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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论文

时间:2023-02-17 19:27:55

粮食生产论文

第1篇

1、防御对策

农业气象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物与气象的关系,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小气候的利用与调控等。现在,我们就这几个方面阐述粮食生产安全与农业气象的关系。

(1)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气候资源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同时还要科学地保护气候资源。众所周知,光、热、水、气是植物生长所必需的能量和物质,是重要的农业气候资源。农业气候资源分布极其不均衡,必然给各地带来明显的季节和年际变化特征。这就需要从实际出发,客观分析一个地区的农业气候资源多年平均状况和长期变化规律,因地制宜地确定作物布局、种植制度和农林牧渔的生产类型与结构,为规划和指导生产提供依据。

(2)农业气象灾害发生规律以及防御对策研究农业气象灾害,上文已经提到其范围,包括干早、洪涝、低温、霜冻、冰雹、台风等。这些农业灾害使农作物严重减产,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对我国人口问题是提出了挑战。这也是农业气象灾害一直年受到国家的重视的原因。2.3开展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研究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理论与方法开展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以及进行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研究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重要手段,其种类较多,主要有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预报、作物生长期预报、作物生长状况及产址预报等。将准确、及时的各种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正确运用于生产过程中,可以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农业气象空间数据挖掘技术的利用。我国农业空间数据信息量是很大的。农业空间信息的利用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如何从这么多的信息中找到有用的信息呢?相关文献已经提出了农业空间信息管理方法。最新计算机技术已经可以通过各种空间规律、函数关系、线性趋势给人们提供参考。

(4)2GIS技术与农业气象相结合。利用现有的基础地理数据和农业气象数据,在农业气象灾情监测领域设计并开发农业气象灾情监测系统。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气象信息,在灾情发生时能迅速对灾情进行大范围监测,快速、准确地实现监测区内的农业气象灾情分析以及等级划分,为政府及气象、农业等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对粮食生产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农业气象风险转嫁机制。所谓气象风险转嫁,无疑就是把风险转移一部分出去,这就使得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运而生。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份风险,人们通过买保险的方式保障收益,在不违背市场化原则条件下,政府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补贴,气象灾害有了政府的共同承担,粮食生产安全就会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作者:郝慧芳 单位:安阳市气象局

第2篇

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一是会同省农业站、土肥站、种子站等落实五项增产增效技术推广补助1.3亿元。全省新增测土面积3000万亩,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新技术推广范围达到28个县(市、区)。生物防螟常发区基本覆盖,防治面积达到4088.84万亩,超计划439.84万亩,防治效果达71.82%,可挽回玉米损失34亿斤。玉米地膜覆盖落实55万亩,种子等离子处理900万亩;完成鼠药采购工作,为2015年春季农区统一灭鼠做好准备,确保防治在最佳时期,取得最佳效果。二是指导落实“高光效”技术示范500万亩。其中:玉米343.1万亩,落实在27个县(市、区),平均亩产增幅为4.6%,可增产玉米2.05亿斤;水稻156.9万亩,落实在37个县(市、区),平均亩产增幅5.7%,可增产水稻1.05亿斤。全省玉米、水稻“高光效”示范总计可增产粮食3.1亿斤。

2.组织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

打造科技集成示范平台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和要求,会同省财政厅提早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本着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对增产增效技术组装配套,因地制宜地推广高产增效技术模式,在58个县(市、区)建设粮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625个,其中:玉米356个,水稻228个,大豆27个,马铃薯4个,花生6个,杂粮4个。全省示范片面积达到639.84万亩,落实在494个乡(镇、场)、1735个村,涉及农户35万户。通过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有效地提升了全省粮油生产科技组装配套应用水平,2014年625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可增产粮食17亿斤左右。

3.指导防灾减灾措施落实

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一是抓好生物灾害防控,进一步强化了玉米螟、稻瘟病、粘虫、蝗虫等重大病虫害,以及马铃薯甲虫、苹果蠹蛾、稻水象甲等检疫有害生物的防控,做到了早监测、早预报、早阻截、早防控,有效地控制了生物灾害的危害程度,全省各种病虫害危害总面积比去年少56.4%,为严重旱灾之年夺得粮食丰收做出了贡献。同时,积极探索重大病虫害先进高效统防统治技术,在榆树市、德惠市开展了100万亩次的稻瘟病统防统治飞机航化作业试点,并取得理想的防控效果,为今后大面积推广积累了经验。二是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抗旱保粮工作。针对7月下旬至8月中旬出现的严重伏旱,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启动抗旱措施,组织指导各地及时进行浇灌。截止8月20日,全省累计投入抗旱资金5.3亿元,动用抗旱水源井8.1万眼、泵站327处、机动抗旱设备2.1万台套、机动运水车4.3万辆,抗旱用电2182万度,抗旱用油2.8万吨,累计浇灌面积808.3万亩。加之采取人工增雨作业,全省于8月18日基本解除旱情,抗旱夺丰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把旱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4.牵头组织启动中部黑土地治理保护工程试点

推进省政府发展改革重点任务中部黑土地治理保护工程是2014年全省重点发展改革任务之一,按照分工,由省农委负责牵头,日常工作由农业处负责。省农委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下发了《2014年中部粮食主产区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试点方案》,安排两个试点片,共8个项目。为全面了解掌握试点工作进度,农业处定期开展工程建设情况调度,一方面为政府领导提供了适时的试点工作情况信息,另一方面促进了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有关单位承担的项目都完成了年度建设目标。省农委负责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项目落实面积20万亩,保护性耕作地块平均增产幅度达到19.5%;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推广应用秸秆腐熟剂还田技术27万亩,落实增施有机肥面积20万亩。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打造廉洁高效团队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委党组推进“五型”机关建设的部署,农业处党支部认真组织全处同志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谈治国理政》、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员干部“禁令”手册》、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涵的理解,强化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全处同志政治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的执行力。二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按照委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长既对全处业务工作负总责,又对处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总农艺师、副处长及每位同志,分管和负责哪项工作,就对这项工作的廉政建设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和人头。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按照“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思路,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处继续完善了“粮油高产创建补助政策指标分配制度”、“重大增产增效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指标分配制度”、“水稻育秧大棚建设补助政策指标分配制度”、“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标分配制度”等,基本建立起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没有违规操办婚庆丧葬借机敛财、接受有价证券、会员卡等现象。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农业处承担着良种补贴等政策和项目落实工作。特别是重大技术推广补贴、粮油高产创建都涉及政策资金分配问题,在提出供领导决策的意见上,坚持听取多方意见,明确分配原则,集体研究后上报委主任办公会。五是积极培养年轻人进步,有1名公考来的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多培养,光荣入党,现农业处全员均为中共党员。六是加强政行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和委党组的部署,不断加强政行风建设,积极按要求参加政行风热线等活动,较好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3篇

武穴市属大别山脉向沿江平原过渡地带,全市山地面积有20多万亩,丘陵坡岗地有10余万亩,农民有种植红薯和马铃薯习惯。可引导农民利用中部丘陵坡岗地红壤土种植红薯,利用北部轻质壤土发展马铃薯,可建成10万亩的薯类作物生产区。为了防止品种退化,选择在自然隔离条件好的高山地区建立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和红薯种苗基地,保证生产用种。

2依靠科技支撑提产能

科技是粮食增产重要因素。我们认为武穴农技部门可通过科技创新,总结推广适宜武穴粮食生产的增产技术和发展模式,以提升武穴粮食产能。

2.1集成推广“三个一”技术,提高粮食单产

水稻推广“一增五改”技术,即增加用种量,提高种植密度,改单纯大穗品种为适应性强的高产高抗优质品种,改人工翻耕为少免耕和机耕,改常规育秧为集中旱育秧,改偏施氮肥为配方施肥,改病虫分散防治为专业统防统治;小麦和红薯推广“一换三推”技术,即换用高产抗病品种,全面推广密植、配方施肥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马铃薯推广“一推三改”技术,即推广脱毒马铃薯品种,改习惯施肥为配方施肥,改平作为垄作,改发病时再防治为提前预防晚疫病。通过大面积推广应用“三个一”技术,使粮食单产提高5%左右。

2.2创新发展三大模式,增加粮食总量

探索“马铃薯搭配早、晚稻”种植模式,力争薯稻稻三熟栽培模式亩产粮食1500kg(马铃薯亩产2000kg,折原粮400kg,双季稻亩产1100kg);探索“马铃薯搭配中稻再生”种植模式,力争薯稻再生模式亩产粮食1250kg(马铃薯产量折原粮400kg,头季600kg、再生季250kg);摸索利用中稻收获后至油菜移栽空闲时间60~70天,秋种马铃薯套栽(播)油菜,力争亩产粮食950kg(马铃薯产量折原粮300kg、中稻650kg)。探索这3种新模式将比原有模式亩增产粮食300~400kg,收入增加1500~2000元。

2.3科学应对灾害,保障粮食稳产

农业生产经常遭遇不同的自然灾害和病虫危害,为减轻灾害损失,确保粮食稳产增收,要对各种灾害制定不同预案,并对不同受灾时期提出相应对策,全市各粮食产区要成立多个农业灾害应急、病虫综防等服务队,及时应对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为全年粮食稳产提供强有力保障。

3培育产业主体强产能

发展粮食生产,还要注重加强对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加工企业的引导和培育,让种粮、产粮、销粮有效益,有奔头,推动粮食生产稳步发展。

3.1培养种粮大户

通过引导、协调土地流转,维护种粮大户利益,使种粮大户有田可种粮,有钱赚。种粮大户对产粮的贡献大,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高。

3.2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

充分发挥各类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在粮食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粮食生产提供社会化专业服务。如引导、鼓励市内相关专业合作社开展以早稻集中育秧为主的统一订单生产模式,积极推动双季稻发展;鼓励相关植保机防专业合作社为粮食生产提供专业化统防统治,使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可实现节本增收;支持相关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省工节劳,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3.3培植壮大龙头企业

注重培育粮食生产、加工等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市场化产业开发,提升粮食品牌效应,形成粮食生产订单、加工、仓储、流通“四位一体”产业链,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3.4发展粮食深加工企业

红薯、马铃薯淀粉是重要的食品和其他工业原料,薯类淀粉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和医药化工。如本市上市企业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开发出以红薯淀粉为原料生产糖类产品和工艺,每年需要红薯30万t以上,实行企业和基地合作订单生产,将为武穴市红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落实政策扶持保产能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机制,合理导向,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粮食生产积极性,保证粮食扩能计划顺利完成。

4.1加强耕地保护

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面积55万亩不动摇。大力扶持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使土地合理流向种粮农户,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

4.2建立财政扶持机制

武穴市政府里要出台粮食扩能计划实施政策措施,成立机构,设立专项,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粮食扩能计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对粮食生产示范基地、种子基地、育秧育苗基地、种粮大户、龙头加工企业等给予扶持建设。

4.3严格考核奖惩

每年根据粮食生产指导任务,对各镇处进行考核,评选出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及种粮大户、粮食企业贡献大户奖;对落后的镇村和当地党政一把手实行诫勉,在全市形成比粮食生产比规模、比单产、比总量、比贡献的氛围。

4.4强化组织领导成立

第4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新的经济背景下,我国农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农产品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食物必须无毒、无公害才算的上是安全食品,我国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农产品质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1.1农产品污染问题

长期以来,农产品投入不合理,收获不科学,市场监督不善,农产品餐桌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市场上流通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可引发中毒事件,危害公众健康。有学者指出,农产品的化学投入数量较多,每年应用的农药中,有30%的农药含有有机磷。有机磷农药对消费者健康影响重大,应合理控制其应用比例。现代医学研究结果显示,80%的癌症是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在环境因素中,因有毒化学物质造成的污染占8%,农药引起的食物污染可直接增加疾病发生率,目前,我国癌症发病率、病死率日益增高,并出现了诸多怪病、奇病。

1.2化学添加剂滥用

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可增加食品种植时间。为促使瓜果蔬菜早日上市,多数农民不顾农产品质量滥用化学剂、激素、催生剂,以上举动不但降低了农产品的食用口感,还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有研究显示,每年卫生部均会接受大量因农药污染引发的中毒报告。此外,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性要求、营养性要求日益增高。目前,农业有着集约化发展趋势,集约化农业环境下,一旦发生病虫灾害,就会导致大片农业面积受损。为应付病虫灾害,种植者必然会大面积施肥,大量应用农药产品,而农产品的大量应用不但会增加种植者种植成本,还会降低农产品安全性。

1.3食品污染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污染问题也愈演愈烈,燃烧煤中的氟,重金属铅、砷、农药等有害物质污染可长期在机体体内蓄积,严重时可引起急性中毒,影响机体生命健康。具体而言,铅中毒可影响小儿智力发育;氟污染食物可导致氟骨症;有机汞污染可引发肝、肾器脏损伤,增加胎儿畸形发生率。

2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关键点分析

2.1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关键控制点

2.1.1在农业生产中不断融入新技术

新的科技技术能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农产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政府应加强地区科技建设,鼓励农民选用良种播种,合理控制农产品栽培密度,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此外,政府还应适当进行资金投入加强农产品科技建设,不断引入高科技人才,对科技创新进行支持、鼓励。农户应在农业生产中不断融入新技术,比如农业航化作业技术、大农业机械化栽培技术、抗寒良种繁育技术等,不断推动农业健康发展。

2.1.2改造低产农田

部分农业生产地块因低洼、干旱、交通不畅等因素容易发生病虫灾害,致使农作物不能健康成长,单产水平较低。为提高农作物生产量,应对低洼、干旱、交通不畅地块进行改造,最大限度提高农产品产量。

2.2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点

2.2.1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若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应向农产品种植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笔者认为,可借助电视媒体、村委会讲座、农产品安全生产传单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教育过程中应注重应用趣味性语言,并通过实例分析吸引公众注意力,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2.2.2制定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

为保证农产品安全,促使我国农业朝着高效、高质量、国际化、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并严格执法,提高公众对农业安全生产法规的关注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意识。

2.2.3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准备,建立农产品质量专家评审体系、质检机构安全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进行认证,对知名农产品进行管理,与此同时,适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安全监测和管理。

3结语

第5篇

1宁乡县农业发展现状及有效做法

2012年,宁乡稻谷种植面积11.97万hm2,全年水稻产量80.1万t,是全国第一水稻产量大县,优质水稻生产比重高,全县优质水稻面积约占总水稻播面的8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4%,高出全国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近10个百分点;全县出栏肉猪242万头,在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中位居第一,且养殖规模化程度较高,全县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且能繁母猪30头以上的养殖户近200户;作为全国产粮大县,其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也比较迅速,近3年来,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与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并称为拉动宁乡工业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总体分析,宁乡县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粮食等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总结其经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提高农业补贴水平,完善补贴方式

2012年平均水稻种植补贴约180元/667m2,基本相当于上海水稻种植补贴水平,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每年奖励两万元。农机补贴方式不断优化,由往年的“差额购机”改革为“全额购机、直补到户”;在扶持加工业发展方面,累计申请获得财政补贴项目资金458万元。据调研农户介绍,现行的补贴与奖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2整合多方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传统的种粮大县,宁乡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存在困难,农田水利设施一年不如一年,水利设施差[1],农业生产抗灾能力较低,农田基础设施整体上仍比较薄弱。为此,宁乡县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标准良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多方项目资金,实施主干渠道和农村小水利工程,建成每667m2产400kg的高产稳产农田1.07万hm2,累计投入规划改造资金3.3亿元,农田水利化程度达85%以上。

1.3注重良种良法配套,确保粮食生产增产增效

据该县农业局统计,2012年全县水稻生产良种覆盖率已达到98%,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方式覆盖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47%,测图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达15.27万hm2,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5%,肥料施用更加合理均衡,肥料利用率提高,化肥施用量逐步减少。据当地测算,仅这两项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得全年累计增产粮食3.9万t,带动农民增收8.6亿元。

1.4充分利用独特资源优势,推动生猪产业发展

“宁乡花猪”作为全国四大地方优良品种,在2003年仅剩7个血缘,在濒临灭绝的情况下,宁乡县采取有利措施予以保护开发,2006年“宁乡猪”进入国家保护名录[2]。宁乡先后引进了饲料加工、兽药生产、肉类加工等大型企业,带动生猪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宁乡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生猪调出县,肉类加工企业10家,中仔猪交易辐射中南5省47个县,成为中南地区中仔猪集散地。

2宁乡县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有利条件

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轨迹来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甚至是粮田,政府工作重心由农业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大量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农业生产呈现兼业化、老龄化特点[3]。从调研情况来看,宁乡县在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的过程中,其粮食生产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2.1小规模农户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

据宁乡县农业局介绍,家庭小规模农户是主要的生产主体,其种植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0%左右。宁乡县工业用工需求旺盛,农民外出务工机会多,平均每月打工收入在4000~6000元,家庭小规模农户基本全部都是兼业农户。从统计数据分析,宁乡县户均耕地面积0.13~0.2hm2,全年水稻生产净收入1000元左右,不到家庭总收入的5%,生产主体多为60岁以上的老年和妇女。加之地块分散细碎,许多环节难以实现机械化,人工抛秧比重70%,传统小规模农户水稻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

2.2一季稻种植比较效益更高

目前,双季稻总产量、现金收入高于单季稻,但产投比、利润率不高[4]。从农户调研结果分析,每667m2双季稻产量约为850kg,每667m2单季稻也有600kg,与单季稻相比,双季稻水稻产量仅多出42%,但成本却增加一倍,而且在同一个生产年度内,单季稻收获后还能种植一季油菜。综合分析,单季稻加油菜的种植模式每667m2收益在250元,比双季稻高出约50元。从农户调研统计数据分析,2013年一季稻生产比重约为10%,与2012年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

2.3粮食补贴与奖励政策缺乏针对性

调研农户反映,现行的粮食补贴、奖励政策未与粮食产量直接挂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种粮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粮食补贴按2003年计税面积平均发放,超过2003年计税面积的部分耕地得不到补贴;二是粮食补贴与面积挂钩、与产量无关,农民通过改进种植方式,精耕细作,提高产量并不能获得更多的粮食补贴。

2.4坚守耕地红线压力加大

一方面,宁乡县紧邻长沙市区,从县城到长沙市中心区仅需50分钟车程,轻轨建成后可缩短到30分钟以内,将成为长沙重要的卫星城,承担着分散长沙人口和转移工业产业的重任;另一方面,随着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宁乡县非农土地需求必将持续增加。据有关测算,全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耕地就会减少40万hm2[5]。从近几年发展态势和经济实力分析,宁乡县已初步具备城镇化、工业化及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经济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的财力和条件2012年,宁乡县人均GDP达到5.5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万元;人均财政收入达到约3000元,高出湖南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大多粮食主产县相比,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的经济优势。随着全县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农村、农业投资持续增加,2011年农林水事务财政支出为30.3亿元,与2010年相比,提高了18%。(2)工业产业结构有助于带动当地农业增产增效2012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66.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1.3%,成为当地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当地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在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利税的同时,还直接带动了种植、养殖等第一产业的发展。2012年,宁乡县农产品本地加工率达到90%以上,辐射带动农户62万户,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主渠道。(3)规模化水稻生产发展较快宁乡县地属省会长沙,临近工业高度发达的广东,兼备劳动力“外向型转移”和“内向型转移”的双向条件。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转移,水稻生产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2012年,全县2hm2以上种粮大户有6352户,承包面积2.25万hm2,比2011年增加3866.7hm2,占全县水稻种植面积的35.6%,与2011年相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

3政策建议

3.1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宁乡县作为全国产粮大县,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肩负重大责任并具有示范作用。要保证粮食的供给充足,必须有足够的耕地保证[6]。建议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耕地保护目标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考核和评价办法[7],把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上升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确保粮食耕地面积和质量。

3.2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

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已制约单产进一步提高、影响农户种粮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对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8]。据宁乡县农业局统计,高产田与低产田每667m2水稻产量相差100kg以上,低产田水稻生产机械化程度仅在30%左右,相比高产田,每667m2用工数量较多。以水田为例,宁乡县现有高产田、中产田、低产田各为2.69万hm2、2.44万hm2、2.88万hm2,要分别建成每667m2产1000kg、900~1000kg、850kg的生产能力,每667m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分别投入1850元、4300元、5000元,合计总投资44.8亿元。

3.3鼓励适度规模经营

从该次调研分析,4~6.67hm2的水稻种植规模最适合,既能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又能兼顾土地和劳动生产率。按照目前种植收益、当地城乡居民收入测算,当农户水稻生产规模达到4hm2,其经营收入基本能接近当地城镇居民收入。从生产效率分析,在土地细碎化、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现实条件下,水稻生产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农业劳动力投入。一般农户家庭内部劳动力2~3人,在不雇工或少量季节性雇工的前提下,其水稻种植的最大规模约为6.67hm2。而且从不同规模水稻单产的统计数据分析,2~6.6hm2种植规模晚稻平均单产446.5kg/667m2,分别比33.3~66.6hm2、66.7hm2以上单产水平高出65.5kg/667m2、20kg/667m2[9]。可以说,适度规模水稻生产效率最高。为此,建议加快土地制度创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农生产规模效益[10]。

3.4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第6篇

关键词:粮食生产利益补偿 粮食安全 理论依据

中图分类号:F30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018-02

通常来讲,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于一个产业进行财政支持,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刺激该产业的快速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速度和增量都远不及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也相对偏低,但其重要的基础地位却不容忽视。而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农业的基础支撑作用,一直探索有效的对农扶持途径和方式,并对已提升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高度相关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在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对于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理论依据的理解程度直接关系着政策的实施水平,若不能正确地理解该项补贴政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就会影响到其具体的执行效果。因此,研究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的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能够为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提供理论支持。

一、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而粮食是农业的基础产品

农业作为为人类生存提供粮食产品的主要产业,是社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产业。而农业产业中,粮食又是农业的基础产品,因此可以说,粮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粮食生产的基础性作用不仅仅在于其能够为人们提供生活必须的食物,还在于其对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起到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从产业的依存关系角度来看,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有着明显支持作用,而粮食作为农业产出的最基本产品,在为其他产业提供基础原料的同时,还承担着国内最大劳动力群体的就业责任,因此确保粮食生产的正常稳定就显得格外重要。另外,粮食生产总量的提升还能够为我国抵御外来粮食或食物的侵入,保证国家的安全提供有力的后盾支持。

二、粮食生产具有多种公共功能

粮食生产绝不仅仅只是农作物的种植和收获这么简单的物质生产,其所具备的公共功能是多种多样的。首先,从基本功能角度来看,粮食生产能够为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解决人们的基本温饱问题,并且粮食产品能够体现出一定的使用价值,这就是粮食生产的经济功能。其次,粮食生产具有社会功能,其开展需要一定的社会劳动力,这就为很大一部分劳动力解决了就业问题,并且通过粮食生产能够使农民获取一定的收益,为社会保障做出一定贡献。第三,粮食生产还具有明显的生态功能,在进行粮食生产的过程中,合理的种植活动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发展,并且能够分解消化其他产业生产所带来的废弃物,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第四,粮食生产还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承功能,我国是一个农业历史悠久的国家,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总结了很多农业生产文化,这些都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粮食生产则可以将这些文化不断传承延续下来。粮食生产的多功能性使其产生了一定的正外部性,在没有外部适度干预的情况下,这些功能的发挥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种粮农民既得利益的损失,若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该群体的劳动付出与实际收益获得会变得严重不匹配,进而降低种粮农户的积极性。因此,国家有必要对这种因为客观因素而造成的种粮农民既得利益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补偿,以保证粮食生产各项功能的发挥。

三、粮食生产本身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共物品通常都具有外部性,其在市场中进行交易时会对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或更多方产生非市场化的效益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利的,也可能是负面的,即所谓的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当市场交易存在正外部性时,就会对使生产者不能得到自己应有的全部利益,这样就会打击其积极性,不愿意再从事这一生产活动;而负外部性则是指生产者无需承担其所引起的生产成本,这就会增大生产者的积极性,使其过度地从事这一生产活动。无论是哪种外部性,都会对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因此要求政府必须要对其进行行政干预。而粮食生产恰恰正具备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因而其急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干预,以促进粮食生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粮食生产具有较大的经济正外部性。在经济方面,粮食生产所得产品往往是质优价廉,很难抬高粮食的经济价值,造成粮食生产者直接收益的流失,因此,粮食生产的特殊性使得其在保障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情况下,并没有在市场交易中获得相当水平的收益补偿,而这部分收益分配到粮食流通和加工等中间环节的第三方,进而形成了明显的经济外部性。

其次,粮食生产具有显著的社会正外部性。从粮食的社会属性来看,社会的稳定离不开充足的粮食供应,粮食供需的稳定保证了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实现。同时,粮食生产活动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较低,在合理进行粮食生产活动的情况下甚至会改善生态环境,而工业、第三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则均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难以产生有利的效果,甚至会影响粮食生产这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进行粮食生产,不得不对生产环境进行一定的改善,增大了生产成本。而事实上这些成本并不应该由粮食生产者承担。

第三,粮食合理生产具有一定的生态正外部性。通过科学合理投入粮食生产要素而进行的粮食生产活动能够对自然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例如防止水土流失,增大植被面积,美化农村环境等等,其所起到的生态景观功能也是粮食生产的价值之一,但生产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粮食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粮食生产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正外部性,所以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的根本宗旨是针对粮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正外部性进行合理有效的补偿,平衡粮食生产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收益得失,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而从解决粮食生产的“外部性”途径来看,只有超脱市场之外的中央政府才有条件和能力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进行政策性的利益补偿,通过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将粮食生产的外部性内部化,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均衡。

四、粮食供求具有特殊性

粮食的特殊商品属性使得其在市场中的供需变化呈现出特殊的趋势。首先,粮食供求价格的弹性变化不符合社会实际诉求,仅靠市场调节形成的价格均衡点会对粮食生产者造成较大的过程收益损失。因为当供需市场中的粮食价格处于较高水平时,种粮农民将会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和管理力度,全力提高粮食产量,而价格的提升则造成消费者需求量的理性减少,过多供应将造成价格的大幅下滑,甚至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而当市场中粮食价格过低时,农民出于家庭收入水平的理性衡量,将会选择外出务工或种植经济作物,造成粮食供应量的大幅降低,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粮食供需市场同样会出现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此时仅靠市场的自行调节将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一旦市场机制不能及时调节粮食的供求均衡,出现物价飞涨或“谷贱伤农”的局面,都会脱离国家对于粮食市场运行的管理目标,而粮食这种商品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其供需关系要维持在供需平衡或适度供过于求的状态,所以国家必须进行适度的政府干预,对粮食生产进行利益补偿,进行粮食收储,并通过完善各种补贴政策,保证粮食供应主体的收益达到有效水平,消除市场“失灵”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

此外,粮食的基础性准公共产品属性也决定了粮食供求必须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自行调节双轨并行的方式来实现。而从粮食生产的角度来看,种粮农户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粮食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风险过高,收益波动性较大,初级粮食产品经济附加值低,若仅靠市场进行调节,种粮农户在很大程度上会因收益相对过低而消极从事粮食生产活动,所以在实际的运行中,政府必须采取合理的手段进行干预,通过出台政策和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对粮食生产进行长期扶持,基于战略角度保证粮食生产的安全,稳定粮食供求市场。

五、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

粮食生产的安全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国家的安全与稳定。首先,粮食不但是人民群众的食物来源,也是国家基本战略的重要物质。若没有足够的粮食,那么国家的军队实力也很难有很大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讲,粮食的重要性甚至已经超越了钢材、石油等物质的重要性。其次,粮食能否得到充足的供应,对于国家社会的稳定性大小起到决定性作用。当粮食供应不足时,人们为了满足饱腹需求,就会想一些非正常手段来获取食物,从而引发社会的混乱。而粮食价格不断上涨同样也会引起一定的社会骚乱,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影响更为显著。最后,粮食也会影响到国家的外交政策。我国是一个粮食生产大国,每年都要出口很多粮食,在政治外交中,我们可以通过粮食贸易或粮食援助的方法作为外交手段,为我国在国际间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六、结语

由此可知,我国大力推行和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必然选择,具有现实的战略意义。而从经济学、社会学、产业发展等角度分析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的理论依据,也充分表明以改善我国粮食生产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为目标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解决国家“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推进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的有效实施也将会产生更大社会经济效应。

[基金项目:本文为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主体功能区的黑龙江省粮食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201320)部分研究成果;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E077)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侯明利,傅贤治.国内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研究综述[J].经济问题,2008(3)

[2] 罗安军.我国粮食补贴的政策理论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 邹金浪,杨子生.不同城市化水平下中国粮食主产区耕地集约利用差异及其政策启示[J].资源科学,2013(2)

[4] 郭淑敏,马帅.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影响因素研究[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1)

[5] 孙顺强,李宏婧.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的理论依据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4)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第7篇

全球瞩目的“世界粮食安全会议”落下帏幕,通过一纸《世界粮食安全宣言》,留下画饼充饥的美好承诺――“消除饥饿,保证今天和明天人人都有粮食”!

中国有句古语叫“民以食为天”。历代的政客或学者,都懂得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为“牧民者”帮忙,皆强调粮食的重要。诸如,“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五种俱熟,公私有余”;“谷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末”;“饥,然后为之食”等等。

令人生疑的是,当今一位自诩为“民间经济学家”的名人,曾“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话,“中国根本不存在粮食危机”,“有市场就不愁买不到粮食”,“中国和世界粮食供应非常充足”,“粮食问题不是供给不足,而是生产过剩”……于是呼吁,“不要再被粮食危机论所误导”。于是辩解,“拿出许多土地建高尔夫球场,正好说明中国粮食充足”。“中国粮食多得大家都要减肥了”!于是埋怨,“我国要求各省粮食自给自足的政策至今没有明文作废”。

近来,不断上涨的粮价,引发一场席卷全球的粮食危机,给世界粮食安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隐患。此时,又传出“洋人”学者的一种论调,“中国消费的不断增加造成世界粮价大幅上涨”。这种腔调似有“肚子痛埋怨灶王爷”的意味,在事实面前“谎言将被打得粉碎”。

细思之,两种“论调”,看似南辕北辙,实则异曲同工,都是在中国人的粮食问题上做文章。“洋人”学者的论调,不难揭穿,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13亿人口,本身就是对世界粮食安全的巨大贡献。何况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一些粮食短缺的国度提供援助。倒是应该小心“国人”学者“粮食无危机”论调的“迷魂汤”,他让你在“美滋滋”中忘掉了“防患于未然”。“不稼不穑”的学者尽可以说些昏话,因为饿不着他的肚皮,“只要有市场”、“有钞票”就行。老百姓则绝然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物以稀为贵”的市场中,草民手中的钞票不如解手用纸。

近年来,中国连续赢得粮食丰收好的好年景,农村建设谱写新篇章,关键是党和国家的农业政策适合国情,落在实处。粮食接续5年喜获丰收,是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当成重中之重的结果。多年来的“一号文件”,不断加大惠农政策力度,着力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创了“三农”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代表在世界粮食安全会议上,提出“重视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国际合作,规范生物能源产业发展,加强气候变化及改善农产品国际贸易”等“五点建议”,获得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内的185个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部长等重量级人物的赞同和好评。关键是我们“手中有粮”,丰衣足食,说话才有分量。在世界粮荒的背景下,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却“一枝独秀”,保证粮价基本平稳。去年全球小麦价格上涨112%,玉米价格上涨47%,我国粮价仅上涨约10%左右。今年第一季,泰国大米价格,一夜之间从每吨330美元飞涨至1000美元,我国粮价却波澜不惊。国家粮库存粮可满足一年消费,“库消比”高于国际公认的17%至18%的粮食安全线水平。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放出重话:“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强化农业支持政策”……这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业界专家认为,全球粮食危机成因复杂,重要的一点是不少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忽视了粮食生产。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坚持粮食自给战略,实行“省长抓米袋子”、“市长抓菜篮子”的责任制,探索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粮食宏观调控手段,获得了让世界瞩目的效果:我国粮食自给率高达95%以上,粮食产需总量基本平衡。进口不是弥补缺口,而是调剂品种。

“世界粮荒,中国不慌”!“风景这边独好”,靠的就是“手中有粮”。

第8篇

关键词:粮食补贴政策;种植行为;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F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7-0033-06

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粮农民利益,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粮食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政策的实施效果成为相关学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张冬平、赵翠萍(2005)[1]研究认为,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播种面积较往年普遍有所增加。陈薇(2006)[2]基于河北省的调查表明,近40%的农户因粮食补贴政策而预期未来粮食生产会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而选择扩大种粮面积。张红玉、赵俊兰(2008)[3]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粮食主产区还是非主产区,直接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行为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粮食补贴较好地刺激了土地资源的投入,激励农户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但是,马彦丽、杨云(2006)[4]研究认为,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增加、种粮面积的扩大均影响较小。刘小春、翁贞林等(2008)[5]基于江西省种粮农户的调查表明,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影响不大,多数人增加种植面积的原因是粮食价格上涨。乔旭华、张建杰(2008)[6]研究显示,现行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作经营行为的激励效应有限。周清明(2009)[7]研究表明,粮食补贴政策对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不足以让农民大幅度提高种粮积极性。蒋和平、吴桢培(2009)[8]基于湖南省汨罗市的农户调查表明,现行的粮食补贴模式不能有效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种植面积并没有因此而增加,现行的粮食补贴模式对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激励作用不大。

那么,当前实施的粮食补贴政策究竟是否对农户的粮食种植行为产生影响呢?不与粮食种植面积挂钩的补贴以及与粮食种植面积挂钩的补贴是否会对农户粮食种植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呢?现有的研究文献没有很好地解释上述问题,相关研究也缺乏理论基础和融入政策的分析框架,导致研究的结论存在一定的分歧;此外,实证分析大都是基于调研数据的统计性描述,缺乏经济计量模型分析。鉴于此,笔者从农户种植决策行为的视角出发,尝试构建嵌入补贴政策的农户种植决策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利用安徽省17个地市421户农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实证检验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种植决策行为的影响。

一、理论模型构建

农户是粮食生产的行为主体,其种粮行为受到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的影响。农户种植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户,在耕地资源约束条件下追求收益最大化。在不失一般性和现实性的条件下,为简化分析,作出如下基本假设:

(一)理论模型的基本假设

1. 农户是理性经济人,其生产决策行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收益最大化;

2. 农户所拥有的土地为稀缺要素,且全部土地等级相同,而劳动力及其他要素投入充分;

3. 农户仅仅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而且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较高,除少量用于自己消费外,大部分用于市场出售;

4. 农户对种植结构调整具有充分的自,可以自由选择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障碍;

5. 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价格为外生变量,分散的农户只是价格被动接受者,而无力去影响价格;

6. 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产量和成本分别都与土地和其他要素投入有关,而且在耕作技术不变的情况下,边际要素成本固定不变且等于其平均成本;

7. 补贴与种植面积有关,可看作是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函数。

(二)模型的一般均衡分析

基于上述前提假定,可以得到农户收益的目标函数

Y=Y1+Y2+V(1)

Y1=PgQg(Lg,Ig)-WlLg-CgLg(2)

V=V(Lg,Le)=?啄gLg+?啄eLe(3)

Y2=PeQe(Le,Ie)-WlLe-CeLe(4)

上式中,农户的收益(Y)包括粮食作物净收益(Y1)、经济作物净收益(Y2)和政府的粮食补贴收入(V)。P为作物收购价格;Q为作物产量;L为作物种植面积,Wt为单位面积土地成本,I为其他要素投入量(如劳动、化肥、农药、农膜、机械灌溉等),C为单位面积其他要素投入成本,?啄g和?啄e分别表示单位面积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补贴标准,下标g为粮食作物,e为经济作物。

将(2)、(3)、(4)式代入(1)式得到:

Y=PgQg(Lg,Ig)-WlLg-CgLg+PeQe(Le,Ie)-WlLe-CeLe+?啄gLg+?啄eLe(5)

S.T. Lg+Le≤L(6)

其中L代表农户所拥有的总耕地资源

求解上述农户收益最大化的问题,可以得到农户种植决策的反应函数:

?鄣Y/?鄣Lg=Pg・?鄣Qg/?鄣Lg-Wl-Cg+?啄g-?姿=0(7)

?鄣Y/?鄣Le=Pe・?鄣Qe/?鄣Le-Wl-Ce+?啄e-?姿=0(8)

上式中,?姿为拉格拉日乘数,整理(7)式和(8)式得到:

Pg・?鄣Qg/?鄣Lg-Cg+?啄g=Pe・?鄣Qe/?鄣Le-Ce+?啄e(9)

在式(9)中,Pg・?鄣Qg/?鄣Lg为粮食作物土地边际产品的价值(VMPg),Pe・?鄣Qe/?鄣Le为经济作物土地边际产品的价值(VMPe)。同时,根据前提假定要素的边际成本等于其平均成本,则:粮食作物单位面积的其他要素投入成本Cg等于其边际成本(MFCg),经济作物单位面积的其他要素投入成本Ce等于其作边际成本(MFCe),将其代入(9)式,得到:

VMPg-MFCg+?啄g=VMPe-MFCe+?啄e(10)

边际产品的价值减去要素边际成本等于边际净收益,得到粮食作物的边际净收益(MPRg)和经济作物的边际净收益(MPRe)分别为:

MPRg=VMPg-MFCg;MPRe=MPVe-MFCe(11)

将(11)式代入(10)式,得到在耕地资源约束条件下的农户收益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MPRg+?啄g=MPRe+?啄e(12)

根据目前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实际操作情况,分下面几种情况考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种植决策行为的影响:

第一种情况:只有种植粮食作物才给予补贴,种植经济作物不予补贴,即:?啄g>0,?啄e=0,从理论上讲,在该种补贴政策操作方式下,粮食补贴水平的提高能激励农户增加粮食种植面积。

第二种情况: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同样给予补贴,而且两者的补贴标准相同,即:?啄g=?啄e,该种补贴政策操作方式类似于一般性的转移支付,理论上认为不会对农户的种植决策行为产生任何影响。

第三种情况: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都给予补贴,但是补贴标准不相同。当?啄g

因此,粮食补贴政策是否能够刺激农户增加粮食种植面积,需要通过实证计量模型进行检验。

二、影响农户粮食种植决策因素的实证分析

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在粮食补贴政策引导和耕地资源约束条件下,确定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以实现收入最大化。农户的种植决策行为是众多因素影响的结果,根据以往文献对农户种植行为决策影响因素的研究以及本研究实地调查情况,笔者选择如下变量作为影响农户粮食种植行为决策的解释变量(见表1)。

(一)变量选择说明

1. 国家政策变量

笔者选取粮食补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市场收购价格、农资价格上涨幅度作为政策变量。粮食补贴是本研究重点关注的解释变量,粮食补贴水平与农户粮食生产收益相关,直接影响农户的粮食生产行为。笔者以农户家庭亩均补贴水平来衡量,理论预期对粮食种植面积有正的影响。

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比较收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户,选择种植比较收益大的作物。理论预期粮食作物价格对粮食种植面积有正影响,经济作物价格对粮食种植面积有负影响,笔者以上一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价格比来衡量。

农业生产要素成本的上涨直接影响到下一期的农业生产投入,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会综合考虑农业成本和收益,决定下一期的农业生产投入规模。笔者选择上一期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平均上涨幅度来衡量,理论预期对粮食种植面积有负的影响。

2. 户主个人特征变量

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具有某种手艺、健康状况等。

3. 农户家庭特征变量

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人口、抚养系数、劳动力数量,家庭农业和非农业收入。其中家庭人口和参与农业生产的人数对农业生产规模有影响、家庭农业和非农业收入影响到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决策,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家庭收入(效用)最大化,非农收入的比较优势直接影响到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

4. 其他变量

其他变量包括样本农户所在地区的非农就业状况和雇工市场状况等。非农就业状况对农户的资源配置行为产生影响,即是否投入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投入水平都会有影响,从而影响到粮食生产行为;本地雇工市场状况反映的是本地市场寻找雇工的难易程度,影响到农户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意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农户的粮食种植规模。

(二)计量模型构建

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笔者采用双对数函数模型分析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种植行为的影响。在实证模型中以“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作为模型的被解释量,选择“亩均粮食收入补贴”、“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价格上涨幅度”、“上一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价格”、“家庭总耕地面积”、“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家庭抚养系数”、“上一年人均农业和非农业收入”、“户主特征”和“本地劳动力市场状况”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模型主体部分采用双对数形式,涉及到的其他变量采用线性形式,实证模型基本结构如下:

lnPlanti=?琢+?茁lnSubsidyi+?酌lnPricei+?渍lnLandi+?滋lnNonfarmi+?淄lnFarmi+?兹∑Otheri+?着

模型中Planti代表农户i的粮食播种面积,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Subsidyi代表粮食补贴政策变量,用农户实际获得的亩均补贴水平来衡量;Pricei表示价格变量,用农户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两者的价格比来衡量;Landi代表农户的总耕地资源,包括农户家庭承包土地和租赁土地;Nonfarmi代表农户的非农收益,用农户家庭人均非农收入水平来衡量;Farmi代表农户的农业收入,用农户家庭人均农业收入来表示;Otheri表示其他因素,涉及到一组解释变量,包括农户个人和家庭特征、农资价格上涨幅度以及本地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琢、?茁、?酌、?渍、?滋、?淄、?兹为待估参数,?着表示残差项。关于模型变量的统计性描述,见表2。

实证计量模型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户粮食实际播种面积,指样本农户一年内三种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的实际总种植面积,2007年样本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平均为0.368184公顷(5.52亩),2008年样本农户预期粮食种植面积平均为0.370185公顷(5.55亩),比2007年的样本均值高0.002001公顷(0.03亩),说明预期播种面积将增加,但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的幅度不大,可能与调查的小规模农户样本有关。

补贴政策是本研究重点关注的解释变量,2007年样本农户的粮食补贴总额平均水平达到了292.49元。安徽省粮食补贴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的粮食补贴与家庭土地承包面积挂钩、部分地区与计税面积和计税常产挂钩,还有部分地区又与实际播种面积挂钩。因此,笔者采用亩均补贴水平来衡量粮食补贴水平,2007年样本农户的亩均补贴水平为63.34元。

农产品价格是影响农作物收益水平的一个重要变量,其中粮食作物市场销售价格以小麦、水稻和玉米的简均价格来衡量;经济作物的市场销售价格以大豆、油菜和棉花的平均价格来衡量,缺省值用总体样本均值代替。样本农户上一年的粮食销售均价为0.405元/公斤,经济作物销售均价为1.075元/公斤,粮经作物价格比为0.38;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是反映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变动的指标,以实际购买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相对于上一年平均上涨的百分比来表示,农资价格上涨幅度高达45%,可以看出粮食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很大程度上被农资价格上涨所侵占了。

样本农户的耕地总面积不仅包括自家土地承包面积,而且还包括农户租赁别人的耕地面积,2007年样本农户家庭耕地总面积为0.42公顷(6.36亩);家庭参与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直接影响农业的劳动投入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的生产规模,样本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平均为3.48人。家庭抚养系数反映农户的家庭抚养负担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参与农业劳动和非农业劳动的决策,间接地影响农业生产水平;非农收益的比较优势影响农户的种植行为,考虑到家庭人口的影响,用家庭人均的非农收入水平来衡量,2007年样本农户人均非农收入均值为3 026.22元,人均农业收入均值为1 662.25元。

户主是家庭生产行为的主要决策者,户主的人力资本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的粮食种植决策行为。样本农户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平均为6.67年,年龄平均为48.98岁,户主是否具有某种手艺的均值为1.92,反映了样本农户户主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手艺相对缺乏。另外,本地劳动力市场状况也影响农户的种植行为,以本地非农市场状况和本地雇工市场状况来衡量,根据难易程度分别赋值,其中1表示很容易,2表示一般,3表示不好找。样本地区非农市场状况的均值为2.45,雇工市场状况为2.39,说明本地劳动力市场状况一般。

(三)数据来源

笔者选择安徽省作为调研对象,安徽省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也是率先开展粮食补贴政策改革的试点省份,同时也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因此,选择安徽省进行调研分析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笔者所用数据均来自于农户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内容涉及2007年度农户家庭的粮食补贴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劳动力情况、投入产出情况及本地生活和环境特征。此次调研共获得有效问卷421份,其中皖北地区(包括宿州、蚌埠、阜阳、亳州、淮南、淮北)有效问卷128份(30%),皖中地区(包括六安、巢湖、合肥、滁州、安庆)有效问卷168份(40%),皖南地区(包括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黄山、宣城)有效问卷125份(30%)。样本中,被访者男性318人,女性103人;户主年龄集中在31岁-70岁(94.05%),文化程度集中在小学和初中(79.57%);农户家庭经营规模集中在小规模和中等规模(80.05%)。关于样本基本信息见表3。

(四)估计结果

笔者基于安徽省421户农户微观调查数据,运用Ewiews5.0软件,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WLS)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估计和假设检验,具体结果见表4。

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F统计值都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虽然调整后的可决系数R2只有0.791,但对于截面数据来说可以接受。另外,根据解释变量Correlation Matrix计算结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在0.4以内,多重共线性问题能够控制在有效范围内;异方差White通过显著性检验,模型估计不存在严重的异方差现象。模型整体估计结果较好,估计系数可靠性较强。

粮食补贴作为本研究重点考察的解释变量,是农户粮食播种面积决策的关键变量,对刺激农户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具有显著的正面效应。从模型的估计结果来看,亩均补贴水平的弹性系数分别通过了1%和5%的水平,按照2007年粮食补贴标准,亩均补贴每提高1%,将刺激农户增加本年粮食种植面积0.112%,预期下一年增加粮食种植面积0.006%,由此可以看出,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的粮食种植行为决策产生显著影响,激励和引导农户分配更多的土地用于本年粮食生产,但对农户下年的粮食生产的激励效应相对较弱,这可能与补贴水平较低以及农民的政策预期有关。

从各变量系数t值显著性检验来看,家庭耕地面积、家庭抚养系数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的影响程度最大,且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每增加1%的家庭耕地面积,本年粮食种植面积增加0.818%,预计种植面积将增加0.851%,说明土地资源禀赋越丰富的农户,在补贴政策激励下,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的动机越强。农户家庭的抚养系数反映了家庭的负担程度,家庭负担程度对粮食种植面积的影响显著,家庭中15岁以下子女和65岁以上老人的比重每提高0.1,将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减少0.0025346公顷(0.038亩),这可能是由于家庭的负担程度越大,要求家庭生产者有更高的收入来保障家庭生活需要,而非农生产的比较优势吸引他们从事非农生产行业。

本地非农市场状况以及非农收入比较优势都对农户粮食种植行为有显著影响。本地非农就业的难度越大,越有可能促进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可能性也越大,模型的系数达到0.358,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另外,非农收入的比较优势对农户从事粮食生产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非农收入比较优势越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可能性就越小,其中上一年农户人均非农收入每增加1%,农户本年的粮食种植面积减少0.614%,下一年粮食预计种植面积将减少0.387%。

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反映的是农业生产资料成本的变化,对农户本年粮食面积影响不显著,但对农户下一年的粮食种植面积有负面影响,并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这可能与农资需求价格弹性为刚性有关,只要有农业生产就必须有农资投入,而不管价格涨幅程度,农户本年粮食种植行为已经发生没法改变,然而,农户可以选择下一年的生产行为,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农业生产成本大,可以选择从事非农业的生产,从而对农户下一年的粮食种植面积有影响。粮食作物价格和经济作物价格比对农户粮食种植行为影响不显著,这与理论的预期不相符,可能是由于价格选取只是一年的截面数据,不能反映因为价格随时间变化的情况,所以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的影响不大。

户主作为家庭经营活动主要决策者,其个人特征对粮食种植行为也有一定的影响素。根据模型估计,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对粮食种植面积影响不显著,但户主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备某种手艺对粮食种植面积影响显著,并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这可能与粮食作物的特征和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有关。

三、结论与讨论

笔者通过构建嵌入补贴政策的农户粮食种植决策行为分析框架,并利用安徽省17个地市421户微观农户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种植决策行为的影响,得到了如下研究结论:

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的粮食种植行为有显著的影响,并在动态趋势上表现出显著的“土地投入”激励效应。其中,亩均补贴水平每提高1%,将刺激农户增加本年粮食种植面积0.112%,预期增加下一年粮食种植面积0.006%。

粮食补贴政策激励农户分配更多的土地用于粮食生产,能够起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然而,粮食作物的比较效益低下,补贴政策促进粮食增产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与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相背离。而且从最近两年农产品成本收益来看,补贴已经占到粮食纯收益很大的比重,未来补贴的增长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当前的粮食补贴多属于“普惠制”的政策,粮食补贴变成了对农民的福利补贴,未来的粮食补贴政策是否可以考虑实行生产挂钩的补贴政策,确保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民粮食生产的激励作用。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都是政策制定者在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粮食补贴政策体系时值得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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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彦丽,杨云.粮食直补政策对农户种粮意愿、农民收入和生产投入的影响――一个基于河北案例的实证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5,(2):7-13.

[5]刘小春,翁贞林,等.江西种粮农户的粮食补贴政策认知特征与生产经营行为的调研分析[J].商业研究,2008,(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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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蒋和平,吴桢培.湖南省汨罗市实施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基于农户调查资料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28-32.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Grain Subsidy Policies on Farmers' Planting Behavior

Wu Liancui, Cai Honghui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and Rural Development Center,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9, China)

第9篇

我国实现粮食直接补贴从2004年开始,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本文目的在于总结前人对于粮食直补的观点与结论,来给予自己研究粮食直补一些帮助。

二 、大体来看,根据分析的角度不同,可以把关于研究粮食直补的文献分为三个方面

(一) 粮食直补对生产方面的影响

陶建平,陈新建(2008)通过对湖北309户水稻种植户的入户调查,运用Probit模型分析粮食补贴政策是否影响水稻种植农户参与非农劳动的情况。研究结果显示:接受粮食补贴的水稻种植农户中参与非农劳动的显著增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无论按计税面积计算的粮食补贴还是按种植面积计算的粮食补贴,都将影响农民参与非农劳动。

黄季j 王晓兵 智华勇 黄珠容(2011) 等通过利用 6 省份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所获得的1000 多户农户数据,详细分析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相关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得到了补贴,对农民收入提高发挥了一定作用; 补贴并没有扭曲市场,对粮食生产和农资投入没有产生影响。建议国家把农业各种补贴合并为农民的收入支持,同时加大提高粮食生产力的投入。

赵昕(2013)认为造成我国农民种粮收入低的原因,有粮食直补政策方面的,市场价格方面的,农村体制方面的,行业收入方面的,目前要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应从这些方面入手。

刘旗、刘培培(2013)认为粮食直接补贴的增产效应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二是增加生产性投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通过对河南省 2004 年 ~2009 年粮食生产面板数据的分析,认为直接补贴对粮食主产区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大于非主产区; 对扩大种植面积而言,直接补贴效应系数低于价格效应系数; 粮食增产依靠种植面积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 直接补贴政策与价格政策配合使用,才能促使农民增加粮食生产性投入。

袁宁(2013)利用在13个粮食主产区4958个农户的调查资料,对农户的种粮积极性、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各地农户种粮积极性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建立Logit模型分析了粮食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积极性强弱的影响,发现粮食补贴政策对种粮积极性有显著的积极作用。

、谭向勇(2006)利用2005年5月对安徽省5个县抽样调查获取的农户数据,通过测算4种粮食种植制度下,农民种粮每亩净收益指标及其对粮食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直接补贴等因素的敏感度系数指标,分析和评价了直接补贴政策对农民种粮净收益的影响。结论是:直接补贴政策对提高农民种粮净收益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补贴水平较低,所以作用不是很大。直补政策在精神的作用远远超过了经济利益上的刺激作用。

陈俊杰(2010)认为中国粮食主产区直补政策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是多维的,对其效率评估也不能一概而论。中国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直补政策,在技术效率、规模效率与综合效率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粮食直补政策Malmquist生产率偏低应主要归咎于技术无效率,提高粮食直补生产率应主要依赖于技术进步。为此,应在财政能力可及的范围内提高直补标准,扩大直补规模;加强粮食直补信息化建设,简化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不断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推动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提高粮食直补资金利用效率;因地制宜优化粮食直补制度,甄别制度优化重点。

马彦丽、杨云(2005)基于河北案例对我国2004年推行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意愿、农民收入和生产投入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粮食直补政策对农户的种粮面积扩大、农民收入的增加均影响较小;对农户每亩粮食生产的投入量没有影响,农户投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农资价格的提高。要想实现粮食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必须进一步科学界定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有效甄别补贴对象。同时,粮食直补不能代替价格支持,不能高估直补政策的有效性。

(二)、效益方面

叶乐安、吴永兴、茅国芳(2008)结合上海郊区农业生产的背景条件,以粮食直补后的2004~2006年3个年度总计1887个水稻(均为单季稻)监测点为研究对象,从水稻生产的投入、产出及两者的关联来分析投入产出特征,同时进行不同规模和不同投入水平下水稻的经济效益比较。得出结论,一味地增加投入并不能明显提高水稻单产,反而会导致单位面积收益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粮食直补政策对稻农收入的影响在逐渐减弱。

刘辉、 李兰英(2008)认为与传统的价格补贴相比,农业直接补贴具有补贴效率高、对市场价格和贸易扭曲影响程度小等优点,是我国农业补贴方式改革的重大突破。但由于实施时间较短、经验不足等原因,我国目前的农业直接补贴在补贴方式、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资金来源、补贴力度等方面均存在诸多缺陷,必须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全面改进,为城乡社会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韩喜平、A荔(2007)认为粮食生产具有特殊性和弱质性,对农业生产实行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选择,为了保证粮食安全的同时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从2002年起开始试点,政府改收购保护价为粮食直接补贴,无论是利用理论模型还是看实际运行,此项政策都收到了预期效果,并仍有潜在收益,应该进一步坚持。当然,这项政策潜能充分发挥需要从改进补贴方式,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等多方面加以配套完善。、

高玉强 贺伊琦(2010)从理论上梳理了粮食直补的传导机制,运用省级面板数据模型从整体上检验了粮食直补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并利用DEA方法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2004~2008年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直补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主产区粮食直补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技术无效率;粮食直补的Malmquist生产率年均增长3.6%,这主要源于技术进步及规模效率的提高而不是纯技术效率的改进。

盛逖(2013)认为使用DEA模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分省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的政策绩效。总体来说,现阶段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综合技术效率进步明显,但与规模效率和纯技术效率相同,各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亟需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提高我国粮食补贴绩效应从加快粮食直补政策由"普惠型"向"生产激励型"转变、尽快实行农资综合补贴金额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波动相挂钩、合理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继续完善良种补贴、最低收购价和农作物保险制度等。

(三)、 政策完善方面

杨建学 、杨斌(2008)通过分析公平价格,得出 "公平价格"的粮食直接补贴是以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粮食直接补贴、价格支持、配额生产为保障的多种配套措施相结合的国家干预措施,逐步实现粮食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粮食直补制度。借鉴国外相对完善的补贴制度,可以建立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粮食直接补贴、价格支持、配额生产、执行监督为保障的多种配套措施相结合的国家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全面保障国家粮食的安全。

李亮(2009)认为由于定位不准且制度设计有缺陷,我国现行粮食直补制度对农民增收贡献甚微,也不足以促进粮食增产,难以实现其既定目标。在取消该制度不可行,完善该制度亦将面临目标落空危险的前提下,必须对该制度从目标、资金来源和补贴依据等方面予以转型,最终建立我国法制化的粮农收入直补制度。

杨建利、岳振华(2011)认为基于对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粮食补贴标准及确定机理的分析,发现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补贴标准都使农民种粮收益加上补贴达到或超过平均作物收入,并以此构建农民收入的安全网。认为粮食直补标准的科学合理确定直接影响着农民种粮积极性,对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国粮食直补标准在各地都普遍偏低,不足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不足以形成持久动力;各地区财力和需要补贴的粮食量的差异,导致农民对政策的公平性产生较大不满,影响政策的实施。粮食直补标准确定机理不科学,只考虑到政府的承受能力,没有考虑到农民究竟能够得到与否。

杨建利 邢娇阳(2010)首先分析了美国"平均作物收入选择方案(Average Crop Revenue Election Program,简称ACRE)"出台的历史背景,即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中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农业补贴不同程度地背离了设计初衷,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进而阐述了美国"平均作物收入选择方案"的内容与政策目的。最后,得出了美国"平均作物收入选择方案( ACRE)"对我国粮食直补的启示:即构建粮食直补、保护价、市场价、农资价、产量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并引入效率因子,促进粮食直补政策扬长避短,提能挖潜,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积聚和形成粮食稳定增长高峰期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袁宁(2013)利用农户调查资料,通过建立有序 Logistic 模型,研究农户对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结果发现,被调查者的年龄、农户的纯收入水平、农户的兼业程度和粮食补贴占纯收入的比例等因素有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为改进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制定农业政策必须考虑农民的利益,只有符合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补贴水平较低,增收效果不明显,应该提高补贴标准; 农户兼业程度的深化不利于粮食补贴政策的执行,针对农民兼业普遍的情况,应该通过提高城市化率,减少农业户口,使农民能够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

龙方、卜蓓(2013)运用时间序列法分析了粮食补贴政策对粮食增产的效应,研究表明,粮食补贴政策主要是通过两条路径即播种面积扩张和技术进步实现粮食增产的,而且后者的增产效应要大于前者。 要充分发挥粮食补贴政策对我国粮食生产的激励作用,就必须继续稳定、强化和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

三 文献评述

通过对前人的结论总结,大体可以得出我国的粮食直补政策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就,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对于生产方面,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粮食补贴对农民种粮收入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提高能力有限;效率方面,研究者大多人数认为单独使用粮食补贴效应不胜明显;政策完善方面,研究者大多倾向于不能单独实施粮食补贴,要配套相关政策,一系列的措施才能够达到政策预期目标。本课题在政策的效率研究点方面做点研究,因为虽然大多数研究者指出单个粮食补贴效应不太明显,但对于如何结合其它直接补贴方式,并没有指出如何进行。所以本课题希望找到能够与粮食补贴同时实施并能很好起到作用的相关政策,来解决单独粮食补贴效应不明显的问题。从而可能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并据此制定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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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叶乐安、吴永兴、茅国芳,粮食直补后水稻生产经济效益评价--来自上海市郊1887个水稻监测点的动态分析 农业经济问题 200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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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彦丽、杨云,粮食直补政策对农户种粮意愿、农民收入和生产投入的影响--一个基于河北案例的实证研究 农业技术经济 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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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盛逖,我国粮食补贴绩效评价及对策研究,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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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确保全国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这就要求对粮食安全进行预警和监测,并用正确的决策对粮食安全进行调控。为适应新形势下湖南省粮食安全领域发展变化的新要求,研究适合省情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为粮食宏观调控部门提供科学快速的决策支持工具,成为当前粮食安全科研工作的重要任务。由于每个省的地理人口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存在种种差异,使得各省在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上均有不同,所以不能盲目引用。

1国内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分析

目前,国内对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研究已有了一定的成就。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储备等各个环节,其指导思想就是在出现粮食不安全时,立即启动系统中相应的调控措施,确保粮食市场安全、社会稳定。当然,系统采取的措施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因此,粮食安全预警系统是应对粮食不安全警报而建立的,用来消除、防范、抵御粮食不安全,实现粮食安全。本文分别以上海、河北、福建为例介绍。

(一)上海市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上海是一个特大型的粮食消费城市,一个由市场检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先兆预警等环节有序衔接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在上海已经逐渐成型。这个预警监测模式的特点是能够即时应对粮食市场的供求波动。上海信息监测网络涵盖了九个大型粮食批发市场、五个粮油加工、销售骨干企业以及19个区县的粮食市场。其中有33个监测点,这些监控点按照每天每周每月的不同要求,将各自的进货量、销售量、价格等数据上报汇总。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就根据这些数据进行监测。

随着上海粮食流通市场的发展,监测点的数量和检测网络的规模都将不断的扩大。除此之外,上海还密切关注周边地区和粮食主产区、主销区的市场走势,以及国际农产品现货、期货的市场行情。业内人士认为,在广泛监测和信息收集的基础上,粮食预警监测体系将对粮食市场的供求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粮食市场的变化趋势,进而实现先兆预警,然后即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河北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建国以来河北省的粮食生产得到了稳定的发展,1949年河北省粮食产量仅为469.5万吨,到1998年河北省粮食产量已经达到2917万吨,50年来增长了521.96%。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粮食生产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7年河北粮食产量为2841.6万吨,与1978年相比河北省粮食年产量增长了68.3%,增加了1153万吨。但是河北省粮食增产速度时快时慢,有时甚至出现负的增长,由于种种原因河北省粮食产量在年度间的分布并不平均,而且还存在品种结构不合理,因而需要生产预警系统来对其进行监测和预警。目前,河北已经研究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它的特点是把经济波动理论、经济预警理论运用到粮食安全预警监测分析之中,并运用灰色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计算手段,以及扩散指数法和预警灯图法对河北的粮食生产进行了实证和预警。这种模式的建立已经成为河北省研究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的一个重要成果。

(三)福建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型

为了确定粮食生产警情,福建省也建立了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它的特点是研究福建省粮食总产量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定量关系,以粮食产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计量经济学方程。福建省对粮食生产一直持积极支持与鼓励的政策,但是福建省粮食生产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所以影响粮食产量的主要因素是投入要素,而不是需求,故在方程中应选择主要投入要素作为影响粮食产量的主要变量,诸如农业劳动力X1、粮食作物播种面积X2、化肥使用量X3、农机动力X4等,用这4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数据来源:福建省统计年鉴),建立方程,经参数估计和检验后发现,由于我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充足,农业机械虽然在提高产量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并非关键的作用,因而农机劳动力在方程中并不显著。重新建立模型,计算结果如下:

模型1:ln(Y)=O7340741n(X2)+0.186691n(X3X2)+U

(0.056382)(0.10234)

(13.02)(1.824)

R2=0.99987,F=59234.33832,

SE=0.07582,D.W=1.49310

模型2:In(Y)=0.8065071n(X1)一0.1731421n(X2)+V

(0.108729)(0.089483)

(7.418)(1.935)

其中方程下方第1行为参数估计值的标准误差,第2行为对应参数的T的检验统计量值。R2为较正可决系数。模型1的参数估计值0.734074,0.18669分别为播种面积,每亩化肥使用量的产出弹性。即播种面积增加1%,产量增长0.734074%;每亩化肥使用量是这样的:播种面积增加1%,产量增长0.18669%。所以模型1通过经济意义的检验。类似地,模型2也通过经济意义的检验两个模型的方程和变量都很显著,拟合优度也都很高,接近于1。两个模型的随机干扰项都不存在一阶自相关。由于未采用截面数据作样本,且观察值全部为实物量单位,两个模型随机干扰项的异方差性可以避免。因而两个模型都是较理想模型。

(四)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体系相关研究

尽管国内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是根据不同的省份来设计的。不过它们有这样一个共同的模式。这种共同的模式可归纳如下: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由信息网络、信息处理、信息、预警指标、发出预警信号等子系统构成。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

信息网络,它能借助现代互联网工具将遍及全省的粮食信息网点相互连接,并有效且及时的将收集到的信息传递到预警系统进行处理。这种预警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作防范,然后信息处理。信息模式的特点是将信息处理形成信息网络,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监测省内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预警系统根据信息处理结果,即时将这些信息定期提供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粮食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参考,采用适当的渠道定期向社会,使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有关政策法规,调整生产计划或经营策略,以期达到调节市场供求平衡目的。预警指标,建立灵敏、准确提供信息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进行粮食安全预警。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预警指标,因为从这些指标中可以判断粮食安全与否,如粮食生产、需求、进出口、储备、粮食价格等方面的指标。所以要建立某省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就要根据该省粮食生产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系统进行设计。

2国内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的启示

通过对以上三个省份的具体分析,以及对国内研究的归纳,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种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都是根据各自省份的具体情况来设计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我们不能盲目的借鉴。但是可以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其中适用于湖南省的可归纳成如下几个方面:

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建立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的关键,国内对有关粮食安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地区粮食安全预警的研究较少,分省尺度上的粮食安全预警监测不仅受国家整体水平上的粮食安全的制约还受各省具体粮食安全影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设计湖南省粮食安全预警指标体系时考虑的警情指标较全国尺度要少,可以忽略国际粮食供需变化的影响,同时重点考虑涉及湖南地区本身的指标。

本文认为可以将预警指标设置如下:粮食亩产增长率,受灾面积增长率,播种面积增长率,食品工业产值增长率,人口增长率,化肥销量增长率,农药销量增长率,役畜拥有量增长率,农民与非农业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比例增长率,财政支农资金增长率,有效灌溉面积增长率,农业商品率增长率,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指数,粮食收购价格指数,粮食经济作物比价,农用机械动力增长率,化肥价格指数,另外,农资价格是一个重要指标,由于受农民本身货币购买能力的限制,农资涨价对农民的购买能力更是雪上加霜。所以监测好农资价格是影响农民投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一套自动的预警监测系统。网络不仅可以提高预警监测的准确性还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利用统计信息和遥感估产信息动态分析区域粮食的年度和年内供求状况,对湖南省粮食供需总量和结构平衡进行预测和预警。这将为我省粮食宏观调控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各粮食部门提供方便有用的信息参考发挥着重要作用。

3湖南构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模式的思路

从湖南粮食生产的实际出发,把经济理论、经济预警理论运用到湖南省粮食生产中,进行粮食生产的监测预警研究,根据监测、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先兆预警等有序的环节建立湖南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从粮食生产增长率的角度去发现湖南粮食生产中潜在的问题。

从湖南粮食生产的实际出发,运用预警的有关理论,进行粮食生产的监测预警研究,构建湖南省粮食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这种系统从逻辑上讲应包括这样几个阶段:明确警情,寻找警源,分析警兆并预报警度。这里,明确警情是大前提,是预警研究的基础,而寻找警源,分析警兆属于对警情的因素分析,预报警度则是预警的最终目标。湖南粮食生产监测预警是根据粮食生产所出现的严重偏离正常的状态,在未造成粮食生产灾害之前进行预测、预报及调控。湖南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模型就是依据宏观经济预警的逻辑过程,即确定警情,寻找警源,分析警兆,预报警度,并对湖南省进行粮食生产预警研究。通过探索建立湖南粮食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有备无患,加强对湖南省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准确把握市场动态,科学分析市场走势,确保湖南省粮食安全。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预警就是对事物发展的未来状态进行测度,预报不正常的时空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提出防范措施。粮食生产预警系统是为了防止粮食生产运行偏离正常发展轨道或可能出现危机而建立的报警系统。湖南是农业大省,自然条件优越,水稻产量居全国第一。但近些年其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2000年湖南耕地面积为507.98万顷,而到2003年耕地面积只有452.98万顷,平均下降13.75万顷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耕地面积少有回升,但是增长速度缓慢。

参考文献:

1.贡光禹译.谁来养活中国——中国未来的粮食危机.未来与发展[J],1995.2

第11篇

关键词:培养目标 实践经验 创新水平 成果转化率 教育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3(a)-0177-02

民以食为天,粮食研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课题。据统计局我国粮食产量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创下了“十二连增”的辉煌成绩,201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2428.7亿斤,较2014年增长2.4%。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连续多年稳定在1.1万亿斤,为我国粮食加工夯实了基础。如此大宗的产量需要专门储藏技术、加工技g来支撑,因此培养高学历、专门性人才是其重要基础。粮食产业的发展需要管理者或研究者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快速的成果转化能力、以及现代化的应用技术。在当前我国教育模式下,高校粮食类方向研究生是解决技术难题的军主力和储备军。因此,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管理水平、实践经验等综合素质是解决该类问题的关键。遗憾的是,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包括粮食战略意识不强、国际竞争力欠缺、科研成果转化成产业化程度不高等。因此,拥有粮食类专业的高校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目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取宽领域、高层次、多角度的培养机制,来培养专门化的粮食方向优秀人才,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出发点,提高我国粮食产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创造性和竞争力。

1 培养目标

1.1 实践能力的培养

高校应以培养坚实掌握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能力并能灵活运用的专门性人才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导向,从而使得学生毕业后能够具备本领域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1]。粮食加工方向的研究生更应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来面对在粮食储存和加工中出现的难题。“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粮食问题,解决好粮食问题的关键在于技术,技术的主体是人才。研究生实践过程是技术的积累过程,是检验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相互转化的直观标尺,所以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是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专业实践内容主要是指从事密切联系粮食加工类的工作,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简单操作,应到粮食企业进行生产实习,同时参与完成导师课题研究或协助实习单位解决技术难题,从而熟悉粮食加工生产流程和安全规则,如GMP、ISO9001、HACCP等,并通过与实验室的同类设备进行比较分析掌握产业化大型机械的工作原理。

全方位的专业实践是研究生从课本到实际工作成功转型的根本保障。所以,专业实践基地是研究生进行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在实践过程中,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是具有高素质的劳动力,能在实践单位贡献出理论技术知识用以优化粮食加工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或节约资源。在实践中,高校应抓好实践全过程的管理来确保实践成效,如进行定期的实践问题汇报,实践成果展示等。

1.2 创新能力的培养

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前提。研究生是我国高水平创型新人才的中坚力量,毕业生是否获得应有的创新能力是检验粮食专业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粮食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关系着粮食加工技术突破、储藏时间延长、粮食安全保障等一系列重大粮食战略的实施。与发达国家知名高校相比,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是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是我国高校研究生高质量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向,这需要借鉴国外优秀研究生的成功培养经验,为我国研究生的培养提供参照和方向。

研究生拥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创新能力培养的内在要求。导师在指导学生时应要求研究生在实验操作和数据分析中进行相互交流和自主总结,与学生探讨学术问题时要鼓励学生独立提出其见解和思路;重视学生的文献搜集能力、阅读水平的训练,鼓励其从被动式接受知识向主动式寻求、创造知识转变,并利用发散思维大胆的提出假设并做严谨的论证,在已有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做更深入地探究。另外,粮食类方向研究生的培养不能局限于本学科,要树立其学习交叉学科知识的意识。宽领域的知识面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能够促进学生将其他学科的研究思维和研究方法创造性地应用在本专业的研究上,有利于突破难题,形成创新方法,解决重大关键问题。

1.3 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的培养

企业引进新技术最终目的是通过技术得到更高的回报,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就是说,科技成果性价比是检验一项科技成果的价值标尺[2]。粮食关系国计民生,粮食加工方向要求科研成果转化成实际价值的速度和效果更为迫切。例如,在理论上或实验室环境下攻克了粮食中重金属或真菌毒素脱除的难题,但是在大规模的粮食产业化应用中却无法达到理论的脱除率,或者应用该技术使得生产成本大大提高,则定义为该学术成果没有工业化的价值。高校粮食类专业作为专门性人才培养主要阵地,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我国粮食战略的部署和实施。然而,据调查发现[3],目前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并不乐观,仅为约25%,并且仅有约5%完全实现产业化。粮食产业的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比例虽然相对略高于此数据,但是也存在极大地提升空间。粮食类方向研究生人才是提高相关科研成果转化率的主体,对于我国农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服务“三农”战略具有深远的影响。粮食产业一项成果的转化不仅关系着工业化的发展,更能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粮食类高校作为相关专业化人才培养的摇篮,应着力培养研究生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能力。

培养研究生具有多角度的能力有利于其实现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具体包括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对实验方案的设计与可行性分析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与规范意识、以及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等。这些能力的培养要求研究生在平时的实验过程中将所学理论知识加以思考、消化并指导实验全过程;规范实验操作步骤并主动将实验操作与生产中的操作单元进行比较并思考总结异同点;对所设计的实验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形成与粮食加工产业化中设计可行性相一致的思路;在成果的小试、中试阶段充分考虑产业化生产的效果。总之,研究生在实验室研究阶段就应该以工业化生产为出发点,并在这过程中锻炼科研思维和能力,为小试、中试、大生产相互衔接,从而提高成果转化率,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打下重要的基础。

1.4 国际化竞争力培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粮食贸易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逐渐扩大。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粮食贸易量巨大并逐年增高。随着我国粮食产量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粮食的净出口量由最初的53万吨(2003年)增长到六千多万吨(2010年),年增长率高达98%。2012年,我国粮食进出口总额超过1757亿美元,同比增长12.9%,其中出口为632.9亿美元,同比增长4.2%;进口1124.8亿美元,同比增长18.6%;贸易逆差为491.9亿美元,同比扩大44.2%[4]。为了扩大我国粮食贸易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必须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门人才,因此,实施国际化教育对于粮食方向研究生培养势在必行。

国际化教育的内容包括选修国外本专业课程、选派学生出国交流、邀请国外学者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等。在粮食类专业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方面,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这就需要借鉴国外知名高校的做法,一方面吸引国际留学生和交换生,通过国外留学生为校园注入新活力,提高学生国际化视野,在潜移默化中开阔学生视野;另一方面制定符合本校特色的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方案,设置融入国际先进理论课科研成果的基础课及专业课,在教材选用上,采用近年来出版的高水平外文原版教材,在师资配备上提高外教的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类专业研究生的际化程度。国际交流与合作已经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一项标志,鼓励优秀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和多形式的培训有利于推动和扩大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粮食类方向研究生的教育国际化是把跨国交流合作与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三农”实践相联系的过程。研究生应具备娴熟的外语水平,善于交往,了解多元文化,具有跨文化交流与沟通能力,并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广阔的国际视野,掌握国际竞争法则,才能够参与到全球性的竞争与合作中去并立于不败之地[5],这是粮食类方向研究生乃至其他各专业研究生共通的培养目标。

2 结语

提高粮食方向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关系我国粮食产业再创辉煌、再夺佳绩的必要手段,是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粮食储备、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有效方式。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既是粮食类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文冠华,姜文忠,陈宏量.抓好专业实践环节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8):1-3.

[2] 张福明,唐美利.培养高校药剂学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的思考[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30):289-291.

[3] 翟天任,李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22):44-47.

第12篇

关键词:国家统购;合同定购;市场化改革;1985年粮改

中图分类号:F326.1;F259.21

一、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统购和超购加价政策的刺激效应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农民的收入和农业产值获得了高速的增长。这一时期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极大地增强了政策决策层对商品经济和市场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信心。这一效率认知显然强化了中央政策决策层对计划管理体制弊端进行改革的决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解放思想”的价值观极大地降低了政策决策层在确立政策目标与改革方案上达成一致的成本。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粮食政策目标是十分简单明确而又迫切的,即增加产量和农民收入。为此,在生产方面,农村自发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中央的认同并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生产组织制度的变革通常被认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粮食产量大幅增长的主要激励因素(Lin, 1994)。

在市场流通政策方面,1979年以来,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便沿着市场化方向展开。鉴于当时粮食价格显著低于经济作物,不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首先从实行超购加价和调减征购基数开始。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中央掌握6种粮食(小麦、稻谷、谷子、玉米、高粱和大豆)加权平均价格,每千克提高20.86%,超购部分加价50%。在粮食统购价格方面,除了农村周转粮、借销粮、种子粮(不包括优质品种)、奖售粮、兑换粮、代队储备粮和过头粮退库等都实行购销同价外,其他统销价格保持不变,购销差价由中央财政补贴。同时,粮食征购数量从1979年起减少25亿公斤,水稻地区口粮在200公斤以下、杂粮地区口粮在150公斤以下的,一律免征。

1982年,考虑到国家每年在进口1500万吨粮食的情况下仍有750万吨左右的缺口,根据总体改革思路,中共中央1982年1号文件强调粮食购销要“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仍需坚持统购统销政策。1982年1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的通知》,决定从1982年粮食年度起,除了新疆、外,中央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确定粮食征购、销售和调拨包干数字。包干数字确定后,从1982年度到1984年度一定三年不变;生产队、生产小组和农户在完成征购任务后,有权自行处理多余的粮食①;同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进一步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食,但不包括棉花)和非统派购产品,允许多渠道经营。国营商业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业务,参与市场调节。供销社和农村其他合作商业组织,可以灵活购销。农民个人也可以经营。可以进城,可以出县、出省;撤销农副产品外运由归口单位审批的规定;凡属收购任务以外的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可以有升有降。1982年,国家统购任务进一步下调为303.2亿公斤,比1979年减少73.4公斤。而超购粮食数量逐年增加,占征购数量的比重从1979年的37%上升到1984年的70.5%。

随着制度的解体和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在粮食流通领域也开始对统购统销体制进行一定的调整,逐步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在1979 ―1984年期间,粮食流通主要发生了以下几个特征性的重要变化:

一是粮食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从1979年3月起,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超购加价幅度由原来的30%提高到按新统购价格加价50%。为保持市场稳定,除了供应农村的奖售粮、饲料粮、种子粮实行购销同价外,其他统销价格保持不变,购销差额由财政补贴。

二是逐步减少统购粮食数量。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购销调拨包干,以逐步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国家统购粮食逐年减少,1982年降为303.2亿公斤,比1979年减少73.4亿公斤。超购粮食数量逐年增加,占征购粮食数量的比重从1979年的37%,上升到1984年的70.5%。

在保持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发展多渠道经营。198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完成粮油统购任务后实行多渠道经营若干问题的规定》,允许以粮食为原料的工商企业,除按计划供应外可以自行采购部分粮食加工成品出售。农村“四坊”和饮食业,除来料加工外,可以自行采购粮食加工成品销售。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行采购自用粮食,但不允许贩运。

二、财政补贴负担加重和农民“卖粮难”对国家统购制度形成的改革压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农村的商品经济、重视价值规律成为当时的中央决策层的共识。20世纪80年代,中国领导人表示了前所未有的要放弃对农业的直接控制的愿望,中央政策放弃了指令性生产计划,缩小了指令性统购的范围。价格和奖励措施成为重要的政策工具,放松了对私人国内贸易的限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Sicular,1993)。随着粮食产量出现逐年不断增长的良好势头,导致了两个方面的结果,强化了政府缩小乃至放弃或废除指令性统派购政策的观念。

一是随着粮食产量的增长和农民出售粮食的数量规模不断增加(表2),政府发现自己以更高的超购价格购买的粮食占总收购量的份额(比重)迅速上升(表2),这一比重从1979年的37%上升到1983年的65%和1984年的71%,而同期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和城镇居民的消费者价格的稳定,除了供应农村的奖售粮、饲料粮种子粮实行购销同价外,其他粮食销售价格继续保持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水平不变。而国家城镇粮食销售价格自1979年收购价格提价之前就已经低于收购价格(表2),于是,上升的粮食收购成本与很低的、不变的零售价合在一起产生了日益增加的价格补贴,这项价格补贴产生了日益沉重的财政负担,如表1所示。政府的粮食油财政补贴规模1978年只有32.4亿元,仅1979年就迅速升为78.1亿元,并且以每一年平均的21.4%的速度快速膨胀,到1984年已达到209.2亿元,这在当年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已经很高了。正如Sicular所言,财政负担的加重加快了收购政策调整的步伐。

在严格的国家统购和超购加价等政策下,粮食增产和农民收入提高之间存在高度一致性,随着价格的不断提高和产量的增加,农民的收入也迅速提高了。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合理”的消费者价格,政府继续维持平价粮供应,而以财政支付承担了粮食购销差价。

二是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出现,促使政府决策层将“流通环节不畅”与收购政策的弊端直接联系起来。“卖粮难”的报道最早出现在1980年,但当时这只是在局部地区发现的个别现象。考虑到当时最主要的流通组织即国有粮食部门的存储吸纳粮食的能力是有限的,实际的粮食调运与贸易受到严格限制,私人粮贩还没有大量出现,粮食的市场调节能力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放大了粮食所谓“过剩”或“多余”的局面。中央政策决策层认识到卖粮难是流通渠道不畅造成的,流通渠道不畅又是限制流通的政策所致。于是,1982年12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进一步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粮食)和非统派购产品,可以灵活购销。农民可以经营可以进城,可以出县、出省。撤销农副产品外运由归口单位审批的规定②。但是,从表2可以看出,1982年农民出售给国家的粮食份额仍高达92.4%,市场多渠道流通购买农民的粮食份额只占7.6%。到了1983年,农民卖给市场的份额非但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只占5.6%,而高达94.4%的粮食是卖给了国家。1984年,尽管国家收购的粮食总量仍在增加,由1983年的96.74百万吨上升到107.48百万吨,但由于1984年是改革之后粮食产量第一次创历史最高峰,超过4亿吨大关,农民卖粮食难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了。虽然1984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商品流通的重要性,“抓生产必须抓流通”,指出“当前,流通领域与农村商品生产之间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但是,1984年解决流通渠道不畅的政策并没有消除全国普遍出现的“卖粮难”、“储粮难”和“运粮难”等现象。

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在1984年的中国农村发展研究所起草的一份政策研究报告中清楚地反映出来。该研究所向中央主管农业的负责人提交的政策建议备忘录提出“积极调整应变”的对策,即“把新问题当作新机会,及时结束以国家财力刺激农业的超需求增长,相机改革农产品购销机制,使我国农业的持续增长,逐步建立到靠经济规律来调节的可靠基础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组,1986)。这一政策建议既有助于粮食增长目标摆脱巨额财政补贴的压力,又有利于解决农民“卖粮难”的流通渠道不畅的难题。更为重要的是,该政策建议同当时政府“解放思想”的信念以及积极发挥价值规律的商品经济思想理论相一致。

三、1985年粮食市场化改革:政策设计

于是,在沉重财政补贴负担和农民“卖粮难”的双重压力下,1985年中央政策决策层接受了上述课题组的政策建议,正式达成共识,对长期以来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进行了重大改革。1985年的中央1号文件了这次粮改的主要政策内容。

从1985年开始,粮食、棉花正式取消了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的粮食按“倒三七”比例计价(0.3作为原统购价的权数,0.7作为超购加价的权数),形成固定的比例价格。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原统购价,国家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取消粮食统销以后,任何单位不得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粮食的经营、加工、消费单位都可以直接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建立生产者协会,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农村销售价格调整以后,国家供应的粮食仍按计划供应(王晓明,2002)。

从1号文件的内容可以看出,1985年“粮改”政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改革的性质具有显著的市场化取向。1985年的粮改将实行30年的统派购政策下的国家强制性收购粮食的行为改为平等自愿性质的商品交易合同形式,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农民可以自主地决定将粮食出售给多渠道流通的任一组织或企业。

二是改革的基本形式是合同定购。合同定购的最重要条款是粮食的价格与数量。新的合同价格是按“倒三七”计算的固定比例价格。与原来政府收购价格相比,新的合同价格比原来的统购价高,但却比超购价低。关于新的合同价格对粮食生产供给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刺激作用以及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1985年粮食产量的大滑坡存在很多种不同的观点。对于这一点,下文将给予讨论。

三是改革的保障条件。1985年的粮改方案设置了两个重要的保障条款(措施):一是对城镇消费集团既有利益的保护。除了对农村销售价格作出调整之外,国家对城镇居民供应的粮食仍按平价粮计划供应。这就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和震动,使得改革具有明显的渐进性和局部性。二是对农民设置合同价格的下限。当市场价格低于压统购价时,国家承诺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粮食市价从未低于统购价,政府承诺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作用,但是,对合同价格设置下限却是我国农业政策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价格保护的问题(卢锋,1999)。

四、1985年粮改政策的后果与争论

1985年粮改之后,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结果:一是伴随着粮食价格(市场价格与合同定购价格)的下降,粮食产量出现较大滑坡;二是粮食定购合同的可实施性面临挑战,自愿的商业合同最终为国家定购性指令所取代。由此,市场化的改革实验迅速步入了双轨制时期。

首先,1985年粮改之后,粮食市场价格和收购价格相对上一年明显下降。其中,粮食合同收购价格,如山东的小麦、玉米合同定购价格比上年统购、超购混合平均价格分别下降了3%和 4.4%(山东粮食志,1991)。与粮食合同价格变动相似,粮食市场价格在1985年下半年虽有微弱回升,但全年平均水平仍比1984年略有下降,由0.49元/公斤降到0.48元/公斤,由于通货膨胀高达8.8%,实际粮价下降到0.37元/公斤(1978年不变价格),降幅高达11.9%(卢峰,1999)。随着上述两种粮食价格的同步下降。1985年的粮食产量也下降2820万吨,这是1978年改革之后第一次出现较大幅度的滑坡,减产幅度达到6.92%,如表3所示。对于粮食产量减少的原因存在各种各样的解释和争论:一种争论是围绕哪一种价格――即市场价格还是合同定购价格,还是所谓边际价格会对产量变动产生作用;另一种争论是从土地自然要素投入技术角度看,是粮食播种面积减少,还是农业生产灌溉设施等技术因素,还是自然灾害、气候等随机因素对粮食产量波动的影响作用更大③。

其次,1985年粮改的第二个出乎决策层意料之外的结果是粮食合同定购性质的改变与收购(价格)双轨制的正式确立。高小蒙等(1992)描述了1985年之后,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是如何从中央层层分配到村庄和农户家庭的,即全国粮食定购任务总量确定以后,根据各地近年的产量、人均占有量、收购量、平价销售量和调拨量等因素逐级分配,并适当对收购量偏大的地方予以照顾。粮食定购任务分配到最基层一级(村或村民小组)后,一般是根据承包土地的数量平均分配给每个农户,并进一步以合同形式加以明确。向基层分配定购任务是一件十分费力的事情,往往要抽调大量人员,花费一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最后仍会有一些农民拒绝在合同定购书上签字。如山东省粮食志记载,1985年粮改开始时,国家同农民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只强调协商定购,定多少算多少,而农民则因国家收购价低于市价怕定多了吃亏。烟台市的4亿公斤粮食定购计划迟迟无法落实,虽经市政府召开电话会议发动,但最后仍差3050万公斤没有落实,实际仅完成34750万公斤,比计划少了5250万公斤。1985年,中央分配给山东的粮食定购任务为37.5亿公斤(贸易粮),春季省对地市安排35.5亿公斤,秋季增至37.5亿公斤,实际仅完成34.15亿公斤,占定购任务数91.07%。

在 1985年的粮改中,政府实际上试图放弃国家计划定购任务,而代之以国家与农户之间自愿签订的订单或“合同”形式。但是,由于双轨制下市场价格明显高于计划合同价格,农民普遍不愿意履行“合同”以将粮食出售给政府,于是政府就在难以低成本控制粮源以确保城镇居民“平价粮”供应的压力之下被迫放弃自愿性收购“合同”政策,而改为恢复实行具备强制性的“国家定购”政策。这次改革与政策的逆转原因就在于政府的利益受到损失,或者说,假若政府不付出代价(按市场价格收购所需全部粮食),就无法实现其政策目标(保证城镇居民的“平价粮”供给)。

有关1985年粮改政策的争论同时还涉及对1984年粮食是否存在“过剩”以及1985年粮食产量滑坡的原因的广泛讨论。争论主要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是以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粮食体制改革问题课题组)的研究为代表,这是一个为当时中央政策决策层所主要采纳和参考的主流观念。作为当时政府的主流观念,该观点认为1985年粮食存在过剩,因而1985年粮改政策设计是正确的、必要的。而另一种观点则持相反的看法,主要代表有农牧渔业部经济政策研究中心(1987)、丁声俊(1986)、农牧渔业部政策法规司(1989)以及黄道霞(1990)等。

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粮食体制改革问题课题组认为,1982―1984年,“农产品出现了超常规高速增长”,“粮食供给量的增长大大快于粮食消费量的增长。因此,全国破天荒地出现了粮食的‘低水平相对过剩’。并提出‘控制’或‘调减产量’的主张。同时提出‘抓住电动机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国务院农研中心五组,1987)

对于1985年粮食减产的根本原因,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粮食体制改革问题课题小组认为,“在于1982―1984年粮食增产幅度大大超过了粮食消费的增长,国家因而采取了控制措施。”“减产幅度大,除客观因素外,和实际采取的措施较强有关”。“特别是事实上发出的限购”信号,对“限产”作用是极大的④。“1982―1984年粮食增产幅度大大超过了粮食消费的增长,国家因而采取了控制措施,农民对此作出了大致正常的反应。”因此,以此作为农业“衰落的讯号是十分错误的”。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粮食体制改革问题课题认为,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以来粮食供求的波动基本上是正常的。”(国务院农研中心五组,1987)

而反对国务院农研中心关于1984年粮食“过剩论”的观点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丁声俊较早地指出,“1984年全国粮食供求形势发生转折性变化,供求平衡并有较多结余,但粮食不是多得超过限度、消费不完,因此还谈不上‘过剩’,也不是什么‘相对过剩’。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粮食剩余说成是‘过剩’,中国粮食的需求量十分巨大,且将日益增大,对此不可掉以轻心。粮食生产进难退易,不可采取‘多了砍,少了赶’的政策。要抓紧粮食生产。”“我国有些地区一度出现‘卖粮难’,并不是因为粮食真正太多了,而是由于粮食流通渠道不畅,仓储设施差,粮食调拨、购销政策不适应,粮食转化能力低等所造成”。“这是一时的表面现象”。“粮食仍然是我国当前需要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

农牧渔业部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农村经济增长课题组也认为“不应用适度波动和常规增长来掩饰农业的停滞和萎缩,因为这种波动不是由经济正当运行节奏所引起的自发波动,也不是由生产力内在机制制导的波动,而是一种由于投资真空所加重的农业基础设施的破坏,并进一步强化了久已存在的资源的危机,致使农业发展受到了不应有的制约”⑤。1985年粮食大减产的重要因素是:“对于当时形势错误判断,导致了决策上的失误。”“失误是从对粮食生产形势的错误判断开始。……把1979年至1984年粮食的非常态供给误作常态供给,以至对今后粮食供需状况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我国延续二、三十年的粮食紧缺状况已一去不复返了。正是这个错误的判断,不仅助长了对粮食生产方面的盲目乐观情绪,还进一步铸成了改革统派购制度过程中的具体经济政策上的失误。”“把改革统派购制度放在1984年之后,主要出于两个考虑,一是……急于解决国家‘少购’的问题。二是……要解决国家‘少补’的问题”。因此,与改革统购统销相配套的经济政策的基点是,取消加价敞开收购政策,采取压价和限购政策,在签订1985年秋粮合同时,一开始就搞封顶数,强调只准减少,不准超过,抑制粮食的增长势头。“封门拒收”政策造成的抑制种粮信号的冲击力,成为直接导致全国粮食大面积减产的重要因素。

农牧渔业部政策法规司认为,1985年减产的原因并不像前一时期仅从生产领域作出的经济分析那样简单,其更深刻的原因在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行为以及受其影响的社会环境存在以超常速度将农民从粮食种植业推到其他种植业和非农产业,农民正在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双重诱导下,自主地“转业”或“转向”,做出与国家意愿相背离的选择,而这种两极选择倾向正在不断扩大。由此,对1985年的政策失误的批评主要集中在:(1)错定合同定购粮价“倒三七”,使新产粮区的定购价低于上年粮食收购的实际价格水平。降低了合同定购粮价,给农民错发了价格信号。(2)1984年农产品全面丰收和供给充裕,是难得的改革时机。但仅对农产品继续有“放”有“统”,粮价有“死”有“活”,粮食购销价格倒挂,而没有使农产品价格改革一步到位。其结果却事与愿违,造成农产品比较利益下降。(3)在市场不发育、价格扭曲、资源配置不当的不协调环境下,放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一度调整失控,使全国粮食播种面积调减过多(黄道霞,1988)。其中,比较激进的批评如黄道霞指出,“在盲目乐观情绪的支配下,认为‘粮食生产问题不大了’,这样上上下下自觉不自觉地减少了对农业的投资。”⑥粮食政策“失误的根子”是“急于扩大市场调节”。“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下,产生了一种‘市场幼稚病’,迷信市场的调节作用,……企图以此来解决农副产品的供求矛盾,达到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作用。”⑦

这一时期对1985年粮食初次市场化改革失败的评价和反思非常深刻地凸显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其复杂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后果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1985年粮改以及其后的历次粮改都出现了政策目标落空(极端的情形是要么如1998年粮改后市场价格低迷和农民卖粮难呼声高涨,要么如1993年粮改后市场粮价急剧攀升带动物价失控),而客观上粮食市场化的结果会受到粮食市场供求和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粮食企业和农民的经营行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一旦粮食市场化改革目标落空,主流观念对于改革失败的原因的识别、分析和判定就成为左右粮食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重要决定因素。显然,对于1985年粮食市场化改革的主流观念发生了分歧和转变,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的改革方案和评价虽然在改革之前和初期得到政策核心决策层的认同和支持,但是,改革之后的粮食市场形势以及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内宏观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迫使政策核心决策层对于农牧渔业部的政策研究机构观点以及社会学术界的批评保持了审慎的关注。在治理宏观经济通货膨胀和整顿经济秩序的背景下,粮食政策目标序列中粮食产量刺激和供给保障目标开始取代了粮食(价格)合同市场化目标的优先地位。这表明,1985年粮食初次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契机失去了,有利的改革条件和明确清晰的政策目标同样重要。因此,政策核心决策层必须为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创造充分的条件以及等待下一个机会窗口的出现。

五、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表明,粮食市场化初期改革是沿着两条线索展开的:一是允许和扩大粮食市场交易的份额,即1982年开始允许农民自由处理其交售国家统购任务之后的余粮;二是试图改变国家统购的性质,即由国家强制性的征购转变为国家和农民之间平等的契约交易关系,这一尝试正是1985年粮改的真实含义和转轨价值。1985年粮食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和之后历次重要的改革(如1993年的价格自由化改革、1998年粮改)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即改革的初始目标多数落空并且出现一定的政策回归,但是改革的部分制度设计却保留下来且继续对后续的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1985年粮改的重要制度价值是总体上终结了过去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统购制度,正式确定了粮食市场价格双轨制的制度基础,实现粮食合同收购和市场交易开始同步运转。应该说,1985年的粮改和之后历次粮改还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重要的粮食政策改革一般都与政府沉重的财政补贴不堪重负有关;二是历次改革的最终目标取向是一致的,即期望在国家、粮食部门或企业和农民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良性的和制度化的交易关系。但遗憾的是,多次粮食政策改革都能比较容易地解决或减轻政府的财政补贴负担,却难以形成稳定有效的合同治理关系或粮食订单交易制度。

不过,自从2001年以后的粮食市场化政策改革却似乎显示出更为成功的效率特征,如实现了中国粮食产量将近7年持续增长和市场价格的稳定和适度提高。这令人瞩目的改革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既是过去多次渐进式改革累积效果的体现,也是对过去多次改革经验充分吸收和修正的结果。如和1985年的粮改相对失败比较而言,2001年以后的粮食市场化改革政策明显修正了过去历次改革包括1985年粮改中存在的缺陷或失误。例如,一方面,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从而缓解了粮食市场波动增加可能产生的农民种粮激励下降的风险,或者说粮食直接补贴在一定意义上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化改革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长期的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和行业竞争性的提高,增强了粮食企业和农民建立直接长期合约关系机制的激励,这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平滑粮食市场的波动幅度。当然,粮食市场的投机行为或价格操纵的情形也仍然是存在的,不过,政府已经获得了充分的调控粮食市场的经验,能够在打击粮食市场投机或操纵行为的同时不破坏市场运转的制度基础。政府对粮食市场制度运转的社会科学知识的认识水平和信心的提高,是过去包括1985年在内的历次粮改都无法比拟的。

注释:

①包干以后,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办法,即国家储备,中央直接掌握的周转粮库存、省际调拨、军粮、奖售粮、进口和出口、归中央支配的议价转平价粮,由中央统一管理;粮食征购、销售、定额周转库存、议价粮库存、代队储备由省统一管理。包干期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多购的粮食归地方掌管,储备起来,准备以丰补歉。如发生新的粮食亏空,由地方自行解决。大灾之年却需中央调剂解决的粮食,以后要归还。包干基数内的超购加价款、中央支配的议转平粮差价款和国家粮食储备的费用开支及中央掌握的粮食周转库存费用开支都由中央财政负担。

②198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制定《关于完成粮油统购任务后实行多渠道经营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1983年1月22日。

③如卢锋的解释是一半的原因是播种面积的下降(3.5%),产量下降的另一半原因则是耕地以外的投入减少以及其他因素(如气候等随机因素)的结果。

④减产的直接因素主要有:“倒三七”比例价比超购价低10%,取消超购价,价格走向具有抑制生产的作用;事实上存在限购;地方政府存在减少粮食生产的冲动,抑制粮食生产的做法普遍存在;1983―1984年持续“卖粮难”,对农民打击很大,生产者对继续增加粮食生产的预期很低;价格上存在“一降三升”,即粮食价格下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其他农产品价格上升,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也开始上升。此外还有气候因素影响。1985年南旱北涝,病害严重。这一原因造成的减产可能在100亿~200亿斤之间。

⑤他们认为,1985年以来,在全国“农业总产值缓慢增长的农牧渔业部背后,隐蔽着农村种植业发展的停滞性和萎缩性。”同时认为,“粮食生产大起大落是农村经济持续增长中掩盖着农业生产力萎缩的明显表露。”他们的依据是:1985年以来粮食连续负增长与农村经济的两位数的正增长是相对萎缩;农业生产力动向的主要因素出现衰退和萎缩的征状:土地肥力下降趋势、农业抗逆能力下降趋势;“目前农业经济格局中,难以克服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尚未形成新的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投资体制和积累体制。”

⑥黄还指出,1985年减产后,农村工作在操作上仍然继续失误:继续强调农业生产的这种粮食徘徊形势是“超常规增长”转向“常规增长”,但事实上却一直没有出现粮食的常规增长;没有集中精力狠抓保障农业增长的措施,只顾在少量点上大搞“新道道”出台的文章,模糊了工作重点;没有把握住1986年以来的农村改革形势的新变化,对深化改革城乡关系结合的新特点缺乏统一方面的研究,却只从对立方面研究。生搬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理论,把粮食徘徊的原因,归结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和工业占了农业的便宜等。1985年后,工农业发展冷势不协调加剧,工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过热发展,超过了农业的生存能力。如此失误造成了农业、粮食生产的曲折。

⑦这是黄道霞在1989年11月的一次农经理论讨论会上发言时进一步阐述的观点。

参考文献:

[1] 丁声俊. 对我国粮食发展战略的理论探讨[J],理论月刊,1986(3).

[2] 黄道霞,戴舟,余展. 激荡农村的变革[M].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3] 王晓明. 粮食流通的比较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 林毅夫. 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 Sicular, Terry. The Derailment of China’s Two-Track System, or Pitfalls of Mixing Plan and Market During the Reform of Socialist Economies[Z]. Mimeo, revised November 1993.

[6] 韩志荣,冯亚凡. 新中国农产品价格40年[M]. 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

[7] 卢锋. 应当实事求是地认识粮食过剩问题:对“粮食无过剩”观点的质疑[J].管理世界,1999(3):168-175.

[8] 国务院农研中心五组. 粮食供求的均衡与调节――从旧均衡到新均衡的转变[Z].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问题论坛(精选本)(1982―1989)”,1987:68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