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6:05: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卫生村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任务为10000户,其中陈集镇900户、屠园乡700户、中扬镇1200户、仓集镇1200户、郑楼镇900户、洋北镇800户、埠子镇1200户、龙河镇800户、罗圩乡1200户,南蔡乡800户、耿车镇300户。
二、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
按照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渠道筹集农村改厕所需资金。区财政按规定标准进行配套,由乡镇负责组织生产改厕材料,以实物形式配发给改厕户。卫生户厕地上部分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农户自筹资金、自主购买,村统一安装施工。各乡镇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地农村改厕工作给予扶持。
(二)资金监管
区财政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各乡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厂家和付款方式,区财政按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年终,区财政、审计部门对本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送区政府。
三、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
各乡镇具体负责改厕项目申报、集体组织施工、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改厕项目村应放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居)或符合上级审批乡镇总体规划的村(居)。项目村改厕必须整村连片推进,改厕普及率应达到80%以上。新农村康居示范点不列入项目改厕。非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小散农户,暂不改厕。
项目申报程序为:各乡镇根据项目改厕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区改厕办申报,经区改厕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改厕办备案。具体申报内容包括村农户总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
(二)规范改厕材料和施工管理
1、改厕器材采购。由各乡镇要公开招标确定生产化粪池材料厂家,统一组织生产和采购。水封式蹲便器尺寸要达到60×45厘米的标准。过粪孔直径要达到10厘米。化粪池统一推广三只内径(120×80cm)的水泥函管式,函管用C30混凝土制作抗渗标号达到S6,内外壁光滑,渗漏量为加满水时水位减少不超过10mm,样品要通过区改厕办认可方可使用。
2、厕屋必须选建在院内或室内。厕屋面积≥1.2㎡,厕窗面积≥0.26㎡,厕门高≥2米、宽≥0.9米,屋顶可用水泥板、机砖瓦、石棉瓦等,地面有地坪并高于室外。
3、施工质量控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改厕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管,既要保证质量,又要降低成本,严禁使用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区改厕办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乡镇所确定生产厂家的采购材料和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工程竣工验收。各乡镇要先行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按庄形连续编号,建立改厕户台帐,并将受益户全部录入微机管理并进行公示。乡镇自验合格后,分期分批向区改厕办申请验收,区改厕办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量进行复查验收。
(三)进度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序时进度完成改厕工作,具体要求是:2月底完成全面发动,确定改厕项目村、改厕模式,完成改厕材料招投标;3月底完成示范户建设和全面推进;4月底完成任务的60%以上;5月底完成任务的80%以上;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7月份区组织改厕工作考核验收;10月底迎接省、市全面验收。
(四)使用管理
各项目村在建成无害化户厕时,要印制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户,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厕专业施工队在施工结束时要教会农户使用方法,使农户养成良好的如厕习惯。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农工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区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督查和考核。各乡镇政府要成立改厕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改厕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完成任务时限,于3月1日将领导小组名单、办公室专职主任和具体推进计划报区改厕办。
(二)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改厕工作,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改厕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确定材料生产厂和经过培训的专业施工队伍之后,动员项目村党员干部、教师、医生等条件较好的家庭作为改厕示范户,先行建好化粪池和新厕屋,以点带面,连片推进。
用足用活老区政策,找准老区建设项目
“广宁是广东的重点革命老区之一,抓全县工作也是抓老区工作。”县老促会会长吴冠儒说。吴冠儒是县委专职副书记,主抓老区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兼任老促会会长,在广宁已经是一个历史传统了。吴冠儒认为,这正说明广宁县委、县政府对老区工作的重视,老区人民的困难和问题,可以很快上升到县委决策层。“老区人民为革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但现在广宁老区发展还相对比较落后,要缩小老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就必须全力支持老区战略性重点项目建设。”“担任县老促会会长,发自内心愿意把这份工作做好,老区人民的那种淳朴令我感动,我们要争取一年为他们办几件实事。”
2012年以来,广宁老促会认真传达和贯彻时任省委书记关于“区别对待、扶持重点、分类指导、带动全局”的讲话精神,结合广宁老区的实际,提前对老区建设的新思路进行了谋划,并在县委副书记吴冠儒主持下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收集相关资料,撰写出《关于要求把广宁列入省革命老区建设重点扶持县》的申报材料。在市老促会的大力支持下。该申报材料已上送到省有关部门,并得到了高度重视。该县用足用活了革命老区建设政策的做法,值得称赞。
近年来,在老促会的不懈努力下,广宁成功申报“把革命老区广宁县列入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为老区人民找到一条脱贫致富的长效路子。广宁老促会协同林业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发展油茶产业作为实现老区人民长效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规划用4年时间新种油茶8万亩,至2015年全县油茶面积将达到10万亩。功夫不负有心人,广宁顺利“列入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这为广宁老区人们的油茶发展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该县老促会还为革命老区镇石咀镇争取农建项目做了大量工作。石咀是革命老区镇,农田水利落后。县老促会根据调研了解到,该镇群众迫切需要改善该镇的水利设施,随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调研报告得到了水利部门的重视。石咀镇农田水利建设整治项目在省、市老促会的支持和指导下,成功列入省级规划的小型灌区改造工程3宗,共投入资金380万元;列入小型水利改造的山塘2宗、陂头2宗,引排水8公里项目安排建设资金120万元。此外,还把石咀镇列入市级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按照市小型水利示范镇的标准建设,共四个小项目,安排投入资金1000万元;成功把石咀镇列入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在石咀镇小流域内建设18个小项目,规划投入资金2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共争取到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覆盖石咀镇全镇,受益老区群众17000多人。目前,这一系列项目已进入施工前期阶段。据悉,这些工程将彻底地改变石咀镇水利的落后状况,老区人民将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在向上级争取资金方面,广宁老促会同样没闲着。为帮扶老区村办油茶种植项目,2012年,广宁老促会向上争取老区建设资金20万元,分别在排沙镇沙心崀乌石坑村、赤坑镇赤坑村开办种植油茶基地各100亩;为解决边远老区自然村沙埔路建设,2012年,广宁老促会向上级争取到解决老区自然村沙埔路建设资金12万元,帮助排沙镇蚌溪村、联和镇联星村、赤坑镇合成村,解决共8公里长的自然村沙埔路的改造,为铺硬底化水泥路打下基础,解决了老区群众“行路难”问题。
广宁老促会历来重视发放烈士后裔助学金工作,2012年,老促会争取到上级下拨资金2.3万元,发放给36个在读高中、中技、大专、本科的烈士后裔,资助其学业,使其不因贫困而辍学,告慰了烈士在天之灵。按照省老促会的要求,广宁老促会还对1995年以来毕业的由老促会资助过的烈士后裔成长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记录。
继续做好项目的跟踪落实
近年来,广宁老促会积极跟踪落实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其中,有横山、螺岗、谭布、赤坑、排沙、坑口6个老区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去年,县政府投入资金600万元,每个镇100万元。现已有三个镇的楼房竣工交付使用,有三个县镇已进入收尾工作,近期可投入使用。老促会的促进和跟踪落实,使老区镇卫生院的医疗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收到了实效。
为跟踪落实老区群众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县老促会向上级争取资金282万元,促成了10个镇81所学校饮水安全扩网工程的建设,16000师生和老区百姓饮上“安全放心水”。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管理市容环境、规范城市秩序、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取得了较一定成效。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市容市貌管理。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一是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小区市容市市貌管理力度。主要对沿河路、雄石路、站前路、信江路、交通路、东门路、320国道(左家大桥至福达小区)、高速挂线—贵溪大道、建设大道-鹰雄大道、冶炼厂东侧路-冶金大道、东门货场路、两个菜市场(叶家塘菜市场、烧箕山菜市场、三小路口、擂鼓岭小区、王家小区等进行了市容环境整治。共发放温馨告知600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份,拆除违章搭建灶台、水池、阳篷、柴火间等18处;拆除破损广告牌26块;清理乱堆乱放、垃圾死角等56处,约60余吨;清理占道经营、摊点530余起;清理城市“牛皮癣” 800 余处。二是加强流动摊点、早点、夜市规范管理。对城区约200个流动摊点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秉着“珍重历史、方便市民、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并严格督促摊点按时出摊、收摊,及时清扫,保持摊位整洁。三是加强长效管理。我局采取班子成员挂社区、包路段,一线人员“四定一包”(定人、定路、定时、定责和包效果)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责任到人,促进长效管理。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为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我局环卫处坚持每天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垃圾点、公厕冲洗、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绝不积压。截止目前,我局环卫处共清运垃圾近2.25万吨。同时配合全市有关单位清理垃圾死角700余吨,组织人员300多人次和调动洒水车、高压冲洗车80余车次对市区内各主干道和垃圾桶进行清洗。
为做好城区防尘降尘工作,我局环卫处对主干道坚持每天洒水2次,同时加大了320国道、工业园等建筑垃圾洒漏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监管力度。截止目前,道路清洗洒水共计8000余吨,查处清理车辆污染路面80余次,乱倒基建装潢垃圾100余次。
(三)加强违章建筑管理。高压管控,坚决遏制违章建筑。截止6月底,共依法拆除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46处(层),拆除面积2620余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配合国土、滨江、塘湾、鸿塘、志光镇、泗沥、河潭等乡镇依法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15处(层),拆除面积2200余平方米,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秩序。
(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自去年我市将城区“牛皮癣”清理工作发包给专业清理公司后,我局加大了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清理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灯杆、电线杆、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果壳箱等可视立面“牛皮鲜”广告7500余处、面积约5850平方。同时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对我市反腐倡廉、创卫等公益广告进行宣传,合计播放约6650多小时。
(五)严把建房审批关。上半年,我局共收建房材料67份,共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勘察现场74户(含2014年底申报材料),召开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审批领导小组联审会议二次,会议审核105户(含2014年底申报材料),其中审批通过50户,未批准55户,发建房通知书(含隔热层)17户。
(六)妥善处理来访来件。
今年以来,我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共受理交办单、投诉等600件,结案540件,派遣率为100%,结案率为90%,从反馈情况来看,满意率为92%。
(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柏里集贸市场工程已完成内、外墙体粉刷及室内地瓷砖铺设,现正在进行水、电安装、调试收尾工作,预计8月底可交付使用。象山集贸市场工程已完成主体封顶,现正在进行砌内、外墙砖,预计年底可交付使用。
(八)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我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出动1200余人次、140辆车次参与光伏发电工程、“三清理一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预备役演练、高考保障等工作,做到只要是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从不推诿并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双创”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巡查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三)加快柏里、象山集贸市场等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四)积极推进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档次,同时加强公益广告的投放、宣传力度。
(六)做好建房审批勘察、放线备案等工作。
(七)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
(八)加大城市管理督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一、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是我镇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投入,采取措施克服目标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创造优美的环境,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副主任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1 ~ 2人组成,负责跟进本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各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3~4人。
三、任务分工
为明确职责,顺利开展创建工作,设立宣传、考核指标落实、资料收集与编制以及资金经费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组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请示及申报表、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任务说明:根据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后加盖__镇人民政府公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整理创建生态镇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等形成工作报告。
2.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将我镇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归总,形成技术报告。
3.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材料
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各单位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见附件1)。
4.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影视宣传片、图片集
责任单位:宣传文体办公室
任务说明:制作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影视宣传片,时间长度约30分钟,充分展示我镇生态文明形象,同时制作相关画册。
(二)宣传组
组长:__
成员:__
1. 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2. 及时报道创建进度和先进事迹,定期播放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公益广告,并向省、市、区级报刊和电视台上送宣传报道资料。
(三)环境整治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进行环境监察,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禽畜 养殖业的监
督整治,确保工业“三废”和禽畜养殖场废水的达标排放。
(四)农业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向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
(五)污水处理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推进我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进行,保证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全面达标。
(六)市政环卫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整顿市政环境卫生,确保城乡居民垃圾、医疗垃圾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执法监管组
组长:__
组员:__
负责为各个工作组的整治、整顿工作提供行政执法力量的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为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组对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的考核检查,创建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1. 准备阶段:20__年12月 ~ 20__年1月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措施,解决薄弱环节。
2.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2月
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全镇宣传发动工作。全镇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活动主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
3. 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上报阶段:20__年3月
对照申报指标,完成申报所需各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支撑材料的编制、收集与整理,于3月底前并同申请表一起报送至上级部门。
4. 攻坚落实阶段:20__年3月至6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紧密配合,对照生态镇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完成任务的计划,开展各项专项活动,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巩固整改成果,保证达到国家级生态镇的要求。
5. 小结阶段:20__年6月至7月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对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的各项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漏。
6. 迎检阶段:20__年8月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迎接国家考核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对镇内污染行业要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河涌整治工作,镇内主河涌要进行清淤整治;进一步加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我镇的总体环境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执法和专项行动;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污染物或“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020元)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持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家庭成员有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二)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三)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四)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六)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七)其他按当地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第七条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按照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用电、燃料等所需费用确定,并随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具体标准由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八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
(一)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
(二)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按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救助;
(三)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差额救助。
(四)对下列特殊困难对象给予重点照顾。
(1)属于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的;
(2)属于有重病人家庭的;
(3)属于有子女在高等院校上学的困难家庭的;
(4)属于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属于单亲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的。
第三章家庭收入测算
第九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以年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折合货币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有能力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当地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八)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十)区政府规定的不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办法,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个人申请。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初审。
(一)村民委员会组成调查组(由村委会和联村乡干组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不得少于3名),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由联系村的区直单位复核,复核率要达到20%,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结果在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由乡镇负责人和低保专管员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核后,应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四条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抽查率10%)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领取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五章保障对象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含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健全档案;按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农村低保救助资金实行按季社会化发放。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区、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区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区级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第六章资金的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十七条实施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省与区财政共同负担,按照省与区7:3比例分担。
第十八条区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及其他多渠道筹集的资金,及时拨入财政专户,用于经审核、审批后的农村低保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农村低保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年初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核定的享受人数和标准确定乡镇分配方案,并按方案将补助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乡镇在接到区补助指标后,及时通过涉农资金明白卡,告知享受对象。使用时,由民政部门按季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
第二十条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当期补助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享受对象个人存折(卡)。
第七章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区、乡(镇)政府负责制。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低保管理和实施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政策制定、运行规程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测算、分配和管理;农业、卫生、教育、物价、统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的有关工作。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审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
村民委员会受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农村低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无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审批或拖延签署初审、审核、审批意见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三)贪污、挪用、扣押、拖欠低保金的;
(四)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区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叫××,毕业于北京大学网教学院。2008年5月我通过了××市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大学生村干部考试,很荣幸地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8月份,经过为期三天的培训,我被分配到××镇××村担任副书记,至今已近一年时间。这段时间以来,在××市
委组织部的亲切关怀下、在××镇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会的直接培养下,我认真学习,踏实做事,真正做到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学习,不断地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并逐步走向成熟。今天,我有幸在这里向各位汇报本人近一年来的工作,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正确认识,转换角色,迅速熟悉村情。 二、迅速定位,进入角色,积极参与工作。
1、创建××省卫生村
刚到××村,正好村里在创建××省卫生村,经丁书记介绍,本村面临的是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照顾新同志,书记把我分在了他自己所分的5个居民小组,因初到农村工作,所有情况还不是太熟悉,就在书记的指导下,发挥了大学生的优势,负责整理申报材料和台帐资料,同时还陪同书记到下面检查督促清理工作,我们是起早摸黑,早上5点半、晚上7点在办公室集中小结开会,
为完成修剪道路两旁的杂草工作,我们村特地购买了价值两千多元的割草机,极大的提高了修剪杂草的效率;为清理河道里的水花生,我们村委会干部集体出动,带领村劳力用锄头将水花生勾上岸,并打上除草剂以防止其再度蔓延。在平时工作中,村委会一班同志个个上阵,人人动手,战高温,求速度,抓质量,使全村道路整洁如画、河道清澈如镜,更让广大村民懂得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道理。经过我们全体干群的共同努力,我们村率先通过了××省卫生村的验收。
2、资料整理和远程教育站点工作。
刚到村里时,我发现村里的账目和资料都是手写的。在查找资料时,不仅耽误了时间,而且也降低了工作效率。村支部书记利用我的特长,安排我把村里的数据资料实行电子化,如204国道补偿费用和农村保险报表等统一输入到电脑里,以便日后查询。此外,为建设好网上村村通,我几乎走遍全村每一个角落,认真的发现,及时的发掘,将村里的各项数据资料全部整理并传送到我村的网页上,不折不扣地履行了作为一名网上村村通后台管理员的职责,得到了镇、村领导的充分认可。在工作之余,我也做好了本村远程教育站点的工作,并为村民带来全新的创富理念和最新的市场信息,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六员”。
3、农业补贴及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十二月份,一年一度的水稻收割完毕,政府开展了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工作,这是一项新型的惠农政策,从计算各家各户的具体补贴金额到开写保险票据,我都配合好会计,迅速准确无误地完成了统计工作。在接下来的征收养老保险工作中,我跟村委会干部一起挨家挨户地跑,我们从村民自身的实际利益出发,耐心地讲解参与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坚持不懈的走访和切实到位的宣传,让许多村民都积极参与到这一利国利民的活动中来,提前并超额地完成了镇政府所分配的任务。
4、夏季收款结算工作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夏季收款结算工作,村书记让我全面参与。我首先将镇上分发的收款结算方案仔细研读,然后根据这一方案将农民负担卡和各类发票填写好,并一一核对无误后装订。我广泛宣传,并把自己分工的四个村民小组的农户负担表挨家挨户地送到农户手中,召开村民广播大会,让群众知道了收款日期,缴款项目、款额,并详尽地讲解了相关政策,得到村民们的积极响应。收款期间,我负责现金的收缴,短短两天近30万的现金我做到了准确无误,受到了镇村领导的一致好评,我们村也因第一名的成绩完成了党委政府分配的收款任务而受到好评。
5、禁止秸秆焚烧和种植直播水稻工作 三、虚心学习,认清不足,全面完善自我。
工作的一年,每接触村里的一件具体事务,我都能学到很多东西。与百姓沟通交流,与村干部搞好关系,处理不同事务的不同方法等,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学到更多的东西,得到更大的进步,成为我们村最扎实的村官。
我的工作才刚起步,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我会不断学习,不断的磨练自己,努力做好本村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的大学生村官:
首先,要继续深入了解农村,扎根在本村。多接近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多向村干部、群众学习,熟悉处理村里事务的方法;多走访,多办实事,不与群众产生距离。
其次,全力为本村的发展出谋划策,力求相关经济的发展。利用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适合本村发展的项目,争取带动全村经济发展。
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相对统一。规范运行;正确引导病人流向,收支平衡。尽力保障。合理利用卫生资源。
二、基金用途和管理
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30元。并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2011年按参合农民每人230元标准筹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基金分为三大类: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风险基金。
一)住院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特殊疾病和慢性疾病(以下简称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的补偿。按筹资总额30%~40%比例划分。
门诊家庭账户终止。用于参合农民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支出。门诊统筹开展后。家庭账户余额予以保留。
三)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从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风险基金原则上保持在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提取的风险基金上解市财政统一管理。
基金管理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管用分开、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封闭运行模式。
三、补偿模式
实行“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模式。
四、住院补偿
一)住院医疗项目范围。严格执行新医改中国家基本药物、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以下简称《诊疗项目》严格报销审核。对使用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非疾病治疗项目以及违反基本药物政策规定。新农合基金均不予支付。新农合基金只限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药品超过统一限价标准等发生的不合理费用。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等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对于国家、省、市明确政策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剩余部分再按新农合相关规定给予补偿,但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
1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意外伤害住院而无责任事故和他方责任的由患者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伤因证明。
2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明。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3参合患者出院时所带药量超过3日量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可由患者按门诊费用结算。
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按参合对待。按照母亲姓名予以报销)4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予以补偿(报销时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急诊抢救病人24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抢救时发生的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补偿。
二)住院补偿标准。参合农民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除不予补助的医药费用部分)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予以报销:
1住院起付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800元、300元和100元。
2住院补偿比例。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55%65%80%和90%
3住院封顶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为40000元、25000元、13000元和30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50000元。
4参合农民在县级、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10000元。分别按照住院总费用的50%35%比例补偿。且实际住院补偿比分别低于50%35%时。
剖宫产省、市、县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新农合补偿金额根据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的余额计算。新农合补偿金额和住院分娩补助总额不高于实际住院费用总额。5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正常住院分娩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其住院费用低于新农合定额补偿标准的按剩余金额补偿。
三)住院费用补偿程序。因务工、探亲、上学等原因外出患病的可就近就医。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自主选择县内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1县内住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凭《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住院补偿程序。住院病历》复印件。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直接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乡镇合管办访视调查核实后。
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转出医疗机构直接补偿。3转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经本县县级综合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四)住院补偿实行限时结报制。
1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后(需要乡镇合管办访视的经访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偿。
2乡镇合管办接到参合农民住院访视调查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参合住院患者出院后住院医疗费用原则要限期进行结报。县外住院的不超过30日。县内住院的不超过10日。
五、门诊补偿
一)基本原则。
1保障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2普通门诊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特殊慢性病门诊以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为主体。
3普通门诊统筹与慢性病门诊统筹同步推进。
二)普通门诊。
1普通门诊补偿标准。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70%和80%每人当日累计门诊处方费用分别控制在50元和20元以内;单次门诊补偿封顶线分别为30元和15元。参合农民每人年度门诊补偿累计封顶线为90元。
2补偿程序。乡镇卫生院可以代村卫生室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费用补偿审批表”门诊补偿登记表”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复式处方”等材料。参合门诊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获取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三)特殊疾病门诊。
1特殊疾病范围。但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疾病有:高血压病(II期及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尿毒症、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病、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是指不需要住院治疗。
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参合人员在年度内既住院又进行门诊治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的补偿分别计算。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60%报销。
3特殊疾病的申报。特殊疾病诊断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成立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需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可向县合管办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通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申报表》2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3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负责特殊疾病的诊断和认定工作。凡患有新农合规定的特殊疾病的参合人员。
4特殊疾病的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县合管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特殊疾病的治疗。必须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患者。
6补偿程序。应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以及门诊收费票据、复式处方或药品清单、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费用结算和程序与住院费用补偿结算方式相同。县外就医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1参合患者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补偿时。
四)门诊费用补偿范围门诊补偿用药和诊疗项目必须遵循《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外药品费、未纳入《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费用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六、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
一)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中医药费用(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不含注射剂)新农合100%报销。
1、做好了xxx流域土地整理项目的土地开发和后续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参与监督了新开发耕地1087亩,整理1000余亩,新建水池35个,新修砌地堰7549.34立方米,设立项目区标志碑6块,协助国土局完成了整个项目区竣工验收图的外业测绘工作。完成了柳花等5个村的配电室更新及输电线路架设,共架设输电线路5000余米;完成了纱帽等4个村的输水管道的铺设,共铺设输水管道4286.5米。
2、按照年初与各村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做好了全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完成了各村垃圾池建设,共建设垃圾池114个,并在全乡建设垃圾集中填埋场3处。自9月份起按时召开清洁员例会,监督各村清洁员对村内卫生及时清扫,对各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运,使全乡垃圾有专人负责,定时清运填埋,保持了乡内良好的卫生环境。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东石、xxx、王家、响泉四个市级环境整治先进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强化管理措施并制定了工作目标。加大了对洪峨路两侧卫生的清理力度,政府驻地卫生设专人每天进行清运,保证政府驻地的路面、市场的卫生清洁。对政府驻地的道路两侧商户的摊位和乡内集市进行了治理。监督政府驻地道路两侧商户按划线摆摊。对集市进行分区经营,严禁公路摆摊和占道经营,并每天进行巡查,对不规范商户及时进行治理,建立了对政府驻地商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3、每天进行巡察,对乱搭乱建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处理各类建设纠纷7起。
4、协调公路站做好了峨池路、秦纱路的路面硬化改造工程,硬化长度6.8公里。
5、做好道路绿化管理工作。完成了西石、xxx共三处洪峨路路边空地绿化,绿化面积1200平方米。完成了洪峨路两侧行道树的补植,共栽植蜀桧4500余株,补植国槐200株,扶芳藤等绿化植物2万多株。为了保证道路绿化的成果,安排专人定期对公路两侧行道树进行管护,适时浇水、修剪、粉刷,既保证了树型美观又不影响交通。
6、按照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政策,加强对写生基地的规范管理。积极向写生基地宣传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对摄影、写生人员的管理采取持卡写生的办法,做好写生人员的登记和写生卡的印发工作,共印发写生卡5210张。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写生人员写生卡的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对写生人员乱涂乱画、乱扔废弃物、损坏林木等行为的检查力度,使全乡对写生基地的管理趋于规范化。
7、为进一步扩大景区知名度,提升景区形象,积极开展了争创文明景区工作,并被评为市级文明景区。加强对景区建设的监督,并积极协助其进行有序开发,完成了景区8个景群的GPS定位及范围确认,总面积13.6平方公里。同时完成对全乡326株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了46株一级古树名木的GPS测量定位工作,并针对每棵古树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意见。
8、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监督实施了乡敬老院的改造及乡政府部分工程的修缮工作。
9、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完成了全乡各村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调查,为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提供了新的基础数据。为新一轮的村庄布点打下了基础。
10、完成了政府,市级“花园式单位”和我乡“园林式村镇”申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11、完成了柏树村新建宅基地的规划放线并监督其按要求进行建设。
12、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强化措施,整合资源,夯实行政服务工作基础
年初会同县法制局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查和分类,最后对确认保留的89项审批事项进行了编码,以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同时,将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确保了行政审批权力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认真落实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多方协调,积极工作,确保进厅率和办结率。目前,全县89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大厅办理的81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91%。另外,因场地、设备等原因,相关审批业务暂时无法进驻的,设立了3个分中心;项目较少、季节性较强或办事频率较低的17个部门列入综合窗口,分中心和综合窗口部门都接受大厅管委会考核、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完善流程,提高效能,创新行政服务工作方式
重点完善了“三条线”。一是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实施了“会前沟通制度、统一接件制度和材料内部流转制度”等三项制度,使重点项目立项时间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2天。二是完善房产证、土地证同办。设立了房产交易大厅,实现了房产业务由受理、审核、抵押、测绘、评估、缴税、确权、发证等全部环节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房产证办理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三是完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实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照四证”联办,缩短了办理时间。
三、规范运作,强化管理,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水平
抓规范。坚持实行“一门受理,集中管理,分别审批,统一收费”的运作方式和“六制式”运行模式。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抓创优。组织开展以“微笑在窗口、满意在大厅”服务竞赛和争创市级“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开展好每月一次的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抓管理。坚持值班长制度和大厅管委会周例会、窗口工作人员月例会、窗口负责人季例会三个例会制度,形成上下相连通畅、左右沟通顺达、信息反馈及时的机制。抓教育。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孟良崮战役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为驻村“农家书屋”捐赠图书1千余册。抓创新。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五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登门服务、服务、预约服务和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
四、求真务实,重心下沉,拓展行政服务工作范围
围绕新农村建设、政府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了积极实践,大胆改革。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纳入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同时增设信息服务功能,把致富信息、科技推广、就业中介、产品销售等信息服务和家电下乡等涉农补贴、劳保、助残、劳务输出纳入中心,打造起为民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和信息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干部作风好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在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审批事项繁简不分、分流不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业一证”改革的堵点和壁垒。小编整理了在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欢迎大家莅临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结合郓城县全面实施集成审批,落实“一业一证”改革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一、坚持系统改革思维,打牢“一业一证”改革基础
改革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认为,必须放在大系统内来考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系统思维与系统方法来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不停顿、发展不止步。
一是与整体改革相结合。着眼于构建完整的审批体系和整体的流程链条,建立全事项、全流程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消除行政审批管理中的碎片化困扰,构建行政审批层面上的大协同,致力打造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至简审批”模式。我们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建立涵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50余项规章办法,建立40项一元化受理标准和46项一元化踏勘评审标准,形成44项“主题式”审批标准。完成省级、国家级“‘为民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验收,建立756项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总结提炼《“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踏勘评审服务规范》两项菏泽市地方标准。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具体改革事项的完善,踏勘评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体制机制的规范,推进了行政审批改革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有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结合省级的《行业综合许可规范》,整合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事项的全流程全要素为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编制集成审批手册,将“一件事”办理如何受理、怎么把关全部“落在纸上”,为工作人员审批提供具体“导引”,最大程度降低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充实帮办代办力量,针对申请事项做好辅助申报和表格填写,在方便申请人快速完成申报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前台“一岗多能、一窗受理”;健全物品标准化,特制logo、马甲、档案袋、水晶牌、水杯和大礼包,提高标准化水平,增强群众认同感。
三是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印发《关于开展“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评议管理办法》,线上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抽查回访;线下,设置吐槽评议窗口和意见箱,在各窗口发放政务服务评议表,聘请第三方暗访评议评价,成立走访小组,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倾听企业呼声,发现工作不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倒逼科室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进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把握繁简分流原则,破除“一业一证”改革壁垒
在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审批事项繁简不分、分流不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业一证”改革的堵点和壁垒。为适应行政审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审批事项繁简分流。
一是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将审批事项繁简分流,真正实现“谁审批、谁负责”。制订出台《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独任审批员”制度》,成立由5人组成的独任审批科,拉出20个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无需现场核查的高频审批事项,推行“审核合一”,由“独任审批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以前申请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从申请到出证需要1天的时间,现在只需8分钟。以前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业务需要先在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材料受理后再转审批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最后送出证窗口。现在所有环节“简”为一人,避免了因业务衔接不紧密而出现降低审批效率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一人一窗办完一件事”。截至目前,独任审批科共办理即办业务近5000件,平均用时8分钟,办事效率提高70%以上。
二是复杂事项一链通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办成一件事为目的,打破科室边界,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链条,变分类审批为集成审批。制定印发了《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成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从各科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建集成审批科,编制涵盖了开办便利店、饭店、药店等33个事项的《集成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实行全链条闭环集成审批。将多张申请表合并为一张申请表、多套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申请材料,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一同现场踏勘,同一窗口出证”工作模式,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踏勘、集成审批、一窗出证、一次办结”。先后办理集成审批行政许可业务597件,审批效率提高50%,发放31个领域行业综合许可证1700余张。
三是乡镇业务不出镇办。为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并印发多个指导性文件,下放两个重点镇35项行政许可事项,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以“2号章”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7项,构建起“县、乡(镇)、村”三级服务层级清晰、联动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通过一枚印章促好发展、一个班子抓好指导、一个册子搞好培训、一个机制抓好监督、一个哨声做好服务的“五个一”工作举措,保障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着力打造郓城“县、乡(镇)、村”三级服务新亮点,确保群众和企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并结合发展形势,于今年3月份,将“一业一证”集成审批工作再次授权各乡镇,并已完成账号配置和业务培训。目前,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重点镇已能独立办理业务。
三、发挥改革制度优势,力求“一业一证”改革实效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前置,实行“一窗受理”。开设“一链办理”受理专窗,负责集成审批业务的即时受理,确保了申请人随到随办、畅通无阻。开通“蓝色通道”,成立“一业一证”专职代办队伍,坚持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只要企业做个登记、签个协议,就有专人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帮代办服务,让“我们动嘴、群众跑腿”转变为“群众动嘴、我们跑腿”。为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我们还制作宣传页、二维码、展板,通过电子大屏、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群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表格样式等内容,做好“一次告知”,引导申请人选择“一链办理”“一业一证”方式,让申请人做事项办理的“主人”。
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实现“一同踏勘”。同一申请主体一次申请的事项,由同一审批人员办理,需要踏勘评审的,一次委托踏勘评审中心组织现场踏勘,办事结果统一反馈,减少了踏勘次数,推进审批模式由分类到集成的转变,减少了办理环节和审批时限,有利于工作衔接,避免不同踏勘、审理人员标准不一、相互推诿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减少环节50%以上,承诺审批时限按照有踏勘事项最短的计算(依法需要公示、听证等环节的事项除外),承诺时限压缩60%以上。以国药楚济堂连锁为例,该企业同时申办22家药店,改革前需要在市县两级跨层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至少提交66次申请,现场核查44次,耗时至少3个月。现在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帮助制作材料,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一天完成所有药店的受理,经过“一同踏勘”“集成审批”,总共11天就完成了22家药店的开办,发放了有关许可证和行业综合许可证。
三是优化企业开办资源整合,实行“一站办理”。在“一业一证”改革引领下,在2020年开通“一窗企业开办专区”,嵌入商事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涉税业务和刻制公章4个环节的基础上,再次嵌入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正式贯通企业开办全链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开办“一链服务、一站办理”。企业开办链条已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爱山东”APP实现线上贯通;依托企业开办专区实现线下聚集,提供“双线”服务。并将“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同出件”打包成“综合受理服务包”。即:在一个窗口申请办理企业开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报材料等内容;只需要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出证窗口根据审批结果,统一登记、发放企业开办大礼包,实现了“一个服务包,办好所有事”。
下一步,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照省市改革部署,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走深走实,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感到改革带来的变化、收获创新带来的便利。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切实改善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任务目标
20*年区政府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共计划改造80户(危房等级以房管部门鉴定为准),其中包括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74户,通过改造使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住房能够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三、基本原则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要立足于实际,立足于基层。坚持自愿和自力更生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建房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助一点、改造户自己筹一点的办法解决,保证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达到基本居住的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救助对象。
户籍在*区且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危房或无房困难群众家庭户。
(二)改造方式和要求。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根据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进行。
1、经房管部门鉴定属D级以上的,予以拆建改造;属c级的,以修缮为主;
2、纳入风景名胜区或古宅范围的,只能修缮,不得拆建改造;
3、产权清晰的经改造后按新产权办理房产证;
4、属老屋且没有违章的,先补办产权证,然后再改造(补证与修建一同上报办理);
5、属产权有争议的可先修建,产权暂行搁置;
6、属违章建筑的不得改造。
凡是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必须符合城市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翥下,可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户自行委托具备相应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
(三)危房改造标准和救助标准。
1、改造面积标准:新建、改建、翻建面积按照受助户实际在船人口数计算,1—2人户为40平方米(一间一层),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00平方式(一间两层)。扩建的参照该改造面积标准计算(含原住房面积);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置换的参照改造面积标准。
2、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救助住房达到“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改造房一般应为一至两层砖混结构(基础根据实际,一般可按三层楼房建造,便于受助户以后自身条件改善后加层),地梁、圈梁、构造柱及纵横墙拉接建造,以及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都应安全实用。修缮住房应做好铺设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屋顶做防漏防渗处理。闲置房置换应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
3、资金救助标准及负担比例:按照“受助对象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列入市、区政府危房改迄的对象,政府扶持补助标准为1—2人户补助2万元,3人户补助2-5万元,4人及4人以上户补助3万元。无房户的补助标准参照危房户执行。修缮户补助按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能超过政府危房救助标准的一半。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超生的人口,已处罚处理的减半补助,未处理的不得计入补动人口内。镇(街道)、村(居)补助资金由各镇(街道)、村(屋)圭行确定。对特别困难户,经多方筹措后资金仍有困难,确难以完或改造任务的,争取区慈善总会予以适当的救助支持。
(四)申请审批程序。
1、改造户救助的申请。申请对象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填写《*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在申请表中详细填写申请改造住房的具体内容。
2、村委会(居委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在收到救助申请5日内,召开村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户对象,并公示7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村(居)委员会对评议符合改造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则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提出改造方式建议,盖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审核。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其所在的村(居)委会,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审定后符合条件的改造户应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批。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补助的方式及金额,并将核准意见通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镇(街道)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做好材料备案。
(五)资金保障和管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共同筹集。
1、补助资金来源。
(1)政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列入财政预算。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区残联和财政专囊妻落实(专用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3)镇(街道)、村(居)等其他来源,由各镇(街道)、村(居)负责落实。
2、资金管理。
(1)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财政、审技等部门依法对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政府出资部分要在6月底前集中到财政专户。
(2)危房改造资金按规定渠道逐级下拨到镇(街道)、落实到村,核算到户。各镇(街道)要根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逐户到位。工程开工,拔30%;工程量完成50%,拨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30%。.
(3)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新建或拆建面积,对少批多建的,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补助,对需追回的已拨救助资金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追回。
(4)区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区残联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核查、审批阶段。
1、村(居)调查在5月25日前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镇(街道)。
2、镇(街道)核查工作在6月5日前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
3、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审批工作要在6月15目前完成,并及时告知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施工阶段。
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要逐级签订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运作有序、资金管理科学、施工安全规范等,改造工程要在6月下旬开工。镇袭安(箜逵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确保资金及时分期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负责监督检奎。在今年1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所有列入今年改造的住房进行工程验收。发现质量不达标的,要督促整改,对验收合格的,要拍好照片,连同申报材料,分别建立一户一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事关贫困群众的直接利益。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人,做到层层有机构,级级有人管,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危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措施得当,保障有力。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区政府建立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建设、规划、民政、财政、房管、残联、国土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这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落实优惠政策,减轻受助户负担。对受助户建房,各地要坚决执行农民建房收费的相关规定,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强制或变相收费。对受助户孥建、扩建住房所需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门应给予优先解决。
(三)依靠基层,发挥作用。镇致府(街道办事处)是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的责任单位,危房改造户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危房户按基本建设程序制订改造方案,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并与危改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和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