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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残联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09 20:46: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民政残联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民政残联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和完善各项社区残疾人工作为内容,以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属真正感受到“方便在社区,活跃在残协”为标准,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共享经济和社会成果。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

1、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村(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担任。社区残协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社区残协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从实际出发,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可与社区村(居)委会合署办公,办公、活动场所挂统一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活动室。

3、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建设经费预算,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村(居)委会中要制作社区残疾人工作公务板,比较详细地反映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残疾人就业、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求助、求职志愿者、邻里助残、残疾人康复训练等项目统计档案,有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并有活动记录。

(二)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

1、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凡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助残,献爱心活动;杜绝残疾少年儿童因生活困难而失学,使社区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依托村(居)委会,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开展种植业、个体就业;积极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失业、下岗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社区服务网点和其他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应给予适当优惠照顾及减免,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有效地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卫生站),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组织指导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建立社区康复理疗室;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讲座。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网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4、社区服务机构有为残疾人服务项目并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5、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村(居)委会制定优惠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和民事调解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法律援助,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6、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7、协助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县社区残疾人工作成立紫金县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由贺子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2篇

一、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专干队伍建设。街道残联现有15人组成的专干队伍,划片区覆盖全街道残疾人工作。今年残联出台《骆驼街道残疾人工作项目化管理方案》和《骆驼街道残疾人专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了对专干队伍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专干例会制度,对专干进行思想教育和各类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专干政策熟悉,技能熟练,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二是健全残联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计划制订和落实机制。将残联工作内容列入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月度工作计划,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底有小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创建要求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康复等一系列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工作网络服务大厅。三是细化残联工作网络。充分发挥街道肢残分会的作用,完善《联志报》信息考核制度,调整版面,丰富版块。

二、落实优惠政策,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

1.扎实做好各类救助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大病救助工作。有18名残疾人经审核获得大病医疗救助,共计68582余元。二是开展特困救助工作。有43名残疾人经核实困难情况获得了4.58万元特困补助,及时缓解了他们生活困境。三是对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补助。第一季度共补助178人,金额52056元。四是对残疾车整治人员进行自谋职业补贴,第一季度补助18人10400元,第二季度补助16人9400元。对18名残疾车车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全额补助共计84700元。五是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提高残疾人扶助力度。到目前为止,全街道享受重残低保政策的有55人,共计补助金额为144900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238人,补助金额530601元;托安养工程共计79人,补助金额75945元。

2.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帮助23名条件符合且有养鹅场地的农村残疾人每人每年申请了100只小鹅苗。为6名轻度智障、肢体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沙河阳光家园建设。

3.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工程。依托城乡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网络和残疾人家庭搭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工作平台,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一是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通过社区卫生康复站,定期上门指导肢残者、智力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二是加强精神防治康复,健全精神卫生随访制度,定期回访、医疗救助,共为169名精神病人办理了免费服药。三是围绕区残联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目标,对74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筛查,完成复明手术27人。对19名视力残疾人进行了助视器验配。对37名听力残疾人进行了助听器验配,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对24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轮椅、助行器、拐杖等康复器材。

三、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一是积极组织文体赛事。举办了首届“残联杯”全区门球邀请赛,共邀请了区48支兄弟门球队伍参加。开展“爱心携手,共赏新城风貌”活动,组织助残志愿者陪同10位行动不便,久不出门的残疾人乘坐三轮车沿途参观海尚广场、新区府及箭湖广场等新城景观。组织辖区内14周岁以下特殊儿童家庭开展“亲子乐淘陶”活动,21名特殊儿童在家长和残疾人专职干事的陪同下进行了陶艺创作,在2小时的活动中,完成了创意笔筒,小熊、小狗等一系列充满创意作品,度过了欢乐的亲子时光。二是积极参与上级赛事。积极筹备7月份区残疾人运动会的参赛工作,组织残疾人运动队伍,制定训练方案,认真组织集训。

四、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残疾人慰问活动

一是以庆日为契机,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14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慰问总金额9800元,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慰问金额16000元,六一节慰问14周岁以下残疾儿童21人,金额4200元。二是在第13个全国“爱耳日”,邀请社区医生在三江超市门口举办广场活动,共发放资料150余份,并为老年人提供听力检查、量血压、中医搭脉等义诊活动,得到广大老年人的认可和支持。

下半年工作思路

1.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在组织建设上,要深化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在队伍建设上,要认真组织残联干事学理论、学业务,增强对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大胆创新残联工作机制,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优化服务,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构筑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落实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康复、托养、安居、助学、就业等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努力实现残疾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以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为中心,以困难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助学扶贫、结对扶贫、救济扶贫等,运用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努力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同时,以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政策落实按比例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积极开发适应残疾人劳动特点的公益性岗位。

第3篇

一、创建目标

年我市岐山县、凤翔县、陈仓区已被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称号。今年我市将按照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要求,开展“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省和国家检查验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已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的岐山县、凤翔县、陈仓区,按照创建标准继续保持并完善提高,建立白内障复明长效工作机制。

四、创建步骤

新增的创建单位,要按照“工作标准”和“评分表”要求,拟定和完善创建方案及工作计划,落实定点医院和所需资金,条件成熟即开展工作。今年11月前没有进行过检查的区县通过省、市检查验收。今年市级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五、经费保障

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市和县区的定点医院降低手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单病种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按比例报销;贫困患者(“低保户”家庭)纳入医疗救助体系,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由市和区县残联及财政落实补贴经费。省、市视工作情况对创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全面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检查。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

第4篇

在深化创业创新调研和结对联系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再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真情送服务活动,努力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工作氛围和“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力求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和群众得到实惠。

二、主要活动内容

县属各单位以组建各类服务团队的方式,面向创业创新主体,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为改善民生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科技、文化、医疗、信息、项目、资金、人才等下基层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受欢迎、覆盖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的送服务活动。

(一)开展医疗卫生进海岛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医疗专家下偏远小岛为群众诊治活动,免费向群众赠送药品,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渔农民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生殖健康环岛行”和“生育关怀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生局)

3、开展“关爱行动送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4、开展农贸市场肉类、贩运蔬菜经营户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二)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送戏、送图书、送电影)(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送体育健身器材进社区,开展社会体育骨干培训活动,开展渔农村社区国民体质监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3、组织送文化下工地活动(送图书、送劳动合同法、送职工艺术展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义工艺术团下乡慰问演出。(责任单位:团县委)

(三)开展送温暖到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情系渔农村”关爱活动,看望慰问困难群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开展重点优扶对象“关爱功臣”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开展特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四)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联村帮户”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

2、开展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活动,举办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责任单位:县人劳局)

3、组织开展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4、开展船舶行业的初中级技工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5、开展渔农村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6、开展“科技下田头”及举办“阳光培训班”活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7、组织开展“就业保障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劳局、县经济开发区)

8、设立“巾帼创业贷款”助推妇女创业。(责任单位:县妇联)

(五)开展政策法规帮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劳动合同法、海洋渔业法、税法、国土资源法、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协助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劳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

2、开展“安全生产日”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开展送法制电影下乡、送法制读本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5、开展专利申报和专利知识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6、开展碘盐“三率”宣传。(责任单位:县盐业局)

(六)开展资金项目扶村企活动。主要内容为: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工作,推进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服务工作,帮助做好结对企业有关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开展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境外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为企业安装内部安全保卫视屏系统,加强对企业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高技防能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开展渔农村通村联网公路建设,做好江南岛公交车开行调研。(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做好重点用海项目企业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6、开展“本地拟建、在建的船配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帮助指导企业申报商标注册,规范渔、农产品订单合同。(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8、帮助企业进行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开展渔农家乐旅游项目策划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渔农办、县旅游局)

10、做好船舶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1、组织开展“协调服务进重大工程项目”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筹建、生产过程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经济开发区)

12、帮助指导涉外修造船厂根据查验机构要求,落实相关监管设施工作。(责任单位:县港口办)

13、帮助长涂镇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6月初到6月上旬)

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召集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送服务活动协调会和部署会,安排工作任务。各参与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填写报送《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

2、实施阶段(6月上中旬)

为营造浓厚的送服务活动氛围,形成联动效应,原则上要求各项活动集中安排在6月上中旬开展。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未列入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整体方案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早组织真情送服务活动。

3、总结阶段(6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送服务活动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填写《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切实落实责任。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单位共同组织参与,各部门的送服务活动,均要由领导干部带队。已确定的送服务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参与,多方协调,认真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围绕送服务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真情送服务活动。

2、坚持统筹安排。各部门要把握好工作节奏,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活动。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进程,认真抓好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送服务活动实施进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切实加强协办单位的协作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完成。

第5篇

一、任务指标及实施时间

任务指标:免费为13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实施时间:年月日—12月31日。

二、受助对象及申报步骤

(一)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五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无”人员)患者;

2.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

4.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

5.其他贫困白内障患者。

(二)申报步骤

1.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按照“光明行动”项目受助对象条件,对本村(社区)内的白内障患者进行认真地筛查核实、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并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照《省“助残工程”——光明行动项目受助患者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城乡低保证、革命“五老”人员证、多种疾病证明等)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镇、街道残联审核;

2.镇(街道)残联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按照受助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初步确定受助患者,并在《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情况及初审意见;

3.镇(街道)残联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审批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报区残联复核;

4.区残联根据当年任务数,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批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网上填报录入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一)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患者手术费每例(单眼)约150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费用。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对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项目所需手术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省财政按每例(单眼)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2)区财政按每例(单眼)500元标准(从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给予补助;(3)不足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减免优惠,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财政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安排的每例(单眼)1000元补助资金扣除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等手术耗品所需经费后,由市财政按照分配给我区的任务数下拨,区残联按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定点医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向财政申请上级及本级补助资金并拨付给定点医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残联会同区卫生、区财政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配任务指标及经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组织督导、检查,验收;按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计划,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市残联。

2.区残联、区财政、区卫生等单位的职责分工:

——残联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卫生部门:负责选定手术定点医院;组织医务人员与残联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协调手术定点医院,为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二)认真组织摸底筛查,确定受助对象

区残联、区卫生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受助对象标准”,共同组织人员入村到户,做好受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工作。区残联应严格把握救助对象的标准,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审定受助对象,并把数据分别报送市残联、市卫生局。

(三)选择手术定点医院

区卫生局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作为手术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求有“扶残助残”的爱心和责任心,能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配置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所需要的手术显微镜等有关设备、器械及医务人员。手术医生应具有眼科专业医师资格,有熟练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能严格施行术前、术中、术后的规范化操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区残联与经区卫生局批复的定点手术医院签订相关工作协议,明确残联与医院的职责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四)采购手术耗材

手术定点医院根据市、区卫生局要求统一按照中国残联招标的指定品牌进行手术耗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手术耗品含:人工晶体片、手术缝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定点医院采购情况(含: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应及时报区残联、区卫生局备案。

(五)严格经费管理,落实、用好项目经费

1.区财政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项目的工作经费及手术患者的资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2.区财政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区残联也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等业务。

3.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将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六)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定期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经费落实、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残联组织区财政、区审计、区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定点手术医院的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广泛宣传发动

在宣传白内障的复明工作中,要重点宣传省、市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突出这一品牌,制定系列宣传方案,进行跟踪报道。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项目,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建立项目档案,做好手术录入、统计、上报工作

第6篇

的《关于在社区居委会建立全科医师工作站的通知》精神,有效组织开展我区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制度创新,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团队深入社区提供有效载体和平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进家庭,使患病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温暖,使亚健康人群享受到免费的预防保健等基本卫生服务,使社区卫生“主动、连续和全程服务”的要求得到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全面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双百”覆盖。

二、具体措施

在全区社区居委会按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的要求设置全科医师工作站,该站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队进社区开展服务的临时站点,非医疗机构。

三、设施装备

全区各全科医师工作站实行“装备、标识、公示牌、工作职责”四统一,主要由区卫生局提供或监制。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安排全科医师到所辖社区居委会服务1-2天,提供服务的全科医师为辖区责任医生,原则上保证一年不变。各工作站公示责任医生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和联系电话。

五、服务内容

社区责任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以下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工作。

(一)、开展社区健康调查,收集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参与社区诊断的制定和实施。

(二)、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配合中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系统管理工作。

(三)、开展社区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精神卫生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四)、提供可在工作站或家庭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五)、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召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广泛宣传建立全科医师工作站的意义和目的。

(二)、对接准备阶段:2013年2月-4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就建立全科医师工作站工作进行对接;区卫生局统一招标购置工作所需设施,统一制作全科医师工作站标识、公示制度牌及责任医生胸牌。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对社区责任医生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举行全科医师进社区启动仪式,全面开展责任医生进站工作。

(四)、督查完善阶段:2013年5月,举行月度实施情况汇报会,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第7篇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5、 配合卫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出现的资金管理制度。

第8篇

县委办:

1月10日,县委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这是县委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入赶超进位、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全面、客观回顾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深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20__年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眉办发 [2013]10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议定措施。现将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精神

按照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知要求, 1月27日晚及时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平同志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县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精神的意见。1月28日晚,召开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全面学习传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平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抓队伍、转作风。认真贯彻中央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要体现到抓项目、抓招商、抓民生保障上,要体现到提升工作效能上,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克难,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抓好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打破政策壁垒,在政策执行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四是谋大事,找亮点。着力寻找民政工作的突破口。五是认真落实民政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重点做好涉军人员维稳工作。

二、立足本职,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五包促五化”工作。局机关干部职工坚持周六对包抓的昌隆路北段进行清扫保洁,周内明确专人督促沿街店主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昌隆路北段卫生保持良好。局11名驻村包抓干部,按照县委 “五包促五化”活动要求,深入村组进行了党的十八精神宣讲活动,认真制定学习宣传计划,使党的十八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结合帮扶村的实际情况,深入一线,帮助包抓村组扎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稳定工作和困难群众慰问工作,促进包抓村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按照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召开会议,找差距、寻不足、议措施、落实了责任。各项工作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责任人,为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管理。近期,县救助站4名工作人员对全县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及时救助,实施救助36人,遣送15人,确保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

4、重点项目建设。狠抓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规划引领的要求,结合实际,针对扶眉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眉县十字山休闲养老综合开发、眉县公益性公墓、“阳光安居”惠民工程、眉县公共服务中心和眉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局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时与省市上级部门进行了衔接和沟通、奔赴四川与成都建川博物馆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商谈,制定规划。深入开展了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调研。

5、稳定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下拨了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督查各镇认真排查涉军人员情况,确保涉军稳定。

6、冬季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积极实施“9+1”的一体化社会救助工程,对困难群众实行分类救助 ,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及时落实救灾、低保、优抚、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资金,下拨春荒救济、冬令救济、临时救助及应急救助款,发放救助款167.1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147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6.8万元;发放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费542.6万元。入冬以来,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助金2755.96万元,下拨棉衣720件、棉被720床,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了节前困难群众慰问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按照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以抓民生、强保障构建幸福大民生为目标,把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坚持召开局领导碰头会。每周召开好局党组会议和局机关局务会议。加强工作沟通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研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梳理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结合实际,集思广义,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全局性工作,强化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增强抓工作、谋发展的能力。(包抓领导:李西平,责任股室:政秘股,责任人:李忠强)

2、健全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全县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知晓率,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补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抓好眉县十字山休闲养老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评审,征用或流转土地500亩,初步建成民俗风情商业街、葡萄观光园等。抓好“阳光安居”惠民工程建设,整合民政、住建、扶贫、残联财政等部门资金,完成重建户171户,危房改造户700户,搬迁户87户,无能力建房户30户,完成搬迁点供排水、节能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抓领导:郭领成,任锁军,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责任人:任文华。)

3、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推行重点优抚对象到县、镇医院住院就诊“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全县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定点限额就诊制度。将全县“三属”、7—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老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70年代以前参战参试人员纳入定点限额就诊救助范围,优抚对象持《定点限额就诊证》到各定点医院看病,在规定限额内全部免费。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和抚恤款的发放工作。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和双拥共建活动,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抓好扶眉战役纪念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年度投资6000万元,完成新征流转土地300亩,拆迁30户,修建旅游公路、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包抓领导:李永良,责任股室:优抚安置股,责任人:高丁朝,任晓峰)

4、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投资。做好项目申报衔接,积极争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包抓领导:李西平,责任股室:政秘股,责任人:李忠强。)

5、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在制度创新中不断深化。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实践探索,形成一套符合我县实际、行之有效的做法。村中急事、大事、热点事随时公开,一般性事务定期公开,做到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有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成果;做好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抓好眉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成3177平方米的综合楼,楼内装修、添置办公设施。建成800平方米的物资救灾仓库。建成县级社区服务中心、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民政保障服务中心。实施院内硬化、绿化、亮化工程;抓好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建成县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改扩建常兴镇社区、金渠镇社区;启动汤峪旅游开发区社区、青化社区服务站建设,配置办公设施;新建2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抓好眉县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依托经营性公墓建设,征用或流转土地100亩,修建墓区、停车场、牌坊、神道、供排水、专用道路等。(包抓领导:查金明,任锁军,责任股室:基层政权和福利事务股,责任人:马新建。)

第9篇

【关键词】国土档案;新农村;制度;管理

临朐县总面积1834平方公里,345个中心村,总人口83.43万人,是个人口和土地大县,近几年来,该县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并且以搞好土地档案工作为契机,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国土档案是土地历史的真实记录,具有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它详细记录了各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的情况,土地分类的变化及每一宗房地产的土地权属来源,交易变化过程,是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等国土工作的科学依据,与政府的工作和群众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为我们提供各种历史资料、数据,对揭开历史遗留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提高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加强国土系统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

临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县档案局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国土系统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将档案工作纳入分局总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各项工作程序,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档案监管运行机制,从而确保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保密、查借阅、统计、鉴定销毁、交接清点、安全管理及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并严格落实执行。

3.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将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等分门别类进行了整理,并全部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4.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县国土局和辛寨国土分局、寺头国土所全面开展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建立起了数字档案室。

5.加强档案安全管理,设立档案专用库房,配备了能够满足档案保管需要的装具和现代化管理设备,落实“九防”措施,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6.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编制了全宗卷、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电子目录等检索工具,搞好档案查阅利用,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主动编写为国土资源管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生产服务的档案资料。

目前,县国土局存储各门类档案共218135卷(件、册),安装了规范的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录入各类档案目录15万条,做到了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目录清晰,案卷标题明确,装订规范整齐。2015年底,顺利通过了省特级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评审验收。

二、以完善土地管理档案档案为契机,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展开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意见》,强化措施,不断创新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机制,使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成为新农村建O的重要促进力量。

1.加强档案基础建设,确保档案质量。加强对镇(街道)机关、站所、社区、中心村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指导,实现了完整收集、规范立卷、注重利用的目的,科学规范了农村档案工作。建立了文书、财务、换届选举、村民、土地延包、流转、农业科技、税费改革、粮食直补、下乡补贴、党建、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文明户创评及特殊载体等门类的档案,案卷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2.以人为本,健全民生档案工作。与组织、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残联、国土等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面向特殊人群的社会福利以及农村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劳动力、计划生育、农村教育、农村党员、惠农补贴、村民宅基地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等,形成了涵盖整个民生的档案管理体系和服务利用体系。

3.以点带面,稳步全面推进。根据《山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实施办法》、《潍坊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按照“以点带面,加强指导,全面推进”的思路,结合临朐县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在五井镇、寺头镇和城关街道兴隆村、李家庄村、寺头镇宫家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村创建工作,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和总结适应临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档案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逐步形成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档案工作机制与档案服务方式。

第10篇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教、文、体、广播电视,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综合协调等八个工作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及时跟踪掌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信息,牵头做好重点项目的谋划编制与跟踪推进服务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跑省跑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抽调2-3名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编报工作。

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各项目工作组要及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项目谋划、编制、跟踪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要带领相关部门抓紧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扎实做好争取项目的前期工作。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指定本项目组中的主要单位做好本组项目的牵头协调和整理汇总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部门项目的跟踪推进和问绩问效工作;要拿出工作计划,加强对本系统项目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工作指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督办项目计划的落实。市发改委要按照综合协调组的要求,坚持项目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协调组要加强项目编制、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及金融等部门要为项目策划编制和跟踪推进提供信息指导、政策服务和要件支持。

第11篇

这次市老龄委全委会议,听取了_同志关于20__年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大家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和“爱老奉献年”活动方案,并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老龄办要根据大家的意见,抓紧做好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关于去年的工作,于敏同志已经做了总结,应该说,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老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实际效果也不错,是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概括地说,是有了新气象,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展。

一是,有了新气象。从老龄工作机构看,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对市老龄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增加了市残联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出现了一批新面孔,老龄委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增加了老龄办行政编制,老龄工作专职队伍进一步加强。从工作方式看,建立了老龄委和老龄办两个层次的主任、副主任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主任、副主任都按要求坚持深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探讨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开展。

二是,呈现新面貌。表现在: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老龄宣传工作的意见》,开通了泉城老龄网站,并与国家老龄网链接,成为展示我市老龄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联系社会各界及广大老年朋友的桥梁和纽带;与___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泉映晚霞”老龄工作专版。每隔一周出版一期,内容丰富,很受广大老年朋友喜爱。这些都对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宣传老龄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发挥了良好的作用。②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市民政部门在街道和社区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组织开展了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卫生部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为老年人免费查体、送医送药上门活动,查体近1.3万人次,优惠或免收查体费近10万元。在万名农村老年人免费游泉城活动中,市民政局、农业局给予了热情赞助,园林、公安等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老龄委的其它成员单位也积极落实各项承诺,形成了共同为老龄工作献计出力的可喜局面。③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级老龄办根据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他们的组织协调下,整个老龄工作有形式、有内容,丰富多彩,效果明显。

三是,取得新进展。突出表现在:①老年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充分发挥了“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和“148”老年人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作用,认真解决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行为,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老年人权益保障年”承诺的80件实事,全部按时完成,这项活动的开展也使得去年成为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更多的一年。②老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年共筹措资金60万元,在全市农村建设了141个老年活动基地,统一配备了图书、健身器材等,成为老年人学习、健身、举办活动的好去处,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新建老年公寓6处,增加床位190张。③老有所养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体系。全市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年人全部实现了应保的参保,供养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60岁老年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趵突泉办事处利用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全市第一家托老所,开辟了老年公寓之外的一条新的针对特殊情况老年人的养老方式。④老年人尤其是城市老年人文体活动更加丰富。老年人文体网络更加健全,举办了首届老年人田径运动会、老年人健身操比赛、健康老人才艺大赛,既充分展示了我市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又是我市老年人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的真实写照。⑤尊老敬老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老有所养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老年人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加大了对尊老敬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了11个先进村(居)老工委、17个老年活动基地示范点、10大孝星、10名敬老模范、10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等典型,并组织部分典型人物组成尊老敬老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 市五个县(市)区作专场报告,使敬老尊老的传统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老龄委工作机构和广大老龄工作者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今年的老龄工作,于敏同志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和意见,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希望老龄办认真吸收后形成今年工作的意见。下面,结合我市老龄工作实际,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去年12月12日,国务院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表明了我国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态度,并为发展老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方针。对照白皮书的要求,应该说,我市老龄工作任重道远。比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高龄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社会人口扶养比不断提高,对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影响到社会代际关系的和谐。特别在农村,由于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使农村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老年人群的贫困化和边缘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这些做老龄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对当前老龄的趋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要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进一步统一,积极研究,认真对策,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有丝毫的松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老龄问题是个全社会的问题,做好老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这方面,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弘扬新型的孝文化,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群众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尊老爱老敬老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企业家自觉加入到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好事的行列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

(三)落实措施,实事办实。老龄问题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解决老龄问题,既要着眼于解决全局性的问题,从机制、制度健全完善等方面下功夫,又要扎扎实实解决好老年人的实际问题。首先,要落实好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___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现有的各项老年人政策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二是围绕“爱老奉献年”活动,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实实在在做几件惠及老年人的实事好事。对工作计划中确定举办的各项活动要认真策划好、安排好、落实好,好事办好,见到实效。三是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把为老服务的各项措施制定好,实现好。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基本医疗待遇的落实。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推动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涉老纠纷处理在萌芽阶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制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全方位做好各项老龄工作。要把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各级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工作机构健全,干部队伍稳定,活动设施完善,服务项目丰富,考评机制科学的老龄工作新局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老年人联系的渠道,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做关心老龄事业的表率。

第12篇

(一)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二)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本区域内的就业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县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因就业而退出低保人数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并实行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县政府每年要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全县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年底前各乡镇、各社区、各行政村要全部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实现微机自动化办公,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制度)要求,保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村级工作站办公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要基本上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从事就业信息、劳动保障协理工作。

二、拓宽就业渠道,增大就业容量

(一)围绕发展壮大服务业抓好就业岗位开发。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作用,从市场需求和人民群众需要中发现和培育就业岗位,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文化服务等服务领域和就业新门路。充分利用新建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服务外包、物流管理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

(二)继续面向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2009年全县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

(三)继续优化普惠制就业培训。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2009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就业培训工作,重点从实效上抓好落实。一是利用我县12所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面向社会开办专业技能培训,为城乡广大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服务。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针对乡镇经济发展需求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并针对社会需求加大对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岗位对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三是采取校企合作办学方式,有针对性进行培训。

继续按照《盘锦市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课时标准及职业介绍补贴标准》要求发放就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积极开展培养小老板行动。为全面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总体要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培养小老板行动实施方案》(大劳社发〔2009〕14号),方案要求全县2009年培养小老板自主创业200个,带动就业1700人。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五)为促进就业,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2009年计划提供1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重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劳动行政部门要妥善处理法律规定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问题。按照法律要求,对政策进行完善和规范,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操作办法,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继续执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06〕10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业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零就业、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招用,凭有效证明可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三)严格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对民政部门认定集中安置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定额减征增值税、营业税。对单位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五)开展全民创业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创造活力。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创业服务组织,组织和协调创业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环境,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经营咨询、提供创业社保补贴等创业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七)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两年。对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县按照市规定的25个微利项目执行。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集中使用残疾人或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的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服务。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拓宽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从贴息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新增信用贷款补偿机制。

(九)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承担1/3。

(十一)对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和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其原享受的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待遇可保留12个月。

(十二)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财政设立就业专项资金,本级安排的就业资金不得低于上年和本年可支配财力的1%。不足部分在年度执行中足额筹集。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四、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一)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加强部门间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统一加挂“人力资源市场”牌子,并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求,规范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劳务输出工作(含国内、国外劳务输出),安排专职专人负责,并制定出台相关的扶持和鼓励政策。扩大劳务输出数量,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对积极组织输出就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劳务输出费补贴。

(三)县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要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为重点,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四)要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在我县和全市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要切实加强登记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指导和服务,建立用人单位岗位资源信息库,实现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一点登录,动态管理,实现用工信息与求职信息充分对接。

(五)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失业者,以及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培训定额补贴。对“4050”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不足弥补实际培训成本的,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搞好培训的积极性。要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实行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进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要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在公益性岗位上从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含5年,计算年龄截止到2008年底),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从2008年起,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增加工伤保险补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在单位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0.5%,县财政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工伤保险数额的100%给予补贴。

对城镇低保户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未就业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回原籍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逐一登记,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县、乡镇政府要根据政府对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需要,积极培育和购买一批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及时提供岗位援助,确保困难家庭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在登记当年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