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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09 17:29: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广新局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广新局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决策公开、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要重点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引导资金使用以及关系文广新局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都要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按照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进行,使行政决策更加符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实际。

二、扎实推进行政指导,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行政指导,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各单位要以市政府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监管模式为宗旨,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取向,坚持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要通过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2013年,局将对重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积极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拓宽行政指导工作领域和范围,努力探索文广新行政指导的特色和经验。要不断创新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着力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绩效、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形成行政指导与行政服务相互融合、行政监管与行政指导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化。据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对于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该退出的退出,该取消的取消,逐步实现审批便利化。要按照市政府加强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的要求,于10月底前对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处罚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行政权力项目的听证、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使行政审批更加便捷、更具操作性。要充分发挥网上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大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工作力度,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和结果公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办结质量和速度。要深入推进全程办事制,实现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周到的服务。

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局重大信息,及时答复群众的咨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做好局行政权力项目的及时调整、更新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与部门工作业务、与行政绩效考核“三个融合”。机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改进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勤政观念、效率观念,为建立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及时工作信息,继续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寒山闻钟”论坛贴子答复工作,做好政务微博,及时回应民意诉求,促进政府阳光行政。

五、加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加强对演出市场、娱乐场所、印刷出版、文物保护、网吧、卫星电视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说理式执法、互动式执法相结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要进一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养和实际执法能力。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于年底前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以及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和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持久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和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通过率达到100%。按照市政府要求,年内选取1-2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

七、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和“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深入贯彻国务院条例,进一步畅通渠道,提高工作质量,落实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鼓励行政复议人员学习复议工作业务知识,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积极做好“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要积极做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修改论证等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八、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工作良好氛围。结合国务院《纲要》颁布9周年和“六五”普法要求,大力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理论学习的总体计划。继续利用办公平台每季度刊载法律法规的学法形式,落实学法人员、时间、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防止流于形式。要发挥业务处室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利用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年审登记等形式,对文化从业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要围绕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的任务和特点规律,结合执法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完成任务好的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第2篇

一、检查组织实施

根据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由县统计局法制科负责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统计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各镇(区)统计站(办)做好有关配合和指导工作。

二、检查对象

1、工业投资统计(6家):镇(具体名单监审前通知);

2、综合统计(2家)

县民政局

县文广新局

3、劳动工资统计(3家)

县中心卫生院

县高级中学

县粮管所

4、服务业统计(3家)

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档案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贸易统计(2家)

汔车销售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农业统计(4家)

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耿庄村斜港村

循环经济园:止马洼村强民村

7、收到《统计检查查询书》且未认真答复并整改的镇(区)、单位。

8、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对镇人口和社会统计的监督检查工作。

9、各专业除对相应单位的统计监审外,还将分别抽取辖区内不少于5个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具体名单另作通知。)全县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50家。

三、检查内容

1、镇(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方法制度的执行情况;

3、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

4、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5、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县局检查、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被监审对象要对本镇(区)、单位的统计工作和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第二阶段: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县统计局各相关专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计一。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3、属市统计局重点监审的所在镇统计站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3篇

一、紧扣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做好“十四五”规划信息公开。9月30日前,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区政府网站汇集展示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规划,展示全区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个专题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单位)〕

(二)做好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围绕区委五个《意见》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驱动、扩大开放等重大战略,加强政策。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征地、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

(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信息公开。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府办发〔2021〕16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推进情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动态调整,梳理清单所列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工作举措,做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对象、类别、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品种、限额、余额、期限、利率、偿还计划等信息。加强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推动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依法规范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要结合《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区市县、园区下放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下放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编制本地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针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按要求抓好标准指引落实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和流程。对照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指南编制公布、年度报告编制、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绩效考核、社会评价等9项省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优化流程和环节管理,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操作规范嵌入业务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分类区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窗口),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区档案局、区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三)提升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便捷利民水平。全面梳理办事指南、流程、机构等服务事项,做到办事事项要素齐全、内容、表格、样表准确,确保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管理同源。推行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服务,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及时公开办事统计数据,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采取政务新媒体、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精准惠企利民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四)扩大群众参与覆盖面。确定行政决策事项和标准,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方式、渠道,动态调整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建设项目,采取政府网站、新媒体、报刊、电视或者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推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平台,打造专业队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地落实信息公开,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推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涉及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单位)〕

三、回应群众关切增强政策落地效应

(一)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贯彻落实区委全委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等要求,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实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对外开放合作、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民生福祉等为重点任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在政府网站并相关联。实质性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举措内涵等,凡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积极主动靠前引导,及时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推进政策问答数据资源和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互联互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采用图文解析、简明问答等方式,运用虚拟现实(VR)、可视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新技术手段,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构建群众关切回应体系。统筹热线电话、领导信箱等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回应资源有效整合。构建群众诉求服务矩阵,规范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全流程办理标准,健全“台账登记—交办转办—整改销号—办结回复—定期抽查”诉求回应闭环机制,及时公开留言答复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群众关切回应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提升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增强群众关切回应效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回应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关心理解支持政府工作。开展群众关切回应工作品牌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强化政务信息资

(一)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9月30日前,集中统一规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和更新行政机关管理社会、服务公众的依据和结果。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索、下载功能,推进市、区两级专栏数据互联互通,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本级政府、本系统、本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库建设,推动区级政策文件库等数据资源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联通。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和通报机制,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传播内容,提升服务社会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深化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库,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定期分析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状况,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开展清理整合,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关停内容陈旧、无力维护的账号。实施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向主管单位报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网上政府数据库,推动市、区集约化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实现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整体联动发声。各政务新媒体2周内更新内容,互动留言24小时内回复。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避免引发负面舆情。定期核验办事服务类信息的准确性、功能实用性,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2021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强化公开平台载体监督管理。开展季度抽查和半年检查,专项检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情况,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须达到100%,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5%。将信用类专项网站全部纳入统一监管,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无审核等问题。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督促整改并报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切实筑牢工作基础

(一)加强指导引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政府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会、论坛等相关活动。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上具体收缴规定,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第4篇

“制播分离”一词来源与英文“commission”,从字面翻译是“委托制作”,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制播分离”主要是为了提高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质量,降低节目成本,丰富节目内容,转换运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制作节目,改变各台自制自播节目的模式”(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语)。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制和播是否在形式上分开并不重要,关键是引进竞争机制,把领导说了算变成市场说了算。这才是“制播分离”改革的精髓。

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

二 制播分离的发展背景及现状

“制播分离”是和“制播合一”这一传统的节目生产管理体制相对而言的。“制播合一”是一种自产自销的节目生产方式,不仅存在着成本浪费的问题,而且会造成专业分工不细、队伍膨胀、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人才竞争机制等方面的弊端,严重阻碍着我国广播影视的发展壮大。

从世界广播形势的发展现状和方向看,美欧等少数几家传媒和出版巨头垄断着国际文化、舆论和思想阵地,充当着国际舆论和正义的“裁判官”,输出西方思想文化和价值观。而我国众多的传媒和出版机构,只能充当一个“旁观者”,缺乏相应的国际话语权,这与中国整体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极不相称。

造成中国文化和传媒产业相对落后的一大根源,是管理体制问题。以广播电视为例,我国电台、电视台管理上行政色彩浓厚,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模式僵化,效率低下,都成为制约传媒产业做大做强的锢疾。因此,实行广电行业体制大变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制播分离”体制势在必行。

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可以上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部分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制片人经营管理体制的探索,从而开启了制播分离改革之门。“近十年来,我国电台、电视台的制播分离,经历了从‘完全的制播合一’到‘制播一体开始分化’,再到‘制播合一为主、制播分离为辅’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七大提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按照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2008年广播影视改革工作要点》的要求,目前,我国电台电视台已开始进入先台内、后社会的制播分离改革阶段。

三 制播分离改革的益处

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裁黎瑞刚认为:“制播分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解决播出机构内部自身的改革问题,将政策允许的制作业务和其它经营业务剥离出来,打造市场主体,激活播出机构本身的创新能力;二是理顺国有播出机构与社会制作机构之间的市场关系,在进一步夯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导向职责的同时,鼓励更广泛的市场竞争,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笔者认为,实行制播分离的好处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有利于节目来源多样化

制播分离后,电台电视台将可经营的节目制作部分从现有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方向组建专业的节目制作公司,引入市场机制,搞活节目经营,真正成为独立开展节目经营的市场主体。节目制作公司在优先保证本台节目播出需要的前提下,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时,全面进入市场,面向社会和海外市场开展节目经营,打造有市场、有影响力的节目产品品牌,形成良性循环。从播出方来说,节目来源渠道更丰富了,节目质量更高了。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播出环节,提出明确的市场份额量化指标,搭建顺畅、合理的市场交易体系,不分台内台外,只认产品质量,推动播出平台由面向台内被动接受自制产品的低效平台,转变为面向市场主动采集优秀产品的优质平台。现在,全台的电视节目有60%―65%来自市场,逐步实现了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娱乐节目等从播出平台平稳、有序、有效地分离,播出平台的潜力也因此得到充分发挥,覆盖率、美誉度和经营收入持续提升,江苏卫视收视率和收入均居省级卫视第二。

2 有利于提高节目质量

我国部分电台电视台在节目制作方面,存在着评估与质量控制流程不规范,播出方对引进节目评价不实等问题。制播分离后,可经营的节目制作部门从现有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方向组建专门的节目制作公司,引进市场机制,搞活节目经营,真正成为独立开展节目经营的市场主体。

节目制作公司在优先保证本台节目播出需要的前提下,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在实力壮大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全面进入市场,展开社会化竞争,努力打造有市场、有影响力的节目内容产品品牌,并积极推进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相关产品、后产品、衍生产品的开发,不断建立和完善产业链条,以改变过去过度依赖广告创收的单一赢利模式,不断提高节目制作收益所占的比重,使节目制作经营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节目制作公司成为重要的节目内容生产商和供应商,节目质量优劣的评判标准从过去的主观判断演变为市场机制下的评判体系,促进了节目质量的稳步提升和良性循环。

2007年底,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旗下影视剧制作中心转制为企业,成立上海电视传媒公司,试点“制播分离”改革。影视投资、版权发行、项目策划、宣传营销4大版块构成了上视传媒的对外主营业务。一批小成本投入、市场影响大的喜剧电影“喜羊羊”、“麦兜”、“倔强萝卜”等应运而生。2009年10月22日,在第二届中国(芜湖)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上,集团旗下哈哈少儿频道与芜湖市广播电视总台芜湖教育电视台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未来5年双方将携手在少儿电视节目、地方活动、艺术培训和衍生产品等领域展开全面战略合作,在泛长三角区域率先迈出电视媒体跨区域合作的新步伐。相信届时,一批又一批优秀的节目会应运而生,占领全国的荧屏、声屏。

3 有利于开辟广阔的融资渠道

传媒业需要资本,更需要开辟安全的融资渠道。在整个中国的传媒产业背景下,广电媒体无论在政策方面还是产业转型方面,都显示了较多的投资机会。

第5篇

IPTV业务成为三网融合最残酷的战场

IPTV是最为典型的三网融合应用,只要是一根足够带宽的网络。用户就可以享受通信、电视、互联网的多重服务。在欧洲就是抓住了IPTV业务实现了三网融合的突破,政府部门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三网融合铺平了道路,所以欧洲的IPTV进展较快。而在我国,2010年初全国三网融合提速之后,IPTV遇到了许多麻烦,成为三网融合最残酷的战场。

从国务院三网融合所做出的战略规划来看,政策上是对广电行业有些优势,但广电体系市场化机制落后,除了电视以外,没有核心优势业务,在这种情况下,限制电信系统抢跑成为唯一方法。另一方面,电信行业财大气粗,技术、设备、网络都有条件引入这项新业务,所以大打球,广泛开展新业务,以期在监管的边缘先行一步。

广电总局先后出台《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41号文件”等,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TV业务的地区,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条规依法予以查处,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TV业务。私自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的电视机企业将属于违法行为,与其合作的通信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广电的行动主要体现在广泛合作和业务开拓上:合作方面有跨省合作,多方合作和资本合作,业务方面有网游、3D电视、兴农平台、电视购物等,体现了广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决心。

工信部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则对网络带宽提出了式的发展思路,颇有拖垮广电的意味。工信部明确提出,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手机电视、IPTV等三网融合国家标准。虽然对新业务牌照发放没有控制权,但在标准的制定上,工信部则可以“立威”。电信系统的动作则集中在光纤宽带、IPTV和借势造势上。如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纷纷试点IPTV,进行光纤的升级改造、借势世博会和政府进行三网融合的宣传等。看来相比广电行业,虽然电信在政策制定和控制上略处弱势,却也对策频出,试图曲线救国。

在发展IPTV业务中,电信广电双方明争暗斗,试点方案制定的过程,正是双方PK的新舞台。而双方系列针对性的政策频出,则如同台下的“啦啦队”,虽不决定PK的胜负,但绝对可以影响双方的声势。

在双向进入增值业务中阻击对方

国务院决定,三网融合中广电、电信业务要双向进入。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当前,电信行业没有向广电全面开放基础电信业务,而广电行业也没有向电信开放节目集成运营权,即IPTV和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在三网融合试点中,电信方握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业务]、国际互联网出口、ISP牌照,而广电则握着互联网电视牌照、IPTV牌照、IPTV播控平台的控制权。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方在以互联网为目标的争夺中,均以各自掌控的许可资源加大力度阻击对方的渗透和进入,主要的表征为监管政策、体制、合作模式等方面的诸多障碍。

为了培育和发展各种增值业务,广电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从而积极地进行双向网和市场化改造,并且对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进行布局。按照广电的规划,要用3-10年时间投资近千亿元来打造一张基于3T技术的NGB网络,其中计划在3年内打造一张用户超过1500万户的试验网,其中在上海建设50万户的试验网在世博期间已经投入使用,每户接Am宽速度超过60Mbps,比现有电信宽带用户平均上网速度快近百倍。

电信、广电双方在网络能力方面的较量,其实只是一个方面。更大的胶着点还在于增值业务的培育。中国移动的手机阅读业务正式商用,可使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的客户端已经有403款,电子书有8款,入库图书6万册。手机终端的功能和价值再次得到延展。此前,在资讯、游戏、视频等增值业务领域取得的效益更是让广电眼红不已。

中国电信推出了“城市光网”计划,据悉,这个计划可以全面提升城市宽带的网速。世博期间,中国电信对方圆5.28平方公里的世博园区实现全覆盖,并提供光纤到楼层、到场馆的百兆/千兆上联能力,以便承载基于中国电信“城市光网”之上的诸如高速上网、IPTV、VOIP、会议电视、视频监控、“网上世博”等业务。这个速度将高于 NGB的网速,使电信、广电双方在接入速度上的竞争优势变得模糊。

从长远看,视听类多媒体业务监管政策的突破,对电信行业来说,开拓了视频这样一个对于网络和业务都有战略影响力和价值的新领域。不仅可以促进宽带的持续发展,而且为电信行业的转型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进入以视听类业务为主体的娱乐产业和以传媒业为主体的信息内容产业。但是,宽带接入的开放打击了电信行业主要的业务增长点,VOIP则损害了电信行业核心的赢利话音业务总体来看对电信行业的影响是初期收入受损害,中长期受益,有助于电信行业加快实现战略转型进入娱乐传媒。而对于广电行业而言,政策的突破,利于为广电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可以获得相对较高赢利的宽带接入和VoIP增值收入。广电行业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完成体制改造、市场化改造、网络双向化数字化改造,大规模提供Triple Play业务后,将可能成为新信息产业的重要一方。其弊在于体制和行业改革将有阵痛期,网络改造要付出巨大代价,传统垄断的视听类业务份额面临丢失的风险,初期的阵痛可以带来长远健康发展的战略性机遇。

三网融合中的权利之争

当前广电与电信手中各有王牌:一个管内容,一个管宽带出口;一个手里拿着牌照,一个负责制定技术标准。虽然从三网融合的整体政策上看,对广电略有倾斜,但在发展新兴多媒体业务战场上,双方却都有钳制对方的致命武器。广电手中最主要的王牌就是对内容的监管权。广电多年发展的优势在于节目,而不是网络。由于掌握着内容监管的王牌,广电顺理成章地取得了多项新兴多媒体业务发放牌照的权力,这也成为阻击电信最有力的武器。广电家族的企业拥有五张IPTV牌照,247张互联网多媒体视听节目许可证和五张手机电视A类(集成类)牌照、几十张手机电视B类(自有类)牌照、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电信手中的王牌则是出口带宽。2010年4月,电信与联通方面就表示不能给予广电网络互联网骨干网的地位,其理由是广电若与电信网络免费对等互联,将带来网络安全、国际出入口等问题。而未来昂贵的网间结算费用将成为制约广电推广互联网接入业务的掣肘。在广电以发放牌照制约电信运营商进入新兴多媒体业务领域的同时,工信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手机电视、IPTV等三网融合国家标准”。

广电总局的职能就是对节目的监管权,所以对一些新业务牌照发放的生杀大权也在广电。而互联网带宽出口和技术标准则在工信部的权力范围之内。我国的监管原则是,“谁提供谁负责、谁运行谁管理”。在内容提供和运营商分离的三网融合背景下,技术与业务虽然发生了融合,但权利与监管还是各行其权,分而置之。有一些运营商以合作的心态开展全业务,不仅双方无损,而且开辟出了新领域,真正将饼做得更大。比如深圳天威视讯和深圳移动走到了一起,二者联合推出了“家庭欢乐颂”套餐业务,旨在为用户提供跨广电与电信的业务包,包括手机、家庭固话、家庭2M宽带和付费数字电视节目等多媒体服务,全年费用是1380元。这种融合业务很受用户欢迎。再如从杭州华数的发展历程来看,他们与网通的合作共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融合的终极目标无非是部门的整合和产业的融合。三网融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部门之间的利益重组,显然未来的格局还要由国家战略来决定,而电信、广电为部门利益进行的布局和利益博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IPTV业务仅是三网融合中部门利益博弈的一个缩影。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业务也一样,如果不能实现两个部门的统一协调,业务拓展将会举步维艰。从之前手机电视标准之争,到目前的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新业务都只能在两部委的较力中缓慢前行严重影响了三网融合的工作进程。目前,全球信息化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即宽带革命阶段,这个阶段以云计算、物联网为核心技术,以行业应用为主流业务,主要标志是信息通信成为新型社会生产力,直接为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提供全景服务。不过,对于我国通信业发展到第三阶段现状,专家们认为一些领域明显处于落后地位,例如在宽带发展、光纤入户方面,我国落后至少五年,而在三网融合方面落后了12年。通信企业不能充当落后生产力的代表,因此我国的通信企业要学习网络信息发展规律,学习互联网开放、平等、互动的精神,构建通信业新的经济模式。

三网融合受阻原因分析

时至今日,由于广电、电信双方均存在各自不同的强项与弱点,致使三网融合在纠结中艰难前行。关于试点一年来三网融合的进展状况,市场上既有悲观的“夭折论”,也有乐观的“破冰论”。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认识现状,既要总结试点城市的推进经验,也要意识到在目前体制环境下推进三网融合的诸多障碍。广电和电信在多个领域的交叉,使得双方互相摩擦不断:广电产业链上的企业对电信运营商每月高达上百元的高ARPU值眼红不已,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因内容处处受广电管制难以腾挪。比较两大部委在三网融合中的推进政策可以看出:广电的政策是强势逼近,而电信也通过网络提速来应对。两边的政策对比之下,可归纳以下几点:

一是广电系统是,名副其实的裁判员兼运动员,在政策制定上较为强势,广电系统出台的政策不仅可以影响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厂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甚至对工信部都能造成压力。而工信部出台的政策只能针对电信系统的各个主体。

二是广电系统在增值业务、互联网内容等方面打压电信系统,电信系统只能被动应对。例如“扫黄”,工信部不得不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实施行动来配合广电系统,而对于广电加紧控制的互联网电视,工信部也只能表示要加大对标准的研究。

三是电信系统在宽带接入上大做文章,采取宽带升级和加速等一系列行动,联合六部委提出(《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可以说电信系统在技术的领先性方面超过了广电,给广电方面带来很大的压力,迫使广电提升速率,这就加大了广电的资金缺口。

应对策略建议

三网融合是按照国家的部署开展的,是大势所趋。在融合模式方面,试点城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融合模式。如上海文广与上海电信的“上海模式”;武汉广电与武汉电信通过组建的“武汉市三网融合合资公司”,武汉广电与武汉移动共同签署“三网融合・共建G3数字家庭”的战略合作协议,以此形成了“武汉模式”;“厦门模式”则依托厦门雄厚的电子商务基础,探索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移动电子商务整合,将其作为实施三网融合的主要抓手。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打破现有体制政策的前提下,电信运营商与广电之间利益冲突很难协调,在业界较为认同的“武汉模式”中,武汉电信与武汉广电均难以交出各自的核心资源。

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实现三网融合

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消费者最终受益的角度来看,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不论是电信和还是广电都应该顺应这个趋势,不可逆潮流而动。无论是从国外三网融合的发展情况,还是从国内三网融合对于经济的拉动效应和为消费者带来的实惠来看,三网融合的历史潮流都是不可逆转的。电信和广电都应该有充分的认同,从国家大局出发,积极做好三网融合的各项工作。电信和广电应该摆正心态,抱着多方共赢、失小利得大利的态度来推进三网融合。从国家整体角度看,如果国家能够获得一个5000亿的新产业,而损失一个200亿的老产业是值得的。现在并不是双方互相挤压利润空间的时候,而应该共同做大一个蛋糕,共同开发一个更大的新市场,实现共赢。

顺应市场需求加大开发力度实现共赢

电信和广电应该顺应市场需求以及信息网络技术、业务的发展趋势,为顺利提供三网融合的典型多媒体业务,双方应该在产业链上下游加大宽带能力建设和业务应用开发的力度,共同谋求发展,共同着眼于通过加快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尤其是移动新媒体的需求,实现共赢。基础设施的投资将有效拉动行业的快速增长,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新媒体服务,让用户享受三网融合带来的实惠和欣赏新媒体带来的五彩缤纷,使市场和用户能够更好地接受三网融合业务,这样中国的三网融合将在高起点的基础上进行延伸,全面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实现监管体制和产业机制的融合创新

解决三网融合难题的关键在于监管体制、产业机制的融合创新。目前,三网融合的主要障碍是部门利益之争,这就要求监管机构不能拘泥于某一行业的得失,必须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整个三网融合的进程负责。因此,要创新适合我国三网融合快速推进的监管体制,设立跨部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对融合业务进行协调和监管。目前准公益属性的广电业非市场化运营与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竞争在商业模式上迥然不同,在发展观念上、行业标准上、行为准则上也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亟需监管机构牵头着手制定三网融合的整体技术性标准、规范和配套流程,同时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此来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开放。

电信和广电都会积极争取有利于自己的政策支持。广电在内容管理上有经验,电信在网络建设和市场运营上更为老道,牵涉到敏感的许可问题时,双方要进入各自的业务领域仍然要获得对方的许可。国家在未来几年将进行相关部委的职能调整,广电总局主要负责内容的监管,有线网络将与其他三张电信网络一样纳入到国资委、工信部体系,而制播分离之后的内容制作等产业则由文化部负责。在监管层面,应政企分离,行业主管部门只管其所属领域的监管事宜,不论什么企业,都应该一视同仁。物理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的网络,无论是广电网,还是电信网、互联网,应交由同一个主管部门管理。企业无论是国有、民营,还是外资,除非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领域外,应该都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过去无论是由于内容管理形成的垄断,还是网络发展形成的垄断,应该在反不正当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加以限制,保证各方都能茁壮发展,在市场中竞争成功与否,真正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原因。因此,成立独立的网络监管部门,同时管理有线电视网和通信网、互联网网络另外,根据移动互联网新时代数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音频、视频、文字、图片等各种格式内容以及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各种形式服务的监管,才能最大程度促进三网融合进程。

用融合型的新媒体业务做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