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0 06:44: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干部学法工作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普法规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学法普法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县城投中心党组对学法普法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学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安排由一名党组成员专抓,落实了工作经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带头参加学法普法考试,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都按规定述职述廉述法,有效推动了学法普法工作的开展。
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多样地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普法制度。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参加县里开展的学法普法活动,每人每年给干部职工上法律宣传讲座2次以上,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宪法》、《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二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100%,还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涉及土地、建筑、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了两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每逢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干部职工依法管理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明显提高。
我们将学法普法工作与单位的工作职责、与每个干部职工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城投中心担负着煤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任务,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由于杨梅山煤矿已破产,梅田矿务局早已撤销,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摸底难,居住分散,我们做好长期的经常性的细致工作,搞好了调查摸底,有些不了解情况的给县领导写信或在互联网上发帖反映情况或提出诉求,我们都给予了及时回复,宣传上级政策和安置对象条件,以及住房建设情况,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民生大爱工程,提前超额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真正把这项民生大爱工程做实做好,为维护全县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城投中心还担负着为县收储土地的艰巨任务,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家里,宣讲党和国家征收土地的法规政策,做好失地群众的思想和安置工作,帮助失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3个,取得群众的支持,支持全县的项目建设,确保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需要。融资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使融资工作高效推进,债券发行正在抓紧制作相关资料,璜溪湾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料已报送国开行,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将贷款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其他项目贷款工作也正在申报当中。
通过抓实抓好学法普法工作,县城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工作成效一年一个新台阶,在复杂环境中坚守岗位,坚定信念,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学法普法工作既提升了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同时促进了城市建设投资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体会。
一方面,领导重视是关键。我们在抓学法普法工作时,就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具体抓落实。在学法用法上,首先领导班子带头学,每年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实际,给干部职工上好一堂学法普法专题课。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学法普法需要的书籍、电脑、宣传资料等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经费开支列入每年的预算。
另一方面,必须与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我们坚持普法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方针,通过普法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通过抓工作落实,检验学法普法的成效。我们在学法普法工作中,每年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方案,在完成上级规定的学法普法内容的同时,选学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边学习,一边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学习的成效。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苏北新昆山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苏北新昆山的奋斗目标和法治*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牢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按照中央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明确的学习内容和要求,以全国“五五”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及省“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以下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3.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4.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政府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规则、义务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三、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性
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1.中心组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2次。
2.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以法制讲座形式及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学法,市直和镇机关分别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3.集中培训学习。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领导干部“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把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课程,按照《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由市级机关工委、人事局统一组织轮训。
4.在职自学。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5.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核内容,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各级培训机构和组织实施教育的有关部门,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认真进行登记,考试成绩要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学法活动的签到、笔记、作业、考试以及讲课提纲等原始记录的检查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报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推广典型,通过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每年度要对辖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调研工作体会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工商建设。一方面,我们工商部门很多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干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关键靠人,本质在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向前发展。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越向纵深推进,难度就越大,就越要有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作保障。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
二是要坚定不移地围绕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科学发展。能不能加快科学发展,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着眼点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工作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法的改进,找准履行职责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运用和延伸工商职能,为经济发展办实事、作贡献。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加强管理,搞好规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推进经济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放松管理,不讲规范,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最终阻碍经济健康科学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促进科学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在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中,在强化监管中展现工商风采,树立工商形象。
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是我们工商事业发展永葆生机的源泉。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时代,面临着很多新的任务,也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一定要改变过去封闭的、单向的、固定的思维方式,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辨证的思维理念,统筹兼顾,大胆地试,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路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二、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工商部门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工商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在法制工作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给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障碍。比如:某些重要的法律缺位或严重老化,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利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实现;立法层次偏低;某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法律冲突现象较多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严格制定并执行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防止匆忙立法和不必要的立法,全力保证重点立法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立法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使立法做到既有现实性,又有科学性,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当前,又顾及长远,从而发挥整体效应。
二是坚持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因此在立法中要注意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消除部门意识。要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意见,认真研究吸纳。
三是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各地方、各部门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往往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这就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应当从大局出发,具有全局意识,要加强中央和地方、部门立法的协调配合。
四是加强地区之间交流,借鉴了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成功经验。
五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跟踪评估机制,发现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和修正。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工商行政执法水平总体上在不断提高,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透明度不够;二是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执法监督力量不足;四是不能正确看待复议应诉工作,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如临大敌,为了撤销复议或者避免诉讼,不惜损害执法尊严满足相对人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按照依法行政,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采纳建设性、合理化建议作为决策依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此外,要强化对决策的外部监督, 利用各种载体及时重要政策信息,加大工商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提升工商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维护法纪的严肃性。要实行执法公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核等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权力保障制度,赋予行政执法必要的刚性手段和较为具体的执法依据,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是对各种涉及行政相对人直接利益的、对工商部门具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执法行为,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为等,要建立严格的事前审核机制。由法制机构对这些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文书审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分解职责、梳理依据、规范程序、完善制度、考核评议、追究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以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建立执法监督互动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强督查,以上级部门的名义对下级执法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协查,上级部门抽调下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协助下级和本级部门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交叉检查,由上级部门出面组织下级各级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四、法制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直积极参与,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制度不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的内容。不仅要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注重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获得社会和百姓的认同,避免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两张皮”的现象,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充实、丰满。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要切实加大领导法制培训、全国性普法活动和法制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在采取培训班、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将法制教育充分体现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习惯。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普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是要巧借外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等作用。
五、法制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我省工商部门在基层工商分局实行法制员制度,并且年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使得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法制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制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对法制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工作专业性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原则,树立权威。法制机构履行法律工作职责,要从维护工商权威的立场出发,对潜在法律风险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对于发现的法律问题,要明确指出并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特别是对于容易引发复议、诉讼风险的法律问题,在相关处室不理解、有分歧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另一方面要坚持原则,树立法制机构权威,把防止法律风险作为工作目标。
二是学习创新,提高工作水平。法制机构有效履行工作职责,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法制工作人员要大力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更新知识,更新观念,积极思考,务实创新,注意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发展需要,提高法制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保证法制工作的前瞻性和时代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使法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河北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指出,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场解放思想大讨论,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当前,解放思想已经在全省开展。打破旧有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的制约,用解放了的思想去指导今后的工作,才是这场大讨论的根本目的。思想解放必须体现在工作方法上的创新之中。 日前,河北省法制办突破传统的“部门立法”模式,广泛征求民众建议,实行“开门立法”,可以说,是解放思想进行立法制度创新的一次大胆实践与成功尝试。事实上,让民众参与到政府的立法程序中,这已经不是首次,但是在配合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形式下,无疑让人们重新认识到思想解放的重要性。要想工作取得新进展,就要适时地创新工作理念与工作方法。
此次民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很高,参与提建议的民众成员广泛,有机关干部,也有个体商户,有城市居民也有农村人员,在收集整理的来自各地的360多份立法项目建议中,“城管执法不能简单粗暴,小区养狗有什么规范,取暖收费怎样合适,我该怎么应对家庭暴力……”等民生建议占了大头,这一方面说明民生问题仍然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同时,也反映出关于民生问题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民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理性成分比往常明显增多了,很多民众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给出了合理论证,非常具有参考价值,这反映出民众素质的提高。
让民众参与到政府的立法当中来,这就是“开门立法”,它比传统的“部门立法”更能体现民意,更能体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长期以来,政府立法基本上是“部门化立法”,“谁执法,谁起草”,其弊端不言而喻,其一,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利用掌握立法和修法动议、起草权之机“卸责扩权”。其二,法律在起草时强调部门熟悉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强化“经验立法”,导致立法的理性价值衰微。其三,部门、行业利益左右立法进程,公众的诉求被漠视,导致行政立法的正当性受到质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解志勇)。而“开门立法”便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这些弊端,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立法与执法都是为了人民,只有民众最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法,在立法过程中增加民众的“话语权”,无疑能更好地体现老百姓的意志、最大限度地符合老百姓的利益。改变传统的“部门立法”为“开门立法”,正是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的表现。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本身的民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参与到政府立法,其本身也是民众自身思想不断解放的表现。民众已经认识到通过正确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向政府献言献策,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从“部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使群众成为政府立法主体的参与人,有利于提高法律法规的客观公正性,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与此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做好公众意见与建议的工作,无论采纳与否都要给群众明确的答复,只有这样,才更能体现政府创新立法制度的诚意。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二ОО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办[*7]1号)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6-2010)》,现就做好*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保障意义更加突出。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要适应形势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宪法以及与发展改革系统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并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法院旁听、法制影视展播、以案说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为保证学有所获,要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机关内部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公室将举办专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物价局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人员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分期分批办好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举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招标投标等重点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时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做好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高度重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和更新本部门门户网站、纵向网站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及时、准确更新信息,扩充信息量,提高点击率,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
五、坚持学以致用。以学法普法推动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重点更加突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更为科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重点立法任务按期完成。以学法普法推动规范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以学法普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台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六、不断加强经验交流工作。加强纵向和横向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法制工作与建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反映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动态,推广典型经验。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典型经验的学习和推广,相互学习,相互推动,共同提高。
七、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总结工作。为使普法工作达到法律学习有收获,法制宣传见成效,法制培训有效果,普法依法治理有明显进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采取适当的形式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普法督促检查工作,做到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年终要对全年普法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地普法教材的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情况,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法制培训、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等,对各地普法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区委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出台后,我局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网格化联系工作,制定了网格化联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和资料的收集报送等工作。同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乡镇食药监所工作制度,各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到基层指导督促检查1次以上,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全体职工分组联系网格化联系村,由各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开展“走基层”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衔接和全覆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为了尽快与所联系的镇实现对接,我局主动与镇上进行了沟通衔接。2月底,在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阮部长的带领下,我局到镇与镇上进行了沟通了解,明确了联系帮扶的目标任务、帮扶对象,确定了定点联系帮扶的村(村、村)。
二、调查摸底,明确目标
为了开展好联系帮扶工作,我局于2月26日到定点联系的村、村调查了解,与村干部座谈,走访了部分农户,初步掌握了两个村的情况,建立完善了“走基层”活动台账,干部职工与困难户搭建起了结对帮扶对子。
3月11日,结合3月法制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村、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送到基层、送入农家”。加大了对农村、对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传单等形式,向村民宣传了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了知识竞赛试题,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肖艳局长亲自给村民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并耐心倾听百姓心声。同时组织部分干部职工村、村开展了“迎三八,送绿荫”活动,共植树200棵。通过活动,与该村村民们结下深厚的感情。
4月10日,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抽调执法人员到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执法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答疑、散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5月2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村、村开展了“走基层”活动,并慰问了部分困难户,给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同时帮助村两委积极谋发展、出主意,制定村产业发展规划。目前,已走访困难户30余户次,收集整理出意见建议10余条,解决民生问题2件,化解矛盾纠纷4件。
三、抓好结合,注重实效
我局将网格化管理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活动、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既延伸了服务群众的网络,又推动了业务工作,实现了“多赢”的工作格局。
一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将“走基层”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利用日常检查、市场巡查之机,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民生疾苦,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到目前为止,走访食品医药企业160余家次,接受业主政策咨询230余人次,提供建设性建议16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1个。
二是结合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了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办事流程,将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了40%,实行了“行政审批代办制”,由基层监管所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从而延伸了服务网络。目前,已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43件。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现状
(一)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基础网络化建设为“六五”普法提供了保障。“六五”普法开展第二年,各村加强了“四个网络”建设,在去年“六五”普法的基础上,普遍调整和健全了组织网络、阵地网络、队伍网络和信息报送网络。在组织网络方面,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村成立了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在队伍网络方面,普遍建立了普法宣讲团,对普法普法联络员、宣传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并登记造册。
(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
1.宣传内容抓好三大方面。
(1)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村突出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村干部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共进行各类法制培训(讲座)2期。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普遍制定或转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建立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举办法制讲座。平均每年开展中心组学法2次以上。在青少年学法方面,制定或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意见》,主要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学校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乡寄宿制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平均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法制辅导报告。加大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加强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
(2)把握宣传节奏,抓好“法律七进”活动。为做好2014年“六五”普法工作,乡政府积极制定了“法律七进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时,各村根据七个不同宣传方面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如利用每年的“春节”期间,加强牧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牧村”活动,在学校开学期间,利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课教师上法制课、开设法律咨询平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通过党校培训、法制讲座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3)紧跟宣传形势,抓好节日系列宣传活动。每年在宣传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都要按照县司法局安排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举行宣传活动,并紧紧围绕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内容不同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在“三八”维权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等节日期间,积极开展《宪法》等基本法律、重点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次,进行法律咨询活动1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
2.宣传方式注重两个结合。
(1)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目前,在普遍利用宣传栏等固定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各类宣传阵地交错分布,形成网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的优势,以马背宣传等为载体,深入牧村、牧户等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今年“六五”普法期间,乡普法领导小组主抓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村紧贴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法律法规宣传。今年的“6.26”禁毒宣传日,乡司法所联合各办各单位开展了“五步走”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走进乡机关例会,贯彻依法行政,走进村干部论坛,宣讲宪法精神,走上XXX街头,提供法律咨询,走入学校课堂,开展法制教育,走访牧村牧户,上门普法宣传。各村、各单位在各种宣传节日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1.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各村、学校、卫生院院等单位的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各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2014年,XXX乡在五个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取得了良好反响,带动各村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大大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切实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法治XXX”、“平安XXX”、“和谐XXX”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乡政府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环保、土地资源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加大了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管理机制,提高了政府决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同志重视不够
一些村两委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村居普法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经常出现敷衍塞责、草率应付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队伍培训和典型培育不够
1.各村普法联络员等专业知识匮乏,人员亟待培训。
2.培育典型不够,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从长远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不能紧紧依靠领导重视来开展,领导重视了,突击抓一下,不重视了又搁置一边,必然影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有了长效机制的保障,才能形成“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的良好局面,不管队伍如何更替,都不会影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1、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经与市法制办协调,上半年新申报了路政管理、通行费征收等类别60名人员办理省政府执法证,上半年已组织了相关培训。在强化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日常法制学习的基础,上半年重点安排了公路、运管、航道参加了省厅要求的执法人员大轮训工作,组织了运管(含部分交管)二期共62人的参训工作。通过每期8天的培训,既系统学习了基础法律专业,又学习了专业法律知识,并且开展了体能训练,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精气神。
2、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一是推进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工作。举行了以《安全生产法》、《航道法》为重点内容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讲座,编印了领导干部学法参考。二是组织从业人员在岗法制教育。结合从业人员办理资格证件和年审工作中,各行业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办理。三是组织从业人员专题法制教育。在创卫、菜花节期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先后组织全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了文明礼仪、规范经营及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3、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一是认真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国依法行政道路上又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上半年我科室将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为法制宣传的重中之重,先后组织执法单位负责人、法制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并要求各家在本单位认真宣传贯彻。二是认真宣传《航道法》。《航道法》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我局将《航道法》的宣传作为另一个重点来抓,与电视台协作拍摄了专题片,与报社举办了宣传专栏,组织了专场宣传活动,将《航道法》宣传到千家万户。三是结合“3.15”、“6.26”等重大节日,我局既组织了相关广场宣传活动,又安排执法人员深入到了社区、企业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活动。四是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服务百日行动。根据市法宣办统一部署,我局于5月初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服务百日行动。各执法机构深入到专业合作社走访调研,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4、做好执法履责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年初就下发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法制工作季度例会和交管所长例会,及时督促落实各项法制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协调。根据上级要求和局中心工作安排。我局在春运和菜花节期间都开展了运输市场综合秩序整治,城乡联动,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大活动保驾护航。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参加了乡镇交管所农村公路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乡镇交管所职责。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上半年先后三轮次对执法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文书进行抽查,对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5、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督促四大处站继续完善__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工作,上半年海事处将专线拉好,安排了专人负责工作。二是建设了数字化城管平台,在局领导的关心 下,配备了专门设备和专线运行,上半年共流转、督办各类案件60件。三是开通了企业公共信用平台。上半年安排专人参加了市信用办的业务培训,安装了__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根据要求已录入各类信息30条。
6、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聘请了法律顾问,参加了相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为相关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二
是做好法律建议工作。开展法制调研,为上级组织的执法改革座谈会提供建议,认真研讨《__省旅游条例(草案)》等相关法规草案,结合部门实际提供相关意见。三是做好涉法问题处理。上半年共接到投诉咨询共36件,认真调查给予及时答复,对个别存在问题给予法制建议,坚持遏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不规范现象。7、做好六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作。年初我局就六五普法工作作了明确要求,5月份又组织执法单位召开迎检工作部署会,对照__市六五普法考核细则,我局积极完善六五普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普法台帐,积极上报材料,确保顺利通过“六五”普法考核。
1、认识不足。一些人对依法行政存在片面认识,缺乏危机感。
2、保障不够。部分执法单位投入不够,硬件配备不全,执法平台碎片化,重床迭架,运转不快。
3、创新不力。执法过程中存在等靠要现象,缺乏主动性、服务性和创新意识。
1、继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主要是做好交管执法人员和质监执法人员的大轮训工作。组织一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
2、继续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行政诉讼法》举办法制讲座。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各股、室、队、站、所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优化国土资源领域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树立法制工作统领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意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指导和实施,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关系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大事来抓好抓实。
(二)强化考核措施。我局今年将把依法行政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评和法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股室、队、站、所要按年终目标责任状内容严格落实。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升系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聘请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法律顾问,努力实现国土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我局将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备案,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
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点落实《会审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会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报局党组研究。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的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实施质量、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科学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四)加大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减少审批层级”为核心内容,规范审批方式和内容、规范、创新集中审批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改革。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梳理,力争国土资源全系统审批事项再减少,审批时限再提速,国土资源审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率有新提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立案、调查取证、集体决定、告知听证、送达执行、装订归档等规则,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二)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深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做到“同案同罚,同事同罚”。行政执法裁量结果公开公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三)规范案卷评查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
(四)规范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五)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对因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违法等原因,引起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重点关注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权属争议、农村宅基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稳控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思想教育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帮扶救济到位,逐件处理,逐案落实、逐项解决。
五、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和法制培训
继续开展法制培训和普法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3次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班。创新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同时,继续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关键词】行政执法 能力 调查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依据《人民银行法》获得行政执法职权,是人民银行各项政策的传导者,依法对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管理的执行者。目前,由于人民银行的大多数检查监督职能由基层分支机构承担,在履行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手段的监管职责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执法效果,关乎人民银行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和社会形象。为此,笔者对所在中支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现状
(一)行政执法人员偏少,特别是高层次执法人才缺失
笔者所在中支全辖有在册职工558人,持有执法证人员为206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6.9%。其中大学本科(含党校等)以上学历的执法人才只占执法人员总数的64%。从人才结构看,高学历人才比例明显偏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执法人才只有2人,虽然近几年较高学历的执法人才数量略有增长,但从整体结构上看没有大的变化。
(二)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执法人员还未成为执法中坚力量
近几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进人很少,特别是县支行基本处于“只出不进”的状态,人员不断萎缩,现有执法队伍的“老龄”化问题凸现。调查显示,40岁以上执法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2.5%,人员的老化问题逐渐成为基层央行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发展建设的瓶颈。
(三)业务素质差距明显
2003年银监分设后,基层人民银行执法队伍中一批年富力强的执法人员分离出人民银行,又没有新鲜血液充实进来,既懂业务又懂法律,既通晓人民银行业务又熟知商业银行业务的执法人才缺乏,这将导致行政执法中发现问题和准确定性的底气不足,行政执法程序存在缺陷,个别环节甚至潜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四)行政执法培训不到位
调查显示,近3来来参加过与行政执法相关培训的执法人员只占总人数10%不到。并且,行政执法培训存在培训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当前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方式和手段(如“两综合、两管理”)不断出台,但对基层人民银行的专项培训却没有开展,处在基层工作一线的人员成天忙于日常业务,每年参加执法检查的次数屈指可数,仅靠自学和检查实践来提高执法水平,其实际效果不佳。上级行虽然有时也组织一些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但培训内容对具体执法检查操作的指导性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基层央行执法人才履行执法监管职能的需要。
(五)执法人才分布不均匀
执法人才的内部流动表现为从执法职能部门直接流向其他职能部门、党群部门和上级单位,这就导致执法职能部门的高层次执法人才比例不断降低。以中支为例,在执法岗位的人才只占了执法人才总量的近3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些执法人才的浪费。一批本应在执法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的执法人才,由于上升通道过窄和激励机制没有建立等原因,通过各种途径离开执法岗位,加剧了执法职能部门人才紧缺,执法人才的作用和价值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造成了人才的闲置和浪费。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主要途径及建议
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提高基层央行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高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和完善金融服务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推进金融依法行政,也是每一个基层央行干部的职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基层央行干部法律意识的增强和能力的提高。
(一)正确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行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要》的意见,使全行员工切实把握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氛围,并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认真结合本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照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和改进工作,使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在实处。
(二)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
一是要建立学法制度。可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个人自学和每月定期组织相结合,行长、股长要率先学法,并带领一般干部学法。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加深对法律规章的了解和正确理解,有效提高基层央行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水平。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建议上级行每年定期开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各类培训。注重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重点组织依法行政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对所学内容要组织统一考试,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做到熟练运用法律,规范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机制。从法律知识、执法水平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巩固学法、执法成效,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风险意识和监督检查
要增强行政执法风险意识,作为基层央行干部要真正树立行政执法无小事的理念,特别要防止因不懂法律、概念模糊或程序不到位、工作没落实等原因,而导致发生行政诉讼。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合法律事务、监察、内审等监督岗位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和法律人员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执法职能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使基层人民银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有效。强化上级行对下级行的监督,建立经常性、不定期的监督巡查机制,弥补同级监督的不足。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正面问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尽量避免执法失误给人民银行带来负面影响。
(四)注重培养人才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要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依法行政人才,作为基层央行干部要坚持多实践、多思考、多探索,努力在实践中改进,在实践中提高,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要以老带新。如通过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实施对违反账户管理、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从中来锻炼和培养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人才。同时要注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要在管理方法、管理技能、管理艺术等方面加以不断改进、不断提高,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从而提升基层央行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一、行政监察工作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行政制度创新与完善,给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行政监察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受到法律、制度的制约;三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接受监督和规范个人和行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贯彻实施行政法规的负责人,成为带头学习行政法规的典范,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提高,自行确定“土政策”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目前,基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学习行政法规法律,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制度建设,其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乱处罚、乱收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程序不到位,吃、拿、卡、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等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意识逐步增强。
(三)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绝大多数行政监察干部有如下特点:一是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理论政策水平较高,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强;二是有高尚品格,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使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三是乐于奉献、勇于实践、锐意创新。
(四)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减少了办事环节、避免了“暗箱操作”,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服务了老百姓,方便了纳税人,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有效遏制了“小金库”、“帐外帐”现象的发生,管好用好了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是开展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行政监察机关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程领域、社会保障、农、林、水、粮食“两补”、土地征用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不良行政行为、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了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三是加强行政作风建设,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作风,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查处“三乱”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有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等案件。
二、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监察工作在政治与经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难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依法行政,民主进程和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行政监察干部队伍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层行政监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宽;二是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精神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三是爱岗敬业精神差,不敢动真碰硬,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少数领导干部“长官意识”太浓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公开和民主进程中,大多数领导干部从政观念得到改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是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当成“主宰者”,视“班长”为“家长”,把一家之言,当成一锤定音,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长官意识”太浓。少数领导干部故意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公务活动“暗箱操作”,神秘化,不让群众知情,少数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导致越轨。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政府形象和经济环境影响至关重要。目前,通过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所解决,但执法违法、执法不公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行政执法部门随意行使权力,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想方设法对有关政策变通执法、变味执行。特别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索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行政监察队伍力量单薄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行政监察职能的加强,涉及面宽,在履行职能时,感觉力量单薄,有点唱“独角戏”的味道,没有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五)监督与惩处难以执行到位
在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钢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职能。然而,在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调查难,在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缺乏力度、缺少手段、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执法监察过程中处理难、执行难、整改措施落实难。
三、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
要使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着重解决和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行政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政府应把行政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及时处理监察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应听取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吸收监察机关人员参与。二是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三是要坚持由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对干预、阻挠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和反腐败工作中,基层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势在必行。领导干部要克服“长官意识”,要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充分认识权力是委托、是责任、是服务,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所有行政监察干部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通过学习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拓宽视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理论知识“不够用”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监察干部的整体结构。凡新进入行政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坚持逢进必考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对口,熟悉业务。另外要推行考核奖罚制度、末位待岗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解决思想观念“跟不上”的问题。三是积极实践,提高行政监察干部工作本领。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去实践,去锻炼,解决实际能力“不过硬”的问题。
(三)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我国没有完整的行政程序法,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听证制度。并把它作为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对应的重要行政程序之一,展示了新的行政程序观,以此为契机,行政监察机关无论在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还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始终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开化、人性化。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四)主动介入,事前防范
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容易滋生腐败,容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部位要事前防范,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损失。
(五)查处典型,防微杜渐
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案件查处,案件查处是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二是要根据群众举报、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心慈手软;三是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要注意理顺执法体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加大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进程,实现和保障社会群体和谐,政治关系和睦,经济发展和顺,才能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人道政府。因此,广大基层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置身于法律、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探索新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新特点,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稳定落实在基层,把和谐构建在基层。
新华区监察局
新华区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开展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廉政勤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就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进行专题调查,总的感到基层行政监察工作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发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行政监察工作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行政制度创新与完善,给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行政监察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受到法律、制度的制约;三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接受监督和规范个人和行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贯彻实施行政法规的负责人,成为带头学习行政法规的典范,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提高,自行确定“土政策”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目前,基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学习行政法规法律,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制度建设,其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乱处罚、乱收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程序不到位,吃、拿、卡、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等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意识逐步增强。
(三)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绝大多数行政监察干部有如下特点:一是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理论政策水平较高,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强;二是有高尚品格,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使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三是乐于奉献、勇于实践、锐意创新。
(四)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减少了办事环节、避免了“暗箱操作”,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服务了老百姓,方便了纳税人,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有效遏制了“小金库”、“帐外帐”现象的发生,管好用好了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是开展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行政监察机关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程领域、社会保障、农、林、水、粮食“两补”、土地征用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不良行政行为、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了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三是加强行政作风建设,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作风,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查处“三乱”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有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等案件。
二、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监察工作在政治与经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难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依法行政,民主进程和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行政监察干部队伍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层行政监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宽;二是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精神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三是爱岗敬业精神差,不敢动真碰硬,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少数领导干部“长官意识”太浓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公开和民主进程中,大多数领导干部从政观念得到改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是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当成“主宰者”,视“班长”为“家长”,把一家之言,当成一锤定音,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长官意识”太浓。少数领导干部故意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公务活动“暗箱操作”,神秘化,不让群众知情,少数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导致越轨。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政府形象和经济环境影响至关重要。目前,通过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所解决,但执法违法、执法不公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行政执法部门随意行使权力,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想方设法对有关政策变通执法、变味执行。特别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索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行政监察队伍力量单薄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行政监察职能的加强,涉及面宽,在履行职能时,感觉力量单薄,有点唱“独角戏”的味道,没有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五)监督与惩处难以执行到位
在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钢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职能。然而,在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调查难,在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缺乏力度、缺少手段、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执法监察过程中处理难、执行难、整改措施落实难。
三、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
要使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着重解决和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行政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政府应把行政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及时处理监察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应听取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吸收监察机关人员参与。二是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三是要坚持由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对干预、阻挠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和反腐败工作中,基层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势在必行。领导干部要克服“长官意识”,要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充分认识权力是委托、是责任、是服务,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所有行政监察干部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通过学习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拓宽视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理论知识“不够用”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监察干部的整体结构。凡新进入行政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坚持逢进必考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对口,熟悉业务。另外要推行考核奖罚制度、末位待岗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解决思想观念“跟不上”的问题。三是积极实践,提高行政监察干部工作本领。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去实践,去锻炼,解决实际能力“不过硬”的问题。
(三)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我国没有完整的行政程序法,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听证制度。并把它作为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对应的重要行政程序之一,展示了新的行政程序观,以此为契机,行政监察机关无论在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还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始终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开化、人性化。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四)主动介入,事前防范
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容易滋生腐败,容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部位要事前防范,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损失。
(五)查处典型,防微杜渐
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客观公正评价本单位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实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现将“七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各单位、各部门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政办负责“七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还要求每个部门针对其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工作。
二、制定规划,措施到位
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我们制发了《关于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切实
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真正做到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有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总结,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有序,保障"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制培训等制度,每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镇上设有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有法制宣传栏。构建完善镇村法律服务网络,镇上设有法律援助站,并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小分队每年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深化“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广大村民依法建立《村规民约》,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全面普法宣法,通过“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逢单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实现“四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并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设法制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教师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广大教师进行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镇集贸市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六是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提高各单位领导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继续推行月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镇镇、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求各单位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四、深化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德”教育,定期对农村常见婚姻、赡养、邻里等纠纷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调处,并扩大群众参与面,以案释法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和带动群众自觉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不断凝聚发展的正能量,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义务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鼓励党员干部担当普法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是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建设。结合“平安”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禁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治理活动,以“三防一反”为内容的节前安全防范和以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为内容的节日文明出行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个别行业法治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三是法治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法律进乡村、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