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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批评意见清单

时间:2022-10-01 18:22: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相互批评意见清单

第1篇

一、 会议主题、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新目标、新业绩”为主题,紧紧围绕“合格评估”和“转型提升”这两大中心任务,深度聚焦“如何认识新时代”、“提升哪些新标准”、“树立什么新作风”、“怎样干出新业绩”,通过对照检查、党性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领导班子和干部“明职责、定目标、提标准、转作风、争一流”,不断使自己的思想意识、能力素质、精神状态与建设学校一流学院的要求相适应,与担负的岗位职责相适应。

二、时间安排

1月17日左右。

三、基本程序

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扎实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工作。

(一)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领导班子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7项重点内容:(1)党的报告和;(2)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4)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5)分管工作政策业务、法律法规;(6)全国全区教育系统有关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为深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2、拟定职责标准。加深对 “新时代、新目标、新业绩”的理解,进一步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和担负的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成员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担负的职责是什么,工作的目标是什么,一流的标准是什么。

3、广泛征求意见。在本学期放假前适时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对领导班子的建议。

4、深入谈心交心。围绕“职责、目标、标准”三方面内容开展谈话,谈自己的不足、差距和整改方向,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真正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通谈透。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要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实际,突出剖析个性问题,使对照检查有本班子特点、有本人特点。在此基础上,每名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每轮批评结束后,班子成员要立即进行表态,主动认领,及时作出回应。党总支书记要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进行把关。

(二)召开会议

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下列要求进行:

1、参加人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教研室负责人。

2、会议议程。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1)党总支书记介绍参会人员,明确会议主题和要求,介绍会前准备情况。(2)党总支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3) 党总支书记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4)其他班子成员对领导班子及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发言,要有具体批评意见。(5)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发言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6) 党总支书记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简要小结。

3、会议材料。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等。

(三)会后工作

第2篇

一、时间安排:7月下旬,会期1天,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局全体党员。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局党支部根据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学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聚焦庸懒散、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进行征求意见,以增强征求意见的有效性。

4、广泛开展谈心。会议召开前,党支部班子成员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间要普遍进行谈心。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拟批评意见,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支委班子成员相互间最少要提出2条批评意见。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支部及支部书记形成简要的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五、程序步骤

会议由局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强卫书记指导南昌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在指导县委常委班子查摆问题专题会议时的讲话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局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也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做到动真格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组织点评。局支部书记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县督导组等指导会议的领导也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局党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根据会上自评、互评、点评和平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内容为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内容开展评议。民主评议党员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民主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对其进行诫逸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

第3篇

一、积极开展面对面交流谈心,切实做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

为将这次谈心活动搞的扎实有效,在谈心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上,我们细化了谈心内容,安排了谈心时间,印发了谈心表格(110份),认真听取意见(要求每人谈3—5人次),诚心诚意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对象不仅限于班子成员之间与党员干部之间相互谈心,还扩大到了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群众。谈心活动做到了“四结合,四促进”,即:谈心活动与深化思想认识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四促进”,即:通过谈心,促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促进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促进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人大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机关人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联系县情,积极讨论,交流心得。

通过深入开展交流谈心,县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了“五个进一步”,即:通过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争先创优的自觉性,进一步掌握了党员的思想动态和了解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谈心,机关党员干部之间增进了了解、消除了顾虑、统一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使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组织召开“三个”民主生活会,切实找准了存在问题。

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重要步骤。县人大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交流谈心活动的基础上,于5月30日上午、6月1日下午和6月4日上午分别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人大机关科级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县人大机关党员民主生活会“三个会议”。

会前,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会议主题为“推进人大工作,促进××发展”,提出了要达到大局意识有新增强、监督工作有新成效、代表工作有新起色、自身建设有新加强的“四新”目标,要求查找问题要在“准”字上下功夫、析原因要在“深”字上下功夫、提出整改措施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具体做到“三查三对照”,即一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看是否牢固树立了“四个观念”(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二要对照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是否做到了“四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是否有利于促进应对金融危机、加快××发展,是否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否有利于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三要对照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看是否实现了“四个改进”(是否加强了理论学习、改进了学风,是否严肃了组织纪律、改进了会风,是否提高了服务水平、改进了工作,是否突出了实践特色、改进了作风)。大家紧扣机关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发言稿,保证了“三个”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会上,上至领导干部,下到普通党员,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都能从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寻找差距、推动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自我批评中,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正确地对待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地评价自己,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查找了原因,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根源。在相互批评中,大家本着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和团结友爱的原则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党、对同志、对人大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诚恳地为对方指出了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谈到了实处,说到了深处,点到了痛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虚心接受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大家就人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达成了共识。会后,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民主生活情况报告,及时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议情况和查找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迅速制定了班子和个人的具体整改措施。(经梳理汇综,党组民主生活会共收集大家对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议4条、党组存在5个方面主要问题、党组成员存在4个方面主要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3大条。机关民主生活会共收集机关党支部存在3方面主要问题、班子成员4方面主要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3大条。)

通过开展“三个”民主生活会,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党性,增进了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同志们的相互了解,增强了党组和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三、认真撰写“两个”分析检查报告,切实制定了科学合理化的整改措施。

在开展问卷调查、深入调查研究、召开“三个”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后,由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起草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机关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认真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大工作的成效和体会,深入查摆和找准了人大工作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制度机制、领导能力、发扬民主、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了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科学制定出了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实践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和加强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四、广泛开展评审评议,切实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两个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我们以文件形式制定印发了评议工作方案。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多次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科级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评审。从6月5日至15日,我们以座谈征求意见的形式,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评议和修改完善。一是召开了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的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大会,并邀请县委督导组成员和人大机关退休老干部参加,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大会评议,共发放评议表38份,收回38份。二是召开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进行了评议,共发放评议表26份,收回26份。三是召开了部分市、县代表座谈会,进行评议,共发放评议表21份,收回21份。从而确保了参加评议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深度和广度上为评议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体现了学习实践活动评议环节的系统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4篇

一、认真查摆,做到“八对照八检查”

各科室围绕履行职能和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联系密切部门、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要抓好查摆整改,具体做到“八对照八检查”:一是对照服务承诺的要求,检查工作效率高不高;二是对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检查创新精神浓不浓;三是对照服务大局的要求,检查工作主动意识强不强;四是对照工作落实的要求,检查目标任务完成得好不好;五是对照团结协作的要求,检查相互之间配合协作顺不顺;六是对照优化环境要求,检查便民措施实不实;七是对照关心群众的要求,检查为群众办实事多不多;八是对照廉洁行医的要求,检查诊疗行为廉不廉。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查摆出来的问题

1、场地狭窄,业务用房不足。我院年住院人数10325人次,年门诊量222346人次,每日门诊量500—1000人次,而我院占地面积仅4000余平方米,停车场所狭窄,停车位不足,给群众就诊带来了诸多不便。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000余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不能满足群众住院需求,许多专科因业务用房不足还没有开设,有些科室设置因业务用房面积不足而达不到规范的标准。

2、个别医务人员服务不够细心,解释不够详细,沟通能力不强,病陪人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的误会投诉时有发生。

3、在门诊病人高峰期出现了缴费、拿药排队时间长现象。

4、劳动纪律有待提高,个别人员有迟到、早退现象,出现病人等医生的不良现象。

5、在病房改造中,建筑产生的噪音对就诊病人的影响时有发生。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院制订了相关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1、将空出的原综合楼行政职能科室,改造成两个住院病区,将儿科和新生儿科分科,增加床位20张,解决儿科病人住院难问题。综合楼8楼改建成手术室,加装壹部医用电梯。在现有停车场所加强管理,尽可能增加停车数量;现迁建县妇幼保健院被列入惠东县20__年十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计划之一,全力以赴确保迁建工程于今年内动工建设。

2、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善服务态度,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开展礼仪培训,使医务人员养成使用文明用语习惯,主动向病人解释病情、诊疗项目、服务程序,主动与病陪人沟通,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实行弹性排班,在门诊高峰期增加在岗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练兵力度,提高工作熟练程度和工作效率,努力减少病人排队现象。

4、整顿了劳动纪律。以机关效能建设年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从严执行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勤检查、勤督促,一经发现按相关制度给予批评,按行风综合考评标准通报全院,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5、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实行价格公示制、费用查询制、费用清单制,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提高收费透明度。

第5篇

那么,如何开展家长工作呢?具体方法我将在为家长列出的关键经验中分别阐述:

一、为家长列出的关键经验:发现教养即教育

在幼儿进入幼儿园以前,他们已经掌握并能处理使人难以置信的信息量,掌握了许多复杂的技能,在父母的努力和照料下,他们已从相对无能的婴儿成了能力较强的幼儿。但许多父母并不认为自己是教师,他们对孩子的成绩很感骄傲,但经常意识不到他们自己所起的作用。相反,他们认为幼儿教师是唯一能教孩子的人,因而,教师可以帮助父母认识到:

1.教养就是教育。

2.他们已经了解了许多有关幼儿一般性的发展知识和他们自己孩子的特别发展的知识。

3.教师并不是知识的供应者,而是希望能支持和丰富家庭中已经开始的学习过程。

教师传递这些观念的一个主要发法是:家庭访问。

父母和教师开始不喜欢家访是意料中的事。父母怕受到老师的嘲弄和批评,而教师可能害怕受到父母的拒绝和反对,一旦坚冰打破,大多数父母还是很希望教师到家中来的,当他们意识到教师很尊重他们,并希望向他们学习时,家访就能成为教育课程的一个重要部分。

教师可用于家访过程中的方法有:

1.让父母为家访作好准备。一开始就让父母知道,家访是课程的一部分。学校一开学就把有关家访的事情告诉所有的父母――通过电话、校讯通或家园联系手册等。或者在最初的家长会议上用一点时间来讨论一下家访的问题,向家长解释一般的家访内容,为什么它很重要,因为家长和教师在对幼儿的教育上要相互支持,要让他们理解家访是一种双边的交流,他们可对幼儿在幼儿园里学的东西进行补充和支持,同时他们也给教师的工作提供设想和活动的建议。

父母和教师相互配合,交流他们所知道的有关幼儿的语言、文化、兴趣和能力方面的情况,这样一个幼儿所能得到的教育的总和要多于父母或教师一方所能提供的经验。

2.利用第一次家访来建立亲密的关系和交流信息。第一次家访应以一种随便的交谈方式来进行,这样即使有教师在家里,父母也会感到比较自在。如把孩子在园的情况告诉父母,孩子喜欢做什么,喜欢和谁在一起玩,幼儿能胜任什么事情,询问父母对孩子有什么期望,希望观察他们的什么活动等。

3.根据你对幼儿和家长的了解来计划每一次的家访。

4.完成家访的计划,但也应有一定的灵活性。

5.在每次家访中留出与父母讨论的时间。

6.评价、纪录和后续性家访活动。

7.对父母持协作的态度

每次和父母交谈宜以讲幼儿的优点开始,如果教师较多地考虑如何与父母搞好协作,而不是批评父母或设法对他们进行“再训练”的话,那么幼儿可从中得到较多的益处。

二、为家长列出的关键经验:对幼儿园的课程作出贡献

课堂是父母和教师可以进行合作和提供双边帮助的另一个环境。父母不仅可以了解到他们的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他们也可以在课堂这一更具中性色彩的环境中来尝试与自己的孩子交往的方式。在课堂中的接触还给父母提供了改进课堂环境,直接影响课堂的目标和活动,以及与教师分享他们知识的机会。

给教师的建议:

1.使父母觉得幼儿园欢迎和需要他们。教师可计划一个父母参观日,鼓励父母留在教室中观察;当父母接送孩子时,邀请他们尽可能多待几分钟;简报是让父母了解他们孩子在幼儿园情况的一种好方式,这种方式能让所有的父母都了解情况,特别是那些时间较紧,很少来参加会议或参观教室的父母;对父母感兴趣,意见、关心的问题以及观察的内容作一些非正式的纪录,它能帮助驾驶计划家访和个别幼儿教育的方法。

2.鼓励父母与幼儿分享他们的特殊兴趣。教师可以通过邀请父母来与幼儿分享他们的爱好、他们知道的歌曲、游戏、故事、节目、习俗、食物和舞蹈等,来进一步丰富课堂环境。

3.鼓励父母成为班级的志愿工作人员。当父母成为班上的志愿工作人员以后,他们可以参加每天的评价和计划会议,这样能给大家的信息交流提供一个重要机会。

三、为家长列出的关键经验;计划和参加家长-教师会议

如果父母和教师能够共同承担会议的计划、组织、选择主题和主持的话,家长-教师会议可以成为交换信息和思想以及提供双边支持的另人兴奋的和有价值的会议,父母贡献的越多,这个会议对他们的意义越大。

给教师的建议:

1.进行一次对父母的调查了解一下父母所关心的问题,以及他们想和其他的家长和教师讨论的问题。

2.计划和评价家长-教师会议。可根据父母选择的主体来计划会议的内容,邀请1-2位有经验的家长来帮助和主持第一次家长-教师会议,计划形式活跃的会议,在每次会后随即进行评价,并为下一次会议提出建议。

3.还应记住:在开会前给所有的父母发通知、告知时间、地点和会仪的议题,把会议的内容告知那些未能来参加会议的家长。

四、为家长列出的关键经验:学习和了解儿童的发展和幼儿园课程

所有的父母在有关他们孩子的幼儿园课程方面都会有一些顾虑和疑问。如:我们的孩子学习些什么?为什么?教师如何处理行为方面的问题?这一课程如何为我们孩子进入学前班作准备?为了帮助父母交流他们的想法和疑虑,教师可以在家长-教师会议上来提供有关儿童发展的信息,应鼓励父母到班上来观察和参与活动,从而加深对课程的了解。

给教师的建议:

1.给父母提供儿童发展和课程发面的阅读资料,从所有可能的地方收集有关的资料,当父母来接送孩子时,或家长-教师会议上和家访时分发给他们。

2.帮助父母了解教室的布置教师帮助父母了解环境布置的方法有:用幻灯片、照片、录象或教室实地来向父母介绍各个活动区;说明过一段时间将陆续开放的活动区;把教室中所用材料的清单发给父母;向父母解释目前教室为什么要这样布置;请父母根据教师布置一览表来评价教室的布置。

3.帮助父母熟悉一日生活制度介绍一日生活制度安排的原理,描述每一环节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计划一次家长会,让父母真正体验一下计划――做――回忆的程序;请父母讲一下他们从自己孩子那里听来的对一日生活每个环节的介绍;分发一日生活一览表,鼓励父母把它当作课堂观察的参考。

4.让父母参与计划和评价。有志愿工作的家长在班上帮忙是,邀请他们参加当天的教师集体的计划和评价会议,鼓励他们把自己的观察、认识和想法讲出来,并应用于第二天的活动计划中。

第6篇

本文对基层部队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严格、预算调整不够全面到位等问题,从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质量、狠抓审计整改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促进基层部队预算管理工作。

【关键词】

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审计质量

随着边防部队预算编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预算法规意识的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在优化资源配置、监督财力使用等方面成效越来越明显。但是,在基层审计实践中发现,当前部队预算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影响和制约部队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一、基层部队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1.预算内容编制不够完整。一些基层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只是将维持性经费、建设性经费和政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没有将家底经费、预算外经费和可利用的库存物资纳入预算管理,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还有一些单位由于上级事业任务下达时间滞后,与基层预算编制衔接不够好,客观上造成了重复预算、不合理预算时有发生,给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带来一定的影响。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专项经费长期闲置不使用,造成资金浪费;编制预算时,财务人员“大包大揽”,不与事业部门沟通,只凭自己的思路来编制,造成预算与实际工作脱节。

2.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细化。按照边防部队预算编制规定要求,对下供应的项目经费预算,细化到经费使用的具体单位;直接支出的经费预算,详细列出项目(品名)、数量、标准(单价)和金额,行政消耗性开支有规定限额的,在规定开支限额内编制预算。但在预算实际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没有将对下供应的项目经费细化到经费使用的具体单位,而是由本级部门掌握调剂使用;有的单位没有将直接支出的预算经费,详细列出项目(品名)、数量、标准(单价)和金额,预算编制比较笼统;还有的单位行政消耗性经费没有按预算要求在限额内编制详细开支计划,给经费开支留有变通余地,造成预算管控弱化。

3.预算重点编制不够突出。按照边防部队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要把维稳处作为经费保障重点,突出实战能力建设,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行政消耗性支出,科学配置各项财力资源,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的基层单位预算编制出现“形式化”、“程序化”现象,不注重调查研究,下报上编图省事,官兵急需保障不充足。有的单位把往年的预算数据略作修改,即形成当年的预算,对维稳处突,重大安保任务了解不深不细,预算安排粗枝大叶,致使预算安排重点不突出,经费保障不充分。

4.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在预算编制工程中,有的单位临时拼凑项目经费,没有明确的项目名称、立项依据、使用功能、经费需求及效益分析等内容。有的单位只追求短期目标的完成,不注重事业建设的长期规划,只关心预算经费数量,不关注经费投入质量,形成面子工程、形象过程。有的单位甚至寅吃卯粮搞赤字预算,造成项目经费相互挤占,影响经费的使用效果。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严格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一经批准,即为组织财务活动的法定依据,未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但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事业部门没有制定详细的开支计划,造成财务部门不能很好的按照事业任务要求,及时组织供应,“慢半拍”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事业任务的完成。对于预算以外的不合理开支,不能够坚决抵制,事前不拨款,事后不报销要求还不能够很好的落实。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应将结算资金转到单位的款项转到个人账户、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使用现金结算等问题,给资金管理带来安全隐患。

2.预算执行随意性大。由于个别主官、个别部门预算法规观念淡薄,预算是法意识不强,经费开支的严密性和严肃性欠缺,致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超预算开支、无预算开支、超范围保障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临时性的开支项目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擅自改变预算项目开支用途,随意挤占其它经费,将机动费当作“万能费”、“堵漏费”。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年度账目结转前,各项经费之间相互调整,哪项超支就调整哪项,“拆东墙补西墙”,以求总体平衡,使预算编制与执行形成“两张皮”。

3.经费结算报销不严格。主要表现在经费审批把关不严格,以领导审批代替预算执行,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经费“搭车”报销处理不合理开支,行政消耗性经费超范围、超限额、超比例开支,虚假开支、虚列开支、虚假发票不时存在;单位联审会签不及时,预算执行分析不到位,致使党委掌握预算执行情况不准确,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不严格。

(三)预算调整不够全面到位。

1.预算调整不全面。预算调整要根据单位年度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对列入预算的请领的经费、留用经费补入、上年结转经费、政府专项经费和可利用的库存物资进行全面调整。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单位只对超支经费、无预算经费以及预算不足的项目经费进行调整,而对任务取消或减少的项目经费没有进行调整。

2.预算调整不规范。按照边防部队预算管理规定要求,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在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调整,并按照预算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对部门超出预算的开支从该部门分管的相关经费中直接补平,有的单位新增项目的支出,从单位预留机动财力中弥补,没有按照预算调整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有的单位临时动议经费多,预算经费变动频繁,对确需调整的预算经费,也没有按照规定在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调整,而是在年度账目结转前,各项经费之间相互调整平衡。

3.预算调整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财务部门与事业部门之间由于职能和分工的不同,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些事业建设任务已经完成,但预算经费是结余还是超支,特别是在项目预算执行计划不详细、资金支付不合理、经费供应与事业任务进度不相吻合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很难对其加以控制,致使预算经费增减调整不够到位

二、主要对策建议

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影响预算效益的问题,才能有效促进部队预算管理规范化。

(一)突出预算审计重点

1.抓预算编制审计,把住关口。预算编制是部队资金分配和财务收支的总体规划,是部队完成各项事业任务的前提和保障。抓好预算编制审计,查清经费分配计划是否合理,需求测算是否准确,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经费投向投量是否与部队建设需求一致,预算安排是否突出重点、保障急需,项目内容是否细化、完整全面。着力解决预算安排不合理、重点不突出,寅吃卯粮、超财力搞建设等问题,切实提高经费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抓预算执行审计,全程跟踪。预算执行是落实预算编制、完成预算任务、实现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环节。抓好预算执行审计,查清单位是否按照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事业任务,事业任务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超预算开支是否按照规定处理,预算开支的范围、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审批报销手续是否齐全,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预算调整是否按权限和程序进行,盯紧预算执行全过程。着力查纠超预算办事、超标准花钱、超范围开支,以及违反程序划拨经费、化整为零审批经费,把预算安排变成决算追加等问题,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3.抓预算效益审计,注重实效。预算效益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产生的最终效果。抓好预算效益审计,从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入手,把账户管理、资金存储、往来款项收支、公务卡使用、物资集中采购支付等作为审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治跑冒滴漏、挤占、挪用和侵占财物以及虚假开支套取资金等现象。着力揭示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切实为党委首长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建设性决策依据。

(二)强化预算审计质量

1.统筹审计计划。把预算审计作为年度审计任务的开端和“龙头”,围绕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合理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注重探索创新审计模式,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等其他审计项目中融入预算审计内容,实现任务互联、信息互通,一审多果,形成预算管理全方位监控。

2.拓展审计范围。在审计内容上,坚持预算编制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并举,项目性经费与维持性经费纠查并重,突出预算立项全要素监控和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在审计对象上,向上追溯经费、物资来源渠道是否真实可靠,向下查清经费、物资去向及用途是否合理合规;在审计周期上,重点单位项目及时审,一般单位项目按计划年度审,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等要合理安排,相互融合,各有侧重,一审多果,推进审计全覆盖。

3.开展绩效审计。在预算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理念,在揭示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对投入数额大、关注度高,与部队建设发展紧密相关、关系广大官兵切实利益的项目和资金实施绩效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事业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党委首长决心意图落实情况和效果,官兵对已完成事业任务满意程度和效果,全面掌握部队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状况,最大限度提高部队经费物资使用效益。

(三)狠抓预算审计整改

1.依法依规整改。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条令条例进行整改,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是谁的责任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对涉及个人的问题,该处理的处理,对涉及钱物的事情,该退赔的退赔。坚决不搞事出有因、下不为例,坚决不搞变通执行、弹性整改,切实做到失职问责,违纪追究。

2.坚持标准统一。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同类问题,必须按照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严肃处理,不能有的给处分,有的诫勉谈话,有的只作个检查,必须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各搞一套,更不能留“暗门”、开“天窗”。特别是对于损公肥私、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问题,没有政策界限、没有时间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破窗效应”。

3.落实审计回访。审计部门要适时组织审计回访,规定被审计单位限期上报对相关问题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以此推动审计结果运用。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回头看”,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意见的落实,努力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切实解决审计意见与实际执行“两张皮”现象,切实推进审计结果入行业管理、入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综合效能。

作者:程日光 单位:河北公安边防总队后勤部审计处

参考文献

[1]王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特征和管理模式分析[J].改革与开放.2010年12月.

[2]张丽萍.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全球商业经典.2015年9月.

[3]张敬莲.基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的有效管理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年03月.

第7篇

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逐步加强,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法》惠政〔〕5号)公布实施以来。项目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不时提高,但项目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科学,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当前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顺序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顺序。不得擅自简化顺序,前期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和工作深度的项目不得审批。

区政府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按以下顺序依次履行审批手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经区发改统计局项目预审小组审查同意后,1.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单位组织编制。报区政府审批(前期立项,具体审批流程见附件)

及时报区发改统计局审批;2.可行性研究:由项目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委托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演讲。

初步设计的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3.初步设计:由项目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演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逾越审批可行性研究演讲的批准的总投资百分之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演讲。初步设计由区发改统计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核定、审批;

由区发改统计局对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规范等内容进行政策性审查,4.施工图设计:由项目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工程预算。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的工程预算报区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5.开工报告:施工及监理单位经招标确定。由项目单位将开工演讲上报审批;国有土地上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的土地、规划手续,市城建委料理开工演讲;集体土地上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区城建局料理开工演讲,开工演讲未经审批不得开工。

(二)严格推行限额设计。努力降低建设本钱。项目单位应严格按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演讲组织好设计工作,满足基本功能需求和技术达标的前提下,应选择比较经济的方案,努力降低建设本钱。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审批时要转变只重技术性、忽视经济性的观念,加强对经济性的审查,严格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二、完善招投标制度

(一)规范招标方式。限额规范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需进行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以集体决议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结果报区政府推销办备案。确有特殊情况要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的必需由项目单位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可采用其他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执行。

(二)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约是遏制围标串标的关键。招标文件应严谨、清楚、规范。参与评标的项目单位不得在评标会上发表有倾向性的言论;限额3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及限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文件须经过专家预审。

(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需依法实行政府推销制度。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政府推销法》等法律法规对招投标交易明确的主体、顺序、范围、方式、时间、开标评标等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按程序办事、改变招标方式、规避招标、肢解项目。

(四)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督。区检察院、监察局、发改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必需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责任。不得无故缺席。

三、健全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实行质量监督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应依法料理质量监督手续。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加强平安文明施工费用支付管理。投标预算中需注明文明施工费。完善平安文明施工费用支付制度,对不能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平安文明施工责任的项目依法出具核减文明施工费用演讲。

(三)落实现场签证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现场签证制度。现场签证应当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工程签证领导小组共同确认,逾期补签无效。

(四)实行工程质量永久公示牌制度。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有工程质量永久公示牌的设计内容。使用单位负责建成后的管理、维护。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督导工程质量永久公示牌的制作、设置和符合性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四、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

1.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应依照河南省和郑州市相关造价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

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应根据市场时价做以暂估价。评标过程中,2.对于河南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郑州市的信息指导价上没有的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对以上价格应由专家依照统一暂定价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现场评审、调整。

投标人应当进行复核,3.招标控制价公布后。如发现确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如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招标控制价无误(中标人需严格依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因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因提出变卦申请)

(二)加强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应明确各种费用的计取方式;

2.合同应明确具体的结算方式;

3.合同应明确施工期间人工费和材料费的具体调整方式;

4.合同应明确变卦签证局部的优惠率与投标时的优惠率保持一致;

5.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保持一致。

(三)严格工程结算审计

项目单位应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法》要求,工程完工后。及时报送审计。

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府职能部门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令、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活动,或干扰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搞、权钱交易,影响正常市场经济活动的;

2.违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

3.违反程序批准招投标的;

4.违规批准开工报告的;

5.违规拨付建设资金的;

6.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未依法组织招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搞暗箱操作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与投标单位或委托的招标机构串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暗示或诱导评委倾向某投标人的;

3.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其它招标投标应当保密资料的;

4.项目单位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者私自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从中谋利并造成质量隐患的;

5.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未按规定擅自增加工程量,提高建设、装修标准,扩大投资规模,工程项目严重超概算,浪费国家资金的;

6.无法定事由拒绝与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改变合同的;

7.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8.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或拒不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安全整改要求的;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9.在项目资金拨付或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10.项目审减比例超过30%的;

11.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投标人或中标人(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及其责任人有下列行为的,列入区招投标项目“黑名单”,5年内不准参与我区其他招投标项目;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或中标后有行贿行为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施工企业同意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的;

3.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的;

4.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的;

5.中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按规定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

6.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不按照施工图纸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降低工程质量的;

7.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罚后未及时整改的;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

8.工程监理企业或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委托单位或被监理单位的利益的;

9.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在项目实施中有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等行为,造成质量事故的;

10.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知而不改的,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取消区招投标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与项目单位串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弄虚作假,操纵或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影响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的;

3.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其它应当保密资料的;

4.以暗示、授意等方式要求评标专家对某个投标人给以照顾的;

5.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或者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的;

6.专家评审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倾向性条款两次以上的;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的,列入区招投标专家“黑名单”;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收受投标人和其他与招标结果有利益关系者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为投标人谋取中标的;

2.向他人透露对招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3.不遵守评标回避制度、评标期间私下使用通讯工具、私下接触投标人、擅离职守的;

4.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评标的。

第8篇

整改措施:加强三基三严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流程,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随着病人日增,医院加大引进和招聘护理专业人员,扩大专业队伍,以满足病人需求。

二、医院存在乱用药,乱检查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抓源头,严格落实药品和大型医疗器械两个100%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二是推行药品使用合理性专家组集中评价制度,市卫生局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到各医院抽取门诊处方、住院病历,组织专家组集中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生,按照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一是坚持把药品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环节;二是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自律意识;三是降低医用器材和卫生耗材的采购价格;四是坚决惩处违规收费现象;五是推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项目互认制度;六是继续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七是开展廉价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八是加大合理用药管控力度。

三、患者反映中心医院转科难问题,一些科室对不应该在本科室治疗的病人偏偏留在本科室,浪费金钱不说,还耽误了病人的治疗时间。

整改措施:

从源头抓起,采取首诊负责制,根据患者病情分诊到相关科室,在治疗过程中确需会诊或转诊者,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尽可能满足患者需求。

四、市中心医院为应对甲流感设立了发热门诊是好事,但发热病人到门诊看病,医生都让做抽血检查,应不应该。

整改措施:

市中心医院为我市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救治医院,并且承担着全市重症“甲流”患者的救治任务,为此市中心医院专门投资100余万元建立了一层专用负压病房。发热病人有细菌和病毒感染之分,发热病人在就诊时常规检查血常规,是卫生部《关于“甲流”患者的标准就诊流程》所要求的,其目的是对发热患者进行初步的鉴别诊断,以防造成部分患者漏诊和误诊,归根结底是为病人负责。以后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强宣传解释,并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五、儿科就诊秩序乱,患儿哭闹,声音吵杂,不利于医生诊疗及与患儿家属沟通。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导诊,及时疏导和分流病人。

二是合理设置病人候诊区域,实行“一室一医一患”。

三是尽快完善实施叫号制度,彻底改变就诊秩序混乱现象。

六、患者低烧到我院呼吸内科看病,疑为“病脑”要病人做腰穿等检查,后到中医科,接诊医生为朱新勇医生服务态度很好,利用中医望、闻、问、切为病人仔细诊疗疾病,效果不错。因此提出医务工作者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增加病人的信任度?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要求各医院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市卫生局每年组织一部分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努力提高全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

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医院倡导和开展“三精”服务:即精品、精细、精心,增强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

七、反映一婴儿出生后因出现呼吸困难由下级医院转到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家属提出出院,但新生儿科医生告诉患儿家属要住院15天才能出院,但是患者还是提早出院,并且情况正常。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讲解到位,让家长理解。

二是加强与下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工作,使患儿病情稳定后,争得家属同意转下级医院康复,以保证患儿治愈,也减轻患儿家庭一定经济负担。

八、医院药价高于零售药店,药价虚高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源头,严格落实药品和大型医疗器械两个100%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二是推行药品使用合理性专家组集中评价制度,市卫生局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到各医院抽取门诊处方、住院病历,组织专家组集中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生,按照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一是坚持把药品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环节;二是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自律意识;三是降低医用器材和卫生耗材的采购价格;四是坚决惩处违规收费现象;五是推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项目互认制度;六是继续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七是开展廉价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八是加大合理用药管控力度。

九、做为医院如何做到首诊负责制?

整改措施:

“首诊负责制”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制度,要求每个医生都掌握,并按制度去落实。如有争议,有医务科协调决定,首诊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和相互推诿。凡因拒收病人、擅离岗位、不负责任、不及时抢救、延误治疗而造成事故或医疗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十、医院住院病人“一日清单”执行的较好,但门诊病人取药、检查没有明细清单,如何做好门诊收费透明度?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一日清单的检查力度。

二是与软件公司,对医院院运行的门诊收费程序进行改进升级,力争在年底完成这项工作。

十一、曾参与过2007年行风面对面评议的代表提出一患者来我院泌尿科实施雾化电切前列腺手术治疗时,医生为病人用进口贵重电切刀没有告知,经协商医院需退还病人1000元,但至今仍未退还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加强教育,提高对告知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告知签字义务,与患者做好沟通,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二是责成市中心医院立即退还患者现金一千元,并道歉。

三是印制特殊材料使用告知协议书,使用前医患双方协议签字,同意后方可为患者使用。

十二、电梯间人多时空气不好,医院内外环境卫生需改善。

整改措施:

一是对医院的卫生问题,以后卫生局将每季度对全市各医院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天中晚报和××日报上进行曝光,对卫生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十三、中心医院大厅门前停车秩序待规范,停车难问题急需解决。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与交警支队的联系,尽快解决门前交通秩序和车辆停车位的安全管理。

二是加强与城管、辖区综治办的联系,解决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存放,秩序规范,合理使用门前现有场地。

三是协调上述部门及园林部门,力争合理使用沿溪路住院部门前东区的地带,解决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存放地,扩大汽车停车位。

四是加强院内停车场地管理,对职工、家属的机动车辆指定专门区域停放。禁止在门诊、住院部、东病区与就诊车俩混放,占用停车资源。

十四、关于评议现场播放的反映市中医院视频短片所提的问题。

整改措施:

市中医院已于09年4月份与患者家属达成协议,现已解决。

十五、关于评议代表所提张玉珍医患纠纷的问题

整改措施:

市中医院正积极与患者家属协商,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双方再走司法程序。

十六、关于卫生许可证到底该谁办的问题

2009年以前,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要求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消费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许可证,原来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再发放。在新法开始实施后,由于国家工商总局没有及时下发实施细则,造成迟迟未能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通环节的商户也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市直到10月底才开始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业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后,卫生部门再发放许可证违反新法规定,但由于机构改革没有到位,药监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队伍承担起监管任务,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之日起许可证发放间断约一个月后,经市卫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在机构改革未完成前,由市政府授权餐饮业仍暂由卫生部门代监管,现餐饮业卫生许可证仍由卫生部门发放。

十七、许可证办证难,办证过程中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

餐饮业卫生许可证的办理首先要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相关的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卫生部门要派监督员进行现场验收。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于餐饮业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和硬件要求,许可门槛较高,尤其按上级规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以来,关键项缺一项都不能许可。而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硬件设施普遍较差,部分餐饮单位需要整改后再次验收,加之一些技术服务性要求,比如健康体检及健康证明的办理需要几天时间,造成有些商户感觉办证时间较长和办证难。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20个工作日办结规定,无论能否许可,20个工作日必须给商户明确答复,如果条件符合,尽量提前办理,比如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等措施,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

对于办证过程中吃拿卡要的问题,今后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员“十不准”和“八条禁令”,凡是举报查证属实的,对这些个性问题将严肃处理,坚决调离监督岗位,决不姑息迁就,涉嫌违法违纪的将移交有关司法纪检部门。

十八、医疗市场监管问题

我所自2004年起开展医疗市场监管工作以来,围绕“一准入、二规范、三查处、四取缔”的工作原则,把医疗市场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重拳打击非法行医,使医疗市场由当初的混乱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现象明显减少。2008年初,为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市卫生监督所由原来一个医管科增加到两个科,从人力财力上进一步向医疗市场监管倾斜,加大了投入。但由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性,目前确实存在非法行医打而不死现象,有些非法行医者不挂招牌,屋里摆的是空药盒,靠低价吸引消费者,取缔一次又开业一次,可以说是全国通病。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连续取缔两次仍继续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的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九、医院体检能否办理健康证问题

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必须经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批准,而我市目前经过认定的技术服务部门只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家。

二十、关于群众反映工作人员在接种疫苗的过程中服务态度欠佳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每周一门诊例会,对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徇私情,不吃宴请,要求其在日常工作中衣冠整洁、佩戴胸卡、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杜绝“四难”现象发生。我们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耐心详细讲解有关注意事项并经其知情同意后再进行疫苗接种,接种后留观30分钟后再让其离开。对于需要预约的疫苗,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告知其到规定的时间再来接种疫苗。

二是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广大受种者提供更加热情、更加周到的服务。

二十一、关于群众反映的有关“向受种者推荐自费疫苗”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一类疫苗(免费)、二类疫苗进行公示,将服务承诺、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免费疫苗名称等全部张贴在门诊室墙壁上,积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教育,不断的向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强调有关规范和要求,使其更加熟悉有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法规),定期向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力争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二十二、关于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如何解决乡镇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

整改措施:

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后,对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几年经过国家的大力投入,各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基本上得到了明显的好转。但软件差,医务人员少的问题仍普遍存在,80%的医院医护人员不够。

一是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现在计划在3年内对全市乡镇医务人员培训一启遍。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根据市委的安排,首批农村卫生人才工程的招聘工作已圆满完成,88名在专以上毕业生已到基层卫生院工作,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3年内农村缺医的现象会得到一定的解决。

三是加大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的力度。

二十三,关于农民参合率下降的问题。

这主要是农民对新农合知识了解不够造成的,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简报的方式通报各单位的农民参合进程和新农合用药问题,以此促进我市参合率的上升。

二十四、关于代表对私立医院的满意度调查中发现的审批和医疗广告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私立医院的审批程序,把严关口,严格按标准审批。

二是严格按照政府的规划审批医院。

三是联合工商行政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医疗广告。

二十五、关于卫生人才流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

卫生人才的管理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国家规定副高以上的人员更换执业地点,必须经市委人才办批准方可办理。近几年我市在卫生人才建设方面从提高他们的待遇入手,基本上没有流失卫生人才,相反是其他地方的卫生人才积极到我市要求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

二十六、关于卫生局工作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管理,确保局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因工作需要外出时应在门前挂牌,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十七、关于120车辆漫天要价的问题

整改措施:

救护车接病号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是50元,但是,现在个别医院为了多收病号就把这个费用给减免了。

二十八、关于电视报道一名考官收钱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加强每年执业医师的监督。

二是向省卫生厅建议,实施异地监考。

第9篇

七月份,经过北京市的隆重欢送会议和xx区热烈的欢迎会议,以及大约十余天的培训生活后,我顺利走上了工作岗位。正如在我过平谷之前时一位师兄所说的那样“工作后和上学各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并且要自己体味”。光阴似箭,转眼间,三个月的试用期已经结束了,为此,特地呈上自己近段时期以来的一份系统全面的总结,肯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一, 上岗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能吃苦的心理准备。自己出身于豫北地区的农村,属于太行山区,对农村的生活很熟悉,尽管对于农村的工作尚未接触过,但是奠定了基础。同时自己过来平谷之前,和村书记的几次通话,书记也多次提到要能吃苦。一开始应聘上之后,曾经有过动摇,有过思想的不稳定,但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来到平谷,不是盲目的,而是一种深思熟虑之后的择决。三年的助理生活,农村工作的锻炼,我相信会是自己今后学习工作中的宝贵财富。

其次,充足的知识准备。回忆在母校即中国农业大学的生活,犹如昨日,置身中国农业的最高学府,这里不仅仅有最优秀的老师,而且农业类书籍,包括科技、政策、法律等等的,也是浩如烟海,也许正是母校这种氛围,或者说优良的传统,使得我对于农村,对于农村工作,有了浓厚的兴趣。应聘为村助理之后,自己在知识层面上,主要做了以下几点的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及深刻体会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法规;二是及时补充新知识,了解掌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三是思考自己的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与农村工作的结合点。就像有同学所说的那样,在中国农业的最高学府经过四年的培训学习,我们的信息类专业也是具有中国农业大学特色的。

再次,完善的物质准备。来到平谷之前,也像去其他单位工作的同学一样,自己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宿舍会是什么样的?和领导的相处会不会顺利和谐?自己手边还缺少哪些东西?等等,列出了购买清单,换洗的衣物,日用品等。在准备的诸多东西之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书籍的准备工作了,公文写作,网页制作,演讲与口才,等等。这些书籍事后证明,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如同及时雨。自己如饥似渴的阅读书籍,为自己补充了充分的养分,使得自己的各方面工作可以更快的上手。

最后,信息资源的准备。20 世纪是信息技术高发展的世纪,步入新世纪之后,信息技术任在高速的发展,信息类专业出身的自己,可能对此有着更多的关注。为此,包括在内的人际资源的准备,尤其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老师的谆谆教导,同学的深情祝福。困了,累了,工作迷茫了,找人聊聊,豁然开朗,一切原来这么简单哦。雨过天晴。

第二, 培训生活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融入大家庭之中

七月初,带着母校的嘱托,怀着对母校的依依不舍,校车送我们来到了平谷。节奏紧张而又有条不紊,迎接我们的是一张张和蔼可亲的笑脸,我们心理原来的忐忑不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在培训生活中,我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首先,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培训中,区里面主要领导的讲话,正如班主任的老师所说的那样,“都是挑了又挑,精华中的精华所在”。他们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讲话是多年实战经验的积累,我认真听讲,认真记录并体会。再最后一天的交流学习中,自己也积极发言,并且很有幸自己的发言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在发言中间就有掌声响起。事情很小,却也是自己一点一滴进步的象征。

其次,实地参观,认真细致。培训生活中,我们参观了挂甲峪、玻璃台等新农村示范村,以及兴谷工业开发区等。在挂甲峪,老书记的讲话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了创业的不易;在玻璃台,新能源的利用,使我们打开眼界。兴谷工业开发区,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现代的工业气息,自动化,流水线作业。。。

最后,欢送晚会。欢送晚会是培训生活的尾声,也是大家接触、了解的好机会。通过积极参加活动,相互间增进了友情,加深了了解,很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第三, 在三个月的工作中,所取得的一点成绩

区服务中心的培训生活结束之后,期盼已久的xx镇政府的汽车来了,在兴奋中,我们来到了xx镇。然后经过领导的讲话、嘱托,我们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三个月的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种书面、总结等材料的撰写。从一开始进村之后,“七一”党员学习活动的总结等写起,到后来由于是镇办、综合治理科事务高峰阶段,自己作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的成员借调到办。从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单、受理告知单、事件呈报单、答复意见、情况说明以及信息上报等文稿等写起,在办主任,纪检副书记等的悉心指导下,自己的公文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进展,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有效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挖掘核心信息,同时依据调查结果等,写出初步的答复意见、情况说明、信息上报。

第二、参与北台头村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搞好规划是第一步。首先,我们从基础数据的调查做起,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为有关专家的规划工作提供了翔实、准确的数据。其次同时我负责撰写了自己所服务的北台头村的项目规划报告。项目规划中的许多东西自己是第一次接触,于是问村统计,问书记,问副书记,或者问镇里面的土地规划员,林业员等等。当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自己认真撰写了项目报告。最后我还依托自己在大学的人力资源,委托同学无偿为所在的北台头村画出了新民居规划图,获得了村两委班子的认可。

第三,参与xx镇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服务社举办的一系列活动。从入社大会的准备工作做起,到后来推进镇、村的信息化工作等。在工作中,自己积极协助部门领导,努力把镇办公室等的信息化做好做实。从一开始ie地址栏的清理做起,到清理缓存文件,清理注册表,清除恶意插件,及时扫描杀毒,以及系统优化,系统还原点的创建,等等工作,保证了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9月下旬,依据上级有过部门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全方位的新《北京市条例》宣传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相关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宣传活动。为老百姓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讲解条例,等等,赢得了百姓得一致认可。同时,我也还作为服务社成员,协助镇综合治理科调查、填写了《基础工作统计册》等。

以上的一些工作,只是三个月来的一个缩影,并不全面,也只是自己感觉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例而已。恳求领导批评指正。

第四, 上岗之后的在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第一、群众事情无小事。来信来访的群众,他们既然过来,肯定就有解不开的疙瘩,有矛盾所在,如果我们抱着一种盲目的,认为事情很小的态度,就可能使矛盾激化,引发难以想象的后果。对于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都应该抱着高度重视的态度,端茶倒水,认真接待,千万不可麻痹大意,导致不可思议的后果。

第二、知识学习无尽头。也许曾经有过,自己读了这么多年书,见多识广,什么不了解。哪怕或者是曾经有这么个念头,也是不合适的。首先别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没基层经验难以工作。即使是基层干了一些年限,有经验了,也是要学习的。“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一定要不断的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充实自己。

第三、少说多做干实事。思想、知识的不完善,对于情况的不了解,没有全面的信息掌握,就枉下结论,是错误的不明智的选择。于己于人于事都无利。很可能还会坏事,或者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接待来访群众,认真接待是必须的,但是自己不能轻易下结论,尤其在材料不够全面、充足的情况下。

第五, 今后自己的努力方向

第10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镇、村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该镇、村庄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议。

第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在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评价标准,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经专家论证,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十二条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第三章保护规划

第十三条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十四条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第十六条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七条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

第十九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二十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四章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第二十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控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人口数量,改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第二十三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二十四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四)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第二十五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制订保护方案,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二)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三)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第二十七条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审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

第三十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第三十一条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第三十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历史建筑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

(二)建筑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的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

(四)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保护资金中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

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五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的,应当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三)擅自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未将批准的保护规划予以公布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未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审批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因保护不力,导致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

(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

(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

(二)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三)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五)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进行上述活动,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11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公共工程的审计监督,促进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公共工程,是指以政府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各项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政府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及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投入资金等实施的公共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重点公共工程,是指投资额大、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大,纳入政府当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县(市、区)审计局(以下称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对本级政府公共工程开工前准备情况、预(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监督。与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公共工程实行竣工决算必审制度。

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够时,可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与审计。

对政府重点公共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共工程,审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审。

第五条财政部门依法对政府公共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并对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批。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政府公共工程的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及概(预、决)算的审查结果及时通报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对政府公共工程进行监督时,应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将本地当年政府公共工程计划和各个工程项目的批复抄送审计机关。

其他与政府公共工程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第六条政府重点公共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政府重点公共工程全过程履行内部监督职能,并应当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其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政府重点公共工程和已列入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计划的其他公共工程的建设单位在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并将合同书副本送审计机关备案。项目竣工后结算价款时,建设单位应当先进行内部审核,并预留内部审核后总价20%以上的工程款,待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后结清。

凡由审计机关对政府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等单位工程结账依据,并作为财政部门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国有资产核定的依据。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八条对政府公共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审计的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设计规模、投资概算情况;

(二)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真实性、合法性,已到位资金的真实性和项目前期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公共工程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中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预(概)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设计内容变更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项目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六)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个建设环节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七)与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政府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和说明书以及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建设资金到账情况和未到账资金对该项目产生的影响程度;

(五)项目施工与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六)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七)建设项目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资金预留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其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对未实施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政府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应包括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商财政、计划部门制定政府公共工程审计计划,共同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第十三条已列入审计计划的重点公共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初步验收(交工验收)结束后90天内向审计机关报审竣工决算,报审时,竣工决算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审计机关对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事项应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历次调整预(概)算的文件;

(二)竣工初步验收报告和建设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工程决算资料;

(三)承包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建设单位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及出入库资料,重大设计变更资料,重要部位隐蔽监理验收资料等;

(四)自项目建设之日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决算报表,以及工程建设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

(五)财务、材料物资结算资料及债权、债务对账签证资料;

(六)建设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依法作出的审查结论;

(七)审计实施前单位自查表,以及审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项目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各项资料。

第十六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工程预、决算资料和财务会计资料,检查有关财产物资,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核对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第十七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结果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需要进行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决定书;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应当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应同时抄送项目审批部门和财政部门。

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建设、施工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财政、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机关落实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公共工程审计结果,并可以依照审计署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条社会中介机构在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审核工程项目时,其程序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操作,应当接受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政府公共工程应当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建设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机关可视情节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规定,擅自要求设计单位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应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批准;未经批准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概算投资的,应当停止建设,并由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处以超投资部分5%以下的罚款,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建设单位改变建设资金用途,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审计机关有权予以制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并建议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多计或少计的工程款项,审计机关应责令有关单位予以调整。对建设单位已签证认同多付的工程价款,应予以收缴。

第二十五条应计、应缴而未计缴的各种税费,审计机关应督促责任单位补计、补缴,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有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行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施工、监理等单位拒绝提供或拖延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监理资料、财务资料,拒绝配合审计,以及审计发现其出借、转让资质、转包肢解工程、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计机关除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外,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和移送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应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书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反馈审计机关。

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审计机关通报和移送的违法违规问题记入相关单位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在其资质年检上报审核时据实反映。

招投标管理部门对审计机关通报和移送有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要形成档案,并作为其参与其他工程项目投标时资格审查的依据。

审计机关对向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要实行跟踪监督。

第二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审计时,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存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第12篇

关键词 风险导向审计;职业判断;绩效

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流程中,由始至终都需要运用审计职业判断,如:判断是否接受委托;判断审计项目的风险水平;判断重要性水平;判断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运用怎样的抽样技术和方法;判断审计工作的主要结论。“职业判断”一词在我国旧审计准则中出现的频率只有11次,而在新准则中出现的频率高达59次之多。其中,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与治理层的沟通”、“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出现的频率最多,分别为7次、7次和6次。由此可见,我国新审计准则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提高了对职业判断的微观环境即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如果审计职业判断有失公允,将加大审计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审计失败。

一、审计职业判断绩效评价

审计职业判断绩效是审计职业判断结果与一定的标准的相符程度。对职业判断的绩效进行评价,前提是确定审计判断绩效的评价标准。审计是基于社会需要产生的,必须经受得起社会公众的检验。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也要考虑成本约束,因此将职业判断效果与职业判断效率相结合才能更恰当地评价审计判断的绩效。审计判断绩效特征可分为效果特征和效率特征。

如图1所示,可以从可验证性、可防卫性方面来考察审计职业判断的效果;在追求审计判断高效果的同时,应尽量减少作出审计判断所花费的成本,亦即考虑审计职业判断绩效的效率指标。可验证性包括共识性和稳定性,是不同审计人员根据相同资料做出判断的一致程度和同一个审计人员对同一事项在不同时间作出判断的一致程度;可防卫性是指审计判断结论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可以对抗来自第三方的置疑或,尽可能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这可以从准确性和公允性两方面来进行考量。效率特征主要从时间节约率以及成本节约率来衡量,如同类或同级审计人员作出同样判断所花费时间及成本的比较,或者是与以前作出同类判断所需时间及成本的比较。

二、审计职业判断绩效的影响因素

依照行为科学理论的分析,行为主体、行为对象与环境是影响判断的主要因素,且每两个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因此,以审计判断行为为研究对象,审计人员(即主体)、审计判断对象(即客体)、审计环境对审计判断绩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环境、审计主体、审计客体的函数,而且三个自变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环境因素也称系统因素。是指与审计判断绩效有关的所有审计判断主体、审计判断客体之外的因素,包括经济、法律、技术、政治等社会环境、被审计单位环境和实施审计判断的会计事务所内部环境。审计判断的客体是需要审计人员作出审计判断的对象,是审计判断任务或判断命题。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判断命题无处不在,审计判断任务的复杂性、关联性和继起性均影响着审计职业判断绩效。

审计判断主体因素是指由审计人员拥有的并带到工作中去的因素,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最为直接的因素。不同判断主体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工作方式与风格、价值观、道德观、承担风险的意愿、对利益的关注、社会责任等方面。笔者把这些因素归纳为知识与技能、判断经验、性格与习惯、努力程度和职业道德水平等五个方面。其中知识与技能包括了决策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等;性格与习惯则表现为判断主体的想象能力、对奖励的忠诚度、与客户沟通、与同事沟通等。为了了解各因素对审计职业判断绩效的影响强度,笔者对审计从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三、新审计准则下,提高审计职业判断绩效的措施

(一)塑造审计职业判断的环境观念,是提高其效果与效率的基础

1.明确外部机会与威胁,适应外部环境。

(1)充分运用外部信息。除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以及审计人员进行必要测试程序时取得的调查表等信息外,判断时还可运用外部公开出版的信息如杂志、报纸、报告、政府对外通报、摘要、企业名录、在线数据库等及不公开出版的信息如股东会议上的讲话、用户调查、电视节目与访谈、与被审计单位利益相关者的对话等。

(2)与竞争者之间的合作。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多元判断主体的判断质量优于单一主体的判断质量。在进行复杂审计任务的关键点的判断时。可以联合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采取联合审计判断或注册会计师团审计判断等。与竞争者之间的关系应由互相仇视变为共同实施,将仇敌变为朋友,建立面对风险的合作竞争关系,构建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机制。

2.分析内部环境,明确内部优势与内部弱点。

(1)将会计师事务所文化与审计职业判断相结合。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文化在不经意中塑造了注册会计师不同的工作性格与习惯,也影响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在我国这个重视关系文化的大文化背景下,提高审计职业判断绩效应注意会计师事务所文化建设,重视公众责任,遵守法规纪律,树立榜样,鼓励一丝不苟的积极态度,建立内部人员沟通的环境和条件,将个人的行为整合为综合的团队努力。

(2)不断开展研究、开发。有效配置研发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应不断研究、开发和使用新的决策辅助工具,以帮助和引导审计人员完成决策过程,从而避免判断失误。例如。研发并正确地利用重要性和样本量的计算模型,有助于审计人员使用正确数据、得出正确结论;改进、完善内部控制调查表可以使审计人员不遗漏所有的相关问题;研发更加切合实际的披露清单有助于审计人员查清全部应披露的项目。

(3)将审计职业判断绩效与激励挂钩。高绩效的审计判断受制于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而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激励机制。因此必须建立有利于审计人员作出高绩效审计判断的激励制度。激励的方式有提薪、职务提升、业绩奖金、给予事务所股权、工资外补贴、表扬、荣誉奖励、增加工作自、批评、压力等,使每个人都愿意努力提高审计判断的绩效。

(4)创新与改进审计作业。会计师事务所应努力培养创新意识,积极改进审计程序和方法,创新整合审计作业与流程,灵活运用职业判断,完成常规审计方法和程序在特定环境下难以完成的审计项目,不断提高职业判断绩效。

(二)重视审计职业判断主体因素的核心作用,是提高效果和效率的主导力量

1.加强审计判断主体的培训和引导,注重各种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审计判断是由判断主体作出的。判断主体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判断的绩效。拓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除了相关知识的培训外,还应注重通过判断专题的研讨和经验交流等提高判断主体的想象能力、决策能力、表达能力等。

2.加强审计判断主体相互之间的沟通。审计是一种思维的沟通过程,沟通能力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其作出的职业判断的效果性和效率性。加强与客户、同事等的沟通可使审计人员更快地获得有用的信息和更有效地处理所得的信息,作出高效果和高效率的职业判断。

3,以重视社会责任的态度进行职业判断。新审计准则下审计鉴证业务涉及到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三方关系,预期使用者包括社会公众、监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股东、债权人等。作为审计判断最终成果的审计意见将接受社会公众的检验。判断主体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更加努力、谨慎地作出各种判断,实现高的审计判断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