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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1 08:27: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户口整顿工作方法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户口整顿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第2篇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延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09年11月1日零时至2010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

《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第3篇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摸清*年以来我街道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我街道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我街道“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居)和驻街企事业单位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在区政府、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

依据津丽政发27号和津丽人普办5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我街道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主任:*(兼任)

副主任:*

成员:*

各村都要成立普查工作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有关人员做好普查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是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

2、街道统计办负责人口普查的业务指导工作。

3、*街道派出所负责组织户口整顿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所内居留人员普查登记工作。

4、街道计生办负责新出生人口的核实认定工作,并与普查办做好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

5、街道宣传部门配合普查办制定我街道宣传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在绘制普查区图过程中对各重点区域进行摄录为审核绘图工作提供影像依据。

6、街道财政科负责普查经费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7、街道城建科配合做好普查区域认定和制图工作。

8、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和环卫所分别负责各自管理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及协调工作。

9、街道卫生院、一中心*医院配合做好在医院住院及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10、街道区域范围内的学校做好本校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11、*重机工业园管委会和排水管理处配合做好本单位普查各项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街道普查办编制详细经费预算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今年11月1日零时。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居住在我区所辖区域内的自然人。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关信息。

3、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4、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5、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6、*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六、区域划分与户口整顿

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居(村)委会所辖地区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划分若干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照约300人划分。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所有区域。

公安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的要求进行户口整顿。全面、完整、及时的向普查机构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记资料,包括按照普查区域范围的常住人口、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资料。

七、步骤与时间安排

人口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2月至今年10月底前)。主要内容为:

1、成立*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和各项工作细则(今年3月至今年4月);

2、建立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小组,(今年4月至今年5月20日);

3、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普查物资和数据处理准备工作(今年5月至10月);

4、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今年3月至6月);

5、全面户口整顿(今年5月至8月);

6、选调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今年7月至9月);

7、开展摸底工作(今年9月至10月);

8、完成数据处理准备工作(今年6月至11月)。

(二)登记和主要指标快速汇总阶段(今年11月至12月)。主要内容为:

1、普查员入户登记(今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2、复查、验收及主要指标快速汇总(今年11月11日至12月)。

(三)数据处理阶段(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2月)。主要内容为:

1、普查表编码(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月底);

2、普查表光电录入(今年12月至2011年3月底);

3、数据编辑制表、汇总(2011年3月至8月)。

(四)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与后期工作阶段(今年12月至2012年)。主要内容为:

1、完成普查数据的评估与报告(今年12月至2011年4月);

2、完善人口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及开发,普查工作总结表彰(2011年1月至2012年)。

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与培训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

1、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3—4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2、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人口普查的基层工作人员,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选调或招聘。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4、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招聘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由区普查办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

1、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街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普查培训。

2、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颁发证件,普查员入户登记和普查指导员工作时,必须佩戴。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九、特殊区域内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规定

1、在钢管公司中学、*学校、钢管公司小学、钢花幼儿园内居住的各类人员(包括非走读生)由学校负责普查登记,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协调并提供人口普查的业务指导,普查表移交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

2、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场、建筑工地场所内的集体户和家庭户的登记工作,由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登记,各单位负责协助办理(单位名单见附表1)。

3、驻街道消防队由区普查办按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4、*派出所被羁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普查登记。

5、对无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由公安、民政和普查办按区普查办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性清查登记。

十、宣传工作

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街道、村(居)人口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街道、村(居)各级普查机构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通过张贴标语、公告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方案》,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一、纪律

1、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2、人口普查机构,要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和资料管理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杜绝丢失和损毁现象的发生。

3、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4、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5、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6、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7、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由*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制定。

二、奖惩

第4篇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处于人口普查工作的第一线,是执行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的直接承担者,“两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人口普查数据的质量,关系到人口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为选调高素质的“两员”队伍,确保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镇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人口普查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两员”的选调与管理工作,对此,提出如下看法:

一、基本情况

根据镇现有人口,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全镇共需要选调配备“两员”近700多名,“两员”年龄50岁以下的占60.45%,高中以上学历占53.31%。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方案,广泛发动,积极做好“两员”选调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精心谋划制定方案。为确保“两员”选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人普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讨论,仔细研究,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嘉兴市关于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镇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方案》,对“两员”的选调时间、配备标准、选聘条件及选调对象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普查指导员从各村民委会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选调,普查员则采用社会招聘。二是多管齐下广宣传。在方案确定后,镇人普办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加入到人口普查的队伍中来,并组织召开了村、社区“两员”选调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完成“两员”选调工作。三是落实经费强保障。为调动选任人员的工作热情,消除选任人员的后顾之忧,创造条件稳定“两员”队伍,镇人普办按照高于全镇最低工资标准,结合社会平均报酬状况制定平均报酬参考标准,按工作数量与质量支付“两员”的工作报酬。

(二)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扎实开展“两员”选调与培训工作。前期,镇从各村、社区选调了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熟悉当地情况的村和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并安排他们参加了县级户口整顿试点和全过程综合试点,进一步锻炼了工作能力,积累普查经验。此外,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全社会招聘普查员,并对普查员的文化水平、思想素质和身体条件等作了严格规定,重点从各类退休人员、村民(楼道)小组长、居民骨干、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愿意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根据全镇“两员”队伍数量庞大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两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培训质量,镇分四期和二期开展了“两员”户口整顿培训和指导员清查摸底培训,邀请派出所及县人普办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讲解。目前,普查员清查摸底培训也在筹备中。

(三)狠抓管理,强化监督,确保“两员”队伍数量和质量。镇在“两员”选聘过程中,对“两员”的条件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但在户口整顿中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员”缺口问题,特别是普查员的“缺口”较大。一方面,一部分普查员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普查工作而申请退出,另一方面,镇人普办为了确保普查质量,辞退了一些不服从统一安排、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普查员。在户口整顿过程中遇到人员短缺时,由后备普查员或村、社区干部接替。户口整顿结束后,针对出现的问题,镇人普办对“两员”进行调整,对普查员缺口实行再招聘,并在原有招聘对象的基础上拓宽招聘渠道,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选调:一是从镇机关站办中选调,为确保人口普查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允许机关站办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人普工作;二是从保安队伍中招聘,在户口整顿中发现小区保安不仅年纪轻、对小区情况熟悉,而且参与人口普查的热情较高;三是从在职党员队伍中招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党员群众齐参与的良好普查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镇“两员”队伍人数庞大,“两员”队伍的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统一管理难度大。再加上普查对象特别是城区居民的隐私保护意识强,不愿意向外人透露个人信息,调查登记时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普遍,普查员开展工作难度大。同时,也给普查员队伍的管理增加了困难。镇人普办打算在完成普查小区调整和普查员再招聘的基础上,对“两员”作进一步的调整,根据每一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特点分配普查小区,互相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两员”队伍管理力度,加强“两员”业务培训和责任心教育。同时,注重挖掘“两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宣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第5篇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普办对各项试点工作目标进行了逐一细化。通过综合试点,验证普查方案的可行性和各项细则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和细则打好基础;通过各专项试点,寻找破解普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规范普查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在此基础上,市人普办提出“市区两级联动、有效控制节点和全面深入总结”三项具体措施,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市区两级联动,保证试点内容的针对性

按照市人普办统一要求,本次综合及专项试点均由各区县人普办自主选题,自主确定参加试点的社区居(村)委会,并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从而保证试点内容与本地区的人口分布特点和普查难点紧密结合,便于各区县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市人普办在试点期间,着力加强对普查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市人普办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以日常业务指导、重点工作检查和阶段任务督办等多种方式,协助各区县人普办、试点社区居(村)委会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有效控制节点,保证试点过程的规范性

综合试点的首要目的是为修改,完善普查方案和细则做好充分准备。为此,市人普办要求试点社区居(村)委会必须严格执行试点方案和细则的各项规定,保持试点组织管理和业务操作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不得按照个人理解擅自改动或变更,为试点结束后科学判断方案的可行性和细则的可操作性创造条件。

各专项试点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研究普查区建筑物核查和区域划分方法,分析不同登记方式的登记效果、掌握户籍资料的取得途径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方法、探索查准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的方法、研究适合境外人员的登记方式并总结对普查员语言能力的要求等,找出破解普查难点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普查操作流程。在各个专项试点的关键环节,市人普办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与区县和试点社区居(村)委会一道,共同探讨普查难题的破解之道。

全面深入总结,保证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试点目标能否达到是衡量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为了保证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市人普办要求全市参与试点的各级普查机构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面总结:

第6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户口整顿、摸清人口底数,是全面开展人口普查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确保人口普查质量的基本前提。

今年5月15日以来,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和区人普办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经历前期准备、调查核对、问题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阶段性工作成效

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反复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业务警种和派出所迅速行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动街镇参与,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场次、培训民警、辅警和社区干部等xx余人;全局x个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入户发放《致公民一封信》xx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x万余张,并利用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多种方式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努力创造全民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户口清理整顿全区共清理核对标准地址xx万个、调查核实实有人口xxx万余人,新登记居住人员xxxxx人,解决出生登记xx,补登补录28人,死亡注销xx人,应征入伍注销xxx人,出国境注销xx人,注销重复(或虚假)户口xx个,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xxxxx人次;除清理市公安局下发的18周岁以上无照片人员xx人外,分局主动检索18周岁以上只有一代证无二代证信息xxx人,经逐人清理确定xx人无二代证照片,全部下发至户籍地派出所逐人核实;清理百岁老人xx人(其中健在xx人,死亡注销xx人);解决落实无户口人员xx人,其中捡拾(弃婴)儿童登记户口9人,流浪乞讨难以认定身份妇女x人,滞留救助站多年的x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次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在户口整顿工作取得扎实成果的基础上,区公安分局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为人口普查工作保驾护航。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区公安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普办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对接政法、统计、人社、住建、民政、卫健、宣传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完善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推动部门间人口信息互联互通、多元校核,进一步提高部门人口信息的一致性,切实保障数据质量。整合普查员、网格员、协管员、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辅警等力量,切实提升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区公安分局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一标三实”工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采取电视、广播、网络、横幅标语以及新媒体、新技术等多种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努力达成社会共识,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区公安分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人口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建立完善调查、整改、督导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适时跟进实地指导,及时评估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进度和信息数据质量。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7篇

一、前期工作情况

1、人口普查“两员”培训情况

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共安排指导员和普查员2600人,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普办对所有“两员”进行了认真的业务培训。全区共开展指导员培训8场600人次,普查员培训22场人次。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普办组织参加过省、市培训的30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人普培训讲师团,并对他们进行了再培训和试讲,保证了师资培训质量。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普查方案和课件要求,认真讲解各项指标,并强调普查纪律和保密要求,使“两员”不但能掌握普查表的填写,还能够严格遵守普查纪律,努力做到“和谐普查”。确保做到所有发证的普查员都经过了培训和考试。

2、加强对“两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制。

做好“两员”的公示工作,让广大被调查户了解和支持普查。在摸底和正式登记过程中,明确各级业务解答人,统一进行业务解答。建立值班制度和日报表制度,及时上报人口普查摸底和正式登记的工作进展情况。

层层落实责任,区街村三级签订责任状。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健全各级人普工作人员和指导员、普查员工作职责,普查员对指导员负责,指导员对各社区人普负责人负责,村人普小组对街道人普办负责。

区人普办统一印制了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资料和摸底登记保密协议,所有参加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和“两员”都签订了保密协议。同时区人普办为每位指导员和普查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已办理2273人。

3、“人口普查宣传月”开展情况。

按照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和我区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区人口普查宣传月工作正在开展。

一是10月上旬已组织了一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专题报道。二是10月中下旬,准备在雨花有线电视台进行滚动字幕和宣传片的宣传,在雨花广播电台进行标语口号及普查工作开展的广播宣传,组织记者进行集中采访和专访活动等。三是10月16日举办区人口普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在区政府所在地悬挂了大幅宣传标语横幅并利用短信群发平台不定期发送宣传短信。五是开发区、各街道的社区和行政村设立宣传栏或宣传牌;在开发区、各街道区域中心、在主要商业路街、学校、工地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六是继续做好人口普查简报的编印,及时报送人普信息,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做法、特点、进度及先进事迹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落实好省市区宣传挂图及其它宣传品等的张贴与发放。

区教育局已在10月10日前将人普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个中小学,10月中下旬区人普办将会同区教育局对中小学“一堂课”和人普宣传工作的落实进行跟踪检查。

4、做好人口普查摸底数据的处理工作。

区人普办已落实好数据处理的工作场地,光电录入设备等待上级人普部门采购到位,服务器和其他辅助用计算机和外设正逐步到位。各街道和社区的数据处理用计算机均已到位,目前正在进行摸底数据和人户分离台帐的录入。

5、普查前的各项物资准备

人口普查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参加的人员众多,所需要的物资也纷乱繁多。区人普办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整理省、市人普办下发的各类用品和普查用表。同时,区人普办根据普查需要,准备了培训物资、表格和调查用品,并下发到各个街道。同时落实各街道的物资管理人员,建立物资收发台帐,保证各项物资不短缺、不混乱,确保普查的正常进行。

二、人口基础台帐分析评估及部门资料比对分析

1、常住人口

9月份我区人口基础台账上报的常住人口为34.4175万人,底常住人口为36.14万人,有1.72万人的差距,待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深入进行和户口整顿数据分社区核对分析工作的深入,数据会趋于一致。

2、户籍人口

公安户口整顿后户籍人口22.2381万人,而我区9月人口基础台账户籍人口为21.8365人,比公安人数稍少,其中飞地中未设立社区的特殊区域户籍人口2602人不在人口基础台帐中。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修正。

3、出生、死亡人口

基础台账从去年11月到今年8月的出生人口合计为1379人,公安这期间出生人口为1702人,计生这期间的出生人口为1668人,人数有较大差距。

基础台账从去年11月到今年9月28日的死亡人口合计为762人,公安上报这期间死亡人口为972人,人数有差距。出生、死亡人口的差异原因主要是各普查区的摸底正在进行中,有关情况正在核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核对,搞准数据。

4、人口流动情况

本区户籍人口流出半年以上27813人,其中本区其他街道13775人,占将近一半,流到本市其他区县为7731人,本省其他市2022人,外省1306人;可以看出,流出人员大部分还是在本区本市。外来常住人口中本区其他街道24578人,本市其他区县为49227人,本省其他市27281人,外省38060人,可以看出外来人员以本市其他区县流入较多,其原因是:我区建设了众多经济适用房和复建房,大量外区人员入住,但户口并没有迁来,另外,在城乡结合部存在大量的小产权房,户口有许多是外区的。目前人户分离台帐已录入17.4851万人。

5、境外人员和港澳台人员

8月份人口基础台账有境外人员和港澳台人员320人,其澳台人员63人,外籍人员257人,与公安部门户口整顿后数据外籍246人,港澳台123人有一定出入,需要分街道进行核查。

三、普查摸底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搞好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认真组织,仔细安排,领导带头加班加点,放弃了国庆长假休息时间,一门心思投入到摸底工作中去。各街道、社区全体普查工作人员都以搞好人口普查为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分白天黑夜,走千家,采取地毯式方式,努力做到不漏一家、不缺一户。区街村三级加强指导和检查,我区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截止10月8日区共清查了49171户,151990人;其中住本户人数129324人,户籍人数68825人;调查时居住本户,户口在其他村(居),而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数65846人;户口在本地,离开本村(居)半年以上人数11759;出生人数431人,死亡人数224人,港澳台及外籍人数25人。目前摸底人数占常住人口的42%,占公安户口整顿后总人数42.6023万人的35.7%

第8篇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件办理更加严密、规范,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健全,进一步夯实实有人口管理,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资料。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统筹协调进行,分为动员部署、入户核对、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和县人口普查机构的要求,制定户口整顿具体实施意见。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印制统计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同时,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楼)牌和居民住址项,绘制辖区平面图。采取打印、复印或下载等方式整理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的登记资料,供入户核对阶段开展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组织社区民警、参与户口整顿的其他人员,持实有人口登记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采取登门走访或电话访查等多种手段,逐户、逐人、逐项核对户口信息,如实填写《省“六普”户口整顿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等表格。通过全面核对,最大限度地摸排潜在的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通过户口核对发现的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组织人员走访村(居)、单位调查核实,并按照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妥善解决、纠正;对政策法规界定不明确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解决。

各地在办理登记、注销户口以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时,要同时做好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的注改、维护工作,以保证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做好户口整顿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组织人员采取自查、抽查等方法,逐级总结验收。9月1日前,各所要将户口整顿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省“六普”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报送省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户口整顿资料的移交准备工作。

三、工作措施

户口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和有关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彻底清理一人多户口。经查证属实确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非法迁移、登记落户的,本着“谁登记、谁撤销,谁审批、谁撤销”的原则,按照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弄虚作假非法落户被注销户口人员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有关问题的批复》程序妥善进行处理。对伪造、变造户口迁移证件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销应销未销户口。死亡、应征入伍公民的户口注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死亡、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工作的通知》办理。

公民被法院宣告失踪且已过公告期的,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注销其户口。

公民已在国(境)外定居或取得外国国籍但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驻外使领馆确认,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予以注销。

(三)妥善解决户口待定人员落户问题。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申报户口的出生人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先落户后通报”的原则,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材料准予登记户口。

对大中专毕业生等持证未落户人员,参照《关于集中解决持迁移证件未落户口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问题的通知》、《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拟落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落户。

公民因长期外出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依据《关于认真解决我省农村地区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认真解决部分“空挂户口”。由于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居民原户口登记地址已经消失,或者因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导致原集体户不具有实际意义的,涉及的居民或者职工可持亲友或单位接收证明将户口迁至同一城镇亲友处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确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原户口登记地和现住地派出所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并分别登记造册,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为主管理。

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将户口滞留在原就读高校超过两年的,公安派出所应通知原就读高校动员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在为这部分人员办理户口、身份证件事宜时,也要说服动员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及时纠正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要按照“谁编码、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的原则,对目前存在的重、错号码,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尽快纠正。要通过二代证信息与常住人口信息的比对、甄别,及时发现二代证照片的差错,逐人查明原因,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六)规范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对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等登记项目内容已经变化的,公安派出所凭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申请当场予以变更更正;对申请变更姓名的,要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对公民申请变更性别、更正出生日期以及变更更正民族成份等登记项目的,要严格审查相关手续,并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审批。其中,属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全面登记暂住人口。认真贯彻《关于实行流动人口涉案人员案前管控责任倒查制度的通知》,以户口整顿为契机,全面登记辖区流入、流出人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严密户口登记和管理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所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本地的户口整顿工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密切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各所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在当地人口普查机构的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和信息,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并向当地人口普查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第9篇

很荣幸作为本次动员会的嘉宾来讲话。为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公安部、省厅和市局的部署,保亭县公安局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户口整顿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及艰巨性。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户口整顿,摸清全县人口户籍基本信息,为正式普查提供准确的户籍资料,我们公安部门需要各级普查机构能充分认识到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和我们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到户口整顿,尽职尽责把这项任务完成好。要树立“大局、协助、奉献”三个意识,确保圆满完成户口整顿试点工作。

我们公安部门将围绕“五个一”扎实有效地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即清理一批违规登记户口、注销一批应销未销户口、登记一批应登未登户口、动迁一批人户分离户口、纠正一批户口登记项目差错。按照“仔细排摸、走入农户、查漏补缺、查阅档案、及时办理”的总要求,组织窗口民警和辖区民警通过人口信息数据分析、上门入户调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法,最大程度地摸排潜在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我们将做好如下几个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是当前公安机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各派出所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局成立全市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树秋任组长、局长助理徐晓忠任副组长,在市局户政科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户口整顿工作。各派出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加强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现状。各派出所要把调查摸底作为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环节,客观评估分析本地户口管理工作现状,通过在外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内部组织集中梳理现有信息资料,切实摸清应落未落、应销未销、信息不准等户口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目标、有针对性地推进整顿工作。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市局户政科要指导各派出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要求。对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派出所,市局户政科要加强重点指导,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工作质量和进度。对在户口整顿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派出所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沟通请示、妥善解决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密户口管理

各派出所要把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解决具体户口问题,梳理查找本地户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不规范方面,并进行归类整理,坚持以改促建、内涵发展,建立健全户口管理长效机制,做到严密户口管理与主动规范服务有机统一。

另外,我们将竭尽所能、严格遵从本次整顿工作的要求,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严格验收,确保质量这40个字的纲领,争取圆满完成本次户口整顿任务。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准确翔实的户籍数据,为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圆满完成此次任务!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第10篇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司法鉴定业务较2011年同期增长90%以上。而所谓司法鉴定业务,主要是亲子鉴定。

虽然迪安诊断以“社会法制环境的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加强”来解释业务的增长,但超九成的爆发式增长仍然指向一个更不寻常的原因:2012年第三季度,随着六普配套户口政策的落实,相当多的“超生”人口到了扎堆报户口的时候,而为了防止虚报、冒报等乱象,浙江省强制要求有关家庭做亲子鉴定。强制鉴定为遏制乱象

为了打消“超生”户疑虑,防止其抵制六普,瞒报“超生”子女情况,2010年5月30日,公安部印发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虽然仍须缴纳俗称“罚款”的社会抚养费,但对于长期不能落户的“超生”人口来说,这多少算是“网开一面”。

此类人口为数不少,单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为例,从1996年到目前,该县有1万多个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案例。不过,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情况颇为复杂,除“超生”外,还包括单亲家庭、在外地分娩等。

作为应对“超生”人口集中落户潮的一项措施,浙江自2012年6月初开始实施《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按本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当事人的亲子鉴定证明。

至于强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原因,迪安诊断旗下的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徐长苗解释称,主要是“超生”人口在报户口时情况比较混乱,有些家庭试图把子女报在亲戚的名下,所以需要通过亲子鉴定的手段来甄别。

设置“门槛”通常是为了规范,不过有的时候也滋养陋规。

“有些家庭是‘超生’第三胎的,怕罚得比较重,所以就想报在亲戚的户口下面。”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某种“操作”的意愿导致亲子鉴定业务近期特别火爆。

事实上,在浙江温州,因“超生”罚款上百万元的案例屡见不鲜,在当地媒体报道的最近一个案例中,一对温州企业主夫妇被罚了130万元。

2007年,浙江省将“DNA亲子鉴定”统一收费标准规定为每人1500元,相比天价罚款,一家三口做一个司法鉴定仅需4500元。

“其实业务的绝对量并不多,比如在杭州地区,去年我们做了2000多宗亲子鉴定,今年到目前做了3000多宗。”徐长苗认为,90%的激增主要是因为基数小,因而涨幅特别显著。

检验外包:未来200亿大蛋糕

生物诊断公司业务高增长的另一个推力是司法鉴定、医学检验外包的新趋势。

“司法鉴定业务整体只有几百万,增长快是因为基数小。此外,国内司法鉴定有逐步向第三方机构开放的趋势。”迪安诊断董事会秘书徐敏说。

据徐敏介绍,该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旗下有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和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等两家司法鉴定所。而浙江省目前共有6家机构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生意做得“不好不坏”。

徐敏称,司法鉴定应用很广,亲子鉴定只是其中一种,开展形式包括司法机构委托、医院委托和个人委托,最主要的还是医院委托。

而迪安诊断的主营业务是做医学检验外包,从三季报看,该公司2012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增长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2亿元,同比增长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8%。

目前,受益于新医改政策暖风,医学检验外包市场正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内最大医学检验外包机构之一、迪安诊断的主要竞争对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铭告诉记者,新医改控制医疗费用,医院检验科的思维逐渐从“以利润为中心”转变为“以成本为中心”,给医学检验外包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梁耀铭说,目前国外诊断外包占整个医学诊断的30%到40%,国内占比不到1%,差距非常大:“目前国内整个医学诊断行业市场1000亿,检验外包机构仅占20亿,未来若达到20%就有200亿市场规模。”

据了解,目前国内检验外包行业最大的4家机构是金域检验、迪安诊断、浙江的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和广东的高新达安健康产业集团,浙江和广东各有两家,而整个行业有大大小小公司100多家,其中竞争最激烈的就是金域检验和迪安诊断。

凭借为大医院提供特检和为基层医院提供检验外包服务,金域检验连续5年增长率在50%以上,2012年公司营收将冲关10亿元。

第1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0月12日全省城乡划分工作会议精神,搞好我区的城乡划分工作,科学评价我区城镇化水平,奠定人口普查基础。我区组建了城乡划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城乡划分业务培训。到目前为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汇报,争取领导重视。

1、局班子专题研究,成立领导班子。全省城乡划分工作会议结束后,区统计局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对城乡划分清查工作进行部署,相关专业人员向局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汇报,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刘晓方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农业局为成员的城乡划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专业人员任成员,局业务人员负责城乡划分的日常工作。

2、积极向区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局班子制定出工作方案后,局长积极向区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听取了区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工作汇报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给予了高度重视,就召开全区城乡划分工作部门会议有关事宜作了批示。

3、召开搞好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分工。10月20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召集统计、公安、民政、建设、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专题调度城乡规划清查工作。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此次城乡划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和协商。常务副区长在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城乡划分工作,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二是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区统计局,保证城乡划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清查数据的衔接;四是统计局要精心准备,开好全区城乡划分清查工作培训会。

二、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统计局高度重视城乡区划工作,安排业务人员到民政局和国土资源局查找相关的资料,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对操作手册和软件进行学习和操作。22日,局里集中了全区8个乡镇(场)的统计员召开城乡区划清查工作培训会议,讲解要点,下发学习资料和情况采集表,并布置工作。27—28日,由业务员在网上对城乡区划进行初始化。同时,还将局里其它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组,准备在近几天分批安排下到各个乡镇指导工作和实地勘察。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我们已经完成了省里下发的《城乡划分清查工作县级进度安排》中布置的任务,并且已经为以后的工作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第12篇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举办了一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为做好我区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资料整理的需求,我局已于3月18日成功举办了一期全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参加人数共60多人。

(二)结合本区实际,精选编印一批档案整理和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整理的针对性指导文件我局在原编印了《档案整理资料汇编》和《归档文件整理操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释义、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索取号规范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再次精选编印一批档案整理和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整理的针对性指导文件,发放给我区各有关单位,便于各单位在文件资料整理时对照操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按要求做好文件归档和接收工作一是在区政府办的请求下,区档案局正全力以赴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2012年的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已聘请了3名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目前,这一年度的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排列、类别登记已经完成,并进行文件资料的编号、盖归档章、编页码工作。为做好机读目录的著录工作,我局已完成录入2500多件至泰坦软件系统;二是对我区45个单位的信息公开公文目录、机读目录、公文纸质件、PDF文件的接收工作,共3期;三是完成了我区45个单位各类文件书归档目录的接收工作。这些工作将为我局下步更好地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关于对全区各单位的档案整理指导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各单位对档案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我局也积极指导各单位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我们时常会接到关于档案业务的咨询,以及要求领取档案盒、归档章等档案器具的情况。我局在受理咨询的基础上,深入到各单位(特别是各镇、街道)指导进行中的两项文件整理及归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

(五)指导区水务局做好迎接省检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多次组织档案指导小组到水利普查资料办公室指导其工作人员档案整理,并对其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装盒、归档等工作抽检指导。在省水利普查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获得优秀奖。

(六)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有关工作一是及时上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所需的机构职责、规划计划、公文直通车等资料;二是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根据省《工作方案》建设查询平台的要求,将我局需要接收的文件格式、范围等跟区政府办、效能办沟通,要求各有关单位按规定格式将文件资料报送我局。

(七)做好档案馆档案资料库房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认真落实“十防”管理制度,确保了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永久保存。目前,正在整理区政府自1991年以来20年的归档资料1308盒,共3万余份文件,并做好接收进馆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坚持依法制档,档案法制建设成效显著。把档案法制宣传与档案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了《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不断提高档案法制意识,增强了档案工作者依法治档观念。

二、存在困难及建议

(一)人员缺少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问题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系统的工作,需要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人才队伍。我局目前正式在职人员仅4人,其中2人为刚调入的在职人员,另1人被抽借担任区领导的联系人,均非档案专业人员;同时还外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由于聘用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新聘用的人员对档案方面的专业知识较欠缺,导致档案录入速度进展较慢。建议:加强我局在职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关于档案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增强我局在职人员的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二)档案库房面积严重不足

自建区以来,我局多次呼吁建立档案库房,皆因土地等各种原因,一直未果。据统计,当前我区婚姻、低保、会计、水利普查、拆迁、基建、司法公证、林改、人口普查、教育、计生、审计等专业档案及各单位的文书已累计超过两万盒。就目前我局现有档案馆舍,远远不能满足存放馆藏档案的条件,只能留存在原单位,且存放的条件参差不齐,给档案工作的安全管护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缺乏经费问题

我区档案管理现有资源和条件有限、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缺乏档案场所、档案设施不足,为做好该专项档案整理工作,亟需投入经费开展人员培训及增加、配备专门设备。建议:区政府能给予经费上的支持,有效地加快我区档案管理工作的进展,促进我区档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下半年需要开展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区政府文件资料的整理。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接下来还有:机读目录著录、纸质目录、纸质文件扫描、电子文件(PDF格式)存储、目录与电子文件链接、查询数据库建立等大量工作。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指导好全区档案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配套管理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网站建设。

(三)继续做好档案整理业务培训。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档案整理专项培训3期,已培训了1期,接下来还有2期培训,分别为电子文件数据收集、资料分类甄别等等。

(四)继续做好档案指导工作。由于各镇、街道的档案量大,时间紧迫,我局要深入到各镇、街道指导进行中的两项文件整理及归档工作情况,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尤其是要重点指导拆迁档案整理的指导工作。

(五)加强档案管护工作。坚持测记库内温湿度记录,并按照“十防”要求,对库房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六)做好档案服务利用工作。结合“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积极认真的做好档案查借阅服务工作,把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