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信用社金融论文

信用社金融论文

时间:2022-07-26 05:29: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信用社金融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信用社金融论文

第1篇

作者:郭燕 单位: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由于农信社为员工规定了贷款营销任务,部分员工为了完成任务不顾贷款风险、不问贷款去向、不讲贷款规则,较为盲目地将资金贷给客户。只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忽视了农信社的集体利益,不利于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市场营销机制不健全农信社受到传统经济理念的影响,并没真正地考虑如何从开拓市场进行营销,所以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市场营销机制。主要体现在运行、监督、鼓励等机制方面。在农信社内部形成了无竞争、无动力的工作氛围,不利于激励员工积极努力地工作、创新及开拓。营销手段落后,经营产品单一农信社的营销手段往往局限于室内广告、微笑服务等形式,没有深层次地考虑如何制定营销策划,创造不同以往的营销手段。在经营产品方面也没有开拓出新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与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随着我国金融和体制的改革,农信社传统的经营阵地和客户群体已经不能满足自身经营的需求。在金融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环境下,农信社应当积极引进市场营销机制,树立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营销观念。转变传统“坐等上门”的观念和作风,充分认识到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展营销策略,才能保持旺盛而强大的生命力,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建设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首先,几经改革形成的多级法人机制并不适合农信社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策略的需要。农信社应当加快构建市场营销体制的脚步,尽快建立一个满足市场变化要求的机制,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良好的条件。其次,争取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机构得到更多优惠政策,例如结算渠道、票据兑换等方面。然后,政府应当减少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信社的市场经营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最后,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追讨部分企业和村集体拖延还款行为,降低市场营销风险和经济损失。为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以“三农”为主体的市场定位农信社市场定位,应以“三农”为主体,分三个步骤明确产品定位、明确品牌定位及明确公司定位。(1)产品定位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一旦产生类似需求就会联想到该种产品,将产品形象定位在客户心里,以便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产品。(2)品牌定位是在产品定位的基础上形成,并通过它实现品牌价值。农信社应当围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来确立自身品牌定位,便于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以大额贷款、重视商业贷款等品牌定位。(3)农信社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需要确定企业定位,确定企业形象。明确企业定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客户对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的认识,加深对金融产品的印象。在“三步走”定位策略的影响下,农信社占领和巩固农村市场,保住已有市场份额和客户目标群,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实施以开发新产品为主的产品营销策略金融产品作为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农信社必须创造新颖独特的产品来吸引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利用现代金融技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办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争取目标客户群体,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金融产品是否能够被客户认识、接受和喜欢,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促销策略。因为它是产品策略能够实现的有效保证。通过卓有成效的市场营销活动,向客户推荐新产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建立完善的人才策略在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竞争时代,竞争核心之一就是人才。农信社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来培养和招聘各种营销人才,以改善人员知识结构,积极提高员工素质和竞争意识。在运行、监督、管理和鼓励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才能不断地拓宽业务领域,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建立属于自身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是一个企业自身独有的,明显强于同类企业的,不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复制的特殊优势。农信社要想巩固已有市场,防止被其他同类机构和产品吞噬市场份额,就必须通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人员等,展示自身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新风貌、新实力,充分凸现出比较优势。

在市场经济大的背景环境下,农信社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要想在金融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一定需要充分引进市场营销策略,改变传统营销策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农村市场和客户群体,积极开拓新型金融产品,配置各种营销人才,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第2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

论文摘要:农村信用社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文章就农村信用社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几方面的设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而在资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应该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新农村建设,在商品流通、工业企业建设、农村道路以及住房改造、农村水利、大型设备建设和购置上等,都离不开畅通的、覆盖全国甚至全世界的资金汇兑结算网络;广大农村也需要金融理财产品服务等等。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全方位的。

一、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1.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精细化程度的提高,扩大了农业对资金的需求。因为人们对农产品需求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农业生产经营的精细化程度也要不断提高。如同样的农产品销售,过去在包装上不是很讲究,现在大部分农产品都需要品牌,需要包装,需要营销,而这些工作大部分由农业龙头企业来承担。所以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

2.支持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生了许多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这些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需要大量的资金,要求农村信用社来支持。

3.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农业现代化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大的转折,在这个转折过程中,许多农民将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一小部分创业办实体,成为企业家,成为商人,大部分成为产业工人。农民在创业办实体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面广、量大。

4.支持种养业规模户。现代化农业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可以用一个“大”字来概括,特点是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即使还是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已经形成了农产品的集中产出区域,成为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所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支持种养业规模户的生产经营。

5.支持加速资金周转。农业经济发展的结算渠道不畅,农村异地汇款结算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纷纷从乡镇撤离,在乡镇保留的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只具有同城、同地汇兑结算功能,而不具备跨省等异地汇兑结算功能,这就为农产品的大量外销在资金结算上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所以要支持农村加速资金周转。

6.支持农民改善生活。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农民已经尝试消费贷款,如购车贷款,旅游贷款等已经出现萌芽。同时环境建设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经济发展的目标,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民要更好地享受生活必须改善生活环境,农村环境建设中的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住房的小、低、散局面必须改变,都有很大的资金需求空间。

7.支持农村环境建设。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过程,没有城镇化作前提,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达到。在城镇化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已经越来越明显。小城镇的开发贷款,城镇建设贷款目前都已经发放。

二、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手段

1.资金手段。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可以说资金是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手段。离开了资金支持,尽管可以从其他方面体现一定的支持,但是其他支持是无法代替资金支持。

2.利率手段。利率也是比较重要的手段,因为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也是资金的使用代价。如果利率高,即使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量大,农村、农业、农民使用资金的价格和代价也大,所以支持的效果就相对差。反之就大。

3.信用手段。农业贷款方式传统意义上只有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如果仅仅以这两种贷款方式服务农业,那么就远远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因为担保贷款涉及担保者的信用问题,目前对农村自然人的信用没有人能作出正确的评判,所以农村中的自然人作担保缺乏信用支持,法人大多是私人企业,大部分不愿意为别人担保而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同时,抵押贷款涉及到农民抵押物缺乏或者有抵押物而其抵押物权属证明难的问题。如,农民的房产大部分没有“三证”(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所以不可能作为合法的抵押物。因此,抵押贷款的开展就比较困难。所以农村信用建设也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4.理财手段。农民在投资理财方面金融知识缺乏,而农村信用社既熟悉农村情况又有相对丰富的金融知识,完全可以在理财方面为农民出谋划策。

5.结算手段。农村资金汇划、汇兑相对还是比较难。所以推进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尽快解决农村资金汇划、汇兑难问题,这是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6.信息手段。农村信用社相对来说在信息的掌握方面有较多的优势,纵向来说既掌握国家的金融宏观政策信息,又掌握基础农村实际情况,可以说顶天立地;横向来说既掌握整个金融业的情况,又掌握当地经济运行的情况。因此,农村信用社政策信息和实务信息都比较充分地掌握,完全可以把信息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三、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方法

确定了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手段,那么方法就显得比较重要了。运用适当的方法就可以使手段发挥最大的效应,从而使支持对象更好地受益。就泽州市农村信用社来说,支持新农村建设可以用以下几种主要方法。一是在对象上:一般支持和重点支持相结合。二是在时序上:季度支持和年度支持相结合;三是在方式上:常规支持和创新支持相结合;四是在数量上:结构支持和总量支持相结合。

四、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

有了支持对象、支持手段、支持方法还不足以达到支持的效果,最后必须有支持的措施作保证。从泽州农村信用社来看,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果。

1.加大筹资力度,满足资金支持的需要。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目前最重要的手段是资金手段,所以农村信用社自身必须有强大的资金实力才能承担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职责。要增强自身的资金实力,必须加大筹资力度,扩大资金总量。除此以外,政策上要保证农村资金用于农村,这样农村信用社就有资金实力。

2.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利率支持的开展。利率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作保证,因为大部分情况下要求农村信用社让利于新农村建设,如果农村信用社本身经营管理不善,让利以后就要亏损,就没有办法让利了,也没有让利的能力。所以,只有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挥利率手段的作用。同时,只有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才会灵活运用利率手段,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

3.提高人员素质,承担信用支持的责任。信用手段、理财手段、信息手段的发挥都需要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因为这些手段的发挥需要人的主观能动性,需要人掌握相当程度的知识。如信用手段的发挥需要人掌握一般的信用知识,掌握信用评估的知识,掌握担保抵押的知识,掌握信用法律法规的知识。理财手段的发挥需要人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掌握证券投资的知识,掌握最前沿的金融知识。信息手段的发挥需要人掌握基本的经济金融动态,掌握经济金融的政策变化,掌握当地当时的经济社会的一般动态。只有这样才能担当起信用支持、理财支持、信息支持的责任。

第3篇

[论文摘要] 宁夏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支农贷款,加快了宁夏农业产业化的调整,促进了宁夏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因为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资金的来源方面、支农贷款的发放对象和支农贷款利率的控制以及信用社的机制创新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对策和建议,以达到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效果的目的。

宁夏农村信用社作为宁夏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自从2004年8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金融服务系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促进农民增收,大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末,农信社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的农业贷款增量占比达95.8%,存量占比达到95.4%,有力支持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效果。

一、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经营能力较差,影响到了支农效果

(1)业务单一,组织资金困难

农村信用社由于结算渠道狭窄、结算手段落后、金融工具品种单一、老化,汇路不畅等硬件制约,加之建社50多年来身份多变,牌子不硬,始终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且清收艰难

由于信用社历史上贷款粗放经营,“三查不严”、行政干预等原因,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资金沉淀多。

(3)金融产品获利能力不强,客户小而分散,经营成本大

信用社主要经营的是传统农业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期限较长,而传统农业受自然因素制约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使很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其客户绝大多数是经济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个体农户,居住分散,贷款易放难收,成本居高难下,导致效益低下甚至亏损。

2.支农再贷款使用的效果有限

(1)利率居高不下,加重了农民负担

支农再贷款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进支农信贷服务,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促进“三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项新的货币政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专项款的法定利率是0.5575%。据统计,宁夏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的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有些上浮50%,有的甚至上浮100%。高额的贷款利息,就信用社而言,是增强了盈利能力,但却加重了农民负担,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对农业、农民的扶持和减负政策,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在农村的传导效果,丧失了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初衷。

(2)限制支农再贷款的用途与对象,与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不相符

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对象是个体农户。它重点支持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出口加工业、储运业和住房与子女助学贷款等需求,而在新型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农业合作组织却不属于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当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由自然人向法人升级后将不再是支农再贷款的扶持对象,得不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这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

(3)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

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不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需要,贷款发放过多地采用年内发放、集中于年末收回,而许多种养业或是秋后销售而要求提前还贷,或是腊月销售而要求延期还贷。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及反季节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资金由季节性需求转向常年性需求,“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信贷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4)支农再贷款偏离支农方向

虽然支农贷款面向三农,但长期来农民贷款难的矛盾仍相当突出。

①个别信用社以信贷支农为借口,要求央行发放再贷款支持,事实上并没有用于农户贷款,而是用于补充存款下降引起的支付缺口或置换出其他高成本资金。

②农村信用社用商业贷款挤占支农贷款。农村信用社为了回避风险,追求流动性,使支农资金未能投放到农业实体,而是投向了企业以及其他的实体。

③国家公职人员和内部员工贷款屡禁不止,他们凭职业特权和人情关系挤占支农贷款。支农贷款偏离三农主旨垒大户,在服务对象上存在贷款歧视。

二、浅谈提高宁夏农村信用社支农效果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1.提高自身的业务经营能力,保证支农资金的充裕

(1)农村信用社树立人力资源意识,实施人才战略

加大人力资源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吸引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

①大力招聘人才,应抓住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矛盾,有计划地把那些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以最合理有价格吸引到农村信用社来,满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②下大气力留住人才,应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为人才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并以人本管理的理念,充分重视人才的发展需求。

③要对员工进行恰如其分的培训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实施分层次、阶段性培训计划,使多数员工成为岗位能手,这将是一项回报迅速的短期投资。

(2)增加其他中间业务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①大力开发无风险及低风险的中间业务,重点是搞好代收、代付、代汇、代管、代存、代受、代卖等业务,通过培植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推动中间业务向纵深发展。

②是大力发展性和结算性中间业务,诸如担保性、服务性、融资性和衍生性中间业务,不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③借助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的开通,积极与开发银行、农发行及人险和财险公司签订全面业务契机,系统地开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荐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在公众中树立全新的整体形象。

四是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要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为客户介绍业务品种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收益性,力争能够在一个网点提供存、贷、汇、兑、结算、咨询、分析等“一条龙”的整体服务,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3)国家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帮助农村信用社吸收资金

面对农民把大量资金存入其他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一现象,国家应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

(4)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①要废除少数部门出台的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各单位将农业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将存款帐户设在农村信用社,并向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荐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宽资金组织和信贷服务领域。

②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信用社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彰显生机和活力。

③是要继续降低农村信用社税收,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国家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予以补偿,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支付的保值贴息,无论当年是否亏损,都应由国家财政予以拨付,冲抵历年亏损,加速化解历史包袱。

2.发放支农贷款,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利率,减轻农民负担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在兼顾农村信用社盈利的基础上应突出的降低农民利息负担。

首先,要本着让利于农民的原则,实行明确的有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上应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使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户都能享受到支农再贷款的好处。制定具体的有差别的浮动幅度依据可以是农户贷款的额度大小和贷款具体用途。

其次,还要本着让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原则,采用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现行的支农再贷款利率,推行低微利率支农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比较大的盈利空间,扶持农村信用社逐步消化历史包袱,扭亏增盈,走出困境。

(2)扩大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对象与范围

农村信用社应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对象和范围。及时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引导农村信用社从支持经济发展出发,只要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项目,都应纳入支农再贷款支持的范围,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这样以来,那些在新型的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及农业合作组织便可以得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调整。

(3)制定相对灵活的支农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灵活的制定支农贷款期限规定,促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在支农再贷款期限规定上应延长期限上限,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协调。

(4)合理使用和管理支农的专项资金

①从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说,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贷款、投资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②从在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和监督方面来说,信用社对所发放的再贷款对象、条件、用途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各县人行、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资金总台帐、台帐、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了有详细内容的明细台帐,从一开始就把支农再贷款引向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运营的轨道。

3.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保证支农效果良好

(1)央行要合理的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保证支农信贷资金供应到位

央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展实际,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应允许延期归还,或只还本不付息,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

(2)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要调整金融布局,彻底把农村阵地真正还给农村信用社

要进一步收缩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已逐步转向大中城市和大中企业,对农村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弱,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农村资金用于农业要求。

(4)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工作

①要摸清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为金融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②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合法的经营防范新的金融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其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已经形成的高风险贷款进行跟踪监控,并逐步化解,并严格审查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对于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彻底的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总之,宁夏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不但要通过自身的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中间业务、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支农贷款,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的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三农”,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锡文:中国政府支农资金使用与管理体制研究[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4,256~278

[2]张旭路:农村金融现状与农村信用社改革[j].农业经济,2005(5)50~51

[3]苏士儒:宁夏金融支农中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j].西安金融,2005 (2)15~18

[4]冉璐:农村信用社支农目标与产权改革目标的冲突与调合[j].农业经济,2006(1) 67~68

第4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83-02

一、新疆近年来小额农贷的发放情况

新疆农业发展最大的障碍是资金问题,小额信贷能否持续发展,关系到新疆三农问题的解决。就全国而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农村支行经营成本过高等原因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因此农村信用社成为县域地区小额信贷投放主体,2005年以来新疆农村基本形成了以农信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新疆小额信贷始于2001年,农村信用社是发放小额信贷的主要机构。2007年的一项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中国银监会的调研数据表明,新疆农村信用社有1085家机构网点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年均累放额已由1999年的27亿元增至14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6%[2];2012年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各项贷款1382.24亿元,同比增加196.5亿元;小额信用贷款102.32亿元,较年初增加31.55亿元,增长44.58%;农户联保贷款190.79亿元,较年初增加32.69亿元,增长20.68%[3]。截至2013年11月末,新疆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440.58亿元,较年初增加265.75亿元,增幅22.6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025.5亿元,较年初增加219.55亿元,增幅27.24%,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1.21%,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4]。虽然新疆农信社的小额信贷规模越来越大,但是根据一项面向新疆农户金融需求调查显示,新疆有79.4%的农户有借贷需求。因此,就新疆农村小额信贷的需求而言,农信社依然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

二、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对于缓解农户“贷款难”的博弈分析

(一)农村小额信贷中的信用博弈分析

农村小额信贷信用博弈的参与人为信贷机构与借款人(即农户),二者均满足理性人假设。因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缺少资金,所以只要贷款利率合适,农户一定会选择借款。因此双方博弈中,假设信贷机构有贷款与不贷款两种策略选择(贷款,不贷款),农户有还款与不还款两种策略选择(还款,不还款),农户借款金额为M,借款利息为r,信贷机构的收益为X,设农户贷款后用于生产的收益为N,其中X=M(1+r),则小额信贷中的信用博弈模型(见下表)。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时,若农户选择还款策略,则信贷机构收益为X=M(1+r),农户的收益为N;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而农户选择不还款策略时,农户的收益为N,信贷机构由于不能收回贷款,则损失所贷金额M;当信贷机构选择不贷款策略时,农户选择还款策略,则信贷机构会损失本来可以贷款给农户的利息收入,农户也因得不到贷款,损失了本来可以用贷款资金从事生产所得的收入N;若信贷机构选择不贷款策略,农户选择不还款策略,则双方的收益均为0。因此,从上述博弈来看,只有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而农户选择还款策略时,才能达到双方效益最大化。但农户如果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会选择不还款策略,那么信贷机构之后必然选择不贷款,结果双方终止合作,结果造成信贷机构的“惜贷”现象。

(二)农业保险参与后缓解农户“贷款难”的理论分析

假设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如果信贷机构通过代办农业保险收取的中间费用为z;农户贷款从事农业生产,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信贷机构的赔偿额为b;农户贷款经营后,有能力还款的概率为q,若此时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不变任然为r。则此时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为T2,T2=M(1+r)q+(1-q)(b-M)+z。同时可知农户没有购买农业保险时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T1,T1=M(1+r)q-(1-q)M,现对T1与T2进行比较,T2-T1=(1-q)b+z。由于q在区间[0,1]之间,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信贷机构的赔偿额b>0,信贷机构收取的中间费用z>0。因此,T2-T1=(1-q)b+z≥0。说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后,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提高了,因而提高了信贷机构贷款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户的“贷款难”问题。

三、基于农村保险引入模式,完善新疆小额农贷的措施

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机制,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新疆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也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新疆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结合,对于完善新疆农村金融市场,促进新疆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有着重要的意义。新疆农村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这一模式经历了数年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第一,政府作为农户、保险公司、信贷机构三方的协调者,需要强化政策上的支持,给予开办农业信贷与保险的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更大的税收优惠。第二,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以及再保险制度。巨灾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损失是毁灭性的,一般商业保险公司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赔偿责任,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同时需要建立再保险制度,减轻和分散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风险,提高农业保险的供给率。第三,需建立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制度,促使信贷机构风险与收益趋于平衡,促进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第四,完善监管制度,增强新疆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协同发展稳定性。第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大力弘扬社会诚信意识,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共享等方式,强化农户信用在农村信贷和保险中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徐琪疆.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发展问题研究[D].呼和浩特:新疆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康馨方.新疆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研究———以玛纳斯县为例[D].呼和浩特:新疆农业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2012年新疆农村信用社主要业务经营指标再创新高[EB/OL].新疆金融,2013-03-14.

第5篇

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着新一轮的竞争和挑战,其中,人的竞争居于核心地位。而对体制尚未健全,金融创新能力相对滞后,无人才优势的农村信用社来说,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因此,研究挖掘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人力资源管理,培养适应金融市场化要求的高素质合作金融队伍,是关乎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2优化农信社人力资源结构的意义

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开发人力资源,就是用现代经营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武装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最优化地使用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智慧和潜能,使其转化为经营活动的巨大力量。因此,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利于向现代金融企业过渡

目前农村信用社大部分员工只能满足传统业务的经营,缺乏具备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运作和业务创新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特别是缺少能够担当改革和发展重任的核心人才。因此,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核心人才,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目标的当务之急。

2.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村信用社面临着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挑战。目前,多数农村信用社在当地独家提供信贷服务,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漠,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2.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利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信用社只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引进高素质人才,才能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在金融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

3农信社人力资源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各项业务发展较快,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结构和管理落后,整体队伍素质低,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极不相适应,与国内商业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外资银行相比差距更远。

3.1农信社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偏低

随着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机构网点遍布城乡,人员需求量相应增加,系统内招工、近亲繁殖以及非金融专业入社成为基层农村信用社人员来源的主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老化,应变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强,加上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存在“大才小用,小才大用,庸才重用”的用人不公现象。[3.2农信社人力资源结构失衡

我国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结构不够合理,大量存在着技术水平低、专业水平低、员工素质差的人才资源,而中高级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级专业人才十分匮乏,造成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3.3农信社人才资源管理落后

由于创新意识不强,导致人才资源管理缺乏活力。特别是终身制现象普遍存在,冗员较多,人浮于事现象十分突出。加上劳动市场僵化、择业机会不平等,致使人才资源浪费严重,限制了劳动者潜能发挥,这些问题成为阻碍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提高的的一个重要因素。

3.4农信社的制度环境不佳

不合理的规定,束缚着员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闭关自守的思想使先进的理念和先进的管理办法无法实施,无法实现人力资源各个环节的科学调配。因此,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努力创造有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是农村信用社要做的首要工作。

4优化农信社人力资源结构与管理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开发人力资源是农信社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紧紧抓住“用才”、“聚才”和“育才”三个环节,通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配置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为农村信用社逐步过度到现代金融企业提供人力保证。

4.1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要从战略高度审视农村信用社的人才问题,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农村信用社队伍的人员素质。对什么是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等一系列问题应有明确的认识和定位。信合员工应当认识对金融业这个知识密集性的行业,最大的财富既不是资产规模,也不是现有的客户资源,而是人才。树立人才第一的观念是现代金融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经营管理中重视人的能动作用,将培养、选拔和使用人才的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各级领导干部要打破门户之见,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树立选人的新眼光,用人的新观念,看人的新视角。要改变人才培养观念,从原有的学历教育、单纯的技能培训等旧方式的束缚中争脱出来,积极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倡导学习型文化,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学习型团队。

4.2加快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将传统的劳动人事管理转移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上来,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智力引进。把智力引进与人事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拘一格面向社会引进人才,逐年招收一定数量的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的本科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这些人员所受的专业教育较多,知识新、观念新、有活力,势必给信用社带来新的生机。农村信用社应对他们委以重任,培养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激发他们的责任心、事业心,锻炼他们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最终达到提高信用社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目的。二是员工退出。采取有情操作的方式,推行员工退出机制,鼓励员工自谋职业。信用社根据统一的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员工与信用社签订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与信用社脱离劳动关系。

4.3加大培训、培养力度

目前,农村信用社系统人员规模大、冗员多,整体队伍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采取队伍调整和系统培训的办法,一方面淘汰一批素质低,不适应岗位工作的冗员,抓紧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通过人员增量的调节来改善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另一方面,鉴于农村信用社系统主体队伍已经形成,必须立足实际,靠系统性的培训逐步提高现有人员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强化银行基础知识、管理学基础、金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充电”和“补课”。

4.4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得人才者得天下”。要敢于打破常规,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领导干部要有广阔胸怀,识才、用才、爱才,逐步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步伐。

第6篇

论文摘要: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改革中面临着新的制度性困境,制约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调整政策金融体制、发展新型金融机构以及配套机制等角度,提出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框架性建议。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国家陆续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等一系列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新阶段

农村信用社2003年启动了新一轮改革,将县级联社改制为统一法人社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并成立省联社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目前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改善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拓展经营业务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业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营效率有所提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中国银监会在部分省区进行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调整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推动了试点省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组建和发展;邮政储蓄改革初步启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于2008年初正式成立,并在试点省区陆续开展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一是农业贷款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金融机构农业贷款规模从2000年的4888.99亿元增长到2006年和2007年的13208.19亿元和15376亿元;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稳步上升,2000年的占比为7.4%,2006年和2007年相应增长到13.2%和13.6%。贷款快速增长,表明农金支农功能增强。

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进展,支农资金实力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启动新一轮改革以来,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先后采用专项票据、减免税收等资金扶持政策,置换了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损失,有力地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支农功能。截至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43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3%。

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入新活力。自2006年开始,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6个省区进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的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并很快将试点省份扩大到全部31个省市区。到2007年底,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提高了农村金融的竞争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新阶段农村金融的制度困境

应该看到,农村地区“贷款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农村金融服务仍较薄弱,农村金融发展仍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农村金融的进一步改革尚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规划,目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缺乏统筹计划和协调行动,有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力度和实施效果有所不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仍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体制性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存量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目前,农村信用社存量历史包袱仍然较重,加上这几年又产生新的支农政策性损失,不良资产规模还比较大,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持续经营和改革深化。如某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仍有91.5亿元,不良贷款率13.9%;若按五级贷款分类,则不良贷款余额达266.9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40.6%。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拨备覆盖率仅14.6%,拨备缺口15.14亿元;若按五级贷款分类口径,拨备覆盖率仅3.2%,拨备缺口达117.07亿元,远远达不到防范风险的标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仍不到位,新增的政策业务也容易形成新的不良资产。

(二)政策性金融运作机制不规范,支农功能不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7年累计发放粮棉收购贷款2752亿元,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农业科技贷款1051亿元,而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相对较少,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功能发挥有所不足。同时,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机制和操作方式较不规范,缺乏制度性监督约束和政策扶持机制,导致政策性业务的资产不良比率居高不下。此外,一些其他金融机构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如农业银行承担的扶贫贷款等,也面临着管理成本高、经营效益差、资产质量严重恶化的问题。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监管工作仍较薄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陆续在试点省区建立并运营,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关系仍不顺畅,市场监管存在盲区,试点工作尚没有全面铺开。如四川省广元市全力小额贷款公司,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2006年4月经广元市政府批准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但一直未能获得银行监管部门的认可和业务监管;而中国银监会在试点省区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2007年3月成立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则一直未能获得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

(四)农村金融的抵押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发达。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贷款中,经常面临抵押担保的困难:农户的房屋等财产往往流动性差,难以用作贷款担保;一些农村企业土地虽已转换为工业用地,但由于土地权属仍为农村集体用地,也难以进行抵押。而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机制又相对不发达,办理农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较少,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不足,担保范围及对象相对较窄,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担保业务规模难以满足贷款需要。与此同时,由于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保险覆盖率低,农业生产和信贷投入缺乏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提供。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框架性方案设计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问题,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这就需要通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化解存量历史包袱,消除政策性负担的制约,使农村信用社能够轻装上阵,重构自身约束机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1.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采用多种手段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在前一阶段通过央行票据、央行借款等方式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的基础上,坚持“新老划断”的原则,按照农村信用社五级贷款分类的标准,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以及支农政策性损失进行全面清查核算。采用中央和地方出资、引进外部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损失和亏损挂账进行资产置换和剥离,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

2.深入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完善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引入民营资本等境内外资本,合理调整股权结构,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和一股独大的现象,强化股东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经验,加强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市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经营管理的效率。

3.建立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在税收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继续施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政策,直至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完成;在货币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适当调低准备金要求;在再贷款政策上,降低现行的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利息负担。

4.放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合作与资产重组行为。对一些严重亏损、经营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加大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源整合力度,允许本地金融机构以及跨地域农村金融机构以参股或者控股的方式并购和重组农村金融机构。

此外,清理各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歧视性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维护农村信用社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调整政策性金融体制,提高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和效率约束,强化政策性金融功能。

1.改革政策性金融运作机制,提高政策性金融业务经营的效率。建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市场化选择机制,允许农业发展银行等多个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竞争,通过业务招标等方式确定政策性业务的承办机构,提高政策性业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调整现行的按机构进行支农补贴的办法,实行按资金流向对政策性业务进行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根据具体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来对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补偿。

2.积极拓展农村发展银行政策性业务范围,稳步发展商业性业务。在现有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村公路、农村通信、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进出口等政策性业务,提高政策性业务的经营约束和风险控制水平。同时,稳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开展龙头企业贷款等商业性贷款业务。按照分类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开,分别建账、分类管理、分账核算,不断优化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结构,将农业发展银行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全方位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定向发行政策性金融债,通过城市资金回流农村、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等多种机制,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解决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1.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根据新型金融机构试点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理顺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权责关系,积极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具有自生能力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营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环境,满足农村金融多样化的需求。

2.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的经营政策和监管政策。加快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中小企业的贷款。对农村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规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强化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对存款人权益的保护。

3.制定相关约束性规定,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义务。根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范围和规模等因素,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的比例要求、投放范围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定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上存资金的利率限制,保障支农功能的发挥。

4.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在降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的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金融机构设立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纳入母行监管统计,实行并表监管;对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强化自律性监管,并建立相应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

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和支持性措施。有关部门应积极扶持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基金等的发展,探索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机制,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措施,建立农村金融的支持配套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1.鼓励扶持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积极扶持或者出资参股成立农村贷款担保公司,专门为农业信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也可以由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对农业贷款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对已经设立的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予以积极扶持。

2.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贷款抵押担保形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试点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户林地集体抵押、订单质押、动产质押等切合农户实际的抵押担保方式;对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探索将存货、厂房设备、收费权等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的途径。针对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企业土地已经转换为工业用地的,积极协调办理相关的土地确权程序,推进贷款抵押的落实。

3.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在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将国家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济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的介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1]韩俊.农村金融现状调查[J].农村金融研究,2007,(9).

第7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 风险控制 市场准入

一、我国小额信贷的现状

自1990年起,我国引入了一种新的扶贫手段来改善农民的生活,这种扶贫手段是“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受到我国具体国情的影响,这种小额信贷组建演化为政府组织型、政府主导型、农信社小额和民间自发小额信贷等四种形式。通过农村信用社的不断引导和带动,在近几年间,我国农村地区的贷款额呈现一个稳步增长的趋势,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图1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整个柱状图是逐年降低的,也就是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数额在一年一年的减少。如果说这一减少是由于农民资金需求的减少带来的,则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农民非正规借贷的比例较之正规借贷,比例远远高于。也就是说,农民实际上是具有强烈的资金需求的。这实际上就表明,正规部门提供的资金供给,无法满足实际的现金需求。表1中的数据,反映的是湖南省花岩溪村的借贷情况,从某个侧面反应了我国当前总体的资金借贷现状。

而对于信用社的利率影响状况来说,农村信用社现部分坚持商业上可持续的原则,用利率覆盖风险。根据央行公布的《201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农村信用社贷款中有93.86%的贷款利率实行上浮,4.62%维持基准利率,下浮的只有1.51%。

按加权贷款利率计算,可计算出信用社名义贷款利差,见表3。根据表3,可以看到信用社名义利差水平是逐渐上升的,2010年利率调整后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之所以能有较大的浮动区间,关键在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垄断地位,有根据自身收益情况定价的权力。

2002年开展利率浮动以来,农信社实际利差是逐步上升的,2010年达2.11%。同时实际利差倍数也逐步上升,2010年达0.84。这说明农信社资产质量好转,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且利率越低,利差越大,农信社的盈利能力就越强。因此从2002年开始信用社.开始实施贷款利率浮动,以期通过提高利率来覆盖风险。同时这也为信用社消化不良贷款提供了条件。

综上,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确实与国外成功实践相背离,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现实的情况却又给我们留下发展的空间与可能。

二、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GB是采用联保模式,利用成员间相互保证,设立层级结构,来解决资金抵押担保缺失的问题。从借款人角度来看,五人依据自愿的原则组成一个借款小组,三十个人,即六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120-150个乡村中心组成自负盈亏的支行,由一名员工管理。10-15个支行组成一个分行,这些支行构成GB的基层组织。各地的分行组成总行,直接受尤努斯和中央银行控制。GB的贷款无担保、无抵押,仅仅依靠自愿组成的联保小组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来降低风险。而利率不仅仅自行决定,而且还比较高,这自然会要求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激励。但是对于GB的贷款管理而言,其对工作人员的信任、激励制度以及通过乡村会议来保持业务的透明度,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是值得称道的。

菲律宾合作社成员服务模式。菲律宾模式的合作社,其吸收资金的模式,基本与股份制银行相同,可以从招募成员中吸收会费、可以吸收存款,等从成员当中吸收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额度,就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审核委员会和贷款跟踪委员会及其他相应机构,都是从中选举的。菲律宾模式的优势在于,从会员当中获取资金,分期付款,开展信贷活动,与此同时,还利用利益的共连性很好的解决了道德和激励机制上的问题。不仅仅针对贷款者有措施,针对员工也通过将其工资与绩效挂钩的方法,增强归属感和责任心,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再次,基于我国的国情,小额信贷起步晚,发展慢,经验缺乏,大部分情况下,只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属于能提供小额贷款的正规机构。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本身的经营定位也有一些特色,会选择风险较小的对象来试点,起到示范的作用。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在风险减低的同时,创新也同时缺乏和市区,最终导致了项目种类的单一。我国政府鼓励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完善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小额贷款的发展,机构的地位作用上也没有完全划分明确。于此同时,还缺乏与商业银行享受不良贷款等坏账实行了资产剥离措施的同等待遇支持。

综上所述,从内部而言,高额的不良资产、高难度的贷款工作,使得经营成本高、经营风险大。从外部而言,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少、资金补偿少,利率限制严格,使得收入和成本都限制了小额贷款的发展。

三、对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成本利率的补偿,社会存款的吸收,小额信贷金融机构测组建,这三大条件的满足与否,决定了小额贷款能否长期生存下去。且不说三个条件同时满足,依照目前的情况,三条一条都无法满足。满足上述三个前提条件,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加速农村金融的改革,吸收大量的社会存款来补充小额贷款的资金来源,吸引大批企业和社会力量来参与小额贷款,补充小额贷款的参与范围,进一步健全城乡的金融市场和提高其服务质量。

(二)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经济观念

现代企业制度中,特别强调市场经济的观念,这是发展小额信贷所必须重视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以下措施,可以借用来发展小额信贷。第一,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脱离政府官员的控制,仅仅由审计、银行以及农业部门组成董事会或监事会;第二,独立性。信贷业务的推进,必须脱离乡镇干部,仅由信贷员单独进行。第三,政府的服务性。政府的工作重点不是对小额信贷业务进行直接经营,而是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通过政策手段的建设扶植,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期发展辅助。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与小额信贷相关的法律主用是《人民银行法》,因此为了保证我国小额信贷组织的依法建立,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按照我国现行的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尽快根据我国现在的基本金融运行情况,修改该项法律,将与小额信贷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相应补充,保障小额信贷在法律上额独立。

参考文献

[1] 石敬勇.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控制研究.北大学硕士论文, 2009(06).

第8篇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组成了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新农村金融机构需要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各类商业银行需要满足新农村建设在资金上和金融服务上的需要。

金融资源的匮乏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提升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迫在眉睫。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机构主要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农村银行类机构的基本情况是:从机构网点布局看,这几类机构共有124 255个网点,其中104 671分布在县市以下地区,占网点总数的84.2%。从资产负债看,2007年末,农村银行类机构的资产总额占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8.8%;负债总额占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29.4%。从信贷支农情况看。对“三农”发放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7年末,这三类机构涉农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各类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贷款和农业银行用于农村龙头企业、扶贫、乡镇企业、电网改造、基础设施贷款等)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9%,但大大低于全国的总体增长水平。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城乡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在上述支农贷款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当前问题

1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了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比较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一体系从建立之初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但由于机构不完备,建立初期承担的农业开发及扶贫贷款也于1998年3月划归农业银行管理,目前的职责仅限于对粮棉油收购提供政策性贷款,与为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要求相差甚远。近几年,农村金融领域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维持,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它在2003年改革前由于存在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明确、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等重大问题,以及历史上积累了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因而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有的年份全行业资不抵债,削弱了其支农能力。

2 农村资金的流出

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遇上阻碍。农村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在过去10年中增加了10倍,其中大部分来自农村。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从整体上看,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存在“财政投入不足、金融支持不够、民间投资不继”等三大金融资源流失问题。

3 农村保险问题

农村保险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办法,也没有建立一个保险体系。现在的基本模式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基金以县为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主要通过储蓄、国债等渠道,实现保值增值。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设计上不具备“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点;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存在潜在兑付危机;农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偏低。

尽管如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在近几年中步伐还是有所加快。如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变化。根据2002年末的监管数据,资本充足率为-8.45%,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资本充足率达5.89%。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5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17.5%,比2002年末的37%下降19.5个百分点。结束连续10年亏损,经营效益显著好转。2005年上半年,实现轧差盈余93.36亿元,同比增盈80.7亿元。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支农服务功能增强。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各项存款达30694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0 769亿元,增幅为54%;各项贷款21968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8 028亿元,增幅为57.6%。总之,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起来,并且在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各类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

1 发挥中国农业银行在新农村改革的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传统的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但商业化的过程中,迅速进入城市并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开始撤销了大量的农村基层营业网点,其支农能力大大下降。今后,农业银行在农村的业务重点应放在支持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上,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为适应农村各经济主体对商业性金融的需求,应加快组建新的农村商业银行可由个人和企业等出资组建。但我国银行业不对个人开放,虽然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时允许个人入股,但不允许个人出资组建商业银行,这必将阻碍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事实上,鼓励私人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可使产权关系达到最大明晰化,优化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已允许外资银行设立的情况下,国内银行业应适当对个人开放,而农村则是较好的实验点。

2 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办理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办理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应拓展资产运用领域,提高政策性贷款质量,完善整体服务功能。由于粮食企业不景气,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质量低下,若以亏损的方式长期经营必定难以为继。应对粮食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加其自有资本,并提高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对于政策性亏损,要由财政部门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全额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在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基本健全的情况下,农业银行应将这一业务返还农业发展银行。这样做可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功能,同时又不浪费金融资源。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要积极探索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将一部分邮政储蓄、社会保障资金等转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应鼓励国家开发性金融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开发性金融更多地参与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

3 完善邮政储蓄,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制度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降低了支付给邮政储蓄的利率,现在的关键是建立对农村的“输血”机制,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留给当地人民银行调度使用,通过再贷款形式由农村信用社放贷给农业企业和农户;或者允许邮政储蓄与农信社签订协议存款,将资金交由农村信用社投入农业和农村地区。也可通过购买投入农业农村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或其他农村金融债券,使资金回流农村。

4 稳妥推进商业性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关键意义。除了继续办好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外,应当鼓励和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

5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作为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在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弱化农产品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加剧其不平等收入。农业保险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引导农业金融资本流入,分散目前由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社会成本。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应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并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业产业化、种养业等领域,大力开发与天气指数、期货指数等相关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6 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制度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且收入不稳定,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应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第9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经营效益。

    1 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欠佳的表现及原因。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效益都有不错的表现,然而也存在部分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欠佳,有的甚至难以维计的现象。这部分信用社要么是资金紧张,收息率低下,信贷风险比较严峻,要么就是资产质量不高,盈利每况愈下。旧的亏损尚未弥补,新的亏损又在增加,亏损额不断递增;再有就是管理模式不尽合理,形成巨额的费用支出。

    造成以上效益低下的原因在于:一是部分金融机构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忽视质量和效益的管理。表现为经营规模上超负荷运行,盲目扩大信贷规模,大量拆借资金,不讲成本效益,既不利于分散风险,又不利于提高效益。二是有的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和受不正之风等的影响,促成了信贷质量不高,风险加大。在信用社投放贷款的企业中,由于部分企业、贷户效益不好,因而就存在着有意赖帐、逃债的现象,缺乏还款意识,使信用社的贷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有的企业借兼并、破产之机转移,使信用社债务悬空,大量资产流失,风险不断加大。三是人为上的管理因素漏洞,是信用社费用成本加大、引起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效益的途径。

    农村信用社要想提高经营效益,就要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社为家,树立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思想,一心一意谋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

    2.1 搞好文化论文" target="_blank"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搞好企业文化建设,搞好农村信用社的培训工作是企业获得高质量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一是抓好岗前培训,无论是何种渠道招收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做到持证上岗;二是人教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同时培训;三是选送骨干和优秀人员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四是鼓励职工自学或函授学习。与此同时要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不断探索建立符合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文化体系,把企业信念、企业精神、工作作风、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升华,展露农村信用社全新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证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也是生产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效益、健康发展的保障。

    2.2 建立科学的用人管理机制,树立“两大理念”。一是树立新型人才理念。树立“以特长、业绩、贡献取向论人才”的务实人才观念;二是树立人才经营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用好现有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给员工灌输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激发全员为实现共同目标和愿望而不断追求、积极进取,进而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促进农村信用社事业的发展。三是优化“增量”。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要特别重视高级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信用,有些高级人才很难在内部培养,应及时引进业务急需人才,从业务发展的角度出发,大胆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广开门路,招贤纳士:一是严把进人关,克服迁就照顾,根据需要招聘大专以上的青年到农村信用社;二是提高员工素质。对那些素质不高,工作上不思进取,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提高;对那些屡教不改,经常给信用社造成损失的人,要毫不留情地按待岗、辞退处理、直至开除公职。通过实行灵活的用人机制,透明的决策机制,严格的内控机制,才能解决经营效益不佳,竞争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实现经营状况的根本好转和经营效益的明显提高。

    2.3 建好“两支人才队伍”。一是建设一支优秀的干部人才队伍。

    严把入口关,继续坚持凡进必考,凭能力、凭业绩和思想道德水准选用干部;二是严把使用关,鼓励后备干部到一线去锻炼、去提高、去创造业绩。致力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同时强化经营管理人才的源头培养。与此同时还要严格管理制度,改变传统经营模式。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融入新的经营机制。首先要在如何用人上下功夫。人是生产经营好坏的首要因素。因此,人事行政部门要对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实行严格的审定,并建立日常经营行为跟踪档案。

    同时对信用社经营风险实行领导终身连带责任制,促使其一心扑在经营上。真正使信用社在能人手上操作运转,而对于平庸者坚决实行下岗,从管理层上杜绝人为因素的风险。其次,要抓好基层队伍的建设,实行人员优化组合。选用一批精湛能干、训练有素、技术过硬者上岗,淘汰一批光吃饭不干活的员工,以此达到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目的。另一方面,要严格财经纪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现象,严厉打击****行为。在这一方面,监察部门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之所以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由于****行为造成经营效益低下的现象还存在,就是因为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因此,监察部门要提高案件查处力度,给****行为以强有力的震慑,这是监察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强有力武器。

    2.4 努力增收节支,降低经营成本增收节支,要从每个细节、每个人做起,要从水电费、车辆使用修配、房屋修建与装璜、招待费、会议费等费用上严格管理。一方面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费用管理办法,并逐一落在实处,坚决执行,切实堵住大小漏洞。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以收定支,量体裁衣,严禁不必要的购置和开支。另一方面,要加强经营核算,努力降低经营成本。要彻底改变目前部分社不讲效益的局面,合理划分机构和人员的设置,防止盲目扩大规模。开办业务要精打细算,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对效益不好扭亏无望的社要下决心动手术,从而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发展良好的金融企业。

    2.5 完善信贷管理,提高资产盈利水平。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科学的信贷管理方式,强化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贷款评估制度,对企业、贷户进行全面评估,并以此作为放贷依据,要在信贷管理的所有环节中做到严格管理,不流于形式,从而提高放贷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要强化贷款监管,对贷款的政策、原则、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管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信贷风险。另外,建立贷款风险防范机制,改变信贷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占用,选择多种贷款项目,控制合理投放规模,从而加速资金周转,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小额信贷 风险防范

经过6 年的实践,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论从数量、影响程度还是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绩效来看,该信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丰富了农村信贷制度的内容,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表现,构建其防范对策,对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解决扶贫与追求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中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 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参考文献】

[1] 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7(5).

[2] 董少林: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C].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4.

[3] 杨喜孙、薛瑞鑫、叶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2007(5).

[4] 庞新军、刘文朝、周振:我国小额信贷风险的产生及其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3).

[5] 熊学萍、易法海: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表现,成因与应对策略[J].华东经济管理,2005(11).

[6] 李强、杨蕊: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问题探讨[J].南方农业,2007(1).

[7] 汤敏:从国外经验看我国当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国审计,2003(8).

第11篇

摘要: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的深入分析,找出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思考

一、农村信用社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因其内隐性和细节化,往往被认为简单而疏于管理。随着电子化的快速发展和新业务的不断出现,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手段已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加上农村信用社正处于体制改革期。员工思想裂变提速,职业道德风险不断加大,使得操作风险日益突出,内部案件频发。

(二)法人治理结构转型风险。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在原有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成.实行统一法人的县联社体制,仍沿袭的是农村信用社原有产权结构特征,主要是内部结构调整,而不是一种彻底的产权明晰重组过程,也不是一种把既有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过程。因此.无法克服所有权主体现实缺位、权力约束机制无法保障、民主管理不到位、激励不兼容和信息双向传播不对称等弊端。法人治理结构制衡机制的不完善或缺位关乎内部管理体系的科学合理和有序运作,制度设计风险也就隐现于此。

(三)流动性风险。受农村村级经济股份制改革、土地政策趋紧及物价上涨刺激消费、民间借贷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增速下降,资金来源不足。由于相对缺乏低成本的、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感到头寸紧张,存贷比居高不下,流动性风险较为突出。从资产结构上来看,因政府财力不够,农信社通过改革仍然无法清偿历史包袱.资产质量仍不理想,信贷资产结构仍不合理。

(四)利益抉择风险。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村信用社自身要生存发展的多元目标冲突.这些目标在实现过程中难以保持一致,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思维混乱和市场定位难以把握。而其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当地方政府干预目标与信用社内部效益、规避风险的要求发生冲突时,信用社的决策层就面临着利益抉择的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长期以来难以彻底理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难落实,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管理方法的错位.形成一定的经营风险。管理体制的每一次变革在发展、完善的同时,也成为经营风险的积累过程。当前新一轮信贷资产风险的聚集,除部分信贷人员和管理决策层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形成外,管理体制不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仍是农村信用社风险产生的关键因素。

(二)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理念。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信用社用工制度及人脉因素等方面的制约,农村信用社整体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操作和技能知识“老龄化”,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二是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部分管理人员翅:存在严重的重经营、轻管理,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甚至有以牺牲内控为代价,拓展业务经营领域的倾向,面对内部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缺乏应对和防范措施。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难到位。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对一些业务经营存在监控盲区。有些规章制度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急需修订完善;在新业务开发推广或新的管理模式推行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内部各职能部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不力,内部审计监察以事后监督为主,缺乏业务处理过程中的事前、事中监督。无法达到内部控制制衡的目的。

(四)缺乏系统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四类因素引起,儿乎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而当前农村信用社对不同苣型的操作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缺乏一个独立有效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这种管理职责分散的做法使得农村信用社系统缺乏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高层管理者更是无法清楚了解信用社面临的操作风险整体状况。有些操作风险因无人管理而陷入真空状态。

三、强化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增强行业自律。现阶段农村信用社要尽快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自身行业管理体系,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权责利关系。进步明确农信社的产权关系,实行出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会”制度。根据章程的普遍性结合各自农村信用社的具体实际,制订和细化“三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职责权限.真正发挥“三会”的实际作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执行成本.努力形成高效务实、相互制衡的管理决策层面.紧紧围绕“业务发展、效益提高、风险控制”三大目标,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系统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二)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一定的资本充足率是金融机构生存的基础,是进行资产规模扩张的安全依据。资本作为抵补风险损失的最后手段,对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强化资本约束和资本监管。努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在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的同时.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将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组合,把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统一的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测算,并对其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整合业务操作流程,严格职业操守,规范业务行为。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查遗补缺,充实完善,真正做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建立健全考核处罚制度,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使每项业务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