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7:36: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了加强我市燃气管理工作,规范我市的燃气经营市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二O*年燃气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二O*年在全市逐步建立健全对燃气经营、维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的经营、维修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各县(特区、区)建设局、红果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按照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的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燃气系统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燃气系统运营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要定期对使用燃气供热、供水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
3、定期对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家庭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装和使用条件的要即使提醒和纠正,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4、各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用户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醒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和设施,要制定改造更新计划。
5、完善城镇燃气系统快报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系统应急救援体系。
6、建立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
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市燃气管理条例》,突出燃气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燃气安全规范管理这条主线,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清理整顿工作,使我县的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进贤县集中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办公室联络员:曾治联系电话:*
三、工作目标和整顿范围
(一)整顿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瓶装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涉及瓶装燃气储存、运输、经营、充装、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和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整顿。
(二)工作目标
1、落实我县液化气储配站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加快液化气储配站整改进程,杜绝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拟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13家液化气储配站进行集中整顿,各液化气储配站必须在20*年春节前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对限定期限后仍未取得相关证照的,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2、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安全第一、保障供应、方便用户”的原则,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清理整顿全县瓶装液化气服务点。从规划入手,以市场准入和安全供应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设置瓶装服务点。同时对全县符合条件的送气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服务证后,方可上岗。
3、重点打击私设、乱设瓶装服务“黑点”行为。依法查处擅自跨区经营、无证照长途运输带气钢瓶、扰乱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规经营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
四、整顿工作步骤
集中整顿工作从11月份开始至20*年春节前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集中整顿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召开集中整顿燃气市场工作动员会,制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职能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各职能部门要按方案要求,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改验收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
(二)整顿阶段(20*年11月26日至20*年元月16日)
各燃气经营企业按《*市瓶装燃气服务点设置标准》重新上报瓶装燃气服务点。县城区内拟设置5个瓶装服务点,由县城内经营企业进行申报。乡镇除李渡、文港、温圳各设置2个瓶装服务点外,其余各乡镇均设置1个瓶装服务点。各乡镇设置的瓶装服务点由相关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安全供气的范围上报县燃气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己立项的7家储配站要在本阶段内限期整改,并取得《气体充装许可证》、《消防意见书》、《安全评估报告》等手续,才能投入使用。到20*年春节前应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对尚未立项的六家液化气储配站,要抓紧时间整改,创造条件达到燃气工程审批标准。
(三)验收阶段(20*年元月17日至元月20日)
燃气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检查验收。对己立项的7家储配站在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尚未立项的6家储配站经整改后,达到燃气工程审批条件的,暂时保留。对无条件整改的,达不到燃气工程立项审批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依法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违规经营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着力推进液化气储配站整改工作进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对燃气设施、管理经费和技术的投入。着力推进液化气储配站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燃气行业合法经营,安全经营。
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娜计腊踩芾淼纳缁峄J缴形葱纬桑涣硪环矫妫垢母铮嗽本颍蚕啦棵疟欢卮蟀罄渴降南兰喽郊觳椋讯冉嚼丛酱蟆?nbsp;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燃气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燃气行业属高危行业,燃气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燃气市场治理整顿活动,及时消除了一些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对燃气安全认识不足,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燃气安全设备不配套,维修养护不及时,燃气器具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部分燃气管网老化等,已成为影响燃气市场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进一步治理和规范,使全市燃气市场审批手续完备、各类证件齐全;设计施工规范、质量安全达标;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宣传到位、服务规范优良;隐患彻底消除、行业安全生产。
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是:
(一)规范管道燃气市场。一是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质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制定全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和燃气应急救援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全面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现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切实加强燃气管网运行的安全监控,对全市范围内占压燃气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逐项清理统计,汇总后报市建设局,在市政府组织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拆违”工作。三是对不规范的瓶组液化气站限期进行关停,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停止建设使用液化气站组站;已经建成的,能并网的要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不能立即并网的要制定计划,限期并网,同时要加强监控。
(二)规范燃气经营市场。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站,建设、安监、工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逐站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二是取缔不合格液化气站,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业户予以取缔,经取缔又擅自经营的,要依法有关设施,并予以处罚。三是严禁无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液化气代灌代销经营活动,具备设立条件的,须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燃气供应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规范燃气工程市场。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规划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一要严格按照燃气工程建设审查审批程序,由建设、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二是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新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作业、动用明火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三要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所有燃气工程都要依法委托具有相应燃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要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四要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燃气工程,对未经审查审批的管道燃气、液化气站点等燃气工程,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建设单位要无条件拆除已安装的管网,退还向用户收取的建设资金,并承担工程拆除的全部费用。
(四)规范燃气器具市场。按照《*省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燃气器具在销售前,须由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并取得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销证后方可销售。对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予以查处;要大力推广和使用户内燃气泄露自动报警切断装置,所有新建安装管道燃气的用户都要安装户内燃气泄露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原有用户未安装的要逐步进行改造。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
(一)市建设局是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燃气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监督、安全宣传、市场管理、燃气工程审批验收备案和燃气许可的初审工作。市建设局要与各燃气企业签订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市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综合监管工作。
(三)市工商局负责对全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灶具安装、维修、销售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核发《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所有燃气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时,须提交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市质监局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做好气瓶和压力管道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以及不按规定粘贴充装标识和非法转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市交通局要严厉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六)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执法保护工作,对拒不接受燃气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甚至暴力抗法、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依法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实行治安拘留。
(七)市消防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依法限期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查封。
(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市容管理规定,对沿街和在市区内叫卖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的督查指导,对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按照省和*庄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每年4、6、9、11月份的燃气安全检查。重点加强燃气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老旧燃气管网以及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部位的检查,对使用年限时间长的管道和设施制订计划,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对各类建(构)筑物、物料堆放占压燃气管线地段,各种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距离较近等地段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处理。建设、安监、工商、质监、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冬季是燃气事故多发季节,每年冬季要在全市开展一次液化气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建设、安监、工商、质监、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重点对液化气经营站点及流动倒气商贩进行规范治理,对经规范符合条件的液化气经营站点办理《燃气供应许可证》;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对无证继续经营的,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追究液化气站的责任。
三明煤气公司在降低燃气供销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管道的延伸、用户的增加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供销差率是逐步递增的。
从上表(一)可以看出,全年的供销差为168万立方米。
燃气供销差率=供销差÷供应总量×100%,全年的供销差率为6.30%,基本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燃气企业升级考核标准》中规定:管道燃气供销差率应控制在7%以下的要求。
但从上表(二)可以看出,长远的发展趋势供销差率还是逐年上升的,因此燃气企业应该把降低供销差率当作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来抓。
供销差的主要原因
针对燃气行业的特征及人工煤气的特点,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查找、分析供销差过大的因素。
一、计量因素
民用燃气用户几乎都采用没有温度补偿功能的膜式表,所以低温天气下,燃气通过膜式表时,计量数值变小,产生误差。按照气体状态方程计算,温度下降10℃将使通过膜式表的燃气计量损失3.5%。而我司供气结构中,冬季5个月的用气量就占全年用气量的45%,同时,三明冬季平均气温又比沿海城市低3-4℃,因此,在冬季气温对膜式表计量误差的影响特别突出,由表(一)就可看出。
按照有关标准,民用膜式表使用年限为:当使用人工煤气时为6年,当使用天然气时为10年。燃气表使用年限到期后,其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准确度及安全性都将严重降低。过期表若继续使用,将产生较大的负偏差,而且使用时间越长,产生的计量偏差越大,导致供销差越大,给燃气企业带来气量损失。我公司至今仍有部分超过6年使用年限的燃气表在使用,对这部分超期服役的燃气表抽检结果显示,计量偏差多为负值,误差损失占全年供销差15%左右。
计量表具不合格,投用前没有检定。按照国家规定表具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在没有检定就进行安装,使不合格表具投入使用,导致计量误差。
对工商用户往往考虑大流量用气,选择表具的量程相对过大,导致小流量用气表具偏差较大。我们对多家商业用气户规格40米3/小时燃气表用气情况比较分析,结果发现小流量燃气通过表时,计数器多为不走,误差损失占全年供销差8%左右。
二、管网泄漏
随着供气规模扩大,城市管网不断延伸,同时使用年限的增加管线出现泄漏的几率加大,如不及时发现,不但威胁管网安全,同时造成燃气损失,导致供销差加大。管网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早期管网多为铸铁管,存在抗拉强度和冲击力低、容易折断等缺陷,如果地基处理不达标,再加上地面重载荷,则会造成管基下沉,接口变形、管道开裂,在外力作用下,而导致燃气泄漏。钢管防腐等级低、埋地使用年限长,造成燃气管道腐蚀穿孔泄漏。这部分漏点往往深埋地下,很难发现,造成长期泄漏。外界施工对燃气管网造成破坏和扰动。除野蛮施工、违章占压对燃气管线造成直接破坏外,正常的施工建设也可能对燃气管道及周边的土壤造成剧烈扰动,使管道接口错位、紧固件松动,最终导致燃气泄漏。
三、抄表率低
抄表率低是造成供销差偏大的主要原因之一,表现在以下方面:燃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抄表员的增加滞后于燃气用户的增长速度,在一定时期内造成平均抄表率下降或无法达到预期水准;用户人群的复杂多样性,工作时间的不固定,老人小孩单独在家时不愿开门等,造成难以入户抄表。新建高层住宅燃气表都安装在户内,且户内装修豪华,用户不配合入户抄表工作,导致燃气用量无法及时抄到,抄表率下降。还有少数抄表员工缺乏工作责任心,存在漏抄、少抄、错抄,存在人情疏漏,抄表数据不真实等情况,也影响了销售气量的计量,加大了供销差。
四、人为因素
部分用户严重违反国务院通过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通过破坏燃气计数器、反装燃气表、私接燃气管道、无表用气等方式违规用气,在形成安全隐患的同时,也给燃气企业造成损失。
市政道路建设、改造,不注意保护燃气管道,施工不慎造成燃气管线损坏,特别是机械施工破坏力更大,大量燃气泄漏损失。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管道、凝水缸、阀门等破坏每年都有发生十几起,据统计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燃气损失占全年燃气损失的10%左右。
五、其他因素
一些正常的燃气消耗也是供销差增大的原因。随着新管线建成,投入使用时需要用燃气进行置换、消耗掉大量的燃气;带气接驳损耗一定燃气;新楼栋的通气点火耗用一定燃气;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燃气的放散等,这些都没有计入销气量,从而影响供销差。
降低供销差的措施
为了有效降低供销差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企业应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提升技术、加强投入等方面着手,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一、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
2008年是新公司成立后开局的重要一年,经过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积极开拓,并一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科学化民主化市场化的运作,采取了精心革新,细致调整,转机建制等一系列得力的举措,赢得了新公司开门红,顺利进行了新旧交接平稳过渡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新公司按照全新体制下运行的开局关键之年,我有幸亲历并承蒙董事会的信任,受聘为新公司的总经理,现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调整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新体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1、树立好“角色”意识,当好上级“配角”、演好公司“主角”。作为公司的总经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与经营管理范围,带领员工队伍围绕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指标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规章为支撑,积极谋划公司的营销策略与发展蓝图,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机制,并想方设法地开动脑筋,锐意进取,拓展市场,完善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经营管理工作,并积极向董事会报告与负责。
2、加强自身建设,贯彻“以德治企”的人本管理理念。做好人,才能做好做强企业。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一面旗帜,起着领头羊的指引作用。一年来,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坚持以企业“经理人”向出资人负责任的积极态度,矢志不渝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用积极、健康、饱满的热情与工作态度来引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公司一起事务我们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平常讲人格,以此树立公平、公正,平等的管理氛围,让一切有用人为公司所用,为公司奋斗。
二、以人为本,身体力行,致力培育团结、和谐、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工作团队
1、采取多种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着力提高员工素质。“人”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员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管理和发展水平。按照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积极倡导建设学习型单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方式,使在岗位人员经过培训人人持证上岗,以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员工愿学乐学好学的学习热情,从而使企业整体文化水平与业务素质得到全面的快速的提升,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2、坚持“以德为之,以情动之,以行导之”的管理原则,不断提升自身及班子的标竿作用。在企业中,我们积极寻求建立科学的人际工作关系和处事方法,要求管理层在对待员工时,要用“德”立身,用“情”沟通,用“行”示范,让员工们时时处处看得见,摸得着,想得通,从而有效及时地化解工作出现的矛盾与隔阂,并积极培育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纯洁员工队伍的思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合力地完成公司的计划与任务。
三、务实创新,科学规划,着力构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新机制
1、按照“简捷、高效、适用”的原则,科学设置管理层次和职能,完善逐级责任管理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强化的部门职能作用。
2、采取用多种方式,重视人才,发挥能人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部门岗位(职务)职数,对每一个岗位(职务)都制定了相应的岗位条件、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基本完善了部门负责人、职工在新体制下的“双向选择”聘(任)用机制,月度、年终考核,优胜劣汰。
3、完善考核办法及薪酬制度。根据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人人细化,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按照技术含量、劳逸程度、责任大小、工作贡献等系数指标适当地拉开岗位(职务)分配差距,绩效工资细化考核到每一个岗位。同时强化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奖勤罚懒,激发企业内在活力,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四、明确目标,合理安排,整合企业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协调的发展
1、加速企业标准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多年来一直没有相应的独立的燃气资质,今年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积极申报完善企业燃气资质及区域确定,并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公司企业燃气资质注册登记手续,使其合法化,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加强供气区域管理,调整发展思路,规范农村燃气安装工程。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明确燃气供应范围,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城镇燃气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05〕200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根据现已建成的燃气管网敷设现状和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特申请新市、观鱼、孝德乡镇的供气区域,保障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3、围绕董事会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全司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创新实干、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截止2007年底安全供气
万方,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__%,同比增长___%;经营总收入___万元,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同比增长___%;实现经营利润___万元,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_%,同比增长___ %;供气输差率___%,比年度责任目标下降____个百分点,较去年下降____个百分点;新增天然气用户××户;全年人工工资___万元,同比增长___ %,对外各项业务支出____万元;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理顺企业外部关系,努力营造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
2、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企业工作需要。
关键词 瓦斯供气;损失量分析;计算
中图分类号TM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50-0140-01
1 供气简介
博大公司负责抚顺矿区中的虎万地区、华丰东山小区、平山南北楼、十一厂住宅楼、南阳安居小区及嘉苑小区的瓦斯供应工作,管网总长度为217 713m,为新老交接的低压综合性枝状管网,供气户数20 307户,民用计量表采用B级J2.5型煤气表,其气源为老虎台矿煤层气。老虎台矿煤层气已开发利用59年,煤层气的甲烷含量在30%以上,热值为3 000大卡/m3,供气压力为低压湿式大罐供气。到目前瓦斯抽放利用规模已走向萎缩,2011年地区居民瓦斯利用量为1 506万m3。存在供需矛盾,尤其是冬季最为突出,为解决供需矛盾,已将供气方式调整为早、中、晚分时供气。
2 气源损失量的分析与计算
2.1管网损失量
管网损失量是指通过管网输送过程中从大罐计量表出口至用户煤气表出口区间的全部气源损失量,包括气温、湿度、压力变化等因素导致气体体积的变化、管接口(26 506个)及局部锈蚀点出现微量性泄露等导致气源量的损失,因燃气管网损失受敷设年限、土质环境、地形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准确的计算依据,没有查到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同行业确定的技术数据,我们只能参照2010年瓦斯泄露隐患处理情况计算管网泄露量。2010年共处理室外管网泄露瓦斯隐患344次(其中Dg50mm管120次,Dg100mm管95次,Dg200mm管85次,Dg300mm管30次,Dg400mm管9次,Dg500mm管5次),泄露时间累计137小时,经查证技术资料:供气压力500mm的低压供气管网泄露面每平方毫米泄露瓦斯量为0.26m3/h,计算全年瓦斯泄露量为371.8万m3。
2.2日常抽水损失量
目前在用日常抽水水包398个,根据长年测试统计数据确认平均每个水包抽5min的水,根据实际测定抽子的上水量为0.07m3/min,平均每个水包的抽水量为0.35m3,即水包抽水平均损失的瓦斯量为0.35m3。
年损失量为:0.35×398××365/10 000=5.09万m3
2.3因频繁停供气损失量
因虎万地区、平山、南阳地区实施分时供气,因此形成的气源损失。根据管网的总长度(217 713m,其中室外106 025m,室内111 688m)计算出管网、煤气表(20 307块)的总容积为4 725.7m3,按管网内压力差(500mm水柱)计算出常压下气源量为4 954.3m3(根据气体方程P1V1=P2V2,地下管网内的温度视为恒温不变),即:
V2= P1V1/ P2=(101 325+4 900)×4725.7÷101 325=4 954.3m3
在4 954.3m3的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为30%时纯瓦斯量为1 486.29m3,日停供三次气,每日将损失4 458.87m3。
年损失量为:4 458.87×365/10 000=162.75 万m3
2.4维修施工气源损失量
此项工作不是常规性作业,主要是常规检查发现地下管网瓦斯泄露后为确定泄露点准确位置并处理瓦斯泄露而发生的特殊时段供气导致的气源损失,依据过去多年工作累计经验按0.85%计算。
年损失量为1 300×1%=11.05万m3。
2.5民用表的损失量
民用表损失量是指气源通过时,燃气表自身的计量偏差和最小流量以下的瓦斯量损失。根据JJG577-2005《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的规定,燃气表的使用寿命为6~10年,燃气表的使动流量为0.025m3/h。在20307户中,绝大部分煤气表为2001年更换的,只有2 000块维修更换表没有超期,其余的18 307块燃气表使用寿命已经达到10年,根据检定规程第15页A.6.2.6.4的规定,B级表的偏差为-3.0%,为此燃气表的计量误差至少为-3%,经查证技术资料,超过10年以上的燃气表计量误差为-4%。2011年计划用量为1 300万m3,扣除前四项管网部分损失566.96万m3,即民用表前的气源量为733.04m3,为此民用表年气源损失量为:
733.04×(2 000×3%+18 307×4%)/20 307=28.60万m3
燃气表的最小流量为0.025m3/h,在20307户中有20%左右的用户规避计量行为,将瓦斯用量控制在最小流量范围内,为此这部分年气源量损失为:
20 307块*25%*0.025m3/h/块*8h*365天/年=370 602.8m3(37.06万m3)
燃气表年损失量为65.66万m3。
综上5种因素,年损失量为616.35万m3,全年气源量按1 300万m3计算,损失率为47.41%,利用率为52.59%。
3 降低气源损失量采取的措施
3.1供气管网设备设施实现本质安全
增加安全投入,逐步更换超期服役使用年久的管线、设施、煤气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保证注嗅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增添先进的检测设备,实现本质安全供气,降低气源损失量。
3.2优化供气系统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危旧楼房的拆迁改造,缩小供气规模,优化供气系统,保证供气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降低能耗和气源消耗。
3.3强化计量管理
定期对流量计进行校验标定,强化民用户煤气表的管理,使用质量符合标准首次检定合格的燃气表,保证标准的灶前压力(100mm水柱),认真查处各种规避计量行为,减少气源的流失。
3.4加大稽查力度
规范供气秩序,规范员工行为,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强化瓦斯供气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监督和政府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偷窃气行为和利用职务犯罪行为,减少气源损失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第583号令《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2]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抓好“螺丝瓶”报废、自有产权气瓶制度和销售价格的落实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充装站;
2.液化石油气、工业气体经营网点。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健全液化石油气“螺丝瓶”报废、自有产权制度,稳步推进和落实全县约6万只“螺丝瓶”报废工作,合理制定“螺丝瓶”回收价格和气瓶产权置换价格。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站自有产权制度,杜绝充装非气站自有产权气瓶和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控,严厉打击违规涨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设备设施等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事故防控体系等,确保正常运行。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通有序、责任明确、充装定点、检验规范、价格合理、按期报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促进市场规范和稳定。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落实报废“螺丝瓶”回收、非气站自有产权瓶的收购和新瓶购置工作,实行气瓶充装站拥有自有产权钢瓶。报废瓶的收购价、非气站自有产权钢瓶收购价和租用新瓶的押金由县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根据新旧瓶置换的实际需要,逐步按计划购置足够数量的新瓶,保障市场供应;年月日全面完成约6万只报废“螺丝瓶”回收及新购3万只以上自有产权瓶任务,2012年1月1日气瓶充装站至少达到自有产权气瓶8万只,全县实行气瓶充装站拥有自有产权钢瓶制度和终端服务;对购置的新钢瓶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市质监局办理使用登记,并按要求在每只气瓶的明显部位标注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对自有产权气瓶实施软件建档管理,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加盖充装站标志钢印,负责自有产权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对自有产权气瓶、供应(站)点的安全全面负责;充装液化石油气时只能充装本气站自有产权钢瓶,并使用电子称灌装和“封口”管理;杜绝液化石油气违规涨价行为。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钢瓶定期检验、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落实钢瓶检验责任,确保检验质量合格。负责集中销毀螺丝瓶”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供应(站)点:必须由气瓶充装站设立,按照《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供应(站)点必须经县燃气主管部门的许可,杜绝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倒灌液化石油气等非法充装行为;县内产权气瓶严禁送县外充装,县内气瓶充装站严禁充装外县气瓶,以免搞乱市场、搞乱气瓶安全责任主体;严禁使用无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倒装倒灌等非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业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邵东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质监局,由尹春兰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和亮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业整治中各阶段工作的日程安排,组织联合检查;负责行动方案和计划的制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宣传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行业整治工作各阶段情况的总结、汇报。
二)县质监局: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监督各充装站对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环节的安全监察;组织开展充装环节的检查;重点查处充装超期、报废“螺丝瓶”非气站自有产权瓶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监督回收“螺丝瓶”登记与销毁。
三)县住建局、燃气办:配合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组织对现有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燃气经营网点的设立批准书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点,对充装站新设立的供应(站)点进行审核。对人提出的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的事项做好解释工作。
四)县安监局:对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县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县物价局: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提出“螺丝瓶”报废回收、非自有产权气瓶收购评估价格和新钢瓶使用押金的参考意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并适时调整我县液化石油气指导价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七)县工商局: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液化石油气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发照工作;查处已取得设立批准书而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八)县消防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取缔未经批准设立和不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的供应(站)点。
九)县财政局:保障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
十)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非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各乡镇办场:做好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用户宣传工作,以及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瓶经营网点的清理与取缔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计划部署、全面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部署(年月31日至年月30日)
一)成立邵东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眀确责任,稳步推进。
二)召开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各乡镇办场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各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打火机企业法人代表及各合法供应(站)点负责人参加,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
三)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新闻会。充装站要成立宣传小组,设立专项经费,利用媒体、宣传车、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知识及相关安全规定;各单位要及时报道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工作进度,让群众知情,使全民参与。引导消费者不要直接从市场上购买钢瓶;不要将报废的钢瓶直接卖到废品店;不要到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供应(站)点去购换钢瓶、气体。
四)县物价部门于年月22日前提出“螺丝瓶”报废回收、非自有产权气瓶收购评估价格和新钢瓶使用押金的参考意见。
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必须在年月30日前至少新购钢瓶3万只,确保市场供应;对自有产权气瓶实行实名制软件建档管理,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加盖充装站标志钢印,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鼓励采用条码、智能标签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年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一)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在年月1日一律停止充装“螺丝瓶”并做好螺丝瓶的回收报废、非气站自有产权钢瓶的置换和新瓶的发放工作。2012年1月1日一律充装自有产权气瓶。购置先进电子自动灌装设备,设立气站直销供应(站)点。
二)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组织质监、住建、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物价、城管、燃气办等部门对螺丝瓶报废整治情况和气体价格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取缔非法经营网点。
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认真做好经常性的日常检查,检查中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查处,或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
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质监、住建、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物价、城管、燃气办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拥有自有产权钢瓶制度落实整治情况和气体价格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全县非燃气企业设立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依法取缔,建立我县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终端服务,合理确定燃气价格,从燃气企业直接向用户供气的销售利润不超过国家指导价的15%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乡镇办场、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气瓶充装相关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切实抓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检验、价格、供应等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办场要参照县人民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机构安排,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小组,按属地管辖原则,做好本区域的整治工作。
二)积极履职,加强配合。整治工作中,质监、住建、安监、消防、物价、工商、公安、城管、燃气办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协作联动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气瓶充装站要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规范、稳定、有序。
关键词:燃气用户,问题,措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users in the use of gas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gas users, question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燃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逐步普及,特别是随着最近几年西气东输的天然气,这种优质、高效、清洁、安全的气源具备了走进千家万户的条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能有效地减少污染、保护城市环境,因此近几年来天然气在全国各地广泛得到普及。城市燃气公司承担着将燃气稳定供应到居民家中的重任,随着天然气用户的不断增加,如何预防城市居民家中燃气事故的发生,保证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城市燃气的一方平安,成为了现代城市燃气管理的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下面我结合燃气的特性,就如何预防城市居民家中的燃气事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燃气特性
1、易燃、易爆烧性。我们常用的城市燃气分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三种燃气的最小点火能量都较低,液化气点火温度为466摄氏度,天然气点火温度为537摄氏度,火焰传播速度快,每秒可达34—38厘米。当一定比例的燃气与空气混合后就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燃气的这个比例范围为爆炸极限,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其爆炸危险性越大。例如,天然气爆炸极限为5—15%,液化气爆炸极限为2—10%,人工煤气为6—70%,可见它们的爆炸危险性依次为天然气
2、易扩散性。扩散性是指物质在空气或其它介质中的扩散能力,燃气的扩散能力取决于密度与扩散系数两个主要因素。不同种类的燃气密度也不一样,天然气和人工煤气比空气轻,气态液化气比空气重约O.5倍。它们都有很强的扩散性,燃气扩散能力越强,火势蔓延速度越快,火灾燃烧面积和破坏程度越大。
3、有压力、连续供应性。燃气的输配都采用压力输配,天然气、人工煤气等通常以压力管道形式输送,管道输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泄漏,居民家中管道接口处时间长了也会发生漏气现象。该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更易造成持续和大量的燃气泄漏,造成更大范围的爆炸性气体空间,使事故的波及范围扩大。
二、城市燃气居民家中发生燃气事故的原因
曲阜城市燃气从98年开始投产运行,已安全运行12年。城市管道燃气用户已达2万余户,根据本市燃气用户的特点作以下分析:
1、燃气用户表的安装分为用户室内挂表(机械表)、智能表安装和室外挂表安装两个类型,它们的特点分别是:
1.1室内挂表(机械表)安装在用户室内,管道接口多,造成漏气的可能性就大;同时也影响厨房的美观,有些用户为了厨房的整体美观,把燃气设施装修、包装在壁橱内,万一发生燃气泄露,积聚在内,不容易扩散,如果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或电火花会就会发生爆炸。
1.2室外挂表的减少了用户室内的燃气接口,减少了漏气的隐患,相对于室内挂表来说比较安全,但也有一定的缺点。如表长期挂在室外,一是冬季气温很低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冻表,不过气等现象;再者就是在室外如果发生漏气不容易被发现,室外小区的人员的流动性大,如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发生燃气事故;
2、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淡薄
2.1有些对安全用气知识不了解,不能正确使用燃气。如有的用户在使用燃气时无人照管、做饭后不关闭灶前阀,长期外出不关闭燃气表前阀门,如果发生燃气泄露,不易察觉,室内达到爆炸极限,如果遇到明火、开关启电器设备或拨打手机就会发生爆炸事故。
2.2长时间使用燃气设施,有的用户没养成经常检查燃气设施的习惯,如管道、燃气表接口处是否漏气,胶管是否老化等,从安全的角度来说,胶管最好是2年换一次,如胶管老化容易造成漏气,如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2011年8月份曲阜司法局家属院一燃气用户就是因胶管老化脱落,该用户做饭前没有检查,打着灶具开关发生了燃烧事故,幸亏我们公司抢险人员及时赶到,没造成大的事故。
2.3 有些用户对燃气设施在装修时把燃气设施装修在壁橱内,如发生燃气泄露,容易造成燃气积聚达到爆炸极限,如遇明火或开关电器会造成燃气爆炸事故。如2007年6月18日,海港区某小区用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燃气抢修人员在现场看到,整体厨房损坏严重,油烟机和灶具掉在地上,表前阀关闭,灶前阀开启,连接灶具的胶管脱落。事故的原因就是该户由于使用的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灶具安装不规范,致使胶管与灶具连接处轻微漏气,由于整体厨房封闭,泄漏的气体无法扩散,用户使用灶具时,泄漏的气体遇明火产生爆炸。
2.4有的私自安装的灶具,多数未安装卡子,留下了事故隐患;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没有进行必要的打压试验和查漏检查,容易造成燃气泄漏等事故。燃气胶管过长缠绕在灶具旁,灶具使用时,火焰将胶管烤化,造成天然气漏出,发生火灾。
2.5如发生燃气泄漏,大多数用户不知道如何去检查,去及时处理,这说明用户还没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的方法。如有的用户察觉漏气了,为降低室内燃气浓度,立即开启油烟机或排气扇,或者在现场立即拨打燃气抢修电话,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2.6 用户家中厨房过于狭小,厨房内堆积杂物,灶具下方放置了许多的塑料袋、编织袋等可燃物品,在使用灶具的时候将其引燃,并顺势引燃了胶管,导致着火事故发生。
2.7 有些用户厨房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气源,有的在有燃气管道的室内居住,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就容易发生燃气事故。
三、如何加强对燃气用户室内的管理
1、从源头把关,严把工程质量关。
1.1工程施工前,要对选用的管材设备进行检测,使用合格的管材。
1.2在施工中如发现有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并处罚有关责任人。
1.3工程验收时,对不符合质量和气密性要求的工段要坚决返工,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1.4用户室内要使用带有熄火保护的燃气灶具,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唯有如此才能把燃气管道的先天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燃气公司要做好宣传工作。
2.1燃气公司在点火送气前,要现场教给用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向用户讲解安全用气常识,让他们真正做到安全用气,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处理小的漏气事故。
2.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等先进的通讯方式,要将燃气安全知识印发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时刻提醒广大用户要正确使用燃气;
2.3举行安全用气进小区活动。利用星期六、天休息的时间,在小区进行宣传,宣传一些安全用气常识及发生的一些事故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3、充分发挥收费员的“五大员作用”,因收费员与用户接触的次数多,入户内的机会多,入户时要认真检查室内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向用户讲解安全气常识,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4、加大燃气管线、用户室内的巡检力度。
4.1燃气供应公司必须按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要求,配备足够的燃气管线巡查和抢修人员、配置专用设备,巡线人员每天坚持两次对管线进行巡视,并分区到人,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燃气安全。
4.2经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入户进行安全检查。一是检查用户室内的燃气设施是否漏气;二是查用户是否有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的行为;三是检查的同时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5、定期召开燃气用户座谈会、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燃气公司组织小区的燃气用户代表定期召开安全用气知识座谈会,倾听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明白的问题,公司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解答。
6、把安全使用燃气法制化,禁止用户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禁止违章占压燃气设施、禁止偷气,否则要按《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加大城市燃气的管理力度,各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部门、每个人都参与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事事、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的氛围。
等,具体材料详见:
今年是新公司成立后开局的重要一年,经过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积极开拓,并一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科学化民主化市场化的运作,采取了精心革新,细致调整,转机建制等一系列得力的举措,赢得了新公司开门红,顺利进行了新旧交接平稳过渡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新公司按照全新体制下运行的开局关键之年,我有幸亲历并承蒙董事会的信任,受聘为新公司的总经理,现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调整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新体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1、树立好“角色”意识,当好上级“配角”、演好公司“主角”。作为公司的总经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与经营管理范围,带领员工队伍围绕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指标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规章为支撑,积极谋划公司的营销策略与发展蓝图,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机制,并想方设法地开动脑筋,锐意进取,拓展市场,完善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经营管理工作,并积极向董事会报告与负责。
2、加强自身建设,贯彻“以德治企”的人本管理理念。做好人,才能做好做强企业。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一面旗帜,起着领头羊的指引作用。一年来,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坚持以企业“经理人”向出资人负责任的积极态度,矢志不渝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用积极、健康、饱满的热情与工作态度来引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公司一起事务我们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平常讲人格,以此树立公平、公正,平等的管理氛围,让一切有用人为公司所用,为公司奋斗。
二、以人为本,身体力行,致力培育团结、和谐、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工作团队
1、采取多种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着力提高员工素质。“人”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员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管理和发展水平。按照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积极倡导建设学习型单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方式,使在岗位人员经过培训人人持证上岗,以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员工愿学乐学好学的学习热情,从而使企业整体文化水平与业务素质得到全面的快速的提升,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2、坚持“以德为之,以情动之,以行导之”的管理原则,不断提升自身及班子的标竿作用。在企业中,我们积极寻求建立科学的人际工作关系和处事方法,要求管理层在对待员工时,要用“德”立身,用“情”沟通,用“行”示范,让员工们时时处处看得见,摸得着,想得通,从而有效及时地化解工作出现的矛盾与隔阂,并积极培育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纯洁员工队伍的思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合力地完成公司的计划与任务。
三、务实创新,科学规划,着力构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新机制
1、按照“简捷、高效、适用”的原则,科学设置管理层次和职能,完善逐级责任管理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强化的部门职能作用。
2、采取用多种方式,重视人才,发挥能人作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部门岗位(职务)职数,对每一个岗位(职务)都制定了相应的岗位条件、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基本完善了部门负责人、职工在新体制下的“双向选择”聘(任)用机制,月度、年终考核,优胜劣汰。
3、完善考核办法及薪酬制度。根据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人人细化,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按照技术含量、劳逸程度、责任大小、工作贡献等系数指标适当地拉开岗位(职务)分配差距,绩效工资细化考核到每一个岗位。同时强化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奖勤罚懒,激发企业内在活力,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四、明确目标,合理安排,整合企业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协调的发展
1、加速企业标准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多年来一直没有相应的独立的燃气资质,今年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积极申报完善企业燃气资质及区域确定,并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公司企业燃气资质注册登记手续,使其合法化,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加强供气区域管理,调整发展思路,规范农村燃气安装工程。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明确燃气供应范围,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城镇燃气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发〔20**〕200号)文件精神,以及《**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根据现已建成的燃气管网敷设现状和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特申请**、**、**乡镇的供气区域,保障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3、围绕董事会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全司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创新实干、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截止20**年底安全供气万方,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__,同比增长___;经营总收入___万元,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同比增长___;实现经营利润___万元,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___,同比增长___;供气输差率___,比年度责任目标下降____个百分点,较去年下降___个百分点;新增天然气用户××户;全年人工工资__万元,同比增长___,对外各项业务支出__万元;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理顺企业外部关系,努力营造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
2、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企业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