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7 10:17: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集中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4]7号)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0年)的通知》(财建[*]318号),结合国家和天津市环境保护政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支持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坐落在天津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排污费,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为。
2、项目应符合《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4]7号)中关于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有关规定。
3、项目有利于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4、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前期工作基础较好。
5、项目已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除外)。
6、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7、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支持以下项目
(1)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
(2)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绿化、环境卫生项目;
(4)已开工建设(仅限于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
(5)以前年度中央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已经支持过的项目;
(6)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及产品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2010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污染防治项目
(1)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以及控制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为主的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2)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主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3)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4)辐射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5)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
3、经国家或天津市有关机构认定或审定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应用及有助于推动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的示范项目。
4、市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5、国务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对符合上述范围的滨海新区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
(一)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式分为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两种。
(二)申报市财政拨款补助(以下简称拨款补助)的项目,一般采取市财政拨款、区县财政配套与项目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市财政拨款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的电力企业申报脱硫项目除外)必须首先获得与申报拨款补助金额同比例的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
(四)申报市财政贷款贴息(以下简称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期限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贴息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申报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项目,除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直接向市财政局、环保局申请外,其他项目由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或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汇总向市财政局、环保局提出申请(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或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环保局报送的资金申请正式文件、《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及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
市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设方案。
五、项目评审和实施
(一)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2、项目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对项目排序。对拟支持的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项目下达
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按季度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三)签订合同
根据已经下达的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市环保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合同》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协议》。
(四)拨付资金
1、申报拨款补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关商业银行开立项目专户,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详见《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手册》中“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流程”。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2、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依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实际使用贷款额度及其计息方式,直接将资金划入项目承担单位指定的帐户。
(五)项目实施
1、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2、项目建设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合同》或《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协议》完成项目,如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工期、调整项目预算,应当提前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变更或调整。
3、各级财政部门或环保部门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六)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环保局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审计。
2、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后将项目验收报告提交市财政局、环保局。
污染防治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既定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3、凡未及时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财政局、环保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今后五年内申报使用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申报企业必须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两年以上。
2、企业经营主业。企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主业突出,产品优良。企业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化规划要求,围绕发展粮食、油料、有机蔬菜、林果、水产品和畜禽等六大产业链条,突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3、企业规模。企业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连续两年实现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7%以上,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带动能力。企业有可靠、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县内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基地并由上述基地提供的原料占企业加工量的40%以上,带动农户800户以上。
7、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二、申报材料
按照上述基本条件,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企业情况一览表;
2、1000字左右的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3、银行出具的该企业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明(原件);
4、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企业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
5、县农口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情况证明(盖章);
6、科技成果、专利及有关部委、省、市认定的证明材料;
7、产品质量认证、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无公害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HACCP认证、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等);
8、市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行业排名证明。
以上前5项申报材料为必备材料,后3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
三、申报程序和认定
1、申报企业直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工业园区管委提出申请。
2、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工业园区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报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3、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所报材料,会同农口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报县政府审核认定,并由县政府发文公布,颁发匾牌与证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秸秆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油料、棉花、薯类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
第三条补助资金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对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属于并网发电的部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给予专项补助。
第五条补助资金主要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支持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六条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第四章补助标准
第七条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
第五章资金申报和下达
第八条企业在申报时,应按要求填报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秸秆收购情况,包括:收购秸秆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水分含量等有关凭证。
(二)秸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包括:各类产品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等,并提供销售发票等凭证。
(三)秸秆能源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
(四)与用户签订的秸杆能源产品长期供应协议。
(五)单位产品能耗、环保、安全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汇总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条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定补助金额,并按规定下达预算、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章监督管理
自我县进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实施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以来,极大地激发了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加快发展、扶贫攻坚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近几年来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现将环保部门有关山片区政策衔接落实与项目对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及项目对接与实施情况
(一)加强了生态保护力度,开展了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实施”的原则,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生态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一些能产生效益的项目推向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型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先后开展了生态风景区、无公害蔬菜基地、有机茶基地、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我县正在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生态县。
(二)强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1——2020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构建生态大县,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改变当地落后面貌的重要一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国家级生态县具有巨大的鼓舞和推动作用。2012年我县选取位于我县城乡接合部的、竹市两镇选取13个行政村积极申报2012年省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2012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2012年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642.9万元,计划总投资2142.9万元。获得批准后,我县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了项目建设。一是狠抓农村饮用水安全,对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四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3年1月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进行了验收,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验收合格。
(三)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力求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在改善和提高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引导居民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向持续发展型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此我局积极与上级联系,进行项目对接,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26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5336.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695.9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12380.1万元,社会资金3201.7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17076万元。
(四)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我局于2011年申报了“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经多次与省厅、市局汇报衔接,市环保局就项目的申报按照省厅精神召开了专题项目对接与项目技术方案编制会议,2013年8月,已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厅,并呈报国家环保部。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面积499平方公里,资金未明确,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可行性,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国家、省等多级进行适当土壤环境保护补偿。
(五)积极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2011年,为威凌金属公司脱硫工程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2012年,为云峰食品冷冻公司废水治理项目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6万元;同年,为我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10万元;2013年,为华兴锰业公司争取重金属治理资金300万元。为解决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历史遗留尾矿及废渣的污染问题,服务于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我局全力以赴配合全省完成国家、省规划确定的任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项目对接上,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汇报,积极申报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1500.02万元.
二、请求和建议
(一)要完善政策。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需要政府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建议政府在充分调查、认真研究、科学统筹的基础上,从资金扶持、项目安排等各个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在资金扶持上,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在项目安排上,要以县为单位,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建议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农网改造等有机整合起来,聚有限财力,集中区域,统筹使用,着力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二)要加强指导。上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建议政府建立部门对口扶持的机制,在资金、项目、技术等各个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培育一批典型,从而实现工作以点及面展开,推动整体水平大提升。
一、目的意义
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是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由被动还账、末端治理向企业主导、源头预防转变,由重发展轻环保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双赢共进转变,由浅层面的围追封杀治标向深层次各个工艺流程的节能减排治本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企业自觉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增加市民生活幸福感和舒适度的重要基础;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和必然要求。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立一批发展模式先进、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进步、节能减排达标、环境整洁优美,企业与周边环境、周边单位、周边居民协调友好的典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题活动
1、制定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按照学习提高、自查反思、环境整治、革新改造、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规划设计,量化任务,细化目标,靠实责任,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企业领导、科室、车间、班组,并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抓指导、抓督查、抓落实。
2、学习教育。编印专门学习资料,采取读书自学、播放音像、专家讲座、专题讨论、骨干发言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企业领导、管理干部和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吸引全员参与,使其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认识中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提升意识,进而引导教育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职工打造企业强势品牌、重塑社会形象、培育核心竞争力、聚集文化软实力的责任性和紧迫感觉,强化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3、自查反思。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骨干自查反思、召开会议建言献策、邀请周边企业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座谈、邀请业内专家会诊、向周边企业单位、居民和服务客户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参观考察市内外优秀企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反思本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情节,反思本企业资源是否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是否开展,反思生产工艺设计、原辅材料运用、主要产品包装、经营销售环节和企业“三废”处置等是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找准差距,弄清症结,广纳良言,理出对策,为集中整改提供依据。
4、环境整治。制定详细规划,列出形象进度,开展企业内部和周边环境全方位的综合整治活动,对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进行全面整治,对机器设备、配套设施、厂容厂貌、围墙道路进行亮化、绿化、美化、硬化,并确保“三废”治理达标,环保设施稳定运转,企业面貌焕然一新。
5、节能减排。广泛组织科研人员、技术骨干、技工能人开展技术攻关、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提高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实现节能减排的能力;发动全体员工开展杜绝跑冒滴漏,自觉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两油、一斤煤活动,使单位产品水耗、电耗、能耗、物耗普遍下降,控制在同行业领先水平,确保资源材料消耗、清洁能源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三废”综合利用等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核准复查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能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创建企业真正成为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的表率。
6、管理创新。以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为目标,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原料配置、包装耗材、商标图案、广告策划、营销过程等各个环节都体现以人为本和节能环保理念,展示企业信誉、技术实力、品牌定位、文化内涵和竞争优势,力求出精品,精心打造优质品牌。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和循环利用、资源再生、清洁生产培训活动,植入最新管理理念,将节能环保和“减量化、循环式、再利用”意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并转化成全体员工的自觉实践行动,努力打造效益领先、管理先进、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一流企业。
三、创建标准
1、求实创新,经营理念好。
2、环境优美,厂容厂貌好。
3、达标排放,环保治理好。
4、节能减排,企业管理好。
5、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好。
6、守法遵章,环境意识好。
7、文明和谐,内外关系好。
8、持续发展,综合效益好。
(以上8个好的具体内容依据《验收标准》进行)。
四、申报审批
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照以上基本条件,经过自查完全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1、市直管辖企业和中央省属企业直接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市、区)所属企业,向本县(市、区)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市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申请表;(2)创建工作总结;(3)展示创建过程和主要活动的照片、音像资料。
2、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所管辖范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企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环境保护局和县(市、区)环保局分别通过“环境友好网”和新闻媒体通告,公示10天。
4、经公示没有问题投诉或有问题经整改达到要求的,由市环保局报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定,作出授予“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的决定。
五、命名复查
1、*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经审定的企业授予“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并在市政府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会议上颁发证书。
第一条为规范**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过程中,实行竞争淘汰机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
第四条凡**市辖区内,愿意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合作社,正常经营二年以上。
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5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以企业注册登记地为准)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欠折旧、不亏损。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地区农户500户以上。
7.企业利益连接。企业在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或所销货物量的70%以上。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
8.企业竞争能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产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市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销率达到85%以上。
第六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种源农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企业及本地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资产规模、企业效益、企业带动能力等项,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材料,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提供主管部门或中介组织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附:上一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
3.企业的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4.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所在地的农村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说明。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乡级以上农经部门出具的带动农户数,内容包括是否拖欠农民原料款,是否存在压级压价现象等方面的证明。
7.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状况证明。
8.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
9.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县级以上工会出具的企业对职工参保、工资等情况的证明。
第三章认定
第八条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1.由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化办公室)。市产业化办公室对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汇总,一并提交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根据市产业化办公室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和评审。
3.市产业化办公室将打分结果,送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4.市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5.经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认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被认定的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章运行监测
第九条对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
第十条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并进行运行监测评价,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市级龙头企业”称号,并享受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未能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将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被取消“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运行监测是企业被认定为龙头企业后从次年开始并实行一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具体办法是:
1.企业报送基础材料。每年6月底前,龙头企业将反映企业变化情况的基础材料报送市产业化办公室。材料包括:龙头企业监测表和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2、3、4、5、6、7、8、9款要求的材料。
2.材料汇总。当年7月20日前市产业化办公室对龙头企业所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监测意见,报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审定结果,市产业化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其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龙头企业及申报龙头企业的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未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四条对在申报、认定、监测评价过程中不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的工作人员,由其单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关键词:企业科技项目;申报材料;材料撰写;质量提高
1 引 言
“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已达到6980亿元,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使我国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2%,预计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主要指标之一就是在2015年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2.2%这一硬性指标,仅仅按国际经济刚刚复苏时期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计算,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则不低于8500亿元,随着世界经济的回暖,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有望达到万亿元以上。
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并投以数以千亿的财政资金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科研项目予以扶持,无疑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针,极大地鼓舞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决心。但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的申请是近几年才实施起来的,各企业科技管理水平、申报人员素质和所处行业领域不同,其申报材料质量也不同。有不少企业虽有较好的项目,但因未理解申报要求、没把握好申报契机、申报材料没体现出项目的创新性和优势、项目技术水平仅仅处于国内先进,且申报材料撰写的严谨性和逻辑性不足,谬误之处较多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得到专家评委的认可,因而纷纷落选。
2 项目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2.1 捕捉项目申报信息,开拓信息来源渠道
2.1.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需具备的条件
现今的社会是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社会,以往的战争中,“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兵家所遵循的规律,而信息化时代将更加重视遵循“兵马未动,信息先行”的原则。在项目申报方面,项目申报信息的第一时间获取有着重要意义。
(1) 先敌了解
先敌了解中的敌是指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竞争对手。若你能早于竞争对手获取信息,将会极大地提高项目申报的运筹谋划、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指挥活动的时效性,从而大大缩短了项目申报的指挥决策周期。
(2) 先敌发现
早于竞争对手发现本企业的现行不足之处,如:无《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个别证明材料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需补办等。因为无论是《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还是个别证明材料需盖年审章或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如环保、纳税)等,办理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早发现便于早解决。
(3) 先敌行动
现在大多数项目申报的时间都很短,个别项目申报时间甚至不到一周的时间。若早于他人获得该项目的申报信息,则有利于统筹安排,组织材料进行申报。在充足的时间下,申报材料的质量也会远远高于后期临时汇编材料的企业。
2.1.2项目申报信息的获取方式
(1) 历年来项目申报时间的规律
有些项目的申报时间有着大致规律的,如每年12月左右进行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每年3月和8月左右的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每年4月或7月左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常年接受申报的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成果鉴定等。这就需要项目申报管理人员脑海里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轮廓,能妥善的做好项目申报规划,未雨绸缪的提前是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
(2) 互联网信息
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今天,不论是政府职能部门也好还是行业协会也好,只要他是一个正规部门,有自己的独立网站,那么相关的项目、奖项申报信息都会在网站上予以通知。若想获取项目申报信息最简洁的办法就是去相关网站浏览一下即可。
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之所以难就在于可申报的项目繁多、涉及的各级部门、行业协会也多,按项目类型分有科技、技改、经贸、信息产业、知识产权、节能、低碳、转型升级等,而每个项目又可细分成若干类,例如科技类项目又分省、市、县(区)产学研;省、市、县(区)科技奖;省、市、县(区)科技专项、工程中心、民营科企、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等。对于有一定规模实力和知名度的企业来说,这些项目的申报要随时留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市、区各类职能部门,还有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
有些项目虽然不适合报国家级项目,但省或市乃至区,以及行业协会的项目在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酌情申报。虽然国家级项目申报时,国家会让省、市、区各级部门层层转发通知,但是由于层层转发通知,当企业接到通知时,少则已经过去三天,多则已经过去一周乃至两周的时间,留给企业的时间就相对较少。所以建议项目申报人员在每天的例行工作中,尽量把相关职能部门的网站游览一下。
(3) 人际关系
做项目申报人员若有心想做好这个工作,其实难度是很大的,除了对行业知识的要求外,还要对其它的辅助专业技能要识,并灵活运用,而这些都不难,最难的则是学做人。做了项目申报人员,尤其是全能型(各类型科技、经贸、技改、知识产权、名牌、商标等)的项目申报人员的性格、脾气尤为重要,因为对内他的工作涉及到公司多个部门,对外他接触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若是一个口无遮拦、性格莽撞的人,往往本职工作没做好还得罪了人,搞得大家之间有着隔阂,不利于工作。
想做好这份工作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该说的、能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不能说的坚决不说;至于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则要自己心里事先掂量好;二是不能太骄傲: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或者在知名大企业甚至最近取得了什么显著成绩就傲气十足,实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只能代表你公司的实力,并不能代表你自己。
只有与同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同行(仅指项目申报行业)和自己交际圈的朋友关系融洽了,这样你在与他们交流的同时才会学到不少的东西,得到不少有价值的信息。当你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教别人时,别人才会热心指点。
2.2 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的撰写
2.2.1申报项目的选题和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的选题是否准确是申报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也是开展项目科研的基础和关键。要做好项目的选题工作,就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包括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同行科研情况等。在充分明了项目申报指南后,找到最适宜的项目申报领域范围和题材,便可着手组织材料。
项目的名称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的重要信息点。项目题目出现问题,往往对项目申报材料乃至整个项目的研究方向带来不小影响。项目名称最能吸引专家和评委,并能给读者最简明的主题提示。在了解一个项目大致情况时,往往都是先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的精妙,在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中常常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相反,项目名称如果很差,让人不知所云,往往会损失整篇项目申报材料的信息价值。
总的来说,项目名称应用简明、精确的词语体现出项目的研发方向或主要内容。名称应简洁,用字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切忌用拗口的用语和不大为同行所熟悉的符号、简称、缩写以及商品名称等。
2.2.2可行性报告撰写的关键点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撰写主要注意五个方面,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创新性、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以及知识产权等五个方面
(1) 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是否会被立项,并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主要是看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和含金量,项目可行性的撰写应侧重于国内外背景状况分析、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及准备采取的措施以及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你要对项目实施的国内外背景进行分析研究对比,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困难所采取的措施及对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
在日常项目申报中不少申报人员会将项目研发周期定的太短或者太长,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好尺度。项目研制周期太短,恐怕你的项目是否立项,以及是否给予财政扶持,在还没有确定时你的项目就已经结束了,这对你的申报工作不利。专家评委会认为项目既然已经结束了,无需申报立项和申请扶持资金了,你的申报工作也就白费。项目研制周期太长,会对项目进展的跟踪和扶持资金使用的监控造成难度,一般情况下也很难获得专家评委的认同。当然,特定行业的研制周期另当别论,如:生物制药等是按阶段计算。
(2) 项目的创新性
无论什么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创新性,这是申报书最突出的特点。申报课题的创新都是要求在前人没有研究过的或是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的再创造。研究的结果应该是前人所不曾获得的方法和结论,它可以是结合课题研究实践提出的新观点、新发现、新设想、新见解,也可以是通过研究建立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开拓的新领域,还可以是某个学科领域、制度、政策等方面的突破。
针对创新性可以通过该项目产品或实施后,与同行业类似的项目产品或项目进行参数对比,通过数据对比结合文字描述,配以科技查新报告等材料来体现出该项目产品或项目的创新性。
建议大家在平时要留意相关行业信息、收集同行的一些数据信息,当数据资源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不会为了对比数据而发愁。在进行数据对比时,要结合时下政策环境,选取对自己有用的数据资源对比。如选取节能、降耗、环保、增效、信息化融合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3) 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
申报材料中财务数据情况方面(含项目资金筹措安排)方面,要分析并说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研发资金能及时到位确保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在研发资金投入与效益预测方面,其数据要经得起考验,需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例如,某公司报区科技计划项目时,研发周期为一年半,其研发投入是上年年度销售额的6成左右。如此高的研发投入,企业的日常流动资金能满足其它方面的开销吗?这是要关注的首要问题。
还有一个企业,投入不到千万的项目,其项目结束当年会有近4亿的收益、项目结束第二年有近7亿的收益,收益额度是否过高或者其收益计算方式是否有误,在现今如此高额利润收益的项目,必然会引起专家评委的关注。
(4) 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
新手在申报项目时,经常对研发单位研发能力的表述不到位。企业简介是对企业综合性的概述,对企业研发资质方面的表述不够全面和清晰,而在项目申报时专家评委不可能对所有企业的情况都十分清楚熟悉,只能通过你文字上的表述来了解你企业的研发能力,所以在对研发单位介绍时,最好重点介绍一下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资质。
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也不能忽略。按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上职称,也就是必须是有高级以上的职称资质,如果疏忽这一点,在项目负责人信息栏录入中级甚至初级,那么在专家评委严格审查下,十有八九会被刷下来;如果项目是个非常好的项目,小小疏忽而落选就真的有些不值得。
(5) 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
在项目申报时一般会有相关的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要填写,里面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等。在这里通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如大多数企业申报人员会将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数据填写的过大,在申报项目时,虽然会让专家觉得项目取得的成果会很好,这将对后期的合同书填写或者验收不利。合同书填写时有些系统会有申报书和合同书内容对比的功能,当对比发现差距时系统会要求你给出合理解释。在验收时,专家评委验收通过的主要参考依据为你的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是否与申报时填写数据相符。
例如,某单位有一项目纳入“863计划”,获得上千万专利资助,现临近验收时发现合同书中提到该项目相关申请授权的专利要达到上百项,可实际上相关专利目前才三十多项。故建议在填写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时,切忌过份夸大,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评估。
2.3 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及装订
项目申报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料多,不同的项目所需提供的资料大致相同,由于项目的侧重点不同,其附件要求也就不同。项目申报的材料数据大多数情况下需与公司的研发、财务、营销、人事行政、生产制造、质管、环境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提供,项目申报人员如何搭建好这一个互通有无的信息沟通桥梁,以及汇总这些资料进行排版、装订较为关键。
2.3.1可行性报告的排版
大多数项目申报都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或者研制总结报告之类的文件。这类文件是专家评委审核查看的重点,正常情况下排版布局会给专家评委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排版简洁、美观、字体段落格式统一,可以增加印象,专家评委有一个好心情,对你的项目评估是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中设有专门的封面,可显示企业重视程度的同时,也把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单位等信息表达出来;建立文件目录及页码,可便于快速查阅相关内容;文件中字体大小、格式和段落统一,有些信息资料是文件撰写者在网站或其他学术期刊上摘录来的,这些来自各处的资料往往字体、大小和段落都不统一,会整体的美观造成影响。
2.3.2附件证明材料的排版
正常情况下一个项目允许上传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5个,PDF格式的文件大小需小于1.5M。为了将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中提及的文件都上传,而申报过程中提供的专利资料和近几年的获奖证书较多时,切忌要将这些资料生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在生成PDF上传这些文件前,切忌要给这类文件一个目录,以便查看。例如:建立一个20个专利清单的文件目录,把目录连同授权专利证书的扫描件一起生成PDF文件。大多数人往往生成文件后不予以检查就上传了,其实这是错误的,在生成这类PDF文件的同时,专家评委往往可看出项目申报人员的责任心与素质,以此推断该企业的重视程度与水平。
目录往往是用WORD软件编制的,而扫描件往往也有扫描精度的不同,以及尺寸像素的不同,若直接将他们生成PDF文件,那么打开PDF文件阅览时,往往目录与图像大小不一致,不便于查阅,甚至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不同。所以,在排版布局生成PDF文件时除了考虑到最终文件的大小,更应考虑如何让生成PDF文件后,其目录与图片的尺寸大小一致,以及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一致。
2.3.3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
这里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是指扫描件以及书面材料中附件的影印质量。有些人在扫描或复印相关证书时,为了赶时间,往往将证书连带封壳一起扫描或复印。其扫描或复印出来的质量就大打折扣,整体的清晰度和美感会受到影响。甚至有些人证书扫描出来后根本不旋转就直接上传,专家评委网上审核材料时看起来得斜扭着脑袋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你自己都觉得看起来不方便,为何不旋转图片后再上传。
3 结 语
现在企业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越来越重视,申报要求和评审也越来越严,要想取得申报成功,只靠一时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平时的积累。在申报过程中要事先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并换位思考,以专家评委的立场角度来审核文件,这样有助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科技项目申报对项目申报人的综合性要求很高,其知识面要广、信息面要全、文件精神的领悟能力要强、内外的沟通联系要能协调处理好,各类软件的操作要熟练,尤其是工作压力承受能力要强。
要做到这些,除了平时注重加强信息积累,多和研发人员联系,多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外,也要关注政策的动向,并把握住其精髓含义,这样才有助于及时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必要时根据情况,对申报材料作出调整和补充。
参考文献
[1] 赵秀珍,杨小玲.科技论文写作教程[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
社,2005,4.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总的原则是:坚持改革,适当集中,强化职能,规划导向。
(一)坚持改革。《决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内容是把项目的决策权从政府部门还给企业。彻底改革现行的无论谁投资都要审批的制度。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影响进行审核,不再代替企业决策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的技术方案等内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政府只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合规项目必须予以备案。区属各有关部门务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关于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精神实质,通过改革,真正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还权于企业,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适当集中。要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通知》和认真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党〔**〕31号)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即:区计委的职能部门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权限受理范围内的核准、备案项目统一受理,并同时抄告相关部门,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项目审核,实行“一门受理、告知相关、按时审核、一门办结”的管理模式。
(三)强化职能。区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工作,处理好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和全过程投资管理的关系,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调控和管理好全社会的投资活动,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问题。
(四)规划导向。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在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中发挥好规划的导向作用,注重引导全社会投资,强化市、区整体发展规划、经济布局、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加强投资信息的,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核准项目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对核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争议较大的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确保新上项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坚决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要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项目实行备案制。实行核准和备案后,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开工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等审批环节。区计委等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好准备并做好与前期审批项目管理的衔接。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凡政府资金(即: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及附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借贷款、赠款;政府融资以及国债建设资金;政府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经营权所得资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设资金。)及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项目在国家和**市对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办法)颁布实施前仍由区计委统一受理,实行审批制并进行全过程监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投资主体招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
(三)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
根据《决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和《**市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中“分别由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计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定,我区在办理核准、备案程序上,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核、一道手续、方便企业”的办法。即:首先,由区计委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企业申请;然后,按照现行审批部门分工,以并联方式由有关部门对项目审核;其中,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部门对工业项目、城建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增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计委归纳各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在许可中心以一道手续完成对项目的核准、备案。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要继续综合运用土地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促进全社会投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区计委要认真履行对全区投资工作的管理和组织职能,负责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目标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坐落在区域内的各类投资项目情况的反馈、收集工作,确保实现市、区确定的投资总量目标。
建立区计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制度,对区域内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项目调控和监管体系。
区经贸委、区建委、区招商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准入制度,做好项目审核、协调、服务等工作。要搞好项目服务、加强项目监管、筹划、协调和推动行业内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各行业投资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要综合运用规划导向、市场准入、资质管理、信息、项目监管和资金引导等手段,规范和引导各行业的投资活动。
区规划处、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处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区审计局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五)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是我市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优化我区服务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然。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壮大我区的中介服务市场,对咨询评估、招标等中介机构要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区投资中介服务市场的良好氛围。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
(六)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办事机制。
区计委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我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连同国家制定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及核准、备案项目的受理权限、条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由区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办理核准、备案流程,建立计算机联网系统,编制专用软件,实施网络并联审批,缩短办理时限,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
三、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核准制。
1.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规定的核准权限,核准范围、核准条件、核准程序和期限,认真履行核准手续。
凡属于国务院下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的由地方核准且不涉及全市统一规划平衡、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及不跨区县实施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均属区级核准项目。项目单位须向区计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包括申请报告及附件、澄清补充材料),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行业审核。相关行业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书面反馈审核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归纳行业审核意见及土地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核准。在进行核准过程中,如与相关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应在收到行业审核意见起2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区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作出对项目核准的决定,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的,经区计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由区计委向项目申报单位核发《项目核准通知书》和项目核准代码,并抄送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附件及澄清补充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不含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具体核准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土规划,生产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产品是否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是否符合经济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共利益等。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审查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由区计委负责对注册在区域内各类投资主体(亦称项目申请人)的境外投资项目初审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请人须向区计委提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及规定的附件。区计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工作,同时将初审意见呈报市境外投资项目审查、核准机构(市发改委)。
(二)项目备案制。
由区计委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备案项目手续。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权限、备案范围、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期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备案手续。
凡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区域内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属区级备案审理范围。项目单位应向区计委领取、填写《**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涉及农用地征用的项目,还需提供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经区建委对开发资质证书审查合格的证明;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区计委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的同时抄告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出行业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向区计委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区计委在收到所列申报材料、附件及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备案。
对确定备案的项目,发放《项目备案通知书》,给与项目备案代码,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项目单位凭区计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到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及不予备案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后续监管
区计委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通知》及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中做到公开、透明,制订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公示办理要件等措施,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不得变相增加核准、备案事项,不得以核准、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不得拖延办理时限。对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索贿受贿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加强对核准、备案项目的跟踪、服务。在严格履行《通知》对项目后续监管的规定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帮助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区域内由市级或国家核准、备案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协调和沟通。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其他
(一)在本《实施意见》之前区属各部门的有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有抵触的,均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正值兵团各级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前夕,本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了《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兵党办发[2020])4号)、《兵团关于支持喀、霍经开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兵发[2020])9号)、《霍尔果斯国家级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谋划了在全国、全疆、全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兵团分区如何务实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夯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基,改造和装修行政服务大厅
管委会目前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建环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等各个部门,基本上采用很老套、较落后的传统纸质报建报批模式,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陈旧过时,审批周期冗长,部门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比较凸出,因此顺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潮流,进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管委会一楼现有的服务大厅面积较小,各类配套设施较薄弱,目前仅入驻了工商、税务等少数服务窗口。根据《兵团分区人事改革方案》,管委会拟增设政务服务管理办(行政审批局),将新成立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建设项目各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予以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内部循环。兵团分区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链条包括项目招引、签约、土地供应、定点勘界、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在其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园区营商软环境是否能有效优化,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投产。
现有服务大厅的规模和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的要求,建议在管委会大楼对面的就业培训中心合适楼层进行新选址,并按照《师市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各项软硬件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建设分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时间节点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其做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与师市、兵团、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与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项目审批改革的培训工作,做好业务引导,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期间,让群众办事走错路走弯路。
二、有力加强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和领导
建议在兵团分区层面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党工委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管理办(或其他相关部局),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将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率、审批办结率、审批事项纳入率以及提前办结、超限期办理等审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工委做好监督、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主体思路
一是梳理清单、构建体系、量化标准。我局将按照兵团最新授权目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职权,明晰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和优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如选址和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等),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有步骤有阶段地推进“网上审批”方式。(考虑到实际情况,改革的前期可纸质报审图纸和电子报审图纸并行)
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三是配合全国、全疆、全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精神,出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主体文件及“容缺审批”、“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告知承诺制”等配套性文件,并严格高效执行。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根据上级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技术性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科学实行并联审批。
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阶段,在各阶段按照审批事项关联和并行审批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操作模式,由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内分别实施并联审批,由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拟新整合成立的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施工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如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4)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土地核验)、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接收建设项目档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正兴投资公司、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细化优化审批模式。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建议由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牵头梳理阶段式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精简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相关材料。
日期 星期 上午 下午 本周重点工作 本周常规工作
11月22日 一
1.进一步落实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中层干部民主测评
3.筹备闵行区社区教育推进会
1.闵行区社区教育信息化资源库建设(社区部)
2.上海市社区教育联合教研室申报(社区部)
3.上海市环保辩论赛培训(社区部)
4.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考题报告汇总(社区部)
5、与6个计算机标号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协议(职技部)
6. 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中级)4个标号、计算机操作员(初级)2个标号申报鉴定(职技部)
7.保育员(初、中级)申报材料准备(职技部)
8.领取、发放维修电工(中级)准考证(职技部)
9.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职技部)
10.就业沙龙、招聘会的相关准备
11.学校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行政部)
12.教职工业务档案资料收集(行政部)
13.补专考试(学历部)
14.应届毕业生拍摄集体照(学历部)
11月23日 二
11月24日 三 招聘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总会议 (职技部) 1:00 电大2011春招启动会(全体人员参加)(502)
2:00 民主评议行政干部(502)
3:00 班主任例会(204)
11月25日 四 1:30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408、502)
1:00 教学辅助楼施工进展情况例会
11月26日 五 1:00 工会活动
11月27日 六 电大补专考试(308)
应届毕业生集体照
维修电工(中2)应知考试送考 “职场对对碰”就业沙龙
“搭建就业桥”招聘洽谈会
电大补专考试(308)
应届毕业生集体照
(一)产业集聚区的规划申报工作
通过一年来在华龙区的工作,我深深认识到华龙区要想发展工业经济,首先要解决土地问题。我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带领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产业集聚区规划申报工作。在规划申报过程中重点做好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集聚区的申报。在申报过程中,为了审查集聚区的申报材料,我多次加班至深夜,并结合申报要求对华龙区的申报材料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我及时了解、掌握并迅速准确的向华龙区传达评审动态,结合评审动态对华龙区的申报工作给予建议和指导,使产业集聚区的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资格审查和初评。随后,又与区委、区政府的其他同志一道,多次与省发改委、建设厅、国土厅、环保局等参评小组单位进行沟通,克服重重困难,使省集聚区规划评审组将产业集聚区的申报面积由8.37平方公里调增至12.57平方公里,成为省首批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
二是集聚区的规划编制。在集聚区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与区直有关部门一道,多次和规划编制单位省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向其提供有关数据,并组织分管部门与规划部门一起对规划草案相关部分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力求规划文本尽可能的做到完美无缺。
三是集聚区的规划申报。在规划文本基本成熟的前提下,我按照华龙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利用各种能动因素,积极联系邀请与省规划评审有关的专家到濮,与濮阳市相关部门的领导一起,对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初审,在肯定产业集聚区前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文本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为华龙区的申报材料在随后的省规划评审顺利过关奠定了基础。为确保产业集聚区能顺利通过省级评审,我积极与省集聚区规划评审组的专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沟通,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安排评审会场等后勤工作,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于8月15日顺利通过了省级评审。
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通过省级评审,为濮阳市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土地利用修编时,将产业集聚区内土地性质的变更奠定了基础。从而为解决华龙区工业项目建设亟需的土地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将为华龙区“工业强区、商贸富区”战略的顺利实施,带动全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建设工作
华龙区作为市唯一的行政辖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有独特的优势。作为华龙区的副区长,我带领区发改委、长庆办的负责同志多次到省发改委协调沟通,经过专家论证评审,今年7月,省政府确定濮阳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园区为30个省级服务业特色园区之一。这也是濮阳市唯一的以服务业为特色省级产业集聚区。该园区是集贸易、金融、文化、会展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中枢,是现代化服务业高度聚集的地区。年入驻企业上百家,营业收入近6亿元,每年创造利税近亿元。目前在建的大型商业项目有:投资1.2亿元的濮阳丹尼斯项目、投资1.2亿元的万利财富广场、投资8000万元的晨光商厦、投资2亿元的郑州未来等。以服务园区为中心的商业圈已基本形成,为濮阳市建设中心商务区及豫鲁冀三省交界商贸流通中心奠定了基础。
(三)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年新增1000亿元和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为使中央投资最大化的扶持华龙区经济发展,我和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加班加点工作,组织乡(办)、区直有关部门认真筛选上报项目,围绕“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和华龙区现有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特色园区和东北庄旅游产业,精心策划了一批工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及旅游文化项目,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年共筛选上报省发改委152个项目,年共落实计生、畜牧、农村道路、卫生等10个项目,总投资102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0.33万元,省配套17.6万元,地方配套549.07万元。
其中,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的项目6个,总投资161万元,中央投资87.33万元,省配套17.6万元,地方配套56.07万元。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岳村乡兽医站、改建孟轲乡兽医站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33万元,省级投资2.6万元,区财政投资6.07万元。目前工程基本完工,等待竣工验收。
二是岳村乡计生服务站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万元,省投资15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完成97%。
三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有4条道路,共5公里,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万元,区级配套50万元,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等待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