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0 03:18: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贷款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个人贷款申请书,欢迎阅读!
个人贷款申请书1我是__中学__班的__,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
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__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__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个人贷款申请书2_______银行________市________分(支)行:
我叫________,性别________,今年________岁,________婚,身份证号是________,职业为________,月均收入________。我为人诚实,恪守信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现因________需要资金________元,而自有资金只有________元,距实现________目标还差________元。现经家庭主要成员和保证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岁,家住________。协商一致,特向贵行申请保证担保贷款________元,作为________之用。本人已在贵行开有储蓄账户,账号为________,且此次贷款由具有正常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________提供保证,借款期限________年,并保证按季(月)交息,期限内还清本金。如果到期本人无法还清所欠款项,本人会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及其他与还款有关的合理事项,直至还清为止,本人及保证人家庭均无异议。上述申请,望批复。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家庭成员:
保证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个人贷款申请书3__支行:
__有限公司创建于20__年,至今已有__多年历史。公司拥有__条生产线年产__产品__万吨。公司20__年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取得__质量体系认证书。严密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能连续稳定生产各系列高质量产品,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所在地紧临(机场港口高速路铁路),海陆交通发达,有利于国际国内市场开拓,
公司获得__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__多个省地市,应用于__行业。目前产品价格有一定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公司现有员工__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__人。占地__余亩,注册资本__万元,资产总额__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可达__亿元,实现税金__万元,已经迈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20__年市场趋好以及灾区灾后重建需求给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同时进行设备挖潜和新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同时公司预计20__年下半年销量都会有一定增加,库存原材料无法满足扩大产能后生产需求,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扩大原材料库存,保障生产。因此特向贵行提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购进原燃料储藏物资。公司用新增销量所增加的收益及折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设备作为抵押。贷款使用期为两年。希望贵行给予公司授信和贷款支持,帮助公司实现新的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个人贷款申请书4尊敬的银行领导:
本人是________ (单位)人员____,现任职务____,家庭平均月收入____元,为购买____________(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___套,房产编号为____________,特向贵行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____万元,期限____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____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____(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日
个人贷款申请书5__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__产业,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
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改善检测条件及引进两条现代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通过技改后,年产量达千吨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侗乡蜜系列产品__吨,年销售额达__余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达__万元以上,可实现就业岗位__余个。经认真测算,项目建设投资共__万元,我公司自筹__万元,特向贵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__万元,期限二年。用__作为贷款抵押。
敬请审查批准为谢!
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
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上。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 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文秘站:)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 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贷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币别: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实施国家信贷政策,防止不良贷款的发生,特制定本检查措施: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有无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审查是否为非农贷款、跨区贷款
2是否为已入股社员,并持有股金证(有无股金证复印件)
3有无绿色贷款证,并审查是否超信用发放贷款
4查看其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5登陆信贷管理系统,查看其信用等级和实际是否一致
6有无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协管员的介绍及推荐意见
7是否存在借新还旧贷款(查看以前贷款记录,是还后贷,还是贷后还)
8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9核对综合门柜系统检查日1246科目的数据与信贷管理系统是否一致
10贷款合同有关事项是否完整,有无涂改遗漏的重要事项
二、农户贷款
1贷款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借款人身份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物产权证明)
2是否存在借新还旧贷款(查看以前贷款记录,是还后贷,还是贷后还)
3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4核对综合门柜系统检查日贷款科目的数据与信贷管理系统相应科目的数字是否一致
5贷款合同有关事项是否完整,有无涂改遗漏的重要事项
6有关信用社评级资料是否完整
7保证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8抵押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函等。)
9质押人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质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
10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合规有无未调查事项(抵质物的所有权是否进行了调查、抵质物的变现能力及价值是否进行了调查,并发表了调查意见)
115万以上的农户贷款是否执行了按季收息对于未按季收回的贷款利息是否执行了相关挂账制度是否进行利息催收对于以后收回的挂账利息是否按规定记收复利复核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12抵押物是否进行公证表外入账是否正确是否视同现金管理
13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对于超权限贷款是否进行了上报审批
三、自然人贷款
1是否超限额发放(30万,20**年新增)
2贷款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借款人身份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物产权证明),对于贷款资料复印件是否进行了核对?(由核对人注明的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3贷款主体资格是否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有无60岁以上无经济能力人的贷款人或担保人
4是否执行了审贷分离制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贷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5有无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按68号文件要求调查)
6贷后管理是否到位(进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贷后调查,有无首次跟踪贷后调查,有五级分类认定表及工作底稿)
7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包括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
8每次检查是否有文字报告或记录
9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10贷款合同是否完整(68号文件)
合同是否采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内容填制必须完整,不得涂改
相关条款是否与贷款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
客户部门是否当场监督客户、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信贷合同上签字、盖章或盖指模,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检查借款合的笔迹和印迹等)
11抵押、质押是否合规抵押、质押物权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和保管抵押物是否进行公证
12贷款的主体是否合适有无借名、冒名贷款
13对于及将到期的贷款是否发出了到期贷款通知书
14贷款利利率应用是否正确?对于按季收息贷款未按时收回的是否进行了催收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未按时付息等到其异常情况是否作了贷后检查分析
15对于大额自然人贷款,有无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
16贷款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发放贷款?
17贷款展期是否合规(展期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展期贷款申请书抵、质押人是否在贷款展期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展期”的意见有无展期调查报告与贷款人、担保人是否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书》
四、农户联保贷款
1贷款资料是否齐全(联保协议、联保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各联保农户近三年的家庭收入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2通过各联保农户近三年的收入证明,计算年均收入,确认该成员的最高贷款额度,看是否存在超信用发放贷款
3是否根据单个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实际需求、生产经营情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核定其信用额度联保小组的贷款额是否超过各成员的信用额之和的50%
4检查各联保户成员有无不良记录联保小组是否为直系亲属是否在5户以上是否单独立户有无固定住所有无本地户口最高贷款期限是否超过3年
5农户联保贷款是否实行按季收息有无贷款台账
6对种养专业户、多种经营户的联保贷款,每季度是否有一份贷后检查报告
五、企业贷款
1检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实并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有无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会(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专营证件。相关复印件是否经有关信贷调查人员核实
有无客户的经济或财务状况资料有无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有无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有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有无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和有效贷款卡
有无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有无合资、合作的合同和验资证明
有无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无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若为有限责任客户、股份有限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有无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指的是贷款申报时)
有无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有无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有无中长期贷款项目,必须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有无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无客户的印鉴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式样
有无保证人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提供借款担保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有无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财务报告等。)
有无抵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抵押物权利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函等。)
有无质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明,质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
2有无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报告是否规范(是否按68号文件要求调查)
3有无首次跟踪检查表首次跟踪检查表的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15日)作出
4检查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检查借款人各项资料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判断其真实程度
6检查担保人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具备担保能力
7检查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8贷款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发放贷款?对于需报备的贷款是否进行了报备
9检查《保证合同》是否与《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相一致,是否合法有效
10检查《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是否经过评估,最高可贷额是否在规定的折扣比例内,抵押物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抵押物有无《担保法》中禁止的抵押担保物;
11抽查贷后检查报告及记录,测试贷后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贷后检查报告是否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信用状况,充分反映借款人信用风险的预警信息;
检查是否对借款人因改组、改制造成贷款变化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落实;
检查展期原因是否真实,展期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借新还旧”是否符合区联社的条件和标准,有无自定标准情况。
12检查贷前报告和记录
①检查调查报告质量,包括了解信贷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准,报告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内容充足、条理清晰、观点鲜明、结论准确;
②了解贷前调查报告是否实地考察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③了解信贷人员是否对借款人资产、负债及投入资本进行实质性审查。
13检查贷款的审贷分离情况。有无初审、复审人员签字,对贷款风险是否进行了复测并提出明确意见;
14贷后检查是否到位有无定期的贷后检查报告
15对于出现逾期、欠息、信用等级降级或按五级分类贷款形态降级等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客户经理、信贷员是否在当期及时进行了跟踪检查
五、不良贷款的检查
1检查新增不良贷款贷款资料的有无缺失
2检查新增不良贷款的贷后管理情况。
3有无《信贷业务发生后定期检查表》或《项目贷款检查表》
4在不良贷款出现逾期、欠息时是否在当期作了跟踪检查并发出风险预警报告
5检查其贷后检查报告及贷后检查提供的资料,看有无风险预警情况贷后检查人是否发现了风险预警信号是否填制了《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
6对于成为不良贷款前发现填制的风险预警信号是否采取了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有无信贷管理部门填制的《贷后管理检查表(按单位)》
8有无到期贷款通知书和《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
9有无新的催收措施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借款人有无异议原贷款手续上有无漏洞
11看以前有不良记录
12核对综合门柜系统检查日贷款科目的数据与信贷管理系统相应科目的数字是否一致
六、贷款总的方面
1是否建立贷款台账
2是否按要求划分并如实反映贷款形态
3查有无化整为零贷款有无一户多贷情况
4计算分析不良贷款占比、新增不良贷款占比,对于新增不良贷款较多,不良贷款占比较高的信用社加大抽查量,分析不良原因(并作出合适评价、建议)
5检查有无相互担保、连环担保现象(联保贷款除外)
6对大企业、大项目是否建立了贷款专管员制度
7对去年的不良贷款是否进行了对账(到期贷款催收书、贷款人签字的贷后检查表也算对账),其签字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进行了法律诉讼的除外)
8借款凭证的借款日期是否在信贷业务合同生效日期之后?借款凭证与借款合同的签章是否一致?
9检查贷后管理。有无贷款到期通知书、逾期催收通知书、贷款展期协议书、贷款展期申请书、客户财务报表(月季)、贷后检查报告、经办信贷员的日常贷后检查记录、处分抵押物通知书、贷款呆滞、呆账认定表、有价单证止付、查询书等资料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仙游县鲤城园滨路。
法定代表人凌文茂。
委托人杨文金,男,原告之榜头信用社信贷员,特别。
被告王金亮,男,1978年出生。
被告王志桑,男,1978年出生。
被告黄金亮,男,1970出出生。
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金亮、王志桑、黄金亮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绍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人杨文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金亮、王志桑、黄金亮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王金亮、王志桑、黄金亮均未答辩。
以上事实,有原告的庭审陈述及原告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贷款申请书、三被告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证据各一份予以证实,本院审查认为,上述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金亮、王志桑、黄金亮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缔约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王金亮提供了借款人民币2万元,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王金亮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应当向原告承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责任,被告王志桑、黄金亮作为保证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王金亮、王志桑、黄金亮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既不答辩,也不提出反驳意见,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王金亮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人民币二万元并支付自二oo九年八月十六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信用社贷款利率规定计至本判决指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被告王金亮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王志桑、黄金亮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一百七十九元,由被告王金亮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陈 绍 坚
财务人员入职担保书范文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愿意为被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___________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财务人员入职担保书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介绍人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贵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意作其担保人,并愿承担公司关于担保人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为________愿意为贵公司员工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范围
(一)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三)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五)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六)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二、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推卸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赔偿保证。
三、担保期限:
本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签字确认生效日起三年止,采用三年一签制。
四、不可撤销
(一)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三)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五、附件:担保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六、担保人概况(本项由担保人自行填写或被担保人协助填写后请担保人签字确认,若填写错误或故意隐瞒实情,仍需负人事保证责任);
我保证上述内容正确无误,并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我声明:和贵公司达成的协议完全是自愿的。
担保人信息登记:
姓名:________ 姓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同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人员入职担保书怎么写
________有限公司:
兹有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应聘到贵公司任职______________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我愿为_______作经济担保,担保其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以及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时,除依法可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外,并由我作为担保人对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担保人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期限为永久担保。
本担保书经担保人签字捺印后生效,本担保书系不可撤销担保书,除非经_________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撤销。
担保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书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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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服务,防范扶贫信贷风险,增强扶贫贷款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贫小额贷款使用管理办法和金融支持农业新型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季度贴息审查办法的通知》(镇政〔2016〕83号)文件
一、贷款主体要求
(一)准入条件
1.贫困户准入条件
(1)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无重大不良记录。
2.带贫经营主体准入条件
(1)重点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带贫效果明显、带动能力强、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企业。
(2)有切实可行的带贫方案,能充分利用我县资源,贷款用于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与政府签订带贫协议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3)在工商注册管理部门依法注册并实际运营2年以上,有相关生产经营的必备证件。
(4)有基本的会计核算,能提供较为清晰、可识别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相关财务资料。
(5)从事种养业的主体借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购买农业保险(无对应保险产品的除外)。
(6)拥有“三品一标”认证的合作社优先准入。
(7)符合合作银行的企业贷款或农民合作社贷款条件。
3.经营项目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稳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
(2)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全县农村经济和农民致富有较强带动作用。农业资源优势明显,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销售渠道畅通。
(3)贫困户贷款主要用于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家庭简单加工业、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等符合产业导向、绿色高效的创收项目。
(二)贷前审查
1.贫困户贷款。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对贫困户的信用评级、贷款用途等申贷信息逐级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并对申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一贫困户不得重复申报(包括同一贫困户不得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复申报、贫困户家庭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2.带贫企业贷款。乡镇金融服务站对带贫企业的申贷资料进行审核、推荐、公示;县金融服务中心重点审核是否符合带贫企业标准;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农信担保公司等政府性担保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贷前审查,重点审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风险控制等,加大对跨行业、混业经营带贫企业的风险识别力度,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带贫企业不得将已直接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作为带贫指标申请贷款。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
1.为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
2.参与脱贫攻坚的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必须保证贫困户每年收益不低于3000元。额度单户掌握在300万元以内,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农业企业(含龙头企业)的借款额度单户掌握在500万元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示范带贫作用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额度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贷,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利率及贴息
1.执行利率。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带贫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最高上浮不超过10%。
2.贴息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小额扶贫贷款由县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带贫经营主体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按年贴息率4%给予补贴(统筹整合资金2%,县财政资金2%)。
四、贷款流程
1.建档立卡贫困户
(1)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村、乡(镇)两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确认推荐。农户填写贷款申请书、承诺书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初审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2)贷款审核。省农信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对推荐贫困户提出贷款意见。
(3)贷款发放。合作银行与借款主体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2.带贫经营主体
(1)贷款申请。带贫经营主体向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组织受理、审核、推荐。
(2)授信、担保审批。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省农信担保)按照各自相关制度要求,提出终审意见。
(3)签订借款合同。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审核一致通过的项目,借款主体与合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县扶贫办签订带贫协议。
(4)贷款核保、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合作银行与担保机构逐笔签订保证合同。担保机构向合作银行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
(5)贷款发放。合作银行依据《提请放款通知书》为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3.贷款备案
合作银行每月4日前,将上月放款情况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备案,农户小额扶贫贷款数据报扶贫办,并录入扶贫贷款数据库。
4.贷款结清
合作银行每月4日前就上月贷款到期足额清偿的借款主体向有关担保机构出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
五、贷后管理
成立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牵头的扶贫信贷资金监管组。负责扶贫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用途监管;负责扶贫信贷资金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贫困户的贷后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对所推荐贫困户的真实性负责;负责督促辖区内贫困户将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脱贫增收,发现风险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是放贷责任主体,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要求,负责调查核实贫困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负责对贫困户所提供资料的审查,负责贷后资金用途的跟踪检查。县金融办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贷款用途跟踪监督情况等进行抽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贴息资料,及时做好对贫困户贷款的贴息工作。贫困户贷款到期后,各乡镇要协助金融机构督促贫困户做好还款工作。
乡镇金融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对贫困户贷款进行现场抽查,贫困户核查比例不低于50%(最低5户);县金融服务中心每三个月按比例进行一次现场抽查,贫困户核查比例不低于30%(最低5户)。
(二)带贫经营主体的贷后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经营效益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实施主体,对所推荐的实施主体经营情况、带动贫困户情况负责;负责对贫困户参与实施主体产业发展和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辖区内实施主体将扶贫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发现风险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共同负责对实施主体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是放贷责任主体,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要求,负责调查核实实施主体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负责对带贫企业所提供资料的审查,负责实施主体使用资金情况的跟踪检查。县金融办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贷款用途跟踪监督情况、企业落实贫困户分红受益情况等进行抽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贴息资料,及时做好对实施主体的贴息工作。
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和主办银行、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每季度保证实地察看项目实施进度不低于1次,了解履约与持续经营等情况。对带贫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查看情况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县政府。
六、风险补偿机制
(一)建立风险化解机制
借款主体逾期,相关银行设置70天缓冲期。缓冲期内,合作各方积极督促借款主体还款;相关银行创新风险化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利用风险缓释手段化解风险。
(二)建立贷款熔断机制
对乡(镇)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金融机构停止扶贫贷款发放;通过清偿,实现扶贫贷款不良率下降到设定标准,再恢复扶贫贷款发放。
(三)追偿及追偿收益分配
代偿、补偿后,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方委托合作银行统一负责追偿,带贫经营主体由各方委托相关担保机构统一负责追偿。追偿所得扣除费用的余额部分,按风险分担比例退还到各方指定账户。如果追偿收回的资金不足以支付追偿费用,差额部分由各方按照风险分担比例各自负担。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及金融机构。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扶贫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及时研究金融扶贫贷款工作的有关事宜、重要政策,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
关键词:信贷;信用;评级;探讨
一、引言
我国在小额贷款方面的尝试始于20世纪80年代,历经个别试验、全面引进、扩大试点等几个阶段,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规模的实施。同时,在金融普惠制的大框架下,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在扶贫方面的作用。但小额贷款的信用评级机制比较混乱,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进行评定时缺乏一套成熟可信的评级机制。
二、我国小额贷款信用评级机制的不足
从财务管理、企业发展或是商业银行贷款需要等各方面去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的存在性和重要性均不容置疑。
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发放小额贷款时都不再仅仅关注文书性材料和各种财务指标,均对潜在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公司状况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考察。但是在当前商业银行或是小额贷款公司对小额贷款的考察过程中,财务指标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非财务指标比重较小,比重的失调反映出众多的弊端。
(一)小额贷款信用评级机制中财务指标的弊端
当银行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往往要考察资产负债率、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但是这些财务指标并不能完整的反应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对企业资金状况和运营状况的反映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同的时期对资金的需求和收益都不同,现阶段的资金状况或是运营情况并不能及时的反应在财务报表上,若此时企业急需得到银行的贷款,则不能排除企业刻意隐瞒实际现金流状况的可能性。
第二,财务指标不能反映行业间或区域等因素的影响。当对各个企业进行分析时,财务报表反应的均是数字化的指标,但是各行业差别显著,即使在同行业,因为地区或时期等各方面的差异,也会使这些数字指标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而如果就单一的地方单一的行业分别制定准则,则需要即了解财务工作又对当地和全国情况熟知的专业人士进行研究,且其可行性有待进一步考察。
第三,除了以上涉及的两点,针对本文研究的小微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很多公司并没有专业的财务报表,仅有一两个会计人员从事日常财务工作,甚至很多公司为了避税等原因,财务报表上会有很多不真实因素,在考察时无从取证。
(二)小额贷款信用评级机制中非财务指标的弊端
非财务指标在很多方面都有优于财务指标的特性,比如时间上没有分期报告的限制,所以没有时滞性的缺点,使信息更有效率。在对非财务指标的创新研究中国内外的学者也作了很多的尝试。其中有对企业整体质量水平、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份额等一系列指标的考察。以上这些指标的建立,使企业信用的考察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然而具体到小微企业,仍然与大中型企业的考察标准有着一定的差距。例如对于小微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或是质量指标的考察就缺乏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很多中国内地的小微企业,只有不足一百个人的规模,所以对其的产品或是服务进行市场份额的考察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一方面我们很难取得这些相关的数据,另一方面,即使得到了这些数据也是很小的一个百分比,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办法与相关行业做比较。
对于质量指标的考察,在没有固定产品的非制造类企业也是难以达到的,小微企业创造的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可能各有不同,因为不像大规模的公司(如大型广告公司、传媒企业等)可以在社会上进行调查,小公司的质量指标也是很难取得实际效果。
(三)从小额贷款的审批标准中看信用评级机制的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对贷款申请的审批主要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对贷款书面申请的核查,主要核查贷款申请书的内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印鉴是否与银行相符、贷款的用途是否可行等。第二,对贷款可行性的调查,主要包括贷款人的品行、贷款的用途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法律法规、信用记录贷款风险以及此笔贷款是否能最终盈利并偿还本息的盈利性调查。并且有关银行规定,在审查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时,以纸质材料的审批为主。
从以上贷款审批过程我们可以看出,银行在对企业贷款时,缺少切实可行的可参考的信用评级标准,多是条款性的方针准则,至于如何实施和考察并无明确规定,而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有很多方面就更加需要完善。
例如在对财务数据的核查方面,小微企业比大中企业更加缺乏可信度,没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约束,许多小的单位会造就虚假的利润表,甚至有些私营的个体户,根本就没有财务报表可供参考。
所以对潜在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就显得尤为重要,银行可根据某项贷款申请对企业或个人进行考察,最终使此笔业务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小额贷款信用评级的其他不足
除了对贷款人的个人信用评级,针对某项贷款,银行常规的调查还有检查经营许可证、承包合同、购销合同等书面文件,并且到现场去调查企业的规模等等。此举看似稳妥可行,可是企业为得到银行贷款而弄虚作假的新闻屡禁不止,更有甚者,某贷款人竟说,随便找个工地看看就可以了。
贷款人因急于得到贷款而弄虚作假,甚至发生寻租行为,当碰到为了个人利益而妥协的放款人时,违约风险便被大大的增加了。
三、小额贷款中信用评级体系的改进
本文在前文分析中已经指出,对于小额贷款信用评级的不足主要来源于财务指标,而我国又对财务指标有相当大的重视程度,因此我们应该增加非财务指标的比重,并使非财务指标在小额贷款信用评级中更加完善可行。
小额贷款发放过程中,针对的大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产品简单,客户群单一的特点,本文特别对小微企业的非财务因素做了以下改进。
(一)对企业来往客户进行调查
若想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诚信程度进行调查,最好的渠道莫过于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接触,此举类似于电子商务平台中好评率越高的商家,可信度往往越高。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过程当中,日常接触的客户群体可分为经常发生业务关系的固定客户和偶然进行业务关系的客户。固定客户一般与商家合作较多,往往对企业的产品与服务认可度较高,两者达成一定的默契。但也不排除在多次业务往来中供销方之间会有寻租行为的产生,所以在调查过程中应注意抉择,不宜给予过高的权重。与企业有业务来往的客户群体中,偶然性合作的客户占据比例相对较大,且因为没有利益关系,往往更能反映出商家的真实情况,所以本人认为此项调查的参考价值较高。在对此两项进行调查之外,还应加入与该企业发生过业务矛盾的合作企业,从此项调查中对冲突进行归类分析,可以看出有企业存在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在此项调查中应考虑到矛盾发生的时期问题,即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是否是企业过去存在的问题,现在是否有所改观。最后将上述调查结果进行加权得出企业关于客户满意度的指数。
(二)对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进行调查
在很多中小企业中,并不存在庞大的财务机构或是决策管理层,很多时候都公司的运营决策都由公司的负责人或是几个合伙人协商解决,所以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则与公司负责人本身的信用有很大的相关性。
在对负责人个人的信用调查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第一,考察个人的信用记录。我们可以考察此人在银行有没有不良贷款的记录,信用卡还款情况,以及在各种经济活动中有无投机取巧的活动,平时车辆驾驶有没有违章记录,违章频率以及为何违章等等。一般情况下,若一个人对社会的规章制度越遵守,其信用程度就越可信。
第二,对企业员工的调查。俗话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一个企业的员工素质、企业文化往往取决于公司负责人的水平。若公司负责人严于律己,往往也会如此要求自己的下属,在招募员工的时候也会有相关的准则。在对员工进行调查时,除了传统的做个人的调查问卷的方式,也可采用不记名的形势测试对公司整体文化环境和公司内其他同事的评价,公司内部环境可侧面反映出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品质。另外,还可直接进行对公司老板的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调查时最好以社会机构的名义,以免调查结果不真实。
(三)对贷款项目的调查
当一个企业获得一笔贷款的时,如果经营良好,则很大概率上都可以按时还本付息,但是若经营失败,则会大大加深其风险性。因此,在商业银行要对某个企业发放贷款时,不能简单的考虑企业的资金状况、竞争力,还应考虑此笔贷款是应用在什么项目,是否为国家扶持产业,是否为即将兴起的朝阳产业,一经开发是否有广阔的需求等因素。若具备以上某个条件,也会大大提升此笔贷款的安全性。
四、国外小额贷款信用评级的经验借鉴
小额贷款的兴起,最早起源于孟加拉国,并在西方资本市场中不断发展完善,逐渐趋于成熟,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可借鉴之处。
(一)建立专业的信用评级体系
针对小企业的特点,西方学者提出应将软实力即本文所说的非财务因素充分反最终确定其风险水平。反映在评级标准中,根据计量方法的不同,现存有专家法与信用打分法、N-tier评价体系、小企业打分系统(SBSS)等。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大大降低了不良贷款的坏账率,使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在融资环境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二) 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
中小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的专利技术和高新产品占比达到70%甚至更多,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创新的重要因素,但在发展初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相当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发展成熟的做法是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专业的评级,各评级机构的标准不尽相同。如美国的邓百氏集团,根据邓百氏信用风险指数和邓百氏风险指数行业标准,按照客户规模从小到大分为三个区间,在每个区间内对应邓百氏风险指数,最终确定风险水平。
在中国市场,也一度产生了些信用评级机构,1992年和1994年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批准成立了中国诚信证券评估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有限公司两家全国性评估机构,并与国外著名评估公司合作,开展了我国第三方评估的先河,但是很多银行还是倾向于采用自己内部的信用评级机制,不能使信息很好的公开化和规范化,是目前银行工作中的一个不足。
实际上,在银行小额贷款征信不足的问题上,可以借鉴一些小额担保公司的经验。因为小额担保公司多为私有,所有者相对于国有银行更加担心自己资产的风险,同时,由于国家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小额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也加大了行业间的竞争性,推动一个良性市场的产生。银行间如果能加强竞争,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联合成熟的第三方评级机构,相信关于贷款的坏账率也会明显下降,最终实现自我管理。
一、创新贷款模式
(一)“整体联动”的支持模式。1999年以来,临武县金融部门采取“整体联动”的模式重点支持了国家级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农行在企业筹建初期投放了300万元起步建厂资金,县工行投放500万元支持厂房建设,县信用联社发放的490万元流动周转资金贷款,人民银行临武支行发放支农再贷款1000万元给县农村信用联社专款用于支持临武鸭的生产加工,临武工行和县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发放贷款1000万元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政策性农发行先后发放2000万元贷款支持企业的第二期和第三期扩建工程的资金需求。通过多家金融机构的“整体联动”支持,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迅速得到发展壮大。到2008年10月末,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已达8394万元,实收资本2100万元,下辖2个加工厂和一个养植公司,年加工能力1000万羽,实现产值上亿元,利税上千万元,安排就业人员近千人,建立了种鸭、养植、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模式。“舜华”牌临武鸭产品13个系列共114个品种,凭借独特的地方风味和可靠的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产品畅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临武鸭系列产品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舜华”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已获得肉制品行业的QS标志,并通过了HACCP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4年9月公司被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八部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成为中国最大的麻鸭养植加工企业和国家农业产业化500强企业之一。
(二)“公司+协会+农场”的支持模式。临武县信用联社为支持全县养鸭业的生产发展壮大,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购销合同为依据,满足农户养鸭的资金需求。这种放贷方式主要是县信用联社为配合临武县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完善信贷方式,确保企业生产加工原料的足额供应。即:临武县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创建之初,实行的是“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发展模式,经县人民银行牵头,县联社与企业共同协商,对凡是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鸭农,银行与企业实行联手扶持,实行“5.4.3”的资金共同扶持优惠政策,即鸭农每养1只鸭子,由县信用社提供贷款5元,公司提供饲料4元,鸭农自筹3元,等农户将生产的商品鸭销售给企业之时便归还贷款;这种生产经营有效调动了全县养鸭业的生产发展壮大。但这种模式由于养鸭的主体是农户,单家独户,点多面广,养植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经营利润低,防疫管理措施难,抗风险能力差,一些农户因没利可图而主动退出鸭业生产,“公司+基地+农户”的鸭业生产发展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从2003年至今,县信用联社与公司又推出了“公司+协会+农场”生产经营发展支持模式,目前,零星小额的农户小规模养植已全部被淘汰,代替的全部是上万羽的规模农场养植,即:由几家农户或十几家农户入股组合,共同租用一个水库或者大鱼塘,以农场的形式进行集中规模养植,少则几万羽,多则几十万羽,既大大减少了成本,又便于防疫管理,经济效益也大幅度提高。2003年初,成立了“临武鸭”养植协会,即由从事“临武鸭”养植科研、教学、管理、生产、加工、及营销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宗旨:贯彻执行动物饲养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联结农户,构建共同体,推广“临武鸭”品种和生产养植先进技术,研究、掌握和传递“临武鸭”养植经验和市场信息,维护“临武鸭”养植生产经济效益和推进“临武鸭”养植产业化服务。“临武鸭”养植协会发展到现在已有11个分会,联结种鸭场3个,养植农场169个,以农场为依托的会员有2600多户。协会作用之一:“协调员”,即协助养鸭会员与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解决销售的后顾之忧。协会作用之二:“谈判员”,协会根据公司和养植户双羸的原则,详细计算饲料、人工、场地租用、运输等成本,与公司商定合理收购价,一般每只鸭的利润基本稳定在2元左右,确保了会员养鸭的利益。协会作用之三:“技术员”,协会协助公司聘请16名技术员开展上门技术服务,并定期从广东约请一名副教授,对养植户进行“统一供苗、统一防疫、统一饲料”,提供全程跟踪技术服务,“临武鸭”养植成活率在90%以上。协会作用之四:“理赔员”,建立“临武鸭”养植协会扶持发展基金,由县财政出资20万元,公司出资80万元,养植户按实际交鸭数量的每一只交0.05元共同筹措。如:2005年5月14日,临武县爆发洪灾,双溪乡班脚岭村养植户陈代国被洪水冲走2000多只鸭,鸭场也被冲坏,损失4万多元,协会及时送去2.1万元的扶持发展基金。协会作用之五:“担保员”,即:协会、公司、信用社、农户参与的“四方联保信贷机制”,具体操作方式:养植农户先向协会提出养植计划,协会与养植农户、公司签购销合同,养植农户根据养植计划向协会提出贷款申请,再由协会、公司提供养植农户的购销合同书和贷款申请书,信用社调查审核后,将贷款直接划入公司为养植农户设立的账户,信用社与协会监督贷款的使用,协会公司根据养植农户资金多少来赊销饲料,养植到期交鸭时,公司便协助信用社收回贷款。如:2008年1月22日,养植农户蒋念恩,通过“公司+协会+农场”的支持模式得到信用贷款25万元,及时的解决养鸭资金不足的问题,到12月10日止,已归还贷款13.5万元,预计在春节前便可全部还清贷款。据统计,县信用联社先后发放“公司+协会+农场”的养鸭贷款有500多万元,支持养鸭场50多个,养植户300多户,全县养殖规模由原来的350万羽扩大到目前的650万羽。协会作用之六:“调解员”,帮助入会的养植农场和农户,协调处理好租用水库、山塘时与村民的一些纠纷,及时化解矛盾。2005年,“临武鸭”养植协会被评为全省2004年度十佳农民专业协会。
二、“公司+协会+农场”的成功之处
(一)较好的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难贷款”的矛盾。众所周知,“农村、农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生产效益低,自然灾害多,抗风险能力差,农户“贷款难”是当今世界上还没解决的一大难题,目前,我国有众多的农户因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品或担保,而无法得到银行有效的支持。而临武县农村信用联社推行“公司+协会+农场”的信贷新模式却恰好解决了农户养植缺乏资金需要贷款这一大难题,这种信贷新模式是依据公司、协会、农场农户三方到场共同签订的购销合同书规模、金额来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不用提供担保抵押,不受小额农贷金额的限止,非常受养鸭农户的青睐。
(二)有效的解决了养鸭农户的技术难关。鸭业生产,技术是关键。目前,整体的农户文化素质是偏低的,对一些特色农业、种养植业生产技术更是缺乏,过去,由于不少农户缺少种养植业生产技术而导致生产经营失败。“公司+协会+农场”提供技术支持,“临武鸭”养植协会专门聘请技术人员,对养植户进行“统一供苗、统一防疫、统一饲料”,提供全程跟踪技术服务,既保证了较高成活率,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三)有效解决了养鸭农户的鸭苗、饲料、销路问题。过去,养鸭农户经常为鸭苗、饲料和销路问题犯愁,一些养鸭农户由于选择鸭苗和饲料不当,加之生产规模的随意性,好不容易生产出来的商品鸭,因达不到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要求,企业拒绝收购,使养鸭农户遭受了不少的经济损失。如今,养鸭农户只要与养鸭协会和公司签订了养鸭购销合同,协会便会统一提供 “临武鸭”苗和统一的养鸭饲料,信誉好的还可以赊销饲料,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确保了产品的销路,养鸭农户只管专心养好鸭。
三、“公司+协会+农场”运行中的问题
(一)贷款利率和期限不合理。一是贷款利率仍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养鸭农户的贷款利率均在8%以上,养鸭农户多数认为当前支付的贷款利息较重,使生产成本偏高,减少了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养鸭农户对金融机构资金需求,这导致了养鸭农户疏于银行贷款,使养鸭农户难一般不敢轻易向银行借贷款。二是新建农场养植户前期租用水库、山塘、建厂房等投入较大,一般生产回收周期需要2年以上,而现在信用社的贷款期限一般定的都是一年,导致养鸭农户无法按期偿还贷款。
(二)农村金融服务与“三农”需求差距较大。一是农村金融服务网点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全县共有22个乡镇,就有7个乡镇的银行网点是空白,占了31.8%。二是农村信贷产品单一,贷款条件苛刻,贷款品种设计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额度、期限与农民生产消费的实际脱节。三是政策性金融的扶持缺位,大部分农户都无法享受到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优惠。
(三)农业保险缺位。在我国,农业是最大的弱势产业,抵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差。鸭业生产经常会遭遇到自然灾害(冰灾、洪灾、旱灾)、鸭子生病、疫情、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而目前保险行业在开发农户方面的农业生产、种养植业保险还几乎是空白,广大农户急切盼望农业保险下乡,以帮助农户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四)县域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不大。目前,县域财政实力相对较弱,大部分是处于一个维持政府正常运转的吃饭财政,要想从县域财政拿出好多钱来支持重点项目和新农村建设是很难的事情。
四、对策建议
(一)构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建由政府、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形金融、民营金融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成分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明确分工,功能互补,竞争有序,高效运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此同时,要合理设置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以适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一是要认真总结 “公司+协会+农场”信贷模式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加大“公司+协会+农场”信贷模式的宣传的推广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力度,深入农村调查,根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农民生产消费的实际,来设计不同类型的贷款产品、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采取灵活的信贷经营方式,加大“三农”的投入总量,不断扩大“三农”贷款的覆盖面,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贷款需求。
(三)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一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的特定功能作用,加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支持力度。二是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性金融在农村的服务范围。三是要注重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配合,对金融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三农”资金需求的业务给予税收优惠的补贴。四是应农业保险、失业保险等形式加大对“三农”和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偿付能力。
而在今年更早些时候,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公开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在进行实施14年来的第二次修订,将在2013年6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据悉,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形成制度化约束。
按照现行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由于强制缴纳、受限支取、贷款审批手续繁琐、挪用现象普遍等问题广遭诟病。上述组合消息的,自然引发社会关注。在部分专家和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已全面进入“改革期”,而目前需要讨论的重点已不仅是如何放宽支取自由度、加强监管等技术层面,甚至上升至存废问题。
难以支取的公积金贷款
“我奉劝想要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定要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在北京中关村某科技公司工作的王女士说。见到本刊记者的时候,她和丈夫深陷在公积金贷款和支取的繁琐手续已经2个多月了。
王女士夫妇自2年前结婚后就开始物色合适的房子。因为手头资金有限,目标锁定为北四环附近50-60平米的二手房。去年,两人曾经看上一套各方面都很合适的房子,甚至已经初步签下了购房意向书,但最终没有成功。因为房主坚决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买主。“我工作很忙,没空儿跟着你瞎折腾。”王女士至今记得房主当面甩给自己的这句话,“当时很生气,认为房主故意刁难人,现在终于体会到了。”王女士表示,如果自己将来卖房,也一定不会卖给用公积金贷款的人。
今年夏天,王女士再次看中一套房子,房主是个退休老人,同意公积金贷款付账。8月24日,王女士夫妇在位于北四环的房屋中介交了定金、中介费、担保费后,成功网签购房合同。同时,中介服务人员提醒他们,要尽快准备公积金贷款的资料了。
王女士给记者展示了一张长长的清单,上面都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买房人方面,首先是一份贷款申请书,然后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外地人士的暂住证》《5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因为据称这些都能为贷款成功增加几率,一起提交审批有益无害。卖房人方面,除了上述基本证件,还需要带着《房产证》等房屋证明材料。另外,由于房主是离异人士,还被告知需要找出当年的《离婚判决书》,以证明是房子的唯一产权人。
9月6日,备齐所有材料的王女士首先按流程规定前往东二环朝阳门外,将买房首付款打到住建委指定的某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上。
7日,夫妇二人与房主一起来到位于南三环方庄的房产中介总部面签,先由中介帮忙检查一遍材料是否齐全,并确定申请贷款的额度。“我只记得那一天,填了一堆表、签了一堆字。”王女士说,很多材料表格和都是一式三份、一式五份的写,具体是什么,现在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至此,审贷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历时15天。
9月17日,买卖双方来到位于北二环雍和宫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网点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将材料悉数上交,并填写了个人资料表等多份表格后,被告知回家等消息,一个星期左右便会接到电话或短信,知道贷款申请通过与否。
然而十几天过去了,王女士夫妇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直到9月28日,她致电中介公司,托其帮忙问问情况,才得知自己的申请额度没通过,需要重新申请。
10月12日,买卖双方再一次来到贷款中心,重新申请了一个较低额度的贷款。“因为数额变动了,所以要把上一次的步骤全部重复一遍。”王女士说。同一天,她又跑到银行,补交上多出来的首付款。
10月16日,王女士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双方第三次来到贷款中心,提交了按要求开通的还贷银行卡账号后,正式签下了贷款合同。揣着这份贷款合同,早已等得心焦的王女士第二天就催着房主一起去石佛营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过户。
10月的最后一周,王女士终于接到了银行发来的放款短信,通知她从11月26号起,正式开始按月还贷。此时,已经距最初提出申请的日期过去2个多月;其间,她和老公均请了10余次事假,扣了上千元工资。而之所以要这么长时间,除了等待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还因为公积金贷款要求买卖双方一起办理,所以要迁就房主的时间。
即便如此,王女士夫妇与住房公积金的交手只能算完成了上半回合。下一步除了要取出各自工作以来累积的公积金,还要办理今后的公积金按月打到账户的申请手续,这意味着,又要准备各种材料,填写各种申请,等待包括本人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银行的漫长审批了。
就在王女士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她又听说了一件新的烦心事。由于其单位―直在交行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还贷的银行是建行,银行之间无法办理业务关联,也就意味着今后每个月,王女士都要去交行取公积金,然后再去建行还款。
住房公积金存废之争
梳理中国内地自改革开放以来推出的各项政策不难看出,政府一向喜欢向近邻新加坡“取经”。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同样是从新加坡学来的“成功经验”。
1955年,为了对退休和失去工作的人提供保障,新加坡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由于该制度实际上是对公民私人财产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推出之时充满争议。但是由于实行几十年来,确实缓解了不少新加坡人的住房问题,因而被看做是经过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
不过除了新加坡之外,当前世界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并不多。所谓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国际上有专家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义为“公益信托”,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教徒个人财产捐赠。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但是其强制性的特点,又似乎有异于公益信托。
1991年,住房困难问题尤为突出的上海市率先在内地试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被政府认为在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过渡期间,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1999年,内地全面进入住房制度改革时期;同一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推广。2002年,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对公积金的监管以及违法使用公积金的惩罚措施进一部细化。
多年来,中国内地政府―直声称,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保障性。在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写明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然而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连续走低的事实,似乎又与推行这项制度的初衷相悖。
来自住建部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超过1.1亿人,缴存总额达1.6万亿元,缴存余额9600亿元,通过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帮助4700万职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
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超过2.06万亿元,同比增长27.5%;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元,新增余额增幅为26%。然而公积金使用率72.8%,同比降低1.78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则只有53%,同比降低3.51%。众多中西部内陆省市如河北省,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仅为35.51%。而这也是住建部至今为止最后一次公布这一百分比数据;今年,住建部提供的数据只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已达2.1万亿元人民币。
上万亿资金躺在银行里睡大觉,其拥有者――普通劳动者却不仅拿不到一分利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通货膨胀的发生,而不能自由的支配,改善现实生活。住房公积金的这一漏洞,还为腐败提供了机会。有媒体统计,公开报道的挪用公积金案件,从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也从2003年的1.6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10.8亿元。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期有关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消息,自然引发人们对于公积金产权所有人、收益分配、资金用途、投资风险以及监管能力的担忧。甚至被指是政府变相从个人和企业获得的巨额资金池,是对个人产权和收益权的损害。
另一方面,虽然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现行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较大修改,重点强调提高资金使用率,更多的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并加强监管。但是仍然有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暴露的弊端,仅靠修修补补已无法获得质的改变。现在应该考虑是否还需要保留。
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有什么?
早在2007年,人民网就对此进行过一次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1200人中,82.9%的人对现行公积金制度成效不满意。47.6%的人认为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代之以其他住房福利。其中,不少人倾向于以住房津贴代替公积金。
所谓住房津贴,是指政府对购房者和房屋租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减税。据悉,当前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普遍实行住房津贴制度。这一制度最早出现在二战后初期,当时欧美各国的住房政策普遍以补贴建房为主。上世纪70年代,欧美各国普遍面临通货膨胀压力,住房价格持续走高,在人们的日常消费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先后开始对住房消费者实行补贴。
目前,欧洲大陆国家相对比较重视补贴租房,瑞典、德国和法国先后建立起了一套根据家庭成员数量及其收入状况减免房租的方法,使得比较困难的家庭可以花比较少的租金住在比较好的公寓里。美国和英国则更多地使用补贴购房的方法,其主要措施是通过减税来降低房价。
根据欧美各国财政支出显示,住房补贴的数额是极其有限的,在整个公共开支中占据的比重很小,极少超过9%,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多数国家都降到了3%以下。而与住房公积金相比,住房津贴的最大优势在于个人有更大的自,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消费支出,不会出现公积金使用率低下的情况。
在上述网络调查中,另有15.4%的人赞同成立专门的住房储蓄银行。这种在欧洲已经有百年历史的住房储蓄制度,最大的特点在于鼓励公民个人自愿参与住房储蓄投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德国的“建筑储蓄银行”项目,购房人可以在这种机构中针对特定的住房项目进行储蓄,不仅可以得到适当的利息,而且有权以低于市场价的利息得到住房抵押贷款。在德国,约50%的住房融资来自于住房储蓄制度。
关键词:民营经济;发展;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
作者简介:张 陆(1952―),男,辽宁辽阳市人,重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管理学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6)06―0091-03
收稿日期.2006―08―16
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9.5%,而个体私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30%左右。
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微型企业”的发展无论是对于解决贫困和失业问题,还是对于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迄今为止对于“微型企业”的研究却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其研究成果也难觅其踪。而为了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就“微型企业”的含义、意义特别是我国应怎样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等问题作一初步研究。
一、“微型企业”的含义及其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统计上将各部门和行业的企业,按照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依据,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从这个我国最权威的关于企业规模划分的标准中我们至少可以观察到如下两点:首先,我国至少到2003年时仍没有在统计中引入有关“微型企业”的概念;其次,上述统计标准中就从业人员数来看,各部门行业小型企业的最高人数限额仍有一个跨度相当大的区间,这对于国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促进从业人员数很少的“微型企业”发展也带来若干操作性方面的困难。因此,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一般标准,首先说明并深入理解“微型企业”的含义,对于研究并促进我国“微型企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微型企业”的定义并不完全相同,如我国台湾省定义为:“员工低于5人(含所有人在内)、设备投资低于2万5千美元的企业组织,且通常是居家型事业。”目前国际上一般是采用美国国家开发署的定义:“由贫困人口拥有与经营、员工不超过10人(包括不支薪的家庭成员)的公司。①
我们认为,在理解并定义“微型企业”时,应根据建立和发展“微型企业”的特定目的以及“微型企业”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注意把握如下两个基本要点:第一,由于建立和发展“微型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贫困和失业问题,因此,“微型企业”的所有者和员工应来源于贫困人口或失业人口。第二,“微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使用低水平的技术,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水平和雇佣的员工人数均很低。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将“微型企业”定义为“资产和雇佣员工的人数均在该行业小企业平均水平之下,其所有者和员工主要来自于贫困人口或失业人口,在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低水平技术,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的企业”。从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微型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微型企业”主要分布在属于“第三产业”的诸如修理、餐饮、服务、家政、缝纫、食品加工、商品零售和分销等部门和行业,以及属于“第二产业”的建筑施工、手工业等部门和行业。
“微型企业”在世界各国或地区,无论是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和失业问题,还是对于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解决就业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微型企业”使用的劳动力占拉丁美洲非农业劳动力的50%,占非洲非农业劳动力的1/3,占印尼制造业劳动力的近50%;在泰国,贸易、服务业产生的就业机会中有70%来自“微型企业”;在菲律宾,50%以上参加经济活动的人口受雇于微型和小型企业,等等。
(2)增加国内生产总值,促进经济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印度,“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工人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净值和70%的国内收入;墨西哥的微型企业创造了32%的国内生产总值;秘鲁大约49%的国内生产总值、尼日利亚和埃及70%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自以微型企业为主的非正式经济部门。南非建筑业的“微型企业”创造了三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②
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
解决贫困和失业人口再就业问题,是我国在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并通过它来支持、鼓励贫困和失业人口创办“微型企业”,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贫困或失业人口在创办“微型企业”的道路上可以说是荆棘丛丛,充满坎坷。除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属于宏观层次的条件外,从创办企业所必需的各种市场信息的获取、项目的策划、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必要的金融服务与支持等“产前”条件,到项目的实施过程乃至“产后”的产品销售,无一不影响着创业能否取得成功。将上述方面归纳总结起来,制约“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或者说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条件关键在于三个方面:第一,必要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商业服务;第二,必要的金融服务与支持;第三,政府的政策支持。而这三个方面条件的同时具备则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
(一)必要的技术支持平台――“技术(业务)支持和商业服务体系”
贫困或失业人口在创办“微型企业”时,为创办企业所必需的各种市场信息的获取、项目的策划、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等“产前”条件,到项目的实施过程乃至“产后”的产品销售,也无不影响着创业能否取得成功。因此,建立为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商业服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借鉴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们认为,这种体系应由如下两个小的子系统构成。
(1)子系统之一:操作性技能培训体系
导致贫困和失业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这些人员中有相当部分不具备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创办“微型企业”所必需的各种技术或技能所致。因此,要解决贫困和失业问题,必须首先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操作性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我国目前虽然在许多地方都实施了对贫困和失业人口的“再就业培训工程”,但仍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尚没有建立起一种统一的常设机构来全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
施;培训基地的建设不完备: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经费、场地和设备难于落实;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跟不上,等等。
根据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们认为,应当由政府出面建立起一种常设的、专门针对贫困和失业人员进行操作性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如可成立类似于香港特区政府的“职业训练局”的专门机构),下设若干各具特色的培训基地,并由政府负责解决资金、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问题,利用其对贫困和失业人员进行的培训,从而,构建起为创办“微型企业”以及在“微型企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所必需的操作性技能和技术的培训体系。
(2)子系统之二:业务开发和管理知识培训及咨询服务支持体系
为帮助贫困和失业人员创办“微型企业”,必须在上述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他们进行为创办企业所必需的业务开发和管理知识培训,以及进行创业前、创业实施过程中乃至于创业成功后能够顺利开展业务活动的咨询服务。我们关于这种业务开发和管理知识培训及咨询服务支持体系建立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由政府出面组织,依托大专院校或社会中介机构组建起若干个“微型企业培育中心”,通过这些中心对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业务开发和管理知识培训以及进行创业前、创业实施过程中乃至于创业成功后能够顺利开展业务活动的咨询服务。
第二,“微型企业培育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是为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关于市场调查与预测、产品开发、创业计划、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各种经济信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指导、策划和咨询等服务;二是帮助和指导创业人员撰写“创业计划书”、“贷款申请书”等文件,以便与本文下述的“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建立起联系;三是帮助他们与大企业和市场之间建立起沟通和联系,如帮助他们联系大企业将部分业务分包给“微型企业”,帮助“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入市场等。
(二)必要的金融支持平台――“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
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在对2434家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显示,有近4%的民营企业的流动资金部分来自高利贷,其中有近1%企业流动资金中25%以上是靠高利贷筹措的。据了解,高利贷利息正常为年息18%~25%,即1万元的利息为1800元至2500元。而统计局企业调查队队长宋跃征表示,尽管企业融资问题已经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融资难仍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首先,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其次,民营企业资金的需求额度一般较小,而且频率多、随机性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复杂程度,也增加了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债务跟踪监管的难度。另外,民营企业大多创业时间不长,缺乏历史信用记录,存在着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现象,往往缺乏各种反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具体信息,银行对其信用度评估相应不高,从而使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求持慎重的态度。因此,建立起“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是扶持我国“微型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是指为那些被排除在正规金融市场以外的贫困或失业人口创办“微型企业”所提供的以贷款为主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其目的是为贫困或失业人口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金融帮助。
我国目前虽然也有部分商业银行开设有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支持的金融业务,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鉴于贷款安全方面的考虑,银行不愿意大规模地向贫困或失业人口提供贷款;没有形成专门向贫困或失业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创业贷款支持服务的、完备的制度化体系;没有建立起专门向贫困或失业人口提供系统金融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因此,借鉴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经验,建立起我国专门向“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的“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是解决贫困和再就业问题的需要。
根据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国建立“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应当是:
(1)政府从财政支出中拨出专款以及从其他渠道筹集部分资金,成立专门支持创办和发展“微型企业”的“微型金融机构”,并且该机构应当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由该机构向创办“微型企业”提供必需的资金贷款支持。
(2)该机构提供的贷款只能用于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贫困或失业人口提供小额的用于创业的资金贷款支持以及相应的金融服务。并且,为了保证提供的资金贷款能够真正用于贫困或失业人口的创业活动,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应当由该机构在政府认定的基础上再次独立地对申请贷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独立的调查,以保证资金贷款能够真正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
(3)由于该机构是一个政府成立的非营利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因此,所提供的贷款应当是优惠贷款或由政府财政贴息的贷款,如果有必要收取一定数量的贷款利息,也应当仅仅以保证必要的经营管理成本为限。
(4)为了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贷款偿还率),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如:实行“会员制度;在正式成为会员前必须参加由该金融机构组织的,其内容包括贷款资金运作方式、企业管理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并且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会员”;实行“会员小组集体担保”制度;等。
(三)必要的政府支持平台――“政府政策支持体系”
政府在支持贫困和失业人员创办“微型企业”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应当通过政府制订一系列有利于“微型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政策,创造一种有利于“微型企业”的社会经济环境而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微型企业”综合培育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支持平台。我们认为,政府在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制订有关政策并由政府主导,建立起培育“微型企业”发展所必需的技术支持平台――“技术(业务)支持和商业服务体系”和必需的金融支持平台――“微型金融服务与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