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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05 17:28:03

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7年到2011年,利用五年时间,建设改造135所乡镇卫生院和830个村室,使其达到标准化,基本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每所平均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六、投资规模及经费来源

**7年至2011年总投资1.175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投资4000万元,改扩建设65900平方米,投资约3100万元,添置和更新135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830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添置和更新83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总投资1.1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1.015亿元左右,按《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20%,约需资金1600万元,市级财政对迎江、大观及宜秀区改造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适当给予补助,各县(市)区配套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各县(市)区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购置与更新。年度分配计划依据市下达的年度改造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落实。

七、分年计划安排

分年度计划安排上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7年计划安排建设32所,**8年计划安排建设31所,**9年计划安排建设33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9所。

村卫生室:**7年计划安排建设83所,选择试点1-2个县,**8年至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07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26所。

八、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市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市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市将**7-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7-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7—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

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的新建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市)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县(市)区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以奖代补,规范化建设,资产归集体所有”的思路和“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一体化管理”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村卫生室建设提档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的基本需求。

二、目标任务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村卫生室“布局合理、设置达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依法执业”的目标,建立集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于一体的村级卫生服务机构。

三、建设原则

(一)合理设置的原则。村卫生室的设置主要依据服务范围、交通状况、村落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实行一村一室。鼓励联合办医,人口少、面积小的相邻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

(二)联合共建的原则。村卫生室由卫生院、村委会、村医联合共建。

1、已有村集体卫生室的,由村委会或乡村医生按照标准整建到位;

2、无村集体卫生室,但村集体有闲置房屋可以利用的,由村委会无偿提供村给乡村医生使用,并由村委会或乡村医生按照标准整建到位;

3、无村集体卫生室,村集体又无闲置房屋可以利用的,可在村委会办公场所附近或在本村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新建村卫生室。

第一种方式:由村委会投资建设,资产归村委会所有。卫生院负责指导建设,人员从乡村医生队伍中聘用。

第二种方式:村委会无偿提供土地,乡村医生联合投资建设,资产归卫生院所有,乡村医生的投资不计利息,退出时由卫生院退还全部本金。

第三种方式:村委会无偿提供土地,卫生院投资建设,资产归卫生院所有,人员从乡村医生队伍中聘用。

卫生院、村委会、乡村医生三方要签订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协议书,除国家政策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村卫生室资产,若变更使用权,必须经三方同意。乡村医生退出村卫生室时,退还其投入村卫生室建设的全部本金,不计利息。

(三)统一标准和模式的原则。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要坚持统一的标准和模式。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湖北省乡村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的要求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80~120平方米,符合卫生要求,至少五室分设(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和健教信息室),必须与生活区分开,保持独立。

(四)资格准入的原则。村卫生室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根据《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村卫生室人员按所辖村人口的1~2‰配备,有条件的要配备1名女性乡村医生或专职女性保健人员。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五)一体化管理的原则。整建后的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本区域内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四、方法步骤

此次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4月15日至4月20日)。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房屋建设图纸,试点建设,总结整建经验;层层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各地要在搞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

(二)规划设置,申报审批阶段(2012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各镇(办、区)卫生院要分别按照2012年60%、2012年20%、2013年20%的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辖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制定整建规划,于2012年4月28日前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报市卫生局备案。

(三)整顿建设,规范管理阶段(2012年4月30日至2013年11月20日)。3年内,按照规范化建设方案,一是落实村卫生室基本业务用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修缮。无专用房屋或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必须新建符合标准的房屋;二是统一形象设计、统一标识标牌、统一上墙制度、统一规程、人员统一着装等;三是添置必备的医疗器械及药品;四是对乡村医生进行资格审查,清退不具备执业资格和超龄人员;五是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并落实一体化管理制度;六是清理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医疗点,依法取缔无证执业的非法医疗机构。

(四)检查验收,考评阶段(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市卫生局组织专班,对各地村卫生室规范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规划、指导、督办和验收工作;各镇(办、区)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村委会负责无偿提供新建村卫生室所需土地;各镇(办、区)卫生院负责具体建设指导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市卫生局和各镇(办、区)卫生院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人员培训、规划指导、督办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卫生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联系镇(办、区)卫生院的指导、督办,实现建设目标任务。

(三)奖优罚劣,促进工作。

1、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村卫生室,市卫生局将积极向省卫生厅申报“湖北省示范村卫生室”予以表彰,并授牌。

2、由村委会无偿提供房屋,通过改扩建达标的村卫生室,或村委会无偿提供土地,新建达标的村卫生室,验收合格后,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3、规范化建设达标且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优先给予新农合定点机构资格。

第3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乡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乡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乡村卫生投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三年(2005-2007年)的建设,使全县村级卫生室均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村卫生室的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按规定登记和上报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二)儿童计划免疫

按疾病控制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联络、配合以及相应的登记和预防接种工作。按要求建好村级接种点。

(三)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

1、掌握本村妇幼保健基本情况,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2、掌握本村早孕妇女情况,督促孕妇在孕12周以前到所在卫生院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定期进行早孕检查,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3、做好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避孕药具送上门并进行副反应处理的登记;

4、按要求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四)健康教育

1、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了解健康教育效果并作好记录和阶段小结;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教育主题;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民自我保健培训工作。

(五)基本医疗及应急处理负责本村村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保证村民小病不出村,负责急危重病人转送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四、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室的设置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卫生室的地址,原则上设在村委会所在地,房屋由村委会提供。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甲级村卫生室”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对原卫生室采取合并一批、取消一批、改制一批的办法进行调整。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按照德、能、绩进行百分制考核(标准由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制定),实行择优录取。考试、考核、录用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不能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可以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执业条件、且未被卫生室录用的乡村医生不再享受原有待遇。对长期亏损且经营不善的卫生所可与当地村卫生室进行合并,卫生所的国有资产变卖后由卫生院收回。

(三)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

1、人员:1500人以下的村配备1—2名乡村医生,1500名以上的村配备2—3名乡村医生。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化、学历文凭等素质要求,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具有国家正规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卫校进行了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的可以优先聘用,以便于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严禁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者原则上不再聘用。

2、房屋: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其诊断室、处置室、注射室、药房必须独立,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设观察室。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仿瓷)地平(铺设地面砖),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

3、设备:必须有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中药柜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村卫生室必备的诊疗设备。

4、资金:流动资金(含药品及现金)应不少于5000元。资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筹措,可由村委会单独筹资或村、医生共同筹资,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

(四)村卫生室的管理要求

1、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上接受乡镇卫生院及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村卫生室室长,经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考核后由卫生院任命。室长全面负责卫生室的日常行政、业务工作。室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业务管理。村卫生室业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要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主要制度有:门诊诊疗制度(包括处方书写、门诊日志、门诊病历等)、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防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值班考勤制度、劳务工资分配制度等。上述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印制,发放到村卫生室张贴。村卫生室要坚持24小时应诊,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就近就医。

3、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会计、出纳及审计人员,在卫生院的指导下建立健全财务帐表,规范财务收支程序,每月向卫生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卫生局的检查指导。卫生室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卫生室发展专用基金,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和业务培训。

五、创建措施

为加强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成立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组长,卫生局局长、发改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药监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卫生局业务股、卫生监督局、医疗中心、防保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领导小组。县卫生局业务股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局负责村卫生室监督管理工作;医疗中心、防保中心负责村级卫生室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注重实效,对村卫生室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经验收符合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0元。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县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动员会。各乡镇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辖区内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方案,送县卫生局审核批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我县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工作做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创建阶段。各乡镇按照批复的调整建设方案,对村卫生室严格按照甲级卫生室标准开展村卫生室建设。县卫生局派出工作组开展指导,确保整建工作按期完成。各乡镇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逐村逐室负责指导创建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村卫生室建设分三年完成,年月至月对当年创建甲级村卫生室的村进行验收。村卫生室建设结束后,各乡镇应组织专班按照《甲级村卫生室验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百分制自评验收(达到95分以上的为合格“甲级村卫生室”)。乡镇验收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卫生局申报,卫生局组织专班对“甲级村卫生室进行复查”,通过复查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颁发卫生室标牌和扶持资金2000元。

4、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从年开始,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用三年时间对全县108个村卫生室的人员进行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保健学、卫生法规等十七个学科的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医生的诊疗水平。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能够承担本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

第4篇

一、社区集体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配置

1、社区集体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青发改社会〔2010〕744号)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按照社区人口数量进行配备。社区人口数量1000人以下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社区人口数量1000-2000人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

方米以上;社区人口数量2000人以上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6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室的建设应有独立的工作区域,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信息档案室“六室

分开”,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五通”条件。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市村(居)卫生室达标建设医疗器械配置目录》。

2、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社区聘用。社区户籍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以内的,社区集体卫生室要保证配备2名

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的按户籍人口每1000人增加1人,流动人口按每2000人增加1人配备。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按以上配备标准,各社区卫生室缺额人员的选聘办法:由各社区从注册在本社区其他卫生室、有执业资格证的现有从业人员中,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确定。本社区无从业人员的可

从本街道其他社区卫生室有执业资格证的现有从业人员中招聘。社区签订聘任协议,一年一聘。

二、集体卫生室的运行管理

1、财务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街道统一的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集体卫生室的收支纳入社区财务管

理范围,财务和资产与社区分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街道卫生院负责对社区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社区集体卫生室建立药品出入账登记、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账本等,做到门诊有登记、

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

2、业务管理

街道卫生院负责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

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3、绩效管理

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4、信息化管理。

按照市卫生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区卫生局采用ADSL拨号+VPN定向技术,组建卫生专网(集体卫生室2兆带宽,免初装费,安装时需自备拨号MODEL,月租金80元/月

/点)。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

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5、医疗责任保险

根据区卫生局的要求,集体卫生室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社区集体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街道卫生院负责统一采购。社区为集体卫生室配备一定金额的药品流

动资金。严禁各社区集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在非集体卫生室私自开展诊疗活动、私自收费、私自购销药械等,一经查出,直接解聘。对于各社区集体卫生室或乡村医生不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规定、一

般诊疗费规定及新农合报销政策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发本季度绩效考核资金、情节严重或重复违规的乡村医生由社区予以解聘,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室正常运转、设备更新、维护等经费由社区承担。

2、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经验收通过的社区集体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

生和社区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药品、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四、乡村医生补助资金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

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由街道卫生院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至社区卫生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新农合支付补助。按照国家、省、市、区部署要求,社区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政策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

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按社区参合人数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街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核发补助,其中区财政按每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

村医生1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街道财政负担。

乡医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区财政补助于每季度初的10日内,拨付到街道卫生院账户。街道办事处将应负担的乡医补助资金,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本季度乡医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卫生院账户。街道卫生院

应建立乡医补助资金专账,并委托银行集中乡医补助,其中,乡医补助资金的70%按月发放,剩余的30%做为绩效考核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街道卫生院要加强乡医补助资金管理,坚持

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坐支、挪作它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增加乡村医生待遇。

五、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院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

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10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

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

化。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卫生院、各社区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社

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社区可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免费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

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3、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六、卫生院和社区管理职责

社区集体卫生室实施街道社区一体化管理。街道卫生院受卫生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委托,负责卫生室建设的指导、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要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加强卫生室的督导、检查和指导。

各社区负责卫生室的建设、运转和人员、财务的管理。加强对集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出勤、应诊、工作效率等的日常管理;在街道的统一组织下,采用多种形式对卫生室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收费价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114号),切实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补助政策;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认真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工作;协助开展村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配置

(一)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按一村一室进行设置。符合政办字[]13号文件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规划设置范围,此范围覆盖不到的村可设置一处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所需指标从所在镇(街道)现有未纳入规划范围的村卫生室中调剂,不再新增加村卫生室数量。新调剂设置的村卫生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市级规范化设置标准。卫生院驻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卫生院承担。村卫生室可由政府、集体、单位举办,或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卫生室调整设置的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村委会同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卫生局批准。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

(三)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乡村医生。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四、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区卫生局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强化管理职责。区卫生局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要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分配给村卫生室。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行政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已列入范围的村卫生室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区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卫生院受区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村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卫生院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程。起,逐步在纳入规划设置范围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省增补药物目录(年版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的通知》配备、选用基本药物,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定期向卫生院提供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卫生院挂网采购,配送供应企业统一配发。严禁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规格、单位、采购价、零售价,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村卫生室的药品配发办法另行制定。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定点支付范围。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局根据村卫生室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区卫生局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政发[]38号)文件规定,每年对村卫生室组织2次集中考核。要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区财政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给予村卫生室定额补助,按照服务每千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具体分配方案由区卫生局另行制定。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政发[]30号)的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村可以采取补助等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七、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

区卫生局要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八、切实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村卫生室提档升级,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健康保健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按照坚持公益性、坚持集体办医、坚持一村一室、坚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原则,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重新规划设置,确保在2012年底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2012年底前8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达到100%;2015年100%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的性质和职责

机构性质:村卫生室经县卫生局依法批准后设立,是为全体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举办方式:村卫生室以村、集体举办为主,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或个体举办,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设立。

产权归属:村集体配给的各项资产属村集体资产,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其余资产仍归开办人、产权人所有。2012年前,县卫生局要组织完成村卫生室产权界定登记工作。

基本职责:一是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等疫情,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四是受卫生局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和协助做好新农合有关工作等。

(二)科学设置村卫生室

1.科室设置。村卫生室要按照相对独立、分区布局的思路,合理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健教室和药房。

2.人员配置。乡村医生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合格资质,经村委会推荐或村医自荐、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县卫生局批准后,由村委会聘任上岗。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人,有条件的要配备一名女乡村医生。

3.基础设施。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要与生活区分离,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按照《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要求,统一外观形象建设,并建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卫生厕所和医疗废物焚化炉,配套水、电、网络、电话等基础设施。

4.基本设备。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验收活动的通知》(卫函〔2012〕230号)要求,配齐常规设备。

5.设置要求。村卫生室原则上按一村一室设置。对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或者居住特别分散的行政村,经县卫生局批准,可酌情增设一个卫生室。除前述情形外,对一村两室或一村多室的,要逐步通过合并、注销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未设置卫生室的,今后不再设置,已经设置的,继续保留。现为一村一室的,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医务室现挂名为村卫生室的,要实行机构名称变更,今后不再以村卫生室名义从事诊疗活动;对一村多室的,按照自愿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其中村集体提供房屋、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群众就医便利和通计算机网络的村卫生室,应优先考虑定点;不愿自行组合的村卫生室及其人员,证件到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予以注册和校验;符合个体行医条件的,鼓励转为个体行医,不符合个体行医条件的,依法取缔。

已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未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或中止执业活动满两年的,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着重解决当前乡村医生队伍中存在的年龄偏大、后备力量不足、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一要加强后备人员的培养,逐步配齐乡村医生;二要着力提高乡村医生综合素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通过临床进修、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三要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四)规范村卫生室管理

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的产生由乡镇卫生院会同村民委员会,根据从业人员实际情况确定,报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备案。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县卫生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乡镇卫生院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六统一”、“两独立”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

六统一:即统一规划建设。村委会应无偿提供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并按照《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进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统一人员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县卫生局许可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县卫生局注册。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2012年底前,县卫生局要负责完成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的核定登记工作。乡镇卫生院在本辖区内,经与相关村卫生室的开办单位协商同意,可以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担任乡村医生,并可在本乡镇内对乡村医生进行异地调动。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工作,村卫生室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一药械购销。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要纳入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进行网上采购,采购周期与乡镇卫生院相同,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固定资产账、流动资金账、业务收支账和财务报表,规范建账,日清月结。其中,对国家投入的建设补助资金应划入集体资产项目,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建帐,村卫生室使用。药品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要公开上墙,接受监督。统一绩效考核。按照卫生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具体指标》的要求,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村支两委共同加强监督管理,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相关补助挂钩。

两独立:即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的独立财务核算制度,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责任独立承担,村卫生室的开办人依法独立承担乡村医师因执业活动引发的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一方面,要做好村支两委和村医的思想工作,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好社会、群众解释引导工作,取得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第7篇

20xx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镇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及旗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xx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查重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第8篇

一、目的

全面提高适龄儿童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二、活动范围和目标人群

在全镇范围内对6岁及以下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按照《湖南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附件3)进行各种疫苗接种情况的摸底调查,对无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进行补证和补种。

三、活动时间和工作指标

在2013年4月-7月,集中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5月17日至22日逐级完成查漏补种工作动员、宣传、培训工作,5月22日至31日完成6岁内儿童的摸底、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6月1日至7月25日按程序进行补种。工作指标应达到:

1.儿童建卡建证率以镇为单位达到100%;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分剂次)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3.2岁以上儿童含麻疹类疫苗以镇为单位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镇卫生院是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组织单位,村卫生室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计划、安排、实施、督导和评估。

卫生院公卫办具体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分发、现场指导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居)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人员参加查漏补种活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重点区域,特别是集贸市场、矿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地,要确保查漏补种工作的真正落实。

(二)宣传发动

各村(居)、学校要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周,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向公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相关政策和疾病危害,以及查漏补种的意义。加强风险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公众主动参与此次查漏补种月活动。

镇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各乡村医务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免疫程序、接种要求、接种禁忌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表格的填报等。

(三)查漏补种方法

1.预防接种情况调查

以村(居)为单位采取拉网式入户调查为主,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查询为辅的方式调查每个儿童,将入户调查的儿童与以下三个来源的儿童进行核对:

(1)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接种点客户端的建证建卡儿童;

(2)村卫生室掌握的本村(居)出生儿童;

(3)镇计生办掌握的出生儿童。

以村(居)单位,以村医为主对每个儿童按照《湖南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情况调查,接种依据以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接种记录为准,并以村(居)为单位将接种情况填入附表1;乡级接种门诊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或预防接种卡的接种记录要精心核对,完善附表1。

2.补证、补种

对调查发现的无接种证或未建卡儿童进行建卡、补证;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发放疫苗接种预约通知单,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辖区预防接种点进行补种,补种疫苗信息要及时登记到接种证和接种卡,并在附表1补种相应疫苗剂次栏内做标记。同时将建卡、补证儿童信息和补种信息及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及上传。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根据附表1统计汇总至附表2,逐级上报。

五、疫苗供应及经费安排

本次查漏补种活动所需疫苗及注射器从常规免疫疫苗及注射器中调剂,预防接种补助等从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补种疫苗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准确把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在疫苗补种时,脊灰、百白破、含麻疹类疫苗和乙脑疫苗优先接种。

七、督导评估

镇卫生院要组织对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的地区,增加督导频次,及时改进所发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工作指标。

八、责任追究

各村卫生室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完成工作指标。凡未完成工作指标者,一律扣除当年公共卫生经费500元。

九、总结报告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村(居)要认真汇总统计查漏补种疫苗种类、补种剂次和建卡建证数,汇总附表2,并做好工作总结报镇卫生院,再由镇卫生院报县疾控中心。

附:1.**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儿童预防接种状况查验及补种情况登记表

2.**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情况汇总表

3.湖南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网络,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成立东方市年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吴同志、林同志、庄同志、符同志、陈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村卫生室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原则内容

(一)建设原则。

1.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要按照《卫生厅关于全省村卫生室建设采用统一图纸设计的通知》的要求建设,本着“合理布局、方便村民、便于管理”进行设置,其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必须独立。

2.原则上村卫生室设在村委会所在地,村委会必须无偿提供房屋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建成后的村卫生室产权属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乡村医生。

3.市卫生局负责按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二)项目内容。年新建15个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61.47㎡,新建面积922.05㎡,建设经费标准9.6万元/间(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8万元/间,市级财政配套4.8万元/间)。

四、实施步骤

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共分为二个阶段:

(一)创建阶段。承建规范化村卫生室任务的乡镇要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建设所需土地。选址时严格按照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在群众聚集、交通方便的地方,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确保村卫生员能及时就近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医疗卫生服务。市住建局要本着合理、实用、规范的设计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等要求,负责搞好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的设计,并作出造价预算。卫生、住建、发改等部门要确定承建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各建设点的施工。承建单位按照建设实施进度和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市住建、监察等部门负责项目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二)总结验收阶段。规范化建制村卫生室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后,市监察、卫生、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由承建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备案。在年12月底前,完成整理资料、归档和拟写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

五、保障措施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7]430号)和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德政发[2006]115号)及(梁政办发[2009]8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坝区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35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60周岁,女村医年满55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150.00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养老保险制。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有资产,产权归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村卫生室能够长期合理使用)、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定期清产核村卫生室必须定期每月向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有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根据上级的文件、通知精神“政府财政投资建盖个房屋、配发的医疗设备、和妇幼保健设备有卫生院建账管理,每年提取1%的维修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提成分配,提成比例根据卫生室业务收益及劳务补贴的多少来决定。原则上以当年收人的纯盈余额计算: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10%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

(5)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需要进够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县卫生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标牌。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三、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镇综合办主任

*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镇报账员

*卫生院副院长

*卫生院副院长

*防保组组长

*妇幼专干

*防疫专干

*财务管理人员

*新农合办人员

*库房管理人员

各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负责对各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20日—31日)。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上报县“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6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室清产核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村,对村卫生室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并组织好资产移交工作(见附表1).从2009年7月一日起全面实施规范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对不参加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三)第三阶段:督导验收阶段(7月1日—31日)。7月10日以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卫生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31日接受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督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聘期内的乡村医生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考核内容祥见附表2)。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规定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者按《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篇

1.做好调查摸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目标任务,我办对辖区内442个自然村公厕的分布情况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昆明市在改造、维护、管理好原有的144座乡村卫生公厕的基础上,截止20*年12月30日止,在全市52个村委会442个自然村新建乡村卫生公厕623座,其中,坝区新建202座卫生公厕,山区新建404座卫生公厕,乡处集镇新建乡村卫生公厕17座。

2.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所有自然村都有分布合理的卫生公厕,一次性解决昆明市农民群众"入厕难、难入厕"的问题。一是按照红办发[20*]4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出台了《*市"万村卫生公厕"建设工程计划》和《*市"万村卫生公厕"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卫生公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处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上报本乡(镇)处的乡村卫生公厕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了每座卫生公厕的建设地点、工期、责任人等。20*年6月15日前,领导小组完成方案的审核工作,下达各乡(镇)处的设计划任务,启动卫生公厕的建设,20*年7月1日,全面开展乡村卫生公厕建设。20*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卫生公厕建设任务。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乡村卫生公厕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乡村卫生公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根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市乡村卫生公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4.制定乡村卫生公厕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乡村卫生公厕建设的规范进行,领导小组对公厕建设制订了科学、规范的建设标准和*市卫生公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一是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公厕施工图和建设标准,监控施工质量,提供其他技术指导和服务。二是建在集镇的卫生公厕由乡镇(处)根据各个集镇的人口规模、密度、现有公厕数量和建设地点,按照科学、美观、节俭、实用和方便管理的原则,提出初步建设方案。集镇公厕原则应建在乡镇(处)机关、卫生院、集贸市场、主要街道、文化娱乐场所和汽车站等地;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原则上选址于村委会所地、村卫生所、学校等地;自然村公厕尽量建在村民经常聚集活动的场所。建在集镇的公厕每个男女蹲位各5个以上共计10个以上蹲位,有条件的应该建为水冲式公厕;建在村委会所在地的公厕一般男女蹲位应该各4个以上,共计8个以上蹲位;建在自然村的公厕一般应该男女蹲位各3个共计6个以上。建在自然村的卫生公厕标准为:有墙、有顶、有便坑,标志明显、通风良好,厕内地面硬化、清洁,粪便贮粪池密闭无渗漏,粪便因地制宜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清除。对已建有公厕但质量较差、标准较低、不符合卫生公厕要求的,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按照标准进行改造。

5.制定时间表,按期完成任务

按照*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工作计划,昆明市从20*年7月1日,全面实施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工程,各镇(乡)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深入到村寨协调资金和人员问题,每座公厕都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完工时间,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20*年12月30日,按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623座卫生公厕建设任务,目前,全市623座乡村卫生公厕全部投入使用。(标准10分,自评10分)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措施

1.建立机构

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存贵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李绍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国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魏耀辉,副市长杨泓,市长助理彭海员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团市委、市妇联、文明办、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扶贫办、新农村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新农村办,由新农村办主任李剑伟任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局副局长林丛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市建设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抽调了5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日常工作。

2.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

一是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公厕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多次深入乡镇(处)指导督促卫生公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落实补助经费,制定工作方案,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各个自然村指导、服务,及时启动了全市卫生公厕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搞好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处)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了乡镇(处)行政负责人为乡村卫生公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同时对竣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市、乡、村三级验收,严把好卫生公厕建设项目验收关。

二是建立挂钩援建制度。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各个部门负责为挂钩联系的村援建公厕1-2座;每位市级领导为挂钩联系的村援建公厕1-2座;倡导驻开企业、部队和生活各界为乡村卫生公厕建设捐赠资金、物质或援建公厕。

三是进行行政效能监查。市监察局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农村卫生公厕建设工作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并曝光通报。整个卫生公厕督查工作共下发立项督办文件6份,有力的促进了昆明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的顺利开展。(标准20分,自评20分)

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卫生公厕建设

1.加强监督,严把质量关。

我办在乡村卫生公厕建设上本着科学指导,严格督查,提高乡村卫生公厕建设质量和效益的原则,注重公厕建设的质量,加强对施工队的技术培训,以师资培训为重点,搞好示范带动,在集中培训技术骨干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同时,深入现场指导,让施工队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另市公厕办和市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乡村卫生公厕建设进行质量督查,对已完成的乡村卫生公厕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对有关部门现场技术指导把关不严,导致乡村卫生公厕建设不符合标准的和达不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

为确保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乡、村委会、自然村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同时制定了奖惩办法。

3.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公厕施工图和建设标准,监控施工质量,提供其他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卫生局负责乡村卫生综合整治,公厕卫生管理、保洁措施的落实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农业局负责落实省级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村的卫生公厕建设,同时配合林业局开展沼气建设;市林业局负责在沼气建设中的厕所改造建设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扶贫开发村的公厕建设;市妇联、团市委、市文明办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活动,引导培养村民的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的文明程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厕建设计划审批、资金拨付和进度统计、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建立卫生公厕建设督察员制度

聘请部分市、乡、村干部担任卫生公厕建设督察员,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察,对推进速度慢、质量不合格等相关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5.标准规范、建设质量高

昆明市竣工的卫生公厕标准规范、建设质量高,为砖混结构,有墙、有顶、有便坑,标志明显、通风良好,厕内地面硬化、清洁,粪便贮粪池密闭无渗漏,粪便因地制宜进行无害化处理。从领导小组检查情况看,各个村庄的卫生公厕建设标准基本符合和超过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全部为100%。(标准50分,自评50分)

四、做好卫生公厕施工和竣工资料的整编

为及时掌握全市乡村卫生公厕的工程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定期报送卫生公厕建设进度的通知》(开新农办发[20*]13号),建立了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半月上报制度,坚持每半个月按时上报乡村卫生公厕建设施工状态、场地落实、资金投入、市级领导、挂钩部门援建情况进度表和每月25日按要求上报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乡村卫生公厕办的"万村卫生公厕"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同时建立了公厕建设台账,建立了有编号、位置、动竣工时间、管理责任人、建设状态、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情况的数据、文件、资料、图片等规范健全的台账。(标准5分,自评5分)

五、积极筹措资金,严格工程资金管理

1.多方筹措,高效使用资金。

为确保乡村卫生公厕建设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公厕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和保障措施。全市建设公厕总数623座,计划投入资金934.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05万元,其中:财政投入乡村卫生公厕建设资金380万元;市级领导、党政机关、派和群众团体协调援建资金153万元;红磷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大唐发电厂、明威公司和民营企业三鼎产业公司、阳光汽车交易市场等驻开企业共捐赠资金和物资计92万元;乡镇(处)投入卫生公厕建设资金200万元,各村组自筹资金60多万元,协调公厕建设土地27亩,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2678个;新农村重点村、扶贫整体推进村项目资金120万元。对在2007年12月30日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处)按资金补助办法拨付公厕建设补助款资金。同时,为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聚合效应,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改灶改水、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治理、除害防病、绿化美化等新村建设与卫生村镇创建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

2.严格工程资金管理

昆明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本着"专人审批开支,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市、乡两级财政统一核算、管理,同时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保证了公厕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果,在使用过程中做到了帐目规范、数据清楚、票据齐全,专款专用,整个建设资金管理符合财经纪律要求,无挪用专款情况发生。(标准10分,自评10分)

六、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上报进展情况

1.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的完成

昆明市自启动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工作以来,前期由于受天气、原料(水泥)供应、运输等因素制约,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为确保全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在12月30日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督查通知把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新农办定期对全市乡村卫生公厕建设进行通报,使各个乡镇(处)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厕建设工作。二是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等市级领导多次带队到各乡处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实行效能问责和督查制度。市监查局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农村卫生公厕建设工作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曝光通报一批工作不力的落后的工作部门、单位。四是及时召开了现场交流推广经验会。两次组织全市相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共计86人次人召开了现场交流会议,分别参观了羊街、中和营、灵泉办事处的公厕建设现场,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总结。五是对一些人口较少、材料运输困难的山区村寨因地制宜,采用就地取材,适当降低建设标准,发动村民自己动手建设。

2.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数据。

按照各级要求,先后上报了市、乡卫生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规划等材料,并于每月15和25日坚持按时上报乡村卫生公厕建设统计报表、公厕编号、责任人等施工进展情况报表,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昆明市卫生公厕进度。

3.积极完成其他工作

第12篇

农村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一

健康教育工作是村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村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制定了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讲座安排表)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向村民播放健康教育光盘

在输液室设电视及DVD,每周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光盘内容以村民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播放小结等。

4、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活动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村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村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

5、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6、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

农家书屋设健康教育取阅架,每月定期整理,将村民需要的健康教育材料摆放其中,供村民免费索取。

(四)、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对辖区1%的人口科学规范的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健康教育专干主要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评估总结等工作。

(五)、健康教育覆盖

计划于20XX开展的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竞赛、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工作的受教育人数覆盖辖区人口的70%以上,争取让更多的村民学习到需要的健康知识,从根本上提高村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农村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二

农村卫生室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村级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我村父老乡亲们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疾病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健康文明素质、提高我村父老乡亲们生活质量的必须长期坚持不懈抓紧抓实的工作内容。

一、目标

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我村父老乡亲们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疾病相关知识知晓率,促进社会对健康的广泛支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条件,以达到提高我村父老乡亲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内容

(一)充分发挥《高吴桥居民健康健康教育讲座》的参与作用。

(二)每年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订相应计划组织具体实施,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定期组织自我健康教育培训,创建一个有益于宣传健康知识的环境。

(三)加强我卫生室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如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每年出刊6期以上)。积极征订健康书刊,对兖州区卫生局、新驿镇卫生院自制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分发。

(四)大力开展我村健康教育活动。

1、门诊健康教育:乡村医生应有针对性开展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2、家庭病床健康教育:①乡村医生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所运用的健康咨询、健康处方等对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②健康处方:对每位家庭病床病人或家属至少发放一种健康教育处方,有针对性地对每位家庭病床病人或家属开展健康教育2—3次。③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

(五)积极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活动。针对我村卫生室管辖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等不同人群。

(六)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

(七)完善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并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

三、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时间安排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家庭急救与护理。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哮喘病、老慢支等呼吸道疾病的防治。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4.25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法规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教育。

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毒品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家庭常用消毒知识、科学育儿和社区常见病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月份:结合全国防治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一月份:结合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糖尿病防治、糖尿病合理膳食的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结合12.1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穿插四期与中医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

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自我管理。健康教育是“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率”的服务手段,是控制医疗费用,拉动保健需求的根本措施。

(二)健全网络、抓好自身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