对象(下表括本人及家属) 一代健保负担比率 二代健保负担比率

投保人 投保单位 政府 投保人 投保单位 政府

第一类 1.工职人员、公务员 40 60 0 30 70 0

2.私立学校教职员 40 30 30 30 35 35

3.受雇主 30 60 10 30 60 10

4.雇主、自营业主 100 0 0 100 0 0

5.专技人员、自执业者 100 0 0 100 0 0

第二类 1.职业工会会员、外雇船员 60 0 40 60 0 40

第三类 1.农、渔、水利会员 30 0 70 30 0 70

第四类 1.军眷家户代表 40 60 0 0 0 100

第五类 1.低收入户成员 0 0 100 0 0 100

第六类 1.荣民/荣民遗眷家户代表(本人) 0 0 100 0 0 100

2.荣民/荣民遗眷家户代表(家属) 30 0 70 30 0 70

3.其它地区人口 60 0 40 60 0 40

注:各类眷属及第六类被保险人均须为无职业者

从上表可见:二代健保较一代健保更加减轻了投保人的负担,尤其是第四类军眷家户代表,投保人从原40%的负担比率降为0%,全部由政府补助投入。这样的调整,获得了多数台湾民众的支持,有利于二代健保的推行。

1.3健保费用的支付标准

1.3.1一代健保的支付标准

一代健保费用支付标准形式有论量计酬制、论日计酬制、论病例计酬制、论人计酬制和总额支付制等五种。其中:

总额支付是以协商的方式,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主管机关及专家共同商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明确医疗部门支付,及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促使医病双方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将医疗费用合理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它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整体医疗费用的控制及尊重医疗专业自主,并将费用成长率控制在合理范围。故1998年7月1日起由牙科门诊开始试点实施总额支付制度,使得费用成长率控制在8%,较实施前的12%有所降低,且民众对医疗品质满意度上升至93.6%。随之从2000年7月1日起中医门诊实施“中医总额支付制度”;基层西医门诊于2001年7月起实施门诊总额支付;至2002年7月则在医院全面实施。从费用支出面观察,自1998年开始试行总额支付制以来,到2002年全面实施,每年医疗费用支出的增长率,从原来7%降到4%左右【1】。

论量计酬制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是指按数量进行支付,各诊疗项目支付费用一律以点数计算,操作方法是把医院、药局的成本按项目“点数”详列支付标准每点金额由主管机关定之,通常一个点数按1元钱左右给予支付【2】。

论日计酬制是依据医院全年的住院人口数,乘以标准的每日平均住院费用,后者的计算以前一年的资料为基础,统计医院全年之费用总额及住院人口数,计算平均每人每日住院费用,再依估计的医院的住院人日数计算该院全年应支付之费用总额。主要适用于精神科、慢性病床及日间住院等。

论病例计酬制是按病例数量支付医院必须的费用,适用于慢性病住院、预防保健项目、护理项目等。

论人计酬制是将民众交给“健保局”管理的保费交由医师管理,把该家庭医师所照顾的家庭中的成员的健保费用全部交由家庭医师掌管【3】。此处健保费用指的不是该家庭成员所交的保费,而是该成员所可以享受的平均健保费用。适用于山地、离岛或特殊医疗服务(如长期以来呼吸器病人的照护)等。

1.3.2二代健保的支付标准

二代健保对支付标准进行了改革,其改革措施中最重要的是论质计酬制;即以购买健康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导向,通过调整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引导医疗服务提供者朝向提供整体性医疗照顾,并以医疗质量及结果作为支付费用依据。此制度在二代健保中首次实施。

台湾健保主管部门自2008年起实施全民健保住院诊断关联群(DRGs)支付制度。该制度以住院病患的诊断、手术或处置、年龄、性别、有无合并症或并发症及出院状况等条件,分成不同的群组,并依各群组医疗资源使用情形,订定出各群组的包裹支付点数【4】。该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即至2011年,针对24类、969类疾病全面实施。未来治疗同一种病,不论治疗方法、住院天数、药物,都只有一种给付价格。DRGs的实施因受到台湾医院协会的强烈反对,故自2009年9月1日才实施,分六年逐步导入。目前癌症、精神病患、血友病、艾滋病、罕见疾病及凡住院超过30天的住院个案等将不纳入DRGs,如果实际费用超过DRGs的上限值,超过上限之医疗费用仍支付八成。同时,从2010年1月1日起,台湾住院健保给付实行“同病同酬”包裹式支付制度(Tw-DRGs)时代,首推155项病种,包括盲肠炎、疝气、剖腹产、髋关节手术等【5】。

1.3.3两代健保制度支付标准比较

二代健保主要采用总额支付制和论质计酬制,其理由如下:①论量计酬制不利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②这两种制度更重视“质”。③这两种制度能较好地减少医疗浪费;④有利于更合理地进行医疗资源配置;⑤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尤其是病人的满意程度和服务过程的有效与舒适性两方面。

当然,论质计酬也有待改善地方,如建立奖惩制度,加大对病患传输正确的就医观念以及对卫教常识的宣传,还可以建立医疗质量的管理机构与监督机制。此外,总额支付制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如对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现象没有进行合理的控制;在逐渐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之内,只能降低医疗服务的质量,从而使得民众的健康受到损害。

1.4海外台湾民众健保权利的改革

在一代健保,对于长期移居海外的台湾民众,有就医需求时,可随时返台加保以获得全民健保给付。故多数台湾民众认为这项政策极不公平,会造成全民健保资源的侵蚀。这次二代健保则从严限制久居海外或新住民参加全民健保的条件,除非二年内曾有加保纪录的设有台湾户口台湾民众或受雇者,否则,都必须在设有台湾户口或取得居留证件之后满6个月,才有参加健保资格。

1.5健保资源浪费与诈骗的监管

鉴于台湾地区医疗浪费与诈骗行为越来越猖獗,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在二代健保中加重了对此行为的惩处。如①加重诈领保险给付及医疗费用者之罚款至其诈领金额之二十倍,并对于违规情节重大之特约医事服务机构,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定期间不予特约或永不特约。②对于多次重复就医、过度使用医疗资源之保险对象,将及时进行辅导与就医协助。

2.二代健保创新与缺失

二代健保以建立“高品质、公平化、高效率”的全民健保机制为目标,历经十年,终于在2010年1月4日通过。它在医疗质量的重视程度、信息的公开程度、费率的公平性、医疗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比一代健保更加进步与文明。

2.1社会公众的参与

二代健保强调应公开重要事务的资讯,如一些重要会议的实录、医事服务机构的财务、质量报告以及病床数、病床使用情形、违规资讯等。台湾有关部门希望透过健保业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化,以利全民共同参与、关心健保业务,并促进保险医事服务机构提升医疗质量。

2.2健保组织体制

为达到权责相符及确保财务平衡的目的,二代健保将监理会与费协会合并为“全民健保委员会”,以建立财务收支联动机制。即将全民健保监理委员会及医疗费用协定委员会进行整合,统筹保险费率、给付范围及年度医疗给付费用总额协定等重大财务事项之审议,确保收支连动,达到健保财务稳健经营之目标。这项政策有利于落实财务责任,并使医疗给付与支付方面会更有效率,还可稳定健保收入,减缓财务方面对健保制度的冲击。

健保体制的改革则朝公法人方式进行规划,并设计让医疗提供者能担负财务与质量的责任机制,促进良性有效的竞争,以达到权责相符、专业自主、各方参与、持续经营的目标。此项政策的制定促使健保组织更完善,也大大延长了健保制度的寿命。

2.3补充保费的征收

与一代健保相比,二代健保采用“双轨制”。一般薪资保费有所降低,保险费率由5.17%降为4.91%,但对与薪资之外的六种收入则征收2%补充保费。六大项补充保费包括累计逾四个月投保薪资以上的奖金、利息所得、股利所得、执行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及兼职所得等。因此,包括定存族、股票族、医师、律师、会计师、演艺人员、房仲和汽车超级业务员等“高收入”族群的保费,都将调高。

根据估计,仅有17%的民众必须缴交补充保险费。这样的调整,既提高了二代健保制度的适当性,社会价值期望较高地实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保险收入,据估计可维持全民健保5年的保险财务平衡。

2.4二代健保的不足

二代健保已有所创新与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对药价黑洞问题,二代健保没有设计出很好的改善措施。虽其主管部门已认识到解决药价黑洞的重要性,并进行一定整改,但是效果不尽理想。2007年2月台湾地区“健保局”重新订立保险给付药价,当时预估如果解决药价的黑洞问题,估计一年可减少上百亿元的健保支出。故健保主管部门须下决心解决药价黑洞问题,扩大民间监督力量,特别是对医生处方笺进行公开化,这样对解决药价黑洞大有帮助。此外,对多眷口家庭健保负担重、总额支付制的弊端、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仍然不高等问题都没有在二代健保中得到有效解决。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改革、前进。

3.二代健保对大陆医疗保险制度的启示

鉴于台湾与大陆地区有相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可从台湾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中得出一些对大陆医疗保险制度的启示。

(1)大陆医疗保险制度经过了20多年的改革仍无法实现公平就医,不同职业、不同地域的人群所享受的医疗条件截然不同。往往经济能力越弱就越得不到医疗保障,所以出现了严重的“看病贵”的现象。而台湾依据不同的职业划分保险对象,且对于经济能力越弱的群体政府负担的比率就越多,但是无论哪一种保险对象,在享受健保权利的时候,一律平等,公平性强。

(2)与台湾地区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相比,大陆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过窄,还有不少民众需要自费医疗,经济负担重。

(3)在大陆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医生及医疗机构的浪费行为约束较少。而台湾健保在二代改革中加大了对医疗浪费和诈骗行为的惩处,加强对医疗浪费和医疗诈骗行为的监管。

(4)在大陆医疗服务市场中,医患双方存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现象,医院可能会诱导需求,为患者提供额外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药价格的抬高。而台湾二代健保大大加强了民众参与健保业务,提供民众实用的健保资讯,达到有利于民众就医选择,并透过医疗质量资讯及重大违规行为的公开,促进保险医事服务机构提升医疗质量。

(5)大陆医疗保险制度在财务监督制度方面可以向台湾学习,建立财务收支联动机制,达到权责相符及确保财务平衡的目的。

(6)同时,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在健保IC卡方面也值得我们学习。民众上医院看病,只需携带自己的健保IC卡,就可以到任何医院看病,台湾各地的医院凭着IC卡,即可为病人办理看诊或住院手续。这样既可以简化程序,资源共享,对病人的病历有一种连续性的记录,有利于对病人的治疗。

4.结论

总之,二代健保的设计较一代健保而言,具有更高的品质、更高的效率和更高的公平性,但其设计仍存在一些弊端,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鉴于台湾与大陆地区有相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通过对台湾地区全民健保改革措施的分析,我们也可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参考文献

1.明年健保总额成长范围,下限1.644%,上限3.6%(N).医药新闻,2010-6-14(3)

2.林端宜.台湾健康保险概况.海峡科技与产业.1999(4)

3.涂醒哲.走出健保困境总额制度下的生存之道.台湾医界,2005(7)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对策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仍然占到总人口的70%以上。套用舒尔茨的说法,中国经济可谓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或农村经济对策,或者说是农民经济、穷人经济,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问题在我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民工的本质是农民问题,农民工是农民中比较先进的、比较积极的部分,他们是带头和开路的。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问题。

对中国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农民工可谓功不可没。据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统计对策,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对我国GDP贡献率达21%,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5亿人,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2%,在建筑业中接近79.8%;在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对策,农民工占到52%以上。

然而,长期以来,受人为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远离了人口众多而又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国家社会政策缺位的一个重要表现。农民工医疗保障程度低,相应的医疗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之外。

一、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价值分析

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据统计,目前农村有1 .7亿剩余劳动力,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大部分来到城镇,而来到城镇的农民工60%表示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回去。这些失业或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因生活所迫,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风险的增加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他们也要求有平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而从整个社会来看,也只有为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农民工才能安心工作,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2.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加大及体现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的需要。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民靠天吃饭,依赖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转入市场经济后,一切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社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功能弱化,而且机械化大生产条件下伴随工业化、现代化出现的各种职业病,失业、养老等老弱病残问题都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风险和生活风险。这些市场化风险对他们构成严重的威胁,尤其是在转型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存在的今天,社会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网,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城镇居民可以充分享受医疗保障,而农村居民却相反,社会长期默认农民的医疗保障就是土地和家庭保障,而没有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这不利经济的发展,不利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为此把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就成了必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并不代表就有其建立的可行性,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一样,对其可行性必须认真论证。

1.农民工应该建立什么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为农民工提供医疗保障这已取得了高度一致的认同,但对农民工提供什么样的医疗保障,应该由谁来提供,这是理论界一直有的争论。我认为单纯地把农民工医疗保障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是不够的对策,因为农民工毕竟与纯粹的农民存在很大的差别,而且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要。我认为对农民工医疗保障应该是整体上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但同时应该根据农民工的特殊性,建立与农民工迫切需要相符的医疗保障,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实现农民工医疗保障与农村医疗保障的统一,然后再实现农村医疗保障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最终建立高度一体化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

2.建立归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农民工身份特殊,其迫切需要的是解决突出的基本健康保障问题,因此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走分阶段逐步完善的道路。其实际情况表现在:一是农民工虽然现在身在城镇,但仍是农民,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落脚点是农村。据北京市对农民工的调查,有89 .7%的外出农民工表示最终将回到家乡,吸引他们回家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土地,这是其生存保障和健康、养老保障的最后防线,因此把他们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这既符合人们的正常思维又符合目前农民工的实际。二是农民工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不具备像城镇居民那样的缴纳医疗保险金的能力,其医疗保障大部分是依赖政府和社会的救济。

二、构建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设想

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构建过程中要有周详的对策,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从其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健康保障入手,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具体对策有:

(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工数量庞大,流动性极强,不能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显然不合适,而应该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建立分层次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首先将农民工进行分类,可将其分成三大类:一类是经过在城镇的长期生活,有了一定的积蓄并打算在城镇长期定居的农民工,可将他们按富裕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使其接近城镇医疗保障,享受较高级的福利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待遇;一类是短期在城镇生活,到了一定年龄返回农村的农民工,这类农民工不好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的配套措施来构建其医疗保障;另一类是临时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这类农民工的重心仍在农村,只是农闲时才到城镇打临时工,农忙时还得回去务农,对这类农民工可将其纳入相应阶段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内。各层次的医疗保障应建立项目齐全的医疗保障内容。农民工医疗保障是一种基本保障,为了满足某些农民工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需要,可建立商业性保障作为辅助保障。

(二)加强配套改革。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需要改革一系列相关的阻碍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只有为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扫清了障碍,它才能得到顺利发展。因此,需要改革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政策。主要有:一是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二是改革劳动力用工制度。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对不同的劳动力有不同的态度,如对待农民工就有歧视,表现在工资收入上的歧视,工作分工上的歧视,子女入学的歧视等。三是改革土地制度。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土地分散的制度不利经济的发展。为了提高农村生产力,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让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机械化大生产。集中土地的可行办法是让土地自由流动,甚至可以自由买卖。农民工转让土地所得的费用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作医疗保险。四是改革计划生育政策。尽管我国的计划生育采用了严管政策并取得了成绩,但是仍有大批农民想方设法多生,这种现象归结其原因就应该是农村医疗保障不健全。只有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使他们放弃超生的念头。五是各实践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管工作。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依靠他们自身的力量还难以彻底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典型,各实践部门就应该从工资、住房、工作条件等各方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保障资金来源渠道。扩大基金来源渠道,设立个人账户并保值增值资金是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血液”,没有充裕的资金, 医疗保障制度就无法运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为增加资金可考虑:一是把土地转让金转入个人账户。二是把买断“二胎”生育权的所得收入转入个人账户。(买断“二胎”生育权是指农户主动放弃生第二胎的权利,从而政府给予资金一次性买断生育权。)三是国家财政拨款。四是个人缴纳的费用。五是发行福利彩票。六是社会救济和救助等。

(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目前,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严重阻碍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对于刚刚起步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由于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宏观上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因此首先要加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的农民工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由于《社会保障法》的缺位使得现行法规缺乏约束力,导致制定和实行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时没有法律依据,形成混乱局面。在立法的过程中,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参照国际组织制定的规章和原则,借鉴各国医疗保障立法的经验制定一部确立医疗保障性质、目的、宗旨和原则的法律,规定国家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劳动部门等在内的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在医疗保障体系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协调医疗保障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保证医疗保障制度能被公正、合理、有效地执行,并能达到医疗保障的目的。

总之,把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既是对他们为国家发展做出的贡献的一种认可和回报,也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措施。只有公正地对待他们,给他们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的本质。这也是一个社会公平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1.李昌麒.经济法学(2002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刘斌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年版

3.吴忠民,〈社会公正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2).

5.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

6.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第12篇

Fisher提出健康问题之后,1963年KennethArrow发表的经典论文《不确定性和福利经济学》标志健康经济学确立,至此,健康经济学开始作为正式的一门学科得以确立和发展。在六十年代,人力资本理论被应用到健康经济学当中,数量计量工具被应用于健康经济学的实证研究和经验分析,一部分健康经济学家开始致力于医疗机构,健康政策方向的研究……健康经济学展开各个方面的理论和实证探索。七十年代至今健康经济学在理论和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各个方面得到快速的丰富和充实。

Fuchs根据96年期刊引用报告的数据统计分析“定量”地总结出健康经济学具有双重学科性质:作为医疗政策健康保健研究的投入要素的经济学和作为研究健康行为医疗保健的经济学的。本文将依照此思路通过回顾文献分别介绍健康经济学在两方面研究的重大演进。

第一部分:作为行为科学的健康经济学

主流框架下的理论经济学,健康经济学的理论是纳入

一、阿罗的经典论文

1963年KennethArrow发表的经典论文《不确定性和福利经济学》标志健康经济学确立,在这篇有重大影响的论文中讨论了风险厌恶,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慈善行为的外部性以及大量在此后的健康经济学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其它问题。他发现健康状况和治疗结构的不确定性是从实证角度和规范角度理解医疗部门的关键。阿罗在文中首先应用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和第二定理界定了医疗服务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偏离,尤其是疾病的发生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分担市场的缺失。以此为背景,他着重讨论了:第一,医疗市场的特殊性,指出医疗需求的不稳定性。医生作为病人的人也是利润最大化行为者。同时强调了医疗市场产出的不确定性以及医疗服务供给方存在的进入障碍。第二,在确定性假设下,分析了医疗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异主要在于收益递增,进入障碍已经医疗定价行为的价格歧视三方面。第三,在不确定性的假设下,比较了医疗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异。他首先运用期望效用函数描述了理想的保险原则(在风险规避的假设下)其次论述了道德风险,第三方支付和逆向选择行为对于医疗保险市场的影响,最后阿罗建立了风险规避条件下最优保险政策的理论模型。

二、人力资本理论和健康需求理论

对健康经济学有重大影响的另一部分研究也始于60年代早期,其中包括NBER的人力投资会议和GaryBecker人力投资的论文。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GaryBecker将厂商生产函数的观念应用到家庭的消费活动上,在1965年提出家庭生产函数: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各种物品,并结合自己的“时间”生产可获得效用的消费品(consumptioncommodities)。NBER会议录中同时收有Mushkin的论文《把健康作为一项投资》,Mushkin在1962年提交的这篇文章中正式将健康作为人力资本构成部分提出。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MichaelGrossman从七十年代至今为期三十年的努力极大推进了人力资本模型在健康方面的应用,他的研究已成为比较完善的医疗需求理论(1972;2000)。Grossman将Becker提出的人力资本观念应用到健康领域,将健康视为能提高消费者满足程度的耐耗资本品,健康资本增加消费者效用的原因在于能够生产健康时间,它和其它资本一样存在折旧的问题,Grossman认为消费者可以通过生产健康的方式来补充健康资本的消耗,健康生产要素包括医疗保健服务,生活方式,环境教育等。基于此他提出健康生产函数(healthproductionfunction)的概念: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各种医疗保健服务,并结合自己的时间生产健康。健康生产函数的一般形式:

H=f(M,LS,E;S)

1999年Grossman发表了题为《健康需求的人类资本模型》的文章,回顾了他本人72年之后,其他研究者所作的相关研究。人力资本模型通过增加条件和改变假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的扩展:

1.一般化,同时考虑投资模型和消费模型

Murrinen(1982)在一个一般化模型下,同时考虑健康投资的投资收益与消费效用,进而对年龄、教育和财富的变动进行比较静态分析。

2.加入不确定的影响

Cropper(1977),DardanoniandWagstaff(1987),Selden(1993),andChang(1996)

3.同时加入不确定性与保险的影响

Newhouse在Grossman纯粹投资模型中引入共保率,Rand实验研究小组则采用经验数据估算了健康保险对于医疗保险的效用。引入不确定性模型的共同发现是:与确定情况下的模型相比,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健康需求与医疗需求都较高。

另外,Grossman和Joyce还拓展了家庭内部时间分配对家庭成员健康影响的分析,他们发现妻子的时间是丈夫健康生产函数的一项重要投入(GrossmanandJoyce,1974)。

Grossman在2000年的论文中提出今后健康人力资本模型的研究思路是,从健康资本折旧率的不确定性来分析不确定性的影响。

三、医疗供给理论

医疗供给方研究方面的主要理论贡献有库里斯对于医院决策责任集团的研究,他指出决策的责任不仅属于行政管理人员,而且也取决于其他四个集团:医生(护士)、理事、工会以及政治家。特别是医生在选择用于最终产品的生产投入方面有着极大的个人决定权(库里斯和威斯特,1979)。Newhouse则详细考察了非盈利性医院,他假定医院头等重要的目标是保健供应的最大数量和质量。Newhouse认为,保健质量与全体人员的声望有关,而声望在非盈利性医院中是作为利润的对等物而被追求的。进一步,他利用非盈利医疗机构边际成本的缺失,重点分析了非盈利性医院的质量与数量生产可能边界(Newhouse,1970)。Pauly引入了时间序列数据,对于医疗服务供给者的信息及激励机制加以分析(Pauly,1987)。Pauly认为,医院目标的不一致主要是由于所有者结构的不一致造成的。

第二部分:作为健康政策和健康服务研究的经济学

在六十年论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革新前后,有一批着力于医疗机构,技术和政策的研究。这就是政策导向的健康经济和经验研究的健康经济学。代表人物:美国经济研究会长VictorFuchs,JopseNewhouseMartinFeldstein。他们将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用于健康的决定要素和提高健康产出水平相应的政策选择之中。除了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外大多采用经验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在政策建议上涉及到规范经济学。

一、健康经济学有三个产出指标:公众健康水平医疗技术享有权

(一)健康水平的决定:

与我们设想的不同,在健康状况的决定因素方面,健康经济学家发现关键在于非医疗因素的影响上,如遗传禀赋,物质和社会心理环境以及吸烟饮食和运动等,即个人行为和生活方式是健康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Fuchs认为,在长期内医疗技术进步能大大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但是在任一时点上,发达国家内部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健康差异并不取决于医疗数量或质量的差别。健康经济学家的类似观点和实证研究结果和流行病学的统计结果相当一致,不但成为健康经济学领域的引用标准,同时给保健政策在控制成本和提高健康产出方面带来新的启示,通过引导健康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比如对吸烟的人收取更高保险金额,借以降低患病概率,节省医疗资源使用,提高健康水平。这些对于公众和政策决策者同样意义非凡。

在健康经济学的研究中用来评价健康指标通常有:死亡率、发病率、预期寿命、伤残率和对生命质量的综合评价等等。

(二)医疗享有权:

医疗享有权更多体现了价值观。ArthurMOkun在《公平与效率:重大的交易》中提出的“市场无权决定生死”深得人心。相当多的人不希望收入不公影响到医疗资源的配置,就像参军、接受警察保护等公众产品的分配一样,他们也主张医疗是一种权力。

(三)医疗技术进步

医疗技术水平与公众健康水平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多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是世界各地年轻医生前来接受培训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富商寻求尖端医疗服务的地方,但大部分指标显示美国的健康水平在经济发达国家中处于中下水平。美国和英国的健康水平几乎毫无二致,然而美国的医疗保健开支是英国的两倍。先进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在临床上使用大幅度提高了国家医疗费用开支。然而,医疗技术水平是最终影响医疗发挥作用的变量。如何取舍呢?是否要把资源转移到对健康状况更有帮助的研究和服务中呢?

二、健康政策:

考虑任何产出都必须从稀缺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角度出发。任何保健政策都希望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目标,公平有效的使用医疗资源,提高社会整体健康水平,任何健康保险制度都在两个目标之间:降低消费者生病的财务风险和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配置。由于医疗保健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医疗保健的市场结构、供求关系都有显著的特点。在这部分中,我们将通过对(一)需求方的道德风险、(二)供给方的引致需求、(三)信息不对称对于竞争市场的影响和(四)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等系列问题的分析来了解对于如何利用医疗融资、支付体制和保险制度等健康政策来调整由上述问题所产生的对医疗过度使用或者均衡品质下降现象以及进行有效合理的成本控制。

(一)医疗需求及需求政策

健康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是风险厌恶和道德风险,医疗消费总是高度集中在一部分人身上,而对于个人来说它又是不确定的。无论哪一年总有5%的人口占有50%以上的医疗总支出(Berk1992)。为了避免巨额医疗帐单,大部分人持风险规避态度,宁愿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但投保后总是倾向于消费比不投保更多的医疗服务。这就是道德风险引发对医疗资源的过度需求。

由Grossman需求理论我们知道:需求对价格有反应,需求定律存在.那么通过提高患者支付价格是否能够有效以致过度消费的医疗需求呢?健康经济学家试图通过实证的分析研究需求对价格的反应,然而大量的实证存在着严重分歧分歧,为解决实证研究结果分歧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在1974年资助一项为期五年的健康保险实验研究,委托RandCorporation执行,总计划主持人为JopseNewhouse教授(以下简称HIE)。

试验结果:A.医疗需求的价格弹性约为-0.2(-0.17到-0.22之间),显示部分负担的制度确有抑制医疗支出的效果。

B.住院与门诊之间的关系是互补,而不是替代,也就是以自付额来做为成本分担的政策工具,消费者不会以增加住院来代替门诊,而是住院与门诊皆减少。

C.部分负担的制度虽然会减少消费者的医疗需求,但消费者健康并没因此恶化。

这次试验在健康经济学界有极其重要的学术地位:试验所发现的医疗需求的弹性与零具有显着的统计学上的偏离,而且明显小于原来文献中所预测的。这个数值已经开始成为文献引用的标准,关键是,经济学家们也因此接收了传统的健康保险制度会导致一定的需求中的道德风险。

健康经济学在过去三十年来,针对价格对于医疗服务市场的影响,有相当完整的实证研究。这个领域的实证研究最大的政策意涵,就是为从需求的角度控制成本提供强而有力的实证基础。即医疗服务的使用对价格的变化有反应使政策决定者认识到部份负担制度可减少医疗服务的使用.受到上述研究结果的影响,全球多数国家的健康保险皆已采行各种不同形式的需求成本分担制度。然而,部分负担的方式,虽可达到抑制医疗服务需求,进而降低医疗支出的目标但它并非控制医疗费用成长的完美选择。

(二)医疗供给市场分析及其政策含义

以上是假定供给既定的条件下,对需求层面进行的局部均衡分析。在医疗支出方面,健康经济学家的另一个研究重点在于供给要素的影响上,特别是技术医生数量和医生专业分布的影响,而非价格,收入和保险等传统的需求因素上。

对于医疗服务的供给,制药公司、医院等医疗机构显然会通过歧视定价、垄断市场、提高利润、高额的销售费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医疗成本。但是关于医疗服务供给的研究的文献大多集中在医生行为对医疗服务供给的影响,健康经济学家认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比如Fuchs(1974)形容医生是:“团队的领袖”。医生的治疗决策会直接影响到两个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问题:数量与品质,然后再进一步影响到整个医疗体系的费用与疗效(costsandoutcomes)。因此,医生行为是整个保健政策的核心课题。

1、市场结构的分析

Phelps(1993)认为,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事实上是同时扮演两种角色:(1)医生是经营诊所的企业家(entrepreneur);(2)医生是诊所在生产「医疗保健服务时,所必须使用的劳动生产要素。然而,厂商理论不能完全解释医生行为。

相关文献从信息不对称、昂贵的搜索成本、缺乏消除风险的市场等不同的角度一致指出医疗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偏离:

Starr(1982)指出:20世纪初期以来,医生执业方式的最大转变,即是通过诊断工具与检验,独立取得了解患者健康状况的管道。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会受到医生的医学知识之影响,同时患者或保险人也往往无法直接评估医生建议的有用性。可能会造成医生会滥用(abuse)其信息的优势,进而诱使患者有系统地过度与低度使用其医疗服务。

Mcguaire的文献强调医疗市场有两个失落的市场(missingmarket)缺乏一个以疗效(healthoutcomes)做为付费标准的市场。

现有健康经济学文献对如何分析医生行为及医生与病人的互动关系,并没有一致的共识。到目前为止,没有能够提出一个一般性的模型,来讨论医生的行为。这是因为医生的行为牵涉到许多复杂的因素,诸如动机、市场力量、不完全信息、社会制度、保险与支付制度。

2、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下的医生行为

能够较高达成共识的是,许多文献认为:医生对病人的病况与各种可能的治疗选择有较佳的知识(superiorknowledge),让医生具有其它行业所没有的市场力量:医生可控制病人的需求,而不被病人的需求所限制。医疗需求对价格需求弹性较小但个别厂商所面对的需求曲线价格弹性很大,以个别医生资料所估计出的医生服务价格弹性在-2.80到-5.07的范围(Follandetal.2001,p.178),显示个别医生所面对的需求曲线价格弹性很大。且不同医生提供服务具有异质性厂商可以部分决定价格――描述这种市场力量最接近的模型是垄断竞争。所以,可以在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研究医生行为。

McGuire(2000,HHE,Ch9)提出二个理论模型,分析医生在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下的行为

模型(一)不考虑健康保险的介入,医生利用其服务量不能转售的优势,可同时决定价格与数量。

McGurie(2000)模型(一)分析结果的显示:

1.在没有健康保险介入的情况下,医生可以同时决定数量与价格;

2.因为服务不可转售,医生所决定的数量,超过病人想要消费的数量;

3.医生的订价策略为使自己可以赚取所有的消费者剩余,即医生只要将价格订在与其它医生相比,可让病人得到较多效益的水准,即可保住他的病人。

模型(二):加入保险,考虑健康保险介入之下,医生无法自由订价的事实

McGurie(2000)模型(二)的分析显示:

即使价格由保险人决定,不表示医生就没有marketpower。即使在支付者设定价格之下,医生仍可享有市场力量的优势,借着服务的不可转售性质,使医生具有决定数量的能力。

3、医生引致需求问题

由Evans(1974)所提出的医生引致需求(Physicianinduceddemand,以下简称PID)是健康经济学领域中最具争议性的课题。关于PID的定义比较一致,通常引用的两种是:当医师影响病人的保健需求而不是符合患者最大利益的就认为存在PID,此定义强调医生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病人的最大利益;另外一种定义则认为PID是“处方那些如果患者信息充分就不会选择的服务”,此一定义强调医生的不当影响。从经济理论的观点看:存在有某种程度的PID。实证上的争议只是引致需求的程度。对于引致需求的研究,实证分析和理论模型始终齐头并进。

A、理论与模型

引致需求可增加医生的收入,因此除非有以致成本的存在,医生将无止尽的引致需求,因此要探讨引致需求的文献,必须介绍引致的成本或者限制。

Evans(1974)强调医师最大化效用:认为引致会造成医生的负效用,医生要负担引致需求的心理成本(psychiccosts)。Stano(1987)的分析将“引致”视同如广告一般,也有其实质的实质成本投入,也受限于报酬递减。简言之,引致限制的设定方式的差别如同医生目标函数的设定差别一样。如假定医生最大化效用,引致的限制就来自负效用的心理成本。如假定医生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假定引致的限制来自投入成本增加或利润减少。

McGuire(2000)建构一个PID模型,用于说明一般实证文献所常探讨的两个主题:

1.医生人数增加后,医生的反应(responsetochangesinMD/populationratios)

2.医生对支付制度的反应(responsetofeechanges)。

理论模型分析的结论:医生引致需求程度的大小,主要视经济学上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相对力量大小而定。

B、实证分析

经济学家从实证的角度验证了医生人口比例改变所产生的引致需求效果和给付价格改变所产生的引致需求效果。比较重要的研究有Fuchs(1978)GruberandOwings(1996)Yip(1998)

a)Fuchs和Gruber医生人口比变动的实证研究Fuchs(1978):

研究外科医生人数对手术量的影响。以二阶段最小平方法控制外科医生所提供的内生问题。结果发现:外科医生增加10%,手术量增加3%。CromwellandMichael(1986)探讨相同的问题也得到类似的结果。

b)GruberandOwings(1996)的研究:

美国在1970年到1982年之间,生育率(fertilityrate)下降约13.5%。GruberandOwings(1996)即以美国生育率的下降来衡量妇产科医生财务收入的外生环境变化,藉此验证医生在面临所得下降的压力时,是否会运用人的地位引致患者的需求。

Gruber与Owings的研究结果:各州的生育率下降与医生选择剖腹生产比率的上升有强烈的相关。回归分析的估计结果显示,生育率每下降10%,将会导致剖腹生产比率提升0.97个百分点(percentagepoint)。研究结果支持上述实证命题,同时也证实在美国妇产科医生逐渐以剖腹生产取代自然生产的过程中,医生个人的财务诱因确实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生育率下降所造成妇产科医生所得下降的压力,只能解释这段期间剖腹生产率增加幅度的16%到32%。此一结果显示医生引致需求的现象虽然存在,但引致需求的程度不大。

C)Yip(1998)分析的问题:利用1987年theOmnibusBudgetReconciliationAct(OBRA87)降低一些外科手术的医生费给付所形成的自然试验机会,针对进行CABG手术的外科医生,探讨下列这个问题:胸外科医生对于医保降低付费标准是否会作出提高服务量来弥补收入损失的反应?

实证结果显示:价格管制不是控制医疗成本的有效政策工具,因为医生有能力借着增加量与密集度来补偿所得的损失。而且医生对需求量决定的能力极大。该文献同时发现降低医生费有外溢效果,因此只针对个别部门进行价格管制,并无法有效控制整体的医疗费用。

总而言之,Fuchs认为尽管实证方法有许多争议,但是“医生有能力事实上也在实施的对服务引致需求作用的假设是充分成立”。

健康经济学领域累积近二十年的学术研究经验,对医生引致需求问题的研究方法已有很大的进步,学术上也已渐形成共识。综合实证研究的证据显示:医生引致需求的现象的确存在,文献上的争议只是引致需求程度的大小。医生引致需求现象的存在,有其最重要的政策内涵。即控制医疗费用成长的政策,不能只从需求面着手,医生有引致需求的能力至少会抵销一部分需求面成本分担政策的效果。在医生有信息优势的情况下,供给面的成本分担制度才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成长,搭配使用才能够发挥更大的效果。

(三)信息不对称与市场竞争

相对于其他市场,医疗服务市场有两类突出的信息问题。一是信息不完全,医疗服务市场的许多投入(例如医生的努力程度)与产出(健康状况的改变)可能无法直接观察到。二是信息不对称如果医生知道产出或某些投入,但患者或保险公司无法观察到,就会形成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information)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之一是医生可能有诱因过度夸张病情的不确定性(u),诱使患者使用更多的服务。换言之,医生可能会运用信息的优势,引致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Pauly(1980),Dranove(1988),与Rochaix(1989)皆强调:可通过市场反应(demandresponse)来影响医生对努力程度的选择。这三篇论文皆诉诸:“需求引致”来描述医生在信息不对称下的反应。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之二是医生的努力程度(品质)可能不足。医疗伤害(badoutcome)发生时,患者无法清楚判断badoutcome发生的真正原因:究竟是医生努力不足,还是专业能力太差,还是运气不好(一条方程式有三个未知数,无法求解),以致形成医疗纠纷。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之之三是每个医生皆有诱因宣称自己是好医生。在所有医生皆宣称自己是好医生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法从医生所外显的信息来评断医生的专业能力。信息不对称使真正的好医生也只能得到市场均衡价格的报酬。McGuire(1983)的模型指出:

1.病人以产出来推论医生的能力,医生可能因为运气而被市场错估其能力。

2.在市场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没有病人会相信他的医生能力是低于市场平均水准。

综上,信息的不完全与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归纳为影响医生服务市场的均衡价格与品质,人与医病关系以及引致需求的产生三个问题加以分述。

(1)均衡价格与品质的影响

(2)委托-问题

(3)信息不对称还是医生具有影响消费者需求的市场力量――产生引致需求的根本原因。

(四)保险市场

医疗保险是重要的医疗风险分散的手段,个人通过购买保险获得对未来不确定疾病的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医疗保险的提供者有私营的保险公司(包括盈利和非盈利性质的)、有管理的医疗保健组织,和政府。

一批健康经济学研究者的中心主题是保险在健康保健中的重要角色。60年展起来的关于风险承担的一般理论得到随后掀起的大量关于最优健康保险设计的研究的延续和应用。。

MartinFeldstein通过回顾健康经济学三十年来的发展,清醒地认识到到任何健康保健体系说面临的根本挑战是使得保健模式对消费者偏好有所反应而不是将过度的财务负担强加于个人或者简单地砍掉那些无力支付的必要保健。健康经济学未来的任务就是为我们迎接这个挑战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ThomasMcGuire不负使命将最优保险模式又向前推动了一步。他发现医疗保健市场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医疗服务方和保险提供方开始通过合并、契约的方式合作向消费者出售健康。医患之间的合约目前有了许多新特点,但是至今还没产生能够阐释医生合同新变化的经济理论。

ThomasMcGuire了保险市场的缺失在患者决定的投入(治疗的数量)和医生决定的投入(努力程度)都无法契约化的条件下,推导出患者最优保险和医生最优支付模型。

根据McGuire的观点,解释这些复杂的契约安排必须首先意识到在道德风险和风险笵式之外还有其它的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健康市场的模型必须考虑到保险提供者、医生和患者,同时得到最优的消费者保险合同和提供者的支付合同。他十分强调两种额外类型的市场缺失或者可约定的问题的重要性。基于实际治疗质量的保险市场和支付政策的缺失和基于医生努力的保险市场和支付政策的缺失。在McGuire(1997)的论文中,他分析了两种类型的缺失市场或者说是约定性之间问题的关系。提出可用对那些缺失市场的群体反应对现代社会中保险者、患者和医生之间的复杂的契约安排加以解释,并且可以通过激励机制修复这种无效率。他很强调不同类型市场失灵之间的相互作用,他认为最优保险体系和最优提供者支付体系的问题应当靠一个明确包括医患相互作用的联合模型解答。因此,保险和支付体系的设计变得更为复杂,涉及到不止一个的市场失灵。

健康经济学未来发展的趋势

健康经济学历经几十年的蓬勃发展后能否持续它的牛市呢?Fuchs非常肯定地认为至

少在未来的十到二十年内趋势不会改变,他的信心主要源于下面四个原因:(1)药品的研发费用大幅增长导致医疗支出增加,社会面临新药研发必要性和经济学上可行性之间的缺口不断加大,虽然内生的技术进步有助于缓和这一矛盾;(2)人口老龄化给医疗卫生资源带来更大压力;(3)近期可用于技术评价的数据研究资源急剧丰富;(4)大多数现代社会的反对平等化的倾向:即使在一个完全平等的医疗保健体系里,生产什么如何生产这样的资源配置问题仍然需要借助经济学分析,而在不平等的情形下,产品分配机制的问题则更加需要经济学分析和规范研究。

Fuchs预测健康经济学应该会在下面五个方面有所建树(fuchs1999),它们分别是:

(1)技术和偏好的内生化研究;(2)社会规范与职业规范对健康的影响;(3)委托-问题,(4)行为经济学;(5)生活质量的测度和分析

MartinFeldstein对健康经济学三十年发展的回顾后发现两个被忽略的却十分重要问题:一是健康保健技术的不确定性;二是个体偏好的异质性。这是两个同样值得健康经济学家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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