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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网点负责人

时间:2022-10-19 06:28:53

建行网点负责人

第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银行xx基层网点负责人xxx,今天,我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我感到十分荣幸!感谢中行党委为我提供的种种机遇,也感谢同事朋友们一贯的帮助支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银行合规企业文化的建设”。希望能对大家有些帮助和启发!

作为一个人,我们都本能的渴望生活过的幸福美满,万事顺意。作为一名中行人,我们幸福的源泉就是如何在瞬息万变的经济大潮中去创造良好的效益,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多为国家和企业做贡献。道路有两条:只有努力发展业务,才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只有努力去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合规文化,才能更好的防范和规避风险。业务发展和合规文化,就像鱼水之情,鱼儿离不开水,没有鱼儿,水便也失去了应有的灵性和活力。因此业务发展离不开合规文化。他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所谓的合规文化,顾名思义,就是凡事合乎规则和常理。放在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它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和外延。现在在我们银行业中有存在这样一些现象。表现为:一些地方仍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的做法,为完成短期的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管理,有的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目标和任务,忽视合规经营风险;一些单位有章不循,不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现象突出,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其深层次原因是操作人员合规守法意识欠缺,反映出肤浅和缺失,没有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决策中。这需要我们中行人警惕!

如今,经济在飞速而迅猛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风险。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不遵守商业游戏规则的行为,屡屡发生。曾几何时,那高悬于公堂之上的“合规文化”,在利令智昏的灰尘里,成为仅供观赏的卷轴。在我们银行界,有很大一批曾经忠实奉献的干部,没有经受住诱惑而不惜违纪违法,将自己钉上人生的耻辱柱,让自己和国家蒙羞蒙耻。还有其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多案例,都在令人扼腕的一次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时刻刻刻提醒着我们,必须建立合规文化,并矢志不渝的去遵守和实施。

有一句名言,叫做思想有多高,心就能走多远。一种好的思想文化,对于行动,意义之深不容置疑!作为我们每一名中行人,都应该看到,如果没有心境上的淡泊、宁静,就没有行动上的明志、致远。如果没有以合规文化为先导,稳健经营就没有立足点!也更没有内控管理可言。所以,建立合规文化,是我们规范操作行为之必然,是提升管理水平之必然。

目前,我们正在打造一个全新的中行,不讲合规,想到那干到那,靠拍脑袋决策是没有出路的。也是没有财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合规也是效益,合规也是生产力,培育合规文化是保证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中行全面风险管理,健全有效内控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中行实现战略转型、提高发展质量、持续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为此,一要从我们领导层做起,从根本上消除无所谓、捆手脚、放不开等错误观念,法律和上级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事项,就要严格遵守,不能以“改革”的幌子踏“雷区”。对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充分利用,大胆的试,大胆地闯。同时要教育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制度意识,从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习惯抓起,培养合规文化意识,其中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就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

二要重视合规文化的培训,要将合规文化建设,同职业化精神、行业特点、企业文化塑造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规划,潜心研究,并付出实践。要加强学习,从服务礼仪、服务技巧等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做起,把创优服务与合规经营的关系理顺,形成规定动作、示范动作,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中行的整个业务活动和领域,把合规文化建设贯彻于中行每个员工的整个职业生涯,把合规文化理念扎根于整个中行的管理与决策之中。

三要搞好风险关口前移,逐日排查,逐月分析,随时排除和堵塞各种隐患和漏洞,以防患于未然,练就驾驭各种风险的本领。

四要抓保障。要加大辅导和督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严禁我们的工作人员违规经营,加大处罚力度,增大违规成本,使合规者得益,违规者受损,以达到令行禁止,确保合规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合规文化是是我们中行企业文化的延伸,是需要我们全体中行员工认同和遵守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该企业行业化、个性化的具体体现。就我们中行系统来说,概括地讲就是十二个字,即“敬业、守纪、规范、务实、和谐、创新”。作为我们经营者和管理者,就是围绕这十二个字把它细化、量化、具体化、形象化,进而形成一种信念、一种理念、一种意识、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因为合规文化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至关重要。一个没有经营思路的企业缺乏灵气,一个没有经营活力的企业缺乏人气,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企业缺乏底气。

我作为一名中行人,一个经常与客户和社会打交道的中行基层网点负责者,更应该理解基层银行网点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握其实质和内涵,不抱怨,不放弃,不

气馁!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虚心学习是我唯一的选择,努力工作是我唯一的目标,踏踏实实做人,本本份份做事,不贪慕虚荣,不贪图享受,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高尚的人品和操守,用实实在在的人生,来为中行基层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贡献。我相信,平凡的一滴水也会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平常的一块砖也会垒起万丈高楼。

第2篇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市级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分解。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确定一名调度联系人,由中心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本市(区)重点项目许可审批手续办理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每个重点项目确定一名项目协调负责人,由有关窗口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该重点项目许可审批咨询、代办、协调等工作。

二、建立主动服务机制。项目协调负责人要主动与项目单位负责审批手续办理的人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主动了解项目许可审批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三、建立并联审批机制。企业设立、基本建设等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重点项目,凡是需要并联审批的,都要实行并联审批,由中心管理办负责组织,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工期紧、情况特殊的重点项目,要纳入中心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需要转报上级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要根据项目单位的需要,安排专人全程陪同办理。

五、建立联合踏勘机制。凡是需要多个部门现场勘察、检查的审批项目,由中心管理办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窗口实行联合踏勘,一个项目原则上只组织一次联合踏勘,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为项目单位减少麻烦。

六、建立项目代办机制。重点项目单位提出需要代办的审批事项,由项目协调联系人提供代办服务,协调有关窗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向调度负责人提出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申请。

七、建立网上审批机制。重点项目的许可审批手续办理,能够实现外网申报的,要鼓励项目单位进行外网申报、内网审查,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办事指南资料外网公开,申请表格网上下载,办理情况网上查询,有关问题在线咨询和投诉。

八、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市、县、镇三级审批服务中心,凡是下级中心调度负责人要求上一级中心协调办理的,上一级中心调度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协调办理。属于部门系统内的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由项目协调负责人直接与上级业务窗口联系,组织联审联批;属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由项目协调负责人向同级调度联系人提出联动服务方案,由中心管理办组织三级联审联批。能够使用电子审批系统的,实行网上联审联批。

九、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行政审批中心对重点项目许可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各市(区)中心和市中心有关窗口,要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月调度表,报市中心业务科。市中心管理办将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有关情况定期向重点项目办公室通报。

第3篇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适应城乡用电快速增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先进适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构筑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城乡供电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城乡电网。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电网规划

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规划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做到电网规划与相关规划同步实施。市规划部门要切实指导编制电网规划并把电网规划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预留变电站站址及相关输配电线路走廊。

(二)优化施工环境,为电网建设保驾护航

1、简化城乡电网项目审批程序

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开辟城乡电网建设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尽可能缩短审查时间,简化审批手续,以打捆的方式对电网项目进行审批。对于在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内并符合电网规划的建设项目,电力部门可提前办理规划、征地等手续,实行项目储备。

2、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用地

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电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安排电力建设用地。市电力局要及时将下一年度城乡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汇总报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城乡电网建设规划选址和路径方案的确定工作,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予以保护。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电网规划,加大控制力度,确保电力建设项目用地。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城乡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的,应事先征得电力部门同意,并依法报城乡规划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对个别急需且未能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的电网建设项目,应当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及时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及时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为电网建设用地提供便利。

3、落实各项电网建设优惠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电网建设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输变电工程征地、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湘政办发〔2011〕51号文件要求,省以下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各类收费一律免收,并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权属调查及地籍测绘费、破损公路补偿费和占用费;项目建设使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开工前不预缴此资金和基金);建设单位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方案采取了恢复措施并防治到位经验收合格的,免征水土流失防治费。减征以下费用:防洪保安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标准的20%收取;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排污费按标准的30%收取;耕地开垦费按标准的80%收取。严禁各级各部门乱收费及搭车收费。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城乡电网建设工程标准落实有关工作,并将有关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确保电网建设工程工作主体明确、责任落实、配合良好、进展顺利。

城乡电网建设过程中要努力做到科学、合理设计施工。施工方式要因地制宜,要从市容市貌、工程投资、经济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能架空的架空,需入地的,要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使有限的电网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蓝田城区电力建设,需要使用电力隧道或排管的,由市政建设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各公路建设指挥部、市政和交通运输部门在新建、扩建或改建道路桥梁时,应会同电力部门按规划同步建设电缆隧道或排管。

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对输电线路走廊下树木、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公安局、经信局等部门要为电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影响电网建设和用电秩序的治安问题,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防止偷盗、哄抢已运到现场的工程物资行为。对阻挠废旧物资回收或者哄抢、截留工程拆旧物资的行为,要做好劝阻工作,必要时公安部门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切实优化施工环境

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办事处要全力支持配合电网建设工程。

一是要向市人民政府和电力部门出具申请网改的报告;

二是改造前要与电力部门签订网改协议,协议中要明确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在配合前期查勘、组织承担简单劳务、施工协调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三是做好青苗补偿协调工作,35KV及以上的电网建设严格按照湘政办发文件规定补偿标准执行。

四是组织承担简单劳务工作,由乡镇、办事处或村委会与电力部门签订劳务承揽协议,负责组织民工承担10KV及以下农网工程的抬杆挖洞、配合立杆放线等简单劳务,电力部门按照工程定额支付劳务费用。

五是坚决防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各部门特别是乡镇、办事处不允许借电网建设工程的名义向群众摊派集资或者“搭车收费”,不允许向项目建设单位乱收费、乱罚款。对于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在工程配合协调过程中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相关费用,不得列入工程成本。

六是电力部门不得向农村居民收取农村电网改造户表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实行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信息,督导工作要切实把电网建设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落实处理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所属区域内加快电网建设工作的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协调和推进电网建设,保证电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

优化电网建设环境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系统)电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电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经信局:负责全市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审查情况综合,协调解决、处理城乡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及供用电双方的矛盾纠纷,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打击破坏、阻碍城乡电网改造施工行为。

发改局:负责将城乡电网建设项目列入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并负责列入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电力局:城乡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法人和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

公安局:负责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协调维护城乡电网改造施工治安环境。

监察局:负责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过程督查。

优化办:负责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化环境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按照重点项目落实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惠政策,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规划局:负责协调将城乡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抓好城乡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衔接。

国土资源局:负责城乡电网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衔接及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城管局:负责协调市政道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新建、改造时与电力管线同期建设以及破路手续等相关工作。

环保局:负责电力建设环保问题综合协调

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城乡电网跨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相关工作和电力工程车手续办理。

林业局:负责电力线路走廊涉林事项(使用林地、林地采伐)的协调和处理。

国税局:负责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涉及中央税收的综合协调。

地税局:负责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涉及地方税收的综合协调。

各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签订的责任状执行到位,负责及时推进本辖区内的电网建设,负责处理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青苗赔偿,及时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障碍。

(三)强化监督

市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电力建设督查通报》,每个季度通报电网建设进度情况,每半年进行媒体通报。要强化纪检监察的组织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业服务对象和广大市民参与的群众监督,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推动电网建设的进程。政府门户网站要宣传媒体介入电网建设全过程,及时报道电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阻碍电网建设的恶性事件,及时予以曝光。

第4篇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办精心组织实施下,“县党务公开”网今天正式开通了,标志着我县党建工作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据了解,我县的党务公开网建设在全市实现了“五个率先”和体现了“五个特点”,在这么短的时间建成如此高标准、高质量的网站很不容易,得到市委、市委办公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向为网站建设提供大力支持和作出积极贡献的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一、要充分认识开通党务公开网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党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作出了“逐步推行党务公开”的重大决策。十七大修改的新《》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2009年10月21日至22日,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委苏荣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也很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指示要求。2010年1月19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今年4月,由陈春明书记带队专门到上海、南京等地考察党务公开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省委常委、市委潘书记4月26日主持召开市委三届二十七次常委会,听取相关考察情况汇报,决定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建设党务公开网群,经过2个多月的建设,7月1日,党务公网建成并运行。

党务公开网的开通是加强我县党务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浪潮正冲击着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给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传统的党的工作方式、管理手段越来越受到新的挑战。最近几年,我们已经在党员教育和信息交流方面作了一些努力,比如通过党建电视宣传、党建刊物等形式来推进我们的党务公开工作。但在新形势仅有这些传统的手段是不够的,如何与时俱进地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利用互联网开辟党建工作的新领域,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新课题。为了适应时展的要求,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设计方案到具体落实,我们的同志都付出了辛勤努力。现在,一个兼备宣传党建工作的阵地、交流党建经验的园地、监督干部工作的渠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通道、透视党建热点的窗口、展示先进风采的舞台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县党务公开网站”正式开通,这是我县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党务公开网是展现我县党建工作的一个新平台。创建“县党务公开”网站,目的在于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让外界及时准确了解我县党建工作的动态,及时交流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经验,促进党建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县党务公开网”是反映我县党建工作的一扇窗口,是传播党的思想理论、推进党员教育、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载体,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党建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功能、丰富网络内容、发挥网络作用,把“县党务公开网”网站建设成为县党建工作对外宣传的重要通道、展示我县党建工作新成果的重要窗口、开展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平台和我们广大党务工作者的良师益友。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消除模糊认识,克服懈怠情绪,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加强管理,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党务公开网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网在推行党务公开主战场的作用

1.要确保公开内容质量高。公开内容的质量是党务公开的核心任务,也是网站生命活力的关键因素,更是检验真公开还是假公开的重要依据。要把抓好公开内容质量作为网站建设的首要任务。如果公开内容的质量不行,群众不关注,再好的公开形式和手段都没有意义。公开内容的质量包括内容本身价值和更新速度两个方面。我们要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做到真心实意公开,不是遮遮掩掩。县委宣传部门每天下午6点之前要将县委领导的活动信息和图片发到信息中心,各部门的活动应在每日下午6点之前由各部门的信息员上传更新,相关文件如人事任免等须在文件2个工作日内上传。总之,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

2.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县党务公开网内容涵盖了我县概况、综合信息、纪检工作等16个大栏目,涉及54个子栏目。我们要建立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反应快速的一整套工作体制机制;要完善好党务公开网站管理的各项制度。县委各部门子网站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并设立一名责任编辑。责任编辑负责本单位子网站信息的采集和,调配本部门的信息资源。责任编辑要实时掌握子站工作动态,确保运转快速高效。

3.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与分工。县党务公开网群包括县委各部委网页及乡镇党委网站。党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县委办全面负责,县工信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包括各子网站)的建设、技术支持、维护和管理工作。县委下属各部委负责各自网页栏目管理和内容保障,同时还要保障好网站其他责任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在这里,我就有关栏目的分工再明确一下:

创先争优栏目管理和内容保障由组织部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建十大工程栏目中的理论武装工程、思想解放工程、舆论引导工程的管理和内容保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干部人才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包括基层党务栏目)、民主监督工程的管理和内容保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作风建设工程、机关效能建设工程、反腐倡廉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内容保障由县纪委负责;绩效考核工程的管理和内容保障由县委办负责。

党务互动栏目中的书记信箱由县局负责处理;部门信箱由各个部门自己负责处理;民意征集由县工信局信息中心负责整理;在线访谈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信息中心共同负责;常委博客由各个常委秘书或所在办公室负责。

特色专题栏目中的绩效考核、争当“三化”建设标兵由县委办负责;创业服务年、作风建设年由县纪委负责;廉政警示教育由县纪委负责。

党务公开网主页面的其他栏目由县工信局信息中心负责。

4.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监督与考核。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要严格执行一般信息由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对反映热点、难点、敏感性和倾向性问题的重要信息,报县委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对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性问题的信息,须报县委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同时,要加强安全措施,制定完善的完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整体防御安全体系,有效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同时,要把党务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中。要建立专项的考核通报制度,每个月对各部门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排位通报,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内容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县党务公开网开通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县党务公开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党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县党务公开网建成开通,为纵深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搭建了基础平台,平台已经搭建好了,下一步我们要在此平台基础上,抓紧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构建“党务大公开”工作格局。

一是要进一步整合县委各部门网站。原则上,县委各工作部门不再办部门网站,已有的网站要全部整合到党务公开网上来。县委各部门,均通过党务公开网中的“直通车网站”展示和公开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现在我们主页面已经建成,但直通车网站还在建设中,县委办和县工信局信息中心要加紧与制作公司协调沟通,其他部门要保质保量的提供好信息,让其尽早尽快建成。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将我县的党务公开网建成全市一流的党务公开网。

二是要尽快推进乡镇党委党务公开网建设。今后各乡镇也要建设自己的党务公开网,县党务公开网预留了19个乡镇党务公开网站建设接口,我们可以通过试点的办法,先选择几个乡镇做为试点,先建先用,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推开,最终建成市、县、乡一体的党务公开网络体系。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效能,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意见相关要求,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着力健全环境监管工作体系,构建覆盖全县、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进一步落实属地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环境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有效精准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宁波市为一级网格的基础上,全县环境网格管理分县(二级)、镇(三级)、村(四级)三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网格负责人(网格长)是本级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工作。环境监管企业所在地和所属单位不一致时,企业内部环境监管工作由所属单位负责,企业外部环境监管工作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园区负责;电镀城、模具城、污水处理厂等特殊单元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环境监管各项工作。

(二)条块结合、整体联动。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条”上工作由县环保局及下属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各环保所具体负责,“块”上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为主体,形成县、镇、村三级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重点突出、差别监管。二级网格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抽查、督查,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承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三级网格负责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等工作,四级网格协助开展网格巡查相关工作。各级网格每年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监管全覆盖。

三、网格范围

xx县行政管辖区域。

四、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一)网格划分及网格长、网格员设置

二级(县级)网格: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网格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委托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网格管理员(网格员)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

三级(镇级)网格:各乡镇(街道)、宁海经济开发区、宁海科技园区等20个区域为三级网格,网格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事项相关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网格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网格员。

四级(村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工业集聚区除外),并纳入区域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进行统一管理运行。网格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员由社会治理“一张网”配置的综治网格员担任。

(二)网格职责

1.二级(县级)网格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主体责任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2)每年发布本级网格重点、一般监管企业名单,明确监管任务。负责网格内重点、一般监管企业定期巡查、抽查和督查,组织开展专项环保检查和环境隐患排查,以及查处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等环境监管工作。负责下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调查取证和立案处罚工作,依法取缔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3)妥善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预防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发生,组织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协调、维稳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4)组织实施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指导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管工作协调推进会。

(5)完成上级网格部署下达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2.三级(镇级)网格职责。

(1)切实履行本辖区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下级网格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2)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根据二级网格重点、一般监管企业名单确定本网格主要巡查对象,建立“一企一档”,加强排污企业的日常巡查,其中重点监管企业每2个月不少于1次,一般监管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污染排放超标、问题较多的企业应加密巡查频次。健全完善巡查记录制度,网格员要按规定填写、记录巡查情况。

(3)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对巡查发现且本级网格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或排污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

(4)实施协调处理制度。对拒不执行责令停产整顿和依法取缔关闭等行政命令的排污企业,配合落实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协调处理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

(5)落实环境信访投诉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信访一般案件的受理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

(6)协助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现场勘察;

组织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7)完成上级网格部署下达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3.四级(村级)网格。

(1)开展网格内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巡查监督工作,对巡查中发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垃圾焚烧及农业农村废弃物焚烧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应及时进行制止,防止出现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2)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调解作用。协调处理巡查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情节简单轻微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问题。

(3)实施环境信息报告制度。经现场制止或协调处理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的,或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5)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它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完成二级网格工作部署(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完善考核监督管理办法。

(二)完成三级网格工作部署(20xx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园区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长、网格员和片区网格员监管职责,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网格划分情况报县环保局备案。指导四级网格落实管理制度。

(三)开展业务培训(20xx年12月-20xx年1月)。县环保局负责开展针对网格员的环保管理相关知识培训。

(四)总结交流和巩固提高(20xx年1月底前)。三级网格要将落实工作职责、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县环保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保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定期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化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级网格要出台工作方案,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分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制定辖区网格划分情况表(图)、网格员工作职责、巡查工作流程图、污染源分布图等,并制作成展板实现“制度上墙”,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编制“一企一清单”,明确企业内部污染设施分布情况、管网走向情况以及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等。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级网格要分别建立微信或钉钉工作联络群,强化日常沟通。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三级网格每季度末要向二级网格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建立工作移交制度,网格员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岗位,应及时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监管空缺。

第6篇

一、总体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怍情况。

第7篇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能力,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站点”三位一体的功能,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到2019年底,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70个以上,培育25个在农村产品上行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各2个,农村电商产业特色更鲜明,助力脱贫攻坚。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网点功能布局。牢牢把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注重上行服务和功能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推进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培育省级示范点8个,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县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经营主体建设。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品牌建设,引导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2家、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2个,并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并分别给予单个示范镇、示范村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依托中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平台,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负责)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强化电商利益联结。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企业(平台)+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实效给予电商企业以网络销售额5%内的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提高电商培训实效。适应电商发展新要求,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县教育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精准推进电商扶贫。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县商务局负责)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培训。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村产品销售渠道。(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负责)

(六)引导电商应用创新。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优先推荐农村特色产业集聚的镇、村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探索提升电商数据应用水平。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

(七)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0.059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行政村100%通快递。(县邮政管理局、邮政分公司负责)支持有条件的镇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八)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对网点和物流的监督责任和农产品上行实绩要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要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电商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县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县商务局、县发改委负责)

(九)加强电商政策保障。统筹县级(含省补专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的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县金融办、县人行负责)完善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做好企业服务保障,促进农村电商政策资源整合。(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门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光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贾安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建立9个三级网格,以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小区)和商业楼宇为单元,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方法

(一)街道办事处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负责每个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责任区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对责任区的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

3.制定方案,编制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责任人、重点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主要街道、建筑场所等;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5.街道分管社区领导及路段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社区分管责任人做好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6.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在本社区按路段为单位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

3.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本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隐患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主要街道、建筑、场所等;

4.各社区居委会及其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抓好社区内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5.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街道各分管责任人为责任区和责任科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区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社区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路段、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楼院,建立第四级和第五级网格,并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确定本级网格责任人和上一级网格责任人,与责任区一起在公示牌上注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社区居委会干部、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及重点领域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心谋划、统一部署,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努力把这场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灾后重建工作要在全面掌握核实灾害损失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方案。明确重建目标,落实分解责任,提出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2.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要以修复重要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处理好灾后恢复重建与解决历史欠账及正常建设的关系,合理安排,分步实施,抓紧开展灾后重建。

3.自救为主,政府支持。有关企业要集中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所需资金坚持通过自救投入、银行贷款、保险赔付、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政府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给予积极支持。

4.地方为主,中央补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自身财力,调整年度安排,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投入力度。中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优先支持修复受损严重的基础设施,优先支持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事项,优先支持灾情严重和财政困难的地区。

(三)总体目标。

全力以赴,尽快修复重要基础设施,实现电网、交通、通信、公用及社会事业设施正常运行;尽快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恢复农业林业生产;尽快修复灾害损坏的民房、城乡供水设施等,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重点领域。

1.基础设施方面。

(1)电网、公路、铁路、民航、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通信、教育、广播电视、卫生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

(2)因灾损毁倒塌民房的修建。

(3)灾后重建的其他重要设施。

2.恢复农业生产方面。

(1)农业、林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蔬菜大棚和育苗场、畜禽水产养殖场舍、果树茶树场和良种苗木繁育场、森林防火设施、林业基层机构水电路通信设施等。

(2)水利、气象设施。主要包括乡村供水、灌溉排涝和气象台站等设施。

(3)支持恢复农业生产的其他措施。

二、主要任务

(一)电网设施。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2月底前恢复22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3月底前基本恢复500千伏主网架运行,4月份全部恢复。国家电网公司,3月底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其中,2月底前恢复湖北、河南、四川、重庆、安徽、福建6省市电网正常运行;3月20日前恢复跨区电网正常运行;3月底前恢复湖南、江西、浙江3省电网正常运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月底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其中,3月5日前,广东、广西、云南恢复电网正常运行,贵州恢复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运行并基本满足用电需要;3月底前,力争恢复贵州500千伏骨干网架及西电东送主通道正常运行。受灾严重的地方电网,3月底前恢复正常供电。

2.责任主体。

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各自电网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集中调配公司系统及有关方面人力、物力、技术资源,加强与有关各方沟通协调,确保重建进度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是地方电网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有关地方电力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3.中央支持政策。

对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按重建投资适当比例注入资本金。对重灾区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2008年应付的利息实行豁免。对灾情较重的地方自建自管小电网,在中央基建投资中调剂给予补助。

(二)交通设施。

1.公路。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春运”期间,通过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力度及时开展修复工作,重点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上半年,全面实施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修复灾毁较轻的路段,重点是清理公路塌方、路基缺口及挡土墙修复、受损路面罩面;年底前,实施公路路网改造工程,力争受灾影响较重路段的技术状况基本恢复正常。

(2)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是本地区公路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交通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中央支持政策。从车购税中调剂给予补助。

2.铁路。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2月底前恢复和更换铁路损毁的接触网、电力贯通线、供水管线等生产设备设施;6月底前完成改造受损房屋建筑等生产设施;12月底前为2000个车站配备4000台发电机组。2009年底前在电气化区段储备内燃机车500台。

(2)责任主体。铁道部全面负责铁路灾后重建工作,有关铁路局负责具体实施。

(3)中央支持政策。从铁路建设基金和铁路运输企业收入中调剂安排。

3.民航。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4月底前,完成所有受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重点保证直接涉及飞行安全的受损严重机场飞行区等各类设施,修复和更换保障飞机地面运行的受损车辆设备,修复受损水、电、房屋等设施。下半年完成配备新增设备。

(2)责任主体。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机场、航空公司、油料公司、空中管制机构等是责任主体。民航总局负责组织指导,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3)中央支持政策。从民航建设基金中调剂给予补助。

(三)农林水利气象。

1.农业。

(1)农牧渔业设施恢复与重建任务。种植业:重点恢复重建蔬菜育苗场、果茶良种苗木繁殖场以及蔬菜大棚;继续实施油料作物良种补贴,抓紧恢复油料生产;对灾后生产急需的种子、种苗、种畜给予补贴。畜牧业:重点恢复重建种畜禽场、各类养殖场以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渔业:恢复重建因灾损毁的生产用房、水产原良种繁育场、温室大棚和网箱等渔业生产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恢复重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水电等设施。

(2)实施步骤。种植业:上半年生产设施全部恢复,下半年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畜牧业:上半年恢复基础设施,8月底前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渔业:9月底前修复受损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3月底前完成各受损设施修复。

(3)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灾情的核定、灾后重建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农业部负责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2.林业。

(1)恢复与重建任务。通过恢复重建受损基础设施,确保今年春季森林防火不出现大的问题,确保今年造林绿化种苗需求,恢复林业基层单位职工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过补植补造,尽快恢复森林资源。主要包括:修复灾毁大棚、育苗和良种培育设施,以及采穗圃、种子园等良种基地;修复或重建火险预测预报系统、林火瞭望监测系统、扑火保障系统、防火隔离系统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基层林业机构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定位观测站等。

(2)实施步骤。5月底前修复或重建火险预测预报系统、林火瞭望监测系统、扑火保障系统、防火隔离系统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6月底前完成基层重点林业机构基础设施恢复重建,9月底前完成森林防火道路修复,用1年时间基本恢复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的基础设施条件。

(3)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家林业局负责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3.水利。

(1)重建任务。乡村供水设施以恢复重建受损严重的水源工程及供水管道等设施为主;灌溉排涝设施重点要处理好受灾地区重点灌区的渠首、泵站、渡槽等出现的险情,恢复重建影响春灌用水的重点建筑物和渠道工程;水文设施重点是受灾严重地区和流域机构直属重要水文测站的站房及设备设施等;农村水电重点是受损的线路、杆塔等设施。

(2)实施步骤。春灌前完成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5月底前完成乡村供水设施恢复重建,6月底前完成农村水电设施恢复重建,2008年汛前修复水文设施和其他水利设施。

(3)责任主体。按照隶属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水利部相关流域机构是责任主体。水利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4.气象。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5月底前全面修复受损的气象观测仪器以及配套设施,确保气象观测、预报、服务恢复正常。一是修复气象台站,主要是恢复供水、道路、供电线路设备和房屋等。二是修复气象观测网,恢复重建自动气象站,增加用于融冰的风传感器,更换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设备,修复天气雷达观测系统等。

(2)责任主体。由中国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

5.中央支持政策。

(1)对农业林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补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

(2)对水利灾后重建在中央基建水利投资中调剂给予补助。

(3)气象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在现有渠道给予安排。

(四)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修建受损供水管网、污水管网、水厂泵站设施、水箱水池,更换水表、阀门等,修复污水处理设备。2月底前,通过抢修和临时供水相结合,所有城镇停水区恢复供水,水厂恢复灾前供水能力,水质符合标准。优先安排受灾严重的中心城镇主管网和人口集中区域水厂、管网及其他设施的恢复建设。力争3月底前全面实现正常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2.责任主体。

省(区、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城镇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城镇人民政府和供排水企业为实施主体。建设部负责组织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3.中央支持政策。

从中央基建投资中调剂给予补助。

(五)因灾损毁倒塌民房。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实用”的原则,完成灾区毁损房屋的修复重建。2月底前摸清底数、核定灾情;3月底前制订方案、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重建和竣工验收工作。

2.责任主体。

因灾毁损房屋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灾区民房重建领导工作机构,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财政、建设、国土、水利、林业、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落实规划、选址、材料、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3.中央支持政策。

在现行的因灾倒房家庭每户重建两间基本住房、每间补助1500元、每户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对湖南、贵州、湖北、江西、安徽、广西、四川等7个重灾省区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给予重点保障,每户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对灾损民房按每间2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

(六)通信设施。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修复各类供电设施、外线设施,机房及应急车辆更新维修,恢复基础网络通信能力。5月底前完成受损设施恢复重建,通信恢复正常状态。

2.责任主体。

各通信运营企业是责任主体。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和指导。

3.中央支持政策。

对相关电信企业,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按重建投资适当比例注入资本金。

(七)其他基础设施。

1.教育。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损毁校舍。上半年完成。

(2)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受灾学校是责任主体。

2.广播电视。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修复受损无线发射台站、有线网络和一批接收设施设备等。6月底前全面修复。

(2)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电部门是责任主体,各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射台、有线电视网络中心等具体实施。

3.卫生。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恢复重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倒塌及损坏业务用房,更新部分设备。8月底前完成。

(2)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受灾医疗卫生机构是责任主体。

4.环保。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修复受损水质、空气自动监测站,环境监察执法设备,在线监控仪器设备等。4月底前完成。

(2)责任主体。环保总局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

5.地震。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修复地震监测台站受损设施、设备。6月底前完成。

(2)责任主体。省级地震局是责任主体。中国地震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6.中央支持政策。

对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环保、地震等恢复重建,中央财政在现有渠道给予补助和安排。

(八)工业生产。

企业要立足生产自救,保险公司要及时定损、理赔,金融机构要积极帮助解决资金困难。受灾严重、损失巨大的个别企业个案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中央所属单位的恢复重建工作。各相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集中力量按期完成任务。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做好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

(二)完善规划,突出重点。各受灾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掌握和核实有关灾情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恢复重建规划。按照重建规划指导方案明确的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突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多方筹资,尽快拨付。要坚持通过自救投入、银行贷款、保险赔付、中央支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恢复重建所需资金。对灾后重建所需贷款,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效率,加快审批。各保险公司要提高查勘定损速度,加快赔付结案进度,使受灾企业、受灾群众尽快拿到保险赔款。各级财政在资金安排上要突出重点,根据灾情和地区财力,重点支持重灾地区、重点领域和最困难群体。各级财政对已确定的救灾救济和恢复重建款项要及时下达。

(四)保障物资,确保供应。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恢复重建所需物资设备,铁路、交通部门要对救灾物资调运给予保障,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确保救灾物资的质量。各有关方面要积极向灾区提供技术支持与援助。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则,促进区域环境安全,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则,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全镇划分为镇级、村(居)级和镇区网格。根据党政同责原则,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镇级负责监管,巡查小组负责巡查的原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镇级网格

全镇辖区范围为省定三级网格,镇长为网格长。设立7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镇园区办牵头工业污染监管、能源总量监管、企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监管;镇公安派出所牵头机动车污染监管;镇村建办牵头建筑扬尘监管、乡镇环境卫生监管;镇水利站牵头水资源监管;镇农技中心牵头农业污染监管;镇城管队牵头城区环境卫生监管;镇环保办牵头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分管单分别担任各监管组组长。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指导、监督村(居)和镇区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

3.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其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4.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乡镇和特殊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负责整合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力量,定期召开环境监管专题会议,分析环境监管执法形势,确定、下达阶段性环境监管重点任务。

6.为村(居)网格和特殊网格(镇工业园区)提供环境监测等技术支持。及时将建设项目审批等环境管理信息下发到相关属地。

(二)乡镇级网格

我镇为单元划分为省定三级网格区域,网格长由镇长担任。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巡查工作组,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燃煤锅炉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镇级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镇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三)特殊网格

镇工业园区为特殊功能区域,单独设置网格,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网格负责人,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

2.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3.调处网格内的环境与污染纠纷。

4.接受镇级网格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环保办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工作。

2.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总量控制、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

5.负责本区域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7.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8.参与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管理。

10.协调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

1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2.负责落实产业政策,严格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审批。

1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14.组织拟订全镇应对气候变化、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5.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16.组织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工作。

镇园区办

1.负责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与升级,严格技改项目备案,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2.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3.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4.推进全镇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产业转型与升级。

5.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

6.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推广使用经过洗选的优质煤炭。

7.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镇信用信息目录。

镇公安派出所

1.依法侦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2.负责机动车环境准入管理,执行禁鸣区规定,查处驶入限行范围、时段的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

3.负责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丢失、被抢、被盗,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5.负责对比邻居民住宅商业店铺、家庭住户、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移动污染源的防治,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2.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打击购买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3.负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意见,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加强对市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

5.对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的,或在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和内部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6.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7.负责对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量器具配置、周期检定、使用情况的计量监督管理。

8.负责有机溶剂产品监管,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9.负责燃煤锅炉、容器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镇水利站

1.组织划定河湖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2.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和渔业船舶节能减排项目。

3.指导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处理在河、湖泊、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渔业水域内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对境内水域渔船拆解的管理,防止出现环境污染。

4.负责依法对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国土所

1.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监管,做好生态用地供给等工作。

2.配合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受污染土地修复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各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镇财政所

1.负责编制政府年度环境保护预算,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

2.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镇公路站

1.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

2.对职责范围内船舶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推进船舶油气动力改造。

3.负责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4.负责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编制实施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5.负责对机动车维修单位使机动车达到排放标准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管,开展汽修行业污染整治。

6.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属于交通管养的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措施的环境保护监督落实。

7.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8.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9.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镇水利站

1.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包括收集管网、处理厂、污泥)、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开展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执行河湖泊排污口设置许可、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等制度,合理调度水资源,保证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组织实施河道清淤。

3.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4.监督、检查、考核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

5.负责湖泊的保护、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填占湖泊等违法行为。

6.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施截污工程,管理截污设施。

7.做好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和监管。

8.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镇农技中心、兽医站

1.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负责制订农业、畜牧业专项规划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2.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监测。

3.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5.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组织实施畜禽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6.负责依法对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编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及全县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8.负责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

镇安监所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参与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镇村建办

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完成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编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加强绿化保护和公园噪声监管。

3.参与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

4.负责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收集小区污水接入城区污水管网。

5.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负责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粉尘整治工作。

7.负责把环境保护列为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城乡规划重要内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8.在编制规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9.负责调处因规划引发的各类环境纠纷和。

镇城管队

1.负责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露天烧烤的指导、督促、监管工作。

2.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生活、餐厨、建筑垃圾处理场(厂)及飞灰暂存和处理场规划、建设、特许经营。

3.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运输垃圾、渣土、土方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

4.负责禁止小区住户私自将污水接入雨水管网。

镇村建办

1.牵头组织好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规划到位、建设到位。

2.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的自然村庄达到省市规定要求。

镇园区办

1.负责招商引资的产业引导。

2.负责督促加油站、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稳定运行。

3.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防止产生污染。

镇文广中心

1.负责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场所,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2.协助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

镇卫计中心

1.负责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施监督管理,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4.会同相关部门就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镇供电所

1.负责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2.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3.负责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

镇园区办、农商行

1.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银行的授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贷款,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行为等级信贷政策。

2.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镇中、小学

1.负责普及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

2.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镇园区办

1.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力度。

2.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推动水环境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3.开展产学研活动,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镇监察室

负责对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再监督,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镇司法所

1.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2.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3.加强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镇党政办

1.指导、协调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并协助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

3.加强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全各网格监管人员。

镇纪委

1.负责对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离任审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村(居)及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考评;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政府环境履责绩效审计以及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

镇统计站

1.负责将环境保护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2.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3.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规范运行机制

1.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镇级网格要对镇和特殊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等媒体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定期邀请镇人大代表,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积极宣传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镇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镇政府将对镇和特殊网格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兑现奖惩。

(四)强化保障措施

1.提升监管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的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村(居)要重点做实本级网格,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增设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两个机构,要利用现有资源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级网格配备不低于4人的专门巡查队伍。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网格监管所需的车辆和装备,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夯实监管基础。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结合环保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帐,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化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第11篇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 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五、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由原信息中心、传播中心、电教馆合并而成。目前有教职工22人(男13人,女9人),其中党员10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20人,专科学历1人。中心主要承担全区教育信息化的服务与推动工作:指导、规范和评估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全区教育城域网的运行、监控和维护;校园网络的建设和平台搭建的技术支持;教育技术的研究;教育资源库群的建设与维护;教育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教委OA办公系统维护;网管教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中小学学籍和学生卡的数据管理等。

下设4个部门:教研培训部、信息资源部、设备网络部、办公室。

1.教研培训部职责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教研、科研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系统课例音像材料的收集整理、信息技术科研课题;负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指导工作;负责区级信息化先进学校的评审工作;负责市级信息化先进学校的推荐、申报、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信息技术、网络知识培训及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负责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与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作品比赛和机器人活动的开展工作;为全区中小学的软件开发和教育教学的研究引进优秀教育教学软件;负责软件、课件制作工作;负责建立全区信息化队伍的技术档案,了解各校人员的配置情况,为各校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学校信息化的督导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息资源部职责

负责网站及应用平台建设、维护、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中小学IC卡(学生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资源库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校的网站和资源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网的资源录制工作,做好视频新闻、专题的拍摄、编辑工作;做好邮箱、教育资源卡、VOD资源等工作;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各学校的技术支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设备网络部职责

负责网络中心硬件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教委电子政务系统及教育教学管理平台的硬件技术支撑;负责全区各学校设备的指导、管理、统计工作;为各校网络建设与应用提供技术咨询、设计和技术监督等服务;负责全区网管教师队伍的管理;积极探索新技术,为教育信息网的全方位利用做好调研和应用工作;负责教委机关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办公室职责

综合协调中心行政及业务部门工作;负责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对外联系、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中心各类会务准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负责中心的人事、劳资、医疗及统计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主要工作成绩

务本求实、循序渐进、谋求高效,使房山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1.思想统领发展的管理理念得到确立

“统一理念 立校之本”,在过去5年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在不同时期都通过认真思考提出一些基本观念,使大家能够共同领悟、坚守、践行,并作为单位发展、行动的指南。具体表述为:

(1)单位核心发展理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和谐促发展,以效绩求生存”。

(2)面对混乱的局面提出:“把现有的设备管起来,把现有的人才用起来”。

(3)面对职能的模糊确立四大工作板块要求:确保一条链路畅通、推动两个端点应用、强化技术培训、探寻管理模式。

(4)短期的五年目标:建构一个好机制、带出一支好队伍、营造一个好环境、形成一个好局面。

(5)新的职能定位:服务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引领是使命。

2.确保一条路径畅通

我区教育信息化的硬件大批量投入在2006年年初已经完成,教育信息化的实现离不开网络,离不开信息的流通,离不开教育资源多种方式的呈现,因此为了确保“校校通”工程名副其实,信息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与电信合作改IP网为传输网;房山教委投入200多万元对网络中心实施了二期改造工程,添置了防火墙、良乡两条学校骨干上行链路做策略控制,另一台用于教委、信息中心及房山学校骨干上行链路做策略控制,防止含大量攻击的非法流量充斥骨干线路,攻击核心设备;增加了内容过滤系统、防病毒网关、网络管理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内网安全管理系统、入侵检测系统和备份系统;2007年5月投入31万元完成了UPS电源设备的更新改造以及网管员主控室的维护培训;2008年投资500万元对教委核心机房进行整体改造;2010年使互联网出口提升到310兆。以上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我区教育城域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基本上满足了教育教学的应用。特别是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高考电子巡查系统和校园安放技防监控系统的成功应用,更加说明扎实的基础性工作是未来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3.抓住两个端点不放

对房山教育门户网站―房山教育信息网进行重新改版,打造集宣传、资源、服务、交流、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站。房山教育信息网的建设为房山教育职能要素整合搭建了一个平台,教育信息中心承担着全部的管理、维护、更新工作,要求新闻类天天更新,政务公开、教育教学类周周更新,版面风格季季更新。目前网站日点击率已达到3 000人次,但还有许多功能需要完善、挖掘、开发。推动学校的网站建设也逐步进入中心的管理日程,各学校主控设备及相关硬件的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学校内部网站的评比将成为引导基层端点发展的第一步,为数字化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4.围绕一个中心发力

这个中心就是围绕“教师群体”信息素养的提高抓好顺承式的三个点:(1)信息技术的认知培训要常抓不懈。因为新技术不断更新,对电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认知缺憾是没有穷尽的,终生学习理念在这个领域体现得最为明显,电教设备的演绎是一个活生生的事实,仅一个操作系统就需要大家不断地熟悉。中心承担着这个责任,为了普及推广信息技术的相关知识,在“十五”期间面对全区1960年以后出生的所有学科教师进行Intel未来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两个科目的培训,共计培训教师6 727人;就网络管理、软硬件维护、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等内容与教育学院合作培训专任教师和网管1 070人次。“十一五”期间培训7 219人,信息技术专兼职教师1 270人次,极大地缓解了硬件设施使用带来的压力,使教师运用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成为可能。(2)解决好学以致用的问题。为了使基层教师将掌握的信息技术运用到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来,中心不失时机地为教师、学生的实践成果搭建展示应用平台,积极组织参加每年一度的北京市师生电脑软件比赛和小学电化教育委员会的“三优”评选活动、Intel未来教育课例评选活动。在市电教馆专家的指导下,在基层网管及专业教师的努力下,通过几年的积累,中心组织的评选活动已初具规模,而且成效显著。(3)任何一项实践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离开教研科研的系统论证,观点都会显得苍白和没有生命力,因此要真正实现信息技术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效整合,必须加大信息化工作的教研科研管理力度,用科研引领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5.瞄准一个机制突破

要通过机制建设把现有的设备管起来、现有的人才用起来。我们通过积极参与督导评价工作进行了解情况、指导检查工作;通过日常工作的量化实施表彰和奖励,根据中心的量化管理办法举行了房山区第一届信息化工作年会,用量化管理集约发展。在实施市教委开展的“中小学网管员任职资格培训”过程中,践行了新的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优秀的基层骨干队伍,为成立网络管理协会做了积极的铺垫。

三、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开展信息化工作时资金严重不足,制约教育的整体发展

目前我区的教育信息化水平存在明显差异。部分地区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应用水平和层次较低,影响了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均衡发展。尤其农村地区学校,由于经济实力和其他因素,信息化工作还刚刚起步,虽然有些学校在信息化硬件建设上已经赶上,但在教育教学应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与城区学校还有很大差距,大部分学校还处于高投入、低成效的层面。全区信息化资金缺口1亿多元,主要用于补充计算机、多媒体教室、建设电子备课室、网络教室。

2.教师的整合应用能力和网络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采取了集中培训、下校培训和网上自学等多种形式,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不断深化,广大农村地区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应用的能力未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尤其学校负责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的网管教师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学科教师运用技术创新课堂教学的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整合的需要。因此,如何结合农村地区学校实际,提高广大农村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信息素养,是解决农村地区学校信息化工作发展的根本所在。

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

1.形成良性的管理机制

提高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对教育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教育信息化应以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育观念指导信息技术在教育的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通过宣传,加快各级领导对信息化认识观念的转变,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领导。教育信息化工作不是网络管理教师的工作,而是学校的整体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之所以加强对学校领导的管理,是因为只有学校的领导认识到位了,才能引领学校集体走信息化发展的道路。

2.筹措运维资金,保证网络和设备的可用性

作为信息化的基础工作,首先必须保证网络的通畅,这样才能保证信息及时流通,进行有效的传递。其次要保证设备可以随时通用、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使得教师有使用设备的信心,不会产生畏难情绪。这几年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保证网络不中断,业务正常运行,也通过管理和技术支持,为学校教师解决困难。这样,使广大干部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感悟信息化、体验信息化、了解信息化,为加快信息化的应用与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软硬件资金的计划性投入将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五、今后想法

1.优化一个专用网络

针对目前教育城域网存在的问题,优化教育城域网络性能和管理方法,建成功能齐全、管理有序、覆盖全区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城域网和网络运行机制。实现幼小中职成教育板块的整体汇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城域网。

2.建立一个数据中心

以搭建房山教师研修平台和教育管理综合平台为契机,建立全区教育数据中心,为实现全区网络管理中心、网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教学中心、教育科研中心、教育资源中心和师资培训中心,提供数据服务、基础信息和管理载体。

3.开发一个应用平台系统

在区教委统一的管理下,建设能实现各学校之间资源共享的应用平台,建设公共信息化平台以及教育学科信息资源,开发房山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包括面向全区的学生学籍管理、师资培训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育行政管理、网站集群等应用软件,为房山各级教育用户提供实用的管理工具和具有本土化的教学资源信息。

4.培养一支人才队伍

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培训服务,通过培训和交流学习,使全区教育管理人员、各校领导信息化建设认识到位,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5.建立一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