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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论文

时间:2022-03-22 02:05: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化进程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市化进程论文

第1篇

城市规模问题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命题。我国历来强调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简称规模政策),但是实施的过程却往往与之背道而驰,大上海已经够大了,偏偏又划出了浦东开发区。进入90年代以来,各大城市无不进行城市规划的大调整,而其总用地规模、大体上与经济规模一样的翻一番。一些大城市的规划目标要进入特大城市行列,据说有20多个城市的规划目标是国际化大都会”。还有为数不少的中等城市规划目标要进入大城市行列。因此,规模政策”变成了一句空话。其实,推动城市规模发展的动力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活力、区位优势的显现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一种合力,是难以阻挡的客观现象,对于即将迈步进入小康社会的、有12亿人口的大国,尽管城市化的主渠道是走发展小城镇的道路,但在一个省区范围内有一、二个特大城市,有一批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作为经济支撑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也不能不顾客观条件,以不切实际的空想去代替科学的预测,更不能以大规划之名而行大肆炒卖土地之实,或叫做吃祖宗老本,花子孙的钱”。科学的做法应该是弹性规划,留足余地,阶段明确,分期实施,集中建设,紧凑发展。

城市化过程有起点也就有终点,不可能无限止的发展。从总体而言,当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达到70%左右,总的城市(城镇)用地规模也就变化不大了。因此,城市规划必须从区域着眼,分析各种规模级城镇吸纳人口的可能性,同时科学预测其相应实现的阶段性。这种规划还应该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互匹配,而不是二张皮。所以,若讲控制规模实质必须付以明确的时空观念。时间应界定在我国城镇水平接近或达到70%左右,即将进入变化曲线的第二个拐点的时间,空间则应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既保证我国粮食的基本自给,又使城市可以弹性发展,进行平衡和布局,寻求可以拓展的备用空间范围。最近江苏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把村镇建设规划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结合起来加以划定的工作,亦称二区”划定工作,很值得各地借鉴。

布局问题。城市的布局应该有二层内涵。一是指大的地域空间内的城镇分布均衡性问题。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条件优劣的变化,在全国范围内必然出现城市分布疏密差异的不均匀性。我国东部沿海省区工农业经济基础条件较好,加之较早获得改革开放的优惠政策,因此近年来城市化速度也较快,同时这些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高,因此城市分布密度和规模趋向高密也是必然的。现在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出现所谓都市绵延带的新课题也是必然的。而大西北地区由于地广人稀,经济发展也受一定条件制约,即使今后城市化水平较高时,城市的分布密度也还会是偏低的。因此并不存在必须在全国范围同步解决城市布局平衡的问题。如果实行大规模的移民政策和企业搬迁政策,强制调整人口分布密度,实践证明收效甚微,甚至是得不偿失的。随着发达地区本身产业层次的升级,低层次产业必然发生梯度转移,与这种转移相伴随的结果,或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不均匀性。

就某一特定地区而言,确实存在一个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问题。因为不同规模级的城镇发挥的能级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我们希望的是最大限度地综合发挥各级城镇的效益,因此,要寻求合理的分工,尽可能避免重复建设和效益的抵消。每个城市发展的规模,还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制约,环境容量的制约等。城镇与区域内可能形成的基础设施网络关系密切。如陆路、水路、航路等交通条件,通讯条件、电力供应条件等。还有城镇本身的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历史文化等等是否有优势条件等。所以,城镇处于特定的空间,赋予特定的发展目标,造就一个有机的、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这就是加快城镇体系规划的意义所在。

城市的结构形态问题。如果讲实行城市“规模政策”难度较大,是由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观经济推动力的作用,那么,城市的空间结构形态却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来加以引导的。我国很多大城市实际是在中等城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传统的扩展模式是以原有城市核心区为中心向周边不断辐射扩散,每隔若干年调整一次城市规划,不断的吃掉周边的郊区和农田,就像摊大饼一样,愈摊愈大。这种模式造成的后果是,一原有城市内部的基础设施每隔若干年就要扩建或更新,马路一扩再扩,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人行道挖挖填填、填填挖挖”,旧的管线拆不了,新的管线不断挤进有限的地下空间,陷入一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循环之中。二,由于是一张大饼,周围开发度较高、效益较好的农田菜地必然不断被蚕食,即使到远郊去复垦地也难以收到原有的效益。三,人们成天穿梭忙禄在混凝土森林之中,与大自然愈来愈疏远。四,城市的历史文化在不断的拆拆建建之中逐渐泯灭,依稀可辨的也只能是在重重高楼包围之中茕茕孓立的个别古建筑或宅院,既不协调也毫无情趣可言了。五,不间断的旧城改造,容积率和密度不断地提高,致使城市不堪重负。特别是作为城市市区中心的黄金地段,被折腾的强度往往也是最高的,环境污染,交通阻塞,使人有窒息之感。

因此,城市发展能否寻求新的结构形态,而且体现在城市规划中去,是摆在城市领导者和规划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主张城市化道路以大、中城市的发展为主体的学者,特别强调城市的规模效应,而且城市愈大规模效应愈为突出。对这一命题也要辩证分析。在一定发展历史阶段,上述结论应该是对的,因为城市是集聚的产物,而规模效应与集聚机理是密切相关的。但作为城市发展仅仅是以传统的空间集聚方式为模式,那么,发展到极端必然会向其相反方向转化。因为这种连片空间的集聚必然构成愈来愈大的封闭体系,集聚所带来的正面效应逐渐为同时产生的负面效应所抵消,甚至后者超过前者。为克服这种现象,早在本世纪初,就有几位城市地理学和城市规划工作的先驱者,提出过改变城市结构形态的明智之见。例如俄国的彼得·克鲁泡特金在《田野·工厂和车间》一书中指出新的快速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出现,以及地区的并网发电等,会使小的社区在主要技术设施和便利方面与过分拥挤的城市相媲美”。“小城镇里的人们可以直接接触,并享受城市和乡村两者的优点。”英国的埃比尼泽·霍华德最早提出的花园城市”的构想,美国著名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先驱刘易斯·芒福德在评价霍华德时指出他提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形式来医治城市市中心的脑溢血病和城市边远地区的瘫痪病。”“霍华德懂得,缓解城市的拥挤情况,不是靠大城市的郊外居住区所能解决的,而应该把城市的所有功能疏解开来。他拒绝向郊区发展这种临时性的过渡方式,而要寻求一种城市与乡村稳定持久的结合,而不是脆弱的连结。”如果在世纪之初城市规划的先驱者心目中的理想城市还难以变为现实,那是因为人类还缺乏足够的科学技术的支撑,还无力摆脱那种机械的、连片空间集聚的无奈。那么,面临新世纪的到来,特别是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高速发展,如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信息高速公路网以及门类齐全的各种服务网的建设已不是神话。网络时代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地球变小了,而人们的活动空间却变大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回旋余地和视野也就得以大为展开。单纯实行规模政策”所难以达到的目标,完全可以通过城市结构形态的调控来加以实现。笔者认为理想的城市实际应该是区域内的城市群,它们依靠现代网络结构来加以支撑,各种适度规模级的城市和城镇合理分布的网络的结点上。形成城乡之间不仅协调,而且具有相对稳定的关系。各城市或城市组团的内部功能明确,配套齐全,与外部网络互为输出入系统。变封闭体系为开放体系(或称开敞体系)。如果讲控制规模,就应该着力控制老城市的中心区规模,改造旧城主要在城市质量上、文化底蕴上下功夫,而切忌盲目在数量上作打算。发展城市新的组团,要严格保护和合理调整周围的农田、果园和林地,城郊的农、林、牧业应该较早实现高效、高质,成为都市农业”。这种形态,非但不被城市所排斥,恰恰是构成城市良好生态的有效组成。建设步骤上要集中力量逐个进行,使之建成一片、配套一片,发挥一片的效益.

第2篇

关键词:保障房;诺瑟姆曲线;城市化率;拟合曲线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63-02

2006年,中国提出了住房保障政策;2008年提高了对住房保障的重视,并制定相关政策;从2011年起,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 600万套,大约是过去十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中国近年来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不断地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力度,而保障性住房政策何时实施,如何实施成为关注的焦点。本论文从数据特征方面说明并论证保障性住房政策在现今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诺瑟姆”曲线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住房的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不断增加。在有关城市化进程理论中,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M.Northam于1979年发现并提出了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进程的“诺瑟姆曲线”。他将城市化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城市人口增长缓慢,当城市人口超过10%以后,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当城市化水平超过30%时进入第二阶段,城市化进程出现加快趋势,这种趋势一直要持续到城市人口超过70%以后,才会趋缓;以后为城市化进程第三阶段,城市化进程停滞或略有下降趋势。

表征城市化进程规律的“诺瑟姆曲线”的一个重要特征为,在初期和部分中期阶段,曲线呈现凹函数的性质,即曲线的斜率递增;在部分中期和后期阶段呈现凸函数的性质,即曲线的斜率递减。

二、美国和日本的城市化进程

根据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应对城市住房短缺问题的历史经验,各国政府都适时地颁布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保障性住房政策,以确保城市以及经济的正常扩张和发展。以下从美国和日本城市化率的数据及其各国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时间数据方面,与中国现阶段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时间以及城市化率作一些比较分析。将美国从1900—2000年和日本从1950—2000年的的城市化率数据收集整理如下:

将美国及其日本城市化率的数据随自变量时间t的关系做曲线拟合,结果(见下页图1、图2):

可得出:美国,日本城市化率随时间拟合的曲线函数分别为(A代表美国,J代表日本):

当xA,xJ>0时,yA″

查阅资料得知,美国在20世纪早期开始实施住房保障政策。日本在1960年开始实施保障房政策。分别在图2,图3中用箭头标示出,上页表1、表2中用阴影标出。此时,两国的城市化率分别约为:46%,43.7%。

三、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中国从1949—2009年每隔五年城市化进程数据整理如下:

中国自1949年成立以来,每五年城市化率数据如下,曲线拟合结果如下:

中国城市化率随时间拟合的曲线函数为(C代表中国):

yc=10.686e0.1041xc yc″=0.1179e0.1041xc

当xc>0时,可得yc″>0,判断yc为凸函数,因此,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符合“诺瑟姆曲线”的前中期阶段。

与美国和日本一样,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符合“诺瑟姆曲线”所揭示的城市化进程规律。所以,美国与日本在城市化进程中实施保障性住房的时间点,或者说在整个城市化进程中所处的位置可以为中国所借鉴。

四、结论

比较美国和日本均在城市化率为45%左右时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如图3标示所示,中国在2008年城市化率约为45.68%时实施保障放政策。从时间维度分析,中国在2008年提出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其时间的偶然性。从“诺瑟姆曲线”城市化进程理论的角度与发达国家比较可知,中国在城市化率为45.68%时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

参考文献:

[1] Ray M.Northam Urban Geography Wiley Publisher,1979.

[2] 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分析[M].上海: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 汤腊梅.基于住房支付能力的住房保障对象的界定[J].城市发展研究,2010,(10).

[4] 王晖.主要发达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及其实施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Forum of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2006,(4).

[5] http://census.gov/,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

第3篇

论文摘要: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城市占用。本文在分析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耕地问题的基础上,对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了城市化发展的新思路。

城市化是城市发展进程的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

城市化必须以土地为载体,但城市化不应该以牺牲耕地为代价换取的。因此,如何协调城市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第一部分 我国城市化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给我国城市带来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目前,我国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化及城市经济和社会水平也在持续上升。我国当前的城市化水平已高达40%左右,城市化进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自1978年到2000年这12年中,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大提高,从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发展到2000年的663个;城镇人口增加了2.86×108,年平均增长率为7.2%;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多层次、功能互补的城市群,西部地区发展相对缓慢。

据预测分析,我国比较合理的城市化水平是70%,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的50年内,我国将有5亿农民转入城市。这必然会导致城市数量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部分 我国耕地资源利用情况分析

现今,我国的耕地资源利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且后备资源不足。据有关资料表明,1949年我国耕地面积为9800万ha,1957年增长到11580万ha,然而,此后每年新开垦的耕地数量都比被征占的耕地数量少,到1980年耕地面积降至9933万ha,22年净减少1247万ha,年均减少56.7万ha。1981-1985年年均减少49.3万ha,1986-1990年年均减少24.0万ha,1991-1995年年均减少99.3万ha,1996-1998年年均减少49.4万ha。当前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的面积不足0.09hm2,大大低于全世界0.33 hm2的人均水平。全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有666个单位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0.033 hm2耕地警戒线。

此外,农村宅基地还占用了大量的耕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1999年农村居民用地为83.4×103 hm2,而到2000年则增加至79.7×103 hm2,2001年为107.2×103 hm2。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耕地资源利用情况不容乐观。

第三部分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耕地占用问题

我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更多的耕地,据统计,我国每年城市建设占用耕地40000ha,每年生产的近60亿t垃圾也要占用上万公顷的土地,这就对原本已经不足的耕地资源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一、 城市化不完全使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伴随着我国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耕地面积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减少。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化不完全。

完全的城市化并不会带来耕地的减少,相反,当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向城市生活的时候,城市化应该带来耕地面积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建筑空间结构不同,空间拓展程度的差异会使城市的居住用地大大减少。当然,城市用地中还包括了生产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以及公共设施用地等,但是即使考虑到这些因素,城市人口的总占地也会小于农村人口的总占地。贾绍凤等人的测算表明,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比每增加一个农村人口少占用47.5%的土地;卢新海指出,农民在农村占用居民用地的推出足以抵消他在城市居住、生活、生产所占用的土地。据统计,日本和韩国均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了耕地的增加,如日本的1930-1940年间和1950-1960年间,这两个时期是日本城市化速度最快的时期,同时也是耕地面积不断增加的时期。这说明,完全的城市化不会是耕地较少的原因,只有不完全的城市化才会产生一系列的耕地占用问题。

我国的城市化是不完全的。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在进城生产、生活后,他在农村所占的那一块土地并没有退出,而是仍然处于占用中,这样就产生了两头占用的现状,使耕地面积大幅度的减少。据调查,目前农村中有很多住宅处于闲置状态,这被称为“空心村”现象。下面的表格是对华北南部某个村庄 “空心村”现象的实地调查结果: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村庄里无人居住的宅院高达35.09%,这些宅院的主人已经进城生活却依然占据着农村的土地。进城人口在农村占用的生活用地不能有效退出,是造成我国耕地大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国产生“空心村”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避免大量农民进城对城市造成冲击,采取了种种限制的措施,包括户籍制度、城市就业制度和住房制度等。因此,农民进城,转移的仅仅是其劳动力。由于他无法在城市获得合法的身份认可,无法获得有效的生活保障,无法获得固定的居住场所,所以,他在农村的居民用地就只能予以保留,这就形成了“两头占地”的状况。

所以,城市化不完全是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 城市土地过度利用与闲置并存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面临这样的一种状况:旧城区建筑密度高,道路狭窄,环境恶劣,土地过度利用;而新开发区盲目扩张,土地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大量人口集中在市中心,市中心的10个区面积仅为280km2,占全市用的4.4%,却集中了704万人,人口密度高达95104人/km2,其中老城区人口密度为42900人/km2,人均居住用地仅为10.64m2,人均占地为40m2(1990年);与此同时,新开发区面积虽然大,人口却稀少。此外,我国目前出现了很多盲目兴办开发区的现象,导致了大量土地的闲置浪费。1993年全国清理了2804个开发区,占用土地面积76km2,几乎全部是耕地。据国家土地管理局调查,全国城市土地闲置率为15%,闲置土地面积高达7000ha。据2000年全国455个城市调查资料显示,其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12858.7 km2,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约40亿m2,平均容积率为0.31。这说明了我国在土地规划方面存在着较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原有城市用地行政划拨形式的存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因土地的无偿性而对土地的集约利用意识不强,从而使土地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第四部分 城市化发展的新思路

城市化必然会占用耕地,但是城市化不一定带来耕地面积的减少。鉴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土地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正确处理和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耕地,耕地为城市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一、 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政策手段

由于我国存在着城市化不完全的现象,因此国家应该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等相关领域进行调整,确保农民的进城生活,使农民进城后转移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应当包括人身,能够在城市获得合法的身份、生活的保障和固定的居所,最终可以把整个家庭都迁移到城市生活。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在农村住宅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做出调整。在大量农民进城扎根后,就可以考虑到在农村进行村镇布局调整,将分散的、空心化的村庄整合成为规模化的、集约化的现代城镇。原有的村庄居住用地被释放出来后就可以通过复垦成为新的耕地。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小块田进行重新规整,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耕地,也便于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生产作业,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重新整合。

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的耕地资源稀缺,因此,国家还应在做好耕地的集约利用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例如严格控制小城镇用地,适度扩大大中城市土地供给,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从单纯的数量保护转为质量保护等。

在政策方面,日本和韩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二、 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规划手段

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不能有效利用的问题,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有效协调,合理规划,促进二者共同发展。

首先,我们可以加快土地市场化步伐,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即把闲置土地的使用权收回,然后以有偿的方式将其重新配置,以达到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化发展。其次,我们要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优化土地配置,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最后,我们还应该引导城市布局与发展方向趋向于合理,结合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调整,实施旧城改造,发挥城市土地的最大效益。

三、 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科技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利用越来越多的手段来改善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提高土地容积率,加强多维空间的利用。一方面我们可以实现城市建筑物的立体化,大力发展高层建筑以节省占地面积;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立起地下交通、停车、商业、存储等设施,使城市建筑用地大大减少。

此外,一些科学家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提出了一些大胆的构想。例如,上世纪70年代美国和日本的科学家分别提出了“海上城市”和“水上东京”的设想,拟向海上和海底争取用地;还有的科学家从模拟自然生态出发,拟建设以巨型结构组成的集中仿生城市;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还可以用高级的、牢固的材料八建筑物架在空中,从而减少了城市用地。总之,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会为我们来带新的解决办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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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学芳,吴群,刘玮娜. 城市化与中国土地利用结构的相关分析[J]. 资源科学. 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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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新. 中国城镇发展与土地利用[M]. 商务印书馆.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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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健. 试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J]. 乡镇经济. 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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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明洪,吕昌河. 城市用地扩张与环境保护[J]. 自然资源学报. 2005(1)

[5]

王群.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持续利用问题[J]. 中国土地科学. 2003(4)

[6]

第4篇

[关键词] 城市化进程;房地产价格;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07. 069

[中图分类号] F293.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07- 0143- 04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同时房地产价格也高速上涨。城市化进程是由多种元素糅合的过程[1],同时城市化进程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本文将从理论机制和实证分析两个角度来研究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1 理论机制

1995年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到高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 1 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54.8%,地县级区划数有 3 187个,乡镇级区划数达到了40 381个。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带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国房地产年平均开发投资额由1995年的2 831.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5 035.61亿元,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从2000年的每平方米2 112元上涨到2013年的每平方米6 237元。不难发现,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与城市化进程存在必然联系。城市化进程通过带动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上升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变化,从而最终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变化。

1.1 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需求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深圳市2014年年末总人口达到332.21万人,相当于1998年的三倍。同时城区改造、旧房拆迁等也都导致人们的住房需求增加。另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度假村、酒店、休闲会所等具有娱乐休闲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大量修建。我国星级饭店的数量由1995年的3 720个极速扩张到2013年的13 293个。城市化进程不断带动房地产市场消费性需求的增加。

城市化过程中,大量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中从事生产活动。因此,很多企业和生产部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就必须兴建厂房、办公楼等各种生产经营用房。据统计资料显示,仅仅2015年第三季度我国厂房竣工面积就达到了29 590万平方米。这样一来,城市化进程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生产性需求。

房地产具有不动产的特征,房地产投资较其它投资方式风险小,升值空间大,收益稳定。2010月,北京、上海等地区的房屋租售比已经达到了1∶600,远远超过了1∶300的国际警戒线。房屋租售比过高,说明居民对租房的需求比不上购房的需求,因此可以认为目前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中,投资性需求占了较大的比例。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消费者对于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发展预期比较乐观,这就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

城市化进程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然而由于房地产的供给刚性,短时间内房地产的供给量无法快速上升,导致房地产供不应求,价格上涨。

1.2 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结构的影响

改革开放前,由于政府大力倡导发展生产力,我国的工业用地比重高达30%以上。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传统工业逐渐衰退,新兴的金融、互联网、服务业等行业的地位逐渐受到重视。目前城市中心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频发,很多城市开始向周边地区疏解非城市中心功能。例如北京市目前已经明确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定位,凡不属于“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的功能都要向周边地区进行疏解。房地产产业结构也在城市功能不断变化中得到调整,由城市中心地带向周围扩散,同时产业结构不断变化,由工业到住宅再到服务业,向多元化的层次发展。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城市变化为房地产业平面结构的改善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量。

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必然还会带来土地空间的立体利用。在城市化过程中,人类对城市空间的利用大概会经历平面――高空以及浅层地下空间――深层地下空间三个阶段[2]。当今发达国家将地下空间的开发作为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措施。现在我国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许多大城市也大幅度修建地下商业街、地铁等。

2 实证分析

2.1 变量选择及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00年至2013年我国城市化和房地产业的相关数据为研究对象。为了保证研究的可信性、数据的可得性及模型的适用性,城市化选择使用较多的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比率)为指标,房地产业选择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各年份的统计年鉴。为了避免各序列的剧烈变动,对两变量值取对数,新的序列为: LnXt, LnYt。具体数据详见表1。

2.2 协整分析

协整检验可以验证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比例相关关系,但此检验只适用于同阶单整的两个变量,所以,在检验之前,先检验变量LnXt和变量LnYt的平稳性。利用Eviews 6.0软件,对两个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2。

由上述检验结果可以发现,两个原序列的检验P值分别为0.921 3和0.124 5,大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LnXt和LnYt原序列均不平稳,无法进行协整检验。需利用差分使序列达到平稳。两个序列的一阶差分序列ADF检验P指分别为0.047 4和0.019 7,均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LnXt-1和LnYt-1一阶差分序列平稳,LnXt和LnYt为同阶单整序列,可以进行协整分析。

对LnXt和LnYt建立回归模型[3],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模型拟合结果发现,P值为0,这表明城市化水平对房地产价格有显著性的影响。调整后R方为0.983 598,说明回归曲线的解释能力为98.36%,也就是说在这个模型里,我国房地产价格的总变差中,由城市化水平解释的部分占98.36%,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

保存上述过程中回归方程的残差,作为均衡误差r的估计值。对于两个协整变量来说,若r平稳,则两变量具有协整关系。所以继续对残差r进行ADF单位根检验。P值为0.004 4,小于0.05,所以均衡误差r是平稳的。这就说明LnYt和LnXt具有协整的关系,也就说明城市化水平和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这两个变量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

2.3 误差修正模型

应用Eviews 6.0软件对LnXt和LnYt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见表4。

可以根据上述结果写出均衡方程,

D(LnYt)=10.399 47-0.054 493*D(LnXt)-0.971 239ECM

这个长期均衡方程式说明:代表城市化水平的LnXt每上升1个百分点,则代表房地产价格的LnYt就平均上升0.05个百分点。该模型的短期误差自修正力度为负向的0.97。

2.4 格兰杰因果检验

最后对两个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由格兰杰因果检验可以看出,在滞后阶数为1阶和2阶时,P值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拒绝2和4原假设,说明城市化水平是房地产价格的格兰杰原因,即城市化水平上升,必然带来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这与本文第一部分理论机制所述一致,即城市化进程通过刺激房地产需求和改善房地产产业机构从而影响房地产价格。相反,针对1和3原假设,P值分别为0.360 4和0.882 8,远远大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因此得到结论:房地产价格不是城市化水平的格兰杰原因。结合现实经济状况,房地产业的发展虽然对城市化进程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并不是造成城市化进程的决定性因素。城市化进程是由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最根本的是竞技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价格上涨只是城市化水平上升的一个显著表现,而不能将二者本末倒置。

3 结 论

本文通过研究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价格影响的理论机制,发现城市化进程通过刺激房地产需求和改善房地产发展结构来影响房地产的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和城市化水平进行计量分析,得到如下结论:①城市化水平和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这两个变量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二者互相影响,相辅相成。②城市化水平上升必然带来房地产价格上涨。③房地产价格上涨可能会影响城市化进程发展,但城市化进程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得到的结论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深刻的启发性和现实意义。我国必须对城市化进程及房地产价格的协同发展制定合理规划,使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健,张丽娟,王琛. 城市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影响和对策探讨[J]. 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6):48-49.

第5篇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风景区城市化现象日益普遍。在对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城市化现象和过程进行了实证研究后认为:一方面源自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游客的行为规律,另一方面包括特殊的政策环境、领导认识上的偏差,决策中的失误以及多方利益主体的推动,是风景区城市化的动力机制。论文指出了风景区城市化带来的危害: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破坏视觉景观,破坏生态水文环境以及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最后,提出了风景区城市化的对策:①合理布局旅游接待设施,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使用土地;②改善交通联系;③妥善安置居民生产生活;④限制人口流动;⑤增加政府投入;⑥加强管理。

关键词:武陵源 风景区 城市化 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风景区城市化现象日益普遍。风景区城市化是指发生在风景区内的城市化现象,其人口由农村向风景区内的城镇转移,农业生产活动向旅游接待为主导的第三产业活动转移,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镇生活方式。风景区内的城市化现象按照发生地域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风景区核心景区的城市化现象,如通常所说的“山上、沟内、湖内”等地域,另一类是风景区内接待基地(旅游村、镇)的城市化现象。

一、武陵源风景区的城市化

武陵源自古地处边远,旧时交通闭塞,舟车隔绝。其开发以1979年由张家界国营林场开放接待游客1.3万人次开始,到2002年接待游客量560万人次。武陵源风景区的城市化现象始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自1990年代城市化迅猛发展。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委员会专家对武陵源的考察报告中,“对武陵源的旅游业基础在1992年评估后的发展速度十分震惊”,认为“武陵源现在是一个旅游设施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已变成被围困的孤岛”,它们“对景区的美学质量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2000年4月,武陵源风景区建筑物拆迁总体方案出台,“连同居民住房在内将有近3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被拆除,耗资至少3.45亿元”,“自1990年到现在,景区所有门票收人也不过这个数,等于白干了”。武陵源风景区的城市化已经成为关系到这一世界级旅游胜地生死攸关的关键问题。

1990年以前,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基本上处于“无规划、无管理”阶段。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湖南省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颁布实施,但没有及时编制重点景区和旅游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没有按照总体规划执行,而且审批权限过于下放。由于旅游经济的刺激致使风景名胜区城市化快速膨胀,并且品质较低,规划管制过松,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迅速扩展,是武陵源城市化最快的一个阶段。2001年湖南省人大颁布了《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并开始实施,规范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使规划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得到了控制,品质得到了提升。

武陵源风景区内的城市化主要发生在锣鼓塔(图1)、索溪峪(图2)、天子山(图3)。2001年,锣鼓塔的旅游床位数已达3484张,索溪峪的旅游床位数达6731张,以天子山为主的核心景区内旅游床位(包括袁家界、杨家界等)2875张。其中,锣鼓塔位于金鞭溪上游、森林公园人口,是风景区的南大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驻地,距张家界市区20min车程。索溪峪是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驻地,是风景区的东大门,距张家界市区在30min车程内,用地条件良好,且位于金鞭溪下游。天子山位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是高台地,与张家界市交通联系相对不便,目前有天子山索道和水绕四门观光电梯沟通山上和山下。

第6篇

论文摘要:国际经济发展经验表明,服务业发展加速一般发生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由低收入水平向中等收入水平的转变时期。本文依据全球经济结构已经出现由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转变的趋势,而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现状,对发展服务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探讨。

自20世纪60年代初起,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全球经济服务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其就业人数和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关系到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多样化需要,同时也是关系到工业部门、农业部门乃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1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是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

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服务业越发达,人均GDP较高的国家,其服务业的产出与就业比重也相对较高,也基本代表了一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目前,在世界总量中,服务业产值已超过了60%,其中一些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0%,个别国家接近80%,而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发达国家已高达70%左右,中等收入国家为50%-60%之间。同时,世界服务贸易占到贸易总额的1/4;服务消费占到所有消费的1/2左右。因此,可以说世界经济实际上以服务商品的生产为主,己经步入了“服务经济”时代。然而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重,到2004年仅为31.18%,我国服务业就业劳动力占就业人口比重为30%,与国外相比,显然比重过低,整体水平滞后,明显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2发展服务业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逐步提高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促进第一、二产业的优化升级,这应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本方向。我国经济结构长期依赖传统工业的发展道路,但一些重要的资源如石油、天然气、铁、铜等国内自给率日益下降,资源短缺已经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同工业相比,服务业具有污染少、资源消耗低等一系列优势,并且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高新技术的应用从生产领域扩展到服务业领域,产生了许多新的职业和岗位,如信息技术含金量较高的现代金融、通讯等服务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将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而且可以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和就业结构。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在本世纪中叶达到世界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就必须在继续积极发展具有竞争优势和劳动力密集型的制造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服务业,使其与经济整体发展相协调。3发展服务业有利于促进工业化的细分及深化。

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会不断提出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往往有赖于工业技术上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从而对工业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医疗领域中不断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在检测和治疗上的新突破要求有更高的生物化学技术、信息技术等,从而推动工业相关行业的发展。并且服务业中的许多行业具有社会基础性质,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如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可以促进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结合,解决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矛盾,从而保证工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业是投资的载体,而投资是工业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因而金融业也就在国民经济运行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行业作用,它的运营状况直接制约着工业经济的健康和持续发展。因此以商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交织、持续运行在促进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深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发展服务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由农业向二、三产业的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已处于工业化中期,工业大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开始减弱,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将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我国未来几年,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就业压力十分巨大。据中国社科院和国家信息中心预测显示,“十一五”期间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在500万到550万之间。如果农村每年的城市化水平提高1%,就要转移1000万劳动力,加上往年失业的人口,“十一五”期间可能有四五千万劳动力需要就业。而服务业在吸纳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服务业门类众多,各种类型的行业并存,就业形式灵活多样,能够容纳不同层次的就业群体,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缓解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

5发展服务业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经济相继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缓慢、消费市场长期低迷等问题,城市经济的重要性和城市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受到经济学家的日益重视,这带动了对城市化功能和发展规律的深入研究。郭克莎等对世界主要国家城市化发展历程的分析表明,工业在城市化中前期具有直接和较大的带动作用,工业发展所具有的聚集效应带动了城市的兴起和繁荣。而“当工业化演进到较高阶段、人均收入达到较高水平以后,对城市化进程的主导作用逐步由工业转变为整个非农产业…”,“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上升明显快于生产比重的上升,而这主要不是工业而是服务业的就业增长带动的”。这一研究结果揭示了城市化与服务业发展的关系,表明两者之间最直接的联系是服务业对城市就业具有较强的吸纳作用,服务业所提供的大量就业岗位是保证城乡人口顺利转移和城市化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总之,发展服务业在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加快发展服务业将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少我国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降低对环境破坏的程度;加快发展服务业必将推动我国市场化、产业化、城市化进程,在促进就业、拉动消费、扩大对外贸易、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华而诚.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经济研究,2001(12).

[2]李江帆.中国第三产业的战略地位与发展方向.财贸经济,2004(1).

[3]程大中.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黏合剂”作用.财贸经济,2004(2).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失地农民是指在我国城市化背景下因自己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而丧失土地的农民。当前我国这个社会群体正在迅速扩大。据估计,目前我国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高达4000万~5000万人。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要》的预计,2000~2030年,我国占用耕地将超过363.34万hm,失地或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7800万。失地农民由于在就业、收人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生活很不稳定,在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造成了一系列令人担忧的问题。为此,笔者探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并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途径。

1失地农民问题产生根源

1.1我国土地所有权不明晰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是,法律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界定,大量盈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取得征地资格,尤其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较快提高经济增长率而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占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因此,完全意义上的公益性用地并不多。土地出让只能采取被国家征用的形式,一些商业项目用地都是由政府低价统一征收后再高价转卖给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农民与开发商的接触,农民没有与买方讨价还价的机会。

1.2征地补偿标准过低 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为产值“倍数法”,即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前3年的平均产值的6~10倍,如果支付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综合补助不能超过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但是这种补偿办法忽视了土地资源差异而带来的增值差异,不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只考虑土地产值。这种补偿办法对大多数失地农民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他们不但没有得到所在区域环境变为城市后的收益,反而要为在城市边缘生活支付比原来在农村生活高得多的生活成本。

2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必要性

2.1征地速度超过了经济发展水平 因为城市非农业部门缺乏就业机会,而且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使得大量农民失地又失业,我国现在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合理、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又没有能力参加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据统计,失地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如果缺乏生活或养老保障,农民就会拒绝交出土地,政府的征地工作难以开展,城市化进程受到较大的阻碍。

2.2农民曾为国家工业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农民为国家的工业化付出了约6000亿~8000亿元的代价。应该给与农民以国民待遇,保证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社会公共服务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否则,失地农民被边缘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2.3“农转非”政策遭抵制致使城市化进程减缓 “农转非”政策在实际实施中并不顺利,究其原因在于农民拒绝接受“农转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既失去土地又无权分享城市化的成果而被城市抛弃,得不到任何必需的生活保障。农民对“农转非”的抵制必然减缓城市化的进程。只有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彻底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城市化才会更快速、健康、有序地进行。

2.4农民养老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农民数量的减少,如果一方面农民数目在减少,另一方面部分改变了户籍性质的失地农民又成为了新的城市贫民,其结果必然造成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失地农民和城市贫民两大难题互为掣肘、难以圆满解决的不利局面。因此,政府应及早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助参加养老保险,这样才能够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

3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途径

3.1加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针对目前存在的制度保障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应从政府规划人性角度人手,制定可行方案。尽快制定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条例,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法可依,从法律上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尤其是对目前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还相对处于真空状态的地区,更要加快步伐,尽快制定出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相关保障政策和条例。对于那些已经制定了政策的地区,要根据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其加以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3.2资金来源

3.2.1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是失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能获得的最直接的经济效益,是他们最重要的生活来源,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征地矛盾的焦点。因此,寻找政府、征用地主体、失地农民间最佳的利益联结,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势在必行,要按照当前土地的市场价格和收益、土地的潜在收益、农民使用土地的年限(至少30年)、农民失去土地的间接损失等因素来补偿失地农民。

3.2.2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提成。地方政府应该拿出土地出让金的一个固定比例投入社保基金,以解决所有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至于拿多大的比例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指数相关。这种制度最好是以省为单位,如果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也可以缩小试点范围,以市为单位进行。

3.2.3政府财政每年专项列支。财政补助是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助推器,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各级财政更应该给予适当补助。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补助资金应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筹集,其来源包括地方政府划拨专项经费、上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筹措一定社会捐助资金、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同时,还可考虑将土地使用费、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合理部分纳入法定的农村养老保障基金补助渠道。

3.2.4土地收益价。广东的“南海模式”是最为典型的例子,农民变成股民,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为股份分红权,这促进了农民非农化和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同时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保障了基金的来源。

第8篇

本文结合陕西省实际,在对陕西省“空心村”的现状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从制度、经济和观念方面分析了其形成原因,并提出了“空心村”整治的对策与建议,以期能为“空心村”改造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关键词】

空心村;成因分析;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引导下,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富裕起来的农民兴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建房热。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宅基地管理薄弱等原因,近几年来在我国各地农村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现象,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现象:村庄和道路两旁一幢幢新房拔地而起,“摊大饼”式地不断向外扩展,而位于村庄中心的老村则保留了大量的破旧房屋,且大多已经无人居住,有的还留下了大片的废置土地、断墙残壁、臭沟破路,这就是所谓的“村外新房林立、村内破烂闲置”的“空心村”现象。“说村不是村,有院没有人。说地不是地,草有半人深”,就是“空心村”的真实写照。“空心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影响了村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也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成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绊脚石”。因此,“空心村”改造势在必行。

1 陕西省“空心村”问题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陕西省广大农村地区的村庄中心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 出现废弃和闲置,形成空心村。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特殊社会体制塑造的独特农村聚落空间形态。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截至2008年底,陕西省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0.55万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52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6%。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许多村民将新居迁建到交通沿线或新村规划区,原有旧宅基地被废弃或闲置,有的村庄整村搬迁,遗留个别困难户在原地居住,形成了“空心村”,这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断增加,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阻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影响了农村和谐发展。据省委a政研室有关资料,陕西全省村内空闲土地1.8万公顷,其中闲置宅基地0.31万公顷,,占17.22%。废弃旧宅多年来无人问、无人管,杂草丛生,倒塌严重。“空心村”问题已成为目前陕西农村的一种普遍现象,成为多占和浪费耕地、阻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陕西省农村宅基地需求基本饱和,总体发展呈平稳下滑态势;空闲宅基地数量增加,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庄。

2 “空心村”问题成因分析

“空心村”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处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形成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本文从制度、经济、观念三个方面分析陕西省“空心村”的形成原因。

从制度因素来看,首先,村镇规划管理不完善。我国农村现在的住房基本上建筑年限都已超过十年,甚至有三十年以上的建筑,这些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且多为自发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也不利于道路修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一些地方领导的规划观念滞后, 宅基地审批缺乏依据, 造成农民建房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西安市3161个村庄中,无建设规划的村庄有1561个,占了近一半。其次,人口制度不健全,大量住宅闲散。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人口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现过大的偏差,几轮生育高峰导致农村人口急剧膨胀,而人口的增加,就意味着数年后农户数量的急剧上升,使村庄规模迅速扩张。其次,人口的大量流动,导致农村住宅闲置率升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差异的拉大,大量农村人口―――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了土地抛荒,农业资源浪费严重。

从经济因素来看,首先,从全球产业结构高度化演进的历程来看,“ 空心村”现象是伴随着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进程而产生发展的。目前,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其价值取向出现分化,从某种程度上看,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了农民内部的贫富分化,一方面,富有的农村居民大量迁出村集体,造成原有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居住在“空心村”的农户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生活拮据,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能力投入资金改善居住条件。与之相应的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以及传统观念的束缚,再加上出于对城镇就业风险的考虑,即使在城市中有了居所,农村的老房子依然被保留了下来。长此以往,这些长期空置的老房子就成为了“空心村”景观的构成元素。其次,土地边际生产力低。单位耕地上的产出收益是农民在耕地上建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农民辛苦种地一年的净收益微乎其微,耕地的边际生产力非常低,降低了在耕地上建房的成本,进而促使人们在耕地上建房。

从观念因素来看,农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老村庄因无统一规划,宅基布局乱,以前由于不富裕,无力重建新房,只能囚居于老屋。一旦富裕起来后,为求“风水”,就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以满足自己占风水、高人一等的狭隘心理,纷纷在村庄道路出口旁修房,导致村中空闲一大片的现象。另外,旧宅基地纠纷多。因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实际问题,很容易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造成人际关系难以相处。翻建新房倒不如弃旧图新,在村外找处新宅基地建房,省心省事。

3 “空心村”整治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空心村”问题是建设西部强省的必经之路、战略的需要。尽管目前陕西省的经济增长速度是比较快,但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不小,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尚有较长的路要走。因此,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而伴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进程的加快,就意味着要占去更多的耕地。出于保护耕地的需要,国家每年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事实表明,在陕西省开展“空心村”治理,是解决这一矛盾,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的有效途径之一。

3.1 建立严格的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对村民建房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控制新建房用地,确需用房者在村庄内部予以解决。建立完善群众监督,严格用地指标审批条件和结果三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土地法》、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的有力举措。“空心村”改造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多且面很广,工作难度较大,往往需要进行跨部门调配资源和组织协调,各地要成立以宣传、国土、建设、公安、财政和民政等部门通力配合的“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空心村”治理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空心村”的治理进程。

3.2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调动农民积极性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大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农村土地、住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逐步破除农民宅基地私有、宅基地传后、宅基地是风水等传统观念,推动“空心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展开。

3.3 加快农村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现在的农村问题,在城市;现在的农业问题,在农业以外。“空心村”问题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因缺乏规划引导所造成的特定经济发展的产物。只有将农村自身发展与城乡有机互动结合起来,“空心村”问题才可能有根本性改观。可降低城市门槛,营造城乡有机互动的良好氛围;加大耕地、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妥善安置有能力脱离土地能居住于城镇的农民等等,以利于城乡一体化和区域整体发展。

解决好“空心村”问题,将对缓解我国用地矛盾,保护耕地资源,保证粮食安全,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粮食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挖掘农村土地潜力,充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整治村庄不合理用地布局,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彻底解决“空心村”问题, 真正让“空心村”变废为宝,让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使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杨永芳、刘玉振、艾少伟,“空心村”问题成因分析及解决对策[期刊论文]-安徽农业科学 2007(35)。

[3] 秦振霞,“空心村”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期刊论文]-农村经济 2009(3)。

[4] 王娟娥、方金,“空心村”问题研究述评[期刊论文]-农业科技管理 2012(1)

[5] 薛力,城市化背景下的“空心村”现象及其对策探讨――以江苏省为例[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1(6)

[6] 冯薇、杨丛山,“空心村”治理措施研究[期刊论文]-河北农业科学 2010(14)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失地农民 养老保障 和谐社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土地需求进一步增加。征用农民的土地用于修建公路、建设工业园、扩展城市等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农民生活中起主要保障作用的土地在有限的补偿后被征用了,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近年来各地对失地农民养老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视,但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失地农民“老有所养”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和谐建没,要求我们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要解决好在发展中形成的阶段性问题。经济的发展导致农民失地现象的产生,作为农民养老主要保障的土地的失去,使农民失去了最后的保障。失地的农民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为此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是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出现“拉美化”现象,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也是维持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是和谐社会与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失地农民养老的现状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兴起大办开发区的热潮,最高峰时达8000多个,当时全国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在1000万亩以上。1996年开始,中央严令限制新增征用土地,并且要求土地总量平衡,这样每年大约是200万--300万亩征占土地。据国土资源部2002年底测算,在征地过程中每征用一亩地,将造成1.4个农民失去土地,如果按这个比例计算,全国失地农民的数量达到4000万人,失地农民就是一个很大的数了。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也就足说将有5450万亩耕地由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与此相应的是将有更多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和养老的土地。

我国农村农民养老目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主要的模式有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集体养老及养老保险等,农村养老保险为试点开展,覆盖面极低。土地的失去,改变了原先较为稳定的农村经济结构,改变了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农村养老保障的经济基础。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理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得到逐步的解决,如果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的缺失,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碰。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针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建立了不同制度和措施。如江苏省江阴市在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领取200元的养老社会保障金。2001—2003年中无锡市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较少,仅占15%,实际领取养老金的占47%,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费用占土出让金和补偿金的1.7%和6_8%。浙江省各地也推出了多种涵盖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如留地安置、建标准厂房出租、两套农民公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制、货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土地租赁制等。但总的来说,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制度比较分散,各地因经济水平等的原因,保障金额多少不一,保障参与率低,保障金额偏低,难以达到养老保障的目的。

三、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对策

传统的农民养老模式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家庭养老,现阶段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1_建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指导性政策,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目前国家已了全国性的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指导性政策,提出了失地农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老有所养的保障要求,各省市也陆续了失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总体来说,养老保障的标准仍然偏低,不能满足失地农民的养老要求,各级政府应严格要求使政策落到实处,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养老保障的标准,真正做到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2.逐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体系,使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纳入当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与当地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相对应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从土地补偿费中提取相应的费用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再由政府、集体、个人适当出资,设立个人账户与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并考虑逐步与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接,这样有利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和谐。

3.保持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应注意继续保持这一传统。通过社会舆论和社区的宣传引导,促使家庭养老这一传统继续发挥,尤其是在养老中的情感关怀得以存续。

4.促进就业,形成就业、养老的良性循环。已进入老年的失地农民,政府应该保障其老年生活。即将进入养老阶段的人员,政府应保证其大部分养老保障。对于还有较长一段时间进入老年的人员,政府应积极引导其进行就业。由于文化程度、所掌握的技能及原有的就业观念等原因,农民在就业中属于相对弱势的群体,政府因积极进行宣传引导,进行公益性的技能培训和公益职业介绍等,促进各种方式的就业。再以就业为基础,交纳一定的养老保险金,促成养老体系保障的良性循环。

5.其它补充养老措施。通过宽余房屋的出租、原有村集体经济的分红等资产性收入的方式也可以适当补助养老的费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一般原有住房面积较为宽余,安排合理的拆迁政策使其在集中居住后有可能有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对其养老也有一定的补偿作用。

第10篇

论文摘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养老出现了诸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作为传统农村养老的外界供给渠道—家庭、社区和政府,其养老功能都在城市化进程中或者弱化,或者缺位。因此在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的.困境并不在于制定一个什么模式的保障体系,而是要首先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实施和运转的内在机制。本文分别从微观、中观以及宏观层面探讨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运转的内在机制的构建,对家庭、社区和政府这3个养老供给果道的功能重建进行了论述。在3个养老供给渠道的关系方面既强调各自功能的重建,亦强调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依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日益深人,受政策或者是观念的影响,农村的传统结构和环境被打破,农村养老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农村留守老人”“失地农民”“农村空巢老人”等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新弱势群体,意味着当前农村养老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面对这些问题,作为农村养老的外界供给渠道—家庭、社区和政府,其养老功能却在城市化进程中或者弱化,或者缺位。因此,在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的困境并不在于制定一个什么模式的保障体系,而是需要首先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得以实施和运转的内在机制,需要探讨家庭、社区和政府这3个养老供给渠道的功能重建问题。

一、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

(一)现阶段重塑家庭养老功能的意义

尽管在城市化进程中,家庭的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养老的责任从家庭过渡到社会。wWw.133229.cOm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方式要以雄厚的政府财力为后盾,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是在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的背景下提前到来的,在此阶段能够满足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体系还相当薄弱,所以目前以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方式解决数目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城市化的过程也是渐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诸多地区尚未实现,集体尚无能力进行经济积累,在这样的条件下根本无法对老年人实行高水平的集体养老。此外,对于诸多农村家庭来讲,他们均在养老的“能力要素”上有所欠缺,绝大多数只是刚解决了温饱问题,根本无力将自己的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中。所以无论是从国力、集体力量还是个人财力来讲,短时间内尚不能舍弃家庭养老方式,在现阶段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是必要的。

(二)重塑家庭养老功能的途径

(1)引进家庭资产的积累和生产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退化的本质原因,在于维系家庭结构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引发了家庭伦理观念、家庭结构以及家庭功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即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传统的资产积累模式由土地收人转向了其他途径,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民的收人又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这使得他们抛弃了原有的家庭观念,以个人利益为重。因此若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引进家庭资产的积累和生产机制,使家庭成员具备“能力要素”以维系原有的家庭结构,履行养老义务。

在家庭中引进资产积累和生产机制,仅靠家庭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政府通过有组织的引导和帮助,对农民的家庭资产进行生产建设。在政府如何引导家庭进行资产的积累和建设方面,呼图壁县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的做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自1998年初起,新疆呼图壁县农保办开展了以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所谓保险证质押借款,是指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经办机构允许其直接用自己持有的或借用他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作为抵押物,依据一定程序和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借款手续。所借款项仅限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此项目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不仅创立了个体家庭资产的累积生产机制,而且还创建了一个积累家庭资产与本地财富的新循环。保险证质押借款项目把取之于农民的资金重新借贷给农民,让他们直接参与资金的管理与运营。

(2)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养老“能力要素”只能够影响供养老年人水平的高低。重塑家庭的养老功能最关键的还是要解决“意愿要素”的问题,即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可以从三个途径人手:

第一,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保障力度。在以往,家庭养老主要靠传统的家庭伦理维系,靠舆论和道德监督巩固。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农民的价值理念在没有约束和引导的前提下直接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所以要重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必须加大对农民思想的教育和引导,加强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第二,转变农村老年人的消极思想,促使其成功老化。近年来,国际上对老年人成功老化进行了较多的研究,研究认为成功的老龄化依赖个人的选择和行为,可以通过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来实现。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资助的老龄化研究指出,很少患疾病和与疾病相关的伤残、心理健康、积极参与生活是成功老化的基础。这些因素表明成功的老化包括避免衰退、创造性地适应周围发生的任何变化,从而将可能有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现阶段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老年弱势群体,特别是对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来讲,积极参与生活就显得尤为重要。积极参与生活和有意义的活动有很多表现形式,但是成功老龄化最关注两个方面,即和他人的关系以及有创造力的行为。相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原来的生活环境并未发生改变,这就有利于引导他们逐渐走出孤独的生活圈子,与外界进行交流。与此同时,也可以挖掘他们在农业活动以及家务工作方面所积累的宝贵经验,与年轻一代分享。这样在帮助老人找回自身价值的同时,也重树了老年人在传统农业文化及技术方面的权威地位,使下一代改变“人老无用”的观点。

第三,建立相关法制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传统的家庭伦理已经受到市场经济的根本性冲击,农村家庭养老仅靠赡养老人的自觉意识是难以维持的,因此还需要制度法规的强制约束力。有子女却无人赡养的空巢老人问题已经充分说明了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的必要性。

在农村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首先要在农村深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和相关条例。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设立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处理歧视、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违法行为。最后,在保障实施方面,可以推广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尝试建立奖罚激励机制。

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重塑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道德权威,需要社区组织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共同促进。比如在促进农村老年人成功老化方面,就需要农村社区工作者在老年服务中承担具体的工作,发挥其在老年疾病预防和社区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

在城市化进程中,以血缘和地缘为维系的传统社区逐渐走向瓦解,传统意义上的集体责任开始消退,在养老问题方面就表现为集体养老功能的丧失。在这种状况下,必须促进现代化的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多项社区服务,使农村形成新的养老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社区服务是指在一定层次的城乡社区内,建立在自愿、自治、自助、互助基础上的既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同时又突出重点对象和特殊需求的福利。社区服务属于人力保障中的服务保障范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门。面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养老问题,社区老年服务所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建立了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老年社区服务,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却极少开展推广。就现阶段农村诸多养老问题的解决来说,社区老年服务的开展和推广极具现实意义:

首先,社区老年服务能够成为家庭养老的有力补充。农村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弱化了其养老功能,但是如果通过社区组织来为留守老人或者空巢老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无疑为家庭养老提供了补充。

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对于服务保障的需求也在急剧膨胀,但由于国家提供服务保障的财力有限,所以社区服务就能在满足人们服务保障需求的同时减轻国家的负担。

最后,社区老年服务的提供离不开民间力量的参与,这就为民间福利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从而有利于农村福利社会化的落实和发展。

三、政府角色的转变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运行中所扮演的角色本应是服务型的,即应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制定相应的政策,但在目前,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却是单纯管理型的,这集中体现在政策制定的滞后性。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首先要明确自身的义务,承担相应的养老责任,同时也要转变角色,即在农村建设中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政府必须意识到自身在农村养老责任承担主体中的缺位,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养老问题,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财力和政策支持。

(1)树立正确观念,履行基本义务。中国社会一向都认为照顾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但是随着老年人口、核心家庭的不断增加,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所以政府要为有困难和得不到家庭照顾的老人提供服务。在城市,已经建立起以社区为中心的助老服务体系,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但是在农村,当面临相同状况的时候,却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关注。当前集中爆发的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应引起政府对于农村养老问题以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整体思考。历数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老年政策,农村老年人和城市老年人在政策方面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均等的,即现行的中国老年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农村老年人隔离在外的。当城市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时,广大农村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保障还是以救助为主。因此,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乃至整个农村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承担必要的责任,履行基本的义务。

(2)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上文中我们从意识层面提出了政府向服务型转变的政策建议,这一转变对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运转机制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从近期来讲,政府就需要以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服务。首先要组织各方力量,了解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依据现状,结合各地市的不同状况确定近期工作的重心。其次要转换意识、制定政策,落实地方政府的财政拨付。针对农村地区集体经济解体、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现状,可以从思想工作和政策制定两方面去保障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养老需求的满足。从思想工作方面来讲,要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各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思想工作教育。组织他们下基层农村对民情进行考察,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从而转换原有的价值理念,引起对农村工作的重视。从政策制定方面来讲,国家必须制定公平、合理的养老政策,加强城乡一体化管理,规划涵盖城乡所有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体系,设计可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老年人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均衡发展,加大对经济落后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我们出台一项福利政策,是为了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锦上添花。所以,现阶段政府必须提倡均衡发展战略。这种均衡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政府必须意识到城乡老年人在利益享受方面是无差别的,因此在政策制定方面必须考虑到公平和公正。一项具体政策的出台不仅要考虑到它在城市的效应,而且也要考虑其是否惠及农村老年人。

第二,不同地区的均衡发展。现阶段,我国各地农村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状态,各地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建设和保障力度也各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决定实施一项政策时常选取一些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尝试,这样在较长时间内,国家资源会局限于个别地区。我们要考虑到当这些地区的养老保障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的时候,个别地市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政府的投资和政策支持。因此,政府必须考虑地区间的均衡发展,加大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第三,不同工作领域的均衡发展。不能将主要的财力持续地投人到个别的工作领域,或者只是专门针对农村的一类养老问题制定政策,而是应该尽可能考虑到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现阶段的养老需求,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在对某一工作领域进行投资的时候,不应该仅仅考虑到这项投资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有多大,更重要的看投资到这个领域能够解决多少农村老人的实际问题。

第11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调查;新市区

现实“城中村”存在着诸多问题,“城中村”的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适应,许多管理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遮掩在城市角落里的村庄成为城市管理上的“盲点”[1~2]。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客观需要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一、研究区城中村现状调查分析

乌鲁木齐是新疆首府城市,全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全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引擎,起着示范和标杆的作用。高新区(新市区)(以下简称“新区”)的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新市区包括南区、中区和北区两个城中村分布片区。

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总建筑面积大、容积率高。南区是城中村分布点最多、最散乱、建筑密度最高、和城市交织的最为紧密的区域。中区城中村分布相对较少、较集中,总体规模不大。主要分布在河北东路北侧、四平路两侧、长春路西侧、鲤鱼山路东侧。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单片规模巨大。主要分布在长春路两侧、城北主干道南侧、安宁渠路两侧、迎宾路两侧、中亚北路两侧。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比较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均衡。城市基础设施管网未能够全面覆盖,特别是城中村、撤村建居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受用地现状局限。

二、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

1.城中村改造要与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协调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是主城区城市综合功能提升迫切。需要城中村的形成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分不开的,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有些村庄从界址范围来看已经在城区范畴之内,还是行政村的行政管理模式。因而村庄和外界形成了独立的区域,纯粹以经济利益为主导,偏离了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和要求。城中村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北扩发展一直缺乏长远有效的规划,在于长期专注于解决眼前问题、谋求短期利益,回避了困难、堆积了问题,城中村问题只是后遗症之一。

2.村民合理安置补偿和生活可持续改善的问题。房屋补偿面积认定问题。补偿面积认定是制定补偿标准、达成补偿协议的关键。国务院2011年1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村民生产、生活可持续改善能力有待提高。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少职业培训,就业能力低、门路少;部分村民主要靠出租房屋、开店铺维持生计,害怕失去房屋后,自身收益受到影响,因而难免会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要求。

3.改造可利用土地空间不足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公建配套占用大,缺少安置开发用地。南区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密度高、间距小,被称为“握手楼”“一线天”;周边已和城市相互交织,银川北路东侧尚有小块土地,四平路东侧空地也已被圈占。房屋征收与补偿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先补偿、后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面对由此带来的巨额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与新区有限财力矛盾的困境,如何运作市场化改造,如何实现和谐拆迁,缺少可借鉴的经验,需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和路径。

4.城中村改造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进行风险控制的问题。严防突击迁户、抢建违建、钉子户等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补偿安置投入大、改造周期长,出现钉子户必然影响改造项目的实施进程,增大项目的财务成本和风险。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旦实施,大量房源上市,产品结构、供应量与市场需求、容量的协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积极研究应对与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增大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的难度,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

5.改造模式选择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模式主要有村民自主改造模式、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市场化改造模式三种。采用村民自主改造模式,即村集体、村民通过集资、引资自主进行改造,需要村集体、村民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改造也须满足发展规划,这与现状不符,基本不具备可行性。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改造,即由政府直接出资进行改造,无论是采用实物补偿还是货币补偿方式改造,都需要直接投入大量资金,安置补偿资金筹集是最大难题[3]。采用市场化模式改造,即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开发商参与改造[4],需要进行项目经济平衡测算,涉及到安置成本,开发商的收益保证,政府在土地、税收、费用等方面的政策配套,以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等;需要解决好项目筹划、运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地方农民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诉求不同、利益关系复杂,故必须首先应地方政府应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需要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理清利益关系、统筹各方资源、兼顾各方利益,要把握好各利益方的重点,共同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程[5]。地方政府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中,首先应对当地农民进行宣传:改造工作首先是立足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第一前提,主要体现在安置补偿标准和方式上;其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是对村民生活水平改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区政府力促地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和提高,市政府要将新区内的国有储备用地予以配套供给,为改造提供政策支持[6~8]。

2.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逐渐引入市场化机制。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是政府为了城市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考虑,提出的政策性工程,政府是主导者[9~10];其次就是改造过程是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在这项系统工作中,需要更多的企业参与,这就需要对改造工程提出市场化运作。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主体,在整个改造工作中做好管理者角色。实时给予企业参与扶持政策,政府做到让利、配套土地,逐渐降低项目的启动成本。新市区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政府应先征后返,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政策返还,比照棚户区改造工程优惠各项费用[11]。同时,协调乌鲁木齐市政府将国有储备用地划拨新区为城中村改造配套,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返还,交由新区支配。

3.完善改造规划,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新市区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程纳入新区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并组织领导小组,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同时新区设立专业部门统一负责拆迁工作,统一规划、规划先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将规划、经济、产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参与改造规划的编修工作,实施过程要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实施有效性。特别是对于各乡镇、城中村禁止批准新的宅基地和房屋建设项目,应及时给予协调处理,避免新建问题出现。同时对于项目区各乡镇、城中村冻结新的户籍迁入,避免引起对集体经济相关问题[12~13]。

四、小结

本文对新市区主城区的城中村改造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区、北区和南区城中村的特点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查研究,为下一步改造方案打下基础。需要针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找出应对对策。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中村的改造已经是势在必行,面对改造过程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新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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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2010.

[10] 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

研究报告[R].2010.

[11] 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工作汇报[R].2011.

第12篇

[关键词]城镇化;经济增长;土地制度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4-0093-02

一、相关理论概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率不断提高,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50%。为了保持中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研究城市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经济学认为城市是人类从事现代生产活动的中心,城市化的过程也是区域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必须重视生产要素流动,即资本流、劳力流在城市化过程中的流动作用,同时也注重从全球经济体系的角度探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城市化问题。

第一,城市化是一个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升的过程。它表现为通过产业扩张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断地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过程。第二,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大量的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产业结构逐步高级化、合理化,延长产业链,整合资源,从而获得更多的价值。

第三,产业结构优化使得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凯恩斯的理论,居民消费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这一过程使得大批低消费群体转向高层次消费。可见城市化过程又是一个市场不断扩张、商品不断丰富的过程,是我国中产阶级形成并占据主体的过程。

第四,城市化是一个现代文明不断发展并向广大农村渗透和传播的过程。城市化的过程也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即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断地告别小农经济,摆脱随遇而安的观念,追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培养开拓进取的精神,此时整个社会将有别于传统的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将会发生重大变化,商品化、法治化将是城市社会秩序的基本特征。第五,城市化是各要素投入和整合的过程。

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主要代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都曾论述到,一国的财富主要是物质财富,增加一国的财富主要依靠各种要素的积累以及各种要素的使用方式。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要想实现经济增长,提升人们收入水平,就必须加大资源的投入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经济增长引起城市聚集、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化反过来对经济增长也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城市化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过程,它包括了经济增长中两个重要的变化,首先是产业结构的转变,即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第一产业为主到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其次是人口和经济活动(主要指工业和服务业)在地理空间上的聚集过程。

城市化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及合理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可通过提高其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即第一产业的现代化。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上滞留的劳动力减少,存在着大批的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城市人为了追求清新的环境,也会向农村流动。但中国的人口流动具有单向性,即从农村流向城市。以上的这一过程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推动了城市产业的发展,由城市的聚集理论可知,其可以带来一定的外部效应和规模效应,从而为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古典经济学家Smith(1776)认为,促进经济增长有两种途径:一是增加生产性劳动的数量;二是提高劳动效率。后者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为重要。首先,他把劳动分为生产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和不能生产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并认为生产性劳动创造财富,而非生产性劳动只消耗财富。所以,在劳动投入量中增加生产性劳动投入的比例将会促进经济增长。其次,对于如何提高劳动效率,Smith认为主要取决于分工程度和资本积累的数量,因此分工协作和资本积累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因。基于分工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熟练程度,减少工作转换所造成的损失,利于机器的发明,所以,分工使得单位劳动的产出量增加,进而导致收益递增。而分工程度受制于市场容量的制约。市场容量的扩大导致分工加深,而分工又促使劳动效率提高,并最终促进经济增长。城市发展之前,一般经济增长都是依靠农业,走粗放型经济增长道路。有了城市后,其为要素的结合和分工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场合,使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城市化的发展也是分工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新古典增长理论认为,城市化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城市化进程中的规模经济效应,它可以促进资本形成,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城市化与中国经济增长关系

经济增长引起城镇聚集规模扩大和城镇化水平提高,城市化反过来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城市化与经济增长两者之间关系密切,相互促进。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2010年中国城镇化率为46.59%。城市化步伐加快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使得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优化了农业和传统制造业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可以吸收大量的劳动力,缓解城市的就业难问题。而同时,城市化会为第三产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劳动力。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国外,它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基础上变革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受计划控制的不仅有产品的类型、产量、价格、工资水平等,还包括人口流动。2001年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地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仍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时候要素的合理流动会受到阻碍,这会阻碍城市化进程以及经济的增长,也不符合市场对要素的流动性要求。因此,单从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角度讲,作为生产要素的人口自由流动,即人口城市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据有关专家测算,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经济增长中10%来自于城市化进程。未来中国依然要依靠这种贡献。城市化也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关键。城市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化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现代的城市是市场经济的经营场所,城市化过程就是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的大小限制了分工,而分工水平决定了经济增长。从字面上来看,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市”,即市场,有城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分工,有分工就会加速城市的发展。城市发展到何种程度,市场就发育到何种程度。反过来,市场发育程度如何将会进一步对城市化产生影响。纵观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的产生,市场才得以不断地发展起来;正是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调节和引导,促使社会经济资源向城市区域流动,从而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增长。

第二,城市化拉动了社会需求,促进了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国际需求减少,而消费又一直增长乏力。现在中国实际上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内需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关键是提高他们的收入。而其中农民问题又是重中之重,近些年来,主要农产品出现大量过剩。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突出问题已从农产品短缺,转向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从而使得农村的消费水平偏低。造成这种局面的短期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长期性的根本原因在于在农村有限的土地上滞留的农民过多,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战略。据分析,在今后的15年里,若能通过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战略,使农村人口减少30%,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即可增加30%。

第三,城市化加快了社会转型,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由于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大量的农村剩余人口从农业转向第二或第三产业,从乡村进入到城市,使得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同时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增加了更多的城市就业岗位,例如住宿餐饮业、商业服务业等,对城市社会保障体制,教育、文化、城市的管理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变化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如外来人员户口问题、子女上学问题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而这些潜在的劳动力文化程度低,如果没有进行岗前培训的话,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此难以拓宽就业门路。目前,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大体能吸纳100万人左右的城镇新生就业,然而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城市吸纳就业的能力相应都在下降,而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部门,所以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城市化是一个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过程,所以城市化带来的就业岗位的增加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最有效途径。

四、政策建议

(一)明确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即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以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从现实基础来看,我国城镇化建设应该分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三个层次,实施都市圈带动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走城市化和城镇化并行发展的道路,突出大城市和小城镇的主体功能,带动中等城市的发展,努力构筑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使中国的城镇化有别于国外,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二)高度重视城市圈发展,对于有条件的地方,一方面继续重视发展城市带,比如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胶东和辽东等地区,长江上游、中游的城市带等,要加快这些城市带的发展,发挥特大城市、大城市对周边城市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发展有特色的中小城市。在很多发达国家,一些中小城市非常有特色,中国有很多地方,比如曲阜,就是一个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城市,如果在那里放置一些非常现代化的设施,跟城市的整体风格非常不协调。所以要根据城市的传统、文化积淀和现有的基础,发展有特色的中小城市。

(三)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尤其是西部地广人稀地区,重点要发展县级城镇,要赋予县级政府对县域范围内的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筹的责任。

(四)加快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这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加快各要素在农村和城市间的自由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可解决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章上峰.中国城市化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测度研究及动态效应分析[D].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朱孔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统计研究,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