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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格言

时间:2022-04-02 08:00:51

幸福格言

第1篇

1、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穆尼尔纳素夫

2、我的艺术应当只为贫苦的人造福。啊,多麽幸福的时刻啊!当我能接近这地步时,我该多麽幸福啊!——贝多芬

3、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欧文

4、只要你有一件合理的事去做,你的生活就会显得特别美好。——爱因斯坦

5、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屠格涅夫

6、科学决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马克思

7、幸福是痛楚中情意浓浓的一声安慰,失落中意味深长的一番教诲。

8、当我们渐渐长大不再天真,迷雾散去,一切变得真切而遥远,有人依旧,有人却不知所终。

9、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阿巴巴耶娃

10、人在履行职责中得到幸福。就象一个人驮着东西,可心头很舒畅。人要是没有它,不尽什麽职责,就等于驾驶空车一样,也就是说,白白浪费。——罗佐夫

11、首先是最崇高的思想,其次才是金钱;光有金钱而没有最崇高的思想的社会是会崩溃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12、不是不让你知道我的存在,只是不奢求爱情会降临到我头上,有时候想,我们是不同水域的动物,虽然我很艳羡你那个世界的美丽,但是浅水区的我一走近,就会被深水淹死。

13、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

14、因为上帝恒久不变的大爱,我就能学着去爱这世上的一草一木一沙。

15、被自己所爱的人深爱着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会是什么样子呢 想要立刻回答的人,你要知道自己是多么幸福的人。虽然一直强辩说,单恋也是一种爱情,但单用一边的手掌是拍不出声音的。

16、幸福越与人共享,它的价值越增加。——森村诚一

17、我是广大劳苦大众当中的一员,我能帮助人民克服一点困难,是最幸福的。——雷锋

18、习惯就是习惯,谁也不能将其扔出窗外,只能一步一步地引下楼。——马克吐温

19、就算上帝什么都没有赐予我,至少我还拥有坚强。

20、如果痛苦换来的是结识真理、坚持真理,就应自觉的欣然承受,那时,也只有那时,痛苦才将化为幸福。——张志新

21、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徐特立

22、幸福是一次次地成功,是一次次地分享。

23、只有桃花才会开在春风里,骆驼才会懂得恋慕甘泉,而一样的鸟儿,才可以一起飞。

24、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王尔德

25、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列夫托尔斯泰

26、只要你是真的爱对方,只要你为了你们的幸福生活而努力付出,那么天长地久的爱情就在你的身边。

27、可怕的不是放手。可怕的是,当我说放手的时候,反而抓的更紧。

28、当你的心真的在痛,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那就赶快抬头看看,这片曾经属于我们的天空;当天依旧是那么的广阔,云依旧那么的潇洒,那就不应该哭,因为我的离去,并没有带走你的世界。

29、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麽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赫拉克利特

30、爱一个女孩子,与其为了她的幸福而放弃她,不如留住她,为她的幸福而努力。

31、幸福是一声轻轻的问候,也是一次及时的鼓励。

32、你明白,人的一生,既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莫泊桑

33、只有整个人类的幸福才是你的幸福。——狄慈根

34、即使自己变成了一撮泥土,只要它是铺在通往真理的大道上,让自己的伙伴们大踏步地冲过去,也是最大的幸福。——吴运铎

35、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36、谦卑并不意味着多顾他人少顾自己,也不意味着承认自己是个无能之辈,而是意味着从根本上把自己置之度外。——威廉特姆坡

37、人生并非游戏,因此,我们并没有权利只凭自己的意愿放弃它。

38、幸福是找份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生个好儿子。

39、有一种默契叫做心照不宣,有一种感觉叫做妙不可言;有一种灵犀叫做一点就通,有一种思念叫做望眼欲穿;有一种朋友叫做患难相交,有一种知己叫做千载难逢。

40、把别人的幸福当做自己的幸福,把鲜花奉献给他人,把棘刺留给自己!——巴尔德斯

41、很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在某些不经意的时刻悲伤起来,觉得对方其实离自己是那么的遥远,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42、快乐没有本来就是坏的,但是有些快乐的产生者却带来了比快乐大许多倍的烦扰。——伊壁鸠鲁

43、科学家的天职叫我们应当继续奋斗,彻底揭露自然界的奥秘,掌握这些奥秘便能在将来造福人类。——约里奥居里

44、意志力是幸福的源泉,幸福来源于自我约束。

45、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或是唯一该脸红的动物。——马克吐温

46、幸福是一杯清清的开水,也是一杯浓浓的热茶。

47、严肃的人的幸福,并不在于风流、娱乐与欢笑这种种轻佻的伴侣,而在于坚忍与刚毅。——别林斯基

48、为人类的幸福而劳动,这是多麽壮丽的事业,这个目的有多麽伟大!——圣西门

49、牛吃草,马吃料,牛的享受最少,出力最大,所以还是当一头黄牛最好。我甘愿为党、为人民当一辈子老黄牛。——王进喜

50、曾经迷惘的心中,是你牵引我走出寂寞。

51、当你认为被抛弃的时候,受损失的其实是对方: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喜欢他的人,而你只不过少了一个不喜欢你的人罢了。

52、每一个人可能的最大幸福是在全体人所实现的最大幸福之中。——左拉

53、唯独革命家,无论他生或死,都能给大家以幸福。——鲁迅

54、穿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和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鲁迅

55、再深厚的爱,都经不起人家的碎碎念。一句“谢谢你,我爱你!”胜过为了饰愧疚之心而碎碎念出的千言万语。

56、有研究的兴味的人是幸福的!能够通过研究使自己的精神摆脱妄念并使自己摆脱虚荣新的人更加幸福。——拉美特利

第2篇

每一个人可能的最大幸福是在全体人所实现的最大幸福之中。 —— 左拉

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 —— 穆尼尔·纳素夫

有研究的兴味的人是幸福的!能够通过研究使自己的精神摆脱妄念并使自己摆脱虚荣新的人更加幸福。 —— 拉美特利

把别人的幸福当做自己的幸福,把鲜花奉献给他人,把棘刺留给自己! —— 巴尔德斯

只要你有一件合理的事去做,你的生活就会显得特别美好。 —— 爱因斯坦

科学决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 —— 马克思

即使自己变成了一撮泥土,只要它是铺在通往真理的大道上,让自己的伙伴们大踏步地冲过去,也是最大的幸福。 —— 吴运铎

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 欧文 4美女视频 4经典视频 4搞笑视频 4魔鬼辞典

唯独革命家,无论他生或死,都能给大家以幸福。 —— 鲁迅

牛吃草,马吃料,牛的享受最少,出力最大,所以还是当一头黄牛最好。我甘愿为党、为人民当一辈子老黄牛。 —— 王进喜摘自你我赚钱网

人在履行职责中得到幸福。就象一个人驮着东西,可心头很舒畅。人要是没有它,不尽什麽职责,就等于驾驶空车一样,也就是说,白白浪费。 —— 罗佐夫

我的艺术应当只为贫苦的人造福。啊,多麽幸福的时刻啊!当我能接近这地步时,我该多麽幸福啊! —— 贝多芬

创造,或者酝酿未来的创造。这是一种必要性:幸福只能存在于这种必要性得到满足的时候。 —— 罗曼·罗兰

幸福越与人共享,它的价值越增加。 —— 森村诚一

科学家的天职叫我们应当继续奋斗,彻底揭露自然界的奥秘,掌握这些奥秘便能在将来造福人类。 —— 约里奥.居里

只有整个人类的幸福才是你的幸福。 —— 狄慈根

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麽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 赫拉克利特

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对我们的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就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 果戈理

个人的痛苦与欢乐,必须融合在时代的痛苦与欢乐里。 —— 艾青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 杜甫

一个人有了远大的理想,就是在最艰苦难的时候,也会感到幸福。 —— 徐特立

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 —— 马克思

一无所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获得一切! —— 罗曼.罗兰

当你幸福的时候,切勿丧失使你成为幸福的德行。 —— 莫罗阿

猝然死去本无甚苦痛,长期累死倒真难以忍受。 —— 佚名

幸福,假如它只是属于我,成千上万人当中的一个人的财产,那就快从我这儿滚开吧! —— 别林斯基

幸福的斗争不论它是如何的艰难,它并不是一种痛苦,而是快乐,不是悲剧的,而只是戏剧的。 —— 车尔尼雪夫斯基摘自你我赚钱网

人们所努力追求的庸俗的目标——财产、虚荣、奢侈的生活——我总觉得都是可鄙的。 —— 爱因斯坦

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 —— 阿·巴巴耶娃

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 徐特立

穿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和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 —— 鲁迅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谦卑并不意味着多顾他人少顾自己,也不意味着承认自己是个无能之辈,而是意味着从根本上把自己置之度外。 —— 威廉·特姆坡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或是唯一该脸红的动物。 —— 马克·吐温

习惯就是习惯,谁也不能将其扔出窗外,只能一步一步地引下楼。 —— 马克·吐温

人生并非游戏,因此,我们并没有权利只凭自己的意愿放弃它。 —— 列夫.托尔斯泰 你明白,人的一生,既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 —— 莫泊桑

首先是最崇高的思想,其次才是金钱;光有金钱而没有最崇高的思想的社会是会崩溃的。 —— 陀思妥耶夫斯基 如果痛苦换来的是结识真理、坚持真理,就应自觉的欣然承受,那时,也只有那时,痛苦才将化为幸福。 —— 张志新

严肃的人的幸福,并不在于风流、娱乐与欢笑这种种轻佻的伴侣,而在于坚忍与刚毅。 —— 西塞罗

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 屠格涅夫

第3篇

(一)个性品格    

开放式的大数据与已有的心理学理论和心理测量工具的结合,为进一步了解人类心理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传统的心理特征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实验法和问卷测量,但是这两种方法会因被试了解到研究目的后产生偏差,测量结果并不一定能够代表被试的真实行为和想法。而社交媒体中用户所产生的大数据为心理学特征的测量提供了一个具有生态效度的数据源,这些数据是个体日常的行为和思想表现,不会受到研究者的影响。个体心理特征主要是通过行为、词语或语言方式体现出来,比如一个性格外向的人会更多地表达积极的情感和社会性的话语,而在社交媒体中,主要是通过语言用词来体现个体的性格差异。    

Fern等人通过开放式的语言分析法,利用大数据探索社交媒体中词语使用与个体人格特征之间的关系。相比传统的人格特征研究,Fern等人所收集的数据量更大,共有69792个脸书用户作为被试,这些被试在脸书上发布的状态词数均超过1000条,总状态数达到2000万条,包含了4.25亿个词语和短语。在社交媒体中,个体经常会使用一些非标准化的拼写方式,这在传统的封闭式语言分析方法中很难识别,但是在该研究中,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即开放语言分析法被用来识别包括表情符号、拼写错误、短语和长句等语言表达方式,然后将这些语言表达方式进行分类。人格特征则是通过一个嵌入在脸书中的大五人格量表所收集,参与者在填写问卷之前要求回答是否同意匿名使用测试成绩进行研究。    

以发布状态总词数大于1000和至少完成一个方而人格测试为标准,该研究筛选出69792个被试。数据分析包括三个步骤:特征提取、相关分析和数据可视化。特征提取即通过开放式的语言分析将词语和短语从句子中分离出来,然后那些被1%的人群所使用的词语和短语被作为高频用语进行统计。之后相关分析用于分析高频词语和短语与人格特征之间的关系。而大数据分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使分析可视化,可视化的相关关系更适合人类思维理解方式。研究将100个与特定人格特征最相关的词语和短语整合成词云形式,词语和短语越大,表示与特定人格特征相关性越强,说明人格特征主要是通过这种词语和词组表现出来。比如在高神经质人格特征中,包括抑郁、孤独和自杀;而在高尽责性人格词云中,则是工作、成功和繁忙。    

通过识别与个体人格特征相关的主要词语和短语,该研究探索了社交媒体中大五人格与语言表达之间的关系,表明人格特征可以通过日常语言表达出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通过观察个体在社交媒体中发表状态中常用的词语和短语,可以预测个体的人格特征。

(二)幸福感    

幸福是人类的终极目标,幸福感也是积极心理学长期关注的主题。但是现有的关于幸福感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幸福感的测量均采取自我回顾式报告,自我回顾式报告造成的记忆偏差目前还无法完全克服等。人和环境系统的互动会对个体幸福感产生影响,既往研究出于实操层而考虑,没有把外部环境因素广泛纳入到研究中去。而社交网站中用户衍生的海量个人状态数据为幸福感及与外部环境的互动研究提供了实证基础。大数据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代表着抽取数据是个体的实时幸福状态;二是可以将个体的实时幸福状态与外部环境进行匹配,比如实时的天气状态,从而可以预测外部环境因素对个体幸福感的影响。    

Curini , Iacus和Canova通过对意大利110个省的3.6万个用户在近一年时间中发表的4300万条推特信息进行数学分析,发现了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该研究在获取4300条推特信息后,利用推特内置的表示开心和不开心的表情符号作为训练样本,经过对这些数据训练后,使用Hopkins和开发的分析方法来识别其他特推信息所代表的个体幸福状态,然后构建幸福感指数,计算实时幸福感水平。将实时幸福感指数与外部环境匹配后,研究发现,季节、天气、气温及其交互作用对居民幸福感有重要影响。在冬天,气温的增高会显著增加居民的幸福感。而在夏天这一情况更加复杂,气温每增加1度,居民的幸福感就会增加0.5个单位,但是当气温增加到30度时,会出现“快乐水车”现象,即幸福感不会再提升。研究还发现,在下雨天的时候,居民的幸福感会显著降低,而下雪对居民幸福感影响不大。除了这些环境因素外,研究发现重大的节日会显著地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比如圣诞节和父亲节。    

除了分析文本信息外,研究者还开始使用移动设备获得个体的实时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例如sworth和Gilhert开发了一个手机应用程序,在一天内间隔一段时间向用户发送简短的问题来获取实时的情绪、思维和活动状态,发现个体在专注做一件事情时会感到更加幸福。美国心理学家塞利格曼等人通过对推特用户数据分析,建构了一张美国的幸福地图,能够有效预测幸福的自然集合事件。基于社交网站的大数据在不断重新建构幸福感的研究方式。

第4篇

[关键词]马克思,幸福观,发展轨迹

中图分类号:A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178-01

一、克思幸福观的萌芽时期

众所周知,出生在一个虔诚的宗教家庭的马克思,受家庭的熏陶成为了一名宗教信徒, 在他的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明确表达一个信徒对基督的崇仰,他说:“自然本身给动物规定了它应该遵循的活动范围,动物也就安分地在这个一范围内活动,不试图越出这个范围, 甚至不考虑有其他什么范围的存在。神也给人指定了共同的目标――使人类和他自己趋手高尚。但是,神要人自己一去寻找可以达到这个胃标的手段;神让人在杜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都得到提高的地位”1马克思对自己和青年人指出了选择职业的正确方向和思想,为我们整个人类的幸福事业树立了远大的目标。

直到1835年中学毕业,马克思还始终崇敬着神,但他对“信徒和基督的一致”的关切,也表明他始终关注着人类现实生活、人类的命运和人类的生存境遇。因此,他认为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相反,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2。马克思从此认识到了人幸福与否并不是仅仅靠自身的完善,而是以别人获得的幸福来实现自身的幸福,没有全人类的幸福,个人幸福也就无从谈起。与此同时,在历史观众马克思的幸福思想也有所体现,他说:“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的人,历史承认他们为伟大;那些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证明他们为最幸福的人”3。在这里,马克思把同时代人的“完美”和“幸福”,“更高尚的人”和“最幸福的人”作为一个相对概念提出来,表明了马克思对幸福追求祈祷的证实,表明如果你想要成为“更加高尚”、“最幸福”的人,就应当把适合同时代的人的福祉和工作作为终身奋斗的目标。马克思希望能够在人、人的意识、个人的自由意志中运用这一规律, 有可以突破的机会面对命运的必然性的约束条款,必然的与他的自由主义的反动势力对抗和斗争。

二、克思幸福观的形成时期

马克思学说的核心和实质是追求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追求人类的幸福,其最高的价值和社会目标理想就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他打破了在下人类追求自由和幸福,从精神世界回到了现实世界,使他开始对全人类的幸福生活有了价值期盼。马克思在由马克思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中,在很多论述中都充分的肯定了他青年时期提出的人类追求幸福的观点,他通过对自由思想的讨论,发表了一份世界人民幸福的宣言。

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阐述了人的意义中的自由和幸福。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希腊哲学中的人的本质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希腊时期人的哲学实质是:幸福是个人快乐至上的幸福。然而,快乐和幸福是在人的自由的前提条件下实现的,所以“自由”是其人的哲学核心。伊壁鸠鲁提出的“自由”不是抽象的,是以个人实际生活中的物质环境为基础的,去追求心灵上的自由。而马克思所强调的自由是心灵上的一种、宁静和自由,并非伊壁鸠鲁所述的享乐主义追求的物质享乐。

三、马克思幸福观的发展时期

马克思为准备出版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而写了《导言》,也正是在《导言》中马克思的幸福思想从萌芽走向了成熟。在这一著作中,马克思通过批判揭露了德国人民的生活状况和青年黑格尔派的错误思想阐述了其幸福思想的最初形态。

幸福是一种行动的,一种发展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黑格尔的幸福思想认为“幸福是一个过程,是绝对理念自身拓展的过程,是绝对理念不断地扬弃自身的过程。幸福是人自身不断奋斗的过程,也是绝对理念的最终目的。”4马克思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这一思想对马克思幸福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认为:“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宗教是“颠倒了世界”产生的“颠倒世界观”。“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脑中的虚幻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5马克思提出,只有在抽象的王国中,人类的幸福绝不能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是要在现实的王国中才能得以实现的概念。人只能是在现实存在的生活制度下,在实践中的自我生成的过程中得以实现,要坚决废除以往依靠祈求宗教赐予的幸福,不能在虚幻的宗教中去追求幸福,必须要真实地实现幸福。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的幸福观走向成熟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他在吸收和批判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人的幸福论的最初框架,《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包含的关于人的“异化”的思想,也为马克思关于人的幸福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所谓的“异化”恰好与人的自由活动相背离,并使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关系发生变化的抽象形态。这就是为什么人付出了巨大努力却难以追求到幸福。只有克服异化劳动,把劳动当作是改造世界的需要,而不是当作满足其他的需要,才能真正的从劳动过程中实现幸福。“幸福”最终是要靠自身的活动去追求和得到的,正是根据这一点,马克思将幸福的状态作为毕生的追求。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人民出版社,1960.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于晓权.马克思幸福观的哲学意蕴[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第5篇

关键词:幸福;思维方式;实体;过程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7-0048-03

追求幸福是人类的本性。正如霍尔巴赫所言,“我们的一切教育、思考和知识,都不过是以怎样能获得我们的本性所不断努力和追求的幸福为对象,”[1]134所不同的是,人在对于幸福的理解上是千差万别的。幸福是亚里士多德、康德眼中的“至善”;是德谟克利特心中的“灵魂与肉体的完美结合”;是奥古斯丁倡导的“爱上帝”;沦落到功利主义手中则演变成趋乐避苦的代名词。所以周辅成先生才说:“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定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2]366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所处的时代、民族、环境、地位和经历等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必然导致对幸福思考上的偏差和达成共识上的难度,而这种不同时代、民族所形成的思考问题的固定模式就是思维方式,对幸福的理解会受到思维方式的影响。

一、幸福与思维方式

幸福只能针对人类而言才有意义,对幸福的理解在于对人的本质的理解。马克思指出:“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分开来。”[3]96由此可见,意识对人有着非凡的作用,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也被内含在哲学的基本问题当中。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家们更多地是将人的意识中理性提取出来,并一度将理性推置无以复加的地位乃至神坛。斯宾诺莎直接指出幸福的人是“纯依理论的指导而生活的人。”而代表西方感性主义的思想家们也不否认精神和理性对幸福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西方主流哲学将人的本质抽象为理性、绝对精神。为了拒斥纯粹理性主义对人性的抽象理解,出现了“上帝死了”的呼声,强调人的力量,但最终又陷入到唯意志论的“超人”哲学。存在主义主张哲学注重人本身的研究,其幸福思想宗旨就是人不断探寻生命意义的过程。但存在主义只承认单独的个人,而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对此马克思提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为何对人的本质、幸福的真谛的理解会有如此差别?为何西方主流哲学一直没有真正走出抽象理性或抽象的人的旋涡?都是源于思维方式的不同。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4]284思维方式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体现深层次知识文化及民族特点的思维方法,同时也是主体思考问题时定型化了的思维模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历史性和能动性等特点。并且思维方式的特点对幸福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就其稳定性而言,思维方式是思维的外在形式,思维可以是转瞬即逝的,但思维方式则是相对稳定的,这源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物内的本质联系的相对稳定性和主观上人脑对具体事物及实践经验的内在逻辑认证。正是因为思维方式的相对持久和稳定性,思想家们对幸福的理解曾长期笼罩在抽象理性的阴霾下无法抽离。

其次,就其历史性而言,思维方式又是变化发展的。恩格斯称:“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的变化。”[5]513即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自己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的变革史引发了幸福观念的变革史。幸福由朴素的自然主义定义的单纯的精神与肉体的结合演变到理性主体论证的幸福就是道德、至善、神、再升华为马克思提出的幸福是现实的人自由自觉的创造。

第三,就其能动性而言,“人们的思维方式是对存在方式和实践方式的反映。”[6]先进的思维为方式可以引导人们正面理解幸福,追求幸福。文艺复兴时期,结束了近千年的黑暗中世纪,人被从神的枷锁中释放出来,被鼓励追求人类本身的幸福。幸福作为一种理论形态,须通过思维方式加以把握。可以说,有何种思维方式,就有何种幸福观。幸福观的变革归根结底是思维方式的变革。从思维方式的更迭解读幸福内涵的走向,在哲学史上主要概括为实体思维方式下的幸福观和过程思维方式下的幸福观。

二、实体思维方式下的幸福观

有书上曾经提到:“治西方哲学史而不通晓本体论,犹如入庙宇而不识佛。”何谓本体论?即关于“是”“存在”的学说。马克思以前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将“是”看做一个“实体”。实体范畴始自亚里士多德,他指出:“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7]134换句话说,实体即固定不变的作为其他事物存在之原因的终极存在或宇宙的绝对本质。亚氏的实体思想早就根植于古希腊的哲学理念中,无论是感性主义代表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物质实体),抑或是与其相对立的理性主义代表柏拉图的“理念论”(精神实体),本质上都内含一种实体思想,即将某种物质或精神作为世界本原。并以此展开关于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如果把哲学视为思维方式,那么从古至今以“实体”为核心范畴的哲学则可以被称为实体思维方式,即将某种先验的和逻辑的存在设为实体,以此作为世界的本质和解释一切的思维方式。

亚里士多德所求的幸福,是人类的幸福。但对于怎样的幸福才算是人类的幸福则看法不一,理性主义思想家以理性为基础,崇尚人类理性,歌颂人类道德,将幸福等同德行和智慧。重视精神追求,忽视甚至鄙视物质享受,视人生的终极意义在于运用理性能力去获得幸福;感性主义者们则强调自然人性论,认为人的本性是趋乐避苦,物质享受和感官需要被认定为快乐和幸福的要求,生命本身就是幸福;基督教思想则宣称“上帝是幸福的本原”,要幸福必须一心爱上帝。幸福从此远离人间升入天堂,以来世主义取代现实生活,彻底背离人的本质。

幸福在于对人的本质理解,理性主义将人理解成抽象的人;感性主义将人描述为自然的人;基督神学令人变成上帝的附庸。究其原因,皆是无法逃离实体思想的窠臼,从而无法摆脱实体思维自身的缺陷。由于实体思维“从对人和世界的先验假定出发来寻求人的超越性存在而导致人的非现实性。”[8]因此实体思维也是一种非人化的思维方式。同时实体思维内含一种还原性思想,对万物都还本溯源,将具体还原为抽象,多元还原为一元。这一思维体现对人的理解上,则将人的生活方式的丰富性和变动性彻底抽象为一种理性存在或自然存在。按照实体思维的理解,人的本质是被先验的规定着的,人和动物一样都有着被规定好的尺度,人要按照所规定好的尺度活动。人丧失了自身的生命内涵和存在价值。实体思维方式下,对人的本质的先验设定性理解,即人的生命存在先于生活过程(原则)。现实的生活过程和人生选择变得无足轻重。人的幸福被不断抽象,从感性的幸福抽象为超然的理性幸福(比如至善),再从理性幸福中转化为彻底抽离人性的幸福——上帝。

实体思维方式将世界本原归结为抽象的实体,其哲学目标在于脱离现实世界去追求那个永恒不变的先验存在。这种对实体的追求,实际上忽略了生命的意义和人的真正本质,是违背哲学宗旨的。所以尼采断言:“真正实存的东西只能是活动、过程、更确切地说,就是生命。”[9]64

三、过程思维方式下的幸福观

以实体思维方式来解读幸福思想和生命的意义,势必会造成抽象的幸福模式和误解生命的意义。现代西方哲学呼吁“拒斥形而上学”,并以各自的哲学思想来解构和颠覆本质上呈现实体思维的形而上学。在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审判和拯救中,实体思维方式被过程思维方式取代。“过程”和“实体”是相对立的两个范畴。如果说实体思维是黑格尔所说的“有限的思维”,那么过程思维则是无限的思维,世界不是“先有了唯一的不变的存在才有变化和发展,相反存在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变化、生成所决定的,过程本身成为存在之始因。”[10]3西方哲学家怀特海直接将过程视为本体。海德格尔则强调在过程中对“存在”的意义的探寻。即每个人在自己生命过程中不断找寻生命的意义。以过程思维方式为依托的西方哲学家们在探究幸福问题时同本体论(实体思维)大师们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的哲学注重人自身,即人的本身的问题才是哲学的中心问题,才是理解幸福的切入点。

对幸福的理解要以对人的理解为依归,这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相似的,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过程思想,从人的实践本性出发把握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创生的。综述所有以“过程”运思幸福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显示了别样的风格和革命性的创举。为此,有必要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和其他“过程思想”大师们的幸福观作以比较,以期得出幸福的应有之义。

第一,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幸福观比较。黑格尔认为幸福是一个过程,是人自身不断奋斗自我发展的过程,并论证了人类追求幸福的可能性和意义。黑格尔的幸福观对马克思幸福观的形成有重要启示意义。但同时马克思也摒弃了黑格尔关于幸福思想的抽象性。黑格尔一方面承认幸福的过程性,对实体思维的静态幸福论进行反思和否定,一方面又认为幸福就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虽然处于不断的自我扬弃过程中,但本质上却是黑格尔创造的新的绝对实体。由此引出的幸福观念被再次召回抽象的理性王国。马克思排除了绝对精神理念的抽象幸福,强调现实的幸福,并将“现实的人”置于现实的境域和社会关系中进行解读,而非思辨的逻辑重建,从而真正实现了对哲学的重建。

第二,马克思与怀特海的幸福观比较。怀特海和马克思一样,并未对幸福做过正面阐述。但是其过程哲学对幸福的理解有借鉴意义。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关系哲学”,在他的哲学观点中,人的本质不是先验的存在,而是受到他人、自然和社会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是社会的复合物。怀特海关于人的理解恰巧与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不谋而合。马克思称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关系”思想所关照下还原了实体思维所分裂和瓦解的现实世界,证言了现实生活世界才是人类幸福的真正根基。但如马克思所言,哲学的任务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对幸福的理解的真正目的在于如何获得幸福,生成幸福。但怀特海哲学仍处在对世界的思辨阶段,反对传统实体却仍把过程归结为实体,过程思想的指导未必实现人类希图的幸福。

第三,马克思与存在主义的幸福观比较。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传统形而上学是无用之学,是抽象地描述世界的本原、认识的本质和人的本性,而在根本上忽视了人的存在这一基本前提。海德格尔认为这种错误在于西方思想所思考的始终是“存在者”而非“存在”本身。“存在者”的追问形成了一种静态的、抽象的实体思维,而只有对存在意义的思忖才是哲学的核心。海德格尔论证存在的基本特征是实践性,这就决定了存在是一个过程,永远处于未完成之态。存在主义揭露的理性主义的谬误,实现了对人的存在的理解上的一次视角转换,为幸福的理解带来了现实的意义。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一样,反对将幸福归属为逻辑范畴,而将其纳入人的生活领域。但不同的是,存在主义过分强调“孤独的个体”,忽视人的社会性,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心理体验。实质上是从非理性的角度研究生的幸福。

通过比较可以得知,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过程思维方式对幸福、人的本质的理解并未真正突破实体之维,或是以新“实体”代替传统“实体”,幸福之思仍处于抽象状态,幸福的获得也仍处于思辨阶段;或是割裂人的理性与非理性、个体和社会的关系,将人的本质视为心理体验。纵观人类发展史,实质上就是以幸福为终极目的的发展史。幸福的含义对幸福的获得有重要的指导性。马克思批判地继承黑格尔的过程思想,用“实践”取代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将仍处于思辨阶段的过程思想注入“实践”的新鲜血液,首创内含实践过程思维方式的唯物主义先河。实践过程思维方式,就是人按照其实践活动的本性以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和不断改造自我和世界,并整合实体思维方式的两极对立观点,将主体与客体、本质与现象、感性与理性等看成统一整体。整个世界都处于不断生成的实践过程中。

马克思关于幸福的理念最富于革命性变革意义就在于从现实生活(社会)出发,在实践的基础上开创一条属于“现实的人”的幸福之路。实践过程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同过程思维、整体思维和关系思维的有效整合,而过程思维方式下的幸福观则展现出独特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1.幸福的整体思维的展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

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恩格斯曾对此做过很好的诠释:“他需要和外部世界来往,需要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食物、异性、书籍、谈话、辩论、活动、消费品和操作对象。”[11]19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不是被动地忍受自然,而是主动的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人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对于人类来讲,只有追求生命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才是人的存在。

2.幸福的关系思维的存在——个体幸福与整体幸福的和谐

马克思认为人不是独自存在于世界上,而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是对象性存在。所以幸福要求正确的理解个人与他人、社会以及与整个世界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以整体淹没个体,迫使个体成为整体的附庸,还是个体凌驾于整体之上的思想都不会获得幸福。幸福应该建立在一种即保证个体自主性,又不失对整体的依存性的基础上。形成一种以个体独立性为基础的真实的、全面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和谐关系。个体的幸福取向一定是以某种社会理想作为坐标的,而社会整体幸福的实现也得益于无数“个人”的理想的达成。

3.幸福的辩证思维的突显——理性与情感的统一

人即是感性的存在,也是理性的存在。正是因为感性与理性的矛盾迷惑了先哲们的头脑才引发实体思维方式的长存。纵然有康德提出的感性直观与理性思维的结合,再有黑格尔的关于感性和思维的辩证统一,但真正将感性与理性关系达成彻底的辩证理解,则是马克思的实践理念的注入,即从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去看待人的认识问题。幸福是感性与理性的辩证结合,“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12]225而倘若没有理性的指引,人则只能是的奴仆。

4.幸福的过程思维的诠释——有限与无限的辩证结合

人类从个体性来讲是一种有限的生命存在,而恰恰因为生命的有限,才激发了人类对无限的向往和追求,人类在有限的生命中却创造出无限的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幸福是一个不断超越自我的生命过程、是一个以有限生命去创造无限可能生活及其意义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倡导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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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于晓权.马克思幸福观的哲学意蕴[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10]闫顺利.马克思主义哲学过程思想研究[M].北京:线装书局,2008.

第6篇

[关键词]:幸福、道德、至善、圆满

自人猿相揖别以后,人类就一直在苦苦追寻着幸福的真谛。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这个问题早已成为一个现实的人终其一生不断思索的难题。东南大学高兆明老师在他的《道德生活论》中系统地对幸福这一范畴进行界定,并阐释了幸福与高尚的道德生活双向互动关系,分析了个人幸福的社会条件。我认为,该书中对幸福具体而深刻的阐述对当代青年正确幸福观的养成具有不可忽略的启示意义。

一.幸福的真正内涵

《道德生活论》在阐述幸福这一概念时,开宗明义地指出:"幸福是(至)善的主观体验。追求(至)善即追求幸福。(至)善的实现即是幸福的实现。"[1]"至善就是人生的圆满,善是通向圆满之路。"[2]幸福对于个体而言就是人生的某种圆满,对于人类而言就是社会的某种至善。

"人类在对幸福的永恒追求中进步。人类的一部发展史就是这样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意义、存在方式、存在内容的反思史。这种现实的、活生生的探究史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幸福思想的发展史,这也即意味着幸福思想的发展史从一个特定侧面反映了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化历程,揭示了人类自我批判、自我提升、趋向圆满的求索历程?quot;[3]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中,很多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对幸福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德行即幸福这是人们对幸福最古老的认识之一" [4]、"道德即幸福"是中西方文化的主导观点。早在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就明确提出这一观点。?quot;基督教叔父"之称的塞涅卡更是反复强调,"快乐不应是追求德性的目的,德性本身就是幸福"。[5]这一观点认为,道德本身就是幸福,有德就有幸福,失德便无幸福可言,因此,道德高于幸福,道德是幸福的唯一途径,人一旦到达道德上的完美,幸福便纷至沓来。这一观点在西方以古希腊的斯多葛派和基督教伦理学为代表。他们认为,幸福不在于感官的快乐,而在于德性,感官的快乐和财富是身外之物,只有灵魂的完善才能得到永恒的快乐。中国的儒家则认为,幸福主要存? 谟谌说哪谛模堑赖峦晟频慕峁?quot;反身而诫,乐莫大焉",只有道德修养和践履,才能成为道德上的圣人,也才能得到至上的幸福与快乐,所谓"仁者无忧","人不堪其忧,回不改其乐。"这种观点把德性本身当作人生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幸福当作追求的结果,把精神上尤其是道德上的需要看作是真正的幸福。"德行即幸福强调在幸福中精神升华的意义,弘扬了人的理性、灵魂、精神在人生价值中的作用,这一点是合理的。但将幸福与德行等同,轻视人的现实物资生活,它的逻辑归宿必然是轻视人的肉体存在,否认人的现实物资生活权利的正当性、善性,在现实生活中难免成为少数统治者奴役人民的精神工具。"[6]这种观点的极至发展便是禁欲主义的幸福观?quot;我们乃是因希望而得幸福。"[7]

"幸福即道德"是西方思想传统的突出特点。古希腊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宣称,"幸福是至善",[8]"幸福是心灵合乎完全德行的活动。"[9]这种观点认为,幸福就是道德,人们获得了幸福,也就是获得了道德,有幸福的人也就是有道德的人,因而幸福要高于道德,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道德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人们实现这一目的。这种传统的特点就在于把幸福看作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凡有助达到这一目的的才是道德的,幸福主要是人们实现的物质欲望的满足。这样观点往往与利己主义相联系,从人的"自爱自保","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论证追求幸福尤其是个人幸福的合理性。费尔巴哈认为,"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10]"道德的原则就是幸福,而且这种幸福不仅使个人幸福,还要使他人幸福"。[11]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看到了现实生活中幸福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人作为感性的存在,自然界的一部分,要追求物质利益,追求幸福,这是人的正当权利,但人同时又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是道德世界的主体,只追求德行。人的这两个要求都是正当的,但当它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便不可避免地陷入矛盾之中。他看到片面强调追求德行与幸福都有局限,于是便企图在他设想的最高境界--至善中将二者统一起来。至善既是最高无条件的善,又是绝对完满的东西,因此必须把幸福与德行包含于其中。康德以后,费希特从人的主观精神出发追求二者的统一,他把自我分成经验自我与纯粹自我两方面,前者追求幸福,后者追求德行,但人又不断由经验自我上升到纯粹自我,从而实现二者的合一。但是,无论是康德还是费希特,都没有找到实现幸福与道德统一的途径。

"幸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由于感受到人生价值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quot;[12]幸福是一个统摄性范畴,它关注人的存在样式,反映对人现实欠缺的把握,它是人们对人生的反思中完满的存在,并且,幸福的内容在长远历史中有其公度性,它不仅仅是人的主观体验。幸福作为人们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不是评价生活中某一偶然因素引起的暂时的愉快和满足,而是对生活的一定阶段或者全部生活作出的总的评价,因而幸福的概念是和人的生活意义紧密联系的。可以说,人们对幸福的把握是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从个体的角度说,幸福是主体在奋斗中的自我肯定,光有德行而无对德行的自我肯定意识与精神上的满足感,不能成为真正的善,幸福是自我完善的心理体验,本身就包含了对人生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幸福的追求过程,就是自觉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人类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一部自觉追求幸福的能动实践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未尝不可以说,对于幸福的自觉追求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动力之一"。[13]

二. 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社会条件和现实任务

"个人幸福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条件,一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程度固然有赖于个体自身的努力,但在客观上受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14]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亦需要外界的善为助。因为,没有外在条件,便不可能或难于作出高尚的事。"[15]个人存在的幸福,离不开社会的真善美。可以设想到,在一个物欲横流、人妖颠倒的社会里,很难有个人幸福的土壤,快乐成为人贪婪自私本性获得极大满足后的浮浅表现。那么,个人幸福的实现和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社会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社会能够提供有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这是个人幸福实现的物质基础,也是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物质前提。"斯巴达式的苦行僧生活不是人性的孕育土壤"。[16]可以设想,一个生活在物质匮乏社会中的人,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每天四处奔波、食不果腹、衣不蔽身、居无定所,他怎么可能会体会到人生的幸福呢?对他而言,生活就是日复一日地重复痛苦的感觉,幸福是可望不可及的幻像。如果他大胆一点,为了改善目前生活的艰难处境,也为了追?quot;幸福",他有可能铤而走险,偷盗、抢劫或者贪污。这恰与培养正确的幸福观这一初衷背道而驰。物质生活条件只是给人提供了作为人存在的物质基础与前提。在普遍意义上,物质生活条件的缺失,不会有人的生活,更不会有人的幸福生活,但是仅仅有了物质生活条件,人也未必就必然具有幸福感。"物质生活条件直接提供的是快乐感,快乐经过提升才能形成幸福感。"[17]同样,良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只是提供培养正确幸福观的可能,它并不是个人形成正确幸福观的必要条件。 

其次,社会能够提供基本的公正。只有在一个基本公正的社会中,个人幸福才有实现的可能,个人培养正确的幸福观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同样,只有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成员感到人生存在幸福的可能性,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被称为是公正的。"从总体上说,一个人的人生存在问题上所能达到的可能幸福的最高限度,是由他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在宏观整体上规定的。"[18]幸福是一种人生圆满的状态,个人幸福有赖于社会公正,个人圆满存在有赖于一定的社会客观条件。社会的基本公正表现在社会的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上。如果人们见到的只是君子受苦受难,小人得利,总是君子生活在痛苦的泥沼中,而小人由于使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得物质利益和精神上的满足,从而获?quot;幸福",那么在大众层面就很难指望人们践履道德要求,过善的道德生活;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由于人们道德标准的偏差甚至扭曲,也很难培养出具有正确幸福观的个人。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是否在一个严重不公的社会中,个人就根本无任何幸福可言?个人就根本不可能培养出正确的幸福观?应当承认,在一个严重社会不公的社会里,要实现严格意义上的人生圆满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人就无任何幸福可言?quot;个人仍然有可能在有限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自己存在的某种意义,即使是抗争不合理的环境这一行为本身,也能使人获得配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根据。"[19]外在的社会环境与个人自身的努力,虽有联系也有区别,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的某些不公正而放弃对人生圆满的追求,放弃对幸福的渴盼,推卸自己应尽的责任。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当发愤努力,在逆境中遇难而上,在跌倒后重又爬起,变革社会,变革自己,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再次,人是理性的动物,自由是人的灵魂,社会还应提供给社会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机会,并提供每一个公民具有充实、高尚的精神生活的氛围?quot;人不仅具有不同于一切生物并且大大超越动物本能的各种高级的社会需要作为他的全部活动的内在动因,而且更有一种支配自己生活和命运的需要和目的,这就是人特有的追求自由的特性。"[20]幸福及幸福感不是被赋予的,而是自身在实践中获得的,人在不断追求自由、在不断追求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追求人生幸福,达到人生永恒的过程。"一个人只有当自己改造自然、社会、自身,改造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各种能力得以发挥时才会有一种真正的自我价值实现感。幸福不是某种既定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创造活动。" [21]当一个社会能够提供给社会成员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空间,并且能够为他们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幸福便在其中孕育而生。并且,生活在这样社会中的青少年更容易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因为这样的社会以其主动的个人追求能力的全面发展以达到个人幸福的范例真实地教育了他们,生活的幸福就在于永无止尽地对人生圆满追求的过程中。

如今,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使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历史发展时期,人们正在以自己的双手建设一个繁荣富强、文明民主的新社会,为自己营造一个幸福生活的新天地。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和中国人民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也将会在创造与实现中体会到更多的幸福。人民的幸福与国家的繁荣昌盛,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所以每一个社会成员追求生活的幸福,就其自身来说,本已不是什么恶,相反,它是社会生机勃勃、兴旺发达、前程远大的象征。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中国社会里,对当代青年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是必要的,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极大满足的二十一世纪之初,对肩负中国经济腾飞重任的当代青年们来说,养成正确的幸福观无疑对他们的人生具有重要意义。 

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的每一个中国人,包括每一个有着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热血青年,要求有幸福的生活,追求人生的幸福与圆满,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这是其基本的正当权利。不过,每一个中国人在要求人生幸福的同时,又毫无例外地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打破过去那样一?quot;左"的思想的桎梏,一是认真搞清楚什么是人生的真正幸福,应当追求什么样的人生幸福,通过什么方式实现人生幸福。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对我们培养建立正确的幸福观是及其有害的,并且我们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活、我们这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就有可能陷入误区。在人生幸福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就是意味着要进一步破除在这个问题上的两极对立的行而上学思维方式,重新科学理解在人生幸福问题上的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奉献与享乐等关系,就是意味着无须讳言人生幸福(包括个人生活幸福)",[22]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追求人生幸福又绝对不等于纵情恣欲,不等于醉生梦死的感官享受,"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23]追求人生幸福必须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划清界限。否则,在追求人生幸福的名义下,放浪形骸,将人生幸福庸俗地等同于感官的快乐,结果是事与愿违的;以庸俗甚至是无聊的快乐等同于人生幸福,将会迷失人生方向,失去人生目标,无异于禽兽,这与正确的幸福观是格格不入的。显然,当代中国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有志于报效祖国,在奉献中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当代青年,必须努力探究幸福的真谛。 

"人总是在追求幸福的,只有在合理的价值目的性的引导之下,人的这种幸福追求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才能有一种真实的人生价值及其真实的幸福感受。"[24]

三. 关于如何培养当代青年正确幸福观的几点思考

尽管《道德生活论》成书至今已有八年,但该书中对幸福这一范畴的阐述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当代青年正确幸福观的养成有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要认清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问题。社会生活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个人,因此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统一的,没有整体的幸福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只有在社会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实现和保障。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主张"存公去私","明理灭欲",公义与私利之争历来是中国幸福观的重要内容,而主流的价值倾向则是去利存义,去私存公。这种传统,为社会规定了一种道德理想,使个人从属于社会,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但它无条件地提倡社会幸福,限制了个性发展,导致了道德专制主义。我们在养成正确幸福观的时候,既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quot;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中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以牺牲小我来保全大我,在必要的牺牲中获得至善,又要批判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个人幸福的忽视。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神州大地上建立起来五十余年,这为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集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它要求人们在为社会贡献中塑造自己,满足自己,同时也要求社会积极关心每个人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真正的有机的统一的原则是集体主义。"只有个体与社会统一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只有在二者统一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幸福。"[25]

其次,要正确引导当代青年对不幸的认识,这对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幸福观有着重要的作用。"幸福作为人的理想完美存在状态,应当通过人的努力以一定的代价才有可能换取;幸福作为对人现实存在的体验,只有通过日常生活中对痛苦不幸的感受才有可能真正被感受。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幸福内在蕴含着痛苦。"[26]当代青年生长在中国的和平年代,他们的成长时期也是中国现代化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条件。他们没有经历过战争年代炮与火的洗礼,也没有亲身体验过在物质极端匮乏、人妖颠倒的年代灵对肉的拷问,因此,他们的人生中不幸的遭遇最少,却又最容易遭受到不幸带来的伤害,他们也最不能体会到幸福的珍贵?quot;幸福总是相对于不幸而存在,有多少幸福就有多少不幸。对于一个人而言,不幸哺育了真正幸福感的形式。痛苦是通往幸福之桥梁。只有饱经人间沧桑折难,读透尘世沉浮变幻这部天书之后,人才有资格说他真正懂得拥有幸福。"[27]的确,对幸福的真实地把握与人生阅历有关,但我们不能等到韶华已逝、垂垂老矣的时候,才真正体味到不幸对于幸福的价值。"在形而上的意义上,人注定是欠缺的,因而人就注定是有痛苦的。人无法回避痛苦,人只有直面痛苦,在抗争中解脱痛苦,获得幸福,走向完满。"[28]在人短暂的生命里,幸福与不幸如影随形,当面对不幸的时候,是就此沉沦,消极对待命运的摧折,还是用自己的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直面人生不幸的痛苦?不幸是不能被绝对躲避的,先天的残疾、飞来的横祸、疾病染身可能在人生的某个时刻强加于身,躲避是无用的,消极以待只会让不幸的人生更加不幸。痛苦是人生的炼炉,而不幸则是人生的炼狱,在不幸和痛苦中以自身的积极努力,去改变人生的逆境,去争取人生的幸福实现,这才是积极的人生。在培养正确的幸福观的同时,必须对不幸有正确的认识。人生是在痛苦中磨砺,在不幸中求得幸福,在不圆满中获得最大的圆满。孟子曾说过?quot;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29]逆境既是人生所不可避免的,又对人生存在具有意义,身处逆境可能是不幸的,但却未必是绝对不幸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人自身的自强不息。"绝对的不幸是对身处逆境与屈辱的麻木。"[30]

再次,在塑造正确的幸福观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道德人格的塑造,它使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对道德人格的至善追求,也是对人生幸福的追求。《道德生活论》中指出,幸福不仅是道德生活的目的,更是对每一具体人生目标的实现,对至善的接近后滋生的满足感,并且它还与义务、使命一体化。道德人格的功能是提升,道德人格作为一种追求,它往往成为激励个体不断奋进从而不断提升自我以实现人生圆满的最大力量。中国儒家的经典著作之一《礼记·大学》开篇即说?quot;大学之道,在明在德,在止于至善。""止于至善"就是道德人格的最高追求,而对至善的追求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在对道德人格的追求过程中,也是人自我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幸福感的滋生过程。如果一个人没有对自身道德人格的塑造,没?quot;至善"的最高境界,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感的体验,也就更谈不上形成正确的幸福观了。"马克思主义在确认以往的阶级社会只有至善的理论而没有至善的现实的同时,更指出人类的发展就是一部不断渴求至善、探寻至善并在追求至善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至善和人自身的历史,从而认同了个体由来已久的对至善的追求。"[31]事实上,正因为人类历史上有无数的个体,怀抱着对道德人格的至善追求,憧憬着人生幸福的实现,前赴后继,人类才由此而显得壮美与伟大,人类也才得以在阶级纷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保持并弘扬作为万物之灵的崇高与荣光。

最后,培养当代青年正确的幸福观,还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开展人文素质的教育,人文素质使人明了人的存在、价值和境界。人文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的道德文明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对幸福的真实把握。培养当代青年正确的幸福观应当从抓人文素质教育开始。文艺使人爱美,让人能更生动、更现实地把握幸福感,了解幸福的涵义;历史赋予人崇高的使命感,让人在历史的脉动中追寻幸福的真谛;哲学让人透悟智慧,让人在瞬息万变的时代洪流中真实把握人生幸福,指导人生圆满的实现,这些都应当成为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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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郭广银.杨明.《当代中国道德建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217,220.

第7篇

关键词:幸福测量 经济发展方式 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 幸福社会

一、幸福测量研究综述

幸福及对幸福测量的探讨是一道千古话题,人言人殊,远的可以追溯到西方伦理学奠基人亚里斯多德(2005)在其“尼各马科伦理学”(The Nicomachean Ethics)第十卷中论及的“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将幸福视为人生最终目的与至善。在社会科学界,对幸福的理解一般是从经济学角度去探讨的。例如亚当?斯密(2008)在其《道德情操论》中论及“经济发展应当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边沁提出的“幸福最大化原则”则是基于其信仰不渝的功利主义理论之上的,尽管其中多少有些自相矛盾之处。边沁之后,杰文斯以正负效用观进一步丰富了其共有的避苦求乐“快乐净收益”论点。而伊斯特林(Easterlin,1974)却告诉我们一个有悖于传统经济学认识的“幸福悖论”,即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居民幸福感和收入背离几乎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相对于财富而言,婚姻、健康、职业与良好的社会关系等要素可以带来更加持久的快乐。一定程度上,学界有关幸福的“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 Paradox)的讨论催生了的对福利经济学,乃至传统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结论(如传统效用函数论)提出挑战的“快乐经济学”(Economics 0f Happiness)与基于行为经济学(前景理论,prospecttheory和体验效用,experiencedutilily)的“幸福学”(Hedonics)的诞生,与此相呼应的名家即有来自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绩效中心(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Political Science(LSE)0f EconomicsCentm for Economic Performance)

曾任英国前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顾问的英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理查莱亚德和著名澳籍华裔经济学家黄有光(Yew-Ywang Ng)。前者在其“Happiness:Lessons from a New Science”(中译本名称为“不幸福的经济学”)著述中指出幸福无疑是社会唯一值得努力的目标(Richard Layard,2009)。后者在其《东亚快乐鸿沟》(The East-Asian Happiness Gap:Speculating On Causes and Implications 1论述中指出,除却经济因素之外,人们的幸福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财富因素,“总体而言,在收入水平非常低的时候,收入与快乐之间关联度更为紧密。但尽管如此,在影响个人快乐的所有变数当中,收入决定快乐的比重仍不超过2%”。其他学者也对幸福悖论进行了相关研究,例如,Carol Graham(2005)对相关经验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指出大多数幸福研究文献发现,平均收入水平和平均幸福水平不存在有明显相关性,这表明有许多其他的因素在起作用,其中包括文化特征。而在对幸福的测量方面,在经济学界,除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以“可行能力”(capabilily)论之外,还陆续提出来几个具有一定影响的指数或量表。例如英国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s Foundation)力推的“快乐星球指数”(HPI。Happy PlanetIndex)和“幸福学”(Hedonics)倡导者、芝加哥大学终身教授兼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奚恺元(Christopher K.Hsee)提出的国民幸福计算指数也颇有影响,即国民幸福指数=生产总值指数×a%+社会健康指数×b%+社会福利指数×co/o+社会文明指数×d%+生态环境指数×c%。另外,以快乐心理学(Hedonic Psychology)研究著称的行为经济学代表人物、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与他人合作提出的“日重现法”(DRM,Day Reconstruction Method)(Daniel Kahneman,2006),即根据一定问题架构来引导被测试,者对一天中有关快乐与幸福的状态进行回忆与再现,并对这种状态进行评估。简言之,在幸福及其测量的研究,在经济学领域,主流经济学。如福利经济学和非主流的“快乐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对其都有贡献。某种程度上,前者的幸福观可以视为以收入为基础的客观效用幸福论,倡导经济福利测度MEW(Measure of Economic Welfare),而后者幸福观则可以视为以收入为前提的主观效用幸福论(对心理学SWB的改造)。

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幸福的研究除了经济学之外,还有已经取得不菲成果的心理学学界。心理学中对幸福进行解释的经典理论为设定值理论(Set point theory),该理论认为,对“何为幸福”,个体的心理有一个临界点,这个临界点即为快乐幸福与否的感知点。人们会根据对生命事件的感受,将其划分为临界点之上或之下,因此,快乐的适应性决定了人们的幸福感受。设定值理论还认为任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都将是一种事倍功半,因为个体往往只会根据当下的感受去定义幸福(Kahneman and Krueger,2006)。而著名心理学学者Diener等人(1995)则提出了“幸福期望论”(Aspimtion Levels),指出幸福与否及其程度不仅受期望值和实际成果之间的差影响,也受到期望值、现实条件与个人内外在资源之间契合度的影响。在对幸福的测量方面,心理学对幸福的研究大多着力于对SWB(Su bjective Well-being)的测度,作为心理学专门术语,SWB主要是指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其由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和生活满意感3个不同维度组成,具有主观性、稳定性、整体性三大特征(Diener E,Subjective,1984)。西方学者就SWB的实证测量做了不少’工作,例如,美国的Ronald Inglehart等(2008)研究人员,就以WVS(The World ValueSurvey)指数为基础,经由快乐(happiness)和生活满意度两个向度来测量SWB,设定SWB=生活满意度的分值2.5×快乐程度的分值:生活满意度打分,最高为10分(最

满意),最低为1分(最不满意);快乐程度打分,很快乐(赋值为1)、比较快乐(赋值为2)、不太快乐(赋值为3)、很不快乐(赋值为4)。另外,英国心理学家科恩(ECohen)提出的幸福方程式一度得以广为推崇,在该方程式中,幸福:P+(5xE)+(3xH)。“P”代表个性,包括人的世界观、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E”代表生存状况,包括健康状况,财务状况和交友状况。“H”则代表人类更高一层的需要,包括雄心、自尊心、期望值、幽默感。

本文主要着力于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于2009年的“经济绩效与社会进步委员会报告”。提出的对经济发展的测量体系应实现从“生产导向”(production-oriented)到“幸福导向”(well-being-oriented)的转变,即应聚焦于未来福祉社会进步测量的思考与回应,因为进步并不只是意味着财富创造或革新,进步更意味着苦难减少和幸福增加,(生产性)财富是(人本)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财富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幸福除了“福利”(基于收入或财富)因素之外,更多涉及非收入因素(例如健康状况、职业发展、家庭关系等)。有鉴于以上的回顾与思考以及本研究的经济社会学取向,本文从“效用”(Utility)角度去界定“幸福”(Well-being),提出以收入为前提的相对效用幸福论(客观效用综合主观效用)。在测量方面,本研究中的“幸福”测度涵盖侧重于主观方面的“幸福感”(Measure of Su bjective Social ProgressWell-being)与侧重于客观方面的“幸福度”(Measure of 0bjective EconomicPerformance Well-being)两个层次。本研究认为,改善与提升幸福的途径至少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基于政府公共政策层次,如追加有利于社会进步(教育、健康、安全、职业发展、民意表达与善治等)的公共支出;另一方面是基于个体的心理调适与适应(AdaptiveBehavior)的校正层次。

二、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关于“经济与社会”共建理念的阐释与启示

1 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关于“经济与社会”共建理念的阐释

因对既有GDP衡量体系的不满,法国总统萨科齐试图建立起一个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综合指标,于是在2008年建立起经济绩效和社会进步委员会(CMEPSP),即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2009年,“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报告”,报告写作用意很明晰,即其就是为政治领导人(政策制定者)而书就。该报告通篇阐述围绕GDP标准的缺陷、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三方面。报告在开篇即指出,人们使用GDP和GNP(国民生产总值)等国民收入数据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衡量包括公共部门在内的市场经济活动,但目前GDP和GNP指标却越来越多地被视为衡量社会福祉的指标,一厢情愿地认为幸福会随着GDP和GNP的增加而上升。但从世界范围的考察来看,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形。正是由于GDP通常只是市场生产和经济绩效的最佳标准,只能捕捉经济所有的最终产品,并不考虑这些产品的消费者到底是家庭、公司还是政府,也由于GDP一般只是衡量国富的标准,而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不能从本质上衡量社会福利水平和人民的幸福程度,因此,对既有衡量经济指标统计体系(GDP衡量体系)的改革值得期待。譬如,在很多情况下,GDP的增长可能隐藏了人们福利的下降,因为健康的身体、愉快的心情很难被体现在某一个数字之中。可以说,用测量市场生产的GDP来测量幸福,可能是导致社会经济进步与个体生活感受之间反差的直接原因。因此,斯蒂格利茨报告倡导实现对经济发展测量体系重点的转向,即从“生产导向”测量到聚焦于当前和未来福祉(well-being of current and futuregenerations)社会进步测量的转变。报告认为,对幸福的界定是一个多维的取向,幸福的主观与客观维度(数据)同等重要。基于既有的学术研究和一些具体措施,委员会认为,至少在原则上,测量幸福应同时考虑以下的8个关键维度:物质生活水准(收入、消费和财富);健康;教育;个人活动,包括工作;政治表达和治理;社会联系和关系;环境(当前和未来状况);不安全状况(经济和物理的)。报告认为这8个维度塑造着人们的幸福,但是其中不少方面却为传统的收入测量指标体系所忽略。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在报告中还就如何测量幸福提出了12条建议。涵盖了从“生产到幸福的转向、幸福的多维建制、幸福测量中主客观维度的同等重要性、可持续发展测量的务实路径、环境压力的物理指标”等内容。

报告建议主要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调整GDP的算法,用“国民幸福总值”(GNH)之类新的指标体系取代“国民生产总值”(GDP),以及设定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恰当标准,新的指标体系可以成为衡量人们幸福感与社会发展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况的标尺,因为国民幸福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并不一定同步增长。将衡量人的幸福快乐的“国民幸福总值”(GNH)与衡量经济生产增长的GDP相比,“国民幸福总值”(GNH)的精华之处在于它可以反映未来的发展。因此,对人民生活幸福而言,国民幸福总值比国民生产总值更重要。该报告提醒各国政府,既要有能力测量市场生产、评估经济绩效、监控整体经济状况,更要有能力测量人的幸福,评估当前幸福,关注未来幸福。政府测量幸福的能力,既是发达国家应对危的遇,也是发展中国家制度转型的挑战。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报告还区分了对当前幸福的评估和对可持续程度的评估,关键是哪一个更持久。当前幸福既涉及经济资源方面的收入与财富,也涉及人的诸多非经济生活,比如人们做过什么,能做什么,感受如何,以及所处的自然环境。幸福的这些层面能否长时间持续,取决于影响我们自然、身体、人和社会生活的资本可否留给子孙后代。转移重心不是放弃GDP和生产标准,它们仍是衡量市场生产和就业所不可或缺的。但是,把幸福作为重心已经变得非常重要,因为GDP统计数据所包含的信息与百姓幸福所必需的东西,二者之间的差距看上去越来越大。在社会发展实践中,“国民幸福总值”(GNH)应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有结合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新标准体系。这意味着,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需要改进统计体系,用以人的幸福为中心的标准和能够捕捉可持续性的标准,来弥补市场行为标准。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

会报告郑重指出,对经济与社会的引导正如领航员的领航一样,一个可靠的指南针是不能缺失的,希望各国政治领袖与政策制定者将“生产导向”的标准体系转向“幸福导向”,建立覆盖面更为宽泛的社会进步测量标准体系。实际决策者也需要对决策所需统计数据和指标加大投入,这样才能找到更好的指标,设计、执行和评估更好的政策,改进人类福祉和促进社会进步。超越GDP,测量幸福已经成为时代的呼声。

2 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在“经济与社会”共建的认知与测量方面启示

纵览法国总统萨科奇所设立“经济绩效与社会进步国际委员会”(斯蒂格利茨一森一菲图西委员会)的因缘,及由该委员会的报告中所体现的“将评价系统的重点由经济产出向民众幸福转变”的幸福社会建设理念,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如何提升幸福”的议题在不久的将来极可能成为考量各国政府治理能力的标尺之一,将成为衡量各国政府行为的新指标。经济政策与幸福政策的并举已经成为时代的呼声。如今,政府已经无法回避其应负有的为民众谋幸福的责任,从“生产导向”到“幸福导向”的公共政策转向将是世界性的潮流所在。

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提供的幸福测量是从国家(政府)治理层面出发的,而此前的测量,无论是盖洛普还是皮尤,都依托对个人满意度的主观调查来分析各国的满意度(即依托人们对个人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与对国家状况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维度)。不过,个人满意度测量涉及的层面相对简单,也无意于影响政策决策。而从国家(政府)治理层面出发的幸福评估,则同时兼顾个人满意度和公共政策满意度,兼顾主观调查数据和客观数据分析,可以提供对社会福利更为准确的衡量标准,可以帮助政府做出更适宜的公共决策,政府从而也可以据此确定最大化国民幸福所要采取的行为与措施。

三、“经济与社会”共建发展方式的公共政策意蕴

在一定程度上,依据世界上对GDP指标体系的一致性反思(法国设置斯蒂格利茨委员会即为一明证)与对国民幸福总值GNH之类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新指标体系的研究热潮,可以预测“经济与社会”的共建极可能就是“十二五”之后中国发展方式新的前景,这将是一个划时代的转向,一个由物(GDP)到人(幸福)的发展转向。诚如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所言,对幸福研究的探讨将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从“生产导向”到“幸福导向”的公共政策转向。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幸福指数的使用需要同时注意到其中的政策规划、政策影响评估和绩效评估3个层面(Derek,2010)。在政策规划层面,一方面需要识别潜在的幸福源并确定最低水平幸福的优先权,另一方面,在政策设计时应认识到幸福水平是不断递增的,要能考虑到该政策设计对幸福不同维度(例如斯蒂格利茨委员会报告所列举影响幸福的8个维度,或者不丹研究院GNH研究中心所提供的影响幸福的9个维度)的影响。在政策影响评估层面,为保障幸福政策项目的有效性,要能根据对过去经济发展情形的分析做好幸福调查事前和事后的评估,例如不同制度、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地区或社会对幸福的可能性理解和影响幸福的因素以及同一地区不同阶层对幸福抑或不幸福的看法,个人层次与组织层次的幸福抑或不幸福将导致的社会(经济)后果是什么。在绩效评估层面,规划设定的幸福指数考评体系应具备可操作化,可以对政府构及其组成人员的绩效进行测度和赋值,以作为下一步发展调整的参考依据。

此外,立足于为民众谋幸福的“幸福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不妨加入对个体“偏好”(preference)和“需求”(need)之间均衡性的考虑,因为以前的政策制定往往只考虑如何改善社会经济环境,忽视了个体偏好和需求的变化。经济学的前提假设认为个体的行为决定是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然而现有的研究发现社会比较(social compadson)和快乐适应性(hedonic adaptation)并不一定是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了动摇了经济学前提假设的解释力。因此,政府政策的关注点应回归到个体的偏好和需求上(Richard A,Easterlin,2003)。有效的幸福政策将导致下列产出:可以用微观个体幸福的测量来评估政府财政支出的成效;提高就业率,比仅仅增加人均收入或提供失业救济金更有利于人们幸福的提升;定义“贫困人群”应该同时测量可支配收入的高低和主观幸福的强弱;人们的主观幸福受到与他人比较的影响,因此还应该向高收入人群收更高的税,增加社会平等(但具体仍需考虑其他很多方面的影响)(Frey and Stutzer,2002)。“幸福政策”不仅可以构成政府执行力新的挑战与动力,还可用作为一种新的政策评估标准和未来政府绩效考核标准的组成部分,可以涵盖经济增长、文化发展、环境保护以及政府责任的甄善、公民权利的甄善等诸多方面。简言之,幸福政策的研究与幸福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在既有发展成果基础上围绕现有政策的需求(短板)、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与评估进行操作。幸福探寻对于政府的要义就在于推进一个法治、高效、廉洁、深孚众望、高度负责的良性政治建制与治理。

第8篇

关键词:教师幸福;师德修养;孔子

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6-03-0128

教师的幸福备受关注,因为教育是师生生命间的一种活动,关于教师和学生两个生命体,只关注学生的生命是不够的,只关心学生的幸福也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对教师生命和幸福的本真关照,学生的生命和幸福就是一句空话。只有当教师幸福时,学生才有可能获得幸福。

一、教师幸福及其特征

1.对教师幸福的理解

冯建军教授认为,教师的幸福包括教师作为一般人、职业人和教育主体三方面内容的完整幸福。在此,他把职业人与教育主体进行了区分。而本文中教师幸福包括教师作为一般人的幸福和作为教育职业人的幸福两方面,我们不能忽视教师作为普通人的幸福,但在此,我们重点强调教师作为职业人的幸福。而教师幸福主要指教师在从事教育这一职业时作为教育主体的幸福,是一种教育幸福,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凭借自己的职业能力和心性状态,实现自己理想和价值的一种主体感觉满意的状态。

2.教师幸福的特征

由于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幸福具有明显的职业色彩,主要表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精神性。教育活动的本质属性是精神文化的传承与创造,这是由教师劳动的特点决定的。教师劳动带给学生个体和社会的最大价值就是精神价值,教师意义的最大体现在于学生的成长发展、社会科技文化的进步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等等,这也是教师感受幸福的重要来源;二是教育性。教师的人格和生存状态对学生都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引导性。而教师的幸福观和幸福感也会深刻地感染学生,是对学生进行幸福教育的重要资源,是学生追求幸福的最近的参照系;三是关系性。师生关系是影响教师幸福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教师习惯于用学生的“出息”来认识自己的价值,学生的幸福是教师获得幸福感的源泉。另一方面教师是否幸福会通过教育活动、学习来传递给学生,影响学生的幸福;四是无限性。教师幸福从效用上来讲具有无限性。教师幸福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如教师对学生人格和学业的影响会一代代传递、教师不仅在教学过程中,甚至在学校之外都可以感受到作为教师的幸福。从教师幸福的特征看,教师幸福主要是一种精神性幸福。而这种精神性幸福的获得,要通过教师的德性修养来实现。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的思想,在这方面就给我们以启示。

二、从孔子的师德观看教师幸福的德性基础

从孔子对教育和学生的言行看,无疑,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喜欢自己从事的事业、喜欢学生、乐于教学、乐于学习、乐于与学生在一起切磋。当看到学生有收获和进步时,他是开心快乐的、是幸福的。

1.教师幸福主要是一种德性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教师幸福也是教师的终极人生目标,是教师感觉满意的生活状态,是教师的根本需要或总体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感,是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完整幸福。但教师职业的精神性特点决定了物质幸福并不是教师追求的最终幸福,它只是教师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幸福主要是精神幸福,是一种德性幸福,是教师幸福的最重要内容。孔子的教育思想,都是围绕道德教育展开的。虽然道德不是快乐,道德也不等于幸福,但道德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每个人的个人需要,让人生活得更好更幸福。孔子一生都致力于自身的完满和完善。他说:“古之学者为己”,学习是为了人心灵的建树,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教养,而且内心忠诚的人,然后以此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自我角色的建立和提升,用于丹的话讲就是要学习一种把握幸福的能力。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认为,只有当他的学说被天下人接受和效仿的时候,才能达到最高的心理状态喜悦,即我们所说的幸福。孔子倡导的道德观,是教师在实现自我价值和完满发展而产生的对高尚人格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精神性需要。这种精神性需求就是教师的精神幸福,是教师追求的内在幸福。

2.良好的师德是教师幸福的必要条件

教师幸福是教师作为教育主体在教育活动中体验到的满足感、幸福感。对于一个教师来说,能在工作中体验到幸福,不仅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能,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满足感,还要有赢得家长和社会认可的尊重感和信任感。没有家长和社会赞誉的职业道德和情感,也谈不上教师的幸福。孔子特别强调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以身作则,进而获得他人与社会的尊重。具体体现在“行”“德”“形”三方面。首先,孔子强调以行立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求教师树立榜样,成为表率。“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在这个意义上说,身教比言教更为重要;其次,孔子强调以德化人。他认为,教师要通过道德的力量感化学生,遇到事情,多找自己的原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严格要求自己,多进行自我批评;最后,孔子也非常注重外在形象。他认为教师要注意自己的仪表仪态,这样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

3.师德因素是影响教师幸福的重要动力因素

教育是师生生命间的交流活动,教师则是引领学生向真善美发展的职业。教师的幸福来自对师生生命共同感悟、实现自身生命价值的精神幸福。这样的精神幸福不是源于教师职业道德中对教师外在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而是源自教师内心的驱动力,是教师对生命的感悟和理解、对工作的激情和创造等。这种内驱力需要教师对教育的热情和发自内心对学生的爱来激活。即坚定的教育信念、饱满的教育热情以及对学生无限的爱、尊重与信任。孔子同样重视理想和信念教育,他强调立志乐道。立志就是要确立人生的远大理想和宏伟目标,这是一个人行为的动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远大的职业理想。孔子主张,人要有理想、有抱负,努力提高精神境界,不能过分追求物质享受,不应该为名利所动。作为教师,要有对教育事业的自信与乐观,要有远大志向。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就是要立志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二是“乐道”的境界和“诲人不倦”的乐教情怀。孔子提出“志于道”,并且要达到“乐道”的境界。他认为对教师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就是“不倦”地“诲人”,做到“乐教”。这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内在动力,也是孔子师德观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其师德观的精髓;三是用“仁爱”之心对待学生。孔子把“仁者爱人”的精神倾注在学生身上,对学生怀着深厚的感情。孔子对学生的爱赢得了学生的信赖与尊重,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

4.师德修养是获得教师幸福的有效方法

教师的幸福主要是精神幸福,是一种德性幸福。那么,教师要想获得幸福,就需要提升师德修养。孔子提出了许多师德修养的方法:首先是学习。他提出“学而不厌”。教师要永无止境地学习,才能丰富充实自己、才能博学多能,内外兼修;其次是修己安身。孔子提出“修己安人”思想。对于师者,就是要通过“不厌”地学习,进行“修己”,以达到“安人”的目的。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内在修养;再次是自省自克。道德贵在自觉,道德教育贵在培养道德自觉。孔子特别强调要从自我做起,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与别人发生矛盾,首先要“求诸己”,寻找自己的缺点和错误。遇到事情要善于自我省察,“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个人能克制自己,使自己的思想、言行都合乎“礼”就是“仁”了,也就是达到道德修养的最高标准了;最后是身体力行。道德要成于内而形于外,道德修养的高低要见诸行动。孔子主张“敏于事而慎于言”,“讷于言而敏于行”,反对言过其行的人。做不到的事不要说大话空话。时时处处身体力行,这样才能逐步登上道德修养的高峰。孔子的师德观是人类历史上优秀的师德思想,对师德建设和教师的专业成长以及成就幸福教师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因此,教师应当通过提升德性修养来积极追求和获得幸福。

三、孔子师德观对成就教师幸福的现代启示

1.热爱教师职业,追寻教师幸福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教师要想实现职业人生的幸福,首先要喜欢自己从事的职业,热爱教师工作岗位,这是教师获得幸福的前提。目前的师德修养困境在于:师德修养中教师幸福的价值缺席与教师主体的角色逃逸。具体表现在我们过多从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强调教师爱岗敬业,将教师与其职业相分离,离开了对教师主体价值的尊重。师德的主体是教师,师德修养是教师通过内在心性的修炼,使其人性日趋完善,形成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生活的能力,应该具有明显的人性化特征。因此,从教师个体来讲,师德修养要以教师幸福为价值指引,要将爱岗敬业作为师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将教师这一职业作为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的事业来经营,以此寻求教师幸福。

2.积极发展自我,获得教师幸福

教师积极发展自我是教师获得幸福的基本条件。教师的自我发展包括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两个方面。这是优秀教师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也是实现教师幸福的基本条件。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职业能力,能力是教师发展之本,师德是教育的灵魂。良好的师德修养是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前提,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是师德实践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因此,一方面教师自己要根据社会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角色,强化服务意识,开阔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充分利用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寻找发展的空间、创造发展的机会,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教师要以教育教学能力为支撑点,提升师德修养,进而获得幸福感。

3.养成有“德性”的人,实现教师幸福

提升和完善教师自身的修养,不是停留在要求教师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层面,而是让教师形成与自己职业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是一种美德意义上的师德。这种师德不仅是教师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师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属于教师的精神幸福。教师劳动的精神性特点决定了教师更看重的是这种精神性的幸福。现实中,有些教师缺乏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追求,缺乏“乐业”的情怀,自我成长动力不足。而孔子倡导的师德观正是把“乐业”放在首位,这才是教师幸福的增长点,可以提升内在的精神需要,实现自身价值。因此,我们应继承和发扬孔子的师德思想,成就教师的幸福。

参考文献:

[1]冯建军.教师的幸福与幸福的教师[J].中国德育,2008

[2]沈又红.论师德修养与教师幸福[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5

第9篇

莫言说,不知道。

于是,很多人纳闷了,都获得诺奖了还不幸福啊?都站到了那个高高的台上了,还不幸福啊?莫言说:“幸福就是什么都不想了,一切都放下了,身体健康了,精神没有任何压力了,可是我现在压力很多呀,能幸福吗。”

本人查阅了《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词典里对“幸福”一词是这样解释的:幸福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这是解释之一。解释之二:幸福是生活、境遇称心如意。

所以,幸福不仅仅是外在的东西,还有内在的东西。罗斯福曾在《追求幸福》一书中对幸福的意义进行过阐述。他说,幸福是一种自我中心,而你要得到幸福则成了非自我中心。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幸福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相对而言,大家普遍接受的就是一位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给出的一个定义,他认为,幸福是高水平的生活满意度和另外两个东西,一个是积极情感,一个是消极情感,这三个部分构成了幸福。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曾提出用人类发展指数来代表人类的幸福感,生命的指标+教育指标+GDP的指标除以三。中国对幸福感跟西方是不一样的,但有一条是大家都认同的东西,那就是收入的增加会提高幸福感。

在经济与幸福感研究中,西方有个很著名的观点叫做“伊斯顿林悖论”。

因为如果按照经济跟幸福感是必然相关的话,那么穷国人的幸福感,一定比富国的幸福感要低,可是伊斯顿林经研究后发现:穷国的幸福水平与富国几乎是一样的,其中美国第一,古巴接近美国,居第二。

因此,他认为幸福跟收入之间,没有线性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财富的增加不一定能够带来幸福感的增加。这个问题一直争论到今天,当然这是一个悖论了,我们国内的很多学者,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比如说来自于山东的调查数字,从2002年到2008年,人均GDP,人均调查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有总体幸福指数,从02年到08年,所有的三个指标都在增加的情况下,人们的幸福感,幸福指数基本上维持在一个水平,甚至有下降的趋势。

据此得出的结论是:GDP的增加,收入的增加,包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不能带来幸福感的提高。

我们对两千多万的农民工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发现了这样一些规律:年龄大的农民工幸福感显著低于年龄轻的群体,不管在哪个层面上,相对来说所有的人在家庭观念上,他的幸福感是最高的,对农民工来讲社会地位是最低的,这是需要引起的注意,就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从满意度和幸福感的角度来讲,这不是他们关注的问题,或者是社会支持,社会支持。

学历方面:学历越高幸福感越高,学历越低,幸福感越低,小学毕业生,是最低的,博士是最高的。

收入方面:无论处在什么收入水平,家庭关系对幸福感都是最高的。这是基于一万名在职人员调查得到的一个结果。

性别方面:女性不管在什么时候,幸福感都高于男性。

通过这些调查,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要想提高人们的幸福感,要提高受教育的程度,减少文盲的数量或者程度。

收入跟幸福感是有关系的,但是这个关系很明显的,但是这个是主观报告,不是实际的客观的收入,而是主观报告的收入,但是这个收入实际上是我们让他去判断在本地区,本城市你觉得你的家庭收入,相对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所以其实真正的结论,不是收入的绝对值,而是收入的相对值。

我的经验告诉我,幸福不幸福完全是个人的事情,跟外界环境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你总能够看见乐天派,中国人叫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它是一种体验,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它是一种人格的特征,最终它是一个境界问题。

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蹲在监狱里面的人就不会期望有一天能够走出来了,如果没有这个人格特征的话,褚时健先生(原红塔集团董事长)就不会在75岁保外就医后而立志再用十年的时间来干一番事业。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在于走的多高,而是在于走的多低。所以我的结论是幸福感是一个人的个性的体验。

那么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幸福有意义吗?

第10篇

人生是享受幸福的过程,幸福的真谛却在于你怎样享受人生……

——题记

幸福是妙不可言的,只因为它能带给人甜蜜和快乐。幸福是什么呢?

幸福是临出门时父母的叮嘱。“骑自行车路上当心点,上课认真听讲。”每次都是这句话,可里面却蕴含了他们对我的关心和期望。尽管每次都在重复一样的话,我都会向他们会心的一笑。在默默地望着彼此的时候,心潮无数次翻滚,却又无言以对。我想,那种涌上心头的莫名的冲动也许就叫幸福吧!

幸福是遇到挫折时朋友一句安慰的话语,虽然不是富有道理的哲理,但却像一场如酥的春雨滋润我需要安抚,干涸的心田;虽然不是体贴婉转的话语,但却像一双温柔的手抚平我需要安慰,疼痛的伤口。话语过后,我竟然走出了心中的阴霾,重拾了信心,昂扬了斗志,确立了目标!我想,那种流过心田的纯洁的暖流也许就叫幸福吧!

幸福是无偿地为别人作出贡献。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需要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数不胜数,当我捧着我的小金猪,把里面的钱全部捐给那些灾区贫困的失学儿童时,我感到非常高兴。在我的世界里面,我知道这世界除了我,还有别人。伸出手,希望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我想,那种照亮心窗的无私的给予也许就叫做幸福吧!

幸福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一种享受……幸福是没有道理的,它产生于一瞬,幸福是无须用言语来表达的,一颦一笑,看似普通,含蓄却永恒,永恒的华丽也将在那一刹那定格!人生在弹指一瞬间就会逝去,时间的车票已被我紧纂在手中,希望名叫幸福的驾驶员能够带我驶向人生的最辽阔的地方!

第11篇

一、人性与人的幸福需求:

启蒙时代以来凸显的教育伦理命题

人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本规定,因而讨论有关人性的问题,也就是对人之所是与为人之道的辨认。在人类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人性一直被置于前提性的地位,而且作为价值判断的主要入口与先验原理。迄今为止,即使人们难以完全理解和说明人性到底是什么这一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谜,但并不妨碍人们从理论或价值判断上推导出人性的理想状态及其内在规范。与人拥有价值承负一样,人性也并非一个价值空壳,真实与虚假、善与恶、美好与堕落、崇高与卑鄙等诸如此类的描述,都被它同时汇集于一处。可见,人性具有双重性、矛盾性和复杂性,从真实到虚假、从善到恶、从美好到堕落、从崇高到卑鄙,或从虚假到真实、从恶到善、从堕落到美好、从卑鄙到崇高等的种种变化,所揭示的正是人/人性的动态性、生成性。可见,人/人性既是历史的存在,也是开放性的、动态的存在,但出于对真善美的天然价值偏好,人类本能地要超越人性中的不好/恶/坏。恩格斯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程度上的差异。人要成之为人,就要不断完满人性。

在传统伦理学框架中,人性首先意味着德性,人性的道德属性与人之为人的价值规范,所彰显的必然是人之真善美。至善是中西共有的德性认识论基础,都强调德性作为人的存在的内在根据,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这种基于真实/良善/美好的道德基因,正是完满人性和实现价值超越的根基,也给人类的艺术、政治、审美与教育等活动植入了德性的伦理品格。一言以蔽之,合人性/合道德是个体及人类实践的首要伦理原则。幸福就蕴藏在合乎德性的实践及其体验中,这种建立在合人性/合道德伦理原则基础上的规范性认识,无论是古今还是中西都要求必须执行的价值信条。亚里士多德提醒,幸福意味着至高的德性:如若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那么,就很有理由说它是合乎最高善的,也就是人们最高贵部分的德性。换言之,幸福作为最终目的或最终价值的承载者,它必须出于一种德性品质,而这个体现它自身德性的实现活动(energeia)构成了完善的幸福(teleia)。德性/善生成的幸福理解,所强调的是人要以德性的态度过上德性的人生/生活,否则人就不可能是幸福的,从而使幸福与德性同时成为确证人的价值的内在方式。可见,对于幸福的价值需求,必然伴随个体人性的觉醒与道德的生长。

启蒙运动以来,中西伦理学共有的德福一致传统虽然没有中断,但导致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幸福想象的重大观念转向:基于启蒙对人的发现以及世俗世界的推进,幸福越来越被认为不仅是由于人性的内在发展与自我价值超越所驱动的,而且是一种个体生命存在的基本权利。康德曾言,有两样东西,我们越经常越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越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世纪后的启蒙哲学为了更好呈现人的基本人性,降低道德神性的目的与权威,在打破了宗教神学钳制人性的黑暗历史的同时,依然把康德式的道德箴言置于显要的地位。启蒙所带来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人是其所是地存在,内在包含着人何以是人地存在的价值诉求,为人立法、缔造人的自由与幸福,应当被建构为一种基于人性的道德法则。在《独立宣言》中,启蒙先哲申明,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首先是人的生命权利与内在价值需要,而不仅仅因为道德的要求去追求幸福,被公然书写为一种正当而正义的善,因而作为个体生命权利的幸福依然承担着人之为人的道德意义。只不过,这种道德意义更加世俗,更切近人的价值本体,幸福是我们对所希望的生活的一种理想它基于经验性的期待或者偏好。这种理想部分源于我们的自然本性。幸福与自由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从本意上说,幸福就是活得好,活得欣欣向荣。至于为什么要活得好,或者说为什么要追求幸福,则无需回答。如果非要回答,那么我们只能说追求幸福是人的一种本能,幸福追求也可以说是一种本能追求,当然,这种本能不是生理本能,而是一种生命本能、精神本能。可以说,这种出于个体本性的先验论理解,并非只是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建构的乌托邦幻境。实际上,无论是个体人性的需要,还是社会集体行动的道德原则,幸福都成为了人之为人的自体性追求与道德性的实践归宿。

启蒙通过巨大的社会变革、制度安排和现代教育,给予了人类及其价值努力许多仅仅是现代才可能有的珍贵赠礼。独立而不再是依附性的个人及其自由权利,平等、正义的观念和宽容的胸怀,幸福追求的正当性就这一切作为价值追求和社会运动的交互成就而言,都是人类及其社会生活不论往后如何发展,都不能或缺的基本元素。始于启蒙运动以来人的主体性觉醒与世俗化事业的进步,教育形成了致力于缔造普遍人性与个体自由的观念传统,成就人而不是造物构成了教育的伦理命题。其核心议题是,为了幸福和缔造幸福是教育的宗旨,教育应关注作为人的普遍生存权利与价值超越的幸福,并且将自身升格为一种致力于个体及社会幸福的道德实践,即幸福教育的理想状态。因为,这不仅仅关乎着人性,更关乎教育成人的道德根基。(1)教育是人性的事业,而一切生存着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根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教育需要将幸福纳入自身的实践目的,这与人追求幸福的价值需要具有内在一致性;(2)最高的善必然带来最严格的正义和最完善的幸福,不道德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教育致力于建构幸福的人性意义及其内在的道德承负,正是对其德性传统与伦理性格的彰显;(3)基于人性与道德性的根基,教育才可能真正成长为幸福教育,才能更好地传递真善美,而不至于使自身变得平庸和毫无价值深度。

伦理既是人性的原则,还是一个能动的、实践的概念。现代教育立足于人的生命权利,将谋求幸福的伦理命题凸显了出来,并付诸具体的实践之中,但要实现完整意义上的连续性的幸福,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而真正的困难也在于此。教育必须要引导人追求美善生活、过上有意义的价值人生,从而为幸福奠基,这恰恰构成了教育的核心价值使命与真理性原则。这种生成于人性与道德性内在价值需要的观念思维,成为了隐匿于思想之中并强制性地规范人的思想活动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可见,教育对幸福观念传统的坚持,与其说是其内部自体性生成的,还不如说是外部世界理论赋予的一种实践观念框架,这其实是幸福真理理论在教育学变革和教育变革中涌现的观念效应实现个体完整意义的连续性的幸福,并非纯粹的观念乌托邦,而是一个大写的德性原则与目标。因为,启蒙时代以来的教育学/教育认定的一种普遍观念是,个体能够把自身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而塑造有意义的生活关系,而这正是获得幸福人生的基本要素。在教育的启蒙意义上,人为自己立法就是为人性立法,就是确证人之为人,就是为幸福的人生创造可能性,将一种专注于幸福的精神文化升格为人的内在品质与实践能力。

由此,幸福教育便构成了教育的根基性存在,它所追求的不仅是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坚持幸福的观念传统,也关注教育在多大程度上使个体获得幸福的可能性/现实性。在这个意义上,幸福教育给自由铸上了道德律条,即作为个体幸福权利的重要前提,人生而自由,这是启蒙运动以来的观念传统,意味着不致力于个体自由与幸福的教育,就是非人道或不人性的教育。以此为基础,大致可以看出幸福教育理念的本质内涵:它是在幸福这一人类永恒性、自体性价值指引下,以实现个体自由与幸福和社会良善状态的一种具有实践理念性质的教育理想。其核心指向是:(1)追求幸福是人性最本真的价值需求,是人存在和发展重要的内在机制之一,而教育活动的价值在于在超越性的教育活动中促进人的超越性的生成,使人实现幸福、自由和超越是教育理应达到的最为完美的价值归宿;(2)作为一种教育价值观,幸福教育在具体实践中起着概念化的作用,因而是一个目的论和方法论的综合体系,它要求在教育目标上突出幸福对于个体的价值生成意义,在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上突出个体对幸福的感知、体验和价值实践,在教育方法上要尊重生命以及促进个体全面、自由和可持续发展;(3)通过幸福理念的贯彻,推动教育变革与转型,并以幸福教育理想的教育模式,缔造社会良善和个体价值生活。在当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改善的情况下,个体及整个社会对幸福幸福教育的关注必然更加凸显。启蒙在人学观念上奠定了教育赋予个体自由与超越的精神传统,而幸福教育理念正是对这一传统的接续。就此而言,幸福教育理念本质上是个体内在需要以及时展诉求的观念凝结,而且具有局部的教育变革意义,它把教育作为关怀个体生命意义的人文化意识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把完善人性、提升个体人格和培育人生价值提升为现代学校教育的核心主旨:教育成人之学的聚焦点应是幸福问题,学校应积极使学生迈向自由之境、过上幸福的生活方式,并最终实现人类的整体幸福。

二、为幸福而奠基:教育作为

启蒙的人性根基与价值宗旨

对于教育本质、教育理想、教育价值等的前提性追问,实际是对教育是什么教育存在合法性教育以何种状态存在等的反思性探求,而且总归指向一个核心:什么是更好的教育,或者说教育何以更好地存在,因而其统合及灵魂即是教育作为更好的实践。这就不仅需要在理念层面上做出形而上的本质回答,也需要落实教育如何变得更好的实践命题。教育并不是纯粹价值中立的,教育指向更好的实践(Education as Betterment),构成了教育作为一种自我的实践与要求,因为Betterment本身就有价值,有一种往上提升的味道。

从最原初的意义上讲,教育即是一种启蒙的实践。近代以来的启蒙历史,凸显了教育的现代性意识以及对人的价值吁求。就此而言,教育必然是指向人的本质人的存在的价值性实践,而且是为了人更好或更好的人的价值性实践,由此才能夯实其人性与道德的根基,这与启蒙运动以来的实践传统一脉相承。马克思申明,人必须从我,从经验的、肉体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陷在里面,而是从这里上升为人,人的自由、超越等关于人的本性与命运的价值性承担,都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彰显,教育正是使人成之为人的实践。

幸福与教育存在着内在的价值性联系,即教育是一种致力于人的生成的启蒙实践,一种为了使人更好的人性教育,幸福教育是其理想的价值状态。更好意味着动态的生成与连续性的保存,因而在实践上,幸福关涉理念变成现实的过程,而且这一过程需要累积。由此,幸福的教育并不必然是最好的教育,却一定是一种更好的教育,一种生成个体存在意义与保存人类幸福经验的有效方式。在学校教育乃至整个人类生活世界,幸福会以纯粹意义的方式被保存积累,会永远成为一个人生活世界中抹不掉的一层意义,这些由幸福所造成的意义能够改变人生的整个画面。可以说,对幸福的本质追问及以此为目的的教育实践,便形成了内在于个体生命世界、生活意义的价值品性,而不是外显于各种生活事实或个体具体生活行动的价值标签,更不是进行口号宣泄的工具。康德指出:人的天性将通过教育而越来越好地得到发展,而且人们可以使教育具有一种合乎人性的形式。这为我们展示了一种未来的、更加幸福的人类的前景。这种康德意义上的形而上理解,恰好揭示了教育使人变得更好,并走向个体幸福乃至人类整体幸福的基本人性趋向。

作为一种合乎人性的理想实践形态,幸福教育必须思考人如何更好的问题,但这并非抽象的吁求,而必须在现实可能性上做出积极回应。在具体实践中,教育是由幸福而非恐惧不幸痛苦绝望等指引,使个体获得幸福感和深层存在意义的过程。尼尔斯托马森提出,对不幸的斗争是关于去扑灭不现实、分裂、静止、恐惧和绝望,而人对幸福的追求则成型于一种意志中,一种去使得那生存本身变得现实、协作、运动、安全和有意义的意志。就此而言,幸福可以被局部地看作各种基于现实的、协作的、运动的、安全的和有意义的等价值关系所塑造的结果。在现实和协作的层面上,教育首先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幸福能力;而在安全和有意义的层面上,教育应促进人对幸福的感受与实践追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养学生的幸福感。约翰格雷说,目前的社会制度和它所追求的目的是最可悲地不适应。它的目的是增进人类的幸福,而它结果是使人们经常遭到贫困,这些贫困既来自生理和物质,也来自精神与心灵。对幸福的理解与体验,并没有约定成俗的模式,教育对学生幸福感的培养就是不断充实其心灵的过程,夯实学生追求有意义生活的精神根基。(2)培养学生的幸福能力。这是学生将学校教育的知识、道德与技能等进行现实转化,从而为自身生活服务的过程,学校教育肩负着为个体获得幸福生活而提供坚实的可能性,其核心就是为日后学生实现物质相对充裕打基础。(3)培养学生追求幸福的意志。在培养学生幸福感的基础上,将幸福感转化为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且能够内化为学生获得持续幸福感的主体动力,这需要坚持不懈的意志和不畏惧的奋斗精神,并能够对个体的价值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表示出极大的价值热忱。

可以说,作为人类总体实践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生存和发展,在哲学层面上颇有人道主义精神和终极生命情怀,其对幸福教育的追求恰恰是人类突破现有局限性而彰显本质力量的一种能动实践。就此而言,幸福教育实际上奠定了自由与超越的实践品格。其一,幸福教育是促使个体走向自由的教育。幸福是一种价值性的存在,个体对幸福的获得首先意味着他摆脱了现实与精神的各种贫困,而幸福教育对个体幸福能力的培养恰好为个体迈向自由准备基础使社会每一个成员都能完成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这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但反过来而言,幸福教育由此也变成了自由的教育,它并非无视现实的限制,而是对冲破现实具有天然的追求,因此它不断变革自身,无限地接近个体内心的自由冲动,并将其激发出来。其二,教育的真谛是超越,它不仅是顺应自然世界的产物,更是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总体性实践,而且具有促使人们摆脱肉体和自然限制的超越价值。幸福感、幸福能力以及整体生活意义的获得,是对人为人而不仅仅是作为自然产物的本质标识,因为超越是人作为人而不是动物的精神本性。约翰怀特指出,生活在受自由、民主价值观影响下的人们,并未获得全部的自由,因此只能过上部分的幸福生活这意味着学校教育的职责不仅是引领人们过上自由的生活,而且是更幸福、更美满的生活若不能培养出具有幸福感的公民,自由、民主价值观是没有意义的。由此而言,人认识改造世界的目的是按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需要来进行创造的,却也需要从自在本性中实现价值跃升,幸福教育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生成与彰显,塑造人的价值性而不是肉身性,是个体得以完满、不断确认自身存在意义的核心。

自由与尊严感是幸福的重要来源,若将人性尊严运用于教育之中,可以得出这样的论断学生本身即是目的,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地位。教育是人道主义的实践,它并没有剥离个体的基本人性,而是通过培养个体的幸福感、幸福能力以及对自由生活的不懈追求,从而实现个体对基本人性的价值超越。从赫拉克利特到苏格拉底,从康德到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真正的幸福是至善的,深刻地体现着人类终极追求的精神境界。这种境界是人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过程,是最大限度地使人类的绝大多数得到幸福和快乐的过程,也正是人的本质力量落实于社会实践的总体道德法则。促使个体走向自由与超越,是教育的价值归宿,同时把个体追求幸福的道德法则凸显出来人本能地追求自然欲望的满足,当肉体与精神需要得到满足时,人就会产生身心愉悦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一种个体存在论意义的幸福。但是,教育最重要的意义乃在于使得每一个个体具备文化的力量,在自由而非自在、文明而非野蛮中生活,文化的价值就在于敦促人追求超越个体享乐主义式的幸福,以抵达伦理道德意义和哲学意义上的良善一种根底的人性光芒,最终实现个体存在的价值之美。

需要提请注意,教育不仅要使个体实现幸福,而且要实现人类普遍的、整体的幸福。从个体到人类的普遍幸福,是直接关乎个体但价值更为宏阔的幸福形态,因而教育不仅关注个人,也要关注人类与社会。自古以来,人就是类的存在,社群/社会、民族、国家以及整个人类世界都是紧密联系着的类的命运共同体(Community of Shared Destiny),而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就在于分享与协作,强调共同的群体性和精神意识以及个体所在群体的价值认同感与归属感。柏拉图也早就指出,一个有着最严格的公正和最完善的幸福的国家才配得上共同体这个名字,这样的共同体不仅在政治上是正义的,在人性与道德上也是正义的。由此,教育不能止于缔造个体的私己幸福,还需要培养关心社会公共利益与福祉的现代公民,使其能够学会为他人和社群创造幸福,学会与他人分享幸福,从而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而臻至人生完满提供自体的可能性。因此,基于缔造个体幸福的本体任务与价值诉求,创造一种具有世界意识与人类整体价值关怀的普遍幸福,正是人类教育的公共责任与使命。实际上,这也构成了教育超越个体而实现人类普遍的、整体的幸福的价值根基,体现了教育追求幸福的更高人学境界。至此,教育为幸福奠基的价值意涵,也才能是完整和富有层次性的。

三、通向自由与美感的幸福:

教育的启蒙使命及人学实践

何以走向自由与美感,是人类的一个永恒话题。在我国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倡六艺,其中的乐正是审美教育的古典形式,这是有机结合了诗、歌、舞、曲等旨在培养人的审美意识与审美实践能力且带有一定伦理性的活动的总称。而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也认为应当从感觉事物层面深入到作为一种不可见的理念的超感觉的美本身,极力强调善之存在与正义城邦价值框架的真理之美,即绝对正义意味着绝对道德,二者构成并表现为通过绝对真知的途径而呈现的绝对美。启蒙运动以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对世界必然性的挑战与超越,就是美/审美的自由天性所寻求的人的主体性彰显。但现实是,个体无时不刻地处于现实等各种因素的束缚中,席勒曾经警示过人们:那种远非能使我们获得自由的文化,随着它在我们身上所形成的每一种力量,只是产生一种新的欲求。自然的镣铐越来越可怕地收紧,以致失败的恐惧窒息了改变的炽烈本能,使被动地顺从的准则成为了生活的最高智慧。归根结底,美/审美正是对自由的呼吸,是个体走向自由的象征,因而人无时不刻地需要调动自身那种尼采意义上的强力意志,使其回归到我们之所以作为自己的主人变成一种超越自身的状态。

自由作为历史的自我展开,这是黑格尔以降的基本共识,它契合了人之为人的本性与实践能力发展的进程,并构成了近代启蒙运动以来社会发展的主要精神基质与根本价值追求。在历史的进程中,人类不断地发展着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创造着更多的自由时间。在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里,人们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活动,特别是艺术等审美活动,从而就在更大程度上超越了现实生存方式,进入了自由的生存方式。时至今日,美感逐渐被视为个体生命感的内在部分,而人之所以区别于万物的根源就在于通过实践而塑造人的品质,即通过实践使人摆脱原始的动物状态,最终实现个体的生命自由一种建立在精神生产基础上并超越现实生存局限而达到圆融与美感的价值生命。可以说,人一直试图突破各种束缚、追求自由地栖居在大地之上。自由就是启蒙的核心目标,是人之为人的价值特性与价值前提。因为只有在拥有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追求各种值得追求的东西,什么是值得追求的东西,或者说什么是好的东西,都会在人的自由状态下变得明显清晰起来。由此,人对于生命美感和自身价值超越的追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换言之,致力于人的美感生成,实际是造就自由的生命存在方式。

从最美好和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幸福实际上是和自由与解放程度密切相关的概念,甚至比自由与解放更具终极意义。以自由的方式去获得人生的幸福,与以幸福的状态去追寻/延续自由人生,是合二为一的等值命题。就此而言,幸福与自由正构成了人之为人的精神底色和价值彰显。如果说近代以来的幸福追求建立在古典人性伦理的基础上,那么自由的价值想象则更多地是现代性启蒙的观念成果。但其观念传统并不是截然断裂的,前者强调的是幸福的道德基因自由维度下的良善,如为追求人类自由的大无谓牺牲精神(经典说法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种道德实践的高级状态就是人的幸福与自由;后者认定的是幸福的自由逻辑,即幸福是伴随着人的自由的内在价值生发。因此,幸福必然包含着对自由的体验,而自由自然是无比幸福的事情。

基于基本需要在潜力相对原理的基础上按相当确定的等级排列的选择原则,马斯洛对人的生理与价值需要进行了体系化分类,形成了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这些人的基本需要是生理需要(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的需要(Securityneeds)、归属与爱的需要(Love and belongingneeds)、尊重的需要(Respect esteem needs)和自我实现的需要(Self-actualization needs),它们从低到高呈金字塔形式。经过完善与发展,马斯洛又加入了认知的需要和美的需要。其中,美的需要是一种更高的本性,这种本性就是似本能(Instinctoid),人的似本能需要作为人的本性规定着人的发展,它是人的本质的一部分。美是人存在的价值体验,是一种幸福的生命体验,是有限与无限、手段与目的、生存需要与审美需要的统一。人在感受宇宙万物时(生命存在的世界),也就是人对宇宙万物的体悟并且进行自觉的自我观照。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世界的,人越自由,美就越丰富,体验就越幸福,并在自由与美感的幸福状态中感受到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颤栗、欣快、满足、超然的情绪体验,即马斯洛所言的巅峰体验(Peak Experience),这种美的体验是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加整合(统一、完整、浑然一体)的自我感觉,是人的存在最完美、最和谐、最幸福的一种境界。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审美与幸福得以实现价值汇合,其结果就是人性的解放与自我实现的价值超越,因而幸福通向的是人的自由与美感。

回到人自身,实现人性的解放与自我实现的价值需要,或许可以说是近代以来启蒙实践所贯彻的价值原则与总体目标。作为专门培养人并致力于人类解放与自由的实践,教育以真为基础,以善为宗旨,以美为鹄的,是受教育者建构自我意义世界的必然途径和可能方式。人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世界,同样按照美的目标来育人,人类自由与解放的社会发展阶段必然呈现的是个体普遍幸福的美感人生。此时,人以自由与美感的姿态去缔造真善美的价值生命世界,最终回归到人为人的本真与无蔽,即人在其实存的本质上只能为人而不是其它东西占有。但是,人的无蔽状态并非天然地存在,尤其作为一个现实关系总和的存在者,人必然处于被遮蔽的状态,而遮蔽状态作为一种自行遮蔽,贯通并且支配着存在之本质,因而也规定着存在者之在场状态和可通达状态,无蔽者必然是从一种被遮蔽的状态所夺取的,无蔽者总是克服着遮蔽者之遮蔽状态,由此才可能达到真的原初经验真之本质就是与被遮蔽者相联系的无蔽状态。这就意味着,人要经历一个启蒙的教育过程,否则就难以产生认知、审美与价值实现的需要,也更无法将自由、美与幸福的追求付诸日常实践之中。

但值得注意,一旦谈及启蒙,就会认为是在现代性意义上被框定的,对于理性和确定性的寻求就会被认定是启蒙现代性的核心,进而才能切近康德所说的人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的成人状态。不过,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除了理性与确定性之外,人和世界的存在还是多样性的和鲜活的,伴随着启蒙理性与现代工业生产、科学技术和文化体制等结合,并蜕化为自然的裁剪者、权力的守护人和观念的稽查官,被理性启蒙的世界不是一个人性得到真正发展,自由得到全面实现的世界,而是一个普遍异化的世界,在阻断启蒙德性传统的同时,也删除了人的完整性与个性。启蒙时代以来的现代教育是趋向于人的教育,但其注重结果与理性工具主义的观念文化,不可避免地将人通向自由与幸福的道路变得更加艰难。人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居住在大地上,是在人的层次上以一种积极乐观与诗意美妙的态度处事、应物、待己的高妙化境。而教育活动也应该出现一个适当的转向,从单纯的知识经验灌输到引导学生达到一种精神幸福的境界,这才应当是教育的目标。因此,教育不仅要深化理性启蒙的现代性议题,还要启动感性启蒙的时代课题,推进自身在人的自由与美感人生缔造的价值承诺,并兑现近代以来启蒙的德性伦理诉求人的幸福。只有以启蒙为根本、关注人的灵魂世界以及完整性的教育,才可能使人真正实现人的成人与无蔽状态,使人真正过上自由与美感的幸福人生,而这也构成了教育的价值使命。

第一,幸福是不同时代的共有主题词,人则是现代性启蒙给教育带来的实践根基,立足于人的价值需要而塑造通向幸福的审美人格构成了教育的时代任务,教育应当凸显美育的地位,积极启动人的感性启蒙议题。从14世纪开始,趋近于人本体的现代人格塑造现代人,成为人类返回人性基点的重要目标。特别是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人类以理性的姿态坚守着幸福的理想与价值实践,一方面把超越性目标和某种理想观念内化为幸福本身以及幸福地享受生活的价值内容在理性引导下,人类的幸福理想及其价值规定便与美学任务联系到一起:幸福和幸福地享受生活包含快适、欢乐和官能的愉悦(尽管这种快感并非纯粹美感),它在同人类理性完满性的协调过程中为幸福观念制定了一个审美目的,最终使幸福地享受生活在理性规定中走向最高人性境界。但是,人借助美的相助,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幸福之中的价值表达,并不是纯粹地是一直理性主义/工具主义主导的,它反而淋漓尽致地把人对于美感与自由的个体情绪呈现了出来。长期以来,教育都是通过理性的路径推进个体启蒙的,但在美感的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努力,甚至造成了以理性代替感性的实践传统,从而将现代人的塑造变得片面化,个体的审美人格与价值世界很少受到关注。但根本来说,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体,人的感性本性是人追求幸福的原始驱动力,人的理性本性使人产生幸福概念,人心灵中的各种能力为人追求幸福、创造幸福提供了可能性条件,而且作为生活效果的幸福感,就是审美人格无限趋向理想人格而尽可能全面丰富地占有人本质属性的独特体验,这需要教育把感性启蒙纳入其具体实践中,这样才能塑造多样而独特的个体审美人格,为塑造鲜活、自由的现代人提供内在动力。

第二,审美是人类最为理想的体验形式,也是人类走向休闲与自由、获得幸福的中介和途径,而要使人全面占有人的本质,就需要教育突破手段王国的幸福伦理,保护人的生命完整性,敦促人实现价值超越与审美自由,并最终走向自由王国。对于人类而言,现代性启蒙在塑造教育的现代启蒙精神同时,也强化了制度化教育的潜在暴力与平庸之恶。现代教育一方面在张扬理性、科技、确定性等的进步和权威,另一方面则把人推向了程序化生产、价值零度的深渊。与工具理性、消费主义的社会文化症候相一致,艺术、道德、审关与价值信仰等等这些构筑了人类精神家园的基本形式,正在被物品/商品所湮没,直至于艺术、道德、审关和价值信仰都被世俗化和工具化。在当下,价值多元所标示的,实际是一种无高度、表层的价值追求的扩散。人们正在物象化的道路上滑跌,离生命美感和归属感越来越远。长期以来,教育有意无意地被当成了获得现世幸福的工具,但人不见得越来越幸福,反而是在功利、狭隘、匆忙与理性的钳制下,人自身变得分离、算计和焦灼不安,与世界结成的一种美与自由的共在关系开始摇摇欲坠。美理应是教育的内在实践品性,它担负着复归人的完整性、丰富性和情感性的时代使命,从而实现人的美感生成的终极目标。人由非自由人格向着自由人格的全面超越,充分体现了审美超越的人学意义,致力于人的美感生成以及人的审美超越彰显出了教育的人性境界。世界是以一即一切与一切即一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而幸福感则源于对世界的这种审美观照,教育只有超越了尘俗的、功利的现世幸福,进而转向灵魂深处和谐与统一的精神世界,引导学生由外在审美走向内在之美的塑造,引导学生在体验和积累当下幸福中实现生命的成长与超越,才可能夯实美作为肯定人的本质力量的根基,以及推进个体对于自由的幸福体验。

第12篇

编者按:此文系汪涌豪教授在日本冈山“东北亚的幸福观”国际研讨会上的湃演发言整理,因版面所限,略有删节。

20世纪以来,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盛行,人们深信技术革新与经济成长足以消除痛苦带来幸福。但事实是,在世界许多地方,经济增长并来让人的幸福感同步提升,相反,随着物质丰富和物欲抬升,人们普遍感到奢华生活正变得越来越平淡。

在东北亚,发达经济体如目本、韩国的国民感觉也是如此。英国新经济基金会对世界178个国家的调查表明,新兴国家如中国,人们的幸福感反而要高于日、韩,更高于美国。当然。据荷兰和美国研究机构的调查。自1995年的短暂上升后,中国人的幸福感也开始下滑。因此,全球范围内的人们开始体认到这样一个事实,经济的增长并不等同于发展,因后者还包含生态休闲、社会福利与公平正义等一系列指标;幸福也不仅指感官的快乐,因它还关乎人对生命意义的积极体验和整体评价。

儒家 灭人欲却又通人情

具体讨论“幸福”时,(中国的)人们傲循的大多还是西方的思想。自古希腊以智慧德性为幸福,到启蒙时期以及时行乐为幸福,一路发展下来,西方人对幸福的探求,有感性、理性与德性等不同的路径,形成感觉主义、禁欲主义和理性主义等不同的派别。此外,还有影响更为广泛的宗教幸福观。对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东北亚人每常引用。在观念上,对苏格拉底的“善即幸福”非常熟知;在心理上,又对伊壁鸠鲁的“肉体无痛苦与灵魂无纷扰”最能接受。对自己文化中的幸福资源,反倒多有忽视。

其实,中国文化中这方面资源非常丰富。表面上看,它对幸福的讨论不如西方多,对幸福与快乐的分疏也不严格。汉字中“幸”指“吉而免凶”,所谓得免于恶为幸;“福”指“无所不顺”,即吉备百顺是福,如《尚书》以“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为“五福”,以与“疾”“忧”“贫”“恶”等“六极”相对。以后两者连言,也不过指人的祈福行为,而非今天所讲的幸福。

儒家重此岸幸福而非彼岸幸福,重社会幸福甚于个人幸福。为此,它区分“身之乐”与“心之乐”,“独乐”与“共乐”。前者用穆勒的话,是更愿做“痛苦的苏格拉底”,而非“快乐的猎”;后者,这苏格拉底的思虑还及于广大的人群,如孟子所谓“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而他自己的需求不多,很容易满足。

宋代,理学兴起,诸家强调“明理去欲”,如周敦颐《通书》讲“心泰则无不足”,朱熹《语类》讲“于万物为一,无所室碍,胸中泰然,岂有不乐”,将幸福的精神内涵发扬周彻。以后王阳明《答南明汪子问》称“乐是心之本体”,王艮《乐学歌》称“人心本是乐,自将私欲缚”,要人发挥良知,由扬公去私而获致幸福,也含有精微的深意。

如此反对重欲、利己和贵私,在义利、理欲、苦乐和荣辱的取舍上截然以道义为准衡,终使儒家幸福观成为中国人普遍尊祟的理想与核心价值观。其中超越功利的义利观,包括王夫之的义利均衡观,对东北亚汉文化圈的影响非常深远。如各位所知,中村惕斋的《近恩录示蒙句解》、山鹿索行的《语类》,都有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当然,儒家也不讳言利,所谓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亦愿为。《孔子家语》记孔子答哀公问,更明言“政之急者,奠大乎使民富且寿也”。所以它是体会人情的。

道家 重现世而求长生

道家由关注人在社会秩序中的地位,转向追求人在自然秩序中的诗意存在。为此,它破斥一切世俗功名,以为其适足妨害人性。

这种判断看似消极、恬淡,其实有把人从一般存在的烦恼中解放出来的良苦用心。而这种将生命意义而非社会价值作为思考幸福的基石的做法,也使得它的思想成为对儒家幸福观的重要补充。如老子以为人与天地道等大,“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叉称美甘食美服与安居乐俗,乐于探讨“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庄子推崇古代水火不侵的“真人”,向往“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和“与天和者。谓之天乐”的境界,以为“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过,好恶者德之失”,“心不忧乐”才是“德之至”,都有自觉拉开与为名为利者的距离的意思。这种不愿“以身殉天下”,而甘愿为追求极乐的幸福,将心神置于“零值状态”的人生处置态度,经常成为动乱时世中,个体生命维护自由最重要的精神救赎。

以后,老子其人其书被道教所尊奉。与佛教讲“无生”和“总之是一切身心之苦”不同,道教“尊天重地贵人”,珍视人的生命存在与现世幸福,所谓“人最善者,奠若常欲乐生”,为此它开方便之门,让人假此尽耳目之好,心志之乐,或用以役神驱鬼,禳灾祈福,或用以求房中之乐,广嗣之术。成为陈寅恪所说的“近于常识之宗教”。

马克斯・韦伯曾指出,作为受中国人普遍欢迎的特殊宗教,道教的发展显然“以老子学说为基础”。对此,韩国学者都珧淳、郑在书等有很好的研究。这里要特别一说的是,因中国人一生行迹,常在少年游侠、中年游宦与晚年游仙,如鲍照《代升天行》的“晚志重长生”,李白《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的“岁晚陟方蓬”,这使得道教游仙活动因与人生命的老熟阶段相对应,而在文化上显出高度的成熟性。它与儒道释三教多向通流,在表征着中国文化另一个重要的面相:既讲乐生,又重养志,既外保形体,又内养精神,尤注重生命的内在体验及其与幸福的意义关联。有时虽不能获得经验的印证,但却能在某些特殊的时刻,引导人从世俗功利中隐退,从而留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精神深处最细微的东西,使生命的存在资源得以发扬,内心的安和与满足得以实现。

在此生与集体中求幸福

如上所述,儒道及道教文化中爱死有待,养身有为,寡淡外欲,充实内里的主张,对纷乱时势中的颓败人心有拯救作用,对人精神世界的完满与幸福感提升有莫大的助益。它没有其他宗教常有的取消论色彩,不仅不对立现世与来生、此岸与彼岸,相反,努力联通两者,耐心而周到地劝诱人相信天上的超越性享受不过是现世享受的另一种延续,而现世的享受也因为有超越性信仰的加持而不致放滥与靡费,显出它适度而合情的吸引力。所以,它允诺人处身现世可立致幸福,甚至是长生久视的幸福。

显然,这种进化论、改造论的品性是其他宗教幸福论所没有的。它比西方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或佛教否定眼耳鼻舌身等世俗享乐的说教更吸引人。这又是我们在类似《园冶》的境仿瀛壶中,读到“寻闲是福”、“知享即仙”,“安阑奠管稻粱谋”时。常能体会到一种博大智慧的原因。相比之下,西方从古希腊到近代的笛卡尔,都将感觉排斥

在真理之外,认为感觉只提供偶然没有必然,只提供意见不产生知识,所以不适合作科学的对象。对幸福的论定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有滤千主观感觉的倾向。它的宗教幸福论认为,人的肉体终将消亡,故要人通过努力来获取天国的门票,所以关注“彼岸超越”,向往“宗教的人生”。

中国人则不同,因受儒道思想及道教教义的影响,无厌弃现世幸福甚至肉体幸福的观念,相反,认为肉体可以长存不灭。这种认识看似荒诞不经,但正如李约瑟所说,它有引导人探索生命养炼之道的作用,不但催生出许多符台现代科学原理的原始化学或养生理论,还培育出一种可贵的“此岸超越”。由此超越,引发了中国人对“艺术的人生”的普遍喜好,进而再造成其人性与人格的均衡发展,以及哲学与艺术的高度成熟。直至最后产生灵肉合一的观念,还有天人合一、主客不分的思维习惯与方法。

尤可一说的是,这种幸福观还从来关涉个人与集团两个维度,既讲台己利用,又讲群体谐和,而不赞同将个体凌驾于集体之上。究其原因,自然与历史上家国同构,氏族社会和血缘政治造成的宗法意识留存有关。这种意识在以后造成中国人强烈的群体认同,乃至喜欢循例从众,不好别尚个体。对此,西方人大都印象深刻,从早先的黑格尔到后来的安乐哲都指出过,中国人通常将个人的幸福放在集团里边。

当然毋庸否认,这种处置方式也有它的负面,那就是个体意志的被漠视与被扭曲。由于家世利益和道德礼法的约束,古代中国人在“爱”这件事情上常常没有充分的自由,直到现代,仍然如此。中国作家老舍曾写过一部小说《老张的哲学》,其中有一句话说:当一个人得不到爱的自由,其他的自由都得不到。为什么?因为在争取这个最个人化的权利上,集中暴露了中国人幸福观的缺失,那种个体与集团的对立与紧张。中国人能给世界幸福吗?

今天,类似爱的自由早已成为人的基本权利。但如我一开始所说,人们整体意义上的幸福感并没得到多少提升。史华慈在去世前写的《中国与当今千禧年主义》一文中,曾对欧美三百年来的新千年主义倒空了所有精神伦理有过深刻的反思,对那种彻头彻尾的“唯我主义”和“物质主义”幸福观深感忧虑。确实,消费文明形成的市场崇拜,已将人原本有的完整的幸福体验扯得支离破碎,包括对爱的体验。最近的世界经济危机,更将这种荒败景观,直白地推到了世人的眼前。置身全球化格局中的中国,自然也不能幸免。

有鉴于有些危机不源于经济而在人心,不在于贫穷而在贪婪,我们认为,现在是到了重新定义发展和幸福的时候了。而当此际,建立在欲望简化与精神余裕基础上的传统中国人的幸福观,以及那种由“内求诸己”、“反身而诚”而体会“乐莫大焉”的东方式的自省与诚意,显然不外在于这种定义。相反,它的精髓正在于对一切快乐都源于精神的确认。它告诉人们,幸福是一种自成目的的自我满足,既不靠其他价值提携,也不被任何外物唤起,它的最高境界就来自个体身心的和谐,和一种为意义与价值贯穿的生活。

对比西方传统经济学认为收入增加可满足更多需求,带来更多幸福,它照见出的事宴是,财富增加固然伴随机会的增多和自由度的加大,但问题是,当人拥有的资源在增加,资源的取得之源和运用之道却不尽合理甚至合法,那么滥用自由的那个人总有败德亡身的一天。这从某种意义上,有点像经济学讲的“边际收益递减”。至于对比福利经济学所主张的福利就是满足程度、就是幸福感,结果造成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紧张,它的主张显然更合乎道德,也更可持续。

对此,西方世界已有认识,在依从不丹人关于“国民幸福指数”的提示的同时,开始制定“人类发展指数”,并关注“国民快乐总值”。这方面的工作,无论是路易吉诺・布鲁尼(Luigino Bruni)的《经济学与幸福》、保罗・皮尔泽(Paul Pilzer)的《幸福革命》,还是马克・安尼尔斯基(Mark Anielski)的《幸福经济学》。类似的快乐经济学都证明,幸福不等同于收入,它们之间既非正关系,也非负关系,而是没关系。只要不在贫困线上挣扎,收入对幸福的影响远没人想象的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