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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5 06:57: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工科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政工科工作总结

第1篇

上半年,政工科在工作上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改善教师结构,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县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努力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善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教师培养模式

激励机制的不断完善,既有利于教师队伍管理,又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教师的培养。上半年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一)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

继我县“323师训工程”完成师训任务后,按照省教育厅精神,又启动了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

(1)骨干教师培训。“领雁工程”全面启动并不断落到实处。2月份,安排好了省“领雁工程”教师的脱产培训和实习生顶岗教学工作;3月份,县“领雁工程”小学数学班28人通过半个月的理论培训和一个月的实践培训顺利结业,初中英语班22人也通过了两个月的集中培训任务,培训骨干教师共计50名;4月份,县“领雁工程”小学英语班开班;

(2)教师全员培训。一是由教科研中心采取菜单式和小班化培训方式。培训了382名中小学教师和381幼儿教师以及105名新上岗的班主任教师;二是由学校采用校本研修的方式培训本校教师,收到较好效果。5月份,在鹤浦小学举行了全县校本研修现场会暨师训站长培训班开班仪式,表彰了13所校本研修先进学校;

(3)重点学科培训。一是利用名师工作室。小学语文、英语等名师工作室深入基层学校进行深度蹲点培训,二是利用县研修团队。县研修团队的导师们到农村学校进行上课示范培训。

(4)各类专项培训。一是对三年内的新教师进行专项培训;二是对外来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教师进行专项培训;三是师训站站长进行专项培训;四是对团队干部(班主任)进行专项培训。这些培训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教师的成长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奖励制度

(1)健全对名优教师的考核奖励。4月份,完成了“名教师奖励方案”出台的准备工作。摸清了我县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市名校长、市学科骨干教师、市双师型教师等有关情况,同时也了解了周边县市有关名师的奖励额和考核细则,现已制定出我县的初步奖励额;

(2)还出台了“关于开展象山县优秀教师跨校指导教育教学活动意见”,充分发挥优质教师的应有作用。

(3)6月份,安排了对校长的年度考核工作,在7月份完成,评出了20名优秀校长。

(三)认真做好各项评选、评定工作

(1)3月份,积极开展市教育管理名师评选活动,推荐了市教育管理名师2名;

(2)4月份,完成创新学校管理校长论坛论文评选、论坛评选工作。

(3)教师职称评审是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1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这项工作,发出了有关通知;6月份,完成了教师职评的推荐、审核工作,并于7月18日进行了考试,公布了考试成绩。

二、加大力度,有序做好教师交流工作

根据县委文件精神,为继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上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做好教师区域交流工作

4月份,开展了一系列教师区域交流的调研活动,先后召开丹城城区义务段校长座谈会、石浦城区义务段校长座谈会两次、文峰集团班子座谈会及有关教师座谈会,进行教师问卷调查统计,写出了关于教师区域交流的调研报告;5月份,出台了《象山县义务段学校教师区域交流工作补充意见》,计划把石浦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也纳入教师区域交流之中;7月份,汇总好有关校上报的教师区域交流名单,丹城城区25名,石浦城区43名,最后确定丹城城区交流16名教师交流,石浦城区考虑到情况特殊,决定暂缓交流。

(二)继续做好教师支教工作

一个是城区教师到农村进行支教,拟订出了《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选派了6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22名上挂培养两年的新教师全部回到原农村学校任教。另一个是选派县骨干教师到四川青川支教。根据省市有关精神,3月份,选派了首期1名骨干教师赴四川青川支教,现已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并顺利返回象山;6月份,又组织了第二期赴青川支教报名工作,并在8月中旬确定了支教人员,现已到岗支教。

三、确保需求,顺利完成教师招聘任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办法,认真做好教师的招聘工作。

今年的教师招聘工作比较特殊,分为两次二类三种形式来完成。第一次为县内常规性招聘,第二次为宁波市特岗定向招聘;招聘时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两类招聘,招聘形式为专业知识考试,教学能力 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音体美学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专业教师考)。根据师范类毕业生逐年减少的实际,招聘对象又有新的变化,今年除招聘象山生源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非象山生源的毕业生报考。结果符合条件报名的有443人,拟录用21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职教专业教师16人,学前教育55人。这些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工作全部完成。第一次招聘的毕业生已全部签订好就业协议书,完成了毕业生的档案检查、考察材料撰写及报到录用等有关工作,并全部分配好;第二次招聘的毕业生也安排好了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四、城乡兼顾,顺利做好人事调配工作

教师调配的面比较广,量比较大。主要包括跨县市调动(调出去和调进来)、跨系统调动、城区内调动、跨乡镇调动、进城调动、新进教师分配等。今年城区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教师需求增加,但又要兼顾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进一步加大了教师调配工作的难度。为此,我们首先充分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5月份,出台了《县教育局教职工调配工作意见》,从紧控制教师进城调动的数量,规定各校上报人数控制在在编公办教职工总数的6%以内,同一学校同一学科调出不超过学科上报数的50%;6月份,完成了度各学校教师需求统计汇总工作和教师进城调动、跨系统调动、跨乡镇调动、跨县(市)调动、城区内调动的有关统计工作;7月份,完成了教师进城调动考试工作;严格控制跨县(市)、跨系统教师调动,共调出57人,占比例1.2%,县外调进16人,至8月中旬整个教师的调配工作全部完成,总体上比较顺利稳定。

五、增强意识,整顿规范编外用工

编外用工管理关乎社会稳定,必须不断规范使用。一要严控数量,依法核定;二要健全制度,签好合同;三要落实待遇,缴好保险。4月初,根据县劳动监察大队检查反映,部分中小学在使用编外用工上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对此我们十分重视。在5月份,对系统内各单位的编制外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了具体的统计,对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归类;在6月份,专门召开了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有关情况,还邀请县劳动局领导作辅导讲座,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强调下步整改的措施;再次,在会后加强督促,要求各单位整改到位。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各校领导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编外用工的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的消除了一些后遗症。

六、突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师德师风建设既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教育,提升素养,对于提升教育的形象和战斗力显得十分重要。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师德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在全县教师中广泛开展宣传、学习、贯彻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了我县教师职业行为五条禁令;利用余姚梁弄中学校长徐立科先进事迹,在全县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向徐立科同志学习活动,组织了“党员教师谈师德”系列活动,包括“我谈师德”讨论活动和“师德高尚我先行”论坛演讲活动。

2、开展评选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教育人。积极配合教育工会,先后参与了评选优秀教师三项活动,分别是县百名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县百名优秀教师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县“双十佳”(“十佳农村教师”、“十佳师德楷模”)评选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第2篇

__县人民法院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基层法庭(城关、暖泉、立岗、金贵)业务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结案率在100%(城关法庭在98%以上)。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得超过6件),服判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达到80%以上)。

4、加大调解力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委托调解案件不低于20%,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即时清结率达到25%(城关法庭达到15%)。

6、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收案数的80%以上(城关法庭占70%以上)。

7、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40%,巡回开庭率年内不低于结案数的30%,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30%。

9、协助辖区乡镇、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全年讲法制课不少于3次(以讲课内容、单位签章凭证为准,报政工科备案)。同时,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

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基层法庭应当自己立案,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超过6件)。

11、庭内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执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做好涉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与庭室负责人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各基层法庭、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7、本责任书由院党组负责解释、修订。

第3篇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请记住我站域名/]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刑事审判庭业务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为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案件不超过2件,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服判率达到70%以上。

4、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00%。

6、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8%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

7、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及时将判缓刑、管制案件地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

机关。

8、每年对适用缓刑人员(含未成年人)的回访率不低于此类案件的50%,暂予监外执行的回访率达100%(建立回访名册,做好回访笔录,掌握现实表现)。

9、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赃物、赃款、罚没款管理有序,及时准确上缴。

11、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2、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 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与刑庭庭长签订。

6、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刑庭、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第4篇

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执业)档案”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区局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执法(执业)档案是将执法(执业)主体的执法(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执业)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执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范围和内容

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建立履行法定职能档案(有关科室)和执业档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范围:

㈠单位执法(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科室(宣教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法律服务科)、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一个单位一本档案。

㈡个人“执法档案”、“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律师执业档案按照已建立的诚信档案继续使用,并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主要内容:

单位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执法(执业)职责范围;

2、执法(执业)具体岗位;

3、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4、执法(执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二)执法(执业)情况

5、履行职责情况;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检查情况,明察暗访情况,投诉控告、涉案及查处情况,执法守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导、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个人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

2、学历;

3、执法(执业)资格及岗位;

4、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二)执法(执业)情况

5、执法(执业)数量;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案卷评查、执法(执业)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及涉案、执法遵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17、依据执法(执业)档案考核结果及单位认定结论做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

以上各项,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变通或合并。

三、方式方法

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

㈠本局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㈡本局负责各科(处、所、中心)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区局各有关科室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主动请求市局各对口部门指导和监督。

㈢各司法所负责本所和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㈣区属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律师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㈤公证处负责本单位执业档案和所属公证员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中心及工作人员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㈦区属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㈧政工科负责本局局长及副局长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

㈨在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司法行政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要求

5月份全部建立起执法(执业)档案。从6月1日起按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时将相关材料载入档案。

档案应及时记录。记录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建好执法(执业)档案,是规范我区司法行政系执法(执业)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万朝银为组长,副局长杜敏、办公室主任詹忠富为副组长,党办主任杨敏、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强、综合业务科科长刘晖、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侯俊萍为成员的**市粮食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市上的安排,年初就将规范化服务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办公示意图、办事流程、宣传橱窗,并按规定上墙。健全了各科室和科室负责人职责,明确了职位制度。整合部门内部职能,理顺部门分工,为各科室配备了办公电脑,机关人员全部佩证上岗,实现职能综合化,办公科学化,言行举止规范化。

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程序,本着规范、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做好内部运转、衔接和公文收发、留存、流转工作,做到了行文规范,领导批示办理的当事当日毕,确保了领导批示办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我局以建设规范服务型政府工作为契机,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粮食执法工作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积极搞好宣传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对全市粮食市场和经营业主现场检查了5次,共纠正和取缔无证收购现象13起。

4月份,我们利用两周时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第一,学习四川省粮食行政执法手册和相关配套的粮食法律法规;第二,培训粮食行政法律文书制作。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熟悉粮食行政的法律法规,熟练操作法律文书和笔录制作。

3月21日开始,我局组织了综合业务科、储备科、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共13人,用三周的时间,对全市的粮食经营户和粮食经营企业再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在这次活动中,再次向他们宣传了粮食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全部建立粮食台帐和报送报表。共送出建台帐通知50份。目前已建台帐36户,收到较好的效果。

5月份,执法大队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配合富浩粮油公司做好“放心商店”建设活动,对委托收购的47家放心店,审核复查了委托收购的资格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47家放心店制作了委托收购证,进行了发放,并对他们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小春收购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收购粮食的行为,规范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对《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落实专门人员现场接件,现场办理。在局机关公布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办证工作方便、快捷、高效。

(二)农村“放心商店”建设

为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三农”服务,局党组及时研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战,要求将我市157家农村“放心商店”的建设任务,由我局新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都市**富浩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截止到6月8日,已签定合同141家,正在装修改造26家,已开业108家,元通片区配送中心已于4月26日开业,崇阳、三江配送中心正在抓紧建设中。为此,四川省粮食局、成都市粮食局、成都市商务局的领导多次到我局进行指导,并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三)军粮供应工作

为了确保部队供应,保证所供的粮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部队官兵的需求,继去年在三江片区建立3.5万亩军粮供应优质原粮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将扩大到隆兴片区和王场片区,力争将基地面积达到6万亩,订单收购数量1万亩,已确保部队供应。

(四)对口支农和扶贫工作

为切实搞好对口支农和扶贫工作,今年我局为江源镇桅杆村高金华等4户特困户送去慰问金2860元,为三江镇宋桥村送去扶贫款5000元。局党组还决定由各科室对口1户特困户,进行重点帮扶。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兰任组长,政工科副科长李本村、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潘爱华为成员。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9日至13日)

成立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所的具体落实方案,召开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制定本所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所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

对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我局将采取组织律师管理人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处投诉举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案件。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2日)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6月22日至7月13日)

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将于7月13日前将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