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6:17: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检治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四)市质监局2015年特种设备工作会精神;
(五)区政府安委会2015年工作任务;
(六)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二、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包括:
(一)已获得许可在有效期内尚未抽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电梯生产维保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见附件);
(二)2015年度被举报投诉的单位;
(三)2015年度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充装单位(视情况在发证前、后及评审中进行);
(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相关单位。
三、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
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内容。涉及举报投诉和事故的以举报投诉内容和事故设备为主。
(二)电梯专项监督抽查
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1)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
(2)整治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
具体依据市质检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三)油气输送管道专项督查检查
依据市质检局“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四)燃煤锅炉节能监督检查
依据市质检局“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四、工作任务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本地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按照规定气瓶充装单位抽查100%(含年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5%。
(二)电梯专项监督抽查、油气输送管道专项督查检查和燃煤锅炉节能监督检查按照市质检局的“三大会战”工作方案执行。
五、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本辖区有关单位的监督抽查,并做出相应检查记录,如需区局配合,区局将积极支持。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检查的情况及整改结果报区局(同时报送书面总结及附件二的汇总表)
六、抽查要求
(一)抽查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对特种设备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做出相应检查记录。
(二)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发出监察指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上报区局。
(三)一个单位只抽查一次,不得重复抽查或分项目抽查。
(四)抽查人员应认真履职,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认真检查、不徇私情,保守被抽查企业的商业秘密;
2、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检查工作,保证抽查工作科学、客观、准确;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40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178号)、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质安办〔〕3号)、《关于印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质安办〔〕4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人民政府将在12月10至18日分别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验收。为确保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自查自检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检查表》(附件2)中的检查验收标准,逐一梳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立即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检活动,重点是制度上墙、标语悬挂、软件资料整理、《特别规定》和知晓情况等内容,自查自检工作要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项目,并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促进完善。
二、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县食品企业名单》(附件3)、《小作坊名单汇总表》(附件4),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内食品企业和证照齐全的食品作作坊的建档工作,确保普查建档率达100%,签订食品生产小作坊安全承诺书100%。同时,针对食品企业、证照齐全小作坊在仓储、生产、添加三个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留死角。荆溪镇要加强对26家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自查,督促建立质量电子档案和落实制度、台帐的规范化要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10个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在做好自身迎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确保各专项整治验收过关。
三、严明纪律,确保高效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迎检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如因工作不到位,验收不合格,影响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首先严密部署、统筹安排。按照省、市煤行办的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区煤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对整治检查时间、内容、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通过下发方案提前通知企业,使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及时了解了检查整治的相关要求和需要企业提前准备的各项检查材料,为后续检查整治节约了时间、打下了基础。其次真抓实干、不走过场。整治检查中对照7项检查内容逐项核对相关材料,发现问题,绝不放过。对企业的经营场所、储煤场地、煤炭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等一一进行现场勘验,对达不到要求的,现场要求企业整改,以免整治流于形式。
二、检查整治基本情况
我委检查小组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0日止,对辖区11家煤炭批发、零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通过对照检查企业的租赁协议、验资报告、煤炭经营资格证和企业经营执照等证件等材料,我区11户煤炭经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标准: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并已年检;企业拥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具备基本符合标准的储煤场地;拥有基本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设备、质量检验设备,而且计量、质检人员取得上岗证书。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达到标准,但大部分企业储煤场地、计量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以租赁形式获得。
通过核查企业1-6月的进项和销项税票我区11家企业销售煤炭和纳税比去年同期均得到大幅增长:1-6月累计销量达到18.06万吨,同比增长80.6%,实现税收61.43万元,同比增长75.9%。11家企业大部分销售量在1000吨-40000吨之间,有1家企业销售量甚至达到80000余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煤炭经营企业运行形势整体乐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1、交通运输问题。因交通运输紧张,尤其是跨省运输困难。部分企业因铁道运输问题未能沟通协调好,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经营销售。
2、部分煤矿企业存在参杂使假行为。煤矿企业参杂使假导致部分煤炭经营企业上当受骗,企业经营时断时续,甚至导致企业亏本经营。
3、我区周边县市煤源的卡数较低。因为周边无优质煤源,我区部分企业长期在外寻找优质煤源,这一现状无形中制约了我区煤炭企业销售量的增长。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专项检查。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查处违法案件。结合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一是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是各种地理信息在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三是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三)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出版和服务的企业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组织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12年7月开始,到2010年1月,分四个阶段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10月)。
组织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2年11月-12月)。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整改,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四)总结、迎检阶段(2010年1月)。
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向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做好迎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内注册特种设备总量912台,新增设备281(自2009年1月1日)台,其中,锅炉7台,压力容器58台,起重设备49台,电梯232台。全年共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38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8条,填写巡查记录76份,全年立案案件43起。集中力量检查冷库56家,对38家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已发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一、积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责任体系
一是加大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均进行了有效查处。建立了安全监管责任制,与政府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完善了考核机制,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对特定条件、特定环境中的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整治,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设备安全。
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和要点,建立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一方面负责本职工作,一方面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建立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制度,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与各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安装维修单位签订责任书,对各家企业分解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如设备管理、人员持证、巡查制度、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应急预案、资金投入等要求)。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促进监察工作,服务社会
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们每月、每季度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会和工作会,半年时小结工作过程。会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由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细化安全监察目标,落实任务,有力地保证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察工作能力,上级已下放了特种设备管理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我局做行政审批手续,这较好地调动了县局的积极性,同时为企业办理使用审批手续提供了方便。与检验中心良好的沟通,促进了设备检验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对加强我局安全监察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利用信息化网络,由省机构建立了特种设备管理数据库,与各级安全监察机构逐渐实现数据互动、信息共享。加快了安全监管动态体系建设。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和了解设备的变化情况,增强事故隐患的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全年开展了三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做到事前有方案,工作有落实,实施有督促有检查。
一是冷库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我县有着花卉蔬菜之乡的美名,从事花卉蔬菜经销的企业特别多,为保证花卉蔬菜的新鲜,冷库大量使用制冷用的压力容器。通过前期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监察,基本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通过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指出问题,限期消除隐患,最后督促整改,件件落实。
二是冶金起重设备专项整治,自冶金起重设备新标准颁布后,我局为此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首先普查后,组织执法人员进入到各冶金企业宣传,然后,新标准实施之后,要求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后方可投入使用,监察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联系改造单位,目前已消除隐患,只有云铝一家企业正在改造过程中。
三是锅炉专项整治,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锅炉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适合的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全面普查,对存在较多问题的七甸乡用于生产卤腐的汽水两用小锅炉问题,及时上报政府和市质监局,取得了大力的支持,在上级的指导和督促下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了宣传、人员培训、改造和检验工作。现在最后的检验与改造工作正同时紧张的进行中。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春节、五一、十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
首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县安委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确保设备各环节的安全深入人心,共散发特种设备资料8000余份,张贴海报宣传画200余份,制作展板4块。
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质监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人员参与活动,发放了宣传资料,近3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培训教育方面,通过锅炉整治前阶段中,七甸汽水两小锅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过低,为规范此的情况,取得了市质监局的支持,帮助与省特检院培训站联系,在七甸对农户免费开班培训,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原本计划120人的培训,最后报名参加的就有170人。
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预防
行政执法方面,我局一向以教育为主。在今年的冷库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和冶金起重设备整治工作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次下达指令书,限期整改的情况下,对部分依然未改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立案查处,促进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
六、加强综合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实施定期通报检查情况的工作机制,及时动态的向安委会汇报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积极配合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检查中形成合力,对违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传达了政府部门一心管好安全的坚定决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当前存在的问题
从全年的安全生产情况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一是落实企业责任不够,无证设备、报废设备以及带病设备继续使用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投入少,设备不能按期检验,增加了特种设备的潜在危险性;三是偏僻区域、隐蔽场所、边缘性设备,如小锅炉,个体加工设备的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四是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经费不足。部分企业的锅炉依然存在非法使用、及无证操作等现象。
下一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打算
严格使用登记,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巩固和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灵敏性和有效性。确保在用设备安全运行。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区文明委迎检工作总体部署,为顺利实现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我区争创省示范文明城区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现
对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提升做文章,抓住重点促面上,关注民生惠百姓,创建亮点出精品”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做好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努力实现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测评迎检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加强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管系统测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局测评迎检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城管系统迎检工作,分解各单位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我局迎检工作情况,并上报区及市局有关部门。
三、职责分工
根据城管系统工作实际,测评迎检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执法保障、设施管理三个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各项主要任务的落实。
(一)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做好与我局有关测评项目的文明引导宣传工作,对城管系统测评迎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人好事做好宣传报道,以及组织城管义工及青年团员等志愿开展工作,做好迎检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柳官聪。
(二)执法保障组。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巡查、监督,主要路段无流动摊贩、跨门营业、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停放现象,确保城区市容秩序井然。负责人:皮浪波。
(三)设施管理组。落实市政、园林、市容环卫、燃气等行业设施保障工作,确保管理到位,设施完好。负责人:周忠定。
四、工作步骤
(一)7月上旬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7月10日前,印发《城管系统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宣传发动,根据区文明委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组织本系统落实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二)7月中旬至8月份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做好迎接测评工作。
根据测评标准,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委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及时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局测评迎检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迎检工作圆满成功。
(三)测评结束后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测评迎检工作结束后,对迎检工作进行总结,对迎检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根据文明委统一部署,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进一步巩固迎检工作成果,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紧迫意识,树立长效观念。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所面临的紧迫任务,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要适应新的形势新要求,切实推动创建工作转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阶段,着力在巩固创建成果上下功夫。努力在即将到来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争得主动、再创佳绩。
一、主要任务目标
1、强化生猪产品批批抽检。对我市出栏的生猪和外地进入我市的生猪产品全部实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违禁品(以下简称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坚决杜绝没有经过抽检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
2、强化飞行监督抽检。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批发市场进行独立的飞行抽检。
3、强化畜牧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测呈阳性的样品全部快速进行倒追式调查处理。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全市生猪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全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生猪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行为。
二、具体行动内容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飞行抽检行动和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一)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
1、抽检环节和抽检方法。动物防疫监督站派出检疫人员对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待宰生猪全部进行批批抽检;在养殖环节,重点对销往市外的出栏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猪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对外地进入我市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必须设立自检机构,对进场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抽检,没有自检机构的市场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市场主办方负责。抽检比例:养殖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2%,屠宰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3%,每批最低抽检1头;抽检项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方法:使用速测卡速测。
2、抽检流程与结果处置。在养殖环节,检疫人员对出栏生猪实施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同时,对销往市外的生猪进行批批抽检,抽检合格的填写《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同时让畜主在两联单的“没有添加瘦肉精类违禁品承诺书”上签字。在屠宰环节,驻厂检疫人员在对进厂生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耳标的同时,对所有待宰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填写专门记录。如果被检样品呈阳性,则对该批生猪实行头头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阴性的生猪允许出栏、屠宰,对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生猪,再进行一次速测,对两次检测均呈阳性的生猪,立即对该批生猪进行控制,并向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质监站报告,动物防疫监督站采样送质监站确证,由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认检测和调查处理。
3、建立抽检登记制度。在两个环节均实行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情况登记制度,每次抽检需填写《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见附表2),建立抽检档案。
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3。
(二)飞行抽检行动
我局畜产品质量监测站在做好阳性样品检测确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检测能力,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猪肉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独立的飞行抽检。对飞行抽检呈阳性的样品由动物防疫监督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制定具体飞行抽检方案。
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4。
(三)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由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负责,饲料办、药政科配合。重点案件、跨区域的案件上交市综合执法队调查处理。
具体调查处理方案见附件5。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年6月至8月底,共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7日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检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名单,并进行技术培训;领取并发放《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和《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周报表》,统一编印明白纸和标语;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7日至8月20日)。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科(室、站)要深入一线,加强现场指导和督办。对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建立全市生猪产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项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8月底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监管办、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质监站、药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监管办,组长)、督导检查组(设在饲料办,药政科配合,组长)、监督抽检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组长)、飞行检测组(设在畜产品质量监测站,组长)、行政执法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组长)。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科(室、站)都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精、做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综合协调,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专项整治周报表由动物防疫监督站直接上报市局);饲料办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的监督管理,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制定具体抽检方案,严把抽检关;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的飞行抽检、阳性样品的确证及检测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制定具体的飞行抽检和人员培训方案,并抓好落实;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阳性样品的调查处理与案件移送等,制定具体调查程序和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其它科室要按照统一要求,配合做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将积极向政府申请检测经费,同时加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投入力度,配备调整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水平。
(四)突出重点,充实力量。突出生猪宰前检测环节,动物防疫监督站要逐厂测算工作量和所需人员,现有人员不足的要进行调整和充实。突出执法环节,强化执法力量。动物防疫监督站在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下,全面负责阳性样品的查处工作。
一、总体要求
《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卫生城市(县城)每4年复审一次,由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采取暗访、明查的方式进行。省爱卫会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县城)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规定改进期限;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
这次复审将根据20*年1月新修订《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进行,增加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且有许多指标作了新的调整和提高,难度显著提高。复审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对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河道保洁、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卫生等长效管理情况。此外,还要全面检查近4年卫生城市各项指标的达标及巩固情况,核查4年的档案资料。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巩固和发展省卫生城市成果,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以“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城市”为主题,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高标准通过省卫生城市复审,为明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迎接复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坚持“条条包干,块块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配合块块做好工作,把迎接复审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事来抓,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我市自20*年通过省卫生城市重新确认以来,不断寻找自身薄弱点,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立即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的目标,市爱卫会制订标准,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责任分解和行动,发挥属地管理、块块管理作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各区、街道加大了对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五小”行业卫生管理等几个薄弱部位的巩固工作力度,城市卫生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对照20*年新颁布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我市目前迎接创卫复审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和难点:
(一)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差。
尽管旧城改造在不断进行,但是在城区范围,还有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由于城中村的基础设施与密集的居住人口不匹配,加之管理上缺位,目前绝大多数城中村存在“脏、乱、差”现象。环卫设施不全,公厕不足,没有排污系统,乱搭乱建乱涂,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四害”孳生,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等现象比比皆是。4年前,我市创卫考核城中村卫生不作要求,没有暴露这个突出问题。20*年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增补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共7条,对照新标准,这些城中村几乎无一能够达标。
(二)社区出租屋带来严重卫生问题。
在城市社区尤其是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老社区,业主把没有配套卫生间、没有厨房的车库、车棚、杂物间稍加改造,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带来一系列社区管理问题。如治安问题,乱倒垃圾、厨房污水、粪便问题。不仅破坏了社区卫生面貌我的(四)“五小”行业卫生隐患多,无许可证经营比例仍较高。
“五小”行业餐具、茶具、理发毛巾工具等不消毒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城区背街小巷或城中村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在经营的“五小”摊店仍较多。“五小”行业业主变更频繁,市民质疑消费是否卫生安全,势必影响复审对食品卫生安全项目的评价。
(五)病媒生物控制需要动态管理措施。
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我市除四害4年前已经三项复查达标,这些年来每年在投入上不平衡,从密度监测结果显示波动较大。仅从去年组织的多次明查暗访来看,由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蚊蝇孳生地没有根治,城区下水道没有及时投放灭蚊蚴药物。一些重点行业防控设施不到位,平时又不及时清除孳生物,导致一些区域鼠、蟑螂、蝇密度严重超标。小餐饮店有大量除四害“盲点”。
(六)公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指标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大于90,我市尚未建立正常的投诉渠道和投诉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市统计局的调查结果也未达到90,这次复审专家组通过随机方式对市民调查询问或问卷的形式进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大。而且,这项标准作为10个基本条件之一。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高标准通过复审目标,在目前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并且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达到省卫生城市复审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领导。由于卫生城市是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的前置必备条件之一,要实现“多城同创”目标,必须有卫生城市为最先达标。市委、市政府“多城同创”工作委员会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区也及时作重心转移,市区两级创建办全力以赴抓好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责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各成员部门也要以此调整。
2、按照职责分工,将复审迎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复审迎检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经费投入。根据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复审迎检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顺利通过复审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创卫复审迎检的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复审迎检工作全市动员、人人参与。市、区宣传部门、文明办、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目的意义宣传教育,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宣传贯彻实施“三个**”战略相结合,动员广大市民珍惜省卫生城市成果,依法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参与复审迎检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复审迎检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长时间存在的单位、部门,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结合起来,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复审迎检工作的落实;市、区创建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复审迎检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大专院校要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参与“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活动。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抓好城市卫生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是当前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及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逐条逐项狠抓整治,确保整改项目、重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立面环境洁化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以“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区和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沿街店面内外环境整治,同时,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开展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做到无乱栽乱种、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及各类无证广告。建设部门重点负责主干道的整修和路桥结合处、路叉处道砖破损的修整、主干道两侧沿街建筑出新以及墙壁修补、粉刷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拆除沿街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搭建和遮阳棚,规范灯箱广告、字牌、店牌设置;建设规划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杆线、管线梳理工作;加强对沿街拆迁、建设施工工地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交通、城管部门要开展窗口单位、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所有烟草广告。加强夜间的亮化管理,彰显出城市的面貌。
二是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和#区负责长效管理工作。工商局要继续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城区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做到规范经营主体,落实划行归市,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上市商品质量管理,优化市场环境秩序,完善创建软件资料,开展经常性健康知识教育,推进除四害工作,同时,继续对市场基础设施按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改造,对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控制活禽销售,确保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实施农产品检测,有效控制药物残留超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坚决杜绝场外经营现象。城管局要继续牵头开展流动摊贩与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城区主干道及主要路段无流动摊点、无出摊经营、无占道经营。#区要开展夜市的管理,落实有序设摊,摊主负责保洁,做到“摊移垃圾清”。根据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对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确实需要保留的室外市场,要落实专管人员,实行规范管理,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
三是城市道路及建筑、拆迁工地专项整治。建设部门和#区负总责。要重点清洁和修补污秽及破损的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板,规范各类拆迁、建筑工地管理,督导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管理标准和要求,实行围护作业,文明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设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管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杜绝抛撒滴漏。切实加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四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总负责,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区域、任务、责任乡镇,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八无”: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和旱厕,无乱堆乱放,无散养禽畜,无积水坑塘,无占道经营,无乱涂乱画,无水面漂浮物。
五是背街小巷保洁的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加强对乱堆乱放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工作,清除不卫生死角,进一步落实保洁工作措施。
六是市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由市河道办总牵头,按计划完成市区河道工程建设,改善水质。进一步落实河道保洁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杂船、无渔网(簖、罾),岸坡无垃圾、无废品收存点。
七是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和#区总牵头,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为目标要求,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对硬件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转行或予以取缔。
八是暴露垃圾专项整治。#区及开发区要全面清除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种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尤其要配合拆违工作,及时做好拆违现场的垃圾清运工作。建立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卫保洁管理机制,加强街巷保洁检查和考核,合理增加保洁人员,扩大保洁覆盖面,提高保洁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区及开发区要建立城市管理社区协管员队伍,及时发现、督办社区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社区环境卫生监管水平。#区负责对脏、乱、差地段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暂无改造计划的区域、地段实施整修、改造、硬化道路、补种绿地。#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对现有废品收购站点开展集中整顿,无证经营者坚决清除,在限制范围内的持证经营者限期搬迁。要切实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责任区建设,不得出摊经营、占道经营,不得污染和影响周边环境。要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废品实行分类摆放,保持场所卫生整洁,做到门外三包、门内达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垃圾车(箱、桶)必须密闭有盖,消灭无盖垃圾车(箱、桶),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要按计划投放到位。
九是户外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由城管部门和#区总牵头,负责对主次干道灯桥、灯箱、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落实维护出新措施,7月底前要拆除影响市容的各类灯箱、字牌,全面清理主干道两侧的各类无证广告等。供电、电信、广电等单位要配合做好有关杆线、设施的保洁工作。
十是“创卫氛围不浓”专项整治,由#区和市直各部门总负责,在入城口、公园广场、车站、主要街道边设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大大型广告宣传版块,#区分别设立10块以上,开发区设立5块以上。各级新闻媒体要分别设置相关栏目,深入进行“百日爱国卫生大行动”宣传动员,工作进度报道和“创卫”典型曝光。市文化局积极做好影剧院和其它公共娱乐场所的禁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市教育局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入开展“创卫”教育。工青妇负责作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热爱**、建设家园、争做文明市民”的大讨论,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卫生新风尚。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级“创卫”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举办讲座或培训班,让人人明白为何要“创卫”、“创卫”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的内容。全市各条线路公共汽车以及出租车上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口号。7月底前,市区所有单位、村、社区至少有一幅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的创卫宣传横幅,营造迎接省卫复审的氛围。
(四)完善机制,巩固长效。
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创卫以来已形成的一批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如环卫保洁“动态化”、背街小巷保洁、小广告清除市场化运作、非机动车有序管理、再生资源的回收、“五小”行业卫生“五常法”管理等。对这些已经形成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推广,要在省级复审前召开若干个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推广现场会。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工作步骤
按照市政府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复审迎检活动,力争以高标准通过省爱卫会的复审,并且将迎检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进而为年底提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年5月15日前)。
印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书,提出迎检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各项复审迎检工作。市创建办、爱卫办负责向省爱卫会汇报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资料报送阶段(20*年7月底前)。
市、区政府及各部门按照《**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台帐材料收集与报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台帐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并着手完善留存自备的创卫台帐材料的整理装订工作。**市财政负责落实创卫影像图片册、汇报dvd的制作及接待经费。市创建办、爱卫办负责向省爱卫会汇报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展情况,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上报复审请示。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8月底前)
根据创卫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市环境卫生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完成各类资料汇总整理工作。市迎检办适时组织检查,8月底前准备接受省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针对省爱卫办暗访提出的问题,各区及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开展整改活动。召开不同类型的长效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完成创卫复审各项指标的收集和准备工作。市创建办、爱卫办完成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的创卫影像图片册、汇报dvd的制作。
第五阶段:复审考核阶段(20*年10月10日至复审结束)。
继续补充完善复审迎检工作进展的相关资料汇总、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市创建办也将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地向各地予以通报。市创建委将在省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前,召开复审工作推进会议,全力做好迎接省爱卫会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接受省爱卫会组织的复审活动,确保顺利通过省卫生城市的复审考核。
,也已成为肠道传染病防治的隐患。不仅影响小区居民的健康与安全,而且不利于租住者的健康。
(三)市容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中央、省、市文明委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标准,按照《*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省查工作方案》、《*区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查和其他相关工作,确保以最优异的成绩通过“国检”,为*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实行领导包干制。分局党组成员对创建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局长全面负责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窗口文明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证照管理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网吧、电子游戏厅及制治假冒伪劣商品窝点整治工作,*副局长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文明创建迎查工作,*检组长负责督查工作。
同时,各党组成员对联系点工商所的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工商所,*副长局负责*工商所,*副局长负责*工商所,*副局长负责*工商所。
*、实行层层负责制。建立创建迎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工商所长对本所辖区负全责,各迎查点管理干部对本迎查点负全责,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见附表)
*、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测评体系》测评项目、内容和目标责任,按照最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申报点和非申报点检查内容,依据工作职能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安排和具体部署,分局创建迎查工作分为深入自查、整改巩固、迎检考核、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深入自查阶段(*月*日前完成)
*月上旬召开迎查工作会议,对照有关工作要求,将工作项目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单位、任务和责任。对创建中的申报点和非申报点再进行一次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措施,落实问题整改。
*、整改巩固阶段(*月*日前完成)
大力整改发现的问题,重点是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各项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检查组考核。
*、迎检考核阶段(*月*日-*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办法和市里统一部署,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迎查点的创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结表彰阶段(*月)
召开分局创建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四、当前急需完成几项工作任务
*、完善“迎查”工作台帐。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各类资料台帐准备,要求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合理规范。
*、注重各类问题整改效果。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逐一查漏补缺,强化整改,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特别是抓好集贸市场、主干道、窗口服务、食品安全、商业大街、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以良好的整体面貌和规范的经营秩序迎接检查。
*、做好“迎查”接待工作。在“迎查”期间,要做好“迎查”保障工作,对申报点和非申报点要做好备案预案,力求迎查时忙而有序,应对自如。
五、几点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调整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须”指示要求,制定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压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传达上级最新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民政系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制定并印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县民政局2020年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县殡仪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县殡仪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县婚姻登记处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方案来确保各单位的安全。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局属单位和养老机构、殡仪馆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乡镇(园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民政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建立完善并构建起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明确防范重点,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消防整治。根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专项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加强局机关、养老机构、殡仪馆等下属事业单位安全预防专项整治,进一步配齐、配全消防安全装备,对过期或接近过期的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更换;对服务机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进行了畅通整治;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了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消防意识。
二是加强食堂管理。食堂建筑方面,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安全状况,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食堂设施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各类加热锅、压力锅是否存在该检未检,是否使用“三无”产品,维护保养是否及时;电气线路方面,重点检查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的房间是否安装防爆灯、防爆排风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食品方面,严格要求下属单位加强食品采购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食物留样制度,确保食物来源可追溯,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是加强疫情管控。在常态化疫情管控的前提下,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坚持每日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必须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治实效
一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实行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民政服务机构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动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各级督查工作。认真配合各级督查组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现场检查,主动加强与县安监、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接受各部门相关检查。坚决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的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向各相关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工商分局采取了一系措施,切实抓好了园区内打黑除恶、打击“市霸”行为专项工作,目前为止,已召开各种会议7次,检查市场(商场)61个(次),出动人员183人(次),查处市场经营中各类违章违法行为4起,现辖区内未发现一起“市霸”、“行霸”行为。其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分局成立打黑除恶、打击“市霸”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世远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聂刚任副组长,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经检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并从分局抽调8名精兵强将组成行动小组,专门负责打黑除恶、打击“市霸”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制定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局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学习,注重宣传。一是强化内部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分局充分认识到打黑除恶、打击“市霸”行为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分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提高自身执法水平。二是组织辖区市场(商场)业主学习,倡导业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在经营者中广泛宣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三是以“走近企业”、“走近社区”、“走近市场”为契机,设点咨询和散发宣传单,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向广大市民和经营户广泛宣传打黑除恶、打击“市霸”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倡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正确保护自己,提高了防范意识,共创安全市场环境。
三、强化自查,搞好摸排。要求各市场业主和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积极排查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各市场(商场)设置打黑除恶举报箱,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动员消费者积极捡举揭发“市霸”、“行霸”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加以查处,尤其是是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四、强化巡查,狠抓监管。一是划分监管地段。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一科负责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二科负责大竹林镇的巡查工作。要求一、二科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强化巡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市霸”、“行霸”行为的苗头,做好防范工作。二是抓住重点监管。分局根据园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4个农贸市场、2个货运停车场确定为“市霸”、“行霸”行为的易发地,作为此次打黑除恶、打击“市霸”工作的重点,派专人进行监管,及时把握趋势和苗头,做到早准备、早防范。三是严查市场违章违法行为。坚持有什么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就集中力量打击,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为贯彻落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药监电【】11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将鲜肉和肉制品纳入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严禁宰售病死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任务
餐饮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工作安排
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月)
全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月-8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本县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畜牧、卫生、食药、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