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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9 05:44:23

治超工作总结

第1篇

6月0日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治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一、治超工作总体情况

按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

我市进行了治超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市深化公路治超实施方案》,市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协调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给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针对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确定了我市的治超模式:成立专门组织,各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参加治超人员专职从事治超,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情况。为加大治超力度,解决绕行逃避检测现象,考虑现在治超一线工作困难,市治超办对检测站点进行了多次筛选,于6月5日前完成了治超检测站点和卸载场地选址工作。场地占用形式主要是在利用国省干线上现有路政中队和临时租用两种。经省纠风部门批准我市启动了十一个临时检测点,月省治超办根据冀纠风办[00]5号文件《关于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调整规范问题和审查结果的通知》要求,将我市治超检测站点调整为三个。

2、检测仪器购置和维修情况。我市路政部门原有0个便携式称重仪已于6月9日全部按新标准更换程序芯片并检修完毕,新购买台称重仪于6月日全部到货。所有称重仪已全部经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认定。

3、宣传和人员培训情况。由于这次全国治超实行统一的新标准,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在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发布公告;在公路沿线刷写标语;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单;对各大企业、厂矿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针对治超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对全市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交通部门于6月9日召集全市路政大队、中队长及治超站点人员进行了再动员和业务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认定和卸载标准、纪律要求等。

4、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现已公布的需改车型,市治超办与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并下发了有关文件,公安车管、交通征稽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之中,由于车主和汽车厂家对恢复工作不积极,目前我市需改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共75辆,已改行

驶证606辆,其他车辆正在进行之中。

5、路面治理情况。全市个治超检测站点自6月0日9时启动以来,截至月日共出动路政550人次;交警8人次,检测车辆7609辆,源头劝返5759辆,确认为超限超载的69辆,卸载货物76吨,罚款59.8万元。从目前统计来看,双超车辆由5%下降至%左右,治理效果比较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在认真总结华北治超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本次治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了以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的人员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治超办的日常工作。为便于工作,形成合力,办公室人员实行统一办公,专职从事治超工作,以便随时协调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治超办办公地址设在市公路管理处。同时,要求各县区也照此模式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部署本辖区的治超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源头治理力度由于本次治超实行新的标准和政策,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刊登公告,在电视台9个频道做游走字幕公告;印制了万份治超宣传单、标语和公告,通过在公路沿线及各村镇张贴标语和治超公告,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舆论氛围。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积极开展“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的恢复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各大厂矿、企业等实行上门宣传,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劝导其支持治超工作,按时恢复“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守法运输。尽最大努力缓解路面治理工作压力,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岗前培训和设备及收费标准认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不准”,坚持依法治超,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实行岗位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安全。全部检测仪器已检修并经质监部门标定;卸载货物的装卸和保管费标准已制定并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各治超点已在现场公示并执行。

1、加强安全教育,完善治超现场标志,确保安全。上岗前除执法教育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夜间执法

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同时在治超检测点前后00~00米的相应位置设置反光标志牌和反光锥形标筒,预先提示驾驶人员,防止安全事故。

2、在治超现场,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双超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减少了车辆往返、掉头等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3、

组织纠风、路政、交警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隐患,全年没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四)、严格执法,加大路面稽查力度为确保铁铲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根据路网特点和交通量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置了个治超检测点。要求各治超检测点相关部门人员联合执法,专职从事治超工作,实行部门职能互补,协调联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经检测超限超载车辆坚持一次卸载到位并处以罚款,绝不姑息,减少公路损害和安全隐患。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治超资金不足。交通部门购置称重检测设备和租用卸载场地以及治超人员工资及补助费用,还需省厅列入专项经费。

2、我市治超监测站点出宽城为固定站外,其余均为临时站点,治超一线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特别是暑期和寒冬季节,治超执法人员更需付出艰苦,能否批准把临时治超监测站建设成为固定治超监测站。

3、治超称重检测设备多为动态轮重仪,精确性不够稳定,容易与车主发生争议。

4、部门之间的上下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5、对地方保护、干扰治超工作的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从各检测点治理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超限超载车辆90%是本地区车辆(运输铁矿石、铁精粉;钢材;煤等车辆),集体闯关、拒检和故意堵塞交通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自“零点行动”和“铁铲行动”以来,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尽其职,全体治超执法人员扎实工作、克服困难,使我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市超限超载车辆得到明显遏制,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同时在治超工作中没出现安全事故,为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

大治超工作人员顽强拼搏、辛勤努力的结果。

第2篇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我市治超工作,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在20__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__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质检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了全市治超工作网,把治超工作全面落实严在组织领导、严在规章标准、严在监督检查、严在教育培训、严在系统完善的“五严”要求上,加强了对全市治超工作的领导。

2、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印发了《__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__]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进一步完善治超保障体系,健全治超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分解、质量考核和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上,做到工作职责清楚、任务目标明确。

三、采取措施,整体推进治超工作,成效明显

1、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开展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在治超工作中,交通、公路、交警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坚持使用称重设备进行车辆检测,杜绝目测检查;坚持严格按程序进行拦车检测和行政处罚,不以罚代纠;坚持以卸载为主,不消除违章违法行为不放过;坚持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执法纪律,强化路面执法力度。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取得了超限超载率、路面破损率、交通事故率降低和车辆通行速度提高、交通规费增加、运价合理回升的良好局面,巩固和扩大了20__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__]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了严管重罚;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超限超载统一认定标准的,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有的驾驶员计扣6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3、开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全市组织明查暗访活动4次,及时处理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期间,__市交通局举办了3期路政执法业务培训,__公路管理局举办了4期培训班。

4、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货物源头管理。为规范车辆市场管理,加大对全市车辆市场的整治力度,市

工商管理部门行动迅速,准备充分。在整治行动中,立案查处场外二手车交易案件58件,规范二手车交易798辆,补办营业执照634户;依法取缔59户非法拆装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没收非法拆、拼组装车12台,规范13家回收企业。同时,还对公路沿线的小煤场,货物分装场进行了治理,取缔无照经营7户,进一步加强了货物的源头管理。5、严查车辆“大吨小标”、“外挂”和非法改装车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及行驶证换发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及范围,认真核对本辖区已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应恢复质量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向社会和车主告知办理更正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办理了更正手续;二是按照《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更正机动车的载质量,免费换发行驶证;三是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在机动车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对此还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据统计,一年来共更正“大吨小标”车辆5836辆(次),占应更正车辆的95。

(2)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了养路费。一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规定征收养路费,如:对习水县、赤水市、道真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的881辆外挂车,计3760.5吨位,按省的规定征收了养路费;二是积极协调与邻省市在征费吨位、外挂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关系,在__召开了云、贵、渝、川四省(市)征稽工作联席会,形成了会议纪要,落实了对“大吨小标”车辆和外挂车辆的管理工作。

(3)加大了对“外挂车辆”的整治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外挂车辆”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实情,上报了专题报告;二是从8月1日起对在驻地营运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征收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管费;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严重的“外挂车辆”实行从重处罚,全额收取公路损害赔(补)偿费;四是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产生“外挂车辆”的原因,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4)严把车辆上牌关和市场准入关。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新增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发放车辆牌照,在源头管理上严格按照标准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的联系,严把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

(5)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车辆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由市工商局制定工作方案,会同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征稽处、技监局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检查车辆计130辆次,对非法改装车辆由运管、交警、征稽处理55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9起;检查机动车辆维修场256个,端掉非法改装车厢黑窝点9处,进一步规范了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

6、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治超长效管理机制。一是降低通行费标准和运输成本。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的意见》的要求,将五、六类车的通行费标准降低20以上,重新公布并切实加以执行,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益;二是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交通(公路)部门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从硬件和软件上加以规范;对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及时向省上报增设固定检测点;同时,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实现站(点)建设规范化、治超工作制度化;三是加强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交通运管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实施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部分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依法给予了严厉处罚;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整治手段,加大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

7、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一是确保了交通畅通。交通(公路)部门密切关注公路交通流量情况,加强交通组织和疏导,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段,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压力,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公安部门增派警力维护治超现场,确保了交通畅通;二是实施了分类管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规范装载行为,切实把好车辆“出门关”,在运输途中,不实施卸载措施,实施了分类指导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电煤运输“一卡通”。按照省“保障电煤、煤气用煤、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要求,贯彻落实《__市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持省电煤“一卡通”不超限超载运输电煤、煤气用煤的车辆,以源头超限超载检测的数据作为超限超载检查的依据,沿途超限超载检测站不再重复过磅检测,确保电煤供给,为“西电东送”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服务;四是坚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于持有车辆户主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持有合法道路运输证,并且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达到80以上的本地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全额免收通行费,并继续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等“三不政策”,确保了“绿色通道”畅通。

8、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围绕建立治超长效机制、逐步严管重罚、大吨小标恢复、整治外挂车辆、保障交通畅通等几个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超限超载酿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为重点,在国省干线公路设置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散发治超宣传资料49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976幅,制作墙式宣传标语150幅,张贴宣传标语973张,制作宣传龙门架2套,制作大幅宣传牌4幅。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车主、驾驶员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

9、其他工作。一是加强了治超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了治超工作有关数据;二是加强了治超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了治理期间运输价格变化、干线公路货车流量变化、煤粮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输情况和价格波动等问题;三是保证了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治超工作要求,出台政策筹集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治理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工作、

生活提供了经费保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四、20__年治超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现对20__年的治超工作作如下安排。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治超工作责任

为全面加强我市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20__年我市治超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体要求,明确职责,制订方案,完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治超工作。

⑴各治超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切实对治超工作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治超机制。

⑵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切实负责,常抓不懈。交通作为主管部门,要负起治超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⑶公安、发改委、宣传、工商、质检、安全监督和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推进治理工作平衡有序开展。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严密防堵与积极疏导相结合,明确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⑴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联合治超,按照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对继续上路的恶性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作为不卸载标准,对超过卸载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坚决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的严重程度,在认定幅度内相应增加处罚额度。对车货总重不超过国家三部委交公路发[20__]455号文件规定,但轴载超过交通部20__年2号令限值的,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部2号令的规定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治理中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的,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对车辆超限超载严管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

⑵加大对现有“大吨小标”车辆和整顿汽车改装企业的工作力度。经贸委、工商、公安、质检部门要按照[20__]30号文件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对现有“大吨小标”车辆和整顿汽车改装企业的治理工作。

⑶加大对县乡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利用固定和流动检测站点,对绕道、逃避检测等现象进行打击,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保护县乡公路的完好畅通。对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予以打击,坚决依法查处。

⑷加大查处假冒军车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的力度。军队、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军车交通违法处理办法》(黔公发[20__]2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对假冒军车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⑸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20__]3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维护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要加大协查力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查处不带营运证或使用伪造的营运证、逃避违章登记的行为,加大对超限超载违章营运驾驶员及其所在企业的监管力度,查处擅自改装车辆的维修经营者,对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的道路运输站(场)进行相应处罚。

3、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

根据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期、有效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现象。

⑴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国、省干线和高等级公路上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外省进入我市的超限车辆应坚决处置于进境处;县乡公路上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点把好源头关,将超限车辆杜绝在源头。

⑵建立明查暗访巡查制度,加强治超监督检查。交通、公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坚决纠正治超工作中不依法行政,不执行政策的行为,使治超工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对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⑶加强检测站点建设,逐步建立监控网络体系。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对现有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建设加大力度,投入必要的资金和物力,以适应治超工作需要。同时,要对现有超限运输检测站点进行适当调整,重点加强源头和重点区域检测站点的建设,逐步形成全市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长期、有效的监控检测。

⑷公安、交通、工商管理部门要继续抓好现有“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和汽车改装企业整顿工作,强化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力度。

第3篇

县工信委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治超文件精神,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职能执法部门一起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治超,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截至7月底共对规模以上企业及部分小企业货物运输情况进行监督。走访巡查企业累计128家,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向企业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省市县有关文件。

一、加强宣传。我委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对企业的保护”成为共识。

二、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源头的监管,即货源头。为此我委深入各相关企业,把工作落实到货源企业,让货源企业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企业和矿区的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做到人人皆知,心中有数。

三、约谈代表。对已经因为超限超载原因被处罚的企业(如:南方水泥)以及有超限超载苗头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在约谈中据理依法,说明超限超载给社会带来危害和隐患,突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指出超限超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主要依法依规合法经营。

四、明确责任。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委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委治超工作的开展。

治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我委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治超领导组的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二、治超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施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意义,治理标准和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三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对“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年审。从年月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月向交通规费征管部门提供“大吨小标”车辆更正后的核定载质量数据。

四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集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交通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2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

3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55吨;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要符合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4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凡车货总重超过上述标准的一律预予卸载处罚。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气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部门职责

1纪检监察部门:一是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

2交通部门:

公路部门职责:一是依法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卸载机具、摄录设备、提供卸载场地;二是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确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三是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并处罚。

运管部门职责:一是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登记;二是对无证营运,无从业资格证,靠营运,落外地籍营运等车辆进行处罚。

征费部门职责:一是检查规费征缴情况,对偷逃公路养路费的车辆进行处罚;二是根据所测超限吨位,补交公路养路费。

3公安部门一是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卸货场地,维持治超工作的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二是对超限超载车辆暴力抗法,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置;三是对套牌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查处,四是对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

四、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利用一年时间进行集中治理。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月日时起交通、公安等部门将统一采取行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严格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为确保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从第三阶段起,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继续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抓好治超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主任兼任,副主任兼任。

六、有关要求

1交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处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五不准”即不,擅自放人情车;不准收车主或司机的钱物;不准在处理违法车辆时互不配合,推卸责任;不准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现象;不准擅自离岗。进行超限超载运输检测时,不得影响公路畅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时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款所得须及时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5篇

在全国开展集中治超工作一周年之际,我们再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一年来治超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治超工作任务,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刚才,国家发改委欧新黔副主任传达了国办《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山西、贵州三省市分别介绍了开展治超的情况。下面,我代表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讲三个问题。

一、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年来全国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去年*月*日,八部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集中治超统一行动。一年来,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省级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了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治超工作总体上顺利推开。交通、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万人次,检查车辆8275多万辆,卸载货物1200万吨。发展改革委公布了10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涉及250多个企业、1.2万多个车型、245万多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清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撤销了2万多个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型。公安、交通部门免费更正和恢复了全国203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吨位,依法增加运量360万多吨。工商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4万多人次,检查车辆改装企业8.6万家,查处违法案件2000余起。质检部门出台了我国首部规范车辆生产的强制性国标,组织开展了汽车产品质量3C认证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活动。交通、价格部门出台了降低大吨位车辆通行费的措施,运用经济调节办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宣传部门开展了有广度、有深度、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安监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法制部门及时研究和调整有关政策法律问题,为依法治超创造了有利条件。纠风、财政等部门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年来,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车辆超限超载的比例大幅下降,从治理前的80%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在机动车总量增加16%的情况下,去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较上年减少10万起,死亡人数减少5100多人。今年以来,全国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安全事故较去年同期减少14起。三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取缔了非法汽车改装企业728家,85%的车辆恢复核定吨位,90%的运输业户合法装载运输,市场恶性竞争减少,运价合理回归;四是经济调节效果得到呈现,10吨以上货车普遍降低了20—30%的通行费,江苏、安徽等省试行计重收费,依法运输车辆和多轴大型车辆的运输成本降低,效益增加;五是资源消耗大幅降低,合法装载延长了车辆使用寿命,原来货车使用2年、轮胎使用2个月即报废的现象基本扭转,汽车维修费用也减少了。在开展治超工作的同时,也有效保障了道路运输,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20*年,公路货物运输完成货运量124.5亿吨,比上年增加8.5亿吨,占全社会货运增量14.2亿吨的60%,治超工作没有影响宏观经济运行,运量增幅明显,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治超期间,开辟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公安、交通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公路交通以及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市场供应正常,物价平稳。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对治超工作反响良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强烈要求治超工作要坚持下去并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的“两会”还把治超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介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予了高度评价。

回顾一年来集中治超工作的实践,我们得出以下三点启示:一是必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治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靠部门联合、地区联动进行治超,否则就有可能事倍功半或半途而废;二是必须坚持依法整治、堵疏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依靠科技手段,通过经济调节、政策引导,才能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三是必须要有正确的舆论引向、依靠全社会的支持。针对社会上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的“不超不赚钱”、“治超就是罚款”、“法不责众”、“治超是一阵风”等片面认识和观望态度,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治超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也关系到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进而了解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使治超由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和公众行为,从而形成有利于开展治超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推进治超的高压态势。

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深化集中治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国务院领导对治超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一年来,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永康、建敏国务委员先后作出20多次重要批示,对治超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和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19日,家宝总理批示要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去年12月26日,黄菊副总理出席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大治超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今年3月22日,永康国务委员批示:“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望各方协力,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务求取得更大成效。”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了长效治理的要求。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既是对一年来治超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明确了做好今后治理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治超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集中治超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和基础尚未彻底消除,治理成果还不够稳固,“大吨小标”车辆尚未彻底纠正;二是目前超载率控制在10%,意味着全国还有60多万运输业户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超限超载行为,治超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三是经济调节效果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一些运输业户仍有观望倾向;四是长时间高强度执法引发的人员疲劳和松懈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治超工作力度下降,春节以来少数地区超限超载反弹严重;五是一些地区暴力抗法现象有所增加,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年来的治理成果表明,治超工作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既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这项工作不仅为运输业户守法诚信运输、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提供了保证,而且为保证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了必要条件,更为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所以,治超工作绝不仅仅是解决车辆装载、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问题,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检验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提高行政能力的体现。我们要不断深化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办《通知》要求,坚持不懈地把治超工作抓紧抓好,绝不能半途而废。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实现集中治超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通过3年的综合治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这是治超工作的重要目标。过去的一年是集中治理、打开局面、争取理解、探索经验的阶段,通过强化宣传和专项整治,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从现在起,治超工作进入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的阶段,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少数恶意超限超载的违法分子,基本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探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八部委已联合了《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提出了年内将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超、科学治超,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今年治超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治超列入政府工作重点,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公安、发展改革、价格、宣传、工商、质检、安监、法制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措施,保障经费,确保部门联合、地区联动,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宣传不断、力度不减。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从7月份开始,对车辆超限超载要依法严管,保护广大合法运输业户的利益。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实行联合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超载超限车辆实行严厉处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程度确定处罚额度,恶意超限超载的要按上限处罚,同时对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将分期公布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要针对重点监管车型和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公安部门要增加警力,严厉打击治超工作出现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不法分子,净化治超工作执法环境。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国治超领导小组将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全国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重点督办,加快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与更正工作,确保年内更正率达到95%以上。对于车主不愿更正、超过规定时限的车辆,年检时将不予通过。发展改革委要在年内再公布“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更正表,以便目前确需更正但未予公布的车辆尽快恢复吨位,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及时申报。所有2005年4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将一律视同违法车辆,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并承担相应责任,发展改革委也将撤消其《公告》车型,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发放车辆牌照,禁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7月份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汽车非法改装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严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打击。此外,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各类货物分装场,非法的站场要坚决关闭,违规的站场要停业整顿,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通过对车辆源头、装载源头以及路面行驶等三个环节实行“封堵”,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首先要把好三个关口: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办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各地要采取措施,规范车辆生产和改装行为,确保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改装车辆一律不得出厂,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改装企业一律清除出市场,严格把好车辆生产和改装关;公安交管部门要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工作,确保外廓尺寸、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符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杜绝非法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把好车辆注册登记关;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运输车辆结构,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严格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

同时还要建立三个体系:交通部门要结合公路建设,设置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的检测站,改善条件,加强管理,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建立起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体系;交通、价格部门要落实大吨位车辆降低通行费的措施,研究修订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方式和管理办法,并以华东区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开展计重收费工作,建立鼓励多轴大型车辆发展、降低运输成本的交通规费管理体系;法制、交通等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公路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同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对严重破坏桥梁和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与保障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穿治超工作的全过程,提前宣传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做法、成效,有针对性地宣传重点工作。宣传部门要及时引导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舆论宣传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治超机构要继续按照全国治超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密切监测和跟踪了解市场动态和公路交通流量,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对出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必要时要及时启动运输应急预案。交通、公安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坚持保交通畅通优先,对交通堵塞严重的路段,要加强疏导;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要继续实施“三不”政策,同时加快全国高效绿色通道建设,实现治超工作与保障运输的双赢。

第6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作为我县公路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并重,优化干线、农村公路治超网络布局并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息技术等手段,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货运源头实现分类科学,监管有效,政府公示的源头监管点(或区域)覆盖率达到100%,对县境内的其它非煤矿山、河道采砂企业等一般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有效监管率达到95%以上。与路面治超形成有效联动,对路面查处的车辆倒查处理率达到60%以上;路面治超实现网络全面合理覆盖,超限超载率稳固控制;全面形成科学管理,常态管理的治超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层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源头治超责任。

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各单位要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层层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形成科学完善的层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坚持将治超成效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佳评差挂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科学分类,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货运装载源头不同特点科学分类,通过全面推行源头监管企业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货物装载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县交通运政部门对政府公示的秦源煤业一类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要长期派驻监管;对县境内的其它非煤矿山、河道采砂企业等一般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要加强巡查监管。加快建立完善货运装载企业、货运企业、货运车辆以及驾驶员等各个源头环节长效监管机制,对源头企业收取治超保证金,并建立装载企业、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纳入信誉考核管理。

(三)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按照源头(装载企业)、路面(治超站、卸货点、检测车、收费站)、源尾(建筑工地、收货企业)联动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配合,以“路面促源头、以源尾补源头”,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治超卸货场、计重收费站、流动检测车“五位一体”、互联互动、相互补充、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

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与公安、国土资源、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日常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违法车辆处理程序和信息抄报流程及内容,规范联动流程、落实联动责任、实施有效联动,对路面和源尾发现抄报的非法超限车辆,严格倒查源头,要严格落实“黑名单”和“一超四罚”制度,对路面查处的车辆倒查源头,追究货运企业、驾驶员、装载企业的责任,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倒查处理率达到60%以上。对巡查或倒查发现的非法超限运输装载源头,要及时报告县治超领导小组进行清理整顿。

交通路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建材物资源头场站和建设项目集中的县乡路段加强路政、治超巡查的检测力度,综合运用路政、治超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施工单位和源头场站擅自占用利用公路、私设平交道口、建材运输车辆限绕行、随意抛撒污染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将纵容车辆超限装载、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信息上报县治超领导小组,严肃查处并追究其责任。

国土资源、水利部门要与各自归口管理的非煤矿山、河道采砂企业等签订治超目标责任书,协助交通运政部门收取企业治超保证金,制定违法企业的惩治和监管措施,并落实专人监督企业安装出厂(场)称重计量设备。

发展改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储煤场点及建材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车辆超限超载。

监察部门要对治超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实行责任倒查;并做好治超执法行为和行风的监督检查。

(四)健全治超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治超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力度,充实治超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设立治超工作机构,确定编制和经费,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职责,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这次活动分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年4月上旬为制定方案阶段,各单位根据《公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和长效治超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年4月中旬至9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三)年10月为完善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完善提高,县治超领导小组将进行督导。

(四)年1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对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治超领导小组将对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由县治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固定的治超联系人,在4月10日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报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将“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源头治超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县治超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部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任务全面完成。

第7篇

一、注重日常工作的各项内业资料的积累

1、 分类记录各项工作。集团公司为一线各治超站统一按照内容规定了内业目录并配备了内业资料记录本。我站根据集团公司的治超工作要求,将治超站的各项工作都按照规定分类记录,如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以及特殊车辆等,保证记录的全面、准确、详实。

2、 全面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对于站点的内业资料注重日常积累,及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真实反映治超站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使各项工作都有相关资料可以查阅,将实际工作记录在内业资料中,通过内业资料体现相关工作,展示我站良好的工作氛围。

3、 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治超工作部署。我站人员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相关治超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开展治超内业工作,始终与上级治超部门保持步调一致,使我站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阶段实施相应的治超政策,紧随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推进整体治超工作。

4、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前进。我站的各项治超工作做到先计划后总结,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相应具有切实指导作用的工作措施,使治超工作有序进行。

5、 加强内业资料的创新。做好日常内业资料积累的同时,仍然必须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内业资料建设。俗语说得好:做任何事情就像在水中划船一样——不进则退。我们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发扬创新精神,推进治超工作。从实实在在的工作开始,在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弘扬高速集团的企业精神,展现高速公路人员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具有特色的内业资料

1、 加强定期情况的上报。为了方便各项工作如期上报,将定期上报的情况进行归类,如期进行登记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

2、 全面细化归档,制作相应的目录便捷查找。为全面展示治超工作的日常情况,我站细化相关工作,增加了相应的内业资料,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并制作相关目录便于使用查找。

3、 保证内业资料的外表整洁美观。注重内业资料准确全面的同时,还应加强内业资料的整洁美观。我站为保证内业资料的整洁美观,特别制作了内业资料封皮,加强了内业资料的美感。

xx治超站的内业资料虽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但还应继续加强完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作为一线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每当看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认同和赞许,心头总是有说不出的喜悦和温暖,并充满着对以后工作的激情: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发扬“和谐、创新、高效、卓越”的企业精神,勤奋工作,敬业奉献,展现高速公路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8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机制;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U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7-0070-01

1 陕西省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取得的成果

陕西省自2003年早于全国一年启动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2004年又随全国开展集中治超,之后又经过强化治超、深化治超等专项活动,以及不断完善治超检测站等措施,全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率迅速下降。2008年,陕西省启动深化治超活动,确立了严防重管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保护稳定农村路的主要任务,治超工作重心从干线公路为主转向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全面治超,有利地促进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有效开展。2009年,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促进了治超工作的有序推进,长效治超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1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超“春雷行动”。经过大力整治,农村公路治超取得良好效果,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率从强化治超前的20.0%下降至3.0%以内。

2 陕西省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陕西省治超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2.1 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任务繁重

2005年以来,陕西省交通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万多公里。截至2010年1月,全省农村公路已达13多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9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农村公路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多数路段由人民群众领养。由于没有强制权,对在农村公路上从事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此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越来越频繁,行驶农村公路的运输车辆越来越多,加大了路政管理的难度。

2.2 区域内短途超限超载车辆成为农村公路治超的难点

随着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超限超载运输业户为躲避治超监测站检查罚款绕行农村公路现象日趋严重。尤其是在干支线交汇的节点位置以及砂石、煤炭等运输活跃地区,这一现象更为严重。当地运输业户以“游击战”形式与治超人员玩捉迷藏,躲避检查,闯关逃检、暴力抗法等,给工程技术标准较低的农村公路造成了极大地破坏。

2.3 农用车辆超限超载标准难以界定

相对于干线公路来说,行驶农村公路的车辆类型更为复杂,改装车多,许多车辆不装载也超限等现象普遍存在。但在车辆超限标准的认定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给一些部门和车主钻政策的空子留下了隐患,使治超工作进退两难。目前,通用的做法是,县、乡道为三级公路的严格限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车辆驶入,县乡道为四级公路的严格限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车辆驶入,等外公路和村道严格限制车货总重10吨以上的车辆驶入。对技术等级高或设有治超站点的路段,按照国省干线公路的治理方式进行。这一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及实践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

3 构建农村公路治超长效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农村公路具有线路长、分布广、监控难、手段少的特点,相对于收费公路的全封闭来说,农村公路是一种非封闭式的运输载体,通行的交通工具复杂。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治超的新模式。

3.1 明确治超工作责任主体,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监管

2008年6月,陕西省交通厅颁发了《陕西省关于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治超的责任主体,县(区)交通局是农村公路治超的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在治超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交通局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作用。

做好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工作,需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联合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交通、国土资源、煤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等你手段,严控货物装载源头,有效杜绝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载货、上路。县(区)运管所对登记入册的货物装载单位,应采取派驻人员、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路政执法人员加强资源集中区域所在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车辆,直追源头,对源头企业组织监督检查。县(区)政府督促国土资源、煤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定期检查货物装载企业经营活动。省交通厅将货物源头监管工作与交通投资计划挂钩,对于源头监管不力的县(区),核减其农村公路建设投资。

3.2 加强公路治超区域合作,实施干支线联动治超

第9篇

同志们:

昨天上午,省里召开了治超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12月19日以来全省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治超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部署。今天上午省、市治超办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期间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精神,今天下午,我们召开手机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期间的治超工作。这里我重点讲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省市有关精神。

主要有五点:第一点,要高度重视期间的治超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线工作人员要坚持上岗执勤,不误岗、不脱岗,做到放假不放治超工作。第二点,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公路、交通、公安、交警、煤炭等部门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遇有情况立即能拉得出,用得上。第三点,严格组织纪律。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放黑车、收黑钱、打麻将、饮酒,务必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执法。第四点,要对超载车辆和行为人实行快查、快处、快放,绝不能发生无人管理、交通堵塞的事件。第五点,要坚决确保道路畅通,保证电煤运输。第六点,省市要派出专门督查组对节日期间的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第二方面,关于我县治超工作的安排。

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严格执行省市的精神,做到对超限超载车辆和行为人快查、快处、快放,确保道路畅通。二要严格按照李县长的指示精神,对超限超载车辆和行为人坚决实行“三扣一拘留”强制措施,决不能放过一辆超限超载车辆,始终保持治超的高压态势。三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治超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每天的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对有关信息进行及时的通报,对省、市、县领导的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做到不耽事、不误事。公路、交通、煤炭、公安、交警五部门必须安排好值班,确保每一个站点每一名工作人员节日期间不脱岗、不误岗。四要扎实开展流动稽查。流动稽查队不放假,要坚持不间断巡逻检查。节日期间所用车辆,由公路段、交通局负责安排,各调一辆车供流动稽查队和应急使用。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检查的准备工作。在节日期间,省市都要派出督查队明查暗访,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要求下属人员,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六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期间,我们实行特殊时期特殊手段,对每一项责任行为实行倒查机制,谁误事谁负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总之,大家一定要守土有责,团结战斗,努力做好期间的治超工作。

第10篇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整治行动方案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分析,找准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根据不同阶段行动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

1、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监部门要强化对运输、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平安畅通辖区,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为载体,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科学精细管理,为创建“五个”和加快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酒后驾车、超速超载、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会车、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避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涉及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组织开展以旅游客车,出租车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大检查。社会事务办、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校园周边动态和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周边及学生出行安全。交警部门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飙车、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超速超载、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会车、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电动车违法上路等突出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2、开展土方车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召开的紧急防事故会议精神,4月11日-18日,中交警、安监、行政执法等部门力量,开展土方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土方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行驶路线、污染路面、无牌无照、不按期检验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

镇预防办要适时深入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收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总结至镇预防办。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长助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整治行动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预防办。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以特区30周年庆典和文明城市考评为契机,将本次中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找准切入点,细化工作方案,对中整治行动迅速做出工作部署,层层动员,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全力以赴推进中整治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重点围绕土方车、酒后驾车、夜间飙车、超速超载、校车、旅游客车,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黑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在加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基础上,向城市主要干道延伸勤务部署,提高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齐抓共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的整体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切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实效。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产业兴县”战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管理秩序、运输生产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全县列养公路无超限超载运输,确保公路的完好和安全畅通。

通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治理,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四、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假冒军车、悬挂非法标志等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

(二)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三)严厉打击闯关逃费、阻碍交通、干扰执法、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加强车辆出场(厂)出站源头企业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出站。

(五)严厉查处其它公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限载通告。

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限载通行通告。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1至5种情形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量不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量不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二)整顿运输秩序。

1、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对擅自改变车箱长度或拦板高度的货运车辆,依法拆除加装的车厢墙板,并依法从重处罚。

2、清理整顿假冒军车,严禁军车从事民营货物运输。

3、加强对汽车修配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汽车修配企业非法改装车辆、加装车厢墙板。

4、完善营业驾驶员和货运企业的信誉档案。对于超限超载违法事实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加强站点执法。

1、超限检测站对进站检测超限的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登记项目包括车主姓名、车牌号、车型、运输货物名称、载重、超重及源头企业名称;对超限车辆责令车主自行卸载,对拒不卸载的予以强制卸载,保管货物三天,三天后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买,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2、在超限检测站设置电子监视探头,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记录资料完好保存,作为处罚的依据。

3、对以不接受检查或卸载、恶意堵塞209国道、检测引道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四)强化源头治理。对生产性企业和运输装卸企业实行源头监管。各相关主管部门与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码头等签订货物装载不超限超载协议,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出站。

(五)规范运输市场价格。召开矿山及物资运输企业座谈会,规范运输市场价格,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依法查处。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矿山、码头、水泥生产等允许超装车出场(厂)的企业、在道路上行驶的超限车辆,以照片、影像形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方式可以是实名,也可以是匿名。设置举报电话,由公路段、公安局联合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严厉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七)加强新闻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和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暴力抗法或冲岗的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争取社会各界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共同遏制超限运输蔓延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严把车辆注册、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掌握车辆注册一手资料,车管、交通、公路部门要及时沟通车辆信息,确保车辆参数核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杜绝“大吨小标”及只注册行驶证而没有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上路行驶。集中整治过后实行“三个不减”,即力度不减、人员不减、经费不减,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六、明确部门职责。

公路段:(1)负责全县国省县道上设置流动超限检测点,开展流动超限检测,以遏制超限运输;(2)负责检测站设备维护和管理;(3)负责货运机动车辆进行超限检测;(4)负责货运车辆通过检测属超限的依法收取检测费和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并责令超限车辆自行卸载;(5)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道、村道进行超限运输治理。

公安局:(1)负责维护治超秩序,确保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接到超限检测站报警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处警;(2)对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治安案件一个月内结案,并将查处的结果在新闻煤体上予以曝光。

公安局交警大队:(1)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站检测;(2)负责维持检测站交通、卸载秩序等工作;(3)协助公路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按规定进行卸载;(4)负责对堵塞国道、检测引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强制疏导交通;(5)负责拆除货车非法加装车厢墙板,对擅自改变车箱长度或拦板高度的货运车辆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6)负责对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安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货物装载的监督管理,严禁煤矿企业放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厂)。

国土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矿山企业放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厂),协助安监局对煤矿源头货物装载的监督管理。

工商局:(1)加强运输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和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2)协助运管所对修配企业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交通局:负责对码头装卸等企业的监管,严禁水运物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码头)。

人武部:负责对军车从事民营运输的查处,对假冒军车进行清理整顿。

运管所:(1)加强对运输企业货物装载的监管,与运输企业签定不超限超载协议;(2)对于超限超载违法事实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3)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的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4)负责对县内汽车修配厂进行清理整顿,严管非法改装车辆、加装车厢墙板的修配企业。

商务局:负责对水泥厂、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等货物装载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发改局:负责协调运输市场价格,指导货方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价,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质监局:负责称重地衡进行校验和计量检定,每年不低于2次,出现故障后,一小时内赶到工作现场。

广电局:负责治超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其案例,对恶意超限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中出现不作为、循私舞弊、等行为予以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县道、乡道、村道行驶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依法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行政,公开执法,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要加强信息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度,及时防范和妥善解决各类突发性事件。各相关部门既要履职尽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失职渎职,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县财政对治超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保障。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拒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觉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妥善处理应急事件。在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堵塞公路、集体闯卡和围攻执法人员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安排一定警力,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在开展治理期间,县纪委监察部门将对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1、不准;2、不准为超载车辆和违规企业说情;3、不准简单粗暴执法;4、不准对执行方案软拖硬抗;5、不准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6不准乱收费、乱罚款。7、不准随意认定超限超载;8、不准私自放行未处理的超限超载车辆。县监察局专门行文,对部门执行本方案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纪委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决不姑媳迁就。在县公路段设立超限超载车辆行为举报电话(4331773),在县监察局设立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监督电话(4333809),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方法步骤

从2007年11月19日至2008年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9日—11月25日)

1、安监局牵头,国土、发改、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11月19日至25日召开矿煤企业座谈会,与煤矿企业签订限制超载超限协议书。

2、交通局、商务局牵头,发改、运管等有关部门配合,11月19日至25日与码头、运输公司、水泥厂、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等企业签订限制超载超限协议书。

3、公路段牵头,11月24日至25日对治超人员集中学习整顿,签订目标责任状。

4、公安、交通部门牵头,通过宣传车、电视、网站、通告等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重要交通要道设立醒目限载标志。

5、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牵头部门签订超限超载治理责任状。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6日—12月11日)

公路段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茶店子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治,初见成效。

第12篇

一、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

2011年,监察支队安排各直属大队和县区大队(站)运用各种有效手段,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治理,出动执法人员32304余人次,查处“黑出租”1017辆,始终保持打击“黑出租”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治理效果。

(一)集中全市交通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今年1月份,开展了至河口线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流动检查与驻点检查结合、打击与宣传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坚持严格执法、形象执法和安全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1人次,执法车225辆次,检查可疑车1727余辆次,查扣“黑出租”17辆。4月份,启动了“春夏保畅通”联合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线路和重要交通节点,全市交通监察执法人员每周一、周四采取集中联合执法,在中心城区和至河口线路开展“黑的”重点治理工作,有效地弥补了各大队单独执法人员少、势单力孤、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劣势,各大队协调配合非常到位,经常开展早查行动,提升了治理效果。活动开展以来,查扣“黑出租”135辆。8-10月,我们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黑治超保平安”专项行动。各县区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共出动执法人员9473人次,执法车辆2283辆次,检查车辆21590辆次,查处“黑出租”206辆,超限货车942辆,卸载货物588.04吨。专项行动期间,区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督办和回复,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黑治超”工作,特别是对西城“黑摩的”整治有力,保持了高压态势。河口区监察站与各交管所组成联合队伍,并与公安交警、治安等部门联合,查处和打击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的个人和团伙,对“黑出租”聚集点进行重点清理,组成专门行动小组对河口—、孤岛—线路进行了大力整治。广饶县组织执法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交接班制度,依托治超站点,重点治理“黑出租”,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垦利县成立了4支治超分队和1支“打黑”综合治理分队,对重点干线公路实施24小时不间断流动治理,联合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局等执法单位组成联合执法中队,重点对井下、钻井五公司、庐山路附近区域的“黑出租”、“黑摩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利津县把全县划分为南北两个执法区域,制定了值班表,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明确责任,定时轮岗,整治力度不断加大。

(二)集中驻点检查与分散突击巡查相结合,强化日常治理工作。在日常治理过程中,针对“黑出租”从业人员钻执法时间间隙和地点空隙的情况,我们采取反制措施,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无缝隙的检查方式,有效破解“黑出租”从业人员掌握执法行动规律、规避查处的难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点、线、面互动,对“黑出租”聚集区域有针对性的采取蹲点暗查取证、突击检查震慑方式加强治理;对公交站点、客运线路“黑出租”候客载客行为,加大流动巡查密度,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总结经验,在调查取证时,将“黑出租”从业人员与乘客分开询问,及时取得有效证据,通过调查了解“黑出租”非法营运特点,安排开展经常性早查、夜查行动,对早上5点至8点、下午6点至8点这两个“黑出租”集中出没时段进行重点治理。同时,专门针对热线举报和多次被查处的“黑出租”运营人员进行面对面谈话,讲明利害,劝诫其退出非法经营行业。

(三)充分发挥行风热线功能,提高治理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将举报反映的“黑出租”车号、运行地点、时间,及时通报各执法单位,跟进查处。对热线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每月举报反映的“黑出租”情况制表印发至各执法单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经常突击检查这些“黑出租”聚集地点,随时关注查处这些“黑出租”。对行风热线举报客运线路上的“黑出租”登记印发沿途各县区,加强协查处理。把治理“黑出租”与方便市民出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现场查扣“黑出租”时,尽力安排车辆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增强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今年,共受理“行风热线”举报200余件,均能做到结案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了遏制“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震慑非法经营者,使治理活动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出行观念,自觉抵制“黑出租”、“黑班车”和“黑线路”,我们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悬挂标语、录音磁带反复播放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打黑”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在车站、流动人口聚集区、商场、一些主要线路及周边“黑出租”集中地区悬挂“拒乘黑出租是您全家人幸福的选择”等标语和条幅,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乘坐“黑出租”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动群众拒乘“黑出租”。我们积极向日报、现代交通报等媒体投稿,今年以来,先后有28篇整治“黑出租”稿件在“齐鲁晚报”、“现代交通报”、“日报”等报刊刊发。有力的宣传了“打黑”工作成效,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营造浓厚的“黑出租”治理工作氛围。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治理行动

2011年,我们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治理营运车辆超限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驶抄告制度,重点治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确保将我市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以下,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规绕行农村公路,破坏公路路况,减少公路使用寿命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2304人次,查处违规货运车辆13882辆,其中,超限货车2305辆,卸货1334.96吨,违规危险品运输车辆53辆;查处“黑摩的”107辆,违规违章客车551辆。

(一)做好超限运输车辆检查工作。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对超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不消除违法行为不得继续行驶。在重点查处运输建材和危险品超限车辆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煤炭、粮食、石油等重点物资等用品率在规定范围内的车辆,认真贯彻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快处理、快放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和“绿色通道”畅通,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做好重要节日期间客运秩序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客车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就站就城查堵,就近车站分流”原则,在城区交通节点、国省道重点路段、高速公路主要入口、城市道路与县乡公路交界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发现客运车辆超员的立即制止,不消除违章不得继续行驶,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地组织旅客改乘,不让旅客滞留。执法人员全部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做到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最大限度地方便运输业户和乘客。今年节日期间,全市检查客车3162辆次,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了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货运车辆违规绕行农村公路查处工作。针对许多大吨位、严重超限的车辆频繁在农村公路上行驶,严重影响农村公路使用寿命的现象,我们加大了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加强不定时突击巡查,严查货运车辆违规绕行农村公路行为,重点检查超限运载沙、石等建筑材料车辆,减少了违规行为,保证了农村公路通行状况良好。

三、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我们以市局开展的“管理创新服务提升年”活动和“两保两树”活动为契机,从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结合支队实际,及时开展了“正思想、尽职责、严纪律、树形象”学习教育(简称“四句话学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执行力,以昂扬进取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监察执法形象。

(一)以“四句话学习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为加强支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我们开展了“四句话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纯正、能力突出、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交通监察干部职工队伍,一方面,我们有针对性地指定学习书目,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反复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了《反对自由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两种宇宙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正思想篇目;认真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重要的问题在于善于学习》、《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尽职责篇目;认真学习了《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全团结》、《要服从国家建设大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压倒一切的是稳定》、《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国共产党》第七章、《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等守纪律篇目;认真学习了《全面加强部队的管理工作》、《中国共产党》第一章党员的义务和第六章党员的权利、《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关于讲政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关于干部的学习、实践和锻炼)》等树形象篇目。通过学习指定的政治理论文章,奠定“四句话学习教育”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支队主要领导结合支队工作思想实际,精心准备了《尽职责要有所作为》、《严纪律成为我们做人做事的品德》等授课内容,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体授课,提出了学习“愚公移山”的精神,要善于发现问题,要有真招实策,要有所作为,要真抓实干等要求,要求严格遵守上下班、请销假等工作纪律,加强服从上级安排,听从统一指挥,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严格禁止中午时间饮酒,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素质。

为了深化“正思想、尽职责、严纪律、树形象”学习教育,切实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的意识,提升工作进取的干劲,树立守纪自律和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交通运输监察工作更好地发展,8月份,我们进一步开展了“看学习、看工作、看形象、看和谐”活动(简称“四看”活动),增加了《总书记“七一”讲话》等重点理论文章的学习,进一步充实了“四句话学习教育”的内涵,提升了“四句话学习教育”的质量和层次。

为落实省厅总队建队要求,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支队于10月24-26日组织举办了全市第十五期交通运输监察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呈现出培训内容广泛、授课重点突出,学习气氛浓郁等特点,学员认真听、认真记,对一些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广泛交流,通过培训,转变了观念,学到了知识,强化了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监察工作目标管理体系,提高监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全市交通监察系统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将交通监察总体工作任务细分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伍建设、品牌(示范点)建设、规范化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执法技术装备配备、新闻宣传、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等8项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创新管理方式,实行了办公秩序百分制管理,加强办公场所的日常检查,细化检查标准,实行百分制打分,排出名次进行公布,有效的促使全体人员保持了办公室整洁、有序,各种办公设施归位、协调、不凌乱的良好形象;实行每日晨会制度,支队领导每天早晨上班前集中召开会议,汇报昨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天工作任务,对有关难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度,每星期六安排支队领导轮流带班,靠前指挥,带领值班人员上路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三)以“打黑争先”活动为重点,营造良性竞争氛围。为提高全支队打黑工作主动性和内动力,形成“不甘落后、争当先进”,比着干、干中比的良性竞争氛围,支队开展了“打黑争先”活动,活动重点是“四看一比一评”,“四看”是指看谁打黑总数多、看谁负责的区域“黑车”最少、看谁负责的区域举报电话最少、看谁引起的社会反响最好。这“四看”既是评定打黑先进的标准,也是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和目标。“一比”是活动开展后,定期召开支队全体人员会议,各单位负责人汇报打黑工作和服务打黑工作情况,比一比工作成绩,看一看谁先进、谁后进,达到自我加压、主动上进的效果。“一评”是每季度召开打黑争先总结会,按照“四看”标准,对各单位打黑争先活动进行评定,对先进者予以表彰。

(四)在典型引领、氛围营造上下功夫。我们重视选树干事创业的典型,通过典型引领,在支队营造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支队执法人员针对取证设备不适应执法现场需要的实际情况,绞尽脑汁创造性的对取证设备进行了改良,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极大地改善了视频取证效果;支队领导在日常执法和节假日值班中,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坚持靠前指挥,执法人员缺少时就在一线参与执法,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带动全体执法人员全身心投入到“黑的”治理工作中。这些事迹有力地营造了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干劲,鼓舞了士气,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大力抓好安全执法工作。面对当前严峻恶劣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手段和职能相对弱化的现实,我们确保了执法过程安全稳定、不出问题。我们一方面防患于未然,不断加大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安全意识,引导执法人员增强日常安全执法的警惕性和预见性,确立安全稳定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面,我们针对执法的重要区域,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部署好应急方案,制订执法战术,加强配合演练,打有把握之仗。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执法,执法人员注重运用数码照相机、微孔摄像头、对讲机等设备,增强取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安全执法,为确保执法安全提供了科技和法律支撑。

四、其他工作

(一)做好治超检测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全省交通运输监察暨治超工作会议要求,组织拥有Ⅰ、Ⅱ类治超站的区、广饶县、垦利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监察大队长和市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召开了调度会议,传达了治超检测站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有关要求,听取了各县区治超站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现场进行了讨论解答,并就有关问题积极与省厅治超办和市公路局进行了协调联系,积极推进治超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结合治超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基础建设、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服务承诺等方面,进一步统一标识标志,加强规范,在“三完善三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升场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培树各具特色的典型品牌。支队分季度对我市3个治超站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督促各县区尽快推进治超站规范化建设。

(二)认真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任的处置闹事上访事件。今年以来,执法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车辆被撞、执法人员受围攻等情况时有发生,工作难度加大。“黑的”为规避违法营运被查处的责任,有意碰撞执法车辆,造成“碰瓷”交通事故,意欲由交警扣车按交通事故处理,逃避交通运输违法处罚,这是“黑的”从业人员的惯用伎俩,针对这种形势,支队安排各直属大队尽量集中行动,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量避免、尽快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安全有效执法。针对“黑的”非法营运人员不接受处罚,组织老人、妇女、儿童等家属来机关办公场所无理取闹等问题,支队领导和工作人员采取熬夜陪同做解释说服教育工作等方式,不推脱、不退缩,负责任地坚守岗位,直到事情圆满解决。

(三)开展好“两保两树”活动。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支队“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的具体任务目标,采取“突出市场监管重点,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强化执法为民思想,提升社会满意程度”等3项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科室、大队负责人都进行了表态发言,争当“两保两树”活动标兵。

(四)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监察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交通运输监察工作,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树立交通执法队伍的品牌和良好形象,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意见,确定了“明确执法定位、强化基础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理顺体制机制、创树执法品牌”的思路和“整合资源、激活要素、统筹推进、集成突破”的总体要求,安排了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深化开展专项严打整治年活动、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整合资源、优化执法环境、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交通执法文明服务水平7项工作任务。

(五)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做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党员干部队伍,监察党支部研究决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表彰先进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义务奉献进社区活动、开展一次党性分析评议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监察支队将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治理,督导各县区抓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交通监察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不发生“三乱”行为。

一是继续加强客运出租市场非法营运治理,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监察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治理成果。继续抓住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这项重点工作不放松,确保中心城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创造和争取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让局党委和局领导放心地拥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谋划交通运输发展大计。

二是继续强化超限治理工作,争取各级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落实好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抄告和追踪处理制度,确保治超成果。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执法“四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活动,推动交通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努力做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客车超员检查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继续抓好内部建设,深入开展好“两保两树”、“创先争优”等活动。

六是继续加大安全执法的重视程度,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打造过硬的交通监察队伍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