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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18 00:36: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幼儿园普法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幼儿园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

幼儿园园长安全责任书(一)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实际,特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幼儿园安全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与本园安全管理目标相适应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由园任组长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园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周和安全月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全面落实教职工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制定本园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全面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把三防建设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保卫能力和防范水平。

六、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按规定做好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负有启动应急预案和决定权和指挥权,把握好舆情,并组织好救援安抚工作。

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建立安全隐患随机排查。坚持每月第一星期及开学前对所有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师幼安全。建立幼儿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八、加强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积极联系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幼儿园周边文化市场,及时清理幼儿园周围游商摊点和非法建筑,严防高危人员,优化育人安全环境。

九、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评价体系,并做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师幼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安全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个性任务。

十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园长(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幼儿园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园长安全责任书(二)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及幼儿园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校、园工作的首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安全作为校、园发展和管理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幼儿园园长一岗双责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责任落实,特制定如下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监督和防范的机制,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1、幼儿园园长要配合班主任、保育员及科任教师共同完成安全工作。

2、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管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3、幼儿园园长要与班主任、保育员、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教育学生珍惜生命。

4、幼儿园园长要带领幼儿园行政、值周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负责24小时值班。勤到操场、楼道、走廊及教室巡视。早上、中午、下午上学、放学到园门口值勤,对危及和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给予及时的制止和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5、对日常的安全防范,要求谁在岗,谁管理;谁出事,谁负责。但在意外事故处理时,则必须按谁遇上,谁处理;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

6、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幼儿园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自己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老师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起来,从而形成园内讲安全、班级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局面。经常宣传道路安全、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2篇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责任制

教育局各基层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所属部门、科室、班级、校办企业、出租场地等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书。建立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等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治保委、调解委、义务消防小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等组织,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有关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维护学校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是学校发展的前提。维护学校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力度。根据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各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做到及时整改。二是继续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重视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领导接待日、社会矛盾调处机制,随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抓细抓早,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每月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以及“两会”、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时期组织进行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要求,认真进行调处,并将排查调处信息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加强对保卫干部、保安、门卫、年级组长、班主任、义务消防员等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等时间进行课堂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每一天”、“安全教育周”、“综合治理、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期初及结束时,邀请法制副校长、交警辅导员到校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师生安全知识。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和落实安全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继续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保安人员及技防设备的配备工作。确保学校24小时有保安值班,24小时都在监控之中。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有反馈。学期初、学期末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组织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校园和周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努力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教育局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对消防、交通、卫生、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建立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活动,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四是认真做好安全每一天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有关交通、消防、防溺水、卫生、教学、外出活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完善*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安全管理操作标准,使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值班管理。节假日期间,必须同时安排行政值班和教师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管理。4月份,要对学校外来人口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外来人口的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保证外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证件齐全,确保无不良人员在我区教育系统就业。

六、大力开展师生法制教育

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组织师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杭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事故伤害处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积极开展“雏鹰”普法行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时间,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新路子,采取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3篇

讷河市同心乡中心学校

同心乡中心学校坐落在美丽富饶的讷谟尔河南岸同心乡政府所在地。多年来本着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立德树人、求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为重点,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扎实有效的教学管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现做汇报如下:

一、优化环境   质量创优

同心乡中心学校位于讷河市同心乡乡直,始建于1962年,原名为同心农业中学;1967年更名为同心中学,2003年“三校合一”更名为同心乡中心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为3.35万㎡,建筑面积7700㎡,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生总数为850人,其中幼儿园52人,中学399人,小学399人。现有教职员工10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近年来,政府大力支持,加大投入力度,为改善办学条件,政府先后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校园文化建设等。

1、2015年学校拆除1300㎡的D级危房,投资904万元新建面积为4000㎡教学楼,教学楼于2016年9月交付使用。师生从冬天穿羽绒服在室内跺脚还冷,变成了在室内不穿外衣上课,从低矮昏暗的平房变成了明亮宽敞的大楼,大大提高了师生的幸福指数。2016年投资99.8万元用于新建教学楼校园硬化、篮球、排球场地硬化等室外建设。改变了下雨操场积水,学生无法上体育课,进教室满屋泥,卫生管理难度大的状况。同年又投入资金106万元新建锅炉房,购置锅炉以及外网改造。解决了多处老锅炉供暧,资金浪费,取暖效果不佳的问题。2016年投入资金48万元维修教辅楼,改变了墙面破损、暖气漏水、地面不平的现状。2017年再投资近70万元,新建厕所和围墙,解决了厕所底梁裸露,冬天进风,蹲位拥挤,安全无法保障的问题,解决了围墙倾斜、过低、学生攀爬,存安全隐患的问题。2018年投资49.8万元维修音、体、美及综合活动室,新建一个篮球地,新建200米环形跑道及校园内排水系统,保障了学生特长的培养和身心的健康,完善了校园排水治理。2019年投资192.5万元,其中102万元新建了水冲厕所,39.4万元维修了幼儿园,29.2万元购置了幼儿园配套设施,21.9万元维修了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室、小学心理咨询室及教师寝室。

2、2016年、2018年共计投资74万元,购置计算机99台,天士博白板25个,打印机二台,基本实现了班班通,增强了现代化技术手段,丰富了课堂内容,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改变了教师讲,学生听的课堂模式,提高了课堂效率。

3、按省级二类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先后投入资金192万元,配齐了理化生、科学和音体美、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计算室、卫生室、综合实践、舞蹈室等功能室器材和设备。

(二)学校紧缩资金,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

1、学校先后投资4万余元,购置监控等安全设备,改变了人防不及时、不到位、有断点、有漏点的诸多问题,强化了安全技防设施,保证了校园的时时监控、校园全覆盖,杜绝了安全隐患。

2、学校校园环境建设不断登上新台阶,先后投资16万元建设校园文化、室外文化、班级文化、走廊文化;绿化带占地面积970㎡,是教师们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人工到野外挖来草皮儿,自己动手铺垫的,它凝聚了教师们的辛勤汗水,使校园环境得到绿化、美化。

我校先后荣获齐齐哈尔市一类学校,讷河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讷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讷河市教学质量优胜单位、讷河市中职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讷河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16年8月,我校通过省级标准化学校的验收。

二、以人为本  立德树人

1、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我校十分注重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此,学校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会组织,普法组织。学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小组每两周对职工一次进行爱党,爱国和思想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是教育之魂,决定着育人的方向,我们本着“外塑形象、内修品行”的原则,在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学习了教育部、省市有关治理“三乱”、整顿“工作纪律“等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如“师德师风建设月”、“师德师风事迹报告会”、“三个四教师主题教育”,“民主座谈会”等,组织全体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宣誓仪式,每位教师签订了师德承诺书。对“三乱”工作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对“三乱”现象严肃查处,并在学期末教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纪的教师,降低工资,撤消教师资格等处分。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净化了教师思想,洗涤了教师灵魂,真正做到了 “红线不可踩、底线不可越”。我校涌现出众多师德高尚、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的优秀教师,勇现出王有娟、于芳芳等多名“四有好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曹凤娟老师几年来积极筹集资金,利用各方面力量捐助多名贫困学生求学,孔令美老师被评为讷河市最美教师等等。

2、强化学生品德教育,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品德修养,我校积极践行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了“三爱三节”、“少年传承中华美德”、“国学精品课”、重大节日的专题教育、“培养良好习惯,奠基幸福人生”等正能量养成教育、心理健康特色教育和“中国梦”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充分利用黑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和“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加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远大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提升师生法制观念,我校还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司法所和派出所同志做我校的法制宣传员。通过活动的开展,我校师生无违法、违纪案件和犯罪行为。同时我校以“七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对师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活动育人  创建文明  

1、我校根据本校教育资源,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入到生动有趣的道德实践之中,“五、四”、“六、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校团支部和少先队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演讲赛,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2、我校制订每学期《养成教育目标》,下发至班级落实执行。政教处每天安排人员在校园内对学生养成教育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周由专人不定时到班级抽查,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3、我校团委和少先队专门增设了礼仪小组,每个班都有礼仪班长,对学生进行家庭礼仪、学校礼仪和社会礼仪教育,全体学生的文明程度得到很大的提高。

4、每年三月份将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月系列活动。各班召开“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班会;开展文明礼貌进社区实践活动,发动学生走向街头、社区打扫卫生。月末评选出文明班级、文明学生。

5、我校设置有两操(早操及眼保健操)、阳光体育活动,让学生加强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通过举行趣味运动会、体操、跳绳比赛、成立各种文化兴趣小组,大力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使学生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均衡发展。

6、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我校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一次,班主任为本班健康教育课的辅导教师,做到有课时、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评价 “五落实”,确保95%以上学生懂得自救自护知识培训、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常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知识等。利用心理健康咨询室,由专门心理辅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做好学生的不良情绪疏导工作,提高学生解决自我心理问题的能力。利用校园广播、健康教育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学生收看健康教育光碟;进行健康知识测试;举行告别网吧签字仪式;下发预防艾滋病知识手册,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举行“关爱生命预防艾滋”签字活动;组织“拒吸第一支烟”学生签名活动;组织“做健康合格中学生”签字活动。

四、丰富内涵  全面发展

1、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校将充分发挥名人名言挂图、展示橱窗、宣传标语等文化板块的作用,使学校富有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学生迈步校园中得到美的享受和艺术的感染,净化心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以物质文化建设为铺垫,以精神文化建设为引领,以制度文化建设为载体”的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初步形成了“净、香、绿、美”的室外文化;“启智、厚德、筑梦”的走廊文化;“知法、明礼、守纪”的班级文化的建设格局。

2、丰富班级文化内涵。学校继续以班级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创建特色班级、提升文化品位为目标,进一步丰富班级文化内涵,同时鼓励班主任根据自己的个人特长和班级特点,运用团队力量和学生主体教育原理开展特色班级活动。让学生在集体中受到熏陶、感染和启迪。

3、加大投入,美化校园环境。加快了“绿化、美化、净化、香化”的步伐。学校主干道全部硬化,不断加大绿化面积。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学校成立了“卫生、纪律检查小组,小组成员每天两次对学校卫生、纪律等进行检查打分,由学生组长汇总后,并在公布榜中公布成绩。这样有效的遏制了“脏、乱、差的现象,使学校天天保持清洁卫生,无卫生死角。

4、我校坚持把教学质量的提升作为学校的“生命线”。关注教师的快速成长和专业化发展,我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开展的自主互助型课堂研讨活动和校际间的交流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员教师的实践课、新教师的展示课、青年教师借班课、骨干教师的示范课、课改专题观摩课等,着力提高课堂实效,使得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在积极开展“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建设工作,创建了“2351”课堂教学模式。通过师生互动,学生展示等环节的训练,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成绩连年攀升。2015年考入讷河一中32人;2016年考入讷河一中39人,我校学生高宇航中考成绩名列全市第3名,在教育局评比中荣获讷河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讷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讷河市教学质量优胜单位;2017考入讷河一中45人,进入讷河一中重点班22人,在全市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名;2018年考入重点高中27人,其中3名艺体生,2019年考入讷河一中26人,多年来,中考成绩一直稳居全市前列,曾连续七年获得全市综合评比第一名,连续五年升入重点高中学生数突破30人大关。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攀升,在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之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以德育人、以真求知、以美养性,这是同心中心学校的育人方式,铸造名师,广育英才,创建名校,这是全体师生的精神文明追求。我们的目标,让精神文明之花在同心中心学校的校园里开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我校经过认真自查,自我考评,认为已达到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指标要求。敬请市文明办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对我校的工作予以评估。

第4篇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基本情况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我州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大力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

2008年以来,我局在省食药监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依法行政,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为准则,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州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实施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责,净化和规范了我州的餐饮、药械和保化械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有效。今年年初,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同年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2、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注册科室的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

1月9日制定了《安监注册科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其中明确了我科室今年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我科室的全面工作,做到保质保量。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3、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机制

2015年1至4月份,全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努力开拓保化监管工作新局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管:

向企业宣传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其次,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根据国家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发放至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结合德宏实际提出明确要求。

3月30日至4月1日,配合省局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评审组对我州注册申报石斛系列保健食品的云南恩红(集团)德宏呈荣石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久丽康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石斛种植基地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查,先后到芒市、畹町、瑞丽实地查看了两个公司的石斛种植基地,对两公司的石斛种苗组培、种苗驯化大棚、种苗生长态势等以及注册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4、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管理能力

在一月份开展的2015年春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稽查队对芒市地区比较大的涉药单位:州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州市保健院及医疗器械公司等重点涉药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联合州局食品科及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芒市地区重点风景区餐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四月中旬稽查队配合州局保化科及医疗器械科对瑞丽市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015年4月31日,全州共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360家,其中餐馆1934家,快餐店276家,小吃店1599家,集体食堂542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496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了管理能力,有效打击了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1-4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执法车辆55辆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8份。未发生一起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

针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特点,德宏州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严格落实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截止4月30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11起,保障就餐人数331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9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

5、加强医药流通企业的监察,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开展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器械批发企业、两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监督检查的日常。一是为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防止无证生产、无证产品生产以及不合格产品生产等违法或违规生产现象发生,2015年4月18日一19日,州局保化科、稽查队、医疗器械科及瑞丽市局联合对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企业是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为一体的混合型生产企业,也是德宏州目前唯一一家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档案、半成品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化验室等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存在的化装品原辅料未按要求分区、离地隔墙摆放,所使用原辅料建档内容不全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要求公司严格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八不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严格组织生产,做到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要求尽快完成改造工程,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大设备设备等的投入,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仍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利用到期换证之机,对四家到期换证的器械批发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现场指出,当场纠正。三是与稽查队一起分别对州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的血液透析室进行了检查,两家医疗机构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对使用的产品资质齐全,进、销、存记录完善,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6、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规范性和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调整充实了德宏州食药监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人员。为保证我州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调整充实了我局重大案件合议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成员。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主体合法,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符合规定,加强对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审批材料的管理,做到及时立卷、卷宗规范的目的,我局制作了的档案卷宗首页和目录印发各县市区局贯彻执行。制作了《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流程图》,集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于一体。制作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的权利”等,悬挂于办公区。

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2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对2012年度我局普法依法治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小、散现象较为突出,各经营单位普遍存在销售品种繁多、数量少,产品索证索票不全及台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力度很大,但目前一些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仍处于试行阶段,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三是在举报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五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监管理念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下大力从源头预防腐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再做贡献。

1、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约意识,树立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进取意识、实干意识,模范地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在全系统凝聚形成团结奋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2、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确保群众满意。

3、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收集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第5篇

一、加快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

今年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年,“两项体制”改革、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大步骤。一是尽快全面完成两项体制改革。未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单列,班子、人员和财务独立设置和运行。二是加大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督导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管理。已完成“两项体制”改革的卫生监督机构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各地卫生局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参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大势,争先参公,早参公早受益,为下一轮职能调整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认识稳妥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坚决执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有序,认真履责,实现平稳和谐过度。四是抓住体制改革和参公时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推进体制改革和参公管理的同时,落实监督执法机构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卫生监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提前规划和稳步实施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履行监督职责所必须的装备设施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五是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优化执法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本扭转非法行医严峻形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2011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一是市卫生监督局在“春雷”行动的基础上,实行班子领导划区分片,包干负责,调整整合好监督资源,狠抓专项集中行动的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清理、规范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使医疗服务秩序明显规范,非法行医形势得到根本扭转。二是各地要统一行动和步骤,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整顿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的攻坚战。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工商、计生、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地移送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 6月1日正式实施,学习宣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全面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新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查处重大事故、信息、制定标准、新食品许可和检验机构规范六项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序地进行和过度。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继续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8号)精神,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职责,持续深入地抓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整顿工作,在食品安全体制调整到位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责。

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服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面对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府主导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启动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增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能力,扩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项目评价覆盖率,用好法律监管和行政手段,推进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加强职业监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轮哨点监测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四是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继续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文件,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周”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1】

与本篇 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计划 内容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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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和消毒监管。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疫情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和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做好血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一次性用品和日常消毒的执法检查,重点是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批号和消毒效果监测进行检查。

(二)继续加大卫生执法查处案件力度,实行办案稽查和考核评议责任制。各地要适时成立“行政处罚审理委员会”,规范和优化办案机制,将查办案件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稽查,开展处罚案卷评议活动,不断规范涉嫌犯罪地移送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公开考聘和择优录用,严把进人关,有针对性地吸收有用人才,抓好定期培训和阶段性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活动,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典型、开阔眼界、拓展思路。

(四)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旅馆、小理发美容店、休闲娱乐、小浴池和游泳场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监管整体水平。继续加强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和保障工作。

(五)继续加强事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要求,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乡村的卫生监督体系。

(七)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搭建省、市、县三级联网互通、沟通信息、共享资源的信息平台。

(八)深入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法律六进”活动。

(2)

与本篇 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计划 内容有关的: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1年度学校创卫工作计划

2011年社区计生工作计划

2011年第一学期卫生工作计划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第6篇

通过开展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营造重视和支持教育的氛围,推动教育事业长足进步,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水平与教育综合实力。通过对照《省县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方案(试行)》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丰富办学内涵,打造教育品牌,促进黄埔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上下一心,各部门通力合作,争取在年上半年优质完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做好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申报,确保在年月底前接受省评估组督导评估并顺利过关。

组织领导

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推进“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大教育体系,提高全区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要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列入年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现成立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领导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宣传、监察、编办、教育、发改、财政、人社、文化、卫生、科信、公安、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司法、档案、体育、民政、环保、团区委等部门领导和各街道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五个工作组。

1.文秘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彭瑄同志任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姚新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等协办。文秘宣传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2.综合资料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姚建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办。综合资料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

3.计划财经组:由区财政局陈红燕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等协办。计划财经组主要负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经费按时落实,并加强经费管理等工作。

4.组织人事组:由区人社局陈劲松同志任组长,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等协办。组织人事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质量督查组:由区教育局张灿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区监察局等协办。质量督查组主要负责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认真检查、督办,指导各部门、各学校进行整改。

(二)各部门、各街道工作任务列举。

1.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助区教育局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等资料;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并报送黄埔区申报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

2.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照片等资料,负责对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黄埔教育现代化专题片、画册等,联系媒体宣传、展示黄埔教育现代化成果。

3.区教育局:负责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总结近10年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年各项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代区政府草拟黄埔区教育现代化评估申报书、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说明;撰写、拍摄、编印反映黄埔教育现代化的汇编材料,筹划教育成果展览;牵头做好迎检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情况,以及在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5.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对教育的投入,建立教育经费审计与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6.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城管局、黄埔交警大队: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每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设立、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防火、交通、治安等工作,做好年涉及教育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7.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科信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等问题,将“0-3岁婴儿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社区教育、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8.区人社局、区编委办: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的要求,按规定配齐教师,落实人员编制。

9.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局、黄埔规划分局: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解决教育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问题,做好区教育资源规划,落实教育建设工程实施等工作。

10.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环境教育等有关工作总结与资料提供。

11.各街道: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街道及社区教育工作的实际,做好年街道教育事业发展总结,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及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和娱乐活动;积极抓好社区内青少年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12.区人大、区政协、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有效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工作重点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对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进行督导验收的工作程序,以及进行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活动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向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收集年近3年为主的体现教育现代化保障、教育现代化实践、教育现代化成就等有关教育规划、人才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育体系、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教育效益、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材料。及时将各种相关材料移交到档案资料组,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丰富、详实、规范的评估档案资料。

(二)文字材料撰写。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全面总结近10年来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重视教育的重要举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教育改革的主要做法,总结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特色亮点和成效成果,形成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总体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各1份,同时撰写有关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法治、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5份专项自评报告,撰写关于课改科研、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基地建设等4份专题特色材料。

(三)画册编制。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照片,收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素质教育、课改科研、办学特色等工作开展过程及成果成效等照片,编制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教学风采风貌的画册。

(四)DVD光盘制作。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重视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各种声像资料,请专业机构到我区采访、拍摄,制作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风貌,播放时长约20分钟的DVD光盘。

(五)迎评活动筹备。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根据接受督导评估的日程安排等,制定详细可行的迎评工作手册,整理汇集全套迎评资料,组织好自评报告会、意见反馈会等会议,安排好专访、座谈、视察学校、考察社区等活动,落实好各项工作细节,以浓郁的氛围,以昂扬的精神,以丰富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成就,确保迎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进程

(一)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黄埔区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将职责任务分解下达到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迎评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年3月底前召开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册、标语、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树立黄埔教育的良好形象,使黄埔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深入人心。

(二)资料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迎评各工作小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迎评资料收集、整理、撰写、编辑、制作等工作。档案材料于5月底前完成收集、整理,6月底前完成编码、装订入盒。教育成果画册、专题DVD光盘5月底前确定内容,收集材料、确定方案,6月底前完成制作。总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及专项报告、专题材料于4月底前形成初稿,6月底前定稿。

(三)自查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认真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反馈,进行协调整改,同时认真进行准备,完善各种资料;特别是全区教育系统各个单位,一定要全力以赴,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各类制度,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浓郁氛围,精心做好准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督查组将定期组织督办,进行专项检查,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查漏补缺;在正式受检之前,将邀请省有关专家到区先行调研和初评,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复查整改,确保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工作。

第7篇

一、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评价内容:

1.成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2.有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工作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实行政村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分级表(略)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运作机制

评价内容:

1.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2.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认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4.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问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运作机制分级表(略)

(三)建立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

3.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4.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5.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级表(略)

(四)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评价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事故成因、规律、特点及趋势分析全面、准确、科学。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内容全面,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4.工作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分级表(略)

(五)扶持农村客运发展

评价内容:

1.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

2.制定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5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分级表(略)

(六)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连续两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或超过当年死亡人数控制指标30%以上,以及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向州(市)人民政府上报检查报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6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分级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

2.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上固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实交通安全宣传经费。

4.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分级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评价内容:

1.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街道办事处、物业、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机构,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张榜上墙。

3.在社区显要位置设立4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较齐全的交通安全读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6.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9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8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分级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

评价内容:

1.成立交通安全组织,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与本单位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2.建立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对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

3.在本单位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单位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5%,驾驶人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9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分级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评价内容: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成绩综合评定范围。

2.长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针对学生特点,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幼儿园要利用幼儿交通安全读物、挂图、招贴画等,做好对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0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分级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评价内容:

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公路沿线的每个村寨有2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2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公路沿线以外的每个村寨有1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1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村庄周边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句。

3.结合农村特点,充分运用农村现有资源,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85%。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1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分级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评价内容:

1.运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曝光典型事例,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2.每年对每个家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数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进家庭面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2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分级表(略)

(十三)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评价内容:

1.定期将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汇集成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供给当地党委、政府、学校及相关单位。

2.在车管所(站)和驾驶人考试场(站)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3.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4.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或发放宣传材料。

5.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

6.及时报道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曝光。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3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分级表(略)

(十四)交通参与者守法率

评价内容: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程度。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4交通参与者守法率分级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执法

(十五)县、乡道路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建立驾驶人和车辆管理台账,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对农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人列管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较为完善。

2.强化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在赶集天、民俗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等车流、人流集中的时段,组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运政管理所、农机监理站等人员加强对车辆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处罚,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乡(镇)人民政府每年与各行政村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政村与本村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4.乡(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制度。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5县、乡道路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六)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

评价内容:

1.无牌无证率。

2.机动车辆超速率。

3.客运车辆超员率。

4.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率。

5.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率。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6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分级表(略)

(十七)重点路段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拥堵路段设置执勤点,严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7重点路段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八)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

评价内容:

1.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治超站点,严格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治超站点交通组织科学,无严重交通堵塞现象。

3.公安民警进驻治超站点,各司其职,合作密切。

4.治超经费得到保障和落实。

5.对超载货车驾驶人实行严格记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8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分级表(略)

(十九)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评价内容:

1.交通部门按规定受理、审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

2.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的检验率达到100%。

3.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的审批率达到100%。

4.公安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9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分级表(略)

(二十)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机动车不按标志标线规定通行、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头盔、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信号灯、不按标志标线通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情况。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20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一)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评价内容:

1.重点路口安装闯红灯监视设备。

2.重点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装测速设备。

3.测速设备安装路段上设置测速提示标志。

4.安装闯禁行监视设备等交通监控设备。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1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二)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情况

评价内容:

1.制定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方案。

2.路网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静态交通管理制度和机制,停车场站建设和管理到位。

4.统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2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分级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评价内容: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定时交通信息。

2.利用可变情报板,实时动态交通信息。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级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

评价内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实行“绿色通道”。

2.建立危重伤员医疗专家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分级表(略)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

评价内容:

1.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同时,进行记分管理。

2.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到100%。

3.不参加教育考试的,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率达到100%。

4.将所有违法记分的信息(含异地违法、肇事驾驶人的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录入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5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分级表(略)

(二十六)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评价内容:

1.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市场准入申请,严格运输企业准入资格管理。

2.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驾驶人等从业人员资格。

3.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制度。

4.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

6.依法查处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负主要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6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七)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

评价内容: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从业人员,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齐全完备。

2.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3.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并有效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车载终端。

4.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20%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视情节严重情况对驾驶人或车主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7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八)对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

评价内容: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无在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8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九)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评价内容:

1.建立校车和学校、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校车行驶路线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数据库,定期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建立学校、幼儿园聘用驾驶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制度,完善校车和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车许可制度,统一校车外观标识,规范车内安全防护设施。

4.校车和承租车辆依法登记注册,定期检验,车况保持完好。

5.校车和承租车辆无超员现象。

6.没有将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作为校车的现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9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分级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

评价内容:

1.公安部门及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2.农业(农机)部门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公安部门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分级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一)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挂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60%以上。

3.国省道干线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学校周边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0%以上。

4.各县(市、区)每年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5.以国道、省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养护要求,规范设置公路路口,关闭不合理开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障碍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弯路段设置减速设施。

6.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数据,全面、准确地评价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效果。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1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分级表(略)

(三十二)城区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上(双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的数量。

单位:块/公里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三)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

评价内容:建成区内信号灯控交叉口数量占应设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总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3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分级表(略)

(三十四)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

1.交通隔离设施设置规范、合理。

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科学、合理,满足实际需求。

3.学校周边过街设施、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率为10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4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

评价内容:

1.对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如实统计、归档汇总,并及时上报。

2.每季度分析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形成分析报告。

3.每季度向社会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六)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6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七)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八)无证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8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三十九)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9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

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0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1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

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驶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2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三)酒后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3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四)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

评价内容:本行政区域3年以内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4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分级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侦破的致人伤亡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数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总数的比例。

单位:%

第8篇

新居民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跟随父母背井离乡,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遭受到有意或无意的社会排斥,无法享受到城市儿童或是农村儿童的基本权益和保护措施,进入了社会关爱、社会服务的“灰色地带”,逐渐被“边缘化”。

截止6月底,嘉善县共有新居民儿童XX人,其中0-7周岁XX人,7-14周岁XX人。新居民儿童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他们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居民家庭在嘉善县工作、生活的和谐融入,也影响到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因此,搭建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促进新居民儿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情况

1、建立健全底数清楚、动态准确的新居民儿童登记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新居民儿童人口和居住信息登记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定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在着力构建新居民人口信息实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居民儿童信息采集,定期分析新居民儿童数据变化情况,实现新居民儿童动态化、数字化管理。二是实行新居民儿童分类分情管理,根据是否辍学、居住年限、日常表现等内容,对新居民儿童实行分类分情管理,重点对辍学在家、问题新居民儿童进行排摸登记,并与全县各综治工作站、新居民子女学校及时进行信息比对,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档案,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资料。

2、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等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做好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属地化管理政策,及时为新居民儿童免费办理预防接种卡证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让新居民能享受到同等的权利和预防接种服务,目前嘉善县共有28410名新居民儿童接收预防接种。二是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结合浙江省卫生强县创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卫生管理,全面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切实提高新居民子女学校食堂的自我管理水平,新居民子女学校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三是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借助新居民协管员日常办证契机,及基层新居民办证窗口、卫生院等阵地向新居民家长发放《健康指导书》等各种健康宣传资料,并结合各种卫生纪念日、宣传日,多种形式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新居民儿童的卫生防病意识。

3、建立健全公平共享、优质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学校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多方协作的共育模式,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严把“三个关”:一是把好入学关,由新居民事务部门等部门核准入学的四个条件,教育部门按照审核情况来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二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安全关,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接送车辆安全、招生、卫生等方面的督查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收费关,严格制止乱收费现象,对符合条件的在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继续实施减免课本费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办中小学吸纳新居民子女入学的空间。同时,对就读新居民子女学生实行无差异化教学,所有中小学实施混合编班随班就读,倡导融合教育来全面提升育人效果,促进新居民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共同发展。2014年上半年,嘉善县义务段新居民学生人数为21979人,其中公办吸纳为17956人(小学14004,初中3952),公办吸纳率为81.7%。三是着力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管理,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度考评工作对通过考核的新居民子女学校给予经费奖励和补助,嘉善县至今已安排奖励补助经费达1000万元,有效改善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结对管理工作,挑选公办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担任管理者,全面负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 12所公办学校参与对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安全管理督查整治制度,如接送车接送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改造和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和防疫接种管理制度、消防器材配备和使用制度以及校舍安全检查制度等。四是强化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学质量检测,通过开展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师培训、县教育局研训中心教育教学工作调研,共同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做到“五个统一”,推动我县新居民子女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提高。

4、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社会联动的新居民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体系。一是建立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模式,以创建“幸福家庭”为重要载体,建立健全“新居民家庭、教育机构、政府部门、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成立了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 育工作的意见》,并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工作组织网络,成立嘉善县新居民妇女联合会1个,镇级新居民妇女代表会9个,规模以上企业 “新居民妇女之家”90个。二是建立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构建县、镇两级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网络,针对新居民家庭教育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形式将青少年心理特点、沟通技巧、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预防等知识纳入家庭教育教学内容之中,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以及与沟通能力。目前,共开展培训33期,受教育新居民家长3606人。三是建立新居民儿童综合帮教机制,成立“新居民阳光家园”组织,组建了一支学历素质较高、家庭教育经验较为丰富的“新居民阳光妈妈”队伍,提供“以新育新”式的综合帮教服务。在新居民子女发生打架斗殴或轻微犯罪时,及时介入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调新居民家长、学校及新居民青少年,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截止目前,共帮扶结对新居民青少年70人。四是推出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配合嘉善县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以新居民家长学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新居民家庭教育互动平台基本建成、新居民家庭教育志愿队伍逐步充实为目标的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

5、建立健全普法为主、均衡发展的新居民儿童综合素质提升体系。一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普法教育,加强“六五”普法教育“五个阵地”建设, 优化新居民普法宣传队伍配置,建立新居民六五普法“乡音”讲师团,重点突出对新居民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举办新居民学校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向上”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我爱祖国我爱党”征文比赛、“小手牵大手”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教育手抄报比赛为内容,加强在校新居民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思想教育,在新居民子女学校柳州学校、车站路小学建立新居民道德讲堂,在新居民儿童中开展弘扬社会公德和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新居民儿童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依托新居民“乡音”讲师团成员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中国梦”、“十”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新居民儿童树立科学的信念、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丰富“新居民儿童”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弘扬“善文化”为契机,积极培育新居民儿童文化事业,鼓励有才艺的新居民儿童加入县新居民艺术队,定期进企业、进集聚区进行公益演出,丰富新居民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开展新居民亲子运动、新居民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儿童自主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今年共开展文艺演出28场次,参与新居民471人。

6、建立健全布点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体系。一是建立建立新居民妇女工作体系,成立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妇联,扎实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组织网络建设,并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法律维权、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共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9支,新居民巾帼270人。二是打造“团组织+ ‘青年之家’”的新居民青年工作体系,率先成立了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团工委,在各镇(街道)全部建立功能齐全的“新居民青年之家” 9个、服务点298个,并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热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作用,免费为新居民团员儿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帮助弱势新居民儿童健康成长,接待新居民团员儿童法律咨询66人次。三是建立“一社双工”新居民儿童关爱联动机制,在全县范围招募持证社工和义工志愿者担任新居民儿童维权法律顾问,依托致和社工服务社为新居民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综合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目前嘉善县共有持证社工277名。

二、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随迁的新居民儿童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因新居民家长观念、工作时间、高考政策的影响,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新居民学生六年级毕业或初中阶段辍学在家,由于缺乏有效的教育约束体系以及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情况较多,盗窃等犯罪案件比较多发。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以2011年为例,全县当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总数为1460人,其中新居民未成年人为73人,总占比为5%,在全县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未成年人中占比93.59%,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同时,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占比为80.8%,同比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2、县城区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读公办学校难度较大。因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集聚了全县70%左右的新居民人口,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嘉善县12所新居民子女学校主要集中在这三个镇、街道,学校间为争夺生源,存在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新居民子女教师质量以及对教育教学方面的有效投入。同时,新居民随迁子女学前教育机构也存在着无序管理的现象,无证的幼儿园、幼托所数量较多,缺乏有效的监管,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3、新居民家庭教育氛围还不够浓厚。虽然嘉善县妇联在新居民家庭教育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因新居民家长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工作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等客观情况的影响,新居民家长对子女家庭教育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具体的教育方式方法上掌握不够,与子女主动沟通交流意识仍旧比较差。同时,部分职能部门也并未有效地将新居民家庭教育纳入本单位的年度 工作计划。

三、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新居民儿童问题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一种特殊现象,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促进新老居民和谐生活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也是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点。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新居民儿童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1、构建新居民儿童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需要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强化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统分结合、部门合作的组织保障体系。教育部门要不断提高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率,规范学前教育,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扶持,提高教学质量;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新居民儿童的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预防新居民未成年人犯罪;新居民事务部门要创新新居民儿童宣传教育方式,利用互动性强、新居民儿童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载体,进行科技、文化、法制等宣传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新居民公共卫生均等化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使新居民儿童享受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同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与管理。目前嘉善县新居民民办学校12所,2所公办学校全部吸纳的新居民学生,新居民学生人数达2.19万余人,受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环境等因素,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参差不齐,进一步整合嘉善县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考核管理和软硬件建设,为新居民子女创造良好的就学环境。

3、加强新居民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新居民家长学校在增强新居民家庭成员沟通能力、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编排模式,根据新居民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同学龄段孩子家长、不同职业层次家长的需求,编排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内容,形成“菜单式”点播服务。借助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新居民家长参与度高的教学形式,增强新居民家长与子女的参与度,取得新居民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4、充实新居民儿童关爱队伍力量。建立由热心新居民儿童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教育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新居民儿童服务志愿者队伍。另一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离退休干部、党员、教师、新居民家长、政法干警、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工作者,充实新居民社工队伍,共同参与到新居民子女的教育管理中来,开展新居民子女的教育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刑释解教等“问题青少年”,要落实专人做好帮教工作。

5、关注新居民子女心理健康。由于新居民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学习环境的综合影响,新居民儿童自闭现象比较普遍,他们遇到问题不愿沟通、不擅沟通,缺乏有效的疏导途径,造成许多新居民青少年心理障碍,容易引发激情犯罪、暴力犯罪。一方面要在新居民子女学校开设心理课程和配备新居民儿童心理疏导室,为新居民子女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解决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惑和增强新居民子女对心理辅导的认识,以缓解新居民子女在融入当地学习、生活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同时,组建新居民心理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专业知识讲座与辅导,解答新居民子女心理疑惑和提高自我心理调试能力,塑造健康积极的人格。

6、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利用社区资源,在宣[,!]传栏上张贴有关新居民儿童教育法律法规和现代家庭教育知识,使广大新居民家长切实加强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将新居民儿童作为社区实践活动对象之一,鼓励各镇(街道)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场所、文化设施向新居民儿童开放,组织新居民儿童共同参与暑期实践活动,丰富新居民儿童子女的假期生活。

第9篇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

第10篇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制。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价为民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了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成立价格异动应急指挥部,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并制定《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安排了300万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

(二)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1%,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形势,预警预报经济运行,加强价格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商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公示栏相继公布了主副食品、家用电器、常用药品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共22期,为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日,设立价格宣传服务台,大力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走访经营场所,向经营者发放价格宣传册、价格提醒函,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价格信息刊物等载体及时各类价格信息及政策法规,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价格保障机制。贯彻涉及民生的价格补贴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工作,共对46699人次、33341户次发放物价补贴金额275.7万元。落实水价补贴优惠政策,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低收入群体418户实行自来水价款补贴,共计发放自来水补贴款约5.68万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配合人社局认真落实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对失业人员共发放9139人次,金额38.38万元;大龄人员发放1456人次,金额6.12万元。

二、大力优化价格环境,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严格执行清费减负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市227家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审验,涉及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168家,涉及大小收费项目926项。201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25927.86万元,收费总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6%,比上年度下降1.2个百分点。取消财政、人社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50余万元;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标准,清费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价格行为,重新调整我市农村道路客运车型单位运价,及时出台《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法定程序,对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标准、娄东街道福利院收费标准、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加工费等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

(二)适时推进价格改革。及时贯彻上级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政策,全年共调整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8次,并组织开展了市场价格巡查和相关的市场调研,确保了价格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有效缓解蒸汽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在对企业煤炭进货价格及周边县市的蒸汽价格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鉴于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输费用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本着合理兼顾供用汽双方利益的原则,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连动的政策原则下调我市蒸汽的销售价格,有效缓解了煤热价格矛盾。及时疏导客运出租车价格矛盾。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老城区“打的难”,维护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对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取消了5分钟免费等候的规定。

(三)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认真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要求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在正式销售前及时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内容要求对外销售,明码标示的价格减去公示的各项优惠后应当与合同成交价格相同。认真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全年共有49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68个批次住宅小区115.1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价格(其中重新申报6个批次6.74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均价741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2%(商品住宅销售均价694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6%;普通住宅均价645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别墅、高档住宅均价883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租金标准按照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确定,2012年度我市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实际租赁价格。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对奥森尚东等4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共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准,并对有关物业收费的价格矛盾进行协调处理。

(四)加强涉及民生的价费管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省招标采购、配送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共采购9571万元,群众可减少支出25%左右。中药饮品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和协管配送制度,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销售价格,全年集中采购880.6万元。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面实行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将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方案上报省局。

三、强化价格监管措施,依法规范价格行为

(一)加强市场巡查引导价格诚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围绕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动态,重点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制止了不规范的促销行为,促进了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有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明码实价规定及市局的双实工作规定,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组织开展省级价格诚信申报,重点培育了省级价格诚信企业8家。

(二)重点开展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等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基本都能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对检查中发现收取农民建房押金的问题,告诫、督促要及时清退,严禁截留。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等10家单位,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开展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回访检查,从抽查的18家单位情况看,以前检查过的单位明码标价工作做得较好,未检查过的单位认识还不够到位,并对其进行了指导和提醒告诫。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教育收费、涉农收费(水利)、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此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还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以《价格法》颁布实施14周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1周年为契机,结合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加强了价格举报查处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了“12358”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反馈回复制度和举报工作责任制度等,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各种价格投诉、举报(包括12345便民网)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40件、价格咨询52件,退款18起,共计6万余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完善惠民价格举措

(一)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高度重视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根据《市2012年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建设意见》要求,协调市政府成立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仓建便利超市锦州路直销区等第二批3个平价商店,仓润苏合直销店等第三批7个平价商店,先后顺利通过省评审小组验收。根据《市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内容和标准,加强了对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的管理和考核,落实了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点日常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内容标准,安排价格监督服务员定人定位跟踪监督,专人具体负责,逐一对照检查,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全年销售平价蔬菜274万公斤,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1%,受益120万人次。

(二)做好各类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对市耀华学校、洪泾小学、卉贤小学等3所民办学校2010-2011年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受省成本分局委托,对浏河套闸2010-2011年度船舶过闸费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省物价局通知要求,对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购销和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市食品公司调整生猪屠宰加工费的请示,对市食品公司2011年度生猪屠宰加工成本开展了成本调查。此外,还开展了夏季小麦、油菜籽产量与效益预测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及农户存售粮情况、农户购买农资情况等专项调查。

(三)发挥社会价格监督网络服务功能。制定年度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工作计划,并重新制定《镇(区)价格监督服务站年度工作百分考核表》,使考核方法更符合本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发挥网络功能,各站点除积极配合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外,还自行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及各类日常巡查工作,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有效提高网络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服务站站长进行了业务拓展学习和培训。

(四)积极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巩固司法领域价格鉴证成果,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整体优势。完成涉案刑事鉴证案件676件,鉴证金额569万元;完成涉案民事鉴证案件21件,鉴证金额384万元;完成行政执法类价格鉴证22起,鉴证金额331万元。认真做好各类社会评估,完成社会类认证27起,鉴证金额5.1亿元;完成车物损鉴证1160件,鉴证金额676万元。进一步拓展巩固业务,新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2起。

五、强化争先创新意识,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一)开展“价格工作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以“争创一流业绩、喜迎党的十”为主题的“价格工作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素质提升”、“品牌建设”、“价格惠民”、“明码实价”、“清费减负”五大行动,进一步创新理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以争先领先率先的意识、创业创新创优的举措,不断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工作质量,坚持从大处着眼,强化思想抓落实,从小处着手,脚踏实地抓整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准确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达到“稳价利民、督价为民、平价惠民”目的,推动了价格工作全面提升。

(二)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物价部门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立足“八个一”活动(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完善一套规章制度、阅读一本好书、组织一次演讲比赛、进行一次宣誓、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个优质服务品牌、创建一个作风效能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塑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形象,确保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实效。

(三)加强勤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本单位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主要领导上了一堂勤廉党课;组织了一次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每月观看了一次警示教育片;在青年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一次“读红色经典,讲微型勤廉党课”课件评比、授课活动;每月一次“勤廉警句”提醒活动。通过“五个一”活动,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勤廉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另外,还积极参与市纪委组织开展的“520”(我爱廉)系列活动,我局申报的勤廉诗歌获得了三等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安排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交流思想,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对一些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解决落实。

2013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把促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稳物价作为重要职责,把推改革作为主攻方向,把惠民生作为根本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按照《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的分解,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的价格预期调控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全面实施新的价格监测制度,运用手机等现代化采报价手段,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准确研判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测,强化主要农产品收购期以及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

(三)增强价格调控手段。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积极配合人社、民政等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落实工作。

二、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政府实事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拟定实事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计划,落实办公场地、人员和资金保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抓好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继续把农产品平价商店向社区、镇村等人口稠密地区辐射,在巩固现有16家的基础上,年内在新建10家,力争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农产品平价直销体系,并依托网络优势使其真正发挥服务群众、保供稳价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重要民生价格采集中心。改变原来仅对城区中心菜场农副产品每周一、三、五价格采集的频率,实施对城区及各镇(区)主要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全天候价格采集;改变原来原始的手工采报价方式,建立网络平台,实行电子化手机采报价方式;改变原来单一的模式,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力争做到网络、媒体、社区全覆盖。

三、进一步优化价费环境

(一)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价格调整工作,适时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积极疏导油气价格矛盾,及时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深入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改革。

(二)做好服务民生改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收费行为,完善普通高色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督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伙食费、代办费等收费管理,跟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适时修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强化涉民收费规范清理,继续推进民生价格公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

(三)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严格查处价格欺诈和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操纵价格等垄断行为。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对运输领域、进出口环节和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医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一)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强化农本调查基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善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预警预报工作制度;加强对商品房备案价格、物业服务管理收费等关系民生行业的定价成本调查。完善成本监审制度,规范委托成本监审程序,加强对医药、非义务教育等重点行业的定价成本监审,加大监审结果应用力度。

(二)拓展价格认证领域。推进价格认证机构转型,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水平。抓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政策的落实,巩固、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阵地,深化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以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规范工作行为,防范职业风险。

(三)深化价格理论实践研究。针对新形势下价格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困难、新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现实问题的针对性研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强化创新意识,推动价格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发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围绕房地产价格、民生价费、价格监督检查等课题重点开展专题调研。

五、加强价格队伍建设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出台价格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施意见。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控制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完善廉政风险防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切实防范价格执法风险,筑牢价格干部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