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03:25: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防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和区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具体负责“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九项要求”,确保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月17日至2月17日。实现目标: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明晰任务分工,确保高效落实。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将对辖区内所有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达标创建“四个一”工作,即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逐一检查登记、建立台账,消除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检查“四个能力”培训;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责成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单位硬件达标,软件齐全,基础牢固。
第二阶段:2月18日至3月10日。实现目标: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和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督促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达标过关。强化各单位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工作。实现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安全分级与评定率100%。
第三阶段:3月11日至31日。实现目标:集中组织对前期创建达标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找不足,固强补弱。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标识张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工作,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生动,氛围浓厚。
第四阶段:4月1日至30日。实现目标:区成立达标验收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对社会单位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单位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区委、区政府是着眼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消防安全总体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工作部署,是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确保落到实处。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底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防大火。
1.全面摸排火灾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组织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容易发生大火的区域和场所全部排查出来,掌握上述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督促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公布;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明确乡街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属于“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等火灾高危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火灾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合用场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组织电力、城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
5.做好重要节点安保。各乡、街道要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周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严格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切实加强消防安保工作,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严格落实消防部队执勤战备等级要求。
(二)夯实基础,防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继续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2018年2月底前,90%的乡、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2月底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消防知识业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三)强化宣传,早预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经常开展公益宣传提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扎实有效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巩固安保经验。各乡街、部门要总结巩固党的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分析评估,跟踪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群防群治,全面发动各方参与,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坚持单位主责,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严密防控措施。要通过推动落实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各行业、各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以落实监管责任这个“点”,抓住整个行业系统“线”上的火灾防控工作。
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年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救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规和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组织起草和修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积极开展消防科研课题攻关,加快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三合一”(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场所、租赁用地建筑、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和“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要经常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六)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不得对其评定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大防火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力度,确保建筑材料、外保温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界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户籍化”和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级参考依据,督促消防高危单位强化自身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以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或社会单位)为“四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到年底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年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
三、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城乡灭火救援水平
(九)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善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设置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市域范围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各区(市)县政府要依托当地各类消防力量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相应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建全应急响应、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十)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活动,推动消防执勤中队“攻坚班组”人员装备全面达标。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和地震救援、防化反恐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消防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装备配备和技术支撑,强化物质保障,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完善宣传教育指导、督查、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化、常态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消防公益宣传。探索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消防信息公开透明。
(十二)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年底前,锦江区、金牛区要完成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底前,其他区(市)县要结合各自特点,分别完成企业、学校、农村和景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推动消防安全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课程,人社、司法、行政学院、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培训、科普教育内容,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着力开展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的“农村带头人”消防安全培训。
五、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
(十五)强化部门日常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坚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全面改进和提高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实现“一杜绝、一防止、一无”。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出现死亡事故,确保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敏感时期无安全事故。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突出企业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决策和指挥权。三是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企业在本年度内发生一次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取消该企业的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资格。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健全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健全安全隐患机构。加强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企业要指定专门人员,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排查制度,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2、健全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对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同时要定期向园区安监站报告。
3、坚持隐患整改销号公示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及分级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整改并销号公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一继续推进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的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改造。二是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三是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四是深入推进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
2、深化防火安全整顿。一是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体系,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二是做好火灾源头管控工作,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与消防产品。三是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多年遗留下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项整改到位。四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抓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贯工作,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3、深化工程建设安全整顿。一是强化许可抓源头。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全部要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二是各司其职抓过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三是严格监管抓违法。加强安全监督和执法,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确保工程施工和使用安全。
同时要加强特种设备、燃气、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管,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狠抓源头,强化督管,确保实现园区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三是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
2、有序推进改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在园区企业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等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达标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创建活动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3、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落实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和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健全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体系,充实人员,开展工作,加强与消防等部门的协作机制。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执法。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种类安全隐患,指定专人跟踪协调,定期组织复查,做到不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是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二是要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6、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一是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二是要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三是企业配备专门人员,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人。
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张聚华为组长,安监局局长王云波、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桥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桥西公安分局,主任由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程的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
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要将“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列入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推进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员工教育,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2010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巩固“四个能力”建设成果;2012年“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1.强化培训。自2010年6月份开始,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行业、系统主管人员,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各社会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工作实效。
2.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在前段工作基础上,借鉴全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参观点先天下购物广场、世贸酒店、天鹅湖夜总会、恒新纺织厂、云水方舟等单位建设模式,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观学习精品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分类打造本辖区、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精品示范单位,督促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2010)的要求,整体推进,深化达标建设。
3.达标验收。各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后,上报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进行达标验收。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逐一验收,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二)强化政府部门“四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按照省、市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年底前,制定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必须销案。2011年起,抓好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2012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严把审批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制定本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方案并督促落实。2010年,在文体、教育系统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2011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2012年,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凡新建或改造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供水管网的村庄,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2010年、2011年,抓好城乡消防规划落实,完成已铺设供水管线道路消火栓补建、新建。2012年,新铺供水管线的道路按规定建设市政消火栓。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村)和平安地区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各部门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消除消防工作薄弱环节
1.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区、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村庄,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民居建设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2010年,4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1年,8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2年,10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行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推广“网络”排查新模式。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城市社区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达到“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2010年,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80%,社区“六有”普及率达到100%。2011年,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100%。2012年前,所有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强化公共管理职能
1.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函告吊证、媒体公示、领导包案等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建设工地工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集体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2010年,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开展“阳光执法”,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完善消防文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允许取得资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设备。积极开展多元化消防培训,培育社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义务、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2010年,建立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和在线咨询;100%的社会单位员工、2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教育。2011年,6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消防安全消防教育。2012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8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普遍教育,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
4.深化社会消防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推行消防技能鉴定,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宗旨意识,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总体达标”的原则,全力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2010年、2011年年底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验收,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社会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二)典型引路,示范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针对“防火墙”工作中行业监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农村“八有”、社区“六有”、消防宣传“六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等具体工作,建立1—2个试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帮扶、重点打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因势利导之势。
(三)细化任务,全面推进。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关键问题;应对策略
鉴于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高层建筑已然成了城市建筑的核心发展方向,众多高层建筑如同雨春笋般破土而出。所以高层建筑防火问题不但系建设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亦属于消防业必须面对的难题。由于高层建筑火灾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的损害,因此人们理应给予高层建筑防火问题应有的重视,以更好地确保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一、当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设计问题
就以前修建的老式高层建筑而言,其消防设施设计原本就存在先天不足,且由于建筑性质及建筑结构制约等因素的存在,业主为了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会选择对建筑实施改建及内部装修,致使消防设计不达标现象更加严重。此外,如今的高层建筑却普遍存在“三同步”现象,即设计、施工及审核三步同时进行。虽然此种做法可以为施工企业实现节省成本的目的,然而对于那些设计不合理的建筑而言,此种做法便会为高层建筑埋下特别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致使诸多高层建筑虽投入使用多年却始终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二)管理问题
于高层建筑使用时,鉴于管理者消防意识低下,无视对消防器械的管理及维护,致使建筑时期耗巨资购置的消防设备出现老化及损坏等情况,质量大幅降低。特别是那些拥有诸多产权,且由多家公司、多个业主共同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无人管理的问题更加严重。如果火灾出现,那么其建筑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根本就无法较好地发挥火灾预警及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
(三)施工问题
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而言,其施工仍然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火及电的使用不科学;其二,消防用水缺乏;其三,原料堆放无法达到防火要求;其四,消防通道被占用;其五,外墙保温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所具有的防火性能均不高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均是引发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解决高层建筑防火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给予设计应有的重视,严抓设计质量关
鉴于设计系高层建筑关键组成部分,且属于建筑消防安全之起点。所以各相关部门理应以自身职责为依据,自起点抓起,共同努力,防止高层建筑设计火灾隐患的出现。当然,消防机构亦必须强化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审核及日常监管,以最大限度降低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出现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规划部门理应科学规划建筑布局,给予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水源等方面充分的重视;市政部门理应创建市政道路和城市共同前进的发展体系;供水机构应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充足。
(二)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质量
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出现势必会给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特别大损失,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部门理应从如下几方面出发,创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质量:其一,创建正确、恰当的资质评估体系及获取程序,不发放设计及施工等资质给不拥有相应能力的公司;其二,对已然获取资质的公司实施动态监管,把承建工程质量和公司资质紧密地联系起来,严厉惩处不遵照政府消防工程技术规定展开设计及施工的行为;其三,对招标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管,杜绝挂靠投标及恶意压价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其四,汲取其他地方火灾事故出现的教训,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管,将施工消防安全归入监管领域,要求施工公司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采用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
(三)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监管员综合素质
不管是哪种消防器械,其操作者均是人,所以如果我们想最大限度地降低高层建筑火灾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于提高消防监管员安全意识而言,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即属于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我国政府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亦明确指出:各组织消防监管员必须符合如下两大标准:其一,固定;其二,接受过专业培训,且取得了合格证。所以相关企业于实施消防监管员招聘时理应以上述两大标准为依据,挑选最恰当的人员担任消防监管员。与此同时,各企业还应根据科学技术及时展的需要,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以切实提高员工消防意识,从而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扩大宣传力度,促进民众消防意识的提升
鉴于消防工作牵涉的行业及领域特别广,所以其所具有的社会性及群众性即意味着其宣传工作理应走多样化及立体化道路,遵循以人为本及分级宣传的原则。就以人为本而言,我们理应以群众的需求及生活实际为依据,收集公众重视的消防热点,借助案例实施消防安全教育,且定期举办消防演习,促进民众消防意识及自救水平的提升。至于分级宣传,相关部门则应以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消防实际需求为核心,选用兼具分层式及有针对性特性的方式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此外,我们还应给予消防监管员入职必要条件应有的重视,加大消防监管员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他们打心底生出消防安全的意识,从而促进其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飞速前进、土地资源的大幅缩减,国内人口数量的日趋增多,高层建筑已然成了社会前进的根本趋势。与此同时,防火问题又属于高层建筑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理应给予其应有的关注,不仅应从建筑的起点即设计着手杜绝火灾隐患,亦应将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至高层建筑施工、审核、运行及监管等所有环节,以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的出现,实现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英健,黄奕肾. 浅谈高层建筑防火措施[J]. 科技资讯,2013(21);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县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宗教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广电中心、商业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成员:全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监督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全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村屯、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整体推进。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街道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800余家,其中工矿企业421家,1至10月份,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3427起,同比下降3.6%。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42起,同比下降6.7%,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火灾事故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3377起,同比下降3.6%;死亡7人,与去年持平;受伤540人,同比上升2.5%。
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庆及春运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街道年初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庄市街道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落实公共安全监管主体,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规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92份,村属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329家,公共复杂场所安全生产责任书6家。
2、建立街道、村(社区)、企业安全生产上下联动体系。
所属村(社区)、企业均落实安全员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及时沟通,修订完善《庄市街道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台防汛、特种设备管理应急处置办法。
3、落实考核体系,夯实基层基础。街道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公共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目标综合管理体系,实行(1+X)管理,制订涵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等公共安全考核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我街道43家企业将在三年内完成达标工作,街道制订了《开展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三年达标计划任务进行了分解,今年计划完成13家企业达标工作,目前各企业正加紧整改,7家企业已进入申报验收程序。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初训、复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今年计划完成400人次的培训任务,至10月底已完成262名培训任务。二是抓好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共举办特种设备初训、复训各一期,持证人数130人。举办社区保安消防培训2期,持证人数120人,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3000人。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宣传画500张,举办了职工技能比武竞赛1次,文化广场演出2场,专场电影2场,街道还通过短信平台向各村(社区)、企业通报安全月相关活动信息2000余条。
3、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一是抓好隐患排查网上报送工作,督促企业自主开展网上报送,第一季度隐患排查率99.2%,第二、第三季度排查率100%。企业自报率已达90%以上,二是抓好督查工作,安监所制订了2011年度执法计划,今年计划检查200家次,到10月底共检查企业310家,填发检查记录306份,责令整改书4份,发现隐患716条,整改716条,杜绝企业瞒报、漏报、隐情不报等突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深入开展“一打四整治”专项行动。
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对象及整治目标,以渣土车管理、煤气倒灌、夏季用电消防安全、防溺水和特种设备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没收倒灌工具2副,查处非法油料收购点1处,查处渣土车20辆,加大对“三合一”企业和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通道等严重安全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企业非法搭建6家。
2、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是街道将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作为重点区块开展清剿火患整治,做到“排查一家,整治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排查工作全覆盖,做到6个100%(隐患发现率、巡查记录率、隐患报告率、告知整改率、跟踪复查率和隐患移交率都达到100%),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抓好消防平安村建设达标验收。2011年底街道所有村(社区)均要达到市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目前每个村(社区)均按规定设立了消防宣传阵地,有公益广告牌1个,消防宣传栏2处,建立了一支消防安全队伍,确定了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了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水枪、水带,建立了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实行不定时巡查。三是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目前街道派出所已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3、抓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创新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隐患排查治理运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创新,街道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明确特种设备管理和使用职责。一是典型引路,开展试点,街道确定了华美线业、华通公司、华有液压、天衡制药等四家企业作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创新工作试点单位,并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其他企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全面展开;二是培训先行,抓持证上岗工作,街道把规范两证(特种设备使用证、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做到持证上岗、操作规程上墙;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整改,街道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每年至少巡查一次,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系统及时发现辖区企业过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设备信息,督促其整改工作,实现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目标,为特种设备长效监管提供有益的尝试。
4、巩固“十小”行业整规成果。防反弹,防回潮。重点抓好小煤气、小餐饮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抓好基础教育园区和高教园区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对嘉盛银座、清泉花园小区店面极易存在“三合一”现象的餐饮行业从严把关,实行安全前置审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落实安全措施,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5、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示范点,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调查摸底工作,发挥基层食品安管员的作用,实行监管全覆盖,加强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今年共安排6场食品安全讲座,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6、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和拆迁工地现场管理工作,开展安全进工地活动,建立了施工企业每月一次的例会和施工方负责人约谈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今年共安排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2次,填写检查记录58份。
7、抓好烟花爆竹经营户换证工作。街道目前共有烟花爆竹经营户34户,今年底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将重新组织换证工作,安监所将从严把关,加大检查力度,查处打击非法贮存,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将不予审批,目前已有29家参加换证,5家不符经营条件不予审批。
8、加大道路交通违法治理力度。对329国道、中官路、宁大周边、蛟川高速入口等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模式;街道还招聘了40余名协管员在交通高峰时段协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开展了渣土车、超载车、危化车查处工作,采用错时上班,蹲点守候等方式严厉查处打击渣土车和过境车辆的违法行为,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有效改观,全年共查处渣土车20辆,挖机2辆,倒灌煤气车辆2辆。
9、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安监所和其它职能部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解决因职责界定不清所产生的职能交叉或管理缺位问题,加强安监力量配备,有效履行监管职能。
10、依托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努力学习借鉴望春街道基层安全监管信息建设经验,按照区安监局要求,建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利用各类基础数据和隐患排查资料,建立街道安监工作数字化平台,各村(社区)信息平台在安监所指导下已开通运行,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沟通,建立实时更新,高度共享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11、抓好其它领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一是抓好河塘、水道安全防范,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河塘巡查力度,加固围栏,竖立警示标志等提醒市民做好防淹亡、溺水工作;二是抓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居民、企业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加大对危险品使用企业及仓储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做好高温季节防范工作;三是做好应对台风、汛期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2014年安全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降低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认真编制201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谋划全年安全工作思路,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出台《庄市街道各类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责任落实规定》。
(二)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工作,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全年计划安排年销售2000万以上达标企业20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继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抓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年检年审检查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
(三)开展“十小”行业省级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继续巩固整规成果,加大对无证经营整治力度,通过规范、打击、取缔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十小”行业档次。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将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整治作为重点,通过不间断的整治,努力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进一步加强村级消防工作,推进我镇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防火减灾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建立和健全各村义务消防队提出以下意见:
一、义务消防队建设目标和要求
2012年10月30日前,本镇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必须建成义务消防队。并以此为切入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义务消防队在组织上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固定场所、一块牌子、一种联系方式、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队员应是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22至55岁的公民。各村可根据实际,利用护村人员、护山人员等建立一支6—10人的“一队多能”义务消防队,其中设置队长、副队长各一名,队长必须有村委主任担任、副队长有村脱产或非脱产村干部兼任。
二、义务消防队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村消防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和台帐。
(二)义务消防队要协助本村、所在村企业建立防火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村、所在村企业进行防火检查。
(三)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号召广大村民实施群防群治;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提高全员防范能力。各村设立消防宣传栏,定期宣传消防知识和灭火自救常识。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自觉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提高防范火灾事故能力,不断增强灭火技术,熟悉灭火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参加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义务消防队要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装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保养,随时保持完整好用。
(六)义务消防队发现本单位(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要达到日常备战、快速反应履行扑救任务。
(七)完善村级消防水源和道路,保障消防车通行和灭火工作的需要。
三、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与考核奖惩
各村村级义务消防队,由村民委员会自主组织并实施管理,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给予业务指导。
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设备齐全,镇政府将给予1万元补助;创建标准通过县、市消防大队验收后达标的,县、市补助资金全额到村。每年11月9日前,组织一次全镇各义务消防队进行技能比赛,按比赛成绩给予每支消防队适当的奖励。
一、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
(一)强化政府责任制落实。各级要按照《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础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政府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依法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构建“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细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2012年底前,全市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设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其他乡镇要明确消防管理部门和专管人员,并落实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三)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消防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会商、执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安全监管、人防等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旅游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宾馆、景区星级评定内容。公安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适时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流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四)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2012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中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系统,督促“四个能力”达标的单位全面建立“三项申报备案”制度(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广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五)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监管范围,严格监管责任,实现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单位无缝对接。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防消联勤”、“多警联勤”、“全警全力”以及检查“实名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损失。
二、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拓展互联网、户外传媒等消防宣传新阵地。强化固定公共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在高速公路沿途、城市主干道两侧、公众活动场所设立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营造浓厚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各级教育、共青团、少工委等单位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和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课外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完善实践基地内部设置,争取2012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并申请等级评定。
(二)规范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继续与共青团组织紧密配合,规范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特长,加强对消防志愿者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宣传、服务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消防志愿者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主动吸纳、争取有志消防事业的社会青年踊跃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巡查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社会消防监督作用,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扩大消防宣传范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宣传、司法、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电视台、报社要定期播放、刊发消防安全知识,其他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消防专栏,全方位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扩大社会消防宣传覆盖面。
(四)全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有关行业、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探索推行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以及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一)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依托综治、安监等机构加强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开展群防群治,确保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2年底前,所有村庄达到“六个一”标准、城市社区和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全部达到“五个一”标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强化联训联勤机制建设。2012年底前,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要建成专(兼)职消防队,并达到“一镇一队一车”的标准。逐步依托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发展消防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机制。同时,建立跨县和县级区域内的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打造一支着装统一、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城乡的消防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三)加强车辆装备等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车辆装备维护、更新经费,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消防装备等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有关部门要落实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对消火栓未设置或数量不足的道路要及时增建补建;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乡镇消防规划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乡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规划要求。根据消防执勤力量与安全保卫勤务现实情况,适当增加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数量,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最大程度发挥消防部队保卫地方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督促、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及下级政府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行业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本地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各级相关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各负其职、密切协调、齐抓共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各地要认真制定《“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切实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建设、“防火墙”工程和新农村消防工作等内容纳入五年规划,调整、完善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规划,加快解决历史欠帐问题,促使城镇和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各级政府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消防规划的落实,推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的隐患排查,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督促整改机制,各级政府要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校舍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消防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
各地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眉府发〔〕11号),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防火墙”工程的经费投入,组织开展“防火墙”工程专项检查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大力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完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五个一”工程建设,即每个行政村有一间专(兼)用消防办公室、一支义务消防队或治安联防消防队、一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一个消防水池、一批必备的消防器材,努力减小农村、社区火灾发生率和火灾损失。
三、深化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教育工作内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老弱病残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和《省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消防安全知识“加油站”创建活动。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的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计、施工行业和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切实抓好消防规划落实,抓紧解决消防安全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老城区、工业园区新建街道等市政消火栓欠缺,城镇无消防取水码头、消防车道堵塞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投入,解决营房、训练设施落后和专业装备、灭火剂不足等实际问题,多举措提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能力。年内,仁寿县要完成消防大、中队新营房建设和搬迁工作,县要完成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备战,丹棱、青神县消防站要开工建设。东坡区要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仁寿县要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重型水罐消防车和普通水罐消防车,县要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洪雅县要配备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特勤消防中队要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各地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攻坚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和攻坚装备,配备25马力以上手抬机动消防泵,储存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不低于5吨,确保各类事故灾害的处置需要。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