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公司聘任书

公司聘任书

时间:2022-07-18 19:31: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聘任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司聘任书

第1篇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股东会议决定,聘任____________(下简称受聘人)为高级管理顾问。为明确职责,特将聘任事项确定如下:

一、聘任职务:高级经济管理顾问。

二、受聘人职责:接受董事长和总经理委托,履行委托职责;应邀参与股东会议,为股东提供经营管理顾问服务,并受托参与经营管理有关事项。

三、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每月不少于___小时,不超过____小时。聘任方提供工作场地。公司有顾问事项时,可通过电话和网络沟通的,竭力以电话和网络渠道进行沟通咨询。如要求现场指导和服务时,提前2__天通知。

四、劳务报酬:年顾问费用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种:1、按季支付。即在季中月____日支付本季顾问费用;2、按月支会。即在每月_____日支付本月顾问费用;3、按年支付。即在年决算月支付。4、按月支付60%与年终结算40%方式。5、其他方式。

劳务费用税金由聘任方承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受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聘用期限:聘期为_____年,即自20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如要续聘另行聘任。

六、提前解聘:受聘人在聘任期内没有很好地履行聘任职责,聘任方有权向受聘人提出改进意见,如果受聘人无力履行聘任职责,聘任方有权提前解聘。

七、违约责任:聘任人违约,按受聘人应得的后期佣金赔偿受聘人劳务报酬。受聘人违约,先予以警告,连续三次不履行顾问服务聘任方有权提前解聘。

八、聘书生效:本合同签发后、受聘人开始履行职责即生效。

九、附则:如在履行聘任书过程中发生纠纷,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

聘任人签印: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代码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聘任签发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业单位聘任书范文】

聘任单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_(单位)岗位聘任有关文件规定,签订本聘任(用)书。

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享受__________岗位待遇。

二、聘任期限: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在聘任期间内退休的,聘期到退休时止。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以经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聘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聘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人档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签名)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教师聘任书范文】

根据聘任制有关规定,经协商,______学校同意聘任_______同志在本校任教,聘期为一年,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签订《聘约》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任务:

1、承担一门或两门参加学业统测的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教学质量达到学校要求。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代课顶岗任务。

2、经常反复、系统全面地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不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和各种责任事故。

3、担任班主任,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4、做好分管的学校工作,按时完成和上交安排的各种材料,拒绝或拖沓完成,学校将给予解聘。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认真搞好政治学习,遵守学校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的规定。

二、聘任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聘者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工作调配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与任务。

2、受聘者不能出现破坏学校团结稳定、阳奉阴违、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行。否则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3、受聘者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教职工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受聘者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学校签章:___________校长签字:_________

第2篇

董长水不再担任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姚桂清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副董事长,白中仁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董事。

任命高和生、吴志新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李长荣不再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孟凤朝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董事长,提名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经理人选;李国瑞不再担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不再担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裴真一年试用期已满,现予转正,任职时间自2009年10月起计算。

成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聘任谢企华(女)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外部董事),聘期二年(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刘东生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法定代表人);聘任王文泽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二年(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

缪伟忠、尹刚、黄合军、施卫忠、邬永刚、孔宁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会亚一年试用期已满,现予转正,任职时间自2009年12月起计算。

奚国华任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孙永才任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王立刚不再担任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委员职务。

刘起涛不再担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职务。

周育先不再担任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

姜均露、林锡忠、王振侯、郭建堂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二年(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曹德生、张健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一年(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

陈鄂生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木再担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法定代表人);俞海星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总经理人选(法定代表人);陈学忠不再担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临时党委书记、临时党委委员、董事长、董事职务;张静之不再担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姚明烨任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侯振武任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副总经理;雷香菊(女)不再担任中国储备管理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总经理职务。

冉昶、申兆军、许强、王采(女)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党委常委;申兆军、许强、王采(女)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东泉任珠海振戎公司总经理;杨庆龙不再担任珠海振戎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总经理职务。

翦迪岸不再担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

李馥友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提名为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聘任刘福春、李彦梦为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音瞳董事,聘期二年(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

第3篇

关键词:审计师聘任权;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2-0089-05

上市公司审计的“老三案”(“深圳原野” 、“北京长城机电”、“海南中水国际”)、“新三案”(“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以及近年来的“郑百文”、“银广厦”、“亿安科技”等事件显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审计质量的确令人担忧。审计质量具体表现为审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发现错误(职业能力)和报告错误(独立性)的联合概率[1,2],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是因审计师缺乏独立性而未将发现的财务与会计错弊披露出来[3]。独立性作为审计师的灵魂、基石和价值核心,事关审计意见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审计客户和政府机构的价值[4]。现行审计师聘任制度是造成审计师丧失独立性的重要制度原因[5]。审计师聘任制度作为独立审计合约缔结的游戏规则,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选择合格的审计师,最终目的是要以最低的交易成本来保证审计质量,关键在审计师聘任权的合理安排,以下拟探讨审计委托人资格安排的内在机理,提出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现行审计师聘任制度的基本对策。

一、审计师聘任权:股东的基本权力之一

独立审计是基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维系和发展而实施的一种经济监督和鉴证,它通过对企业管理当局自我认定、自我计量、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的重认定、重评定、重判定[6]来达到监督企业契约的缔结与执行进而降低成本的目的[2,7,8],是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产权的保护[9],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缔结的市场合约中,对防止经营者偷懒、滥用(虐待)非人力资本,以及在会计报表中说谎等方面担负着不可或缺的“经济警察”的职责。同时,经营者为预防委托人“滥用”委托权损害其利益(埃里克・奥茨,2001)(如所有者随意撤换合格但不合意的经营者)和解脱受托责任,也需要审计师来对他的经营能力做出公正评价[10],此时,“对有关会计记录进行审计不仅有利于他(受托者)服务的利害关系者,对(他)本人同样有利”[11]、对审计的需求已不是财产所有者的单方要求,而是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共同要求”。因而,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所有者,理论上都有可能成为审计师的聘请人(审计委托人)。但通常意义上审计师的聘请人是企业的所有者。

显然,如果审计师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和公正,那么,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所有者充当审计委托人,享有审计师聘任权和服务定价权都不会对审计质量、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构成伤害[12]。但是,现实中的审计师是理性有限的经济人,在法律风险较低的环境中,审计师的经济理性往往会凌驾于道德理性之上[13],容易向审计委托人(客户管理当局)妥协,甚至合谋,从而使得审计师聘任权成为一种可以给审计委托人带来超额收益的“租”,审计委托人可以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来“俘获”审计师,使审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说“是”或“否”,谋取会计信息租金。通常审计师聘任权租值的大小直接与审计委托人品德优劣、审计师独立性高低、管制机构监管力度强弱等相关。但是,鉴于审计师聘任权争夺导致的“租值消散”,经营者与所有者在缔结企业合约时会在合约中明确规定或求助于国家法律来界定审计师聘任权的归属。基于以下理由,通常不将审计师聘任权安排给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所有者),而是安排给企业的财务资本所有者。

1.在缔结企业契约过程中,财务资本比人力资本具有较强的信号优势和谈判能力,有获取审计师聘任权的优势;人力资本所有者必须与财务资本所有者合作,才能参与市场交易,实现自身价值,往往会同意将审计师聘任权分割给财务资本所在者①。

2.拥有审计师聘任权是财务资本所有者保护自有产权的基本需要。市场中的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14],财务资本所有者以其投入的财务资本承担着企业的最终风险,并因此获得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企业的壮大越来越依赖于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者的创新劳动,财务资本所有者既要鼓励经营者积极运用其创新能力,又要防止其滥用创新能力。一方面,要使经营者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另一方面,又要保留包括审计师聘任权在内的最终控制权。

3.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进一步强化了财务资本所有者拥有审计师聘任权的市场价值。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使经营者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这种信息优势为经营者试图通过偷懒和说谎来谋取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动机变成现实提供了便利,所有者常常处在信息劣势地位,为尽可能地防止经营者的损人行为,有效的办法是聘佣独立的审计师定期地鉴证经营者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致性,并将聘佣审计师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在一个公司重要决策和重大决策问题上,如果既不出现“一股独大”,也不发生比较严重的中小股东“搭便车”现象,那么,股东大会的决策在几乎所有重要方面都能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时,将审计师聘任权安排给股东大会是能通过被聘审计师的独立审计活动来保护全体股东的重要利益的。

二、审计师聘任权股东大会安排模式:一个悖论

依照股份经济的基本精神,股东大会决议是保护股东产权的代名词,其内在的理论逻辑是,股东大会决议是多数股东同意的结果,保护了多数股东利益也就基本上保护了其他股东的利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唐 红,王善平等,上市公司审计师聘任权安排的机理与改进益,这是“多数同意”决策机制在股份制企业重要问题决定上大行其道的基本依据。从理论上讲,上市公司审计师聘任应该可以安排给股东大会,然而,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与经营者构成,使审计师聘任的股东大会安排模式只保护了控股股东的利益,甚至庇护了董事会人员和经理人员的不当利益。形成这一悖论的重要原因是:

1.控股股东可以利用股东大会决议的“多数同意”机制损人利己。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股东大会决议将上市公司变成自己的“取款机”、不良资产的接受者的情况不胜枚举,控股股东为了防止自己丑行的败露,自然不会选择找自己“麻烦”的审计师审计其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师很容易成为控股股东的傀儡。

2.审计市场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真正需求者,为控股股东聘任合意但未必合格的审计师提供了便利。(1)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董事会和经理人掌握着实际的审计师聘任权。表面上独立审计的对象是会计资料,实质上却是管理当局的经营决策与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理性的管理当局倾向于聘任合意而不一定是合格的审计师;(2)我国IPO市场的独立审计不是上市公司的自愿需求[15],而是政府强制的产物,其股票发行价也不因审计师质量不同而不同;(3)当今股票市场总体上依然是一个“寻租场”,投机色彩浓厚,股票购买者主要关注的是上市公司的“炒作题材”而不是经营绩效,审计意见的市场意义非常微弱;(4)地方政府为谋求政绩,倾向于运用手中的权力给审计师施压,帮助所在地企业获取上市资格、配股资格或不被戴上“ST”、“PT”的帽子,此时,采取“配合”措施的审计师最受欢迎。

3.企业所有权具有状态依存(state-contingent)的性质,只有在持续经营,即当“x>=w+r+л”(其中,x为企业总收入,在0到最大收入X之间分布;w为合同工给付;r是对债权人的利息支付;л为企业净利润)时,独立审计才符合“两权分离”的市场选择。此时,经理人成为企业所有权的实际拥有者可能被神化,国有股或法人股的“一股独大”使得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为审计委托人,实质性决定着审计师的聘用与否、收费高低等,此时的审计师对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谈判能力很弱[16],其独立性会受到损害[17]。

4.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审计失败赔偿并没有威慑力、审计师信誉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安排模式不仅使中小股东受害,而且还容易导致较严重的“操纵控股股东”现象。所谓“操纵控股股东”,就是在股东大会安排模式下,在审计师聘任问题上,董事会“说了算”,董事会也可能操纵控股股东。(1)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允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实践中多数董事会成员常常是经理人,审计师要审计的表面上经理人的经营行为与结果,实际上是公司董事的经营与决策行为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样,董事会当然不会向股东大会推荐那些独立性强、不与自己合谋的审计师来审计自己。(2)股东大会常常时间有限,信息有限,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很多,很少有时间、精力、能力来仔细地研究审计师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对聘任审计师的表决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3)股东为了鼓励董事、经理人有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常常把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起来,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应需要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既是公司董事又是公司经理的人,更有动力去左右审计师发表利已性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师聘任权安排改进:安排给非控股股东

面对上市公司审计师聘任权股东大会安排模式存在的悖论,改进它已势在必行。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将这种权力安排给政府管理部门,如安排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它们是独立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者[18],控制着企业经营者的人选,不仅代表着上市公司的现有利益相关者,也代表着上市公司潜在的利益相关者[19]。或者安排给证券管理机构(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黄世忠,2001),它们管理着我国最大、也最重要的审计市场需求。然而,无论安排给谁,这都隐含着这样三个前提:政府是无所不知的(omniscience)、是父爱主义的、仁慈的(benevolent);是言而有信的(pre-commitment)。

事实证明,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假设并不成立[20]。首先,在审计师聘任问题上,聘任谁与不聘任谁,总需要一些审计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政府官员来决定,在此,政府官员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其次,政府部门拥有的审计师聘任权是在供给上没有弹性的、可以为被聘审计师带来超额利润的稀缺资源,自利的审计师可以通过行贿、游说等方式“捕俘”该政府部门的官员,获取租金。同时,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也是理性有限的经济人,可能“设租”(rent creation)。为减少寻租和设租,必须增强对拥有审计师聘任权部门的监督,必然会发生一部分额外的监督成本,而且这样的监督未必总是有益的,因为拥有审计师聘任权的部门及其监督者,并不能在高质量的监督中获取明显的利益,他们未必总是非常关心被聘审计师的质量。最后,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守护神,要权衡的问题非常多,其行为目标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在审计师聘任问题上,很难言必行,行必果,如当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是政府当时的核心任务时,聘任特别坚持审计原则的审计师来审计这些企业的上市材料,审计结果可能会与其聘请审计师的初衷背道而驰。此时,政府部门或者制订一些可以降低入市门槛的制度,或者在审计质量上退而求其次,从维护政府部门利益的角度看,后者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但是所有这些做法都不可取,因为久而久之,上市公司的质量与独立审计的质量必将成为证券市场的重大“祸根”,政府部门又不得不“变换脸面”,整治这些质量问题。在这种意义上,人们很难分辨它是“朝令夕改”还是“与时俱进”,是“怂恿造假”还是“高瞻远瞩”。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在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并把审计师聘任权安排给审计委员会,尤其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然而,现实中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参与董事会的有关决策工作,力量单薄的独立董事其实很难独立,也并不独立,其核心力量依然是控股股东的代表,甚至是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代言人。所以,把审计师聘任权安排给审计委员会,与把聘任权安排给股东大会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异,同样不能在权力上制衡股东大会中的控股股东、较好地保护非控股股东的产权。

总而言之,股东大会安排模式、审计委员会安排模式和政府部门安排模式,都没有解决好决策权与决策效果审查权的制衡问题。在股东大会安排模式和审计委员会安排模式下,公司的经营决策实际上由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集团决定,审查公司决策及运营的有效性的审计师也是由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集团决定的,这相当于自己雇佣人来审查自己,不难推测这种审查的可信度。政府部门安排模式有效性的三个前提并不成立,同时,也与政府机构选聘国有企业经理人模式没有本质性差异,政府机构在选聘经理人问题上失败的根源在于,选择经理人的政府官员对选聘后果并不承担责任[20]。

所以,在上市公司审计师聘任权安排问题上应该注重权力制衡,并依照“申请―推荐―决策”机制决定被聘审计师。在审计师聘任权安排上贯彻权力制衡思想就是要使有权决定审计师聘任的人具有如下两个特征:一是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好坏密切相关,即可以依法分享公司的净收益、承担公司的净损失;二是不拥有公司重要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决定权。第一个特征要求审计师的选聘者是公司的股东,不是股东就不会从根本上关注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与效果。第二个特征要求审计师的选聘者不是持有公司5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也不是对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有重要影响的股东(如有能力联合其他股东而掌握公司5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按有关章程或协议的规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股东,或者有权任免董事会多数人员或获得多数表决票的股东等),也就是说,审计师的选聘者必须是公司的非控股股东。这样,在上市公司决策权分配上,控股股东拥有公司重要经营决策与财务决策的控制权,非控股股东拥有聘任审计师审查这些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的合理性、特别是审查董事会和经理人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为与效果的权力,在股东内部较好地解决了权力制衡问题,在这一安排下,决策者将不敢乱决策,审计师选聘者也不会随意选聘审计师。

显然,这一非控股股东安排模式是对现有的股东大会安排模式的改进,秉承了股东大会安排模式的聘任审计师的权力归股东所有的基本法则,同时,又符合“两权分离”情况下的“公平”(权力制衡)与效率原则。但必须注意,非控股股东安排模式要正常运作还需要依赖如下两个基本条件:(1)非控股股东会积极地参加对审计师聘任的表决,但这种表决不一定要现场表决,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信函表决,网上表决,委托表决等,应采用“多数同意”机制;(2)为弥补非控股股东在审计师选聘知识上的不足,应该让有会计、审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发挥善意的推荐作用,但最终的决定权在非控股股东不在独立董事[19]。

注释:

①这里隐含的结论之一是,随着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受托责任的延续,人力资本的信号功能将逐步由弱变强,人力资本的谈判实力和谈判技巧也会增强与成熟(杨瑞龙、周业安,2000),经营者有可能分享部分的审计师聘任权,但具体的分享份额取决于委代双方的博弈实力、谈判技巧以及以往的诚信记录。从现实来看,所有者享有通用的审计师聘任权(如投票权、审计师变更权),经营者享有剩余的审计师聘任权(如提案权、审计收费的议价权等)可部分归因于此。

参考文献:

[1]De Angelo,1981.Auditor independence,low-balling and disclosure regulation[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113-127.

[2]Wattz&Zimmerman.实证会计理论(中译本)[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陈汉文.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准则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4]杰里.D.沙利文.蒙哥马利审计学(中译本)[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

[5]黄世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面临的挑战与思考[J].会计研究.2001,(10):6-11.

[6]王光远.管理审计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7]Jensen & Meckling. 1976. Theory of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3:305-360.

[8]夏恩・桑德.会计与控制理论(中译本)[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9]王善平.独立审计权责结构研究[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论文打印稿,2004.

[10]王善平.融传统文化之精华入注册会计师合伙制度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2):79-84.

[11]Chatfield,M..1977.A History of Accounting Thought. The first Edition[M].New York:Robert E.Keriger.

[12]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3]王善平,朱青.独立审计制度的理性和博弈[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1):49-51.

[14]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71-74.

[15]李树华.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独立审计市场的背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16]余玉苗.我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研究[J].审计研究,2000,(10):47-49.

[17]阿尔文・A・阿伦斯,詹姆斯・K・洛布贝克.审计学――整合方法研究(中译本)[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18]陈武朝,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需求的特点及其影响的探讨[J].审计研究,2001,(1):51-53.

[19]吴联生.利益协调与审计制度安排[J].审计研究,2003,(2).16-21

[20]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1]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The Mechanism and Improvement of Auditors Employment Right Arrange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TANG hong1,WANG Shan-ping2,ZHUQing3

(1.Hunan Fina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Changsha Hunan 410205,China;

2.College of Accounting,Hunan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79,China;

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总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组织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备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经历,精通公司主要业务涉及行业,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5、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6、《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三条公司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总裁任期一般不少于三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聘任合同中规定,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计算,可以连聘连任。聘任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权利、责任、待遇、解聘、辞职事由、违约责任及应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解聘总裁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

第六条总裁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章总裁的职权和责任

第七条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高效进行。

第八条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财务支出款项;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10、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11、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2、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3、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4、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公司市场应变及竞争能力;

5、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6、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含10%)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等资产经营项目有审批决策的权利。

上述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等资产经营事项是指投资拥有、收购兼并拥有以及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通过由总裁负责召集和主持的总裁办公会议,对上述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批决策,通过后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总裁报董事长同意后决定代表公司出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员。

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所持股数及董事会人数等能起到实际控制作用的公司,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视同公司行为,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所涉金额作为公司投资决策依据,应先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作出相应决议后,在上述企业代表公司出任董事的人员方可按照决议在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

公司参股企业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交易标的有关金额乘以参股比例后的金额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依据,应先由公司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作出相应决议后,在上述企业代表公司出任董事的人员方可按照决议在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

第十二条总裁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压制、刁难、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实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分工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五条 副总裁及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工作,直接对总裁负责,对总裁布置的工作应及时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总裁汇报。副总裁及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具体分工由总裁按照市场销售、技术开发、项目开发、生产安全、质量保证、人事后勤、投资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及资本运作等职能安排。总裁外出期间及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总裁代行其职权。

第五章总裁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和职权范围内对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议事程序原则:

(1)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原则;

(2)确定待决策事项并下达相关工作部门;

(3)有关部门在编制预案中,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一般应形成两个或以上的预案供讨论决策;

(4)召开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重大事项决定后,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向董事长报告。

第十七条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在向董事会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人选时,应事先征求董事长的意见;总裁在任免部门正副职负责人时,应安排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由总裁决定任免。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1、生产经营中,要认真贯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控制,强化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总裁批准;

2、日常的费用支出,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预算内一般性费用参照执行公司财务有关的审批权限规定;

3、每月份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长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第十九条重大合同管理程序

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合同,由主办业务部门组织与客户洽谈合同,按公司制定的管理程序报总裁审批,总裁认为必要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管理程序

1、建固定资产应有专项报告,严格按公司的预算执行,报总裁批准;购建预算金额外固定资产由董事长审批。

2、不需用、不使用或使用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处理,但必须预先办理审批手续,由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公司总裁按规定审批。

第六章总裁办公会议

第二十一条总裁办公会议分为高层行政会议和总裁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均不少于一次,由总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总裁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高层行政会议为总裁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总裁工作会议为总裁听取工作汇报、传达经营决策,布置工作任务的工作会议。

第二十二条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负责召集和主持,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由其指定的其他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高层行政会议参加人员为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总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总裁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总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全资或控股企业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总裁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四条总裁对所议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分管该项工作的参会人员意见,以集中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总裁有最终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并邀请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六条主管总裁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和归档保存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决议等文件的,经总裁签发后应于会后一周内送达各位高管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紧急情况除外);对需要向董事会报批的事项,必须形成书面文件报董事会秘书处。

第二十七条总裁工作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定期报告:总裁应于半年及一年结束后对半年度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接受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质询。

(2)临时报告: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及其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的拟定,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上述制度和办法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总裁批准发放。

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及其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应当建立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第八章附则

第5篇

关键词:企业战略 企业管理 人才瓶颈 解决出路

1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在西安市场上的整体状况

据统计,在西安市注册的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共有500余家,实--际经营的有200余家。从资金、业务的类别和人员数量上可划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一般来说拥有5∞万以上注册资金,人员在50人以上,主要从事工装,比如修建校史馆,博物馆等属于大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 500万之间的,人员在15人左右,主要从事展会的搭建和设计以及大型专卖店的设计施工属于中等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100万之间的,人员在10人以下,主要从事店面的简单装修以及店面门脸的装饰属于小企业。很有幸,在我工作的那段日子,我曾经就职于中等企业,对于从“小舢板”的个体企业成长为“大船”的企业集团,我个人认为将面临着以下一些困境和矛盾。

2 企业成长矛盾分析

2.1 企业战略:机会导向型与名牌战略性当企业在初始发展阶段的时候,机会对于一个企业是非常关键的,只要抓住其中的某一些机会,就可以使企业得以生存和运转下去。就拿我们公司为例,在成立的三年的时间里,公司的客户稳定量基本为零。每年的客户要重新去挖掘,就算是原来的老客户,也要重新的去联系、沟通。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公司还处在“做生意”的阶段,以找机会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我在联系业务的过程中,在和同行聊天中得知,高层次从事工装的公司就很注意施工前的规划、施工中的质量、施工后的访谈,甚至不惜成本也要做好,保证客户满意。而且长期坚持,形成了一个稳定、长期的品牌效益。所以在我看来,他们从战略八手,以品牌要效应,就是“做企业”。所以我曾向老板建议,公司要发展,必须从创新、质量、态度上的提高来满足客户的需要。有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才能更好的取得客户的信赖,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

2.2 企业管理,分权与集权的两难当企业初创阶段的时期,所需管理的人员不多,管理方法手段不多,管理的力度也不广,老板完全有能力和时间对公司的所有重要事情进行管理,基本上公司所有的事情都由他发起和掌控。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把自己变成干手观音,什么都抓,什么都管,到头来,不但没有各方面都取得成绩,反而常常纠缠于细微处而忽略了大方向,得不偿失。老板的亲历亲为不但没有成为员工的表率,反倒容易引发员工的怨言,觉得老板插手太多,无法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同时,老板也会觉得员工不负责任、不努力。

我们公司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共有8名业务员,其中三名老业务员,剩下其余为新手,老板原来是想让老业务员带带新人,没想到,在一个展会结束后,因为老板所发的提成点数并没有象之前所允诺过的数额去发放,两名老业务员,在没有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离职,并带走了公司大量的客户信息以及诸多尾款。使公司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老板很震惊,对员工的忠诚度产生了明显的怀疑,虽然尾款后来追回,但是老板对员工的不信任感以及员工对老板的忠诚度都产生了很深的危机。

2.3 人才瓶颈:内部提拔和人员的聘任当企业初创阶段的时候,一切以生存为第一要务,老板的成本意识都非常的强,这样就导致一个人要干多个人的工作,既使是老板本人也不例外。除了与企业生存有关的业务外,对后勤等起支持作用的机构要求较少,往往就会由其它岗位上的人来兼任。对人才的使用要求还比较单一,即能够给公司带来业务的人。此外,在这种工作环境状态下的老板,一般来说都是企业最有能力和最有资源的人,也就是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但是,当企业成长为集团时,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张和业务流程的延伸,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不再是单一而纯粹的,则是呈现出了多样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这些人才究竟是从内部培养提拔还是采取外部聘任,这个矛盾一直困扰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从内部培养提拔,虽然熟悉企业的现状,容易形成整体团队的凝聚力,并且对于人员的稳定具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如果一味抱着内部培养的思路,就可能阻碍企业的发展。而使用外部聘任的方法,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能力。但是,外部聘任的人才毕竟与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在业务能力、企业文化、团队荣誉感上,更重要的是目标认同感等方面有一定差距。

3 解决措施

3.1 规范化代替随意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我所在公司为例,和同类别高层次的装饰公司相比,我们具有报价低、服务热情、沟通环节少、小展台资源多等优势。根据这种生存空间,就需要公司制定出若干管理规定,如奖惩制度、人员聘任制度等,当然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部分老员工的反弹,会觉得受到了束缚,一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自身价值的尊重。这个时候,一方面要表明规范化的趋向不可逆转,另一方面,要加强说服工作,对于始终无法转变的有碍团队发展的“顽固”分子,要及时的解除聘任关系。只有这样,企业的行为才是可以预测的,也才可以避免各种看不见的损耗,才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同时也能够在前进中树立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3.2 解决集权和分权关系,充分发挥主动性老板在使用分权管理方法时,要注意责权统一的原则。有责无权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反之,有权无责会导致不负责任的滥用权力。老板授权之后就应放手让员工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处理问题,使他们主动地做好工作。信任人、尊重人、可以给人以巨大的精神鼓舞,激发其事业心和责任感。而且只有上级信任下级,下级才会信任上级,并产生一种向心力,使老板和下属之间的工作目标达到和谐的统一。相反,当一个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时,他就会本能的产生一种情绪冲动,影响工作效率和人际关系。

3.3 内部培养提拔与外部聘任并重,化解人才之困有人运用拆字法,形象地比喻说,企业无人则“止”。商场如战场,企业间的竞争是同一个道理。多少家企业因人才而兴,多少家企业也因人才而亡。一个人才济济、同心协力的企业,绝不会在突然之间由盛转衰:而一个人才流失,内部混乱的企业,也绝不可能长盛不衰。

真正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必须在两个方面与企业一致,一是能力,二是态度,就是基于战略的人才资源管理的思路,人才所具有的能力必须对企业战略的实现是有帮助的,符合企业战略需求,否则,他所具有的能力对企业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说不论是内部培养提拔还是外部聘任专业人才,都是解决企业人才瓶颈的手段。

参考文献

第6篇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一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全脑教育培训中心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2.1 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2.2.2 双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全脑教育培训中心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 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冯xx

500,000

33.33%

现金

叶xx

500,000

33.33%

现金

肖xx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X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签订本协议。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1.1 公司名称:

1.2 公司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XXX万元

4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5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1 股东权利:

5.1.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5.1.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1.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5.1.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1.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1.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1.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1.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5.2 股东义务:

5.2.1遵守公司《章程》;

5.2.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5.2.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5.2.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X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XX%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6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6.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6.2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6.3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7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7.1.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1.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7.1.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7.1.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7.1.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7.1.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1.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1.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1.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1.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1.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1.12 修改公司章程。

7.1.13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7.1.1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1.1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XX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X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7.1.16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7.1.17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2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职权:

7.2.1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7.2.2 执行股东会决议;

7.2.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2.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7.2.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2.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2.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2.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2.9 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2.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3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7.3.1 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7.3.2 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7.3.3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7.3.4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7.3.5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4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7.4.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7.4.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4.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4.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4.5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7.5.1检查公司财务;

7.5.2 对董事长、董事、执行总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5.3 当董事长、董事和执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执行经理予以纠正;

7.5.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6 公司董事长、董事、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8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X月XXX日前送交各股东。

9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9.2 股东会决议解散;

9.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9.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9.5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9.6宣告破产。

9.7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7篇

不竭的“创业基因”

15年前,当身处窘境的马化腾四处奔波,准备卖掉QQ软件时,首届深圳高交会上的一笔风险投资救活了这只小企鹅。如今,腾讯已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只“企鹅”。在深圳,一大批小微企业通过“腾讯式”企业孵化器脱胎换骨走向世界。“点石成金”的神话并没有过时,直到今天,深圳依然是“冒险家的乐园”。

深圳的致富神话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为了更好地成就他们的创业梦想,2013年3月,深圳开始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零门槛”办公司引来一片掌声。

韦先生2013年11月在深圳开了一家物流公司。他告诉记者,3年前他就想开一家物流公司,但由于程序太繁琐一直搁置着,如今注册便捷了。2013年11月20日,他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的工商注册大厅用1天的时间就拿到了公司营业执照。

据统计,深圳自2013年3月开始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截至当年10月底,新登记市场主体27.65万户,同比增长130%。

这座城市与生俱来的“创业基因”,让很多人都忍不住跃跃欲试。

就是在这样的“气场”里,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创下了无数个“第一”:第一个突破固定用工体制、第一个实行价格改革、第一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第一个实现全民医保等等。正是这一次次的公共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成就了今天的深圳。

改革引领者

深圳的“大部门制”改革,至今仍是研究“深圳新改革”的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开始于2009年7月的这次改革,被誉为深圳30年来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机构改革。

一次性削减了15个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了三分之一的机构。公务员改革也于2010年在深圳拉开帷幕,目前公务员聘任制在深圳已形成趋势,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已超过3000名,新进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采取合同管理,实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待遇和市场挂钩。

1986年出生的黄健彬,来自东莞,目前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一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黄健彬2009年从剑桥大学硕士毕业,2010年回国参加了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公务员。黄健彬按照招聘入职时学历的划分,被定为6级执法员(本科入职的为7级执法员),每个月能领到7000多元薪水,与单位资历相当的委任制公务员收入相同。他工作认真,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认为公务员只是一份职业,而不是“官”。

“大部门制”改革和公务员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深圳的活力。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深圳人均GDP约1.5万美元,预计全年将突破2万美元大关。同时,深圳高端产业持续发力,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是GDP增速的1.7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3664.3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突破50%,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

多元化医疗改革

为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本办医,深圳出台重磅政策:取消新办医疗机构与现有医疗机构距离限制的门槛。业内人士指出,这个政策对深圳医疗资源,特别是社会办医疗资源的扩容将起到“开闸放水”的作用。

按照深圳过去的规定,医院之间的间距为3000米,2013年5月,市卫人委出台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2013版)》,规定间距缩短为1000米。也就是说在去年5月以前,您需要住院,跑到居住地附近的甲医院,碰上没床位了,您至少得跑到3公里以外找乙医院。而在方圆3公里以内,甲医院完全没有对手。没对手意味着什么?呵呵,骨子里崇尚竞争的特区人都懂得。而今,取消距离限制,只要这个地方有医疗消费市场,嗅觉敏锐的民间资本自会闻风而来。

到时候“地头蛇”和“外来龙”谁压得过谁?患者及其家属说了算,政府部门只需做好监管,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放手在医术、服务和医德上一决高下。

目前,虽然从数字上看深圳社会办医数量不少,但整体上讲规模小,技术水平偏低,与公立医院相比差距较大,难以形成竞争的医疗市场。取消间距的限制后,无力追求“大而全”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以追求“小而美”,在地域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并通过竞争倒逼公办医院提高办医质量。政府不用出钱为公办医院扩大规模,市民、公民办医疗机构政府都得益,一子落下,满盘皆活。

不过,资本具有逐利性。放开距离限制后,经济发达的地区,市场也大,医疗资源自然密集;但在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政府更应加大扶持,引导办医,填平补齐,以市场化的手段来提升深圳的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就医需求。

毕竟,医疗说到底是一件“事业”而非一桩“生意”。

改革再出发

“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后,难度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如果说当初的改革需要勇气,那今天的改革更需要智慧。”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说。

2013年10月,深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荣誉称号。这项荣誉向世人展示了深圳改革的新方向:一座不仅有勇气,更有内涵的改革之城。

“会读书的人也会赚钱,会赚钱的人也会读书”,这座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城市,连续20多年保持人均购书量全国第一。

如今,深圳人读书早已不是为了“赚钱”。“让一座城市因为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这是改革先锋深圳特区的新目标。发端于2000年的“深圳读书月”,如今已连续举办14届,参与群众近千万人次。深圳如今拥有公共图书馆639家,率先实现每1.5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图书馆的目标。

第8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杨如生李晓帆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其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3)关于聘任高建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提名方式、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4)关于对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经营班子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授权权限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关于调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对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违规担保事项的发生。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商品房的业主所提供的担保,属于行业内普遍现象。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7)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认真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证监局对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为契机,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制度上的保证,有效控制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监管,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业务与事项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在月日召开的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和核实,发表了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第9篇

公司章程介绍信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_____股东,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十六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第10篇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 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第11篇

一、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行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高级技师的名称,可根据行业特点,按专业或工种确定。各地区、各部门过去在技术工人中设置的工人技术职务一律纳入技师聘任制,今后不得自行设置工人技术职务。

二、高级技师职务要根据行业特点,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生产工作岗位,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并确定职数,明确职责。高级技师的比例限额,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各部门为单位,控制在技师总数的百分之十以内,由国家下达评聘人数和职务津贴指标。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所属单位生产岗位的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调剂使用,切忌平均分配。省及部以下各级地区和部门也应按所属单位高级技师设岗、定职情况进行平衡调剂使用。

三、高级技师任职条件: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知识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有高超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的技能;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能热心传授技艺、绝招,培训技术工人,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四、高级技师从受聘之月开始,享受高级技师职务津贴,取消技师职务津贴。高级技师职务津贴,全国平均按每个高级技师每月50元标准核算。具体标准在每月40元至60元的幅度内(不得压低或提高,更不准挪作它用),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对核准下达的增资指标,企业列入成本,机关、事业单位由工资科目开支。

高级技师任职二年以上在受聘期间退休,其职务津贴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根据生产工作的特殊需要及其身体健康状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五、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本行业设置高级技师职务的专业(工种)或岗位的范围,确定高级技师职务的名称,制定高级技师职务的考核标准,送我部核定后,发各地区、各部门试行。

六、高级技师考核评聘工作,按照1990年7月12日劳动部第1号部令的《工人考核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应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应会同本部门的有关业务机构,分别成立工人考核委员会和各专业(工种)的考评组织,由其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所单位的(包括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公司),由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核准发证。取得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者,由其所在单位的行政领导在核定的高级技师比例限额内进行聘任,并签定聘约。

七、为了加强工艺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技术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应将高级技师的考核评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劳动部备案。(样表附后)

八、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九、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其他有关问题,按技师聘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xxxx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股东:身份证号: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股东:出资: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关的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