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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31 1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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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0〕56号)要求,2020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0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第2篇

1.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天然气在我国的产业化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灵魂,诸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表象,没有细化到每个岗位,“一岗双责”沦为空谈。事实上,在天然气的生产过程中,十分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者必须要对工人的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财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较为彻底的贯彻落实。

1.2安全文化建设不系统

企业应通过安全观念以及安全意识的倡导,促使工人建立起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并通过安全教育使工人了解安全知识与技能,在生产实践中熟练运用。经过调查分析,大部分天然气生产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上仅仅停留在制定理念、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口号标语,组织简单的安全活动的层面,对系统化安全文化的建设缺乏认识,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忽略了需求分析、方案构建、量化管理及长远目标等重要环节,达不到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3安全设备设施不达标

在系统化安全管理中,安全设备设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有效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防范事故、控制事故扩大、事后救援三个事故发展过程中,能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目前引起设备设施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很多天然气生产的工艺设备设施还没有达到成熟的国产化配套,进口设备设施在日常维护保养和出现故障时返修或更换极为不便;二是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巡检、测试重视不够,安全设备设施处于非正常工况;三是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缩减在安全设备设施方面的经费投入,甚至导致其质量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会对安全生产造成很大的隐患。

1.4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

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来说,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72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普通岗位人员每年还要接受20学时的再培训。除这两类人员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大多企业忽略了使用安全培训效果评估手段,想要使得工人形成全面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习惯,需要经过一个反馈的过程,通过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在生产实践中对相关知识的应用得到反馈,认识到安全知识的意义,从而将这些知识内化成自己的意识和行为。

2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构建

2.1安全管理模式分析

在我国的相关企业中,安全管理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模式:事后安全管理是最传统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较为原始,能够发挥的防范作用很小;对象安全管理主要针对某一事故进行工作总结,再继续开展接下来的安全工作,它缺乏一定的全面性,无法做到面面俱到的管理;过程安全管理是一种基于对生产过程的深入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事前的防范,尽管有效,但无法形成系统的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则是一种全面优化的模式,这种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并且有一套科学的防范管理体系,能够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2.2安全管理模式的结构

总体来讲,可以将安全管理工作划分为七个不同的环节,其中不仅包括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工程技术,还应当将安全规划以及安全文化囊括在内,除此之外还有风险控制和组织管理。这七个环节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并列关系,而是相互重叠的交集关系。每个环节都遵循“P-D-C-A”循环,而且每个环节在循环过程中的某一步骤极有可能包含另一个环节。比如,风险控制在“P”步骤一定涵盖了安全教育计划、安全设备设施监测(工程技术)计划等。另外,各环节的“P-D-C-A”步骤也可细分成更小的“P-D-C-A”,比如安全规划的“D”步骤一定涵盖了安全目标管理,目标的分解和考核本身就可作为一个完整的“P-D-C-A”循环来管理。

2.3完善天然气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相关措施

2.3.1通过实践检验优化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保障安全管理工作长期有效开展的硬性标准,制度的建立不能脱离生产实际,也不能与企业的组织结构相违。目前,可以通过实践检验制度的有效性:通过量化的考核指标优化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通过分析隐患动态对容易出现事故的环节进行标注,加强该环节的制度措施;通过及时获取和评价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制度文件,确保其合规性等。

2.3.2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由几个基础部分组成:安全承诺、生产行为及程序标准、安全奖惩机制、安全信息交流、员工参与、科学的评估标准与审核机制等。为了提高员工对安全的积极参与,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轨迹应该采用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逻辑思维开展,比如:企业可号召员工积极查找生产中的隐患,分析其导致事故的可能性,也可先模拟事故,再引导员工探索事故发生的原因等。

2.3.3通过专项管理盯防安全设备设施。

安全设备设施的重要性极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安全预警的作用。因此,企业应该建立起对安全设备设施的专项管理,从部门到人员,再到工作流程,结合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设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维修和养护。

2.3.4通过资源整合互动强化安全培训。

目前大部分企业采用内外部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在这个阶段应该开始着手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讲师培养计划,召集相关专业人员编制和完善培训教材。作为产业链的一部分,企业可积极与关联单位交流互动,分享培训成果,或共同建立信息化的培训平台,实现资源整合。此外,内部开展培训要理论和实操相结合,提高员工的互动意识。

3结语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月10--月20日)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月21日一2012牟月31日)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1日--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10前报市农牧局。市农牧局汇总整理形成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农牧厅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