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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务筹划方案

时间:2023-01-10 18:52: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税务筹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个人税务筹划方案

第1篇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将更加开放,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同时我国逐步走向法治国家,税收体系也日趋完善。在商场如战场的激烈竞争中,在日益规范的市场游戏规则里,如何不违反规则而又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这已成为纳税人迫切希望得到回答的问题。因而,税务筹划开始在中国经济的大舞台上崭露头角,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采用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的有力措施之一。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关于税务筹划的概念国内国外有关书刊的解释都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认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二)美国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写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务筹划……少纳税和递延纳税是税务筹划的目的所在。”另外还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少纳税的目的,这个过程就是税务筹划。”

(三)中国人民大学张中秀教授在《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一书中是这样定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全国著名税务筹划专家贺志东将纳税筹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其中“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狭义的纳税筹划包括节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避税筹划。”

通过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税务筹划的本质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谋求最大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为了准确把握税务筹划的概念,必须明确指出,税务筹划的手段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税务筹划的结果是税款的节省,税务筹划的时间必须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操作而不是之后操作。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分析

除了税务筹划自身的风险,税务筹划风险与税法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因素都紧密联系,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导致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导致的风险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前科或违反税法的记录等等,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做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三)税务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

税务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务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税收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开展该项税收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它已在税收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隐含成本也称为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由于采用获得税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资金占用量增加,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导致投资机会的丧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四)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

即使税务筹划本身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利润的上升过多地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并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又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能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同。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企业要防止对“协调与沟通”的曲解,即认为“协调”就是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搞关系,并不惜对其进行贿赂,让少数不称职的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达到不补税或少缴税,不处罚或轻处罚的目的。当前,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三)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2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 纳税筹划 理论 研究

一、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

税务会计是企业财务对税务筹划、纳税申报和税金核算的一种系统性会计方式。税务会计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自然延伸,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的自然产物。在我国,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大部分企业中的税务会计仍未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未能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延伸出来。目前,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还远远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在税务会计上还存在不少基本问题。以下就根据相关资料,对税务会计的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一)税务会计的目标

企业税务会计的目标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影响:国家税法的总体目标;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理论、技术水平。其中,国家税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全体社会人员平等纳税,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着税务会计的发展,税务会计的不能只是为了反映出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而应该提高税务会计的水平,对税务进行有效筹划,以更好地实现经济纳税。综上所述,可以总结出税务会计的目标税务会计的目标是为纳税企业和税务管理局提供有利于决策的信息,以对企业税务会计的效果进行评价,从而使以后纳税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筹划更具质量和效率。

(二)税务会计的职能

税务会计的职能主要包括两方面:

1、贯彻税法

税务会计是集会计核算和税法于一身的特殊会计方式,因此在运用税务会计对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进行核算时,必须以税法为根据,对企业账务进行必要的调整。企业贯彻税法,有利于增强社会的纳税意识。

2、税务筹划

在贯彻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企业分别通过对资金投入、经营生产、利润分配和破产清算等方面的税务筹划,务求寻求找到更好的节税方式,尽可能将企业的纳税成本降低,维护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税务会计的环境因素

企业的外部环境因素,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可控的因素,与税务会计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在对税务会计各影响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虽然环境因素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控制,但不代表可以忽视它的存在,为了保证税务会计的合理性,我们在税务会计时必须要把环境因素算进考虑因素中。其中对对税务会计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 经济条件

经济条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只有小部分经济条件是变动比较频繁的,如通胀率、税率高低、经济增长、供求关系等,其他经济条件都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或变动较小。

2、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税收产生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以及权利义务均受到法律制度,尤其是税法的约束。在对法律制度有足够重视的同时,也不可忽略行政规范的作用。

3、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无论大小,都具有强烈的权威性,对企业纳税决策的各个方面都有直接的影响。

(四)税制会计与税务结构

税务会计的形式和内容主要由国家的税法和税制结构决定。税制结构是指国家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和总体结构,其结构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等条件所制约。税制结构的类型根据国家开征税种的数量和种类,可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由于单一税制仅仅是以一种税种为对象设置税制,制度缺乏弹性和实用性,难以满足企业财政的实际需要,所以复合税制受到各国广泛使用。而常见的税种主要分为以下两类:按税收的对象来分,有财产税、商品税、资源税、所得税、行为税等;按税负转嫁与否来分,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向个人或企业直接征收的,主要为所得税,间接税则是对商品或服务间接征收的,主要为增值税。我国的税制是以增值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因此要重视对增值税会计的核算,但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对其他税收的会计质量,税务会计的范围应该尽可能囊括税制结构中的每个税种。

二、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

纳税筹划就是指通过对企业中的涉税业务进行策划,为达到节税目而制作的一套纳税方案。以下就对现时的纳税筹划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一)纳税筹划绩效分析

纳税筹划的绩效分析,广义上是指通过对纳税筹划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找出对影响纳税筹划的因素,分析纳税筹划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对纳税筹划的操作过程进行有效的调整、改进。而狭义上的纳税筹划绩效分析,是指通过对影响纳税筹划的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对已实施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以便在日后更好地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挑选。

(二)纳税筹划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

进行纳税筹划的成本可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比较显而易见,从企业的财务开资中直接体现出来。一般来说,显性成本主要是指企业为研究、设定纳税筹划方案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对从事纳税筹划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的相关费用等。纳税筹划的隐性成本,相对于显性成本,成本体现不明显,因此往往无法或难以被人们发现。隐性成本主要是指正常应税项目与有税收优惠的项目之间的税前收益率的差距。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

纳税筹划的风险,简单来说就是在纳税筹划中存在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失败并要因此付出代价的机会。由于纳税筹划的决策具有时效性,加上企业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复杂多变,使纳税筹划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隐藏着一定的风险。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表现几种: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收双方对于纳税统筹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纳税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但在实务操作中,纳税人往往对纳税筹划抱有过高的期望值,有的时候将纳税筹划与逃税、漏税、欠税混为一谈,纳税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个人家庭的理财行为,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经营性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市场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造成约束,从而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如果企业经营活动本身发生重大变化,那么相应的纳税筹划势必受到重要影响,很可能出现与原来预期相悖的结果,不仅没有减轻企业的税负,反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政策性风险,纳税筹划建立在对现行及未来税收政策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国家税收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的变化势必会对筹划者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确定产生重要影响,这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者对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筹划者自认为实施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

纳税筹划风险会给企业的经营和个人家庭理财带来重大损失,所以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非常有必要,面对风险应当根据风险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和管理: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纳税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纳税筹划预警系统的设计应当包括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企业销售收入增减变化、企业利润增减变化、企业重大事项进展及规划调整等信息;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近年来,在税制大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国家对税收政策细则作出了很多调整,随着税法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税务管理越来越精细规范,加大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难度,因此应对纳税筹划方案保持适当的灵活性;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性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下降,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对于那些综合性较强,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应共同谋划,以提高纳税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降低筹划风险。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目的是提高人们对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重视,提高企业财务的税务工作水平,从而提高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与企业战略的协调性,保证平等纳税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减低纳税上的开支,更好地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梁云凤.税务筹划实务:纳税人节税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6-12

[2]麻晓艳.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控制[J].福建税务,2001,12:18-20

[3]陈晓燕.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6:73-74

第3篇

如何掌控税收筹划的风险呢?

要税收筹划,不要避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税收筹划应合法,这是税收筹划赖于生存的前提条件。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必须符合税收政策的引导趋势,进行积极的税收筹划,使得企业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顺应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其次,操作过程注意“度 ”的把握,认识并划清与偷、逃、骗税等其他减税方式之间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减税;再次,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需要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既然税收筹划要在不违法或非违法的前提下进行,那么筹划行为离不合法的距离越远越好,这也是纳税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

在操作过程中,要税收筹划,不要避税。

国家在制定税法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时,不仅对纳税人的节税有所预期,而且正是希望通过纳税人的节税行为使得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等符合政府的税收导向。避税与税收筹划的目的虽然都是为了减轻税负负担,但两者是有根本性的区别的。

避税一般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疏漏或税法规定的优惠办法,做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避税虽不违法,只是利用税法漏洞,但是它是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

税收筹划是完全合法的,是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与鼓励的。举两个不同的例子。一个例子是说,有一个人针对国家课征酒税,采取了少喝葡萄酒多喝矿泉水的行动。这种税负减少是正当的,因为限制饮酒本来就是国家法律的意旨所在,少喝酒自然少负担税收。另一个例子是说,有一个人针对国家课征遗产税,在生前尽可能地把财产分割出去。这是不正当的避税,因为背离了政府的政策导向。所以许多国家在课征遗产税的同时兼征赠予税,借以堵塞人们生前分割财产逃避税负的漏洞。

实践中对避税和税收筹划的区分有时不像理论上那样容易,特别是具体到某一种特定行为时,避税和税收筹划的界限常常难以分清,导致企业在具体进行税收筹划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税法的漏洞施行一些避税行为。显然,企业实行“避税”行为获得的利益并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恰恰相反,它是立法者力求避免的。因此,如果纳税人不能很好地分清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在实施税收筹划时过了“线”,将会面临筹划失败的风险。

防止被税务机关“误解”

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符合立法者的意图,是合法的。纳税人依据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展开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其方案的确定与具体的组织实施,都是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的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

在这一“认定”过程中存在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并非偶然。首先,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收政策执行的偏差。多数税收制度一般只对有关税收的基本面做出相应的规定,具体的税收条款设置不完善,无法涵盖所有的税收事项;或者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税法尚未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做出相应的调整。其次,税法对具体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客观上也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第三,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导致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经常会遇到来自一些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机关的观念冲突与行为障碍。即使是真正的税收筹划行为,结果也极有可能被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视为恶意避税行为而加以查处。

这就需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征和具体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正确应用财会知识的同时,要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好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税收筹划,聘请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士可以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

不能只盯个别税种

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国家对流转额征流转税,对所得额征所得税,对财产要征财产税。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只顾及到某个税种筹划的利益,而忽略其他税种的税负,就会造成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多缴,致使企业整体税负上升。

税收筹划应属于企业财务管理范畴,它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所以在考虑税收成本降低的同时,也应考虑该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是否引发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企业应该采取能带来绝对收益的税收筹划方案。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失去因选择该筹划方案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筹划方案的优化选择。如果认为税收负担最少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也可能最终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使得税收筹划面临失败的风险。

莫忽视延缓缴税

第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第5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第6篇

关键词:商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3月14日

一、税务筹划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的筹划和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设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的条件。特别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占企业整体税负的50%~60%以上,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意义非常重大。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效果

1、增值税纳税人类别的税务筹划。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的类别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收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就商业企业而言,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对较低。

在具体的筹划中可以采用不含税增值率判别法、可抵扣进项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方法进行测算,决定何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下面主要阐述不含税增值率的判别法:

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进项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为增值率为17.65%,此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在企业设立之初通过税务筹划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好纳税人准备。

2、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筹划。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合法、可用于抵扣的票据,才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对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来说,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供货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如果购进的是农产品,凭普通发票可以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购进的是一般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专用发票上列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否则,供货方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凭据。因此,企业进货时,必须考虑进货发票抵扣的不同情况,谨慎选择供应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抵扣进项税款而产生的损失,就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作为抵补,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才有利,否则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可能会加重。

作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都要计算比较销售价格以及增值税的影响,以从哪些单位采购能更多地获得税后利润作为选择的总体原则。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因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在选择供应商时也需要注意,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当供应商报价为不含税的情况下,报价相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从小规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较轻。

3、采购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对于商业企业采购时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金采购,另一种是赊销。无论采用那种结算方式,作为采购方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都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无息贷款。

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时间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款以后不允许抵扣。因此,商业企业可以按如下方法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赊购的方式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尽可能延缓货币资金流出的时间,取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第二: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早地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提前,减少当期增值税义务。企业可以在减少当期现金流出的前提下,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4、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增加销售额、吸收消费者的目的,可以采用多种促销方式,如返还现金、礼卷、积分卡、打折等等,不同促销方式下,企业取得的销售额不同,相关的税负有差异,企业获取的利润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在策划促销方案时必须结合税务筹划一并进行,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促销的目的。

如A百货商场准备十一黄金周开展促销活动,商品毛利率35%,现有三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5%销售,即7.5折销售;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方案三,返还25%现金。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价值为100元的商品,成本为65元,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商场的税负和利润水平如下:

方案一:让利25%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让利销售这种促销方式,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75%/1.17×17%-65/1.17×17%=1.45元

城建税及附加=1.45×(7%+3%)=0.15元

会计利润=100×75%/1.17-65/1.17-0.15=8.40元

税后利润=8.40×(1-25%)=6.30元

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按照全额计算增值税,赠送购物券方式销售的赠送部分视同销售,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25)/1.17×17%-(65+13)/1.17×17%=6.83元

城建税及附加=6.83×(7%+3%)=0.68元

会计利润=(100+25)/1.17-(65+13)/1.17-0.68=39.49元

税后利润=39.49×(1-25%)=29.62元

方案三:返还25%现金。对于返还的现金的促销方式,返还部分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只需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5/1.17×17%=5.09元

城建税及附加=5.09×(7%+3%)=0.51元

应替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25/(1-20%)×20%=6.25元

会计利润=100/1.17-65/1.17-0.15-25=4.76元

税后利润=4.76×(1-25%)-6.25=-2.68元

从上面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三最不可取,方案一或方案二都可以选择,具体要根据商场促销的最终目的进行选择。对于不同商业企业可能促销的目标不同,各种促销方案也就没有最优方案,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才是最好的方案。

5、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商品的销售价格的制定对商业企业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有自由定价的权利。纳税人可以利用定价的自由权,制定“合理”的价格,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在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中,需要特别注意价格的高低对商业企业税负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及购物对象承受能力,否则可能销售价格提高了,销售量却减少了,有可能导致总收入水平下降,使企业的利润受到影响。

三、结论

税务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涉税行为和理财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企业战略管理活动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等的全过程。商业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的成功实现必须通过企业领导层面统筹安排,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并且在税务筹划的设计及操作过程中要谨慎注意规避涉税风险,要多与税务相关部门沟通,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细则规定,了解税务政策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合理节税避税。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第7篇

关键词 高校个人所得税 内涵 类型 现状 必要性 筹划方案

一、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内涵和应税资金来源

(一)内涵

现阶段,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是指高校教师通过合法合理的工作在获得一定报酬的同时,需要按照相关比例缴纳一定税款的现象。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现阶段国家财务收入及社会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就相关的资料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从开始的74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2723亿元,增长了171倍,说明人所得税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主体税务。

(二)应税资金来源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获得一定报酬的同时,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缴纳一定的税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涉及各行各业。对于高校教师来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年终奖、劳务报酬、稿酬等方面所得的资金,而且还涉及高校教师在通过其他合法合理的工作获得的资金。

二、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的现状和改变现状的必要性

(一)现状

虽然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工作已经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注,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现状存在着一些令人十分困惑的现象。例如,在同一个地区,相同税法和相同监管力度的前提下,会出现收入相同的高校教师需要缴纳的税款却不相同的现象,甚至会差很多;另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在同一所高校任职的教师,由于职称、地位的差异会导致一些收入比较高的高校教师在缴纳相关的税款后获得的实际收入却低于其他收入比较低的教师的现象。这样一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会受到影响,进而不利于高校教育水平的提高和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所以,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改变现状的必要性

通过对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涉及人为因素、制度因素以及其他的主客观因素,其中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高校对于教师薪资发放的时间和发放的额度及频率不够科学合理。所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合理地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方面,通过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使其获得更多的收入,从而有效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从而能够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的教育水平,能够使高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从另一方面来看,通过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法,对高校的个人投资、个人理财等相关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筹划,能够有效地缓解高校教师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地对自己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而导致多缴纳税款现象的发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高校教师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通过上述对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种类和纳税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年终奖、劳务报酬、稿酬等方面所得的资金。所以,笔者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了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工资薪酬税务筹划

现阶段,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一般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补贴、科研奖金以及其他补贴费用。而高校教师的这些收入存在不均衡性,也就是说,高校教师在寒暑假时只能获得基本工资,而课时费也是根据某个学年的授课需要进行安排的,具有不稳定性,科研项目奖金又是一项历时相对比较长,而且也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收入。所以,对高校工资薪酬进行税务筹划是十分必要的。

鉴于此,高校教师工资薪酬可以改变年终统一发放的现状,采用逐月按时发放课酬岗贴补贴,各种临时性收入应汇总后平均到各月发放,这样能够有效地达到平衡月收入的目标。同时,避免收入过高突破税率临界点,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将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福利化,由高校向教工提供各种福利设施,如免费交通车、免费的培训机会、提供良好的办公设施等。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满足高校教师的物质需求,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

(二)年终奖税务筹划

随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文件的出台,对广大的高校教师来说无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进行避税,减轻自身的税务负担。于此,关于高校教师年终奖的税务筹划方案可以从合理利用适用税率临界点出发,在高校教师的月收入适用税率高于或者等同于年终奖适用税率时,可以尽量地将高校教师的年终奖积累到年终进行统一的发放。而反之就可以将年终奖合理地分摊到各月收入中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这样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高校教师合理避税,减轻其税务压力。

(三)劳务报酬税务筹划

据我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纳税方法来看,对于高校教师根据自身合理合法的劳动诸如讲座、评审等活动所获得的收入,需要按照我国相关的税法规定进行合理的纳税;对于支付间隔超过一个月的,需要按照每次取得的收入计入当月进行纳税;对于支付间隔在一个月内的就需要合并当月各次的收入额加以计算。此看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每月发放高校教师劳务所得费用的额度和次数能够有效地缓解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达到合理避税的目标。

(四)稿酬税务筹划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和政策法规规定,高校教师通过出版相关的学术作品而获得的稿酬需要缴纳的税款是一定的,而且只能在一定限额内进行扣。由此,为了达到合理避税,减轻高校教师税务负担的目的,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资金和福利来补偿这部分税务支出。以说高校教师在签订相关的写作合同时,可以充分地考虑即将出版作品所需社会调研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一些成本费用,还要充分地考虑到相关部门的经费支出力度。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

四、结语

通过上述对现阶段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的资金来源、纳税现状的研究和相关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可以发现,科学合理、实用性和适用性都比较强的税务筹划方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有效地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高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和进步,促进高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合理地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是相关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作者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税务筹划;税负水平;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8-0094-03

前言

铁路运输企业是国家的纳税大户,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几年来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实施了大规模的铁路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建设,铁路的运输能力、装备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可以说,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铁路运输企业先进的运力装备需要先进的管理手段与之相适应,为促进铁路运输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税收筹划工作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指纳税人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即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目的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逃税具有本质的区别,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合理避税是合法行为,而偷逃骗税是违法行为,应受到税收法律和刑法的严厉处罚。进行税务筹划,是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熟悉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弹性进行税务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

一、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筹划工作整体上力量较弱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经验性、知识性、灵活性高度集中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知识面广、富有钻研精神的人员来完成,长期以来此项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铁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广大运输站段还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分包合同较多,增加了较重的税负,也增加了税务风险

表现在铁路多经企业与运输主要之间的工程结算方面:由于多经企业大多需要运输主要承担主体工程部分,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信号、通信设备、线路大修、中修、内燃机车中修等诸多方面,多经企业对运输主业的依赖性较强,必须通过签订较多的分包合同来完成主要工作量,增加了印花税负担(因为印花税是行为税种,只要签订合同就要缴纳印花税)。同时,为降低劳务分包所占总分包的比例或劳务分包方无法提供有效票据,采取支付工资的方式支付劳务费,这样会增加代扣个人所得税产生逃税的风险,甚至会被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补缴劳动保险费等。

目前,已经投入运营的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公司在这方面尤为突出。由于全部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在管理形式上全部使用委托铁路局代为维修的方式,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公司需要与所在铁路局签订委托维修合同,而铁路局又要就工务、电务、供电和电力线路、车站发送旅客、客票收入、通信等业务与所在的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直属站车务段、通信段等签订分包合同,因此,单就印花税一项就需要重复三次交纳,因为印花税是行为税,只要签订合同,不管是主合同还是分包合同,均要交纳,无形中加重了税收负担。

(三)税收政策应用方面尚未展现出应有的灵活性

表现在政策运用上,如个人所得税方面,不够灵活,经常在此方面引起税收征纳双方无何止的纠纷。

(四)税收筹划工作中困难较多

突出表现在铁路点多线长,所跨地域广,各地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职业修养、道德素质有很大的差异,加上地域的限制,各地运输企业的财务税务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再加上各单位负责人的重视水平不同,给税收筹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带来诸多困难。

二、现行税制下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重点进行税务筹划的环节

(一)资金筹集环节的税收筹划

主要表现在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的建设融资方面,发行债券是企业筹资的重要形式,也是目前铁道部采取的主要方式。根据税法规定,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企业可以获得所得税收益。企业的债券的付息方式可以分为定期和分期两种,可以在债券有效期内享受债券所得税收益,且不必付息,一举两得。同时开展组合筹资方式,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节税目的的筹资组合。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是研发支出筹划,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对于企业由于技术开发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企业年度亏损部分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处理。二是投资行业的选择,要用足我国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筹划。三是投资地点的选择,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在中西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等的税收政策,灵活运用。

(三)会计核算环节的税收筹划

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等方面,铁路运输企业都有很多可以筹划的领域。特别是客专公司,由于建设期计列了巨大的长期待摊费用,在投入运营后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面可以做出很好的筹划方案,达到节税目的。

三、税收筹划工作的实例分析

(一)选择业务模式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影响

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选取最适应自身单位实际的业务模式。例如,某高速铁路公司要租赁一台工务维修设备,租金总额900万元,五年后收回设备价值10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初等额付款。A设备成本600万元,运输成本50万元,其他成本50万元。假定租赁此设备后由于实现了机械化、专业化维修,每年可以节约1 000万元的成本支出,此项支出节约的支出可以设定为收入,假定出租公司从事的租赁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是否经批准涉及租金收入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增值税税率为17%,运费可抵扣税率为7%,营业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附加为3%,购销合同印花税率0.03%,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率0.05%,经营租赁合同印花税率0.1%,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过程见表1。 能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融资租赁(不转移所有权)的模式下,所获得的利润最高,但税负最重。通过经营租赁方式获得的利润最低,但税负最低。

(二)货币时间价值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例如,某供电段购置一项目变电设备需需投资100万元,项目的寿命期为5年,第一年可获得息税前利润50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4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项目所需资金有80%通过银行借款取得,借款年利率为10%,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方案一: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具体情况如表2,计算过程见表2所示。

方案二:每年以复利年金方式偿还,计算过程见表3。

方案三:每年等额还本,并且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的具体情况如表4,计算过程见表4。

上述3种计算方案的测算结果,方案三(经营租赁方式下)5年实现利润266万元,而纳税总额为66.5万元。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所有权不转移),实现利润241.14万元,而纳税总额为60.29万元,是3种计算方案下税负最轻的。

(三)对税收筹划的影响分析

上述的两个范例的计算结果基本相同,在利润最高的情况下,税负也最高。因此,企业在决策时应注意做好筹划,是追求利润最高还是追求税负最低,二者不可兼得。笔者认为,税负比利润更重要,企业在决策时要将税负负担作为主要因素考虑,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对于企业来说,税负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出,而实现的利润并未全部取得资金流,而资金流是企业的血液,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比利润指标更重要。

二是税负自身的特征决定的。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是实时的、强制性的、由纳税人无偿承担的现时义务,如果履行义务不及时,会受到税法的惩罚,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均是重大的损失。

三是税收筹划的目的决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目光锁定在某一个时期、某一个时点或是单位某一项发展指标上(如利润指标、财务比率等),而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利益的方案,甚至有时还得为企业的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让路。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如果方案的资本收益率最高,但纳税金额也最高,那么这个方案是否是最优方案,需要单位认真加以选择,确保以最小的代价换得最大的收益。再者要从单位战略发展的角度,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使纳税人一某一时期内税负最低,但却不利于其长远的发展。因此,在进行筹划时,不能仅把眼光局限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是要站在企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税收筹划方案。

四、铁路运输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应注重解决的问题

(一)不断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税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税收筹划能否实现其目标,关键在于:一是能否找出现行税制中存在的筹划空间,提供给单位做出合理的决策;二是能否有效利用这些筹划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三是税收筹划提供的纳税方案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由于我国的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太多的自由裁量权,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受各地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执法人员的职务素质、执法人员的道德等各方面的制约,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较多的问题。要做到以上三点,税收筹划者必须熟悉现行税制、充分了解纳税人涉税经济行为,对各项税收政策应用所产生的税收收益有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要有准确的把握。这一切都要求税收筹划工作者需要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可以说,税收筹划工作是体现了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重视事前税务筹划,周密准备

税务筹划是一种超前,由于企业是在发生交易、获取利益后才发生纳税义务,这在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事先做出税收筹划的可能。企业要在经济活动发生前,针对自身的利益目标,在税收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安排、调整自己的经济事务,选择最佳纳税方案,减少或尽量避免引起税务纠纷的因素发生。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那么就产生了既定的纳税义务,必须严格依法纳税,没有税收筹划的余地了,此时再试图减少纳税义务则将成为违法行为。

(三)建立与税务机关沟通的长效机制,取得税务机关的理解与支持

如前文所述,由于特殊的执法环境决定,铁路运输企业各单位在铁道部的指导下下,要建立与税务机关沟通的长效机制,定期汇报,随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取得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税法没有明文规定或是规定不够具体的地方。由于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特殊的行业部门,长期以来和地方税务机关业务联系不多,必须做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工作,了解在实务中主管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工作要求,了解和把握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违法的界限,以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和工作风格,使税收筹划工作利益考虑纳税筹划的必要性,注意成本与效益配比,不适宜筹划的项目不必刻意,否则不但不会增加企业效益反而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的麻烦。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注意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化,不断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健全会计制度,使纳税筹划合理合法同时要提高风险意识。

参考文献:

[1] 项金燕.对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0,(9):223-223.

第9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 税务筹划 税务管理 税务稽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成熟、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一种新型的职业——税务会计师,该职业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税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税务会计职业。

一、税务会计师的定义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

二、企业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由此可见,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钻法律的空子而使纳税人少纳税的一种活动。纳税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案例:我在某投融资公司工作。2011年关临近,如何做好个人所得税(尤其是年终奖发放)的纳税筹划是身处财务部的我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份个税法调整后,新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六个纳税“盲区”,这六个盲区分别为:应税所得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这六个“盲区”正是各单位年终奖金发放可以利用的六个“纳税筹划点”。

在进行2011年度年终奖纳税筹划时,我发现员工牛某的年终奖是18011元,恰巧处于18001元-19283.33元这个“纳税筹划点”。

1.纳税筹划前的税务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其12月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了新个税起征点350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员工张某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11除以12的商数(1500.92元)所对应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系数为105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11*10%-105=1696.1(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11-1696.1=16314.9(元)。

2.纳税筹划方案。由于牛某的年终奖18011除以12的商数为1500.92元超过了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第一档和第二档含税级距的临界点1500元,使税率从3%爬升到10%。为了降低税负,必须降低税率,则公司应给给牛某发年终奖18000元,剩下的11元不发。

3.纳税筹划后的税务分析。经过纳税筹划,牛某18000元的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00除以12的商数(1500元)所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系数为0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00*3%-0=540(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00-540=17460(元)。比纳税筹划前多了17460-16314.9=1145.1(元)。

通过这个案例,本人认为个税筹划不仅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使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同时让员工感受的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打造“家文化”的企业文化建设,融洽员工关系,为企业引才留才等实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管理系统,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简言之,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采用税务计划、决策、控制、组织实施等方法而使其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我公司属于省政府新成立的单位,目前公用车仅1辆本田车,而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时还需大量使用员工的私家车(尤其是跑银行、跑融资、跑项目等各部门业务条线员工),车辆费用由个人支付后从工资中补贴。但是由于私家车使用频繁,而导致车辆使用费用较高,一方面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使得个人工资中所得税税负增加,激起了员工的不满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后经研究,通过将使用频率高的员工私家车与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的方法,将车辆使用费归入公司管理费中,作为公司费用支出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利润,并规避了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额外支出,从而消除了员工的不满情绪,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对规范企业行为、规避税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与税务管理水平。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1.设立税务管理专岗,防范税务风险。随着国家财政需求无限扩张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国家财政和企业的交锋就体现在税务稽查层面上。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企业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并想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就需要企业配备精通税收业务的会计人员,通过跟踪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以合理合法的手段管理企业,正确地处理有关涉税事宜,避免因违反税法而遭受处罚。结合我所在的公司而言,受人力资源编制预算的限制,目前无法新增设税务管理专人专岗,但可以通过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管理知识的专项培训(如公司统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税务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与考试,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人学校统一培训等方式),让现有财务人员兼任税务管理岗的职责,从而达到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的目的。

2.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建立畅通的税企沟通渠道。税务稽查是对确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因而对企业来说,接受稽查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就是稽查和审理这两个阶段。所以企业在此期间,应时刻与税务检查人员保持沟通,关注稽查进展进度,虚心学习,以便遇到争议问题能及时运用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法规,全力以赴处理这两个阶段的法律事务,与检查人员达成共识,防范事态扩大。

3.合法行使权力,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一方面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肯税务检查通知书胡拒绝检查权(12)税务法律救助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企业可以通过以上合法的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税负。

五、税务会计师在企业中的作用

从以上的案例和分析可以看出,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主要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即减少税负成本,降低涉税风险。税务会计师通过企业税务管理,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可以帮助企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选择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又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还存在如下作用:

1.企业配置既懂税法、又精通会计业务的税务会计师,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税款足额上缴。

2.税务会计师有利于发挥会计和税收的监督作用,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促进企业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收益分配关系。

3.税务会计师能合理合法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

4.税务会计师通过税收筹划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合理安排,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以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利益得以实现,从而达到了企业微观经济利益和社会宏观利益能够有效地统一。

参考文献:

[1]黄桦,蔡昌.《纳税筹划》,2010年01月,第1版.

[2]谢新宏,郎文俊主编.《税法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张美中主编.《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第10篇

【关键词】 纳税筹划;设计主体;自主筹划;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或其委托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采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方法,规避、减轻、转移、推迟纳税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纳税筹划的具体行为分为设计和实施两个阶段。关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主体,毫无疑问的应是纳税人(含纳税人或纳税人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但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主体,不仅包括纳税人,还包括受托人(含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个人)。自行筹划(“自产”)和筹划(“外包”)是企业设计纳税筹划方案的两种途径。

一、对现行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调研情况

为了掌握纳税筹划主题的客观现状,笔者走访了部分税务机关、中介机构,并按照1:2:4的比例对120家在京的大、中、小型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80份。享受过涉税中介服务企业的情况如下。

纳税人对涉税中介的需求与其已经享受过的涉税中介的服务是有一定差异的。对于纳税人最需要涉税中介哪些服务,纳税人选择的排序是:对法定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做的鉴证业务放在了需求的第一位,体现出对有偿服务的被动接受。而对纳税咨询的需求排在第二位,体现出纳税人需要涉税中介贴心、高效的服务,希望涉税中介帮助纳税人协调沟通问题、发挥桥梁作用的愿望。仅有几家规模较大的国地税混合户有对涉税中介纳税筹划的需求。

笔者也走访了8家涉税中介(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他们反映,尽管鉴证业务是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从业务量上看,涉税中介的业务量主要来自这些法定业务,但是法定业务的收入额却不是涉税中介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涉税中介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介于权益服务与信息服务之间的协调、沟通涉税事宜的服务。纳税筹划也不是税务或会计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影响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一般因素

当纳税人产生纳税筹划需求的时候,是自行筹划,还是委托给人进行筹划,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影响纳税筹划行为主体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对税收政策信息把握的充分度

对税收信息把握的充分度,既与税收制度的繁杂程度有关,也与税收政策的透明度有关。税收制度的繁杂、政策的不透明,使纳税人了解得纳税信息不完备,难以保证纳税的准确和纳税筹划的适度。从税务业的起源看,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政府因战争增收营业税,增加了纳税人计缴税款的难度和工作量,纳税人寻求税务咨询和委托申报的业务迅速增加,使专职于这种工作的人员有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并以税务专家的职业固定下来。1911年,大阪的《税务代办监督制度》成为日本税务制度的前身。无独有偶,在英国1920年的税制改革中,由于税率的提高和税法内容的繁杂,纳税人为了避免因不能通晓税法而多缴税款,开始向专家请教。于是,在英国的特许会计师、税务律师中出现了以提出建议为职业的专家。十年以后,税务检查官吉尔巴德・巴尔与其他税务专家共同创立了租税协会,成为英国惟一的专门从事税务业务的专业团体。租税协会的大多数会员限于某一税种的专业服务――为使委托人的应纳税额合法地减少到最小而提出(纳税筹划)建议①。对此,郝如玉教授曾在其《中国税务制度研究》(2002年)中提出了“纳税筹划是税务制度的原动力”的观点。纳税筹划的产生和发展的事实也表明,纳税人是否愿意选择委托人进行筹划,与其对税收政策信息把握的充分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专业水平和筹划能力

纳税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运用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对教育水平和人才素质的要求很高。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纳税筹划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本身拥有具备能力的筹划人才,可以进行自主筹划;如果企业需要纳税筹划但不拥有具备专业水平和筹划能力的人才,只能考虑筹划。

(三)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拥有人才的状况和承担纳税筹划成本的能力,成本因素是影响筹划主体选择的重要因素。纳税筹划成本通常被定义为筹划方案实施之后,企业额外支付的费用或者发生的其他损失以及机会成本,主要包括:

①设计成本――包括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内部成本为内部专业人员的人力成本,外部成本为购买外部专业机构方案或劳务的费用

②机会损失成本――指企业选择某种纳税筹划方案,由于方案的选择而可能导致的利润减少以及其他可能的损失。

③风险成本――是指因筹划风险带来的罚款、滞纳金等损失或者控制风险所发生的支出。

任何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都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考虑自身付出所能带来的收益状况。作为委托方的纳税人要考虑成本效益,作为受托方的人也是理性“经济人”,也会考虑成本效益。一般来讲,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业务范围越广,缴纳的税种越多,纳税的金额越大,则纳税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广阔,获取节税利益的潜力也就越大。由于规模小的企业考虑到付出筹划成本所带来的筹划收益的相对额和绝对额都不可能大,往往仅关注人力和劳务成本,从而选择自主筹划。而规模大的企业付出筹划成本所带来的筹划收益的绝对额有可能很大,因此会全面关注纳税筹划的上述成本,并在自主筹划和筹划之间作出选择。

三、影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主要因素

半个多世纪以来,纳税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社会化大生产、日益扩大的世界市场以及复杂的各国税制,使得纳税人难以充分掌握经营中的全部涉税政策信息。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纳税筹划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伴随着筹划而产生,与纳税人共同占据并分割纳税筹划的设计主体空间。而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分割状况,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历程。

(一)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影响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税收征管采取的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的征管模式,即税务专管员全能型管理模式,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法治化程度低,权力失去制衡、征纳责任不清,这一阶段不能产生纳税筹划的需求和市场。1988年,我国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改革,由传统的全能型管理向按税收征管业务职能分工的专业化管理转变,建立“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与检查两分离”的征管模式。由税收征管方式的突破到税收征管体系的全面改革是中国税收征管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发展。

1993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方案》(即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申报、、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即“你申报、我稽查、你不懂、找”的格局。税务作为新生的社会中介服务,划入税收征管格局之中,其地位相当于“第二税务所”。从理论上看,混淆了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的界限;从实践上看,混淆了无偿管理服务与有偿中介服务的界限。尽管当时税务在我国全面推行,从事纳税筹划的专业中介队伍逐步形成,筹划在当时筹划主体中的地位优势明显,但是所做的具体筹划内容中,许多是利用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争取有利的政策或政策解释。此一阶段的纳税筹划,技术含量低,关系含量高。

1996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2004年7月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提出要增加一句“强化管理”,从而形成了直到目前我国仍在实施的34个字的税收征管模式。1999年8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清理整顿税务行业实施方案》,在全国全面清理整顿税务行业,规范发展税务。税务不再是征管的内部环节,而是征管的一个补充。纳税筹划真正走入了市场化。

2005年9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06年2月起实施,这标志着税务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将税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划分为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两大类,首次将原来隐含在税务咨询范畴的纳税筹划单独明确列入涉税服务业务范围。这无疑为稳定和拓展纳税筹划的主体空间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纳税人(委托人)与人的预期目标差异影响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

受纳税人的经营目标、行为偏好、处事风格以及利益取向等多方面影响,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目标的选择并不是一致的。有些纳税人仅仅希望通过筹划规避风险;有些纳税人追求即期税后收益的最大化;有些纳税人将纳税筹划并入企业的发展战略来通盘考虑,从远期和企业发展角度考虑整体利益最大化问题。由于纳税人(委托人)与人对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信息的充分度存在差异,导致作为委托方纳税人与作为受托方的人预期目标的不一致,从而直接影响了纳税筹划设计主体的选择。

在现实中,税务人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给企业(委托方)作纳税筹划之前,都要对委托方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由于企业(委托方)对税收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到位,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出现了企业(委托方)需要对以往的疏漏进行补税的情况。这与企业(委托方)预计减低税负的目标出现了偏离,导致纳税人打消委托筹划的计划,只与税务师事务所保持顾问或咨询的关系。针对这一现象,为进一步了解筹划的市场状况,笔者走访了8家规模各异的税务师事务所,发现在现实中的纳税筹划业务与理论上纳税筹划的概念存在着差距。税务师事务所和纳税人,都没有把规避税收风险列入纳税筹划的业务项目,而是把避免和消除涉税风险隐患,列入了税务咨询、常年税务顾问的服务项目。而对于纳税筹划的服务项目,人和纳税人(委托人)均要按照降低税负的量化指标收取和支付价款。换句话说,现实中纳税人和人所称的“纳税筹划”普遍仅停留在节税筹划层面。笔者还发现,尽管纳税人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身份都有纳税筹划的愿望,但是委托人作筹划的比例非常低。笔者通过对事务所的调研发现,委托纳税筹划的客户比例很低,走访的8家事务所签约筹划业务的客户均不超过该事务所服务对象的3%。而且,该事务所服务对象(含咨询、顾问等)中仅有约1%的客户主动要求事务所节税筹划;另外2%的客户是事务所在做业务的过程中,发现其有明显的节税空间,在注册税务师的劝导下实施了委托筹划。由此可见,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纳税筹划在现实中多以税务顾问和咨询的形式出现;以降低税负为目的的筹划在纳税筹划主体空间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而以企业长远战略为目得的纳税筹划在我国筹划中的比重更小。

(三)纳税人(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

纳税人(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在二者的合作中,都会力求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纳税人(委托人)与人之间也存在着博弈关系。作为人的中介机构,也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对作为委托人的纳税人,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有可能并未将自身情况全部和盘托出,同时,委托人也无法观察人的行动或监督成本高昂。在纳税人(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委托人和人都可能出现“道德风险”问题。纳税人(委托人)和受托人出于对“道德风险”的恐惧,对于是否委托和是否接受委托都显得小心翼翼。

近些年,一些大的公司或企业集团在内部设立了税务部,招聘有税务专长的人员,专门从事企业自身涉税事项(包括纳税筹划)事宜的办理。例如雀巢、万科、杨森等大公司以及一些大银行,都在企业内部设立的税务部自主进行纳税筹划,以求满足减低税负和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上述现象也表明,我国的税务行业的执业规范、宣传力度都不够完善,税务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参差不齐,加之税收管理环境也不够规范,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稳定性都不够,影响了企业对筹划的选择。同时,我国目前企业纳税筹划的设计主体因企业筹划层次的不同出现了筹划主体上的差异:小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往往不寻求;其他各类企业对于涉税零风险层次的筹划,都会考虑将自主筹划与筹划相结合;但是对于减低税负和满足企业经营战略层次的筹划,都是以自主筹划为主。也就是说,小企业出于筹划成本等因素的考虑而侧重选择自主筹划的方式;大企业则出于整体发展需要,设立税务部进行自主纳税筹划。我国纳税筹划设计主体出现了自主筹划为绝对主体、筹划仅占很微弱的地位。笔者还认为,鉴于近些年我国在改革发展中各地争税源导致的税收法治约束弱化以及纳税筹划政策空间的缩小等状况,使受托筹划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突破性的发展,而纳税人自主筹划会在纳税筹划的设计主体中占绝对优势地位。

【参考文献】

[1] 郝如玉.中国税务制度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2] 计金标.税收筹划[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 王国华,张美中.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

第11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避税 联系 区别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税务筹划是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其综合性非常强,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对其定义的表述也各不相同,但基本含义大致相仿: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收筹划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汤姆林爵士的观点赢得了法律界的认同,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援引这一原则精神。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国际税收辞汇》是这样下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所著《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一书中提到,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可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财务、经营、投融资等涉税事项的安排或选择,对纳税义务做出筹划。

通过对上述税务筹划定义的分析,可得出税务筹划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合法性。当存在多种合法的纳税方案可以进行选择时,纳税人可以选择低税负方案,这也正是税收政策引导经济、调节纳税人经营行为的重要作用之一。国家刺激、抑制经济活动往往利用或高或低的税负来加以宏观调控,因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点,无疑可以促进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使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得以实现。政府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者谋求最大利润的动机和目的,有意识地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以实现政府的某些经济或社会目的。因此,税务筹划是生产经营者追求最大利润的重要手段,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体现,多数情况下它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同向的。

2.筹划性。众所周知,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前做出税前筹划或安排的机会,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的,具有超前性。

3.目的性。税务筹划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取得“节税”的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的税收成本,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报率;另一层意思是拖延纳税时间。纳税期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也许可以降低资金成本,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有相关成本的增加,企业在税务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判断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和必要。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业务越复杂,涉及的税种越多,税务筹划空间越大,所需筹划成本越高。

4.综合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如不着眼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惟一标准,有可能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同时,企业税务筹划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因为各个税种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

二、避税的概念及特征

一般地说,避税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这种做法并没有违犯法律。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纳税人的行为不具有欺诈的性质。

国际财政文献局的《国际税收辞汇》中避税的定义是:个人或企业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或其他不足钻空取巧,以达到避税目的。

按照前面所列的比较权威的定义,可以归纳出避税主要具有下面几个特征:

(1)合法性,即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纳税人行为不具有欺诈的性质。

(2)避税的手段表现为巧妙地利用税法的漏洞来减轻税负。交易的安排不完全出于正常交易动机,或者纯粹是出于税务动机,或者既包含商业动机,也包含税务动机。

三、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避税的目的性、方式上的合法性、筹划性和税务筹划相同。

就效果而言,避税就是一种节税的方式。但因为避税是利用税法的漏洞节税,而税法漏洞可能在近期税法完善中得以修补,从而使得由原来的合法行为变为违法行为,由避税沦为偷税。

从成本来看,避税的成本要比其他节税手段大的多,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会把避税列为首选方法。当通过其他节税方法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时,纳税人不会选择避税。

税务筹划是与立法意图一致的行为,而避税则是与立法意图相悖的行为。税务筹划既合法又合理,而避税则合法但不合理,这里“理”即是指立法的意图。

参考文献:

[1]张宏林.税务筹划与避税分析[J].经济师,2001(7)

[2]张立.企业税务筹划的理性认识[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3)

[3]田冰芬.税务筹划发展的意义及对策[J].经济师,2001(7)

第12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基本要求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整个业务流程。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属于多部门联动的工作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真正成功而且有效的纳税筹划,应该对生产起指导作用。以我公司所属的位于四川攀西地区的一大型露天开采矿山为例,即可看到纳税筹划的积极影响。该矿山属中外合资企业,2007年取得主管税务机关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假设该矿山自2007年起,每年的税前利润为1亿元,如果按不进行税收策划则需要交纳的所得税为:

10000*2*0%+10000*0.125.3+10000.0.25*5=16250万元

该矿山属露天开采,很大一部份成本在于矿山的剥离,鉴于在不影响出矿的情况下,剥离总量是一定的,则可通过控制剥离方案的形式展开纳税策划,即可以考虑优惠前期少剥离多实现利润,后期补剥离减少利润方式避税。以10年为一个纳税策划周期计算,可以考虑在前5年减少剥离,后5年加大剥离,10年之内剥离总量与平均剥离相同。按1-5年每年减少剥离2000万元,6-10年每年增加剥离成本2000万元计算。则所交纳的所得税为:

(10000+2000)*2*0%+(10000+2000)*0.125*3+(10000-2000)*0.25*5=14500万元。

综合比较,通过纳税筹划可节约税金1750万元。

由此可见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

2.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

3.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

4.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纳税筹划应考虑成本因素影响,如果纳税筹划节约的税金甚至低于发生的费用,则不应实施。

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