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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论文

时间:2022-02-03 15:56: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身安全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人身安全论文

第1篇

我是级专业班学生 (学号:联系电话:)。

前往单位实习(地址: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实习期间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2.保证不耽误毕业论文、答辩,以及其它和毕业生有关的事情;

3.保证实习结束及时返校。因个人原因不能返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特此请假,望老师批准。

请假人(签字):

时间: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时间:

第2篇

近年来,部分签约单位需要毕业提前离校上岗,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校原则上同意这部分毕业生提前离校。为加强对提前离校毕业生的管理,毕业生在提前离校之前,需对学校作出如下保证。

一、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仍为在册学生,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从事与就业工作无关或影响自己学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签约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毕业生应与家长和指导教师及辅导员保持联系,此段时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任何安全问题,由毕业生自己全权负责。

二、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抓紧时间复习未修完、未合格或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设计(论文),并严格按学校或院系规定安排按时提交论文材料、参加毕业电子摄像、参加毕业清理考试和毕业答辩,否则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届毕业生本人承担。本保证书一式两份,毕业生签名后生效。一份存留二级院系,一份由毕业生自己保留。

四、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返校时间: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毕业生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毕业生本人签字:

第3篇

论文关键词 证人保护 人身安全 财产安全 社会关系

“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这是美国的一句法谚语。证人在任何国家的诉讼过程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还没有达到像美国的对抗式诉讼制度那样,到了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的地步,但是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纠问式诉讼制度逐步向对抗式诉讼制度转变的过程当中,我国诉讼过程中将越来越离不开证人的出庭作证,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

在我国现有的诉讼体制下,证人出庭作证比率低下,对法院的调查数据表明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在20%左右,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只有1%左右。

一、我国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缺陷

分析比较我国和英美两国的关于证人保护的立法现状,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法律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存在如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对于证人保护的对象界定不清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对证人本身的人身安全保护予以了规定,但是两者之间又有不同之处,刑法对于证人的保护仅仅限于对证人本身的保护,而刑事诉讼法还包含了对于证人近亲属的保护,这也许是立法者处于其他目的的考量,但是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法律的一个漏洞,这会给我国法律实践中带来很多问题与不便。使得本来就动力不足的证人保护更加力不从心,有关司法及可能会根据刑法的条款对于证人亲属的安全熟视无睹,因为毕竟这样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现象。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想要证人能积极的配合出庭作证显然是不现实的。

其次,我国现有法律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对证人的人身安全都有相关条款予以保护,但是,我们仔细一推敲就能发现许多问题: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证人予以保护,但是却没有具体分工及职责,也没有相应的责任制度,对于证人保护如何启动,如何具体实施,对证人的保护进行到怎样的程度等问题都没有规定。

再次,我国对于证人安全的事前预防制度规定缺乏。《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都是针对证人已经受到威胁的情况,而对于事前的预防却没有提及。而证人恰恰更希望能够事先就得到保护而不是在遭到打击报复之后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往往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而在这整段时间里证人随时都会又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所以我们不能只是关注对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处罚更要把重点放在预防打击报复上面。并且将这一保护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从审前到审中再到审判后。这样才能使证人放心的出庭作证。

二、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具体构建

(一)证人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关于证人保护的对象,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不仅要保护证人本身还要保护证人的近亲属。那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因该列入证人保护的范围呢?首先,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显然负有作证的义务,而且在实践中被害人往往也是被打击报复的对象,对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显然也是必须的。再者,是对于近亲属的界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对于在刑事诉讼中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这一概念都有规定,那么在证人保护制度中我们是否可以借用这一界定呢?我想这显然是不适当的,在证人保护制度中我们应当根据证人作证的危险大小来确定其近亲属的范围,危险越大对于其近亲属的外延界定应当越宽。一般的来讲,刑事诉讼中证人所承担的风险大于民事诉讼,也大于行政诉讼,但是也需要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加以具体分析。我认为对于近亲属的界定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窄,过宽的近亲属外延虽然能更好地保护证人及其近亲属的权益但是难免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而过窄的近亲属外延却不能有效的保护其权益。我们在立法中可以将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列为第一位保护的对象,对于其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则列为第二位保护对象,具体的保护对象由有关机关确定。

关于证人保护的范围,我们应该确定一条原则,既不能让证人因为出庭作证而遭受任何不法侵害。既要包括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不受不法侵害,还要包括财产权利不受不法侵害以及荣誉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不受不法侵害。

(二)证人保护的程序

证人保护必须采取一定的程序,可以是证人自行提出,也可以是律师或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有权申请证人保护的人应该包括证人、被害人及其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关司法机关申请。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是为了保证证人保护的启动更加容易,使得证人保护落实到实处。申请证人保护的方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载明证人姓名、住址、作证事由、作证事项、请求保护的理由、请求保护的方式等事项。在证人提出申请后,接受申请的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批准或不批准,一旦决定将其纳入证人保护计划,则必须制定完善的保护方案,包括保护的方式、等级、期限等等。计划一旦制定必须实行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受保护人认为自己已经不受威胁不需要保护。

(三)证人保护的机构及其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证人保护的机关。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三机关的具体职责,这样只会导致三个机关之间相互推诿,谁也不管。关于证人保护的机构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不是按机关分而是按照证人保护的程序阶段来分,可以分受理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等。首先是受理机关,证人保护需要申请那么就需要有受理机关对申请予以受理,在申请受理之后要有对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我们可以在司法部下设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受理和审查以及决定,这样做也避免了分工不明确导致的各机关相互推诿的情况,也能使得决策及关于执行机关分开,让中立的第三方来判断是否需要启动证人保护计划也更能令人信服,避免诉讼过程中被告方证人孤立无援的情况。受理机关的具体工作是受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证人请求保护的申请、审批、证人安全分析按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证人保护计划、领导并监督证人保护计划的实施、受理证人的申诉和控告、决定证人保护计划的终止等等。其次是具体的证人保护执行机关,我们可以在同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一直有训练有素的特警组成的证人保护小组,负责具体执行证人保护计划。关于监督机关,我国司法系统内的检察机关本身就肩负着监督的职责,在证人保护的程序中检察机关也应负起监督的职责。

对于证人保护机关的责任我们也要明确,否则将会使得证人保护流于形式,只有确立了有关机关在保护证人中的责任即未尽到责任的处罚措施才能更好的保证证人保护计划的实行。首先对于审查批准机关,我们可以确定其有义务认真审查并对其审查结果负责,如果审查不予批准造成证人及其近亲属收到了不法侵害,该审查人员应该负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其处罚可以根据证人最终受到的不法侵害严重程度予以确定。其次,对于执行机关其负有具体制定执行措施的义务,如果由于执行人员的原因制定了效果不良的执行计划致使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不法侵害的,制定人员也应当追究其责任,如果是由于执行过程中保护人员未尽到应尽的保护义务而使得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依法最究其责任。若是执行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窜通或者故意泄露被保护人的信息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证人保护的措施

1.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证人的人身安全的保护可以说是证人保护的核心,因为证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是最为重要的,证人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何谈证人保护。

首先要确立对证人及近亲属姓名、身份、住址等情况的保密制度。在庭审前要对证人的身份、姓名、住址保密,对证人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密。在庭审中,也可以采取保密的措施和办法,比如通过特定的手段利用现代化科技使证人在不暴露身份及面貌的情况下作证,接受控、辩、审三方的询问、质证。也可以通过在庭审过程中限制公开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信息来保密。对此,我国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对证人姓名以代号代替,签名以手印代替,并限制个人信息知晓的范围。在必要的时候证人作证活动可以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及审判过程定证人作证部分可以不公开进行。具体措施为有限度的不公开审理和强制被告人在证人作证时退庭。这也是对意大利和台湾地区的证人保护制度的有益借鉴。

其次,我们要建立对证人的危险报告和危险评估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证人保护机关高效、及时地对证人所面对的危险程度作出判断并及时制定相关的证人保护计划。在危险解除的时候及时的结束证人保护计划使证人尽快的回归正常的生活。

再次,要对证人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以及24小时贴身保护,在证人面对的危险较大的时候,证人保护机关可以为证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保护性监禁或者为其提供安全的临时住所,当然这需要征得证人的同意。针对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有组织犯罪案件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24小时贴身保护的措施,以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

最后,对于恐吓、威胁和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在立法和实践中都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电力企业;班组建设;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不论设备如何先进,都需要人来控制、检修和维护。生产班组是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它是企业增值活动的主要场所,其运转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水平高低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加强班组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流,一个优秀的电力企业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入手,不断加强班组建设,从而在根本上确保安全生产。

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各项工作最终要由班组来具体实施,电力企业的生产任务、安全管理、员工思想工作等都要靠班组来组织落实,班组是电力生产企业最根本的执行层、反馈层。让每个班组的所有成员共同担负起企业建设发展的重任,培养班组员工的敬业精神,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最终不断提升班组的细胞活力,使班组每一个人安安全全地来,安安全全地走。

安全分为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只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设备安全。因此,广东粤电集团公司提出“加强班组建设,落实安全工作”的理念,涵盖了组织建设、基础管理、安全工作、生产过程控制四个方面,致力于全面打造安全型、专业化的班组。

一、组织建设方面

(1)明确分工,清楚职责。公司要求对班组的事务进行细致分工,并制定五大员职责和各个岗位的岗位标准说明书,组织大家进行学习,使班员充分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2)完善制度,认真执行。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用标准、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才能把工作搞好。公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制订和完善班组的各种管理标准,如:班组生产管理、奖金分配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同时,配置了与班组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厂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文件资料。并且对以上标准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电子目录,方便查找和更新。有了标准和制度,就要贯彻执行。大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执行,互相监督,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制度已经融入了大家的工作中,慢慢变成了一种自觉行为。

(3)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民主管理,不断推进班组建设。公司认为应该认真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并把学习活动作为思想建设的工作园地,不断提高班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培养班员为企业、为集体去拼搏的精神。按照公司的理念,班组建设不是班长或者技术员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都要参与的事情,要想搞好班组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班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在开展班组建设的最初阶段,班长必须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以及在班组中担任的职务,对大家进行分组,将每项工作分配到各个小组。班组内部事务一律公开,做到奖金透明化、班组开支明朗化。积极听取员工的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促进班组健康发展,充分发扬民主,让职工明白,班长清白,从而调动全班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班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进行讨论,让大家积极参与到班组的日常管理中,各项工作在讨论中达成了共识,激发了大家干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班组凝聚力。

二、基础管理方面

(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增强班员安全意识,提高技能水平。在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里的工作总体技术水平不是取决于这个部门中水平最高的人员,而是取决于这个部门技术水平最低的人员,所以公司决定不断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并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以提高班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只有技术水平提高了才能实现班组的安全生产。针对班组新员工多的特点,公司规定新员工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通过师父的传、帮、带,使他们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早日成为班组的骨干。同时,针对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和重点,班组常采用技术讲课、岗位练兵、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方式,开展班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员的综合能力,适应日益发展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的需要。

班组安全是企业安全的基石。工作中,班长要注重班组成员合理分工,要安排技术好、精神好、情绪好的职工和工作能力一般、技术不高的职工一起工作,并监督他的工作质量和人身安全。这样,不仅确保了安全,而且提高了他的工作能力和作业水平,通过这种以强带弱的工作方式实现设备全员管理,把所有设备划分区域并细化到一线班组个人管理,每天都要进行设备巡查,并填写严格的设备巡查记录,需签名确认,真正做到了设备到人、责任到人,任何有故障的设备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可以提前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

(2)按照7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和安健环(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标准,做好设备、物品管理。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积极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开展了7S和安健环管理活动,首先做好电动、手动工器具的管理,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定置管理,并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保养和检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禁止使用,从而在根本上保证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是安全的。其次,不断完善班组图纸、资料。对于图纸、资料,需进行系统分类,一一编号统计、保存,并且及时更新、受控,保证使用图纸的准确性、可靠性,所有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使用,大大减少了班员在工作时出错的可能性;然后,做好各种记录,做到有备可查。班组建立各种记录表,如:设备异动记录、设备巡查表、检修记录、检定记录、班组活动记录等,对各项工作进行记录,做到工作有记录,便于日后查阅。最后,配齐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根据班组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配备了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电子台账,对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同时对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培训和学习,使大家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三、安全工作方面

(1)深入开展风险评估活动。为了让班组每位员工都深入了解本班所管辖的主要设备的危险源,并清楚知道各个重要设备的启动允许、连锁和跳闸条件,公司开展了风险评估活动,这样在处理缺陷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班员清楚了自己所管辖设备的各种危险,就不会拿自己的身体或生命去浪费。因此,从根本上杜绝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误操作而引起设备停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班组中每位成员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认真落实,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与个人的利害关系,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个人身边无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和工作风险分析活动,不断更新辨识结果,并找出班组的重大危险源,按月进行跟踪记录。工作前,班组开展工作风险分析,交代清楚工作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保证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完毕后,进行验收,办好工作终结手续。

(2)班长必须认真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班前会上班长布置任务,明确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要求;班后会班长小结当天工作进展并检查安全、技术、质量、工作完成进度等情况,真正把安全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位班员,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习惯性违章。对于碰到的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缺陷,在消缺工作完成后,在班后会上组织大家进行交流、讨论,让安全意识深入每位员工心里。

(3)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提高班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在安全活动中学习集团公司和厂的各种标准、制度、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分析班组近期的安全工作情况。如:学习集团公司下发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十项规定》,并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进行执行,参加部门举办的考试和知识竞赛,加深班员对规定的理解和掌握,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执行。针对班组的实际情况,公司要求把这一周处理过的有代表性的缺陷拿出来进行全班讨论,对每个人都有一个警示和加深印象的作用,相当于人人都处理了一次这样的缺陷,真正实现了经验共享,大大提高了班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公司要求针对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班组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实施细则。每月的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统计和总结,对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实现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

(2)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班组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查安全思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设备缺陷和设备隐患等,并对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整改。

(3)不断完善、更新设备台账。班组要不断完善设备台账的内容,包括设备规范、基本参数、备品备件规格、检修工艺要求、设备异动情况、历次设备检修情况、设备定期检查、检验情况等,使得设备台账的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方便了设备的管理工作。

(4)不断修编、增补作业指导书。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将检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司编制了各种检修作业指导书,并在每次的机组检修前要求班组进行修编和增补,使检修作业文件切实可用。

(5)做好备品备件管理,节约成本。备品备件是班组进行日常维护、设备消缺不可缺少的东西,如何做好备品、备件管理,节约成本是公司一直重视的一个问题。公司提出将备品备件进行分类,编制清单,做好清册记录,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同时设专人专职管理,保证账、卡、物相吻合。在备品备件的使用中,公司一直提倡能修则修的原则,对损坏的设备尽可能的进行修复,自己不能修复的找厂家进行修理。如:锅炉的点火枪、点火器属于易损件,可以将损坏的点火枪枪头进行打磨,使点火枪能再次使用,对于损坏的点火器,更换内部损坏的零件,使设备能继续使用。并对废旧设备再利用的班组或个人实行不同程度的奖励,有效的节约了成本。

五、结束语

第5篇

乙方:_____(顶岗实习接收单位)

丙方:_____(学生)

为落实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就顶岗实习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丙方到乙方实习,实习期自20____年2月17日至20____年5月29日。暂定20____年5月30日回校完成其它有关事宜。

二、实习岗位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和丙方的实际情况,安排丙方到_____部门从事_____工作。

三、实习补助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乙方现行制度通过协商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补助.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选派教师跟踪管理,随时与乙方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2.对丙方在实习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及时处理。

3.甲方与乙方共同做好对丙方的实习考核鉴定工作,对于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4.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实习鉴定。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为丙方提供真实工作环境,明确岗位业务内容,并对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2.乙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乙方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以内部职工的要求对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甲方。

4.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方案参与对丙方的实习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5.丙方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有权知会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提出终止实习。

6.工作期间乙方要全面充分地考虑丙方的人身安全需要。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丙方职责

1.校外毕业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丙方)本人,学生本人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及乙方规章制度,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师傅和职工。若发生违纪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和甲、乙方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甲方有关安全制度。

4.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需经乙方同意。请假1-2天,由乙方批准;三天以上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批准。

5.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回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其它有关事宜,上交相关实习材料。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二____年一月十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关键词】煤矿企业;井下作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维护

0.前言

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国家和社会对煤炭资源的市场需求不断加大,然而煤炭的开垦确实一项非常的工程。很多煤矿企业都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比如艰苦的生产条件、危险的工作环境,复杂的生产环节,因此为了保障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行,所以一定要注重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检查。加之国家部门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非常关注和重视,所以煤矿企业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显然以前的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方法已经太过落后,不能适应目前新形势的发展了。所以一定要对煤矿机电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应该将煤矿的管理机制系统化,制度化,企业员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日常的工作和生产。与此同时,煤矿企业更应该注意提高机电管理团队的能力和责任心,并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等。明确分工制,责任到人。下文就煤矿机电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改革措施进行以下论述。

1.目前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出现的问题

1.1管理维护意识淡薄,管理机构欠完善

虽然一直强调安全生产,紧抓机电设备维护和管理。但是很多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管理体制都欠完善,没有形成体系化。很多企业往往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人负责设备的维护,不够重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负责维护的人员往往只负责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压根谈不上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很多的企业相关人员还是没有机电维护和管理的意识,观念比较淡薄,觉得可以正常生产就可以,只要没有出现情况和问题就意识不到潜在的问题和影响,只有等到出现故障之后才会去关注解决。那样就会引发重大事故的发生。所以煤炭企业领导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完善的机电管理队伍,改变职能管理淡薄的意识。今年来很多煤矿企业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企业防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管理,测试,施工都应该按照设计进行,而不能仅凭施工人员的工作经验忽略科学分析。有的煤矿企业从来不对机电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使用也没有严格按照仪器说明来操作。总的来说,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1.2机电管理维护的队伍技术能力较低

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完善的机电管理体制,并配备了相关的技术队伍。但是这些负责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人员,往往技术都不达标。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技术团队组建的时候往往只重视是否有人负责,而不重视相关负责员工的技术和水平。这就导致了机电管理队伍中没有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和专职的机电专业技术人员。这种情况对生产和管理都造成了极大地困扰。

2.如何有效地改变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不足的现状,保证安全,科学生产

2.1建立完善的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

煤矿企业只有认真贯彻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一切按照正确的程序和制度来进行开采作业。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工作人员都能够以此来规范自己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贯彻执行,杜绝违规操作。可以根据实际要求来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比如《机电设备点检标准书》、《机电设备隐患治理管理办法》、《机电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等,生产的每个环节都制定维护、检修、操作机电设备的相关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保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能够遵守这些行为准则,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鼓励遵守者,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惩,保证能够发挥制度最佳的规范作用。

2.2对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是煤矿企业中尤为重要的资源,目前国家煤矿企业员工的能力,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都是普遍偏低的。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煤矿企业应该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及维护重要性和相关技术的教育和培训,逐渐提高煤矿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以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2.3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测,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论文实际生产中,机电设备建议工作一定要紧抓,每次施工之前务必对机电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及时掌握设备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减少或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煤矿施工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很有可能就会引发事故,酿成可怕的后果。所以一定要对员工进行相关教育,养成防微杜渐的思想。另外可以在煤矿企业施工一线部门都设置专业的检测部门,全面严抓安全问题。

综述,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做起,强化意识、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减少因机电设备问题而出现的煤矿事故,以保证煤矿企业的稳健发展。从而为煤矿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我国煤炭工业发展水平。 [科]

【参考文献】

[1]万长慈,等.煤矿机电技术[M].北:煤炭工业出版社.1999.

[2]北京开采研究所.地下开采现代技术理论与实践新进展[M].北:煤炭工业出版社.2007.

[3]李振泽,王瑞清.浅谈矿山企业机电管理[J].矿山机械,2005(3).

第7篇

关键词:电梯检验;事故伤害;预防措施

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下,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各类高层与超高层建筑也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电梯在生活与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加强电梯检验工作对于保证人们生活与生产的安全有着重大的意义。电梯检验是一项高危、高空作业,其事故隐患伴随在整个检验过程之中,由于检验工作的特殊性,检测人员的安全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威胁,检验人员不仅需要按照整个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也要了解检验过程中潜在存在的各种危险源,为此,必须对检验过程中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及时的预防,这样才能够保证电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电梯检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事故伤害

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的安全性,检验人员必须对检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掌握与了解,这样才能够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展,根据现阶段下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项目与检验内容来看,电梯检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事故伤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械伤害

电梯是一种典型的机械设备,在其检验过程中,如果操作失误,那么电梯运转部件极有可能对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电梯的运转部件包括限速器、曳引轮、选层器、盘车轮等等,如果检验人员在检验时不小心碰触到这些部件,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如在进行盘车操作时,如果操作失误,就会导致盘车运转速度加快、轿厢发生位移,这就可能会伤及到检验人员的手部;在进行安全钳检验时,若限速器产生运行故障就会出现反弹的情况,电梯空间狭小,检验人员往往无处躲藏,就会受到伤害;在进行井道顶部的检修时,由于空间狭窄,需要将头手伸出护栏之外,这就很容易导致这些部位与井道、传感器等发生碰撞,导致检修人员受到伤害;在进行坑底作业时,如果站立的位置不对,那么就可能会受到底层轿厢的伤害,检修完成后,检验人员需要从坑底出来,需要用手抓住厅门的边缘,锋利的厅门边缘也会导致检修人员的手受到伤害。

2.坠落伤害

电梯坠落也是一种常见伤害,电梯井道形状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检修人员在进行作业时需要进行高空作业,因此而出现人、物坠落的情况较多,这就会导致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实际的检修过程中,坠落伤害主要包括几种:在使用爬梯进入机房之后,可能会出现不小心坠落的情况;在机房作业平台中进行检验时,也可能会由于站在平台边缘而出现坠落的情况;在进行上轿顶作业的过程中,需要先打开层门,若检修人员的开门姿势不对也可能会出现坠落井道的情况;在进行轿顶检验时,若上方有检测人员同时工作,各类零件与检测工具如果落入下方,就会对检验人员造成损伤;在轿顶进行作业时,若检验人员被设备绊倒,可能就会坠落至井道中,这就会对检验人员的身体与头部产生伤害;此外,电梯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抖动,在轿顶进行作业时,检验人员也可能会因此出现坠落的情况。

3.电气伤害

由于电气伤害导致的人员伤亡问题远多于其他事故,电气伤害一般包括雷电、漏电、静电、电弧烧伤等等,造成电气伤害的原因很多,具体的伤害程度会由于电能湿度、大小以及接触面积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常见的结果是电击伤与电烧伤,电气伤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电气工具不符合固定标准,常会出现漏电情况,这种情况对于人体的损伤较小;检修人员未根据规范进行带电作业,在接触到电气设备时可能会出现电击的情况;在轿顶作业时,照明灯具在通电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会出现温度升高的情况,一旦碰触到这类灯具,就会出现烫伤的情况;机房电线老化破损,如果检验人员接触到的电线,就会遭到电击;如果电气设备受到水侵,那么绝缘部件就可能失效继而出现漏电的情况,这就会造成一些安全隐患。

二、电梯检验过程中事故伤害的预防方式

1.提升检验人员的心理素质

电梯检验工作不仅对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对其心理素质的要求也较高,不同心理素质的检验人员在面对同样的检验任务时会出现不同的反应,心理素质良好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突况或者紧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快速的做出反应,并考虑到检验工作的多种影响因素,能够安全高效的完成检验工作。而心理素质较差的检验人员在遇到紧急状况往往会慌乱,难以从全局角度出发寻找出问题的解决方式,这就给检验工作造成了一种阻滞。为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其心理素质。

2.提升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直接反应着其安全意识与工作能力的强弱,为此,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努力的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保证检验人员能够熟练进行检验的各项操作,对检验的程度、方法与注意事项进行全面的了解,在工作的过程中也要严格的根据规章制度以及检测步骤进行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

3.提升检验人员的思想素养

检验人员的思想素养水平直接影响着其对电梯检验工作的重视程度,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检验过程中,时常有一些检验人员抱有侥幸心理,为了省事,没有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特别是在有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由于受到时间与现场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一些检验人员就未按照检验的步骤进行检验,这种做法不仅难以达到检测的根本目的,也不利于隐患的消除,情况严重时,还会导致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到威胁。为此,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检验人员的思想素养,保证检验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4.科学的对待电梯检验环境

如果电梯检验环境较为恶劣,就很容易导致检验人员出现跌倒、坠落、撞击和触电的情况,为了防止事故伤害的发生,检验人员必须要科学的对待检验环境,若被检测电梯难以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人员可以拒绝进入,直到其环境达到标准后再进行检验。就目前来看,《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与《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也规定了电梯检验的条件与安装验收条件,为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该严格的按照以上规程把好电梯检验环境的质量关。

三、结语

电梯检验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其检验过程中的事故伤害主要包括机械伤害、坠落伤害与电气伤害,为了避免这类伤害的产生,应该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增强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让每一位检验人员都能够树立好安全保护的意识,在工作过程中按照规定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除此之外,还要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电梯检验细则,将机械伤害、坠落伤害与电气伤害对检验人员造成的伤害降低至最小化。

参考文献:

[1]牟永卫.浅谈电梯检验过程中的事故伤害及其预防措施[期刊论文].浙江建筑.2009.08(25)

[2]赵树清,王建超.论电梯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常见问题[期刊论文].农家之友(理论版). 2009(08)

第8篇

关键词:大倾角,跨区段,探放,老空水,技术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采掘工作面布局的合理调整,中厚煤层开采工艺逐步由分层开采、走向短、倾向短、爆破落煤向一次采全高、长走向、大采长、综合机械化方向发展,但前期遗留的下分层煤炭资源仍需开采,为了减少煤炭资源浪费,下分层开采要从增加采长上下功夫,采用跨区段开采。这样一来区段老空积水的处理就成了一个新的问题。近几年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了多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水灾事故,损失之严重、教训之深刻,提醒我们对防治水工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下面结合我矿实际研究如何探放老空水。

0.概况

戊9-10-14052工作面位于戊四采区东翼中部,为戊9-10-14051、戊9-10-14071工作面的下分层,跨戊9-10-14051、戊9-10-14071工作面阶段煤柱布置,其上下阶段的上分层均已回采。东为戊二采区、西与戊四高强皮带,戊四轨道相邻,南为划归兴东一矿回采的戊9-10-14031工作面,北为戊9-10-14091工作面(于2002年11月回采)。其风机巷分别平行于戊9-10-14051工作面风巷、戊9-10-14071机巷,设计可采走向长度510m,倾角长度164m,工作储量23万吨,煤层倾角34~38°,见巷道布置平面示意图1。

该工作面东部相邻戊二采区,距采区边界煤柱40m,北部位于戊9-10-14071工作面中下部,处于戊9-10-14071工作面积水线以上。从戊9-10-14052工作面机巷南部拐切眼掘进时,切眼将通过戊9-10-14051、戊9-10-14071工作面阶段煤柱进入戊9-10-14051工作面老空积水区。其积水区的标高为-204.4~-214.8m,高差10.4m。积水水压为1.1kg/cm2,积水面积约4875m2,采高取其平均值1.85m,储水系数0.2,按体积法计算积水量为2000m3,将对戊9-10-14052切眼掘进造成水害威胁。

因此,在戊9-10-14052切眼掘进过戊9-10-14051老空区前,必须把2000 m3老空积水放出,必须对戊9-10-14051采空区积水进行有效的探放水,保证安全施工。否则一旦发生突水,将淹没戊9-10-14052机巷近300m巷道,矿工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1.1探放水地质条件特点

探放水见切眼剖面图2,其特点如下:

(1)切眼煤层倾角大(34~38°)。

(2)切眼跨戊9-10-14051工作面和戊9-10-14071工作面下分层掘进。

(3)探水位置在戊9-10-14071工作面和戊9-10-14051工作面区段保护煤柱中。

1.2探放水关键性问题

(1)探眼的布置与角度的准确性。科技论文。

(2)怎样控制老空水的流量问题。

(3)在煤层中布置探水孔,怎样防止探眼被老空水刷大,老空水大量涌出问题。科技论文。

根据以上地质条件及关键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2.探放水设计

本次设计主要为切眼集中探放水。

2.1掘进到切眼时的探放水

在机巷掘至切眼位置时,在机巷下帮做一个水泵窝,要求水泵窝深3m,宽3m,水泵窝底板低于巷道底板1m。

2.2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

(1)切眼施工到探放水位置后,在切眼右帮铺设一趟搪瓷溜子槽,直至切眼下口泵窝,搪瓷溜子槽必须上压下,严禁反压,保证探放出的水不冲刷巷道帮及底板。

(2)水量预计及水泵选型 根据戊910-14051工作面采空区积水情况分析,孔口管采用Φ75mm钢管,单孔流量为10-20m3/h,水泵选用QBK100/40型两台(1台备用),从水泵上排出一趟Φ50mm水管到戊四轨道排水沟中。

2.3钻孔设计

在切眼工作面布置3个钻孔,分别为上孔、左下孔、右下孔,钻孔在掘进工作面呈三角形布置,上孔开孔处距离顶板1m,下面两孔距离顶板1.5m,钻孔终端在戊9-10-14051工作面采空区顶板以下0.5m处,钻孔的设计参数见表1,钻孔布置平面示意图见图3。

表一钻孔参数表

2.4钻机选择

钻探老空水时采用功率为4KW煤电钻,由开孔至孔深7m用Φ89mm钻具,里段采用钻杆Φ42mm麻花钻具。

3.探水前准备工作

1、钻机、注浆泵必须提前运输到位,接上电源,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科技论文。

2、开孔前重新核对钻孔方位、倾角,准确无误后开孔,先施工上部孔,后施工下部孔,钻孔直径为110mm,打入7m时停止钻进,准备下套管。

3、固定套管在75mm钢管外口2m范围内缠上海带,将钢管置入钻孔内,用注浆泵将水泥砂浆从Φ75mm钢管压入,见水泥砂浆从钢管外缘流出孔口时停止注浆。钻孔结构及孔口装置见示意图4所示。

4、试压。待固定套管水泥砂浆养护24小时后,套管外口接测压表,进行压力测试,调节水压直到套管内水压上升到3kg/cm2时停止试压,试压时,如果压力值小于3kg/cm2套管外漏水,采取重新注浆加固措施,直至套管外不漏水为止。

4.探水

探放水用Φ42mm麻花钻具从套管中钻孔,钻进过程中,如果水量不大,继续钻进,如果明显顶钻,水压增大,应立即停止钻进,待水压、水量稳定后,慢慢退出钻具,关闭阀门,稳定10分钟,记下水压值,开始正常排水,在排水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用阀门控制流量,保证探水工作万无一失。

5.探放水关键性问题及注意事项

1、由于探放水在两个区段保护煤柱中进行,压力非常大,因此,对于探放水位置前后的巷道必须加强支护。

2、必须对水文地质情况准确掌握,否则有可能出现技术性失误。

3、要准确计算探眼处的煤层倾角等参数,否则有可能出现探不到水,误认为无水而造成突水事故。

4、下套管的角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探出老空水,因此,套管安设必须准确。

5、套管的固定质量是能否控制水量,保证人身安全,不出现重大水灾关键环节。如果套管固定不牢,压力较大的老空水会将探眼孔套管外缘煤逐渐冲刷掉,从套管外壁会溢水越来越大,用阀门控制排水量失效,将会造成重大的水灾事故。

第9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针对施工全过程中各种特定工程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安全保证要求,相应采取消除隐患以及警示、限控、保险、保护、排险和救助等安全技术与防护基本措施,同时它也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免费论文。免费论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地连续施工并从而多、快、好、省的完成施工安全生产任务的前提。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做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要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面,避免出现相互干扰;合理组织作业人员,合理编制作业面的工种、技术等级;合理安排作业流水线,避免危险交叉作业等。做到既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3.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4. 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

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预防性试验就是对现场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用品等,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定期进行机械强度或绝缘性能等特征的试验,避免“带病”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如混凝土强度试验、电气设备与用具的绝缘试验、钢筋的拉断试验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于长期磨损或意外损伤,可造成设备事故,甚至使周围职工受到人身伤害。要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有计划地检修,使其保持在安全运行使用状态,从而确保使用操纵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5.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免费论文。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6. 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结论

实践证明,安全须得文明,文明导致安全。安全与文明密不可分,共处于一体,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体;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与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也密不可分,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体。现在许多施工企业都已认识到,必须把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作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必保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总之, 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 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单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我们施工安全监督部门都须予以高度重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讲, 政府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已从以往的现场监督为主转向行为监督为主。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 群防群治, 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 我们制定的事故为零的目标也一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 蒋力,徐致远. 浅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安防科技, 2004,(1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协助完成勘察设计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J]化工设计, 2004,(04) .

[3] 邓智文. 企业安全文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总承包施工为例[J]建筑, 2003,(11) .

[4] 边尔伦. 建筑工地环境色彩与安全[J]建筑, 2005,(02) .

[5]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J]建筑安全, 2002,(03) .

第10篇

证人保护制度完善权利义务

一、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一)保护对象范围问题

1.保护对象范围存在局限

第一,从《刑事诉讼法》第61条来看,证人保护的范围仅为证人及其近亲属,而与证人有密切关系的人如证人的恋人、未婚妻、证人的朋友等,并不在保护范围之内。不仅如此,潜在可能成为证人的人员是否有保护的必要,法律也并未做出规定。

第二,第62条明文规定将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以及证人的近亲属列为保护对象,同时明确规定公检法为其保护机关,但是上述保障制度的适用前提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等案件”,那么对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证人是否也适用该保障措施?从列出的罪名来看,能够得到公检法机关提供保障的证人都涉及严重的犯罪案件,但是并不能说其他犯罪案件中的证人就没有受到威胁的可能,那么这样规定是否打破了证人间的平等?像故意杀人、抢劫、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并没有明确列入法条,这是否意味着此类案件的证人无法受到相应的保护?

2.实体法与程序法保护对象范围不一致

由于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零散地分布于各类法律中,这使得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脱节、条文之间的不协调,导致保护对象范围界定的不同,在实务中造成困境。《刑法》第308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只规定了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施以刑罚,而对证人的近亲属或者与之有密切关系的人没有相关的保护规定。但是现行《刑事诉讼法》将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和近亲属都列入了保护范围,也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作出对针对证人近亲属所进行的打击报复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时,缺乏实体法依据。

(二)保护主体职责不明确

1.保护机构分工不明确

新《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请求保护,至于如何请求,若请求被驳回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等问题均未作规定。启动程序的模糊性,很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感觉自身安全面临危险的证人申请无门,使他们在逃避法定义务与心怀恐惧地作证之间,做出艰难的抉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理论上公检法三机关都有保护证人的义务。但如何做好公检法三家机关的衔接工作,防止推诿现象发生?诉讼终结后,由哪家机关为证人提供人身保护?对证人的经济补偿问题,究竟应当由哪个机关负责?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三机关往往各行其事,彼此衔接不上,人力、物力、财力难以相应地配备到位,致使证人保护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证人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只有明确划分职责后,各机关才会增强责任意识,有迅速采取行动的压力和动力。

2.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

由于保护主体职责不明确,若因公检法三机关保护不力而致使证人受到侵害,那么要追究保护主体的责任也就不可能了。就《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而言,在证人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仅就加害人须追究其责任,至于负有证人保护职责的公检法机关在证人保护不力导致证人权益受到损害方面的责任却没有规定。没有责任追究机制,如何督促三机关很好地履行义务?没有强制力的约束,很可能导致三机关对于证人保护职责的怠慢。

(三)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

一方面,在对证人保护的权利范围上,法律主要侧重于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而对证人的名誉、财产等其他权利的保护却不完整,这是刑事诉讼证人保护制度的一大缺陷。因此,应将证人的名誉、财产等权利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使证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全面的保护。

另一方面,证人由于出庭作证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履行作证义务而支付的费用及耽误的收益;二是因被告人打击报复造成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伤亡及物质损失。对于前者,现行刑事诉讼法第63条已给与明确保障;问题在于后者,对于被告人的打击报复,虽然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对被告人无力支付的情形,法律未提出解决办法。

(四)实践操作上的问题

1.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证人申请保护的条件是什么?保护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能依职权直接启动保护程序?保护的期限、方式、措施、程度如何?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侦查、、审判三阶段如何进行保护证人的义务交接?哪些单位可以采取何种手段予以配合?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或解除保护?如果保护机构不受理申请或者擅自解除保护程序,证人有何救济途径?证人保护制度具有很强的执行程序性,上述所列举的问题,我国立法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这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困难。

2.经费的脱节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要求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然而,我国部分落后地区的政府都不同程度地面临财政紧张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连政法干警的基本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很多单位每年实际所需经费高出地方年度财政拨款的二三倍以上,根本无力自行解决证人保护费用。一些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的基层法院,也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央的办案补助专款。可见,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产生的经费问题的规定,与我国国情并不相符,并非每个地区政府财政经济都能负担,落实起来困难重重。

二、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重构建议

(一)明确证人保护机构的职责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证人保护机构仅笼统地规定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并没有清楚地划分三者的职责,使得业界担心三家机关会借此互相推拖责任。对此,笔者倾向于采用公检法三家机关按诉讼阶段分别向证人提供人身保护的观点:即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提供人身保护;在审查阶段,由检察机关提供人身保护;在审理阶段,由审判机关提供人身保护。

(二)建立证人被侵害的问责制度

建立证人被侵害的问责制度可以说加重了公检法部门的义务,然而从上文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看,既然证人作证已成为了一项法定义务,那么通过加重公检法部门的义务来维护证人的权益,保障其权利,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必然性要求。实践中,由于问责制度的缺失导致了证人屡屡受打击报复,应该进一步明确公检法在保护证人阶段的职责,其失职后应该承担怎样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目前《刑法》上所规定的罪,构成要件中需产生严重后果,这无疑提高了问责机制的门槛。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容易使公检法机关忽略掉证人保护之重要性。

(三)扩大证人保护对象

证人保护对象的范围不仅局限于近亲属,具有特定联系的人、潜在的证人等都该被纳入证人保护对象的范围内。在实践中,已有相关部门对证人保护对象具体化,值得借鉴。例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试行)》中对所需保护的证人的范围做出规定:(1)在本院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被要求提供证据的人员;(2)在本院办理自侦案件过程将被要求提供证据的人员;(3)在本院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已经提供了证据的人员;(4)与1至3项所述证人有近亲属关系而需要提供保护的人员;(5)基于其他必要理由而需要提供保护的人员。

(四)完善证人保护措施

1.明确证人保护启动程序

笔者认为,证人保护的启动程序既可以由证人或与之有特定联系的人向公检法机关申请,也可以由公检法机关经审查后依职权启动。在此之后,证人应与相应的保护机关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写明保护方式、保护期限、保护级别等内容。若保护机关有失职或渎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排除证人有受到侵害的危险后,证人保护程序方可解除。

2.社会辅助措施与经济辅助措施

证人保护制度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这涉及到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借助于社会的力量。第一,应当对出庭作证的证人提供最基本法律援助,尤其是当其人身权益遭到侵害时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以及提供诉讼服务。第二,有些证人在诉讼中起到了关键证明作用,对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建议对于这些证人及近亲属受到伤害而提讼的,法院应免收诉讼费用,并提供免费律师帮助。第三,设立证人保险制度,确保证人因作证而遭受到意外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能够得到补偿。第四,建议建立证人奖励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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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少华.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的证人保护[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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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胥著华.刑事诉讼制度证人保护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11.

[5]禹世伦.论刑事证人保护制度[D].山东大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08.

[6]张霖.改革我国法院经费保障体制的探索[D].西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10.

第11篇

摘 要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施工行业处于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如何在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好团队优势,突破单兵作战的局限,进一步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现场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电力建设项目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的目标转变。

关键词 电力行业 劳模 管理

结合送变电行业野外群体施工的特点,浙江省送变电“彭立新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了大胆实践,始终坚持事前谋划、过程完善、团队协作、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以“一室统筹”“两站互动”“三责鼎立”“四精要求”“五互管理”的“五步工作法”创新思路,在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大创新领域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传承发扬劳模精神的同时,带动整个团队助推为企业创新发展。

一、第一步:“一室统筹”

“彭立新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团队的管理中枢,是全面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的指挥中心。如果将团队比作人体,那么“一室”就是团队“掌门人”的头脑。负责全面协调统筹发挥创新优势、统筹策划创新课题、统筹组织创新考核、统筹选树创新标杆,统筹分享创新成果,用创新理念培养员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勇气”,引导员工树立“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正确事业观。

二、第二步:“两站互动”

以全国劳模彭立新为掌门人的“劳模创新工作室”下设两个工作站:“邢仕东劳模爱岗敬业示范站”和“蔡国治劳模技能教育实践站”,如果“一室”是人的大脑,那么“两站”就是两条腿,是“一室”管理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支撑点,托底“一室”创新主线思路,承载“一室”创新实践重任。“两站”的领军人不仅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的技术创新成果,还拥有大型项目的丰富管理经验,尤其是对特高塔施工技术具有较深的造诣,在项目管理的“模式创新”与“方法创新”上也具有独特优势,以“两站”为平台创新理论联系实践模式,加速加强年轻技术员的教育和培养,在推进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三、第三步:“三责鼎立”

劳模团队严格落实教育培训、管理创新、技术革新“三大职责”,在日常运作中确立了“三责鼎立”的新型模式。

(一)落实教育培训责任。制定人才培育管理计划,根据不同工种制定相应培育流程和目标,建立分公司人才档案库。编制不同专业标准教案,建立名师带徒和现场“边工作、边培训”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管理创新责任。制定团队管理创新计划,该团队年初提出 “一套思路、二项措施、三层机构”的创新管理模式,努力减少管理层级,整合内部资源,完善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实现“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的目标迈进。督促管理职能部门将企业制度进行统一梳理,对同类制度进行汇编,继续对“做大做强项目部,做精做实施工队”的创新课题进行探索研究,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发展。

(三)落实技术创新责任。制定团队技术创新计划,团队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各类专业科技论文等设定量化目标管理。以季度、年度为时间节点,组织推动 “技术岗位能手”和“技能岗位能手”的评选活动,对各项目部科技立项、QC小组活动、科技论文进行把关指导,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外单位推送本部门科研成果。

四、第四步:“四精要求”

为深入执行“三责鼎立”的工作模式,扎实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团队提出以“四项精神”促进“四精要求”的工作方针。

(一)弘扬团队精神,促进“精心组织”。 劳模管理团队应精心制订制度、精心策划方案、精心编排计划、精心确立目标以“精心组织”履行好管理职责。

(二)弘扬服务精神,促进“精心服务”。劳模团队成员,首先要有“精”的理念和“精”的追求,从而实现“精”的目标,为现场提供“精”的服务。

(三)弘扬钻研精神,促进“精心钻研”。劳模技术团队应精心钻研技术创新、精心攻克技术难题、精心改进施工流程等,保障实现劳模团队创造科研目标。

(四)弘扬创新精神,促进“精细操作”。劳模技能团队应精细核对技术参数、精细执行操作规程、精细检查安全用具、精细监督施工过程,是提高劳模团队确保安全生产、推进工程优质高效的保证。

五、第五步:五互管理

劳模团队通过“行动互管、优势互补、管理互动、生活互助、成果互享”等五互管理,为浙江送变电在省内外电力建设市场乃至南美大陆树立了优质品牌和良好形象,也为国家电网公司立足本土、开拓海外的发展思路提供经典案例。

(一)行动互管。制定《安全万里行和工作生活“行动互管”》方案,来确保员工的“行动安全”,保障员工在海外工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优势互补。劳模工作室在建设海外大跨越工程积极发挥高塔施工管理优势,为业主方开展送电线路技术、高塔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等专项讲座,既提高了业主方50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管理水平又增进了双方的友情;通过与兄弟单位开展“四题同创 互联共享 主动适应转型发展新常态”系列活动,积极倡导互利互助、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物力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形成信息互联、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支部共建的良好态势。

(三)管理互动。部分工程建设涉及单位多,协调难度大,劳模团队及时向业主提出“互动管理”建议:双方必须分别派出项目总工进驻交叉作业区域,亲自督促现场协调。在1000千伏特高压项目管理中,劳模团队结合目前项目管理新模式,创新制定了单基策划和单基放行制度,明确了项目部及施工队的职责义务,严格把控施工队伍,有效确保了各方的施工安全。坚持运行“互动管理”模式的各施工作业也卓见成效,当年参建的特高压工程荣获了“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

(四)生活互助。劳模工作室通过开通网络专用电话、设立乒乓球及阅览室、自制篮球架组织篮球比赛,开展拔河比赛、歌咏比赛等丰富的活动,让省外、海外工程全体员工安心工作、快乐生活。在生活方面做员工的贴心人,为每位生日员工专门准备一道精心小菜,送上生日祝福。让员工们感受到来自团队“家人”般的关爱。

(五)成果互享。凭借丰富的高塔施工经验,劳模团队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摸索实践,不断改进创新,获得了一大批使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既增强了输电线路施工技术水平,又为公司降本增效和转型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经历了在各项急难险重工程的锤炼,劳模团队成员自身能力得以不断提升,部分项目负责人也逐渐走上管理岗位,成为重点施工项目独当一面的骨干力量。

第12篇

关键词: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

1 预警管理理论

1.1 预警管理理论

按照预警目标的不同,预警管理人员会根据预警管理理论从而制定不同的监测指标与预警指标标准,同时利用标准来监测预警管理对象,并发出各种预警信号,在管理者应对危机以及预控过程中提供参考。

1.2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内涵

对大型体育赛事中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指的是组织赛事活动的相关部门在分析并监测危险因素后,及时发出各种预警信号,进而采用各种活动来预防突发事件。而应对大型体育赛事的突发事件,指的是当组织赛事活动的相关部门出现突发事件,从而组织采取有关活动以解决突发事件。

2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

以预警管理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分析大型体育赛事中造成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从而提出三个管理因素:赛事内外部环境;赛事场馆;赛事活动的参与者。导致突发事件出现的重要因素为:自然环境与社会因素;场馆因素;人为因素。

2.1 人为因素

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过程中,导致突发事件出现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预警管理的管理者。由于活动开展期间,人流量非常大,并且活动场地的范围较大,从而导致赛事充满了不安全因素。

2.2 场馆因素

在预警管理的客体当中,场馆管理是仅次于人为因素的重要因素。并且体育赛事通常在场馆举办,因此,场馆的安全就涉及到参赛者的人身安全。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巴西足球历史上就发生了六次由于球场坍塌而导致的群众大量伤亡。

2.3 社会和自然环境因素

论文中提到的环境因素,指的是体育赛事的举办城市在交通、卫生、治安等方面的情况。在对大型体育赛事进行预警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就是管理对赛事活动的安全性造成影响的内部坏境与外部环境。活动举办者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在预警管理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为比赛创造良好气氛以及提供高质量服务。

3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过程

3.1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过程如下:

3.1.1 大型体育赛事预警监测

监测时,应该把最有可能导致体育赛事活动出现状况的因素列为监测对象,并全程监控整个赛事。预警管理监测工作需要对赛事的场地、内外环境以及参与人员进行全面监测。预警管理的重点在于对与赛事相关的多个层面的参与人员进行预警监测,雅典奥运会期间,为了保证能够有效监测可疑人员,希腊警方在所有奥运会场馆周围都布置了200名警官,以确保赛事开展的安全性;场馆监测的对象包括对场馆自身系统设施与配套硬件设施系统;环境监测的对象是大型体育赛事所在城市整体公共卫生情况、治安情况、交通情况以及自然环境。

3.1.2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识别

之所以要开展预警识别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对引发现实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预警管理系统能够对体育赛事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的致错因素进行识别。同时,还要对体育赛事活动中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已经出现的异变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进行判断,也就是需要判断其导致突发事件的动态发展趋势。

3.1.3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诊断

诊断过程的任务是分析那些已经识别出来的现实致错因素,从中找出引起突发事件的源头。在针对体育赛事进行诊断时,首先需要对致错环境里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分析,找到其中最具危险性与危害性的因素,并深入分析该因素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损失。

3.2 预控实施过程

这种预控包括组织准备、日常监测、危机管理三个活动环节。

3.2.1 组织准备

组织准备是由大赛组委为了在预警管理工作开展之前采取的一项组织保障活动。为了确保预控对策活动和预警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这项工作需要预定并实施突发事件的对策,并对预警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制订。组织准备工作不但要对预警管理体系的活动进行规定,还要准备好良好的组织训练方式和对策,以便应对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

3.2.2 日常监测

日常监测的任务是专门监管预警分析系统中得出的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诱因。其任务内容包括:第一,日常对策;第二,危机模拟。日常对策的任务是预防并纠正大型体育赛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赛事能够快速恢复正常。危机模拟的任务是为了模拟和假设那些日常对策难以有效控制的赛事突发事件,以免赛事陷入更大的危机之中,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工作。

3.2.3 危机管理

之所以要在体育赛事过程中开展危机管理工作,是为了确保在突发事件难以预控、情况变得非常紧急时,能够快速拿出应急方案。体育赛事的特征是参与人群规模庞大,因此万一有难以预控的突况出现,就很有可能会引发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所以,安保指挥中心必须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紧急启动预警管理系统,以便对危机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机应对包括危机计划、紧急应对等。在有效克服危机之后,需要对计划进行及时地调整或重新制定,并恢复日常预警工作,确保所有的赛事工作迅速走上正轨。同时,还要对相关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改进工作机制,使得预警系统能够有效免疫同质危机,以免再次出现危机情况。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工作,能够使得大型体育赛事的损失降到最低,在确保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同时,还能保证体育场馆的财产安全,奠定了大型体育赛事的安全基础。由于大型赛事容易受到多种多样的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大型体育赛事的顺利、安全开展,我们应该对其进行长期的、全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刘亚云,钟丽萍,李可兴,范成文.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J].体育学刊,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