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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模式

时间:2022-10-31 10:51: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作模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作模式

第1篇

我院自2002年10月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来,抓住机遇,不断发展壮大。2003年,依托陈武彩叶苗木示范基地,建立辐射面积8000余亩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2005年,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互惠共赢,在南京江宁区湖熟镇建立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至此拉开了学院与企业深入融合办学机制与体制的序幕。几年来,我们看到,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拓展了教育发展的新空间,弥补了教育资源的不足,增加了学校的竞争优势,还解决了一些难以调解的矛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针对当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态势,结合我院办学模式和管理运作,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深入研究,以求进一步解决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校企深度融合。

一、校企合作过程中要做到资源互补

企业与高校之间的资源互补,是指校企双方建立起人才、信息、资金、设备、场地等资源共同使用、互相补充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过程,也是双方优势资源交换的过程,是双方在付出资源的同时利用对方资源的过程。因此,资源互补是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的前提。

二、校企合作过程中要做到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校企合作关系得以建立与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在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代表着教育和经济两个不同的利益体:企业是经济利益的主体,高校是教育利益的主体。一般而言,学校期望通过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培养高技术人才;利用企业的资金、设备、生产管理优势,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践、实习及就业机会;引进优秀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以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加快“双结构型”教师队伍建设。企业则期望通过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靠高等技术院校的人才、知识优势,获得优越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企业的短期经济功能与高校的长期教育功能的诉求差异决定了其行为方式的差异。因此,只有明确不同主体的合作动力,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才能建立校企联合的动力机制,真正实现校企利益的共赢。

但是目前常见的却是校企合作的“单相思”。首先,合作的内容仍不够宽泛,总是还局限在订单培养、共建基地、顶岗实习等方面;其次,缺乏互惠共赢的利益机制,如果无法用自身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他们带来利益,企业会逐渐失去热情和动力;另外,交流互动的平台也没有建立起来,没有固定的合作组织、管理部门和交流场所,就无法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根据我院江宁校区的办学经验,我们觉得应该建立一种以合作办学为机制、以合作育人为模式、以合作就业为目标、以合作发展为动力的校企利益共同体,来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这个校企利益共同体应当是一个实体,一个能通过沟通协商制定章程,承载校企融合的组织体系。而在这个共同体中,能感受到真正能学到东西,能体会到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此时,企业获得了人才利益、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学校获得的则是深度的、可持续性的校企合作,最终带来良性的招生和就业循环。而这,正是高职院校所追求的目标。

三、校企合作过程中要做到诚信和规范

校企合作是双方以契约的方式建立的协议关系,因而必须讲究诚信。诚信就是真诚和信用,它是合作双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如果学校到期不能为企业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毕业生,学生的素质和技能也远远达不到企业预期的要求,企业还会和你继续合作吗?可见诚信是校企合作得以维持、深化的基本条件,是校企合作的生命线。

校企合作在宏观层面上需政府的政策引导,在具体操作上,实际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学校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活动,既要确保质量,信守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又要保证学校应有的利益,在合作中,要建立规范的校企合作法律文件,避免经济纠纷,依法保证双方的责权利得到落实,促进校企合作顺利、长远地开展下去。

第2篇

“经销商不听话”就像是一个怎么也解决不了的难题,几乎就是哪里有经销商,哪里就阴魂不散的跟随着“经销商执行有问题”、“经销商配合度不好”等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一些企业不断调整销售政策,甚至调换经销商,但努力过后,仍然是深陷其中,一些企业开始意识到仅仅通过管理,是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和经销商这两个不同利益体的合作矛盾的,要优化厂商关系就必须优化厂商合作模式,思考着如何通过合作机制及模式的改变提高经销商配合度。这亦是本文要探讨的话题。

优化厂商合作模式的三个方向

如下图所示,笔者认为优化厂商合作模式有三个大的方向:

一、价值链模式。该模式重在改变渠道价值链的分配机制,将经销商的利益更多的与经销商所承担及执行的事项挂起钩来。这往往会牵涉到减少、增加、调整厂商之间的职能分工,提高或降低厂商间的结算价格与利益分配。

二、修补模式。该模式不会对厂商之间的旧有合作模式伤筋动骨,但厂家往往需要调整自己对经销商的帮扶控模式。比如,之前厂家重在向经销商压指标、要销量、催回款,现在转变思想,更多的本着风险共担、共同做市场的理念,切实承担起更多指导、帮助、支持经销商做市场的事务,帮助经销商分销铺货、培养销售团队、健全销售管理等等。

三、强势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那些品牌强、产品群丰富的强势企业玩的游戏。比如经销商要继续与厂家合作,必须拿出钱来与厂家成立股份制销售公司,必须由厂家派出业务骨干出任公司总经理或营销总监,必须接受只能专营专卖厂方一家产品的要求。价值链模式:以职能价值驱动经销商配合度

在药品保健品领域,低价开票、底价大包模式盛行已久,这也为许多药品保健品企业造成了骑虎难下的困局。

传统模式之下,厂家自身对经销商的控制力比较低,利润也比较低,想做品牌化运营增加品牌推广投入,想增加公关、促销,加大对整体市场运作的支持,都可能苦于“钱都让渠道商赚了”,拿不出多少预算做投入,只能空想。面对这种困局,厂家往往需要在两者之间做艰难决策,其一以提高零售价抬高供货价,但如果是做处方药的,有招标等限制,如果是做零售终端市场的,又面临价格难免顶到天花板,价格竞争力进一步丧失的局面;其二提高供货价,可是经销商的接受度又成了难题,即便经销商接受了,由于终端供货价也会牵涉到提高的问题,而在终端市场又可能陷入终端不配合甚至被终端“雪藏”与对手乘机挤占市场的风险。

事实上,不只是药品保健品行业才面临这样的问题,快消品等其他行业的许多企业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怎么办呢?梳理厂商之间的职责分工,依据厂商间在渠道营销链上所做的事调整价值分配是必然出路。

如下表所示,将营销链条中的主要成本环节和价值贡献环节进行明晰罗列,将厂商之间的职责分工更加具体化,在清楚了厂家要做到多少,经销商要做到多少,厂商之间又需要协同做到多少之后,结合每一个环节的重要度与成本支出设置扣点、返利等佣金体系,如果经销商在其中做得多、做到位的多,得到的就多,对那些做得少、做到位的不多的经销商而言则刚好相反。

显然,以价值链模式优化厂商合作,有利于引导经销商回归销售过程与那些影响销售的关键绩效环节,刺激它们积极配合厂家的计划执行以实现销售目标。但这对厂家兑现职责的能力和市场投入的决心也提出了要求。比如,如果我们承担促销执行,就意味着我们需要组织一支强大的市场推广队伍与促销员队伍,以应对市场的促销需求。

修补模式:以强化帮扶控提升经销商执行力

要提高经销商的配合度与执行力,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自己对经销商销售团队、分销及终端网点等人、才、物诸多资源的掌控与调度能力,弥补现行厂商合作模式的不足。比如,如果我们能很好的渗透、控制经销商的业务员,那么即使经销商老板们有所懈怠,他们的销售队伍也能在网点拓展、生动化陈列、终端客情建设及维护等方面,做好执行。

那么如何才能强化我们对经销商资源的掌控与调度能力呢?联纵智达营销执行力研究中心的经验是单纯的强调管理是个误区,结合强化帮扶等服务反过来达成对经销商的管控才是正途。下面重点介绍几种方式。

一、经销商内化

把经销商内部的人、财、物资源转化成可更大程度为我所用的资源,是开展经销商内化的要义。其中的重点在如何内化经销商的业务员队伍上。这里面可从四个方面下手。

其一,给甜头:为终端进行注册认证,凡新增品规进入,给一定奖励;为经销商负责自己产品的员工给予特别提点返利作为奖金,或者是为其提供购买保险等福利。

其二,给想头:在经销商系统的业务员队伍、促销员队伍中开展优秀团队及个人销售竞赛评选活动,提供财、物、培训、旅游以及荣誉等奖励。

其三,给奔头:为经销商业务员及促销员提供营销及营销管理技能培训,提供向自己跳槽的通道,甚至是提供自己创业当经销商乃至开店的创业支持,比如在信用额度及账期上给予一定的放宽。

其四,给念头:与经销售业务员协同拜访客户开发终端,建立起“一起扛过枪”的认同感与感情;在聚会及相关活动上给予经销商业务员及促销员队伍,和自己的销售团队一样的机会与待遇。

二、嵌入式帮扶控

派遣区域经理、城市经理等中基层管理人员,到经销商处出任主管营销的副总、营销总监、销售经理等职务,主持业务,负责起相应的销售及其管理工作,其中在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担当,不仅是对经销商的支持,同时也是以零距离的监控、管理,在提高经销商的配合度。

三、经销商顾问团

在建材企业与药品保健品企业当中,都已经有一定的企业在通过会议联席、定期走访、固定联络咨询等方式采取经销商顾问团模式。它们通过在优秀经销商中选拔一定的经销商老板,与自己的总经理、营销总监及优秀大区经理一起组成某某企业经销商顾问团,让经销商能更多参与到自身产品研发、产品定价、包装设计、宣促活动及竞争策略建议体系当中来,让厂家的新品推广、宣促活动能够融进更多经销商的思想,提高得到执行的可能性,同时该组织还承担起为市场上的更多经销商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市场顾问等帮扶服务。可见,这种模式的利好作用是双向的,对促进厂商沟通解决实际问题,统一厂商思想及认识,提高配合度有较大的作用。

强势模式:以厂商关系一体化建设促进厂商行为趋同化

对拥有比较强大的品牌号召力的企业而言,它们有条件、有能力采取更为强势的模式,来推进以厂家为主导的厂商关系一体化建设。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这么几种模式。

一、细化招商与市场切分模式

这种模式的目的是通过具化以及提高门槛

细化招商,找到理念高度趋同、资源高度匹配的经销商,而对原有的经销商则是不断的以区域切分、渠道切分、产品切分等方式,缩小其势力范围让其回到它能高度胜任的角色。

比如作为中国医药工业二十强之一的山东某制药企业,它都是按医院按品规招商――哪家医院需要什么品规,而自己又未进入的,就专门招募正在和这家医院打交道的医药商业公司或个人商合作,对那些原本拥有多个品规资格多个医院终端的商业公司,则采取切分的方式,让得不到足够重视、达不到一定终端渗透率的品规、医院渠道,从原商中剥离出来。

二、专营专卖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要求经销商以专门的公司专营自己的品牌及产品,或者是要求经销商独立专门的组织以专门的业务员团队、促销队伍专卖自己的产品,再或者是直接以专卖门店等终端形态进行推进。在这种模式之下,经销商就相当于自己的准办事处、准分公司。除了宝洁公司是这种模式的典型运用者之外,国内一些行业的强势企业也在采取类似的模式。

比如某功能食品企业,对所有有意加盟的经销商,都将专营专卖作为自己的准入门槛,“不认同不接受就别来做我的经销商”。对那些老的经销商而言,则采取限时限速转型、切分市场、终止合作等方式,多管齐下开展专营专卖的推进。

三、捆绑管控模式

该模式主要通过高额的保证金或者是共同成立股份制销售公司的资产、股金等“股本”纽带,实现自己与经销商的高度捆绑,并以高代价捆绑约束经销商提高自己的执行力,积极配合厂家。

娃哈哈和格力是其中的典型。前者要求经销商打有息保证金的“联销体”,能让娃哈哈新推出的任何一个新产品在短时间内铺满它全国市场的600万个终端,而这对众多的企业来讲,即便在一个区域市场,要把当地市场的目标网点铺货率做到百分之六、七十,可能都需要三、四个月。后者是以与经销商共同成立股份制销售公司而闻名。对格力来讲,当初采取这样的方式促进厂商关系一体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区域内多家经销商共存带来的区域市场秩序保护及价格政策方面的执行不力。显然这两者都是成功的。

四、压力升级模式

该模式意在给经销商施以持续的压力,让其保持足够的执行专注度和配合厂家的积极性。从2001年开始,格力股份制销售公司的悄然转型,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第3篇

一、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其一,订单模式。该模式指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校根据企业各项项目工作所提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进行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合作教育模式。订单模式当中,又有“长期订单”子模式、“中短期订单”子模式和“近期订单”子模式。其二,定向培养模式。该模式是长期订单模式的一种,该模式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由企业出资资助某固定学生完成学业,该学生毕业后到资助单位进行定向就业。该模式有“定向招生”子模式和“定向分配”子模式。其三,“实训基地培训”模式。该模式是指大专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建设学校的实训基地,在实训过程中感受真实的企业生产与工作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工作意识、工作技能和专业能力。同时,也可以增强大专院校的实训工作实力,培养相关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意识及职业素养意识,为学生的工作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其四,“校企互助培训”模式。该模式是指根据相关企业的用工要求,学校与企业共同研制出教学、培训方面的要求,并且共同编制与企业工作实际相关的授课培训教材,为企业现有员工开展各种相关技能等级提升的培训工作。培训时由相关企业提供教学以及实训的地点和设备,由大专院校派出专业教师及企业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该项培训教学工作。

二、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模式

其一,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力度。主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相关专业职务技术资格证书的考核工作,考取各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

(2)选派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校企合作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交流与学术交流工作,使大专院校的教师能够了解掌握最新的行业企业发展趋势;

(3)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本专业的进修,从而提高教师自身知识水平;

(4)组织本校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技能教学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专业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使大专院校教师从单纯地传播知识,转变为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人才开发、职业训练。

其二,抽派教师到企业进行顶岗挂职锻炼。

大专院校要坚持每年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企业工作一线顶岗工作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此外,安排其他教师在自己的课余时间,到相关企业进行顶岗挂职,参与企业的各项实践项目工作,并且鼓励教师将企业的实际生产、工作课题带回到教学课堂,与学生共同探讨研究。

其三,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工作室课题研究与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鼓励大专院校在校内的实训基地设立专门的企业项目工作室。在该工作室中,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师与企业相关专家可以合作申请各类科研课题,合作进行项目的前期调研、研究开发工作,共同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此外,还应当鼓励大专院校教师参与到学院投资的各种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当中来。其中,负责各类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的专业教师,必须与合作企业共同深入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在此基础上提出实训室的建设方案并论证;共同起草实验实训室的招投标文件,共同签订合同;校企双方共同主持项目的建设、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其四,促使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参与各类教学质量工程。为尽快培养高职院校的青年教师,使新进校的青年教师适应各类岗位工作,迅速成长为专业教学骨干,学院应当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质量。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系统性的培养:同行与专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现状评价;老教师研究制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悉心指导;学院教学督导组跟踪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录像;优秀的青年教师开展示范公开课;组织青年教师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到企业进行挂职实习,等等。

三、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中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参与办学的机制分析

其一,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建立校企互惠双赢、深度合作的动力机制。一方面,高职院校应以市场为向导、树立起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意识,提高技术攻关能力,在合作过程中做到能够为员工进行培训、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以及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专门人才;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各种资讯信息与技术服务,合作进行企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作、设备与技术的改造工作。此外,高职院校必须同步制定一系列的奖惩制度,鼓励教师以各种项目形式来开展校企合作。

2.建立和完善校企长期合作、良性互动的内部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有利于企业与学院之间就合作的各个项目来订立章程、明确相互间的职责以及相互协商和监督;二是制定校企合作项目制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对项目立项的扶持、安排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推进、项目结束进行绩效评估、并奖励项目成果等;三是制定并严格实施“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学院教师要严格遵循校企合作挂职锻炼各项管理规定、校企合作开发各类实验实训教材管理规定。

其二,校企合作共同拓展办学之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校企合作共同拟定双方的发展规划。需要成立由校企双方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组成的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共同研究校企合作相关专业在课程、师资、教材方面的建设、所涉及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双方共赢发展等重大问题。

2.校企合作共同进行相关课程、专业的建设工作。在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学校和企业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任职要求,同时参照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编制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好相应的教材,使得产学研紧密结合,突出学生的能力锻炼。

第4篇

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在2009年的调查中,79%的被调查零售企业已经开始了农超对接工作:每家企业平均与6个省(市)的79家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合作,年平均采购金额4552万元:平均每家企业可促进1万户农户增收。

所谓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去掉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将节省的利润留给农民和消费者。在对接中,双方易于形成稳固的供销关系,超市便于将销售信息反馈到生产环节,使农民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进行的农超对接主要有四种模式,本文将一一分析。

二、“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一模式以家乐福超市为代表。超市通过专业的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发生联系,向符合要求的农业合作社进行采购,合作社再组织社员进行生产。家乐福是在中国最早推行农超对接的外资超市之一,目前在全国43个城市开设了145家门店。家乐福的农超对接都是大宗采购,一般不跟分散的农户谈,一是因为有对接采购量的基础,二是可以统一执行超市的采购标准。家乐福对于合作社的筛选有着严格的规定,先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以及基本设施等。如果以上指标达到基本要求,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在这些指标中,家乐福最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只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双方才能建立密切合作。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家乐福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包括农产品种植、采摘甚至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双方再进行合作。

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晓曦红柑橘专业合作社为例。他们的柑橘都运往上海家乐福超市,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签订购销协议。当然,家乐福超市对柑橘的质量要求很高。为此,该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安全关,并通过品牌建设和安全农产品认证,增强社员的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保障产品的绿色生产。针对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情况,家乐福超市做了相应调整,放下强势角色,与合作社平等合作,对合作社的产品实行了“零门槛、零收费和随卖随结”的销售方式。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天缩短至7―15天,遇到农民直供的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适当作一些让步。

在农超对接中,家乐福超市开展了两个层次的农民直供,并在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展对农民的专业培训。第一层次是总部直采,任命在西班牙有经验的管理者负责这个项目。这个团队的直采协调员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采购工作。与全国17个省82个农村合作社进行合作。26个品种包括山东的苹果,内蒙古的土豆,江西、湖北的橙子、橘子,广东海南的荔枝、菠萝,福建的柚子等都进人了家乐福的门店。第二层次是城市直采。家乐福在全国18个城市成立了商品采购中心,采购当地的农产品。供应当地的家乐福门店销售。其主要采购的农产品是西红柿、黄瓜、卷心菜、茄子、萝卜、西兰花等。

在具体对接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民一开始不适应的情况,家乐福对农民进行了专业培训。为了使农产品符合家乐福的质量标准,他们向各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依托家乐福食品安全基金会,组织针对农民的专业种植培训。在土豆产地内蒙古,苹果产地陕西洛川,哈密瓜产地吐鲁番都多次开展过培训,有些地区还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给授课。在合作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对合作社给予了相应的培训。比如,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除进行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培训外,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部分有可能、有意向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的市场培训。

三、“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人股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他们合作开发自有农场。这种模式中乐购超市运作较好。2010年6月,乐购宣布与厦门如意集团合作开发3000亩自有农场,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年产量约3000吨,销往乐购在华东地区的42家大卖场和8家试验阶段的便捷店。在合作农场里,一棵蔬菜的种子被种下之前,这粒种子的生长及去向已被超市控制。其流程是:农户带着相关土地、农田土壤及水质通过检测等证明材料自愿报名,通过审核后乐购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生产。同时,种子的来源、农户所需的肥料、农药等由乐购指定或者推荐。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农药检验、采收、包装直至运输到乐购门店。整个过程,超市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农民只需提供劳务即可。

广东商学院学者王先庆认为,合作社的机制决定了超市入股不可行。合作社决策机制是按人头表决,而公司则是按股本大小来表决。超市入股合作社后,合作社的决策权难以平衡,而由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目前双方都可接受的。

在一般的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会按成色、大小等标准采购产品,剩下的“不达标”产品由农户自行承担,而在乐购按需生产模式下,农户既省事也不用担心产品销售风险。据乐购内部人士透露,按需进行标准化生产蔬菜能帮助超市降低20%左右的损耗,也能最大程度地掌控蔬菜安全。

国内农户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多数农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成立起来的,如果要对接超市,需要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注册商标、打造品牌等,资金问题往往会让他们发展受阻。让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开发超市的自有农场,有助于尽快提升合作社的水平,降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推动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通过合作农场,乐购还进行了自有品牌蔬菜的开发。虽然目前乐购仅有5%的生鲜产品是直采的自有品牌,但未来2-3年内这一比例将达到95%。

四、“超市+供销社+合作社”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不直接和合作社或农户对接,而是通过当地的供销社与农户进行对接。物美超市的农超对接就以这种方式为主。由于对农业合作社不了解,由超市直接去找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往往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利用地方供销社作为中介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往,山东的蔬果进入北京物美超市,一般需要经过“农户地头经纪人地头市场山东区域

批发经纪商(或区域集货市场销售)北京批发经纪商(或批发市场销售)超市卖场消费者”的流程。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层层增加,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蔬果采摘到进入市场销售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出现明显下降。现在。物美超市通过山东省供销社来采购农产品。山东省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建立了从生产到市场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全省近100个县市组织和帮助农民建立起标准化生产基地320多处,涵盖了山东的主要蔬果品种,山东省供销社还从农产品基地选派菜农、果农代表。进驻物美部分大卖场向消费者作现场推荐。

目前,物美与山东省供销社的合作模式分为“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供销合作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即供销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选择认可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后,由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网络优势,负责合作社和基地农产品生产质量和运输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超市只负责销售环节。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为例。其与物美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供销合作社的统一配送下,青州菜农采摘的蔬菜从分拣、包装、运输到物美超市上架销售,全部过程控制在24小时以内。青州市供销合作社还依托山东供销系统的网络和资源,把山东其他县市区的优质特色产品,如威海苹果、沂水大姜、金乡大蒜、滕州土豆、莱西小甜瓜等,也推荐给北京物美超市。如今,这些产品均在青州集中配货后直接运抵北京物美超市。

“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即成立专业购销合作社,在超市承包农产品柜台直营。例如,今年初桓台县农产品购销合作社成立后,在当地超市承包了农产品柜台。其依托下属各乡镇基层社,在每个乡镇选择合适的基地和特色农业产品,由农民根据超市需求采摘后,直接送往购销合作社的配货中心。桓台购销合作社联合山东其他供销合作社,收购和交换一部分当地没有的农产品,由配货中心中转后送往超市柜台销售。

五、中小超市合作模式

中小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与大超市有所不同。由于规模所限,中小超市在谈判中并无多大优势,在对接中宜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控股的老邻居商贸公司农超对接模式值得其它中小超市借鉴。其采取的是经营网点就近与专业合作社合作的模式。老邻居商业连锁网点多数是从供销社系统在农村的传统经营网点改造过来的,每个网点联系所处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副产品经营大户,由他们提供货源、满足该网点的蔬菜供应。这样既给超市带来了新鲜农产品,也降低了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使小批量的农产品得以进入超市,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附近农民的卖难问题。小超市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小,对品种的要求也无须一应俱全。根据网点位置就近选择合作农户的方式不仅缩短了运输距离,节约了成本,而且在价格上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有的地区还尝试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比如成都的佳和绿园农贸超市是最早一批响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据其负责人介绍,日常情况下,超市1天销售蔬菜量为1000-2000公斤,肉类200-300公斤,两项收入7000-8000元。在实行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后,价廉物美的鲜活农产品盘活了整个超市的生意,开业当天就销售了5645公斤蔬菜,500公斤肉类,这两项的收入就近1.6万元。该超市已与四川省40多家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达成了代销、经销、联营或租赁合作协议。“零费用”让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降低了,也带动了超市的生意,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第5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群 双主体办学模式 办学思路 办学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8C-0106-02

职业院校的基础条件、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建设、就业需求等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的道路,校企合作成为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诸多问题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更是职业教育的工作难点。由于校企合作政策与管理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模式尚未成熟、职业院校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不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发展。为推动校企合作工作和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必须寻求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将院校与企业短期的合作、单一形式的合作演变为长期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即建立校企合作群体,形成多校、多企、多方的多元合作机制,才能依托校企合作促进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分析校企合作群办学思路,总结校企合作群办学措施、特点及成效,提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校企合作群办学模式,以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促进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校企合作群办学思路

学校和企业一对一地开展合作,无论是合作办学、合作教育、合作就业、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的面和合作的资源往往都很有限,久而久之便会资源枯竭而产生疲劳感,影响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而校企合作群办学即以企业为主导、学校为主体,集中部分相关的院校、专业群体和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形成一种集约式的合作办学模式,行、企、校多方构成的智囊团式的教育合作群体优势互补,打开了校企合作的广泛渠道,使校企双方成为唇齿相依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相互依存的生物链关系,在招生、就业、教学、资金投入等方面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良好局面。

二、校企合作群办学措施

2010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中锐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成立华汽教育合作项目部,2011年成立中锐汽车学院,由校企双方安排人员担任中锐汽车学院理事会和行政领导职务,担负项目组织、沟通、运营、实施、管理等工作,通过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开发课程体系、设置课程、专业教学、师资培训、招生就业、开展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活动,将这些过程制度化并形成一系列管理文件,使校企合作项目各项工作规范、有效的开展。具体做法包括:

第一,通过多方洽谈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中锐教育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等同于与中锐教育集团合作的40多家院校、300多家企业签订了教学和实践、就业的协议,为后续的工作构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成立学院华汽合作项目部,后续发展成立了中锐汽车学院。

第二,成立中锐汽车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定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运行机制,制定《合作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双方合作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了后续合作过程中不必要的利益争端。

第三,由中锐教育集团投入400万元,按汽车4S店实际工作环境建设汽车实训中心,由企业派专人管理;后期陆续补充基础设备,充分利用企业在设备、技术、资源方面的优势和行业的引领作用,实现知识、技能、企业文化、职业素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四,引进企业的教学模式和理念,共同开发和建设核心课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部分专业课由中锐教育集团安排企业经历丰富的教师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可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双方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共建以品牌汽车企业冠名的班级,订单班的运行和监控以企业为主、学校配合,共同管理,并各有分工。

第五,与中锐教育集团的合作院校、合作企业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提高教学理念。华汽教育项目在全国有 40多家合作院校,可以集中力量进行专业改革和建设,如目前卓有成效的教材、远程视频课、教学做一体化整体建设方案等,促进合作院校的交流和发展。

第六,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前两年的教学以基于工作过程、集中式的项目化教学为主,最后一年的教学以顶岗实习为主,兼顾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在企业集中培训、师傅带徒弟、定期轮岗等方式,让学生在工作中学习,以实际工作任务代替校内实操训练,以企业集中培训代替校内理论教学。

三、校企合作群办学的特点

(一)创新高职办学模式。合作的方式可以是校方出办学场所,也可以通过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由行、企、校多方合作成立汽车教育项目部,共同开发合作项目,切磋合作具体事宜;通常情况下,由学校负责项目学生的招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和一般性教学,企业出设备并负责就业安置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分工明确、各司其责,避免合作纠纷。

(二)创新高职办学的体制。以学校为第一主体、企业为第二主体,实行双方法人代表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的双主体办学体制。合作双方共同出资、共管共教、互利共赢、共担风险,在招生、就业、产品开发、发展等获得显著效益,显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独特的“校企合作群”办学优势。

(三)突破校企合作的瓶颈。合作群体内的各企业、各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企谋求共赢,盘活并充分利用资源,使合作面不断扩展,合作的良好效应维系了企业参与合作的热情,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利益相关方都意识到合作的必要性,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提高,建立高效、常态的校企合作群体作为高职教育与产业合作深度发展的动力和保障成为共识。

四、校企合作群办学取得的效果

近几年,中锐教育集团以汽车职业教育为龙头,大力发展合作办学,已投资近两亿人民币与国内40多所高校共建汽车职业学院与实训基地,获得了包括德国奥迪、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广汽丰田等300多家汽车主机厂、上千家汽车服务商的支持,并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已与国内十大汽车经销商集团签订人才委培的战略协议。得益于中锐教育按照统一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标准跨地域培养人才,提供从企业课程、实训设备、教学支持、专业师资、实习就业等全方位的服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汽车企业、高职院校之间建立了良性互动的生态链条,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合作前未敢想象的成绩。

(一)实践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合作企业投入,按汽车4S店实际工作环境建设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汽车实训中心,满足了教学要求,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中锐教育集团共投入教学设备总值800多万元;派遣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任教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达20人次,这不仅给该院的学生带来高水平的授课,而且也为该院教师提供了与全国各地优秀教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无疑将带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专业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和教学能力的提升。这是非常值得西部较落后地区提高办学能力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得益于双主体办学灵活的运行机制,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专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在校生规模从建设前的350人越升到现在的840人,汽车电子技术专业被确认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自治区级特色专业,汽车实训基地被评为广西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明显提高,毕业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合作项目的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好成绩。

(三)教学理念显著提升。引进企业的教学模式和理念,改变了我们重教学效果轻宣传效果、重传授知识轻训练技能和忽视动作规范的思想。学院充分发挥中锐集团在汽车职教行业的领先作用,利用其丰富的汽车生产厂家资源、先进的汽车职教理念和教学资源,加大教学资源的建设力度,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全面推进专业核心课程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一体化教学。

(四)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依托中锐教育集团强大的汽车行业背景,及时准确地获得汽车后市场的岗位信息,使我们更加准确地制订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更加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紧跟汽车新技术的发展调整教学内容和增加教学设备,大大提高了专业定位的准确性和教学质量,教学思路逐渐清晰。

(五)教学改革稳步开展。华汽教育项目是一种行业化集约化的教育合作,是独特的校企合作群高职办学体制。一方面,中锐教育集团用行业优势和专业教学理念去影响全国40多家合作院校,另一方面可以集中全国华汽教育项目合作院校的力量进行专业改革和建设,集中力量开展课程资源开发、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等,促进了全国华汽教育项目合作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进步。

(六)技术服务领域不断扩展。中锐教育集团与国内的300多家汽车主机厂和经销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全国各地4S店、汽车生产厂家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员工培训等,带动了各汽车生产厂家和品牌4S店与所在区域中锐教育集团相关院校的合作,从而促进群体合作。

(七)华汽教育项目为合作院校加强国际交流提供了条件。依托中锐教育集团在世界各地的丰富资源,项目合作院校将方便地走出国门,学习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手段,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相关院校合作化办学,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能力,也为学生提供了很多参与行业技能竞赛、深入了解企业状况的机会。

总之,将零敲碎打一对一式的校企合作模式拓展为一个合作的群体,加强行业、企业与学校间的全方位合作,是新形势下实现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资源共享,加速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合作群体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于全国汽车厂商,集团内的厂家、院校深度融合,满足职业院校对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需求,是有效推进职业学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梁建和.基于校企合作群的高职汽车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广西教育,2013(8)

[2]黎志键.基于校企合作群的高职办学体制机制的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3(8)

[3]石兆银.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探讨[J].职业技术教育,2011(11)

第6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企业冠名班 订单式培养

        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影响和推动着职业教育的调整、改革和发展。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要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实行校企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高职院校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依托产业、行业和区域经济,走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的道路,是当前职业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能够使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更加贴近社会需要,更加符合企业需要。

        一、组建职教集团

        工学结合是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只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高职院校四方共同努力推进工学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作为源头环节的职业院校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使毕业生与就业岗位真正实现“零距离”对接,而成立职教集团是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条重要途径。职业院校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政府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由一所特色学校牵头,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学校组成的职教集团。职业教育集团旨在于以“大职教”的理念为指导,打破区域和部门之间的界限,以重点学校为龙头,以骨干专业为纽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拓展招生和就业渠道,增强整体实力;通过加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校校联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职业学校适应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提高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做为“烟台市汽车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汽车工程职业教育集团”的牵头学校,在近几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了汽车专业的特色优势,从培养目标确立、专业设置、课程改革等几方面入手,加强与半岛制造业相关企业的紧密联系,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联合办学,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道路。

        二、开办企业冠名班

        开办企业冠名班是校企合作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即职业院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且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与其合作开办“企业冠名班”。双方签订培养协议,采用“订单式”培养,由企业对人才培养规格提出明确要求,对基本素质、基本能力、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然后学校和企业共同确定开设的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制定课程计划、教学方法、评估手段,由校企双方进行实施。企业可派技术人员到校进行兼课,并对全程进行指导,特别是对专业课和实践课程进行指导,每门课程结束时,由任课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考评,做出评价;毕业时,企业根据对学生的评价情况,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就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先后与浪潮lg数字移动通信(烟台)有限公司、得宝数字通信(烟台)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联合,开办了“浪潮lg班”、“得宝数字班”、“通用汽车班”。实践证明,这种校企合作方法是切实可行的,能有效地提高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同时有效地提高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毕业生就业率100%,满足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三、采用“订单式”培养

        订单式培养就是企业根据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以订单的方式与学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订单”不仅是一张企业用人的“预定单”,还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计划、职业岗位能力以及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学校以企业“订单”为依据,组织人才培养工作。

       1、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要根据企业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进行课程体系的重新整合,经过将工作任务转化为能力构成、将能力培养转化为课程设计“两次转换”,来设置开发课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根据工作过程顺序,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可将课程分为公共领域课程、专业领域课程和拓展领域课程三大类,按照公共学习领域课程服务于专业领域课程学习需要、专业领域课程定位于职业能力培养需要、拓展领域课程服务于素质培养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原则,科学设置课程,优化课程体系。

        2、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要根据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按照“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的理念,对于公共领域课程,坚持“必需与够用”的原则,进行课程内容的选择与设置;对于专业领域课程,按照基于工作工程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课程内容的重组;对于拓展领域课程,按照职业素质要求和职业岗位发展需要的原则,进行课程内容的选择和重组;增加实习、实训课程内容的比例,按照单项职业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能力实训“两层设计”的方案,进行重新组合和重新设计;落实实习实训场地、实习实训设备、实习实训课时及考核方式和学分记绩,采用“技能、任务、项目、岗位”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做到“做中学、做中教”,真正体现“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针对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编写实训教材。在实训教学过程中通过对传统实训项目及教材的改进,结合企业岗位的工作程序编写实用的实训教材,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4、在实训基地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校企合作,可以借鉴企业的文化理念,在实训基地营造企业的文化氛围,使学生从思想上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对企业的归宿感,从而实现“零距离”上岗,缩短从学校到工作的磨合期。

        5、企业专家参与教学过程。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企业可派技术人员到校进行兼课,特别是对实践课程进行指导,共同编写实训教材。实训指导教师应当由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知识扎实、表达能力强的骨干担任,从而形成实训基地中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四、结束语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一种既能体现高职教育价值观又能提高学生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教育活动。这种模式重视学生的情操熏陶、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养成,为学生提前熟悉社会工作、顺利完成角色转换创造了条件,缩短了走上社会的适应时间,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教育价值的主要途径。积极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建设与运行方式,不仅可为高职学生提供良好的专业实训条件,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和社会适应力,而且可为企业培养大量的合格人才,同时也可为企业进行员工职业岗位培训。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z],2006-11-16。

2、林少群 关于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教书育人,2010(12)。

第7篇

2015年被业界称为中国PPP元年。2016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总的来看,PPP在中国历史不久。英国则是全球PPP的先行者、收获者。英国、日本的探索,对于中国发展PPP富有启发意义。

英国:从PFI到PF2

上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担任英国首相后,大力推行将公共部门持有的企业私有化的措施,并严厉打击私人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以保证政府对于英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财政的掌控。政策后,直接导致了部分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政府无法支付而搁浅,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80年代后期,政府通过了达特福德大桥、赛文大桥和英法海底隧道实施采用私人投资的方案,上述基础设施的成功建设大大鼓励了“私人投资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做法。1992年起,针对公路建设、垃圾与污水处理、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及政府办公和社会福利房建设方面,英国政府开始全面推行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英国多数政府部门有与私人部门合作的经验,同时,随着PFI发展的深入,除上述公共领域外,PFI还广泛用于国防、水务等领域,截至2014年3月,英国共有728个PFI项目,资本总额566亿英镑。

尽管PFI在英国推行了较长时间,也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但是随着问题的不断暴露,越来越多民众对其持怀疑与反对态度。支持者认为,PFI通过将私人企业引入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缓解了公共财政压力,同时企业能利用其效率和创造力来管控风险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PFI模式下,政府由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购买者,私人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并从政府获得长期稳定的费用支付,公众得以享受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三赢。而反对者认为,由于近年来PFI项目花费太高、建设运营进度较慢、风险分担不合理,同时其操作过程、财务方面并不公开透明,导致私人部门在公共设施运营变得岌岌可危的情况下还持续牟取暴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欧债危机对英国PFI项目的长期债务融资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而新世界金融市场秩序和新会计规则的建立,使得传统PFI费用估算的方式无法与新规则同步。双重压力下,2011年英国财政部宣布对PFI进行改革,次年12月《公私合作的新方式》(NewApproachto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宣布推出PF2。PF2作为传统PFI的改进版,其在操作透明性、风险分担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在英国的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中已采用了PF2模式。

《公私合作的新方式》将传统PFI的主要问题一一列出,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在新的融资项目能平衡社会资本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对公共服务项目进行长期投资。

首先,传统PFI项目中,股权投资者的获利较高,这导致了部分公共项目在负债严重的情况下投资者仍继续获取巨额的资金,因此在PF2中,政府作为少数股东出资参与所有PF2项目,以降低杠杆比率并促进长期的稳定投资。同时,股权募集的过程中,政府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政府资金在股本金中以小股东的方式进入,这样既能缓解私人投资者的融资压力,又能避免自己在参与角色中的集权,并降低政府参与的风险。由于政府资本的参与,PF2模式下的股本金比例从传统PFI的10%增加到20%-25%。

其次,由于传统的PFI项目采购招标过程过于复杂,不仅拖延了项目竞争过程,还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项目服务的物有所值评价也成为“纸上谈兵”。在PF2中,政府提出的改革措施主要有:整合管理机构的职能,强化IUK(英国基础设施局)的作用,依托中央部门的专业力量进行采购;其次,IUK等专业机构有权对地方政府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同时规定,除财政部首臣特批的项目之外,发包方的采购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推行采购流程化、简洁化和标准化制度,即利用标准、精简的资源配置原则和关键条款来推行项目的进行,缩减项目审核流程。

第三,针对传统PFI项目要求服务涵盖面广、灵活性不足的问题,PF2中明确规定,部分卫生餐饮等零散的小型服务不再纳入合同以降低成本;同时,在服务内容的增减方面,公共部门被赋予了更大的裁量权,并对服务的提供进行定期评估,以保证PFI项目进行的公平性与有效性。

再者,传统PFI项目的透明度不足,这对项目的成功实施及推进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因此在PF2中,英国政府将信息透明作为改革的核心。将政府的审批流程公之于众,使企业对项目有更大的确定性和把握;针对部分政府持有股权比率较大的PF2项目,要求其年度报告提供详细全面的财务信息;要求私营部门提供实际的和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用于信息;对未来PF2项目产生的负债情况进行及时披露,为项目发包方提供更多必要信息,使他们能更有效地管理PF2合同;通过更规范的措施,满足公众对私人承包商的信息需求,包括建立制度和程序,如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适当公开、在项目公司董事会中引入政府和相关代表的观察员制度。

除了上述改革之外,针对传统PFI项目中风险转移不当、债务资金短效等问题,PF2中通过鼓励公共部门更多参与到风险管理、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以及制定新的评估指引,来提高长期债务资金的可得性,并更为深入地对项目物有所值评估进行指引。

日本:重视法律、人才

1991年,由于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开始进入经济低迷期。这严重影响了日本民营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将民间活力导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1999年,为了缩小政府规模,日本政府在借鉴英国推行PFI模式的基础上,并推行了《利用民间活力等以促进公共设施建设之法律》(PFI法),以期能够激活并创新日本政府的购买服务制度,同时激活民营经济的力量。日本的PFI法一改由政府负责提供基础设施的传统,采取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高消耗等弊端。PFI法颁布后的第2年,日本时任首相随即颁布该制度的基本方针并成立“内阁府民间资金等活用事业推进室”,责令其制定有关操作流程、风险分担、合同方式以及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日本的PFI法坚持以效率性、公平性、透明性、客观性以及合同主义为基本原则,允许政府部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资金、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性能发包”和“项目融资”的方式将公共设施等的设计、建设、维护以及管理运营等业务一揽子外包给由不同企业等组成的特定目的公司(SPV),SPV可以通过服务购买型、独立核算型或者混合型项目模式,采取BTO、BOT、BOO、RO等方式实施项目。而作为购买主体的政府部门必须事先制定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并实施监管。

引进PFI模式之后,十几年的时间里,日本的PFI发展迅速,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PFI由此成为日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力量。截至2015年3月末,日本PFI项目总数达到45015件,项目资金累计达489亿日元,基本实现以最少的经费获得最大的效果、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及激活经济并创造新型产业等政策目的。

日本在PFI推行过程中,在健全和完善PPP模式的相关法律方面走出了重要的一步。政府通过立法手段推动公共服务向社会开放,1999年通过了《民间融资社会资本整备(PFI)法》;通过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了“民间能做的事交给民间去做”的改革指导原则;相继公共服务改革的政策框架与推进PPP实施的五个“指南”等。这些举措为PPP模式在日本的推进与展开创造了良好的法律、行政和政策实施的保障和环境。2009年,日本政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PFI法,将原来法案中规定的PFI活动只针对道路、医院、国家及地方自治体的办公楼等实施,扩大到人造卫星领域,即将社会力量引入宇宙开发领域。同时,对于事前的风险评价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权则划分方面,日本还专门颁布相关政策,以确保PFI能在法律的框架下顺利进行。

同时,日本极其注重对人才的利用。首先,专门成立了PFI推进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PFI推进机构及行业组织共同运作管理。其次,日本政府在PFI发展过程中大力鼓励民间咨询机构的发展,因此,日本涌现了很多专门从事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及PFI项目咨询的管理顾问公司。第三,在日本的东洋大学专门针对PFI发展成立了公私合作专业,主要针对城市管理、财务和法律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为PFI发展不断输送人才。

中国:发挥后发优势

在PPP发展起步较晚的情况下,我国有后发优势,能汲取发达国家的经验。从英国PFI改革和日本PFI发展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PPP模式下,政府既是特许权协议的当事方,又为项目的运作提供政治和法律环境。因此,政府在PPP制度构建方面,首先应做到在最高层面提供足够的政治支持,同时应根据公共服务类型的不同进行各自框架的细化与分类,除了政策法律框架以外,PPP程序、评估、监督等技术规范都是PPP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政策支持。

具体说来,公共部门应在核准项目时首先确立PPP的法律地位,再根据当前的经济环境、项目具体情况等条件建立适合项目发展的程序,通过市场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并全面评估合作伙伴的建设及运营实力,以尽量减小资金运作风险。另外,公共部门以效率监管为前提,在市场准入、价格和普遍服务监管等方面应确定清晰的边界。

其次,在全球经济下行的趋势下,应根据现行的经济形势、我国特点设计必要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民营经济的力量,也能较好地保证公共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例如,在PPP项目进行中,可借鉴英国PF2的奖惩机制,若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不达标,公共部门有权削减支付额,这样能促使私人部门更为有效地运营,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8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高职院校

0 引言

在以知识和创新为主的智能经济社会,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截至2015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生达到了1048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堪称世界第一,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新压力、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提高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成为当前重要课题。世界职业教育正朝着深度校企合作的方向发展,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如校企合作政府职能缺位、缺乏深度长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缺少利益驱动等。

1 我国校企合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职能缺位

新型的校企合作机制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通力合作,在课程体系构建、培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等方面各负其责。在合作过程中,政府起到组织推动作用,虽然职业教育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是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具体的法律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鼓励与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从颁布至今已经有20年历史,其他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14.19号)》等规划或文件缺乏针对性与强制性,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1]。实际情况是政府基本上游离于校企合作之外,缺乏强制的法律机制和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高职院校和企业难以深度合作,高职院校和企业有很多共同的利益点,当各自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又缺乏畅通的法律解决途径。

1.2 观点与思想禁锢

“学而优则仕”传统的儒家观念仍然禁锢着人们,造成我国高考的学生一心想考名牌大学,只有那些考不上本科的学生才会勉强选择高职院校。在教育工作中“轻职教,重普教”的思想根源来源于“重知识,轻技能”的陈旧观念,导致W校、学生都没有高度重视提高技能的重要性,在校企合作中变现为消极应对,缺乏主动性[2]。校企合作培养方案缺乏针对性,甚至有些高职院校不调研相关企业,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瞎子摸象”现象。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校本位”思想严重,高职院校和企业这两大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1.3 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一般高职院校习惯按照传统的既定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容易忽视知识的时效性与实践性,陷入注重理论而轻视实践的教学模式中。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参与校企合作也是源于企业与学校有共同利益点。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制定的发展规划与市场定位,不一定与学校固有的教学模式找到共同利益,从而造成校企合作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安排学生一批一批地参观企业,简单的实习锻炼不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成本,如产生实习事故费用等问题。

高职院校的日常教学计划没有企业的参与,学生临近毕业时突然安排到企业实习,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通常不愿意接收。企业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首先学生到企业实习生活成本由谁承担没有明确规定,其次简单的岗位实习很难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要求,甚至会影响到企业声誉。企业如果在校企合作中“无利可图”,就不会把培养高职人才纳入企业价值链中。

2 破解“校企合作”困境,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

我国的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十分广泛,短期解决所有问题不太可能,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解决。解决问题顺序不宜先易后难,要抓住问题根本所在,结合我国特点解决最突出最关键问题。

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关系到我国数以亿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我国能否建立起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关系到推进“中国制造2025” 的战略。纵观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当前遇到的困难,构建如下校企合作模式:

2.1 校企合作,政府主导,法律保驾护航

校企合作面广,涉及的高职院校和企业众多,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不适应当前的智能经济时代,如何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央政府出台相关法律规法加以解决。

一是,重新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明确校企合作政府的主导功能。从法律层面保障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动性,利益驱动,寻求高职院校和企业校企合作更多利益点。

二是,国务院尽早颁布《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有针对性解决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从制度上保障职业院校学生能够到相关企业或单位进行专业对口实习,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浪费[3]。

三是,修订《工商保险条例》等法规,实习生即是学生也是员工,定岗实习时受到伤害应得到应有的赔偿。

2.2 打开思想囚笼,校企合作天地宽

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上要从“学而优则仕”转变到“学而优则商”上,注重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技能的提高。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包括家长意识到相比学历,个人实际动手能力更重要。

第9篇

关键词:中外教学;合作模式;办学模式

一、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既有大、中学校和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也有企业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甚至还有个人。每一个合作项目,既有不同合作模式的特点,又受不同办学模式的制约。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实际上是其办学任务,培养目标,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是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办学的最根本区别。中外合作办学所有内容的独特性就在于其办学模式的与众不同,因此,研究中外合作办学问题实际上就是研究中外合作办学模式问题。

二、合作办学模式

(1)合作模式

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形成合作学校,具有独立、自由的法人财产,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依照协议享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组成了六种相对应的合作模式:1. 一对一合作与一对多合作2.校校合作与校企合作3.机构与非独立机构4.投资与双方投资5.合作与整体合作6.西方教师为主与中方教师为主。在独立机构中主要以二级学院制为主,即在一级学院领导下,由一级学院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创办的不具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此模式中,双方共同投入的项目则有其明显的优势,由于双方都有资金投入,都参与办学的全程管理,双方对各自开设课程的评估、互认学分及对方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利于我国学校弥补自身专业课程的不足,利益和责任都以协议方式明确规定出来,而且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这种合作和交流就更加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助于办学全过程的全面合作和交流。此模式灵活性大,也就是众所周知的2+2,3+1模式,但是国内目前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多数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

(2)办学模式

从办学的具体形式上研究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如有研究者指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可以从办学基本属性、办学机构主体、学生接受教育方式、文凭发放、生源属性等几个方面做出如下归类:1.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2.单校园与双校园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4.引进合作与非引进合作5.单文凭与双文凭6.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生源是中外合作办学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生源的不同意味着不同的合作办学模式,也决定着不同的办学前景。现如今,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以高等学历教育居多,因为学历教育对办学条件、课程设置等有较多规范性要求,合作双方会认真对待。因此,双校园模式一般会伴随设置全日制学历教育,这种合作模式对学生有较大的吸引力,如果具备较强的实力条件,还可以获取双文凭,,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宁波诺丁汉大学为在中国实施全英模式的教育提供了实验性样板,引进国外著名院校设立分校区,实现了莘莘学子不出国就可留学的梦想,让大家既能享受国外优质资源,又能节省大笔费用。

(3)管理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模式分为三类: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督、中外合作办学监督模式的构建及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模式。中外合作办学要有目的地通过引进国外新的专业和成熟学科,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应注重对原有专业和学科的改造。中外合作办学要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学科内涵、课程设置、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在兼收并蓄中循序渐进。同时以学生受益为原则,尽可能将先进的教学条件和知识成果辐射到其他专业的学习之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督限定于那些由行政机构执行的、施加于市场的直接干预市场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定的一般法规和特殊行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通过国外教育资源引入建立良性的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国内准公共产品性质和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发展,保证关系到国家上层建筑与民族文化延续、意识形态的统一和社会道德的建设。

三、总结

事实上,无论什么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都要遵循教育的基本原理,而且都具有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特征,其办学模式有相通之处。因此,对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探究,不必拘泥于普通本科教育或者高职高专教育,过于强调其办学层次的不同。中外合作办学所涉及的内容较多,至少可以从人才培养、学生教管、国际合作、综合管理、良性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在原有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深入解析,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总结经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举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要对合作模式和办学模式进行选择,进而组成一个完整的项目。综上所述,由于条件的限制,对各种模式的利弊分析,以及对其存在和发展态势的走向,目前只能做初略的探讨,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有待今后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李继林.,2003年第3期.

第10篇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合作模式;因素;模式选择

一、产学研合作模式内涵及结构

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主体在一定制度环境下,为实现各自目标所选择的行之有效的合作形式,这种形式不仅实现了对技术、人才、设备、信息等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且体现了收益的分配方式、合作的组织机构和风险分担的比例。产学研合作模式结构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产学研合作模式就是产学研合作主体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的反映,它使产学研合作主体在资源共享机制下将各种要素进行有效组合形成一个主体系统,影响这个主体系统运行 是由市场、政府、中介、金融等辅 要素主体所组成的辅助系统。

二、产学研合作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1.合作主体的影响

合作主体是产学研合作最重要的因素,本文主要从合作主体经济性质以及优势差距两个方面出发进行分析。

第一,合作主体的优势差距。在产学研合作运行中,由于各合作主体在资源、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影响其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制约因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合作主体应该本着优势互补原则选择合作模式。势差是产学研合作存在的基础,是对合作各方优势资源 整合过程。第二,合作主体的经济性质。合作各方的经济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作各方能否达成一致合作目标,从而影响着合作各方对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例如,从高校角度出发,产学研合作是一种新型现代教育模式,非营利性组织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其合作目标是充分利用合作的优势资源。

2.合作目标的影响

利益最大化是产学研合作的根本动机,利益不仅仅指经济利益还有社会利益,而产学研合作的目标是在利益最大化总的目标下由合作主体经济性质而产生的分目标,目标的差异将直接影响产学研合作模式选择,选择过程如图2所示:

3.合作技术的影响

合作技术的特性主要包括技术的成熟度、技术与市场需求的相关性以及技术研发的复杂性等3个方面。

第一,技术的成熟度。一般而言,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具有不同成熟度的技术会选择不同的合作模式,比如面对市场成熟度高的技术可以选择技术转让、短期合作模式,实现周期短、见效快优势。第二,技术与市场需求的相关性。技术与市场是技术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技术的市场适用性以及预期收益会直接影响合作主体对合作模式的选择。第三,技术研发的复杂性。一些规模大、具有很强研发能力的合作主体倾向选择难度较大、复杂性更高的技术研究,它们也更愿意选择长期深层次的合作模式。

4.合作利益分配的影响

对于产学研合作者来说,利益分配是首先被考虑的问题,它们根据自身实力、所处地位以及各自对技术价值认识进行博弈,最终就利益的分配问题达成初步协议。但是,随着合作项目不断深入,各参与方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知识产权、专利权等归属问题,当合作产生的矛盾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时,就会影响合作过程或者导致合作中止。

5.合作风险分担的影响

任何技术创新活动都带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性存在才使得产学研合作存在着各种风险,随着合作不断深入,合作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多。基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如图3所示:

由图3我们可以看出,产学研合作过程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但是不同合作模式下,合作各方承担风险的程度也不同,这就给合作组织带来选择余地。而合作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决定了其选择的合作模式,对于风险偏好者来说,收益被优先于风险考虑,所以它们更倾向于选择高收益、高风险的合作模式;而风险厌恶者则刚好相反,它们更愿意选择低风险低收益的模式。

三、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

对于不同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合作主体都承担着各自不同角色,它们之间的合作利益也不完全一致,因此,我们从合作模式的主要参与主体对合作模式的选择进行分析。

1.企业对合作模式的选择

企业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其在选择合作模式时更多考虑的是合作所带来的收益。但是,由于合作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不得不考虑风险与收益均衡,最终在考虑自身以及合作对手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另外,不同经济实力和规模企业对合作模式的选择也有所不同,一般中小企业由于受自身规模限制更加倾向于选择技术转让等合作方式简单、短期效益明显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企业引进技术进步,在短期内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而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它们则更愿意选择合作开发、联合一体化等更深层次的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能更好融合双方资源优势,加快信息资源在各主体之间的流动和传递,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由于我国高等院校在基础设施、学术队伍、科研实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它们必须在模式选择中明确自身定位与目标。从高校的角度出发,产学研合作是一种新型现代教育模式,非营利性组织经济性质决定了它的合作目标是充分利用合作的优势资源,在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把书本知识更好的转化为实践能力,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高等院校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合作目标决定了其在进行模式选择时更加倾向于能更好保持其自身独立性的技术转让以及委托研究等模式;但是,部分拥有较强实力的高校也愿意选择合作开发、共建实体等模式,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激发持续的技术创新,获取长期收益。因此,拥有不同地位和身份的高校,应该在合作模式选择上围绕自身的基本职能点展开,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逐步形成拥有自身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3.科研院所对合作模式的选择

近年来政府对科研经费投入的减少以及机构条件的限制,它们的资金和设备并不充分。越来越多的学研机构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化,通过产学研合作来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但是,信息不对称等不良因素的存在使得每个合作主体对自己拥有的优势信息存在一定垄断性,尤其是对非完全盈利性的科研院所,因此,大部分科研院所在进行模式的选择时都会考虑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当然也不排除很多科研机构跟企业进行深层次合作,选择的共建实体等合作模式,因为这种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合作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人力、资源流动不畅等问题,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获得规模优势。

参考文献:

[1] 李岚.产学研合作模式选择的博弈分析[D].广州:暨南大学,2008(5)

[2] 于响生.地方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以绍兴文理学院为例[D].浙江:浙江工业大学,2011

[3] 安慧娟.产学研合作研究[D].天津大学.2009(5)

[4] 李焱焱,叶冰等.产学研合作模式分类及其选择思路[J].创新创业与企业科技进步,2004(3)

[5] 辛爱芳.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与政策设计研究[D].南京:南京工业大学,2004(5)

[6] 曹蕾.吉林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模式选择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1(5)

[7] 方国威.政府在产学研结合模式中角色与对策分析――以深圳市为例[D].武汉:武汉大学,2010(10)

[8] 王键吉,周志立,庞有志等.地方高校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中角色定位和目标[J].中国高校科技,2013

第11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共赢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7.006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行业企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在中国高职教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校企合作成为提升内涵、提高质量、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高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自高职16号文以来,我国高职院校都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双主体人才培养,建设初见成效。然而,从近些年的校企合作改革进程也逐渐出现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校企合作合作理论研究滞后、机制落后、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法规政策缺陷等[1]。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相关改革实践已经开展,但大多围绕在校企合作的整体机制模式改革框架,在如何调动学校企业积极性实现共赢方面则鲜见相关案例。本研究以连锁专业人才培养为对象,以校企合作岗位实践过程为基础,调研分析校企共赢需求点,结合利益相关理论,在构建层级渐进式的校企合作共赢框架及细则前提下,给出校企合作共赢的实际案例,实践结果证明,在校企需求满足的前提下构建共赢方案是具有实践意义和价值的,能够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支持。

1 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自2006年高职16号文以来,我国高职院校不断推进以校企合作双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在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校企合作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1 针对校企合作过程展开的实践

纵观我国当前高职的校企合作改革,在实践过程中主要以4种类型为代表:

①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及合作模式的创新;

②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及利益分配;

③校企合作的实践运作;

④协同合作的校企合作机制构建。

1.2 针对校企合作展开的理论探讨与分析

在近七年的改革实践过程中,各高职院校也逐渐展开了相关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第一,对当前校企合作过程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如叶鉴铭[2011]总结了当前高职校企合作“五大瓶颈”,并提出了解决的途径与策略。王文涛等[2012]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高职教育自身内涵的提升,校企合作出现了深度性、稳定性、整体性、协调性和校方教师及基层教学部门参与主动性不足等问题。邱璐轶[2011]对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认为高职院校与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关系密切,地方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的变化都会对高职的校企合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二,对校企合作新的模式和途径进行研究,如康树元[2012]通过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的分析,阐述了影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校企合作的相关关系模型,对该模型的各个关系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提出校企合作实施模型。王芳[2012]分析现有高职校企合作的显性模式出发,对高职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和发展趋势进行总结,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现有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并从机制体制和组织绩效的角度对高职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途径。赵居礼[2011]针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论述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面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从组建教育集团、开办“校中厂”、成立常设机构、完善制度等七个方面进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2 高职校企合作共赢体系构建

从现有综合文献查阅分析,影响高职校企合作成效因素较多,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合作过程的主体识别性不强,协同性差,在经历过新鲜期后,企业主体一方逐渐缺失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对校企合作的内部环境构建及外部环境支撑造成极大影响,最终使得部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走向形式化,甚至部分合作名存实亡。为有效调动和促进校企双主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活力,真正实现在高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双主体共赢共建成为当务之急。

2.1 高职校企合作共赢框架构建

本文以校企主体为对象、合作过程为周期逐层级动态构建校企合作共赢框架,如图1:

2.2 基于利益相关理论的共赢主客体识别构建

在校企双方需求确定前提下,需要从利益相关理论对两者的利益关联进行科学分析和判定,从而确定在共赢模式构建过程中彼此的角色和地位。

利益相关理论主要内容是明确定义利益相关者,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认定,对不同主体客体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的角色进行识别,从而获得更好的利益。其中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后果具有利害关系的群体或个人均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而言,其利益相关者一般可以分为三类: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 (股东和公司资本的主要供应者),产品市场利益相关者(公司主要顾客、供应商、当地社团和工会),以及组织中的利益相关者(所有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每个利益相关者群体都希望组织在制订战略决策时能给他们提供优先考虑,以便实现他们的目标,但这些权益主体的相关利益及所关心的焦点问题存在很大的差别,且往往互有矛盾。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划分是将校企双主体在合作过程中的共赢方案制定的前提,其中,围绕如何设定利益相关者,国外已经有诸多研究。贺修炎[2008]将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的分类给出了3种划分依据:重要程度、合同关系、特性。

如图2,本文按照特性分类法应用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实践分析。

[紧迫型

][休眠型][危险型][优势型][确定型][强要型][依赖型][酌处型][合法型][影响力]

图2 根据属性划分的利益相关者分类

2.3 校企合作共赢需求调研分析

校企合作在多方因素下促成之后,应该在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统筹下,开展对高职院校、企业的合作需求做明确详尽的调研,调研过程中应该结合地域经济发展从短期、中期、长期的角度确定企业方的人力资源需求、学校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方向,这是在校企合作合同签订之后首先要开展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对上述的共赢利益相关主题进行分析,再进行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及实施的工作。

3 高职校企合作共赢方案实施案例――以连锁专业人才为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国家骨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其中工商管理连锁专业是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该专业于2008年起就开始校企合作的建设,与广州三元麦当劳、广州百佳超级有限工商、正大集团卜蜂莲花展开了富有成效的校企合作。《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实践研究――以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为例》论文获得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年会一等奖,同时,围绕连锁人才“1+1+1”培养模式教学成果获得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下具体介绍连锁人才的校企合作共赢开展过程。

3.1 校企双主体合作的利益需求分析

与广州百佳超市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后对双方的合作需求做了明确的意向分析,清晰了合作的初衷、过程目标、长期目标.

3.2 基于利益相关理论的共赢主客体识别

如前所述,对高职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清晰识别,是有效科学推进校企合作进程的基石。同时,该识别属于动态过程,因此分阶段进行共赢主客体识别将有助于共赢合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3 校企双主体共赢合作模式构建及实施

该案例目前处于构建期向巩固期过渡阶段,已经开展两届学生的校企合作,目前实施的是双层渐进式人才培养共赢合作模式。

该合作模式主要以第二学年为人力资源补给周期(商超技能实习阶段)为企业实现确定利益,由于在此环节,企业仍然存在预期利益(优势型),如企业高层对中基层的管理人力需求,因此围绕此盈利点,校企共同构建了第二层级即三年级以上一层级的合作为基础选拔和进一步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人才,当合作过渡到巩固期,该部分即成为确定利益相关者;同时该阶段合作指导老师由于从具有合法性和影响力但无紧迫型的角色逐渐进入到具有紧迫而且能够分享确定利益的确定利益相关者角色。在该过程受到影响阻力如学生家长有在校企合作中对培养不理解不支持的逐渐转变为确定利益获得者。作为行业协会,受制于制度,其在合作过程中对连锁企业能够产生影响,但无政策制定权及财税等方面的减免权,因此无法对企业产生急切的紧迫型。在合作过程中,部分缺乏诚信具有竞争排他型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始终在扮演着对合作干扰的角色,对合作的依赖型利益获得者具有强要型。最为重要的是,在此合作过程中,确定的利益获得者在不断增加,从初期的校方和企业人力资源,逐步拓展到校方专业指导教师企业中高层及人力资源,从该范围拓宽的实际意义来看,更有助于推进校企合作的高层级――成熟型发展。因此从利益相关理论来看,确定利益主体在高职校企合作过程中受益越多,其角色识别越清晰,对合作的支持力度也将越大,因此,从连锁人才的校企合作实例来看,共赢合作方案能够对更高层级――成熟期的过渡和发展给予更多的后备支撑。

4 总结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高校与企业在共赢协同过程中产生更大效能,科学规律的展开共赢模式构建有助于校企深入开展合作,高职人才培养在共赢环境下能够得到质的提升,从动态角度构建共赢关系和模式,明确利益相关主体是校企合作深入持续开展的前提和关键,从实践效果来看,关于双主体共赢模式的构建将有助于我国高职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向更高层推进。

参考文献:

[1]叶鉴铭等.破解高职校企合作“五大瓶颈”的路径与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72-75.

[2]林英.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及构建机制的调研[J].中国大学教学,2011,(7):85-88.

[3]王文涛,任占营.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问题归因和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2,33(17):34-38.

[4]邱璐轶.高职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分析[J].教育探索,2011,(4):156-157.

[5]康树元.对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共赢模式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2,(2):50-51.

[6]王芳等.高职校企合作模式的分析与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2,(4):121-125.

[7]赵居礼等.高职学院深化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6):35-38.

第12篇

论文随着我国产学研合作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合作效果不明显,市场化率偏低;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影响了合作各方的积极性;合作各方的责权利分配机制不完善,直接影响着产学研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为了使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得以顺利展开,应努力构筑产学研联合的市场化服务平令,发挥政府的协调者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工作,使产学研各方的积极性,使产学研各方紧密结合,促进产学研合作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公共社会或学术研究话语范式中,人们经常会听到或运用“产学研”一词。就字面意义而言,“产”指的是产业或产业界,“学”指的是高等学校,“研”指的则是研究机构。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产学研合作的实践,还是对产学研合作的理论研究,它的内涵早就突破了人们对它字面意义的理解。

产学研合作的成功开展是创建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是我国现阶段促进科技成国转化,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较优的合作模式,采取相关措施和政策促进合作是产学研合作能够成功实现和顺利开展的前提。

虽然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理论研究有很多,但目前仍然没有形成系统的产学研创新模式的科学分类,按照不同视角,对产学研创新模式进行区别和划分,确立产学研不同模式的组织建制与实施方略,对于促进产学研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产学研合作的实体模式

根据产学研合作中各主体参与程度的不同,实体型模式可区分为高校主体型、企业主体型与科研院所主体型三种:

1、实体模式企业主建型。企业主建型产学研结合创新模式,是指在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由企业来实现科技活动与经济活动的有机结合。企业主建型产学研结合模式的特征:企业同时作为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和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创新者,企业既是研究的主体又是生产的主体。在企业主建型中,学校和科研机构通常扮演的角色就是向企业提供各种技术转让。

国腾通讯公司就是企业主建型的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其成功与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合作,电子科技大学向其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而国腾专注于做好技术的开发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送使双方获得利益,产学研合作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2、实体模式高校主建型。高校主建型产学研结合模式,是指大学自办生产企业,使大学在自己的直接组织和调控下实现科学技术的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目前,世界各国对这一模式都很重视,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予以扶持。大学创办经济实体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大学创办经济实体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大学通过自己创办科技产业或建立实验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学研结合。这是种较早的产学研结合模式,既是一个教学实体,又是一个科研实体,一个产业实体。大学创办经济实体这种产学研结合模式,把高校和市场、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学校主动出击,把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提供给企业,更受欢迎,易被接受。典型的实例如北大方正、清华同方、东大阿尔派、复旦复华以及江中制药等一批着名校办高科技企业(集团)。

3、实体模式科研机构主建型。以科研机构为主建的合作方式虽然相对较少,但成都地奥集团的成功例子却证明了其存在及其可行性。1998年,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以自己的科技成果为依托,由李伯刚等7名科技人员贷60万元起家,创办了科技企业-—成都地奥制药公司。随后大胆营运资本,联合十余家有特色的公司(厂),形成高技术产业群,以现代化管理、技术创新、规模经济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实现了资本的增殖,被列人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中成药工业国有重点企业50强。

二、产学研合作的基地模式

1、基地模式高校主体型。①合作成立工程研究中心。合作研究中心一般由大型公司与大学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十分重视与大学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这种“产学研”合作的科研方式,一方面使大学直接接触到生产领域中存在的各类科学技术问题,从而使科研更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大学可借此机会获得充足的科研经费,加快科研进程。如我国小天鹅集团与东南大学等6家单位共建东南大学无锡应用科学和工程研究院就是典型。②合作成立实训、实习基地。根据学生实习与实训要求,在学校原实验体系基础上与企业合作建立各类实训实习基地,弥补学生实习环节一中由于经费困难等所形成的实践阶段的缺陷与不足。

2、基地模式企业主体型。以企业为主在企业形成联合培养地基地,学生在老师带领下,以合作研究项目为依托,形成研究、培养、实践、就业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基地。基地主体设立在企业,由企业与高校共同进行规划与管理。

三、产学研合作的科技园区模式

1、科技园区模式大学科技园类型。大学科技园与一般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不同,一般主要是由高校发起,联合多家企业和政府参与,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成果的转化等,各方以产权为纽带,实行资本运行,以期获得高收益、高回报。如我国第一个大学科技园东北大学科技园,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推动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特别是软件,目前已成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科技园区的近年来形成的创业园也成为产学研合作的亮点之一。各高校创建的创业园为学生开展创业、创新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如电子科技大学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基地”一体型合作模式,是近年来四月}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人才需求缩短距离的重大举措。一方面,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为电子科技大学提供优越的基地条件,建筑面积5000m=,创业基金100万元;另一方面,电子科技大学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基地开展大学生创新教育和创业活动,为绵阳孵化有潜力的高新技术成果,为地方培养和输送人才,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腾飞。

2、科技园区模式的孵化器类型。孵化器是一种过渡转化的组织模式。其能为科技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品化提供研究开发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系统的人员培训、市场推广、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融资支持等服务的经济组织。1987年我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东湖创业中心成立,到目前我国已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0多家,成为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的摇篮,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的学校,联络产学研的纽带。

四、产学研合作的市场需求牵引模式

市场需求牵引合作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各方受自身的生存或发展等内在因素的牵引,而产生的对技术与经济结合的需求所形成的产学研合作方式。按照技术流通和服务的形态分类,市场需求牵引型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4种:

1、技术转让型。技术转让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即由合作方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充分评估其市场前景!技术经济指标和产业化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同)书来确立双方的合作关系,并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互利有偿的原则,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技术交付的验收标准、价款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约定。

2、技术开发型。技术开发是产学研合作的又一种重要形式。即由合作方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等所进行的开发性研究合作,其中,包括委托技术开发和合作技术开发。

3、技术咨询型。技术咨询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普遍形式“即由合作方为特定的技术项目(或工程)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评价分析以及知识传授等所进行的咨询性合作,其中包括技术培训等。从技术咨询的合作标的来看,这种合作又称“软性”合作。只要合同约定合适,合作的成功率极高。

4、技术服务型。技术服务是产学研合作的又一种普遍形式,即由合作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所进行的服务性合作,其中包括技改工程的承包服务等。

五、产学研合作的虚拟模式

虚拟型(Virtual model)是指渗透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问形成的一种产学研合作组织新模式,是指围绕指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工具,将有能力、有愿望参与产品开发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连接起来的柔性组织。如1999年9月10日创办的深圳虚拟大学园,现有驻园单位38所,其中包括两院院士活动基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家211重点院校、香港及国内其他地区重点院校。此外,还有18所国际知名院校以网络的形式加盟。深圳虚拟大学园达成与名校互动发展,是官、产、学、研、资相结合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