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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心得体会

时间:2023-02-11 23:33:54

拆迁心得体会

第1篇

——**四期改造工程拆迁调研 一、为什么要进行旧城改造。

从现状看,**四期改造工程区域内建筑大部分为低矮简易木结构房屋,建设年代久远,有些房屋摇摇欲坠,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安全。再加上该地段的**河堤为土堤,防洪能力薄弱,整个区域内地势相对低洼,属市区内涝区,而且该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道路系统不完善,导致居民居住环境极差,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对**四期进行改造是解决这一状况的有效途径,它将有利于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城市规划,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社会进步,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二、如何破解拆迁工程中的难题

1、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1)上访现象严重。旧城改造势必触动小区居民的直接利益,虽然多数居民能够理解,并表示拥护和支持,但也有个别人想不通,尤其是当时处在政策调整时期及当时物价的不断上涨的客观因素,给有些人造成“先拆迁的吃亏,后拆迁的占便宜”的错觉,给工程进度带来不小困扰。甚至在工程实施前期,部分居民一度出现诸如围攻堵截、到项目现场阻工、集体上访行为等怨言和过激行为。有的曾先后多次进京、赴省上访,更为严重的是,该地块组成了以贺某某等人为首的抵制拆迁的组织,他们打着学法和维护拆迁人利益的幌子,为达到个人的不良目的,采取断章取义的办法,曲解国家、省、市的拆迁政策,策划拆迁户到省、市群体上访,起了非常坏的负面作用,是影响甲地块拆迁工作的最大阻力。面对这种局面,我们领导班子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多次主动上门与上访居民沟通思想,耐心解释,化解他们内心的顾虑,讲解旧城改造的重要意义,让群众明白一个道理:旧城改造也是一项改革,而改革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会使部分利益受到损害,但损害的是短期的、局部的利益。旧城改造,更主要的是为了营造更适宜的生活居住环境,得到的是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让居民有知情权,不让支持工作的人吃亏,从而使他们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个别不听劝解的居民,我们借助上级领导的帮助支持,共同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2)、拆迁难度大。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素有“天下第一难”之称。而**四期改造工程项目该地块拆迁户内部十分复杂,有的拆迁对象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对象难找;有的拆迁户是老人,子女多,既要做老人的工作,还要做子女工作;有的一幢房里住几户对象,只要一户不通就不行;再加上该地块下岗、吃低保人家近三分之二,属于社会的底层,拆迁后掏不起钱购房;一些人对评估存在疑虑、对工作人员不信任。我们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党员责任人的骨干作用,走家串户,昼夜座谈,耐心解释,反复动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宗旨,根据拆迁区域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拆迁方案,使之更具人性化、更具操作性,尽力为当地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支持,做到最大程度的让利于民。

进入评估阶段后,由于个别人到处做反面工作,蛊惑人心,煽动情绪,设置障碍,给评估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充分发挥当

地社区干部的人缘、地缘优势带着感情广泛深入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亲情感人。大家在压力面前不气馁,阻力面前不松扣,面对个别群众情绪偏激,我们忍辱负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耐心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在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工作中,多数被拆迁户顾虑重重,对拆迁工作抵触情绪很大,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入户时,有的叫门不开、故意躲避,有的冷嘲热讽、肆意侮辱,有的甚至准备以死相胁,扬言“谁动了我的房子,我就和谁同归于尽”。面对工作僵局、人格受辱甚至是生命危险,大家没有丝毫退缩,而是把拆迁户当作亲人,以心换心,将心比心,坚持用情理来说服对方,用诚心来感化对方,可以说是费尽了周折,磨破了嘴皮,赔进了笑脸,平均每个拆迁户上门几十次。就这样感化了拆迁户的心,让他们认识到我们确实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2、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

市里挂点领导曾多次召开**四期项目调度会和工作部署会,听取工作汇报,对有关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并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对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增强了我们完成项目建设的信心,树立了圆满完成项目,建设美好家园的坚定决心。区委、区政府更是将该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抽调了区级部分部门一把手和骨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采取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形式,采取工作进度每日一报的方法,在工作组中形成了你追我赶比进度的工作氛围。组织部罗军红部长更是天天亲临工作现场,督导协调项目建设工作。正是全体工作成员以忘我的热情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立足大局,齐心协力,协调联动,夜以继日的工作。为了加快项目建设,大家透支了身体健康,但没有人叫苦叫累,临阵逃脱。为了工作,有的同志带病坚持,没有请过一天病假。有的同志因为工作的劳累,旧病复发,但没有一句怨言。

3、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勇于负责的工作态度,是旧城改造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

面对如此艰难的工作,我们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认识到,各级领导们是来帮助我们干工作的,我们作为主人,更应该以身作则,发挥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发扬党员干部不怕苦、不怕累,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拆迁期间,我们白天入户做工作,晚上开会研究分析汇总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每天坚持工作到凌晨成了家常便饭。由于休息不好,睡眠严重不足,大家眼中都带着血丝,能够睡上一个整觉,成了那段时间最大的奢望。正是我们领导班子的这种精诚团结、忘我工作的工作作风带动了其他党员,许多党员主动出来帮我们做群众工作,带头拆迁签协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严格依法按程序操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

第2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旧城改造拆迁总结暨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近期我区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彰在拆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更加发扬成绩,更加团结一心,更加奋发有为,为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待会儿,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近期拆迁工作作一总结,并就下一阶段旧城改造拆迁工作进行安排。

一、回顾过去,成绩令人鼓舞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新突破年”,也是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为加快我区土地整理步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导区和“试验区”建设,区委、区政府以拆迁工作为抓手,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强力推进。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和广大拆迁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拆迁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全区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参与拆迁改造的各部门、各单位群策群力,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一线拆迁干部奋勇拼搏,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被拆迁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为我区拆迁工作付出辛勤努力、作出重要贡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今天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

近段时期我区的拆迁工作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拆迁体量大。今年,全区新征上市土地计划拆迁面积4907亩,截至月26日,已完成拆迁面积3284亩。旧城改造土地上市计划300亩,已完成拆迁面积608亩。拆迁总量为近年来之最。

二是拆迁速度快。今年已经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新实施项目的拆迁速度,远快于计划预期。比如:商业广场项目拆迁工作交付我区实施以来,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实施迅速,比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了全部拆迁任务。特别是拆迁后期,在区人大友竹主任的带领下,拆迁指挥部通过精心计划、周密部署,打破了僵持的局面,统筹协调、团结协作,取得了圆满的胜利;染房街拆迁,从动迁到87户商家全部签订协议只用了短短15天时间,创造了我区拆迁工作的奇迹,堪称旧城拆迁的典范;东大街9号地块项目,从召开动迁会到全部拆迁完毕仅用了43天,为我区的旧城拆迁工作再添一笔浓墨重彩。在当前各地普遍面临城市拆迁难的情况下,城市核心区域的拆迁项目能够实现这种速度,并在多个点位上同时取得成功,其成绩令人鼓舞、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指挥部全体成员、全体参战单位和全区上下的智慧和力量。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指挥部的同志们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不计报酬,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全面、详细地掌握了每一户的产权人、产权面积、临建违建面积、经营业态、经营状态、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等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并精心地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取得今天的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统建办、盐市口街道办事处、合江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充分发挥情况熟、人员熟、业务熟的优势,全员上阵,不分昼夜入户做工作、上门签协议;区城管局抓住拆除违法建筑促进拆迁这个关键,局领导身先士卒,带领一班人和工作人员深入每一户宣传政策,陈清利害,使拆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区法院院长、分管院长亲自过问,积极协助做好染房街业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公安分局局长靠前指挥,科所队协同配合、高效处置涉稳事件,有力地制止了拆迁中个别被拆迁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锦江工商局、区质监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商(产)品查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拆迁工作;区国税局对拆迁范围内的商家进行典型户调查,通过纳税约谈、立案查处等手段促进了拆迁;区地税局抓住房产税这个关键,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业主进行调查和立案,有效地促进了拆迁;区房管局拆迁纠纷、行政仲裁办公室主动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项目拆迁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拆迁效果好。首先,群众满意度较高,遗留问题少。几个大的项目拆迁工作进展顺利,没有一起强制拆迁行为,也没有发生因拆迁导致群众群访、缠访的现象。尤其是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和染房街项目,这2个项目都地处黄金口岸,商铺密度大、商业价值高,拆迁户的价值期许特别高,染房街的拆迁户甚至成立“抗拆办”并联合将产权证锁进银行保险柜,项目拆迁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实现拆迁1312户无一户突破标准、无一户强制拆迁的良好局面;染房街更创造了拆迁户排队领号、冒雨连夜签订协议的罕见现象。从拆迁户集体组织抗拆,到后来纷纷主动配合拆迁、主动要求拆迁,拆迁户态度转变之巨大,反响效果之良好,都充分说明了这2个项目拆迁工作指挥部领导有力、组织有方、敢下深水。其次,土地上市快,实现的效益好。月份,麻柳湾二组50亩地块拍出了1385万元/亩的价格。月20日,商业广场82亩地块以16000元/㎡的楼面地价刷新了市乃至地区地价纪录,实现了几十个亿的地方财政收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志们,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没有指挥部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部署,没有全体参战单位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工作,就没有我们今天大好的发展局面和发展机遇。通过对近期拆迁工作取得成绩的分析,我们从中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到位,切实发挥了核心领导和统筹组织作用。面对拆迁工作的种种困难,区委、区政府围绕建设全市现代服务业先导区目标,坚持以重点项目促进产业发展不动摇,高度重视、全力投入,确定了以“阳光拆迁、媒体监督、综合执法、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了对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强化谋划决策作用、优化运作模式,发挥“上一线、下深水”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区上下拧成一股绳,真正形成了抓拆迁的合力、促落实的动力,有力地推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政策设计到位,拆迁安置由利益对立变为利益双赢。在几个重点项目拆迁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始终着眼长远发展效益,尊重价值规律,坚持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与惠民利民宗旨的有机结合,就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论证,最终制定了真正体现市场价值、符合地块实际的补赔偿标准以及货币终结、原地返迁、就近安置、现房安置、过渡安置等五种组合方式的安置途径,充分保障了拆迁户的合理利益,得到了绝大多数拆迁户的高度认同。将以往拆迁中因补赔偿标准、安置方式分歧而常见的利益对立实实在在地变为了利益双赢,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阳光公开到位,拆迁进程由攀比拉锯变为争相签约。在几个重点项目拆迁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为核心,从落实“三个公开”、确保“三个一致”、健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切实推进阳光拆迁,赢得了拆迁户乃至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提高了拆迁工作的公信力,有效地破解了拆迁中公信力下降的难题。

四是综合执法到位,执法工作由心存顾忌变为理直气壮。在依托价值补偿到位取得群众认同和“一把尺子量到底”取得群众信任的基础上,理直气壮地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在拆迁工作中形成了以排违促拆迁、以专项整治促拆迁,以统筹协调的部门联动、雷厉风行的有力态势;对极少数暴力抗法、拒不露面、漫天要价等“钉子户”采取登报公示、财产保全、先予拆除,以及限期拆违、行政裁决等手段,果断依法处置。我们充分运用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裁决权,以调解、裁决促拆迁,仅红星路商业广场项目,就通过调解裁决签订了62户拆迁协议。

五是舆论导向到位,宣传工作由被动应对变为掌握主动。在街拆迁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召开新闻通气会,主动宣传、介绍拆迁改造的意义价值、政策标准、工作方法等内容,掌握了舆论宣传的先导权。同时,紧扣拆迁阶段性特征和需要,组织针对性报道,形成舆论宣传的冲击波,有效打破了拆迁户观望等待和少数钉子户对立僵持的心理闸门,有力地助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前一阶段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成绩令人鼓舞。在这里,特别要感谢战斗在拆迁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正是你们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政策与拆迁户的实际利益实现了有机对接,让“阳光拆迁”温暖了每个拆迁户;也正是你们甘于奉献的努力工作,打消了群众的种种疑虑,使拆迁工作打破了僵局,取得了重大突破。商业广场、染房街、东大街9号地块等重大项目的顺利拆迁,不仅开创了我区拆迁工作的新局面,而且锻炼和检验了我们的干部队伍,维护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展望未来,形势催人奋进

(一)要进一步坚定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的决心和信心。“拆迁难”问题历来是各地党委、政府研究破解的一项重点课题,商业广场、染房街、东大街9号地块等重点拆迁项目的成功实施,证明了只要领导重视、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坚持“阳光拆迁”,坚持将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是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是能够得到顺利推动的。从目前来看,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工作仍将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我们还必须依靠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来优化我们的城市形态、优化我区的产业结构、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同时,通过前一阶段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已经为加快区域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积聚了改造发展的资金。所以,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务必要进一步坚定决心、增强信心,坚定不移的把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作为我们推动全局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要进一步明确城市拆迁改造的目标和重点。前段时期,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了摸底,大致还有97块共计1919.82亩的旧城改造地块、近3000亩征后实施土地和需整理的近5000亩农村集体建设土地,这些土地都是我区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是我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当前,要重点加快以下几类地块的拆迁改造步伐:

一是要围绕产业聚集,切实抓好中央商务(业)区和东大街金融一条街沿线的地块拆迁整合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项目、项目两个大三角地区的拆迁、地块的拆迁以及东大街沿线地块的拆迁整合步伐,为推动产业换代升级,实现产业聚集发展,打造载体,拓展空间。

二是要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土地征后实施和土地整理步伐。首先,要加快新增土地上市工作。在确保今年既定地块上市基础上,着力抓好明、后两年计划地块的拆迁力度。其次,要切实加快“拆院并院”三圣项目的实施,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快建新区拆迁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土地上市的所有准备工作。第三,要切实抓好198区域农村集体土地的整理。

三是要围绕土地集约利用,充分借鉴红星路地块成功拍卖的经验,对现已实施拆迁的地块尽可能实现纵深成片整合后再推出上市,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价值。

四是要围绕富民惠民,大力推进低洼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包括:157号、西街、、小区部分拆迁安置房等地块的拆迁改造,改善辖区居民居住环境,合理调整居民结构,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形象。

(三)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城市拆迁改造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要加快城市拆迁改造多元化投入平台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项目,区危旧房改造中心要加快完成全区97块拟拆迁改造的旧城地块的测算,尽快完成地块分类、拟订实施方案。在保证旧城改造总体目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要大胆探索,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旧城改造。

二是要多渠道突破安置房源瓶颈。“安置房源”是城市拆迁改造顺利推进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年,区域城市拆迁改造体量将十分巨大,如何争取政策,多渠道丰富安置房源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一是要积极争取市上用地指标支持,有计划提前修建一批安置房。二是要积极争取市上的政策支持,灵活运用原地返迁、就近安置、异地安置、货币终结等多渠道安置的方式,以运作空间换取安置空间,解决安置房源短缺的困难。三是要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储备一批安置房源。

三是要健全和完善阳光拆迁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经过前一阶段几个重大项目的拆迁实践,证明我们采取的“阳光拆迁”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并且是符合我区实际的。从月1日起,《物权法》将正式生效实施,在新的法律环境下,我们的“阳光拆迁”办法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完善,特别是要着力在拆迁政策、拆迁评估、拆迁资格和拆迁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新的法律环境。

第3篇

关键词:城市化;拆迁;拆迁补偿;非经济性援助;援助体系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拆迁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和必经阶段。在拆迁过程中,居民的拆迁补偿是影响拆迁顺利进行的决定因素。拆迁援助和补偿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方面,更多的应关注到在拆迁过程中对居民“非经济性”的援助和补偿。在拆迁过程各阶段全方位关注被拆迁居民的非经济性援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构建出一体化的援助措施,真正从各个方面关心和关注被拆迁居民的生活状况和心理健康。

1非经济性援助体系的含义

在以往的研究中,绝大多数学者主要研究被拆迁居民的费用补偿问题,主要建议“提高被拆迁居民的补偿水平”[1],甚至大部分的政府部门或者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完全不顾被拆迁居民以后的生活保障和因拆迁导致的心理创伤治愈等非经济方面的需求。陈飞强曾经对“非物质补偿”概念作出过初步界定———农村拆迁中的“非物质补偿”,主要是指满足被拆迁村落的村民对于拆迁后生活便利和生存机会、居住安全、村落共同体的维持和重建等方面的需求[2]。在笔者看来,全面的非经济性援助体系还应包括拆迁之前的公开透明的法律援助以及拆迁之后的工作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拆迁过程中的摩擦冲突和暴力事件,真正把被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落到实处,从而保障经济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非经济性援助体系的构建

2.1完善法律体系保证居民决策权

拆迁对于被拆迁居民而言是一项涉及以后生活各项方面的重大事件,而且,也会对社区福利和一些公共资源产生重大影响。据统计,全国的土地上访案件中70%是由征地拆迁引发的,而且这种上访具有群体性、组织性、对抗性和持久性[3]。被拆迁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与拆迁的政府和开发商相比,他们的势力很弱,而且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只能以对抗和暴力的方式解决。因此,为了追求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被拆迁居民的利益诉求,必须要寻找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比如灵活但是独断的行政决策机制、中立的仲裁机制、司法程序机制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机制等。让更多的居民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使他们受损害的权利能够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得到保障。同时,在拆迁之前,居民应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意见表达权。在很多拆迁案例中,因为拆迁程序不健全,行政机关只要对相关拆迁单位发放了拆迁许可,在尚未征求被拆迁人意见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拆迁。被拆迁人的权利完全被边缘化了,他们连自主选择的权利都没有,怎么还能保障其他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加强拆迁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完善的听证程序,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真正了解被拆迁居民的心声,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才会觉得被尊重、被重视,从思想上信任拆迁单位。

2.2重视被拆迁居民社会保障问题

2.2.1养老保障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的养老保障水平比较低,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居民每月也就几百元的补助金。应该把被拆迁农民纳入到市民的养老保障中,享受同等条件的养老保障待遇,这样既能保证他们以后的基本生活,又能让他们从心理上消除不平衡感。目前,传统的靠子女养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渐渐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再加上随着近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晚年生活质量的要求不再止步于消极等待生命终结,逐渐产生对更美好退休生活的渴望。因此,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培训中心就成为让老年人生活多样化的重要措施。新搬迁的社区应积极建立配套的老年活动中心,让这些老人有更多的时间交流和谈心,弥补子女陪伴时间少的不足。另外,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兴趣和爱好办一些培训班或老年学习班,让他们不再觉得生活无聊和孤单,重新点起学习和生活的热情。曾经有个热爱旅行的老人在退休后参加各种摄影和生活冒险培训班,60岁之后足迹踏遍了祖国的绝大多数山川。这或许才是老年人真正想过的生活,他们并不在乎政府给予养老费,子女给予赡养费,经济上的关心对他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他们真正的愿望就是有一个快乐、丰富、安祥的晚年。

2.2.2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对于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是极其关键的,对于被拆迁居民,尤其是“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农民,他们已经失去了土地,仅仅有个农村医疗保障,甚至有的都没有。因此,为他们办理城市医疗保障是保障他们生活的必然要求。在医疗保障中,社区医疗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社区医疗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及时快速地就近就医,保证治疗的最佳时间,平时的小病也可以在社区医院治疗,既节省了时间也省去了上大医院的麻烦。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大多数患者还是愿意舍近求远跑到大医院去看病呢?那是因为在患者眼里,社区的医疗卫生条件比较差,怕耽误治病的时机。因此,为了方便居民就近就医,赢得患者的信任,就要重视社区医疗的发展,可以邀请著名教授专家每周进行流动会诊,这样就可以降低多数居民来回跑大医院的频率。此外,社区医院也要有充足的人员,他们可以轮流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居民的信任,才能体现社区医疗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2.2.3教育和培训保障

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归根到底是一项长远保障的投资。知识本身是一种一旦被掌握就永远不会消失,也不会被其他人以某种方式侵占的产权,相对来说更具有长远的保障,而物质上和经济上的帮助随时都有可能失去。所以,对于被拆迁居民的思想和知识上的援助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被拆迁居民的教育培训中,首先应该重视的是居民的理财培训。居民如何能利用好拆迁补偿款是一个重要问题,随着房屋的大量拆迁,货币补偿是大多数拆迁单位对被拆迁居民的一种主要补偿。但是由于被拆迁户的理财知识和经验有限,大多数被拆迁户面对一夜之间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导致大量的补偿资金被浪费、挥霍一空。而一些家庭更因为对突如其来的巨款产生利益纠纷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还有一些人利用拆迁补偿款进行高档消费、攀比消费、盲目投资,甚至进行赌博,这些行为最终将会摧毁一个幸福的家庭。因此,对被拆迁居民拆迁补偿款的使用教育和培训对于其家庭和社会是极其重要的。可从以下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一是培养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消费观。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鼓励居民、教育居民理性消费、有计划性的消费,不攀比,不浮夸,不盲目。二是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将钱转化为保障是最安全的,这也能免去居民年老之后的后顾之忧。三是开办理财培训班。请专业老师或领导开办理财培训,结合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宣传队进社区为居民普及知识,让他们抓住手中的这“第一桶金”。四是严厉惩治各类赌博和违法借贷高利贷的行为。对于非法放高利贷的行为更要加大惩治力度,决不能手下留情。社区管理员要负起责任,管理好小区的治安,杜绝赌博等不良之风,时刻提醒居民从事健康的娱乐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并给予奖励,让这些不良风气和违法行为都无处可藏。

2.3重构被拆迁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

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核心是:新社区的适应和融入[4]。在我国这种重视社会关系和亲情关系的国度,突然转变和适应一个新的环境,脱离以前熟悉的环境,将会让人长时间不能正常社交和工作。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仔细了解被拆迁居民原来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状况,重视拆迁后的居民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这不仅可以增加居民对新环境的舒适感和满意度,减少社会纠纷和摩擦,而且这种相互信任和团结稳固的社会关系网络还可以引导人们建立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减少犯罪的发生。对于被拆迁居民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可以从以下3方面着手。一是整村搬迁,维持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拆迁居民最希望的就是“和邻居住在一起”,这不会让他们在面对新环境时感到孤独。所以,若是因建商业住宅而拆迁,开发商的补偿措施可以以房换房,专门为原被拆迁居民留出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区域;若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拆迁,则尽量以整村或整个社区为单位为他们共同安置。二是保证新社区的公共环境和公共服务。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公共空间是不可缺少的。人和环境是一个互动的关系,有了可供活动的环境,人们就有更多的机会聚集起来。所以,新的社区若是公共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大家娱乐、健身、休闲各方面的需求,则会创造机会引导大家交往,增强凝聚力。三是积极完善社区的功能。社区是居民赖以生活的公共场所,只有完善社区的各项功能,居民才会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小区。因此,相关部门要积极完善社区的政治、福利、安全和保障等功能;积极培育社区中的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这对于老年人来说尤其重要,这样才能让居民对社区有依存感,被拆迁居民才不会觉得被边缘化。

3结束语

要积极构建非经济性援助体系,完善法律体系保证居民决策权,重视被拆迁居民养老、医疗、教育和培训等社会保障问题,重构被拆迁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保障经济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淑春.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的影响因素分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12-118.

[2]陈飞强.村落拆迁中的“非物质补偿”问题初探———基于一个个案村的调查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20-125.

[3]邵金菊.被征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调查和思考[J].宁波农村经济,2004(2):1-5.

第4篇

“九步拆迁法”的推出,既是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人民民主的主观愿望,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时代要求。也是实践经验的结果,同时也是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

1、不规范拆迁引发上访。该镇在实施旧村改造初期,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拆迁办法,不完全适合农村拆迁工作实际,虽经几番调整也没有完全处理好拆迁工作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村与村之间政策不一致,同是一个村,前后政策不连贯,引发了不少矛盾,导致了较大规模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年3月至20*年8月期间,在26个行政村中,有7个村因拆迁问题先后出现集体访或越级集体访,且上访批次、上访级别前所未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城的发展。如何推出适合实际需要的拆迁办法,成为该镇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普遍增强。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百姓对于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越来越关注。比如:土地流转补偿金的分配和使用,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尤其是拆迁安置工作涉及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与时俱进,为人民群众提供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渠道,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推动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3、北京市针对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的推出,为“九步拆迁法”提供法律依据。20*年颁布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成为该镇制订“九步拆迁法”的法律依据。

4、本镇已有的相关政策规定,为“九步拆迁法”奠定实践基础。自20*年起,梨园镇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村级事务重大事项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实行民主决策的具体规定》和《拆迁安置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付以实施,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使得“九步拆迁法”一经制定便体现出可操作性强,群众普遍拥护的优势。

二、“九步拆迁法”运行程序

梨园镇常委经广泛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的“九步拆迁法”,是一项依据上级拆迁政策与地区特点有机结合的农村基础项目建设制度,其目的是充分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妥善处理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这个拆迁办法的制定,坚持了群众公认的原则,明确了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对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和征求村民意见的满意率或认可率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标准。其具体程序和内容是:

第一步,制定村拆迁安置方案阶段。拟拆迁村在确定旧村改造项目后,结合评估和测绘的结果及本村的实际,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方案(草案)要包括拆迁的范围、被拆迁房屋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等内容。

第二步,主管部门对方案初审阶段。初步拆迁安置方案形成后,上报镇政府主管规划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由主管领导协调区主管拆迁部门,对拆迁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定,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步,村领导班子会讨论阶段。拆迁安置方案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内部进行讨论,全体班子成员一致认可后,再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第四步,党员大会讨论阶段。两委班子讨论方案通过后,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必须达到80%的满意率方予通过,并签字形成决议,进入下一阶段。

第五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阶段。党支部、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拆迁安置方案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在多数村民代表赞成方案并签字形成决议后,方可进行下一程序。

第六步,全体村民征求意见阶段。经“三会”议定后,村委会要组织村民代表将讨论后的方案(草案)和一份征求意见表下发到各户,在全体村民当中进行讨论,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属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入户率要达到100%。在大多数村民同意拆迁安置方案的基础上,方可将草案确定为正式方案。

第七步,呈报镇主管部门审批阶段。村委会要及时将正式方案呈报镇规划部门,对其讨论方案各阶段的决议核实后,将原始备案材料提交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审批,并以镇党委的名义对拆迁方案进行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八步,拆迁前期准备阶段。拆迁评估结果及各项拆迁补偿经研究确定后,镇规划部门要及时对拆迁前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或需进行周转的房屋进行严格把关,拆迁时安排临时周转的数量要控制在被安置户的15%以内,并尽量不安排周转。村内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拆迁安置期间的工作。

第九步,拆迁实施阶段。拆迁服务单位按照批准的时间张贴拆迁公告,下发“致村民的一封信”等,正式进入拆迁阶段。

三、“九步拆迁法”的实施

一套好的制度,关键还要靠落实,梨园镇党委、政府在拆迁工作上,加强领导、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证了“九步拆迁法”各步程序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各项拆迁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近年来,梨园镇党委、政府对拆迁安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委书记会、党委会和镇长办公会重要的议事日程,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拆迁安置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为确保“九步拆迁法”各个步骤的有效落实,不走过场,梨园镇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拆迁安置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每个阶段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及时协调解决各村队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使全镇拆迁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杜绝了不良之风。

2、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该镇在深入研究本地区拆迁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根据工作人员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被拆迁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深层次拆迁安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都成为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有较强责任心的工作能手,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提出的政策问题,能够给予深入透彻的说明,以理服人,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教育被拆迁群众,支持和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

3、加强宣传,把政策明明白白交给群众。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该镇在拆迁工作中,坚持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把发展观与群众利益相统一。镇党委把拆迁政策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广播、板报、下发材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拆迁规定。负责拆迁工作的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摸清百姓在拆迁工作中想什么、需要什么,有针对性地展开思想工作。镇宣传、纪检、派出所、司法、规划、城管等部门,配合拆迁服务机构分组入户工作,使拆迁工作赢得群众的普遍理解与支持。

4、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市、区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本镇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梨园镇关于房地产开发和旧村改造及农户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村民购楼安置指导价位》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旧村改造以及拆迁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同时,该镇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制定了《关于农民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上建房的有关规定》,加大对私建、乱建房屋的管理力度,解决了困扰农村拆迁工作中房屋认定的难题。在拆迁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对工作提前把关,并在审定拆迁方案时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缜密分析后,拿出具体解决的办法,使拆迁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5、强化监督,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村级干部既是拆迁安置工作的主体,同时又是被拆迁的实体,如何规范村干部行为,不搞特殊化,镇党委、政府制定实施了有关具体规定,并采取了重点环节全程录像制、安置情况公示上墙制,通过这些措施,加大了监督力度,消除了农民群众的猜疑心理。

四、“九步拆迁法”取得的成效

“九步拆迁法”实施三年来,由于措施得当,贯彻坚决,落实到位,监督有力,使这个镇的拆迁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1、基层组织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法规约束,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每项决策、每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有效杜绝了感情拆迁,减少了干部决策的随意性,使拆迁工作平稳、健康、有序的进行,促进了拆迁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2、基层干部民主意识显著增强。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梨园镇这个办法好,它充分体现了民主治村的精神,拆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关键是尊重了百姓的意愿,依靠了群众,维护了群众利益。用该镇党委书记刘卉的话讲:“我们制定这项制度的主旨,就是让老百姓充分行使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只有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更好推进新农村建设”。

3、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维护。九步拆迁法本身就是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制定的,它的每个步骤都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例如,该镇西总屯村在实施旧村改造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九步拆迁法”及其它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召开干部例会、专题讨论会交流学习情况,并多次邀请房地局、拆迁办等部门人员讲解指导,确保班子人员准确理解相关政策,随时向村民解答有关问题。村干部工作中,做到不搞特出化、不收村民的礼品、不到村民家吃饭喝酒、不为亲属说人情的“四不”。在入户调查中坚持一个“细”字,村干部深入每个家庭仔细询问、摸清家底,不留死角;突出一个“情”字,挨家挨户给村民录像、照相,在老房面前留个影,激发村民爱村之情。进入分房阶段时,为了增加分房透明度,村里设计制作了全村420套楼房平面图,并把各居室的层次、面积、价格向村民公布,然后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分房,按照事先规定好的五个步骤现场抓阄,并做到当场公布、当场发钥匙、当场签合同,让每个环节都处于村民监督之下。59岁的老人董淑兰高兴地说:“我上午签协议拿钥匙,下午就搬进了新楼,还剩下几万元,我挺知足的”。支部书记方启华有一句口头语:“要让西总屯的群众“富”住楼,不能“穷”住楼,要让全村百姓在改革开放中得到实惠”。该村160户,480口人仅用4天时间全部搬迁上楼。

第5篇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要议题是总结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所取得的重要经验和重大成果,表彰在拆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激励全市广大拆迁工作者更加发扬成绩,更加团结一心,更加奋发有为,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拆迁任务,为推动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在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的广大拆迁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围绕会议的主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会议结束前贾书记将作重要讲话。

一、认真总结,正确评价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以打通__中路为主,兼顾安置房建设、市民文化广场建设和沧浪河风光带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__中路二期拆迁改造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团结协作和广大拆迁工作者共同努力下,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于9月1日正式展开,到12月27日全部结束,仅用天时间就圆满完成,共计拆迁房屋105xxxx,面积达6381xxxx米。这一业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市四套班子正确决策、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参与__中路二期拆迁改造的各部门、各单位群策群力,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一线拆迁干部奋勇拼搏,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拆迁区域广大人民群众顾大局舍小利,理解支持的结果。在这项工作中,有六个特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一)全市上下思想高度统一,组织得力。今年,__中路二期工程拆迁范围广,动迁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为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于8月30日召开了__中路拆迁改造动员大会,动员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__中路二期的拆迁,并对拆迁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同时,我们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从__中路二期工程对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拉动作用以及在城市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从改善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高度来认识加快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广大拆迁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作风,竭力营造良好的拆迁环境。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与市委、市政府是高度统一的,这为__中路二期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人做到了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昭阳镇、经贸委、交通局、教育局、商业局、建工局、供销总社等拆迁量比较大的单位按照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组建了专门动迁班子,抽调了专职人员,成立动迁工作小组,拆迁量相对较少的单位也调配了专班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了拆迁工作的开展,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障。

(二)宣传工作广泛深入,群众配合积极。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得益于宣传发动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使群众明晰了政策,消除了认识误区,统一了思想,发挥了积极性。在此次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市电视台、电台、新闻中心增设专栏、编印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地宣传有关城市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拆迁氛围,形成人人支持拆迁的好势头。我们尤其是加大了对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办法》宣传,确保将新的拆迁政策交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充分了解和理解新的拆迁政策的真正含义,使他们更好地掌握新的拆迁政策,清楚疑虑,自觉自愿地履行搬迁任务。拆迁实施单位也通过印制《致__中路二期工程被拆迁人的公开信》,对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也进行重点宣传,为征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种声势浩大的宣传下,群众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支持热情。

(三)工作周密细致,成效明显。拆迁工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困难和方方面面阻力,一些矛盾集中显现出来,主要是部分居民家庭困难,经济收入水平低,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拆迁户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意图了解少,对政策理解不透,产生抵触情绪,并出现了不稳定苗头,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度。对此,我们首先对拆迁特殊群体进行合理安置,通过货币补偿、原区域回迁安置、异地安置、购买经济适用房和解困房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今年新的拆迁政策补偿标准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们采取市场化评估方法,落实多种拆迁补偿方案,扩大被拆迁人自主选择的权利,提供足够的房源,保证不同情况的拆迁居民能

够进住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住房,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纪律严明,政策落到实处。在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中,由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拆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有力地推动__中路二期的拆迁。在实施拆迁之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就将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拆迁操作作程序在拆迁地段的醒目位置张贴上墙,将政策交到被迁人手中,让他们全面掌握政策,了解政策,知晓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在每个拆迁现场设立公示栏,将被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以及有关的补偿补助标准、安置房源予以公示,让广大被拆迁人相互监督,相互比较,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和挑选合适的房源。同时,将拟享受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被拆迁人名单寓意公示,接受大家的举报和监督,增强透明度。拆迁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起管理职能,加大对拆迁过程中的监督和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和解困房的对象要严格把关,对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特别是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不得有任何侵犯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和举动。市政府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专门成立拆迁督查组,监督拆迁实施过程中拆迁单位是否依法办事,是否严格执行拆迁政策,拆迁安置补偿的过程中是否廉洁、公正,同时加强了对拆迁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效能监察,切实推动了拆迁工作。

(五)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此次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中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和导向。一方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拆除涉及到自己的有关建筑,给群众做出样子,让群众信得过;另一方面,广大拆迁干部从严律己,把拆迁的过程作为树正气的过程,在处置拆迁事务中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得到群众公认。广大老干部继续发挥工作经验丰富、社会影响力较大、群众威信高的优势,积极参与配合到这次拆迁工作,为群众的作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

(六)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各责任部门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是推动拆迁工作的关键。在此次拆迁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下,做到了步调一致,保证了政令畅通。__中路二期拆迁改造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指挥调度,狠抓督办落实,不折不扣地组织指挥好这次拆迁工作;各拆迁工作小组组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全力推进,为__中路二期拆迁创造好的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市建设局加强了对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评估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加大拆迁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力度。工商部门要对拆迁范围内的营业网点进行全面清查,限期停业,收回营业执照。昭阳镇、城市社工委、各社区居委会不仅包干负责居民的动迁工作,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被拆迁居民的说服动员工作。法制、公安、司法、城管、等部门依法维护动迁秩序,积极做好法律政策咨询、民事调解等服务工作,这些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为拆迁工作作了很大的有贡献。供电、电信、广电、供水等部门能做到特办,及时为广大被拆迁人提供有线电视、电话、水表、电表的停用、移位服务,及时调整、迁移有碍拆迁改造的杆线,为拆迁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在这次拆迁工作中,所有参加拆迁的同志都发扬“快节奏、高效率、满负荷”的工作作风,分成几班轮流上阵,不分昼夜,不分工作日、休息日,只争朝夕,夜以继日,确保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二、不断积累,借鉴拆迁工作成功经验

在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广大拆迁工作者共同努力下,__中路二期拆迁改造实现我市旧城改造改造工作的重大突破,既圆满完成既定拆迁目标,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认真地结拆迁工作的经验,对于我市今后的城市拆迁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五点启示。

(一)必须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实施城市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实施__中路二期拆迁工程既是加快我市旧城改造,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以民为本,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具体表现。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的使命,造福百姓更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下这样大的决心,投入这样多的财力、物力、人力,实施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出发点是什么?绝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切切实实地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在拆迁工程中实施人性化拆迁,目的也就是确保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安居工程。广大拆迁干部坚定不移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付诸__中路二期拆迁实践,尽最大努力保证了动迁户的合法利益,真正把为民理念和各项拆迁政策和落实到了老百姓身边,从而使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理解和支持,也使市委、市政府的执政形象和执政威信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拆迁工作真正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我们就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只要我们在实施城市拆迁过程中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得实惠为出发点,我们就应当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地去坚持和落实。

(二)推进城市拆迁必须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动群众。__中路二期拆迁的成功实践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只要我们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我们的拆迁工作就无往而不胜。三个月以来,广大拆迁干部顶烈日、冒风雨,登门入户,人性化操作,耐心细致地宣传__中路二期房屋改造工程的意义和政策,设身处地地帮助他们维护应得利益,以真情和行动感化群众,有力地推动了__中路二期拆迁进程。(先进个人)同志带领拆迁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不仅实现了(地块)按时拆迁,而且做到了和谐拆迁。拆迁工作中,我们的领导和干部坚持做思想工作,坚持群众观点,重视群众工作,通过发动群众来推动拆迁工作,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先进个人)同志经常性走家串户亲自做思想动员,深入拆迁户家中摸情况、做工作,用真情、用道理、用实事、用作风说服教育感化他们,使原来持反对态度、想要带头上访的组织者也转变了立场,反过来帮助政府做拆迁户的工作。这也是我们做思想工作、群众工作所产生的效果。许多动迁户用主动签订搬迁协议、积极帮助我们做其他动迁户思想工作等实际行动来回报我们拆迁干部的真诚付出,诚意感谢市委、市政府的人性化操作。__中路二期拆迁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只要是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以真挚的感情去宣传引导群众,以开拓的思维去组织发动群众,以扎实的作风去联系影响群众,我们就会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依法拆迁。城市拆迁不仅群众性强,同时其社会性也较强,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如何在拆迁中体现社会公平性,关键在于做到依法拆迁。在整个__中路二期拆迁过程中,我们严格拆迁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统一标准,将拆迁工作全程公开,在拆迁过程中,对房屋的拆迁政策做到了公开张榜,分类科学,体现差异,整个补偿政策的执行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取消动迁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开口子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对少数无理滞留、漫天要价的,及时依法采取听证、裁决及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以闹取胜的想象,打消先搬吃亏、后搬讨巧的认识误区,既提高群众拆迁工作的信任度,我们也实现了和谐拆迁。今后,在推进城市拆迁工作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要照章公示、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违规必查,确保在城市拆迁工作进程树廉政新风,让社会公认,群众满意。

(四)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在__中路二期拆迁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针对一家一户的具体情况,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创新思维,开拓思路,逐一研究政策和拆迁方案。特别是在低保户的认定上、唯一住房的确认上、分户的处理上、各项资金的补偿上,用足了相关政策,既保证了群众的利益,又加快了拆迁进度。我们的广大拆迁干部主动帮助有困难动迁户,切实解决他们实际困难,把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工程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和“三挂钩三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和扶贫帮困工作结合起来,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实践再次证明,没有创新的思路,就没有工作的突破。,只要我们在今后城市拆迁工作中结合拆迁工作的实际采取创造性措施,灵活调整工作方法,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就能突破各种瓶颈的束缚,实现城市拆迁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五)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推进__中路二拆迁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全市的硬任务,又是紧迫的难事情,能否圆满完成既定拆迁目标,是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严峻考验。在__中路二期房屋拆迁改造中,各部门、各单位充分体现了抓落实的能力,全市上下拧成一股绳,突出阶段性中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真正形成了抓拆迁的合力、促落实的动力。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市建设局拆迁办作为城市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自觉服从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而且行动快、力度大,集中力量投入拆迁,不仅圆满完成了各项拆迁任务,还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做好拆迁工作,为全面完成拆迁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也向全市证明了的市建设局拆迁干部队伍是一支叫得响、拉得出、打得赢、靠得住的队伍。在此次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中,我们的领导同志有责任感和责任心,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负责,仅用三四个月时间,就完成了xxxx多平方米的拆迁面积,打赢了一场城市旧城改造攻坚战,这不正是大家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精神的生动体现吗。统一指挥,各方协作,集中力量打攻坚战,这是我们破解城市拆迁难题的成功经验。

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加快推进城市拆迁工作

同志们,离一年一度的春节,还有近50天时间,要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拆迁工作任务,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今天召开这次总结表彰大会,既是对__中路二期拆迁改造工作进行总结,也是动员全市上下,乘着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胜利结束的东风,进一步发扬成绩,弘扬拆迁精神,一鼓作气,抓住重点,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拆迁任务,为完成“十一五”城市建设任务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和谐兴化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对今后拆迁工作,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拆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__中路二期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打通__中路、全线贯通__路总体要求,与新形势下加快旧城改造,推进城市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城市拆迁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拆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拆迁改造进程。首先,强势推动城市拆迁是建设水乡特色的中等城市的重要措施。07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城市大建设,而要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建设现代化城市新城形象,需要一大批新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力支撑,需要一大批公用设施的完善配套,需要一大笔建设资金的迅速涌入,这一切工作的启动点和突破口都首先建立在大规模拆迁改造的基础上。如果不强势推进拆迁改造工作,我们就没有足够的用以基础设施建设的成熟土地,没有吸引外来投资者的良好环境,形不成城市建设发展平台,排出的一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也就难以按期完成。其次,强势推动城市拆迁是推进“五城同创”工作的要求所在。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的“五城同创”活动,这是全市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也是贯穿今后几年工作的一条主线,更是加快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认真对照分析当前“五城同创”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无一不与城市拆迁改造工作密切相关,可以说,开展拆迁改造是推进“五城同创”的一项基础工程,只有实施好城市拆迁,才能为“五城同创”搭建良好平台。再次,强势推动城市拆迁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搞好城市拆迁,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们通过房屋拆迁先后建设和配套了一大批普通住宅小区和多处高档住宅区及商业网点房,这些住宅区和网点房的形成,不仅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深刻理解城市拆迁对城市建设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拆迁改造来突破的城市发展瓶颈,推动我市城市面貌的大变化

(二)进一步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全力推进城市拆迁工作。

同志们,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存在时间紧、难度大、矛盾多的诸多困难,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既要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果断行动,又要注意把握原则、科学引导,讲究方式方法,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城市拆迁。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1、既要做到快速推进,又要不留遗憾工程。面对今后拆迁任务,我们必须制定扎实可行的拆迁方案,并迅速聚集力量,强势推进,既突出重点,又注重整体,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突破。要坚决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统筹各项工作,全力加快推进速度。做到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同步启动,拆迁和居民安置同步考虑,拆迁和项目建设同步展开,拆迁和环境整治同步进行;在快速推进的基础上,还要特别注意拆迁的彻底性,坚决树立“不拆则已,拆则必胜”的观念,做到“彻底拆,拆彻底”,确保拆迁工程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

2、既要坚持政策原则,又要注重工作方法。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政策是原则,是依据。推进城市拆迁要建立在透彻掌握政策基础之上的拆迁,才能少走弯路、少碰钉子。因此,所有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好政策,并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在工作中既要做战斗员,又要做宣传员,要以热心、耐心和细心,向广大拆迁户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争取拆迁户的积极配合。既要以政策为衡量尺度,坚决回绝那些借拆迁之机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的拆迁户,又要坚持“利民为本,利民为先”、让老百姓在拆迁中得实惠的理念,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照顾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尤其在群众的安置上,要舍得把好的地块拿出来,在拆迁补偿和购房上要价格从优,让群众得实惠,让群众过上×××的生活,这既是“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我们推进城市拆迁,开展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因此,我们要真正做到“人性化拆迁,有情化操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各项保障的措施落实在前,使百姓成为响应拆迁、支持拆迁、参与拆迁的主力军,从而确保拆迁工作的强势推进,形成一个城市建设、拆迁、管理的良性循环。所有拆迁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透彻掌握拆迁安置有关政策。在严格坚持政策原则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开动脑筋,寻求得力有效的工作方法。一定要在创新上多下功夫,把创新贯穿于整个拆迁工作的始终,要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观点来进行运作,要坚持主攻和强攻相结合,主攻就是要敢于面对面地做工作,强攻就是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去做工作,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力量做好拆迁单位和拆迁户的工作。

3、既要突出集中拆迁,又要注重后续管理。拆迁工作不是一拆了之,还要充分考虑拆了以后如何办,要在后续管理环节上下功夫。要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在集中拆迁过后,有项目的要立即着手实施,要采取各种措施管起来,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坚决防止反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好回迁房,让困难户有房买、买得起房,保证所有动迁户“居者有其屋”,为今后的拆迁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要把拆迁管理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轨道,对今后新搭建的违法建设,不仅要依法,还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仅在拆违中不予补偿,还要其承担拆除成本,彻底消除违章搭建的根源,从本质上解决城市违建难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三)进一步弘扬拆迁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形成忘我奉献、共图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6篇

摘要:被拆群体的群体利益是一种相容性的群体利益,在这种相容性的群体利益中“搭便车”现象经常存在,有效克服“搭便车”的途径有选择性激励和强制两种方式,选择性激励包括经济激励和社会激励,由于被拆群体的特殊性,经济激励和强制都无法很好地运用,而社会激励也只在小群体中适用。因此,在治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时,政府应更多地关注小群体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具有血缘关系的被拆小群体的集体行动。

关键词:被拆群体 集体行动 强制 选择性激励

目前,我国处于一个政治、经济、文化转型期,如果社会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没有得到较好的处置,可能扩大现有矛盾或者诱发新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同时,随着中国近十几年经济飞速发展,其对土地需求也日益增加,征地拆迁行为[1]也逐渐向更广范围铺开。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核心的利益,被征收或被拆迁群体、开发商、政府之间经常无法达成一致,并因此引发了许多悲剧和惨案,这使得征地拆迁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深入探究征地拆迁中被拆群体集体行动的逻辑,找出影响被拆群体集体行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促进和谐拆迁、科学拆迁、文明拆迁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有效规避和化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矛盾、提高政府公信力提供重要的对策参考。

一、 被拆群体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之一:群体利益的种类

被拆群体有共同的利益,在征地拆迁中被拆群体的利益一般是与开发商的利益相悖的。开发商与被拆群体之间的博弈是一种零和博弈,即双方的成本和收益呈现反向函数关系。然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总是倾向于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利益,而被拆群体同样出于经济自利的角度倾向于在征地拆迁中获得最大利益补偿,双方之间的对抗和博弈在经济人动机的影响下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双方利益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开发商会通过游说、疏通关系、走后门等非法行为影响政府政策制定,获取政府的支持,使自己在双方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同样,无论是政府组织还是构成政府组织的公职人员,其本身都无法摆脱经济人动机的潜在约束,其会通过寻租等方式充分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使其组织和成员利益最大化。由于我国代议制度和选举制度不完善,政府与公民之间没有形成实质性的约束关系,公民对政府行为能做出评价但却不能直接罢免政府公职人员或者影响政府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级地位和权利资源等,政府公职人员的实质利益不受公民约束和控制,从而导致政府不是对公民负责而是对上级负责,使政府脱离民众。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受经济动机的影响会倾向于与开发商形成共同利益,因为政府能够从开发商那里获得较多的资源,这些资源不仅包括开发投资带来的土地收益和项目引进带来的后期效益,还包括开发商为降低征地拆迁成本而向政府寻求“帮助”时所支付的“费用”。

由此可见,被拆群体的群体利益是较高的利益补偿,对于每一个被拆迁户而言,提高利益补偿对自己总是有益而无害的。如果将被拆群体的群体利益看成是一个集体物品或公共物品的话,这里我们就有必要区分一下这种集体物品的种类了,曼瑟尔·奥尔森认为在市场条件下从“集体物品”——更高的价格——得到的收益数量是固定和有限的,这使市场集团的成员试图减小他们集团的规模,在此称这类集体物品为“排外的集体物品”。与之相反,在非市场条件下,当集团扩大时,集体物品的供给会自动地扩大,这类物品应被称为“相容的集体物品”[2]。在征地拆迁中,被拆群体的扩大并不会降低拆迁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是通过法律明文规定的,在短时间内不会因为被拆群体的扩大而逐渐提高或降低,一旦开发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被拆迁群体的基本补偿标准,开发商只能选择放弃征地或拆迁,这就会使当地经济发展丧失很多良机,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在很多情况下倾向于支持开发商的原因。但是被拆群体的群体利益是相容的,在追求提高利益补偿标准的目标下,一户居民加入被拆迁群体不会影响另一户居民的收益,居民之间的利益具有非排他性,在这种相容性群体利益下,这一群体面临的共同的任务是“做蛋糕”——即提高利益补偿标准。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同一个企业或个人的集合可能在一种情况下是排外的集团,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是相容的集团[3]。由于被拆群体的补偿标准通过法律的形式在短时间内得以固定,在“分蛋糕”这一环节基本固定化了,不存在分蛋糕时所产生的内部博弈,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被拆群体是一种“相容的群体”,而不是一种“排外的群体”。

二、 被拆群体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之二:外部性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似乎被拆迁群体总会为提高补偿标准而不断努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这种相容性集团中似乎并不是那么相容,个体之间的博弈似乎是经常存在的。这时,我们就需要考虑一种集团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即“搭便车”行为,在征地拆迁中,被拆群体是由许许多多被拆迁户组成的,如果一个被拆迁户A通过向政府部门游说或者与开发商磋商而使补偿标准得以提高,那么这一地区的所有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都得以提高,然而拆迁户在游说政府部门或者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的过程中是需要成本的,通过成本—收益的衡量,被拆迁户A发现,与其他被拆迁户相比,其个人收益反而比其他被拆迁户低。正如表1中所示,被拆迁户A花了5单位成本获得10单位整体收益,而其他被拆迁户不花成本却同样获得10单位整体收益,这样经过权衡,实质上被拆迁户获得的个人收益只有5单位,而其他被拆迁户却有10单位,这样就会迫使被拆迁户A放弃对提高补偿标准而不断投入的行为,如果所有被拆迁户都按照被拆迁户A的逻辑决定其行为,那么整个被拆迁群体的集体行动将趋于停止,相容性群体也不会追求其成员数量的增加,群体共同目标也将名存实亡。

显然,被拆迁户绝不会选择“自驾车”,而会选择“搭便车”。实际上,当所有的被拆迁户都参与到与政府和开发商的谈判中时,只有被拆迁户A的个人收益是增加的,而其他被拆迁户的个人收益是减少的,在所有被拆迁户集体行动下,每个拆迁户的投入成本降低为3单位,集体收益提高至12单位,因为集体施压的效果优于单个个体施压效果。在这种情形下,如表2所示,与只有被拆迁户A行动时相比,被拆迁户A的个人利益提高了4单位,而其他被拆迁户的个人收益反而下降了1单位,这种成本—收益结果导致了集体的沉默。“自驾车”的成本太高迫使被拆迁户寻求“搭便车”的机会,这样集体利益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无法激励集体成员去实现集体目标,这也印证了奥尔森所说的,“有理性的、需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4]那么当所有被拆迁户都选择“搭便车”时,是不是意味着补偿标准提高这一群体目标就无法实现了呢?

第7篇

文章标题:拆迁表态发言

大力度攻坚全身心投入加快推进——中路三期拆迁改造进程

各位领导、同志们:

实施城市旧城拆迁,加快改造老城区,是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重要举措。现在,市委、市政府已经发出了——三期拆迁的动员令,作为城市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下,充分发挥拆迁主力军的作用,紧紧围绕——中路三期拆迁改造目标,大力度攻坚,全身心投入,扎实推进——中路三期拆迁改造进程,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路三期拆迁户数多,规模大,难度高。共计9.8万平方米1373户,一次动迁总量是我市历史之最。为确保完成——中路三期拆迁改造任务,我局将成立专门动迁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现场负责,并将拆迁任务分三个地块下达给三个拆迁实施单位,每个拆迁实施单位设若干个动迁小组;拆迁管理办人员也分三组和拆迁实施单位同步工作,现场监督、管理,接受咨询,受理裁决。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政策交给群众,用舆论引导被拆迁户理解支持拆迁工作也是动迁的关键。我们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中路三期拆迁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深入宣传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让广大被拆迁户对拆迁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把拆迁补偿的依据和标准交到群众手中;充分挖掘和报道拆迁进程中涌现出来先进典型,对无理取闹的反面典型将坚决予以曝光。通过深入细致宣传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教育做在前,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在前,让老百姓消除顾虑,使广大拆迁户积极响应拆迁、支持拆迁、主动参与拆迁,营造出良好的城市拆迁氛围。

三、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动员大会后,我们将迅速投入到城市拆迁工作中,按照“早动员、早准备、早落实、早完成”的要求,继续发扬——中路二期拆迁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为整体推进拆迁工作铺平道路;明确责任,分工包干,千方百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的进度要求,工作方法上,第一个滕空期先易后难,确保首期滕空率。第二个滕空期先难后易,通过解决重点户、关键户,引导其他被拆迁户;第三个滕空期扫尾,一手找工作突破口,通过其社会关系,寻求工作切入点,一手进行听证、裁决,乃至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坚持工作不停,程序不停,来有序推进拆迁进度。

四、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发展与和谐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为此,我们将严格规范拆迁行为,有效避免拆迁纠纷,将人性化管理模式贯穿于拆迁工作始终,在完成动迁任务的同时,维护和谐与稳定是我们拆迁工作者的双重责任。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照顾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尤其对困难户的安置,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力照顾、倾力帮助,让他们拆得安心、走得舒心、住得放心,切实通过拆迁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针对当前拆迁矛盾多、困难户多、下岗户多、过渡户多的情况,切实加快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缓解拆迁中的住房困难户及低收入户的购房困难。依据《信访条例》,结合拆迁工作实际,增强依法规范,化解拆迁矛盾意识,逐步建立健全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拆迁现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力度,做好现场维护,确保整个拆迁施工现场万无一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格政策,依法拆迁。房屋拆迁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作为城市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拆迁政策,依法拆迁,阳光操作,不断提高拆迁补偿的透明度,坚持一个政策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主动配合的拆迁户,我们将通过奖励措施,给他们优惠,让他们得利,对无理取闹阻碍拆迁工程进度的拆迁户,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大力营造“早走主动实惠,晚走被动吃亏”拆迁氛围。动迁之前,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拆迁工作流程以及丈量、评估、结算结果向被拆迁人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动迁过程中,主动邀请市公、检、法、纪等部门对拆迁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努力做到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各位领导,同志们,拆迁改造工程的序幕已经拉开!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全力投入到——中路三期拆迁工作中,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拆迁表态发言》来源于,欢迎阅读拆迁表态发言。

第8篇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不仅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它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发展的最新创新成果,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工作粗放,缺乏高度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不愿意做小事,不善于抓细节,工作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流于形式、平平庸庸,甘当“太平官”;不敢抓事,不敢碰硬,缺乏敢于较真的魄力。

(二)为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对待来信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有时特别是手头工作较多、较忙时,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公仆;在政策宣传解释、动迁等日常工作中,工作缺乏主动性;个别干部身上有纪律松懈、工作不严谨、态度不谦虚等现象。

(三)工作思路不开阔问题。习惯性的思维影响很严重,上级叫干啥就干啥,叫咋干就咋干,存在着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跟着队伍走等思想。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缺乏创新、争强好胜意识,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四)拆迁安置工作难开展问题。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涉及被拆迁群众的经济利益,情况错综复杂,尤其面对被拆迁群众对补偿安置政策的不了解、互相攀比等心态,工作很难开展。而拆迁工作人员面对拆迁安置工作中的复杂情况、突出矛盾、繁重任务有畏难发愁情绪。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四种意识。

一是政治意识。我们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政治觉悟。

二是学习意识。不仅要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学习意识,要处处留心,养成随时随地学习的习惯,做个有心人。要经常多思考、多学习,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是效率意识。当前,新思想、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只有牢固树立效率意识,才能够适应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效率意识,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善于在工作中发现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善于把表面现象上升为本质规律进行把握,善于在复杂情况下挖掘问题的本质,做到见事早,主动出击,抢占先机。在具体工作中,做事不拖泥带水,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责任意识。应当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谨慎微,从而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高度的责任性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出现半点草率、马虎和大意。

(二)端正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针对拆迁、上访等工作要亲历亲为,深入一线,掌握真实可靠的资料,了解被拆迁人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真正走群众路线,切实做到服务于民众,维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克服纪律松懈、迟到早退、串岗聊天等现象的发生;做到爱岗敬业,各司其职,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每一项工作。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首先,要解放思想观念,打破已形成的固有思维,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观念,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第二,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老问题还是新情况,都要把工作方法与求真务实紧密结合起来,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第三,要利用一切激励因素,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拆迁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际工作中,要明确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理顺拆迁管理体制,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拆迁条例,合理确定房屋拆迁规模,拆迁项目必须做到“四合法、一到位”,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依法保护群众在房屋拆迁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多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拆迁之前,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效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同时,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非常必要。这些党员干部的辐射作用,对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有极大帮助,是保证顺利拆迁的重要前提。

2、坚持拆迁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完善拆迁安置工作机制,严格把好资金到位关,在确认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后,方可发放拆迁许可证,规范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努力做到:“一个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两个不变”(执行政策不变、运作模式不变)、“三个严格”(严格政策、严格纪律、严格程序)。拆迁前要对拆迁人、委托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予以公告,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城市房屋拆迁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而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这对安置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之将遭到拆迁群众的抵触。因此,在工作中,必须牢记“五心”,即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以此打造诚信服务形象。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认真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的良

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四、结合实际,主动学习、深入调研、注重实践,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第9篇

旧城改造一期工程范围为南街、西街、环城西路及这些街道所辖的“U”字型区域,规划占地面积17.61万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10.52万平方米,涉及房屋产权户853个,居住户1125户,人口3806人,房屋5849间。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旧城改造完成了房屋调查、《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招商工作,完成了733户拆迁任务,拆除面积达9.96万平方米;1-3标段的建设施工全面铺开,总投资1.3亿元,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500万元,住宅楼及南街商用楼基础工程全部完成,有的已建到二层,旧城公建开始建设,与旧城改造配套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西苑小区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纵观旧城改造工作,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注重规划,指导改造。投资100万元编制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过知名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反复论证,确立了以木塔为核心,以佛教文化和辽金文化为内涵,以塞北风情为特色,以开发保护并重、旅游商贸并举为目标的规划指导思想。二是让利于民,推进改造。结合*县实际,制定了“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安置补偿办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三是规范程序,依法改造。从规划的制定到房屋拆迁计划的确定,从公开招商到安置补偿等,各项工作都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依法就是办法,推进了改造。四是创建和谐,合力改造。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指导、思想疏导、惠民利民等实实在在的方法,形成“民呼我*、我召民动”和谐互动的改造工作势头,改造进展十分顺利。

一期改造工程完成后,将恢复建设两处标识性建筑,建成七个封闭住宅小区和五条特点不同的商业街区。届时,一个古韵新姿、旅居最宜、人居最优的塔乡家园将展现在人们面前。

*县*年旧城改造情况

去年,我县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推进五大创业工程,实现全面振兴目标”的发展战略,把旧城改造摆上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顺乎民意,合乎民心。今年,旧城改造全面铺开,在短短的半年当中,阶段性成果一个接着一个,始终保持了蓬勃发展的势头。现将我县旧城改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县城是世界名塔——*县木塔所在地,人口10万人,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县城轮廓比较清楚,以新建路为界,南为新城,北为旧城,东西关以内都是旧城,面积1.5平方公里,有2800多个院落(包括单位和个人),3800多户居民。为了改变旧城衰落面貌,改善旧城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善木塔周边环境,建设旅游文化名城,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采取“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依法公开”的办法全面改造旧城,通过改造,再现*州古城风貌,建成商贸旅游中心。

旧城改造一期工程范围为南街、西街、环城西路及这些街道所辖的“U”字型区域,总占地面积17.61万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10.78万平方米,涉及产权户853户,居住户1125户,人口3806人,房屋5849间。总规划建筑面积18.88万平方米,其中商用6.08万平方米,住宅12.8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了旧城房屋调查,《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旧城一期工程前三个标段建设的招商,旧城改造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量的拆迁工作,全面进入建设施工阶段,与旧城改造配套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西苑小区建设紧密跟进。

二、主要措施

1、民呼我*,决策改造。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县旧城基础设施几乎没有,旧城居民吃水难、排水难、行路难,居民怨声载道,意见很大。旧城房屋破败不堪,与举世闻名的*县木塔形成极大的反差,给观光游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改造旧城已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县委、县政府决定顺*民意全面改造旧城。然而,旧城改造工作难度相当大,难就难在了县级财力弱,改造投入大;难就难在了涉及群众多,拆迁难度大。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县委、县政府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雁门关外人居环境最优城镇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县委、县政府下决心通过开放式决策,破解改造难题。一是不失时机地在全县上下组织开展了“旧城改造大家谈”的大讨论活动,广泛而又集中地研究“怎么改”的问题。一个时期之内,县四大班子讨论的中心议题是旧城改造,各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议论的中心话题是旧城改造,*县籍在外工作人员建言献策的重点是旧城改造,街头巷尾广大群众的热门话题是旧城改造。县委、县政府在广泛听取了各方面各阶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旧城改造必须切合*县实际,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必须创新投资体制,必须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了“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依法公开”的旧城改造思路。二是围绕改造的重大课题,问计于民。规划、拆迁、建设是改造工作的三大课题。围绕这些课题,县委、县政府和旧城改造领导组在改造的各个时期和各个工作环节上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各界恳谈会,涉及旧城改造的专项会议都要请各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直接参与议事,提高决策的参与面和透明度。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置补偿问题,县委、县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县级领导纷纷深入到户与群众促膝谈心,问计于群众,依法提出了一个让利于民的安置补偿办法的草案,草案形成后,又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发到了每一个被拆迁户中,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这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使决策切合实际,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可行的操作性和政策调动性。

2、规划先行,指导改造。规划是旧城改造的龙头。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州古城是全县上下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了使规划更趋合理,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去年,我们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结束了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规划的历史。今年又委托编制了《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和旧城改造领导组先后组织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四套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老干部代表、社会各界代表等进行了20多次的征求意见和讨论,省建设厅组织了专家评审,最大限度地做到了政府、专家和各界群众意见的有机融合,通过“三结合”的方法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多次反复,使规划更具指导性和地方特色。目前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架构基本形成。重点是在文化旅游定位上,突出以木塔为核心,以辽金文化和佛教文化为内涵,以塞北风情为特色;在规划布局上,突出木塔和净土寺两大文物周边环境治理,建设古城文化旅游景区和古城商贸区;在景点恢复上,突出旅游线路的规划和旧城轮廓再现,逐步恢复古建遗址,形成游、吃、购、娱、住一体化的改造建设特色;在建筑风格上,既突出辽金建筑风格,又体现明清建筑风格,传承历史印迹;在建筑控制上,以木塔为基点,由近到远,由低到高;在改造方法上,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3、让利于民,推动改造。拆迁补偿是旧城改造的重点。在拆迁安置补偿上,县委、县政府以依法公开、让利于民为指导思想,明确提出“政府不与民争利,干部不”的口号和承诺。在补偿办法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广大被拆迁户的利益,通过公开的方法确立了“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安置补偿标准,这个补偿标准的最大特点是补偿的完全市场化和补偿价值的让利于民,不仅找到了一个破解拆迁难题的有效办法,而且具体地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具体实施中,一是通过公开算帐的方法,让群众感到实惠。拆迁开始后,通过媒体回答了群众关心的拆迁问题,特别是利益对比问题。以一百平米的中等房屋计算,作价补偿每平方米500元左右,而拆一补一可达到900元左右,一套房屋多得的实惠达4万多元,补偿悬殊大,“拆一补一”群众得到的实惠多。二是三方丈量,补偿公开。这次拆迁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和仲裁人旧城改造领导组三方实地丈量,核准补偿面积,做到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维护了各方权益。三是结果公示,群众监督。对补偿面积的核准、安置用房的安排、房屋产权确权等将进行依法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由于政策惠民,补偿公开,广大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整个旧城拆迁改造进展十分顺利,第一期改造工程五个标段拆迁全面铺开,一、二、三标段拆迁全部完成,第四、五标段单位产权户和部分居民产权户拆迁也已完成,已完成拆迁面积9.96万平方米,涉及产权户733户,其中单位产权户45户,居民产权户688户。

4、市场运作,借力改造。招商建设是旧城改造的关键。能否招到资金实力强、资信程度高、开发业绩好的投资企业,不仅关系到整个改造的健康实施,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给投资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机制和投资环境,我们认真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公开招商报名。通过同、朔地区及县内新闻媒体招商公告,公开报名条件,广泛吸引投资商;二是公开招商信息。通过新闻会的形式,公开旧城改造的整体规划、分区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建设指标、安置补偿指标、拆迁计划、补偿办法、管理办法、优惠办法等,资料、影像及效果图一并展示给开发商;三是公开招标。委托朔通招标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招标,通过审核投标人资格,对符合条件的7家开发商,经过投标、开标、唱标、询标答辨、专家评标等环节,最终确定具有二级开发资质的大同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朔州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开发企业中标。此外,与旧城改造配套的西苑小区项目,占地面积40.78亩,通过国有存量土地收购整合,评估规划,公开拍卖,在底价596万元的基础上,经过14家18轮激烈竞争,最终以1550万元的竞标价成交,创出了我县存量土地拍卖的最高纪录。与县城改造配套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都是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的,使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改造旧城的决心和信心,看到了公开取得的效果。

5、规范程序,依法改造。旧城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法律性强,特别是拆迁改造最容易出问题。依法就是办法。为此,我们把依法办事和程序公开作为推进旧城改造的一项重要手段,依法促公开,公开保改造,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在改造工作启动前,旧城改造领导组将国家、省、市的一系列拆迁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印制成册,发送有关部门和所有参与城改工作的同志,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指导改造。在大面积拆迁前,依照有关法规,做到了规划落实、拆迁计划落实、安置补偿资金落实、拆迁许可证照齐全、公告公示到位,程序全部公开。县里组织被拆迁户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总体动员,把《旧城改造管理办法》、《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办法》、《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建设质量规范、建设施工期限、居民回迁安置等全部交待给群众,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强化宣传,让群众吃透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拆迁公示、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在拆迁现场设立流动办公室,随时解答被拆迁人的疑问,接受处置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矛盾。在规范开发商行为方面,我们坚持政府抓组织协调、营造环境、监督指导的工作,该开发商办理的相关手续、履行的相关程序严格按规定办理,绝不因为旧城改造是好事、开发商利润空间小而忽视程序,偏袒纵容,确保了整个改造工作的依法进行。

6、全民动员,合力改造。旧城改造开始后,从房屋调查到规划制定,从公开招商到拆迁安置,从四套班子领导到各部门领导,从党员干部到广大群众,层层抓改造,人人参与改造,呈现出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县四套班子领导不仅对各个阶段的决策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而且充当了旧城调查和房屋拆迁的主力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仅为旧城改造各个时期的工作建言献策,而且为规划制定和招商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策略和思路。特别是大面积拆迁工作开始之后,以四套班子领导牵头的拆迁工作组组织带领拆迁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发动各界力量,党员干部在做工作,老党员、老干部在献余热,群众之间、亲友之间在做工作,拆迁户之间互相做工作,涌现出许多感人的故事和顾大局舍小家的模范拆迁户。下岗女工王宝玉,仅靠出租几间门面房维持生活,可她在签订协议时未提任何要求,率先垂范,为被拆迁户做出了榜样。饭店经理虞三、水产店经理张大仁、旅店经理鲍六等,从全县大局出发,响*县委、政府号召,不仅自己签订了协议,而且帮助说服其他被拆迁户,虞三、鲍六还把自己的房腾出来作为拆迁工作组的办公室和食堂,为拆迁工作人员烧水做饭,真正体现了干群鱼水和谐关系。拆迁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对4户行动迟缓的拆迁户,县委、县政府组织拆迁工作人员、执法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代表、群众代表、拆迁户代表,及时召开旧城拆迁听证会,通报拆迁情况,现场踏勘4户未拆迁户现状,许多老干部和群众现场查看,说服动员,在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思想工作下,这4户很快签订了协议。许多干部群众感慨地说:群众的力量大,依法的办法好。可以说,没有县委、县政府的决心,没有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齐心协力,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一个月时间完成8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是难以办到的,创造和谐的拆迁局面也是无法实现的。

旧城改造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回顾总结前一阶段的旧城改造工作实际,我们深深感到领导重视是旧城改造的基础,让利于民是旧城改造的关键,依法公开是旧城改造的具体办法。这些实践和做法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不断探索,不断引深,以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顺*民意改造旧城

公开运作构建和谐

中共*县县委

*县人民政府

*县地处山西省北部、朔州市东端,全县辖3镇9乡321个行政村,总人口28万,其中城镇人口8万人,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县,也是一个历史文化大县。县城内有举世闻名的*县木塔,与大同云岗石窟、浑源恒山悬空寺、佛教圣地五台山一起构成晋北佛教文化黄金旅游圈,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开放招商具有相当的优势。然而,因各种因素所致,几十年来旧城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极差,木塔周边低矮破旧的民房、泥泞不堪的道路与雄伟的木塔形成强烈反差,不仅影响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影响了全县的整体对外形象,进而程度不同地影响着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乃至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实施旧城改造已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心声。

面对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出发,审时度势,顺*民意,把旧城改造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旅游城市的重要突破口,创新思维,以人为本,将公开和依法贯穿于旧城改造的全过程,做到了“决策、规划、补偿、招商、程序”五公开,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真正使群众在改造中得到实惠,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推进了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民呼我*,决策公开。旧城改造是多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和热切期盼,也是历届县委、县政府研究和探索最多的一个问题。旧城改造工作难,难就难在了县级财力弱,改造投入大;难就难在了涉及群众多,拆迁难度大。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县委、县政府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雁门关外人居环境最优城镇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下决心通过开放式决策,破解改造难题。一是不失时机地在全县上下组织开展了“旧城改造大家谈”的大讨论活动,广泛而又集中地研究“怎么改”的问题。一个时期之内,县四大班子讨论的中心议题是旧城改造,各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议论的中心话题是旧城改造,*县籍在外工作人员建言献策的重点是旧城改造,街头巷尾广大群众的热门话题是旧城改造。县委、县政府在广泛听取了各方面各阶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旧城改造必须切合*县实际,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必须创新投资体制,必须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了“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依法公开”的旧城改造思路。二是围绕改造的重大课题,问计于民。规划、拆迁、建设是改造工作的三大课题。围绕这些课题,县委、县政府和旧城改造领导组在改造的各个时期和各个工作环节上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各界恳谈会,涉及旧城改造的县级和专项会议都要请各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直接参与议事,提高决策的参与面和透明度。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置补偿问题,县委、县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县级领导纷纷深入到户与群众促膝谈心,问计于群众,依法提出了一个让利于民的安置补偿办法的草案,草案形成后,又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发到了每一个被拆迁户中,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这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使决策切合实际,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可行的操作性和政策调动性。

二、开门纳谏,规划公开。规划是旧城改造的龙头。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州古城是全县上下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了使规划更趋合理,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去年,我们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结束了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规划的历史。今年又委托编制了《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和旧城改造领导组先后组织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四套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老干部代表、社会各界代表等进行了40多次的征求意见和讨论,省建设厅组织了专家评审,最大限度地做到了政府、专家和各界群众意见的有机融合,通过“三结合”的方法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多次反复,使规划更具指导性和地方特色。目前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架构基本形成。重点是在文化旅游定位上,突出以木塔为核心,以辽金文化和佛教文化为内涵,以塞北风情为特色;在规划布局上,突出木塔和净土寺两大文物周边环境治理,建设古城文化旅游景区和古城商贸区;在景点恢复上,突出旅游线路的规划和旧城轮廓再现,逐步恢复古建遗址,形成游、吃、购、娱、住一体化的改造建设特色;在建筑风格上,既突出辽金建筑风格,又体现明清建筑风格,传承历史印迹;在建筑控制上,以木塔为基点,由近到远,由低到高;在改造方法上,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规划确定后,我们将规划鸟瞰图、建筑效果图以大型广告的形式设立在旧城主要街道,让规划凝聚群众,让群众直观地看到改造远景,增强改造积极性。

三、让利于民,补偿公开。拆迁补偿是旧城改造的重点。在拆迁安置补偿上,我们坚持依法公开、让利于民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政府不与民争利,干部不”的口号和承诺。在补偿办法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广大被拆迁户的利益,通过公开的方法确立了“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安置补偿标准,这个补偿标准的最大特点是补偿的完全市场化和补偿价值的让利于民,不仅找到了一个破解拆迁难题的有效办法,而且具体地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具体实施中,一是通过公开算帐的方法,让群众感到实惠。拆迁开始后,通过媒体回答了群众关心的拆迁问题,特别是利益对比问题。以一百平米的中等房屋计算,作价补偿每平方米500元左右,而拆一补一可达到900元左右,一套房屋多得的实惠达4万多元,补偿悬殊大,“拆一补一”群众得到的实惠多。二是三方丈量,补偿公开。这次拆迁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和仲裁人旧城改造领导组三方实地丈量,核准补偿面积,做到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维护了各方权益。三是结果公示,群众监督。对补偿面积的核准、安置用房的安排、房屋产权确权等将进行依法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由于政策惠民、补偿公开,广大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整个旧城拆迁改造进展十分顺利,仅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一期工程铺开的前三个标段的拆迁任务,没有出现一户强制拆迁的现象,共完成拆迁面积9.96万平方米,涉及产权户733户,其中单位产权户45户,居民产权户688户。

四、市场运作,招商公开。招商建设是旧城改造的关键。能否招到资金实力强、资信程度高、开发业绩好的投资企业,不仅关系到整个改造的健康实施,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给投资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机制和投资环境,我们认真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公开招商报名。通过同、朔地区及县内新闻媒体招商公告,公开报名条件,广泛吸引投资商;二是公开招商信息。通过新闻会的形式,公开旧城改造的整体规划、分区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建设指标、安置补偿指标、拆迁计划、补偿办法、管理办法、优惠办法等,资料、影像及效果图一并展示给开发商;三是公开招标。我们委托朔通招标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招标,通过审核投标人资格,对符合条件的7家开发商,经过投标、开标、唱标、询标答辨、专家评标等环节,最终确定具有二级开发资质的大同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朔州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开发企业中标。此外,与旧城改造配套的西苑小区项目,占地面积40.78亩,通过国有存量土地收购整合,评估规划,公开拍卖,在底价596万元的基础上,经过14家18轮激烈竞争,最终以1550万元的竞标价成交,创出了我县存量土地拍卖的最高纪录。与县城改造配套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都是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的,使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改造旧城的决心和信心,看到了公开取得的效果。

五、依法办事,程序公开。旧城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法律性强,特别是拆迁改造最容易出问题。依法就是办法。为此,我们把依法办事和程序公开作为推进旧城改造的一项重要手段,依法促公开,公开保改造,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在大面积拆迁前,依照有关法规,做到了规划落实、拆迁计划落实、安置补偿资金落实、拆迁许可证照齐全、公告公示到位,程序全部公开。县里组织被拆迁户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总体动员,把《旧城改造管理办法》、《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办法》、《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建设质量规范、建设施工期限、居民回迁安置等全部交待给群众,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强化宣传,让群众吃透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拆迁公示、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在拆迁现场设立流动办公室,随时解答被拆迁人的疑问,接受处置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矛盾。在规范开发商行为方面,我们坚持政府抓组织协调、营造环境、监督指导的工作,该开发商办理的相关手续、履行的相关程序严格按规定办理,绝不因为旧城改造是好事、开发商利润空间小而忽视程序,偏袒纵容,确保了整个改造工作的依法进行。

旧城改造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当中公开创造了和谐,公开推进了改造,难事并不难做。由此我们感到依法公开是各项工作的法宝,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武器,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引深实践,通过依法公开的办法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

中长期规划及*—2006年度计划

为了改变旧城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旅游名城,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采取“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对旧城全面改造,通过改造,再现*州古城风貌,建成商贸旅游中心。根据《*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县城总体规划》、《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现就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2006年度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旧城改造的迫切性及重要意义

*县旧城轮廓清楚,范围包括新建路以北,东西关以内。从历史上看,北魏时期、辽金时代和清末民初,县城旧城处于较为鼎盛的时期。建国后直到60年代,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机关、各类商店住户都在旧城驻地和经营。6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70年代,县城机关、企业向南扩展,逐渐形成了新城,人流、物流逐渐向新城集聚,旧城的原有功能逐渐消弱,城镇中心地位逐渐被新城取代。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旧城原有的基础设施薄弱,后续投入不足,经济富裕的住户大量外迁,使旧城基础设施、住户经济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目前看旧城的情况,基础设施几乎没有,街巷脏乱,房屋破败,与举世闻名的*县木塔形成极大的反差,群众意见很大,反响很强烈,给观光游客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去年以来,根据大量的调查,县委、县政府在“五大创业工程”中提出了建设雁门关外人居环境最优城镇的奋斗目标,下决心对旧城进行改造,其基本思路是以规划为龙头,以惠民拆迁和开放式招商为措施,通过3—5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把旧城面貌整体改造。旧城改造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尽快改变旧城衰落面貌,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尽快改善旧城人居环境,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尽快整治和改善木塔周边环境,对于木塔申报世界遗产、壮大旅游产业有着重大意义。旧城改造是一项功在当今、惠泽子孙的宏伟工程,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

二、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

1、规划期限

确定为*年—2009年。

2、规划依据

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②《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

④《*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⑤《*县县城总体规划》。

⑥《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

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规划原则

①依法拆迁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拆迁法规实施拆迁工作,加强拆迁管理,严格拆迁补偿与安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拆迁。

②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拆迁改造的总体效益和单位、居民的个体利益。

③分期实施原则。坚持房屋拆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控制拆迁规模,做到拆一片、建一片、成一片。

④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要重点保护木塔和净土寺文物资源,保护传统风貌资源,对难于就地保护的实行异地保护,使保护与开发相得益彰。

⑤综合协调原则。房屋拆迁要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同时要和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4、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略述

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旧城改造的近期建设规划,是旧城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的基本依据。旧城改造文化定位为以木塔为核心,以佛教文化和辽金文化为内涵,以塞北风情为特色,充分收集、挖掘、整理、策划和提高文化底蕴,恢复和建设*州古城。在规划布局上,东、西街以南建成古城商贸区,以北建成古城文化旅游景区,同时突出旅游线路的规划和旧城轮廓的再现。在保护与开发上,突出木塔和净土寺两大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将木塔周边拆空建设环塔公园,将净土寺周边拆空并与东北水沱沿整合恢复建设北方园林式寺庙群,同时注重保护传统民居,将西街和北街列为传统风貌区,对旧城传统民居进行整合,实行异地保护。在景点恢复上,近、中期恢复东城门、西城门、南城门、四牌楼,扩建和恢复佛宫寺、净土寺、觉醒寺、文庙、真武庙、关帝庙等三寺三庙,建设城墙遗址带状绿化公园。在建筑控制和建筑风格上,建筑控制以木塔为基点,由近到远,由低到高;建筑风格传统风貌区建设“修旧如旧”的古代建筑,临街建筑仿古建风格,其它建筑要注重色彩、材料、造型等,与古建风格相协调。在改造方法上,采取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先易后难、先开发的带动后开发的办法,分步推进。

5、旧城房屋拆迁分期规划

旧城范围东西长1500米,南北长650米,面积1.5平方公里,现状建设用地73万平方米,有2719个院落,3800多户居民,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一类建筑面积占1%,二类建筑面积占25%,三类建筑面积占42%,危房建筑面积达32%。根据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旧城房屋调查结果,旧城房屋拆迁与旧城分期改造同步进行。

①*—2006年进行南街、西街、环城西路区域的改造,范围为南起新建路,北至北街50米处,南北长383米;东起白塔巷东25米处,西至环城西路东边线,东西长653米,不包括辽代街、新建路北侧临街建筑等,总占地面积16.34万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9.58万平方米。

②2007—2009年进行木塔周边及北街区域的改造,范围包括大小仓巷、谭家巷、霍家巷、塔西街、魏家巷,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9.75万平方米。

三、*—2006年度房屋拆迁计划

1、房屋产权户基本情况

根据旧城调查结果,南街、西街、环城西路区域涉及产权户871个,其中单位产权户42个,居民产权户829户。产权户构成,年龄35岁以下的104户,36—55岁的407户,56岁以上的318户;户别,非农业户552户,农业户277户;院落类别,独院379户,伙院492户;另有住房的35户。产权户房屋用途,住宅672户,商用103户,商住96户;房屋类型,平房886户(间),楼房45户,瓦房227户;房屋结构,土木572户,砖木483户,砖混96户;房屋建筑年代,建国前413户,50年代32户,60年代66户,70年代147户,80年代149户,90年代279户,2000年以后89户。房屋总建筑面积9.58万平方米,其中正房6.21万平方米(含临街),下房3.37万平方米。

2、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实施办法

①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结合*县旧城改造实际,制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办法。

②拆迁补偿的方式为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采取“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办法予以补偿。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偿细则另行规定。

③房屋拆迁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按照《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结合“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另行确定。

3、房屋拆迁的组织实施

①实施房屋拆迁必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局*依法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同时依法公告拆迁范围内的限制,公示拆迁的相关情况。

②房屋拆迁必须在确立了拆迁与被拆迁法律关系后实施。

③房屋拆迁与开发改造相衔接,实行有计划的标段拆迁或分片拆迁,拆迁条件具备一块,拆迁一块。

④按照《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期改造计划按五个标段进行拆迁,第一标段为南街东标段,范围包括规划的上南营小区和下南营小区,房屋拆迁面积2.65万平方米;第二标段为二道巷南标段,范围包括规划的田家园小区和头道巷小区,房屋拆迁面积2.0万平方米;第三标段为二道巷北标段,范围包括规划的牛市巷小区和郁家圪洞小区,房屋拆迁面积2.29万平方米;第四标段为文庙遗址标段,房屋拆迁面积0.54万平方米;第五标段为环城西路东标段,房屋拆迁面积2.10万平方米。

4、加强拆迁管理

①严格法定程序管理。县发展计划局要做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建设局要做好涉及拆迁的建设项目规划工作,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把好建设用地审批关,开发商要认真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落实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建设局要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要加强拆迁过程中的执法监督工作。

②强化拆迁行为监督。要加强拆迁补偿与安置管理,加强拆迁人补偿资金监管,加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备案工作,及时解决拆迁纠纷,规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各项行为。

③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旧城改造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拆迁工作是旧城改造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必须层层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要定期研究旧城拆迁工作,旧城改造领导组要全面抓好拆迁的各项具体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到位,行为规范,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旧城改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县旧城改造管理办法

旧城改造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规范旧城改造的各项行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建设、规划、拆迁、房地产经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旧城改造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开发商必须具备或委托四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规范开发。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等资料在县建设局备案。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改造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开发期限、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等规范组织建设。

4、旧城改造开发项目*统筹配套基础设施并按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5、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项目质量承担责任。

6、商品房销售价格或调整销售价格都必须报经县旧城改造领导组备案后实施。销售时,当事人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载明商品房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等条款,销售合同复印件报旧城改造领导组备案。

7、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时,当事人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接受县政府的宏观调控,以保证拆迁补偿安置用房的需要。

9、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质量保证书*当注明工程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11、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证件。

二、严格拆迁管理,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1、严格拆迁法定程序管理。开发商确定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发展计划局分标段立项,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建设局分标段办理规划手续,开发商按指定银行注入拆迁改造安置补偿资金,并及早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建设局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拆迁公告。按照法定要求*当公示的事项必须依法按程序公示。

2、明确与拆迁相关的行为管理。拆迁公告后,拆迁范围内,公安局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国土资源局暂停发放土地使用证;建设局暂停办理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房产管理所暂停登记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工商局暂停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局暂停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手续。

拆迁公告后,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单位和居民产权人,不再允许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再允许变更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再允许确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等活动。

拆迁公告后,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的单位和居民产权人和房屋承租人要积极创造条件,寻找解决临时过渡周转房屋(租房期一年),力求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能自行安排妥当过渡周转房屋。

3、加强拆迁的法制管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拆迁法规和*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办法,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旧城改造领导组申请仲裁。拆迁补偿协议签定后,或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依法补偿安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也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4、规范房屋拆迁的合同管理。旧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依法载明法规规定的事项,按照旧城改造领导组提供的旧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范文本签定。拆迁当事人签定协议后,送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证处各一份备案。

5、积极搞好拆迁现场服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核准拆迁补偿面积和签定拆迁协议中,旧城改造领导组要组织人员直接参与拆迁的现场鉴证和仲裁,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提供有效服务。

三、严格规划现场管理,确保开发改造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

1、依据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局要做好路网布局中心线的勘定,高程控制数据的测定,为街区控制提供依据。

2、依据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分区规划设计条件。

3、各标段工程建设由建设局统一规划选址,测量放线,未经选址放线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4、严格放线、复线、验线的现场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和资料归档制度,保证规划的强制性执行。

5、规划设计条件控制性指标的调整和变更,须经旧城改造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四、严格建筑施工管理,确保开发建设按计划、高标准完成任务

1、建设施工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规划现场监察、质量跟踪监察外,其它各项执法管理要在旧城改造领导组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工作,未经领导组许可,有关职能部门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严格执行建设法定程序,未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

3、开发企业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资质。

4、工程施工严格实行施工图纸审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终身负责等规范性制度。

5、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6、施工企业*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栏、建筑材料堆放、用水用电、施工机械、建筑垃圾、噪音控制、粉尘废气污染、民工等各项管理工作。

五、其它

1、开发企业中标后,县人民政府与中标开发商签定开发协议,明确管理要求、补偿安置保障、投资商权益保障等事项。

2、旧城改造领导组要积极做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供电、供水、供热、供天然气、通讯、闭路等配套性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为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本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办法由旧城改造领导组负责解释。

*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县旧城房屋拆迁改造建设的管理,规范旧城房屋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旧城房屋拆迁工作合法有序进行,稳步快速推进,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旧城房屋拆迁改造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第三条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作价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拆一补一,以旧换新”房屋类别的确定:①临街房屋,不分类别;②住宅房屋(指普通住宅和临街户里院住宅),上房(北房)确定为住宅一类,下房(东、西、南房)确定为住宅二类;③宅基空地(系指原房屋倒塌或未建),确定为住宅三类。

“拆一补一,以旧换新”补偿安置的标准:①临街房屋拆除一平方米原则上就地调换新建临街房屋一平方米,调换房屋形式为整套楼房,调换面积按上下层或多层合并面积整体计算,对等面积不找差价,下差面积按就地房屋市场售价计算结算差价。②住宅房屋,一类房屋拆除一平方米,就地或异地调换新建房屋一平方米;二类房屋拆除一平方米,就地或异地调换新建房屋0.8平方米;三类宅基空地按占地面积0.1亩调换20平方米新建住宅房屋。住宅房屋调换形式也为整套楼房,新建房屋整栋楼房的平均出售单价即为“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平方米补偿单价,被拆迁人自由选择楼层,楼层之间、户型面积的差价按实际选择楼层、户型大小与补偿面积价格计算,即整套楼房价格减去补偿面积价格结算差价。

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按三类宅基空地计算的,可按三类宅基空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安置,但不得重复享受。

第四条实行“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被拆迁人被拆除的畜圈、临建、柴炭房、地窖、自来水、院墙、大门、室内装饰等附属设施,以及搬迁补助费和有关经济补偿不再予以补偿。

第五条实行“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被拆迁人可以自行拆除自己的房屋,拆除费用和安全责任自负,材料归己。被拆迁人不愿自行拆除的,由拆迁人组织拆除。

第六条实行“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房屋承租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不再承担房屋承租人的安置责任,由被拆迁人进行安置。

第二章货币补偿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其区位、用途、结构型式、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等因素,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以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

第八条货币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腾空移交拆迁人时,拆迁人随即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

第九条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及支付时间。被拆除房屋为街面经营性房屋的,拆迁人按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半年36元/平方米的标准;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房屋的,拆迁人按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半年18元/平方米的标准,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时间与货币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间相同。

第三章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条被拆迁人可以依法选择就地安置,也可以依法选择异地安置。

第十一条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按第三条第二、三、四款的具体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依法选择区位就近的安置用房,并根据签订协议的顺序择优选择楼层房号。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按第十三条核定的房屋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和所选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相等时,街面经营性房屋不找差价;住宅房屋按所选安置用房整幢房屋的市场售价平方米均价作为互找差价的基价。

第十四条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支付时间,采用分期预付、回迁结清的方法,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必须明确分期预付的时间和金额。

第十五条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及支付时间,由于实行“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补偿安置标准,被拆除房屋为街面经营性房屋,拆迁人按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一年36元/平方米的标准;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房屋,拆迁人按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一年18元/平方米的标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腾空移交拆迁人时,拆迁人随即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

第10篇

关键词: 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制度 缺陷分析 制度构建 监督机制

一、引言

城市房屋的拆迁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布局合理和城市今后的经济规划、居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的切身利益。现阶段,城市拆迁规模的不断扩大,引发了一些因房屋拆迁补偿所导致的纠纷及暴力拆迁事件,不仅影响到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进度,而且产生一些其他后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此相关的行政补偿问题也得到学界的重视。如果在社会实践中不能妥善处理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及经济的发展,因此怎样完善城市拆迁补偿制度是城市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难题。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现状及缺陷分析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理论概述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及文物保护、整顿市容、环境保护等需要,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人和承租人进行拆迁、补偿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①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拆迁人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通过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抑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拆迁补偿。

根据城市拆迁的目的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的拆迁:一种是公益性拆迁。这种拆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根据政府的合理规划,在城市制定范围内依法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被拆除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予以转移安置,以及根据市场价值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活动。另外一种是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拆除。这种拆迁是指开发商为了获取商业利润而进行的拆迁,该拆迁行为的正当性应当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看待,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应该充足并及时。在实际操作中,两种类型的拆迁应该在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区别对待。

(二)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概况

现阶段,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组成。这些规定对补偿标准仅在原则上做了规定,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房价予以制定。这就导致在实践中,政府往往代替市场主体的地位,没有经过市场评估程序,自己设定补偿标准,使得补偿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并且近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房价持续攀升,而政府设定的补偿标准又不随着市场变化而改变,导致被拆迁人得到的补偿与同地段房屋的售价相差甚多,给被拆迁人造成很大的损失,显然这部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为此,2011年国务院公布并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拆迁人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在制度规定上仍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

(三)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实践中的缺陷分析

1.在程序上缺乏透明度。目前在我国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拆迁人和政府往往占据主导优势,行政权过多,干预到房屋拆迁,暗中操作现象严重。为了使拆迁顺利完成、速战速决,作为行政机关本应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许多拆迁主管部门在进行拆迁许可的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视而不见,对其所关心的拆迁政策、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不予透漏,并阻止其申辩。在实践中无论被拆迁人是否同意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一律拆无赦,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法律地位严重不平等。同时,城市房屋安置的资金在一定范围内有公共资金的性质,应该公平合理地分配到被拆迁人手中,但是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拆迁补偿标准较为混乱,并且补偿标准不对被拆迁人公开,导致被拆迁人无法确定自己应得的补偿金额,从而给了开发商可乘之机。

2.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名义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拆迁行政案件中,大部分拆迁都打着公益拆迁的名义,但是真正为公共利益拆迁的只占少数。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作为参与者之一,应当承担起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一重要角色,然而在拆迁的实践当中,极少数开发商与一些政府部门互相勾结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进行拆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我国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具体的界定,对是否属于公共利益进行认证的仍然是政府官员,公民的参与权无法实现,大多数听证程序只是走过场,公民的言论也很少得以实现,导致公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无法得到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

3.公权力行使的缺陷。在现在的房屋拆迁制度中,司法程序的作用极小,行政权力的干预过为突出。行政裁决被作为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而选择诉讼,也不能中止房屋拆迁的执行。

4.现行制度补偿标准过低。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房屋补偿的标准,仅仅规定补偿原则以至于给予的补偿价格过低。不同地区的土地及同一地区不同区域的土地价格是存在差距的,如果仅仅以重置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对于房屋所处位置的土地价格不予考虑,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财产权。

三、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制度的建议

(一)对房屋拆迁的前后关系予以理顺

实施房屋拆迁必须先依法对土地进行征用、补偿,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往往因为征用程序复杂,为了拆迁的速战速决,在没有得到征用许可的情况下就给予拆迁许可,且绝大多数拆迁都是“先拆后补”或者“边拆边补”,这种程序存在严重的立法缺陷。笔者认为,应首先理顺拆迁、征用及补偿的关系,规定拆迁方在按照市场价值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对其房屋及国有土地进行征用,然后进入拆迁程序。

(二)完善拆迁中的正当法律程序

1.应实施严格的听证程序。由于并未规定拆迁听证程序,使得规划、征收和拆迁过程不公开透明,因此应在立法中增加征地拆迁的听证制度,让利益各方充分参与到拆迁的各个步骤中,特别要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和诉求。这样不仅使补偿、征用、拆迁等方案合法合理合情,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而且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正当程序权及人身财产等权益。

2.建立土地使用监督机制。在征地程序上,目前我国进行土地征收前的公共利益认定审批机制不合理,征收后的土地使用监督机制也有所缺失,因此,笔者建议成立土地征收委员会负责土地征收的认定审批,并且赋予被征收人收回权以遏制土地被政府或土地使用人滥用的状况,保证被征收人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权。

3.健全征地拆迁的流程。为了防止政府权力滥用,保护公民权利,健全征地拆迁的一系列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征地机关向有关征地批准机关提出征地申请,确定征地拆迁的地域范围,批准机关应严格审核其征地是否具有公共利益的目的;其次,政府向市民征地通告,批准机关召开征地听证会,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由批准机关进行裁决;接着,在征地获批准后,由征地机构进行规划登记,征地补偿公告,补偿方式和金额应按照“适当补偿”原则对被拆迁人房屋资产进行补偿,若补偿金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政府将案件送交司法程序,法院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进行评估,得出最终补偿方案;再次,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最后,进入拆迁程序,拆迁公告,同时召开拆迁听证会,说明拆迁的可行性,如果拆迁方案能达成一致,则实施拆迁。

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赋予了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强拆的权力,但是根据法治原则,凡限制减损剥夺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除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外,还必须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是否进行拆迁不得由政府说了算,行政主体更不能实施强拆,而应该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三)对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程序法规进行严格区分

笔者认为立法应当严格区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因为这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拆迁,他们所贯穿的法律关系、拆迁目的及日后对公众的意义都有所不同。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范围限定在公共利益上,制定公益拆迁的特定程序;而商业拆迁也应有其自身的拆迁程序,在商业拆迁中拆迁方和房屋的所有权人必须遵循民法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市场交易。此时,政府的公权力行为不得介入,更不得运用国家暴力进行强迫交易,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

1.杜绝违法拆迁现象及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其中加强对拆迁人的监督管理,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尤为重要。2.对趁拆迁之机公报私囊的应及时制止,依法维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这关系到人民是否能够安居乐业,社会能否和谐稳定。3.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要合理监管,由于补偿安置资金属于社会公益资金,有关部门不得对挪用安置资金进行随意挪用,资金应全部作用于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当中。

四、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的现象会不断发生,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纠纷如果得不到较好的处理也会不断升级,所以如何有效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加强对合法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如何规范政府的公权力行为,提高其公共服务职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核心问题所在。对政府的行政程序进行完善,是规范拆迁补偿制度的关键环节。现阶段,我国的新征地拆迁制度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行政程序的完善也应该朝着更人性化的方向迈进,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

注释:

①杨金梅.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1.

参考文献:

[1]施志平.浅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问题.现代商业,2009(14).

[2]杨金梅.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1.

第11篇

征地拆迁伴随的是体量巨大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如何确保征地拆迁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套取或贪污成了政府监管部门的难点问题,而2014年国家审计署对土地收储及交易进行专项审计以后更是引起了社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广泛重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已成为政府主管部门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引入政府审计机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便成为各级政府部门规避征地拆迁资金风险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一方面能起到监督、预防资金使用风险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往往成为影响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的托词,同时因征地拆迁项目的复杂性和自身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原因面临很大的审风险。

一、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现状

目前,土地拆迁资金审计,主要采取土地成本评审的方式,部分地区开始引入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模式,但主要也以事后审计为主,对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监督难度较大。一方面,土地成本评审大多是在拆迁结束以后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已拆除完毕,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加之涉及的群众面广,房屋结构参差不齐,补偿标准不一,难以对拆迁项目进行很好的监督。即使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模式,由于一般的征地拆迁项目拆迁量较大,拆迁签约集中,审计机构对现场的抽查率也不可能达到100%,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也难免出现纰漏。此外,由于近年土地征迁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案件高发、多发,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的各级政府部门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在对特殊的补偿事项进行决策时往往要求审计部门参与,审计部门充当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导致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缺失,降低了审计的监督作用,而假如审计部门一旦发表了不同意见便被冠以阻碍拆迁工作的帽子,审计部门往往处于尴尬境地。另一方面,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主要采取政府审计机关组织为主,但由于政府审计机关人员配置有限,现有的岗位配置在应对本级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任务已捉襟见肘,大部分征地拆迁审计项目只能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的模式,而中介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诸如土地地籍调查及测绘、房屋调查及测绘、工程造价、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同时大部分征地拆迁项目政府批复的方案不尽完善、有实务指导性的实施方法和方案,导致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一)征地拆迁手续不齐存在风险项目立项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用地规划未得到许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批文,没有取得征地拆迁范围红线图及相关手续,有的甚至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未进行公告,有关部门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各级政府为了确保征地拆迁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要求审计机关及时开展跟踪审计,尤其是在相关补偿方案未制定和批复,缺少必要的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测绘成果的情况下实施审计,加大了审计工作难度和审计风险。(二)征地拆迁审计实施程序和估价方式不够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多由拆迁区域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直接委托产生,缺少必要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拆迁安置补偿时,对拆迁范围内拆迁项目进行评估,但补偿范围、房屋结构的补偿标准不能很好界定,而相关部门直接以中介机构评估的数字作为签订补偿协议的依据。此外,同一地域内的估价实施办法有时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被拆迁人反映强烈,容易激化各种矛盾,同时拆迁过程中对于涉及资产、设备补偿时,往往由参与拆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未另行委托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存在缺陷。(三)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审计机关本来作为政府第三方实施过程性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拆迁单位、被拆迁户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勾结而套取补偿资金,在源头上及时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但目前执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的情况,导致拆迁补偿难度加大,超标准补偿事项时有发生,同时近年参与征地拆迁工作被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的的工作人员逐年增多,为推卸责任或减少风险,拆迁实施主体在碰到棘手的补偿事项且需要突破现有政策标准时,往往让审计人员参与决策,过分扩大审计人员的职能,审计人员在审计独立性方面存在挑战,可能成为拆迁实施主体推卸责任的借口。(四)部分拆迁实施主体单位内部控制薄弱,自由裁量权过高,政策执行过程透明度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大部分拆迁主体单位未建立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范区域内征地拆迁各环节工作职责和控制措施。拆迁过程中拆迁主体单位与拆迁公司职责不明,由拆迁主体成立的工作组与拆迁公司共同参与拆迁工作,遇到特殊问题和困难,大多采取召开拆迁专题办公会研究后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进行补偿安置,且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过高。标准不一的结果,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失公平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五)部分政策可操作性较差,拆迁补偿标准未与市场接轨部分地区的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依据的政策是多年未进行修订,个别地区重新制定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也基本未与市场接轨,近年跟随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和物价的上涨因素,原制定的标准与市场实际脱节,有悖于市场定价机制的原则,被拆迁人取得补偿利益相对较低,使被拆迁人的心里预期落差大,拆迁工作难以推进。拆迁补偿标准未与市场真正接轨,被拆迁人存在抵触情绪,是房屋拆迁难最核心的原因,为了完成拆迁任务,拆迁主体单位往往以专题签报或会议纪要的形式来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这些补偿标准虽符合客观事实,却与现有的各种拆迁政策规定相悖,审计机关如直接把拆迁主体单位的签报、会议纪要作为标准依据,就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嫌。但是,如果审计人员坚持要求按现行的各种拆迁政策标准规定执行,则可能导致拆迁工作无法进行,从而影响部分重点项目的建设,审计机关可能被推向缺乏灵活性、阻碍项目工作推进的风口浪尖上,从而使审计工作处理被动甚至无法开展。

三、对防范征地拆迁资金及审计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制定有指导性的实施方法、方案和程序由于房屋拆迁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各拆迁户房屋结构不一,面积不一。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计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同时按照实施方法、方案和程序实施调查、取证程序,如:审核拆迁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或变相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认真做好取证材料,记好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加强依法监督,如有必要,还要采用摄像的方式,记录一些图像资料;详细了解拆迁的范围,拆迁的内容,安置补偿的标准、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监督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流向情况;复核拆迁协议,审核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如:拆迁安置费用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临违建筑违规安置、不合规分户安置及违规扩建等现象;检查政策外补偿是否履行必要报批手续,或是否按制定的重大事项处理制度履行。(二)要加大拆迁工作过程的透明性,把监督落到实处相关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要把各自的职责权限、补偿执行标准、补偿项目和补偿金额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此,才能尽量避免拆迁资金管理出现纰漏,同时也有利于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拆迁户手中,做到专款专用。(三)健全各项制度,构建拆迁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明确用途,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控制拆迁过程的自由裁量权,如限定自由裁量权金额幅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二是相关拆迁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职责分工,规范拆迁环节控制措施。(四)适当提升补偿标准,变“暗补”为“明补”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合理地提升补偿标准,尽量减少以会议纪要形式突破政策标准的事项。首先,相关拆迁主体做好综合成本测算工作,依据测算结果合理的提高补偿标准并报政府批复后实施。其次,做好产权面积界定工作,杜绝对无证房屋拆迁面积确认的随意性,严禁产权确认后的分户行为。最后,把握提升标准的关键,以市场定价和成本重置相结合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被拆迁人利益,提升被拆迁人的补偿心理预期。(五)征地拆迁项目纳入规划后,应尽快完善各项立项、规划及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及时组织实施土地权属、房屋权属及面积测绘工作,加快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制定及审批流程,尽量避免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实施征地拆迁(六)明确审计机构的职责及独立性,审计机构是履行第三方监督职责,不能替代或参与拆迁实施主体单位的管理责任。

作者:许明智 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第12篇

坚持以民为本,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日益成为群众瞩目、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日益成为党和政府极为关心的焦点问题。如何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被拆迁群众利益,实现拆迁推进和群众利益的双赢,一直是摆在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在近年征地拆迁的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位置,敢于正视、剖析、破解难题,一着不让强抓落实,切实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一、主要问题作为承担新城拆迁的责任主体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主动纠正和杜绝一切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我认为,近年来,在征地拆迁上,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不足问题:一是宣传征地拆迁政策不落实。在拆迁开始前,由于组织不严、工作不细、认识不一,不能将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以致拆迁开始后,拆迁群众对拆迁政策不了解、对补偿标准不清楚、对拆迁目的不理解、对办事程序不熟悉,侵害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严重挫伤了被拆迁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执行法规政策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以部门、局部、自身利益为重,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克扣、截留、拖欠农民补偿安置费用,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等现象,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的、应有的权益。三是拆迁行为不规范。个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忽视依法拆迁、法定程序,轻视行政裁决强制拆迁法律手段,反之,动用地痞等恶势力恐吓、打人等违法野蛮拆迁,拆迁评估单位无资质、评估结果不公正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拆迁行为的不规范,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配套服务措施不到位。大面积、大范围、快速度的推进拆迁,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安居、劳动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难以到位,导致被拆迁群众失地、失房又失业,生活困难无着落,极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被拆迁群众厌恶拆迁、害怕拆迁、抵制拆迁的行为。五是廉洁拆迁监管难到位。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监管难,少数拆迁人员不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要求,与被拆迁户发生不正当的权钱交易关系,凭关系、讲情面、要好处,该补偿的不补、不该补偿的乱补,短时间内很难被发现和制止,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拆迁人员形象。二、原因分析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依法拆迁意识相对淡薄,依法拆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拆迁实施过程中,个别拆迁人缺乏依法拆迁意识,对拆迁法规一知半解,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置之脑后,不能严格按拆迁政策办事,从而导致了拆迁政策执行过程中宽严不一、随意性过大,政策严肃性大打折扣,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信任拆迁,以消极、暴力甚至极端手段抵制拆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拆迁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拆迁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二是服务群众措施相对落后,有情操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群众是相对弱势的群体,需要始终给予全过程、全方位服务,既包括购房安居、劳动就业等一系列综合性服务,也包括照顾关爱特困户、残疾户等一系列特殊群体。但有些拆迁实施主体,未能将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位,宗旨观念、服务意识不是很强,服务措施不很到位,服务手段相对单一,以致拆迁群众满意度不是很高,严重影响拆迁形象和拆迁进展。因此,必须进一步拓展、延伸服务拆迁群众的内容、领域和层次,在服务手段、方式、方法上,在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被拆迁群众的关爱。三是廉政监管措施相对滞后,廉政拆迁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个人主体物质利益要求突出,在拆迁中,也有少数人逃避组织监管,党纪法规意识淡薄,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该照顾的不照顾、不该补偿的乱补偿,严重损害了拆迁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变相侵害了拆迁群众正当利益,严重影响了拆迁工作形象、拆迁人员形象。因此,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拆迁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措施,在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寻求管理模式新突破,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手段逐步深化,全面贯穿拆迁始终。三、对策和措施在拆迁实践中,就如何坚持以民为本、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我们进行了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尝试,始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八个到位”,努力实现依法拆迁、有情拆迁、廉政拆迁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1、坚持思想高度重视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各级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意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拆迁难题,努力维护安全稳定大 局。首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对于大多数被拆迁人而言,“房屋拆迁无小事”,房屋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基本的生活资料,被拆迁人又是被动加入到拆迁活动中来的,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果群众利益处理不当,拆迁工作就会难以开展,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拆迁工作必须兼顾好拆迁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让拆迁群众从拆迁中受益、得到实惠。其二,落实“执政为民”根本要求,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坚决纠正侵害拆迁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拆迁群众现实生活中的困难,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需要,是新城拆迁、新城建设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对我们基层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其三,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拆迁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量力而行,要坚持把拆迁力度、发展速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城市拆迁与群众生活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安居、就业等群众实际困难,坚持把有效化解拆迁矛盾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2、坚持政策宣传到位。征地拆迁政策性强,要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与支持,就必须将党和国家征地拆迁法规政策,原原本本的宣传到被拆迁群众中,善于在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中,让群众充分拥有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懂得如何运用拆迁政策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我局已累计在拆迁范围内悬挂了各类宣传横幅达900余条,发放“致拆迁户(工企单位)的公开信”320xx余份,制作拆迁政策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拆迁政策法规答疑”8000余份,宣传车每天宣传6小时以上,局领导班子带头上门宣传政策,各拆迁组持续不断深入村居民住户,耐心做政策宣传和思想释疑,为拆迁户提供了完善的法规政策服务,做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和办事程序“三公开”,让群众理解“迎接十运盛会、加快新城建设”大局,了解征地拆迁法规政策,知晓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增强了拆迁透明度,着力营造了群众关心拆迁、理解拆迁、支持拆迁、在拆迁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较好效果。3、坚持法规政策执行到位。政策能否贯彻到位,关键在落实。拆迁政策性极强,经济利益最突出,群众利益最敏感,能否按政策法规办事,切实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是被拆迁群众最为关心的事。为此,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全面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即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办事程序全部公开,全过程让群众监督。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公开、公正、公平”去赢得拆迁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坚持一把尺子、同类条件、同样情况、同等补偿,在政策的执行上,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尽量做到让群众放心满意。坚持在拆迁人员严格执行政策、最大程度地保证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和群众的理解与信任中推动工作。河西拆迁中,村、组干部带头,普通村民积极主动搬迁的场面处处可见,“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在村组干部、很多村民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用一些拆迁群众的话说,“拆迁政策对我们拆迁户非常有利,我们应该积极搬迁,支持新城建设”。4、坚持有情操作到位。征地拆迁是新区建设的需要,也确实给被拆迁群众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将“关爱百姓,善待群众”的要求贯彻征地拆迁全过程,我们始终将有情操作、服务拆迁户放在工作首位,将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为每一户拆迁群众都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切实为拆迁户排忧解难,努力做到“拆迁无情人有情,房子不在感情在”,全方位的提供拆迁补偿、购房安居、劳动就业、扶贫解困、司法公证、银行付款等“一条龙”服务。一是在购房安居上提供方便。针对一些村民补偿款买不起商品房现状,我们坚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妥善解决大多数村民购房问题,提供了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中低价商品房等多层次的房源体系,供拆迁户选择。我局多次到市河西指挥部等部门,积极努力争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为了方便群众申购,我们在现场设立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点,为群众提供全程服务,每处申购点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交通示意图、规划设计图、面积套型图、申购程序到项目模型全部到位,让群众自由选购。同时为村民购房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已累计为河西拆迁群众申购经济适用房3800余套。同时为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住房需求,我局还先后组织了120xx余套二手房房源信息,供村民选购,较好地解决了大多数拆迁群众的购房安居问题。二是在劳动就业上强化落实。为解决征地就业难问题,我们联合区劳动部门,在现场设立了村民“就业指导服务点”,为村民提供相关的就业培训机会和相关就业信息,提高村民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让他们尽快走出“失地”又“失业”的生活困境。三是在扶贫帮困上见真情。我们关爱弱势群众,把残疾、弱智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工作对象,主动为数百户残疾、弱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上门服务,协调家庭纠纷,妥善拆迁安置。为孤寡、残疾人搬家,给困难住户送钱送物;给买不起住房的被拆迁人适当的照顾,即使是强拆户也给他们妥善安置,切实为拆迁户排忧解难。四是在全方位服务上见成效。为方便村民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服务,我们在现场设立房屋公证服务点。此外还有银行等部门在现场为村民办理拆迁补偿金转存房票及提现手续。努力让服务拆迁群众的自觉行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把拆迁的过程转变为被拆迁户排忧解难的全过程,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被拆迁户的关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被拆迁人满意。5、坚持制度完善到位。健全的工作制度、科学的落实方法,是我局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局从维护拆迁户利益的大局出发,组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对拆迁现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征地拆迁调查丈量、测算汇总、签订协议、提现审批、财务复核、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制订了一整套八大项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建立健全了《廉政拆迁制度》、《征地拆迁工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从总体上规范言行,强化约束,从制度落实上,切实保证了执行政策的严肃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群众利益的保障性和依法拆迁的自觉性。6、坚持廉政拆迁到位。在征地拆迁中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要求,是拆迁单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群众对拆迁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狠抓着力点,切身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拆迁人员综合素质。自20xx年11月份征地拆迁工作进场以来,我局先后8次召开由1600余人次动迁人员参加的“依法拆迁、廉洁行政”教育大会、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和拆迁培训动员大会,多次请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反贪局、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等单位的领导进行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预防犯罪教育和依法拆迁、廉政拆迁教育;利用“党员电教流动点”到现场组织播放反腐典型案例电教片,特别是今年4月份又组织全体拆迁人员,分4个场次举办了“重点工程反腐倡廉巡回展”,组织观看展板、座谈讨论、写观后感,对如何在拆迁中预防职务犯罪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组织拆迁组组长以上人员参观南京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活动,使拆迁人员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廉政拆迁的紧迫性,提高了廉洁自律自觉性;同时,还多次对拆迁人员进行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广大动迁人员能及时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做好政策衔接,适应新区拆迁新要求,提高了动迁人员依法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健全廉政拆迁制度,确保廉政拆迁长效性。实行了廉政拆迁教育制度、挂牌上岗制度等相关廉政制度,仅今年来就先后制定了廉政拆迁“七不准”规定、“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公约”等制度程序;将廉政拆迁“七不准”规定印制在每个拆迁人员工作证上,时刻提醒拆迁人员按“七不准”规定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局纪工委与每个拆迁组签订“廉政责任书”,每个拆迁组与每一个拆迁户签订“廉政公约”,强化了三级廉政责任制,形成了人人重视廉洁自律、个个依法拆迁的良好局面。7、坚持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到位。我局充分发挥维护群众利益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争当新区建设中维护群众利益的先锋。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强化“党员流动电教点”教育。根据拆迁新特点,将党员电化教育延伸到现场,在拆迁现场设立“党员电教流动点”,播放正反两方面的电教片,教育引导拆迁人员、特别是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树立宗旨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播放电教片27次,受教育党员群众达8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在拆迁等重点工程现场设立了20个“党员示范岗”,在党员示范岗中开展以“五比、五做、五模范”为主要内容的“争当优胜党员示范岗”活动,激励党员争当投身新区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的模范。为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的先锋表率作用,在今年“决战04、党员立功”动员大会上,对评出的包括拆迁等重点工程现场在内的10个“优胜党员示范岗”进行了表彰,通过宣传,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极大地激发了大家赶先进、创佳绩、做贡献的工作热情,维护拆迁群众正当合法权益已成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8、严格落实组织监管职责,确保勤政廉政到位。首先,认真落实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在拆迁现场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的依法拆迁、廉政拆迁工作。区房地产局领导班子集体在加速推进拆迁工程的同时,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重任,带头维护群众利益,带头落实拆迁法规政策、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树立了良好形象。其二、切实强化拆迁责任制。每次进场拆迁前,局领导都与各拆迁组组长签订“依法拆迁、廉洁行政责任书”,目前,已累计签订责任书达320余份,明确了各拆迁组所肩负的廉政勤政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其三,强化了全方位监督。我局成立了局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拆迁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跟踪检查、跟踪监督,同时,我们在拆迁现场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广泛接受拆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群众的反映、举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能及时派人核查,发现不良问题和苗头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全面维护和保持房地产局多年来的良好形象。综上所述,在维护拆迁群众正当、合法利益的实践中,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征地拆迁深入推进,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情况,将会进一步涌现,作为拆迁实施单位,我们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将会更大,但我们将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决心不松劲、执行拆迁政策力度不走样,紧跟形势、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以更积极务实的姿态、以更有效的措施,全力保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拆迁群众根本利益。XX区依法治区办公室