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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时间:2022-11-11 10:26:55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 麻醉药品;医院;使用;管理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hospital management of narcotic drugs and countermeasures.Method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s work through the actual, combined with literature, the use of narcotic drugs for the management of an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on this issue related to the management of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Results In this paper, improve relevant management systems, the purchase strictly on narcotic drugs, a library and use of management response.Conclusion The narcotic drugs is one of the special management of drugs to enhance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narcotic drugs, to eliminate the social evil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narcotic drugs;hospital;use;management

麻醉药品管理是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5年以来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院根据这些法律法规,针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完善了麻醉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现就我院的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做一个阐述,以便于医务工作者能合法、安全、合理地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

1 我院麻醉药品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

表1 麻醉药品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统计

1.1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临床科室麻醉药品未按规定配备专用保险柜,未配备报警装置,甚至有的科室把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同时存放于同一抽屉。手术室、肿瘤科现存药品账物不符,存在药品流失的隐患。个别医生把关不严,门诊、急诊患者的处方信息填写不全,处方登记很难健全。

1.2 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科室处方登记逐日消耗登记信息不全,无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使用后剩余药未及时回收和销毁。临床用药观念滞后,用药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盐酸哌替啶几乎成了我院医师治疗癌症疼痛和慢性疼痛的“唯一”选择,使患者受到“成瘾”恐惧症的困扰,而止痛效果佳,不良反应小的吗啡等其他麻醉药品用量偏低,妨碍了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在我院的实施。

1.3 复诊与随诊记录不全 对办理“专用病历”的癌症患者,未及时建立随诊和复诊制度,造成药品的流失,而《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办法》第27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于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患者应该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1次,这是防范杜绝麻醉药品非法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

2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 完善相关制度 根据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院成立由主管业务院长负责。医教科、药剂科、护理部和保卫科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制定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建立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药剂科组建了由科主任牵头、各部门组长参加的专管班子,具体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取、调配登记等日常工作。医院定期组织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取得《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书》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与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存储、调配使用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将取得合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名单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2 麻醉药品的管理 我院实行药库、药房、临床科室药柜三级管理。药房和各临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保留基数。麻醉药品设专库、专柜(保险柜)保管,双锁双人专管[1]。保险柜规定一人拿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麻醉药品专库外有保安24h巡逻,保险专柜设有红外线报警装置,建立了麻醉药品失窃应急预案。建立了空安瓿管理制度,做好空安瓿回收登记。空安瓿销毁时须有药剂科主任、保卫科长、药品保管员、药品采购员共同在场,填写销毁登记表并签字。

2.2.1 药库管理 药品采购:药库采购员按照规定到市卫生局办理印鉴卡,制定年使用量并到市卫生局审批和备案[2]。每月根据前1个月实际用量做出麻醉药品采购计划,到指定供应点采购。入库验收:麻醉药品由医药公司专人专车押送到药剂科验药区,由医院药品采购员、保管员同时清点,并登记入库,验收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登记表和药品发票由药品采购员、保管员双人签名。验收后采购员、保管员同时押送入保险柜。药品出库:药房专管人员向药库领取麻醉药品必须填写药品申请领药单,注射剂必须有品名、数量、规格相同的空安瓿,药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发放麻醉药品。发药时药品采购员和药品管理员共同发放,并和领药人在药品申请单和电脑调拨单上3人签字。

2.2.2 药房管理 麻醉药品由专管人员领回来后,由另一人根据药品申请单和电脑调拨清单清点入柜,并在专册上登记。病房向住院药房申领麻醉药品必须向药房发送电脑申请单,并由专管护士带上正确书写的麻醉药品处方领取。注射剂必须有品名数量规格相同的空安瓿。专管药师和护士在住院药房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包括日期、领用部门、药品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补充数、发出数、现存数、总空安瓿数、空安瓿批号,数量。麻醉药品处方除项目外,还必须有患者身份证号码。门诊药房发药除做好麻醉药品登记册登记外,每天上下班人员认真交接麻醉药品账物,做到日清月结。设立麻醉药品专用窗口,方便和规范患者用药,我院设立门诊肿瘤患者和长期慢性疼痛患者专用窗口,专门负责开具此类患者的麻醉药品用药,并按要求为他们建立和保存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和《知情同意书》等资料,这样既方便患者用药,又加强和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同时,不让患者自管病历,癌痛患者只能在专用门诊开具处方,避免重复开药和不正当开药现象。

2.2.3 病房管理 各病房根据每星期的使用数量,由临床科主任申请,药剂科主任审核同意,建立麻醉药品基数。向药房领用时由专管护士领取,并由另一人核对入账后专柜加锁保存。所存的麻醉药品每日四班都要进行交接,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护士交接班登记表》,交接登记表包括每种麻醉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班次、现存数、空安瓿数、患者床号、姓名、疾病名称、用量用法、护士签名等信息。使用麻醉药品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表包括每种麻醉药品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患者床号、姓名、性别、疾病名称、药品使用数量、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量、补充数量、现存数量、空安瓿数等信息。

2.2.4 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科室每月对麻醉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3]。麻醉药品管理小组定期检查专库和药房的麻醉药品管理情况。药品管理员每月底将本月麻醉药品出库数量和库存量填写麻醉药品出库表一式三份,1份由药剂科留存备查,1份送保卫科备案。药剂科每季度派专管人员到各病房检查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到药库、药房、临床科室药柜检查。

2.3 麻醉药品的使用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确实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诊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专用门诊病历,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指导患方(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首诊医师开具处方后,嘱患方持专用门诊病历、处方、已签署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及诊断证明原件、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是代办,需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到门诊办公室审批。门诊办公室审核有关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给患方,复印件连同专用门诊病历及相关材料存档。门诊药剂人员依据盖有门诊办公室公章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长期使用的患者调剂、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急诊病人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只限于一次量,必须由急诊室护士签字取药,并将病人身份号码登记在处方上,处方由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出。值班人员遇到急病人使用时,必须由行政总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发出。

3 讨论

我院在麻醉药品的管理中,严格执行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的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库或专柜五专管理,并且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符合了麻醉药品管理的新要求[4]:(1)建立管理机构和专项制度;(2)药品验收专簿记录;(3)处方编号基数管理;(4)药品批号化管理;(5)圈定发药窗口和调配基数管理;(6)药品剩余收回和申请销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1)不慎丢弃空安瓿者,要求当事人写书面检讨。本科主任签字认可,并适当罚款。(2)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不足1支时,余下的部分要注明去向,并医患双方签名。(3)少用、未建基数的科室临时领用时,经本科主管医生申请,本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可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配发,用完后销账。在严谨的管理之下又体现了医院的人性化的临终关怀。现在许多省市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已全面实现网络化及动态监控,建议医院进一步完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便于医院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最终达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控“一针一片”流向的目的。新时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应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疾病痛苦,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需要。同时也要求做好各项监管工作,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参考文献

1 郭志毅.浅谈麻醉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山西职工医学院学报,2007,17(4):71-72.

2 管树军.如何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医学理论与实践,2004,17(11):1359-1360.

第2篇

最新处方药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第二十八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九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三十条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第三十一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三十二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三十三条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八条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九条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四十条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四十二条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四十八条 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第四十九条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五十条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开具药品处方。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准登记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xx]269号)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法[20xx]436号)同时废止。

处方的书写要求(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 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 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如 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因此,必须使用通用名]

(14)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有些以国际单位(IU)、单位(U)为单位;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3篇

关键词毒麻药品;管理;使用

毒麻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反复连续使用后能使人形成瘾癖的药品,易产生身体和精神的依赖性。如果能够正确使用毒麻药品可以解除患者的病痛,如果误用或滥用将会危害身体健康以及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监管,保证毒麻药品在临床中的安全使用是医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加强药剂科对毒麻药品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毒麻药品的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人、专柜、专锁保管。药剂科应将毒麻药品分类摆放在加锁的柜子中:分为柜、毒性药品柜、品柜,并设有一台专用电脑,用于专门登记发放毒药品的数量。调配人员要严格审查,对于处方不合格的,用量不合适的,以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处方,不给发药。为门诊患者开具的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1]。坚持一人调配,一人核对,调配及复核人员均按照要求签全名。发毒麻药时坚持核实对度冷丁、吗啡、芬太尼等品的空安瓿并与医师所开的红处方数目相符,调配人员必须当天登记发送毒麻药品的种类、数量,核对毒麻药品的实数用量[2]。门诊、住院部毒麻药品处方要求分开使用,并规定不得交叉取药,药房人员也不得交叉发药。药剂科应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管理,要求定期检查及时核对,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加强临床科室对毒麻药品的管理

各个科室均应加强对毒麻药品处方及毒麻药品的管理,加强对手术室、急诊科、麻醉科等科室备用毒麻药品的管理,麻醉科应制定相应的品管理办法,防止其他科室人员借用和内部人员滥用等[3]。病房的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要签全名。各种备用毒麻药品都要求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后双方签全名[4]。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淡红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要保留空安瓿。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5]。毒麻药品处方与和普通药品处方等要求不同,医师开写毒麻药品处方时,要用专用处方笺,不能乱用。字迹要工整,书写要规范,不得涂改,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3加强麻醉护士对毒麻药品的管理

麻醉护士应把度冷丁、吗啡、芬太尼等毒麻药品,放于有密码的保险柜中,坚持将用过的品的空安瓿与处方数目相符,认真做好每日的交接班制度,为了满足手术及抢救时用药方便,必须当天登记所用的毒麻药品的种类、数量,做到不浪费,不少记、漏记或多记药品,手术后回收剩余的毒麻药品和空安瓿,并且核对毒麻药品的计价与实用量[6、7]。这样不仅可以加强麻醉护士对工作的责任心,而且可以提高发送毒麻药品的准确性安全性,以确保毒麻药品的正确使用。

4实行“毒麻卡”制度

我们应为长期使用毒麻药的癌症病人办理“毒卡”,其家人每次拿着“毒麻卡”就可以为病人开取一星期的毒麻药,医师必须在病历本上明确记录毒麻药品的名称和数量[8]。除第一次取药外,以后每次取药都要收回毒麻药品的空安瓿,药房工作人员要在“毒麻卡”上记录发药的时间和发药数量,以便下次发药时作以核对,“毒麻卡”要求定期更换,如病人死亡,其家属应到发卡单位注销、退卡。防止毒麻药品滥用,危害社会稳定。

为确保毒麻药品的安全使用,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以下几点:①严格审核医师的麻醉处方权,按规定控制品的用法及用量;②管理人员要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③发药时认真核对处方,收回空安瓿.逐一核对登记;④做到日清日结,帐物相符,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品,对违反规定、滥用品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9]。

5结束语

通过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管理与使用,提高了毒麻药品的安全性,杜绝了差错事故的发生。总而言之,为使医疗工作顺利进行,为更好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必须全面开展对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毒麻药品管理纳入科室管理的常规,进一步提高毒麻药品管理人员的素质,优化对病人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袁勇、钟代成、杨勤 等.门诊品处方不合理用药调查与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2009.2(19):43-44.

[2]张慧萍,仇晓峰,李焕影.品管理检查中的缺陷分析及对策[J].西南国防医药.2009. 19(6):633-634.

[3]吕爱敏.我院麻醉性镇痛药的临床使用情况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09.l3(28):904-905.

[4] 郑二红.我院住院部麻醉性镇痛药使用分析[J].山西医药杂志.2009.38(9):849-850.

[5] 邹玉梅、韩玉珍、杨晓梅.加强麻醉管理确保围术期安全[J].中国医院管理.2009.29(7):63.

[6] 王艳红.麻醉护士的工作职责[J].现代医学.2003.31(3):208.

[7] 郑敏.护理备忘录在护士交班中的应用[J].护理研究.2004.18(8):1479-1480.

第4篇

【关键词】手术室;品; 管理流程;改造

【中图分类号】R4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6-0319-01

为了确保品和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引起社会秩序的紊乱,品管理成了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已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时代。医院手术室因其特殊的工作需要,经市级药监部门、医院医务部批准,可以存放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品,如:芬太尼,瑞芬太尼、氯胺酮、哌替啶、吗啡等[1]。我院药剂科根据国家于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品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专门组织手术室进行培训学习,共同制定了手术室品管理制度包括:登记制度、领取制度、五专制度、报损制度。为配合这一系列制度的落实,做到管理流程井然有序,管而不繁,简而不乱,我们将原有的品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改革,制定出一套新的品管理流程,通过一年的试用证明这一流程即能确保药品的安全流动,又能取得麻醉师的主动配合,做到不漏登,多登,物出处清楚,核查方便快切,一目了然。

1 方法

1.1 交接流程的改造:

1.1.1 改变现用现领或医生长期持药的繁琐和不安全性,根据手术量的需要,每位麻醉师配备一套盒装品(0.1mg/支的芬太尼6支,氯胺酮2支、吗啡1支、哌替啶1支、心脏组的麻醉师另加0.5mg/支的芬太尼2支),药盒上标有医生姓名、药品基数,每日晨交班后领出,下班前收回。

1.1.2 改变全科统一使用同一登记本的紊乱,每位麻醉师配备一本统一印刷的品使用登记本,随品领出收回,登记内容见表1。表格填写要求字迹清晰,身份证号如系亲属在号码后标注如:(父)、(妻)。

1.1.3 改变麻醉处方现用现领,这样登记时处方编号紊乱,核对繁琐。给每位医生发连号麻醉专用红处方一本,随品领出收回,要求登记时按处方编号顺序登记,这样既可以督促医生及时开处方,又可防止处方丢失,核查时一目了然,作废处方也需按顺序登记处方编号,标注(作废)字样。

1.1.4 节假日备有专用套盒品和节假日专用登记本、麻醉处方,药品数量较普通药盒多一倍,由放假前一日夜班值班医生领出(药盒、处方、登记本),之后班班互相清点交接、签名,正常上班首日晨会后与专管护士清点核对后归还。节假日品使用登记本内容见表2。

1.2 换领流程的改造:每日品专管护士根据医生归还的登记本的记录,统计当日各种品消耗量并清点空安瓶数、处方数是否相符,一星期汇总一次与药库品专管员核对换领,设换领登记本,登记内容见表3。

此登记本可减少药库工作流程,因药库管理者面对各科室品的登记换领工作,工作繁琐,容易出错,我科品用量大,品种多,已有的登记本项目全面、完善,可随时提供核查资料,无需药库重复登记,只根据以上数据核对处方、空安瓶发放即可。

1.3 品基数管理流程的改造:严格按照《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和双人双锁管理,改变手术室护士轮流管理的不稳定性,固定麻醉专科护士配合科主任进行品管理,这样可做到责任明确、各环节紧密相扣,在确保品使用方便、管理安全到位的前提下,尽量减化流程,品流动安全尽量由专管人员掌控,减少麻醉师和药库的工作,让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临床工作中。除上述登记本外,还设有麻醉处方领取登记本、月基数盘点登记本,每月底由两位管理者对品进行清点,核查药品基数是否完整,药品有无过期,破损等,并登记签名。

1.4 报损制度流程的改造:我院以前凡出现安瓶破损、安瓶丢失、等现象由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由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签名存档,这样既不严谨又给医生增加麻烦,资料保存凌乱,不便于统计,如今我们以填写表格来完成报损流程,内容见表4.

此表格由药库保管,如系安瓶破损或药品过期,需保留安瓶填写药品批号,经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核对后签名,最后交药库主管核对予以换领,如系安瓶丢失,在患者资料栏填写使用患者姓名,身份证号,表格式报损既便于统计分析又可及时发现不良问题,严防疏漏。

2 结果

2009年总手术台次3922台,2010年总手术台次4418台,根据麻醉记录单统计,2009年使用麻醉、精一药品台次为1208台、2010年为1494台,2009年发放麻醉、精一处方1200张、2010年发放1450张,2009年换领各类麻醉、精一药品合计1371支、2010年换领1693支(心脏手术芬太尼使用量大),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见表5,结果显示新的管理流较老的管理流程漏登现象减少、开处方及时、安瓶丢失数减少、报损及时。

两样本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采用双侧检验,以P<0.05有统计学意义,统计处理采用SPSS13.0。

3 讨论

改造后的手术室品管理流程既全面贯彻执行了最新的《品管理条例》及《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又能使一向对领取、登记流程产生抵触的医生们慢慢接受,药盒、处方、登记本成了他们开工的必须工具,连台手术无需多次找护士领药、领处方,所有的文字工作一步到位,减少交接时再次登记病人资料于使用登记本的繁琐,这也是造成漏登的主要原因。节假日医生之间互相交接可减少漏开处方和漏登现象,无需护士经手,因护士班次多,交接频繁,责任无法明确。使用登记本及报损登记本的改革即简化了流程又完善了登记项目,使核查工作快捷,清晰。总之,随着医源性流向社会这一现象的逐年增长,品的管理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医院和药剂科,保证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危害社会。

参考文献

[1] 林美珍 改革品使用交接方法 提高手术室工作效率 护理研究,2008,,22(3):730-731

作者单位:519015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第5篇

我院每日门诊量约四千人次,且城市流动人囗近200万,因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故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品由于其特殊的药理、生理作用,管理或使用不当都将对患者和公众的生命健康甚至社会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品一直都是我国药品分类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品的管理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管理,相对而言更为具体、复杂,稍有疏忽,极易造成药品的滥用和流失。我院门诊药房结合具体情况,加强对品的管理,落实各种措施,使品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品。

1 加强门诊药房品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宣传,加强执业医师和药师的品专业知识培训

2005年11月14日卫生部制订《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1]和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人大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2]作为我院临床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指南,我院门诊药房制定了门诊药房品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具体措施,并在品使用过程中认真执行。包括品使用制度、领取制度、保管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回收报损和销毁制度,品 的“五专一权”管理、储存管理等。

1.1 加强培训:我院成立了由药房负责人及品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3人管理小组,组织所有临床执业医生和药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认真学习处方管理法和品管理的相关条例、法律法规及科室相关的管理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品滥用或流人社会造成的危害;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如WHO《癌症患者疼痛三阶梯治疗指导原则》[3]、癌痛患者药物治疗基本原则、麻醉处方书写规范等,最后由医务科组织对所有临床执业医生和药师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开具品的处方权和门诊药房的品调配的资格。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条例中的规定、规范,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真实的病情开具品处方,药师在调配和发放品的过程中,认真审核处方,发现药品使用与病情不符、药品剂量超量、药品使用不合理、处方不规范等现象,应立即将处方退回医生处或有权拒绝发药。每日门诊药房品管理小组有专人对麻醉处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决,每月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对品库存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定期通过药事通讯、院内网药学园地进行用药方面宣传,及时公布最新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临床医师还可在药学园地上查询品的用法、用药及注意事项,以及每月的门诊品处方缺陷信息,受到临床医师欢迎。

1.2 制定门诊药房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完善落实、确保各个环节质量严格执行品的“五专一权”管理制度:专用处方、专人负责、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专柜加锁、麻醉处方权。麻醉处方权:临床医生经考试合格者才具有品处方权,所有合格人员的名单和签名留样在医务科和药剂科备案,由信息部门控制,没有处方权医生开具的品处方将无法进行收费和发放药品。专用处方:开具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只限具有品处方权的医生使用。药房人员在调配品处方时,必须认真审核处方,发现疑问立即与医生联系或将处方退回医生处进行修改。完成调配工作后在处方上签上调配人与发药人的全名以及登记所发药品的批号,同时,将处方按发药的顺序进行编号,按月装订,妥善保管,处方保存3年。专人负责:指定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品的专项管理,做好品的申领、账册登记、处方管理、储存管理、处方审核、订装归档、品每日、每月消耗统计、每月品使用的数量和全年品使用的数量等一系列工作,制表上报。品的申领、保管门诊药房根据品近6个月来平均使用量来确定药品库存基数及低限,以便库存药品量低最低基数时及时补充,门诊品管理负责人负责品请领,药品从药库领回入柜时应与管理小组另一人核对入库数量、批号,正确无误后在入库单上双签字确认,并在品专用账册上详细记录。同时负责人常态化监测临床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专册登记:根据处方上所用药品的数量在专用账册上做好消耗和结存登记,并在专用登记本上根据药品名称的不同,分别逐日登记。登记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处方号或住院号、病历号病区、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处方日期、药品名称、数量、用法、用量、处方医生的姓名、审方配方者姓名及核对发药者的姓名(双签名)后,登记工作完成后装订成册。专柜储存:为确保品的储存安全,药剂科各部门的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中,发药窗口的保险柜中存放一定的基数的品,执行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品的储存按要求做到双人双锁共同保管,当一方外出,必须指定专人临时保管,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进行登记。专柜加锁:品一律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险柜上方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并与警方110、医院保卫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进一步保证了品存放的安全性,发放药品后立即将保险柜锁好,以防发生丢失和被盗现象,确保品的存放安全。

1.3 加强品调配服务质量:在门诊药房设置有专门标识的品发放窗口,由培训合格的药师负责调配,严格遵守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在专用登记册上登记。要负责向患者或家属耐心、详细的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如品专用病历使用期限;品不同剂型的正确使用方法;品每张处方用量(注射剂不超过3日常用量,控患释制剂不超过巧日常用量,其它剂型不超过7日常用量);废贴及空安瓶必须回收;告知患者盐酸哌替啶注射剂只允许在医院内注射,且为一次常用量。对在工作中遇到不理解的患者或其家属,药师详细告知其什么叫“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可用其它药物来替代。通过我们的宣教,可取得患者和病属的极积配合,对合理应用品和增加患者的用药依从性是有益的。

1.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院门诊包括门诊和急诊药房,已建立起严格的品交接班制度,每日盘点后及时补充,周转柜(保险柜中存放)中药品,数量由品管理负责人与值班人员交接,接班时再核对。每天接班者必须根据保险箱药品的实际数目在登记本上

如实填写,负责人根据使用的实际数量添加基数,并进行核查,发现账目不符立即查找原因,直到数字准确无误。

1.5 空安瓿的回收登记:门诊药房、病区药房对品空安瓿进行回收,由于门(急)诊患者只能在医院内注射品注射剂,门诊

药房在注射室由当班护士持空安瓶还给药房。麻醉科到病区药房领用品的同时,必须将空安瓿交回登记。门诊药房只对持有麻醉病历卡的患者回收空安瓿并登记在册。

1.6 专项检查和自查工作:每季度定期检查药剂科各部门品的管理情况,门诊药房每二月进行一次品的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印签卡是否在有效期内,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审批,有无验收入库记录、原始发票与实物是否一致,有无专职人员负责、是否做到“无专”管理,帐物是否相符,调配人员是否具有品调配资格,是否按规定调配与发放品,药品有效期、药品质量的检查,药品数量是否准确,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完善等。有无报损和销毁记录,处方是否按规定书写、是否按规定保存,品的使用人员、使用量的监控是否出现异常情况,保险柜、锁、门、监视系统、报警系统好防盗设施是否完备,哌替啶是否只在医院内使用等。

1.7 回收的空安瓶、废贴、过期、损坏药品的处理:品管理小组对回收的空安瓶、废贴、过期、损坏的品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损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毁销时对数量、批号核对无误后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小组3个成员必须同时在场,并在药房“品回收、销毁记录”上签字。

2 严格执行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品的限量规定管理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品开具和发放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和调配品处方。

2.1 我院规定对申请长期用药的门(急)诊癌痛患者使用品期限的开通,门(急)诊癌痛患者应持专用病历及相关材料到门诊部备案后取得专用品病历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再由药房开通其使用期限。为门(急)诊患者开具品注射剂时,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控释制剂不得超过七日量,哌替啶注射液为一次常用量,只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2.2 门急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病区患者用药为一日常用量。

2.3 药房对超剂量和不正常使用品的处方,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处方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有问题处方应退回医生处修改,同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开具的麻醉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发。

3 合理使用品

3.1 对癌症疼痛的患者,遵守癌痛镇痛的三阶梯治疗原则,即按阶梯给药、按时给药、按方便途径给药、辅用药、个体化给药。做到既能解除患者的疼痛,又不违反“处方法”的规定。

3.2 对一般疼痛的患者,要掌握治疗原则,必要时才能使用品,确实做到对症治疗,保证品不盲目使用和不滥用。

3.3 充分利用计算机医保信息联网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不正常使用品的管理,及时发现个人在多医院、多地点进行多次、超量的使用品情况;在麻醉处方上必须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并出具身份证和号码、专用麻醉病历卡,这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了很大便利,我们在登记时很容易发现是否是真正的患者,一旦发现有异常使用或怀疑吸毒人员骗取品时,立即通知门诊各诊间,通知医生对相关人员注意防范,对采取威胁手段骗取品的吸毒人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4 成立品管理小组,指定主管人和责任人,加强品的管理

药剂科成立品管理小组,有药剂科主任总负责,各部门有专门的主管人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对科内药剂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品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麻醉处方的审核,确保麻醉处方的合格率在100%。

5 处方的销毁

按规定,开具品的处方保存三年。到期后,药剂科各部门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签字,药剂科主任签字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进行销毁。

6 小结

随着我国吸毒人群的不断扩大,在无法买到的情况下,他们更多地会选择医院,用各种手段骗取品来满足需要,我们必须加大品管理的力度,以保障品安全,合理规范地使用品,让真正的患者解除病痛,同时利用计算机医保信息联网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品使用的管理,避免品的滥用,这也将

是我们今后更为复杂和更艰巨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发2005第三者438号:《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200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处方管理办法》.2007

第6篇

一、为加强我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业务院长和分管药剂科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科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四、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报告与处理

(一)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放射性药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六、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

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此应急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关键词] 单病种 医保定额 影响因素 临床路径

[中图分类号] F840.684[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02(c)-109-03

The comparison of the quota settlement of the hospitalization fees in th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and the actual costs of single disease

LIU Yuehui, GUAN Bing, TAO Lin, LIU Shan, LIU Wei, WANG Xuqin

(Department of Health Economics, PLA General Hospital, Beijing 100853,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the hospitalization fees, quota settlement of the hospitalization fees in th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and the actual costs of simple appendicitis, extirpation of hysteromyoma, ovarian benign tumor hysterectomy and caesarean section were compared.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average period of hospitalization, the cost of medicine and the cost of anaesthesia mainly affected the cost of hospitalization. Reducing average period of hospitalization, utilizing medicine rationally and reducing the cost of anaesthesia would reduce the cost of hospitalization. Enhancing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hospital, controlling the costs and making scientific clinical pathway are effective methods for reducing medical costs.

[Key words] Single disease; Quota settlement of the hospitalization fees in th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Influencing factor; Clinical pathway

实行新的以按病种病例价格为主要形式的定额付费制度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客观要求[1]。按病种支付是在疾病分类基础上制订出的病种标准收费额[2],其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直接关系。医疗机构诊治患者时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取决于病种标准费用与患者实际住院费用的差额。所以在现行医保政策下,医院作为医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控制成本、降低费用,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降低病种费用是医院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中生存与发展的可行策略。

1 4个病种医疗费用现状

1.1 数据来源

从我院HIS系统随机抽取2006~2008年单纯性阑尾炎,子宫肌瘤开腹手术、腹腔镜手术、宫腔镜手术,卵巢良性肿瘤腹腔镜手术,单纯剖宫产4个病种共166份病历进行费用分析。并按费用构成药品费、检验费、手术费、麻醉费5个项目进行归类,根据费用产生时间将费用按术前、术中、术后分别统计。利用Excel进行数据分析。

1.2 医疗费用情况

见表1。数据统计显示,4个病种均发生费用超出现医保规定定额,且盈负参差不齐。其中,子宫肌瘤开腹手术均费用超出医保定额最高,例均超出4 067元,定额差比为86%;子宫肌瘤宫腔镜手术例均费用与医保定额趋于接近,超出医保定额404元,定额差比为7%。按医保单病种定额结算管理规定,超出定额部分由医院承担,依目前结算情况,在不考虑实际成本的情况下,医院则处于赔付状态。

2 费用分析

2.1 费用构成

见表2。

从费用构成数据来看,手术费与麻醉费用及临床使用药品费用占费用的主要部分,其中,单纯性阑尾炎手术费占总费用的20.2%,麻醉费占10.8%,临床使用药品费为40.8%。剖宫产术手术室费用占总费用的38.1%,麻醉费占总费用的26.3%,而临床使用抗生素较少,只有5.3%。子宫肌瘤开腹手术中手术室费用占25.0%,麻醉费占16.0%,临床使用药品费为25.0%。子宫肌瘤腹腔镜手术中手术费占35.4%,麻醉费占24.0%,临床使用药品费为14.0%。卵巢良性肿瘤腹腔镜手术手术费占32.4%,麻醉费为24.3%,临床使用药品费用比例为20.0%。可见手术费用、麻醉费用、临床使用药品费用是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2.1.1 临床使用药品从费用结构上看,临床使用药品费用比重明显过高,是超出医保定额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使用抗菌药物的起点过高、不必要地联用多种抗菌药物、手术支持或辅助用药的指征掌握不严等。目前,临床可供选择的抗菌药物种类繁多,价格可相差数倍甚至十几倍,选择不同的抗菌药物直接决定了药品费用的高低,影响药品费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手术支持或辅助药物的用量[3]。因此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应降低药品费用比重,合理用药,避免新、特、贵药品的广泛应用;防止滥用抗生素,包括预防性用药。

2.1.2 麻醉费用见表3。

表3 4个病种麻醉费用比较

从数据分析中可见,相同病种麻醉费用相差悬殊,如子宫肌瘤腹腔镜手术最高麻醉费用为4 651.80元,而最低麻醉费用为307.46元,相差极大。所以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合理选择麻醉方式及合理使用品是控制费用最直接的办法。

4个病种的品费用见表4。

从表4中发现,品的使用严重影响麻醉费用的高低,其中,子宫肌瘤腹腔镜手术中品最高,占麻醉费用的61.7%,占总药品费用的35.2%;单纯性阑尾炎品最低,占麻醉费用的23.1%,占总药品费用的5.6%。可见在药品比例偏高的情况下,在临床有效控制抗生素使用的同时,控制品使用是降低费用的直接途径。因此,医院要加强非临床科室药品使用管理,在保证手术安全的情况下,以患者及医院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做到使用品经济合理。

2.2 平均住院日

见表5。

表5 住院日与费用

从4个病种平均住院日情况来看,子宫肌瘤和卵巢良性肿瘤两个病种住院时间较长,平均住院日分别为12.0 d和6.0 d;术前住院日最长的为子宫肌瘤开腹手术,时间为7.0 d,最短的为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时间为1.0 d。

影响住院费用的最主要因素在于患者的住院天数,许多因素对住院费用的影响也都是通过住院天数间接产生的,住院天数的增加直接导致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陪伴费等每日基础费用的增加。因此,缩短患者的住院天数已成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一个重要手段。极早准确地诊断、合理地治疗、减少手术患者术前住院日等都能有效地降低患者住院日,在客观上降低患者住院费用。

3 有效控制费用的途径

3.1 合理制订单病种费用标准是保证单病种有效实施的长效办法

在制订单病种住院费用标准时,医保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病种、住院天数、疗效、医院等级因素来制订,才能体现单病种费用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使单病种住院费用的标准更趋于合理,有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定额标准是单病种定额付费的关键,如果定得过高,固然考虑到了医疗机构的利益和积极性,但对费用难以起到制约作用,有悖于单病种定额付费惠民的根本目的;反之,定额定得过低,医疗机构无利可图,就以推委患者或附加诊断来避开单病种,使单病种在医院执行受到阻碍。

3.2 医院加强内涵建设,制订单病种管理规范是保证单病种顺利开展的有效机制

建立全院医护人员单病种费用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医生的“笔”,减少个别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在整个住院诊治过程中为患者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卫生服务,并对超过医保定额的科室和相应医生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对同病种下的人均药品费用和人均检查费用加以限制,依据医保定额实行分科定比的方法控制费用,对超出和低于定额的给予奖罚政策,激励科室合理医疗,合理诊治,增强成本意识,减少人员、设备、技术的无效投入和诱导性消费以减缓患者费用,增强医院竞争力,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目的。

3.3 制订基于成本核算的科学合理的临床路径是医院生存之本

当一种疾病被确定了一个付费标准后,医院要想获得更多利润,就必须考虑如何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成本。以临床路径为基础的单病种成本核算是实施单病种付费的基础,它不仅为制订付费标准提供依据,同时它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以其为基准,才能够使医院管理者心中有数,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4]。所以需要医院根据卫生部制订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制订标准的临床路径[5]。依据政府现行医疗项目收费价格、药品价格和不同临床路径下需要提供的医疗项目和药品项目核算该病种、该路径的最高收费额度。对该病种、该临床路径需要提供的医疗项目和药品项目,测算其固定成本和不同服务量条件下的变动成本总额。在此基础上确定对该病种、该临床路径的最低的支付额度,从而规范医疗行为,努力降低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的比例,提高医疗业务收入的含金量,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结构,指导科室规范医疗,并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崔爽,韩成禄.试述实行按病种病例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模式的必要性[J].中国卫生经济,2004,12(23):55-56.

[2]吴爱平,龚幼龙.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院的影响[J].东南国防医药,2003,5(3):213-215.

[3]刘皈阳,郭代红,尹红,等.急性阑尾炎手术患者住院费用与医保支付费用的比较[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7,4(27):532-534.

[4]于爱东,朱志忠,于世鹏,等.我院单病种成本测算的具体做法[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6,13(1):43-44.

[5]徐长妍,于双成,迟宝荣.单病种限额付费挑战医院管理模式[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7):6-7.

第8篇

关键词:老年患者;瑞芬太尼;芬太尼;手术麻醉

手术是临床治疗中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因为手术属于创伤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疼痛感,术中疼痛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应激反应,而麻醉是解决疼痛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老年患者身体情况(常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如果术中采取的麻醉方式不合理,术中及术后极易引发各种不良反应或并发症[1,2]。现研究对老年患者手术应用瑞芬太尼及芬太尼麻醉的临床效果,特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2014年12月我院收治的91例行手术治疗的老年患者,其中男51例,女40例;年龄65~88岁,平均(71.8±3.5)岁;手术时间:2~4h,平均(1.83±0.35)h;手术类型:腹部手术48例,胸部手术43例;术前合并症状:冠心病43例,高血压12例,支气管炎23例。随机分为对照组45例与观察组46例,两组患者基本情况均无显著差异(P>0.05),可对比分析。

1.2方法 患者入手术室前30min给予肌注0.5mg阿托品和0.1g苯巴比妥钠,进入手术室后将患者静脉通路打开,并使用监护仪器对麻醉期间的心率、血压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患者状况良好,并使用0.04mg/kg咪达唑仑、0.1mg/kg维库溴铵和2mg/kg丙泊酚进行麻醉诱导,对照组给予1.0μg/kg瑞芬太尼进行麻醉;观察组给予2.0μg/kg芬太尼进行麻醉,意识消失之后以维库溴铵来维持麻醉,手术完成前5min停止注射物。

1.3观察指标 记录患者的苏醒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定向力恢复时间、镇痛效果、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其中镇痛效果用VAS视觉模拟评分法给予评价(0~10分),分数越高表示疼痛越强烈。分别记录麻醉前、诱导后、插管即刻、插管后5min和10min的手术观察指标,包括血压(收缩压SBP、舒张压DBP)、心率HR。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或例数表示,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两组患者手术观察指标 观察组插管后血压、心率较插管前无明显差别(P>0.05),对照组后血压、心率较插管前有明显差别(P

2.2两组患者麻醉恢复、VAS评分及不良反应情况 观察组患者苏醒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定向力恢复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P

3 讨论

芬太尼属于阿片受体激动剂,是一种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药理作用与吗啡类似。动物实验表明,其镇痛效力约为吗啡的80倍,镇痛作用产生快,但持续时间较短,静脉注射后1min起效,4min达高峰,维持作用30min;肌内注射后约7min起效,维持约1~2h。其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3,4]。瑞芬太尼则属于芬太尼类μ型阿片受体激动剂,可在约1min时间实现血-脑平衡,在血液和组织内极易被迅速水解,因此其药效见效快,维持时间较短,与其他的芬太尼类药物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其优势所在,且其代谢不受抗胆碱酯酶、血浆胆碱酯酶药物影响,同样不受患者年龄、体重、性别、肝肾功能等限制,故比较适合老年患者。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插管后血压、心率较插管前无明显差别,对照组后血压、心率较插管前有明显差别;观察组患者苏醒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定向力恢复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观察组麻醉后VAS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观察组不良反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说明采用瑞芬太尼进行麻醉比使用芬太尼的苏醒时间、自主呼吸恢复时间、定向力恢复时间更短,不良反应发生较少,对患者血压、心率影响更小,麻醉后VAS评分较高,而镇痛药效作用时间较短,有助于快速苏醒,有效的证实了临床研究结论[5]。

综上所述,对于行手术治疗的老年患者采用瑞芬太尼进行麻醉比使用芬太尼效果更为理想,值得应用与推广。

参考文献:

[1]张壮.瑞芬太尼与芬太尼静脉麻醉在老年患者手术麻醉中的效果比较[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2,32(07):1394-1396.

[2]陈云峰.瑞芬太尼与芬太尼静脉麻醉在老年患者手术麻醉中效果对比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04):751-752.

[3]贺学红.瑞芬太尼与芬太尼静脉麻醉在老年患者手术麻醉中的应用效果[J].医学信息,2013,01(20):85-86.

第9篇

在这次会议举行间隙,本刊记者就疼痛介入治疗以及麻醉学科的诸多问题,对刘国凯教授做了深入采访。

疼痛学科亟需规范发展

采访一开始,刘国凯教授首先回顾了疼痛医学的发展背景。他介绍说:“130年前,局部品可卡因的成功开发,促进了麻醉学和疼痛学的发展。70多年前,从利多卡因、再到布比卡因及罗哌卡因在临床的使用,促使注射技术在治疗各种软组织疼痛、神经支配区域疼痛、关节韧带肌腱性疼痛及其他退行性病变引起的疼痛性疾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优势是操作简便、起效快、疗效确切,且容易普及。无论在大医院还是基层医院,都是医师们很容易掌握,并一试就灵的常用技术。”

刘国凯教指出,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临床医师检验和应用这种单纯假说――即在寻求疼痛成功治疗前,疼痛的病因必须被诊断――的出现,疼痛医学从此进入大发展时代;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注射疼痛治疗技术才得到了飞速发展。

刘国凯教授说,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疼痛医学这项新的亚专业的诞生,美国著名学者 Steven D. Waldmen教授编写的《疼痛介入治疗图谱》第1版也于2000年问世,并成为注射疼痛治疗的经典之作,备受疼痛医师的推崇,被誉为疼痛介入治疗的“圣经”。

刘国凯教授认为:“在我国,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及临床学科的发展,疼痛学科也逐渐成为新兴学科中的一个亮点。目前,疼痛学科已经正式成为我国临床二级学科,各种新技术、新药物也被广泛应用于临床,疼痛治疗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疼痛学科当前在我国的发展固然令人欣喜,但仍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新兴学科,如何规范化、标准化临床各类诊疗程序,是最为急迫的一项任务。作为临床医生,必须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才能真正把临床做好做强。”

披阅一载,

翻译疼痛介入界“圣经”

刘国凯教授在介绍美国Waldmen教授所著的《疼痛介入治疗图谱》时说:“毋庸置疑,特殊部位的注射技术有一定的难度和并发症,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Waldmen教授编写的《疼痛介入治疗图谱》第3版囊括了从头到脚全身各个部位的疼痛性疾病,并从适应证、诊断、解剖、操作技巧、并发症预防及临床要点等方面进行阐述,言简意赅,并配以精美彩色示意图、影像图,帮助读者阅读、理解和掌握。”

Waldmen教授在原著《前言》中介绍道,自从Carl Koller第一次使用可卡因施行无痛眼科手术,转瞬已经过去了127年。尽管Koller里程碑式的发现永久地改变了做手术的方式,并且不经意间开创了区域物注射针时代,但是对随后127年的仔细分析显示,区域物的绝大多数进步,紧紧围绕着如何开发更安全的局麻药以及如何改进注射针的品质。一些早期的书籍将常用技术、注射针的大小和长度、局部物的剂量进行了标准化。1943年Lofgren对利多卡因的发现推动了局部物进入手术室、产科、医生及牙医的诊所。那个时代使用最广泛的、远比普鲁卡因更安全的局部就是利多卡因。利多卡因更宽泛的治疗窗容许进行神经阻滞出现临床决策失误时,具有更大的回旋余地,从此利多卡因成了局部的中流砥柱。

刘国凯教授进一步介绍说,Waldmen教授作为行业内的顶尖专家,不仅是优秀的临床医生,还是多本疼痛治疗畅销专著的作者。他在《疼痛介入治疗图谱》中与读者分享了广泛而又宝贵的经验,让真正阅读、消化了它的医师有能力、也更有自信地施行所有的疼痛介入治疗技术。这部著作的第3版最大的亮点在于更新了知识,包括各种疼痛综合征最新的定义和诊断;第3版还新增或更新了大量彩图,以显示解剖、进针位置等相关信息,帮助读者精准认识各种操作及操作之间的细微差别;更为宝贵的是,每章章末的“临床要点”,能够帮助读者像专家一样进行每项操作,并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鉴于以上无可替代的价值,刘国凯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的吴安石主任组建了一个强大的翻译审校团队,花费一年的时间对本书进行了认真的翻译和校对,其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保证了本书的翻译质量。由此,《疼痛介入治疗图谱(第3版)》中文版终于呈现在读者面前。

据记者了解,世界疼痛医师协会中国分会主席倪家骧教授对《疼痛介入治疗图谱(第3版)》中文版评价说:首先,该书规范了疼痛治疗的各种操作方法,满足了临床疼痛治疗的发展需求。我国疼痛医师需要从一开始就选择这样规范的专业教材进行学习,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掌握疼痛治疗技术,从而有效地发挥各种注射技术在疼痛治疗中的作用。疼痛注射技术是治疗各种软组织疼痛和关节痛的基本疗法,也是疼痛科、麻醉科、骨科和康复科等科室的常用技术,具有操作简便、疗效好、见效快和容易普及的特点。但是一些特殊部位的注射治疗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技巧,不正确的注射会影响疗效,甚至发生并发症。该书将为临床医生提供实用的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各种疼痛注射治疗技术。其次,该书还详尽地描述了各类疼痛的具体治疗方案,可显著降低各种副作用和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降低疼痛治疗的用药成本,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符合医疗管理机构建立建设“高效-安全平台”及实现“舒适医疗”两方面的要求。最后,目前国内关于疼痛治疗注射技术的专著匮乏,该专著中译本将成为我国疼痛治疗的重要参考文献,为疼痛学的教学奠定重要基础。

谈及翻译本书的感悟,刘国凯教授坦言:“我认为,疼痛治疗领域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令人兴奋的时代。目前给予局部时使用超声引导技术已经越来越广泛。只有时间可以判断超声引导是真正的‘契机’、还是必将步盐酸普鲁卡因和琥珀胆碱后尘的一种短暂的迷恋。我的临床印象是,超声技术代表了局部麻醉和疼痛治疗的一项重要进步,必将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本书除了呈现超声引导的基本操作原则外――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本书的上一版才如此受欢迎――还包括了许多新的彩图、超声、X线透视及MRI图片;还有全彩色的、与临床相关的解剖图谱,使读者对书中描述的技术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再加上内容开发专家Sabina Borza的得力帮助,我们又对每一幅图都增加了清晰而简练的图题,并且努力提高本书的版面设计水平,使之比前两版的可读性更强。”

刘国凯教授接着说:“我们希望呈献给广大同道一部中译本的经典之作,也希望这本书能够助同行们一臂之力,将注射疼痛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最终惠及广大患者!”

多学科审视围术期

对麻醉医师的挑战

采访中谈及当天召开的“2015年北京中西医结合麻醉与镇痛学术年会”时,身兼大会主席的刘国凯教授在介绍会议主题时说:“本次会议着眼于围术期心血管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希望能够提高非心脏手术围术期的心血管严重事件的诊治能力。”

刘国凯教授认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尤其是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造成了心血管疾病患病人数持续增加,这些患者接受非心脏手术围术期出现低血压、恶性心律失常、心梗等严重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给麻醉医生带来了严峻挑战。因此,本次会议着眼于围术期心血管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希望能够提高非心脏手术围术期的心血管严重事件的诊治能力。

刘国凯教授介绍说:“今年的年会特别邀请了国内著名麻醉学专家李立环、郭向阳、王天龙、吴安石、卢家凯、程卫平、冯泽国等专家,从非心脏手术中常见的心血管问题、心脏病人非心脏手术的评估、围术期心脏监测、妊高症合并心脏病患者的诊治等角度进行探讨。此外,目前麻醉医生面对围术期恶性心律失常的诊治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我们还特别邀请了首都医科大学安贞医院心脏外科副主任张海波教授,就围术期恶性心律失常的诊治进行交流;也邀请了国内一流的中西医结合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刘清国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麻醉科王强主任,从针刺与高血压的机制以及电针提高术后心脏患者快速康复等专题进行交流,探索未来中西医结合提高围术期心血管患者安全的技术。”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会开幕式由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麻醉与镇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朝阳医院麻醉科主任吴安石教授主持,刘国凯教授致开幕辞。他在开幕致辞中回顾了三年来学会举办的多次主题鲜明的学术活动,指出今后学会的学术活动依然会做到既保证自己作为中西医结合领域麻醉与镇痛专业的特点,又与其他麻醉专业学会有所联系,保证活动一期一个主题,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能够真正就一个核心临床或科研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做到有所提高,有所收获。

中国麻醉界泰斗、英国皇家麻醉学荣誉院士、北京协和医院罗爱伦教授在发言中指出,通过将中西医理论和技术的各自优势进行有机结合,研究、探讨并应用于临床,必将走出一条中西医结合的围麻醉期管理之路,使广大患者获益。

北京医学会麻醉分会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世纪坛医院党委书记李天佐教授,在发言中鼓励学会作为近年兴起的一个举足轻重的麻醉学术团体,在保持自身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北京其他麻醉学术团体的合作与交流,使北京的麻醉学术水平更上一层楼。

“多学科的视角,能够对围术期心血管事件带给麻醉医师的挑战给予更加透彻和立体的解读。”刘国凯教授在采访中总结说:“本届会议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学术形式新颖、多样,专家们分析问题清晰、透彻,讨论病例突出,尤其对临床的疑点难点做了详细论述。与会人员收获颇丰,成功地为麻醉与镇痛学术领域搭建了平台。”

麻醉是“全程关注”工作

据记者了解,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是唯一进入“211工程”的中医药大学的第一临床医学院,因此在采访中,记者还向刘国凯教授了解了他供职的科室的学科建设情况。

据刘国凯教授介绍,该院麻醉科手术室共有医护人员38人,60%的医生拥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共有装备先进的空气净化手术间14个,负责承担了全院手术科室临床麻醉、重症病人监护与治疗、急性疼痛治疗及无痛胃肠镜麻醉等工作,每年约实施8000例手术麻醉,大型手术占40%以上;其中全身麻醉约占60%,椎管内麻醉约占30%,其他麻醉占10%。麻醉科拥有先进的麻醉机、监护仪和抢救设备。所有麻醉科医生均接受了规范化、正规化和系统化的麻醉医师培训,掌握了目前可应用的各种神经阻滞和全身麻醉方法以及国际先进的围术期监护技术,包括心电、BIS、肌松、麻醉气体、血气、神经刺激器等。对于动脉穿刺置管、中心静脉穿刺置管置入、双腔气管插管以及利用可视喉镜、纤维支气管镜、光棒等设备进行困难插管等高难度的操作已运用自如。

刘国凯教授说:“作为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我们科还承担了大学七年制、五年制医学生及研究生的见习、实习及授课等教学任务,已获得教育部及中医药大学等多项研究基金,研究重点包括神经病理性疼痛机制和治疗、麻醉期生理功能维护、小儿麻醉深度监测等。”

谈及临床工作感悟,刘国凯教授坦言:“常言说,‘外科医生治病,麻醉医生保命’。麻醉科医生的工作贯穿病人的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比如,麻醉医生在手术前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既往病史。因为影响麻醉安全的因素很多,病人近日的体质状况、用药细节等均不能大意。而在手术中,麻醉医生就更应该提高警惕了。手术中的患者已失去了自我防范意识,麻醉医师俨然是生命的主宰,一旦出现意外,麻醉科医生就是生命的守护神,必须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处理突况的能力。手术结束,让病人意识清醒、生命体征稳定地离开手术室是麻醉医生最起码应该做到的,需要写好麻醉记录、交待好护理人员该病人的麻醉特点及观察要点,特殊病人还应定期访视……”

采访到最后,刘国凯教授感慨地说:“爱是不论身份、不论角色的。其实麻醉医师就是一群幕后工作者,不求名利,一切为了病人着想,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做值得。每当看到患者被安全清醒地推出手术室,我们麻醉医师那掩在帽子口罩下的,都是一张张喜悦的面孔……”

第10篇

关健词:药品分类;用药结果;岩药;冷药;照料;沟通;形象思维

0引言

工作划价发药摆药,在这不停息的日常事务中,滴的一声有位医生打来了电话,问药房有没有培哚普利呀!你们护肝的药有哪些呀!有时在窗口病患者问及这药有没有,有没有同类的药吗?这药服后有什么不好等等。我们药房的工作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变化,许许多多的药学疑问等着去破解,如何对付这些繁复而又庞杂性的东西,笔者在基层工作中,总结了一套形象性的药品分类意念,加以运用之。药学服务已经由传统的“配制制剂,提供药品”转变为“对患者的一种照料”,反映现代社会的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如今的药学服务强调的是治疗结果而不是愿望,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因此药师的职能也开始由“对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负责”向“对患者用药结果负责”转变,社会药房功能也随着药师职能的逐渐增多而逐步拓展[1]。职能的转变,为基层工作的我们思维也应随着发生巨变。

1.医疗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医者“人”对患者“人”生命和健康的关爱与呵护!一切医疗手段——用药、手术、语言、呵护——无一不是要启迪调度患者自身的抗病能力机制,医者对患者根本的作用就是帮助!“用药”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性,精通而畅易地把握“药物”显得尤为突出,但是没有一个好的方法或技能是万万不能的,我们每一人都不是什么神人下凡。从事基层药学工作的人员,所懂的药物多而全,中西成方剂等,庞而杂人员又少,有时与同道交流很是困惑。要精通“药”,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怎办?由此便是写下此文的初衷。

2.药物剂型是指将药物加工制成适合于患者需要的给药形式,像片剂、注射剂、气雾剂,滴眼剂等。药物制剂它是根据药典或者药政管理部门的标准,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的药物应用形式的具体品种,称为药物制剂,简称制剂。例如青霉素注射液,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利福平滴眼剂等[2]。基层医院药品大多数按药理学分类摆放管理,在工作运用,有时难把握和记住,因此我们要将药剂学和药理学的知识综合在一起运用于工作之中去。

3.如何将这些枯燥的药品与头脑中药理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呢?在头脑中将药品重新予以分类,分为岩药,冷药,破药,流水药,新药共计五大类。在日常事务中用的最多的是流水药和新药,流水药又分若干类。如下文。(1)岩药。(2)冷药。(3)流水药:①抗生素:a.限药;b.普药;②修饰药;③暗礁药;④平药;⑤常药;⑥单片药:a.交叉固药;b.抗结核药如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c.眼科用药;d.口腔用药;e.耳鼻喉用药;f.妇科用药;g.皮肤病或外用药;h.内科透析用药;i.放射造影用药;j.疗癌药;k.麻醉科用药等;(4)新药;(5)破药。注解:岩药是指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严格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吗啡等)。二类精神药品(安定,舒乐安定,曲马多,力月西,苯巴比妥等等)。计划生育控制药。因为这类药的开具调配审核等有其非常严格的规定的。例《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3]。冷药是指必须低温保存的药物如生物制品破伤风,用糖尿病人的各种胰岛素等高危药品,必须低温存贮的抗生素如头孢哌酮他唑巴坦1.125。右旋布洛芬栓等。流水药就是指使用最多的一大类药品,同时又将其药品分成若干小类,小类中抗生素又分限药和普药,限药是指医院根据有关抗生素管理规定中要严格限制医生处方权的一些药品,普药是指受限以外的抗生素。修饰药是指有某种”营养性”药品,如生脉针,神经节细胞因子,维D乳酸钙片,依达拉奉等。暗礁药是指在平时调配或使用中需要注意的一些药品,如利巴韦林禁用于孕妇,喹诺酮类药禁用于小儿,阿昔洛韦静脉注射一定要用盐水或5%低糖配,氯化钾针克林枚素粉针要注意浓度,甲硝唑和头孢类饮酒患者不能用等等。平药是指由多种使用普遍的一些药品如异丙嗪,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扑尔敏,葡萄糖酸钙,维生素等是药房必须常备和经常清理的药品。常药是指葡萄糖大输液,盐水,平衡液等等用量很大的一类药品,必须准确预计其用量(因为它在数量和金额上占有较大比重)。单片药就不必多解很好理解,其中交叉固药是指在临床上时常一起使用固定于某一方面的药物组。新药指本院以前没有用过或最近一段时间使用的药物,并非药典所述的概念。破药是指破损污染及过期失效霉坏变质不能使用的药品。也许有人要问这些分类多麻烦,其实它是存贮在头脑中建立的一种形象思维,将这些形象思维的东西生动地在脑中串联起来,工作使用起来是非常便利的[4]。

4.将这种分类方式用于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思路就更加清晰明了。在药房和药库药品管理中,岩药管理严格按国家政策来管理。例麻醉药品按五专要求管理,二类精神药品做到帐目消耗清楚,计划生育控制药品做到日清月结,清耗的处方单独留存备查。破药管理要弄清楚原因,对以后药品管理有无漏洞是有积极的意义。冷药在搞好贮存的同时,也要做到先进先出仔细清理。日常药品管理中最大类便是流水药,流水药中也分许多单类别,每个单类别也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例如抗生素中限药与普药是分别管理,限药管理中注意要将处方留存,审核严格把关。新药管理特别是仔细观察在本院使用情况,以便做到更好地为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有力科学指征。

5.在窗口遇见一病患家属,很生气地询问昨夜急诊一病患用药情况,(具体的情况记得不很清楚)讲为何只滴了一瓶500mL盐水就用好多钱,太黑了呀?当调用电脑存处方发现并非如此,是果糖500mL+奥拉西坦4.0静滴。于是形象地解释道,当时是急诊外伤伤及到脑部吗?其家属点点头,又言之,急诊当然首先要保护大脑神经护心脏保命要紧,医生没用错呀!当时是分秘必争呢?并当面将调用的处方记录给他们看,一下子打消了病人家属疑虑,消除了一场药事纠纷的隐患发生,进行了有效沟通化解医患矛盾。其实在药学服务中,只要将枯燥的药学专业知识化为形象语言运用于工作中,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它的前提是必须努力熟练地掌握了本专业的药剂药理知识,才能将形象思维语言运用自如。

6.在实际工作中,只要用心,创造一些适合于自己的形象思维,将其作为一种内部语言运用于药学服务,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医疗服务中找到自己,找到自己的位置和责任,用精湛的医术和沟通艺术,传递我们的温馨关爱,赢得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理解与信任,重新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初心再现天使之梦由回归[5-6]。工作起来是大有禆益的。本文只是一种方法论,但精湛的医术也体现在我们的思维之中。深知笔者水平有限,在同道们面前搬门弄斧,但写出用以抛砖引玉,让我们的药学事业更加蓬勃生动地发展起来,使药学服务与临床药学更好更快地在基层医院开展起来,造福于广大的病患者[7]。

参考文献

[1]杨凌,蔡绍晖.药学专业创新型与应用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J].中国药房,2013,24(12):1146-1149.

[2]胡晋红,蔡溱,孙华君.药学服务与全程化药学服务[J].药学服务与研究,2008(03):161-165.

[3]王梦鸾.驻店药师药学服务职能现状及对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

[4]吕雯.药学服务在药品零售企业中的作用[J].中国基层医药,2008,15(5):869-870.

第11篇

1存在的问题

1.1一病多卡这种情况一般是医生开具的品用量不能满足癌症病人的使用,导致病人几处重复领卡,主要原因是医生惧怕病人成瘾,使应该满足供应的病人品不够用。

1.2发放品专用卡不合理有些医师对于早、中期的癌症病人没有认真执行三阶梯治疗的原则,过早地给病人开具了使用品的医疗证明,使病人对品产生了成瘾性,使用量增大。

1.3人情方办理品专用卡本应凭县以上(含县)医疗单位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有些医生不负责地开人情方,导致品专用卡和品流入一些个体诊所或不法分子手中。我区某医院曾发生一起案件,一名医生为自己开处方,将所得的二氢埃托啡片贩卖给吸毒人员后医生杀人灭口。

1.4随访制度坚持不利由于医院对持有品专用卡的病人随访工作做不好,未掌握病人的病情和生死情况,对一些病人死亡后的有效专用卡使用情况就无法控制,导致品流入非法渠道。

1.5病人死亡后剩余品的问题自1994年以来,病人死亡之后家属主动将剩余品和品专用卡全部交回医院的只有1例,而几例病人死亡后由家属持卡前来取药(发现后收回此卡)。

1.6个别调剂人员失职一些药剂人员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调配麻醉处方时不注意品专用卡使用期限,对空安瓿的回收制度执行不认真,使部分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2严格品专用卡管理措施

①医院组织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认真学习品的使用知识,更新观念,积极开展“癌症病人三阶梯治疗”的工作,贯彻满足供应、严格把关的精神。

②督促市卫生行政部门办领品专用卡时,认真核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所在居委会的居住证明。

③品专用卡的麻醉处方权,严格控制于医院门诊部主任或一、二名责任心较强的医师。

④门诊部建立由专人管理的品专用卡使用档案,准确记录品的使用情况和品专用卡的注销情况,严格执行对每个持卡人每月一次的随访制度,并记录于药品专用卡使用档案中。

⑤加强药剂人员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质的教育,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空安瓿回收制度、品的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品专用卡,严格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12篇

在很久以前,我国就有了关于手术麻醉的传说和记载,例如“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很久以来就千方百计寻找治病止疼的良药。1596年,医学鼻祖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介绍了曼陀罗花的麻醉作用。1743年,赵学敏所著《串雅内编》介绍了由草乌、川乌、天南星、蟾酥、番木鳖等组成的开刀药方。

东汉三国时期,我国古代著名医学家华陀,以他在当时来说称得上杰出的外科手术著称于世。《后汉书》和《三国志》等文献记载了他的事迹,其中关于腹腔外科手术的描述,文字虽然不长,给人的印象却十分深刻。《后汉书》中有一段说,当疾病郁结在人体内部,用针灸和服药的办法不能治愈时,让病人先用酒冲服麻沸散,等到病人犹如酒醉而失去痛觉时,就可动手术,切开腹腔或背部,把积聚(类似肿瘤)切除。如果病在肠胃,那就要把肠胃切断,除去积聚和疾秽的东西,清洗干净,然后把切断的肠胃缝合,在缝合处敷上药膏,四五天创口就愈合,一个月可以恢复正常。

这种描述确切地告诉我们,华陀曾经成功地做过腹腔肿瘤切除术。他为了完全摘除肿瘤,还曾做过肠胃部分切除吻合术。我们知道,这样的手术即使在今天,仍然还算是比较大的手术。大的外科手术,能否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和麻醉是否理想关系密切。华佗在1700年前所以能成功地进行这样高明而成效卓著的腹腔外科手术,是和他已经掌握了麻醉术分不开的。华伦的麻醉术,继承了先秦用酒作为止痛药的经验和应用“毒酒”进行麻醉的传统,创造性地用酒冲服麻沸散。酒本身就是一种常用的麻醉剂,即使现代,外科医生还有用酒进行麻醉的。

可惜的是麻沸散的药物组成早已失传,所以在1700年后,它还将继续的“神秘”下去。据研究,它可能和宋代窦材、元代危亦林、明代李时珍所记载的睡圣散、草乌散、蒙汗药相类似。窦材的《扁鹊心书》记有用睡圣散作为灸治前的麻醉剂,它的主要药物是山前花(曼陀罗花)。危亦林的正骨手术麻药草乌散,是以洋金花(也是曼陀罗花)为主配成的。日本外科学家华冈青州于公元1805年用曼陀罗花为主的药物作为手术麻醉剂,被誉为世界外科学麻醉史上的首创,实际上晚于我国几百年。华佗做过的外科手术和使用的麻醉术,绝非仅有的独例。秦汉以后,不论隋唐还是宋元,不少医药文献以至于史书小说,都有过这方面的生动记载,例如,隋代的巢元方和元代的危亦林等都描写过断肠吻合术。明代的玉肯堂和外科医学家陈实功,还曾成功地做了难度很大的落耳再植和断喉(因外伤或自杀切断气管)吻合术等。

现代麻醉走了条“曲线报国”的路

《辞海》中的麻,即麻木与感觉不灵之意;醉是饮酒过量或药物作用而致神志不清或暂时失去知觉。而麻醉则是将药物或针刺方法作用于人体,使人体全部或机体的局部暂时的失去知觉、无痛感,以创造手术条件,达到治疗目的。就麻醉而言,从其出现发展到演变成一门现代临床医学中的重要分支学科之一,走过了一段曲折而艰辛的历程,这里面也包含着无数的失败。

早先的麻醉是由外科医生自己施行,麻醉后再手术。1846年,伴随着乙醚麻醉的成功,标志着麻醉学进入了初级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由于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麻醉工作逐渐有专业人员实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外科学在麻醉的辅佐下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促使麻醉专业成为独立的学科,即麻醉学。这些学科的发展不仅可指导临床麻醉实践,而且使麻醉的含义远远超越了以单纯的止痛来达到手术目的,麻醉的范围从临床麻醉已逐渐扩展到疼痛诊疗学和复苏与重症监测治疗学。故“麻醉”一词已越来越难以表达本学科的内涵。

现代临床医学上的麻醉一般分为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和局部麻醉。由于局部麻醉操作单纯、简便,往往由手术医师自行操作即可。而前三种必须由麻醉医师实施,并全程监测、管理、调控与治疗,其目的:既要达到手术中无痛,又要为手术操作创造良好条件,还要保障病人围术期的生命安全。大家常言的“全麻”或“吃蒙药”,即是麻醉学中的全身麻醉。而人们流传中的“半麻”,则是医学术语中的椎管内麻醉与神经阻滞。所谓全身麻醉即病人意识消失情况下接受手术治疗。而“半麻”则是使手术操作部位和相临近的组织、器官无疼痛之感,但病人神志则处于清醒状态。

麻醉师在国内有了3万人

我国麻醉专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很快,但不平衡。麻醉专业人员的质和量都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差甚远。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约有专业人员3万人,包括麻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人员、麻醉住院医师及麻醉护士。据调查,由于麻醉范围的新药、新技术、新仪器、新的有关知识发展很快,国家已制定了主治医9年以上的继续教育制度,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临床麻醉发展是必然的,麻醉的科研必然也会得到很大的发展。

进入20世纪50年代,在临床麻醉学发展的基础上,麻醉的工作范围与领域进一步扩展,麻醉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提高,麻醉操作技术不断改进完善,麻醉学科和专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麻醉学的历史不过150年,是医学领域中一个新兴的学科,这门学科是随着医学学科的发展,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集中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其他学科的有关理论,应用近代科学技术成果于临床而建立起来的,目前已成为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手术就有风险,麻醉风险因素大致可分为不能改变与能够改变两大类,不能改变的危险因素包括病人的年龄、手术类型、紧急与否等:能够改变的危险因素主要指术前病人的生理病理状态,即病理_生危险因素,术前是否能调整到最佳状态。现代麻醉技术能最大程度地监测和调控病人的脏器生理功能,但由于麻醉期间出现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麻醉处置失误、药物的相互作用、手术的不良刺激等因素均可导致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麻醉风险可发生在整个围术期的任何时间,若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可对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带来经济损失,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医疗行业面临着对生命安全保障的挑战,其风险程度之高可能位居各行业之首,而麻醉专业处于外科救治中的重要环节。多种因素使其置身于变化和未知状态之中,因此,其风险程度应高于同行业中的其它专业。

麻醉意外,谁来买单?

麻醉意外应是偶然事件,且往往突然发生,然而必有其病理基础和诱发因素。虽然其原因众多,但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是病人因素,病人是麻醉风险的承受者。病人的年龄、病情的严重程度、病变性质、主要脏器功能状态、潜在疾病以及病人对治疗、操作和各种处理措施的反应等均可影响麻醉的安全性;第二是麻醉因素,麻醉医师在意外和并发症的预防

和处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医生本人的临床经验、操作技巧、理论知识、工作作风和态度、精神一与情绪、应变能力等均能明显影响对病情的观察和判断水平、处理措施的及时与准确;第三是手术因素,包括手术的危险性、手术时机是否恰当、手术操作问题、医生是否有不良习惯;第四是环境因素,无关问题是否会致使医护人员精力分散。在以上诸多风险原因中,病人因素占83%,手术因素占10%,麻醉因素占4%,术后处理不当占3%,而麻醉风险因素的排位应为:准备不足、选择不当、救治不力、药物过量。另外需要知道的是,选成麻醉死亡的常见原因为:低氧血症、低血容量、低血压、严重心律失常、用药过量、误吸、准备不足、观察不细和处理不当。其中70%为人为因素和机械故障所致,绝大多数应该能够避免发生。

基层医院麻醉安全令人担忧

随着基层医院手术科室业务量的不断拓展及部分患者难以承受大医院的医疗费用,基层医院的手术量随之增加,同时在围手术期麻醉医疗差错事故也呈上升趋势。有资料显示基层医院所占比例在70%以上,令人关注。从资料分析,除部份与患者术前的病情及手术相关外,绝大多数失误与麻醉制度不健全诸多因素有关。

目前大多数基层医院,麻醉科建制并不完善。1987年国家教委、卫生部先后下文将麻醉科定为二级学科,一级-临床科室,但时至今日,麻醉科仍未完全摆脱在医院医技科室的从属地位,更谈不上与其他临床科室共享应有的权益。具体表现在科室资金投入不足,编制不够,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级别普遍偏低等。“以护代医”或没有学历,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上岗,设备陈旧落后,不配套,品缺乏,甚至连起码的简易麻醉机都没有。许多医院还停留在一根针、一支药的条件下实施麻醉,更谈不上监护设备的使用,仅靠耳听、手摸、眼看等低水平的监护手段,一旦发生异常突变,极易失去抢救的最佳时机,惨痛教训时有发生。即便如此,许多基层医院的麻醉科医生除承担繁重的临床工作外,风险大、地位低处境也常常困惑着他们,也极大地影响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倘若麻醉队伍缺乏稳定性,就更谈不上学科的梯队建设。发生手术医疗差错事故又往往先从麻醉医生查起,甚至背上“冤屈”,心态极易失衡。再者,人们常以手术大小来认定麻醉风险,可麻醉风险并不是以此来决定的,这也就是只有小手术而无小麻醉之说。

麻醉过程,规范代表平安

对于每一个需要手术的患者来说,在麻醉这个过程中,规范就代表平安。为此,记者专门采访到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贞医院麻醉科主任卿恩明。卿恩明主任告诉记者,安贞医院麻醉科于1984年4月伴随安贞医院建立就已经成立了,历经多年的发展,现已拥有50名高层次的医、护和技术人员。现在麻醉科在学习先进技术的前提下,配备了现代化层流手术间20个,每个手术间都配有先进的麻醉机及监护系统。2004年麻醉科建立麻醉后恢复室后,至今已收治病人几千例,为术后病人的安全提供了保障。这些也都使得安贞医院麻醉科成为一个人员素质突出、技术设备先进的工作团体,为开展各种手术的麻醉以及提高麻醉安全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安贞医院各手术科室齐全的特点,安贞医院麻醉科能采用各类麻醉方法完成各手术科室的日常手术麻醉任务,尤其在心、胸、血管手术麻醉领域具有较突出的地位,能圆满完成各种先天性心脏病、瓣膜病和冠心病等心脏手术以及各种胸外科和血管外科手术的麻醉。手术麻醉的对象从新生儿到高龄病人,手术麻醉的种类从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到心、肺、肝、肾等大器官移植术,均能取得安全、满意的麻醉效果。随着其他治疗手段和检查手段的发展,麻醉科还承担起手术室以外非手术病人的麻醉,如心血管造影病人的麻醉、心脏介入治疗的麻醉、大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的麻醉以及核磁共振检查的麻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