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律师履职报告

律师履职报告

时间:2022-03-04 18:41: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律师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律师履职报告

第1篇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严格部署,周密安排,念好“快、明、新、实”四字经,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快速行动,念好“快”字经。迅速研究制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意见和措施,确立了基层联系点,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念好“明”字经。明确把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重点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文化传统美德教育,正确把握同群众的关系;明确对自身的监督制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实现执法执业监督全程化、公开化,以公开促公正公平。以群众工作统领各项业务工作,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载体,念好“新”字经。举办专题学术报告,邀请专家学者到司法局举办学术报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大学讨论”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大学讨论”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到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清风苑”廉政主题公园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是扎实服务,念好“实”字经。组织资深律师为我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听百庭、查千卷、访万户”活动,对律师庭审活动进行旁听并提出反馈意见,对案件卷宗定期检查,提高律师办案质量,走访当事人,征求意见建议;联合经信委、仲裁委等单位成立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处,以自愿、专业、无偿的原则,为中小企业提高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创办“普法班车”,每月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免费法律帮助;开展“六查六看促效能”活动,通过同事帮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

第2篇

1、本制度所指的听庭监督是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到庭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辩护()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从而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给予评价的一种监督行为。

二、听庭监督管理

2、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确定本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听庭监督工作组织实施。

上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对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立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组织进行听庭监督。

三、听庭监督主体

3、参与听庭监督人员为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及邀请的人员。包括:

(1)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

(2)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接到法律援助机构通知后,委派的协会人员;

(3)受法律援助机构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社会各界代表;

(4)本制度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安排的执业律师、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听庭监督范围

4、法律援助机构所受理的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较为重大疑难、群体性或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和各法律服务单位认为有必要听庭的案件。

五、听庭监督程序

5、法律援助机构在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确定听庭案件,并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承办人员发出听庭监督通知书。

法律服务单位对本单位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认为有必要听庭的,应当书面提请本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听庭监督。

6、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指派本机构工作人员、专职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通知同级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委派人员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

法律援助机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听庭监督的应送书面邀请函,并注明听庭监督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7、法律服务单位及其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接到法律援助机构听庭监督通知后,应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三天,及时将开庭时间和地点报告所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并提供基本案情、书复印件、答辩状复印件等庭审相关材料。

8、听庭结束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参加听庭的人员对承办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辩护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

9、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听庭监督情况和对承办人的评定结论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及其承办人及时进行反馈。

六、听庭监督的内容和要求

10、听庭监督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来评判。基本内容是:

(1)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熟知程度如何;

(2)(辩护)准备是否充分,诉讼各环节是否按程序规则尽心履职;

(3)(辩护)词是否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是否合理、准确,是否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力的辩护;

(4)发言及回答问题是否能抓住争议焦点,简明扼要;举证是否有力,辩护分析是否合法、合情、合理;言行举止是否文明。

11、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做好与庭审法院的听庭协调工作。

12、听庭监督活动应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邀请二名以上人员参加。

13、听庭监督人员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干扰庭审活动。

14、听庭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熟知程度、举证情况、书面(辩护)词质量等形成听庭意见,填写《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意见反馈表》,送交安排听庭监督的法律援助机构。

15、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征询受援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庭审旁听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对受援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庭审旁听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七、奖惩措施

16、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10%以上应当接受听庭监督;各法律服务单位自行安排听庭监督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不少于各自承办数的五分之一,否则,不得参与年度法律援助项目评优和市级法律服务单位评先评优,不推荐参加省级以上法律服务单位评先评优。

17、听庭反馈的《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意见反馈表》作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18、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承办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意见反馈表》中被评定为差的,将取消或减少其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补偿费用;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法定程序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3篇

一、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对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视学习贯彻,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坚持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的学习制度,制定了《XX县司法局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XX县司法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司法所例会、司法行政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不懈的努力。

三、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及时对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各级关于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宣布工作纪律,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相关知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大事件的防范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不断提高物防、人防和技防水平;三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大了对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维稳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四、认真履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纠纷化解。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和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县委政法委报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XX起,成功化解XX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强化队伍保障、日常管理、平台运用、活动带动、走访排查。今年以来,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人,解除XX人,接受委托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XX件,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XX人,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接收刑释人员XX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XX人,无重新犯罪发生。

第4篇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作风、提升素质。

1、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厅“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查处,做到风清气正、令行禁止。

2、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局对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援助等工作的领导。

3、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坚持周例会集中培训各方面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督促个人积极自学法律、计算机等科技文化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学用相长、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4、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撰写和发表宣传报道作为干警是否爱岗敬业、是否有政治敏锐性、是否钻研熟悉业务、是否有吃苦精神、是否有一定写作水平等素质和能力的反映,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各股室、干警完不成通讯报道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1、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机制。在全县普遍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执法考核办法》等配套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努力实现全年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达到100%,档案规范率达到95%。

2、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要加快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建设,力争4月底前实现全覆盖。要全面推进“一中心、两基地”建设,上半年要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标示、有活动,统一实施集中宣告和教育。要规范发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力争建立新的基地。

3、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成效。要严格执行《省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制度》,对未经审前调查评估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予接收。要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突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类等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遵章守纪情况考核,对违法违规的坚决提请重新收监。要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加大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帮困扶助工作。

4、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制定的安置帮教系列制度和统一的实用性文书、表格。继续做好核查情况通报工作,使信息核查率达到75%以上,建档率达到100%。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对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100%。积极落实培训、就业、税收、贷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济等各项优惠政策,力争使帮扶对象就业安置率保持52.5%以上,再犯罪率控制在2.0%以下。

5、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创新调解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永济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健全调解网络。在健全巩固县、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以“六大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选聘、星级管理,以及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等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专项预算制度,建立“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激励机制;加快落实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工作,切实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狠抓工作落实。开展“转型综改攻坚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医患纠纷等领域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力求纠纷排查化解“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认真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源头上切断矛盾引发的重复上访、、诉讼现象的发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先进典型,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增强法律服务成效,积极履职、服务发展。

1、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与律师业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律师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机制,发挥律师协会作用,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及涉及方面等敏感案件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及时调控、协调处理。

3、公证工作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民生工作的基础上,为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公证业务量力争比上年增长20%-30%,通过加强公证队伍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4、推进和完善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总量和工作质量,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160件,受援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5、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6、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鉴定执业动态监督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错假案及投诉。

四、引深做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宣传、推进法治。

1、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2、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加强督导与检查,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县各单位依法治县分管法制工作副职和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第5篇

……

手术开始前,我听到戴叔叔说,今天的手术,我要求所有人必须百分之百的集中精力,她还是个孩子,还很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要结婚生子,必须确保手术高质量完成。我听了这话,激动得想哭。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对每台手术都是认真负责的。戴叔叔为什么要说这段话,我知道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心里把我当做自己的孩子。

手术成功了,我一天天好了起来,也渐渐习惯了你们无微不至的关心。

前几天,戴叔叔查完房后对我说:“丫头,你也打过我了,也踢过我了(指抢救我时),你现在身体好了,咱俩的账怎么算?我给你记着,十年后咱俩再算。”

戴叔叔,我记着咱们的约定。十年后我一定来,让你给我换起搏器。不过,我会带着至少一个小宝宝来,你要提前准备好礼物,爷爷不是好当的。还敢和我算账,让你再多赔上礼物钱。

叔叔、大姐姐们,我舍不得离开你们。

……

这是一名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的年轻患者,在成功完成心脏起搏器安装手术即将康复出院之时,交给南京市胸科医院的一封感谢信。

医院纪委陈书记说,前三季度,他们已经收到了表扬信127封,锦旗170面。院里还把一封三十年前的感谢信裱了起来,作为档案保存。而谈到改善服务质量,改进医患关系的经验,陈书记说,一大法宝就是医院长期以来探索形成的廉政建设制度和监督体系。

“医生刚开始会直接拒收红包,自己不好当场拒绝的话,就给护士长或者支部书记,由他们还给病人。碰到实在是退不掉的情况,我们就等手术结束之后,在患者康复出院结账时,把钱打到他们的卡上,住院处给退钱的医生一张票据,医生再把这张票交给纪委存档。这样,就比直接把钱交到纪委要好得多。因为即使医生没收,钱还是没有还给病人,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还是把钱送掉了,造成医患之间的误解。”陈书记介绍道。

这样的一家规模并不算大的专科医院,在今年1-9月份,就有132人次,退回给患者17万余元的红包费。

采访结束之前,医院监察室的胥主任搬出了他们的“传家宝”——三摞档案,分别是中层干部个人档案、廉政档案和医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个人档案记录了中层干部的履职简历,廉政档案记录住房、亲属的信息等个人事项报告,医德档案则记录了个人拒收红包回扣、受到表扬感谢、锦旗以及受到有关处理等情况。

从1996年起,已经泛黄的纸上详细地记录了一笔笔被退回的红包和购物卡等资料,开始的200元到现在的几千元,改变的是一位位医生的姓名、职务,一个个数字的大小,不变的是南京市胸科医院一代代医生传承下来的廉洁自律。这就是这家基层医院的传家宝。

据院领导介绍,他们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廉洁,比如每年年初院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及八个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院长、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保证责任人;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建立透明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对不同情况的从业者进行不同地、有针对性地教育等。其中最有特色的一项制度是在省内卫生系统率先自2011年4月开始实行了“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新模式”。

作为南京是首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他们与南京邮政合作,将第三方评价机制融入到预防工作长效管理。医院聘请了由新闻媒体工作者、教授、律师、厂矿企业负责人、派等十人组成的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工作组成员,建立了“南京市胸科医院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工作组暨行风监督员”机制,独立开展评价工作。借助南京邮政801信箱平台,回收《患者满意度问卷回函》。回收后,由第三方工作组和大学生志愿者每月统计满意度情况,并将此结果由第三方、邮政、统计员三方面签字认可反馈至医院。医院针对第三方工作组在明察暗访后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并逐步落实解决反映出来的问题。每季度,第三方来源通报情况,同时听取医院对上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最后,医院将满意度调查表所涉及的科室分为“病区”和“窗口”两部分进行排名考核,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并以简报形式公布。第三方评价结果与奖励性绩效考核、科主任目标责任制、评先评优等相结合。

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的一年时间里,同期相比,医院就诊人数、床位使用率、社会效益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医务人员拒收病人红包明显增多,患者的投诉也明显下降,病人对医院的满意率提高到98.86%。

没有过多花哨的形式,就是这样一家朴实的医院获得了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院务公开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第6篇

一、加强自己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学习是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XX年我深知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知识结构不可以单一,应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综合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汲取各类知识,才可以更加有效的做好的监督工作。这一年认真研究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iso相关知识、5s、6西格玛、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知识,参加了公司的iso培训、集团法务部的合同法培训,通过学习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自身及我室人员爱岗敬业的教育,增强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企业当家人的态度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司财产的守护责任。主要是培养新员工,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胜任角色,通过到基层学习实际操作业务,并加强与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室领导、同事交流,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业务能力、视野有所提升。

三、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

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事前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我室组织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签订廉政责任状,市场部全体员工签订廉政自律书。通过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廉政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保证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督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壮大。

1、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验收监督

XX年度共组织对502项,涉及金额共计约24463.5万元的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原料采购、外贸合同及其它合同项目审查;参与市场询价共计94件,涉及金额446.1万;参与招投标、采购商务谈判共计11次价值1625.3万元。包括:脱脂清洗线招标及商务谈判工作、机修车间设备、佛洛林公司调试延期费用商务谈判、公司财产保险询价、公司物流供应商招标等。通过对加强各类合同审计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招投标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截至今日未发生较大违规案件。参与门卫室门窗、日本生田双面铣边机、水平连铸除尘设备、公司环保新设工程等6项验收工作。本年度所有原辅料到货基本全程参与验收,确保原料安全入库。定期参加车间生产消耗、固定资产等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公正性。

五、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狠抓落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做到持续改进。本年度先后组织了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完善和增设。

(1)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劳动人事制度》的修订和增加条款共计38项,主要对工作纪律、员工守则、员工仪表、着装以及薪资保密等。

(2)为加强了对公司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效能,我们拟定并试行了《保安管理规定》《保安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保安班长权责》。经过制定制度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拟定并下发《员工着装和厂区车辆停放管理通知》规范厂区摩托车、小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明确员工进入生产区域的着装规定,提高企业形象。

(4)拟定并试行《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定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规定。

(5)拟定《原辅材料验收程序》,规范原辅料自过磅到验收入库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的权责,将过磅、检验、复磅等工作进行标准化,防止发生数据记录错误,并明确物流公司在验收过程的责任权限。

(6)拟定《物资采购程序文件》《关于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使用部门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与反馈;由于使用需求不同将采购程序进行分类,分为普通、紧急、特殊采购,以保证不同性质的采购能够按照时间和其他特殊要求及时采购到位;明确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批时间、责任权限并制定跟踪监督办法,避免审批效率不高,而影响采购物资供应;提出减少紧急采购的建议,规范了申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

(7)拟定并发文《关于禁止员工参与“地下”的通知》,通过管理通知告知全体员工要知法、遵法,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参与“”免于被骗取钱财。

(8)根据iso要求,修订了监察审计室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规范监督打下基础。

六、案件调查和违纪处理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通过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发文公布,维护了员工权益,监察审计室部门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违纪行为的职能得到员工认可和信任,提升了监督部门严肃执行的工作形象。

2、其他违规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共计8件。为领导决策提高数据支持。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和谐共进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高效率的运营。本年度处理员工举报信件13件,处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生产违规操作、责任事故等案24件,处理违纪员工34名,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有4人、辞退1人。

六、审计工作

全年完成审计工作3项,重点开展了对在制品浮亏分析、物流运输等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司廉政建设。为领导管理决策提高相关数据。

七、法律事务

1、关于违规发货至乐清富泰问题、屋顶通风器供应商催款律师函问题、绿化工程供应商催款、员工工资索赔纠纷等6项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积极协调处理,免遭诉讼之苦。

2、修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服务协议》等,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完善了采购物资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得到集团监察审计室的肯定。

八、通过与集团监察审计室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了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集团监察审计室对我司年度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要求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工作:

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积极配合、协助其他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主要有参与绩效考核的落实、协调工作,加速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从中也学到社会知识,为后续合作谈判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年度除了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将效能监督也纳入年度计划中,主要是协助公司领导监督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改变了执行力疲软,确定的事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状态。

第7篇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20*年7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资产被冻结及五万元律师咨询费用途的事宜。

2、20*年8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建议董事会提前或按期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向股东通报公司资产被冻结和虹波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

3、20*年12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三次会议,通报讨论了公司中干会议关于追加一万二工程款之事,监事会认为工程款应该按合同办,即使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要追加工程款,也希望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并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追加工程款问题。

4、2008年1月8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质询和咨询了一万二工程的监理刘老师,关于工程款追加和房屋保温设计变更问题。刘老师说房屋保温设计变更事先没有通过他。

5、2008年4月1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关于派监事会代表列席经营班子会议》的提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或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临时会,三次董事会碰头会。列席或参加了中层干部或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仍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抽查二级部门物管公司的财务,抽看了综合科的账本,对公司的财务着力进行了了解,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尽力进行了考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疑问提出了质询。根据一年的工作实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情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能够按照上年度股东会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完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所制定的20*年度经济责任指标。但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年股东大会精神,没有执行上年股东会形成的关于《》、《》决议,对上年股东会上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公司20*年的三点建议不予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没有从机制上、制度上、分配上下功夫,缺乏大胆管理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忽视股东的权益,从而使得公司工作成效不大,职工积极性不高,股东不满意的状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从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明:公司全年总收入3012500.82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5443.80元(公司本部收入为1350951.20元,物管公司经营收入274492.60元),营业外收入1387057.02元。公司净利润为377218.58元(其中公司本部净利润为409039.11元,物管公司净利润为-31820.53元)。公司累计利润(公司本部累计利润,物管公司累计利润)。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认为虽然公司报表完整,账目清晰,但是公司财务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原因是公司没有统收统支。监事会还对二级部门物管公司及物管公司的综合科的财务进行了检查。物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通过了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全年物管公司收入295923.02元(其中的100000.00元是茶楼交虹开公司的审计经济责任指标)。物管公司的财务仍然没有完整真实的反映出物管公司收支情况,以收抵资的财务处理受到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口头警告。通过对物管公司及综合科的财务检查,咨询有关主管领导,他都不知道综合科有本独立的已收抵支的帐。监事会认为:物管公司的财务没有做到统收统支,责任在公司领导,广大股东要求公司财务统一的问题是在上次换届时股东会上就提出来了,上年股东会上又形成了决议,由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不执行决议,不进行统一管理,使得一些部门和科室有资金进行二级部门甚至科室的分配,因而引起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相互攀比,相互不平衡,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进而造成了公司职工之间、股东之间的不和谐。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和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办的秀苑茶庄(截止20*年6月3日)共投资了405674.25元;建设巷工程(截止20*年12月)投资了265797.50元;东方明珠商铺2间共计86.25平方米,投资金额789676.00元。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总之,监事会在20*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监事会的工作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一是监事会没有很好完成上年股东会所提出的工作目标,监事工作不够大胆,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由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分离,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相互不能形成制约和监督,并且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三是经营班子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没有监事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对一些问题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正确,监事不能很好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的窘境。所以,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工作不能使股东满意,有愧于全体股东对我们监事会诚挚的信赖。在此,监事会成员诚恳接受股东的批评。

三、20*年监事会工作的打算和对公司20*年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们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齐心协力,奋发努力,抓住机遇,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20*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建立完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事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委派监事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

5、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办公物资采购、租房合同谈判。监事会成员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新晨

6、对20*年度公司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全面完整的对公司各二级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增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公司财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二是再次建议公司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实行会议决策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建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8篇

其实在思考女干部的培养与成长问题这个议题前,我曾想过如果换一个时下比较好懂的说法,例如:职场女性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这样会不会使这篇文章更“好写”一些。经过一番思考后,发现“职场女性”与“女干部”两者之间不是全然概括、等量替换的关系,“女干部”肯定是“职场女性”,但是只有部分“职场女性”能够称为“女干部”。女干部通常是指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军队中担任公职或从事公务活动的女性从业者。

随着社会的进步,新时代女干部逐渐成为各自单位的中坚力量,她们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她们赋予了国家公务工作模式更多可能,但依旧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问题一:同时入职、资历相当,晋升的往往先是男同事

2018年3月6日,智联招聘、央视财经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等共同发起的2018中国女性领导力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智联招聘CEO郭盛在现场了《2018女性职场现状调研报告》,报告中称,职场中女性整体收入比男性低22%,导致这一差距的直接原因是女性在领导岗位上的缺失,从被调查用户从职位级别分布看,67.1%的女性为普通员工/职员,比男性占比高14.8%;而在管理职位分布上,男性占比显著高于女性。调查中73.8%的职场人认为其所在公司高管中,大部分为男性,75.2%认为所在部门中,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大部分是男性。

在晋升障碍调研中,“处在婚育阶段,被动失去晋升”这一原因成为女性较为突出的升职阻力,比同身份的男性高出9.7%。这源于企业通常认为婚育期的女性,投入家庭的时间更多,难以在工作上全力以赴。

除了“生育”的影响,性别不平等在劳动力市场的存在由来已久。国际劳工组织2017年3月8日的《为妇女和工作创造更美好的未来:男性与女性的声音》①调查报告显示,即使男女拥有同等的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有25%的男性和28%的女性认为,女性比男性找到好工作的机会小。

问题二:缺乏决策力,缺乏竞争能力,容易情绪化

(一)不将隐私等情感问题带入职场环境。女性最容易把生活、情感和工作混在一起,也喜欢在上班的时候交流化妆品、电影、娱乐新闻。

(二)在工作的时候管理好自己的嘴和心态,在经营同事关系和建立友谊同时,让职场环境成为健康的工作场所。不要情绪化地处理事情与矛盾,在人际交往和互动里,因为立场、观点、利益等不同,与同事产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女性要尽量避免自己的情绪化、注意自己处理事情和矛盾的方法,尽量不要让矛盾公开激化。千万不可得理不饶人、不给他人留余地和面子。更加不要一时情绪失控而攻击他人,让自己的职业生涯失去“战友”而无端生出很多“敌人”。

问题三:产后工作和带小孩如何平衡?

生育后重心偏移家庭,这个原因不止在中国出现,同时也是全世界企业的共同问题。只是在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太重而导致在家庭和事业中选择妥协的大部分都是职场妈妈。在国外,除了家庭主妇(比如日本的全职主妇),也有很多全职煮夫。甚至有些国家并不鼓励夫妻双方都上班,如果其中一方工作另一方专心养育后代则给予额外的补助。可这是建立在发达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上的,就目前国内的情况而言很难做到。

以上三个问题,是笔者归纳目前网络上出现较多的关于职场女性所面临的较为突出的困难和挑战,我认为这也是女干部们在各自岗位上会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那么,如何解决以上这些问题,使得女干部在职场中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又得到提升和自我进步呢?

(一)驱动潜力突破自我

面对如此的困境,职场女性正在从自己出发,努力突破这一状态。如今越来越多女性力量标杆的崛起,奥运冠军邓亚萍曾表示:女性在面临选择时,首先不要畏惧,它就像一场比赛,总是有赢有输。既然你想赢,就不要考虑遥不可及的事情,而是做你手边最清楚的事,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极致,就一定会成功。

借用这句勉励,笔者认为,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军队中担任公职或从事公务活动的女干部们:首先从事这份职业这是你自己的选择,那么你要在自己的岗位上找到最合适的位置和能够发挥自己最大能力的途径。当然在这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麻烦,就像前文所引述邓亚萍鼓励女性的话那样——不要畏惧!不要考虑前方的道路是否崎岖,而是勇敢的踏出步伐,把每一件自己应当做的工作都做到极致,到时候你就会发现,突破怀疑自己能力桎梏,脚踏实地的工作,困难和问题最终会成为你一步步踏上成果的台阶,它们激发你的潜能、磨炼你的意志、提升你的能力、丰富你的阅历,让你在看似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中渐渐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优秀人才。

与此同时,女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可以为自己树立一个标杆,或者是一个“偶像”。就像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夫人米歇尔曾经在一个演讲中说过:“你可以有一个很有权力很有名的先生,你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平民出身黑人女孩从哈佛法学院博士生、到美国著名律师、再到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拉沃恩·奥巴马用自己的拼搏的人生将这句话演绎得十分出色。

(二)加强学习提升自己

智联招聘的调查报告显示,职场女性对个人学习进修的投入较男性高出6%;在职业规划方面,职场女性比男性更期待“不断提升,获得个人价值”及“可以独当一面,接受更多工作挑战”。与此同时,虽然面临着同工不同酬的困境,当代女性对家庭经济的贡献依然达到了35%。

解决困难和问题光靠坚持不懈的意志力和敢为人先的勇气还是不够的,更应努力强化自身素质,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

1. 提高业务能力。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工作水平的优劣。我国政治经济环境正日新月异的高速发展中,这时刻提醒的在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的女干部们不但要业务精还要领域广,不仅要学工作方面的业务知识,还要丰富知识储备,加强相关领域的知识补充。要保持时刻学习的理念,努力寻求各种自我提升的方法途径,从培训中学,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习,并且要坚持学与思结合、知与行统一,积极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检验、校正,提高,从而增强履职能力。

2.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女干部在内的国家公务员这个职业群体,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自觉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基层女干部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培养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面对形势发展、政策变化要能迅速反应,只有把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

3.要拓展创新意识。事物是不断发展和前进的,只有不断创新,不断进取,才能探索不断发展事物的本质所在,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事物发展的客观真理。女干部通过学习培养自己的求知欲、进取心、事业心,从而形成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就会激发自己敢于面对困难和问题的勇气,而创新意识就是这一过程的具体实践。具备了创新意识,提高工作自觉性和工作责任感,大胆开展工作,开拓奋进,积极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多想新点子,创出新路子,克服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

以上两点讲了女干部如何通过激发自身内在潜力来提升自己专业素质和完善自己岗位技能的方法,最后,笔者还想探讨一下社会外部条件可以为女干部的培育和成长提供什么样的辅助和条件。

1.充分发挥工会和妇女联合会功能,采取多种措施根据不同年龄段、已婚未婚、是否有孩等划分更具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及时有效地维护女干部权益,孕妈妈专线,建立孕妇休息室、每年免费体检,提供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创先争优等激励教育。如果条件允许,还可建立有资质的幼儿托管机构、幼儿园、暑期亲子夏令营,解决子女托管难等问题,为女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2.为女干部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单位工会还可以开设女子瑜伽、插花、养生等专项课程,在带薪休假、孕产期保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全方位保障她们的权益,建立包容有爱工作氛围,建立爱心妈妈小屋,或者允许有条件的部门(不涉及机密或者警务执勤的部门)把孩子放学后接到单位,边看孩子边工作。

3.针对女干部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研发专门的APP或者开设专门的微信公众号,及时收集女干部在工作、生活、育儿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提供能够给予实际帮助的机构,将互联网+途径引入女干部的培养与成长课题,从而使得更多的女干部或者职场女性得到真正的关心和社会的保护,为女性撑起一片柔软有坚固的天空。

第9篇

【关键词】独立董事;存在问题;设计与完善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概述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该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能够真正代表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的根本保证。首先,选任程序的制约,《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视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从制度上看,独立董事的提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法人治理结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操纵股东会等,那些不被大股东或内部控制人认可的人选很难在选举中被通过。而真正被通过的独立董事往往是由公司的领导或管理层拉来或请来的“人情董事”或“花瓶董事”,很难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偏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是影响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指导意见》规定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该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这与独立董事制度比较完备的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这些国家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实质多数。过低的比例使得在董事会决策投票的过程中,独立董事的意见占少数,限制了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最后,薪酬机制的制约《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从此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独立董事的报酬完全是由其任职的公司支付。名义上,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但公司是由大股东或内部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薪酬标准实质上还是由他们决定。因此,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或建议时,往往会受到薪酬的影响,而避免矛盾的尖锐化,这就使独立性受到影响。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职能冲突

英美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就是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由于在一元制的结构中,董事会只对股东负责,没有对董事会有效监督的机构,因此才设立独立董事履行监督职责。我国实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同时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二元模式。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就出现了既有独立董事监督又有监事会监督的状况。这就牵涉到监督权力的分配和协调问题,如果相互之间推诿,多人监督就等于无人监督,反而造成机构重叠,违背设立的目的。

(三)独立董事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完善

我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年龄、任职企业的数量、业务素质等方面的任职资格没有在法律上做出规定,以至我国独立董事人才现状不合理。如北京一位教授目前已同时担任五家公司的独立董事,涉及交通、钢铁、汽车多个行业,横跨内蒙、北京、江西等几个省区。事实上这些董事很难做到很“懂事”,对公司运作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同时,独立董事的年龄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渐趋务实,但我们仍然能看到为数不少的年逾七旬的“老黄忠”。有的独立董事如果干满三年,就将超过八十高龄。虽然他们担任过政府要职,管理经验、社会阅历比较丰富,但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今天,他们的应变能力、超前意识势必会受年龄的限制,他们的健康状况也将直接制约履职效果。

(四)独立董事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独立董事本身不具有企业的所有权,但是却拥有董事会决策权。这种情形的产生是基于人与被人的委托关系,实践中易产生人的偷懒等问题。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时间十分有限,据上交所对69家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独立董事平均花费在上市公司的时间非常少,大多只有5-9天,而在上市公司实地办公的时间更少,一般只有1―5天。同时,独立董事因拥有一定决策权,意味着承担着较大决策风险,这又与独立董事所能获取的报酬不相符合。有人提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活力来源主要不是经济利益,而是基于声誉机制,因为许多担任独立董事的是一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专家,认为他们不需要通过担任独立董事来提高自已的人力资本价值。不管这些专家是否内心真的这么认为,独立董事作为一种制度不能建立在某些人的品德和觉悟上,而应当建立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人的经济动因,建立一套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他们尽心尽责。

三、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一)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首先,提名程序发生变化。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再由股东直接提出,而是先由股东确定合作的独立董事事务所,然后由该事务所推荐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产生的独立董事既要为公司负责,同时也要为该事务所负责。这样可以避免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拉来的“人情董事”,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次,薪酬给付机制发生变化。成立独立董事事务所后,独立董事的薪酬不再由公司直接给付,而是由独立董事事务所向公司收取管理费,其中一部分对任职独立董事发放,所剩部分作为事务所人才信息收集、储备、培训、交流与日常管理的费用。这样独立董事就不会因为薪酬问题而畏手畏脚,可以增加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再次,工作机制发生变化。实行独立董事职业化后,除了独立董事要承担民事责任外,独立董事事务所也成为了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一旦由于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过少,未尽到勤勉义务,导致出现误判、失职造成的民事赔偿,不仅独立董事本人要承担赔偿,而且独立董事事务所也要作出赔偿。这样,一方面促使独立董事为了自己的声誉或责任,主动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作出正确判断,履行勤勉义务;另一方面独立董事事务所也会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督导,要求任职的独立董事表决行为的公正性、准确性。

(二)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

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功能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

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而监事会具备了独立董事制度所无法具有的经常性监督、事后性监督与外部性监督的特点。而两种制度安排功能的充分发挥不仅取决于每一种制度自身功能的完善与否,还取决于两种制度协调与否。要使独立董事与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无缝接入”,必须既要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作用,又要避免功能上的冲突和无人负责的情况。对此,有必要重新界定和整合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第一,由于《公司法》已就监事会的职能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就应该着手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第二,可以将独立董事的效用集中在审核批准重大关联交易,内部董事的提名,内部董事和经理人员的薪酬以及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核和控制等方面;第三,建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磋商、协作机制。

(三)制定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是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基础。建议通过修订《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独立董事的权力范围和行权程序等加以规定,使独立董事制度成为明确的法定制度,保证独立董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对目前已聘请了独立董事的公司的了解,大多是基于提高公司社会地位、增加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度的目的,没有听到独立董事真正的声音。如果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保障,就能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四)引入奖励与惩罚机制

目前《指导意见》以及证监会的其他条例对独立董事行为的奖惩不明确。奖惩机制的不完善不利于激发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笔者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由国家相关机构联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并引入军队“论功行赏”的做法,对独立董事正确和勇敢的行为进行表彰,具体体现在薪酬方面的奖励和声誉方面的宣传。并且根据立功等评级来固定增加底薪,由激励机制保证独立董事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二是独立董事与公司业绩挂钩,在年费和出席会议费等形式上增加公司业绩浮动薪酬。浮动薪酬最高限不得高于由于履职评估而论功行赏所奖励金额的70%。这样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动其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并且不会为了实现公司盈利的增长而渎职。三是独立董事每年要公开述职报告,让社会大众、全体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有所了解,并给予评判。关于独立董事违规时的惩罚机制,笔者认为应包括如下内容:1.独立董事除要具备《指导意见》中的履历外每年要通过考核,合格者方能选任公司独立董事。2.独立董事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品德缺失行为,如与公司股东或管理人员舞弊现象,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如罚款、在媒体上进行谴责、取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3.由于独立董事的失误给公众造成损害的,应当与有关人员或公司一起负连带责任。4.独立董事应同公司一起投保,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的特性,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第10篇

计划生育责任制履职情况汇报材料

鄂州市人事局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作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发挥职能优势、有利人口计生”的原则,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分工职责作为本单位工作职责之一,充分发挥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作用,协同其他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局系统计生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局党组始终将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有专人抓。今年初,局党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确保工作经费。局机关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供给,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正常运转。三是确保计生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由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教育,常抓常新。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局系统机关干部计生责任意识。如在“计划生育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利用宣传栏、宣传牌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主要内容,促进机关干部主动抓落实。正是由于宣传教育工作到位,全局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3、加强督办,严格落实。为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党组规定,计划生育责任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必须每月进行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自查,局系统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抽查,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量化考核,被检单位得分率达到100%的,予以表彰;达到98%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不奖不惩;未达到98%的,为未达标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要作深刻检讨,并写出整改报告。如发生严重计生问题的,将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能享受任何评先表彰待遇。

4、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严格按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台帐,及时报送各种计生报表。对局系统干部职工晚婚率、晚育率、计生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统计准确率必须确保达到100%。二是每季度组织局系统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确保三查率达100%。三是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检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妇检人平380元,身体检查人平530元,有效保证了局系统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四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凤凰街道办事处和寿昌社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生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的开展。

二、把好“三关”,切实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义务

作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坚持人事工作与计生工作相配合,努力为计划生育工作把好关,服好务,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好评先表彰关。一方面,严格按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进行评先表彰或与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表彰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即先由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意见,再由人事部门审核,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核准表彰意见。今年,我们推荐表彰的2个国家级先进集体、3名国家级先进个人,5个省级先进集体、25名省级先进个人,全部通过了计生委审核,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坚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是坚持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穿插培训,把好思想关。今年,在对全市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我们坚持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知识穿插到讲座中,进行警示教育,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500余人,考试合格率达100%。我们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推出了公务员学习培训超市,开展公务员网上学习培训工作,在制定培训课目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供全市公务员学习了解,在进行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时,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将受到什么处罚又进行了重点培训,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切实筑起一道计生思想防线。

第11篇

上半年,根据市总工作安排及我县特点,我们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攻方向,开展区域性劳动竞赛和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劳动竞赛,探索在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劳动竞赛的新途径,推动劳动竞赛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劳动竞赛,引导广大职工踊跃投身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技能比赛等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行业特点及工作性质,我会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竞赛活动:

1、在制造(加工)业开展“四创”(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低能耗、创优服务)和“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劳动竞赛活动。通过劳动竞赛不断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增强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以评选“金牌工人”活动为载体,在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围绕创新型企业目标,广泛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攻关等劳动竞赛,通过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职工创新活动,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推动制造(加工)业做大做强。

2、在服务业开展“讲诚信、展风采、重礼仪”竞赛活动。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以评选“服务明星”活动为载体,在全县旅游、商贸、金融、教育、卫生等服务业单位开展讲礼仪、讲诚信和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标兵等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礼仪树诚信、优质服务亮品牌”的服务氛围,促进服务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卫生局等联合开展全县“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3、在行政审批机关开展“强素质、比敬业、创一流、促发展”竞赛活动。以评选“行政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围绕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掀起学技能、练本领、强素质、促发展的热潮。通过开展竞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促使机关干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不断改善行政审批机关“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良好环境。县总工会、县政务中心将共同开展全市行政审批机关的“行政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4、在总工会机关开展以“六比三创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建功活动。“六比三创一满意”即:“比科学决策、比大局意识、比工作作风、比工作业绩、比廉政建设、比生态环保”,争创“服务型机关、学习型单位、人民好公仆”,让广大群众满意,努力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

去年我县丰源有限责任公司张志军劳模创新工作室被省总等单位评为《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我会利用这一契机,组织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在丰源召开典型报告会,积极引领全县规模企业开展职工创新活动。到目前为止,我县有省级职工(职工)示范创新工作1家,市级示范创新工作室1家,县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35家。职工技术创新热情空前高涨,到6月底,职工各类技术革新105项,发明创造38个。

4至6月对全县市厅以上劳模底数大排查,重点掌握劳模的工作情况及生活状况。通过排查,摸清全县还有15人受到市厅以上单位表彰,但没有纳入市厅劳模管理范围。今年5月前夕,在__报、__电视台和宣传橱窗广泛宣传劳模

先进事迹,并把全体劳模的先进事迹汇总编卷《劳模谱》在网上发阅,以劳模事迹教育职工、感染职工,以劳模精神鼓舞职工、带动职工。同时大力营造关心劳模、爱护劳模的社会氛围。对生活有困难、身体有重病、就业有难度的劳动模范予以重点关注,积极温暖了广大劳模的身心。与广大劳模开展各种形式座谈交流活动,为劳模参与经济建设搭建平台、提供舞台,进而在全县营造了 “崇尚劳动,劳模光荣”的浓厚氛围。3月,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3月下旬,联合县委宣传部、黄桑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县妇联举办了“飞歌苗乡侗寨唱响__风情”本土民族歌曲合唱比赛,来自全县机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22支代表队身着民族盛装在县影剧院参加了此次合唱比赛。通过举办此次本土民歌合唱比赛,各参赛单位从组队排练、传唱至参赛,宣传弘扬了__的本土民族文化,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推动了__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旅游。3 至4月,组织职工参加了市“中国梦劳动美”全市职工书法摄影大赛,我县选送的__的摄影作品《__》《__》和__的摄影作品《工业乐章》《音符》获得优秀奖。5 至6月,部署安排了组织参加省、市总举办的“最美芙蓉花”全省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广泛动员发动女职工参赛,做好组织参赛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是组织全县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工作。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全县首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着力缓解职工看病难。全县2200名职工参加了2015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同时,落实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组织全县女职工参加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把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与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同步推进。全县已有1615名女职工参加了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并为500名困难女职工赠送互助金,其中包括在帮扶中心建档的164名困难女职工和三百多名非公企业困难女职工,为她们构筑了一道抵御大病风险的防线。先后对21名职工开展了医疗互助,互助补助金额3万余元。

二是积极攻谋职工难事,让森工能有一个安逸的“窝”。 __县木材公司是一个拥有3000多职工的森工企业。自1995年开始公司经营每况愈下,年年亏损,除了机关上班的2-30职工能正常发放工资外,其他职工已从90年代未就没有领过工资了,更没有钱到县城购买商品房了。目前绝大部分职工都还居住在公司原有破烂不堪的职工宿舍里。为了解决森工企业职工的居住难题,根据2012年9月__发改农【2012】1247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我县木材公司争取到棚院改造计划1318套,改造项目总投资2亿元。但由于种种原因,棚院改造进展缓慢。

今年初,为了使棚院改造工作尽快实施,我会首先在县木材公司开展了工会主席直造工作,让职工直接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当选工会主席。其次与木材公司工会多次找相关部门协调,并多次征集职工意见,使得棚院改造方案尽可能的代表职工利益。三是定好棚院改造场地为基建队、长镇采育场、哨溪口采育场,并保证棚院改造时间为2018年年底完工。四是选出职工质量监督小组,保证棚院改造的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人社局、妇联联合下发文件,组织开展外出务工创业人员集中维权“春风行动”, 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引导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为了加强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我们组建了18名工会法律保障工作律师和志愿者队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提供帮扶救助。先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4次,开展法律援助16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企业和乡镇工会干部培训力度。上半年共开办了3期基层工会干部业务培训,培训人数150人次。基层工会干部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了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把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作为强化会员主体地位、促进工会主席认真履职、激发基层工会组织内生动力的有效方式,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主席的核心作用。今年县木材系统联合会开展了工会主席直选工作。

三是把 “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作为工会组建重点。以县经济开发区、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民工集聚的五大重要区域和行业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组建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等形式,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上半年,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会联合会按照“八有”标准,规范建设工会组织,开展了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清查工作,新建工会组织19个,新发展农民工会员200人。

1、深化建功立业主题活动。重点是探索并逐步推广企业职工工作岗位绩效考核,真正让劳动竞赛与广大职工日常的劳动绩效、产品质量、劳动技能、节能降耗等各项指标挂钩,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职工劳动激情与活力。

2、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中取得更大成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趋势,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为抓手,重点在全县竹木加工行业、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为抓手,保障和落实职工各项民利,维护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统筹兼顾,做好工会经审、宣传、财务等各项工作。

第12篇

一、案件管理职能与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关系

案件管理是检察机关内部一项重要的管理监督制度。从全国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设立情况来看,案管部门主要职能大多集中体现在“管理、监督、服务”上。具体表现为:对各个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负责统一受理、流转、对外移送审核,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等进行流程管理、预警监控,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以及开具法律文书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对办案质量进行核查、评价以及对检察业务进行综合考评,同时还负责组织协调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由此可见,这此案管职能除少数体现为“服务性”外,大多体现为对侦查、审查逮捕、审查、提起公诉、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等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监督、管理与控制。可以说案管工作就是案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在执行刑事诉讼节点环节尤其是重要节点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其工作的依据、标准就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各项规定,离开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案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性。

修订后刑事诉讼规则是新刑事诉讼法在检察环节的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的具体化。此次高检院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增设“案件管理”专章,其中第668条规定对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定位作了明确规定;第669条还明确了案管部门对办案部门及人员提出纠正意见的6种情形。另外,整个刑事诉讼规则有关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的条文多达24个(第35条、44条、49条、50条、52条、54条、147条、148条、152条、153条、154条、155条、362条、615条、622条、628条、668—675条)。可见,高检院领导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视,以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检察机关得以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二、新刑事诉讼规则对案管工作的主要影响

(一)对案件流程管理要求更加严格

1.对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管。新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第117、第149条等条款对强制措施、办案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突出了案管部门在流程监管工作别是注重办案期限预警提示监督作用。第615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由本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第622条就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审查期间改变管辖、延长审查期限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后重新计算审查期限的等情形要求侦查、侦监、公诉部门要及时通知案管部门。第628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或者审查逮捕、审查案件,在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办案期限届满前,案件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本院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进行期限届满提示。发现办案部门办理案件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意见。第669条第一款第(三)项也有类似规定。

2.对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对侦查行为、审查更加明确规范。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91对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求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改变了原《刑事诉讼法》“可以通知家属”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4条、第55条、第116条、第117条、第121条规定规定对侦查行为和证据收集作了排除性要求。

刑事诉讼规则要求案管部门要及时对侦查行为、强制措施以及审查环节进行认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纠正。第147条第三款、第148条第三款分别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和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侦查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

3.更加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4条、第37条、第47条、第95条、第115条规定,分别就检察机关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及保障辩护人的会见权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向检察机关申诉或控告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规则要求案管部门要及做好接待辩护人、诉讼人的“服务性”工作,从制度设计层面较好保障了其相关诉讼权利,解决了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第35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接收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或者与相关办案部门协调、联系,具体业务由办案部门负责办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4条进一步明确了案管部门对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的登记、查验相关证件材料的职责。第49条明确规定了对辩护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安排,由公诉部门提供案卷材料。第50条则、第52条第一款则规定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或者审查后,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及时审查受理,并由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将申请材料送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办理。第54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听取意见作出安排。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

(二)对法律文书的开具及接收案卷材料的登记监管提出了特殊要求

新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作了调整,案管部门在开具适用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时,除了审查办案部门手续是否合法齐全外,也要审查适用对象是否合适,对于明显违反法律、不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以与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意见,防止适用错误。另外,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一章,明确了严格审批的程序,对相应的法律文书制作的审查也不可忽视。新增加的查封措施以及冻结的对象扩大,带来了法律文书种类的增加或应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对案管部门接受、审查法律文书、案卷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得案管工作量大增,案管部门任务十分繁重。第152条规定,对于侦查机关、下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提出或者提请抗诉、报请指定管辖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对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其他案件,需要由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的,可以由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第15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应当接收案卷材料,并立即审查“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载明的内容确定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内容。第155条规定,侦查机关送达的执行情况回执和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即时登记,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部门。第154条则明确了案管部门受理、登记、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程序及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第670条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的原则。第669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者有明显错漏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则是对第670条内容的具体化。

另外,案管部门不仅负责接收外单位案卷材料的任务,同时还肩负着本院办案部门对外移送案卷材料是否规范审查之责。刑事诉讼规则第6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办结后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案卷材料的,统一由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移送材料是否规范、齐备。

(三)对涉案款物的监管职责更加突出、明确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尤其强调了案管部门对涉案财物的监管职责,从而明晰了案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之责。第669条第一款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监督的方式、回复案管部门办理结果的方式、时间要求。第673条则明确了对人民检察办案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由案管部门登记。第674条、第675条进一步明确了对检察院所扣押涉案财物保管、处理过程、出库的监督职责及监督方式。案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构成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案管部门在行使“管理、监督、服务”之责的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固化了高检院原已确立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执法办案管理原则,适应了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其中的“动态监督”原则包括案管系统对办案期限及时预警、赃证款物的管理和对开具的法律文书审查把关、对法律文书的审查把关等“事中审查”,以及“案后评查”等方法,对监督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起到关键性作用。第6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实践中,要想将这一规定落到实处,本人认为案管工作应当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要善于通过对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把好案件质量关。案管部门对经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的法律文书文稿的内容负有形式上审查的责任义务,对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盖章出具的过程,体现了对案件质量监督的及时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第669条所述的“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者有明显错漏的”进行监督把关。该条的“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本人认为主要指法律文书种类使用错误等问题;“法律文书有明显错漏”主要指法律文书格式不正确、缺项或多项以及法律文书表述内容前后矛盾、案件事实认定与所要适用的法律条文不一致及文字表述明显不严谨或文字、印章使用错误等问题。案管部门通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文书质量要求的,可以直接加盖院章或签属意见由院办公室盖章。本人认为,对法律文书“审查度”的把握原则上限于“形式审查”,确有必要时再进行实质审查。为此,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首先审查法律文书的格式是否规范;二是审查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是否存在 “明显”错误,原则上不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一般来说,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等实体审查在“案后评查”中完成较妥。

第二,要特别重视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案件质量是执法机关更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新刑事诉讼法更加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这就要求案管部门要把提升案件质量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事务性管理”要服务、服从于“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要真正发挥好案件质量“过滤器”、“安全阀”作用。

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要通过“案后评查”进行,其目的是检验原案是否存在错误,办案行为是否规范,办案人员是否廉洁,进而为充实检察官执法档案和业务考评奠定一定基础。由于刑事诉讼规则没有规定具体评查的方式,本人认为,采取下列三种案件评查(检查)方式较能体现办案质量效果:一是开展个案质量督查(个案抽查)。个案质量督查是指案管部门经领导审批,对原业务部门已办理的某一个或几个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通过一定途径获知)进行抽查的一种方式,目的是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纠正。个案质量督查的案件的启动,应当报请检察长审批。个案督查工作结束后应写出督查报告,向检察长报告,由检察长或检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指案管部门针对业务部门在一定时间段所办理完毕的某一类或几类的案件所进行的检查,目的在于对案件关键环节质量进行测评,从中分析查找执法水平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利于改进工作。其所检查的对象一般为:本院(或下级院)不立案、不批捕、不、撤回、撤案、无罪判决等案件以及后改变定性、改变事实、改变重要情节的案件。检查的方式既可以是案管部门单独进行,也可以会同办案部门一并进行;既可以对某一类案件进行检查,也可以同时对几类案件进行检查。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对专项检查活动形成专题报告,经检委会研究后予以通报相关业务部门。专项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到二次为宜;三是,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执法规范化检查通常系对某一个院所有业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办案水平和执法执纪等执法规范化行为所进行的一次综合性全面检查。此项工作由原研究室转为案管部门完成,有利于其全面掌握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检验检察机关开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严格对照高检的要求找差距、析原因、建措施、出成效,有利于统筹业务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综合质量管理工作。执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原则上每个院每年进行一次,或者两年进行一次。以省级院组织检查为主,以分院和区县院自查为辅。

本人从近几年参与市院组织检查活动的体会看,把握好下列两点十分重要:一是每次检查前要制定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检查组成员;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程序和评分标准;检查方式(其中抽查案卷是重点);检查结果的运用。二是要撰写好“四个检查工作报告”。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案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被查院都要注重总结,分别撰写出高质量的检查情况报告或整改报告,以便于领导科学决策。其中省级案管部门所形成的综合检查报告经院检委会研究后向全省检察机关进行通报。

上述三种检查方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均为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方式,共同目的都是为了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区别在于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结果运用有所不同。

(四)加强案管队伍建设,突显其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