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3 01:39: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所谓数字化城市管理,就是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中所有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信息,从而促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一般而言,城管部件包括了井盖、路灯、邮筒等静态物体,主要对其当前工作状态进行监控,保证其可用性;而城管事件信息,则主要指同人相关的动态事件,如违章摆摊等。国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最早起源于北京市东城区,2005年东城区率先上线实施数字城管系统,并取得良好成效,之后数字化城市管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在经过近10年的发展之后,有六个方面的原因,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
(一)城市面积在增长
近年来,各地政府掀起了造城运动的,仅仅在21世纪的前十年,我国的城市面积就扩大了60%,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以及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城市面积相应的扩张并有加速的趋势。城市面积的增长,使得城市管理的难度加强,一方面管理对象增多;另一方面,城市核心区域的人口被疏散到郊区,使得人口密度下降,在部分城市,鬼城频出,而这些人口稀少的区域也需要被管理。城市面积的扩大,从理论上说,需要增加城市管理人员,但从各地的实际来看,受到编制等因素的影响,正式管理人员并未有明显增长,但聘请了较多的协管,这反而给城市管理带来更高难度。因此,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无疑是应对城市面积扩张带来管理难度增加的重要举措。
(二)城市流动性在增强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人口向城市流动,尤其向中心城市流动。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首先由于相当部分流动人口缺乏在城市中所需的高级生存技能,而选择张贴小广告、流动摆摊、开黑车等职业,破坏了城市政府所期望的城市生态,成为城市管理人员的重点管理对象;其次,大量流动人口到来,增加了城市公共设施的负荷,导致其更快老化,更有部分流动人口以盗窃公共设施方式牟利。这对城市管理工作是巨大的挑战,而信息化的手段则可以更好辅助管理。
(三)城市管理对象在增多
即便城市面积没有增长,流动人口没有增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也会给现有的居民提供更多公共设施,包括绿地、公用休闲设施(如健身器材)等,并且随着城市土地稀缺,城市将从地面向地下、空中发展,如地下通道、空中走廊等。这导致城市管理对象在增多,单纯增加管理人员较不现实,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管理,而管理对象向空中、地下发展,也需要信息化手段的升级,例如地下设施无法通过GPS定位,则需通过基站等方式定位。
(四)城市管理标准在明确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规,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三乱”行为、景观灯光设施、渣土垃圾处置、户外广告设置等管理力度都有所加强,并形成明确规范。相应规范的不断出台,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而言,需要在系统设计的过程中,落实相应的规范要求,而已经建设完成的系统,则需要结合新出的规范,不断予以完善。
(五)城市的虚拟性在增强
中国互联网用户数为6.18亿,其中71.4%在城市,并且深度网民数不断增加。可以说,城市实际分成两部分,一是实体的城市,二是网上虚拟的城市。表面上看,城市管理的对象是针对实体城市,但是虚拟城市重要性在凸显,包括城市居民提出的批评与建议等,都是需要城市管理者去关注的,这也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输入。
(六)城市居民的参与意识在提升
目前,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在不断提升,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居民会更加主动对城市中的乱象进行举报,并要求城市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城市居民对城市管理人员的态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地方城市管理人员暴力执法的场面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全国关注,甚至出现了断章取义的情况。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人员为了避免纠纷,也开始装备执法记录仪,甚至有执法人员自行购买谷歌眼镜,可以更好进行拍摄。
二、4G时代的特征
2013年12月5日,工信部正式颁发了4G牌照,截至2014年5月末,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已提供4G服务,4G用户数已近千万。概括而言,4G时代共有三大特征。
(一)移动数据网络进入了高速时代
在4G时代,目前已经颁发牌照的TD-LTE的理论网速为100Mbps,而处在实验网阶段的FDD-LTE则达到了150Mbps,从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实际网速也远远超过了3G网络的理论网速(TD-SCDMA的2.8Mbps,CDMA2000的3.1Mbps,WCDMA的42Mbps)。可以说移动数据网络的速度已经达到了固网宽带的水准。此外,4G比3G更适合在一些特殊场景下应用,如在高铁上的稳定传输、通过空地传输,支持飞机的上网,并且4G网络提供的基站定位能够更加精确,可更好支持GPS信号无法覆盖的区域。
(二)多种产品、技术齐头并进
信息产业的发展,是多种产品与技术齐头并进、相互促进的结果。4G是基础网络,是在各类产品与技术需要更高网速支撑的基础上而被推向市场的,同时它的出现也能激发各类需要高带宽的产品与技术的发展。概括而言,同4G网络发展关联最大的产品与技术包括:终端:终端决定用户能够接入怎样的网络,同时也是用户的各类应用载体。目前终端发展有两大特点,一是内部集成了更多传感器,如指纹识别、NFC芯片等;二是类型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手机、一些专用的手持式终端外,可穿戴终端、智能汽车等均是当前热点。云计算:将计算与存储的功能放在云端,本地终端只具有显示功能,这让性能不足的终端也能够执行大型程序,而这一切需要高速网络才能实现。物联网:为每个物体配备传感器,能够从远程监控当前物体状态,在物体分散、移动频率较高的背景下,基于移动数据网络进行数据传输,成为必然选择。视频:视频未来将向高清方向发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占据更多存储空间,传输也需要更高的带宽;此外,对于视频监控,未来将更加强调自动识别。自媒体: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正逐步成为居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也成为其分享观点的主要方式。我国的各级政府部门开设了大量的微博、微信账号;同时,也对居民在微博、微信平台上所的信息进行舆情监控。大数据:通过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能够分析出事物之间的关联,进而有助于构建相应的决策。例如,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可以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出不同时间段在不同地点问题出现的多寡,进而可以针对性地采取策略。
(三)政府高度支持4G产业化
在4G时代,工信部向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均颁发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TD-LTE牌照,可见中国政府推动4G产业发展的决心与力度,这也与斯诺登事件后,中国所面临的信息安全的形势有密切关联。为此政府对4G产业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并召开了一系列的产业会议,协调产业链共同成长,如2013年南京市召开的南京4G网络产业对接会,会议旨在推动4G应用服务创新,促进4G网络与南京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南京4G产业链建设,打造南京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助推器。
三、4G时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典型方向
综合分析数字化城市管理当前所遇到的难点,以及4G时代的特点,4G时代数字化城市管理,将呈现四个方面的典型方向。
(一)城市管理自动化程度的提升
物联网与视频技术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对城市管理的对象进行监控,并且相应的监控是全方位的,物联网中的各个传感器,能够实现对静态物体状态的全面监控,而视频尤其是不断发展的高清视频,能够对动态信息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终端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让城市管理人员进行实时的数据采集,并能够快速进行事务的处理;云计算的发展,能够将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在线存储,同时能够进行深度的分析;4G的发展,则能够提供更为高速与稳定的传输通道,例如有了4G网络,移动高清摄像头的部署就更加自由,能够响应临时性的需要,布设在各个地点。城市管理的自动化,不仅仅是指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包括了采集之后的处理,主要是根据管理对象的类型,以及所处理的事件,生成工单,流传到相关部门,由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依托物联网采集的信息,以及由人工现场采集的信息,相对较为明确,可以直接形成工单,而对于视频采集的信息的自动识别,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此目前尚需要人工识别,但在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进一步取得突破,视频也将能够做到自动识别。
(二)从事后监管向预防监管转变
目前的城市管理还是以事后管理为主,即哪里有事去哪里管理,而在未来,这种事后监管有望向预防监管的方向转变,这主要依赖于大数据技术与云计算技术。在对当前城市信息进行充分采集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云空间当中所存储的大量数据,并形成相应的城市管理建议,其中一个较为典型的场景是判断哪条路上、哪个时间段张贴非法小广告的事件最容易发生,则可安排相应的城市管理人员进行巡视,预防事件的发生,并且能够根据不同路段的时间差异,合理规划巡视路径,从而能够直接在事前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信息资源的进一步整合
目前城市管理所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资源实际仍然是处在分散的状态中,各个部门均有资源,但却并没有实现资源的共享,例如公安、交警、市政等部门等均在街头布设了摄像头,环保部门布设了污染监控装置,绿化部门对古树进行监控等等。信息资源的分散实际不利于城市管理职能(或者是协调职能)的集中化,也不利于建设成本降低,还不利于问题的发现,例如某个部门的监控装置是可以发现多种问题的,但是却只为一个部门提供服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预计在未来城市管理所涉及到的信息资源将得到进一步的整合。(四)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是城市居民当前所主要使用的应用,他们也经常在自媒体上所看到的城市问题,而在4G网络环境下,分享图片甚至是短视频变得更加容易,这就是城市居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对于城市管理人员而言,一方面需要对用户的自媒体进行挖掘,主要是舆情监控的工作,这样可以主动挖掘出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另一方面需要鼓励用户通过自媒体将相应的问题反馈给城市管理者,例如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进行反馈。
四、结论
[论文摘要]现有的行政关系有陷于失序的隐患,应该引起关注。研究者针对行政关系调整所提出的不同思路,平衡论更切合中国的实际。但是,平衡论忽视了绩效管理的功能。参与式绩效管理对行政主体和相对方都是兼具控制和激励作用,而且有助于形成行政共识。
行政过程属于公共管理的微观范畴,主要表现为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关系在形式上体现为管制、指导、协商、控制及监督等,在过程中表现为相对平衡与绝对失衡的不断转化,在本质上存在着许多种矛盾和悖论。如何通过科学的机制设计实现行政过程的动态平衡,既有效地维持公共秩序,又能切实维护公众权利,是调整行政关系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警惕行政关系的失序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变迁,但目前仍然面临多重转型的任务。在这段历史性的发展时期,新情况和新现象不断涌现,新问题层出不穷。为了抓住关键时期的发展机遇,在欣喜于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一些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比如行政关系有陷于失序的隐忧。
(一)失序与失衡
“失序”不同于行政关系的“失衡”。失衡是指行政主体与相对方在行政过程中的不对等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形成行政机关为优势主体、相对方为弱势主体的不对等关系;在程序法律关系和司法审查关系中,则形成另一种反向的不对等关系”…。失衡有可能是有序的,也有可能是失序的。如果行政过程中的主体都认可行政关系的失衡,或者如果不认可这种失衡,但局限于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寻求调整失衡状态,那么行政过程会呈现出有序性。但如果行政过程的主体不认可行政关系的失衡,并且诉诸于不符合法治要求的方式寻求调整失衡状态,那么行政过程会表现出“失序”。
在目前的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在大部分情境中仍处于强势地位,但这种相对优势面临越来越大的公众压力,甚至是(暴力)对抗,而且社会对行政行为的信任度在不断下降,以致在某些领域出现了政府的公信力危机。另一方面.相对方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维权技能在不断提高,但现有制度框架内的参与机制和维权渠道尚不健全,使得一些本属正常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容易诉诸于极端之举。面对越来越频繁发生的对抗行为,公信力不断下降的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往往选择以危机管理的名义去强力控制。
在强制与对抗的互动中,如果上级部门或领导认为下属部门的行为有悖于公共管理的政治要求,会以指示、批示、批评、惩罚等方式介入行政过程,从而使行政关系的优势转向相对方。在整个过程中,行政关系的调整既不是自我纠正式的,也不是有序的,往往取决于特定问题、特定领导以及特定情形。
(二)行政关系失序的表现
以上海某些区出现的“钓鱼式执法”为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执法机关的不正当执法方式,处于弱势地位的相对方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因为表达诉求的渠道非常有限,而且成本高昂。行政关系的失衡格局纵容了一些行政主体更加毫无顾忌地选择执法手段,这也为互动关系的逆转埋下了伏笔。当个别相对方选择极端的方式表达抗议时,其他感同身受的相对方即刻予以响应,社会公众由于惊诧于行政主体的肆无忌惮而为指责行政主体的公共舆论奠定了社会基础。于是,行政主体至少处于舆论上的弱势地位。在该事例中,行政关系调整的直接起因是个别相对方的极端行为,而非有序的参与和表达;实现行政关系调整的直接动力来自于上级部门的关注,而非相关主体的协商与讨论。
又比如,近年来各地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管”)普遍面临一个三元困境:城管如何执法,才能既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又能让城市小商小贩合理生存。城市环境属于公共产品,其供给要依靠行政主体的强制手段;小商贩的存在既是民生需求,也满足了一些社会需求;而对于小商贩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社会公众本身也是矛盾着的,在享用这些服务时会赞成小商贩存在的合理性,而在其它时间,则希望小商贩尽量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行政实践中,这些矛盾都集中到行政主体和相对方的行政关系上,造成城管工作“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甚至出现“一管就有冲突、一放就有投诉”的现象。如此周而复始,不仅未能解决城市管理的根本问题,反而影响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如果不正视行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仍然以危机管理的思维沿用个案处理的方式,行政关系将会陷入失序的境地,其表现就是行政主体或者不作为,一旦作为就是强力控制,而相对方要么不参与,一旦参与就会酿成群体性事件。
二、调整行政关系的不同思路
如何防范行政关系陷于失序,既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维护公共秩序,又能切实保障相对方的权利?在相关研究中,先后出现过管理论、控权论和平衡论等理论。
(一)管理论
管理论主张维护行政主体的优势地位,认为行政过程的有序来自于行政主体的指导和相对方的服从。应该指出的是,管理论并非完全排斥对相对方权利的保障,而是将保障从属于对行政秩序的追求。另外,也不能简单地将管理论视为行政特权的等价物。因为如果法治相对健全,并且在行政过程之外设计了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相对方的权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得到保护,那么行政主体的优势地位依然是面临实质约束的。
在实践中,欧洲大陆一些法团主义文化的国家的行政管理过程更接近于管理论。在这些国家,行政主体在法定职责权限内享有绝对优势,管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在政治运行中,致力于维护公众利益的组织和集团是由国家和政府所创造并规范的。一方面,这些利益表达组织具有垄断性,另一方面,这些组织在与行政主体的互动过程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因而,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的优势地位受到政治过程的约束,这也意味着行政关系的失衡由政治关系来调整。
(二)控权论
控权论主张限制或取消行政主体的主导地位,从而彰显相对方的权利优势。这种理论认为在大多数行政实践中,行政主体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反而会滋生一系列问题,比如权力滥用、腐败、限制相对方的自由等。所以,控权论主张政府最小化,认为大多数公共事务都可通过市场和私人组织得到解决。另外,控权论的基本假设是,行政过程是由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活动所组成的,国家不具有主体性,只是一个各种势力互争雌雄的竞技场。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一场被命名为“新公共管理”的运动席卷全球,一度垄断了公共管理研究和实践的所有话语资源。这场运动的基本思路就是控权论,主张公共管理的市场化、私有化和自由化。经过30多年的实践,如今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这股潮流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有其情境性,有其局限性。尤其对于众多发展中国家而言,国家的空心化、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的私有化,并没有实质性地促进公共福利的改善,反而引发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比如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公共服务分配结构失衡等。
控权论在多元主义文化的英美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英语国家)较为盛行。在这些国家,政治活动的主体是各种利益集团,行政主体的管理行为受到多种主体的限制和监督。主流的社会文化和法律体系都主张对公共权力保持质疑和挑战的态度,因而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是一种被普通公众所广泛担忧的存在物。如何限制行政主体的权力,确保相对方的权益免受行政主体的肆意侵害,是这些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主要议题。
(三)平衡论
平衡论是中国行政法学界的创新,认为无论对行政主体还是对相对方,都应在法治原则的统治下加以制约和激励,以实现两者在利益关系上、法律地位上,以及在制度、机制的构建和运作等方面的平衡。从理论上说,平衡论主张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或违法行使。具体而言,平衡论“既不同意控权论过分强调行政程序、司法审查的作用,也不同意管理论过分强调命令、强制手段的作用,……主张综合运用行政法的各种手段:既在必要的场合运用命令、强制手段,同时在大多数场合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手段,淡化权力色彩”。
作为一项本土化的创新,平衡论在中国行政关系的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关注。从文化角度看,平衡论的思路符合中国的中庸文化,主张通过调和来解决矛盾,而不是诉诸于零和的博弈与对立。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平衡论试图在政府与市场、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取得平衡,符合中国在转型时期的政治社会生态。
尽管平衡论的响应者众,但质疑声也不少。其中与管理实践关联度最高的质疑来自于具体的平衡机制:如何既制约行政主体滥用权力(相对方滥用权利),又激励行政主体积极作为(相对方积极参与)。主张平衡论的研究者详细探讨过公务员制度、行政指导等具体的平衡机制。在此,笔者着重分析参与式绩效管理作为一种平衡机制。
三、参与式绩效管理
要实现行政关系的有序调整,既不能只突出行政主体的权力优势,也不能只强调相对方的权利本位。就此意义上,我们赞成平衡论兼顾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观点。不过,行政法领域的研究者忽视了绩效管理的平衡功能。
(一)绩效管理的发展与不足
绩效管理是管理实践的重要工具,也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议题。比如,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纽约市就尝试用现代方法测量和评估行政部门的绩效。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目标多样性,行政过程的委托关系具有多层次性,不同行政主体的产出难以横向比较,以及公共产品缺乏类似市场这样的价格发现机制,因而相比企业绩效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实践进展更为缓慢。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政府绩效管理广泛地采用企业绩效管理的理念、方式和工具,比如顾客导向、平衡计分卡、绩效合同、绩效规划等。不过,从已有的案例材料看,这些工具的引人并未显著改善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
近些年来,研究者逐渐认识到,绩效测评工具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具是否与问题以及环境相匹配。如果政府绩效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大规模地采用绩效合同,并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那么不仅不能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反而可能导致公共服务“嫌贫爱富”,使公共服务丧失应有的公益性。如果整个国家所处的阶段是快速发展时期,一味地模仿其他国家的限制政府活动范围的绩效管理方式,不仅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反而会使整个社会陷于断裂,因为这些国家的社会组织尚无法承接起政府转移出的功能。
(二)参与式绩效管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政府绩效管理先后采取过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效能监察、政风行风评议、服务承诺等形式。这些做法在提高行政效率、健全行政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尚待改进之处。比如,大多数绩效管理形式都是封闭性的,没有设计公众参与的渠道。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公众参与政府绩效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群众评议政府、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在目前中国的政府绩效管理中,公众参与最多的环节是对具体行政部门的评估。以南京市为例,该市自1999年以来,一直坚持“万人评议机关”的做法。每年年底,南京市政府向市民发放评议问卷,要求对所有的政府机关进行打分排名。北京、珠海、杭州、海口、银川、昆明等城市都先后开展过“万人评议机关”的活动。
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一种理念,参与式绩效管理主张社会公众应有效地参与到对政府绩效的测评和管理过程。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对施政目标的讨论,对评估体系的建议,对具体行政主体的评估,对绩效结果运用的监督。所以,参与式绩效管理并不仅仅局限于“万人评议机关”的形式。从行政关系的有效调整角度看,公众对具体行政主体的评测仅仅是一个起点,并没有穷尽参与式绩效管理的内涵。
如果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配套工作,公众的评测失去了基本的信息基础,只能依据感性认识.不仅不利于行政主体改进工作,反而可能消耗公众的参与热情。比如在不少地方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将所有行政部门不分类别地排列在一起,导致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普遍得分较低,而主要服务于政府内部的部门得分较高。南京市2001年群众评议政府的活动中,得分第一的部门是市委办公厅,得分最低的部门分别是市政公用局、市房地产局、市容局、市规划局等;北京市2003年群众评议政府的活动中,得分最高的部门是市乡镇企业局,得分最低的部门分别是市交通委、市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政管理委、市规划局等;昆明市2008年群众评议政府的活动中,得分第一的部门是市政协办公厅,得分最低的部门分别是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等。
由于各个行政主体的工作难以进行简单的横向比较,因而群众的评议大多数只能作为评估各个部门实际工作的参考材料,这就引发了一个如何对群众评议做出反馈的问题。如果给出积极反馈,比如南京市2002年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调整了几个部门的领导班子,就会面临“群众感知是否为充分统计量”的问题,毕竟各个部门的法定职责对群众感知有直接影响。但如果不对群众评议结果做出积极反馈,那么群众对评议活动的参议热情就会快速消退,从而使评议活动陷入名存实亡的尴尬处境。
所以,参与式绩效管理不是简单地将公众动员起来定期为行政主体给出评测分数,而是包括目标设定、体系设计、信息生产、结果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参与。那么,为什么说参与式绩效管理有助于行政关系的有序调整?
(三)参与式绩效管理促进行政关系的调整
1.参与式绩效管理对行政主体而言,既是控制机制,又是激励机制。绩效目标为行政主体的管理行为设定了目标,指标体系则引导行政主体按照预定方向实施管理。如果公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被纳入到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中,行政主体的管理行为对公众需求的回应度就大大提高。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行政主体的管理目标应该融合公众需求和部门法定职责,即行政主体在开放性条件下保持相对的管理自主。其中原因在于,公共需求的表达有其内在矛盾性,而且正如“阿罗不可能定理”所揭示的,多种多样的公众需求应该有一种提炼和合成过程,才能形成真正的社会公共利益。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根据脆弱性和敏感度的强弱程度,将行政主体的行为分为四种类别,每一种类别所对应的公众参与形式分别是:广泛协商、自主决策、自由裁量和听证会。如果某一公共问题的敏感度强但脆弱性较低,则可以考虑召集相关公众的代表参与讨论,比如举行听证会。这样既可以节约管理成本,也能满足公众参与的需求,而且将行政关系的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类管理行为包括价格管制、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城市市容管理等。如果某一公共问题的敏感度和脆弱性都很强,就必须预先准备好公众广泛和深度参与的方案,因为这一类问题往往是引发行政关系失序的主要领域。这一类管理问题主要涉及社会治安、动拆迁、民生问题等。所以,对于公众参与,行政主体应该在开放性条件下保持相对的管理自主,既充分了解各种公共需求,吸纳其中合理之处,又要主动建立有效的利益合成机制,避免行政过程的不连贯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参与式绩效管理既有助于控制行政主体的方向,又能使行政主体保持一定的自主性。
2.对相对方而言,参与式绩效管理既是控制机制,又是激励机制。通过设定相应的渠道,将公众诉求的表达引导到讨论绩效目标和监督绩效结果等方面,使公众参与呈现出有序性。
在城市管理中有一个著名的“垃圾桶问题”。在扔生活垃圾时,居民通常都希望垃圾桶离住所越近越好,因为方便快捷;而在扔完垃圾之后,居民又通常都希望垃圾桶离住所越远越好,这是出于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考虑。如果只注重部门的法定职责,即便科学合理的垃圾桶设置有时也无法获得相关居民的理解;而如果只注重居民的诉求表达,垃圾桶可能无立足之地。实际上,不仅仅垃圾桶的设置,包括公交车站、通信基站、电力设施等许多公共产品的规划选址都面临类似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合理的参与途径,行政相对方的诉求表达很容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使行政关系面临严重考验。换一个角度看,如果设计了有效的参与途径,公众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不仅能激励公众参与公共管理过程,而且也能避免行政过程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