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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28 12:30:57

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报告

第1篇

XX:

根据《XX》的工作要求,XX(以下简称“XX”)进行了认真部署、积极推动,现将XX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以下简称“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组织、部署情况

(一)制度建设

XX对乱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XX》,并结合XX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对此次专项乱象整治工作的落实进行阶段划分,明确各阶段的排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架构

根据此次排查工作要求,XX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成立了以XX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XX部负责统筹,XX风控合规岗、部门合规联系人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XX部负责总体牵头组织此项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自查方法与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工作,汇总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向XX报告。后续XX如下发工作通知,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XX部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细化XX工作方案,与XX做好对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查、核实,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

3.XX部等部门根据主要责任部门的需要,做好数据提取等配合工作。

(三)自查区间

2019年度到2020年5月期间中介渠道和业务,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四)自查要点

根据XX工作要求,此次排查要点主要包括:

1.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乱象整治要点

(1)是否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与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3)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如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编造虚假中介渠道业务、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或者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4)是否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

(5)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没有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6)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7)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未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8)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9)是否存在不规范创新行为。

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回头看”工作要点:(包括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保险公估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1)是否未所有从业人员按时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介系统)办理执业登记。

(2)是否及时未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

(3)是否存在违规避税、套取费用而虚挂虚增的人员。

(4)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5)在2019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中自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进行整改。

(6)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机制是否健全。

(7)在同口径前提下,保险公司在中介系统、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系统、保险公司自身人员管理系统以及对外公开披露这四个方面的从业人员数据是否一致。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工作实施情况

2020年X月XX日,XX召开月度合规例会,启动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会议由XX部负责人、XX岗参加会议。会上XX部就此次工作的背景、要求和行事历安排等进行了宣导,并现场与各责任部门就具体开展方案进行讨论,确定工作标准和流程。要求XX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结束后,XX也根据工作要求,召开了中介渠道业务自查工作内勤宣导会,由XX部负责人对于排查工作部署落实做具体指示,推进落实工作开展,要求各条线认真排查,推动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坚决防止相关风险扩大扩散。

(二)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为落实相关工作,2020年6月,XX结合正在开展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合规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向内外勤、客户宣导相关要求,营造活动氛围。在推动排查开展的同时,XX下发了根据XX部制作的调查问卷以及考试试卷,使用问卷星开展了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线上考试,统一安排全体内勤和高经以上外勤参与测试,深化对本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排查工作,XX主要依据XX下发的排查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参考XX风险点模型,并使用排查期间内已经完成的各项相关排查工作如全面风险排查、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排查、2019年中介市场乱象排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排查、2019常规稽核和检查工作结果,确保本次工作排查落到实处。

具体方法包括:

1.中介渠道业务自查重点

(1)是否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与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2)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3)自查结果:XX。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

①虚挂应收保费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②虚开税务发票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③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编造退保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④虚构保险合同骗取保险金、编造或夸大保险损失虚假理赔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⑤编制虚假中介渠道业务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⑥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⑦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⑧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⑨其他问题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4)是否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

①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②非法集资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③非法传销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4)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没有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开展保险销售活动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②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开展销售活动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5)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6)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未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7)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8)是否存在不规范创新行为。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回头看”工作要点:(包括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保险公估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1)是否未所有从业人员按时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介系统)办理执业登记。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2)是否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3)是否存在违规避税、套取费用而虚挂虚增的人员。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4)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5)在2019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中自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进行整改。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6)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机制是否健全。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7)在同口径前提下,保险公司在中介系统、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系统、保险公司自身人员管理系统以及对外公开披露这四个方面的从业人员数据是否一致。

自查方法和标准:XX。

自查过程:XX。

自查结果:XX。

三、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XX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本次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中开展了各项排查工作,截止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发生,之后XX还将持续进行摸排和调查,防范问题的发生。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本次排查时间紧,任务重,排查项目较多,同时XX近期业务任务重,各条线合规联系人工作繁忙,不利于日常合规工作的延续和开展。后续将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持续关注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XX需对前期排查结果进一步巩固落实,对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其他机构发现问题也需在本机构做好相应排查,确保同类问题不重复发生;

2.在8月31前,XX需对内外勤职场、销售人员自媒体平台、投诉案件、代理人档案等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是否仍有遗漏的违规课件、违规宣传材料、行销辅助品;是否存在未及时注册和更新中介系统人员信息的情况;尤其是近期离司、调岗员工,对工作交接的材料需重点关注。

3.高度关注日常早会、培训宣导以及销售人员朋友圈发布内容,在业务冲刺中严防使用“停售”、“限额”、“秒杀”进行炒作,不得利用监管新闻抬高我司、诋毁同业。

4.结合正在开展的“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行动,XX仍需持续对相关内容做好学习宣导,在日常工作中对重要风险点保持高度敏感性,在整治好存量问题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充分遏制增量问题。

五、总结

以上就是XX本次排查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今后XX仍将持续高度重视相关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培训宣导,同时加强流程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特此报告

第2篇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晓剑率领公用、城管、建设、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育英巷市场,就市民反映多头部门管理交叉陈积多年“脏乱差”问题进行现场办公,限期治理。目前,该市场环境得到了较好改观。

拓宽改造了剑江北路、开发区龙山大道及北出口,竖立了大型电子公益宣传显示屏,新建了民族特色的仿古公交候车亭,为都匀城市环境的“脸面”增添光彩,目前,环东路、剑江南路、两座剑江河大桥正在紧张有序地实施中。

还有市民反映的庆云宫与云宫小区结合部的人行道被长期占有为菜地、洗车场等,会云桥附近马路市场混乱、文峰小区不规范经营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以上成绩都得益于都匀市以全省上下积极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八个一”工程和“把都匀打造成人们向往的休闲度假胜地、建成贵州南部中心城市、大西南出海通道上明珠城市”城市定位,全市努力工作的具体体现。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2007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其中4月30日和10月23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高金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分析了我市“整脏治乱”工作形势,要求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要通过“整脏治乱”工作的开展提高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打牢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切实将“整脏治乱”工作与把都匀建设成为西南出海通道上的明珠城市结合起来。5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晓剑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整脏治乱”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重点抓好厕所、车站、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多头管理部位、占道经营等“整治”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都匀市已将“整脏治乱”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盘子,从制度和经费上予以保证。

领导靠前指挥,部门齐抓共管

一年来,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高金林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杨柳街镇剑江河源头现场办公协调处理市民关心的剑江河水污染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晓剑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育英巷市场,就涉及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谷华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都匀管理处、省公安厅贵新交警三大队等单位一起对辖区高速路段农民非法设置加水点进行集中整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志龙、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等市政府领导针对场天市场脏乱、城市客运车辆乱停乱行乱靠等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成效,市委书记高金林、市人大主任吴建成、市长胡晓剑、市政协主席刘光乾等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市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2007年度“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进行认真考核。目前,都匀市已初步考评出了2007年度“整脏治乱”工作前三名和后三名,即将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奖惩。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城乡对“整脏治乱”工作开展调研、监督,提出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由于有了市四家班子领导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指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全市“整脏治乱”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借助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和都匀火车站搬迁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政策,都匀市先后筹资2.21亿多元新建、拓宽改造了剑江北路(客车站至会云桥)、环城东路、文峰路、民族路、新华路、开发区山大道等12条城市道路;筹资1.18亿多元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个;投资1200多万元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等处安装城市监控系统,对违反城市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及不文明行为等进行监控和温馨提示;投资116.5万元,新建公厕4座改建水冲式公厕24座;投资112万元,新建、改建垃圾中转站3个、垃圾池11个;新建改造独立式水冲式公厕40个,规划垃圾处理场2个(其中医疗废物处理场正在建);投资298.2万元,建成城区主干道独具地方民族特色的公交候车廊30个;投资373.9万元,完成食汇街、百子桥、文峰长廊、水上体育中心、河滨路等路段灯饰安装,打造了“十里匀城看剑江”的亮丽旅游景观;投资324万元更新淘汰了部分城市陈旧的公交客车,以提升了城市新形象;投资65万元对西山、东山、文峰园等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投资103万元对育英巷市场排水系统、道路、路灯及周边环境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整治;拨出专款20多万元用于“整脏治乱”专项活动及组建10多人的专业清理队伍对城区“野广告”进行清理;投资3万多元新增道路临时停车点19处530个泊车位。

同时,全市各乡镇办事处也积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大了基础设施投入,如小围寨办事处投入经费11万多元对大河度假区、乡村公路、社区院落等道路、公厕、垃圾池进行维修处理。文峰办事处就市民反映庆云宫、文峰小区、育英巷市场等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积极投入人力财力与城管、公用和环保等相关单位协调妥善解决了多年遗留的老问题。墨冲镇筹资30万元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街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聘请清洁工。坝固镇筹资3万多元维修街道路灯、清理排污沟渠、绿化街心花园及聘请清洁工等。杨柳街镇筹资3.5万元清理暴露垃圾、河道、建设垃圾池等。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都匀市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达3亿多元。通过对改造道路、配置绿化、亮丽、环卫等基础设施,改变了城市的落后面貌,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治成果

今年,都匀市建立了“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九大长效管理机制”(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管理机制;建立废旧物品管理机制;建立“白色”垃圾限制使用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客运车辆管理机制;建立旧居民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禁止横穿马路、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管理机制;建立环卫费收取管理机制;建立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建立“整治”工作考核机制),打好三个战役(即拆除违章建筑;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整脏治乱”宣传教育工作),搞好两个调研(即对部门职能下放办事处、社区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对如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行调研)。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整脏治乱”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确保了“整脏治乱”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和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为查找和整治“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市整治督查组通过明查和暗访等方式对占道经营、占道修车租车、乡镇所在地、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城郊结合部等进行了重点专项督促检查。

州市联合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军人、学生集中对黔桂铁路沿线、剑江河及小河河道、排污渠、绿化带等地的垃圾进行彻底清除,使城区铁路、河道、小街小巷等地的卫生死角得到了彻底清除。

同时,为加大督查力度,都匀市聘请了10名热心群众为“整脏治乱”工作评议员,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及驻匀各单位进行督查。发现“脏乱”问题,直接向所在地“整治”办反映,市“整脏治乱”领导小组每年对群众评议员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群众评议员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针对政府及政法系统等相关部门的个别车辆驾驶人常以“执行紧急公务”为托词,随意在道路上乱停乱放,极大影响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损害了国家工作机关良好形象。为此,交警根据市“整脏治乱”工作精神,对“特权”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求特种车辆确为“执行紧急公务”需临时占道停车时要开启警灯。对乱停乱放的“特权”车辆一律进行处罚,同时将违法行为抄报给主管部门或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经过整治,交通环境得到了改善。

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饭店、旅游接待点、旅游景点和景区、贵新公路沿线公厕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的公厕进行集中“整治”,对设施不全、破旧简陋、无水冲洗的厕所进行改造,确保公厕以及周边环境状况改善。

小围寨办事处针对大河农家乐旅游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制定了整治方案,着重从完善景区垃圾池等相关配套设施、拆除违章建筑及简易厕所、清运垃圾、与经营户签订环境“三包”责任书和建立“村民自治”的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整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形成组织监管与群众监督并行互补的新格局。坝固镇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与相关单位、经营业主及村组签订责任书,加强和建立集镇环境、车辆、摊点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墨冲镇建立有可操作性的“整脏治乱”长效机制。把集贸市场、肉市和餐饮店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整脏治乱”的制度和长期坚持,镇容镇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杨柳街镇对集贸市场及公路边门面乱搭乱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对沿街沿公路等地的乱搭乱建行为予以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制”原则,都匀市将“野广告”整治工作纳入长效管理,建立了专业队伍,每年投入20多万元,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设置了20多个“便民广告信息栏”,公布了举报电话;城管、公安和工商等部门联合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和网通等单位,在取证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都匀地区800多户乱张贴非法广告业主电话进行了停机处理。公安、城管等部门也加入“野广告”专项整治中,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专业队伍加大清理工作力度。目前,都匀地区主要街道清除率达95%以上,社区、楼院清除率达90%以上,基本达到了“野广告”不露天、不过夜,无二次污染的效果。

为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整脏治乱”工作中主力军作用,都匀市积极开展“万名学生迎奥运、整脏治乱、小手牵大手”、“保护母亲河,美化家园你我同行”等大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区16所中小学近万名学生参加到活动中,在市区设立文明卫生监督岗,组织少先队员、青年团员和社会志愿者清理河道两岸垃圾、创建“少先队文明示范街”等活动;在市区开展收集废旧物品活动,并将回收销售款项用于制绿色布购物袋,发放到各家庭,倡议市民从我做起,人人动手,营造健康文明、卫生有序的生活环境。

整合社会力量开展投入“整脏治乱”。经过集中培训,精心挑选了由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干部、综治协勤员和“4050”人员以及爱卫办管理的市容卫生监督员等组成的共400多人的“整脏治乱”社会监督员队伍,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要求,将“整脏治乱”监督工作落实到了最小单元。从“4050”人员中选出一批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人担任“居民楼长”。该“居民楼长”服从所在辖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管理,加强组织纪律,认真履行“整脏治乱”、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职责,及时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沟通解决本居民楼区域的“脏乱差”问题,与居民共同维护整洁有序卫生环境。

都匀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为主要阵地,做好宣传动员,在新闻媒体刊发《投身“整脏治乱”建设美好家园——告全体市民书》,在《黔南日报》开辟《“整脏治乱”都匀在行动》专栏,不断刊发整脏治乱工作文章,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在《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黔南日报》、黔南电视台、都匀新闻网等各级媒体刊发相关文章200多篇(含图片),编写《工作简报》50期。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公民”等创建评选,对广大市民和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都匀市民“十不”行为规范、“都匀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礼仪教育实践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倡导全社会参与“整脏治乱”工作。

全市各单位积极开展了以“八个一”工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对如何开展“八个一”工程和做好“整脏治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此系列活动的开展,共带动上万人次市民参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

目前,都匀市按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精神,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履行职能,重点在“建立九大长效机制”、打好“三个战役”、搞好“两个调研”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市“整脏治乱”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施“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问责制度。对各单位各部门在“整脏治乱”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视不同情况先下发《整改通知书》、《督查通报》、《整改令》、《督查令》、《告诫令》等。对工作不力者,将由组织、纪检部门予以问责。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五创”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彻底整治我区部分街巷等地段“脏、乱、差”现状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还市民一个规范、有序、洁净的城市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乡、街道办事处城管环卫工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城管局),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5月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市容秩序重点治理我区辖区内摊点乱摆乱占、棚亭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靠、广告乱贴乱设、垃圾乱倒乱扔等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违章现象。

1.火车站、汽车站、商贸区及学校周边等窗口地段;

2.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周边地段;

3.市容违章情况多发地段。包括花板桥市场、6906马路市场、站前路火车站非法夜市集中路段、土桥巷、炮台山新胜巷、炮弯巷、巴陵大桥周边、马壕路、建设北路、皮塑巷、白杨坡路、李家冲路、工农巷等。

(二)环境卫生重点整治16个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中村”、居民区、集贸市场周边、火车站周边、汽车站周边、内湖水体周边及铁路沿线。

五、整治内容

(一)开展以整治出店占道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二)开展以整治“两车一废”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三)开展以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四)开展以整治马路市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皮塑巷、五里牌东路、炮台山路、北港北路等路段为整治重点;

(五)开展以整治早点、夜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辖区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

(六)开展以整治车辆乱停、乱靠、占盲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五里牌街道办事处辖区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

(七)开展以整治商业促销、游商游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站前路商业步行街周边为整治重点;

(八)开展以整治建筑工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为整治重点;

(九)开展以整治乱搭棚亭、乱挂横幅、乱拉网线、乱设摊位、乱晒衣物、乱种小菜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十)开展以整治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十一)开展以整治各乡、街道、村、社区卫生死角、清除累积垃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六、整治标准

(一)市容秩序

1.临街门店外无乱堆物品,无出店经营或占道经营现象;

2.临街门店无乱牵乱挂、晾晒衣物,无乱搭乱建现象;

3.临街建筑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条幅现象;

4.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随意停放占用盲道、人行道现象;

5.街道无流动摊贩、无乱设摊点现象,无马路市场(6906马路市场经营摊点要全部上台阶经营,达到“扫干净、摆整齐”标准);

6.临街门店门头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立招牌和灯箱现象;

7.夜市、早点经营户按规定经营,无违规占道、乱排放油烟、污染路面现象;

8.“两车一废”店规范经营,无污染路面油污、水渍。

(二)环境卫生

1.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9小时,道路卫生达到“六无六净”标准;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道路卫生达到“六无五净”标准;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收集清运密闭化;

3.垃圾屋、垃圾收集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完好、数量足够,周边无洒漏垃圾;

4.内湖水体、铁路沿线等外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将每条街道的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查机制,“既督人,又督事”,“既督工作落实整治情况,又督整治完毕是否出现反弹情况”,将各乡、街道办事处本次整治工作列入年终考评,并将每次督查情况通报全区。

第4篇

《贵州日报》于8月9日发表《正视不足积极进取》的评论员文章,认为3县整治工作排名靠后,但他们并没有在黄牌警告的压力下一蹶不振,反而将挫折化为动力,以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推进整治行动。这种承认落后,不甘落后,见贤思齐的态度和精神,使得3县重新赢得了尊重。发现不足,奋起直追,这是一种可贵的责任感。

知耻而后勇的精神值得鼓励和赞赏,但如果把“后勇”的劲头早一点发挥出来,变“后勇”为“先勇”,相信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目前是巩固“整脏治乱”成果,继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3县在短时期内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对今后的工作有何经验借鉴?我们该以什么态度对待这项工作?本文能对我们有所启迪。

关岭自治县县城农贸市场昔日拥挤、脏乱的现象如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348个整齐排列的肉类、豆制品、蔬菜、干菜、土特产、熟食品、水果等摊位。家住附近的吴正芳高兴地说:“过去的菜场满地污水浑泥,我们买菜时都是踮着脚尖进出。现在菜场治理干净了,宰鱼的污水、卖剩的烂菜叶随时都有专人清理,垃圾日产日清,让人买菜都有好心情。”

望谟县城主干道干干净净,穿城而过的红水河赋予了县城灵动之美。

水城县金山路小广场,晚上8点整。社区便民服务室的音乐准时响起,附近13个院落的不少居民翩翩起舞,广场四周围满了纳凉的群众,人们欢快地聊天、嬉闹、散步。

这是日前记者随省整治办一行前往关岭、望谟、水城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检查工作时看到的一组画面。

在2006年度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目标考核中,水城、关岭、望谟因县城卫生治理差、暴露垃圾多、“城市牛皮癣”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和车站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于2006年12月30日被省文明委、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和“流动黄牌”警告。

半年来,3县变压力为动力,通过采取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市民教育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城乡面貌有了很大改善,文明程度有所提高。

今年3县向省整治办提出摘牌申请,经省文明办、省整治办委托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实地复测通过,于8月7日正式摘除“流动黄牌”。

关岭:上下一心,建美好家园

去年12月30日,关岭“整脏治乱”工作列全省倒数第二,被流动黄牌警告。

半年来,关岭自治县把整脏治乱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和“重点整治、以点带面、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措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摘牌”行动。

17岁的蔡雪松担任交通协管员已经有些日子了。之前,小伙子一家仅依靠每月不多的低保金生活。小蔡告诉记者:“群众现在都很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走上了斑马线,过去乱穿马路,跨越绿化带的现象看不见了。”县委县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治。同时将小城镇建设、低保户吃饭等问题与“整脏治乱”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向低保户提供环卫、协管等就业岗位,频频打出“组合拳”,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半年来,该自治县共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改善目前城镇设施基础差、配备不足、损坏严重等状况。其中,投入资金160万元,维修改造县城老车站至天桥加油站公路约1.5公里;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新建厕所、安装果皮箱;投入资金100万元,扩建农贸市场。并新建固定垃圾池;增购流动保洁车;增购环保垃圾车、洒水车;增设各类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及交通管理摩托车等。此外,全县13个乡镇也分别投入约260万元资金,加大农村“整脏治乱”工作力度。

7月中旬,经省整治办委托有关中间机构测评,关岭自治县的群众满意率达77.51%。

望谟:文明之花盛开小城

望谟县委、县政府认真总结教训,针对需要整改的8个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时间、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负责单位、整改达到的效果;建立整脏治乱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综合管理、督促检查、集中整治。其中,县财政拨出500万元专项经费,为城管部门添置垃圾车、清障车、洒水车、宣传车5辆,修建公厕5个,增设垃圾箱、果皮箱148个,县城里安装了500多盏路灯,制作了县城交通标志、标牌、标线。

同时,该县把“官员问责”制度、居民自住房环境卫生监督办法成功引入到“整脏治乱”工作中。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该县对9个工作措施不力,整治效果差、卫生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其中有7家被挂出流动黄牌警告;对2名单位一把手进行戒勉谈话;向单位、企业、个体户、居民发出“整改通知书”300多份。经过半年努力,社会风气得到改善,使“自己的家园自己管,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7月中旬,经省整治办委托有关中间机构测评,望谟县的群众满意率达75.88%。

水城:让群众享受真正的实惠

去年底,在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目标考核结果中,水城县排名最末,被通报批评,同时给予流动黄牌警告。

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调查数据表明,在群众满意度调查的25项指标中,水城县有11项指标排最后一名,得分率为53.51%。县主要领导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提出“整脏治乱”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

长期以来,滥坝镇小山社区广场脏乱差问题严重,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居民们意见非常大,在水城县11项排名最后的指标中,涉及该社区的就占4项。为彻底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城管、公安等10余个部门联合,展开专项行动,短时间内使广场面貌焕然一新。

饮食摊点不规范,卫生条件差,也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县整脏治乱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无证经营户补办了证照,加强了对双水新区及乡(镇)291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先后8次对生活饮用水、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脏”、“乱”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了双水新区流动摊贩,并将之集中到一条背街进行定时段、定地段和定标准进行管理。

市容市貌直接影响水城县的整脏治乱结果,也是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5项,督办15项,涉及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生活垃圾、乱停乱放等诸多方面。

今年1月至5月,水城县共投入资金355.54万元,逐步完善双水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在双水新区设置交通标线,购置清障车。解决了交通干线沿线乡镇、集镇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清查黑车,杜绝客运车辆超员、农用车载客现象。

第5篇

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店外经营、城市牛皮癣等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治理一反弹一再治理”恶性循环,营造良好的营商安商软环境。

一、问题情况

城区内依然存在少量流动摊点和自发形成的小市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夜间主次干道、繁华街巷露天烧烤有所探头。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城区市容环境,不利于在客商面前展现我县城区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主要原因

由于老城区在车辆停放、农贸市场、烧烤经营等方面规划较为滞后,造成了相关停车场及停车设施配备不齐全、停车困难,流动摊点和露天烧烤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宣传发动

召开营商环境改善工作专题会,梳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抓落实。通过出动宣传车循环播放、发放宣传页、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布市容环境整治通告和各类专项整治通告,同时对辖区内流动摊点、露天烧烤、城市牛皮癣、店外经营等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二)集中治理

1.露天烧烤市场规范管理:对露天烧烤实施集中整治,占用人行道路、露天经营的烧烤摊点一律取缔。有独立经营场所在室内经营,违规经营的送达法律限改文书,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烧烤摊点予以强制取缔。

2.城区秩序集中整治: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彻底清理城区内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各类经营性活动必须进场、进市、进院、进店。整治城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3、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集中大规模清理违法小广告,特别是对城区建筑物外墙、电杆、路牌、站牌、护栏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乱喷涂、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全面取缔城区违法小广告。

4、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管理,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城区乱停现象。严管重罚,加大对城区违规停放车辆查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早中晚分队全天候巡查,加强高峰时期巡查力度;出动宣传车宣传,发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整治联合通告宣传材料。

(三)加强日常长效管理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二、整治时间

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四、创建整治责任分工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14年7月起到2014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7篇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重点

整治时间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为期15天。

工作重点是清理整治城区范围内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清理整治乱贴乱画和各类非法小广告,强化市政设施、亮化设施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行;所有沿街单位都要在各自门口悬挂灯笼,并在本单位用地内的行道树上悬挂彩灯进行亮化;遇有降雪,及时清理门前三包范围内冰雪,确保道路畅通;强化供热、供气的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

清理整治辖区管辖范围内卫生死角及204国道管辖范围内两侧卫生死角;督促城区村庄及时清运村内乱倒建筑垃圾和乱贴乱画等违法小广告;遇有降雪,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处置积雪、积冰,保证道路畅通,保障社会秩序。

(二)沿街有关单位

烟台路、路、威海中路、威海东路、黄海中路、上海路、北京路等主要路段沿街所属有关单位都要在各自门口悬挂灯笼,并在本单位用地范围内行道树上悬挂彩灯进行亮化。设置建筑物亮化设施的单位抓紧时间将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节日期间正常开启。遇有降雪,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处置积雪、积冰,保证道路畅通,保障社会秩序。

(三)城建局

1.修复破损路面、沟盖板、雨箅子、路沿石、路名牌等道路设施及辅助设施;完成垃圾箱退路工作,并在居民聚集区、商店和饭店周边增配垃圾桶,确保垃圾有处投;加大垃圾清运密度和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到绿野生态园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巷道、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公共片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广场、公园等地的卫生死角;清理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公厕周围死角,加大早市、夜市区域内卫生保洁力度;对城区亮化设施全面维修工作,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

2.加大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主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清理洙河、月湖公园、沙岭河公园冰面、岸边积存的垃圾。

3.加大广场内设施的日常管理力度;清理月湖广场一期、二期以及人民广场、汇龙广场内各类摊点,依法管理好广场设施,及时对广场设施进行维护。

4.及时清理路灯杆、候车棚上的非法小广告。

5.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建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好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

6.加强对供热、供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期间安全供热、供气。

(四)城管执法局

加大对室外经营、占路经营等违法业户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丢乱弃、乱侵乱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城区内非法小广告;规范人行道自行车及机动车停放;加大运输散体、流体物料车辆污染路面的查处力度;对城区道路上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已到期限的道旗广告,予以清除。

(五)房管局

落实物业小区保洁责任,做到居民楼院及楼道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杂物。垃圾桶数量充足,保持外观整洁,密闭、整齐摆放。

(六)公路局分局

加大对城区管辖范围内道路及204国道、309国道道路的保洁力度;清理深圳路与309国道接点处(309国道路南)的生活垃圾。

(七)交通运输局

加强对小公共汽车运营秩序的监管,查处超员载客、开门揽客、围堵大公共汽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交车辆的检查,查处超员载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行为;安排专人做好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旅客疏散工作;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监管,整治长途车辆、公交车滞站揽客等违法行为,打击客运“黑车”,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八)供电公司

强化电力保障,提前研究制定供电方案,做好城区供电线网的检修和管护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期间安全、稳定供电;对线杆上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

(九)公安局

对道路隔离护栏、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清洗,建立实行定期维护清洗制度,保证已有设施完好、整洁并正常运行;对交通设施安装等施工造成的路面、人行道损坏、污染进行清理、清洗,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恢复道路原貌;清理城区交通标识和交通安全、消防等公共设施上设置的广告;加大酒后驾车、乱闯红灯、乱窜马路等车辆违法行为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

(十)自来水公司

加大对供水设施的监管,确保期间安全用水。

(十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讯公司

及时整修损坏的报箱、信箱、电话亭设施,对张贴、涂写、刻画在报箱、信箱、电话亭上的非法广告进行清理。

(十二)市场发展局

规范月湖早市、威海路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秩序,按规定时间开市、闭市。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对节前卫生清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具体工作任务要落实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对节日亮灯和有亮化设施的单位,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亮化设施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挥作用。

第8篇

1、召开会议,总结2012年度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安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进一步制订完善示范街创建工作、市容秩序整治等方案。

2、做好“两节”假期期间城区市容秩序维护和管控;继续推进省园林城市初审迎检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检查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植树节相关活动;

3、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绑乱挂、小广告、违章占道行为。专项治理重点:①车站周边市容秩序治理,②南门口水果临时批发市场秩序治理,③城区下渡街、坚强超市周边等路段车辆停放秩序管理,④彭迳三岔路通阻塞治理,⑤违规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和小广告治理。

4、对2012年度城区已审批水果摊、店招广告、等审批项目情况,进行大规模梳理、排查,切实做到无缝隙衔接,无遗漏管理。与此同时,出台相应规范店招广告管理标准,因地制宜划定符合县情的临时水果摊设置点,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

5、是拟定城区街面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内容。首先,重点整治店外店经营,摩托出租占道经营,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规定的区域车头朝外停放整齐。其次,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秩序,改善城区市场入口处脏、乱、堵、等现象,尤其是彭迳市场,中队拟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规范入口两侧的摊点摆放,划定区域面积经营,严格审批科学管理的模式,管控城区市场入口处周边市容环境,保持场地整洁,保证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再次,提高示范街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一类路段管理力度和整治密度,确保核心部位优美、规范、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最后,加强老城区三岔路口周边和惠诚路等区域的管控力度,确保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

二、行政执法

6、开展流动摊贩疏导并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7、实施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

8、制定下发2013年城管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出台相应考核考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实效、看实绩切实建立和完善中队长效管理机制。组织2013年度第一季度执法效果及队伍建设考核工作。

9、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三、综合管理

10、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分解和答复工作。

11、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初审检查组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宣传引导和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12、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内部流程试运行,完成行政审批有关资料收集。

第9篇

张主任,调研组各位成员:

XX县城市管理局结合“双创”工作、“城市管理巩固战”暨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XX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会城乡治办发〔2018〕18号)文件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现将涉及城市管理“十乱”现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十乱”现象整治开展情况

(一)垃圾乱扔。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乱丢烟头、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和劝导。由于执法缺乏对应处置措施,对于不听劝阻者,仅责令其整改,无法加以处罚。

(二)广告乱贴。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条横幅等进行整治。一是暂停办理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的审批,组织人员对城区陈旧破损的广告进行拆除,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督促业主按要求进行整改、更新。该项工作,共计清理拆除广告878幅、拆除陈旧破损店招245块、破损立式灯箱72块,清理墙体小广告16000条,为净化城市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三)摊位乱摆。一是以城区主要街道为治理突破口,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内流动经营的摊贩和占道经营的门店,以说服教育、规范引导、代为清除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治。二是以抓好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占道经营、流动销售行为,针对临时设置的“节日性”、“季节性”摊位加强管理,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临时划出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摊点区域进行销售,严格摊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三是规范早市和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等12处摊位疏导点,对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和规定区域内经营的摊点,予以取缔;四是开放濯缨桥北侧、滨河北延石榴小广场作为占道经营宣传审批用地;城北广场、绿地广场、文化广场作为公益性宣传审批用地,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摆放。

(四)车辆乱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乱停放的管理属于公安交警部门。我局在仅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城区内两轮车辆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一是联合交警部门在城市主次干道适宜位置新增两轮车辆停车线,对城区原有停车点进行补线,有效缓解两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对道路两侧商家的宣传引导,面对面讲解两轮车辆停放要求,有效规范市民朋友文明停车行为。截止目前,共计拖离违停车辆4554余辆,行政处罚3481起,罚款金额188850元。通过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城区两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五)污水乱排。根据XX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关服务行业经营场所的通知》(会治理办〔2011〕1号)文件精神,一是对餐饮行业的经营场所选址进行审核,要求必须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器及油水分离器,将污水正常排放进入城市下水道,责令经营场所污水、废弃物等不得临街排放,污染环境;二是对城区洗车行业占道冲洗、污水横流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整治。

(六)工地乱象。加强监管,狠抓源头治理,一是主动向各建设工地、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当面讲解“运渣车”污染路面及“建筑垃圾”乱倾倒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求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时进行清洗,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承诺书》,落实防护措施;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要求运输渣土车辆必须全覆盖,严查渣土车随意遗撒和污染路面,治理运载散装物品车辆“抛、洒、滴、漏”,不盖篷布,车轮带泥等问题车辆57台;四是加强夜间不定时巡查,严防县城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偷拉乱倒的行为发生,有效遏制工地上建筑垃圾(渣土)随意清运、乱倒、堆放等不文明行为。

(七)擅自挖掘。加大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即便是施工量较小,没有对道路进行大面积的挖掘,也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挖掘手续。同时要求施工现场必须留出人行通道,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否则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截止目前,审批办理城市道路挖掘58起,处罚擅自挖掘城市道路5起,罚款3000元。

(八)乱搭乱建。针对城区内临街路段、街道、街巷门店商家擅自搭建晴雨棚、安装遮阳伞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城管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及时有效制止乱搭乱建的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九)乱堆乱放。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围档和占道装修作业不规范、严重影响市容等现象的整治力度。一是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必须按要求安装安全、美观且有警示标识的建筑施工围栏,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标语。该项工作,共计清理临时建筑占道536起,办理67起占道审批,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36起,罚款8600元,有效的保障了城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洁、有序。

(十)乱挂乱晒。一是日常巡查以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发现私拉乱挂现象,立即进行劝导。同时,安排人员拆除绿化树上的铁丝、钉子和绳索,杜绝居民、商家在街道上晒衣晾被、乱挂拖把的不文明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城中村及城区周边村组大力宣传在城区道路上晒麦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加重点路段(滨河北延)的巡查频次,积极联系辖区办事处,在北辰桥以上设置规定的晾晒区域;对未在规定区域晾晒的粮食作物,城管队员联系农户主动帮忙收集并转运至规范位置晾晒。

二、存在问题

(一)城市规划建设滞后,疏解空间较少。随着我县市场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我县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一是现仅有的3个农贸市场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我局只能临时开放一些背街小巷、利用城市空闲土地给应季蔬菜和水果商贩进行销售,特别是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和短时季节性农副产品无法进入现有农贸市场租用固定摊位,导致沿街摆买现象的严重。二是由于专业市场的缺乏,无法做到划行归市,至今我县无建材、废旧收购等专业市场,占道经营,占道上下货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也成为严重困扰城市管理,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问题。

(二)市民公德意识薄弱,文明素质不高。由于部分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形成了不利于城管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针对“十乱”现象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三)未形成常态化管理,执法力量薄弱。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虽明确了城管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城管执法工作还存在职责边界不清、行政处罚权分散、城管执法机构设置不规范、未将执法重心下沉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问题,实际工作中未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难点重点问题。努力建设城管执法标准体系,针对“十乱”中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难度较大的执法事项,建立并完善相关执法办案流程,并随时对新出现的重大疑难情况进行跨部门的研讨,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同时,利用新的城市疏解空间,做好城市管理中一些难点的疏堵结合管理工作,有效缓解“乱摆摊”、“乱停放”等现象。

(二)执法中心下移,整合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结合“双报到、双评价”和XX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针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全面提档升级工作,积极与社区开展文明共建、法治宣传、垃圾分类推广、文明新风倡导、携手扶贫帮困等共建活动,切实为街道办(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使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十乱”现象整治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形成全民“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格局。

(三)加强信息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强化信息畅通。不断强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城管执法信息报送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有效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积极探索非接触性执法,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随着城市的发展、执法职责拓展、管控区域扩大、管理人口增加等因素,城市管理人员及配置可能长期处于低水平,为切实减少执法冲突,逐步化解取证难、矛盾多等瓶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网格管理办法,实施精细化管理,形成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置、监督评价完整闭合的管理体系,积极探索非接触性执法可有效加强对案件办理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管,提高执法质量及效率,使城市管理从粗放转向精准、从被动转向主动、从静态转向动态、从分散转向综合。

第10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执法、权责明确、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科学高效”的城市长效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为全面构建经济、和谐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有任务、有要求、有检查;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帮助市民不断提高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长效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把我县建设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交通有序、适宜创业与居住的现代宜居城市。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充分发挥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突出“条块”日常管理职能。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专项工作组于年9月26日前制定出长效管理方案。

(二)管罚并重,标本兼治原则。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严管重罚,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营造良好城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要做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一起抓。

(四)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立足点和出发点。

四、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法

(一)组织定期的“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有清扫保洁制度,规定每周五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及时清除“脏、乱、差”现象。

(二)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做到环境卫生保洁好,无乱搭乱盖、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等问题。

1.县环卫站负责县城区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公园、景区、市场周围的24小时保洁工作,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继续做好垃圾收运的上门服务工作。

2.乡(镇)环保站负责本乡(镇)集镇及各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道路平整,无积水、无污水横流现象;村民居住区无乱搭乱盖、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公共场所和村民住房做到门前屋后无杂草和小广告。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落实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居民区无乱搭乱盖、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台楼道无废旧物和广告、无卫生死角,公共场所无杂草和广告。

4.辖区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和单位宿舍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无乱搭乱盖、乱堆乱放,公共场所无杂草和小广告,居民区楼道、台无废弃物,环境卫生保洁好,无卫生死角。

5.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乱搭乱盖、乱堆乱放,居民区楼道、台无废弃物和广告,无卫生死角,公共场所无杂草和广告。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大力整治市容市貌

1.由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成立经营秩序整治组,进行店外摊点整治。对无法提交有效证照的,要严厉查处;对已办理有效证照的,责成其变更经营地址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可设立店外摊点的部分路段,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经营时间、经营地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服从管理的店依法严肃查处。动员经营户自行拆除乱搭乱盖的建筑物、遮篷、太伞,在规定时间内,如不自行拆除的,组织工作组进行。

从重打击跨门槛经营及乱摆乱卖。对于乱摆乱卖的摊贩及烧烤点,一经发现,即由执法部门没收经营工具。对门店的跨门槛经营,第一次出现,实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出现的,要没收营业工具,如还不能纠正错误,则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2.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牵头,县运输管理所、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配合,成立交通秩序整治组,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行驶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城区内各类车辆乱掉头、随意停靠、慢车揽客、甩客等各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以“示范路”建设为重点,结合“车让人、人让车”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突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的整顿,对乱穿车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线的行人及非机动车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大力实施“畅通工程”。

3.由县环卫站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成立地面清洁整治组,着力解决垃圾问题。要掀起全县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各单位对本单位以及单位周边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并形成制度加以实施。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环境进行整治,要求整洁、有序,无乱扔、乱倒、乱吐等现象。县环卫站继续做好城区主次干道24小时全天候清扫保洁,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的清理;增设或置换垃圾箱、果皮箱,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工商等部门督促所有沿街门面、摊点必须设置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沿街放置有序,并有专人监管。

4.由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牵头,县环卫站配合,成立广告规范整治组,着力解决城区广告乱挂乱贴问题。城市“牛皮癣”是城市市容环境的一大祸害,各地普遍存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无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核准期限到期后,要及时清理。陈旧、破损的广告画面、角架、立柱必须责令及时进行翻新。对杂乱无章的门店招牌进行规范。坚持“一店一牌”原则,控制招牌大小,尽可能做到规格一致。禁设过街横幅,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店面门前集散地、绿化带等摆放落地招牌。对非法小广告乱贴现象,由城管部门进行拍照取证,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执法。

5.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市容管理局、县公安局配合,成立工地乱象整治组,着力解决由我县负责的建筑工地乱象问题。当前我县在建住工地管理还不是很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乏力,安全标志缺少,材料堆放占道,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等依然存在。要努力改变这种现象,建筑主体施工时必须按要求搭设外脚手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安全网要求平整、严密、整齐、美观,并且必须绑扎牢固。施工现场围挡要求连续、坚固、整洁、美观,外墙面应抹灰和刷白,并绘制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图案和美术字体,临街面围挡高度不小于1.8米。施工现场要设置大门,配备门卫,大门上方设有企业标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水枪,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扰民措施,按规定时间施工,因工序要求需连续施工的,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工地施工噪音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建筑工地不准向场外乱扔建筑垃圾、乱排施工污水。

对临街或者道路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对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竣工后不及时清理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临街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或者施工废水、泥浆流溢影响市场环境卫生的,按照《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6.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配合,成立市场规范整治组,对各类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城区农贸市场要按照如下五点要求进行管理:第一,保持市场内部通道畅通,无随地摆卖;第二,农贸市场秩序要达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禁出摊占道和场外交易;第三,环境卫生要做到配备足够的环卫设施和人员,随脏随扫,全天保洁,无乱倒垃圾现象;第四,市场设施要配套完善,路面平整,上下水道畅通,维护市场设施的责任要落实到业主和经营户;第五,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有序,无乱停放现象。

7.由县市容管理局牵头,县园林管理所及各相关单位配合,成立绿化整治组,着力解决城乡绿化问题。加强“三小绿地”的建设,沿街单位要拆墙建绿,增加绿地面积;有关部门要做好绿化树种的改造,着力建设一街一树一景的街景特色,并用大树绿化确保绿化效果;搞好单位庭园绿化,创建人居和谐环境,明确规定各单位的绿化任务、完成时间;加强城区绿化树种的管护和公共绿地、街道、人行道树的修剪、养护管理,严惩破坏街树、路树、花草的行为,对自然死亡的绿化树种及时补植;组织开展台绿化、美化和“花园式单位”评比活动。

8.由县水利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容管理局、县环卫站配合,成立水系环境综合整治组,继续加大县城内河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是加强县城内河河道及两岸护坡的日常管理,对建成区内河管理范围内乱搭乱盖、排放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城市公共水域的清漂、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水域清漂标准,打捞和清除水面漂浮物和垃圾,加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

9.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设立流动红(黄)旗评比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的督促和检查评比通报,着力解决市容环境卫生监督问题。

10.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城乡清洁办配合,成立“城乡清洁工程”考评检查组,建立考评制度,定期对全县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考评。

(四)除“四害”工作,由县爱卫办除“四害”专业队伍配合市消杀站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和协助辖区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1.公共场地除“四害”工作,每季度由县爱卫办与市消杀站进行一次消杀活动。

2.无物业管理居民区的除四害工作,每季度由县爱卫办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开展一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监督落实。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和宿舍的除“四害”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

(五)“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设要与文明卫生村创建、卫生城创建、新农村建设、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南珠杯”竞赛工作、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等工作有效挂钩,把“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小区庭院、乡镇村屯拓展延伸,突出抓好村屯规划,村屯道路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改水改厕改厨、道路硬化、植树绿化、垃圾处理,努力实现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

(六)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置固定宣传栏和定期更新内容。

五、考评办法

1.按照县“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细则)进行考评。

2.实行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考评成绩95-100分以上的为一等奖;考评成绩90-95分的为二等奖;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考评达标的,县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经济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挂“城乡清洁工程不达标牌”,并对各单位主管与分管领导按照《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六、具体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对辖区内的“城乡清洁工程”负总责;各部门对事权范围内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各负其责,并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带头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针对发现的“脏、乱、差”突出问题,除属地党政领导带头负责整治以外,涉及各职能部门的也必须派出有关的领导及人员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继续加大“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抓“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工作,要定期出简报、墙报,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乡清洁工作。

3.要建立健全落实“两个制度、三支队伍和五项机制”的长效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落实“两个制度”,即责任制(领导和单位的分工负责制、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制、“门前三包”、“庭院三包”责任制)和问责制。所谓责任制就是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抓好“门前三包”、“庭院三包”等工作;所谓问责制就是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不负责任的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第11篇

2019年,我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行动,一些长期影响城市容貌和城市文明形象的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容貌容貌有了进一步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三大”提升活动,促进城市容貌上档升级。一是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城区乱点乱象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并纳入督查督办,限期消号。二是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对北街小学、嘉陵小学、南鹰小学等校园周边占道(跨门经营)等进行治理。纠正跨门经营11372起,清理流动摊点4376处。三是开展违法停车治理。加大利州东路一段、利州西路、蜀门北路、惠家沟等主次干道巡查频次,严格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对玉桂街、国际商贸城周边货运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查处违法停车6973起,拖移103辆,暂扣非机动车379辆;四是加大市城区流动摊点清理力度。对农贸市场、便民服务点周边以街为市,占道销售果蔬进行清理,取缔金柜街便民服务点延伸段(电信大厦后侧)马路市场,完善海壕街便民服务点摊位施划和隔离工作,取缔老城南街铁桥下、井巷子、081市场外凸摊点420余个。五是开展餐饮店、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整治。加大东苑路、北京路等路段餐饮店出店占道经营查处力度,取缔东坝、南河、老城夜间露天烧烤97处,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经营桌椅、烤箱等156件。六是加大市城区户外广告排查,督促门店经营户对一店多招、脱落、破损广告牌进行清理、拆除。今年1至7月,共暂扣落地灯箱广告1209个,拆除违规设置的LED灯箱广告3184个。七是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约谈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侵占公共场点安装停车地锁、物管公司违法设置停车泊位、沿街(路)摆放垃圾桶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狠抓乱点乱象综合治理。制定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火车站及周边市容秩序整治,组织公安、城管开展专项整治20余次,约谈“打游击”小商贩10余次,规范流动摊贩在广场周边违章占道经营142起,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物品65余件。二是对站前广场及周边展开立体化治安巡逻,不定期对旅店、餐饮店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每周定期开展个人极端事件、暴恐恶性事件等处置应急演练,实行多部门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三是在站前广场周边道路设置物理隔离桩,取缔出站口“黑车”聚集点,严管“黑车”乱停放。同时,采取对机动巡查和定点守候的办法,严格制止“喊客、拉客”行为。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 101起,查扣从事非法营运车辆 41台,查处无牌无照电瓶车和三轮车15车辆。四是针对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商贩跨门经营、乱停乱放,乱堆放杂物等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共规范占道经营1000余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70余件,拖移非机动车170余辆。清理广告牌、布幅210余处,清理各类杂物700余件,对1起阻碍城管执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以环保督察为抓手,促进环境污染治理见成效

一是科学选址祭祀点、合理搭建祭祀棚,强化文明祭祀宣传,落实文明祭祀管理、巡查责任,推动“清明节”“中元节”文明祭祀工作顺利开展,严防沿河(铁路)随意焚烧冥纸冥币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的要求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一个工地一个档案。持续开展新开工工地围栏、进出口道路硬化、冲洗池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监控摄像头的安装督促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堆放的散装建材进行覆盖,对施工产生的渣土及时清运,对堆码回填的建筑渣土进行拉网覆盖。督促建设工地在施工中采取封闭、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对市城区拆迁工地、进出口道路扬尘污染进行重点治理。三是加强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治理。实施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处置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渣土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根据货运车辆运输的规律,采取日巡夜查相结合、路巡设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车辆不覆盖、沿街抛撒等违规行为。强化煤堆、砂石场、料堆的监督管理,查处敞堆敞放砂石、燃煤等行为的制止查处。今年以来累计检查施工现场477次,设置渣土抛撒治理执勤点开展定点检查86轮次,累计检查车辆4250余台次,查处车辆遗撒案件135件。四是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区及周边乱倾乱垃圾和露天焚烧秸秆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制止沿街(路)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生火等行为。五是加大市城区噪音扰民行为整治,重点加大临街门面加工作业、建设工地夜间施工、生活娱乐噪音和商业街高音揽客促销噪音扰民行为整治。制止和查处加工作业、夜间施工、生活娱乐噪音743件,暂扣物品815件。

二、工作成效

一是市容秩序有了根本的好转。市城区主要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钉子户”被取缔,城市容貌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车辆乱停放乱象得到一定遏制。通过采取“贴、拖、锁”和增加高峰时段巡查密度的办法,市城区一些主要干道、学校、广场、医院周边车辆停放秩序有了一定好转,道路畅通、秩序良好。三是广告店招设置日趋规范有弃。主次干道一店多招、乱设广告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乱喷涂、乱拉过街横幅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四是广元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南河农贸批发市场周边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加大乱点乱象治理,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重点加大占道跨门经营、乱停乱放、以街为市沿街叫卖等违法行为整治,以点上治理促进面上的根本好转。二是严格值守,严防反弹,,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三是堵疏结合,科学规划设置早市夜市摊区,有效解决市民卖菜难、买菜难的问题。同时,在满足道路通行的条件下,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加大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

第12篇

(一)违法建筑的防控与拆除

违法建筑的整治采取防控与拆除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1本次拆违的重点。拆除生态新区、开发区各园区、市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建违法建筑。一是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控违拆违专班。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控违拆违责任制。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审查《落实〈市城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考评细则》迅速启动市指导、监管,区执行和落实的防违控违新机制。三是市、区财政要强化控违拆违以及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拆迁腾出来土地的出让收益,采取市区两级分成的办法调动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2分期分批集中拆除现有违法建筑。坚决拆除综合整治期间在建违法建筑。区、区要组织不少于10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2个。点军区、猇亭区、开发区要组织不少于5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500030002000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1个。

积极协调配合,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集中拆违行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

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采取分类拆除、分区域推进的方式进行。

1清理整治区域。一是两路两段”道路两侧。二是广场周边(包括国贸、商场)三是进入城区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入口处。

2清理整治对象。一是拆除未经规划审批发证。逐步拆除东山大道上的T型广告、商业街区外的路灯广告,拆除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广告(含电子显示屏)拆除遮挡山体绿化的广告,拆除影响公共安全的屋顶广告,拆除影响重要场所(特别是文物、标志性建筑物)观瞻的广告,拆除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上违法设置的标牌和广告。擅自在建(构)筑物立面设置和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含布幅广告)以及各类标牌、指示牌、宣传牌等。二是按照规范化、减量化要求,三是按统一要求和规范对临街门店招牌逐街逐店清理和设置。四是拆除的户外广告属于经过合法审批的应给予受益人以适当经济补偿。

3各部门职责。市城管局具体承担本次户外广告拆除的相关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重新修改出台《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规划局负责编制本次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广告资质和内容的审查,市城司负责城区户外广告位的拍卖,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单位设施上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本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采取公告自行拆除、通知督促拆除、组织集中等方式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健全户外广告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数量,提高信息量,转变户外广告配置结构,其中,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20%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和专项整治。

1开展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活动。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动员广大群众、辖区内的单位,对房前屋后、人行通道、空地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铁路公路沿线等区域开展拉网式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其中,单位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落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房管局负责,各物业公司落实;杂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各社区组织、文明城市创建对口联系部门协助。各区组织由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检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临街门店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工商管理局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营业。

2开展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活动。市城管局要通过转变作业方式。重点路段变夜间人工清扫为机械洗扫。

每天早7时至晚23时分两班对道路进行人工保洁;对夜班洗扫作业未覆盖的路段(主要是洗扫路段的人行道和未实行洗扫的路段)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和主要商业大街,二是将环卫清扫保洁“两班制”调整为部分重点路段“三班制”对洗扫作业路段。分三班对道路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其它路段实行两班和两班延时保洁。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三是整治施工工地、待开发地块环境卫生以及建筑垃圾运输漏撒和乱倒现象。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分别向市城管局缴纳5万元、10万元、20万元保证金。由市城管局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不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的造成污染的单位,相应扣除保证金。市住建委负责施工现场、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硬化施工道路,设置冲洗槽等文明施工设施,保持良好环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待开发地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开发单位清理待开发闲置地块的垃圾,设置规范的围墙,进行必要美化。市城司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和待开发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散体流体物质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确保不漏撒。

查处一起,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野广告”印刷、制作、存放窝点。处罚一起,罚款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市财政,再全部返还,整治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清除20条主要道路的野广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葛洲坝城管局、三峡风景区管理局负责清除各自辖区内的野广告”市民政局负责清除路名牌及附着广告牌的野广告”市公交集团、市城司负责清除各自公汽站台及广告牌上“野广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负责清除阅报栏、报刊亭、宣传栏等设施上的野广告”市邮政局负责清除邮筒、邮箱、报刊栏等邮政设施上的野广告”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供电公司负责清除所属设施上的野广告”其中,胜利四路、一路、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区域内主要路段上的配电箱、通讯交接箱,要全部采用专用材料喷绘的公益广告进行覆盖。

负责车站、码头、机场、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市旅游局负责景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城区长江、黄柏河等水域岸坡及湖泊环境整治。三峡通航管理局负责三江护岸的环境卫生工作,3统筹特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和监督船舶垃圾管理和长江、黄柏河水域漂浮物清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地方管理水域船舶垃圾管理与清理。以及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海事局负责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长江电力公司负责三峡库区“两坝”坝前及干流的漂浮物清理和处置。供电公司负责运河的环境卫生工作。市公交集团、市城司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公汽站台的维护工作,确保干净、整洁。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宜港集团负责直管码头及岸坡的环境卫生。交运集团负责长途车站、三峡游客中心、大公桥客运站及码头、岸坡的环境卫生。

(四)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部门整治与群众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关于对城区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要求。区域内,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分别建立整治专班,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教育处罚,促使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市民公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2城区各区(含开发区)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处罚力度。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道路、广场、车站等地段执勤,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乱刻乱画乱张贴、随意吊挂晾晒物品以及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6种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制止,并施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处罚。罚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全额返还。

3加强疏导、宣传和保障。市交警支队对主次干道斑马线不清晰的要重新施划。西至二路、南至沿江大道、东至胜利三路、北至东山大道区域内,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管理,并适当增加交警协警力量,其它区域由各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管理。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要抽调专门人员指导协助配合各区市容环卫监督员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对阻扰执法的人员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和疏导工作,为整治行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市(区)直机关工委要细化“双带头”活动方案。创建迎检期间。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学生要“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促进全社会文明素质整体提升。市直各部门要与对口社区相统一,做好文明行为示范劝导工作和社区义务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流动摊点和“七小门店”管理

实行全方位综合治理。按照“出店经营要禁止、流动摊点要规范、饮食摊点要安全”原则。

1组建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组建由城管、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凡是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经检查达标的可以重新营业;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市公安局负责对发廊、理发店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

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在月底前。从源头治理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

3市城管局负责研究制定将部分道路作为流动摊贩疏散地的方案。

4市规划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夜市定点规划。加强饮食安全管理。

(六)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

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

1市交警支队重新划分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合理建设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东站停车场道闸、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市公安局对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的停车场点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得停车。强化城区商场、娱乐、餐饮及其它大型办公场所的停车泊位管理,凡是停车泊位不配套的不准新开业。

3市政府法制办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设置限定性前置条件,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省政府同意批复后严格执行。

4严格现场执法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对主干道上违法停放的车辆要加大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力度,贴单率要达到95%以上,对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及时拖走。对公汽、公路客运车辆不进站停车,出租车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站内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车的实施现场处罚,对不进站停车超过两次以上的客运车辆要通报车辆所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运营管理,重点查处拉客、宰客、车容车貌脏乱等现象。严厉打击“黑车”运营,依法实施处罚。对车内抽烟、向车外乱扔垃圾,证据确凿的追究车主责任。

5加强对车辆占压人行道的监管。通过照相、录像予以取证,张贴《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停车告知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7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内不到市城管局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的违法当事人,其违法信息将由市城管局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录入《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理。

6加强道路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发放上岗证。

(七)噪音和饮食油烟污染治理

重点查处以下几种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噪音和饮食油烟污染行为。

1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交通噪音污染行为。使禁鸣、禁行等标志进一步明显和完善;每周组织一次全市城区范围内的禁鸣行动。组织专班对城区飙车行为进行查处。

2市公安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动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及时收集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信息,加大对中心城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行为。重点查处环城北路、环城南路、隆康路、胜利二路、乐雅市场门前等夜市中的大声喧哗、演唱、演奏等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4市住建委负责查处施工企业噪音扰民行为。组织夜间工作专班。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5市环保局牵头。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油烟污染行为,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行动部署

(一)分专班统筹推进

承担市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动员、考评追责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名单、责任附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四个领导小组。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市级传媒要在宣传专班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宣传。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宣传,综合整治专班要将整治的任务、方式方法、时间要求等向整治的对象作深入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阻力。三是要广泛开展社区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与市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五是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非法涂写、张贴“野广告”线索,市城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1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2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捣毁“野广告”窝点、破获“野广告”违法团伙的奖励1000元。其他各责任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并负责实施奖励。

2组织实施阶段各专项整治要在月上旬之前全面展开。月下旬要有明显成果,月上旬要有全面性的变化,月中旬要初步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各专班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时间和任务倒排的方式,实行销号制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主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组要加大过程和结果的督办。各级领导和专班要强化监督和领导,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三)分组模拟测评

1组织两次模拟测评。市文明办委托市城调队。重点检查督促各区、各窗口行业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组要加强对其它相关部门的检查督办。

2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市财政局从下拨到第一组的区、区、点军区、猇亭区、开发区的经费中分别提留50万元。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实行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制度,参与本次整治活动的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每月上缴1000元,分管副区长、分管负责人个人每月上缴600元,作为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由各区政府、各单位负责收缴。

3出台奖罚办法。市文明办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办法。奖励基金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中列支。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迎检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实施连带问责

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办、文明社区、文明小区以及城区各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通知》宜办发〔2005〕12号)市委目标办关于对各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按下列标准对创城迎检工作中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1单位职工乱丢废弃物、乱涂乱画、随地吐痰、违规停车、禁烟场所抽烟、会场接打手机的每项每2次扣1分。

2单位工作和生活区有卫生死角的1处扣1分。

3单位工作区和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有乱涂乱画的每3处扣1分。

4单位职工翻越交通护栏、闯红灯的1次扣1分。3次以上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5整治期间单位职工发生乱搭乱建的1处扣1分。

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凡属中省在宜的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将调查核实的违规人员名单以及所在单位抄告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按上述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同时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二)实行经济奖罚和行政追责

经济奖罚和行政问责分整治迎检期间与创建结束后两个阶段进行。

1整治迎检期间。市文明办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办法。排名靠前有奖,排名靠后受罚,结果以文字形式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领导,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