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7:56: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单位自评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按照《xxx县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文件资料、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县史志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史志办及时将文件印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做好当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重点加强对办公室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等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密责任
史志办对此次保密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任xxx任组长、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督促保密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此次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史志办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凡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将严肃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规范严肃,确保此次保密检查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及时督导,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1.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史志办在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的同时,还不断结合党史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密管理,力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制定了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重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彻底改变个别人认为党史工作“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要求涉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涉密公文、涉密事项和敏感事项。严格做到不把机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设备中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不得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确保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3.
加强信息载体保密管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各类文件资料,认真做好登记、传送、清退、保管、销毁等相关工作。
对涉密文件资料,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单位。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4.
加强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一是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禁止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和敏感信息;二是加强电子文档资料的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将单位涉密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同时,严格规定对违规操作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严重违规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一律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实行专人专用。使用U盘和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时,坚持做到计算机与互联网脱离,并进行病毒扫描及木马扫描,确保安全。若涉密机和涉密软、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时,由办公室查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后,联系专业维修部门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磁介质进行现场维修,禁止个人将设备擅自送外维修。
5.
是经常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史志办十分重视对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单位各科室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到位,成效显著
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组),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教学〔2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要求搞好自查自评。各市、各高校要依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教学〔20*〕8号通知要求,对照评估的各项指标,抓紧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本单位自查自评的组织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等。
二、做好标兵单位的评审和考核工作。对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的,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对已获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的(名单见附件),自获得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起两年内,参照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标准,实施年度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奖励。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标兵单位免评期满即从获得标兵单位称号的第三年起,正常申报参评先进集体。
三、把握重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各高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申报竞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各单位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要紧紧围绕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要突出重点。其它相关辅助材料可列清单,不报原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标兵单位申报和考核材料:(1)学校自查自评报告;(2)《*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3)《*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登记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4)对照评估标准整理一套简要的原始支撑材料。
2.市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1)市自查自评报告;(2)《*省市、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3)《*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4)本市及所属一个县(区)与评估标准各项指标相对应的原始支撑材料(材料大致在6个标准文件盒以内)。
3.高校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1)学校自查自评报告;(2)《*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3)《*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4)与评估标准各项指标相对应的原始支撑材料(材料大致在10个标准文件盒以内)。
4.推荐*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材料:《*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和《*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公示情况表》各1份。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月报、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档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产政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责任目标,2、责任体系,3、预防体系,4、保障体系,5、事故查处,6、亮点工作。(具体考评评分标准见附表)
对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拟与汕头市“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既作为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同时又作为“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的结果。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考核内容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52号)和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被考核单位分为:I类和Ⅱ类。I类为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汕头海事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汕特保税区管委会。重点考核:事故控制、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打击“三非”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Ⅱ类为未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点考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单位设置的单独考核项目(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区(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按市“创建好班子”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评工作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各区(县)班子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填写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专项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各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考评组,于3月3-6日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其中,区(县)班子的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创建办。
(二)汕头市各有关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加审核的方式进行。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填写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组织审核,形成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责任制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程办事制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应在8月底以前,进行全程办事制工作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自评和社会各界评议活动,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9月上中旬,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和特约监察员对开展全程办事制工作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最后在10月份,通过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明察暗访测评情况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分好、一般、较差等三个档次,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作为年终市政府督查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我局的全程办事制工作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初步展开,并各自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各项制度,取得了一定收效。为做好自查自评和迎接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要求,将全程办事制工作制领导小组纳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办公室、人教处、法制处、监察处、党办、监督处、预算处、国库处(中心)、采购办、企业处、会计处、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二、自查自评: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将自查自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完善基础工作阶段。重点是完善充实各种制度、项目、数据,做到不缺不漏,完整齐全。
1、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检查涵盖全程办事制每个环节的制度是否健全?并对已经建立的对外服务11项,政务公开10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语言,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提高各项制度的实际应用效果。
2、汇总各种承办、许可、审批、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外承办事项多少项?有多少审批事项,多少为民服务事项?
3、汇总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市监察局下发的目录样本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业务工作和我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条填写,最后随自查自评报告一同上报。
4、收集丰富基础数据。对于在大厅服务的单位,要进行日接待量汇总,实行日报月报汇总制度,做到随时能够上报完成数量和运行数量。
5、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情况。汇总办理和审批件数,计算其占全程办事项目的百分比例。
6、投诉中心和监督情况。汇总受理投诉件数,及投诉件分类,原因分析。
(二)自查自评阶段
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所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限时改正。自查自评的实施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承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汇报政务公开项目、内容和数量的落实情况。并建立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1、实行定时不定时检查。重点是对外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仪表和服务质量等。
2、征求各方面意见。①召开各服务单位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解决他们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积极性;②召开部分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对外服务工作。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各服务对象的意见。
3、进行明察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用第三者的眼光查找问题,纠正失误。
4、汇总征集来的意见和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做到及时纠正。为迎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重点检查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三)汇总上报阶段
1、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推行全程办事制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方案》,认真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中心(即财政服务大厅)建设时间安排,二是完善工作模式的计划措施,三是推进电子政务的计划措施等。以此充实丰富自查自评报告内容。
3、将自查自评报告报请局党组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4、按时间要求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迎接检查
领导小组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各种汇报材料、参考阅读资料等,完善窗口服务,整顿接待环境,迎接市里的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切实负起责任来。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清理和检查本单位的对外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服务周到热情,公开准确及时。
2、各单位要组织人员仔细研读**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程办事制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查找问题纠正不足;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强化领导落实到位。
3、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完善基础数据,改进服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4、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改正不足。
5、各单位要在8月26日以前,将本单位的学习贯彻和自查自评情况,以及《政务公开目录样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通知》财预〔〕13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探索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实施原则和评价范围
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涉及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等6个以上重大项目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待条件幼稚时,再逐步推进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项目和组织方式
(一)评价项目的确定
下同)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年初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含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评价范围内选定评价项目,并根据选定的评价项目特点选择评价组织方式,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部门负责下达评价项目通知书,其中包括评价项目、组织方式、评价目的评价时间、评价方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对县政府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量化,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二)评价组织方式
项目评价的组织方式主要有: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等。
1项目单位自行评价
由项目单位依照规定自行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县主管部门要对自评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要偏重于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项目单位的自行评价。自评演讲中应包括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县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项目单位应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自评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
2县财政部门和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价
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照绩效评价要求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做好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县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和相应的分值(权重)具体指标由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作出分析和计算分值后,撰写、上报评价演讲。
县财政部门可对县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县主管部门的评价演讲应在县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财政部门。
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实施,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评价由县财政部门组织。并可邀请县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一般性项目的绩效评价可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对项目的评价可按项目的实施阶段实行事中和事后评价。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对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时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结果是县政府对县主管部门实施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并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对象。
条件幼稚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应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阅示。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证措施
(一)项目自评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并和县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演讲进行抽查。
(三)县财政部门应及时做好项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和本实施方案,制定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操作细则。
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演讲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对年度内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四)实施绩效考评所需经费。
(五)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失密义务。
(六)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依照要求进行评价。
六、时间方法
(一)年8月上旬:成立县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的宣传。
(二)年8月中旬:选择确定并下达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项目。开展业务培训;
关键词:专业评估;模式;河海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2-0054-03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包含了学生、教师、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实习基地、教学管理人员等相关要素。国内外高等教育专业评估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专业评估是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行之有效的手段。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为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各高校应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构建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评估制度。”因此,校内专业评估是强化高校自主意识,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管理,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一、校内专业评估的目的
第一,有利于各专业了解自身办学水平的现状。校内专业评估强调全员性、全面性、发展性,注重质量建设的过程性环节,全面、客观地考察教学全过程。通过“亮家底”“理思路”“促改进”的实践方式,为各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专业竞争力指明了方向。
第二,有利于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通过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科学诊断和分析,高校能够准确判断专业设置与产业经济结构的适应度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区域和全国的竞争力,促使高校在“合理布局、整体优化,面向需求、强化特色,注重效益、科学定位”的原则下,开展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培育新兴潜力专业,调整缺乏竞争力的专业,形成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有利于高校科学评估各项教学政策成效。通过分析全校专业自评数据、学情调查数据和相关满意度调查数据,高校能够有效检验各项教学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明确政策的改进方向,并为合理调控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有利于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校内专业评估是高校内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激活高校发展的内在动力,调动高校自我管理、自主参与、自我改进、自我提升的积极性[1],增强适应外部评估的能力,为将来接受外部整体教学评估和专项评估夯实基础。
二、国内外校内专业评估的经验
(一)学情调查
目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学情调查项目有:美国的全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项目、英国的全国大学生调查项目和澳大利亚的大学生课程体验调查项目[2]。以全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NSSE)为例,评价的一级指标分为:学业挑战度;主动合作学习水平;生师互动水平;校园经验丰富度;校园环境支持度。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引进NSSE项目,分析了清华大学与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本科生在5个一级指标的差异性[3]。大学生学情调查以学生学习投入度、学习过程、学习成效为评价内容,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丰富了专业评估内涵。
(二)专业认证与评估
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和住建部组织的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教育领域最具权威性的专业评估项目。如专业认证中水利类专业认证一级指标:专业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管理制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完全符合标准(P);合格,达到标准要求(P/C);合格,基本达到标准(P/W);不合格(F)。专业认证和评估的基本工作模式为找问题,找出专业的办学实际与评估标准的差距。专业认证和评估推进了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建立了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体系,促进了工程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国际互认。
(三)专业等级排名榜
近年来社会评价机构对专业办学的影响力逐年增大,社会评价机构以一套或一组指标作为质量度量,各类指标通常都划分为投入指标、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三大类[4]。如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专业评价的一级指标分为:办学资源,教学水平,科学研究,专业声誉。该中心将各大学的专业(类)分为五个等级,对高校各专业进行等级排名,受到广大考生和用人单位的关注。
三、校内专业评估的内容
河海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评估工作。2005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十一五”期间,学校制定并实施了《河海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实施方案》(简称“彩虹工程”),逐步建立起标准明确、过程控制、评价合理、持续改进的河海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5]。2008年,学校实施了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教学评估、学生培养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评估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等6项校内专项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改革、创新校内教学评估的模式和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学校高度重视新一轮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多次组织教学院长、本科教学督导、专业认证与专业评估专家、教育学专家、管理学专家进行研讨。通过深入研究国内外专业评估的理论前沿和先进经验,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明确了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评价、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评价、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评价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评价四大评估模块,保障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一)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的评价
专家全面审阅专业自评报告,系统总结专业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改进的方向。专业自评报告主要依据《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开展教师发展、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和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全面考察专业建设现状,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品质。教师发展包含教师培养和教学水平2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师资结构、教学培训、教学团队、评优评奖、教学满意度等。教学改革包含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成果4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专业改革、专业教育、课程规划、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改立项和获奖、教学研究论文等。实践教学包含实验(实践)项目、实习状况、毕业设计(论文)3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实验开出率、综合性实验、社会实践、校外基地、实习效果、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质量等。教学管理包含过程管理、质量保障、教研活动3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教学文件、教学组织、领导听课、同行听课、院督导听课、学情调查、教研组织与成效等。培养质量包含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学习成效、社会声誉4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专业技能、综合素养、毕业率继续深造率、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竞赛获奖、论文专利、就业质量、社会评价等。
(二)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的评价
对在校大学生开展专业认识、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调动学生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专业认识包含专业兴趣、前景期望2个维度;教学质量包含课程体系、课堂教学、课后指导、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5个维度;教学管理包含教学纪律、行政服务、班导师服务3个维度;教学保障包含师资配备、实验设备、教材及学习资源3个维度。
(三)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的评价
对毕业生开展培养过程、核心课程、专业技能、综合素养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推动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培养过程包含课程体系、专业教育、实习效果、毕业设计(论文)、就业教育5个维度;核心课程包含课程重要性、课程有效性2个维度;专业技能包含多项特定专业技术能力;综合能力包含批判性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等10项综合能力。
(四)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的评价
对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专业理论知识、工程(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了解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鼓励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专业课程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
四、校内专业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校内专业评估涉及专业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评估专家等众多人员,操作流程复杂,只有建立功能强大的信息化平台才能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实施。信息化平台应体现流程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特点:流程化是指系统能满足在线自评、在线调查、在线审核、在线评估等功能,保障校内专业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集成化是指系统能实现多角色数据共享功能,如在校生、毕业生调查模块中“本学期课程学习状态”“课外学习活动情况”“毕业生综合能力”等学情调查数据能够自动被专业自评模块读取;智能化是指系统能提供大数据挖掘、统计功能,提升专业评价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二)开展专业自评
一是专业负责人在学习、领会校内专业评估方案后,对照校内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支撑材料,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自评报告。二是学院审核专业自评报告数据的真实性。三是专业自评报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全校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监督。专业负责人还需为在校生、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提供专业核心课程清单和相关专业技能明细。
(三)实施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
教务处组织开展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评价,并与就业指导中心一起做好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评价工作,并最终提供各专业三类评价的调查数据。教务处还需汇总整理好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研究性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新生研讨课、学位率、毕业率、教师获奖等数据明细,进一步减轻专业自评工作负担。
(四)注重专家评估
专家遴选的标准为:一是专业相近。评估专家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二是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评估专家必须是从事过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等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三是专家多元化。每个专业安排2―3名专家进行评估,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工作,专家通过网络查阅专业自评报告,依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并撰写专家评价意见。
(五)形成专业评估分报告
专业评估结果实施分类指导,学校将专业竞争力等级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强竞争力专业,是指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强竞争力专业是学校的优势专业,是吸引考生和用人单位的“拳头”产品。强竞争力专业要能体现“领头羊”作用,应获得更多、更高等级的教学获奖和教学改革项目;应大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应高质量通过教育部和住建部的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应大力拓展国际化教育,开设了全英文课程、本科生中具有一个月以上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高;应有较高的毕业生继续深造率等。第二类为新办专业,是指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新办专业应具备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且执行良好;师资队伍结构应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实验、实习条件应有保障;学生、用人单位满意度好等。第三类为一般竞争力专业,是指除强竞争力专业和新办专业之外的专业。一般竞争力专业应有准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能够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应有强化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具体措施;专业建设应取得一定成效,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奖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教学培训,有一批教研成果;就业率达90%以上等。教务处与学院共同分析评估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数据,依据各专业的竞争力等级,明确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对应对策,并最终形成单个专业评估分报告。
(六)形成专业评估总报告
学校从全校层面汇总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数据,采用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分析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的成效、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供对策和建议,并最终形成校内专业评估总报告。
五、校内专业评估的成效
2012年,河海大学组织57个本科专业开展了校内专业自评工作,3906名在校生、3610名毕业生、311家用人单位参与了问卷调查,邀请了校内外67位知名专家在线评审,了河海大学本科教学专业评估分报告和总报告白皮书。本次校内专业评估构建了利益相关者协商共治的长效机制,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内容多样化;打破了评价结果唯分数论制约,而是根据专业竞争力不同等级给予专业相应指导,激发了专业在校内专业评估中的主动性,变“要我评”为“我要评”;建立了学校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使专业面向社会发展实际培养学生,提高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建立了循环评估和后继评估机制,完善了校内常态化监测的教学评估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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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秋衡.我国大学生学情状态与影响机制的实证分析[J].教育研究,2012,(2).
[3]史静寰.清华大学本科教育学情调查报告[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5).
一、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标准相结合,普通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的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一是财政基本建设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财政支农支出,四是财政教育支出,五是财政科技支出,六是财政卫生支出,七是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购支出,九是财政补贴支出。对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尽可能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
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拨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办法》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市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一、指导思想
根据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办法》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为完善《办法》和改进行政行为做主要参考。
二、评估内容
(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方面
对《办法》的宣传情况;计量监督领域的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情况。
(二)计量检定、校准和计量器具管理方面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强制检定情况;校准机构开展校准服务活动情况。
(三)服务业计量管理方面
服务业经营者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的执行情况;定量包装商品标识净含量情况以及非定量预包装商品不将包装物计入净含量的执行情况;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经营者以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执行情况;房产交易分别标注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情况。
(四)能源计量管理方面
能源计量器具的档案建立情况;能源计量数据核查制度以及有效追溯制度的建立情况;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和应用制度的建立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岗位的设立情况。
(五)计量监督管理方面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计量调解和仲裁制度的建立情况;监督检查开展中的经费开支情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情况以及行业指导情况;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和受理情况。
(六)行政执法方面
法律责任的设置是否恰当、合适;计量监督主管部门是否设置相应的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市涉及计量方面处罚案件的数量、处罚金额等)。
三、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相关立法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要保证公众有效参与评估工作。
四、工作步骤
评估工作从2012年2月初开始,至3月10日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2月初——2月中旬)
1、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为成员。评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为办公室成员。
2、拟订评估工作方案。
3、制订调研提纲、设计调查问卷。
(二)调研论证(2月中下旬——2月底)
1、开展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评估专栏。汇总、梳理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的结果,于2月底前形成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报告。
2、系统内各相关单位部门自查自评。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系统内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对贯彻实施《办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于2月底前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局法规处。
3、评估工作小组就评估中的重点问题,会同法制办分片区召开4场座谈会进行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单位、服务业经营者代表、用能单位代表以及市民代表参加评估活动。
(三)形成报告(2月底~3月10日前)
法规处汇总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自评报告、调查问卷、和座谈会的情况,经整理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初稿,经评估工作小组讨论后,递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稿报市政府法制办。
五、工作要求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万亩以上圩堤、重点千亩圩堤和小(一)型水库工程(以下简称重点水工程)。
第二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对象是对重点水工程负有管理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工程管理考核按照堤防、水库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四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年进行一次。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水工程管理状态进行自检评分和考核评分(详见附件)。
第五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分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自评和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两个阶段。
自评阶段由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进行。自评阶段要专门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赋分,实事求是地对自身各项工作的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并将本单位《水工程管理年度考核表》(含自评报告、考核赋分表)经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主要行政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政府。
考核阶段由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按照本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照其上报的《水工程管理年度考核表》,分析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工作状况,对各项自评得分逐项进行审核,并就自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考核情况和评奖意见。
第六条水工程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考核评定标准为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达标,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的为基本达标,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第七条年度考核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类别,且考核等级均应达到达标以上(含达标),各类奖项数量均为1个并按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评定。
第八条对发生人为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管理设施被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九条经年度考核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将予以全县通报表彰,并分奖项类别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研〔〕738号)总体安排,年省教育厅在我市等6个省辖市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研〔2011〕245号)精神和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于今年在全省全面展开。现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评估机制
(一)成立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
按照省里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主任、副局长刘鹏利任副主任,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和教研部门以及部分教育部门办、行业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的通知》(郑教职成〔2011〕60号),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赵遂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主任战竹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本县区、本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二)建立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专家库
评估专家由省、市职业教育专家、骨干教师和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业企业人员组成。《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已下发,希望各学校、各行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评估范围
各县(市)、区属及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年限达到5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参加评估)。
三、评估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自评阶段
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15日,为各校自评阶段。自评期间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把握评估工作要求。对照《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以及《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规范》(附件2)的标准,认真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理清思路,提出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科学规划学校今后的发展。组织校内专家,按照评估指标分项自评并给出各一级评估指标的自评结论,并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万字)。自评报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
2、自我评估(包括办学条件和在教学改革、建设、管理、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
3、特色专业的简要说明;
4、学校发展前景;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6、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
7、一级评估指标的自评结论和自评结果汇总表。
学校自评报告可在复评期间形成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评报告及电子稿请于5月30日前上报市职业教研室办公室。
(二)复评阶段
复评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6月3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按照《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附件3)的内涵和标准,分两批对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评估验收。第一批复评验收的单位为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行业办公办学校、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时间为5月16日—5月20日;第二批复评验收的单位为市属民办学校,时间为5月30日—6月3日。
市级复评验收专家组在被验收学校的工作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验收环节主要包括:①听取学校汇报;②实地考察;③教师讲课;④师生座谈;⑤意见反馈。
验收工作结束后,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将作为评审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项目以及评优表先、办学年审等的重要依据。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internal control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top of enterprise. It changes from protecting intact property to protecting accounting information quality. Analyzing self assessment report of internal control of Shanghai Market in 2011, the paper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problems and the solutions.
关键词: 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制度执行
Key word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elf evaluation;system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6-0154-03
0 引言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国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于2008年6月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不久,五部委又联合《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评价提供了依据。本文通过对沪市披露的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统计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1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不完整、不统一
1.1.1 报告内容不完整 经过分析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后统计得到自评报告的内容包括如表1。
披露了上市公司中有93.33%的在报告中说明了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有86.67%的内控自评报告声明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只有26.67%的自评报告中有缺陷整改和拟采取措施的内容。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完整程度离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1.2 评价依据不统一 目前可供上市公司作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评价依据有:《证券法》、《会计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本规范、上交所指引、深交所指引、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每年证监会、上交所的某某年报披露公告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相对集中,统计结果:以基本规范为评价依据的有93.33%,60%的内控自评报告以评价指引为依据,可见大多数企业都已接受基本规范,有46.67%评价的依据是上交所指引,评价内部控制时考虑应用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分别为13.33%和20%,有6.67%没有写明依据。
1.1.3 评价对象不统一 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不尽相同。有46.67%的报告是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另外的53.33%的报告是对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
评价工作应遵循的的原则之一就是全面性原则,而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部分上市公司是混淆了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自发地缩小了应进行评价的范围。
1.1.4 责任主体不统一 评价指引要求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应声明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报告真实性和对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负责,以明确法律责任。但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声明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划分权利义务。有46.67%的上市公司将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和权力给予公司董事会;40%的上市公司将内部控制的全责赋予董事会,另有13.33%的上市公司没有明确责任主体是谁。
与此对应的是报告主体,存在同样的问题。报告披露主体为董事会的占53.33%,以董事长为报告披露主体的有46.67%,还有40%以企业名义披露。其中有报告主体重叠的情况。
在内部控制这个过程中,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因此对责任的声明不应仅限于董事会。
1.2 自评报告文不对题 有66.67%的内控自评报告中设置了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这一项,经统计显示46.67%的上市公司在自评报告中详细地说明企业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这五要素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但是没有具体涉及评价指引中要求应披露的内容,也就没有真正合格的报告了。
1.3 自评报告缺乏实质性内容 对于评价指引规定的内控自评报告信息含量不高,除对相关重要业务及事项披露程度较高外,其他项披露的信息实质性内容较少,信息含量不高。这样的报告披露出来对投资者来说利用价值实在有限,对于认真进行评价、披露的上市公司来说也很不公平,对于内部控制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的监管者来说是工作上的失误。
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012年披露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存在上述问题,其原因可归为以下几点:
2.1 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2.1.1 内部控制的涵义、目标不统一,对报告内容要求不同 基本规范和深交所指引将内部控制定义为过程,侧重于实现企业目标的一个动态的概念,上交所指引将其定义为静态的制度,强调其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显然两者并不等同。上交所与深交所对内容规定的不一致是导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鱼龙混杂,可比性差,利用价值有限的主要原因之一。
2.1.2 缺乏法律强制力和相应的处罚机制 上交所近三年的处罚公告中没有上市公司因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因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处罚,也没有被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政部与证监会网站上,没有披露对任何一家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也没有披露政府相关部门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情况。这部分没有强制力保证的法律法规就类似于道德规范,对于上市公司的约束力实在有限。
2.1.3 缺陷认定标准和评估标准缺失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存在漏洞,不能有效防范错误与舞弊,或者内部控制的运行存在弱点和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的情形。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与内部控制的缺陷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我国的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并且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标准,也会使执行监督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难以开展工作。
2.2 企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2.2.1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多数属于蓝筹股,是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许多领导者对内部控制以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并且在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尚未完全进入强制性披露阶段,对于试点上市公司鼓励披露直到2012年起才在主板市场上全面执行。如此一来,多数上市公司目前是不在强制披露范围内的。
2.2.2 企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具有选择权 由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规定不统一,甚至内部控制要素都不完全相同,于是上市公司在评价内部控制要素时就有了选择,“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落到进行评价的上市公司手中,因此结果就是内容、形式各异的内控自评报告。企业对于重大缺陷不仅需要详细披露还可能因此影响年报审计结果和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不良后果接踵而至。
2.2.3 评价成本高,收益不明显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不断循环实践、发现问题和修改中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并且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收益在短期内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成本无法在信息披露获取的利益中得到弥补,企业自然不愿意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信息的详细披露。
3 完善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的对策
针对我国目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现状存在的法律法规建立与执行方面的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3.1 统一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概念 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出台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统一的指导,但是其执行必然存在与以前的规范如何衔接和应用的问题。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在制定新法规时要考虑对以前法规原则的修改或废除,明确统一的标准、概念,从而减少新规范执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2 明确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和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该用定性和定量标准来认定,对某项内控缺陷造成财务错报的“性质”进行判定,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量化,从而判断其重要程度。内部控制缺陷的后果可规定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所有者权益总额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如表2。
3.3 明确法律责任,完善监督处罚机制 董事会负责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管理层直接对一个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负责。总经理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责任。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人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提出改进建议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并且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之上应加强内外部监管。对披露的报告仅仅评分还不足以约束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对不完全合规的上市公司公开批评,严重的还应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3.4 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培训 必须在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具有非常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判断能力,才能更加有效地完成内部控制的评价,提供一份可靠性较好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因此,上市公司应提高内部控制评价的效果;从理论、业务技能、价值观,管理风格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员工和管理者进行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道德素质。
3.5 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根据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或评价小组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定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对内部控制部门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因此内部审计应是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独立部门。
4 结束语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建立和健全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国内部控制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和披露所带来的改善经营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远远超越它本身所花费的成本。本文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展开讨论,希望能为我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实施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2]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2010.
[3]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2010.
[4]叶达树,孙敬仙,冷景菲,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状及改进.商场现代化,2010,5:33-35.
一、工作目标
查摆问题阶段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推进阶段。总体要求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围绕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边查边改3项重点工作,对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评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7月份开始进行的第三阶段认真整改打好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二是开门纳谏,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面对面向群众和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局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参评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并制定整改时间表,认真落实整改。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步骤如下:
(一)组成评议组,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
(二)商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三)评议组召开各类座谈会,组织人员上门走访,接受网上和电话咨询、投诉,开展网上评议等,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四)5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政风行风现场征询意见活动,通过现场办公、反馈,收集和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
(六)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上报局综合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第二阶段关键是找准问题,这是搞好行风评议工作的前提。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评阶段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出表率;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工作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情况,主动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新闻媒体和本单位的网站、板报、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报道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