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6:36: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巡查整改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河湖概况。
X乡辖区内河流主要有X河。X河属于青衣江支流在我乡辖区内约长X千米,流域面积约X平方千米;李坝河属于X河主要支流,长约X千米,流域面积约X平方千米。石门子沟系李坝河较大支流,约X千米。大田、新民、八角、漆树、李坝村河沟河流都汇入李坝河,最终流入X河,进入青衣江。
二、工作开展情况。
X、水资源保护。我乡从节约用水入手,控制水资源总量消耗。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督查,实现污水达标处理排放,向区水务局申报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我乡辖区内饮用水源地巡查与保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实现了水资源保护。
X、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取缔违法排污口X处,整治养殖场X家,督促散户粪污设施修建完善,加强农药残留物回收,宣传引导农户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保证农药使用零增长,进一步改善面源污染;配合区住建局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督查,每月对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第三方运行机构工作考核依据,以此督促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认真开展“清四乱”行动,无死角排查X河沿岸“四乱”行为,进一步改善了辖区X河、李坝河水环境质量。
X、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制定“清四乱”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对X河流域无死角进行“四乱”行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组织人员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巡查,我乡没有砂石厂,未发现采砂行为。
X、水生态修复。协助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等工作。严格落实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方案,乡村河长加强生态流量巡查,确保河坪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持在X.XmX/s以上,建立专项巡查台账;通过努力,水生态修复得到进一步修复。
X、水环境治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了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治理工作,对X河河楠水阁外大坝处集中进行整治,进一步改善水体质量。各村组织力量不定时对河沟垃圾进行整治,改善河沟环境。
X、日常工作:制定完善了“四张清单”。严格按照巡河制度和要求,开展巡河问河,确保巡河次数达标,巡河记录规范。及时督办河湖重大问题,对村级河长制工作开展年度考核。认真落实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进一步改善我乡河湖环境。
X、执法监管。建立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制定上下游、左右岸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配合水务、农业等部门开展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电毒炸网鱼等工作联合执法,联合乡派出所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了河湖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河道巡查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建议区河长办安排一定工作经费。
(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非专业人员管理,达不到区水务部门相关要求,建议区水务局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河长制工作佐证资料较少,尤其是村级河长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文件要求,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会议、横幅、广播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由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并提出本辖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初步方案。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借助乡镇(街道)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逐一约谈无证幼儿园举办者,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会同教体局发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6个月);对整改达不到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入“过渡一批”的幼儿园,与举办者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停办。各乡镇(街道)须于5月底前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分类整治的具体计划情况。
(三)属地整治,分类处置(6月底前)。根据前阶段自行整改情况,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本辖区内需要停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读无证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并定期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属地整治有关落实情况。
(四)联合执法,清理整顿(8月底前)。根据各乡镇(街道)属地整治情况,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实,重点是:对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督查整改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前期明确予以停办的,督查停办是否到位、后续措施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拒不停办的,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举办者的相关责任。
(五)巩固完善,长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联合抓,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区府办将对整治工作实行专项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规划引导、堵疏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网点配套,不断扩充本辖区内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按教育规划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努力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督促举办者对照规范要求加强自我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办学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1.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附件1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章兆钧(教体局) 杜秀丽(区府办)
成 员:梅崇苗(法制办) 娄天荣(教体局)
严国芳(公安局) 姚国潮(民政局)
叶小群(建设局) 徐建敏(交通运输局)
傅安琪(广电总台) 陆云斌(卫生局)
徐绍吉 (安监局) 王德云(市场监管局)
蒋 铭(行政执法局) 张东鑫(建管局)
吕万玖(上虞日报社)金小军(交警大队)
余丹铭 (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娄天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分类整治和辖区内幼儿分流入园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幼儿园。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的汇总和审核办理情况的公布。牵头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工作人员资格、招生及编班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牵头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排查,对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履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协同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办理因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相关后续工作。
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名称核准和法人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年检工作。
卫生局: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作出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负责办理卫生保健合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幼儿的体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安监局: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为幼儿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食品安全情况踏勘、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
行政执法局:协同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
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托幼机构的建筑安全巡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幼儿园推荐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介机构。
建管局:对限期整改的幼儿园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提供技术咨询。
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违规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消防大队:负责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2020年第二季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职工齐心合力,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第二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回顾: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国管涵闸、水库的汛前擦洗养护工作
我们按照往年的惯例对我区所有国管的涵闸、水库逐一进行汛前检查,并完成汛前检查责任卡。对存在问题的涵闸、水库,因地制宜地制定维修措施,并及时维修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国管涵闸、水库的汛前擦洗养护工作。
2、做好运粮河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安排表》和《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及《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加固等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市区运粮河治理二期工程,并于9月中旬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底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3、做好水土保持检查工作
通过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规范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抓好许可后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水保意识等一系列方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增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4、做好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市区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3月份制定实施方案,4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5、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再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和动态清零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和动态清零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有关街道、东部新城、汴北新区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对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一户不落。
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和区脱贫攻坚排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每月开展一次水质检测,并每个月对水质检测进行公开。
6、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工作
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我区范围内河湖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河湖进行巡查,对河湖范围内可能存在影响河湖安全的“乱堆、乱建、乱采、乱占”等四乱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我区河湖安全。
7、河湖岸线空间规划持续推进
目前划界成果已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划定成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并进行界桩埋设。目前河湖空间规划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8、入浍河支流整治及检测
为全面落实6月18日浍河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精神,区水利局立即督促相关乡镇对所有入浍河支流沟河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需治理的支流支沟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淤疏浚,目前工程正在持续推进。并对入浍河支流每月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区委区政府。
9、开展清河行动冬春攻势行动
根据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次调度会精神,按照《市河长办、市水领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河长办联合区水领办印发《区河长办区水领办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方案》,组织清理整治辖区内重点河段的污染底泥、农作物秸秆、枯草落叶、水中老死植物及垃圾、河坡堤坡种植的农作物、“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明确责任时限及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实行半月报制度,确保我区完成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
10、开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行动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次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市河长办《关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要求,我区印发《关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督促相关街道(乡镇)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打捞河湖水域衰死水草,切实保护我区水生态环境。区河长办联合区水领办对我区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情况进行排查暗访,发现问题已形成问题交办单交办各乡镇及时处理,并报相关区级河长。
(二)日常工作
自本季度以来积极做禁烧工作,做好12345回复及每月的行风热线回复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的更新。
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1、竭力继续做好国管涵闸、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汛期各闸坚持24小时昼夜轮流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及水位情况,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工情、水情、灾情、水位及电话记录工作。
2、做好运粮河二期工程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
3、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核查工作。
4、配合市局做好张树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继续加大力度对我区河湖进行排查,确保我区河湖四乱问题彻底得到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6、继续推进河湖岸线空间规划工作
7、加大督促力度,确保2020年完成我区河湖划界工作。
8、加快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9、加快搭建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共享平台,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平台。确保2020年完成我区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在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总结20__年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传达贯彻县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及20__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受余局长的委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__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煤炭工业局、昭通煤监分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安监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矿井121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42份;排查煤矿矿井地点5135处,查出一般隐患6650项,已整改6029项,整改率90.6%;查出重大隐患19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94.7%;实施行政处罚17矿次,罚款22.4万元,千方百计遏制安全事故,努力改变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有序推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20__年,全县共产原煤200万吨,同比下降30.76%;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39人,伤9人。其中,瓦斯事故8起,顶板事故7起,运输事故1起。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5.8%,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上升了69.6%。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19.5,同比上升了11.54,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市煤炭工业局的情况通报,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的42.11%、死亡人数的55.71%;全年全省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其中我县1起,即水洞坪煤矿“3.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客观地讲,在20__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大部分安监员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成绩应当给予肯定。但以上数据充分表明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也充分说明了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上都存在一些急于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安监站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职能。我县煤炭产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制还未得到理顺,监管机构还未健全是阻碍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目前,乡镇安监站还不能充分履行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乡镇安监站站长由分管副乡镇长兼任,副站长由企业办公室主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安监站人员即乡镇驻矿安监员。由于站长和副站长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驻矿安监员仅仅是经过短期培训上岗的同志,所以,基层安监队伍无法成为推动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生力军。乡镇安监站站长和副站长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来源于这支队伍,往往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的失真,从而导致煤矿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和合理的整治。
(二)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多起事故得以证实,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跟班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致使井下作业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三)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部分安监员“讲人情,重关系”,明哲保身,不依法行政,不从严执法,甚至不执法,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手腕不强、不硬,现场执法力度疲软,导致了主管部门的政令不通,各级各类文件精神未得到及时传达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
(四)安监员缺乏责任心,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安监员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务实,思想情绪不稳定,且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有的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导致了部分煤矿有令不止,有法不依。
(五)安监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安监员自身管理水平低,对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监察指令落实不力。不了解上边政策和工作要求,不知监管内容,不知监管办法,显得无所适从。
(六)行业主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导致监管工作失调。我县煤矿点多面广,当前全县实际保留矿井有42对,分布在9个产煤乡镇。近年来,受道路
交通改造工程的影响,对边远乡镇一个轮回的检查就需要3-5天。目前安监股实际仅有5人,安全监管执法队成立至今,才配备4名人员,人少事多就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的失调,无力按月、按季度组织行业安全大检查。三、当前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传达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12月26日,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安全形势,要求全县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当前及下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着重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瓦斯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工艺改革,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节后复产验收。
(二)扎实抓好“两节”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
1.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障煤矿井下各系统可靠运行,确保煤矿安全整改。各乡镇安监站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煤矿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矿井,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的,坚决重处重罚。县局安全监管股和执法队要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采取巡查、夜查和互查等形式,加大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确保煤矿停产整改安全有序进行。
2.做好春节放假准备。全县煤矿统一于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八日)停产放假,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收假。放假前,要督促各煤矿企业继续加大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全面深入抓好煤矿停产整改工作。特别是“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和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前期准备工作,为春节复工复产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督促各煤矿上报20__年度春节放假值班名单及放假安全技术措施。
3.积极做好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收假后,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会,上交20__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提出经安监员和安监站盖章认可的复工整改申请上报县局审核。煤矿企业的复工整改必须对照县局批准同意的停产整改方案和《__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__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的通知》(威煤通[20__]122)的要求进行。复工整改完成后,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向县局提出复产申请,经县局验收组对照《__县煤矿复产验收审批表》上的内容验收,合格一个,批准复产一个。凡是各种费用未交清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采煤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联网系统未完善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4.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两节”期间,各乡镇安监站要立即启动煤矿安全日报告制度,加强对安监员管理,元旦期间驻矿安监员不得外出,必须坚守岗位;各安监站和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两节”期间的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春节期间,各煤矿企业要保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在排水时,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同时加强顶板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煤矿安全。
(三)20__年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1.开展“地质补勘,设计补套”工作的重点监管,扎实推进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工作的进展步伐。要求所有煤矿在期限终止之日起务必完成“地质补勘,设计补套”的前期工作。
2.开展通风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突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设计的监管,力求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确保矿井按要求实现通风可靠。
3.开展为期7个月的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把煤矿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和煤矿瓦斯抽放系统、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工作重点,列入20__年1月至20__年7月的日常监管计划,实施重点监管,力求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确保抽采达标。加大联动执法效能和现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所有煤矿企业在限期内完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建设体系,努力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按要求实现“监控有效”。认真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的专业机构,配齐、配足瓦斯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管理到位”的要求。
4.开展为期7个月的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主要运输巷道、运输顺槽、通风顺槽、采煤工作面及总回风巷的支护工艺改革工作,彻底淘汰木支护。
5.开展以安全卫生专项治理为主题的专项监管,进一步完善煤矿“三线工程”的安装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合理布置防尘水幕及喷雾撒水装置,搞好矿井的除尘、降尘工作。认真督促煤矿按要求设置井下避灾硐室,且硐室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稳步推行排水系统的改造工作,切实做到“无淤泥、无杂物、无积水”,确保文明生产。
6.开展以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的重点监管,逐步推进矿井供电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7.开展为期2个月的提升运输系统重点监管,实现所有斜井开拓和平硐暗斜井开拓矿井的“防跑车装置”安装率为100%,确保不再发生跑车伤人的运输事故。
8.逐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组建乡镇煤炭管理所,培养、配备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的监管人员,充实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__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
(四)对安全监管员的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驻矿安监员大多是通过考试选拔进入煤矿安全监管行业。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热爱这份工作,要沉得住气,稳得下心,扎实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目前,全县共83名安全监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只有10余人。对于煤矿安全工作,大多还未入门,离县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会议,书本,煤矿)
,吸收知识营养,不断为自己充电,不断增强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3.明确职责,勤奋工作。要认清自己角色,摆正自己位置,不要充当煤矿安检员,驻矿安监员是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线队员,要当好县局的眼睛,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要正确把握与煤矿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次是合作关系,第三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两者不是对立的,工作中有矛盾的一面,又有合作的一面。全体驻矿安监员要按照《安监员管理办法》和县局各项要求,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正确处理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完善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各项指令和要求,自觉维护县局权威,严格按照县局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县局安监股要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安监员贯彻落实县局会议、文件要求的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安监员的重要内容。今年县委、县政府下了大决心抓煤矿安全,为大家增加了福利待遇,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干好工作。目前,县局已形成了安监员能进能出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坚决予以处理或辞退。记住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生活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和决定,严格按照《__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切实做到“煤矿安全监管员十不准”,与煤矿之间相处做到12字,即“关系协调,保持距离,把握原则”。
5.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今天的会议上,与各安监员签订20__年度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已在责任书上明确。各安监员要按照县局的要求,沉得下、蹲得住、盯得紧、严得起、管得好,认真落实好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煤矿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让全矿职工都关心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煤矿现场监管。在现场重点要查机构、查人员、查设施、查制度、查措施是否到位。在瓦斯治理上,重点查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抽采措施是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安装和运行是否到位,瓦斯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在顶板管理上,重点查是否要求进行支护,所有煤矿掘进工作面是否实行前探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掘进作业。要通过查管理、查人员、查设备、查制度是否到位,确保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
交通运输局机关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工作必须管安全。要按照“实说实干”的要求,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一线落实,在一线抓落实,带着责任到一线去,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从自身分管工作业务角度出发,按照安全生产一线落实的要求,多到企业、工地、公路、桥梁、营运车辆、隐患点、执法点及乡镇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到实处。每月末将到一线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填表送局运安股备查,年终作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从分管领导、股室到下属单位、企业,都要将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纳入重点培训内容,按照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操作者层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基层工作者层面的要求,对从业操作者开展实实在在、行之有效的培训和警示教育,解决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培养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只有操作者发自内心的重视和敬畏,才能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让安全掌握在操作者中。各单位、企业组织安全培训的情况要从计划阶段报局运安股,运安股及分管领导对培训的真实性、规模、内容、效果等进行过程跟踪管理,将安全培训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三、投入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路政、养护机构,要对道路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运管、海事机构对客运车辆、渡船要在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督促企业、车主和乡镇认真整改或更换,消除不安全因素。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对投入不足或整改不力的企业、车主,将按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允许不安全的生产行为存在。路政、养护、运管、海事对提出的隐患整治投入落实情况及落实不力情况,必须在5天内向局运安股报送。
四、制度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每年各级各部门就安全生产下发的文件多而杂,而且有许多都是重复和强调,一方面说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以文件落实文件而安全生产工作落而不实的问题。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规定已经很全面很完善,关键在于落实。而司空见惯的是很多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停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规章制度和实际行动两个样、两张皮,安全生产规定流于形式,说一套,做一套,必须引起警觉。交通运输系统从领导到具体经办人员,首先自己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更要在日常管理中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者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理处罚并记录在案,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监管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交通运输机关及下属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分管和具体经办人员要用心想安全,用心谋安全,用心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主战场在路上、在车上、在车站、在码头、在工地。要监督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操作者的安全意识落实,监督一线管理者思想认识和执行力的落实。对每一个主战场,作为监管部门,都要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措施有效,责任落实。为此,全局上下,要按照职责范围,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有敏锐性,要举一反三,及时依法处置。到一线落实监管责任,局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上班时间的三分之一,经办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下属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监管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办法、有记载、有处理、有结论,并形成完备资料以利责任追究。
为切实做好县“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坚持“打防结合、堵控并举、群防群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整治重点和日常监管,下狠心、出重拳,集中人力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私挖滥采非法违法行为。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的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击私挖滥采确保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私挖滥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打击私挖滥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办公室、纪委、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安监站、电力等相关站所和各村负责人组成。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是各类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废弃矿井关闭不达标、不到位的;
二是资源整合保留水井矿井改变用途或废弃不用,需重新关闭的;
三是位于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和非煤矿山、私采点)、废弃矿井以及资源整合中作为保留水井的矿井周边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利用厂房、建构(筑)物作掩护,擅自打开关闭矿井口(巷道)非法采矿的;
四是收购非法采出的煤炭资源的洗选(储)煤厂。
四、时间步骤及整治要求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0日)
各村、各相关站所按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认真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乡、村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进一步明确各村网格管理责任人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
第二阶段:整改治理阶段(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20日)
1.对排查期间发现存在非法开采的,要从严从快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关闭不合格、不到位的各类煤矿(含硫铁矿和非煤矿山、私采点)、废弃矿井、资源整合保留水井矿井改变用途或废弃不用的,由乡(镇)政府按“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
3.对以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建构(筑)物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拆除地面建筑物,并对打开的井(口)、井巷,由镇政府按“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
4.对收购非法开采的煤炭资源的洗选(储)煤厂,要加大惩处力度,直至取缔。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0年4月30日)
2021年4月21日起,领导组将组织有关站所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时要达到“六条标准”的关闭标准。建立验收档案,明确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后期关闭范围内的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工作由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费用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职责分工
(一)各行政村
各村是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排查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书记、村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按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位于已关闭煤矿(含硫铁矿)、废弃矿井以及资源整合中作为保留水井的矿井周边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进行入企入室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排查结果由实施排查的人员共同签字并经书记、村长签字后上报城镇自然资源所。
在排查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在整改阶段,对关闭不合格的矿井(口)严格按照“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以洗选(储)煤厂、企业、种植(养殖)等场所建(构)筑物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在完成非法采矿矿井(口、巷)填实炸毁的同时,对地面建(构)筑物一律拆除,予以取缔。
(二)安监站
安监站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站所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关闭或关闭不合格的各类关闭煤矿、废弃矿井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清数明,在取缔关闭整治阶段,提出安全隐患排除意见,确保关死关实,不留安全隐患。
(三)派出所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非法采矿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查处非法采矿点民爆物品,严厉打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城镇自然资源所
城镇自然资源所要组织相关包村人员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排查内容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立案查处,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整治工作。
(五)国网XX供电支公司XX电管站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非法采矿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非法采矿点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制止其他单位转供电。
(六)镇纪检监委
全程参与此次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排查整治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工作进展的行为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有关相关站所要居安思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排查整治不留一处,关死关实,不留隐患。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打击合力
各村及各有关相关站所既要突出整治重点,又要举一反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重处重罚,该治理的全力整治,该关闭的严格关闭,该取缔的彻底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建立健全鼓励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完善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巡查突查制度、应急快速反应制度等,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巡查、制止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采矿的高压态势和严打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在打击非法采矿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非法采矿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坚决遏制全县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安排部署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下列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灭火设施、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城市居民小区、社区、乡镇村庄、农户集中居住区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产品、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重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被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力争在年内整改销案。
三、方法步骤
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和大整改活动。
活动自12月3日起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3日至12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县区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张贴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消防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冬春防火安全常识、初起火灾扑救常识,火灾逃生常识,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逐级落实责任,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31日至明年3月15日)。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列入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非法从事油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私自进行液化石油气槽车分装,以及在公共餐饮营业场所使用液化气钢瓶等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发生。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种节庆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复查仍未整改的单位,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未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初安排部署的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将书面总结于3月1日前报*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落实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于2009年3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民政、教育、商贸、监察、城建、交通、农业、旅游、文化、卫生、工商、*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组织协调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往年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公路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好农村路服务新农村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政府牵头,区域联动,部门配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加大对农村公路、储煤场、砂石场、建材生产企业等重点治超部门的源头治理力度,不断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为建设绿色和谐小康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07年底,全县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县乡两级建立起治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形成农村公路治超的长效机制。
1、治超期间,各乡镇要完成农村公路交接口设置限高或限宽装置,在通村水泥路路口设防撞墩或龙门架。每条路要设l一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县治超办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治超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中的重点路段和突发事件,负责21l国道沿线农村公路和县道路口限超标志、标牌的设置。
3、县交通局路政队是全县农村公路治超实施主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路面巡查,对超限超载车辆依照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通告》和省交通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罚标准》依法进行卸载和处罚。
4、交通运政部门负责源头管理,派人进驻煤矿、采石场、料场、货物源头地进行全面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整治无照经营站场,拆解非法改装车辆。
5、各煤矿企业、储煤场、沙石场、石料场、建材生产企业,要守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各有关行业要尽快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合法装载货物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装载每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l0吨),不得超载,如有违反装运装载规定,造成源头超限超载的,要坚决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公安、交警要紧密配合超限治理工作,重点打击聚众闹事和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工作步骤
全县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从8月21日起持续到2007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8月21日至8月31日宣传、动员、组织和调查摸底阶彀。召开全县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会,全面启动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治超工作人员、车辆、配足治超设备,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横幅,刷写宣传标语,组装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并对全县农村公路路线、路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从9月1日至12月10日为实施阶段。根据全省治超工作由“只治超、不罚款’’教育引导阶段转向“严厉打击、严管重罚”阶段,以重点地域、重点路段为重点,开展综合治超,采取“劝返、堵截、卸载、拆解、处罚”等各种手段,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进行强制管理,在农村公路路口、交叉路口设置限超设施,栽设限超标志牌,确保超限车辆无法驶入农村公路,全面强化以路面治超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超工作,形成稳定治超局面,确保超限超载率控制到4%以内。
第三阶段:从12月11日至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汇总相关资料,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迎接省、市验收。
四、工作考核
1、县政府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进展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乡镇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2、根据治超工作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治超目标任务的乡镇,全县通报表彰,奖乡镇5000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奖励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各奖励500元。
3、未完成治超目标任务的,全县通报批评,核减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并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经济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的治超责任主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与辖区内的煤矿、沙石场,建材生产企业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照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地点、产品、年货运量、主管单位、审批部门等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做好货运源头治理的基础工作。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黄,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地应对突发事件,防止交通堵塞、暴力抗法和集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对聚众抗法等阻挠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惩,保证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3、各有关部门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与治超工作,配备必备的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抓好治超工作。
依照州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易扎实开展消防平安大检查。督促各行业、系燃易爆场所以及冬季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统、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冬季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冬季防火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方法
以开展冬季消防平安大检查为抓手,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共分三个阶段: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一)全面发动阶段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冬季消防工作会议”
分析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形势,通报近期全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会后,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工作方案,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认真谋划,全面落实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任务。
(二)检查实施阶段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全及时开展消防平安巡查和检查,面开展消防平安自检、自查、自改行动。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整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政、宗教、商务、工商等相关职分工开展检查和督察,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等形式,集中整治各种违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平安捍卫工作。冬防期间,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业、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逐级上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情况。
四、重点检查场所
(一)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和室内外集贸市场;
(四)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医院;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六)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七)各级党委、政府驻地。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两会”驻地等;
(八)高层建筑及大型地下空间场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严禁宾馆、饭店、医院、学校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刻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疏通。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依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挤占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违章建筑。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定期维护颐养是否落实到位。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贮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电炉、酒精炉、查。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督促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确保符合消防平安要求。对单位设置、装置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一经发设施进行检查。要立即纠正,现。并督促单位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四)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冬季防火期间。对隐患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行梳理和论证。对整改难度大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冬季防火期间集中整依法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改一批问题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资料的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及疏散通道等处房间凡是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顶棚、墙体、地面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规范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
(六)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把警力布置在火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岗离岗、营业期间锁闭平安入口等行为。
(七)加强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平安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及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防火检查,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做到提前部周密布置,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平安。重点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春运场所等大实施不间断地监控,型群众活动场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消防平安;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两会”期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境。
(八)加强对农村、社区火灾隐患的检查治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街将冬季防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强逐级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化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冬季防火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作。建立多户联防等村(居)民自我管理机制,督促村民加强柴草等燃料的堆严格炉灶、烟囱和室外用火的管理,放和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把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颐养。同时,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要依照乡村和农加大消防水源建设力度,村消防水源建设规范。确保遇有火灾消防水源充分。
(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委办局、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常识,火期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冬季平安用火、用电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根据冬季火灾规律特点冬季火灾防范措施。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的冬季防火宣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时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全面提高社会公民的防火平安意识,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维护《消防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筑牢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平安环境。冬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任务分工
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市政府将统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实施挂牌督办,形成全方位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依法督促存在火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富平安的将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平安防范措施。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平安条件的要撤销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教育、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平安义务宣传教育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交通运输、广电、商务、宗教、林业、工商、建设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的督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各单位做好消防平安工作。整改火灾隐患。民政、村屯、社区要落实对所辖范围内的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对行动缓慢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和监督居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火平安公约,(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平安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列管单位和居(村)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推动社会单位提高消防平安“四个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牢固树立消防平安责任主体意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和巡查。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颐养消建立并落实“平安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消防平安管理机制,防设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平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真正把消防平安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平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冬防下大力气抓好冬防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问工作的领导。制定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方案,题。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安排。
随着气候的变化,我区今年的冬季防火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今年的冬防安全工作也要有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冬防任务,为推动全区平安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了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大了消防安全执法力度,加大了检查监管力度,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无论从自身工作还是面临的形势看,我们都不能盲目乐观,全区消防工作中仍然还有许多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区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不完善,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火灾隐患整改上能拖则拖,敷衍了事,导致旧患未除,新患又生,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居民棚户区,筒子楼没有完成改造,居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火灾隐患突出.三是有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一些黑网吧,黑游戏厅的火灾隐患亟待解决.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的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尽快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这些问题,对我区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火灾事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牵扯面广,后遗症多,容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存在极大的不稳定因素.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一起火灾事故,会直接影响安定祥和的社会稳定局面.我们必须要时刻提高警惕,切实把消防安全扎在心中,抓在手上,落在实处,胸怀强烈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消防工作,牢牢把握"四个重点":
一,把冬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今年的冬防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抓紧抓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今年冬防消防安全工作形势,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管战线具体负责;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部门,本行业和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承担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检查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情况实施监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严防失控漏管.同时,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网吧,黑游戏厅等无证经营场所,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要及时收回相关证照.工商部门对消防安全不合格,应当取缔的场所,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商务,民政,人防,粮食,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消防安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和组织,必须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排查到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消除工作死角.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把农村消防作为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消防建设
冬季,各村屯居民都要大量储存柴草,木柈等易燃物品,极易发生火烧连营事故.因此,农村是冬防的重点,各乡镇一定要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实现"一乡一车一专职站"和"一村一泵一专(兼)职队"的建设目标.乡镇以上消防队伍要做到"有人员,有营房,有车辆,有训练,有执勤".农村群众义务消防队要有"一台泵,两盘带,三吨水",配备消防手抬泵,水带,水枪,战斗服等相应的消防器材,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普遍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乡村群众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
要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各乡镇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按期组织考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制,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政策,物资和资金保障,具体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编制和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组织火灾扑救.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乡镇,村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失职,渎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技能的培训,使其熟悉职业消防安全特点,提高专业消防安全业务技能,提高灭火能力.
三,把隐患整改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现在起都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即:检查与上级部署相结合,检查与整改处罚相结合,检查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分区域检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政府推动与行业部门自查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有火灾隐患而尚未整改的,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已经发现但长期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各类火灾隐患场所以及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必须坚决彻底地依法予以查封,拒绝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拘留.因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大冬会,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集中力量,做好大型群众集会和庆典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冬防期间,各单位要结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积极推行"乡(镇),街道负责,专家会诊,区域整治"的有效做法,集中力量,严格按照冬防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加大对居民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公共娱乐场所,"六小单位","三合一"企业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尤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场院,柴草垛,用火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规范柴草垛存放的管理,杜绝柴草垛大量进村,进屯.要组织落实"七户联防",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坚决杜绝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各部门和行业系统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检查,尤其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必须认真检查,督促整改,依法严惩.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确保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商场非营业期间有共享空间的要将防火卷帘门降下,要坚决拆除非法装修材料,清理毗邻的临时性建筑物,非法店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单位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督促单位设置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不必要电源;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要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各社区,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棚户区,"回"字楼,筒子楼的走道,楼道,院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杜绝柴草,农作物秸杆大量进村,进屯.三是加强对消防器材,灭火设施的检查\.入冬初期,各单位要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要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耐火等级低,取暖设施差的易燃建筑密集区,必要时要将灭火器材配置到每个家庭.四是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冬防期间,区政府至少要组织开展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至少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
冬防工作中,公安机关要组织相关警力,协调有关行业和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重点,各公安派出所要把各类居民棚户区,老式居民住宅楼和小歌厅,小舞厅,小饭店,小商场,小旅店,小网吧等"六小单位",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作为重点.特别是居民棚户区,老式居民住宅楼和夜间仍有人员大量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作为检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夜间防火检查,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各基层派出所要特别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监督检查,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存放在楼道内的可燃物品,要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或清除,并督促有关单位在居民区或居民大院内,增设消防水源,改造老旧电气线路,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强化对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落实好火灾预防的各项措施.各派出所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立健全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包片民警对管片单位,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责任,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深入辖区单位和居民家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排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停业整改;对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或严重缺损的,要及时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或者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也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撤消批准文件,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只顾经营,不顾安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并经多次检查仍不改正的单位,除严格实施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严格依法予以拘留,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总之,要通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全面改善,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
四,把元旦,春节作为重点时段,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元旦,春节前后也正是大冬会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时期.在这个重要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讨论,教育广大市民群众关爱生命,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采取"教育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小区,影响整个辖区"的有效形式,建立试点,树立典范,逐步推广.要组织向辖区居民印发《居民防火守则》,宣传倡导在家庭中配备灭火器,开展火场逃生训练等消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各社区委员会要在棚户区大院内设置消防宣传板报,刊登逃生自救常识;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在村屯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标识,向村民印发《村民防火公约》.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要加强培训,严格实行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督促各商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各类建筑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安全的培训,对电工,电炉工,锅炉工,更夫,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重点培训与岗位特点相结合的防,灭火技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通报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及时曝光整治不力的重大火灾隐患,为冬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管理,确保节日安全.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发了《201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重要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事故案例,开展举一反三,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还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和业务管理部门、关键岗位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各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一是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让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能及时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到基层抓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结合“百安活动”、“春运”、“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等活动,通过会议、设点宣传、标语、专栏、警示教育片、开展各类培训等向基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三是以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全国、全省以及市、县内交通事故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逐级通报到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驾驶员(船员)行车(船)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及运输生产过程安全监管,强化对安全例检、三品检查、进出站门岗、GPS、CDMA监控平台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敬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违法经营行为;四是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全民的安全意识。全年共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20余次,组织水陆交通安全培训8次,悬挂横幅标语92幅,张贴小标语50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举办宣传板报(专栏)70余期,播放安全教育警示片60余场次,通过GPS、CDMA监控平台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5000余条。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开展经常患排查治理,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进行仔细分析和深入研究,坚持“一对一”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督查督办,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确不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直至整改完毕,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共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日常督查300余次,检查客货船舶1836艘次、客货车辆3297台次,查处违章行为70余起,整改隐患15起,清排路障862处,查处违章建筑案件12起;完成公路波形防护栏设置139公里;完成了仪华路大中修、广高路改造工程,完成了仪华路罗渡鲤鱼桥、罗渡一、二号桥整治工程。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源头管理。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作为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把水陆客货运输企业、业主和营运车船、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关。一是水上交通严把“三关”,海事部门做好船舶按期检验发证和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严把业主经营资质关、船舶检验和签证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确保营运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指导督促各乡镇按照《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南》要求建立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搞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化“救生衣行动”,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业主、船员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六不发航”、“五不出港”规定以及汛期减载、停航封渡特殊规定。二是道路运输严格“三把关一监督”,运管部门做好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指导督促各企业按规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档案,按规定配齐营运车辆安全、消防设施及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客运站严格执行车辆例检、“三品”检查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驾驶员安全承诺等规定。三是公路安全督促养护、路政部门对所管辖的公路定时进行养护巡查,搞好危险路桥、事故多发路段监测、整治和施工路段安全管理,设立和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强化路政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丰富管理内涵,开展管理活动。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主线,狠抓活动载体,丰富管理内涵。一是开展“平安车站”创建活动,严格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能,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安全例检、“三品”检查、驾驶员安全承诺、客车驾驶员凌晨2-5点强制落地休息等规定,在高速客运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教育活动,确保旅客安全;二是开展“平安航道”、“平安渡口”创建活动,增强船员安全意识,提升渡口码头及船舶安全系数;三是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促进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四是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以公路养护、排障、治超为重点,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扩大安全教育面、安全常识普及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狠抓关键时段,强化重点监管。我们在全面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正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应对元旦、春节、春运、“五一”、节假日、汛期、高考、暑运期间等重点时段的运输安全工作。我们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合理调配运力,积极组织运输,强化道路桥梁、客运站场、渡口码头、车辆、船舶、修理厂、车间安全检查。在重点路段、桥梁开展保畅通疏通工作,在超长、高速公路、旅游、公交、出租、农村客运等重点线路对客车加大管控力度,在客运码头对各类船只进行现场签证和监管,在交通建设工地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监管,保证了道路、水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建设施工安全无事故,实现了安全、平稳、有序的总体要求。
(七)关注民意民生,提升服务水平。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
增长出行需求为宗旨,着力构建农村客运网络、发展公共交通,切实惠及广大民众。一是及时对经营期满的15辆公交车和25辆出租汽车进行了更新投放,切实增强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二是大力发展顾县、东板、长田、双鄢农村片区农村客运,投放农村车辆30辆,大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三是对经营期满的客运车辆及时进行更新投放,新增客运线路2条(顾县—,—嘉陵),改造县际客运线路4条、农村客运线路16条,新增或更新农村客运车辆103辆;四是新发展普通货运企业1家,新发展大吨位货车149辆(其中重型、特种货车7辆);五是加强新建汽车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工程预算等工作。
(八)强化打非治违,规范运输秩序。坚持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密切协作,坚持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相结合,以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出击,依托公安、乡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客运行为,共查处各种非法违法客运车辆61辆(其中长安车22辆,轿车10辆,电动三轮20辆,两轮摩托9辆),查处出租车和班线客运车辆不规范经营行为166起,打击外籍车辆不按规定载客等行为9起,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违法客运行为,维护了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九)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二是制发了《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分解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局属相关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按照县上要求,积极抽派运管、路政人员参加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和国省干道的治超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认真检查每台进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的货运车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行驶;四是加强罗渡超载超限检测站管理,对经检测确认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依法严格执行实施卸载,违法状态未消除的,一律不予放行,共检查货运车辆50062台次,处理超限车辆44635台次,劝返车辆403台次,卸载转运超限货物51台次;五是会同公安、工商、质监、运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源头整治工作,重点对我县7家二类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深入货运企业开展禁止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未发现货运车辆擅自超限、超载等现象,并与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货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不得超载超限承诺书8份,与货运经营者(个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不得超载超限承诺书300余份。
(十)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实效。局领导带领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对运管、海事部门安全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管、海事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重点有船乡镇等安全生产主体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安全工作走过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宣传教育亟待加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教育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的安全意思仍比较淡薄,超载、超速行为时有发生。
(二)安全责任制有待再落实。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存在“重责任书签订、轻责任制考核”;一些单位还存在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力和落实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三)安全生产监管有待强化。一些运输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优质文明行车不到位;行业管理部门对所属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
(四)安全隐患治理有待深化。一些单位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隐患排查不够深入、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等问题。
(五)非法客运打击亟待加强。非法客运特别是农村非法客运依然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形成了巨大压力,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真抓实干,严防死守,确保全县水陆交通运输安全。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广泛开展水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培训,强化对从业人员、车(船)主、驾驶员和广大群众的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力争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努力营造交通运输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强化整改。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公路畅通安全及工程施工安全等监管;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治的排查、跟踪、回复及验收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履行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区“11.5”商业大厦重大火灾和市居民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11月18日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消防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加快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县域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城乡建委、教委、旅游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委冉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2月5日。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2月6日至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提高阶段:年3月21日至年3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加强公安消防机构与社会单位、新闻媒体间的协作配合,利用已建立的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搞好消防宣传;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力度,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吸引人民群众学习更多的消防知识;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工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和逃生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县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要每天定时播放典型火灾案例或消防公益广告,酉阳报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每周刊播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有关新闻稿件。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针对我县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努力提高排查整治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化解火灾风险。
一是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主要排查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11.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2.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是重点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用电线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是否及时消除;
2.明火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职业资格;是否进行内部动火审批;是否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4.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6.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7.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的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8.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三是对“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A703-2007),结合全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摸清我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防范措施。
四是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等各类节日,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群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对农村火灾形势进行排查。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柴草垛、城乡结合部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队伍,加强对消防力量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火灾预防能力。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
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措施。“三禁止”,即: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四强化”,即:一是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四是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六必须”,即: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居民临时迁移出建筑物;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器材和装备建设力度,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协调解决和修缮市政公共消火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坚持“预防为主和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强化“六熟悉”和技战术训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器材,备足灭火物资,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反应快速,指挥科学,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酉阳”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开展拉网式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酉阳”建设和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严肃执法。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活动中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七个一律”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