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0 13:50: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管理人员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安全监督;转型;创新;监督方法
一、转变观念,创薪思维方式
1.由“巡游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变
以广州市为例,由于工程项目多、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据初步统计,工程项目监督频率目前平均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的水平,甚至有的项目监督频率为“超过6个月检查一次”。对工程项目而言,这种监督方式就像“巡游”,巡游过后必然形成很长一段“监管空白期”,监督效率必然低下。因此,必须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改进监督方式,缩小“监管空白期”,实现常态化监督。
2.由“单向执法型”向“双向互动型”转变
目前,各地的监督检查都是“单向执法型”,即由监督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抽查、排查隐患,实施处罚;而企业方面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检查”状态,监督工作效率极低。
因此,监督检查必须向“双向互动型”转变,即在现有“单向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指导服务和交流沟通。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帮助施工企业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监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落实“监理报告制度”,总监向监督员及时报告项目上的安全动态,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监管优势和“协防”作用。
3.强化对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督执法,让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平时能够有所作为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监督执法人员不是企业的安全员。因此,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实体隐患排查(抽查)工作,同时,更应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执法,督促并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到岗履职,改变当前这种“监管部门着急、企业无动于衷,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隐患,项目安全员、监理人员平时无所事事”的局面。
4.强化“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
主要是督促企业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注重事前预防和对隐患的过程动态控制。
二、改进监督方式,现场执法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
1.除了传统的现场监督检查方式外,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微信、视频监控、云技术等实现远程监控,一方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震慑企业,促进企业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2.远程监控方式可采用集中监控(由专人通过“监控中心”实现)与分散互动监控(由监督员通过个人电脑或专用手持设备与工地“互动”方式,实现对各自分片监管项目的远程实时监控)。
3.远程监控对象、内容
(1)集中监控:项目部“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三级教育、平安卡培训(考试)活动情况;大门口值班情况;泥头车出入登记、冲洗、装载情况;塔吊、电梯等重点部位安全监控等。
(2)分散互动监控:安全实体抽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塔吊安拆、顶升加节,电梯设备安拆,防护棚搭设等危险作业时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实时监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点名);“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等。
三、改进监督模式。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
两手抓:对外,抓施工安全责任主体(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内,抓安监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规范监督行为,提高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1.日常监督实行组长负责下的专业分工与主监员责任包干模式。按照“事事有人管”原则,落实监督组内部岗位分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强化监督责任,制定和完善《监督工作规范》,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2.层级监督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督查”与“安监机构巡查”相结合模式,形成“管理链”,环环相扣,促进各级安监机构加强内部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漏洞。
3.检查方式采取“飞行检查”,在不预先告知企业的情况下,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
4.探索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形成“互动长效机制”。
(1)监督员与施工现场的监理、安全员之间建立“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的作用。
①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库。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理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一个安全员同时兼多个项目”的现象,强化责任意识。②监督员与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结对子”或建立微信群,加强平时的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把监督员打造成执法者、指导员、联络员、工地安全管理的“上级领导”,监督员要学会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派活、下达指令,搞好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安全员和监理的现场管理优势,把监理和安全员打造成为监督员的情报员、助理,把他们的工作当成监督员工作的延续,改变以往那种现场检查时监督员给企业当安全员,几个月才去工地检查一次,然后长时间不管的状态。
(2)建立安全报告制度。
①安全员、总监每周向对口监督员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点将安全教育、平安卡、工人招聘动态、特种作业人员动态信息、劳务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危险作业施工等动态信息纳入报告内容,以利于监督员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加强比对、核查,大幅提高监督执法效率。②安监机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管项目的安全状况和监督执法情况,为上级部门实施内部巡查、督查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5.工程项目实行“分类差别化”管理。
制定监督计划时,要根据项目类别、难易程度、不同施工阶段、企业管理水平等,实行“分类差别化”监管。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突出监督重点。
(1)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有效性。一方面,对重大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屡教不改者”(即指出隐患和问题后不积极整改、不认真履职),要严格执法,绝不手软,例如:检查安全教育、交底时,发现问题要执法“零容忍”;另一方面,执法要务实,严格执法,但不等于见到隐患就开罚单,不能把执法权作为要挟企业的手段,施工都是动态的,任何工地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属于正常现象(特殊隐患除外),只要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就好。应该给企业一次整改的机会,监督员应该及时跟进,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杜绝执法文书要么不发,要么乱发的现象。
(2)抓重点环节: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文明施工、泥头车管理、消防安全等。
(3)抓重点对象:重点项目,要抓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重点人员,要抓一线工人(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监理(配备、到岗、履职)等。
(4)抓重点时节:重大节假日、台风多雨季节、重大活动期等。
7.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质量定期考评与内部责任追查制度》,开展事故工地内部责任倒查,强化监督责任,促进廉洁执法。
四、效果预测
监督员和项目部人员都有了新的任务和压力,大部分人会去主动多做点事情,去认真履职,才能做到有事情相互沟通汇报,使监督工作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08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州民政系统内立即开展了消防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全局各机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十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例会、文体活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年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抓好福利机构的老人、儿童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各敬老院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等,应着重进行排查整改,增添防范措施。
5、多年来,我局要求各县民政局对烈士陵园消防隐患高度重视,特别在清明节、春节等时期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防范,未发生任何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二是个别烈士陵园杂草灌木等可燃物较多,大部分陵园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匮乏,火灾隐患较大。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缺少防火提示标语。
四、整改措施
一是各要求各县民政局要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城东新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完成此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2016年“五一”节前特成立项目建设安全排查工作组,统筹协调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6日将对城东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各项目具体排查的时间安排详后附表)。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将整改的结果于2016年5月1日前书面报城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检查内容
1.防汛、防火、防坍塌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及防护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节日期间及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带班值班领导,是否落实“五一”节及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是否清楚知道值班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讲实效、重落实”。
*年4月15日上午,镇政府镇长*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镇安委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县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别听取了公安派出所、供电所及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等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通报了*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
*年,在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年1—3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相关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个别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等,会议通报了4月10日晚,宝发综合加工厂发生死亡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重视,加强督促,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会议: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要经常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实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建安全稳定和谐大洛。
三、会议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范围的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宣传培训。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特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意识;各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
2、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在思想上
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参照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年初我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与各村委会、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了明确责任、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真正使责任落到实处。
3、要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⑴要从政府、企业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坚决杜绝新的隐患产生,企业要全面排查隐患,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政府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健全和完善季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相关部门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三个要求:一是隐患排查认真仔细,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隐患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的分级管理机制,巩固隐患治理成果。
⑵加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⑶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呈现二个特点:一是“五一”就要来临,二是春夏季节多雨进入汛期容易出现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这些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下阶段要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①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消除安全整治坚决关闭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坚决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②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④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监控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重视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保证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
4、强化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一、制度管理不健全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某单位在接受上级财务检查时被查出:单位账面银行存款余额为89.88万元,经银行实地对账,银行账面余额只有0.88万元,相差89万元。经查,该单位出纳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挪用资金购买游戏装备,检查人员对出纳和会计账薄核对发现,会计账未及时登记核对长达半年之久,网银U盾全部由出纳一人保管,半年内该出纳分别多次利用网银支付购买游戏装备等,最后家属到处借钱补上了漏洞,但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破坏性影响,同时当事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除了当事人毫无法制意识外,会计不履职、网银管理职权不清,不落实管理制度都是被忽视了的关键环节,那下面我们就主要从制度建设方面来看一看作为出纳和会计会面对怎样的内险,应该做些什么: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的风险
(1)资金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不清晰。导致资金管理管理制度不清晰,无章可循,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职责范围,整个资金安全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引导发风险。(2)资金安全管理岗位分工不合理。导致岗位设置分工不合理,导致职责不明晰,工作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甚至出现一人兼任多个不相容岗位的情况。(3)财务印鉴管理不善,不认真落实盘点管理。导致缺乏制度或者不将制度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会造成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行为的发生而导致资金损失。(4)工作交接管理可有可无不重视。导致工作交换程序不清晰,容易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楚,相互推责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
会计的职责:负责经费开支的审核把关,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所有需在本单位办理结算手续的票据,会计必须首先审核,再按财务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定期分析、反映经费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每半年对经费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写出书面材料向党委汇报,负责起草有关经费请示报告;负责会计凭证、报表、账簿、上级批件、请示、报告等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办理到期财务档案销毁手续;严格票据使用规定,负责票据的请领、分发、登记以及票据存根的核对、回收、保管工作;保管好会计印章。出纳人员职责:负责到银行取款、送款和库存现金的清点保管,负责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款单、汇票等传票的签发、接收、保管,对所管资金的安全负责;负责出纳账的记载、结账、核对、保管及银行存款的清理、核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合法有效,手续要齐全,记账要及时,入账要规范,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和现金与实际要一致,按月与会计和银行核对账目,清点库存现金,月末编制库存现金清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熟悉现行财务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武警消防部队资金安全管理规定》,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签发日期、用途、金额(金额不详的注明限额)等内容,不得预先填写支票密码,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借用支票在5日内收回并及时结清账目;不得用白条或单据顶替库存现金,严禁私自外借公款和挪用现金;提取现金时,必须填写“提取现金审批单”,经会计审核签字,经批准后,方可从银行提取现金;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手续必须齐全,收款要开给收据,付款要有凭证,报销和收款时,要在相应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或“银行收、付讫”戳章,由于工作不细而收取的假钞,责任自负;负责办理、核对和清理各类预借款。
(三)印鉴管理
(1)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财务印鉴章须指定专人保管。(2)指定财务印鉴章管理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同一账户的银行支票和预留印鉴,或同时保管同一账户的两枚以上(含两枚)银行预留印鉴;个人名章为银行预留印鉴之一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时,应在工作变动内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更换手续。银行预留印鉴的更换必须按审批权限审批同意;未经审批的经济业务,不得加盖印鉴;印鉴保管人临时交接印鉴时,需填写印鉴交接记录,印鉴交接时需有监交人在场进行监交,并编制<交接单>,由交接双方与监交人签字确认;财务印鉴章管理人员应建立<印鉴章使用台账>对印鉴账的使用进行登记。
(四)工作交接管理
当后勤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安排新老岗位人员进行交接,移交工作要点如下:现金、有价证券要与账簿进行核对,如发生账实不符,移交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单据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完整无误,如有遗漏,短缺,移交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做到对账单、银行日记账核对相符,有未达账款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印章移交时,移交人应带领接交人到各银行办理印章更换及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衔接,帮助接交人熟悉银行环境及人员;各种债权债务账户余额应与往来单位和个人核对清楚;工作交接过程中,移交人员有责任解答接替人员对有关交接事项提出的质疑,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故推延不移交;移交后,如发现原经办业务有违法违规等问题,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临时性移交双方应在《工作移交清册》或《移交清单》签字确认。会计出纳人员移交工作均应编制《工作移交清册》或《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备查。
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防控措施
(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不重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为可有可无。导致与资金管理活动相关档案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资料遗失、档案不全、信息外泄等风险。
(二)防控措施
主要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年初,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和剖解存在不足,及时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与各条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22份、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22份,街道办事处马雪峰主任与5位分管副主任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条块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583份、消防安全告知责任方(出租人)296份、承租经营方750份、食品药品安全告知承诺书420份,发放区安全生产告知书297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监管对象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深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上半年先后3次在班子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有效确保了各条线、部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审和告知工作,督促指导新进企业落实好各项前置工作,第一时间确保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17次,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2次,安全工作例会4次,“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次。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层队伍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等会议5次,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精神等各类专题会议4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参加5次,分管领导全部参加。及时印发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19种750余份,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管检查,确保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网上填报工作。累计督促企业完成网上注册315家,隐患填报1025家次,发现隐患971条、完成整改969条,累计投入整改经费51万余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办共检查、复查企业单位54家78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4份,发现一般隐患123条、整改隐患123条,责令立即改正47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开具复查意见书22份,相关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①开展“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5月11日,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相关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社区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讲评了各区域推进落实情况,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丁主任及各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文博公司龙山路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该区域住户已基本清理完毕,室内外违章格档及房屋门窗正在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可全部完成人员清理和房间拆除工作;其他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预计6月份可完成验收结案工作。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先后组织专项检查40多次,检查有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5家,查处超量存放、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17次,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5个,3月初,对全街道11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回收了销售许可证件,对4家长期经销户逐一进行了上门告知,进一步规范其储存和销售行为。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普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普查表格和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目前,企业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企业有5家。④开展汽车4S店、汽车修理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完成10家单位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⑤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燃气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气供应点和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安监办对10个民用燃气供应点进行了普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由社区负责,结合商贸企业底数调查,下发“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300份,收回回执288份。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各商、住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6月将完成全街道所有商、住及生产企业电梯基础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重点督促涉及危害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今年已完成新增申报备案企业13家、累计41家。⑧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查处非法“三合一”场所3处,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四)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上报区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兴源钢结构1台行车),街道发文确定本级挂牌督办企业5家(特种设备单位3个、较大火灾隐患场所1个、“三合一”场所1个),目前,已有4家单位完成整改,预计6月份可全部完成摘牌销号。
(五)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上报2013年拟达标企业30家,组织企业自评员参加市级培训,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告知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意见”100份,完成走访规模企业30家,逐一和企业老板进行了告知和相关政策宣传。重点督促已启动的20家企业,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合咨询公司快速推进创建工作。与未启动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基本确定启动时间。对2家自行组织创建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华意德恒温和华盛印刷),先行开展软件建设。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①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普查工作。由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贸企业、商旅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调查。截止3月25日,共完成统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7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832个,相关核对和录入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为更新监管数据库,摸清培训底数打好基础。②开展社区安全工作座谈。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次序,逐一对社区主任、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座谈,研究解决各社区在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③组织4个社区(桃源、梁溪、荣巷、新峰)和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恒源模塑)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区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④街道召开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专题会议,印发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部署9个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指导今年上报区级示范的2个社区(荣巷、新峰)开展创建工作。⑤现场指导恒源模塑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⑥按照4月份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履职报告的上报工作。⑦组织全体安监办人员及相关社区安全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区消防大队给街道配备专职消防协管员1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收集整理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重点企业单位信息;完善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简介及照片);设置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的类别,并制定具体内容;录入维护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并报消防机构备案;录入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入驻情况、单位毗邻情况、消防设施、图纸信息、单位危险品等建档工作;开展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报告备案(包括人员备案、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备案、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水平
(一)结合检查进行宣教。始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容作为检查台帐资料的主要课目,不失时机地在受检企业中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责任、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着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结合会议进行宣教。结合社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别在青龙山、勤新等工业集中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4次,234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共45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荣巷社区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社区50多位居民代表和辖区内工、商企业法人代表约40余人参加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1次,参训企业215家,另有60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②组织开展行车操作工培训1次,参训人员71人;③组织危化品从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员及保管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期,共计51人参加了培训。④组织企业安全员任职资格复(新)训班一期,参训单位107家。⑤组织消防安全补学补训22家,今年共完成组训339家,重点防火单位参训率100%。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街道、社区组织指导17家消防重点企业和场所开展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组织开展其他宣传活动。①各社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分别组织居民小区开展以消防及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人数380多人;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补充通知要求,街道拟发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社区及相关条线部门工作任务。③组织开展标准化咨询公司送安全文化活动。3家咨询公司共完成征订各类宣传挂图145份、1160幅,目前正在各标准化创建企业中张贴和悬挂。④制作各类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供各社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展示。
四、加强专项整治,消除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印发《2013年区生产(仓储)租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治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54份,检查监管单位367家(处),较好地摸清了各条线监管对象底数,及时消除和解决了各类事故隐患。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从2月初开始,街道先后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街道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对新年度首批确定的6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相关隐患除2家仍在整改之中外,其他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已着手办理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和结案工作。
(三)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12家常压热水锅炉(茶炉)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监局关于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隐患能够立即排除。
(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处理和解决燃气供应、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举报案件5个,查处商业“三合一”场所3家。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安全情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6月份以后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高温中暑、台风、雷击、淹亡、触电、燃气泄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季节性伤害事故发生机率增大,企业忙于生产、疏于安全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有所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纵观上半年安全情势,表面上看来基本稳定,但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厂中厂”等“边缘地带”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高层建筑和商业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水平低下,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足。三是建筑、拆迁任务还很重,安全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无证作坊此消彼长,监管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六是监管队伍力量配备、工作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夏百安活动”和国庆节日等重要活动期间、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之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促使主体单位正确履行安全主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企业本质安全。街道、社区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确保重点监控全覆盖。继续重点实施好“厂中厂”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达效。狠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的督促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做好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对2个已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实施整改和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11.9消防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各召开工作例会之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20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高层住宅小区完成相关应急救援演练。安监办计划下基层举办4期安全义务宣讲会,确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
总的目标: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镇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要深刻汲取建去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对建筑设施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重点岗位人员值班,人员培训上岗以及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强化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合成氨、氯碱、氯酸钾等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爆破技术再培训,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体系,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建筑工程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注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XX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企业级别评定后的分类知道工作。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D级企业,区政府予以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镇政府将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抓好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镇“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村属地管理对象,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同时通过这些工作开展成效来检验“一岗双责”落实的程度,通过不断互动,寻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来进一步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三、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根据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三)是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
要在20XX年区安监机构队伍基本配备到位的基础上,镇安监机构建设有新进展,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居)安监队伍机构,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居)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镇、村(居)二级安全监管网络。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市消防条例》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防火委员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在各镇、街道的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道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
(二)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区消防支队派驻消防监督员参加消防工作。站长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常务副站长由消防监督员担任,副站长由各镇、街道安全科长、属地派出所主管副所长担任,安全科等部门安排2至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合消防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站的汇报,指导其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
各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为村(居)民消防工作自治组织,由村(居)委会主任牵头,负责本区域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及自防自救等工作。
三、明确职责
(一)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的消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消防规划或方案。
3.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6.对辖区内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消防规划、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
7.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村(居)委员会防火安全小组工作职责。
1.在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村(居)民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5.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6.定期向所属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消防监督员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2.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健全基层防火组织,实名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开展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进行监督。
4.负责对辖区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会同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长指导、考核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6.协调日常消防执法工作,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后,配合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7.对辖区内公共安全重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
8.完成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工作会议,总结消防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可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本月重点工作。每次会议应有记录,会议研究事项由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大院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督办。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在每年“11.9”消防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年对村、社区、辖区重要单位和场所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各镇、街道集市、文化活动等机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宣传节目;督促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2块固定安全宣传栏(牌),每季度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四)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考核内容,对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并严格考核。
(五)建立三类基础台账。
1.建立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内容为:辖区基本情况,包括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工作例会情况;消防工作考核情况;与辖区单位和村(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名册;专(兼)职消防队基本情况名册等。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档案。主要内容为: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台账;派出所列管重要单位名册、派出所列管一般单位名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阶段汇报、总结等。
3.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主要内容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影像、图片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应完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加强对消防工作站的指导;加强对村(居)委会防火安全小组的业务指导,促使其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联合监管。
各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形成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一、具体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同时,要求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依法依规成立安全机构,配齐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分别与各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砼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企业、燃气营运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为着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新《安全生产法》印制成册,以发放宣传小册子、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对从事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新法解读。新法实施以来,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班,受训人员300人。三是抓好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督促落实“班前安全喊话”、鼓励安全隐患举报等具体措施,从工作细节抓好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工作外,强化了重大节假日前、事故高发时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外墙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特种设备、深基坑防护、临时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全县41个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单位,43辆公交及3个泵站运行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2次,专项检查3次,暗访4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勘验10次,进行项目阶段性安全评价30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停工通知书20余份。排查安全标识不齐全、防护设施缺乏、施工操作不规范、设备检查记录不齐全等安全事故隐患36处。
(四)加强预防,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预案,配套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强化专、兼职安全救援人员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应急抢险力量、装备(人员、机具、消防设施、备用物质等)齐全、充足到位,通讯快捷畅通,24小时待命,一旦遇到险情,迅速出动,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县41处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企业及公交、泵站均有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管。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对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集中监控、分散处置、全面监管。三是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我局收集全县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建立手机联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极端恶劣天气通过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三是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15年一季度,我局组织县燃气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正确处置能力,验证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总结了经验,增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五)严格许可制度,做好安全评价
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严格执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项目安全报监、安全设施“三同时”方案、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等审查制度,提高了安全生产评估科学水平。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各建筑企业新办、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了企业监管与项目监管并重的审批制度。对新办证企业,严格检查了企业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设施、经费是否投入到位,以及是否具备新《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对证件延期或变更的企业,除了审查企业所报资料外,还对企业所承建项目进行了抽查,只有在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的前提下才允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或变更。目前共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10家。
(六)强化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了3名专业建设执法人员。与旧法相比,新法进一步加重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县建设监察大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3个项目予以警告,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0人次予以教育;立案查处违法分包项目一个,处以罚金人民币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执法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学校等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报监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法介入,监控手段无法实施,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差。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安全工作履职较差。一些建设项目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存在规避监管、敷衍了事现象。
三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企业安全教育方式老套,往往走过场、搞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
四是民用燃气和城市公交等公共领域安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镇乡对燃气安全经营和用户使用的责任不够明确、宣传教育开展不深入,燃气安全设施设备与技术改造、民用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投入不够。部分城市公交存在招手即停现象,出租车、客运班车、私家车等占用公交站台现象突出,公交运营和上下客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承诺和动态管理计分制度,实现安全监督的程序性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严管重罚。
二是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签订标准化工地建设责任书,强化考核监督,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巡查、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并与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不良记录平台对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我谨代表三官寺镇党委、政府和全镇人民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指导及验收“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基础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之一。我镇为了把创建工作搞好做了相应的安排和部署,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官寺镇地处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西北部,涟水河畔,总面积124.87平方公里,辖29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4万人。各类厂矿企业学校60余家,其中非煤矿山3个,规模工业企业3家,小型工业企业1家,加工企业4家,农业企业7家,服饰企业2家,加油站6个,中小学校16所,幼儿园13所,歌厅19家,网吧8家,农贸市场1个,水上交通渡口5个。镇域内业态齐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自2011年起,我镇开始着力于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于2013年创建成功,在此基础上,2015年我镇开始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三年以来,我镇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机制体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监管执法,落实措施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二、创建措施
(一)领导重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任主任,分管常务副镇长任常务副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党委书记、镇长经常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部署协调,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各班子成员均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责任,深入村、组、企业,现场办公解决重大问题,有力推动了全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2.保障落实物质条件。我镇成立了安监站,由常务副镇长任安监站长,设专职常务副站长一名,专职安监员2名,兼职安监员1名。配备配置了办公场所、办公用品、执法电脑和各种必须器材,并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中对安全生产经费予以专门调拨。各单位、村、组及各企业都配有专职的安全员,对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我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了岗位津贴,工作好的年终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安委会议事制度、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告统计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涉险事故处置制度、建立有关机构和村(居)委会参加的取缔关闭无证照企业的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
(二)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镇政府分别与19个村(社区)、21个部门站所、14家重点企业、4个加油站、29家烟花爆竹店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共计87份;随后,各村(社区)也和村居民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企业也与员工签订相应的承诺书。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印发了对站办所、村、企业的《三官寺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定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履职情况同年终考核考评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对于确因工作失职失责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上,我镇从镇到单位到村组到企业,建立了200多人的安全生产三层管理体制,奖罚到个人,做到了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3.完善隐患整治督办机制。镇安委会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在安委会全会上发出专项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在全镇予以通报,并按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时处置到位。
(三)提升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1.创新方式搞好全方位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利用平安创建活动,召开全镇所有村组的“户主会”,对全镇1万多户主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平安家庭的评选,使安全生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80台次,在全镇各村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特别制作了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消防、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用电、校园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宣传主题,充分运用电视、宣传手册、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启动仪式、宣传咨询日、企业和学校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自2016年来,我镇累计投入安全生产宣传经费近30万元。共印发了2万余份宣传单、4万本宣传手册、张贴了宣传标语4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制作户外不锈钢宣传牌200块。
3.加大培训力度。我镇每年下大力度提高安监员素质,三年来组织安监站工作人员参加市、县培训10次,培训结业6人,安监工作业务水平总体上升;每年至少1次有针对性的组织村、组安全生产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综合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日常监管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对镇直单位、企业主以及本镇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开展至少1次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对特种操作人员及企业的特殊人员,每年培训至少1次。另外,我镇不定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邀请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专家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现场讲课。
(四)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严格实行“一单五制”。镇安委会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五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清零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2.积极开展“强制法防事故”行动。活动成立了以彭光宇书记为顾问,张宏镇长为组长的领导班子;由常务副镇长谭铁权对镇村干部、企业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了5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园车、建筑施工、食品、道路交通”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3.严罚重复安全隐患。对排查的重复隐患及习惯性违章,发出专项通报,对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处罚,增强企业及管理人员责任心。
4.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派出所、电力、司法、国土、工商、安监、规建、执法中队、水利、林业、村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8个方面,分成8个检查小组,对各个行业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交办,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典型创建,实现本质安全。
1.全面推行示范村创建。我镇规范村级制度及工作流程,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激励约束、充分调动村抓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三官寺社区、观元村、松柏桥村等树立的示范村引领,2018年全镇1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全覆盖。
2.全面推行示范学校创建。我镇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校校车等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实行中心校巡查与学校自查相结合检查制度。通过领导带队检查、中心校巡查、学校自检自查,树立了三官寺镇中心小学、兆托中小学等多个创建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有效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镇印发了《三官寺镇2018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所有工贸企业的培训会议,要求各企业主对单自查并整改落实。树立了湘潭凤舞九天鞋业有限公司、湖南百舌鸟鞋业有限公司等两个典型示范企业。
(六)打非治违,确保镇域平安。
1.多措并举,开展摸底排查。一是广泛发动村级信息员进行摸排,三年来全镇各村共摸排出各类非法违法近40处。二是安监站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摸排,三年共发现复核非法经营柴、汽油点3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60多处。三是创建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交流群,及时反馈收集镇域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及非法违规行为,三年来共摸排非法违法28处,整改取缔28处。
2.严格执法,确保有证经营。建立了一企一档工作机制。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取缔.春节、清明等期间关闭取缔非法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60余处,收缴并销毁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1000余公斤。
3.取缔非法营运,确保校车园车安全。对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校车载学生和校车超载现象,组织交警队、交管站、交安办等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扣车、吊销牌照。高度重视校车园车安全,每月由镇分管校园安全领导宣委赵祥带队例行检查。三年来,共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学生10余起和校车超载9起,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4.落实“一单五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三年来,投入200余万元拆除镇域内危桥4座;关闭退出湘潭县高山石膏矿、湘潭县观山采石场等2家非煤矿山;整治石门村山体滑坡重大安全隐患1处,整改交通安全隐患35处,建筑领域安全隐患32处,消防安全隐患24处,其他各类日常安全隐患549处,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5.结合环保督查,联合执法“打非治违”。三年来,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50余次,联合派出所、国土所、执法中队、食药工商质监所、交管站、林业站、规建站、文体广电站等单位近350人次。2016年,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1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上户360台,年审126台,考驾照112个;开展治超行动,累计检查车辆328台,处罚32台车;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取缔非法加油点3处,治安拘留3人,没收柴油1吨多、汽油200余升;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36家,查处超量储存户1家;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家、加油站1家;取缔非法液化气网点2个;配合县文化局、消防中队、市监局关停非法歌厅2处,关闭非法砂石场4座。
三、工作成效
在未开展创建示范乡镇前,我镇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与非法违法。在2015年,我们开始提出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于2016年提出了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里全镇零死亡和无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于监管严明,整治到位,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式进一步好转,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湘潭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7年我镇被湘潭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我们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经验概括起来,是四句话,十二个字:重配置、抓宣传、常治理、严追究。
重配置:。一是人员配置,我镇安监站下辖3名编制人员1名兼职人员,负责抓安全生产工作,站长为有10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正科级常务副镇长,常务副站长为有着多年执法履历的乡镇执法干部。二是办公条件配置,安监站配有办公室2间近60平米,办公电脑1台、打印机1台、执法电脑1台、执法打印机1台,相机、电话、应急器材一应俱全。
抓宣传:一年多次大宣传,与民调工作、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印发资料发放到户,做到家家有。
常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力求最短的时间内排除隐患,治理到位。
严追究:明确责任的隐患又发生了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管是谁都要追责到底,我们在安委会全会上、镇村干部大会上对处置安全隐患及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展开了严厉的批评和通报。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委会主任要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
(三)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二、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类企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三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有条件的镇、街整体达标。对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审、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治,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八)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劳动车辆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资格准入,禁止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运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变道、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认真开展道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铁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继续强化铁路、农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推进校车安装GPS,做到动态监控在线率100%。
(九)加强消防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
(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快城区高风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十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落实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突出抓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铲装作业,加强高阶、高陡坡、排水设施的整治及对火工材料的储存、使用和管理。
(十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持续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十三)加强渔业生产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推行60马力以上渔船公司化、协会化安全管理模式,完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商渔船通讯互联机制和海上搜救联动、奖励补偿机制,推行渔船自动识别、渔港视频监控、渔船管理信息化等系统建设,推行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的作用,力争年底前实现动态监控在线率达100%。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渔船、农用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载货行为,持续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
(十四)强化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安全、液化气安全、渔业生产、职业病防治、学校安全、特种设备、电力、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制。
四、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五)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监管能力等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通牒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基金专项用于工作事故预防,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六)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金安”系统。
(十七)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尾砂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对技术设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十八)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信息平、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江阴工业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调研和前期筹备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设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认真落实事故,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新闻媒体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中小学要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快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镇街创建活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二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重点加强镇、街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镇街、三大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配备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村居、社区安全监管任务可由农村“六大员”和社区服务相关人员承担。
(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