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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可行性报告

时间:2023-02-18 11:33:41

农业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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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鑫隆泽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是鑫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独立法人公司之一,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现有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园林技师3人,中级工程师8人,中级园林技师13人,还有茶园、果木园、养殖园等技术及管理人员26人。

鑫隆农业科技示范园位于***珠山国家森林风景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域内,园区面积约1000亩。经科学总体规划,自2006年建设以来已初具规模,目前已投入一千余万元基本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几个功能园区建设, 2012年计划投资240万元完成珍稀树种观光苗木园、园区观光道路、道路绿化带和路灯的建设。具体来讲有以下建设目标:1. 引进珍稀树种,进行栽培繁殖,栽植面积23000m2。2. 增加园区道路12000 m2。 3、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30000 m2。4、生态园安装路灯5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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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搞好“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不断加以强化和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国农村城市化的进展,科技兴农已经成为国计民生的发展重点。2011年,***市政府根据中央部署,在全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农业园区进行重点扶持,并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水平。这为加快农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推进农业科技的健康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本地生态环境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我公司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本区农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科技示范生态园的建设,完全符合产业和地区发展规划。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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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

鑫隆农业科技示范园位于开发区的主要风景区小珠山风景区内,环境秀美,气候宜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并且交通便捷。有利的地理位置为发展科技示范和观光农业提供了良好的前景。在生态园建立科技示范区,不仅可以带动当地的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有利于合理地利用资源,利用农业示范中的作物等进行农业科技、生态、示范,向周边地区农业技术人员、农民和参观者传授农业知识,提供新品种试验示范信息,普及农技知识,也是落实先进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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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建设条件分析

园区位于***开发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珠山风景区内,总园区约1000亩,原为农业用地。所在之地三面环山,有人工河流经过,地势较崎岖,多为梯田麦地。项目区土地肥沃,光照充足,无任何水、土和空气污染。该区属海洋性季风气候,空气湿度大,雨量充沛、温度适中,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气候环境。并且园区内土壤肥沃,非常适宜苗木和花卉的生长和发育。园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丰富,有小型水库2座和80米深的水井,为园区内动植物提供了水环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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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案

 

1、引进珍稀树种建设观光苗木园。计划种植各类黑松、毛白杨、法桐、香椿、银杏、山槐、国槐等珍贵观赏苗木和绿化树种,对各种苗木进行栽培繁殖,计划栽植23000 m2。2、园区环境的建设。园区计划新增12000 m2观光道路,以方便园区管理,提高园区观光水平。3、完成道路两侧的绿化,绿化面积30000 m2,在道路两侧种植草坪,栽植牡丹、芍药、法桐、国槐等观光花木。4.在生态园安装路灯50盏,美化和亮化园区环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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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1、园区建设项目资金专款管理,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

2、要建立工程报账制度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工程进度报告和资金使用表。

3、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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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

金额

一、申请财政补助

80

二、项目单位投入

160

三、银行贷款

 

四、其他投入

 

 

 

 

 

 

 

 

 

合计

240

 

 

 

投资构成

金额

其中财政补助

珍稀树种23000 m2

60

40

观光道路12000 m2

75

10

绿化带30000 m2

80

20

路灯50盏(电缆6000 m)

25

10

 

 

 

 

 

 

 

 

 

 

 

 

 

 

 

 

 

 

 

 

 

 

 

 

 

 

 

 

 

 

合计

240

80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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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销售

收入

珍稀树种、园区道路及绿化带建设完成后,可使生态园观光水平得到提升,整个项目建成后,预计生态园旅游观光收入35万元。

销售

利润

整个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利润约20万元。

税金

 

投资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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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分析

示范

带动

作用

在生态园建立科技示范区,有利于合理地利用资源,利用农业示范中的作物等进行农业科技、生态、示范,向周边地区农业技术人员、农民和参观者传授农业知识,提供新品种试验示范信息,普及农技知识。

促进

农民

增收

项目的建设,可以充分吸收周边农村的劳动力,解决附近农民就业问题。园区内农民人均年收入高于周边地区从事同行业农民的50%以上,这样一来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的信心,提高园区发展能力,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可以带动当地的农业观光旅游行业发展。

公共

服务

覆盖

范围

 

生态科技示范、传授农业知识、普及农技知识、农业观光旅游、生态环境保持。

生态

环境

影响

经实地规划,该项目实施将有效实现退耕还林工程200亩的有效灌溉。同时示范园的建设可以美化当地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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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鑫隆农业科技示范园响应中央科技兴农号召,目的在于引导示范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和规模化的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

鑫隆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完成后,一方面促进本地农业、林果业、旅游业以及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还可以保护自然环境,对区人民走向富裕,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项目虽投资大,回收期长,但基本无风险,同时有非常广阔的利润空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开发区建设发展方向。我们认为该项目市场前景好,对经济社会有着重要促进作用,项目可行。我公司将结合本区农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农业科技生态园的建设,为建设全国最好的开发区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我们也希望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的相关政策扶持。

11

·

结论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第2篇

一、 项目指导思想及建设背景:

1.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2.为了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扬泰机场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势在必行。随着机场提档升级,人流、物流、产业流将会迅速聚集,得天独厚的优势,临空经济区建设将成为丁沟的载体和平台,将大批发展要素吸引到这里,机场经济圈正在崛起。

3.光线中国电影世界项目是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将在空港新城规划区内建设国内规模最大的摄影棚组群。西浦光线电影学院落户,既凝聚着西交利物浦大学多方面的资源优势,又涵盖光线传媒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品牌IP等多领域的实质内涵。两个项目将对地区影视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发展,空港新城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4.丁沟镇朱桥村朱套组位于启扬高速机场互通高速路和安大路机场连接路交汇之间,紧邻机场。朱套,名如地形,四面环水,村落房屋之间小巷多,风景秀丽,有“小江南”的美誉。小村落民风淳朴,人文历史悠久,明朝的举人进士韩如善和朱三嘚曾居住此地。目前,除去首批拆迁户,该组还有65户人家,309人,耕地445亩。该地段将受益于机场利好辐射

二、项目方案、方式,建设规模、实施进度及投资分析(另详):

1.乡村游(农活体验、果蔬采摘、捕鱼)机场旅客变游客;

河道和村道整理;各种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完善;农田、八边地、河流由公司集体承包,统一规划,有机生态种养殖;

2.民宿居民交闲置房屋入股或租赁,一户一方案,改造装潢预算和施工监理(不新增建筑面积,旧房改造)。首批50个床位(经济型、中式精品型、乡村田园风型、集装箱型)。

3.餐饮农家乐,特产便利店,乡村酒吧,烧烤(200人次)

资金来源: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村企合作企业资金+农户个人资金=1000万

三、项目组织、劳动定员、运行操作:

公司运行:扬州市源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户

项目名称:水韵朱套—小江南

四、项目社会效益分析、风险分析:

项目效益达成村居环境好,人人有事做,户户有钱赚,文旅品牌响。

风险分析:1.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严格禁止私搭乱建;2.公司与农户,公司与集体的合同合法合规,要有法律约束效应。村民要树立集体意识、抱团意识、规范意识和大局观念;3.特种行业经营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4. 经济下行,消费滞后,管理可能落后,收益周期延长; 5. 政策性拆迁;

第3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三章投资计划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一)投资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二)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外事费用列支的项目;(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4篇

一、项目前期审查

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合理利用我镇的自然资源,在规划许可及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力发展种植业,凡符合《意见》要求从事种植业新发展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项目实施前,须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实施方案),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规划、土地使用等符合性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由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农业局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申报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业主要如实撰写申请验收报告,并附有关申报材料(验收书面申请、项目建设申请表、企业或专合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及花名册、相关证明文件等),向镇人民民政府申报。镇人民政府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项目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后并形成审核意见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接到审核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建设单位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市农业局将验收结果在项目所在镇村、《今日》和农业局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农业局提出项目奖补资金意见的报告,并将该报告与项目申报材料、初步验收材料报市推进办。

畜牧业类实施细则

一、项目前期审查

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合理利用我镇的自然资源,在规划许可及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力发展畜牧业,凡符合《意见》要求从事畜牧业新发展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项目实施前,须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项目建设申请表),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的规划、土地使用等符合性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由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畜牧局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申报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业主要如实撰写申请验收报告,并附有关申报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报。镇人民政府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项目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后并形成审核意见报市畜牧局。市畜牧局接到审核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建设单位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市畜牧局将验收结果在项目所在镇村、《今日》和畜牧局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畜牧局提出项目奖补资金意见的报告,并将该报告与项目申报材料、初步验收材料报市推进办。

第5篇

第一章 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性质:指新建或改扩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六)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支持该项目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包括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产业经营的有关方针政策,我市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自治区对项目建议书的审定意见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要引用相关法规、政策、规划的目录和文号。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建设地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论包括。

(一)市场预测和项目建设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或供水、供暖方式)

(三)厂址(建设地址)

(四)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项目建成后的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项目建设进度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

(十)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环境评价等。

2、论证结论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全貌有一个综合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的发起过程,提出的理由,前期工作的发展过程,投资者的意向,投资的必要性等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基础。为此,需将项目的提出背景与发展概况作系统叙述,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理由,在可行性研究前已经进行的工作情况及其成果,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决策过程等情况。在叙述项目发展概况的同时,应能清楚地提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和问题。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阐述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主要依据,如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投资方向、市场因素,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等。

二、项目发展概况

项目发展概况是指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前所进行的工作情况,包括:

(一)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成果

(二)实验、试制工作(项目)情况

(三)建设地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四)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分析阐述项目建设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企业效益,发展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及社会效益。

第三章 建设条件一、项目区概况

1、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2、自然资源状况:包括水文、气象、土壤、河流水系等。

3、社会经济条件

4、基础设施

5、社会经济状况(农业):包括耕地面积、农村人口及农业劳动力,项目所在市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情况等。

6、项目关联产业的发展现状:产前、产中、产后的发展现状(农业)。

7、项目建设地点选择:按照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投资等方面做对比分析比较,选择建设地点。

8、环境条件分析

9、各种费用比较

10、地形、地貌、地质的比较

二、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

2、资源优势

3、市场优势

4、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给排水、供暖、供电、交通、效能、运输、通讯、能源及市场建设状况等。

三、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属工农业和经营性项目)

一、建设单位概况:发展历程、现有产品类型,主营业务,企业制度,管理模式,人员结构等。

二、研发能力:企业自身及其技术信托单位的科研开发能力。

三、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银行信用等级等。

第五章 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属工农业和经营性项目)

一、市场分析

1、产品市场供求现状:国内外市场相关产品的供求状况。重点调查目前国内同行企业的布局及生产销售情况。

2、产品市场前景分析:分析预测项目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量及本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所占市场份额。

3、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项目产品成本、价格、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和项目产品供需对同类产品价格变化的影响程度等。

二、产品生产及销售方案

根据市场前景分析,提出项目产品的市场定位、生产规模、预期销售目标。

三、销售策略和营销模式

四、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建设

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一、建设任务和规模

二、项目规划和布局

三、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

四、项目建设标准和具体建设内容

凡由本项目投资的所有单项工程、配套工程均属项目组成的范围。

1、建设标准

项目产品技术参数、工艺流程、主要工艺设备选择、主要原材料消耗指标等。

2、总平面布置

3、占地面积及分析

4、土建工程

(1)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及结构设计

(2)特殊基础工程设计

(3)建筑材料

(4)附属设施

(5)绿化

(6)其他

5、其他工程

(1)给排水工程

第6篇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农村能源和环保、农业教育培训与科普宣传、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与储藏、农业遥感应用、水产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第八条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农艺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取得农艺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提出对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可行性建议,并能解决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农艺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推广项目或攻关项目(课题)1项;主要参与地(厅)级重点科技攻关(推广)项目2项;县以下人员主持或主要参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项目2项,并得到地州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2.主要参与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项目3项以上。

3.承担编写本专业规划或调研报告3项以上。

4.辅导三门农业中等教育课程或承担农业技术培训,年辅导课程量满120学时。

5.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均为额定限额内);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1项获得者(地州市以上单位人员限前10名)。

2.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攻关或重点推广(培训)项目1项;或完成地(厅)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项目2项,取得显著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3.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国家或地方标准2项,或行业、企业标准、专业规划3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颁布实施;或主要编写(翻译)出版农业培训教材1部或音、视频教材1部,并经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使用。

4.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在实际中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5.县以下人员,主持引进、推广(培训)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2项以上,增产增收效果显著。

(五)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培训教材、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学术会议并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经自治区同行业三名正高级专家鉴定、推荐。

3.县以下人员编写(翻译)出版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每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4.县以下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已作为业绩成果的不能作为论文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被地州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3篇。

第九条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2.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与规程,具备指导助理农艺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重点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工作,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

2.参与制定或实施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培训)等方案2项以上。

3.辅导两门农业中等教育课程或承担农业技术培训,年辅导量达到60学时。

4.参与编写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地州市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2.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地州市以上本专业推广项目1项,通过鉴定或验收。

3.参与编制技术规范、规程等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翻译)培训教材1部;或参与编译文字、音、视频教材1部,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使用。

4.参与完成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5.参与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试验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调查报告等被采纳1项以上。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五)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参加学术讨论会并提交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经同行三名高级专家鉴定、推荐。

2.县以下人员,参与撰写调查报告、试验报告、技术方案等2篇以上。

3.乡镇工作5年以上人员,撰写有一定价值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并经两名专家认可、推荐。

第十条助理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能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2.能解决农业生产和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能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试验技术报告。

2.独立设计过简单的试验示范方案;或参与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3.能为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供技术资料。

(五)著作论文

第7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业科技主要包括农作物、畜禽、水产品优良新品种繁育与农业高效高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农业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适用农机和农业信息化技术等。

第三条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采取项目单位投资为主、国家财政适当补助的方式解决。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品种繁育、新技术应用示范、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以及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示范项目要与当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

(二)体现区位优势。按照合理区域布局要求,确定开展技术示范的主导产业。

(三)形成示范能力。项目建设后,项目区生产设施、生态环境和技术推广应用条件要有明显改善,具备开展技术示范的能力。

(四)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要依托农业科技部门,进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示范推广。

第五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要组织、指导编制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标准文本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项目属性、项目承担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要,包括项目立项的背景、市场需求、资源交通条件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地点和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步骤、组织落实、目标等。

(四)项目效益分析,包括成本效益、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农民增收和吸纳就业能力等)。

(五)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总投资额、财政投入预算、项目单位投入、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情况等。

第六条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县(市)财政部门指导承担农技推广示范任务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并以财政部门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省级财政。

(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地市上报的示范项目进行论证,以财政厅(局)正式文件并附项目标准文本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政部(一式两份)。

(三)财政部根据省级财政和专家意见批复项目,并下拨补助资金。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批复和资金拨款文件后,要督促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保证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工作。

第八条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成果及主要做法和经验等情况,并定期向财政部反馈上述信息。

第九条项目建成后,省级财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向财政部报送项目验收报告。财政部将对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要逐步推行项目资金的报账制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农业科技推广示范经费本着规范、科学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8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确保我省法定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妥善解决一些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地区面临的确实无法如数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发展空间不足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部分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执行。一、正确认识开展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将坡度较低、原为耕地的部分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工作,旨在确保我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做好这项工作,既是对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拓展,又是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用地空间的客观需要,是从我省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种新的尝试。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有利于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我省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的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的条件具备或通过整治达到下列标准的优质园地可划为基本农田:

1.确属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登记统计中的园地(含果园、桑园、养殖鱼塘、花卉基地、种草地等);

2.位于城市规划建设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包括待置换建设用地区)及禁止开垦区范围以外;

3.地势相对平坦,坡度一般小于6度、最高不超过10度;

4.连片5公顷以上(与其它原有基本农田相连的可适当放宽);

5.通机耕路,并建有一定的排灌设施;

6.有效土层60公分以上,肥力较好,无明显的土壤障碍因子及污染源。三、对已经具备条件的园地,经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农业、财政、水利、统计等部门联合初验、复验确认达到上述标准,且已按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要求,界址明确,保护责任落实的,可划为基本农田。

需要通过整治才能达到上述条件的园地,要参照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整治,待项目整治竣工验收后,方可划为基本农田。

四、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的报批程序与资料要求

现已具备或通过整治达到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标准的,在报省认证和核准前须经初验、复验:

1.初验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农业、财政、水利、统计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对宜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园地及整治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详细初验,并填写《浙江省优质园地整治项目验收表》和出具初验收报告,报各自一上级国土资源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现已具备条件的优质园地也应同样进行初验和出具初验收报告,并在《浙江省优质园地整治项目验收表》上注明“非整治”。

初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资料包括:

(1)验收意见(含项目有否按批准的整治规划组织实施,宜划入基本农田的面积及质量状况的鉴定意见);

(2)优质园地整治后1:1000-2000的实测地籍(形)图及照片;

(3)优质园地整治后土地权属处理及现状开发利用情况;

(4)优质园地整治项目所在地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及图斑、地块登记册。

2.复验

市国土资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县级初验报告后,应联合其它有关部门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复测、核定宜划入基本农田范围面积,核查图表册与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据实写出书面复验报告,并报各自上一级国土资源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认证

省农业厅根据市级复验报告对各市上报复验的结果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复核认证意见,并将认证意见送省国土资源厅。4.核准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农业厅的认证意见和市级复验报告进行核准,核准的优质园地可按我省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的有关规定正式确定为基本农田,并参照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基本农田集中置换的有关政策进行置换。

需要集中置换的应随同复验认定材料,同时上报相关材料,符合基本农田集中置换条件与要求的即予同步核准。

5.其它

为维护优质园地整治项目管理的严肃性,确保部分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的真实性,所有参与初验、复验的人员和行政负责人均须在《浙江省优质园地整治项目验收表》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资金管理

优质园地整治项目整治所需资金可以列入各级造地改田资金开支范畴,具体管理办法与措施应按照《关于造地改田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0]221号)执行。

经核准的优质园地系为其它市、县(市、区)有偿代保基本农田的,所收取的“有偿代保护成本费用”应统一列入各级造改田资金专户管理。

第9篇

一、实践指导

学生选取:根据专业实践要求,选取农业工程系2个班级,120名学生。前期培训:实践前,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实践要求培训,内容如下:(1)安全注意事项:宣读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责任书,讲解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参观田家镇妇女创业园鱼池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2)社会实践项目:根据新农村建设课题选取项目名称,进行人员分工,确立指导教师,发放《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实践报告册》。

二、实践过程

(1)实践过程中调查注意事项:①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项目的实施要实事求是,不能有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情形。项目成果正文如为调查报告,必须有详细的调查具体成果和统计数据作为支撑;如为社会实践报告,必须有社会实践的实时记录材料,如文字记载、照片、录音、录像和媒体报道等。②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项目的研究不能仅限于只追求理论深度,而要运用所学相关理论知识,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确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用事实来说明和论证观点,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强化社会实践的特点和要求。③要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实施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要特别重视实践过程,指导教师要在实践过程中指导学生记录应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实践报告册》的内容。(2)基地实践步骤:①听取田家镇政府领导对朝阳镇新农村建设的介绍。②组织学生听取大学生村官的体会。③组织学生参观田家镇新农村建设。④组织学生在农业示范园听取指导教师虞尚明对农作物知识的讲解。⑤集结学生,返回学院:按照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的要求,在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进行学生集结,在确保完成任务的情况下,返回学院。

三、实践报告建议题目

(1)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思考(以现代农业技术园调查为主)。(2)正子村大学生创业园给我的启迪。(3)从正子村大学生创业园看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必备素质。(4)谈谈参观长江现代农业示范园的感想。(5)结合本次实践,谈自己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认识。(6)从内江现代农业发展角度看现代农民的重要作用。(7)正子村居民收入支出情况调研与建议。(8)正子村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与建议。(9)正子村居民教育(或培训)开展情况与建议。(10)正子村居民社会生活心态情况调研与建议。(11)正子村居民消费观念调查与建议。

四、现代农业教育实践基地的正效应

1.个体效应的凸显性为了测试社会实践的效果如何?在每次社会实践结束后,在返程的车上,教师都进行了调查问卷,取得了大致一样的结果,都显示出极大的正向效应。如:本次社会实践给你最大的惊喜选项中,100%的同学都选择了——A.没想到内江有这么先进的农业园区。本次社会实践给你最大的启示是什么?(笔答题)100%的同学都填写了该项,96%的同学填写最深刻影响事件都在3件以上,并且很具体。如:有一名学生这样写道:教师让我们写本次社会实践给你最大的启示是什么?好像是单选题,但参观完以后,我感觉有写不完的深刻体会,不过我还是写一点直观感觉的事和我思考的两件事。原先听教师在课堂讲现代农业,我们根本就没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今天的实践课,使我理解了什么是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在我看来现代农业的典范就是长江现代农业示范园,体现出“规划气魄大,文化挖掘深,空间布局好,经营能力强”的特点。充分突出:一是展示地域特色。放大了长江文化效应,依托农耕文化的遗存,放大休闲农业的原生态魅力。二是突出了规模效益。在示范园的种植品种选择上,坚持了规模取胜、发挥规模效益。三是建设精品区域。把核心区域打造成了旅游精品区。给我的两大思考: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对人才的要求。二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素质要求。这可能是我今后不断思考和努力的方向。从学生上交的实践报告中,能找到像上述这样的写法很多,达到90%以上,有10%的报告虽然写得较为简单,但也能从报告中看出个体效应的凸显性。2.整体效应的凸显性1.您认为学校组织的参观现代农业教育实践基地活动的效果如何2.您认为本次参观的哪个基地给你留下的影响深刻从上述3组数据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正向效应的凸显性。总之,通过现代农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实践教学,使大学生的成长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他们到新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创业,把自己在学校里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检验,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使学到的书本知识变成创业的实际本领,从而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才干和智慧。

作者:王维

第10篇

一、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凭实力。针对以往沼气项目建设中技术人员既是管理者又是项目承担人,项目建管不分的弊端,我们自2008年起,就委托枣阳市招投标办公室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凭实力,四个有建筑资质的中标企业及十几个沼气专业施工队竞标参加沼气项目建设。引进专业化的公司(施工队)参与沼气项目建设,转变了工作机制,使沼气项目建设正规化、程序化、专业化。也增加了沼气项目建设的透明度,确保了沼气项目建设的公正性。

二、严格管理,项目建设来实的。在项目实施中,针对以往项目建设中沼气池标准不统一,管线安装和永久性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因地制宜,结合枣阳实际制定了《枣阳市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实施细则》、《枣阳市农村沼气项目管理规定》,并与中标企业(施工队)签订了《沼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沼气项目建设实行“三统一”,项目建设来实的,看得见,摸得着。

1.统一池型。为了确保户用沼气池的建设便捷、质量稳定、维护方便,我们终止了以往的易于大规模生产,但质量相对难于保障的预制件建池法,要求所建池型全部为不小于8m3带天窗的底层出料混凝土现浇结构。

2统一建池标准。为确保建池池容符合国标,我们要求统一使用国标钢模模具,中标企业(施工队)全部按项目建池农户总户数的1%以上配置8m3以上的沼气池模具。现已配置8m。的沼气池模具215套,10m3的沼气池模具12套,12m3的沼气池模具6套。所建沼气池池容全部为8~12立方米。有了标准的模具既能保证建设质量又能保证建设的速度,做到建池人员不停,模具不闲,真正实现项目建设的质量、速度与效率。

3.统一设立永久性标记编号。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施工队)必须在所建沼气池上设立永久性的标记(标记由二位阿拉伯数字(项目年号)(如:09)和一位字母(项目属性)(如:国债用G,省级用S)组成,编号数字的单个尺寸为30×50mm,由办公室统一编码。每个项目村必须按此标准在天窗口顶端平面显著可见的位置设立永久性的标记,没有永久性标记的不预验收)。

三、完善制度,项目建设落实处。为了规范我市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我们结合枣阳实际情况,制订完善了《枣阳市农村沼气施工标准》、《枣阳市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枣阳市沼气技术员管理办法》、《枣阳市沼气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枣阳市沼气项目管理规定》、《枣阳市沼气项目建设实施细则》、《

1.项目管理监理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开工、放线、建设、模具的规格以及最后的验收一律实行监理制。我们聘请了国家注册监理师与内部技术员组成了监理专班,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对整个项目的建设提出合理化的技术方案。使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分开,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必需有农户、施工人员和监理员签字,促使项目管理逐步规范化,以确保项目的质量。

2.项目开工报告制。项目建设开工前,技术员根据项目村建池农户申请汇总表,再次核实建池农户名单,项目村写出书面开工报告,所在乡镇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后报能源办审批,合格后方可签订沼气建设施工合同。

3.项目建设验质制。在项目开工建设时,首先必须将《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管理使用挂图》、《农村沼气用户必读》及时免费发放到建池农户户主手中,同时与建池农户签订《农村沼气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并加盖当地村委会公章,建池完毕集中将原始合同上报市能源办。每个项目村在项目开工后,开始只能先建池10口,待办公室质量自检专班把所建沼气池的主池试压、管线安装等质检合格后,才能继续建池,凡质检未通过的技术员一律取消建池资格。

4.项目举报制。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真实反馈建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纠正。我们设立了沼气质量问题举报电话,对全市沼气建设群众来访进行造册登记,分类处理,处理结果(意见)十个工作日内回复来访者。共处理群众来访65人次,化解了沼气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发生一例越级上访事件。

5.项目自检签名制。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在项目建设中,我们对沼气池“三口四盖”的大小、形状、厚度进行了统一,每户必过试压关,并填写由农户签名的《枣阳市农村户用沼气池试压合格报告单》和《农村沼气安全责任状》后,方可结算技工工资,否则,不予结算。

6.项目建后回访制。我们对全市建成五年以上的沼气池进行拉网式回访、排查。对池体有问题的池子进行维修,对有问题的管材、灶具等外设进行更换。共回访沼气用户2860户,其中:维修池体133R,维修灶具482套,维修管道965处。

第11篇

第一条为保障继续实施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简称"948"计划),结合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及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在"九五"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实行项目管理。

第三条引进技术必须遵循"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储备的前沿技术为主,以提高主要大宗农林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先进实用技术为主,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林业及水利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技术为主"的原则,坚持以国家引进为导向,统筹规划,归口管理,避免重复引进。

第四条在*-2005年五年内,引进一批农业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创新、示范、推广和产业化,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在组织管理上,仍延续"九五"期间的做法,由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等部门联合提出项目规划和宏观政策,具体引进工作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组织落实。

第六条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引进项目管理。

第七条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结合本部门实际,组建引进项目专家组,负责本系统引进项目的评审、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评审

第八条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申报实行申报指南指导下的申报制度。

第九条根据"十五"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规划,各部(局)编制本部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央直属单位和地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的项目申报。

第十条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三部(局)所属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大专院校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厅(局)及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

第十一条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引进技术及设备的详细清单;

(三)国家科技管理部门认证的具有检索查新资格的单位(机构)出具的项目检索查新报告;

(四)企业单位申报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

第十二条申报的项目由各部(局)引进项目专家组评审后,报各部(局)项目管理机构审批。批准后,由各部(局)下达年度计划。各部(局)有关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多渠道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可通过参与世界性重大农业科技的合作研究、请进派出、商务购买或其它途径引进所需技术。

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参与世界性重大农业科技的合作研究,可通过参与国际农业组织、著名实验室的有关重大研究活动,进入世界农业研究前沿,获得自主的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聘请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派出培训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3人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商务购买由项目管理部门指定的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技术引进后,必须加快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步伐,应与国家各类研究和推广计划相结合,鼓励企业和农民参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

第十八条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启动项目,二年内必须完成技术引进工作,否则将视作自动终止,由项目管理部门另行安排其他项目。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年底前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必须正式函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如发现项目无法继续执行或继续执行已无意义,项目管理部门将立即终止合同,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从立项开始,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照片、音像、数据等。

第二十二条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四年。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结束后,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后,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进行验收。

第二十四条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归国家所有。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广引进技术,使之尽快在农业生产上发挥作用。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可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不执行合同,或有重大事实隐瞒不报的项目承担单位,一经发现,将追回全部资金,且"十五"期间不准再申请和承担引进项目。

第二十七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十五"期间不准再申请和承担引进项目。

第七章附则

第12篇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7号)、《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脱贫攻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做好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的对象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二、奖补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情况等因素,立足区、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际,对海城区“5+2”中的“5”产业、赤西村“3+1”中的“3”产业进行奖补,“3”从“5”中选定,其他村级参照赤西村执行。

(二)聚焦精准巩固拓展。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分类制定奖补标准,让奖补对象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诚信。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奖补对象参与“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生产经营和新型业态发展,不断提高信用自觉,树立诚信勤劳的导向。

三、奖补的资金来源

产业奖补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四、奖补产业项目范围

赤西村村级特色产业:花生大豆、鸡、豆类;

军屯村村级特色产业:瓜类、鸡、花生大豆;

开江村村级特色产业:鸡、瓜类、豆类;

翁山村村级特色产业:瓜类、花生大豆、豆类;

驿马村村级特色产业:鸡、叶菜类、花生大豆。

五、奖补的限额和标准

(一)奖补的限额。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2016-2020年脱贫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4000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2021年的,2021年继续按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限额。对于2021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二)奖补的标准。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奖补标准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执行。

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优”部分进行奖补。

1.支持扩大规模。发展产业规模达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对应产业最低奖补规模1.5倍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单位补助标准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鼓励“从劣变优”。“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奖补对象在已发展产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抚育、低改、品种改良、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生态养殖、绿色健康等升级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达到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单位补助标准按照《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的单位补助标准60%执行。

六、奖补申请流程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第一步:奖补对象申报项目计划。奖补对象根据各村奖补产业项目范围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2)产业目录,提出项目计划申请,填写《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由村委会汇总后,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并提交本村《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街道办事处需在5日内组织街道、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项目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在自然村、行政村、街道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并将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并附《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区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区财政局和区扶贫移民局备案。脱贫户确实无法按照项目计划实施的可申请调整一次项目计划,由街道办事处向区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申请调整,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批通过后可实施。各街道办事处需要调整项目计划资金的,需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资金调整计划调整项目资金。

第二步:奖补对象申请验收。奖补对象实施完成特色产业,经该户帮扶联系人和村干部现场核实后,由帮扶联系人协助向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提交《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完善至帮扶联系人签署意见)、奖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和项目前期相片。村委会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汇总后,报街道办事处,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打印脱贫户的基础信息表、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对照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项目前期相片。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会盖章。

第三步:组织验收。对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街道、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成验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逐户验收,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随机抽检。街道办事处填写《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9)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后报送区人民政府批准。验收步骤如下:

(一)材料核验。核验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是否与原件相符。

(二)现场核实。现场拍摄申请人持项目牌近、远两张照片(项目牌注明申请人所在村及小组、申请人姓名、产业地点、产业名称、产业规模、验收时间)。近照,要求能清晰辨认申请人外貌、项目牌信息及产业情况。远照,尽量以突出标识为背景,便于识别产业整体规模和实施地点。现场核验产业规模、确认是否符合补助要求。

(三)签署意见。奖补材料合规、真实、完整,产业符合补助要求的,项目通过验收。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步: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区、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级进行公示(可同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产业品种、产业规模、实施地点、补助标准、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重新公示。

第五步: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四级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完善《2021年度第X批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附件13),填写《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12)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审批下达资金完结后,由街道办事处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第六步: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区、街道、村委和自然村四级进行项目完成公告(可同步公告)。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产业品种、产业规模、实施地点、补助标准、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

七、报账办法

实行街道报账制,报账材料(复印件)需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一份。具体清单如下:

1.《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3);

2.《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

3.《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

4.《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9)

5.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表;

6.奖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7.奖补对象一卡通账号复印件;

8.项目前期相片、验收现场照片和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9.公示公告相片;

10.《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12);

11.《2021年度第X批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附件13)。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区、街道和村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及时公告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完善管理服务。区、街道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奖补对象签订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路问题。

(三)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区、街道和村委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2.《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3.《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表》

4.《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5.《公示》(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6.《公示》(街道公示模板)

7.《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8.《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

表》

9.《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10.《公示》(验收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11.《公示》(验收街道公示模板)

12.《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13.《2021年度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清单》

14.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村委、自然村同步公告模板)

15.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完成公告(街道公告模板)

16.部分海城区特色产业目录说明

 

附件1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序号

产业名称

单位

种植年限

单位补助标准(元)

补助要求

单户单位规模

要求

1

花生大豆

 

12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亩以上(含)

2

瓜类

 

9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亩以上(含)

3

豆类

 

9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亩以上(含)

4

叶菜类

 

1000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亩以上(含)

5

 

15

平均个体重1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1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30羽以上(含)

 

附件2

 

公   示

(村委、自然村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街道    村2021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     村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公   示

(街道模板)

 

现将    街道2021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街道办事处,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街道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