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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履职报告

时间:2022-06-06 22:20:54

农村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工作方面

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5亿元,同比增长27%.。地方财政收入120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人民生活较大改善。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310元,人均比上年增长660元。

二、自身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深度仍然不够。本人认真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能基本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等方面是比较正的。但是在理论学习上未能做到坚持不懈,还不够刻苦认真和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特别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工作布置多亲自检查少。主持政府工作,我总觉得有许多事要办,对下面要求多,加之自己有时强调办事质量。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交给分管副职负责,亲自督促检查力度不大,或者只是过问一下,没有做到全面深入的掌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一是整天忙于日常事务工作,没有把更多的时间用于走村到户调查研究,对嘎查村的工作指导不够,掌握情况不够全面透彻。存在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群众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是很强,只是把自己主要精力放到抓项目等一些重点工作上,因而导致了自己联系嘎查村联系群众的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4、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由于自己主观上想干好工作,有时看到工作进展较慢,便产生急躁情绪,表现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急于求成。因为有急躁情绪,在工作中有时不注意讲究方式方法,使有些同志难以接受。有时也因过分重感情存在老好人态度,怕因为影响同志之间感情,在核报发票、吃喝招待方面在标准上没有做到十分严格。

三、今后的改正方向

1、努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己带头学习,自觉学习。认真系统地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法律水平以及业务工作能力,特别要注意提高运用理论各各种知识指导实践的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

2、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要统揽全局,切实履行好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第3篇

一、报告主体

村(社区)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向村(社区)党组织(专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下同)报告工作。村(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是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村(社区)集体经济联合社、村(居)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群团组织主要是指村(社区)团支部、村(社区)妇联、村(社区)工会小组等,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是指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主要指村(社区)理事会、接受社区管理指导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等。

二、报告方式和时间

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两种方式。

(一)定期报告。每半年,各类基层组织要向村(社区)党组织汇报一次。其中每年第一季度汇报上年度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可结合年度党建述评考工作开展),当年7月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由基层组织撰写工作报告递交村(社区)党组织,并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村(社区)“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听取基层组织负责人现场汇报。参会人员还应包括: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镇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社区)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召开会议前,要制定会议方案报镇党委备案同意。

(二)即时报告。主要是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情况、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由基层组织负责人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报告;党组织书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可向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报告。

三、报告内容

(一)定期报告内容

自治组织中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报告如下内容:1.班子建设情况;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3.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情况;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情况;5.支持和开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6.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情况;7.履行工作职责及在班子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8.下一步工作设想。

村(居)民小组主要报告如下内容:1.主要工作,包括乡村振兴、社会稳定、乡风文明、资源管护等,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2.存在问题,主要是开展工作过程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稳定的情况等;3.工作计划,主要是对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等。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2.经营性项目发展情况;3.发展集体经济遇到的困难和设想等。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报告内容:1.监督农村(社区)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情况;2.监督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3.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4.监督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5.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和由村(居)民或者村(社区)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6.维护村(居)民监督权益的情况;7.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群团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组织建设情况;2.主要工作,包括履行各自章程时应该向党组织报告的情况;3.存在问题及工作设想。

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2.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设想。

村(社区)理事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开展各项活动情况;2.组织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设想。

各类基层组织作定期工作报告时,须经过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报告。

(二)即时报告内容

自治组织中的村(居)民委员会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班子建设情况;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3.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情况;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情况;5.支持和开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6.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情况;7.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民小组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本村(居)民小组村(居)民有因重大伤病住院治疗、有家属去世、有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2.本村(居)民小组的水、电、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因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受到损毁的情况;3.本村(居)民小组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受到人为破坏的情况;4.与本村(居)民小组村民或集体利益有关并可能引起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5.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受到侵占、流失等情况;2.集体经营性项目发生变化的情况;3.利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开展经营性项目的情况;4.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监督农村(社区)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情况;2.监督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3.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4.监督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5.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和由村(居)民或者村(社区)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6.维护村(居)民监督权益的情况;7.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群团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履行各自章程规定的职责时遇特殊情况需要即时报告的;2.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合作社经营过程遇到影响生产经营的紧急情况;2.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社区)理事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按规定在登记注册社会组织之前需要报告的事项;2.成功登记注册成立社会组织的情况;3.组织开展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活动情况;4.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针对即时报告内容,重大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其他情况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

四、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党组织听取其他各类基层组织报告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党委,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针对定期报告,要建立报告档案,做好会议记录,重要情况要向镇党委报告并做好材料归档保存。

(二)针对即时报告,在村本级可以处理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及时处理;影响较大,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应即时向驻点本村的镇领导和镇党委报告。党组织收到的即时报告内容,应做好登记备案和应急处理。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村)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农渔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切实的民利。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监督组织。在有效整合现有各种监督组织和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到6月底在我镇所有社区(村)建立健全以社区(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监督组织,进一步完善以社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社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社区(村)民主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建立社区(村)民主监督制度。重点对监委会的设立和任期,监委会成员的组成和产生,以及监委会的职能和义务,监督程序,监委会的自身制约机制和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进行明确和界定。同时,对监委会下属各工作小组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也要作出相应的规定,做到上下协调、有序履行监督职责。

(三)初步形成对社区(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最基层的社区(村)一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渔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村)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渔村社会和谐稳定。重点要对社区(村)民主决策程序、社区(村)事务公开、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三、具体工作程序

(一)监委会的人员组成。

监委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4名。主任一般由社区(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监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监委会统一挂牌为“区镇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下设社区(村)事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经济合作社理财小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小组,各工作小组一般要求由3人组成,人员也可由监委会成员兼任。

监委会成员应当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的村民代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监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监委会主任外,社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村文书、村报账员原则上不得兼任监委会及其下属各工作小组的成员。

(二)监委会的产生。

1.提名候选人。监委会主任和成员候选人由社区(村)党组织提名或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考察、审核、公示。候选人提名产生后,由镇纪委、组织部门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然后提交镇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3.选举。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选举可采用无记名等额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不超过3人,当选人员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民进行公布。

4.选举产生监委会的相关会议由社区(村)党组织召集。

(三)监委会下属各工作小组成员的确定。

首先由社区(村)党组织推荐预备人选,然后报镇纪委(纪考察、审核,最后经村民代表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四)明确监委会的职责。

监委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社区(村)党组织、社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社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会议,对村经济合作社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社区(村)事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村)党组织、社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5)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6)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五)建立监委会自身制约机制。

监委会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社区(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成员。每年12月底,监委会要向镇党委、纪委和社区(村)党组织书面报告一年来监委会班子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落实监委会保障措施。

社区(村)党组织要支持监委会正确履行职责。监委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或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镇党委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和答复。要建立监委会成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社区(村)集体经济条件,可以给予适当误工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

四、工作要求

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组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圆满完成。

1、广泛宣传。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社区(村)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宣传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运作方式,为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并促使其有效履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第5篇

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XX]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广大村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农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述职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述职的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4)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5)新农村建设实施情况;

(6)农村救济救灾、种粮直补、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补贴发放情况;

(7)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8)下一年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述职内容)。

(9)上级组织要求列入述职内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2、述廉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主要报告本人执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中“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碍土地、规划等法律实施的情况;

(3)是否有在各种选举活动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和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权钱交易的情况;

(4)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5)是否有假借公益事业为名,非法集资、征用群众私人财产的情况;

(6)是否有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借用其他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的情况;

(7)是否有在村财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

(8)是否有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以及变相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

(9)是否有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收钱敛财的情况;

(10)是否有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

(11)是否有参与宗族宗派纷争,煽动和组织村民集体上访以及参与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情况;

(12)是否有瞒报村级收入、脱离“村财乡管”监督的情况;

(13)是否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4)是否有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在村务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15)廉政承诺。

四、述职述廉的方法和步骤

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镇纪委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1、述职述廉前的准备工作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实事求是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大会召开一周前将述职述廉报告送镇党委、纪委审核。

(2)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参加村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原则上为:本村全体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本村乡镇以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会人数根据述职述廉对象所在行政村的总人口数确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职述廉大会的程序及要求

(1)个人作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2)代表质询。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述职述廉对象的报告内容提出质询或发表意见,述职述廉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4)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在大会上当场公布。

3、整改要求

(1)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原汁原味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对象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将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开。

(3)奖励惩处。根据测评结果,镇党委政府对述职述廉对象予以奖励或惩处。

(4)发现述职述廉对象有明显违纪违规情况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

(5)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者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绝不能敷衍塞责,马虎对待。

第6篇

今年以来,*乡党委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目标,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等方面着手,坚持“五个提升”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

五、坚持提升农村党员的影响力

为保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该乡党委认真把好党员进入关,全面推行在年纪轻、文化程度高、“双带”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今年该乡党委共发展素质忧、能力强、口碑好的中共预备党员21名,确保了农村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该乡党委还积极推行了农村流动党员外出登记、行前教育、联系通报、回归报告等四项制度,对不合格党员,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帮教措施,对多次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今年6月该乡党委根据《党内处分条例》对李家村村民李强作出了的处理决定。

第7篇

今年以来,**乡党委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目标,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等方面着手,坚持“五个提升”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

五、坚持提升农村党员的影响力

为保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该乡党委认真把好党员进入关,全面推行在年纪轻、文化程度高、“双带”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今年该乡党委共发展素质忧、能力强、口碑好的中共预备党员21名,确保了农村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该乡党委还积极推行了农村流动党员外出登记、行前教育、联系通报、回归报告等四项制度,对不合格党员,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帮教措施,对多次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今年6月该乡党委根据《党内处分条例》对**村村民**作出了的处理决定。

第8篇

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市黔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06]28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年到村、社区任职人选的通知》(黔江委组通[**]59号)精神,区委决定,从区级部门、街道、镇、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0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任职时间为两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到村任职干部的教育管理,稳步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职干部的职责任务

1、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村“两委”班子一道,找准到一条适合村情的经济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目标,搞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在任期内达到村级班子的发展思路清晰,工作机制健全,战斗合力增强,群众信任度提高的目标。

3、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两委”议事决策、民主管理、财务监管和公益事业管护机制,充分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利。

4、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产业大户,建成一个以上的产业协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规模的主导产业项目。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6、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教育,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领导能力。

二、任职干部的管理考核

1、管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区委组织部统一建立选派干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汇报交流、定期述职、管理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乡镇党委与选派干部签订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选派单位要加强与干部所在乡镇、村党组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助做好选派干部的管理。选派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和民情日记。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派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调阅抽查,掌握选派干部的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

2、考核。下派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由乡镇党委考核、区委组织部审定,报派出单位备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出勤率和工作业绩,严防“走读”现象和只挂名不干事的情况;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评定档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选派干部总数的15%。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评优名额。考核结果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布。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出现其他问题的,由原单位另行选派合适人员。

3、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一是建立请、销假制度。选派干部每月在村工作不得少于当月的国家规定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以内须经乡镇党委同意;4天以上须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对无故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以上或脱岗一次3天以上的,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告知选派单位,并取消当月生活补助;对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教育仍未改进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理。二是工作报告制度。选派干部每半年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如实报告本人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经乡镇党委签字后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三是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应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撰写1—2篇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任职干部的相关待遇

1、这次被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原人员编制性质不变,原单位职务不免,工资福利支出渠道不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党团组织关系随转。

第9篇

××乡针对当前农村村干部长期外出、“在位不在岗”明显增多的趋势,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行政村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通知》,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换届后村干部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村干部管理新模式。

一、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背景

××乡全乡总面积84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7040人,20xx年农民人均总收入4640元,是省级生态乡和省级教育强乡。20xx年村级换届中选出村两委干部96名,但在换届后不到一年甚至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部分村干部“在位不在岗”。有的长期外出打工经商,当“外出”村官;有的住在城里,当“走读”村官;有的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当 “挂名”村官。全乡96名村干部中长期外出村干部有12名(其中村主要干部3名),阶段性外出(两个月以上的)村干部有31名(其中村主要干部12名),平时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有4名。村干部这一现象,直接影响了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些情况和问题,群众看在眼里,反映也比较多。在这种背景下,××乡党委决定在部分行政村探索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严格管理,坚持标网本兼治,督促广大农村干部安心工作,确保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

二、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

1、明确村干部职责任务。规定村干部要履行好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工作落实、村情民意调研、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具体工作有四项:一是宣传党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抓好本村工作落实。二是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落实好年度工作计划,抓好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三是经常入户走访群众,摸清村情民情,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三项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干部“六必到”制。规定村干部每个月在村不少于10天,并做到:村里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到会按时参加;村里生活困难户必须到位走访服务;群众有急难问题必须到户帮助解决;村里有上访事件必须到户解释劝导;村里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到场及时处置;村里重要建设项目必须到场了解指导。二是外出报告和公示制。村干部外出1个月以上的,村支书、主任必须向乡党委报告,其他村干部必须向村支书报告。村支书、主任不能同时外出,“一肩挑”的一次外出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有集中或重大活动时,村支书、主任一般不得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不得超过1周。村干部外出起止时限、事由、费用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在位在岗承诺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村两委干部对创业、廉洁和遵守制度等承诺外,要对在位在岗进行承诺,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村干部在任职中如果违反了在位在岗承诺书中的条款,将受到有关问责和惩处。

3、加大问责惩处力度。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规定了五种情况将被视为在位不在岗并予以问责:一是未经乡党委批准同意连续外出时间超过2个月,或虽每次外出不到2个月、但多次长期外出不在岗的。二是平时忙于个人事务,无法履行职责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三是无故连续2次或一季度内累计3次不参加村两委会、党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四是村里发生突发事件、上访事件不及时处理等。五是群众有急难问题和生活贫困不问、不管的。被问责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结合签订的在位在岗承诺书,采取以下惩处措施:一是口头警告。通过电话联系、寄公开信、上门走访等措施,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口头对其提出警告。二是谈话诫勉。要求被问责村干部回村复岗和履行职责,并向组织汇报离村和不履行职责原因,找其谈话对其实行诫勉。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内被诫勉人每月必须向乡党委汇报工作。三是引咎辞职。对诫勉期满后仍不改正问题,或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村干部,可以主动请求降职或辞去担任职务。四是责令辞职。乡党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凡应引咎辞职而不提出降职或辞职申请的,乡党委将责令其辞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党委给予免职处理;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罢免。凡被认定为在位不在岗村干部的,当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此情况作为今后村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初步成效

1、增强了村干部责任意识。村干部通过学习“在位在岗”管理制度和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切实 认识到当了干部就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否则就会受到问责,甚至被依法免职。

2、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随着“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实施,村干部在村里时间多了,干群的误解矛盾少了,村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极大转变,增强了服务意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拉近了村干部同群众的距离,村民对村双委的工作也更加支持了。村民纷纷说,平时村里有急事不见干部的身影,找他们还得四方打听,那还谈什么发展?现在,让村干部作承诺,不仅村里的工作好开展了,而且找他们也更方便了。

3、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实施,村干部都能结合本村实际,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以茶立乡、以茶兴茶、以茶富乡”发展战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了本村三年发展计划,带领村民发展茶叶特色产业,调动了村民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加快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同时,村干部在村里时间多了,对村民的生产生活状况都了然于心,底子清、情况明,能够及时帮助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急、难、险”问题,能把许多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10篇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认真落实区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大工作方向,牢固树立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面推进××区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和谐发展氛围,支持促进发展显现新成效

积极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按照区委提出的坚持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的目标,常委会就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专题审议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工业项目进展,为推进“工业立区、项目兴区、和谐稳区、富民强区”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等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题报告,对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人大代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认真开展了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了要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和劳动致富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项目区后期管理机制,发挥好项目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始终保持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重点督办了代表们提出的诸如:关于我区应高度关注农村教育问题、应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旱作农业项目试点等建议意见,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三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实行了涉法涉诉案件定期反馈和督查制度,并结合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力实施,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检查了“五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 积极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为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政、督政作用,常委会确立了2个调研课题,先后组织15名相关界别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专题

第11篇

二x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一年。在过去的一年,联社稽核监察科在市、区联社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金融方针政策,恪守“规范经营、促进发展”的工作宗旨,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审慎经营”为目标,坚持“定制、定职、创新、问责”和服务与指导相协调,管理与监督相统一,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辖区农村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业务经营常规性、专项性稽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业务经营常规性、专项性稽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一年来,通过联社稽核监察科的严格监督管理,实现了辖区农村信用社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制行为,无案件、事故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实现农村信用社二x年年度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牢守“履职”中心,狠抓稽核队伍建设

(一)整合稽核队伍,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市联社对稽核员的要求,区联社选派基层信用社业务骨干5人参加了市联社举办的稽核员上岗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5月,区联社进行了第二轮竞聘上岗,为加强稽核队伍建设,联社对稽核科人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先后聘用片区稽核员一名,借调稽核员一名,充实了稽核队伍的力量。

(二)强素质、抓培训,全力打造复合性稽核人才

为切实加强稽核员的素质建设,培养稽核员的综合素质,区联社稽核科把提高稽核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首要工作目标,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全力打造复合性稽核人才。一是定期举行稽核学习例会,制定并实施了每周的学习计划。二是积极选派稽核员参加市联社举办的各类培训。今年6月、8月中旬,组织全辖稽核员系统的学习了网络知识,并参加了市联社举办的稽核员培训。三是加大稽核工作的经验交流。充分利用跨辖稽核以及与友邻联社稽核经验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更新知识层面,充实知识内容,填补知识空白。

(三)重“履职”,化“风险”,严格稽核员的履职监督、考核

为防范稽核员工作“不履职”的行为,联社稽核科于今年2月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稽核员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加大了对不履职行为的惩处。采取工效挂钩的方式,每月扣保证金2

00元,按季考核,年末兑现,实现了对稽核员履职的有效监督。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履职责任,积极推行了稽核员“人盯社”的a、b角管理模式,做到了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清楚。

二、树立“规范”思维,扎实开展整社工作

为规范信用社业务经营,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根据市联社200年稽核工作意见及区联社稽核工作安排,在联社稽核科的组织下,今年1月至5月,整社工作组完成对北外农村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在整社工作中

在整社工作中,本着“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的整社工作宗旨,稽核员坚持了实事求是、客观公证的评价原则,违章必查、违规必处的查处原则,惩教结合、打防并举的整改原则,采取内外结合、全面与重点结合、检查与举报结合、帐务检查与实地调查结合等方式,通过拟定方案、收集资料、确定重点、职工动员、问卷调查、账务稽核、内外核对、交换意见、审计确认、问题公示等步骤,对农村信用社1997年1月至2002年12月的业务经营及社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整顿。先后查处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往来资金管理失误、财务费用开支不严密、利息核算不准确、信贷管理偏松等五个方面违规违制行为16件,纠正、整改16件,提出处理意见5个,整改规范意见7条。其中给予经济处罚2人次,罚款300元,清退各类违规计发的资金93,000元。通过对北外信用社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该社的经营活动,促进了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三、严格“风险”管理,加大重点项目稽核

发展与风险并存。为切实规范信用社的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信用社经营风险,联社稽核科以严格“风险”管理为龙头,积极采取“点面结合,强调重点”的监管方式,结合当前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管理偏松,制度执行不力,财务核算不准确,信贷管理薄弱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了对信用社经营薄弱环节的专项稽核。今年,联社稽核科先后组织专项稽核达11次,检查信用社1社次,检查面达100%。其中:内控制度专项稽核3次,决算稽核1次,非信贷资产专项稽核2次,往来资金专项稽核1次,重空凭证专项稽核1次,信贷专项稽核1次,财务费用专项稽核1次,原自办公司清理1次。先后查处违规违制行为13社次,处理0余人次,其中罚款6,600元,行政警告处分2人次,检讨人次,通报1人次。在专项稽核中,纠正不合规账务处理

26件,提出整改意见56条。通过对信用社的严格的专项稽核,积极查处了违规违制行为,消除了案件苗头和隐患,进一步规范了业务经营,确保了全辖信用社“案件、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强化“审慎”经营,规范日常业务操作

今年农村信用社处于改革的关键时刻,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实现合法、合规经营,确保平稳过渡是农村信用社在改革时期的主要工作。今年,区联社稽核科实现了稽核工作重心由“规范经营”向

规范经营”向“审慎经营”转移,在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强调“稳步经营”、风险控制、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合理规避道德风险。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稽核科积极组织稽核员加大了对辖区信用社的序时稽核。据统计,200年,联社稽核科共组织稽核员780余人次,开展序时稽核39社次,完成了对辖区11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200年1月至11月经营情况的序时稽核,稽核面达100%。在序时稽核中,纠正违规行为20余件,发出稽核警告36人次,整改通知38份,查处违规经营行为6件,处理6人次,其中罚款1,350元,通报批评1人次。

五、突出“问责”主题,强化法人履职监督

按照市联社“管法人、管风险”的精神,区联社稽核科以“问责”为主题,严格实施了对信用社法人代表的履职审计。今年5月,为积极配合联社的“双改”工作,联社稽核科组织稽核员对上届10个信用社法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计,综合、客观地对上届法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了责任,化解了风险,对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与他们交换了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稽核科先后对法人履职审计11人次,离职审计1人次。

六、恪守“廉洁”操守,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200年村信用联社监察工作本着“依法治社,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坚持“反腐倡廉、防范风险、严格管理、稳步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抓职工思想教育为龙头,认真开展廉政建设,严肃职业纪律,纠正不正之风,惩治违规行为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抓教育,促思想,纯洁队伍思想,提高队伍素质。“三个代表”,“十六大精神”是近年来党在新时期的重要思想。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今年,区联社结合辖区农村信用社

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先树思想后树人”的指导思想。今年3月、8月,联社先后多次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内控制度”等重要内容,鼓励、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就党在新时期的重要思想和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及经营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广泛的讨论。全面提高了信合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纯洁了员工队伍。

(二)抓廉政,促反腐,优化行业风气,营造健康环境。农村信用社是一个管钱、用钱的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

特殊企业,“防腐拒变”是农村信用社监察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区农村信用联社为抓廉政,促反腐,优化行业风气,营造健康环境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建设。联社党组成员在工作中率先垂犯、身先士卒、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若干规定,认真填写廉情日记,扎实开展述廉活动,在员工队伍中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严格廉洁自律责任管理。把廉洁自律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督促执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为及时掌握员工队伍思想,提高反腐抗变的防范能力,联社在11月中旬组织辖区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就当前农村信用社反腐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并积极采纳了部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的建议,促进了全区农村信用社反腐工作的全面发展与加强。

(三)抓民主,促监督,倡导民主管理,严格制度。民主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在新时期优化管理必经之路。为加强区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倡导“爱社如爱家”,“以社为家”的管理风气,联社支部积极组织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理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以及述廉评议活动,把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大政方针交由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了“家长制”作风的发生。制度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区联社党组的领导下,联社监察干部很好地坚持了必查制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部门的事件及上级部门转发的事件进行了积极、严肃的查处。据统计,今年区联社监察部门事件收件数为3件,处理3件。为惩治违规经营行为,防范案件、事故发生,今年,联社监察干部积极协助、监督稽核、人事

部门对辖区农村信用社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积极查处,有效的遏制了重、大要案的发生。

200年区农村信用联社稽核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以上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对稽核的认识不够,理解不够,对稽核工作存在抵触情绪,稽核监管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稽核工作的深度,稽核员的履职行为及能力还有待于提高;业务发展的审慎性、合法性、规范性不够。

200年工作安排:

一、稽核

一、稽核工作安排:

(一)组织整社专项工作组计划完成对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信用社的各项经营活动。200年2月至8月,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理整顿;2005年9月至11月,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理整顿;

(二)针对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5-6项专项稽核,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查堵经营漏洞。进一步完善对大额贷款,大额财务费用的监管,特别是在大额财务费用的监督上,要求各科、室、部、信用社必须建立完善大额费用开支台帐。

(三)严格实施“人盯社”的稽核模式,试行按月覆盖的序时稽核管理,同时加强对片区稽核员稽核工作的再稽核,督促稽核员认真履职,加大对稽核员的考核力度。

(四)加强稽核员的素质培训与队伍建设,倡导稽核行业经验交流,鼓励开展稽核理论研讨。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察工作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活动。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对重要岗位人员思想、行为状态的监测和监督,防范内部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事件的督办和查处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对违法、违规、违制行为的查处,确保处理的公正性。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2篇

尊敬的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各位评议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三个月以来个人履职尽责、党风廉政情况向各位作一个专题述职,请大家批评指正。

主要工作

我是20xx年2月担任乡人大主席的。三个月来,在区人大的指导下,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乡人大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乡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区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挤时间学习理论,确保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每天阅览党报党刊,研读十七大报告和有关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三是积极参加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积极兑现承诺。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实践中增长阅历和才干。五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人大工作中认真贯彻乡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主席团成员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一)人大工作。三个月来,我和人大主席团一班人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治关心的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能。

1、依法按规召开好人代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会后落实到位。2月24日顺利召开了乡人大五届六次会议。

2、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督促减轻农民负担和粮种补贴的落实到位;督促政府抓好农村动物卫生保健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督促政府完善教学基础设施,改善教学条件;组织乡人大代表监督乡、村两级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切实抓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通过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自身的职权义务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乡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牢固树立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崇高意识。

(二)民政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25户, 161人,月发保障金17831元;农村低保对象764户, 930人,月发保障金51618 元;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乡内现有集中供养点2处,五保户208人,其中集中供养27人,分散供养181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1---3月全乡已救助36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 63200 元。

(三)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杜绝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调查取证,发现一例,征收一例,并尽快足额征收到位。1—3月征收社会抚养费113100元,享受独生子女费补助192人,计生奖励扶助对象197人。

(四)国土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把土地复垦关,确保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地籍管理,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力度,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定为21个村(社区)和12个部门(工作组),共划分为33个网格,做到每个网格实行点状管理,实施任务包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1—3月,拆除各类雨篷和违章搭建8处,规范商招店招15处,整治乱停乱放25起,突击抓好了农村“四清”工作,对农村房前屋后的污泥、道路、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了庭院美化工程,规范家禽、牲畜饲养行为;城建成立突击队,每两个月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场镇保洁员队伍,定时清扫,全天候保洁,社区卫生监督员每天坚持上午、下午各一次督查,确保整个场镇的清洁卫生;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区上制发的考核细则每月对各村社进行一次督查、评比排位及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