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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时间:2022-03-16 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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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第1篇

县财政局

二五年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人事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彭清洪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教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于××年月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上交到局人教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按照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评奖一并进行的原则,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股室名、乡镇财政所名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进行考核。

×年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每人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度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年月日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推荐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其他人员人,由县农税局提供)。随后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优秀人员人(申报记功人员人和嘉奖人员人)、称职人员人、基本称职人、不确定等次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确定等次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县人事局验收。

二六年一月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x号《关于做好20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第3篇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4篇

一、依据、范围及内容

(一)中小学督导评估依据为《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及评估细则》和各学校根据《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发展性指标框架》提报的发展性指标;幼儿园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市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标准和县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为各乡镇教育办公室、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较大规模学区幼儿园;县直实验学校、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中小学为年度素质教育实施情况,重点考核学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办学行为、年度创新工作和年内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幼儿园为保教水平、设施建设和卫生安全等工作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督导考核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评和县组织复评验证相结合、日常监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成立督导考核工作组,集中督导时分初中、小学、幼儿园3个工作组。督导人员由部分教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组成,以切实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督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凸现学校发展的主体地位。被督导单位集中述职,各督导考核组不再单独听取单位汇报。凡涉及相关单项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听取单位述职,与现场验证有机结合,全面掌握真实情况。

(四)督评成绩构成。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县直幼儿园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年终集中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70%。由各督导组提供;二是过程性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10%。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提供;三是年度工作述职,占总成绩权重为20%。由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考核工作人员、集中述职人员现场评判得分。小学和乡镇幼儿园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年终集中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80%,由各督导组提供;二是过程性督导,占总成绩20%,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提供。

三、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乡镇(街道)教育办、中心校督导考核结果由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三部分督导成绩按照4:4:2的比例组成。

(二)乡镇督导考核结果纳入乡镇教育办主任、教育办副主任、中心校校长个人年度考核,所占权重为60%;初中督导成绩纳入初中校长、副校长年度个人考核,所占权重为60%;县直学校、幼儿园督导成绩纳入单位中层以上教育干部(科级以上干部除外)年度个人考核,所占权重为60%。

(三)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工作单项或综合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存在师德一票否决的,或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4、较大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

5、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办学行为被通报批评的;

6、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督导评估不合格的;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11月份,召开督导考核工作会议,印发《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及评估细则》和各学校根据《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发展性指标框架》,各单位开始集中自评;

(二)2014年12月下旬,督导室组织年度集中督导考核;

(三)2015年1月上旬,汇总督导成绩,公布考核结果。

五、具体要求

第5篇

管区、站办所及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管区的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记分法

1.党务工作记15分;

2.完成经济工作各项指标记20分;

3.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记25分;

4.完成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记20分;

5.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标记10分;

6.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记10分。

(二)奖罚办法

管区实行管区主任负责制,年初管区主任向乡党委、政府签订好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综合评估,给予获优秀单位的管区奖励1500元,给予获先进单位的管区奖励1000元。

(三)计划生育和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凡因计划生育或综治工作影响县对乡年度绩效考核的管区,取消管区评先评优资格。

三、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站办所考核对象为乡镇机构改革后明确的“四办、四站、一所、一中心”、司法所、财政所。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公认度评估情况,各占80分和20分。

(一)工作目标包括公共目标和单位目标,占80分。

1.公共目标:记30分

(1)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记15分,其中出勤记2分,遵守学习制度记2分,遵守值班制度记3分,遵守会议制度记3分,遵守财务制度记5分。督查通报每批评一次扣3分/人次,开会缺席扣3分/人次,迟到早退、违反会议纪律扣2分/人次,以会议记录为准,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执行扣10分/次,扣完为止。

(2)联系点工作,记5分。按联系村绩效考核结果比例计分。对所联系村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评先评优。

(3)中心工作,记10分。其中参与到位记5分,工作效果记5分,凡督查发现未到位的扣3分,督查通报中点名批评的扣3分,扣完为止。

2.单位目标:记50分

单位目标的考核,按年末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评分的结果折合记分。对各单位在年度工作考核过程中,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的加5分,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县级先进单位的加1分。

(二)单位社会公认度评估分为20分,在年终考核大会测评。

分为机关干部内部测评、村级干部测评和领导测评三项,其中干部内部测评分为5分,村级干部测评分为5分,领导满意度测评分为10分。

(三)奖罚办法

所有站办所都按考核结果进行年终排队,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设优秀单位3个,奖500元/个;先进单位5个,奖300元/个;合格单位不奖不罚;站办所工作当年年度绩效考核被县委县政府或主管局一票否决的,站办所长一律免职。

四、机关干部的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考核对象为乡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中按县考核领导小组规定在乡级进行考核的人员,特殊情况人员按上级规定执行。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核,分项记分,达标记满分,未达标扣减,考核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其中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未办联点村的站办所干部按乡考核领导小组年终对站办所工作考核评分结果折合记分;既联村又有部门工作的按各占一半的比例记分。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评估考核,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又分为:公共目标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

(一)公共目标(40分)

1.签到考勤值班情况(15分):按时签到、出勤、实事求是填写考勤本,记10分。未按时签到或填写考勤本的每次扣1分;每少出勤1天扣1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工1天扣3分,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按时值班记5分,无故每少值班一次扣1分,因未按时值班而发生重大事件的,该项记分清零。

2.理论学习与会议情况(5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各种会议,不遵守学习和会议制度,在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3.中心工作(10分):服从管区,积极参加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紧急任务,无故不参加或故意推诿的每次扣5分。

4.督查工作(5分):乡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小组定期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在督查过程中的先进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每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每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与其挂钩的管区、站办所、联点村相对应扣减1分。

5.廉政建设(10分):加强廉政建设,违反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诫免谈话的每次扣3分。

(二)岗位目标(40分)

年初对联系村工作和部门工作下达工作岗位目标任务,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年终对照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

1.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考核分值为:干部联点村的当年百分制考核分值的20%与所在部门工作百分制考核分值的20%之和。

2.未办点的站办所工作人员按部门百分制考核分值的40%为岗位目标考核分值。

(四)奖罚办法

1.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联系村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干部,下年度实行重点管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根据考核结果评先评优、推荐提拔。乡设立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奖。称职以上的奖金、补助按规定发放,对被评为优岗的奖励800元,记三等功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一)乡党委2013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组成,贺斗志同志任组长,肖小年、陈龙、肖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进行评定、审核,负责本考核办法的解释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年初各单位和个人将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量化,并制定好工作计划上报乡考核领导小组。

2.各单位和个人于12月15日前将年度总结报乡考核领导小组。

第6篇

一、指导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每2年组织一次全市乡村医生考核。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受聘于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三、考核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考核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1、业务考评

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疾病诊治的开展情况等。

⑵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⑶学习培训情况。参加省卫生厅规划的乡村医生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等情况。

⑷规范服务情况。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医疗文件书写和《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等的执行情况。

2、职业道德评定

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五、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乡村医生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也可辅以口头述职。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学习培训和业务水平测试。乡村医生在本轮考核期间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卫生厅培训规划组织的学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考核委员会审核。

4、职业道德评议。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其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六、考核程序

1、考核前,将书面通知及回执送达需参加考核的乡村医生。

2、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卫生行政部门保存。

3、考核委员会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在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应将考核情况报考核委员会。

4、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5、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6、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7、考核委员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注1: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名乡村医生仅能暂缓考核1次,暂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注2: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⑴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4、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八、监督管理

1、卫生局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公布乡村医生考核结果。

2、卫生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总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考核工作总结等上报金华市卫生局,由金华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3、省卫生厅、金华市卫生局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方案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改正。

九、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动员与通知;

2、个人述职;

3、考核小组考评;

4、考核小组评鉴;

5、考核委员会审核;

6、公布考核结果与复议;

7、总结归档。

十、2009年第一周期具体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动员与通知:7月15日前完成。

2、个人述职:7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按照考核要求,结合考核周期内个人德、能、勤、绩的实际状况,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填写《乡村医生考核表》,进行自我评议。

3、考核小组考评:7月30日前完成。考核小组应认真开展业务水平测定和职业道德评定,深入各村认真听取村干部和村民对乡村医生的评议意见,搞好满意度调查。

4、考核小组评鉴:8月15日前完成。考核小组根据乡村医生个人总结、职业道德评定、业务考评结果等,在充分讨论后,提出评鉴意见,确定被考核乡村医生的初步考核等次,报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5、考核委员会审核:8月15日前完成。召开专题审核会议,对考核小组评鉴意见逐一认真审核。根据被考核村医考核周期内德、能、勤、绩四方面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次。对拒绝履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及拒绝服从卫生行政管理的乡村医生,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将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填入《乡村医生考核表》相关栏目中。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新常态要求,紧扣建设“中心县”战略目标,着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考核方式,强力推进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形成全民招商、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民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分类考核,着力调动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挂帅领衔小分队,主攻特色和优势产业。

(二)坚持规范政策与灵活执行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建立公正公平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招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三)坚持业绩评估与经济奖励相结合。扩大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范围,对乡镇(街道)和与招商关联度较高的县直部门进行招商考核,并纳入政绩评估体系内容。加大对项目招引、项目落地的考核奖励力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彭新军任政委,江小忠任组长,付访华、彭小中、胡松田、肖雄、刘继承(常务)、费必明、刘晓伟、郭渐雄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经开区、公安局、商务局、监察局、督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劳动)、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商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林业局、环保局、经信局、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

下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刘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商务局。

四、工作举措

(一)突出产业培育。主攻工业制造、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招大引强,着力引进关联性企业,在产业链上发力,在培育优势产业上下功夫,实现引进一批企业、带动一方产业的目的。

(二)主动衔接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变“坐地为庄”为“主动上门”。在积极参加省市招商活动的基础上,以小分队为主要形式主动出击。策划开展以特色产业为主题的招商推介活动。鼓励支持任务单位参与和承办招商活动。

(三)实行考核奖励。优化考核办法,与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无缝衔接。完善招商项目奖励政策,重奖招商和落地工作,重奖招商有功人员。对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不合格且考核得分倒数一、二名的单位,在文明建设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招商引资的领导,安排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调度,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县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为了适应全县招商引资形式需要,进一步掀起招商引资热潮,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激励机制,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我院招商引资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现代县域经济为目的,以引进工业项目、入园项目和规模企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招商,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抓住重点,力求实效。抓住投资者正在制定或调整新的规划的时机,迅速对首季度和全年招商工作早获信息、早部署、早计划、早行动、突出重点力争早见成效。

三、工作部署

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安排总院招商引资工作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招商,全身心投入到招商引资工作中。

四、目标任务

总院每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xx万元。

五、主要措施

1、总院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组,专门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信息收集、外商接待、项目帮办等工作。

2、领导带头,亲力亲为:总院主要负责人带头走向招商一线,每月要外出招商引资1次以上。

3、配合上级,及时上报:按照县卫生局要求,及时汇总招商信息,总结招商工作,给上级部署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参考。

六、奖励措施

1、201X年元月1日后新签约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进行奖励,入园的工业园区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5‰奖励,项目签约、土地出让金到位即奖励50%,项目竣工投产后再奖励50%。

第8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制度健全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和“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同时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建立了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六五”普法、规范基层执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考核。

二是精心编制了《区移民局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区移民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年度计划,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未有总结。

三是党组将普法教育、规范基层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学习教育,注重培训提高

我局按照《区移民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六五”普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充分利用宣传栏、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刑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移民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普法教育宣传栏5期,宣传图片展两期,发放法律知识读本60本,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进行法律专场讲座6场。同时,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人每年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并对学法情况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开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移民

一是清权明责,健全制度。制定公开《区移民局责任白皮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将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科室、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围绕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和事项,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抓依法行政,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推进了制度建设,减少了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配合相关移民乡镇开展了移民秩序专项治理。组织专班深入到移民群众中广泛宣传移民政策法规、《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与人交心谈心,反复勾通。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共化解多年的积案10多起,使移民秩序得到了好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规范基层执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二个“明显”

一是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通过规范基层执法和“六五”普法,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未发生一起行政过错。每一项新的移民政策出台,都通过会议、培训、印发移民政策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在移民群众中进行反复宣讲,提高移民政策的知晓率。如今年开展的库区网箱养殖取缔工作,我局组建了宣传专班,印发移民政策宣传提纲,对库区各村、组群众认真进行了网箱养殖取缔政策的反复宣讲,听取群众意见,当面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使群众政策知晓面达100%。从而赢得了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使取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二是案件明显减少。我们在组织专班到移民乡镇开展移民秩序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根据移民的特点,制定完善了《移民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例如:在库区兑现土地法新增资金,后续规划等政策出台之前,我们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邀请基层领导及政法维稳部门领导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政策出台后可能带来的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进行了预判,并一一研究了应对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两项政策出台实施时,都很平稳,保持了总体稳定。全年共接待移民来信来访46批(件)182人次,比去年同期73批(件)633人次分别下降27批(件)次451人次。

第9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建立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位,坚持“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发生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不出现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一)禁烧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烧茬炼堰等野外用火;

村内焚烧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行为。

(二)禁烧时段:全年时间。

(三)禁烧区域:全镇范围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水果经济林及其余大田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等镇直机关单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村要采取村内喇叭广播、悬挂标语、村两委干部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秸秆禁烧知识,鼓励村民通过青储、生物质发电等方式处理秸秆,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各村支书、村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逐户落实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

(二)强化巡查处罚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各自根据确定的职责和范围,划分片区由专人进行包联,深入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两委”干部组成巡查队,划定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严管时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镇政府牵头协调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联合巡查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各村发现秸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及早消除隐患,对于劝导、制止无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三)加强综合利用

各村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松耕作、粮改饲等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秸行禁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协调及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发现一次秸秆焚烧行为,对当事人及属地村两委主干每周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秸杆清理及禁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

1、镇农科站: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收集、汇总全镇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全镇大田范国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2、镇林管站:对全镇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范围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

3、镇环保站: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4、派出所: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经劝导、制止无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学区: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相关秸秆禁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

6、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按地块细化秸秆清理办法,建立台账,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组建村级宣传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与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与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划定秸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三)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村两委与镇直机关单位同等责任,“一点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桔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村两委主干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当事人具体处罚事项: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村处罚事项: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内发现1次着火点的,扣村“两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内发现5次以上(包含5次)着火点的,年底扣村“两委”主干年度绩效的50%,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年度内发现10次以上(包含10次)着火点的,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取消该村各类评优资格,年底扣村“两委”主干所有绩效,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相关乡镇具体处罚事项:

1、年度内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将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现5个以上(含5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负责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部门启动对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

3、年度内发现10个以上(含10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部门对属地乡镇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对于单次发生大范围秸秆焚烧现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地乡镇所涉及人员,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相关包片、包村领导和下乡干部责任及处罚事项:

第10篇

一、考评对象

全县25个乡镇林业工作站。

二、考评期限

考评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实行千分制,将林业工作站职责及工作内容量化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当中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见附表)

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

2、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按照县局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绿化的指导、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个人自用材的年度采伐指标,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局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辖区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

5、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抓好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6、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经费和其他经费;

8、按照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这四项工作,确保全站安全及稳定;

9、完成县局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做到每月最少集体学习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写好个人学习笔记。

2、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本地的实际抓好省、市、县《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森林法》为主的政策、法律宣传。办好宣传栏,在县乡道和乡村道上增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标语地点、内容要造册登记。

3、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各站要坚持考勤制度,保证每人每月出勤22天以上。请假(含病、事假)需先写出请假条,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休假。站长请假1天和站员3天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站长请假2天以上(含2天)和站员3天以上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凡“先斩后奏”或少批多休,无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工资50元;连续旷工5天的扣除一个月工资;连续旷工15天的或者全年累计旷工一个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遵守林业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工作期间不喝酒,严禁酒后执法,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

5、认真抓好内部管理,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及执法水平,凡单位出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以及由于源头监管不力出现乱砍滥伐等比较大的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并追究站长责任。

6、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局统一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乡镇年限津贴,由各站在返回经费中自行解决。

7、各林业工作站所收规费每月上缴结算,没有按时结算的,站长写出书面汇报材料;至8月31日任务未过半的,站长降为副站长主持工作;年终未完成任务的,正副站长就地免职为一般干部就地安排,站里所有工作人员扣除年限津贴。未经县局同意,各工作站不得以站里的名誉借款和贷款,否则将由站长和直接责任人全部承担。年终进行收支结算,按财务规定可以发放的费用,应在当年发放。凡有局属站房的工作站,房租收入应全额上交县局。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凡遇重大事项或自己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事情,应及时向县局汇报。在实施经济和行政处罚以前,都要做好询问笔录材料,收集足够的证据。既不请示汇报又不能妥善处理或者、索贿受贿、处罚错误,发生较大事故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报表要按时准确报送。年终做好文件、案卷、报表的整理建档工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五、考评实施

县局成立乡镇林业工作站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将根据考核内容,分成若干个以局班子成员为组织的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整个考评工作于2014年1月底以前结束。

六、考评步骤

1、自评: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对照考评内容及量化标准,结合全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自评。

2、考评:各考评小组采取听、查、看、访、评等方法,对各乡镇林业管理站进行全面考评。

3、综合评分:各考评小组根据自评、考评情况、民主测评,局各股室站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考评内容和量化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比照下列加(扣)分条件另行加(扣)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计分标准为:

(1)加分

①单位获科级表彰奖励的:1-6名分别加20分,15分、10分、8分、6分、5分,书面通报表扬及未排名次的加10分。

②单位获县级表彰的:1-6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书面通报表扬及未排名次的加30分。

③单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60分。

④因工作业绩突出,科级、县级、市级以上部门在本地召开了现场会的,分别每次加20分、40分、80分;本单位在科级、县级、市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分别每次加10分、30分、60分;支持县局完成中心工作有重大贡献的加20分。

(2)扣分

①因工作滞后,科级、县处级、市级以上部门在本地召开了促进会的,分别每次扣20分、40分、80分;本单位工作在科级、县级、市级以上会议上作表态性发言的,分别每次扣10分、30分、60分。

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受到科级、县、市以上处罚或书面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0分、40分、80分。

③年内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被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以下文时间为准),每人次扣10分。

④因工作不到位,可控而未控制,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赴京每人次扣30分,赴省每人次扣10分,赴市每人次扣5分。

⑤迟报漏报紧急信息的,每次扣10分,瞒报且造成后果的,每次扣30分。

⑥县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到会而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旷工的每次扣10分。

4、确定等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经过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各工作站的考评等次:900分(含90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750-899为达标单位、749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

七、考评奖惩

全县乡镇林业工作站分三类进行目标管理考核,8个乡镇站。

1、年终检查考评不达标的,分别按一、二、三类综合评比最后一名的分别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站长向县局写出检查,并实行诫勉谈话。

2、各林业工作站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年限津贴正常发放的情况下,正副站长可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正站长每月100元、副站长每月60元,由各站在返回经费中列支。

3、林业经费的收取及林业行政案件处罚必须使用林业专用票据,发现使用其他票据的,一经查处,违规所收经费全部追缴到县局财务股,站长就地免职,收款或开票人员按党纪政纪予以处分,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准隐瞒、截留、滞留林业其它收入,违反的扣除同等金额的事业经费。

第11篇

为推进我镇烟叶产业健康起步,并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确立烟叶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致富地方百姓、更好服务“三农”的支撑地位,实现烟叶富民、烟叶强镇的战略目标,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烟草行业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道林镇20__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规模开发”和“科技兴烟”发展战略,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坚持“稳步发展、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提高质量、整肃队伍、提高效益”的方针,坚决落实优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打造种植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烟农职业化的生产格局,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三赢”目标,为把我镇打造成宁乡万亩乡镇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1、以落实计划面积任务为重点,确保全镇种植优质烤烟3000亩,收购烟叶9000担。

各种烟村分配任务如下:

2、以提高烟叶品质、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实现烤烟上中等烟比例85%以上,等级合格率85%以上,每亩产值2400元以上。

3、大棚育苗实行集中定点。20__年大棚育苗由各村村专干牵头实行集中定点,400亩以上的村集中设一个育苗点,400亩以下的村不设育苗点。

4、坚决杜绝烟叶贩买。今后各村如出现烟叶外流出镇或镇内村与村之间贩买烟叶,除追缴全部损失外,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关责任村及镇村干部“一票否决”。

三、扶植政策

1、提供烟农肥料物资补贴。按省人民政府的政策给予烤烟肥料物资补贴。

2、烤房和育苗基地均由镇、村统一规划和建设。

3、烟叶提价。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提供翻耕补贴。按烟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配套进行烟基建设。对烟叶种植面积规模稳定在500亩以上的村,两年内由县烟基办安排一个烟水工程建设项目。

(以上政策以上级红头文件为准)。

四、考核及奖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镇种烟村村干部(含村专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任务落实到位,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根据责任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制定了《道林镇20__年烟叶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道林镇20__年村烟专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村镇分配给村的面积落实和烟叶产量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也要求各村制定相应烟叶生产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把面积任务划到个人,实行包干负责,体现多劳多得,实现本文来源:文秘站 责任与效益挂钩。

镇对村的奖励措施为:

1.根据烟叶生产分阶段检查得分情况,兑现工作经费。经费计算方式:种植面积(亩)×年底评分(%)×工作经费标准(元/亩)。

2.镇财政拨付资金,按照面积任务完成情况设立面积发展奖。对分配任务1000亩的基地村:完成1000亩的奖8万元;对分配任务400亩的面上村:完成400亩奖励3万元。

3.县对村的烟叶返税全额下拨到村。

4.所有考核奖励奖在20__年全镇烟叶生产工作总结会上兑现。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成立了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科军任组长,镇长周泽秋、人大主席童佩祥、政联办主任吴友良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鹏任办公室主任,每个烟叶基地村配备一名镇专干,专职负责抓好基地村的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种烟村的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村干部,各种烟村另设村专干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村专干必须自己带头种植烟叶。

2、开展集中活动,有效落实面积。

为有效落实各种烟村20__年种植面积和烟农户确定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工作月活动,时间为:20__年11月13日-20__年11月30日。目标是以两 个基地村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3000亩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成立6个集中活动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烟叶发展的政策宣传、面积落实、烟农选定、合同签定、土地流转、大棚建设、烤房选址等工作。各工作组和各种烟村村支两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所负责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工作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对烟叶面积落实和生产管理各环节,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镇、村干部进行不定期封闭式、交叉式的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1次未到位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对工作2次未到位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实行诫免;对工作3次未到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甚至免职。

4、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不重视烟叶工作的干部不是好干部”的思想理念,严格烟叶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罚。对镇机关干部的考核,烟叶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联村领导、联村干部、镇村专干实行“一票否决。”

第12篇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大素质教育进程,充分享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提升我校教师综合素质,利用和发挥好我校远程教育。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推动远程教育工程设施设备普遍应用为抓手,将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引入课堂,促进我校教师信息素养和课程整合能力不断提升,促进我校新课程实施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各类为农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努力创建低成本、可持续、高效性的应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二、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师78人,学生近1000人。按现代远程教育模式二配置。学校现建有微机室2间(60台电脑,旧机房30台,新机房30台),多媒体教室二间,教师电子备课室一个,办公电脑有12台,各处室专用电脑8台,教学资源库服务器一台,地面卫星接收机1台,所有计算机组成了校内局域网并接入了互联网,为师生提供了一个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统筹安排多媒体教室和网络教室的利用,提高利用率和利用质量。

2、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现有信息技术设备为校本培训服务,致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群体。

3、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为校本教研服务,致力创建独具学校特色的课堂文化和校园文化。

4、全面推进网络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逐步完善学校校园网站,开发建设共享基础教育资源库。

5、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

6、建好数据库,逐步建立电子档案。

7、本年度力争创远程教育示范学校。

四、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远程教育项目,制定远程教育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把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进行教育教学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本学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项目管理和资源应用的领导小组。对远程教育项目全面实施管理,使之能更好的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组长:罗保平, 全面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副组长:邓军,直接规划和领导远程教育工作。

副组长:陈勇, 负责对远程教育项目管理和应用直接领导,监督项目管理员的各项工作。同时作好远程教育项目与各教研组的应用联系。

成员:杨圣银,负责对资源的下载和管理,维护系统安全,保证网络能正常运行,负责对微机室及多媒体电教室的管理工作,担负对全校教师的资源应用及计算机操作培训的任务。各教研组长 负责本组成员远程资源的应运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2、做好多媒体室和电教软件常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格管理,爱护并充分利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工作期间一旦出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联系来人修理。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保持多媒体教室清洁。

3、制定好各种计划和制度,并按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填写好各相关的记录和表册。

4、重视管理员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学习网站及课件制作和管理知识。

5、继续管理好学校网站,确保学校网站成为学校的一块重要的舆论宣传教育阵地2017建党96周年宣传标语2017建党96周年宣传标语。努力建设绿色网上家园!

6、按时接收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及时整理。

7、重视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设备安全和用电安全。保证多媒体室内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8、积极向全校教师宣传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的优点、重要意义和教学思路,宣传信息时代新的教育思想、内容、观念和方法,增强老师们的生存危机意识、职业进取意识。促使他们及时转变教学观念和方法,全面推进我校的现代远程信息技术教育。

9、搞好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二次开发的研究和推广工作。为本校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课程提供相应的教学便利、帮助、示范和指导。强力提供技术支撑。帮助他们做好课件的搜集、开发和利用。

10、认真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让全体老师早日学到相关知识,对全校教师进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11、做好常规电教工作。管好用好常规电教器材。使它们继续在教学之中发挥作用,以弥补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不足。协助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做好对全校教师电教、师资培训方面工作的考核、登记。

12、定期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校本教育科研,推进校际交流。营造更为浓厚的现代远程教育氛围。

2017年 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创先进管理服务单位,创先进学用终端站点,争当优秀站点管理员,争当优秀学用标兵”的目标,狠抓“双创双争”活动,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县远程教育管理、协调、指导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各个终端站点的软硬件设施、学用活动达到规范的一、二级标准2017建党96周年宣传标语

一、强素质。远程教育管理队伍素质提高是“学、用”结合的关键。今年远教工作的一项重点就是着力加强远程教育管理员队伍素质培训。县远程办通过组织乡镇组织委员集中培训,下乡镇个别指导培训等方式,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管理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全年不少于3次集中培训);要求各乡镇自行组织村级站点管理员进行培训(全年不少于5次),各村级站点须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纳入远程教育管理人员队伍。

二、抓管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继续完善远程教育考核评估、教学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机制,加大“学、用”结合,加强各乡镇对三种模式的收看、学习力度。县远程办继续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和学用情况的督查,年底对站点进行综合考评,对远程教育开展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对优秀管理员进行表彰,反之,通报负责领导及责任人,通报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三、重维护。为节约组织部的人力资源。要求各乡镇组成一支由电信站所、乡镇远程教育负责人、村级站点负责人为主的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定期联系和故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各站点运行顺畅,故障及时排除。组织部远程办联系电信、广电等部门以组织协调、抽查等方式对全县站点进行管理。

四、建示点。以全县党建示范点和县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为基础,合力建设、打造一批电信、卫星、光盘模式示范站点,辐射、影响、带动全县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远程教育上水平、上档次。20xx年,力争建10个示范点。

五、抓课件。进一步加大课件开发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县农业局、广电局、教育局和各乡镇合作,借助外力,拍摄、制作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中、个人的事迹和具有本地特色、符合本地实情的农业产业化科技专题,使课件更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力争明年拍6部专题片。

六、重考核。县远程办对照市“双创双争”活动意见,进一步强化监督、督促考核,提升我县远程教育标准化管理。要求各乡镇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双创双争”活动意见进行自查,县远程办根据自查情况,充分考虑不同条件站点的差异性,对申报一、二等级终端站点进行动态管理,制定明年达到一、二级标准站点的计划数,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站点开展远程教育工作进行督查,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总结推广全县在标准化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双创双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好做法、好经验。

2017年 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学班18个,学前班2个,学生800多人,教职工43人。每个办公室都有计算机联网,有一间多媒体教室。建有远程教育“模式三”接收站,学校正式接收中央电教馆远程教育资源已多年,地网与天网已经融为一体,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了“重视资源管理,强化资源应用,促进教学质量提高,领导带头用,学科全面用,教师人人用,公开课必须用,学生受益面达100%”的办学特色。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作用和资源优势,提高我校远程教育应用水平,让全校师生充分享受更好、更优的教育,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在省、州、县确立较好的位置而打下坚实的基础2017建党96周年宣传标语演讲稿。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充分使用好卫星远程教育资源。

2、确保多媒体教室的高效使用。

3、优化闭路电视网与天网、地网接入、整合工作;

4、及(公司年度工作计划2017)时下载整理远程教育资源,加强远教资源应用。

5、搞好校园网建设工作。

6、搞好师资培训,确保我校教师能随心所欲的应用远教资源,

7、组建特长学生培训小组,确保我校学生在上级组织的学生电子作品竞赛中能独占鳌头。

8、力争实现班班简易多媒体工程。

四、具体任务及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州远教示范校细则》及《龙山县远教工作细则》,同时按照省、州、县远程教育活动安排,合理的做好各项工作布暑。

2、按时下载整理ip资源,加强远教资源应用,管理员根据教师课时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好远教课表,并认真执行。

3、抓好听课、评课工作,上好远教示范课、优质课

4、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硬件及软件的维护与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组织开展远程教育资源应用培训和观摩活动,加强各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促进教师有效使用远程教育资源。

6、远教管理人员,认真做好远程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