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6:53: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三创四建”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做出的高瞻战略,也是改善民生福祉的强力举措。街道办事处做为我市村庄数量最多、人口最多的街道,秉持“改造与整治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
我办事处高度重视创城工作,认真谋划,严格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书记主任亲自指挥、亲自参与、亲自调度,各村和社区都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三创四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创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包村干部入村参与创建工作,协助村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确保创城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狠抓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将城乡深度融合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做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一是全力推进乡村清洁行动。教育引导辖区群众进行垃圾分类,并对各村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除长期存在的露天垃圾堆、建筑垃圾等,共清理垃圾500余处,同时坚持把各村公路、河道、连村路沿线、村庄周边、房前屋后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对城乡结合部、重点场所等部位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狠抓落实。实行“一线工作制”,街道上下联动,党员干部和群众一齐上阵、一心使劲,本着“不放过一个盲区,不留一个死角”原则,进行地毯式清洁整治。二是持续推进蓝天行动。对所辖各村散乱污、纳污坑塘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巡查频次,杜绝秸秆焚烧,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三是持续推进省级文明城建设,我办事处通过制作展板、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大大增强了创城舆论氛围,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使创城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同时在我办事处和桥南、桥北、安兴三个社区建立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综合文化站、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文体广场等,丰富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社区的管理服务层次。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
为了让辖区居民更好地了解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三创四建”内容的展板,在村里的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结合村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问题也得到了改善。
下一步我办事处将按照“三创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勇于担当、认真履责、全力以赴、全力攻坚,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为我市“三创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度,我市摘取了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园林绿化模范城市三块金牌,为继续坚持巩固成果,达到绵阳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20xx年建成文明城区的奋斗目标,根据市、区、办事处创建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建国门社区狠抓落实顺利完成全年创建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机构,调整了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分管领导、有具体责任人。社区创建常抓不懈,建立社区创建检查及周五大扫除制度,与各驻区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考评制度。各单位争创绿色社区、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文明社区的观念已树立,形成“领导挂帅、部门实干、人人参与”的局面,社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大为改观。
二、措施落实、奖惩逗硬。
一是以“绵阳创建文明城市,涪城创建文明城区”为主题,采用社区报栏、各单位黑板、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使社区人民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创建工作的支持率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都要大大提升。各单位争创文明单位,社区内文明单位覆盖面加大。二是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创建文明城区提供精神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和5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市民、五好家庭等创优活动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加强对党员的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引导人们提高文明素质,接受科学思想,培养卫生习惯,树立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活动。三是加大城区综合整治力度,强化城区管理。主要突出居民小区、楼顶楼道的环境整治,坚决禁止“八乱”行为死灰复燃,社区精神文明共建委员会定期对各单位、各小组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四是围绕坚持治城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的力度,深入开展“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城区”活动,增强人民的文明素质。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区的整个活动中,坚持把整治环境与净化心灵相结合,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融合,认真建设社区的诚信服务,商家的诚信经营,使文化环境优美和谐,生活、生态环境舒适整洁,努力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教育、文化、服务、环境、治安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实行奖惩逗硬。为使创建工作能层层抓落实,全面推进,平衡发展,各单位、各居民小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自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总的来说,20xx年上半年建国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见到了成绩,但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长抓不懈,不断努力,力争创造更好的成绩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注重实际、突出特色;树立理念、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市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为契机,以市政府创建健康城市重点工作分解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区绿化美化工作,为实现在2015年把我市建成健康城市的目标,做出我局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分配我局的工作任务,
我局在2015年前必须达到如下目标: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2、加大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吐、乱倒、乱扔等违反《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
3、强化绿化美化工作,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2%,绿地率≥3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4、加强健康阵地建设,着力将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公园等游园景点打造成“健康广场”。
5、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执法工作和路灯、夜景灯饰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乱挖乱占城市道路、损害路灯和夜景灯饰等市政设施的行为。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饮食服务和推销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详见附件二《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健康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宣传启动阶段。局
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全面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2013年6月-2015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按
照创建方案,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期间,每年对创建工作成效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估。
第三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考核评估阶段。对照目标任务,组织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研究措施,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工作(详见附件一)。
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政策措施
依托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带”、“鄂西北生态旅游圈”和“新农村建设”等发展平台,统筹协调,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局属相关单位要积极增加对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和绿化美化的投入。涉及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项目,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三)强化贯彻落实
局属各单位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实现目标”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部署和落实。在2013年度要重点抓好创建活动的启动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积极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评
市总工会建设学习型企业工作汇报
建设学习型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市总工会作为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牵头部门,立即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认真学习了市委建设学习型城市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组织机构,并深入企业进行了工作调研,分别组织召开了由8家骨干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学习型企业座谈会和由10家骨干企业工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学习型企业推进会,确定出了创建工作示范点,使我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全面展开,稳步推进。
一、前段工作情况
建设学习型企业,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工作中,我们立足于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实践载体,完善推进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首先,我们在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后,就深入明月集团、琅琊台集团、环球集团等骨干企业进行了认真调研,进一步征求了企业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情况和职工书屋等文化阵地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了解了企业现状和创建基础,为确定创建工作示范点提供了参考依据。然后我们于3月9日组织召开了由我市10家骨干企业工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学习型企业推进会,会上各企业就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总的看,各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认真落实,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认识到位,组织健全。各企业能够按照《创建学习型企业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把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知识型职工作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措施来抓,将创建学习型企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大部分企业成立了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还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是宣传引导,完善机制。市政公用事业总公司、双星轮胎公司、双星机械总工司、明月海藻集团、琅琊台集团、海王纸业集团、环球集团等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文体活动、黑板报、宣传栏、企业报刊、公司网站、局域网等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建学习型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培训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通过持证上岗、专业技能竞赛和考试考核来检验职工的学习成果,并与上岗、转岗、职务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挂钩,建立了职工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培训,建设阵地。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强化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使企业员工对待学习由“要我学”逐渐转变为“我要学”,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也越来越高。明月海藻集团、琅琊台集团、海王纸业集团、环球集团、天一集团、双星机械总公司等企业通过编写培训教材,聘请讲师授课,举办了职工业校和各类培训班,培养企业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公用事业总公司、华海环保工业公司等企业给职工赠送书籍和学习资料,鼓励和引导职工通过学习完善自我,自学成才;环球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总公司等企业通过开展技术比武、职业技能竞赛和培养“多面手”活动,树立技术标兵,进行典型带动,提高了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天一集团还通过对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进行半军事化、封闭式轮训,学理论、学管理、学知识、学技术、学操行,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市政公用事业总公司组织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消化吸收同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双星机械总公司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建立了“金蓝领培训基地”,下设7个实训基地,全面对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部分企业在强化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新建或配套完善了职工公寓、职工俱乐部、职工书屋、音像室、职工网吧等文体娱乐设施,把创建书香企业作为创建学习型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型企业的创建内容和形式。通过调研和汇报交流,我们最终确定树立明月集团、琅琊台集团、双星轮胎公司、南涯电子公司四家企业为我市创建学习型企业示范点,其中南涯电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创建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建设进行典型带动,进而推动我市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下步打算
一是筹备开好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例会,与各责任部门、各企业共同商讨创建学习型企业下步工作计划、分工和实施细则。
二是切实搞好四个创建学习型企业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从中培植一个召开现场会的企业,将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各级各类企业中予以推广,以达到以点带面,指导创建工作的目的。
三是利用电视台、《市讯》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到创建活动示范带头企业的创建 亮点,用以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各类企业的创建工作,进而推进我市建设学习型企业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学习型城市贡献力量。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统领。紧紧围绕 生态省建设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各项基本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多元化投入;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和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多出精品;坚持引入市场机制。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工作目标
把城市建城区建成以 风景区为依托,力争用三年时间。以城区 河、 沟河“清水绿带” 公园为景观,城市街路绿化为骨架,各类绿地分布合理、配置合理、高覆盖、多效能的独具中国 山水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治理,市容景观整洁美观,灯光夜景再创特色,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健全,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营造天蓝、地绿、水清、城洁、居安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展示近海口岸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城市建成区绿化主要指标:城市绿化覆盖率37.4%绿地率达到32.8%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6平方米。截止目前。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34.8%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计划到 年。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4%绿地率达到35.4%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城市大气和水体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城市卫生、交通、绿化、市场、物业、公共设施、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 年。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绿化规划方面。按照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标准。
(二)公园绿地建设方面。逐步完善现有的游园广场建设。 年完成 公园和北山公园的一期工程建设。逐年投资建设 河、 沟河新的景观带绿化工程。
(三)退耕还林方面。继续加大全市退耕还林工作力度。 年。 年底完成北山后坡耕地植被恢复工作。
(四)居民住宅区绿化方面。结合居住小区建设配套进行。新建居住小区建设与小区绿化建设。要结合拆除临时建筑的有利时机,插建小片绿地。新建小区绿化面积要占总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不少于25%。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建城区内全部居民区的绿化建设,同时,打造出八个园林式居住小区,改善市民居住区环境质量,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
(五)单位附属绿地建设方面。提高原有绿化设施的品位和档次。新建或改建办公地点。绿地率不少于总占地面积的30%三年内完成建成区内全部庭院的园林绿化。同时要扶持和培养一批“花园式”园林化”绿化美化先进单位。 年,打造20个园林式精品单位庭院。
(六)街路绿化方面。集中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铁路等绿化带进行规划设计。城市街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次干路达到25%以上。确定基调树种,拓展大尺度绿化空间,形成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把常绿、落叶、乔、灌、花、草等进行合理搭配,突出地方特色。重点把口岸大路、站前街、新安路、东关路、中华路、 街、河南街、 街、沿河街建成园林式街路。强化东西两个出入口绿色通廊的建设,强化长珲高速公路出口与市区连接绿色景观带建设,同时注重对江、河、湖等水域沿岸进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城市独有的风光。
(七)其他绿化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和环保等要求。铁路沿线的绿化建设,尽快形成规模。结合退耕还林,搞好北山、图们江岸边、 河两岸的大环境绿化建设。并充分利用城市依山傍水的天然优势,将城市绿化同城市近郊森林公园、旅游景点和文物景点建设紧密结合,使自然风貌和现代城市建设和谐统一。
(八)苗圃建设方面。把建设局靖边苗圃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重点苗圃基地。改善生产条件,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优质苗木。引入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规范化建设小型苗圃、花圃和日光塑料大棚,以此作为市级苗圃的补充和延伸。植物种类培育上,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生产,优先发展乔木、整形树。以乡土树种为主,引进和驯化适合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提高城市林相、树相和可观赏性。
(九)环境保护方面。加快城市供热设施联网并网步伐。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上述工程项目要在 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落实市级领导包保,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治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小、散、杂、乱的第三产业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
(十)城市交通管理方面。依据《 市城市交通管理办法》全面整治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市区公共交通车辆。
五、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广电局、图们江报社。
(二)市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负责抓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年完成 公园和 公园的一期工程建设,力争在年内建成 公园并投入使用。完善“公园”建设的同时,逐年投资建设 河新的景观带工程。完成城市集中供热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
(三)市水利主管部门负责 沟河和 河堤防两岸防护林带建设。
(四)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出口道路的拓宽改造和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停车场建设;整顿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对各类公交车和出租车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大气和水体质量实施监控。协调其他部门。保证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区以上标准。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跟踪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市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安排好全民义务植树和退耕还林工作;加强苗圃建设和管理。
(七)市公安主管部门。整修各类交通标志。
(八)各街道办事处。
(九)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市区交通和街区市场进行管理;严禁私搭乱建;限制人力三轮车总数,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时间安排
本次创建活动共分为两步实施,根据全市整体工作安排情况。三个阶段推进。
第二步在 年底前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两步实施:第一步在 年底前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宣传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意义、内容和我市一些重大举措,各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标语等形式。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创”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具体实施阶段。
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创建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责任分工。按照制定的计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好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三)检查验收阶段。
结合《创建方案》中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情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对各有关部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所达到省级或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的情况,将按上述验收时间或提前进行验收,并申报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并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整体工作计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局面,有序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强化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管理。要在城市公园、游园、街路、居民住宅区、庭院和退耕还林等绿化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园林城市建设水平。要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确保今年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评验收,根据省建设厅颁布的《*省园林城市标准》和《*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年度省级园林城市迎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作为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防护绿地的改造和提升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全县人民打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为高标准地做好省级园林城市的迎检工作,要认真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和管理工作,确保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93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5.6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0%以上,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圆满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三、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
今年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再次动员、宣传部署阶段(20*年3月)
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总结经验,研究部署迎检之年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3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811”环境污染整治、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总结表彰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不足,明确目标,积极动员广大市民投身到园林城市创建的工作中来,形成创建为人人、人人齐创建的良好氛围。
2、落实工作任务。各街道、部门、单位对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分析梳理创建工作的弱项、难点、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各单位实际,下达较为明确的任务书,确保任务清楚,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要根据园林城市创建迎检之年的工作要求,制定《关于切实做好20*年度文明县城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狠抓工作落实。县级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要积极配合面上的创建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园林城市创建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专题报道县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报道、不文明现象的曝光以及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以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要加强与上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宣传我县的绿化建设成就。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在车站、公园、主要街道、广场等重要场所设置一批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县城为内容的公益宣传广告,要积极编印和发放创园知识小册子、创园行动倡议书等宣传材料,让群众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进一步形成园林城市创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万众一心共创园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阶段(20*年4-8月)
主要任务是: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和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对照县创建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已达标的项目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弥补和专项整治,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还应加强对今年重点工程的全程督查,确保各重点工程按时高质完成。
(一)抓龙头引导,修编完善绿地系统规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型山水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和建成区“群山环四城、四城通五水、五水透六绿”的城市空间布局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显特色,重新修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植物多样保护规划,对城区规划中的绿色空间进行细化设计,使绿地系统规划及早实施,早出成效。要加快城东新区和七星新区的绿化建设,打造“功能完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化板块,早日形成“线块结合、山水相依、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空间形态,努力呈现“山为城市背景,水为城市线条,板块相望,路网成荫”的城市风貌,使整个城市置于青山绿水之中。
(二)抓重点推进,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一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按县政府实事工程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园、*南路、城防二期、*西路配套等绿地工程建设,使之成为我县城市绿化景观的亮点。二是做好旧绿提档工作,县建设局要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的绿化补植和改造以及城北山体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三是搞好庭院绿化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实施拆墙透绿,增加庭院绿化数量。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四是努力扩大生产绿地,切实做好城市苗木基地和苗木花卉繁育中心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基本能够自给。
(三)抓形象提升,加强城市景观建设。
一是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划定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确保文保建筑及其他文物设施得以很好的保护。在城区范围,要重点做好大佛寺、*书院、孝行砩和环城东路古城墙的保护工作。二是做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要认真执行《*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有力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作用。三是继续推进城市景观改造工作。要按照县政府20*年十大重点建设工程的要求,全面完成上三道口至横街综合示范工程,按计划完成*南路*公园至*大桥段街景整治立面改造,休闲绿化带及*大桥至七星大桥的景观带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抓功能完善,加快基础设施配套。
要有计划地推进城东客运站迁建和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人民西路西区转盘至横街段的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切实做好新中路北段、*南路、南岩路及*西路西段等新建路段的标志标线漆画和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条件。要有计划地做好城市公园、居民小区照明安装工作,逐步做好城区繁华地段、中心街道、广场、高楼、城区、山体以及警钟山、*、塔山和磕山的亮化和美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亮化档次。要高度关注居民区公共厕所建设,切实抓好城区公共厕所亮化和高档次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工作。要大力推进城市燃气事业,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五)抓工作统筹,实施城市综合管理。
一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要针对市容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按照严惩重罚和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104国道沿线、城郊村杂物乱堆放、违章搭建等问题。要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县城管执法局要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对城区户外广告再次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二要强化经营秩序管理。要根据严格整治与合理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羊毛衫兔毛市场、各大农贸市场周边及县前巷、大佛桥头等地段的经营秩序整治,有效改变上述地段的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现象。要根据定点、定时、定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街头小餐饮和春饼摊的经营行为。三要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畅通工程”,合理组织交通流向,从严整治车辆乱停放及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
(六)抓环境改善,推进城市生态建设。
要巩固和提升“811”环境整治成果,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促使城市及区域生态向“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清洁”的生态系统转型。要重点做好城北台地规划,落实职能单位,注重抓好自然植被保护,继续开展义务植树,提高森林覆盖率,营造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风光优美的生态环境。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城防二期等在建防护绿地工程要符合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形成道路、水系防护绿地系统。要加强河道的自然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江、潜溪江及城市内水系的整治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结合污染源普查,重点加强*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要治理城乡日常环境卫生,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无公害处理。加强城区环卫保洁工作,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要规划建设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处理工作。力争到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争取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七)抓行政执法,强化城市绿化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县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将城区范围内的公园、河岸、山坡、城市主干道、城防工程、滨江绿带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要部位,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建立和健全城区基建绿化专项审批验收制度,把绿化专项审批列入项目审批中心,将绿化用地量指标列为规划设计条件,严格把关。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秩序,依法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招投标管理,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对基建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对绿化施工进行严格把关。
(八)抓资源整合,深化群众绿化创建活动。
一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按照财政出一点、城市维护增加一点、部门单位承担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如期足额到位。规范和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建设。二是推进全民绿化。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考核评比活动,建立健全“绿化达标”一票否决制,对有条件达标的单位绿地率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对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三是推行全民养护,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社会认养活动。制定和完善《*县城区义务植树管理办法》,规划义务植树基地,大力开展社会认养绿地活动,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出资认养绿地。加强城市广场和公园管理,倡导市民文明游园,自觉爱护公共绿化。
(三)自查自纠、迎接评审阶段(20*年9-10月)
主要任务是:按照省级园林城市评审程序和要求,由县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照目标任务分解,对各镇乡(街道)、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同时,向省政府正式申请省级园林城市的考核验收,并高标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1、自测自评。各镇乡(街道)、县有关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以《*省园林城市标准》为标准进行全面摸查,将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整理自测自评结果,并报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模拟评审。由创建办牵头在全县组织模拟考评,并召开模拟考评总结会,公开通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3、资料整理。精心准备有关考核的配套资料,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汇报材料和申请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的请示。各责任单位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收集和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档案,报送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好由各职能部门保管、备查的相关台帐资料。县电视台要组织人员编辑拍摄一部反映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历程和创建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县信息传播中心要组织采写大篇幅的园林城市创建专题文章。县创建办公室和建设局要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建立脉络清楚、纲目分明、内容完备、能说明问题的支撑性纸质资料档案。
4、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县迎检工作意见,制定本单位的迎检计划。继续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抓好各绿化工程的建设全过程,抓好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市民文明素质和营造创建氛围等工作。高标准做好各受检点的迎检现场准备工作。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考核组来*考核的有关接待工作。
(四)总结表彰,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
主要任务:根据省建设厅考评结果,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长效。
1、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根据省建设厅考评结果,适时召开全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绩,表彰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完善制度,力求长效。根据考评结果和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地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绿地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长效。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由县委书记何加顺同志、县长温暖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求子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园林城市创建专项组,由副县长江波同志担任责任领导,县府办、创建办和建设局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园林城市日常创建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园林城市创建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县创建办协调落实,各街道、部门、单位在创建过程中承担相应职责。
一、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生态区创建工作,每年研究生态建设工作6次以上。(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生态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条,板报或厨窗不少于4期,在区级以上报刊、电视宣传生态每年不少于8次。(责任单位:各单位)
(四)及时上报生态建设信息,每年向局生态办报送信息不少于12条。(责任单位:各单位)
(五)考核指标支撑材料完整,档案管理规范,各种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各单位)
(六)制定绿色交通实施方案,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责任单位:运管处、客总公司)
(七)推广应用新型清洁交通运输工具,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人们购买和使用清洁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各单位)
(八)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做好公路、航道管理范围内的绿色通道建设,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倡导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公路站、航道站、局综合计划科)
(九)按照创建全国生态乡镇的序时进度,配合各乡镇整治乡镇道路。(责任单位:公路站)
(十)生态创建特色亮点工作在区级以上得到推广(包括开现场会,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作专题报道,在区级以上工作总结和领导的报告中受到表扬等)。(责任单位:各单位)
(十一)完成区生态办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创建步骤
生态区创建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20日)。全面启动生态区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召开本单位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创建生态区的要求及任务分工,制定创建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创建活动,确保2013年职责范围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区标准。
(三)模拟检查阶段(2014年1月1日-4月30日)。区生态区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对我局创建情况进行模拟检查,在区模拟检查前局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各单位根据区模拟检查及局检查情况,及时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准备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区逐级报请国家环保部对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进行调研、考核、验收,各单位做好调研、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行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此,局成立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科技安全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制定实施方案。4月25日前,请各单位将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报局科技安全科。
(二)强化目标考核。各单位要建立生态区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层层分解并落实目标责任。局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区建设工作作为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创建工作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确保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生态区建设投入的经费,在各单位经费预算与列支中要有体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强基固本、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十二五”伊始,全省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省有400-5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300个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社区数量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20%以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度的任务是: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申报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其余十一个街道办事处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创建程序
(一)安全社区分为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安全社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申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后可继续申报国际安全社区。
(二)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
(4)其他有关要求。
(三)申请省级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应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向省安监局提出评定申请,由省安监局组织现场评定,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省级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申请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在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递交创建备案表时一并报省安监局备案。申请评定时,由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经专家组组织现场评定,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全国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五)申请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创建申请。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现场评定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国际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全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中“四个创建”之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责任和措施,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为鼓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示范社区的评选作为“四个创建”之一给予表彰奖励;省、市每年的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只在取得“安全社区”牌匾的街道办事处中产生。
研究员,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主任,全国农业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园艺学会副理事长,上海蔬菜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蔬菜标准化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持国家、农业部和上海市多项科技攻关和推广项目,多次获得农业部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兴农奖。有多篇论文获中国园艺学会、中国植保学会、上海市植保学会、上海市园艺学会优秀论文奖。主编《蔬菜栽培技术手册》、《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食用菌生产技术手册》、《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问答》、《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调查规范》、《上海蔬菜消费现状与结构研究》、《花式蔬菜栽培和食用方法》、《食用菌生产技术》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总体安排以及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落实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市、区、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投入,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19日农业部农办农[2009]121号文件通知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国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商品化处理和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根据蔬菜标准园创建等相关文件的精神,2010年全市拉开创建工作帷幕,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考核验收办法和实施意见等,有序推进了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据统计,2010-2012年共创建农业部设施蔬菜标准园9家,面积263.9 hm2,其中,2010年创建2家,2011年创建3家,2012年创建4家;共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53家,面积1 500 hm2,其中2011年创建13家,2012年创建40家;此外,部分区县还组织区级标准园创建,总计25家,其中2011年创建7家,2012年创建18家。2013年参与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总计56家,其中部级4家,市级40家,区级12家。
2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针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结合蔬菜生产及技术指导工作的组织推进,市区各级相关部门通过业务工作媒体平台、工作会议以及标牌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市农技中心组织编写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宣传文本,并利用上海农业网、蔬菜信息报、上海农技推广期刊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区级部门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创建精神、解析创建任务、组织创建推进,并举办针对性技术培训;镇级部门配合组织创建单位召开工作启动会议,全面解读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奖补措施及绩效影响等,引导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创建;创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树立相关宣传展示标牌,并统一举牌,展示标准园创建的各项内容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示范带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此外,为了调动创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奖补措施,目前市级政府奖补50万元,区级政府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配套奖补,如嘉定区通过对企业评奖等方式给予10万元的奖励,松江区对每个标准园奖补30万元用于开展废弃物处理场地建设等。全面多样的宣传引导,引起了各级政府、农技人员、蔬菜专业合作社、菜农等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营造了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2 明确目标方案,层层落实推进
在农业部的总体部署下,市农委成立了标准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及时制定编发《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蔬菜标准园创建管理办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等相关文件,就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组织程序、部门职责、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区、县农委分别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期指导、会议交流和检查等形式督促创建工作推进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乡镇农技部门委派专人参与创建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由企业负责人牵头成立创建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并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全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3 全面指导服务,提高创建水平
市区各级技术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市级部门成立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建立了技术指导员联系人制度,选派主要技术人员分别与9个区县对接,并制定地方标准《蔬菜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DB 31/T646-2012)、编制《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指南》等标准园创建技术依据。区级部门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总体负责工作推进,技术人员分别开展创建指导,不定期现场指导阶段性工作落实,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措施。乡镇相关人员多采取蹲点入场的形式,全程协助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创建方案各项内容的如期开展落实。在指导工作中,有计划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解析标准园创建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奖补措施等,讲解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和要求,指导各项生态栽培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落实每一项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完善每一项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在市区镇多级部门的全面指导服务下,积极创建展开硬件配套、技术应用、制度完善等各方面工作,有效推进了标准园各项措施的落实。
2.4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持续创建
根据本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市农委联合市财政组织制定了《关于2011-2015年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和计划,2011-2015年将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创建面积2 000 hm2以上,辐射带动面积4 666.7 hm2以上。各区县根据该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区县蔬菜标准园创建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蔬菜标准园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些区县为了顺利推进市级标准园创建,还制定政策引导创建区县级蔬菜标准园,为后期创建打好基础。
3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效
3.1 生产配套设施配套完善
针对标准园创建的“五化”要求,创建单位全面整改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应用设施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多方面的配套设施都得到完善。道路、沟渠及水电供应设施得以修缮,农资仓库加以划分管理,农残检测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产品保鲜等冷链设备得以提升,微滴灌等高效生产技术措施得以扩大应用,生产废弃物处理条件得以建设健全。
3.2 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创建单位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分等分级标准,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田间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使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并逐步形成了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了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3.3 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生产中全面推广应用防虫网、粘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高温闷棚等十项生态栽培技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上市,在农业部、上海市组织的例行抽检中农残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双丰收。
3.4 生产综合效益明显增加
通过标准园创建,创建单位品牌化意识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所有标准园创建单位全部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其中SYL、星辉蔬菜、城市超市、HAYP、新健绿等创建单位获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放心度和经济效益。此外,各创建单位通过创建工作,辐射带动周边菜农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提升整个蔬菜生产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蔬菜标准园的示范作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4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思考
在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中,各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等,在生产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综合效益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但仍有值得思考的一些问题。
4.1 创建主体单位需完善管理团队
在上海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市区镇各级部门发挥了全面的指导督促作用,而真正的创建主体是蔬菜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从方案、标准的制订,到材料申报、技术指导等需依赖和借助多方力量,从长远考虑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等,必须培养组建技术和管理团队,以确保创建中水到渠成、创建后顺利运营,从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等各方面体现标准园创建的价值所在。
4.2 创建奖补机制需完善
上海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300家蔬菜标准园,资金由部、市、区三级财政提供,对每一个创建验收通过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标准园创建是当年申报当年评审,50万元的创建资金需先用后补,并通过审计合格。这种奖补机制在创建初期较为实用,以扶持创建为主要目标,但缺乏后续管理支撑,易造成为创建而创建,因此在创建模式、考核管理、资金奖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探索。我们想能否在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引进流动创建机制,由企业自主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发挥专业评审优势,创建评审总量有所控制,奖补资金适当调整,财政可控又有利于持续发展,建议每2~3年评审一次,不达标即摘牌,确保上海市蔬菜标准园成为行业模范。
4.3 创建主体主动性需提高
目前还处于蔬菜标准园创建初期阶段,主要还是来自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技术指导,需将被动创建变为主动创建,使创建实体真正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蔬菜标准园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人社部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人社部等12个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
1.要借助国务院、人社部对金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的氛围。
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制定目标,抓落实
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方案,成立村、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白龙桥镇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见孙任组长,徐爱娟、孙佳海、程增发、叶伟斌、郑象吉、钱福华、申松青、朱旭全为副组长,包春女、杨菁、郑传锋、倪小妹、陈玉英、郭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汪道勇,办公室成员徐艳春、童小红、阙梅生。各申报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
(二)创建创建平台
以浙江省在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七里殿社区的试点经验为参考,帮助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帮助来料加工人员进行业务联系,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把政策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根据白龙桥镇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比如,种养殖户比较多的村采取帮扶政策,打出自己的品牌。对失地农民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有创业意向的困难人员,采取帮扶政策,介绍工作,与企业单位进行社区共建,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以由培训机构提供技术,由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实行边创边改,打造自己的创业模式。每个申报的村(社区)要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专人负责。全区计划通过2年整合1000万创业基金,培育25个社区、30个创业项目、10个创业品牌、10个创业先锋、20个创业阵地。
(三)具体实施和验审
1.12月1日—1月31日,申报的村、社区要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创建标准,由镇组织所属村、社区进行自查,然后向婺城区劳动局推荐,并进行审核。
2.12月16日—12月31日,由区人劳社保局对各申报的村、社区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
3.1月1日—1月31日,由市劳动保障局对区人劳社保局上报的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 区进行评审验收。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如期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县(市)为目标,围绕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考核体系,对标找差,突出重点,咬定目标,倒轧时点,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奋力冲刺,加速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为全面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年底前10个镇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乡基本达到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镇除外);各镇乡3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二)阶段性目标
(1)3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作;
(2)4月底前完成《镇乡环境规划》审议及上报审批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5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绿地、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及沿街美化、亮化工程建设。
(4)6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并投运;
(5)6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厕所、农民休闲场所和农村改厕、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建设;
(6)10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报省环保厅;
(7)11月底前过省级考核并上报环保部。
三、主要任务
各镇乡根据编制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结合本镇乡目前现状,抓住重点,认真开展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要求。各创建村要认真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要求。
(一)加快建设或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生活污水接管工程的镇乡及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镇乡要完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氧化沟、塘、人工湿地等),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创建村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先试点后选择,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新模式,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就近接入市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镇区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镇乡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居民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做到供水排水网络完善、供电、讯设施齐全、饮水卫生安全、农贸市场完善、公厕数量及管理达标要求。加大镇乡所在地公共绿地建设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使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以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辖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0%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建设和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和养殖污水排放达标率,严禁直排。
(五)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镇乡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村庄环境整洁、不留死角,无脏乱差现象、无白色垃圾。
(六)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收到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镇乡村要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列入镇乡和村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同时,要成立创建办公室、调配人员,负责协调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各镇乡村要立足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健全协调制度、责任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有创意、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各镇乡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镇乡村、园区要对照创建标准、围绕薄弱环节和设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和保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市场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支持。
(四)健全指标档案。各镇乡村在创建过程当中,要严格创建程序;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指标解释,逐项梳理,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计算汇总,连同本镇乡村创建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有关文件、数据来源、各项总结等资料及时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计算依据充分。同时注重积累素材、制作好创建纪实片。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规范城市市容秩序,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要按照求严、求细、求实、求快的原则,进一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城市容貌秩序
各街道派驻中队要进一步加大市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对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1、进一步加大对乱设摊、店外越门经营的治理力度,各街道派驻中队白天加强路面巡查和整治取缔,将摊点严格控制在门框以内,严厉查处各类无证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晚上按照既定要求参加全局夜间集中整治行动,各街道派驻中队夜间执法力量必须保持在50%以上。
2、进一步清理规范沿街店面广告牌匾,拆除破损广告门头,力求整齐美观;要严格控制路边、门头灯箱下面悬挂的小条幅或横幅。
3、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拆除沿街各类占道搭乱建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对沿街工地要从严控制,不设围挡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从重处罚;对施工工地运送渣土车辆要从严要求,杜绝抛洒垃圾、污染路面现象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善后处理工作,鉴于文明城市创建特殊情况,局统一集中行动暂扣的违法物品,从严从重一律不处理(或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二、强化城市道路保洁
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强化日夜保洁监管巡查,打破正常作息时间,确保保洁质量标准,切实做到“全城覆盖,全日保洁,不留死角”。
1、要重点搞好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的普扫和动态保洁工作。
2、要突出抓好商城夜市、各疏导点、瓜果自产自销点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对路面油污、油渍的集中清理工作,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3、要突出抓好“牛皮癣”的同色覆盖工作,进一步明确清理责任,明确作业时间,明确作业标准,不间断的巡查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做到随发现随清理。
三、工作纪律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容市貌整序行动是关系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方面,各中队、科室(队、中心)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